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挝投资贸易政策

老挝投资贸易政策
老挝投资贸易政策

老挝投资贸易政策

1988年4月,老挝政府颁布《外国在老挝投资法》。1994年3月,老挝政府颁布修改后的《促进和管理外国在老挝投资法》,2001年3月《促进和管理外国投资法实施细则》出台。上述法规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不少问题,“优惠政策”透明度不高,影响了外商的投资信心和积极性。为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最近老挝政府采取了以下措施:

1、老挝政府新颁布《外国投资项目在老挝审批程序的规定》和有关设立经济特区的总理令。

2、重新将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划归国家计划委员会。老挝国内外投资促进管理局(DDFI),前身为国外投资管理委员会办公室(FIMC),它是老挝投资管理、外国合作和国内投资委员会(CIC)旗下的中央政府机构。DDFI主要负责评估投资申请,并与老挝有关部委合作,报告CIC获最终批准。该部门也负责监控CIC认可的投资项目,并向国内外投资者提供信息。

3、针对外商反映较多的老投资委收费环节多、审批慢等问题,老政府在《外国投资项目在老挝审批程序规定》中规定,实施“一道门”服务,取消项目审批手续费和资料费,限定审批时间。少于1百万美元的投资,15个工作日。大于1百万美元低于5百万美元的投资,45个工作日。大于1百万美元低于1千万美元的投资,60个工作日。

4、将金额在100万美元以下、非重点领域投资项目的审批权下放到省一级,将万象市、琅勃拉邦省、沙湾那吉省、占巴色省的审批权限扩大到200万美元。

5、根据2002年1月21日总理令,在沙湾拿吉省沿泰老边境地区设立占地325公顷的“沙湾-色诺经济特区,在老中边境设立“磨丁边境贸易区”,并颁布有关政策法令。

6、争取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参加东盟自由贸易区,参与开发湄公河次区域、湄公河-恒河经济区、越老柬三角经济开发区等。

主要政策规定

-除了那些关于国家安全,环境和公共健康的行业之外,其他的每个行业都是向国外投资者开放

的。

-投资可以为完全控股或者合资。

-国家的货币可以自由兑换。

-在利润和分红方面没有限制。

-土地可以长时间租赁,至少30年并可以延期。

-单一税率(利润的20%)。

-国外雇员征收10%的收入税。

-所有进口设备征收1%的关税。

-出口货物的加工品征收零关税。

-成品免征出口税。

-承担损失可能性允许为3年。

-自由雇用国外劳力。

-对于大项目给予税收优惠。

-对于给经济发展带来突出贡献以及位于边远地区的投资项目给予降低关税。

所有的国外投资者在投资申请中,须提交以下文件:

-投资申请书。

-公司情况说明。

-合资协议(若为合资企业)。

-有关投资项目的经济和技术说明。

-用于证明投资公司的法律和财务文书。

鼓励外商投资的领域:

电力开发、农林商品生产和加工、养殖业、加工业、手工业、矿产业和服务业等,鼓励主要使用当地资源和劳动力。重点扶持三个产业:大米、谷类和食品生产;国内替代进口的日用品生产;出口商品生产。

老挝到2010年的战略目标是:继续执行政府优先发展的项目,如:电力、矿产、服装、手工业品、咖啡、大米、木器、砂仁、山货、纸浆、麻、棉花、牲畜、植物药、旅游产品等。继续发展基础建设项目,如:电网、水电、商品加工、过境公路、运输、通信、过境服务、旅游、经济特区及其他多角经济区。

重点发展的经济领域:

1、继续加强粮食生产,保持自给有余,力争扩大出口;

2、大力发展商品生产,特别是出口商品生产;

3、停止毁林开荒,防止破坏森林和生态环境;

4、加快山区贫困人口脱贫;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5、加快人力资源开发;

6、积极开展对外经济合作;

7、发展服务业,特别是国际旅游业。

按老挝发展规划,2001-2005年,国家需要建设资金40-50亿美元。其中,拟争取优惠贷款18-19亿美元、商业贷款7-8亿美元、吸引外商投资15-20亿美元。

外汇管理规定:

为了扩大外国在老挝投资,有效做好管理资金引进工作,老挝国家银行于1990年9月7日制定了第53号关于外汇管理的规定,主要如下:

除获得老挝国家银行的批准外,任何个人、法人禁止在老挝境内的流通领域里直接使用外币进行买卖或结算。当持有外币者需要在老挝境内支付或结算时须到获准经营兑换外币的银行或机构,将外币兑换成基普后使用。个人和法人的外币买卖须通过老挝国家银行批准的银行或机构进行。

在投资中,如投资者资本是外汇的,老挝外贸银行负责外汇帐户和国外转帐业务,外国在老挝投资的资金,必须通过银行汇进老挝,存入老挝外贸银行,并通过老挝外贸银行支付,银行手续费0·5%;如投资者的资本是实物的,须按老挝外贸法和海关法的规定引进,按有关技术部门出具的证明准确、完整地计价。

外国投资者在获得投资委签发的投资许可后,把上述文件复印件送到老挝国家银行,以便监督、检查和批准上述投资的成本、利润、利息等转移出老挝。如投资者没有老挝国家银行的批准,将不允许把上述资金转出老挝。

生产经营活动中所获得的利润、合同期满的投资、项目期满的投资及已停止或部分停止经营活动的投资,在财务结算完成及履行完规定义务后,可将投资者合法的外汇、物资转移出老挝。

向国外转移的资金,须在老挝国家银行监督、管理下,通过商业银行进行,数量较大资金的转移要得到批准,并按老挝国家银行认可的计划分批转移,特别是当投资者的利润是基普并要求兑换成外汇汇向第三国时。

投资者的企业向商业银行购买外汇的条件:

(1)在投资法的基础上,将投资者的投资成本、利润、利息、服务费等及外国人的劳务费转移回第三国;

(2)在投资全部到位后,为了在老挝国内开展正常经营和生产;

(3)有关进出口商品服务费、运费、保险费、过境仓储费的结算,各种进出口、国际服务的结算,各种资金和收入的汇出。

上述购汇均须符合老挝国家银行制定的不同具体条件并出具完备的相关文件。

此外,外国投资者在获准的项目投资资金全部到位后,投资者才能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如果外国投资者将从国外贷款,须经老挝国家银行批准。

税法:

1995年1月26日老挝国家主席签发第28号关于颁布实施税法的主席令,1998年9月28日老挝国家主席签发第01号关于修改税法部分条款的主席令。该税法主要是针对老挝国内经营单位,至于外国投资者的投资已在投资法中有规定的优惠政策,该税法部分适用外国投资者。

老挝税收分为间接税和直接税两类,间接税包括经营税和消费税;直接税包括利润税、个人所得税、最低税和其它费用税。凡从事进口、销售、生产及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须按以下税率纳税:

