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加强我院校企合作项目管理的若干建议

对加强我院校企合作项目管理的若干建议
对加强我院校企合作项目管理的若干建议

对加强我院校企合作项目管理的若干建议

根据漯职院政发〔2014〕87号《关于印发学院校企合作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现就加强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项目管理提出如下建议:

一、对各部门已建、在建校企合作项目进行一次项目档案管理情况大家检查,检查的具体安排是:

1、检查对象:各部门2015年之前通过立项、审批,在建或已经完成的校企合作项目。主要依据校企合作办2014年底对各部门进行的2013 --2014年校企合作项目统计调查结果。

2、检查内容:根据《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项目管理办法》,对院、系两级校企合作项目的以下档案归档管理进行检查:(1)项目的立项、审批手续;

(2)项目的合同(协议);

(3)项目的计划、方案、总结、过程资料等数据、文字、图形资料;

(4)项目的财务和合作(捐赠)设备的管理资料。

3、检查方式:在各部门自查基础上,由学院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委托学院校企办组织院教务、财务、纪检监察、督导等部门组织院级检查组实地检查。

4、检查安排:

(1)各部门对本部门已建、在建校企合作项目进行自查。时间为2015年3月20日至4月10日;

(2)院级检查组实地检查。时间为2015年4月10日至2015年5月1日。

(3)通报和反馈检查结果。时间为2015年5月1日至2015年5月15日。

(4)整改。各部门根据院检查组通报反馈的检查结果,依据《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时间为2015年5月15日至2015年5月30日。

(5)复查。院校企办组织人员对各部门整改结果进行复查。时间为2015年5月15日至2015年6月1日。

二、实施项目申报审批流程,具体如下:

1、项目论证

依据《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要求的内容,由承担项目的部门和个人对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

2、项目谈判

(1)系部级项目,以部门为主,自主展开与合作单位的谈判。谈判的结果要与校企办进行沟通。涉及收益分配和占用场地的事项要征得校企办的同意。

(2)院级项目,以校企合作办公室为主,从全校的角度出发,展开相关的谈判,谈判后的结果与相关系部或部门进行沟通。涉及收

益分配和占用场地的事项要征得分管院领导的同意。

(3)涉及培训、科研、技术服务等项目收益比例的标准,需征得分管领导的同意。

(4)需要由院领导拍板的关键谈判,在征得分管院领导的同意下,由院领导亲自参与谈判。

3、立项申报

(1)系部级项目需由系部指定项目负责人填报校企合作项目立项申报表;院级项目由校企合作办公室通知相关系部或部门,由相关系部与部门负责人指定项目负责人填报项目立项申报表。立项申报表统一在校企合作办公室备案。

(2)系部级项目由系部负责人指定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成员。院级项目由校企合作办公室负责协调,与相关系部或部门负责人协商,安排有关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成员。

4、项目审批

(1)系部级项目实施二级审批,即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审批表,由校企合作办公室和分管院长审批;

(2)院级项目实施三级审批,即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审批表,由校企合作办公室、分管副院长和院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审批。

(3)审批手续分别在校企办和承担项目的部门备案归档。

5、签订协议

(1)合作项目合同(协议)由合作双方从合作目的、意义、内容、权利义务、合作期限等方面撰写清楚。签署之前由项目负责人或

部门领导先审阅,再由校企合作办公室审阅,然后报分管副院长审定,由院长或分管副院长签字方为有效合同(协议)。

(2)亟需开展的项目,可单独举行仪式,由学院主要领导或分管副院长与合作方共同签署;一般项目,原则上学院每学期安排时间集中举行签约仪式,由学院主要领导与合作方共同签署。

(3)协议签字后需在学院档案室、校企办、项目组分别存档。

6、项目终结

项目终结有两种:一种是根据签订协议时所定下的合作时间自然期满而结束,另一种是由于合作双方由于特殊原因而中段结束。

不论项目是自然结束或突然结束,都应遵守如下规则处理:

(1)由项目负责人通知有关部门(校企合作办、保卫、财务、后勤办),交清相关费用,若由于特殊原因合作方无法交清费用者,需由项目负责人提出报告,经校企合作办公室和审计处核准,财务处同意后由分管校领导批准后可免除相关费用;校企合作办根据终止日期通知财务处终止项目的补贴。

