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王山森林温泉小木屋项目代理合同

马王山森林温泉小木屋

甲方(授权方):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代理方):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就甲方委托乙方以独家服务商的身份,为甲方提供投资顾问、运营管理、广告创意、租凭代理事宜达成以下合同内容,并承诺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马王山森林温泉小木屋(以下简称“本项目”);

1.2项目位置: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马王山生态源

1.3项目规模:甲方指定乙方独家服务代理的由甲方所属的项目位于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马王山生态源,占地约 90亩,规划建筑面积共约 12000平方米。具体可租凭单位按甲方所提供房源附件执行。

1.4全案代理范围:本项目以甲方提供可租凭房源为准的全部可合法租凭面积的服务代理;本项目对外租凭后的整体运营管理。

第二条:委托事项

2.1投资顾问:本项目的投资顾问工作,主要是从市场调查研究及项目开发条件分析入手,通过对项目竞争力的挖掘,提炼项目的核心卖点体系,形成项目的初步产品竞争策略和产品形象定位,并参与规划、设计讨论并提出产品调整建议,根据相关定位、资料提供项目分析。

2.2运营管理:本项目的运营管理工作,主要是从市场、产品、客群等角度出发,确定项目的主题定位、市场竞争策略、形象包装策略、产品定价策略及项目整体运营工作计划等与运营管理相关的策略工作内容并实施。

2.3广告创意:本项目的广告创意工作,主要是结合项目的整体定位及竞争策略,确定广告推行计划并进行相关文案平面的创意、设计、相关现场的包装展示的设计工作等,为项目推广和提升项目形象服务。

2.4租凭代理:本项目的租凭代理工作,是指乙方以独家代理商的身份组建并管理本项目服务团队,由该服务团队进行本合同所约定服务范围内产品的全面工作。第三条:合作期限

本合同租凭代理期限共壹拾贰个月,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完成双方达成的租凭代理工作任务止。本合同租凭代理期限届满,租凭代理工作自动终止,乙方将全权运营管理本项目,运营管理期限以客户租凭合同期限为准。如果甲方有进一步合作意向,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租凭代理期限内达到累计租凭本项目的85%视为完成租凭代理任务。

第四条:工作内容

4.1投资顾问

4.1.1负责本项目的市场调研及市场分析;

4.1.2负责本项目的客群分析;

4.1.3参与产品设计讨论并提供产品建议或产品修改建议。

4.2运营管理

4.2.1根据项目的市场定位、产品定位、客群定位以及甲方目标等基本要素,制定项目运营策略总纲,包括运营阶段划分、市场形象定位、客户营销基本策略等;

4.2.2根据项目的运营阶段划分后的时间节点,分阶段制定项目各阶段的运营策略执行计划;

4.2.3根据确认的运营策略总纲及阶段性执行计划,制定运营策略执行方案,包括项目阶段性的运营组合策略、媒体组合策略、重大SP活动策略、价格策略等;

4.2.4根据确定的运营策略总纲、执行计划与执行方案,结合市场和项目进展中的变化因素,制定每个运营阶段的营销策略调整与相应计划,并针对各个运营阶段过程中的重大事件如开工、交房等,制定策略及执行专案;

4.2.5根据每个运营阶段的推广特点、去化特征以及客户需求特征,制定短期的运营策略、价格策略和媒体策略等;

4.3广告创意

4.3.1制订合同期内的项目广告宣传创意策略,编制项目整体媒介策略、年度与月度媒体策略及广告费用预算;

4.3.2负责项目形象定位及LOGO、VI及应用、延展等相关应用设计;

4.3.3根据项目形象与销售需要,在相关SP活动专案(包括展会、咨询会、新

闻发布会、大型促销、客户联谊活动及各类典礼)基础上,进行包装展示的设计工作;

4.3.4提供项目现场包装策略及设计方案(现场看板、指示牌、工地围墙、现场罗马旗、大型广告牌等);

4.3.5提供项目接待中心及样板间的设计建议;

4.3.6负责相关文案创意和平面设计(包括宣传折页、户型册、客户通讯、报纸广告、杂志广告、夹报广告、展板、户外看板等的设计);

4.3.7负责电台宣传稿的文案创意、电视宣传片的创意思路、网站的创意思路与文案;

4.4租凭代理

4.4.1制订并提供项目租凭策略;

4.4.2制定并执行租凭价格体系及控制策略;

4.4.3派出专职项目经理及人员组成项目服务团队进行现场管理与现场执行;

4.4.4负责或协助本项目以促销为目的的SP活动;

4.4.5负责本项目相关数据统计、分析(包括日报、周报、月报、促销分析报告等),并提供客户报表。

第五条:双方责任

5.1甲方责任

5.1.1保证本项目的合法开发,并向乙方提供有效资料(包括项目背景、土地所有权证复印件、相关政府的项目批文等)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及时通报施工计划、工程进度、证件办理进度、房屋交付期等与本项目有关的具体资料;

5.1.2对乙方提交的有关工作计划与工作报告进行审查验收,并须在乙方提交每一份报告后的3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答复或修改意见;

5.1.3承担本项目现场包装费用:包括但不仅包括接待中心、样板间、工地围墙等,并提供工作所需的模型、看板等其他辅助道具;

5.1.4提供现场办公设备(包括空调、饮水机、传真机、复印机、电脑、电话、

办公桌椅、洽谈桌椅等),并承担日常电费、场地维护费用。

5.1.5在正式面市前(正式面市以乙方提交具体实施方案并由甲方同意执行时计算),保证本项目具备办理客户付款的条件、保证本项目所有房源均符合法定条件;

5.1.6向乙方提供合法的租凭面积;

5.1.7派出专职人员在现场负责收款,并处理关于工程的修改意见及投诉等方面的工作;

