国家沙漠公园管理办法

国家沙漠公园管理办法
国家沙漠公园管理办法

国家沙漠公园管理办法

国家林业局

第一条为规范国家沙漠公园(含石漠公园)建设和管理,根据《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全国防沙治沙规划(2011—2020年)》和《沙化土地封禁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制定本办法。

国家沙漠公园的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二条沙漠公园是以荒漠景观为主体,以保护荒漠生态系统和生态功能为核心,合理利用自然与人文景观资源,开展生态保护及植被恢复、科研监测、宣传教育、生态旅游等活动的特定区域。

第三条国家沙漠公园建设和管理必须遵循“保护优先、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在地域上不得与国家已批准设立的其他保护区域重叠或者交叉。

第四条国家沙漠公园建设是国家生态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属社会公益事业。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资或者志愿参与沙漠公园建设和保护工作。

第五条国家林业局负责国家沙漠公园建设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具体工作由国家林业局防沙治沙办公室承担。

国家沙漠公园原则上以县域为单位组织建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国家沙漠公园建设的指导和监督。跨县级及以上行政区域的国家沙漠公园建设应当由相应的上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可申报国家沙漠公园:

(一)所在区域的荒漠生态系统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或者防沙治沙生态区位重要。

(二)面积原则上不低于200公顷,公园中沙化土地面积一般应占公园总面积的60%以上。

(三)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权属无争议,四至清晰,相关权利人无不同意见。国家沙漠公园范围内土地原则上以国有土地为主。

(四)区域内水资源能够保证国家沙漠公园生态和其他用水需求。

(五)具有较高的科学价值和美学价值。

第七条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对于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地区,可以向国家林业局申请建立国家沙漠公园。申报材料包括以下内容:(一)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申请文件和申报书(见附)。

(二)拟建国家沙漠公园的总体规划文本及专家评审意见。

(三)反映拟建国家沙漠公园现状的宣传画册和视频宣传片。

(四)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建设国家沙漠公园的批复文件;跨行政区域的,需提交其同属上级人民政府同意建设国家沙漠公园的批复文件。

(五)县级人民政府出具的拟建国家沙漠公园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的证明文件。

(六)县级人民政府出具的拟建国家沙漠公园相关利益主体无争议的证明材料。

第八条国家林业局组建国家沙漠公园评审专家委员会,负责对

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需要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评估。

国家林业局召开国家沙漠公园综合评审会,对国家沙漠公园建设资格进行综合评审。评审专家通过审查申请材料、听取实地考查评估意见、观看视频资料和综合评议等环节,形成综合评审意见。

第九条根据综合评审意见和全国总体规划,国家林业局确定拟建国家沙漠公园名单,在国家林业局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国家林业局复函同意建设国家沙漠公园。

第十条国家沙漠公园建设单位实行滚动式管理,采取“准入—退出”机制。对有明显不良记录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停止国家沙漠公园建设,取消其称号。

第十一条国家沙漠公园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或者指定专门的管理机构,统一负责国家沙漠公园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辖区内的资源开展调查和动态监测,建立档案,并根据监测情况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十二条国家沙漠公园建设要合理进行功能分区,发挥保护、科研、宣教和游憩等生态公益功能。功能分区主要包括生态保育区、宣教展示区、沙漠体验区、管理服务区。

(一)生态保育区应当实行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和管理,最大限度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和消极影响。生态保育区可利用现有人员和技术手段开展沙漠公园的植被保护工作,建立必要的保护设施,提高管理水平,巩固建设成果。对具有植被恢复条件和可能发生植

被退化的区域,可采取以生物措施为主的综合治理措施,持续提高沙漠公园的生态功能。生态保育区面积原则上应不小于国家沙漠公园总面积的60%。

(二)宣教展示区主要开展与荒漠生态系统相关的科普宣教和自然人文景观的展示活动。可修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如道路、展示牌及科普教育设施等。

(三)沙漠体验区可在不损害荒漠生态系统功能的前提下开展生态旅游、文化、体育等活动,建设必要的旅游景点和配套设施。沙漠体验区面积原则上不超过国家沙漠公园总面积的20%。

(四)管理服务区主要开展管理、接待和服务等活动,可进行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管理服务区面积应不超过国家沙漠公园总面积的5%。

第十三条国家沙漠公园应当按照总体规划确定的范围进行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建设范围。建设范围的变更,须经国家林业局同意。

国家沙漠公园建设要与所在地主体功能区规划、防沙治沙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相衔接,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等相关规划相协调。

第十四条国家沙漠公园使用统一标识和命名,国家沙漠公园采取下列命名方式: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名—国家沙漠公园。

第十五条国家沙漠公园建设应当着力提高公众防沙治沙和生态保护意识。鼓励国家沙漠公园定期向中小学生免费开放。

第十六条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在国家沙漠公园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开展房地产、高尔夫球场、大型楼堂馆所、工业开发、农业开发等建设项目。