(2)若结束项目是合作单位进驻学校的项目,保卫处需收回全部发给合作对方人员的出入证及交通工具出入证。

(3)项目结束时,不能擅自拆除所装修的设备。凡是需要拆除、带走的有关设备与装修材料,需由项目负责人向经校企合作办公室报告并同意后方可拆除,拆除时,项目负责人应在现场并跟踪到底,发现有异常时应及时向校企合作办公室报告并采取及时措施制止。若未能尽职造成学校损失者,项目负责人需负全部责任。

(4)项目终止后一个月内,项目负责人写出一篇校企合作项目的总结,其内容应包括:直接、间接引进资金或设备、通过项目培养学生情况,对专业建设、实验实训条件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技术服务、社会培训、国际合作、学生技能大赛、人才素质培养、校园环境建设等方面作出总结,分别交所在系部、学校档案室、校企合作办公室存档。

三、加强对校企合作项目的财务管理建议

1、合作单位利用学校场地进行生产,学校没有参与任何环节的,所得之利润学校不参与分配;若学校有教师参与,或使用学校的设备以及相关资源的,学校应收取所得之部分利润,具体收取额由项目组、校企合作办公室、财务处等共同与企业协商并写入协议中。

2、合作单位利用学校场地进行培训,若学校教师没有参与、没有使用学校设备、全部由合作单位运作所得之培训收益,学校可参与少量分配,收取不少于培训费的5%以上;

3、合作单位利用学校场地进行培训,若学校教师有参与、有使用学校设备或部分由合作单位运作所得之培训收益,学校可参与适量分配,收取培训费的10%以上;

4、校方通过合作培训项目所得之收益,其中30%上交学校,70%由各项目组所在部门自行分配。

5、通过校企合作所得之科研费用,由科研处统一进行处理。

6、合作单位提供给学校的奖教奖学金,全部用于奖励教师与学生,学校不收取任何费用。

7、通过校企合作办公室下达给予相关系部的技术服务项目,若合作单位对项目完成有经济奖励的报酬,学校收取总额的20%,其余全部归项目组,由项目组长自行分配。所有费用需先入学校财务账户后再支出或用于奖励或分配。学校收取的20%还可用于奖励考核项目获得优秀与良好的教师。

8、合作单位向学校提供的资金,若有较大的数额(100万以上),应成立包括分管院领导、财务处长或副处长、系主任、审计处长、项目负责人等人组成的专项资金委员会,共同运作相关的资金,确保资金用于协议所规定的范围内。

9、合作单位向学校捐赠的设备、图书与软件,项目组应于设备或软件引进后一个月内将其上报至校企办,办妥相关手续。所赠软件需取得授权证书。

10、所引进的合作单位交费:水电费、电话费、网络通讯费、管理费(若是自行清洁,可不交管理费,若需要代为清洁,则按后勤管理规定交纳管理费)。

四、对校企合作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关问题的建议

1、合作项目所需场地由项目负责人向学院提出申请,由校企合作办公室统筹安排。

2、合作项目中的校内场地所需的水电、装修等安装由项目负责人向校企合作办公室提出申请,由校企合作办公室联系后勤办、保卫处审核与统筹安排。

3、合作项目中的校内场地所需的电话、上网等安装由项目负责

人向校企合作办公室提出申请,由由校企合作办公室联系院办和网络中心统筹安排。

4、合作单位落户学校前,保卫部门需核实常驻进校人员名单,由保卫处制作并发放有关证件作为出入校门之用,有关常用交通工具亦发给相关的出入证,并指定交通工具的停放地点。

5、合作单位若有员工需要食宿在校内的,由校企合作办公室协调后勤办统一办理。

6、引进企业需要在学校所提供的场地进行装修或改变原有结构的,需通过校企合作办公室协调相关部门同意方可施工。

7、院办需制定合作企业进驻学校需知(指南),告知进驻企业需遵守之校规与相关指南,并要求企业负责人在进驻人员中宣讲。

五、加强对校企合作项目负责人的责任管理

1、项目负责人要签订责任书。明确职责与任务,按时按量完成任务。要负责企业与学校之间的协调工作,及时、妥善处理项目合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2、接受学院对项目开展情况检查制度。项目负责人要全面负责项目的自我管理,应保存好项目全部资料,记载从项目申请、立项、开展到结题全过程的重要资料。填写《校企合作项目进程表》。经系审核后报校企合作办公室备案,由校企合作委员会审定。学院对合作项目进行的检查,一般采取工作汇报、现场了解与调查、讨论会等形式。项目负责人须填写《校企合作项目检查表》并报校企合作办公室,由校企合作办公室负责组织检查工作。检查内容包括:项目组是否按

