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定期管理制度

疫苗定期管理制度
疫苗定期管理制度

疫苗验收和定期检查管理制度

1. 疫苗的采购应根据我区疫苗使用的需要对购进疫苗的数量进行科学预计,按照公开透明、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采购,数量应保障本行政区域内2—3个月以上常规使用量,并及时供应给本地区的接种单位。采购疫苗时尽量选择距失效期较远的药品(生物制品不少于六个月)。

2. 验收疫苗时,应查看疫苗的冷藏条件。在规定的冷链要求下运输的疫苗,方可接收,认真做好疫苗购进验收记录,(数量、生产企业、批号、效期、温度及验收人签名等)。验收记录填写,必须真实、完整,不可漏项,并妥善保存2年备查。

3. 疫苗要进入冷链系统保存,并由专人负责保管,bOPV疫苗等在-20℃条件贮存,BCG、HBV、DPT、DT等在2℃—8℃条件下贮存。

4. 疫苗的有效期应专门检查记录,并由科室疫苗管理人员定期(每月)到冷库检查(抽查)并作好记录,对存在包装无法识别、储存温度不符合要求、超过有效期等问题的疫苗,采取隔离存放、设置警示标志等措施,并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置。并如实记录处置情况,处置记录应当保存至疫苗有效期满后不少于五年备查。

5.有效期疫苗应按种类、批号存放,遵循先进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货的原则。发现临近失效期的疫苗要及时向科室负责人报告,以便调剂使用。不能调剂或调剂后不能在有效期内用完的品种应及时与

供应商联系退货事宜。

6.各预防接种门诊领取疫苗时,应科学控制品种、数量和有效期,既要保障疫苗使用的需要,又要防止过期失效。

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制度.

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实施《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确保证适龄儿童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杜绝疫苗因储存和运输不当可能造成的不良损害,特制定本制度。 一、县疾控中心由从事免疫规划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疫苗的储存、运输管理工作。接种单位也应确定专(兼职人员负责疫苗管理。做到职责到岗、责任到人。 二、县疾控中心所进疫苗均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由市疾控中心疫苗冷藏车负责运送;县所辖各接种单位进苗由县疾控中心使用冷藏设备(放置有冰排及温度计的冷藏箱、冷藏包由疫苗运输车负责运送,或由各预防接种门诊派专车通过配发的冷藏设备(放置有冰排冷藏箱、冷藏包进行运输。所有疫苗在运输到位后应马上放置于冷库(冰箱、冰柜等冷链设备,保证疫苗质量安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疫苗运输车在运输过程中,温度条件应符合疫苗储存要求。 三、在接收或者购进疫苗时,应当索取和检查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提供规定的证明文件及资料。收货时应核实疫苗运输的设备、时间、温度记录等资料,并对疫苗品种、剂型、批准文号、数量、规格、批号、有效期、供货单位、生产厂商等内容进行验收,做好记录。符合要求的疫苗,方可接收。 四、县疾控中心在向接种单位供应或分发疫苗时,应提供疫苗运输的设备、时间、温度记录等资料。 五、对验收合格的疫苗,应按照其温度要求储存于相应的冷藏设施设备中,并按疫苗品种、批号分类码放。 六、为保证合理使用疫苗,减少不必要的损耗,县疾控中心按照先产先出、先进先出、近效期先出的原则供应或分发疫苗。疫苗出库

时,应认真核对发放单位和疫苗生产厂家、品种、数量等,按照先进先出和按批号出库的原则发放,并做好出库记录。 七、县疾控中心、接种单位应定期对储存的疫苗进行检查并记录,发现质量异常的疫苗,应当立即停止供应、分发和接种,并及时向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不得自行处理。由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质量异常的疫苗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八、县疾控中心、接种单位储存的疫苗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过期、失效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集中处置。 九、疫苗的收货、验收、在库检查等记录应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每月对疫苗的出入库情况进行一次核对。 十、县疾控中心、接种单位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现行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等有关疫苗储存、运输的温度要求,做好疫苗的储存、运输工作。对未收入药典的疫苗,按照疫苗使用说明书储存和运输。 十一、县疾控中心、接种单位应按以下要求对储存疫苗的温度进行监测和记录。 1、应采用自动温度记录仪对低温冷库进行温度记录。 2、对冷链设施(低温冷库、低温冰箱、普通冰箱、冷柜、备用发电机组等定期进行检查,以保证设备能够正常运转。疫苗储存时,应当定期对储存设施或设备的运行状态、储存的环境条件进行监控,并做好记录。 3、应采用温度计对冰箱(包括普通冰箱、低温冰箱、冰柜进行温度监测。温度计应分别放置在普通冰箱冷藏室及冷冻室的中间位置,冰衬冰箱的底部及接近顶盖处,低温冰箱的中间位置。每天上午和下午各进行一次温度记录。 4、冷藏设施设备温度超出疫苗储存要求时,应采取相应措施并记录。

疫苗使用与管理制度.doc

一、由经过培训的人员负责疫苗管理工作。 二、每月制定免疫规划疫苗需用量计划,并上报。 三、免疫规划用疫苗进货渠道正常,符合规定。 四、疫苗领发账目正规齐全,账、苗相符。 五、疫苗储存、运输温度符合要求。 六、领取或分发疫苗时要遵循“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和同批号疫苗“先入库、先 出库”的原则。 七、原则上接种门诊可供一定时间内使用的疫苗贮存量,不得超过1个月。 八、疫苗报废需经报告批准。 九、接种实施时严格核对接种疫苗品种,检查外观质量。凡过期、变色、污 染、发霉、有摇不散凝块或异物,无标签或标签不清,安瓿有裂纹的疫苗或冻结过的百白破疫苗、乙肝疫苗,一律不得使用。 xxx卫生防站