(二)直接排放或者堆放未经处理或者超标准的生活污水、废水、废渣、废物及其他污染物。

(三)其他破坏或者有损荒漠生态系统功能的活动。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国家林业局关于做好国家沙漠公园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林沙发〔2013〕145号)和《国家沙漠公园试点建设管理办法》(林沙发〔2013〕232号)同时废止。

黄石国家公园的管理模式

黄石国家公园的管理模式 黄石公园地处号称“美洲脊梁”的落基山脉,总面积8,987平方公里。公园自然景观有以石灰石台阶为主的热台阶、大峡谷、瀑布、湖光山色、间歇喷泉与温泉等。黄石公园还是一个野生动物的乐园,园内栖息着60种哺乳动物,12种鱼,6种爬行动物,4种两栖类动物,以及100多种蝴蝶和300多种鸟。其中属于世界珍惜动物的有:北美野牛、灰狼、棕熊、驼鹿、麋鹿、巨角岩羊、羚羊等。美国的黄石公园是世界上国家公园管理的典范,它在资源与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宣传教育、员工招募、资金运作等方面为我国的资源保护型旅游景区的管理提供了许多有益的借鉴。 一、黄石国家公园管理目标 为保护大自然的美景,使黄石地区不再落入探矿者、在未占用公地上的擅自定居者、大农(牧)场主和伐木场主手中,1872年3月1日,美国国会通过了建立黄石国家公园的提案,该提案将黄石公园永远地划为“供人民游乐之用和为大众造福”的保护地。黄石公园制定了如下的战略目标,作为公园可持续发展的行动指南。 (一)保护公园资源 1、黄石公园的自然、文化及相关价值在良好的环境中得到保护、修复和维护,并且在广义上的生态系统和文化氛围中得到很好的经营。 2、黄石公园在获取自然、文化资源及相关价值的知识方面做出巨大贡献;关于资源和游客的管理决策是基于充分的科学信息的前提下做出的。 (二)成为向公众提供娱乐和游客体验的场所 1、游客能安全地游览,并对可进入性、可获得性、多样性以及对公园设施、服务的质量和娱乐机会感到满意。 2、黄石公园的游客、所有美国人、全世界人民都能够理解并且赞赏为了当代以及子孙后代而对黄石公园的资源进行保护。 (三)确保机构的高效率 1、黄石公园运用正确且高效的管理实践、管理系统和管理技术以实现其使命。 2、通过吸引合作伙伴、采取主动以及从其它机构、组织和个人获得支持来增强其管理能力。 二、公园管理的首要使命:资源保护 (一)总体保护措施 黄石公园始终努力保持国家公园系统的优良传统,即:公园的所有工作人员都参与公园资源的保护工作。所有的雇员都被鼓励参与对游客的教育活动,尤其是教育的内容涉及到资源保护时。当游客们看到在公路上慢悠悠地行走的野生动物时,也就乐于成为公园守护者的忠实的听众,听他们讲解关于野生动物的生活习性、种群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当和垂钓者闲聊的时候,工作人员也就顺带检查了他们是否遵守公园的有关规章制度,这样就会对鱼类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为了加强经营管理和资源保护方面的联系,黄石公园在二十世纪80年代开展了一项名为“资源运营”的项目。除了资源方面的专家负责监督公园的自然和文化方面的资源状况、以及确定需要采取什么措施去保护或修复它们之外,还有5个全职的资源运营协调员,另外,通常情况下,还有15名雇员被安排在资源运营和保护部工作。对于公园的守护者来说,总体职责如下: 1、监督资源状况,从而确定游客的影响程度,并采取有效措施将这种影响降至最低; 2、在游客经常光顾的景点开辟道路、野营地以及添置设施设备; 3、教育游客如何保护公园的资源; 4、加强法律和公园规章制度的实施力度。 防止公园的资源受到破坏或损伤是所有公园守护者的光荣的传统职责。例如,1998年公园的巡逻人

青岛市森林公园管理条例(2017修正)

青岛市森林公园管理条例(2017修正) 【法规类别】森林资源 【批准部门】山东省人大(含常委会) 【批准日期】2017.12.01 【发布部门】青岛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2017.12.01 【实施日期】2017.12.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 青岛市森林公园管理条例 (2009年6月25日青岛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09年7月24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2009年7月24日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7年10月27日青岛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青岛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等十二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森林公园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

然和谐相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森林公园,是指依法登记命名,以森林资源为依托,具有一定规模和质量的森林风景资源与环境条件,供人们游览、休闲和进行科学研究、文化教育等活动的区域。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森林公园的登记命名、规划与建设、资源保护、利用与管理,适用本条例。 依托城市建成区的城市绿地设立森林公园的管理,依照城市绿地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森林公园的管理应当坚持以人为本、保护优先、统筹规划、合理利用的原则,发挥森林资源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五条市、区(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森林公园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区(市)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森林公园的有关管理工作。 第六条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公园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森林公园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森林资源保护提供必要的扶持。 鼓励各类社会主体投资建设森林公园。