(1)经营税

依据不同的经营范围,按5%和10%征收。征收5%税的主要经营范围有:农产品、食品、工农业机械、诊所、兽医、修路、水利、布匹、服装等;

征收10%税的主要经营范围有:电器、建材、通讯、建筑、矿产品、旅游、饭店、汽车、饮料、家俱、化妆品等。

(2)消费税

消费税规定在税法第23条,主要规定对部分高档消费品征收消费税,如:

燃油类税率5-23%;

酒类或含酒精饮料税率50-60%;

汽水等保健饮料税率30%;

烟、雪茄税率50%;

轿车税率60-104%,其它汽车15-50%。

(3)利润税

法人经营的将按其纯利的35%征税,个体经营将其收多少按纯利的10-45%征收,外国投资者在享受免税期后须按纯利的20%纳税。

(4)个人所得税

工资税属个人所得税中一项,每一个在老挝进行经营活动、劳务的人,都要依法按5-45%纳税,外国人按月工资的10%交税。

(5)最低税

凡法人经营的企业都须按全年经营收入的1%交纳最低税。

《关税法》

对外国投资者,在一定时期内对进口设备及原材料征收1%的优惠关税。

老挝矿产资源及其相关投资政策

老挝矿产资源及其相关投资政策 老挝人民国位于中南半岛北部,系陆国家,东邻越南,南接柬埔寨,西南毗连泰国,西北与缅甸接壤,北邻中国。国土面积23.68万平方公里。境80%为山地和高原,且多被森林覆盖。地势北高南低,北部与中国的滇西高原接壤,东部老、越边境为长山山脉构成的高原,西部是湄公河谷地和湄公河及其支流沿岸的盆地和小块平原。全国自北向南分为上寮、中寮和下寮,上寮地势最高,川圹高原海拔2000~2800米。最高峰比亚山峰海拔2820米。湄公河是最大河流,流经西部1900公里。属热带、亚热带季风气候,分为雨季和旱季。 老挝人口537.7万(2 0 0 1年统计),有60多个民族,统划成三大民族,即老龙族(主要是老族、泰族,约占全国人口的60%)、老听族(主要是卡族、普囡族)和老松族(主要是苗族、瑶族)。通用老挝语,居民多信奉佛教。 老挝的资源有锡、铅、钾、铜、铁、金、石膏、煤、盐等矿藏。迄今得到少量开采的有锡、石膏、钾、盐、煤等。老挝水力资源丰富。老挝盛产柚木和紫檀等名贵木材,森林面积约900万公顷,全国森林覆盖率约42%左右。农业是老挝的经济支柱,农业人口约占全国人口的90%。主要农作物有水稻、玉米、薯类、咖啡、烟叶、花生和棉花等。全国耕地面积约74.7万公顷。老挝工业基础薄弱,主要工业企业有发电、锯木、采矿、炼铁、服装和食品等及小型修理厂和编织、竹木加工等作坊。老挝没有铁路,运输主要靠公路、水运和航空。 一、老挝的矿产资源 老挝矿产资源较为丰富,但勘查程度很低,目前已发现有铁、金、铜、铅、锌、钼、锑、锡、锰、铝土矿、钾盐、石膏、煤、高岭土、叶腊石、宝石、石墨、石棉、滑石、石灰岩和石英砂等20余种矿产,其中经过系统地质勘查的矿床(点)很少,投入工业开发的更少。

老挝矿产资源分布及中国企业在老挝的投资现状

本文引用自飘扬《老挝矿产资源分布及中国企业在老挝的投资现状》近年来,有色金属矿产地质调查中心联合中色矿业集团和东南亚资源科技,对老挝国的矿产分布情况和矿业投资环境作了较详细的考察和研究,并搜集了较多的矿产地质资料和信息。我们认为,老挝国的矿产资源分布非常广泛而丰富,勘查与开发程度极低,很多地区的金属矿产具有非常巨大的找矿前景和开发价值,如铜、金、铝土矿、铁、锰、铅锌、钨和锡等。外国投资已经开始涌入老挝,预计几年老挝的矿业就会得到极大的发展。 一、老挝主要金属矿产的分布情况 目前,老挝已经发现各类金属矿床矿点及矿化点近450处,其中 铜矿:68处 金、银:155处 铅、锌、锑:91处 铁、锰、铬:56处 铝土矿:5处 钨、锡、钼等:69处。

金属矿产主要集中分布在沙耶武里、琅勃拉邦-川圹-华潘一带和川圹、华潘-甘蒙-沙湾拿吉-阿速波一带。 老挝各省金属矿产分布详见下表。 铜矿主要有三种类型,一种是第三系-侏罗系中的砂岩型铜矿,主要分布在老挝北部的南塔、乌都姆塞和丰沙里等地以及南部的占巴塞、阿速波一带。该种类型铜矿分布广泛,南部普遍含金,有找到大中型矿床的可能,但找矿难度较大。第二种类型是矽卡岩型铜矿,分布广泛,铜品位较高,常与铅锌伴生,有岩浆岩分布的地区,在其接触带附近均有分布,估计有较大经济价值。第三种类型是斑岩型铜金矿,主要分布在沙耶武里、万象省和川圹-沙湾拿吉-阿速波一带,矿床规模巨大,一般与金伴生,有非常巨大的找矿前景,目前,澳大利亚的公司找到了两个铜金属储量达100万吨金60吨-100吨的大型铜金矿,一个是在赛松本特区的富开铜金矿,另一个是在沙湾拿吉省的赛奔铜金矿。 可以肯定,在老挝沙武耶里、赛松本、川圹-波里坎塞-沙湾拿吉-阿速波一带,还能找到重要的大中型铜矿和铜金矿。 金矿在老挝分布非常广泛,大小河流的冲击层中普遍有砂金产出。金矿类型主要有四种,即冲积型砂金矿、斑岩型与铜伴生的金矿,石英脉型金矿和卡林型老挝金属矿产分布一览表单位:处

