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担保合同(适用于公司作为保证人的情形)

合同编号:保证担保合同

特别告知

为了维护您的利益,在您签署本合同之前,请仔细阅读如下条款并确认有关事实:

1.您所提交的文件、材料及所作陈述是真实、合法、有效的。

2.您已经仔细阅读本合同的所有条款,特别是加黑字体、斜体、带有▲▲标记的条款,并对其含义及有关权利义务或责任限制、免除条款的法律含义和后果有充分理解。

3.您有权签署本合同。本合同生效后,您必须按约行使权利并主动承担义务。您与除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外任一方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不能作为您拒绝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理由。

4.请您用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需要您填写的内容及签字。

5.如果您对本合同及相关的交易有任何不解之处,请向我行咨询,也可以拨打电话向商业银行客户服务人工服务咨询。如仍有疑问,请暂缓签署本合同。

保证担保合同

保证人(甲方):

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理人(负责人):

身份证号:

传真:

电话:

债权人(乙方):

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传真:

电话: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为确保(以下称“债务人”)与乙方签订的编号为的《》(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保障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自愿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规定、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保证方式

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承担的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二条保证担保范围

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

一、甲方承担的保证责任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包括全部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担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和乙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差旅费、律师费等)。

二、甲方承担的保证责任的范围包括:币种本金(金额大写)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和乙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差旅费、律师费等)。

第三条保证期间

甲方承担的保证责任的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甲方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

若乙方根据主合同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乙方宣布的债务提前

到期之日起两年。

第四条责任承担

一、如果乙方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变更贷款账号、还款账号、还款方式、用款计划、还款计划、起息日、结息日、在债务履行期限不延长的情况下变更债务履行期限的起止日),甲方同意对变更后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但是乙方与债务人延长贷款期限或增加贷款金额,未征得甲方同意的,甲方仍对变更前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二、乙方根据主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的利率政策变化而调整利率水平、计息或结息方式,导致债务人应偿还的利息、罚息、复利增加的,对增加部分,甲方也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无论乙方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保函、备用信用证等担保方式),不论上述其他担保何时成立、是否有效、不论乙方是否向其他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不论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担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债务,也不论其他担保是否由债务人自己所提供,甲方的保证责任均不因此减免,仍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乙方向甲方主张担保权利,甲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四、如果债务人或乙方发生改制、合并、兼并、分立、增减资本、合资、联营、更名等情形,甲方仍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五、乙方将全部或部分债权转移给第三人或委托第三方履行其在主合同项下的义务的,甲方仍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六、如果乙方与债务人变更主合同但未实际履行或变更主合同的行为未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甲方仍按照本合同对乙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七、如果甲方只为主合同项下的部分债务提供保证,在其承担保证责任后主合同项下的债务仍未获完全清偿,则甲方承诺,在向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行使代位权、撤销权、反担保等追索权时,不得损害乙方利益,并同意主合同项下债务的清偿优先于甲方代位权、撤销权、反担保等追索权。如甲方已经行使代位权、撤销权、反担保等追索权取得了款项,应首先用于清偿乙方尚未获偿

的债权。

八、如果甲方只对主合同项下的部分债务提供保证的,则甲方同意,在债务人清偿、乙方实现其他担保权利或任何其他原因导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部分消灭,甲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在保证范围内对尚未消灭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九、如果除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外,债务人对乙方还负有其他到期债务,乙方有权划收债务人在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管辖的任何一个营业网点开立的账户中的款项首先用于清偿任何一笔到期债务,甲方的保证责任不因此发生任何减免。

第五条甲方的其他义务

一、监督债务人借款使用情况,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真实的财务会计及生产经营状况等资料和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等情况,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随时接受乙方对甲方资金、财产和经营状况的监督;

二、发生承包、托管(接管)、租赁、股份制改造、减少注册资本金、投资、联营、合并、兼并、收购重组、分立、合资、(被)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被撤销、(被)申请破产、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或重大资产转让、停产、歇业、被有权机关施以高额罚款、被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涉及重大法律纠纷、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恶化、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无法正常履行职责,或者因任何原因丧失或可能丧失担保能力,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并按照乙方要求落实本合同项下保证责任的承担、转移或承继、或者为主合同的履行提供乙方认可的新担保;