世界地质公园

世界地质公园 云台山位于河南省焦作市修武县和山西省晋城市陵 川县交界处,景区面积240平方公里,含红石峡、潭瀑峡、泉瀑峡、青龙峡、峰林峡、子房湖、茱萸峰、猕猴谷、叠彩洞、百家岩等主要景点。 园区地形复杂,气候随海拔与山势山形变化各异、上下差异明显,原始次生林覆盖了整个山峦,各种树木和奇花异草种类达五百多种。云台山主峰茱萸峰海拔1314米,有落差314米的云台天瀑,在景区泉瀑峡的尽端,是中国发现的落差最大的瀑布之一。 园区内地质遗迹丰富,30亿年来,形成了太古宇、元古宇、古生界和新生界地层;多次的构造运动,尤其是2300 万年以来,新构造运动的强烈抬升和水蚀作用的深度下切,造就了云台山双崖对峙的峡谷群和各种动态的瀑、泉、溪、潭,共同构成了旷奥兼具的“云台地貌”景观。 云台山上溯夏商,下至明清,文人墨客不绝于此,竹林七贤隐居山中,对中国园林从宫廷走向大自然起到了承前启后的作用。 2004年2月13日,云台山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评选为全球首批世界地质公园。2014年1月,云台山景区被列入资

源型城市重点旅游区自然风光旅游项目。 旅游景点 泉瀑峡 泉瀑峡(老潭沟)长约3公里,沟内高峰耸立,花木繁茂,沿沟上行400米,就可以看到华夏第一大高瀑――云台天瀑。瀑布上端如同朵朵白云,有如团团棉絮,悠悠飘落,连绵不绝。下端宛如飞花溅玉,纷纷扬扬,洒入墨绿色的水潭。 红石峡 红石峡(温盘峪)位于子房湖南,整个峡谷,由红岩绝壁构成,属于中国北方地区少有的丹霞地貌。 峡谷景观,崖壁通体的赤红色,故又俗称“红石峡”。 红石峡也称“温盘峪”,那里被誉为“中原第一景”。这个景区集秀、幽、雄、险于一身,泉、瀑、溪、潭于一谷,有“盆景峡谷”的美誉。温盘峪峡谷夏季凉爽宜人,隆冬则温暖如春,一年无四季,温度保持在25摄氏度左右。顺着 栈道进入红色岩石陡立的峡谷,发现两侧岩石好像触手可及。温盘峪峡谷最窄处不到5米,最宽处也不过20多米。Z型迂回前进,抬头望只能见到一线天。峪内夏日凉爽宜人,隆冬苔卉莳草翠,故称红石峡。谷里分布“白龙潭”、“黄龙潭”、“青龙潭”、“黑龙潭”、“卧龙潭”、“眠龙潭”、“醒龙潭”、“子龙潭”、“游龙潭”,构成“九龙溪”。还有“幽瀑”、“穿石洞”、

GlobalGeoparksNetwork-世界地质公园网

Report template for UNESCO Global Geoparks Name of UNESCO Global Geopark (UGGp): ……. Country: ……….. Person(s) responsible for the report: ……….. B. LIST OF DOCUMENTS AND ANNEXES

(Do not forget to include also the annual progress reports you provided for the Global Geoparks Network) C.COHESION OF THE AREA UNESCO Global Geoparks are single, unified geographical areas. Describe how your area provides territorial cohesion and how is your boundary defined (municipality, country border, natural border, administrative, etc.). This is of special importance in case of any overlap with other UNESCO site designations (like World Heritage, Biosphere Reserves), and any other kinds of protected areas or national designations (National or Regional Reserve, park, etc.),see also point E. 4. In case of an extension of the area smaller than 10 % you must explain the new area and reasons for the enlargement and provide a map to demonstrate the extension. D. IMPROVEMENTS MADE ON PREVIOUS RECOMMENDATIONS Your UNESCO Global Geopark is on a green card / yellow card (please select one). You must report by listing previous recommendations and which actions were undertaken by you regarding the points mentioned (validation/revalidation). You may illustrate, as appropriate, with examples, photos. E. VERIFICATION OF UGGp CRITERIA E.1TERRITORY E.1.1 GEOLOGICAL HERITAGE AND CONSERVATION This point should contain a short geological summary of the area, its geodiversity and the state of conservation and maintenance of the key geological heritage sites / areas. Sites (or areas) of international geological significance: Conservation measures on geological sites in your territory: New geological sites in your UGGp integrated in your conservation and management plan: E.1.2 BOUNDARIES Describe how your UGGp communicates its well-defined boundary (on maps, leaflets, panels, publications, etc.). E.1.3 VISIBILITY What kind of interpretation, information and promotion is available to visitors and the local community? What concepts and tools do you use to increase visibility in order to stimulate sustainable tourism? How do you promote the area? How do you advertise your designation as a UNESCO site (e.g. use of the individual UGGp logo on panels, brochures, non-profit media)? E.1.4 FACILITIES AND INFRASTRUTURE Give an account of the quality of the UGGp’s general information and service infrastructure, and how this influences sustainable tourism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are there facilities for the public, existing or planned)? Do you have partnerships and cooperation with the museum(s) or information centre(s) or other community and visitor facilities (e.g. mutual training and information exchange)? Is there an adapted Geopark visibility in the museum/information centre partners? E.1.5 INFORMATION, EDUCATION AND RESEARCH What information and interpretation do you provide to the broad public and on what medium? Do you have educational programmes (not only on geology but also on nature, culture,