老挝经济分析

老挝经济分析 老挝地处印支半岛内陆,人口少,工业基础薄弱,没有重工业,农业生产较落后,大片耕地闲置,工农业生产都满足不了国内需求,每年需从国外进口大量商品。近年来,老挝政府重视发展农业生产,大力发展水利设施,鼓励种植双季稻;工业方面积极推动生产进口替代产品、出口创汇的项目;大力发展旅游业。 1986年至1993年,1986年老党四大提出了经济革新设想,取消中央集中管理的体制,建立国家宏观下的市场经济体制,强调把农林业、工业与第三产业结合起来,优先发展农林业,允许和鼓励多种经济成分的存在和发展,加快经济机制转换,工业企业实行出售、租赁和股份制。在此时期,除少数维系国计民生的大型国有企业外,90%以上的工厂和企业转变了经营机制。 受1997年7月始于泰国的亚洲金融危机影响,老挝经济增长放缓,货币大幅贬值,国家财政拮据,外债增加。 近年来,老挝为了摆脱国家落后的经济状况,也在逐步探索革新开放的政策。在这一过程中,老挝确立了发展国民经济的重点之一,即开发其较为丰富的水电资源,通过向周边国家(包括泰国、越南等)输送(出售)电力来增加其外汇收入。目前老挝向泰国出售的电力收入已占其全部外汇收入的1/4。水电业是继纺织业和林业之后老挝的第三大出口创汇产业。 水能资源是老挝的最大资源,全境有20余条流程200公里以上的河流,其中最长的湄公河在老挝境内全长1846.8公里,约占湄公河全长的44.4%,落差484米,湄公河60%以上的水力资源蕴藏在老挝,全国有60多个水源较好的地方可以兴建水电站。原苏联和越南的专家测算老挝水能理论储量为2500-3500万千瓦,可开发装机容量为2000-3000万千瓦,老挝湄公河委员会的测算数据略高于此数,认为可开发装机容量为3500万千瓦以上,年发电量1600亿度。 经过多年发展,电力工业已发展成为老挝具有优势的产业之一,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点,到2000年全国电站装机容量达64.4万千瓦,与1975年相比增长19倍,其中62.7万千瓦(约98%是水电)。 2001年3月,在老挝人民革命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老党制定了今后5年、10年、20年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出了加快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过渡,逐步摆脱不发达状态的阶段性奋斗目标。即到2005年,争取半数贫困人口脱贫,基本解决毁林垦荒和种植鸦片的陋习,GDP增长接近6%,人均收入达500-550美元。到2010年,彻底解决毁林垦荒,完成贫困人口脱贫,GDP增长接近7%,人均收入达700-750美元。到2020年,推动社会经济健康发展,人口将增至830万,GDP增长达7%,人均收入将达1200-1500美元。 今年3月,老挝提出了到2020年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到目前的3倍的发展目标。4月,老挝政府新任总理本南·沃拉芝提出了加快经济建设和进一步开放的执政措施。这意味着老挝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老挝投资政策

老挝企业税收规定 老挝实行全国统一的税收制度,外国企业和个人与老挝本国的企业和个人一样同等纳税。老挝共有6个税种,其中,间接税包括营业税和消费税2种,直接税包括利润税、最低税、所得税、手续和服务费等4种。经老挝国会通过,2010年1月1日起实行增值税。主要税赋和税率如下: 营业税:个人、法人或者机构在老挝境内进行商品买卖和服务时必须按比例缴纳营业税(部分免税商品除外),缴纳比例一般为5%和10%,但出口商品免交营业税。 消费税:燃油、酒(含酒精)类、软饮料、香烟、化妆品、烟花和扑克牌、车辆、机动船只、电器、游戏机(台)、娱乐场所服务、电信服务、彩票和博彩业服务等15类商品和服务项目必须缴纳消费税,具体税率从10—110%不等。 个人所得税:薪金、劳务费、动产和不动产所得、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所得等必须缴纳所得税,具体税率以30万基普为起征点,30-150万基普为5% 、150-400万基普为10%、400-800万基普为15%、800-1500万基普为20%、1500万基普以上为25%。 外国人按总收入的10%计征。 利润税:按可收税利润(6千万基普以上)的35%计征。

红利税:公司股东年终分红时须缴纳红利税,税率为10%。 最低税:生产单位每年需缴纳最低税,按年度收入的0.25%计征。 增值税:企业在购买产品同时需额外支付产品进项价格10%的增值税。 老挝的金融环境 老挝金融环境相对宽松,外汇管制逐渐放宽,为外国投资者营造了较好环境,但金融业务种类仍较单一。老挝政府鼓励使用本国货币基普(KIP)并规定基普为有条件兑换货币,但在市场上基普、美元及泰铢可相互兑换及使用,人民币目前在中老边境地区可兑换使用。近些年,老挝货币兑美元的汇率呈稳定上升趋势。2005年老挝公布的汇率是10,600基普兑换1美元,最近公布的基普兑换美元汇率为8,470基普兑换1美元,升值约20%。 老挝政府规定在老挝注册的外国企业可以在老挝银行开设外汇 账户用于进出口结算,外汇进出老挝需要申报,个人携带现金如超过5,000美元,需要申报并获得同意方可出入境。在老挝工作的外国人,其合法税后收入可全部转出国外。 老挝中央银行即老挝国家银行是老挝金融管理部门,下设3个商业银行,即老挝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老挝外贸银行和1个政策性银行,即老挝政策银行。老挝政府鼓励外国金融机构到老挝设分支

2019版华北地区与老挝进出口贸易专题报告

2019版华北地区与老挝进出口贸易专题报告

序言 本报告针对华北地区与老挝的进出口贸易数据进行深度分析,并对主要指标出口金额,进口金额,进出口金额等进行了总结分析。 借助分析我们可以更深入的了解华北地区与老挝的实际进出口贸易状况,从全面立体的角度了解华北地区与老挝的进出口贸易现状,把握行业前景。本报告借助权威多维度数据分析,客观反映当前华北地区与老挝贸易真实情况,趋势、规律以及发展脉络,相信对了解华北地区与老挝的进出口贸易现状具有极高的参考使用价值,亦对商业决策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华北地区与老挝进出口贸易专题报告中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中国海关总署、国家发改委以及商务部。

目录 第一节华北地区与老挝进出口贸易现状概况 (1) 第二节华北地区与老挝进出口贸易出口金额指标分析 (2) 一、全国与老挝贸易出口金额现状统计 (2) 二、华北地区与老挝贸易出口金额占全国同类比重统计分析 (2) 三、华北地区进出口贸易总出口金额现状统计分析 (2) 四、华北地区与老挝贸易出口金额占华北地区总出口金额比重统计分析 (3) 五、华北地区与老挝进出口贸易出口金额(2016-2018)统计分析 (3) 六、华北地区与老挝进出口贸易出口金额(2017-2018)变动分析 (4) 七、全国与老挝进出口贸易出口金额(2016-2018)统计分析 (4) 八、全国与老挝进出口贸易出口金额(2017-2018)变动分析 (5) 九、华北地区与老挝出口金额同全国同类进出口贸易(2017-2018)出口金额变动对比分 析 (5) 第三节华北地区与老挝进出口贸易进口金额指标分析 (6) 一、全国与老挝贸易进口金额现状统计 (6) 二、华北地区与老挝贸易进口金额占全国同类比重统计分析 (6) 三、华北地区进出口贸易总进口金额现状统计分析 (6) 四、华北地区与老挝贸易进口金额占华北地区总进口金额比重统计分析 (7)