三、甲方发生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金或公司(企业)章程等工商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附变更后的相关材料;甲方的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如发生变动,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四、如果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或者乙方根据主合同的约定或法律规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债务人未按时足额履行,或者债务人违反主合同的其他约定,

甲方应在保证范围内立即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条其他条款

一、应付款项的划收

对于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应付款项,乙方有权从甲方在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管辖的任何一个营业网点开立的账户中划收相应款项,且无须提前通知甲方。

二、信息使用

甲方同意乙方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甲方的信用状况、报送甲方的信用信息情况,并同意乙方合法、合规使用该信用信息。

三、公告催收

对甲方的违约情形,乙方有权向有关部门或单位予以通报,有权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告催收。

四、乙方记录的证据效力

除非有确凿的相反证据,乙方留存的与主合同和担保合同有关的一切记录、记载、单据、凭证等均是主合同项下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甲方不能仅因为上述记录、记载、单据、凭证由乙方单方制作或保留,而提出异议。

五、权利保留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并不影响和排除其根据法律、法规和其它合同所享有的任何权利。任何对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能视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或对任何违反本合同行为的许可或认可,也不限制、阻止和妨碍对该权利的继续行使或对其任何其它权利的行使,也不因此导致乙方对甲方承担义务和责任。

如果乙方不行使或延缓行使主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未用尽主合同项下的任何救济,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并不因此减免,但是乙方若减免主合同项下债务。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相应减免。

六、债务人解散或破产

甲方知道债务人进入解散或破产程序后,应当立即通知乙方申报债权,同

时自己应及时参加解散或破产程序,预先行使追偿权。甲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务人进入解散或破产程序,但未能及时预先行使追偿权的,其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在债务人破产程序中,如果乙方与债务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同意重整计划,本合同项下乙方的权利不因和解协议或重整计划而受到损害,甲方的保证责任不予以减免。甲方不得以和解协议、重整计划规定的条件对抗乙方的权利主张。乙方在和解协议、重整计划中对债务人作出让步而未能获得清偿的债权部分,仍有权要求甲方继续予以清偿。

七、甲方解散或破产

甲方发生解散或破产的。即使乙方在主合同项下债权尚未到期,乙方也有权参加甲方清算或破产程序,申报权利。

八、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申请执行)。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九、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及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名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份。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一);

(二);

(三)。

第七条通知

7.1保证人在本合同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包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件等)均真实有效。其任一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均应立即以书面方式将变更信息寄/送至贷款人在本合同填写的通讯地址。该等信息变更在他方收到更改通知后生效。

7.2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外,贷款人对保证人的任何通知,均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进行。通知方同时选择多种通知方式的,以其中较快到达被通知方者为准。就同一事项,贷款人对被保证人发出一份以上通知且通知内容不同的,除非在通知中另有明确说明,以通知发出时间在后的为准。

(1)公告,以贷款人在其网站、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或营业网点发布公告之日视为送达日;

(2)专人送达,以被通知人签收之日视为送达日;

(3)邮递(包括特快专递、平信邮寄、挂号邮寄)送达于保证人的通讯地址,以寄出之日后的第3日(同城)/第5日(异地)视为送达日;

(4)传真、移动电话短信或其他电子通讯方式送达于保证人的传真号码、移动电话号码或电子邮件地址,以发送之日视为送达日。

7.3保证人确认并同意,除非贷款人收到保证人关于变更通讯地址的书面通知,保证人在本合同填写的通讯地址即是法院向其送达司法文书及其他书面文件的地址。

第八条甲方声明与保证

一、甲方清楚地知悉乙方的经营范围、授权权限。

二、甲方已阅读本合同及主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本合同及主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对本合同及主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三、甲方具备担当保证人的合法资格,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行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甲方章程或内部组织文件的规定,且已获得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及/或国家有权机关的批准。因甲方无权签署本合同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全额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四、甲方确认自己对债务人的资产、债务、经营、信用、信誉等情况是否具备签订主合同的主体资格和权限以及主合同的所有内容已经充分了解。

(本页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乙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履约保证金合同范本