国家地质公园建设情况报告

国家地质公园建设情况报告 https://www.360docs.net/doc/e615250231.html, 2009年08月20日17:35 人民网 我国是世界上地质遗迹资源丰富、分布地域广阔、种类齐全的少数国家之一。为履行我部地质遗迹保护职责,我们大力推进建立国家地质公园工作,自2000年我部组织实施国家地质公园计划以来,公园建设快速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到目前为止,我国已有世界地质公园20处(全球共58处),批准建立国家地质公园138处,省级地质公园159处。在138处国家地质公园中,已经揭碑开园的有127处。 一、我国国家地质公园发展历程 我国是世界上最先由政府部门组织建立国家地质公园的国家,也是全球建立地质公园最早的国家之一。上世纪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了“创建世界地质公园网络”的号召。1 999年12月,我部在山东威海召开“全国地质地貌景观保护工作会议”,提出了以建设国家和地方不同层次地质公园的形式来推进我国地质遗迹保护工作的方针。随后,成立了由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财政、环保、林业、旅游、文物、教育、国土及中国地质学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国家地质遗迹(地质公园)领导小组和国家地质遗迹(地质公园)评审委员会,制订了《全国地质遗迹保护规划》,印发了《关于申报国家地质公园的通知》,出台了《国家地质公园总体规划工作指南》、《国家地质公园评审标准》等规范,并从2000年开始在全国组织实施国家地质公园计划。我们已分别于2000年、2001年、2004年、2005年开展了四批次国家地质公园评审工作。2009年8月,历经四年准备,第五批次国家地质公园评审会在北京召开,经专家评审有44家地质公园获得了国家地质公园资格,在三年的建设期后,将会有44个新成员加入到我们的地质公园网络体系中来。 2004年6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与我部联合在北京召开“第一届世界地质公园大会”,我国黄山、庐山、云台山等8个国家地质公园被首批批准为世界地质公园。到目前为止,我国先后又有四川兴文、内蒙古克什克腾、福建泰宁、山东泰山、中国雷琼、四川自贡等12

国家湿地公园验收办法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文件 办湿字[2010]191号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国家湿地公园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 为进一步促进国家湿地公园健康发展,规范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验收,我局研究制定了《国家湿地公园验收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局。 附件: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验收办法(试行)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验收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管理,保障国家湿地公园健康发展,根据有关规定和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试点国家湿地公园的验收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试点国家湿地公园验收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自批准试点之日起6年。 试点国家湿地公园验收,由所在地省级林业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的要求及标准进行自查后,向国家林业局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国家林业局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估验收;对验收达标的,授予国家湿地公园称号。 第四条试点国家湿地公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验收,并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监督整改: (一)未经国家林业局批准,擅自调整试点国家湿地公园规划边界、功能分区、公园名称的。(二)尚未建立国家湿地公园专门管理机构,或者管理机构未能有效履行管理职责的。(三)新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与试点国家湿地公园规划范围重叠或者交叉的。 (四)试点国家湿地公园存在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或管理权属争议,或与社区利益相关者存在其它严重利益冲突的。 (五)未经国家林业局批准,试点国家湿地公园内土地被征占用或擅自改变用途的。(六)在试点国家湿地公园内从事开(围)垦湿地、开矿、开发房地产、建高尔夫球场或度假村、非法采石或挖沙等,以及其它造成生态系统严重破坏的开发建设活动的。 第五条申请试点国家湿地公园验收的,应当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一)所在地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的验收申请和自查评估报告; (二)试点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情况报告;