关于中资企业到老挝投资开办企业有关事项的规定

关于中资企业到老挝投资开办企业有关事项的规定 为规范中资企业到老挝投资的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提高中资企业投资效益,根据商务部2004年第16号令和商务部、外交部商合发[2004]668号文件精神,本着“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一、我国企业来老挝投资开办企业须事先征求驻老使馆经商处的意见,对国内企业境外投资涉及下列情形的不予核准: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可能导致中国政府违反所缔结的国际协定的;涉及我国禁止出口的技术和货物的;违反老挝的法律法规或风俗相悖的;从事跨国犯罪活动的。 二、驻老挝使馆经商处受理和回复下列征求意见函:地方企业须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发出的征求意见函;中央企业可直接发出征求意见函;尚未与主管部门脱钩的企业由其主管部门发出的征求意见函;商务部(合作司)在必要时发出的征求意见函。我驻老挝使馆经商处自收到符合规定的征求意见函起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回复。如征求意见函涉及可能影响双边关系的重大境外投资,经商处须报请驻老使馆后再行回复。

三、驻老使馆经商处在接待企业或公司人员来访时,主要从老挝投资环境、政策法规、安全状况、与我国的政治经济关系、我境外投资导向政策、合理布局和企业合法权益保障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投资项目由企业自行决定。 四、中国企业到老挝投资开办企业在经济上、技术上是否可行,由企业自行负责。驻老挝使馆经商处支持和鼓励有比较优势的各种所有制企业来老挝投资开办企业。 五、拟在老挝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勘探、开采、加工等经济活动的,需在准备阶段向商务部和国土资源部办理备案手续。在向老挝矿产资源部门提出项目申请前,须征求中国驻老使馆经商处的意见。在经商处回复征求意见时,有关企业或公司须出具《境外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备案回执》、发改委有关批文及企业相应行业资信证明材料。经商处将根据老挝投资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提供有关资质证明。 六、经批准开办的境外企业在老挝注册后,应将注册文件报商务部备案,并到我驻老使馆经商处报到登记。 七、若出现两家或多家中国公司同时申报同一个项目(特别是申报矿点),以到经商处报到登记的时间为准,驻老使馆经商处将支持到经商处报到登记早的企业或公司,并视情给予必要协商和协调。

中国对老挝直接投资的现状研究

中国对老挝直接投资的现状研究 摘要,近年来,中国与老挝的关系一直在不断提升,中国与老挝不仅是作为国土接壤的邻居,也是经济贸易合作的伙伴。随着中国对老挝直接投资的不断增加,中国对老挝来说将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本文是对中国在老挝的直接投资进行研究。首先通过分析中国对老挝直接对外投资的原因及发展历程来说明了中国对老挝直接投资的概况,然后分别介绍了中国对老挝直接投资的规模、行业、区位现状,随后分别中国直接投资对老挝的经济和社会影响进行阐述,之后分析发现中国对老挝直接投资中所面临FDI成功率不高、经济效益不高、竞争激烈等挑战,最后提出建议,中国企业应该优化投资结构,加强可行性研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中老双方共同发展 关键词,中国,老挝,直接投资,对策,问题 一、前言 随着全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化,世界各国对外直接投资占比在各国之间经贸合 作中不断增长。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2015年世界投资报告》显示,截止到2015 年末,中国对全球155个国家和地区的6532家境外企业进行了非金融类的直接投资,累计对外直接投资额达7350.8亿元,同比增 长约14.7%。其中,2015年中国对老挝直接投资超过10亿美元。从1986年开始,为摆脱国内经济落后状态,老挝政府开始进行经济体制的改革,也就是用市场经济体制来取代计划经济体制,以此来减少政府对市场的干预。与此同时,老挝也在不断加强发展与世界上其他国家的友好关系,以此促进老挝发展 近年来,中国和老挝间贸易合作愈来愈频繁,中国对老挝的直接投资规模也在不断的扩大,在中国的帮助下,老挝的必要的社会与经济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推进。同时,在工业方面,中国的直接投资也带动了老挝的经济发展。随着中国政府“走出去”

对外投资项目计划书

对外投资项目计划书 导语:本商业计划书内容涉及商业秘密,仅对有投资意向的投资者公开。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分享的对外投资项目计划书,欢迎阅读参考。 对外投资项目计划书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1、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Co。,Ltd。,以下简称“中工老挝公司”)投资开发老挝万象滨河综合开发项目一期,计划投资规模1。6亿美元。 2、董事会审议投资议案的表决情况 中工国际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xx年7月29日召开,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老挝万象滨河综合开发项目一期建设及投资方案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需经国家发改委及商务部核准。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名称:中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Co。, Ltd。)

注册地址:老挝万象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博 注册资本:300万美元 经营范围:咨询、服务、设计、建设、业务开发与投资。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 70%股权,老挝吉达蓬集团公司持有 30%股权。 1、项目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于中工老挝公司自有资金,不足部分由中工老挝公司通过向金融机构借款解决。 2、项目内容 老挝万象滨河综合开发项目用地位于老挝首都万象市中心湄公河畔,分上、下游两个地块,地理位置优越,紧邻老挝国家主席府、滨河公园、万象中心大道及使馆区,整个地块成狭长地形,沿湄公河长约 1,700米,宽约200—300米,具有天然的滨河景观。中工老挝公司于20xx年4月24日与老挝万象市政府签署了下游土地的综合开发及长期租赁协议,该地块面积约为25万平方米,租赁期限为50

中国与东盟出口商品比较优势分析

天津师范大学学位论文(设计)中国与东盟出口商品比较优势分析 系别:外贸 学生姓名:李斯特 学号:08575216 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 年级:2012级 完成日期:2014年5月6 指导教师:李雨

中国与东盟出口商品比较优势分析 摘要:截至2010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已经全面建设完成,使我国与东盟的经济合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中国与东盟国家在商品出口方面有着明显的比较优势,本文旨在分析中国与东盟国家贸易发展的现状及其对中国经济增长影响的基础上,运用比较优势理论,进一步剖析中国与东盟国家现有的比较优势,挖掘二者贸易发展的空间,指出约束双方贸易的诸多现实因素,最后提出一系列相关对策建议,以期为中国与东盟国家的经贸合作提供一条以现有比较利益为基础、以提高自身国际竞争力为目标的拓展路径。 关键字:经济合作;比较优势;出口贸易;优势互补