一、疫苗实行专人管理,供应渠道严格执行:市—县—(乡)镇—接种门诊 (接种点)。健全疫苗领发保管制度,建立疫苗领发登记,疫苗的出入账物相符,登记必须有疫苗的名称、数量、生产厂名、批号、失效期、进出数量、结余数量、领取人、备注等。 二、根据现行的免疫程序,本辖区的总人口数,出生率,各年龄组人口数及疫 苗的损耗系数等制订疫苗计划,每年三月前将下一年度的计划免疫用苗数量报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三、疫苗的运输、贮存和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的温度要求进行。按照疫苗的品 种、批号分类整齐码放,疫苗纸箱(盒)之间、与冰箱冰柜壁之间均应留有冷气循环通道。分发使用疫苗按照“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和同批疫苗按“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存放要整齐,包装标志明显,疫苗之间留出冷气循环通道。 四、健全冷链设备管理制度,建立冷链设备帐目,记录各种设备的品名、型 号、到货时间、数量;建立设备运转与维修记录簿,记录发生故障与维修情况。疫苗过期应及时做好报损手续。 五、冷链设备做到专人管理,定期保养,建立维修、温度记录。冷链设备要有 专人保养,经常擦拭保洁,每日2次观察记录冰箱冰柜内运转温度;冷藏包每次用后及时擦净晾干备用,冰排用后及时送回冷冻室冻存。 六、冷链冰箱和冰柜应安放在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的地方, 后部要留有空间,底部要垫搁架,电源线路与插座应专线专用。 七、所有计划免疫冷链设备仅专用于贮存疫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存 放疫苗的冰箱和冷库严禁存放其他物品、过期疫苗。 xxx卫生防站

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制度年版

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实施《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2017年版)》,规范疫苗储存和运输,强化疫苗质量管理,保障预防接种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县疾控中心由从事免疫规划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疫苗的储存、运输管理工作。接种单位也应确定专职人员负责疫苗管理。做到职责到岗、责任到人。? 二、第一类疫苗由市疾控中心、第二类疫苗由疫苗生产企业或疫苗配送企业使用疫苗冷藏车配送到县疾控中心冷库。预防接种单位所有疫苗均由县疾控中心使用疫苗冷藏车运输配送。并对疫苗运输过程进行温度监测,填写“疫苗运输温度记录表”,确保符合疫苗储存、运输要求。所有疫苗在运输到位后应马上放置于相应的冷藏设施设备中,保证疫苗质量安全。? 三、接收或购进疫苗时,应当索取和检查《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收货时应当核实疫苗运输的设备类型、本次运输过程的疫苗运输温度记录,对疫苗运输工具、疫苗冷藏方式、疫苗名称、生产企业、规格、批号、有效期、数量、用途、启运和到达时间、启运和到达时的疫苗储存温度和环境温度等内容进行核实并做好记录。对资料齐全、符合冷链运输温度要求的疫苗,方可接收。 四、对验收合格的疫苗,应按照其温度要求储存于相应的冷藏设施设备中,并按疫苗品种、批号分类码放。

五、为保证合理使用疫苗,减少不必要的损耗,要按照先产先出、先进先出、近效期先出的原则供应、分发和使用疫苗。疫苗出库时,应认真核对发放单位和疫苗生产企业、品种、规格、数量等,并做好出库记录。? 六、定期对储存的疫苗进行检查并记录,对超过有效期或储存温度不符合要求的疫苗,应当采取隔离存放、暂停发货等措施。接种单位需报废的疫苗,应当统一回收至县疾控中心,在县食药监局和卫计局的监督下,按照相关规定统一销毁。销毁记录保存5年以上。 七、疫苗的收货、验收、在库检查等记录应当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 八、采用温度计对冰箱进行温度监测,每天上午和下午各进行一次温度记录(间隔不少于6小时)。采用自动温度监测系统对冷库进行温度监测,同时按照冰箱温度监测要求进行人工温度记录。 九、如停电或储存运输设备发生故障,造成温度异常的,填写“疫苗储存和运输温度异常情况记录表”,并按《冷库故障应急预案》处理。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8年5月17日

疫苗使用与管理制度

疫苗使用与管理制度 一、由经过培训的人员负责疫苗管理工作。 二、每月制定免疫规划疫苗需用量计划,并上报。 三、免疫规划用疫苗进货渠道正常,符合规定。 四、疫苗领发账目正规齐全,账、苗相符。 五、疫苗储存、运输温度符合要求。 六、领取或分发疫苗时要遵循“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和同批号疫苗“先入库、先 出库”的原则。 七、原则上接种门诊可供一定时间内使用的疫苗贮存量,不得超过1个月。 八、疫苗报废需经报告批准。 九、接种实施时严格核对接种疫苗品种,检查外观质量。凡过期、变色、污 染、发霉、有摇不散凝块或异物,无标签或标签不清,安瓿有裂纹的疫苗或冻结过的百白破疫苗、乙肝疫苗,一律不得使用。 平遥县卫生防站 一、疫苗实行专人管理,供应渠道严格执行:市—县—(乡)镇—接种门诊 (接种点)。健全疫苗领发保管制度,建立疫苗领发登记,疫苗的出入账物相符,登记必须有疫苗的名称、数量、生产厂名、批号、失效期、进出数量、结余数量、领取人、备注等。 二、根据现行的免疫程序,本辖区的总人口数,出生率,各年龄组人口数及疫 苗的损耗系数等制订疫苗计划,每年三月前将下一年度的计划免疫用苗数量报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三、疫苗的运输、贮存和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的温度要求进行。按照疫苗的品 种、批号分类整齐码放,疫苗纸箱(盒)之间、与冰箱冰柜壁之间均应留有冷气循环通道。分发使用疫苗按照“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和同批疫苗按“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存放要整齐,包装标志明显,疫苗之间留出冷气循环通道。