5.1.8 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有关服务费用。

5.2乙方责任

5.2.1认真、准确并按计划及时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

5.2.2若甲方对乙方专案组成员的实际工作不满意,乙方有义务更换专案组人员,乙方承诺确保团队服务人员按法定工作时间在服务期内驻接待中心;

5.2.3负责派出的项目服务团队的工资、佣金、补贴及相应的福利待遇,并承担团队人员的服装费用;

5.2.4本项目专案组成员应配合甲方确定营销策略的具体执行步骤,确保策划方案顺利实施;

5.2.5依进度向甲方及时通报工作的进展情况,促进双方保持良好的沟通;

5.2.6负责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产品建议、营销策略、销售策略、广告策略及计划等,按月或季度定期提供,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执行;

5.2.7向甲方如实、及时报告工作状况,督促客户按约支付房款,尽量确保房款按期并快速回笼;

5.2.8按甲方提供的项目资料与项目情况,如实地对客户进行介绍,介绍内容包

括但不仅包括房型、建筑面积、建筑标准、付款办法、交房日期和客户租凭合同等;

5.2.9本合同中止时,乙方应及时返还甲方所有有关文件与资料,并妥善交接好所有相关工作;

5.2.10乙方有义务在甲方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后及时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票据。

5.2.11本项目的宣传及广告推广费用由乙方开支,包括报纸电视电台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户外看板、SP促销及客户联谊活动等。

第六条:其它相关管理

6.1工作指令

6.1.1为了清晰工作指令和提高工作效率,并为避免纠纷与损失,甲方通常应以书面的清晰的可执行的工作联络单或意见书通知乙方执行,通常情况下乙方可以不执行甲方的口头工作指令;

6.1.2若在乙方工作按约定计划进行中,甲方变更工作指令内容和工作意见,并要求乙方按变更的工作委托内容修改时,甲方应给予乙方一定的工作时间;

6.2总经理指定负责人

6.2.1为了保证甲方工作指令下达的清晰与准确,乙方工作仅对甲方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负责人负责。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每次工作以甲方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负责人签字为执行依据和工作标准;

6.3项目变更

6.3.1为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本项目遇下列事项时,甲方须及时给予书面形式通知:租凭合同条款变更;工程设计及装修标准变更;购房付款方式变更;施工方等相关服务单位的变更;其它与乙方工作相关事宜变更。

第七条:租凭代理、使用权出让代理的商务条款

7.1正式开盘

7.1.1正式开盘应具备下述条件:

7.1.1.1工程已正式开工,具有一定工程形象,并保持着正常合理的工程建设进度;

7.1.1.2取得相关政府批文;

7.1.1.3符合客户正常交款条件;

7.2租凭价格

7.2.1关于房屋租凭代理的价格:双方约定,需以一房一价方式在正式开盘前15天内以补充合同方式具体约定房屋的约定基价,并以此价格作乙方可执行的最低租凭价格;

7.2.3双方约定,乙方不得在各类产品的约定基价以下销售,除非甲方特殊认可;

7.2.4双方约定,乙方可自由在各类产品的约定基价以上价格展开租凭,但需提前向甲方备份每次的价格变动时间和变动内容;

7.2.5双方约定,在市场宏观条件发生重点变化、区域市场竞争环境严重恶化或竞争对手使用恶性价格竞争策略等特殊情况下,为确保项目顺利完成租凭,双方可以协商降低约定基价;

7.3全案代理费

7.3.1全案代理费由“代理费”与“销售溢价”两部分组成,按实际回款金额收取;

文化活动代理合同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9457 (合同范本系列) 甲方:XXXXXX 乙方:XXXXXX 签订日期:XXXXXX 文化活动代理合同标准 版本

文化活动代理合同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合同文件为经过平等协商和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条款,并由双方共同恪守。,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合同编号:) 委托方:_________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代理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双方就“委托方授权代理方代理权限”事项协商一致,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北京签署本合同。 一、委托事项:委托方授权代理方代理其在 _____地区_____(演员、歌手、模特、出版、演出、艺术品,版权)代理业务,期限为______年。 二、具体要求:代理方以委托方及其网站 “_______网代理商”的名义展开业务活动,代理该

地区业务。 三、双方责权: 委托方责任: (一)委托方承诺在己方网站“_______网”(http://______________)为代理方开通宣传主页,公布其联系方式,并设计相关程序保证代理方与客户的有效交流; (二)委托方承诺在授权期内不会重复授权,并保证在授权期内委托方所接收的该地区_____业务由代理方办理(客户指定由第三方办理的除外); (三)委托方承诺通过各种宣传途径为加盟代理商作宣传。委托方权利: (一)委托方有对代理业务及代理商进行监督的权利;对通过委托方代理的业务,委托方将公布在“_______网”上,随时了解代理进展并对代理结果

房地产代理销售协议

房地产代理销售协议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本着“精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房产项目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委托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理位置: 3、该项目为项目,可销售房源为套。 4、销售基价(底价)为甲方确定的元/平方米。 二、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就该项目进行推介服务及代理销售工作,乙方充分利用自身客源优势,全心全力推进该项目的销售工作。本委托非乙方独一代理权限,不排斥其它代理商的代理权限。 三、合作方式 甲方授权乙方作为的合法代理,以甲方确定的销售基价向市场进行销售推广。乙方可根据市场情况适当调整销售单价,但不得低于销售基价。 甲方同意乙方销售人员驻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办理相关房产交易手续可由甲方人员负责。 四、代理佣金及支付

1、代理佣金 乙方的代理佣金为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基价的所有款项(税前),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2、佣金支付 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1)甲方在正式销售合同签订并获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对该销售合同中指定房地产的代销责任即告完成,以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的总金额为依据按套全额结算,由甲方在银行放款后的1天内将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转来的代理佣金后应开具合法有效的凭证; (2)因客户对临时买卖合同违约而没收的定金和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后收取的违约金,由甲乙双方五五分成。 五、代理期限 1、本合同约定的代理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为_个月,期限届满双方有意继续合作的,可书面确认。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六、费用负担 因代理销售本项目所产生的推广宣传费用、销售人员薪金及日常费用等由乙方承担,甲方除支付佣金外不负担任何其他费用(包含前述费用)。 七、甲方的责任