履约保证金合同范本 履约保证金合同范本【范本一】:履约保证金合同 甲方: 乙方: 本履约保证金合同由双方于年月日在市订立。 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鉴于甲方与乙方于年月日签署了施工合同,乙方在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款已做明确了解的情况下,为保证其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承诺的履约义务得到切实履行,愿意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履约保证金。 () 第二条保证范围为乙方未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约定竣工日期竣工、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时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或赔偿的损失。 第三条保证金额 乙方应当按照中标合同总金额的 %,金额:大写人民币元(¥)作为履约保证金交付给甲方,此笔履约保证金乙方委托甲方从支付给乙方的合同预付工程款中扣除。 第四条保证方式为履约保证金可无条件并不可撤销地等额抵销乙方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 第五条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日内。保证期满乙方如约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由甲方通知银行直接将履约保证金(无息)划回乙方账户。 第六条乙方向甲方提供履约保证金后, 甲方也应向乙方提供有利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支付的资金证明。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在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纠纷,有关各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双方同意在项目建设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并乙方交付履约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贰拾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方执壹拾壹份,乙方执玖份。 甲方(盖章):

银行反担保合同范本(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3897-24 银行反担保合同范本(完 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银行反担保合同范本(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担保保证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反担保保证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根据乙方与甲方签订的《保证合同》的约定,甲方为乙方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现乙方以向甲方提供反担保。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保证反担保范围 乙方愿意根据《保证合同》的有关条款约定向甲方进行反担保,并履行反担保责任: 根据《保证合同》的有关条款约定,在乙方未能

按期履行还款义务,甲方承担了保证责任后,乙方必须立即足额向甲方偿付:乙方未清偿贷款人的全部款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逾期担保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垫付的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保险费及审计评估费等)。 第二条:反担保保证方式 1、如乙方为多人,则乙方中多人各为独立的保证人。 2、本合同项下的保证具有独立性及完整性,不受其他担保合同效力的影响。 3、如对甲方的反担保既有本保证又有物的担保,则乙方和物的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在实现担保权时,甲方可以请求乙方先行承担全部担保责任;甲方也可以请求乙方先对物的担保范围外的余额承担保证责任,然后再在物的担保变现后尚不能清偿的债权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三条:反担保保证期间

担保合同第三方公司担保版

担保合同担保人(甲方): 住所地: 联系方式: 债权人(乙方): 住所地: 联系方式: 鉴于乙方与【】(以下均称债务人)就事宜于年月日签订编号为【】的《》(以下称“主合同”),甲方已认真阅读,对主合同所有条款均无异议。为确保债务人依约完全履行主合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担保。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担保的主债权的金额 甲方担保的主债权包括本金及回报收益。其中本金为人民币万元整(¥),回报收益为人民币万元整(¥),共计人民币万元整(¥)。 第二条担保责任 2.1本合同担保期间为二年,自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开始起算。 2.2担保期间,乙方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甲方在原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担保责任。 2.3乙方与债务人协议变动主合同内容,但并未实际履行的,甲方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条担保范围

担保范围为主债权、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评估、鉴定、拍卖、诉讼或仲裁、送达、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财产保全、执行、律师代理、差旅费以及为实现主债权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第四条担保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方式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当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按时清偿本合同担保范围内债务时,乙方有权直接向甲方追偿,甲方应立即向乙方清偿债务人的全部到期应付款项。 4.1□甲方提供的担保方式是保证担保。 □甲方提供的担保方式是抵押担保。 (1)甲方提供的抵押财产是:(以下称“抵押物”)。共有人(权利人)在本合同签字(盖章)确认表示同意以抵押物为主合同项下债权提供抵押担保。 (2)抵押物的详细情况以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单”为准。 (3)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从物、从权利、附着物、附合物、加工物、孳息及代位物。 (4)抵押物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不存在所有权争议、抵押、质押、诉讼(仲裁)、出租等情况。 (5)不得将抵押物相关权利凭证挂失。 □4.2抵押物的登记 如果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属于法律规定需以登记为生效要件,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立即向登记机关办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并在登记手续办妥后三日内将他项权利证明、抵押登记证明文件正本及抵押物权属证明正本交乙方保管。 □4.3甲方应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应以任何非正常的方式使用抵押物,应定时维修保养以保证抵押物的完好,并按乙方的要求办理保险。甲方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抵押物的评估、登记、公证、鉴定、保险、保管、维修及保养等费用。 第五条担保人的权利、义务