目录 一、比较优势理论 (1) 二、中国与东盟出口贸易概况及特点 (1) (一)中国出口商品贸易概况 (1) 1.概况 (1) 2.特点 (2) (二)东盟出口贸易概况。 (3) 1.概况 (3) 2.特点 (4) 三、中国与东盟出口商品比较优势分析 (5) 四、加强中国和东盟出口商品贸易结构优势互补的对策及建议 (10) (一)实现资源性产品的优势互补 (10) (二)避免同质 (10) (三)加强与东盟国家间的国际分工和合作 (10) (四)中国与东盟国家的经贸合作应以联合开发为突破口 (11) 参考文献: (12)

一、比较优势理论 一国在两种商品生产上较之另一国均处于绝对劣势,但只要处于劣势的国家在两种商品生产上劣势的程度不同,处于优势的国家在两种商品生产上优势的程度不同,则处于劣势的国家在劣势较轻的商品生产方面具有比较优势,处于优势的国家则在优势较大的商品生产方面具有比较优势。两个国家分工专业化生产和出口其具有比较优势的商品,则两国都能从贸易中得到利益。 比较优势理论是一个不断发展的理论,从亚当·斯密(Adam Smith,1723-1790)到大卫·李嘉图(David Ricardo,1772-1823):如果一个国家各种产品生产都占有绝对优势,另一个国家都处于劣势,但是他们在不同的产品上的优劣程度是不一样的,具体表现为劳动生产率的差距是不同的。按照李嘉图的观点来说,应该依据“两优取最优,两劣取次劣”的原则进行分工和贸易。后来产生的赫克歇尔-饿林定理:一个国家应该生产并出口密集使用本国相对丰富要素的产品而进口密集使用本国相对缺少的要素产品。在赫克歇尔-饿林模型基础之上,巴拉萨提出了阶段比较优势理论。该理论认为一国的经济发展会导致该国的要素禀赋发生变化,进而使出口商品构成和比较优势发生变化。在经济发展的初期,一国的要素禀赋在于劳动力和自然资源密集型产品。随着经济的发展,一国的要素会发生变化,资本积累在增加,技术在改进,在出口商品的构成中,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品会增加,出口商品的比较优势将发生变化。本文就以上理论分析中国与东盟出口商品比较优势。 二、中国与东盟出口贸易概况及特点 (一)中国出口商品贸易概况 1.概况 中国的对外贸易发展具有阶段性,大致是这样分段的。建国后致1978年,是改革开放前的对外贸易。改革开放之前中国实行的是国家管制的内向型的、国家垄断的保护贸易政策。这一时期对外贸易体制高度集中,以行政管理为主。国家管理主要通过进出口许可制度、保护关税制度、外汇管理制度、货运监督与查禁走私制度和出口商品检验制度等。进口受到很大的限制,出口由国家垄断和控制。不可否认这样的贸易政策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曾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就不再适应经济形势了。管的过死、缺乏利益激发机制、产销脱节,这样就使的对外贸易整体发展缓慢。在这一时期中国的出口额仅占世界出口额的0.75%,在世界贸易排名32位。

老挝投资促进法中文全文(中文稿)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 和平独立民主统一繁荣 -------====------- 老挝国会编号/国会 万象市、年月日 促进投资法 (草稿)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促进投资法的宗旨 促进投资法指定投资原则、规定、促进措施及投资管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给投资商提供便利、确保投资商、政府及老百姓的权益、另外是为了鼓励增加国内外的投资、给国家的经济社会强大与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第2条投资促进 投资的促进是为了给投资商创建良好的投资环境及条件以让投资商能够在老挝投资各个行业及各个领域。 第3条定义与理解 在本法律中,下列用语含所述意思: 1、“投资”是指投资商引进有形资金及无形资金以投资经营; 2、“投资商”是指在老挝投资经营的国内外的个人或法人代表; 3、“国内投资商”是指在老挝境内生活或投资经营的老挝市民、侨民、无国籍或 这些人群的法人代表; 4、“国外投资商”是指在老挝投资经营的外国人或外国法人代表; 5、“有形资金”是指外汇、建筑物及房地产; 6、“无形资金”是指知识产权、未来的收入、租赁权、商贸权及专营权承包资金;

7、“专营权承包”是指政府根据法律法规在协议中明确、在政府的所有权之下、 条件及年限给予投资商的使用权; 8、“专营权承包协议”是指政府机构或受政府委托的国有企业与其他法人代表签 署关于专营权承包的协议; 9、“专营权执照”是指政府同意给投资商在某个项目拥有专营权的文件; 10、“直接用于生产的交通工具”是指根据政府的指定、直接用于投资活动的设 备、重载车等等; 11、“直接投资”是指投资者或投资商将资金用于运营让他们变成企业主人、企 业经营管理或扩展有关企业; 12、“间接投资”是指投资者未直接参与有关企业的管理工作的情况下购买公司 的股份、在股票市场购买股票、包括在金融担保基金的投资、债券及其他有 价值的文件; 13、“价值的文件”是指可以有金钱价值的文件、可以买卖、交换或担保比如: 土地证、股票、债券。 第4条促进投资的政府政策 政府以政策促进各国内外的投资企业为了创建良好的投资环境及条件比如:主要的信息资料的提供、税收优惠政策、土地使用权、一门式投资服务、劳动的优惠政策及其他优惠政策包括合法的确认及保护投资者的所有权、权利和利益。 除了影响社会安宁及国家稳定的行业、对目前及未来的环境严重影响、影响老百姓的健康或破坏地方的良好文化的行业之外、政府将会促进各方面、各行业及各区域的投资。 第5条投资促进的原则 投资促进是按以下原则实施: 1、必须符合发展策略、方针、政策、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其他部门及州县的 经济社会扩展计划、提高老百姓的生活水平及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 2、必须通过一门式投资服务、确保投资商能够享受到便捷服务; 3、必须给予各方面的政策以提高招商引资的竞争能力;