渠道分销公司合作协议

编号: 战略合作协议书 甲方: 授权代表: 地址: 乙方: 授权代表: 地址: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为了更好的提升双方在商业地产行业中的市场高度,促进双方在商业地产市场运营中的合作关系,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双方自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就北京中原项目部所代理项目合作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合作项目 甲乙双方资源合作的项目为:甲方及其旗下子公司、附属公司(以下统称“甲方”)所

有代理项目。具体项目的合作事宜由双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书》进行约定或以《分销合作协议》形式约定。 乙方就甲方所有代理项目向甲方提供咨询服务及客户推介服务。 2.合作内容 项目推介 根据甲方对具体项目的委托,就甲方所委托的代理项目向甲方推荐意向客户。 根据甲方的委托,推荐意向客户参观项目,促成客户与甲方的交易。 在甲方委托范围内,针对甲方代理项目向乙方所掌握的客户资源做前期介绍和基本信息的告知,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向客户宣传甲方代理项目。 对于经乙方推介确定签约的客户,甲方按约定全额支付乙方佣金。 本战略合作协议书约定的合作期限为两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到期双方如无异议本协议自动顺延两年,如任何一方有异议,应于本协议到期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依此类推。 在此战略合作协议书之下,甲乙双方对阶段内具体项目推荐的周期、佣金等服务细则通过签订具体项目《分销合作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 营销活动合作:在合作期内,乙方与甲方营销部门共同组织营销活动,由乙方提供客户资源并联系、组织客户参加活动并参观项目,并推荐客户签约甲方代理的地产项目,活动费用甲方全权负责。 3.项目推介流程 由甲方将项目资料及宣传资料送交乙方,委托乙方向潜在客户推介甲方项目。 在具体项目的合作开始后,由甲方推介项目的进度安排,乙方向甲方提供客户名单及相关信息,甲方指定专人进行确认签署《客户首访确认表》。 有效客户确认:甲方所代理项目客户确认方式为首访确认制,即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推介客户,在乙方推荐的客户到访项目或参加项目或参加项目活动之前或同时,由甲方指定人员在开发商CRM系统做查询,如该客户是第一次到访本项目且不属于开发商和甲方自由客户则视为乙方推介客户(有效客户),并以甲方现场负责人及乙方带客人员签字为准。

项目全程顾问代理合同

白云区“怡馨新寓”商住项 目

合同编号:甲方(委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乙方(受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甲方为贵阳白云南湖版块“怡馨新寓”商住项目的开发商,现甲方委托乙方为项目独家全程策划及销售总代理,在代理期内代表甲方在中国境内策划和销售该项目之所有单元(含商业)。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项目 位于贵阳市白云区南湖版块“怡馨新寓”之所有单元,可售建筑面积约1万平方米。(含项目内所有住宅、商业与车库,以下称“该项目”)。 第二条委托方式及有效期 自双方签约之日起,甲方委托乙方为该项目的独家代理。即在委托期限内不再委托其他营销策划公司及代理机构代理销售“该项目”,而甲方所有对外推销该项目之单位,乙方均有销售代理权。委托期自2010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必要时双方可协商延长委托期。 根据商业部分适合销售价格、市场时机等实际情况,在住宅部分销售完毕的情况下,乙方可先行撤场关闭售楼部,待具备市场时机时再派人持续执行销售 第三条甲方职责 (一)负责保证该项目销售的合法性。负责向乙方提供本项目销售所需的法律批文副本

或复印件及销售所需详细资料,并保证一切资料具有合法性和准确性。

(二)负责该项目宣传推广过程中的以下费用。其中包括: 1、负责承担售楼部装修、内外布置等费用; 2、户外广告租用、路灯广告杆租用与制作发布、项目形象墙、文化墙制作等费用; 3、项目开盘活动费用; 4、展销场地、示范单位(含沙盘及户型模型等)、现场售楼部展销活动的筹组及有关设备的租用、布置等费用; 5、其它未在此列,但实际销售过程中另行增加费用双方动态协商解决(总体费用控制在20万元人民币以内)。 (三)负责提供现场办公设备和电话供乙方使用,配合乙方办理有关销售事宜。 (四)负责最后确认项目的图纸、面积、数据、建材设施和装修标准,并负责执行最终确定的有关销售配套硬件(如售楼部、示范单位、建筑及园林工程形象进度等)。(五)甲方负责审定由乙方提供的销售计划、销售价格或销售资料,并根据实施情况有权修改销售计划,调整价格或销售资料中的条款,但须提前七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六)指派专人负责银行按揭办理工作。 第四条乙方职责 (一)整个策划、销售过程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贵州省及贵阳市的有关法规。(二)负责该项目之营销策划及销售执行。乙方负责组建该项目高素质的营销策划队伍。 (三)协助审阅项目规划、建筑单体立面、户型平面的图纸(包括园林、会所及公建配套)、售楼部装修风格等,并给予专业意见。 (四)负责该项目宣传推广策略、媒体安排、广告创意、户外广告设计、楼盘包装平面设计、售楼部包装平面设计。同时负责组织各大报章投放有关该项目的新闻稿及专业评述的文章。 (五)负责该项目宣传推广过程中的以下费用。其中包括: 1、宣传资料的设计、印刷费用(海报、折页、户型单页等);