四、健全冷链设备管理制度,建立冷链设备帐目,记录各种设备的品名、型 号、到货时间、数量;建立设备运转与维修记录簿,记录发生故障与维修情况。疫苗过期应及时做好报损手续。 五、冷链设备做到专人管理,定期保养,建立维修、温度记录。冷链设备要有 专人保养,经常擦拭保洁,每日2次观察记录冰箱冰柜内运转温度;冷藏包每次用后及时擦净晾干备用,冰排用后及时送回冷冻室冻存。 六、冷链冰箱和冰柜应安放在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的地方, 后部要留有空间,底部要垫搁架,电源线路与插座应专线专用。 七、所有计划免疫冷链设备仅专用于贮存疫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存 放疫苗的冰箱和冷库严禁存放其他物品、过期疫苗。 平遥县卫生防站 预防接种门诊消毒制度 一、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必须规范穿戴工作衣帽,勤剪指甲。工作前须用肥皂、流动水洗手,戴好口罩后方可进行接种工作,接种间隙也要勤洗手。 二、保持候种室、预诊室、接种室等环境整洁卫生,光线明亮,空气流通。每天下班前须用消毒液对接种台面消毒清洁,接种室和候诊室室内空气消毒用紫外线灯照射30分钟以上(新装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应≥90μw/cm2,使用中的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应 ≥70μw/cm2,<70μw/cm2的灯管应及时更换),紫外线灯按1.5w /m3空间安装,紫外线灯管表面应保持洁净,每2~3周用酒精擦拭1次。 三、皮肤消毒液必须密封保存,在有效期内使用,使用中的消毒液须每周更换2次,盛装的容器每周消毒2次。接种部位要避开疤痕、炎症、硬结和皮肤病变处,皮肤消毒时可用无菌棉签浸润2.0%碘酊,涂擦注射部位1遍,作用1分钟,再用75%酒精擦拭2遍,擦净余碘干燥后方可注射;使用0.5%碘伏则直接涂擦皮肤2遍干燥后即可注射。消毒操作以注射部位为中心,由内向外缓慢旋转、逐步涂擦,消毒面积不小于5cm×5cm。局部消毒后注意不得触碰污染。接种活疫苗时不能用碘酊消毒,局部用75%乙醇消毒时,待干后再接种。 四、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疫苗接种务必一人一针一管。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必须就地消毒(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或2.0%过氧乙酸消毒剂浸泡60分钟)毁形,放入专用收集袋,严禁出售或随意丢弃。因无回收指定单位无法集中处理的,应及时焚烧处理。

疫苗冷链管理制度

疫苗冷链管理制度 一、冷链设备要有专门房屋安置,定期保养,保证设备的良好状态,并设有专人负责管理与维护。 二、建立健全冷链设备档案,包括设备型号、说明书、合格证或检验单、验收报告书使用和损坏情况等。 三、建立维修记录,随时监测机械运转情况,同时应做好停电、停机、故障维修记录,管理员因故外出不能进行日常监测时要做好交接班。 四、冷链设备必须做到专物专用,不得挪作它用。冰箱内禁止存放化学试剂或药品,严禁存放食物和私人物品,严禁存放过期疫苗。 五、定期对冰箱进行全面保养,经常保持冰箱的清洁,做到无灰尘、无污迹, 可用软布、洗涤剂擦洗内外壁及附件,清洁后用干布擦干,不可用酸、强碱、化学稀释剂、汽油或挥发油擦洗冰箱任何部分。 六、冷链设备出现异常或故障应及时报告,由专业人员进行检查和维修,非专业人员不得随便拆卸。 七、冰箱应安装在干燥通风的房间内,摆放平整,避免震动,上部和散热面要分别留有≥30厘米(cm)、10cm的空间。1个房间安装3台以上冰箱时,应有安装空调或排气风扇。 八、冰箱长期停止使用时,应将箱内外擦净,每周开机数小时。冰箱蒸发器结霜厚度≥4毫米(mm)时要及时除霜,除霜时不得使用锐器。 九、领取或运输疫苗时须配备相应的冷藏设备(冷藏箱、冷藏包等),疫苗在运输全过程中,疫苗发放、运送及接收

人员要进行温度监测并记录,记录内容包括疫苗名称、生产企业、供货(发送)单位、数量、批号及有效期、启运和到达时间、启运和到达时的疫苗储存温度和环境温度、运输工具名称和接送疫苗人员签名,并填写疫苗运输温度记录表。 十、储存和运输疫苗时,冷藏箱或冷藏包内应按照要求放置冰制好的冰排,疫苗瓶不能直接与冰排接触,防止冻结。应在冷藏箱或冷藏包的底层垫上纱布或纸,以便吸水并预防疫苗破损。每次使用冷藏箱或冷藏包后要擦净水迹,保持箱内干燥和清洁。 十一、在冰箱冷冻室、冷藏室的中间位置放置温度计,每天上午和下午各测温1次(间隔不少于6小时),记录保存2年备查,每次应测量冰箱内存放疫苗的温度,冰箱温度应控制在规定范围。 十二、冷藏设施设备温度超出疫苗储存要求时,冷链监测预警信息管理系统将发出预警信息,应采取相应措施并记录。