老挝外国投资法律制度问题分析

老挝外国投资法律制度问题分析 潘塔米 摘要在老挝经济发展步伐加快的背景下,对于外资的引入也给予足够的重视。自革新政策开始,老挝政府便相继出台较多外资法,鼓励通过外资吸引将更多先进科技带入本土,为这些外资企业提供较大便利。然而从投资法律制度角度看,仍存在较多不合理之处,一定程度上制约外资的引入。本文将对老挝外国投资法的相关概述、老挝外资投资方式与条件以及老挝外国投资法律制度完善的相关建议进行探析。 关键词老挝外资法律制度 作为中国市场与东盟国家重要接壤中心,老挝近年来充分利用经济自由贸易区带来的优势,使自身经济发展取得较多成就。尽管在该环境下,老挝政府致力于通过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设达到吸引外国投资者的目标,取得较快的发展。但在外国投资法上仍表现出一定的滞后性,很难满足实际外资引入要求,需做好完善工作。因此,本文对老挝外国投资法律制度的相关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老挝外国投资法相关概述 (一)老挝投资环境与现状 老挝在过去几年发展中一直处于经济相对较为落后阶段,但由于其本身在投资环境上较为优越,成为较多国家最佳的投资选择。而这种优越的投资环境集中表现在地理位置、市场、劳动力、原材料以及能源等方面。以地理位置优势为例,中南半岛的中心变为老挝,加上所设立的东盟贸易自由区,使老挝逐渐作为商品集散或人员往来的必经之路。再如原材料方面,老挝在森林覆盖率上极高,尽管有超量采伐问题存在,但其整体森林覆盖率仍保持在世界前茅。加上老挝近年来在外国投资法方面的不断完善,更为外资引入创造较好的条件。从现行老挝投资现状看,以中国为例,在较多如建材、种植、养殖、电力设备以及其他卷烟、水泥厂等各方面都有所涉及,且保持良好的投资趋势。 (二)外国投资法相关概述 从现行老挝外国投资法内容看,其涉及的部分集中表现在: 1.投资领域的确定。在老挝外国投资法实施中,在公共健康、国家安全等问题外,大多行业都处于对外开放状态。对于较多服务业、矿产业、手工业、加工业以及电力开发等,主要强调其中的劳动力与资源应以本地为主,且在基础设施建设中将较多通信、运输、公路、加工、水电以及电网等方面不断完善。需注意的是,若投资项目可能带来环境污染、影响国家主权或安全以及投资企业债务问题严重等,应禁止投资。 2.对投资形式进行确定。如联营企业的兴办、独资企业的开办或合作经营等都可作为投资形式,且注意在出资方面,无论是服务、技术还是外币,投资额应保证在总投资额30%以上。 3.劳动雇佣问题。无论独资企业或联营企业,在劳动雇佣中应注意以老挝公民为主,并做好劳动合同订立工作,若需招聘外国人,要求由政府审批。 4.土地使用与税收问题。在税收方面,主要以实际投资情况为依据,包括经营年限、产品出口量、投资规模以及投资领域等,采取相应的免征或减征措施。而在土地应用方面,外资企业可根据需求应用相关的土地、河流或其他资源,但应注意缴纳相应的税。除此之外,在外资法内容中,也将其他如政府保证、外汇管理等内容纳入其中。 二、老挝外资投资方式与投资条件研究 (一)老挝外资投资主要方式 外资企业在老挝投资中,可选择的方式集中表现在独资企业、联营企业以及合作经营合

中国企业对老挝投资的动因分析及对策

中国企业对老挝投资的动因分析及对策 冯正强王文妮 (中南大学商学院,中国湖南长沙,410083) 摘要:本论文首先介绍了中国企业在老挝的投资概况,继而从老挝的投资环境、中国在老挝投资的优势及对中国企业在老挝投资的前景进行了分析,指出中国企业对老挝投资的行业选择及发展投资对策的建议,以期为中国企业对老挝进行投资提供重要参考。 关键词:老挝,投资,投资动因,对策 近年来,老中两国在经贸合作方面得到了迅速发展,2003年11月,老中进出口贸易额达10134万美元。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绝对值虽小,但增长幅度高达84.2%,在中国对东盟诸国贸易中名列前茅[1]。这是进入21世纪以来两国贸易额继2001年达6187万美元、增长54.6%,2002年达6395万美元、增长3.3%,两年创历史最高水平之后,又连续第三年创下的历史之最,见表1所示。数据显示,2003年进出口贸易首次突破了亿美元,这标志了老中两国的贸易往来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贸易前景将被更加看好。 表1 老中贸易情况 单位:万美元年份老中双边贸易额中国出口到老挝老挝出口到中国 1999 3171.6 2216.1 955.5 2000 4084 3442 642 2001 6187 5441 746 2002 6395 5430 965 2003 10134 9154 980 资料来源: 老挝外商投资管理委员会 一、中国企业在老挝的投资状况及其分析 据老挝外商投资管理委员会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1988年起到2002年6月底,中国企业(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企业)在老挝投资项目共有 98项,合同额达1.46亿美元,突破了1亿美元。投资领域涉及农业、工业、服务业等三大领域,金额分别为1218万美元、9205万美元和1548万美元。其中农业包括木材加工与森林采伐、种植养殖等,工业包括服装与纺织加工、工业与手工业、药品生产等,服务业包括宾馆饭店、旅游、贸易、信托、运输与通讯等。与此同时,中国企业在老挝还积极参与劳务合作和工程承包,其合同总额累计超过5亿美元。 但是,在老中两国投资合作关系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投资结构不够合理,中国企业对老挝的投资一般集中在劳动密集型的产业,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业的投入较少,且难以满足老挝国内的市场需求。如纺织加工厂,加工后的产品全部出口,忽略了

东盟十国的投资与贸易须知

东盟十国的投资与贸易须知 -广州盈腾展览 文莱 文莱工业与初级资源部依据法令,划定10个工业项目以及这些工业所生产产品为“先驱工业”和“先驱工业产品”,如飞机、食品、水泥、药品、铝业、轧钢、化工、船务等,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免交30%的公司税:金额在50万~250万文元的,5年内免税;投资总额在250万文元以上的8年内免税;投资在政府建设的高科技园内的企业免税期为11年;投资"先驱工业"的公司,在建厂所需的材料、机械及文莱本地没有的生产原料,进口时可以免交关税。 文莱海关对少数进口商品实行进口许可制度,植物、农作物和牲畜需由农业局签发进口许可证(植物不能带土),印刷品由皇家警察局、宗教部和内务部发证,木材由森林局发证,大米、食糖、盐由信息技术和国家仓库局发证。二手车由皇家海关发证,电话装置、无线电由通讯局发证,药品和毒药由卫生部发证,鲜、冷和冻的鸡肉、牛肉由宗教部、卫生部和农业局发证。除了以上有关部门发放进口许可证,机动车、农产品、药品与药品相关的产品进口还需提供相关的原产地证书和检查证明。 禁止进口的物品:鸦片、海洛因、吗啡、淫秽品、印有钞票式样的印刷品、烟花爆竹等。 柬埔寨 柬埔寨为外来投资者提供较优惠的条件和保障: 投资保障。外资企业不实行国有化;外资企业自主决定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允许投资者从银行系统购买外汇汇往国外,用以清算与投资有关的债务。