全案广告创作代理合同

甲方: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乙方: 地址: 电话: 受甲方委托,乙方承接项目:甲方所开发项目的全案广告创作代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共同订立如下条款: 一、合作内容: 1.合作内容: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对甲方项目的整体广告推广工作;整体广告宣传推广工作内容如下: 1.2.1执行甲乙双方确定的关于本项目的营销策划传播策略和思路; 1.2.2根据甲乙双方商定的工作计划进行广告创意、平面设计、公关活动安排、营销推广; 1.2.3项目所需各类销售工具的设计(主要内容见附件一); 1.2.4参与整体品牌推广有关的设计、策划。 二、合作方式及限期 2.1合作期限: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2.2为达到双方有效沟通、提高工作效率,乙方只对甲方负责,甲方需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合作、接洽;乙方应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确保工作质量。 2.3甲乙双方共同根据销售情况制定宣传推广的工作计划,确定工作阶段、完成时间。2.4确认规定:在计划规定时间内,甲方应指定专门负责人确定乙方创意设计样稿。 三、双方责权 3.1甲方责任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设计工作中所需工程进度、开盘时间等各类基础资料及咨询等; ●甲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工作时间推进计划并对乙方工作内容进行审核或认可,以使乙方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正和实施; ●甲方须提供乙方驻场人员相关办公场所、设备及住宿; ●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费用,以便乙方顺利进行工作。 3.2乙方责任 ●乙方需有专门人员组成项目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流程; ●乙方按甲方下达的工作任务书进行创意设计; ●乙方委派人进驻项目现场,实施零距离一线服务; ●乙方按每项工作制定工作时间推进表,并与甲方沟通确定,乙方按双方商定的时间推进计划进行工作; ●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策划思路、广告文案、设计稿和乙方所有提交的书面工作文件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在甲方发布实施等允许的时间内务必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签字认可方可定稿; ●乙方在为甲方工作期间须严格保守甲方经营的商业机密。 3.3甲方权利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各种方案有提出修改和否决的权利;

公关传播合同

公关传播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宿迁东方盛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在公平、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品牌公关宣传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特签订合同如下,以资信守。 —、总则 甲方授权乙方作为甲方独家公关代理,自_年 ________ 月_ 日起,至 ________ 年_月_日共 计 ___ 年时间。 二、公关服务内容 (一)咨询策划 就品牌传播问题,提供相关的市场咨询意见,并就具体的甲方需求进行策划服务。 (二)公关传播规划 乙方协助甲方对甲方的品牌形象、产品形象、市场活动等策划有价值的市场营销传播方案。 (三)日常传播计划 乙方将按照双方商定的条款实施传播计划,并根据需要提供公关传播建议书。 (四)稿件撰写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每月撰写一定数量的新闻稿件,并在与媒体/甲方沟通过程中对文章进行 必要的编辑和修改。所有乙方撰写的稿件,需经甲方的代表签字确认后方可发出。 (五)稿件发布 乙方负责在甲方认可的媒体上进行传播。媒体范围参见附件。 (六)稿件收集/总结/剪报 乙方负责对所有媒体稿件发布进行追踪,每月1次,每月于当月传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 向甲方提供公关传播剪报2本。 三、甲方的义务 (一)根据乙方对媒体传播工作的有关要求和建议,及时提供产品及技术信息、行为概况等有关资 料。保证提供的资料准确、完整,并对其正确性和有效性承担责任。 (二)如果乙方为提高稿件创作质量而需要采访甲方相关领导,则由乙方事先提出要求并提供采访 提纲,由甲方负责安排采访时间和地点。

房地产销售代理合同标准范本(完整版)

金家律师修订 本协议或合同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 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本文为Word格式,可直接使用、编辑或修改 项目销售及策划承包合同 甲方(开发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项目的开发投资商,现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相 关法律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承包该项目策划、销售管理的相关事宜,在真诚合 作、平等互利原则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方式和范围 1、甲方指定乙方为项目销售承包方,销售由甲方开发的地址位于 的项目。该项目销售面积为平方米,实际可销售面积参照本项目测绘 报告。 2、乙方委派销售管理人员一名,驻场管理日常销售事务。 3、乙方负责对项目销售进行系统包装策划。 第二条工作内容 1、乙方负责本项目市场调研、产品定位、策划方案、销售计划、广告推广 设计活动策划、销售承包工作。 第三条承包期限 1、本合同承包期限为6个月,2019年月日至2019年月日止。如 有变更,双方协商,另订协议。 第四条销售价格 1、本项目执行浮动销售底价,甲方调整销售底价时,需提前10日通知乙 方。乙方须配合甲方真实了解市场情况及预测市场的价格变化,为甲方最终确定 销售底价提供服务。 2、上述销售底价确定后,乙方可视市场情况制定销售价格并可灵活浮动,

但不得低于双方确定的销售底价。如遇有特殊情况低于销售底价成交的需甲方签字确认,乙方销售佣金点数不变。 3、经甲乙双方确认的产品规划调整而产生的面积和销售金额变更,以变更后的数据为准。 4、甲乙双方协议,本合同及房地产买卖以人民币、每平方米及建筑面积为计算单位。 5、如因市场变化等因素需价格调整,在甲乙双方协商基础上重新定价的乙方佣金点数及支付方式保持不变。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商品房预售证书、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和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在年月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提供销售“”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证书。 (4)甲方为乙方提供关于项目的有关资料,包括:鸟瞰图、平面图、景观效果图、地理位置图、建设标准、交付标准、电器配备说明等。 (5)乙方承包销售该项目所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给甲方。 2、甲方保证若购房人购买的房屋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3、甲方委派专人协助乙方工作、做好本项目企划及销售衔接工作和协调销售现场作业,根据客户及业务发展需要配合乙方销售、推广等相关工作。 4、甲方负责办理房屋售后手续,如:按揭、交房、办证等。 5、甲方须向乙方无偿提供售楼处及售楼处装修,售楼处内的办公桌椅、沙发、茶几等案场办公设施、办公用品由甲方承担,售楼处水、电、暖及物业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6、甲方承担项目推广广告发布费用。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同意后由甲方发布执行。甲方有权审定一切与销售有关及可视为合同附件的宣传资料,并有权