担保法中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担保法中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篇一:《经济法实务》第06章在线测试 《经济法实务》第06章在线测试第一题、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5道题共5分) 1、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不定期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 ) A、3个月 C、9个月 B、6个月 D、12个月 B、质押 D、保证 B、实现方式 D、标的物及其占有状态 B、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保 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止 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止 2、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定担保的是( )。A、抵押 C、留置 3、不动产抵押与动产质押的根本区别在于( )的不同。 A、担保的效力范围 C、设定方式 4、下列与保证责任有关的诉讼时效的表述错误的是( )。 A、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C、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D、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

效中止, 5、甲向乙借款,丙为此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甲的还款日期为年10月1日。但直到年5月1日,乙从来没有向甲或者丙提出过任何还款请求。时至年5月2日,乙请求甲还款。甲说:“我虽然也知道已经超过了2年的诉讼时效期限,但我还是愿意偿还借款。可是我现在没有钱,你可以请求丙承担保证责任。”乙便请求丙承担保证责任。那么,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丙应当无条件承担保证责任,因为甲已 经表示愿意继续承担债务 C、丙不承担保证责任,但应承担赔偿责任 B、丙应当承担保证责任,因为其承担的是连带保证责任 D、丙可以主张已过诉讼时效的抗辩,该抗 辩不因甲的放弃而受影响 第二题、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5道题共10分) 1、下列情形哪些情形,担保物权消灭: A、主债权消灭; B、担保物权实现; C、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D、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2、下列哪些单位或机构不得作保证人? A、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借款合同模板(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1286-14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借款合同模板(完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借款合同模板(完 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 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借款方(乙方): 住所地: 联系电话: 担保方(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1.借款金额、期限 1.1 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下同)。

1.2 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1.3 甲方应按1.2条约定一次性提取借款,乙方提前或推迟提款,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2.借款利率、利息 本合同项下月利率为%,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利率按以下方式支付: 3.还款方式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和按期足额支付利息。 4.担保 4.1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丙方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4.2 丙方完全了解乙方的借款用途,为其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履约保证金协议(模板)

履约保证金协议 甲方: 乙方: 本协议由双方于年月日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订立。 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鉴于甲方与乙方于年月日签署了合同(简称“主合同”),乙方在对主合同条款已做明确了解的情况下,为保证其在主合同及其附件中承诺的履约义务得到切实履行,愿意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提供履约保证金。 第二条保证金额 1、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乙方应在主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现金、R转账、R电汇、?银行汇票、R 银行保函、R其他主合同预付款或投标保证金扣除相等金额。 转账、电汇方式支付至甲方如下账户: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第三条保证范围 1、履约保证金的保证范围为乙方按主合同及其附件的约定应履行的全部义务。 2、乙方以履约保证金可无条件并不可撤销地担保:乙方将积极履行其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第四条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履约保证金退回之日。 第五条履约保证金的退回 1、乙方如约履行采购合同的,甲方在支付最后一笔款项时无息退回履约保

证金。 2、如乙方违反主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如有不足的,由乙方另行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本协议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纠纷,有关各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双方同意在主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其他 本协议一式 5 份,甲方执 3 份,乙方执 2 份,均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反担保合同模板(标准版)

编号:GR-WR-20285 反担保合同模板(标准版) After negotiation and consultation, both parties jointly recogniz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elaborate the agreed commitment results within the specified time.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反担保合同模板(标准版) 备注:本合同书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同时阐 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____银行: 甲方(名称)与乙方(名称)于____年__月__日就____项目签订之____号合同(下称“合同”)。应甲方要求,贵行与甲方于____年__月__日签订了第____号担保契约,并于____年__月__日开立了以乙方为受益人,金额为____万____的第____号保函(上述担保契约和保函以下称“担保”)。应甲方要求,对上述担保,我们____公司(下称“担保人”)同意出具反担保,特在此不可撤销地和无条件地向贵行作出下述保证事项: 一、我方同意上述担保契约和保函的全部条款;我方保证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担保契约的全部义务;对甲方在担保契约项下的一切应付款项,包括贵行按保函规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项及由此产生的垫付利息和费用(下称“应付款项”),我们保证承担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 二、如乙方未能按契约规定履行支付义务,贵行即有

2020借款担保合同(企业适用版)

2020借款担保合同(企业适用版)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三条: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因甲方的请求,丙方愿意为甲、乙签订的年字第号合同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丙方作为甲方还款的保证人。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通则》等规定,由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协商一致,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条、丙方保证金额为甲方根据__ 年__ 字第__ 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向乙方借用的_____(币种)资金本金(大写)_____整及其相应的利息、费用。 第二条、丙方对上条所列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甲方不按主合同的约定偿 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乙方有权直接向丙方追偿。丙方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索款通知后_____个营业日内清偿上述款项。