鼓励投资。鼓励在高新技术工业、旅游工业、农用工业产品的生活及加工工业、基础设施建设及能源生产、依法建立的开发区等领域进行投资,并给予全部或部分免征关税及其他税务的优惠政策。 鼓励措施。①纯盈利税率为9%;②8年免征盈利税。亏损5年,亏损额准以盈利冲减;③分配投资盈利不征税;④产品80%以上供出口的投资项目、在特别开发区内投资的项目、旅游工业、劳动力密集型工业、加工工业及家用工类、基础设施建设及能源生产等所需进口的建材、原材料、设备、半成品等免征进口税;⑤出口货物免关税。 用于投资的土地所有权,必须由柬埔寨自然人或法人投资者拥有。也可长期租赁,最长为70年,期满可申请延长。 印尼 印尼在机械运输设备、化工产品、汽车摩托车零配件、木材、棕榈油、橡胶、手工艺品等众多领域都存在着广阔的投资贸易空间。 投资税收优惠政策: 进口税优惠。对于新建或扩大生产规模(超过安装容量30%),生产同类产品的外资或内资企业,进口自用机器、设备、部件、辅助设备免征进口税,进口原材料,给予2年进口减税。进口税率高于5%的按5%征收,低于5%的按实际税率征收。 日常税收优惠。在一定工业领域及区域的投资,享受为期6年的30%所得税减免;允许加速折旧和摊还;最长10年的亏损跨年分摊;10%股息所得税减免。 出口生产企业优惠。包括用于加工复出口的货物返还进口税;用于加工出口的国内材料采购免征所有附加税和销售税;可按需要进口原材料无须考虑国产原料的同等优先权。

老挝房地产市场投资环境

老挝房地产老挝房地产市场投资市场投资市场投资环境 环境老挝概况 老挝位于中南半岛北部的内陆国家,北邻中国,南接柬埔寨,东临越南,西北达缅甸,西南毗连泰国。属热带、亚热带季风气候,5月至10月为雨季,11月至次年4月为旱季,年平均气温约26℃。老挝全境雨量充沛,一般年份降水量约为2000毫米。 老挝以农业为主,工业基础薄弱。老挝同5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贸易关系,与19个国家签署了贸易协定,中国、日本、韩国、俄罗斯、澳大利亚、新西兰、欧盟、瑞士、加拿大等35个国家(地区)向老挝提供优惠关税待遇。主要外贸对象为泰国、越南等东盟国家、中国、日本、欧盟、美国和加拿大。 老挝出口商品主要以有色金属、农林产品、手工业产品为主;进口主要是工业品、加工制成品、建材、日用品及食品、家用电器等。 主要投资国家包括中国、泰国、越南、韩国、美国和澳大利亚等。主要援助国及组织有:日本、瑞典、澳大利亚、法国、中国、美国、德国、挪威、泰国及亚洲开发银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等。外援主要用于公路、桥梁、码头、水电站、通讯、水利设施等基础建设项目。

老挝房地产市场概况 中国企业在老挝的房地产项目主要有:中工国际万象市东珍南房地产综合开发项目。该项目占地25公顷,拟建造50栋别墅和高档酒店、写字楼、商贸中心、医院以及娱乐健身中心等设施,总投资额约1.8亿美元,其中50栋别墅将在亚欧首脑会议举办期间免费供老挝政府接待与会国家领导人使用。 上海万峰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塔銮湖专业经济区开发项目。项目占地面积365公顷,项目总投资约128000亿吉普(约合16亿美元),拟在万象塔銮湖地区建成集文化、旅游、休闲、居住为一体的湖滨新城。 ——《老挝房地产市场前景调查研究报告》 第一章老挝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行业发展状况分析 第一节老挝人口状况分析 一、老挝人口总量和人口增长率 二、老挝人口年龄结构和城市化率 三、老挝家庭规模和家庭数量 第二节老挝房地产细分市场发展状况分析 一、老挝住宅保有量水平 二、老挝旅游业市场发展状况 三、老挝商业零售业发展状况 第三节老挝房地产及配套行业发展状况分析 一、老挝房地产业发展状况及在GDP中的比重 二、老挝本土建材的供给能力 三、老挝本土建筑工程机械的供给能力 四、老挝建筑业发展状况分析 五、老挝房地产市场供应量

老挝投资环境

老挝 一、基本国情介绍 国名全称: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国土面积:23.68万平方公里,人口总数:599万(2008年),国内生产总值:51.95亿美元(2009年),货币名称:基普,汇率:1美元=8470基普(2010年),官方语言:老挝语,主要宗教:佛教。 气候:属热带和亚热带季风型气候,全年分为旱季和雨季,每年5月至10月为雨季,10月至次年4月为旱季,年平均气温26℃。 二、中老经贸合作 中老经贸关系发展顺利。双方先后签署了贸易、投资保护、旅游、汽车运输等经贸合作文件,成立了双边经贸与技术合作委员会。21 世纪以来中老贸易保持稳步增长,2009年中老双边贸易额11.21亿美元,同比增长79%,其中中国出口3.77亿美元,同比增长40.5%;进口3.67亿美元,同比增长149.2%。中国出口老挝的商品主要包括:摩托车、纺织品、汽车及底盘、高新技术产品、电线电缆、通信设备、电器电子产品等;中国从老挝进口的商品主要有:锯材、天然橡胶等。 中国公司于1990年开始赴老投资办厂,投资领域涉及水电、矿产开发、服务贸易、建材、种植养殖、药品生产等。中国公司在老挝还积极参与劳务和工程承包,占老挝承包工程市场1/4份额。中国为老挝援建的项目有地面卫星电视接收站、南果河水电站及输变电工程、老挝国家文化宫、琅勃拉邦医院、昆曼公路老挝境内1/3路段等。 三、经济结构特点 老挝原是一个君主制国家,近代遭到了法、日、美等殖民者的侵略和掠夺,加之国内封建制度和宗教势力的束缚与长期战乱,严重阻碍了经济的发展。因此,长期依靠外国援助和贷款来维持财政、依靠外国资金和技术从事基本建设、依靠外国商品满足人民生活所需成了现代老挝经济的基本特点。 老挝经济结构的主要特点是:农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较大,工业基础差,服务业发展缓慢。 (一)农业 2008 年老挝农业产值为16亿美元,占GDP3O% ,主要农产品包括:大米、玉米、橡胶、木薯等,农产品出口主要有玉米、橡胶、木薯等。 (二)旅游业 2008 年到老挝旅游人数达163. 4 万人次,旅游收入为 2.35亿美元,占GDP4.4%。 (三)采矿业 2008 年矿产行业产值为5.4亿美元,占GDP4.6% ,其中出口为5 亿美元。

中南地区与老挝进出口贸易研究报告2018版

中南地区与老挝进出口贸易研究报告2018版

序言 本报告针对中南地区与老挝的进出口贸易数据进行深度分析,并对主要指标出口金额,进口金额,进出口金额等进行了总结分析。 借助分析我们可以更深入的了解中南地区与老挝的实际进出口贸易状况,从全面立体的角度了解中南地区与老挝的进出口贸易现状,把握行业前景。本报告借助权威多维度数据分析,客观反映当前中南地区与老挝贸易真实情况,趋势、规律以及发展脉络,相信对了解中南地区与老挝的进出口贸易现状具有极高的参考使用价值,亦对商业决策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中南地区与老挝进出口贸易研究报告中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中国海关总署、国家发改委以及商务部。