疫苗储存、运输管理制度

疫苗储存、运输管理制度 一、疾控机构由从事免疫规划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疫苗的储存、运输管理工作。 接种单位也应确定专(兼)职人员负责疫苗管理。 二、疾控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接种单位应根据免疫程序、 年度工作计划、预防接种服务形式、冷链储存条件以及应急接种需要等情况确定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储存数量。 三、疫苗应按品种、批号分类码放。采用冷库和大容量冰箱存放疫苗时,底部应留 有一定的空间。疫苗要摆放整齐,疫苗与箱壁、疫苗与疫苗之间应留有1~2cm 的空隙。疫苗不应放置冰箱门内搁架上,含吸附剂疫苗不可贴壁放置。 四、使用冰衬冰箱储存疫苗时,应将可冷冻保存的疫苗存放在底部、冷藏保存的疫 苗放在冰箱上部,避免冻结。 五、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灭活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麻腮 风疫苗、麻风疫苗、乙脑疫苗、A群流脑多糖疫苗、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甲肝疫苗、钩体疫苗、出血热疫苗、炭疽疫苗等在2~8℃条件下避光储存和运输。 六、脊灰减毒活疫苗在-20℃以下保存,运输过程可在冷藏条件下进行。 七、其他疫苗和疫苗稀释液的储存和运输温度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 使用说明的规定执行。 八、运输疫苗时应使用冷藏车,并在规定的温度下运输。未配冷藏车的单位在领发 疫苗时要将疫苗放在冷藏箱中运输。 九、为保证合理使用疫苗,减少不必要的损耗,按照先产先出、先进先出、近效期先 出的原则供应或分发疫苗。 十、疾控机构、接种单位应定期对储存的疫苗进行检查并记录,发现质量异常的疫苗, 应当立即停止供应、分发和接种,并及时向县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不得自行处理。 十一、疾控机构、接种单位应对储存疫苗的温度进行监测和记录,疫苗的收货、验收、在库检查等记录应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

疫苗管理制度内容

疫苗管理制度内容 发生疫苗事件后大家都十分关心关于疫苗管理制度,为此,小编收集整理了疫苗管理制度内容,欢迎大家前来阅读,更多资讯请关注制度栏目。 疫苗管理制度 一、制定计划 接种单位应当根据预防接种工作的需要,制定第一、二类疫苗及注射器的需求计划,上报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二、储运管理 1、接种单位专人负责,做好疫苗的储存、分发和运输工作。 2、接种单位在接收第一类疫苗或者购进第二类疫苗时,应当进行查验,审核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的资质,并索取由药品检验机构依法签发的生物制品每批检验合格或者审核批准证明复印件(要有企业印章);购进进口疫苗的,还应当索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要有企业印章)。索取的上述证明文件,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 3、接种单位购进符合要求的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销售的疫苗,以及接收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分发、供应的疫苗时,应当查验疫苗的冷藏条件,在规定的冷藏要求下运输的疫苗,方可接收。 4、接种单位在接收疫苗时,应对疫苗品种、剂型、批准文号、数量、规格、批号、有效期、温度记录、供货单位、生产厂商、质量状况等内容进行核对,做好记录。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

5、健全疫苗领发保管制度,建立疫苗领发台帐,日清月结,每半年盘查1次,做到疫苗出入库账物相符。每次领发疫苗数量应根据使用量和贮存能力妥善安排,减少疫苗浪费。出入库领发登记必须清楚填写疫苗的名称、数量、生产厂家、批号、失效期、进出数量、结余数量、领取人、备注等。 6、疫苗的运输、贮存和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的温度要求进行,保管人员在疫苗储存期间做好温度记录,保证疫苗质量。疫苗存放应按照品种、批号分类整齐,疫苗包装(盒)之间、与冷链设备内壁之间均应留有冷气循环通道。 7、使用疫苗要按照"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和同批疫苗按"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疫苗使用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活疫苗开启半小时,灭活疫苗开启1小时,即应废弃。 8、接种单位定期对储存的疫苗进行检查并记录,发现质量异常的疫苗,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向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不能自行处理。 9、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疫苗过期、破损、失效等,应及时上报疫苗报废审批表,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集中处置。 10、一次性注射器材应随时清点,及时补充,确保满足使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疫苗经营监督管理意见》 为了贯彻执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加强对疫苗批发企业的监督管理,保证疫苗在流通环节的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学习贯彻

疫苗贮存管理制度

姓名:XXX 部门: XX部YOUR LOGO Your company name 2 0 X X 疫苗贮存管理制度

疫苗贮存管理制度 一、疫苗实行一个窗口专人管理,供应渠道严格执行:省—市—县—镇—接种门诊(接种点)。健全疫苗领发保管制度,建立疫苗领发台帐,疫苗的出入账物相符,登记必须有疫苗的名称、数量、生产厂名、批号、失效期、进出数量、结余数量、领取人、备注等。 二、根据现行的免疫程序,本辖区的总人口数,出生率,各年龄组人口数及疫苗的损耗系数等制订疫苗计划,每年三月前将下一年度的计划免疫用苗数量报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三、疫苗的运输、贮存和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的温度要求进行。按照疫苗的品种、批号分类整齐码放,疫苗纸箱(盒)之间、与冰箱冰柜壁之间均应留有冷气循环通道。分发使用疫苗按照“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和同批疫苗按“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存放要整齐,包装标志明显,疫苗之间留出冷气循环通道。 四、健全冷链设备管理制度,建立冷链设备台帐,记录各种设备的品名、型号、到货时间、数量;建立设备运转与维修记录簿,记录发生故障与维修情况。疫苗过期应及时做好报损手续。 五、冷链设备做到专人管理,定期保养,建立维修、温度记录。冷链设备要有专人保养,经常擦拭保洁,每日2次(上午上班后与下午下班前)观察记录冰箱冰柜内运转温度;保冷背包每次用后及时擦净晾干备用,冰排用后及时送回冷冻室冻存。 六、冷链冰箱和冰柜应安放在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热 第 2 页共 4 页

源的地方,后部要留有空间,底部要垫搁架,电源线路与插座应专线专用。 七、所有计划免疫冷链设备仅专用于贮存疫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存放疫苗的冰箱和冷库严禁存放其他物品、过期疫苗。 第 3 页共 4 页