计划投入产学研合作建设力量,进度是否符合计划要求;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是否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必要的条件;阶段性成果和初步效果如何;下一步合作方案是否切实可行,是否具有力度等。

3、校企合作项目到期或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须填写《校企合作项目验收表》,上报校企合作办公室,并由校企合作办公室负责组织项目检查验收工作。项目负责人应进行结题总结,将结题材料报校企合作办公室。需要进行研究成果鉴定的,由项目负责人向校企合作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校企合作委员会批准后,再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鉴定。项目负责人应负责将鉴定成果在教学工作或教学管理工作中落实,并推广应用。

六、对加强校企合作项目考核评价的建议

1、各系部每年都要制定本部门的校企合作计划,原则上各系部都应每年至少有一个校企合作项目。

2、每位专任专业教师要做好项目计划,原则上每位专任专业教师3年内应参与一项校企合作项目。

3、项目的考核程序如下:

每年11月中旬,由校企合作办公室发出考核报表交由各系部,各系部将其发至项目负责人,一周内需填报完毕。系部负责人对其进行审核并给予评价。三天后全部回收至校企合作办公室,校企合作办公室三天内需汇同教务处、人事处、科研处、教学质量办公室对项目进行考核,分管该项目工作的院领导需对考核进行认定,认定后上报院长并于产学研合作大会举行前正式公布。

4、对校企合作项目的考核内容

(1)协议履约情况:

对照协议各条款,检视协议履约情况。

(a)未能完成协议所规定的条款,视为不合格;

(b)基本完成协议所规定的条款,视为合格;

(c)较好完成协议所规定的条款,视为良好;

(d)出色完成协议所规定的条款,视为优秀。

不合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向校企合作委员会报告,详细说明未履约条款的程度、原因,并作出整改计划。

一票否决制:不论项目取得任何成果,凡引进的项目具有可接纳学生实习而不安排,相反却组织学生到校外实习的情况可视为不合格。若项目负责人没有权力控制,则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2)培训性项目考核

(a)每年培训人数少于计划数的60%视为不合格;

(b)每年培训人数达到计划数的60%~79%视为合格;

(c)每年培训人数达到计划数的80%~89%视为良好;

(d)每年培训人数达到计划数90%以上的视为优秀。

(3)研究与技术服务性项目考核

(a)一年内没有取得任何成果的视为不合格;

(b)每年取得1项成果的视为合格;

(c)每年取得2项成果的视为良好;

(d)每年取得3项或以上成果的视为优秀。

(4)生产性项目考核

要做到安全生产与接纳学生实习。

学生实训实习教学的参与人数:

(a)低于接纳能力60%的视为不合格;

(b)达到接纳能力的60%~79%视为合格;

(c)达到接纳能力的80%~89%视为良好;

(d)达到接纳能力的90%以上视为为优秀。

一票否决:凡生产中出现重大安全事故视为不合格。

(5)对企业技术服务性项目的考核

(a)企业未能提交任何项目实施的文件也没有任何佐证材料的视为不合格;

(b)企业提供项目已启动但尚未完成任务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视为基本合格;

(c)企业提供项目已完成的文件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视为良好;

(d)企业提供项目已完成的文件并作出优秀评价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视为优秀。

(6)若项目具有综合性(如生产+技术服务、或培训+生产等),各相关项目均可作出评价,最后以其中主要合作项目作为评价依据。

5、考核结果处理

通过考核评价,如发现校企合作项目的目标落实不力,工作不到位,管理不善的,由教务处、校企合作办公室检查并上报学院校企合

作领导小组,经讨论研究,可以警告、整改、中断及取消该项目。实施项目超过一年不合格的发出警告,受到警告的项目负责人在一周内需向校企合作领导小组提交整改报告并实施整改。连续两年不合格的项目退出。各系主任是本系校企合作项目的第一责任人,负有管理和监督的责任。