第三条、丙方的保证责任不因甲方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财力状况的改变、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或文件及本保证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的无效或解除而免除。 第四条、丙方机构若发生变更、撤销,丙方应提前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和甲方,本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承担。 第五条、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如需要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主合同其他条款,应征得丙方同意,由甲、乙、丙三方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本合同生效后,丙方有权以甲方的资金和财产情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材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七条、本合同的保证金额随甲方偿还或丙方代为清偿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本金、利息、费用的数额而相应扣减。 第八条、丙方代甲方清偿借款本息、费用后,有权向甲方追偿。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时,应经三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担保保证合同正式版

The cooperation clause formulated through joint consultation regulates the behavior of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has legal effect and is protected by the state. 担保保证合同正式版

担保保证合同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协议资料适用于经过共同协商而制定的合作条款,对应条款规范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并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保护。如果有一方违反合同,或者其他人非法干预合同的履行,则要承担法律责任。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合同编号:_____ 保证人:_____ 法定住址: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职务: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通讯地址:_____ 邮政编码:_____ 联系人:_____ 电话:_____ 传真:_____

帐号:_____ 电子信箱: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 债权人:_____ 法定住址: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职务: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通讯地址:_____ 邮政编码:_____ 联系人:_____ 电话:_____ 传真:_____ 帐号:_____

电子信箱:_____ 为确保_____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 _____愿意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债权人经审查,同意接受_____作为保证人,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第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 1.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债务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_____。 2.合同双方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协议书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协议书 连带责任担保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协议书一 出借方(甲方):______,住宅地: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住宅地: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担保方(丙方):______,住宅地: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借款合同(1) 1、借款金额、期限。 (1)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______元,(小写) _______元(大小写别一致,以大写为准,下同)。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为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3)甲方应按1.2条约定一次性提取借款,乙方提早或推迟提款,应经甲方书面接受,否则,视为违约。 2、借款利率、利息。本合同项下月利率为____%,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利率按以下方式支付:______________。 3、还款方式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和按期脚额支付利息。 4、担保。 (1)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丙方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2)丙方彻底了解乙方的借款用途,为其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彻底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3)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含律师费)和所有其他对付费用。 (4)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确定的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5)若甲方按合同约定提早收回款项,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向乙方通知的还款日之次日起两年。 (6)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本合同,无须经丙方接受,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7)甲方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8)甲方依合同约定,依法解除本合并且,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丙方提早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履行保证责任。 (9)丙方保证责任为独立责任,别因甲、乙方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5、乙方权利、义务 (1)未经甲方书面接受,别得提早还款。 (2)自觉同意甲方对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事情的调查、了解及监督。 (3)按本合同约定清偿本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 (4)变更住宅、通讯地址、号码应在变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5)如发生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妨碍的任何事件(包括但别限于离、结婚,对外投资,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等),应当马上书面通知乙方。 6、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约定日提取款项,否则甲方有权按合同利率按日计收拖延违约金。 2、未经甲方书面接受,乙方提早归还款项,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和利率

销售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意思

销售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意思 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定义及特点 合同履约金是指为合同的履行所提供的一种金钱保证,并在双方合同到期或者依法解除时才予以退还。那么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定义是什么呢?合同履约保证金的特点有哪些呢? 履约担保是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其形式有履约担保金(又叫履约保证金)、履约银行保函和履约担保书三种。履约担保金可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额度为合同价格的10%;履约银行保函是中标人从银行开具的保函,额度是合同价格的10%;履约担保书是由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实体公司或社会上担保公司出具担保书,担保额度是合同价格的30%。一般情况下履约担保是在保修期满并颁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后15天或14天退回。 一、定义 简介 什么是履约保证金