分销渠道合作代理合同协议书

分销渠道合作代理合同 协议书 文件编号TT-00-PPS-GGB-USP-UYY-0089

同创地产 分销合作代理合同 武汉皖南同创房产顾问有限公司 甲方:武汉皖南同创房产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开辟甲方代理的的房产销售渠道,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合法,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甲方同意将甲方代理的项目交由乙方为非唯一区域分销代理、销售。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名称、地址及销售价格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址: 3、项目单位销售价格由甲方决定,以甲方统一价格为准;若以上项目的售价和付款方式有变动,甲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并遵照执行。 第二条,受托代理权限及期限

1、甲方委托乙方为区域分销代理商; 2、乙方之代理区域为非独家代理,甲方有权委托其它机构从事该楼盘的分销代理; 3、本合同约定的销售代理期限自______年月日起至______年 _____月_______日止,期满如需续约,另行协议。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定期检查、督促乙方工作,对相关工作提出整改建议和指导,甲方不得无故干涉乙方的 2)甲方根据武汉市商品房交易相关规章制度,负责处理审核乙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相关购房手续,甲方应在客户合同签字之日起日内须完成对乙方客户确认单的签字确认 3)甲方指派作为本项目与乙方开展本合同业务唯一授权协调人,负责处理房屋销售管理相关协商事宜,如对乙方提出的具体需求、各类销售方案、计划、业绩确认清单等各项事宜予以决策、审核和确认;本授权协调人员名单若发生变更由甲方提前三日以书面公函形式通知乙方。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销售代理分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提出意见。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参加本项目相关营销协调会议。 2)在客户成功签约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签约确认表》盖章确认,作为结算佣金依据之一,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完成此项工作。 3)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第二天起即全程启动分销工作,在合同期限内,根据甲方的要求积极与购房者洽谈,促成交易。

(完整word版)房地产全程营销代理合同模板

项目 全程营销代理合同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乙 方向甲方开发的位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的 ______________ 项目(以下 简称该项目),提供全程营销代理服务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原则下达成如下协议, 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营销代理范围、目标、代理费及结算办法 1.1代理物业的概况 1.1.1项目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2项目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3项目规模:约 _____________ 平方米 1.1.4项目功能:住宅及商铺 注:项目具体资料以甲方提供、政府批准的文件为准。 1.2营销代理范围 1.2.1销售物业为 住宅、商铺 1.2.2营销范围:提供独家销售代理和全程策划顾问服务.本项目全案整合推广、 广告设计服务、宣传物料的设计与公关活动的策划,由甲方选定并经乙方同意后 选定一家专业的广告公司实施,其费用由乙方每月承担 —万元,其余由甲方承 担,广告公司的服务周期为 甲方: 乙方: 开发有限公司

开盘前三个月至项目销售面积90%时结束。 1.3营销代理期限及销售目标 1.3.1 本合同规定的完成销售目标是指销售面积。销售目标完成的标准是客户缴纳定金并签定购房合同并足额缴纳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闷顶层不计算销售面积)。本合同约定的销售周期为本项目房源取得预售许可证之日起满一年为止。 1.3.2 本合同约定销售阶段分为四个阶段进行考核: 第一阶段:本项目房源取得预售许可证开盘销售之日起60 天内(2 个月),乙方需完 成销售目标的35% ,若本阶段没有完成销售目标,则甲方扣除乙方10% 的保证金,即 5 万元整。 第二阶段:第一阶段结束之日起90 天内(3 个月),乙方需完成销售目标的30% ,如 果上阶段完成销售目标,本阶段没有完成销售目标,则甲方扣除乙方10% 的保证金,即 5 万元整。如果上阶段未完成销售目标,本阶段也没有完成销售目标,则甲方扣除乙方 30% 的保证金,即15 万元整。并且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三阶段:第二阶段结束之日起90 天内(3 个月),乙方需完成销售目标的25% ,如 果上阶段完成销售目标,本阶段没有完成销售目标,则甲方扣除乙方10% 的保证金,即 5 万元整。如果上阶段未完成销售目标,本阶段也没有完成销售目标,则甲方扣除乙方 30% 的保证金,即15 万元整。并且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四阶段:第三阶段结束之日起90 天内(3 个月),乙方需完成销售目标的10% ,若 本阶段没有完成销售目标,则甲方扣除乙方10%的保证金,即5 万元整。如果上阶段未 完成销售目标,本阶段也没有完成则本阶段扣除保证金中的30% ,即15 万元整。 以上阶段中,如遇春节假期,则相应阶段销售目标完成日需推后15 天。 1.3.3 以上销售目标完成的前提是工程形象进度按计划进行,广告推广费用按1% 的标准计划投入。 1.4 营销代理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房地产渠道销售代理合同协议书

房地产渠道销售代理合 同协议书 文件编号TT-00-PPS-GGB-USP-UYY-0089

招商江湾城渠道销售代理合同合同编号: 委托人: 被委托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招商江湾城渠道销售代理合同 甲方:招商局地产(重庆)有限公司 乙方: 经双方友好商谈,就甲方委托乙方非独家外场销售招商江湾城在售房源,具体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代理项目 名称:招商江湾城 地址:江北区北滨一路363号

二.代理期限: 委托有效期限:自销售代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委托房源销售终止。 三.代理内容及标准: 1.委托销售房源: 委托的房源:招商江湾城一期商业、二期住宅,截止本合同签订日期未被认购的房源。 2.客户确认方式 1)乙方在向甲方推荐意向客户时,应向甲方出具《场外推荐客户确认书》(以下简称确认书)。《确认书》经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其作为结算销售代理佣金的依据之一。客户确认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在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确认书》之日前,如乙方向甲方推荐的购房客户或直系亲属(包含配偶、父母和子女),在1个月内从未现场到访与甲方取得联系并咨询本项目的情况(以甲方《CRM系统》最后一次登记时间为准,且最后一次跟踪记录表达意思为“无购房意向”内容),甲方应确认该客户为乙方所推荐,并在该确认书上签字、盖章;若乙方推荐之客户在出