国家森林公园标准体系综述

国家森林公园标准体系 综述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国家森林公园标准体系综述 标准的制定及编制情况:相关标准有哪些,主要涉及哪些方面(管理、技术、服务等),这些标准是否适合国家公园建设的需要等等 本文主要探讨我国现有的国家森林公园标准体系以及该体系与我国现有的国家公园标准适应性。 目前我国已出台的森林公园标准有《中国森林公园风景资源质量等级评定》、《国家森林公园设计规范》两项国家标准;《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规范》、《中国森林认证森林公园生态环境服务》、《中国森林认证森林公园生态环境服务审核导则》、《中国森林认证森林公园生态环境服务操作指南》、《森林公园总体设计规范》、《森林公园工程技术规范》六项行业标准以及各地地标五项。(红字标准需购买) 《国家森林公园设计规范》为适应森林旅游与森林公园建设的需要,规范森林开发建设和工程设计,确保设计质量对森林公园的内部区划;环境容量与游客规模;景点与游览方式设计;植物景观工程设计;保护工程设计;旅游服务设施工程设计(包括生态文化及科普宣教设施、餐饮、住宿、娱乐游憩、购物、医疗保健、导游标志及信息化管理系统);基础设施工程设计,等方面做出了规定。 《中国森林公园风景资源质量等级评定》作为森林公园保护、开发、建设和管理的依据,规定了森林公园风景资源质量评价的原则、方法、风景资源基本质量与风景资源基本质量公式;森林公园区域环境质量评价;森林公园旅游开发利用条件评价;森林公园风景资源质量等级评定。 《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规范》对于森林公园的基础资料调查与现状分析;森林公园的范围、性质与发展目标;功能分区;容量与人口;客源市场分析与预测;发展战略、主题定位和营销策划;保护规划;森林景观规划;生态文化建设规划(包括宣教中心、博

国家重点公园管理办法

国家重点公园管理办法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重点公园管理办法(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关于印发《国家重点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建城[2006]67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园林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解放军总后勤部营房部: 为了认真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公园的保护和管理工作,重点保护和管理具有重要影响和较高价值的公园,促进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健康发展,现将《国家重点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国家重点公园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公园管理,不断提高公园的规划建设和保护管理水平,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家重点公园,是指具有重要影响和较高价值,且在全国有典型性、示范性或代表性的公园。 第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公园,可以申报国家重点公园。 (一)符合城市人民政府公园建设与发展规划; (二)权属清楚,无权属争议; (三)机构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良好; (四)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1.园林历史悠久,代表一定时代的优秀园林作品,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 2.利用自然条件和人文条件,因地制宜建造公园,展现中国风景园林的设计艺术,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 3.公园的人文景观与中国的历史文化、重大历史事件、重要历史人物等相联系,具有重要的文化价值; 4.在濒危动植物研究和保护、科普教育、生物多样性宣传等方面,具有重要的研究和保护价值; 5.公园内历史遗存、动植物资源丰富,自然地质独特,具有重要的保护价值。

四川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

四川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 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36号) 《四川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已由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0年11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0年11月30日 四川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 (2000年11月30日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为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加快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促进森林旅游产业和地方经济的发展,加强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森林公园,是指以森林资源为依托,具有一定规模和质量的森林风景资源和开展森林旅游的环境条件,按法定程序申报批准的森林地域。 第三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森林公园的规划、建设、经营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森林公园的建设应当坚持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统筹规划、科学管理的方针,发挥森林资源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五条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森林公园的管理工作。 市、州、县(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森林公园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建设、水利、国土、文化、环保、旅游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做好森林公园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全省森林资源的总体状况,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同计划、建设、水利、国土、文化、环保、旅游等部门,制定全省森林公园发展总体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森林公园的设立应当符合全省森林公园发展总体规划。 第七条森林公园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森林公园建设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将森林公园建设纳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八条森林公园分为国家级森林公园、省级森林公园和市、州级森林公园。 第九条建立森林公园应当提交申请报告和森林风景资源调查评价报告,并按照下列规定审批: (一)国家级森林公园,由省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审批。 (二)省级森林公园,由市、州人民政府提出报告,经

北京十渡国家地质公园规划(2011~2025年)

北京十渡国家地质公园规划(2011~2025年)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 二0一三年十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一条公园位置 (1) 第二条范围、边界、面积 (1) 第三条规划期限 (1) 第四条规划依据 (1) 第五条公园发展概况及规划背景 (3) 第二章地质公园的性质与发展目标 .................................. 5第六条公园性质与特色.................................................. 5第七条发展目标......................................................... 5第三章地质遗迹景观及评价.. (7) 第八条地质地貌概述 (7) 第九条地质遗迹类型 (7) 第十条地质遗迹评价 (9) 第四章其他景观资源及评价 (11) 第十一条生物及其他自然景观及评价 (11) 第十二条人文景观及评价.11 第五章总体布局与功能分区 (12) 第十三条总体布局与景区划分 (12) 第十四条功能区划分 (12) 第六章地质遗迹保护 (13) 第十五条地质遗迹保护区的划分及边界坐标(主要拐点)的确定 (13) 第十六条各级保护区的控制要求与保护措施 (13) 第十七条特殊地质遗迹的保护方案 (14) 第七章生态环境与人文景观保护 (15) 第十八条地质公园环境容量控制与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 (15) 第十九条灾害防治 (16) 第二十条珍稀物种名录及保护 (18) 第二十一条人文景观保护 (18)