商业合同 1.(商业合同)合同履约金是指为合同的履行所提供的一种金钱保证。并在双方合同到期或者依法解除时才予以退还。它不是法定的债的担保方式,其性质和效力都缺乏法律依据。 期货领域 2.(期货领域)为确保履行合约而由期货合约买卖双方或期权卖方存放于交易帐户内的押金。商品期货保证金不是一种股票的支付,也不是为交易该商品而预付的定金,而是一种良好信誉押金。 详解 履约保证金是买卖双方确保履约的一种财力担保。期货市场的交易者在进行交易时必须存入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数额由提供合约交易的交易所制定,其金额通常为合约总值的5-15%,当然,经纪商或委托经纪商还会自选制定额外保证金,这种额外保证金数额不会低于交易所规定的水平。另外,保证金水平还受市场交易风险大小所影响,在波动较大的市场中通常要付较多的保证金。同时,对套期保值和投机交易的保证金要也有所不同,一般前者所收保证金相对低些。保证金又分为初始保证金和追加保证金。初始保证金是交易者

保证反担保合同范本

保证反担保合同范本 委托人:住所: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件: 受托人: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甲方就工程项目与乙方签订了编号为的《委托保证合同》甲方应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本合同为《委托保证合同》的补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条反担保保证金 1.甲方在《委托保证合同》签定后3日内以交付保证金的方式向乙方提供反担保,保证金按保函担保金额的5%交存,共计人民币元。 2.该保证金在甲方履行完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规定的义务且乙方保函责任解除前由乙方监管,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支配或退还该笔款项。 3.若因甲方违约,造成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乙方无需经过甲方同意,有权直接将保证金用于履行保证责任、支付保函受益人提出的损失赔偿、违约金或赔偿乙方损失、实现债权的费用、违约金,甲方对此不提出异议。 在乙方使用保证金承担保证责任及支付有关费用后,保

证金达不到本条第1项规定比例的,乙方向甲方发出《补足保证金通知书》,甲方应于收到通知后三日内补足保证金。逾期补足保证金,逾期每日按保证金总额的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如上述保证金不足以支付本项第1款赔偿及费用,乙方将向甲方发出《追偿通知书》,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三日内应将不足部分款项付至乙方指定账户,并补足保证金。逾期支付上述款项及保证金,逾期每日按应支付款项及保证金的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条反担保保证金的返还 1.在保证期间,甲方如实履行完毕主合同中规定的义务以及保函规定的义务,未引起索赔的,则在乙方保证责任解除且甲方将保函原件退还乙方并提交齐全退保资料之日后七个工作日内,乙方将反担保保证金退还甲方。保证金在乙方存放期间,不计收利息。 2.若甲方行为导致乙方履行保证责任的,并且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后反担保保证金尚有余额的,保证期限届满,保函失效后,乙方按以上程序将保证金余额退还甲方。 3.甲方退还保函时须提交以下资料:保函原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甲方开给乙方的保证金资金往来的财务凭证原件。 第三条其他反担保措施

企业互相担保协议

相互提供担保协议书 甲方: 法人代表: 公司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乙方: 法人代表: 公司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为使双方向有关银行申请贷款时,具备银行所要求的贷款保证条件,确保筹资效率,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权责对等的基础上,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互保主体 第一条:甲、乙双方依据中国法律均具有保证人主体资格,可以依法提供保证担保,有足够的能力承担本协议第六条项下的保证责任,签定本协议完全处于自愿,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甲、乙任何一方向银行申请贷款时,有权要求对方提供保证互保,在借款方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正常的前提下,担保方有义务在本协议第六条所规定的互保额度与期限范围内,根据银行的要求出具担保书及银行所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当借款方的借款出帐后,借款人应负责将借款合同与担保合同原件及时交付担保方。 第三条:担保方在接受借款方的要求,为借款方提供保证前或之后,有权了解借款方的财务及经营状况,借款方有责任向担保方提供能真实反映本公司资信能力与清偿能力的财务资料,借款方亦有义务协助担保方调查其资信能力;若借款方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恶化,存在明显贷款偿还风险,担保方有权要求借款方增加担保人、补充提供新的反担保或变更互保协议,甚至有权拒绝继续提供担保,但必须提前书面通知借款方,但生产经营严重困难及财务状况恶化的情况消失,仍在互保期限内时,担保方仍有义务为借款方提供担保。担保方履行完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借款方追偿。 第四条:贷款到期前如需展期,借款方应提前15个工作日通知担保方,未经担保方同意办理展期手续的,担保方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金额和期限 第五条:双方所担保贷款总金额和担保对应的借款合同的借款期限原则上是对等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作适当调整。