疫苗存储管理规章制度

疫苗存储管理制度 一、目的及意义 为加强疫苗存储使用管理,细化疫苗仓库日常管理内容,加强监督,完善兽药疫苗管理制度,降低公司损失和风险。强化参与人员疫苗储存意识及风险把控能力,保证疫苗存储有效性。 二、效果 疫苗日常仓储管理完善有效,记录以及预警到位。疫苗出入库流程有序运行,区域内疫苗有效调节,无积压、成本浪费情况。 三、实施要求 1、疫苗申报:分场由兽医师根据仓库库存提出计划,计划发送给疫苗仓管(高磊619781)。总仓由区域兽药总监提出计划,总仓管理员走oa 申报。 2、疫苗接收:疫苗配送车提前通知仓管员,仓管与防疫员在场区门口等候疫苗车。按要求核实疫苗存储温度后,核对数量,送达疫苗室登记批号有效期,分类存储。 3、疫苗存储:疫苗按要求分类、整理储存,记录储藏温度,保持仓库卫生整洁,定时检查电器、线路。 4、疫苗使用:防疫员每天使用疫苗做好记录,仓管根据票据及时录入系统。使用中若有问题及时反馈兽医师、仓管员。 5、疫苗盘点:要求仓管每周盘点一次,分场防疫员参与盘点。盘点表一式两份,分场仓管、兽医师签字留档。如有账实不一致、长期不用、即将过期的报告上级领导。(模板如下)

四、激励措施 1、本制度工作为员工基本工作职责,参与绩效考核。 2、按规定申报,疫苗漏发错发由仓管承担责任。未按规定申报,疫苗漏发错发由兽医师承担责任。 3、疫苗接收票据签字即视为确认接收,出现问题由接收人员与仓管承担责任。 4、未按规定存储疫苗,造成疫苗损失由仓管员与防疫员承担责任。 5、疫苗使用期间丢失、污染造成损失由使用人承担责任。 6、若出现疫苗未使用完或因不适合生产未及时上报造成的疫苗损失由仓管员、兽医师承担责任,并在部门内通报批评和等额处罚。 疫苗盘点表.xlsx 精品文档word文档可以编辑!谢谢下载!

疫苗贮存管理制度

疫苗贮存管理制度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 一、疫苗实行一个窗口专人管理,供应渠道严格执行:省—市—县—镇—接种门诊(接种点)。健全疫苗领发保管制度,建立疫苗领发台帐,疫苗的出入账物相符,登记必须有疫苗的名称、数量、生产厂名、批号、失效期、进出数量、结余数量、领取人、备注等。二、根据现行的免疫程序,本辖区的总人口数,出生率,各年龄组人口数及疫苗的损耗系数等制订疫苗计划,每年三月前将下一年度的计划免疫用苗数量报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三、疫苗的运输、贮存和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的温度要求进行。按照疫苗的品种、批号分类整齐码放,疫苗纸箱(盒)之间、与冰箱冰柜壁之间均应留有冷气循环通道。分发使用疫苗按照“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和同批疫苗按

“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存放要整齐,包装标志明显,疫苗之间留出冷气循环通道。四、健全冷链设备管理制度,建立冷链设备台帐,记录各种设备的品名、型号、到货时间、数量;建立设备运转与维修记录簿,记录发生故障与维修情况。疫苗过期应及时做好报损手续。五、冷链设备做到专人管理,定期保养,建立维修、温度记录。冷链设备要有专人保养,经常擦拭保洁,每日2次(上午上班后与下午下班前)观察记录冰箱冰柜内运转温度;保冷背包每次用后及时擦净晾干备用,冰排用后及时送回冷冻室冻存。六、冷链冰箱和冰柜应安放在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的地方,后部要留有空间,底部要垫搁架,电源线路与插座应专线专用。七、所有计划免疫冷链设备仅专用于贮存疫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存放疫苗的冰箱和冷库严禁存放其他物品、过期疫苗。疫苗贮存管理制度责任编辑:陈老师阅读:人次

疫苗管理制度内容

疫苗管理制度内容 道路客、货运力、运量稳中有增,其中完成客运量27.1万人次,周转量:2489.6万 公里,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2%、2.2%,完成货运量18.9万吨,货运周转量2032万吨公里,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1.8%、1.7%。 疫苗管理制度 一、制定计划 接种单位应当根据预防接种工作的需要,制定第一、二类疫苗及注射器的需求计划, 上报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二、储运管理 1、接种单位专人负责,做好疫苗的储存、分发和运输工作。 2、接种单位在接收第一类疫苗或者购进第二类疫苗时,应当进行查验,审核疫苗生 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的资质,并索取由药品检验机构依法签发的生物制品每批检验合格 或者审核批准证明复印件(要有企业印章);购进进口疫苗的,还应当索取进口药品通关单 复印件(要有企业印章)。索取的上述证明文件,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 3、接种单位购进符合要求的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销售的疫苗,以及接收上 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分发、供应的疫苗时,应当查验疫苗的冷藏条件,在规定的冷藏要求 下运输的疫苗,方可接收。 按照人社部计划,不符合要求的其他许可,今年将分两批继续取消。“目前第四批核 减内容已经提出来了,马上要提交国务院,下半年还有一批,是第五批。第四批出来后减 少31%,五批下来肯定会超过三分之一,届时将基本完成减少职业资格许可的认定任务。”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说。 4、接种单位在接收疫苗时,应对疫苗品种、剂型、批准文号、数量、规格、批号、 有效期、温度记录、供货单位、生产厂商、质量状况等内容进行核对,做好记录。保存至 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 5、健全疫苗领发保管制度,建立疫苗领发台帐,日清月结,每半年盘查1次,做到 疫苗出入库账物相符。每次领发疫苗数量应根据使用量和贮存能力妥善安排,减少疫苗浪费。出入库领发登记必须清楚填写疫苗的名称、数量、生产厂家、批号、失效期、进出数量、结余数量、领取人、备注等。 6、疫苗的运输、贮存和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的温度要求进行,保管人员在疫苗储存 期间做好温度记录,保证疫苗质量。疫苗存放应按照品种、批号分类整齐,疫苗包装(盒) 之间、与冷链设备内壁之间均应留有冷气循环通道。