第八章科学研究 (19) 第二十二条课题选择和依据 (19) 第二十三条计划编制 (19) 第二十四条近期研究计划的实施 (20) 第二十五条研究经费 (20) 第二十六条科学研究成果出版及转化 (20) 第九章解说系统规划 (21) 第二十七条解说系统架构 (21) 第二十八条地质博物馆及科普电影馆(影视厅) (21) 第二十九条公园主、副碑及综合图文介绍栏 (21) 第三十条景点、景物解说牌 (21) 第三十一条公共信息标识牌 (22) 第三十二条图书音像的出版和推广 (22) 第三十三条解说系统设施维护与更新 (22) 第十章科学普及行动 (23) 第三十四条乡土科普活动 (23) 第三十五条科学实践活动 (23) 第三十六条面向普通游客的专项科普活动 (23) 第十一章旅游发展 (24) 第三十七条旅游客源市场 (24) 第三十八条地质公园推广计划 (24) 第三十九条旅游项目及旅游产品 (25) 第四十条专题考察路线 (26) 第十二章地质公园信息化建设 (27) 第四十一条地质遗迹数据库 (27) 第四十二条公园监测系统 (27) 第四十三条网站建设 (27) 第十三章基础设施及服务设施 (29) 第四十四条道路交通 (29) 第四十五条水电设施 (29)

旅游景区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旅游景区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旅游景区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篇一为确保森林旅游工作游客的安全,从根本上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游客来的开心、玩的尽兴、游的安全、走得满意,不断增强森林公园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为我场旅游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结合我场森林旅游工作实际,切实做好森林公园旅游安全工作。各景区林场要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首要任务来抓,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负责,切实加强领导,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和装备的四落实,确保安全生产有人抓,具体工作有人管。 一、安全管理机构 1、景区内所有的管理机构,均应承担安全管理的部分职责,景区内所有管理机构部门都负有安全管理的责任,全体员工都应在其工作岗位上做好景区安全工作,即全员安全管理机构。 2、大河坝、官鹅两林场各自根据景区的具体实际情况,设立专门性的景区安全管理机构,该机构是景区负责安全管理的全职机构,具有景区安全管理的权威性,负责景区的日常旅游安全事故的防范、控制、管理与指挥工作。 3、组织机构景区设立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委员会:作为景区应对

突发安全事故的议事、决策、协调机构。景区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委员会由景区林场场长、副场长、派出所所长、教导员、安全股、秘书股股长组成,主任由林场场长担任,副主任由派出所所长担任,下设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处理突发安全事故应急的日常工作。 景区突发安全事故应急联动指挥中心:事故发生时成立的指挥中心。根据不同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和社会危害程度,由景区负责人担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总指挥长,成员由林场相关人员组成,下设综合协调组、应急处置组、安全保卫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人员疏散组、善后处理组、专家技术组。二、安全管理制度 1、岗位安全责任制 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一)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景区有关突安全共事故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与重建工作的汇报,分析有关突发安全事故的重要信息、发展趋势; (二)审议、决定突发安全事故应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统一领导和协调景区各类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构; (三)决定启动预警和景区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四)组织力量处置相当严重、特别严重的突发安全事故; (五)检查、督促景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身及社会财产安全的法律和政策,及时协调应急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一)督促落实景区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和指示; (二)拟订、组织和实施景区应对突发安全事故的工作规划和应急

公园管理办法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合肥市环城公园管理办法》的决 议 (2007年8月24日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 会议通过) 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查了《合肥市环城公园管理办法》,决定予以批准,由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编辑本段合肥市环城公园管理办法 (1987年10月29日合肥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 议通过 1987年12月20日安徽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 次会议批准 2007年6月29日合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修订 2007年8月24日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 编辑本段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环城公园管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景区资源,保护生 态环境,根据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城市绿化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环城公园是指环城景区(含银河、西山、琥珀潭、 黑池坝、环北和环东等景区)、包公园、逍遥津公园和杏花公园,其具体范 围以环城公园绿线为准。 本办法所称环城公园建设项目控制区是指环城公园绿线外延50米以内 地带。 第三条环城公园管理坚持科学规划、严格保护、永续利用、服务公众 的原则。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城公园的保护工作,保障对环城公园保 护管理经费的投入。 第五条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园林部门)负责环城公园的 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其所属的环城公园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管理维 护工作。 市建设、规划、市容、国土、工商、环保、公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 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环城公园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城公园资源和设施的义务,并有权 制止、检举破坏环城公园资源和设施的行为。 对在环城公园保护、利用和管理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或市园林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编辑本段第二章规划与建设 第七条环城公园的保护、建设、利用和管理,应当符合环城公园规划。? 第八条环城公园规划按照法定程序编制、修订。 编制、修订规划应当对现有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予以充分保护。