具给甲方的《确认书》后2个月内认购甲方产品,均视为乙方的销售业绩;2个月后仍未认购甲方之物业,则《确认书》自动失效,甲方无须为此客户付给乙方任何费用。 3.销售价格的确认 1)乙方应以甲方提供并加盖财务章或者销售合同章确认的销售价格向客户推荐本项目,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购房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承诺。 2)甲方同意提供给乙方的销售价格与甲方同期销售价格一致。如有价格促销,甲方必须通知乙方并给予其推荐客户同等优惠。 四.甲方权利及责任: 1.甲方自本合作开始之日向乙方提供有关甲方物业的详细资 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营业执照、开发公司资质审查、销售5证、户型图、合同范本、交房配置标准、项目位置图、园林设计、设计师及物业管理公司简介等。 2.甲方保证已取得该物业可合法销售之商品房的相应证明文 件。

分销渠道合作代理合同

同创地产 分销合作代理合同 武汉皖南同创房产顾问有限公司

甲方:武汉皖南同创房产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开辟甲方代理的的房产销售渠道,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合法,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甲方同意将甲方代理的项目交由乙方为非唯一区域分销代理、销售。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名称、地址及销售价格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址: 3、项目单位销售价格由甲方决定,以甲方统一价格为准;若以上项目的售价和付款方式有变动,甲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并遵照执行。 第二条,受托代理权限及期限 1、甲方委托乙方为区域分销代理商; 2、乙方之代理区域为非独家代理,甲方有权委托其它机构从事该楼盘的分销代理; 3、本合同约定的销售代理期限自______年月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止,期满如需续约,另行协议。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定期检查、督促乙方工作,对相关工作提出整改建议和指导,甲方不得无故干涉乙方的

2)甲方根据武汉市商品房交易相关规章制度,负责处理审核乙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相关购房手续,甲方应在客户合同签字之日起日内须完成对乙方客户确认单的签字确认 3)甲方指派作为本项目与乙方开展本合同业务唯一授权协调人,负责处理房屋销售管理相关协商事宜,如对乙方提出的具体需求、各类销售方案、计划、业绩确认清单等各项事宜予以决策、审核和确认;本授权协调人员名单若发生变更由甲方提前三日以书面公函形式通知乙方。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销售代理分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提出意见。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参加本项目相关营销协调会议。 2)在客户成功签约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签约确认表》盖章确认,作为结算佣金依据之一,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完成此项工作。 3)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第二天起即全程启动分销工作,在合同期限内,根据甲方的要求积极与购房者洽谈,促成交易。 4)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提供的管理规定以及购房客户相关款项收取程序,负责销售人员的配置、宣传推广、培训与管理,确保项目销售工作正常有序的进行。5)乙方应根据本案的销售目标,组织市场调研、产品策划、销售执行等工作 第四条.分销佣金支付条件和方式 1、代理佣金是指乙方介绍的客户经甲方确认后,通过乙方成功购入本合同约定项目所属商铺,完成签订购房合同并交纳商铺首付款或者全款,乙方可以获得该商铺的销售佣金。 2、佣金提成:

全程营销代理合同

全程营销策划代理合同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经充分沟通和友好协商,就甲方________________项目委托乙方进行全程营销策划代理服务,双方本着平等、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________________的营销策划、销售代理、招商执行,在代理期限内甲方不再委托第三方代理租售该项目,项目地址为:(项目详细资料见附件)二、合同期限: 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可售面积达90%止。 三、服务内容 乙方为甲方提供营销策划方案及租售组织管理建议及执行。 3.1.整体和阶段性的市场调查及分析。每月一次。并在每月5日前提交月报。如市场出现重大变化,则应及时提供市场最新情报。 3.2.根据甲方要求,提供项目市场策划,包括整体及阶段性项目市场分析、市场定位、市场推广策略、租售策略、租售渠道、价格以及付款方式等围绕项目市场推广及租售各方面提出的专业策划建议 及协助与跟踪执行。 3.3.对项目各样配套设施、交楼标准、间隔设计、租售部等涉及租售的有关专题提出专业的意见及协助与跟踪执行。 3.4.提供市场推广建议及协助执行或监督执行,包括广告宣传、新闻宣传、宣传渠道的选择、现场包装、卖场包装、公关活动、促销活动、宣传资料、租售资料等。 3.5.提供租售组织部署建议并负责执行,包括租售人员对外宣传口径、租售人员调动指引客户策略、展销会认购组织、促销组织、租售流程、日常和阶段性现场租售组织等建议。 3.6.租售的执行,组织租售人员按照双方制定的租售策略进行部署,并按要求按时、准确、严格地执行。 3.7.对租售现场进行接待服务和管理,提供专业的现场接待工作,在甲方委托范围内与客户签署《认购书》及《商品房买卖(租赁)合同》、收取客户按揭资料和指导客户交款。

房地产营销代理服务合同书(标准版)范本

Both parties jointly acknowledg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reach an agreed resul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营销代理服务合同书

编号:FS-DY-20463 房地产营销代理服务合同书 房地产营销代理服务合同书 签订合同双方: 委托方:法定地址:电话:传真:受托方:法定地址:电话:传真: 就甲方委托乙方全程策划代理“*****”项目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明确双方责任义务,保障双方利益,特签订本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委托范围及性质 (—)、全程营销代理性质 甲方同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正式委托乙方作为全程营销代理项目名称及位置该项目名称为“******”位于—— 全程营销代理期限及范围 1、全程策划及代理销售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 2、代理范围:

代理范围为楼盘的总建面积的**%,代理销售的房号见附表,乙方代理销售总面积_____平方米。 二、甲、乙双方权责 (一)甲方权责: 1)确立本项目专项负责人,以保证能及时解决营销代理中的各种问题,使该项目高效 率、规范化的运作。 2)向乙方提供本项目销售代理过程所需的一切相关资料及法律文件,并承担因此产生的各项责任。 3)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再委托其它任何第三方承担销售代理工作。 4)协助乙方制定销售方案,及时签署乙方签订的销售合同书(销售合同书必须按甲方提供的标准制订)。 5)乙方的营销执行方案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实施。 6)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索赔或其它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7)甲方需按时、按合同支付乙方代理费用。 8)以甲方为主,甲、乙双方应共同制定售房合同之范本,以供乙方在销售中执行。

项目分销代理合作协议范本

项目分销代理合作协议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 年_____ 月 ____ 日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邮政编号: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邮政编号: 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等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分销代理甲方项目事宜,在互惠 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名称和合作方式 1、甲方指定乙方为渠道分销方,对甲方位于所开发 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进行渠道分销工作。 2、分销物业可售房源:可售房源共计套(详见附件《销售房屋确认表》);总 建筑面积共约平方米。 第二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 月日。本合同到期前,如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约一致意见,则按本合同按自动 终止处理2、在合同有效期内,除非有法定的或约定的解除事由,双方不得单方面擅自终止本合同。 第三条、销售价格

销售基价以甲方分阶段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准。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对销售价 格进行调整。 第四条、合作模式 服务模式:甲方委托乙方为本项目分销渠道代理电商,乙方将组成渠道团队进驻售楼处, 不参与案场正常接电接访,乙方整合自有的线上媒体资源和线下经纪门店、客户开发渠道,为案场长期输送客户。 人员框架:项目经理名,驻场主管名。 第五条、服务费用标准 乙方所推荐客户签约成功并满足成交条件,乙方在推荐客户认购后签约前向推荐客户收 取电商费用:(具体的对外包装口径,将根据案场执行政策进行及时调整)。 第六条、客户归属确认 1、乙方客户资源的确认方式:对接流程参考《客户对接确认流程》(格式详见附件一)。乙方 客户归属判定依据以录入甲方客户管理系统中的客户录入时间顺序为准,客户保护期 日。客户由乙方销售人员或乙方委托的专项工作小组成员带领至甲方项目案 场,并填写《推荐客户到访确认单》(格式详见附件二),在提交甲方书面确认后,可作 为核定乙方客户资源的依据 2、《推荐客户到访确认单》中的客户在其他联系人一栏中填写的人员在甲方成交,甲方同样确认此客源有效。客户的直系亲属(如夫妻、父母、子女)均视为同一组客户,客户归首先进行客户管理系统录入一方所有。 3、若乙方推荐客户在签订《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或甲方确认的草签合同时更名(仅

楼盘销售代理合同范本

篇一:房产全程营销代理合同样本 委托方编号:号受托方编号:号 全程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话:电话:地址:地址: 鉴于: 1、甲方保证:签订本合同时及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系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程章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甲方有签订和执行本合同一切条款的资格及行为能力和有效授权。同时甲方保证:甲方依法拥有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房地产开发权、销售权、经营权等合法权利。为快速回收开发资金,树立甲方公司品牌形象,降低房产开发和营销的市场风险,甲方需要借助于拥有营销策划和销售代理经验的房地产中介机构支持或介入,帮助本项目的顺利销售。 2、乙方保证:签订本合同时及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系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程章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乙方有签订和执行本合同一切条款的资格及行为能力和有效授权。同时乙方保证:乙方系全国知名的专业房地产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机构,其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团队具有多年房地产营销策划、销售代理执行经验,有许多成功的经典案例,有能力为甲方的本项目提供全程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广告法》及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独家委托乙方对本项目进行全程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项目概况 1.1 本项目名称:(本项目推广名或暂定名等名称与实际名称的改变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1.2 本项目位置: 1.3 本项目规模:总占地面积约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第二条、代理范围、面积和方式 2.1 代理范围: 2.2 代理面积:(费用结算最终以乙方销售代理成交的合同总面积为准)。 2.3 代理方式: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在代理期限内,乙方为本项目独家全程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 2.4 后续代理;如本项目分期开发,则乙方完成首期销售代理目标后,甲方同意委托乙方继续独家代理本项目后续各期全程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具体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商议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条、代理内容 本合同委托事项包含本项目全程营销策划、销售代理及其他服务三部分。 3.1 全程营销策划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3.1.1 乙方负责对本项目的市场研究和分析,按提供分析报告,对本项目所处市场的供应、成交、价格、客户和主要竞争对手进行分析,评估市场变化对本项目的威胁和机会,提出有针对性的策略建议。 3.1.2 乙方负责本项目的营销策划及其相关的平面设计,基于本项目的定位、属性和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营销策划方案,通过各种表现方式和手段,最大限度地将本项目的卖点传达给目标客户,以实现销售目标。

文化传播战略合作协议书(标准版)

文化传播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 (标准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甲方:xxx文化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文交所”) 乙方:xxx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家典藏”)鉴于xxx文化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文交所”)是省政府批准成立的文化产权交易机构,专注于版权、股权、物权以及文化艺术品等各类文化产权交易,作为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重点支持的文化产业资本市场、产权交易基础市场,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xxx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家典藏”)在诸多文化领域已耕耘多年,专业性强,资源比较深厚,汇聚了国内外丰富的文化资源,拥有固定的客户资源、丰富的项目资源。 甲乙双方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同意在本协议明确的领域内发挥各自优势,开展合作。为了指导和规范合作过程中的有关责任和义务,更好地开拓性发展,特签订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一、合作内容 (一)合力打造文化旅游投融资业务模式,为文化企事业单位和文化经营机构提供融资服务,促进湖北文化产业发展。 (1)甲乙双方应为此成立专门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处理双方之间需要共同确认和配合的事务。 (2)甲方负责提供融资渠道、搭建融资平台,为乙方提供国内外融资、并购、私募、期权发行、债券发行、资产管理、产业基金设立与管理等专业咨询与协调服务。 (3)乙方利用自身优势了解本区域文化企业的融资与资本运作