预防接种单位报废疫苗管理制度

附件3 预防接种单位报废疫苗管理制度 1.报废疫苗,包括包装无法识别、超过有效期、储存温度异常且经评估不得使用和来源不明疫苗。 2.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报废疫苗。疫苗领用严格按计划和“先进先出,近效期先出”原则,尽量避免浪费。 3.报废疫苗,不得存放预防接种单位冷链设备中。 4.预防接种单位按月盘点库存疫苗,发现超过有效期等报废疫苗时,必须立即清点、隔离、登记、封存,当场填写《预防接种单位生物制品报废登记表》,落实“双人双签字”要求。 5.严格执行过期疫苗月报告、零报告制度,必须每月盘点库存疫苗,填写《过期疫苗月报(零报)表》,次月5日前预防接种单位上报辖区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县级卫生健康部门每月7日前汇总上报设区市卫生健康部门,设区市每月10日前汇总上报省卫生健康委。无过期疫苗的“零报告”。 6.报废疫苗,按月逐级上报。其中第一类疫苗逐级报至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第二类疫苗报至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7.报废疫苗,必须放入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或容器,使用有效封口,盛装量不得超过容量的3/4。每个包装物、容器必须标注“红色警示标志”和“中文标签”。中文标签内容包括:报废疫

苗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经手人姓名及需要特别说明事项等。 8.报废疫苗,必须安全储存专用区域;专用区域,必须明显标识,确保报废疫苗存放安全。 9.接种单位发现报废疫苗,最长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采用专门车辆常温运至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如用疫苗运输车常温回收时,同车不得搭载效期内疫苗;运送前必须清点报废疫苗并准确填写《预防接种单位报废生物制品转运单》;交接时接种单位和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分别签字确认,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一份留存接种单位。 10.发现、隔离、转运报废疫苗当日,其相关信息必须录入“江苏省预防接种综合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中“疫苗管理子系统”,同时登记账册,确保报废疫苗数量、账册信息、系统信息一致。 11.报废疫苗登记、转运等相关记录须至少保存5年。 12.接种单位其它报废生物制品参照执行本制度。 附:过期疫苗月报(零报)表

疫苗使用管理制度

疫苗使用管理制度 1 疫苗分类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将疫苗分为第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苗。 1.1 第一类疫苗 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省级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开展的应急接种或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 1.2 第二类疫苗 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 2 疫苗使用规定 2.1 第一类疫苗 2.1.1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包括儿童常规接种疫苗和重点人群接种疫苗。 2.1.1.1 儿童常规接种的疫苗包括乙型肝炎疫苗(乙肝疫苗,HepB)、卡介苗(BCG)、脊髓灰质炎(脊灰)灭活疫苗(脊灰灭活疫苗,IPV)、口服脊灰减毒活疫苗(脊灰减毒活疫苗,OPV)、无细胞百日咳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百白破疫苗,DTaP)、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白破疫苗,DT)、麻疹风疹联合减毒活疫苗(麻风疫苗,MR)、麻疹腮腺炎风疹联合减毒活疫苗(麻腮风疫苗,MMR)、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HepA-L)、甲型肝炎灭活疫苗(甲肝灭活疫苗,HepA-I)、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JE-L)、乙脑灭活疫苗(乙脑灭活疫苗,JE-I)、A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A群流脑多糖疫苗,MPV-A)、A群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MPV-AC)。 2.1.1.2 重点人群接种疫苗包括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预防接种的双价肾综合征出血热灭活疫苗(出血热疫苗,EHF);发生炭疽和钩端螺旋体病疫情时,对重点人群应急接种的皮上划痕人用炭疽活疫苗(炭疽疫苗,Anth)和钩端螺旋体疫苗(钩体疫苗,Lep)。

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2017年版)

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2017年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疫苗储存、运输,加强疫苗质量管理,保障预防接种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疫苗配送企业、疫苗仓储企业的疫苗储存、运输管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的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还应当遵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疫苗生产企业、疫苗配送企业、疫苗仓储企业的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还应当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第三条疫苗生产企业、疫苗配送企业、疫苗仓储企业应当配备从事疫苗管理的专职人员,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应当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疫苗管理,并接受相关业务培训。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疫苗配送企业、疫苗仓储企业应当建立疫苗储存、运输管理制度,做好疫苗的储存、运输工作。 第四条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规范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疫苗储存、运输的设施设备 第五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疫苗配送企业、疫苗仓储企业应当装备保障疫苗质量的储存、运输冷链

设施设备。 (一)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疫苗生产企业、疫苗配送企业、疫苗仓储企业应当根据疫苗储存、运输的需要,配备普通冷库、低温冷库、冷藏车和自动温度监测器材或设备等。 (二)设区的市级、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配备普通冷库、冷藏车或疫苗运输车、低温冰箱、普通冰箱、冷藏箱(包)、冰排和温度监测器材或设备等。 (三)接种单位应当配备普通冰箱、冷藏箱(包)、冰排和温度监测器材或设备等。 第六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的疫苗储存、运输设施设备管理和维护要求: (一)用于疫苗储存的冷库容积应当与储存需求相适应,应当配有自动监测、调控、显示、记录温度状况以及报警的设备,备用制冷机组、备用发电机组或安装双路电路。 (二)冷藏车能自动调控、显示和记录温度状况。 (三)冰箱的补充、更新应当选用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医用冰箱。 (四)冷藏车、冰箱、冷藏箱(包)在储存、运输疫苗前应当达到相应的温度要求。 (五)自动温度监测设备,温度测量精度要求在±0.5℃范围内;冰箱监测用温度计,温度测量精度要求在±1℃范围内。 第七条有条件的地区或单位应当建立自动温度监测系统。自