国家地质公园规划编制技术要求

国家地质公园规划编制技术要求 前言 (2) 一、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 (3) 二、规划工作的主要依据及规范性引用文件 (3) 三、规划工作的重点及要求 (4) 四、规划的成果要求 (14) 五、本技术要求的适用范围 (20) 六、附则 (20) 七、国家地质公园规划编制纲要 (21) 第一章总则 (21) 第二章地质公园的性质与发展目标 (22) 第三章地质遗迹景观及评价 (22) 第四章其他景观资源及评价 (22) 第五章总体布局与功能分区 (23) 第六章地质遗迹保护 (23) 第七章生态环境与人文景观保护 (23) 第八章科学研究 (24) 第九章解说系统规划 (24) 第十章科学普及行动 (25) 第十一章旅游发展 (26) 第十二章地质公园信息化建设 (26) 第十三章基础设施及服务设施 (27) 第十四章土地利用 (27) 第十五章社区行动计划 (27) 第十六章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28)

附件 国家地质公园规划编制技术要求 前言 中国的地质公园建设,是响应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建立“世界地质公园网络体系”的倡议,贯彻国务院关于保护地质遗迹的任务,由国土资源部主持于2000年开始进行的一项新工作。 地质公园担负三项任务:第一,保护地质遗迹,保护自然环境;第二,普及地球科学知识,促进公众科学素质提高;第三,开展旅游活动,促进地方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 目前,中国地质公园体系已初具规模。地质公园事业的发展使得我国地质遗迹保护事业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依托地质公园建设,很多珍贵地质遗迹得到了切实保护,社会地球知识科学普及水平迅速提升,同时还带动了旅游及相关产业发展,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文化振兴。 为加强地质公园管理,进一步规范我国的地质公园规划建设,指导国家地质公园规划编制,特制订本技术要求。

世界地质公园网络回顾与展望

世界地质公园网络回顾与展望 关于如何有效、持续地保护遗迹,长期以来各国地学界的同仁进行了各种思考和探索。最终,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大力支持下,欧洲和中国在21世纪初率先通过建立地质公园来解决这一问题。地质公园是以珍贵地质遗迹为主体,以有效保护、传播地学知识、发展当地经济为目标而提出的一种新型自然遗迹保护模式。这种模式有效缓解了发展中的人类与自然环境之间的激烈冲突(其本质是不同利益群体之间人与人的冲突),体现了一种可持续的发展理念,符合当前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思路。 《寻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帮助申请加入世界地质公园网络的国家地质公园工作指南》(以下简称《工作指南》)中对地质公园的定义作了详细描述,概括起来就是:“地质公园”是一个具有明确的范围界定,并具有足够大的面积以便促进地方经济和文化发展(主要是通过旅游)的区域,应当包含若干各种规模且具有国际意义的地质遗迹,或者其中包含了具有特殊科学意义、稀有或美丽的地质体的一部分,这些特征以及形成这些特征的事件和过程在区域地质历史中具有代表性。此外,非地质主题是其整体的一部分,其中包括一些具有生态、考古、历史或者文化价值的遗址。地质公园的英文名称由Geological Park组合缩写而成,为Geopark。 在2002年2月召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国际地质对比计划执行局年会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原地学部(现为生态与地学部)提出建立地质公园网络,其日标是:①保持一个健康的发展环境;②进行广泛的地球科学教育;③营造本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该网络计划每年在全球吸收20个地质公园加入,全球共吸收500个成员。随即,该网络计划得到UNESCO的正式认同,其英文名称为“Global Geoparks Network”,或者“Global Network of National GeoParks”,缩写为“GGN”。从2004年开始,该网络正式吸收了来自中国和欧洲的25个成员,截止2008年底,共有56个成员,分布在18个国家。 一、世界地质公园网络的起源 (一)世界地质公园网络产生的必然性 1.人类保护地质遗迹的需要 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对地质遗迹保护工作十分重视。例如,英国1991年成立了自然洞穴保护协会,制订了地质遗迹登录办法。目前已登记遗产地2200处,建立了信息库,并进行分级管理。1987年,中国原地质矿产部发布了《关于建立地质自然保护区规定(试行)的通知》,把保护地质遗迹首次以部门规定的形式提了出来。一个多世纪以来,美国、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亚、印度、印度尼西亚、非洲和拉丁美洲的100多个国家陆续建立起国家