七、对校企合作项目奖惩措施的建议

(一)合作项目的奖励

1、开发实习基地的奖励

每开发建设一个可一次接纳学生20人以上真正实习的实习基地(以企业实习评价、学生实习报告考核,教研室填表、系、院审核),奖励开发者1000元。可一次接纳学生10-20人真正实习的实习基地奖励开发者800元,可一次接纳学生5-10人真正实习的实习基地奖励开发者600元. 可一次接纳学生3-5人真正实习的实习基地奖励开发者400元。

2、引进校企合作项目的奖励

为激励我院教职工开展产学研合作项目的引进,对成功引进产学研合作项目的人员进行奖励。项目若由多人联合引进,奖励金由项目组按贡献大小分配。

(1)引进校企合作项目资金的奖励

奖励金从引进的资金内开支,在一年后发放。

表1企业捐赠资金后奖励金计算办法

序号企业捐赠资金奖励金计算办法Y(万元)

总额X(万元)

1 X≤10 Y=0.3×1.2

2 X>10 Y=(0.3+(X-10) ×1%)×

1.2

(2)对于引进企业捐赠设备的,并按相关程序计入我院资产的,根据第三方机构的评估报告,按捐赠设备等价价值或资金总额进行计提,作为引进人的奖励。

表2企业捐赠设备奖励金计算办法

奖励金计算办法Y(万元)

序号企业捐赠设备

和资金总额X

(万元)

1 X≤10 Y=0.3

2 X>10 Y=0.3+(X-10) ×1%

(3)对于引进企业捐赠软件的,并按相关程序计入我院资产的,根据第三方机构的评估报告,给予引进人相应的奖励。

表3企业捐赠软件奖励金额计算办法

序号企业捐赠软件价值X(万元)奖励金额

(万元)

1 X<50 0.1

2 50≤X<100 0.2

3 100≤X<500 0.3

4 500≤X<1000 0.4

5 1000≤X 0.5

(4)引进的设备不属于我校,但学校可以用的,这种方式学校也给予奖励。

表4引进企业设备奖励金额计算办法

序号企业合作设备总

额X(万元)奖励金计算办法Y(万元)

1 X≤10 Y=0.3×0.4

2 X>10 Y=(0.3+(X-10) ×1%)

×0.4

(5)由校企合作办公室下达到系部的院级项目奖励

学校一次性奖励完成任务者300元。若企业对项目完成有经济奖励的报酬,学校收取总额的20%,其余全部归项目组,由项目组长自行分配。在上述基础上,能按要求完成任务的项目经考核视为良好的一次性奖励企业支付项目总报酬额度的8%;优秀的奖励10%。

(二)重点项目补贴奖励

学院将给每个重点项目组发放1000元/月的补贴,补贴费用由项目负责人掌握分配,其中至少300元由项目负责人所得,项目负责人有权决定其余补贴额度分配。

(三)年度奖励

每年安排至少一次校企合作的总结交流会,总结经验,交流合作心得体会等。表彰先进,颁发证书,作为评定职称、年终考核的依据。每年对校企合作项目组进行评选先进活动,包括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为校企合作项目负责人,优秀名额每年10名,每名给予2000元奖励;先进集体候选人为我院十五个系部的项目组,优秀名额每年2名,每名给予8000元奖励。评选由校企合作办公室与人事处共同牵头,于每年12月份大会召开之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四)校企合作创新奖励

同时达到下列标准者可获得校企合作创新奖1万元:

1、属于重点项目;

2、项目年度考核为优秀;

3、接纳学生实习达到接纳能力100%;

4、若项目属于综合性项目,其中技术服务功能、培训功能、生产性功能的考核均达优秀;

5、项目取得省级以上的技术奖励;

6、充分利用合作平台,在校企业合作项目上有突出表现,包括双方在对方兼职、培养双师、有突出科研成果、培训有较大的社会影响等;

7、项目具有相关的技术论文和教改论文发表在正式刊物上。

(五)惩罚制度

1、各系、部每年至少有三项新的校企合作项目,若一年内没有,

需在每年的12月份向校企合作领导小组提交报告,说明原因并提出下一年的工作计划。第二年应积极联系项目,若连续二年内有关系部没有建立一项校企合作项目,该系部的考核需按该项不合格处理。

2、如项目运作不好,考核不合格项目组第二年的补贴减少一半,校企合作办公室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建议减少或取消补贴。项目负责人,若没有按要求完成任务,需提交报告,说明原因,若原因不被学校接纳,一是退还所有的学校发给的项目补贴(包括发给团队成员的补贴),如不退还项目补贴者则按当年考核不合格处理。