《一类疫苗储存管理制度》

《一类疫苗储存管理制度》 类疫苗储存管理制度 1、遵守《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接受疾病控制中心及卫生局检察。 2、产科专人根据每个月分娩数,到区疾控领取乙肝疫苗和卡介苗,并置于疫苗专用冰箱,保持2~8.oc的冷链状态,专人负责;卡介苗和乙肝疫苗应分别放置和建档,做到专物专用,每日检查。 3、冰箱必须摆放平稳,所接电源符合一箱一插,一嵌,安装地线,冰箱蒸发器结霜厚度不得超过4毫米以上;冰箱内不准存放与计划免疫无关的物品;冰箱内外分别设有温度计,以监测温度状况,设有专人管理登记。遇有停电等突发事件,及时处理,保持冷链状态,保证疫苗质量。 4、接种卡介苗时打开的卡介苗安瓿需放在冰块上,半小时后废弃。 5、不向其它单位或个人分发,买卖第一类疫苗。 6、有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护士负责对符合接种条件的婴儿实施预防接种,并依据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填写并保存记录。 7、根据疫苗的接种情况,每个月有专人负责有报表上报区疾病控制中心。 8、建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登记本,及时处理,反馈区疾病控制中心。 第二篇:疫苗储存、运输管理制度疫苗储存、运输管理制度

一、疾控机构由从事免疫规划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疫苗的储存、运输管理工作。接种单位也应确定专(兼)职人员负责疫苗管理。 二、疾控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接种单位应根据免疫程序、年度工作计划、预防接种服务形式、冷链储存条件以及应急接种需要等情况确定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储存数量。 三、疫苗应按品种、批号分类码放。采用冷库和大容量冰箱存放疫苗时,底部应留有一定的空间。疫苗要摆放整齐,疫苗与箱壁、疫苗与疫苗之间应留有1~2cm的空隙。疫苗不应放置冰箱门内搁架上,含吸附剂疫苗不可贴壁放置。 四、使用冰衬冰箱储存疫苗时,应将可冷冻保存的疫苗存放在底部、冷藏保存的疫苗放在冰箱上部,避免冻结。 五、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灭活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麻腮风疫苗、麻风疫苗、乙脑疫苗、a群流脑多糖疫苗、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甲肝疫苗、钩体疫苗、出血热疫苗、炭疽疫苗等在2~8℃条件下避光储存和运输。 六、脊灰减毒活疫苗在-20℃以下保存,运输过程可在冷藏条件下进行。 七、其他疫苗和疫苗稀释液的储存和运输温度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使用说明的规定执行。 八、运输疫苗时应使用冷藏车,并在规定的温度下运输。未配冷藏车的单位在领发疫苗时要将疫苗放在冷藏箱中运输。 九、为保证合理使用疫苗,减少不必要的损耗,按照先产先出、

疫苗管理制度

疫苗经营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1、疫苗购进管理制度 (1) 2、疫苗验收管理制度 (3) 3、疫苗储存、养护检查和出库复核管理制度 (4) 4、进口疫苗管理制度 (6) 5、疫苗有效期管理制度 (7) 6、不合格疫苗管理制度 (8) 7、疫苗销售管理制度 (9) 8、疫苗运输管理制度 (10) 9、疫苗储存、运输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11) 10、有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报告和管理制度 (12) 11、疫苗质量管理人员职责 (13)

疫苗购进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加强公司疫苗采购全过程的质量管理,防止假劣疫苗进入流通领域,特制定本制度. 2.内容: 2.1.确定供货企业的法定资格及质量信誉 2.1.1.选择供货方:供货方必须具备法定资格,具有合法的《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其《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范围中须有生产(经营)疫苗的业务,经营方式、范围应与证照内容一致。考 2.1.2.量信誉、质量体系状况、履行合同能力,包括疫苗的品种、数量、价格、交货期及服务等。 若供货方为首营企业,要求必须进行首营企业审核,要求供货方提供加盖首营企业原印章的合法证照、质量认证情况的有关证明复印件;疫苗销售人员需提供加盖企业原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授权书,并标明委托授权范围及有效期;疫苗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原印章) 2.1.2.建立合格供货方名单:采购部门将审核合格的供货方列入合格供货方名单,并存档备查。采购部门应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选购”的原则,在合格供货方名单规定的范围内采购。 2.2.审核所购入疫苗的合法性和质量信誉 向供货单位索取以下拟购入疫苗的质量证明:生产批件、法定的质量标准、商标注册证、疫苗批签发证明等文件资料,如是进口疫苗还须提供《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进口药品注册证》、《进口药品通关单》。以上资料均应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质量部门保留存档。 2.3.购进首次经营疫苗或准备与首营企业开展业务关系时,业务部门应详细填写首营品种(企业)审批表,连同相关的资料及样品报质量管理部门审核。首营品种与首营企业必须经质量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业务往来并购进疫苗。质量管理部门与采购部门将审核批准的“首营企业审批表”和“首营品种审批表”及报批资料等分别存档备查。 2.4.编制购货计划。根据GSP要求,采购部门要定期根据销售量、库存状况及上期购入疫苗的质量状况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计划必须有质量管理机构人员参加并审批,有记录可查。 2.5.在采购时与供货单位签定书面合同,并签定确保疫苗质量的质量保证协议书。质量保证协议书应明:疫苗质量应符合法定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疫苗附产品合格证及批签发证明文件;疫苗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购入进口疫苗,供应方应提供

疫苗管理制度守则

精心整理 疫苗经营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1、疫苗购进管理制度 (1) 2、疫苗验收管理制度 (3) 3、疫苗储存、养护检查和出库复核管理制度 (4) 4、 5、 6、 7、 8、 9、 10、 11、 度. 业执照》,其《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范围中须有生产(经营)疫苗的业务,经营方式、范围应与证照内容一致。考 2.1.2.量信誉、质量体系状况、履行合同能力,包括疫苗的品种、数量、价格、交货期及服务等。 若供货方为首营企业,要求必须进行首营企业审核,要求供货方提供加盖首营企业原印章的合法证照、质量认证情况的有关证明复印件;疫苗销售人员需提供加盖企业原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授权书,并标明委托授权范围及有效期;疫苗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原印章)