目录 第一节中南地区与老挝进出口贸易现状概况 (1) 第二节中南地区与老挝进出口贸易出口金额指标分析 (2) 一、全国与老挝贸易出口金额现状统计 (2) 二、中南地区与老挝贸易出口金额占全国同类比重统计分析 (2) 三、中南地区进出口贸易总出口金额现状统计分析 (2) 四、中南地区与老挝贸易出口金额占中南地区总出口金额比重统计分析 (3) 五、中南地区与老挝进出口贸易出口金额(2015-2017)统计分析 (3) 六、中南地区与老挝进出口贸易出口金额(2016-2017)变动分析 (4) 七、全国与老挝进出口贸易出口金额(2015-2017)统计分析 (4) 八、全国与老挝进出口贸易出口金额(2016-2017)变动分析 (5) 九、中南地区与老挝出口金额同全国同类进出口贸易(2016-2017)出口金额变动对比分 析 (5) 第三节中南地区与老挝进出口贸易进口金额指标分析 (6) 一、全国与老挝贸易进口金额现状统计 (6) 二、中南地区与老挝贸易进口金额占全国同类比重统计分析 (6) 三、中南地区进出口贸易总进口金额现状统计分析 (6) 四、中南地区与老挝贸易进口金额占中南地区总进口金额比重统计分析 (7)

老挝铁矿石市场投资环境

老挝铁矿石老挝铁矿石市场投资市场投资市场投资环境 环境老挝概况 老挝位于中南半岛北部的内陆国家,北邻中国,南接柬埔寨,东临越南,西北达缅甸,西南毗连泰国。属热带、亚热带季风气候,5月至10月为雨季,11月至次年4月为旱季,年平均气温约26℃。老挝全境雨量充沛,一般年份降水量约为2000毫米。 老挝以农业为主,工业基础薄弱。老挝同5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贸易关系,与19个国家签署了贸易协定,中国、日本、韩国、俄罗斯、澳大利亚、新西兰、欧盟、瑞士、加拿大等35个国家(地区)向老挝提供优惠关税待遇。主要外贸对象为泰国、越南等东盟国家、中国、日本、欧盟、美国和加拿大。老挝出口商品主要以有色金属、农林产品、手工业产品为主;进口主要是工业品、加工制成品、建材、日用品及食品、家用电器等。 1994年4月21日老挝国会颁布的新修订的外资法规定,政府不干涉外资企业的事务,允许外资企业汇出所获利润;外商可在老挝建独资、合资企业,并获五年免税优惠。2004年,老挝继续补充和完善外商投资法,放宽矿产业投资政策。主要投资国家包括中国、泰国、越南、韩国、美国和澳大利亚等。

老挝铁矿石市场概况 老挝的铁矿资源主要分布在华潘省、川圹省及万象省,琅勃拉邦省和甘蒙省次之,丰沙里省、乌多姆赛省、万象市及沙湾拿吉省较少。老挝重要的铁矿床有:万象省的万荣铁矿、川圹省的富诺安铁矿、万象省的帕莱铁矿、甘蒙省的班农洛铁矿。 ——《中国企业投资老挝铁矿石市场前景研究报告》 第一章老挝铁矿石市场发展状况及前景预测 第一节老挝铁矿石储量和产量状况 一、老挝铁矿石资源储量状况 二、老挝铁矿石资源地区分布 三、老挝铁矿石品位特征 四、老挝铁矿石产量指标 第二节老挝重点铁矿石生产企业生产经营状况 第三节老挝铁矿石市场需求状况 一、老挝铁矿石出口量 二、老挝钢铁行业发展状况和钢铁产量 三、老挝汽车、机械等制造业发展状况 第四节老挝铁矿石市场相关政策 一、老挝铁矿石进出口关税和相关贸易规定 二、老挝关于工程承包的相关政策规定 三、老挝环境保护政策规定 四、老挝土地政策 五、老挝矿产资源所有权、探矿权、采矿权的规定 第五节老挝铁矿石市场发展态势展望和指标预测 一、影响老挝铁矿石市场发展的关键因素分析 二、未来五年老挝本土铁矿石需求量预测

外商直接投资对老挝经济发展的影响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e65569932.html, 外商直接投资对老挝经济发展的影响 作者:春花 来源:《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11年第08期 摘要:现代各国在世界范围内不断寻找机会和场所进行投资,这是促进投资额日益增加刺激资本流入国经济的发展,也有利于促进经济伙伴的贸易扩大和经济增长。60年代以来经济 发达国家相互之间的对流投资日益集中于新兴的技术知识密集型产业对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投资多集中于传统制造业,推动了发达国家的超工业化。加快发展中国家的经济起飞与成熟。 关键词:外商投资老挝经济发展 1 外商直接投资对老挝经济的作用 老挝为了实现现代化,发展外向型经济中,要充分利用外资并应尽可能向国外投资,其重大作用对老挝经济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1 以弥补老挝国家经济现代化建设中的资金不足。老挝是一个落后的反战中国家之一,同发达国家相比经济上落后的老挝的人均收入很低,处于世界上贫困国家之一,同时老挝的自然资源比较丰富,这是为今后发展国家的主要优势。但缺乏足够的资金,不可能进行大规模勘探和开发,许多资源不能充分利用丰富的资源与资金短缺是老挝现在所面临的一大困难。引进和利用外资,无疑有助于克服这一困难。 1.2 能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通过创办老挝和外国合资企业,老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直接从外国引进现代化建设及技术和设备,并再消化,而创新的基础上加以提高,加快了老挝的国产化步伐,最终形成了具有老挝特色的技术体系。 1.3 为了老挝企业能适应现代国际竞争需要。现代国际竞争的焦点是在于国际贸易领域转向国际投资领域,他们通过直接投资方式参与国际竞争,有效维持和扩大了市场占有率。目前老挝企业对国际竞争概念还不太成熟,出口产品比不过人家,以投资方式来带动贸易是老挝适应现代的国际竞争的需要。 1.4 实现了部分企业的技术改造。大量引进外资能够使老挝现有的企业进行技术改造,这是老挝所面临的重大任务。老挝现有的企业超过一半在等待技术更新改造,这需要一笔大的资金。利用外资不仅可以为企业技术改造解决一部分资金来源,还可以直接从国外引进部分关键技术和设备,从而提高老挝的企业整体的技术水平。 1.5 提供了新的企业机构,增加了财政收入。老挝是一个落后的以农业为主的国家,人口大部分都种植物,产品供多于求,而经济收入也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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