3、若引进生产性的项目,在三年内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该项目。

4、若没有正当理由,专任专业教师不能推卸担任项目负责人或团队成员,也不能拒绝已通过系部认定的由校企合作办公室下达的项目。若情况属实,按年终考核不合格处理。

5、校企办每个学期应对校企项目进行两次检查,若有立项项目没有开展或进展缓慢,需提出启动或加快意见。若再次检查还没有改进者,按教学事故处理。

6、学校的场地是宝贵的资源,在引进时需充分注意,避免资源的流失。也要考虑需要时学校将作出通盘的考虑,需要调用一些原有场地资源时,在不影响教学的前提下,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不能以种种借口拒绝。若发生资源重大流失或无理拒绝调用者,按行政责任事故处理。

7、与企业共建的校内相关合作机构,需注意为学生在校内实习提供有利条件。各系要根据合作机构的接收学生实习容纳情况,提早安

排学生分批分时间段,开展实习。若合作项目具有供学生在校内免费实习而不利用却花经费组织学生到校外实习,要追究组织者的责任,按行政责任事故处理。

8、全校各职能部门与有关系部,应主动全力支持各系部及有关部门开展的校企合作项目,若有设置障碍或不合作,造成应引进的合理项目流产,或引进项目后制造各种理由刁难项目的落实,按行政责任事故处理。

合作项目管理办法细则

合作项目管理办法 1 总则 1.1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及集团公司发展的要求,为规范公司与有关合作方的市场行为,按照优势互补、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市场协作中,发挥各自的优势,实现双赢,促进相互间稳定协作和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相关规定及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工程开发中合作方起主导作用中标,并组织施工的项目。 2 合作方资格审查 2.1合作方应是社会信誉良好、经济实力强、工作作风严谨、施工组织严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2合作方与公司合作开发项目前,分公司或部门应严格审查合作方信誉情况及履约能力,确认信誉良好并有履约能力的合作方,报市场开发部和工程管理部。分公司或部门审查以下经年审的证件原件并保留复印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埠施工企业进市施工许可证;质量、安全、环境体系认证证书(如有);企业简介(业绩、人员结构、机具设备、安全及文明施工等情况)。 2.3合作方须承诺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并按照公司要求提供各种相关的资料(包括经公证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各种证照、劳务工人的上岗证、安全人员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各类报表、机械设备的准用证等)。 3 投标过程管理 3.1市场信息管理 3.2投标管理 (1)合作开发的工程项目报价由组织投标的分公司或部门负责管理,本着投标报价不能低于成本价而且有利润的原则,做到成本、利润底数清。低价中标的工程项目,投标报价确保零风险。

(2)预结算管理部负责监督、审查所有合作项目的投标报价,市场开发部将项目的信息传递到预结算管理部。 3.2.6 一般情况下,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编制在公司相关部门的配合下由合作方自行完成。因特殊情况需要公司协助编制的,应根据工作量大小、难易程度等情况,经双方协商,按照市场价格,收取工程造价一定比例的编制费用。 3.3投标所需保证金或办理投标保函所需资金由合作方负担。办理投标保函需交纳保证金的比例由财务部根据有关规定、风险系数及银行(或担保公司)的要求确定。如发生以下情况,合作方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全部或部分扣除:陪标、卖标或虚假投标;中标后单方放弃履行合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商誉损害。 4 中标后管理 4.1项目中标后,在办理开工手续及合同签订时施工单位应缴纳的费用由合作方负担。 4.2公司派往合作项目人员的工资及附加、差旅费、办公及通讯等费用(因工程项目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合作方负担。 (1)由公司派到项目工作的公司职工,派出人员的工资及工资附加等各项费用,采取定额向合作方收取,公司统一发放和缴纳。公司外聘人员派到项目工作的,向合作方统一收取,由单位统一发放。 (2)由公司派到合作项目的工作人员,在该项目所发生的差旅费、办公费等费用,均由合作方负担;派出人员的通讯费可根据其所担任的职务、施工地点远近、通话量的多少,由合作方(项目部)采取据实报销或定额补贴的办法。 4.3为按期、高质量的履行合同,避免因合作方管理不到位给公司带来风险,合作方应采取一定的履约保证措施。 4.4总包合同的评审及签订