2.1.2.建立合格供货方名单:采购部门将审核合格的供货方列入合格供货方名单,并存档备查。采购部门应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选购”的原则,在合格供货方名单规定的范围内采购。 2.2.审核所购入疫苗的合法性和质量信誉 向供货单位索取以下拟购入疫苗的质量证明:生产批件、法定的质量标准、商标注册证、疫苗批签发证明等文件资料,如是进口疫苗还须提供《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进口药品注册证》、《进口药品通关单》。以上资料均应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质量部门保留存档。 2.3.购进首次经营疫苗或准备与首营企业开展业务关系时,业务部门应详细填写首营品种(企业)审批表,连同相关的资料及样品报质量管理部门审核。首营品种与首营企业必须经质量部门审 事疫苗管理或技术工作经验,并对疫苗的接种反应和疫苗质量问题有一定的判断能力。 2.2必须要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符合疫苗储存温湿度要求的收货验收场所,符合卫生条件,并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 2.3验收人员根据原始凭证,严格按照法定的产品标准及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进疫苗、售后退回疫苗的外观、性状、疫苗内外包装及标识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细则要求的证明文件进行逐批检查验收。

疫苗管理制度

疫苗管理制度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疫苗领取、登记、验收、存贮、使用管理制度 为贯彻实施《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确保我镇免疫规划和预防接种工作的开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根据《条例》的规定,疫苗管理分为两类。第一类疫苗是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各级供应下发时不准收取任何费用。第二类疫苗是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二类疫苗的收费应执行当地省级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 第二条各级都要设立专(兼)职人员负责疫苗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领发手续和帐目,做好疫苗的储存、领发和结算等工作。 第三条各级疫苗管理人员及接种人员必须熟悉和掌握疫苗知识、性质、保存运输和使用注意事项,掌握禁忌症。疫苗预防接种人员应掌握各种疫苗的免疫程序、使用指导原则和工作方案。 第四条接种人员在实施接种时,应严格查验疫苗的品种、批号、效期和外观等,严防错种。从冰箱内取出的疫苗应立即接种。如不能立即使用应放置在冷藏容器内,疫苗开启后活疫苗应在半个小时用完,死疫苗应在一个小时内用完,否则废弃。各次接种剩余的疫苗应做好标记,放回冰箱,下次先用。冰箱内除疫苗外不得存放其它药品和杂物,不得有过期失效的疫苗。 第五条疫苗计划的制定要遵循“保证需要,适当储备,避免浪费”的基本原则。各级都要严格按疫苗的实际需要量制定计划和供应下发,避免一类疫苗因供应下发数过多而造成失效浪费。 第六条为保证新生儿乙肝疫苗24小时的及时接种,各预防接种单位都要储备一定数量的乙肝疫苗,供苗单位应依据报表数和实际接种数及时补充供应。新生儿乙肝疫苗必须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第七条各级疾控中心、接种单位在接收或购进一、二类疫苗时应当进行查验和登记疫苗的品种、剂型、数量、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家,并做好记录。 第八条各级自行从疫苗生产或批发企业购置的二类疫苗,要查验审核疫苗生产(批发)企业的资质和疫苗推销人员的法人委托书,索取由国家药品检验机构依法签发的疫苗每批检验合格证明或上级疾控单位的疫苗出库证明。 第九条疫苗出入库证明、查验登记表、领发手续、温度记录等应立专卷保存,疫苗帐目应能反映出疫苗年度的拨入数、库存数和各单位领取下发数。第十条二类疫苗资金要纳入本单位财务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挤占,及时做好清欠和还欠工作,确保疫苗资金周转畅通。 第十一条疫苗的分发要遵循“先短效、后长效”和同批疫苗按“先入先出”的原则,上级供苗单位应随时对地区间或用苗单位之间的疫苗余缺进行调剂,收回多余疫苗。防止人为因素或管理不当造成疫苗失效、浪费。 第十二条疫苗的贮存、运输要严格按温度要求进行,防止疫苗的温度暴露。疾控中心向乡镇接种单位运送疫苗应使用冷藏箱,乡镇级至村级的疫苗应使用冷藏包或冰瓶。 第十三条疫苗的贮存要按疫苗的品种、批号和规格分类码放,一、二类疫苗要分开放置,不得混放。贮存疫苗的冰箱、冷柜内应留有冷气循环通道,存储

疫苗出入库管理制度

疫苗出入库管理制度 为贯彻实施《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确保我场免疫规划和预防接种工作的开展,结合我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根据《条例》的规定,疫苗管理分为两类。第一类疫苗是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各级供应下发时不准收取任何费用。第二类疫苗是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二类疫苗的收费应执行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 第二条设立专(兼)职人员负责疫苗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领发手续和帐目,做好疫苗的储存、领发和结算等工作。 第三条疫苗管理人员及接种人员必须熟悉和掌握疫苗知识、性质、保存运输和使用注意事项,掌握禁忌症。疫苗预防接种人员应掌握各种疫苗的免疫程序、使用指导原则和工作方案。 第五条疫苗计划的制定要遵循“保证需要,适当储备,避免浪费”的基本原则。严格按疫苗的实际需要量制定计划使用。 第六条必须从师疾控采购疫苗; 第七条接收疫苗或购进疫苗时,应查看疫苗的冷藏条件。在规定的冷链要求下运输的疫苗,方可接收; 第八条认真做好疫苗购进验收记录,切实做到票、账、货相符。购货数量、供货单位、购货日期、质量情况(温度)及验收人签名等。购进验收记录的填写,必须真实、完整,不可漏项,并妥善保存2年备查。 第十条二类疫苗资金要纳入本单位财务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挤占,及时做好清欠和还欠工作,确保疫苗资金周转畅通。 第十一条疫苗的分发要遵循“先短效、后长效”和同批疫苗按“先入先出”的原则,上级供苗单位应随时对地区间或用苗单位之间的疫苗余缺进行调剂,收回多余疫苗。防止人为因素或管理不当造成疫苗失效、浪费。 统溪河乡卫生院 2014.1.5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