关于担保合同担保期限的规定

关于担保合同担保期限的规定 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以外的从合同,对担保合同的从合同而言,担保合同就是为了担保主债权在担保人和债权人之间设立的。担保合同中担保期限的问题需要根据担保的额方式来确定。 担保合同担保期限的规定 担保合同担保期限分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这是依保证人在保证关系中所处地位的不同所作的分类。 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 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的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 《担保法》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

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担保法解释》第三十一条: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 第三十二条: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第三十三条: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四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第三十五条:保证人对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或者提供保证的,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十六条: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的,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同时中止。

连带责任保证合同(标准)

个人连带责任保证合同

甲方(债权人):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 邮编: 电子邮箱: 乙方(保证人):身份证: 住所: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邮寄地址: 邮编: 电子邮箱: 甲方和乙方以下单独称为“一方”,合并称为“双方”。

鉴于: 1.为担保《主债权合同》(定义见下文)的履行,乙方愿意根据本合同的约定, 为主债务人在《主债权合同》和项下对甲方的全部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甲方同意接受乙方所提供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1条定义 除非本合同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以下含义:1.1本合同:指双方签署的编号为xx04的《XX供应链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及对该 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1.2《主债权合同》:指主债务人与贷款机构签署的编号为的《委托贷款借 款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以及甲方与主债务人及其他相关方签署的编号为xx01的《投资协议》及对该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上述合同/协议名称和编号以实际签署为准。 1.3主债务人:XX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4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本合同中,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 政区和台湾省。 1.5工作日:指除周六、周日和中国的法定假日之外的任何一天。

1.6机构:指法人和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的合称。 1.7法律:指中国任何立法机关、国家机构或监管机构颁布的、适用并约束本合同 任何一方的一切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条例、指令等规范性文件。 1.8元:如无特别约定指人民币元。 第2条被担保债务 本合同项下的乙方担保的债务(即“被担保债务”)范围包括: (1)主债务人在《主债权合同》项下应向甲方履行的所有义务、责任。 (2)主债务人未履行其在《主债权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责任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或间接损失。 (3)主债务人在《主债权合同》项下的所有因主债务人的义务、责任产生的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它 应付费用。 (4)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由于主债务人违反《主债权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支出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 费(如适用)、评估费、翻译费等。 第3条保证方式 3.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2如主债务人未按《主债权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或承担责任,甲方有权直接要 求乙方在被担保债务的范围内履行清偿上述相关款项的义务而无须先追偿主

履约保证金合同范本三篇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履约保证金合同范本三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保管人(第三方):北京市市场协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三方就编号为的《北京市市场场地租赁合同》 (简称《租赁合同》)中保证金的具体事宜经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如下:第一条 保证金的管理 保证金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北京市市场协会)管理, 并计取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第二条 乙方保证金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是/ 否)应支付《租赁合同》约 定租金总额%计元的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务质量的担保。 第三条 乙方保证金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 1、由甲方转交第三方的,甲方应向乙方开具收据并出具第三方的 收款凭据。 2、乙方直接支付第三方的,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第三方的收款凭据。第四条 乙方保证金应用于以下第种情况: 1、《租赁合同》终止后因乙方的商品、服务存在缺陷导致顾客投诉、索赔经确认属于乙方责任的,甲方应从乙方的保证金及利息中扣除相应的费用补偿顾客或承担先行赔偿责任,保证金及利息不足以弥补甲方为此支出的费用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2、《租赁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的商品、服务存在缺陷导致顾客投诉、索赔经确认属于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从乙方的保证金及利息中扣除相应的费用补偿顾客或承担先行赔偿责任,保证金及利息不足以弥补甲方为此支出的费用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3、乙方因自身原因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解除合同的,乙方的保证金及利息不予返还。 4、《租赁合同》终止后乙方拖欠税费或行政管理机关罚没款的,甲方有权使用乙方保证金及利息进行支付。 第五条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的约定使用乙方保证金及利息的,必须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在《租赁合同》终止后甲方按照约定使用乙方保证金及利息的,应保存好相关凭证。 第六条 乙方保证金的补足 在租赁期限内使用乙方保证金的,乙方应在使用后日内将保证金补足,补足方式同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 第七条 乙方保证金的返还 《租赁合同》终止后日内,如甲方确认乙方无本合同第四条约定之情况的,保证金及利息应全额返还乙方。 第八条 乙方逾期日未支付保证金或补足保证金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第九条 甲方保证金支付方式

保证反担保合同范本

编号: DB-20219500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保证反担保合同范本 Parties hereto may revise or supplement through negotiation matters not mentioned herein.