国家地质公园规划编制技术要求

附件 国家地质公园规划编制技术要求 前言 中国的地质公园建设,是响应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建立“世界地质公园网络体系”的倡议,贯彻国务院关于保护地质遗迹的任务,由国土资源部主持于2000年开始进行的一项新工作。 地质公园担负三项任务:第一,保护地质遗迹,保护自然环境;第二,普及地球科学知识,促进公众科学素质提高;第三,开展旅游活动,促进地方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 目前,中国地质公园体系已初具规模。地质公园事业的发展使得我国地质遗迹保护事业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依托地质公园建设,很多珍贵地质遗迹得到了切实保护,社会地球知识科学普及水平迅速提升,同时还带动了旅游及相关产业发展,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文化振兴。 为加强地质公园管理,进一步规范我国的地质公园规划建设,指导国家地质公园规划编制,特制订本技术要求。 一、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 地质公园的规划编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保护优先,科学规划,合理利用。 2.体现地质公园宗旨,突出地质公园特色。 3.统筹兼顾,做好与相关规划的衔接。 二、规划工作的主要依据及规范性引用文件 (一)法律法规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风景名胜区条例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国发[2000]38号) 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地质矿产部) 古生物化石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 (二)技术规范、标准、指南类: 中国国家地质公园建设技术要求与工作指南(国土资源部,2002-11) 世界地质公园网络指南和标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地学

《国家重点公园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重点公园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公园管理,不断提高公园的规划建设和保护管理水平,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家重点公园,是指具有重要影响和较高价值,且在全国有典型性、示范性或代表性的公园。 第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公园,可以申报国家重点公园。 (一)符合城市人民政府公园建设与发展规划; (二)权属清楚,无权属争议; (三)机构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良好; (四)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1.园林历史悠久,代表一定时代的优秀园林作品,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 2.利用自然条件和人文条件,因地制宜建造公园,展现中国风景园林的设计艺术,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 3.公园的人文景观与中国的历史文化、重大历史事件、重要历史人物等相联系,具有重要的文化价值; 4.在濒危动植物研究和保护、科普教育、生物多样性宣传等方面,具有重要的研究和保护价值; 5.公园内历史遗存、动植物资源丰富,自然地质独特,具有重要的保护价值。 第四条国家重点公园的申报,由城市人民政府提出,经省、自治区建设厅审查同意后,报建设部。直辖市由市园林绿化局组织进行审查,经市政府同意后,报建设部。 第五条申报国家重点公园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列为国家重点公园的请示; (二)公园的评价报告; (三)国家重点公园的申报书; (四)公园的位置图、现状图、规划图; (五)公园现状以及重要资源的图纸、照片、影像和其他有关建设档案材料。 第六条建设部负责国家重点公园的评审工作。 对申报的国家重点公园,建设部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和评审。 第七条对已经列入国家重点公园的,城市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有效措施严格保护。 对具有独特的自然景观或具有特殊历史文化价值的人文景观,禁止改变其风貌和格局。 第八条对已经列入国家重点公园的,应当依法设立管理机构。管理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规划进行保护建设;

《世界地质公园网络工作指南和标准》2008年版本-中文

世界地质公园网络指南和标准 寻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帮助 申请加入世界地质公园网络的 国家地质公园工作指南和标准 (2008年6月)

地质公园 – 促进地球遗产事业,保持区域可持续发展 世界地质公园网络 – 地质遗迹的保护、研究和可持续发展 前言 地质与自然景观对人类社会、文明和文化多样性有着深远的影响,但长期以来人类却没有对各种具有国家或区域意义的地质遗迹达成国际共识,也没有针对地质遗迹出台特别的国际条约。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关于地质公园的倡议反映了许多国家希望通过建立一个国际组织框架来提升生命历史重要见证者——地球遗迹、景观和地质对象价值的强烈愿望。 按照2001年6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执行局的决定(161 EX/Decisions, 3.3.1),UNESCO “支持成员国的特别努力”,以促进具有特别地质特征的区域或自然公园的发展。计划加入UNESCO的世界地质公园网络(GGN)的国家地质公园,应当在区域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和文化进步、保护环境的战略目标中,把具有重要价值的地质遗迹保护规划考虑在内。 本文为国家地质公园加入世界地质公园网络提供了指南。这些指南是一套关于地质公园积极自愿加入世界地质公园网络的标准,申请者须按此指南执行。当评审某个地质公园加入GGN的申请时,一个独立的专家组将依据这些指南开展工作。 在地质公园动议的倡导下,保护和促进地质遗迹的可持续发展,与《21世纪议程》所追求的目标是一致的,该科学议程是进入21世纪中针对环境和发展而在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UNCED,里约热内卢,1992)上通过的,在2002年于约翰内斯堡召开的可持续发展世界峰会上得到再次确认。由于地质公园强调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与自然环境保护之间相互作用的结果,因此地质公园动议为1972年的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公约增添了新的内容。 在地质遗迹保护中,世界地质公园网络的运作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世界遗产中心、人与生物圈(MAB)生物圈保护区世界网络、国家和国际企业以及非政府组织活动紧密协调。对于欧洲的国家地质公园,UNESCO已经于2001年特许建立了欧洲地质公园网络(EGN)。由此,对于欧洲地区,EGN承担了GGN的职能。UNESCO鼓励在世界的其它地区创建相似的区域性网络,以反映区域状况。地质公园之间的网络是GGN的重要组成。UNESCO鼓励任何形式的合作,特别是在网络成员之间的教育、管理、旅游、可持续发展、区域规划等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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