需求,积极向甲方有针对性地推荐,并共同开展相关投融资服务。 (4)甲方双方共同研究本地区文化企业和文化艺术机构等的融资需求,按其主业类型、经营规模、融资种类等进行分类,建立共享的投融资项目数据库。 (5)甲方负责提供分类标准及评估体系,乙方提供企业信息,建立双方共用的企业资料数据库,以便为目标对象提供高效、专业的投融资服务。 (6)时机和条件成熟时,共同开发文化艺术金融产品,提供新型的文化艺术产业资本服务。 (二)共同开发文化艺术品交易市场以及文化名家的推介工作。 (1)共同研究和开发文化艺术品交易市场,双方就设立文化艺术品交易市场和项目时,共同分析行情、制定项目方案。甲方在项目申报、经费筹措以及政策等层面给予指导;甲方在办公场地、吸纳会员等方面给予乙方支持;乙方充分利用行业优势,在市场分析、招商等方面给予合作。 (2)共同进行名家包装、推介方案制定及工作实施。甲方利用品牌及公信力优势,具体以甲方名义进行湖北名家包装、推介活动。利用乙方自有会员渠道、自办杂志和媒体,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和平台支持。 (3)利用乙方自有行业优势,为甲方确定包装推介的湖北名家,提供市场价值分析、认可度以及发展空间等经济型分析报告。 (4)利用双方自有展览场地与媒体,共同举办会展等推介活动。

房地产销售代理合同

(以下只是代理合同的范本,关于团购定向开发等具体条款根据双方商定后再确定) 房地产项目销售代理合同 开发商: 咨询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开发商委托咨询公司独家策划、销售开发商开发经营的房地产项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代理事项 开发商委托咨询公司独家策划、销售开发商在项目,规划许可证号为号,总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以下简称本项目)。 在代理合同有效期内,咨询公司为开发商在(地区)委托的独家策划销售代理商,开发商不得在(地区)指定其他代理商。 二.代理权限 咨询公司代理开发商对本项目的宣传、策划、销售等一切对外活动,必须以开发商名义进行,并在本合同约定或开发商批准、授权范围内行使代理权。 三.代理责任

咨询公司在开发商授权范围内的一切代理活动,由开发商承担民事责任。咨询公司未经开发商授权或超越代理权限的代理行为,由咨询公司自行承担民事责任。 四.代理期限 自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全部经过工程质量验收并可交付使用后三个月止。 五.代理计划的实施 咨询公司对项目进行的宣传、策划、销售等活动的计划书及所需费用预算应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开发商,经开发商同意、批准后方可实施执行。 六.代理工作方式 1.咨询公司负责组织销售人员队伍,在开发商提供的销售中心完成前台现场销售工作(即所有需与客户联系沟通的工作)。前台现场销售工作包括现场接待客户、签署《商品房购房协议书》(又称《订购书》)、引导客户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按揭贷款申请表》及《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等。 咨询公司应委派不少于2名的项目管理人员到达现场办公,保证与开发商工作人员的沟通与协商,完善前台现场销售工作。 2.开发商应委派不少于3名的工作人员完成后台签约及办证工作。后台签约工作包括收取订金、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收取房款、协助银行签署《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办理《房屋产权证》等工作。 3.开发商负责提供销售中心的保安及清洁工作人员和相关费用。销售中心的日常工作由咨询公司负责统筹管理,双方工作人员按统一的管理制度进行工作。 4.甲乙双方设置例会制度,定期研讨销售工作,根据市场需求,对销售工作进

分销代理协议合同.doc

分销代理合同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公正、平等、合法、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合作内容及合作时间 1、甲方委托乙方为项目的非唯一分销代理商。 2、开始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已经与开发商完成了关于合作项目的合同签署及授权。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本项目分销过程中所需的相关资料。 3、合作期间甲方应安排专人做好乙方销售的衔接、协调工作;衔接好开发商负责收取房 款、办理银行按揭手续、开具相关发票、办理合同签证等相关事宜。 4、甲方有权对乙方分销工作活动进行全程监督。 5、协助乙方处理与销售相关的其他事宜。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负责该项目推广营销。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向客户如实介绍,不得夸大宣传,隐瞒事实, 不得超越开发商对甲方的授权向客户做任何承诺,否则后果自负。 3、乙方对外宣传口径必须与甲方提供的书面说辞一致,否则后果自负。 4、乙方如有超越分销代理权限之外事宜,由此引起的法律纠纷,后果自负。 5、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销售资料、文件及其他商业机密不得外泄,否则后果自负。 6、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及开发商处理与销售相关的其他事宜。 7、凡是由乙方带访或者客户认知途径是由乙方的工作而得知,都属于乙方客户,并以现 场报备单核对乙方确认以后为准。 8、当客户发生撞单事件后,甲方要求撞单方(乙方)在5个工作日提供相关的证据协助 甲方处理,否则乙方备案视同无效,乙方如有恶意虚假备案(签单)行为,一经发现,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五万元。 9、如因开发商拖欠佣金,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共同向开发商催缴代理佣金,不得视为甲 方违约。 10、乙方制定协调人负责与甲方协调人进行沟通及具体事务的衔接,经由乙方协调人确认 的事务视同乙方确认。 四、合同签订及款项收取 在分销代理销售工作中,甲方协助乙方负责客户接待、催签、联系客户办理按揭、产权证等相关工作,乙方不得与客户签订任何形式的预定合同和销售合同,不得以任何形式及名义收取客户费用及房款,所有房款必须由甲方或者开发商财务部门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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