[标签:titlecontent] 编号:____________ 担保保证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反担保保证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丙方与甲方签订的号《委托保证合同》以及甲方与银行分(支行)(以下简称贷款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的约定,甲方为丙方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现乙方以其共同所有的或个别所有的、现在所有的及将来所有的全部财产为丙方向甲方提供反担保。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保证反担保范围 乙方愿意根据《保证合同》和《委托保证合同》的有关条款约定向甲方进行反担保,并履行反担保责任: 根据《保证合同》以及《委托保证合同》的有关条款约定,在丙

方未能按期履行还款义务,甲方承担了保证责任后,乙方必须立即足额向甲方偿付:丙方未清偿贷款人的全部款项;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逾期担保费;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垫付的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保险费及审计评估费等)。 第二条反担保保证方式 1.如乙方为多人,则乙方中多人各为独立的保证人。 2.本合同项下的保证具有独立性及完整性,不受其他担保合同效力的影响。 3.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乙方对反担保范围内债务的清偿与借款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如对甲方的反担保既有本保证又有物的担保,则乙方和物的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在实现担保权时,甲方可以请求乙方先行承担全部担保责任;甲方也可以请求乙方先对物的担保范围外的余额承担保证责任,然后再在物的担保变现后尚不能清偿的债权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三条反担保保证期间 反担保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丙方还清全部款项时止。 第四条反担保保证的有效性 1.本合同为《保证合同》的从合同,但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受《保证合同》有效与否的影响。即使在《保证合同》被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无效的情况下,反担保保证行为仍然有效。

(完整版)公司担保保证合同

公司担保保证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担保合同由上列各方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订立。 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建筑工程业主支付担保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为了确保乙方与_________(下称承包商)签署合同编号为_______年________字第_______号建筑合同项下乙方支付义务得到切实履行,甲方利用自身担保经营权愿意为乙方向业主提供保证责任。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甲方在对建筑合同的条款已做明确了解的情况下,愿意按合同的担保条款为乙方与承包商签订的建筑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三条甲方在为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前,乙方必须 1.向甲方提供下列一项或数项反担保: (1)经甲方认可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在乙方要求下正式

司法实践中如何处理保证合同中的期间问题

司法实践中如何处理保证合同中的期间问题 期间制度是依据法律的规定,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存在一定时间以后即发生一定的法律后果的法律制度,其内容包括时效(可细分为消灭时效和取得时效)、除斥期间、诉讼期间等。我国的法律规范中对于期间多有规定,特别是对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诉讼时效是指在权利人怠于行使其权利超过法定期间时,其胜诉权消灭的制度。除斥期间是指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对某项权利规定一个不变的存续时间,当该时间届满时,不论是因何事由,该权利即告消灭的法律制度。诉讼时效期间规定的是请求权存续期间,其目的是为了稳定民事法律关系。诉讼时效期间可以中止、中断或延长,是一种可变期间。因此,在某些场合若不加以限制,民事法律关系仍可能使处于无限期的不稳定状态。故民事立法在时效期间之外还规定一个除斥期间,作为在特定情形下对时效期间的一个补充,如: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关于保证期间的规定,都属关于除斥期间的规定。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分因二者构成要件和法律效果不同而具有重要意义。以下本文将结合案例,讨论作为除斥期间一种的“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的区别,并就保证期间本身的特点、分类和起算方法等做初步的探讨,希望能对司法实践中正确区分和处理保证合同纠纷中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的问题有所裨益。 一、司法实践中如何区分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 保证期间,又称保证责任期间,是指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债权人应向债务人或保证人主张权利的期间,如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内主张权利,则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是除斥期间的一种该期间届满消灭的是权利本身,其后果是保证人偿还主债务的法律义务消灭,所以保证期间也是保证合同效力的存续期间。保证期间对债权人权利的这种终结效力是其本质特征。 在一般保证的情况下,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内对债务人提起诉讼、申请仲裁或支付令等诉讼请求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或支付令等诉讼请求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在连带保证的情况下,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内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诉讼时效期间和保证期间都是民法上关于时间的规定,虽然两者都是法律规定的一种法律事实,权利人在两者期间范围内没有行使权利时,法院均可依法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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