职业学院校企合作管理办法20120911

XX职业学院 校企合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划(2011-2015年)》,结合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开放办学的理念,为拓展教育资源,进一步提升学院办学水平,走产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更好地为地方和行业经济建设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校企合作是指学院(各系处室)与国(境)内外的企业在人才培养、实践教学、就业、招生、科研、技术服务、培训、文化建设等环节或领域开展的合作。校企合作是高校建设和发展的必由之路,是高校办学优良传统和特色的重要体现。 第三条校企合作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学校与企业在开发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合作与交流,构建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先进技术信息平台,引进现代企业的先进理念、先进装备、先进技术、先进管理,重点为学生实践教学提供现代企业场景化的实验实训环境,提高教学、科研能力和水平。 第四条合作企业要遵守国家法律规定,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守法经营、按时交纳国家及地方的税费、按时交纳学院规定的各种应缴费用。 第二章合作 第五条合作原则。校企合作应坚持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的原则;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原则;坚持“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原则。坚持“学院以教学为中心,服务企业,企业以经营为中心,为教学服务”的互动原则。坚持“企业应达到增加经济效益、促进科技进步、提升员工素质等目的;学院应达到增强教学实力,促进产学结合,提高学生技能的目的”的互利原则。 第六条合作目标。适应地方产业结构调整需要,实施多元化办学模式;优化学院专业设置;提高学生岗位适应能力和就业能力;

实施企业在岗人员培训,提高学院开展社会培训的服务能力;建立适应企业需要的招生就业渠道。 第七条合作条件。 1.校企合作的企业必须是进行了国内工商注册的法人单位,应属国家和地方的支柱产业企业或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的高科技企业,具有持续提供同类产业先进技术信息的能力,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和较好业绩,具有较高的合作诚信度。 2. 校企合作的项目应符合学院的定位和发展需求,基本符合学院实验室、实训基地的设备仪器的配置条件,合作企业提供的设备、技术、管理应达到同行业的先进水平,提供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教学、科研平台。 3.拟引进的校企合作项目中不能含有国家或行业协会明令禁止的设备、材料、工艺和技术;也不能单纯进行商业性生产经营;占有的学校资源量与其产、学、研项目效益明显不相一致;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其它情形。 第八条合作形式 1.“订单”合作模式。学院或系部与企业签订联合办学协议,保证不低于90%的“订单”学生就业;坚持“严格选拔、双向选择”的原则,既考虑合作企业的要求,也尊重学生及其家长的利益,合理选拔和淘汰培养对象,实现企业、学校和学生的“共赢”,与学生、家长签订委培用工协议。校企双方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实训标准,开展培养方案的外部论证,实现培养内容的社会适应性和合作企业岗位针对性的兼顾与融合,形成“合格+特长”的培养模式,避免因培养内容的针对性太强而知能面过窄,导致转岗困难;学生的基础理论课由学院为主完成,专业课由企业为主负责完成,学生的院内实训环节企业参与指导,学生的生产实习、顶岗实习在企业完成,学院派人参与管理。毕业后即参加工作实现就业,达到企业人才需求目标。 2. 工学交替模式。企业因用工需求,向学院发出用人订单,并与学院密切合作,校企共同规划与实施的职业准备教育。其方式为学

学校开展校企合作实施方案

学校开展校企合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校企合作培养技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真正统一思想,采取措施,把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根据上级有关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组织编制了《大同电力高级技工学校开展校企合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1、密切关注企业需求,与企业开展全方位、深层次、多形式合作,推动高技能人才培养取得实效。 2、紧紧围绕我校的行业特色,发挥电力技术优势,找准与企业的合作点,打造学校的专业特色。 3、立足电力做强,面向社会做大,多方积极联系,形成校企按需组合,相互支持,共同发展,实现"双赢"的发展模式。 二、领导组织机构 为使校企合作培养技能人才作真正贯彻落实,抓出实效,从而为学校增添发展后劲。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校企合作领导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领导组主要职责: 1、研究、确立校企合作的指导思想、方式及步骤 2、领导、组织校企合作的实施工作。 3、建立、完善校企合作的相关制度、机制,加大宣传力度。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工作部。 组长:xx 成员:xx 办公室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校企合作的宣传及建章立制工作。 2、开展外联工作,选择企业,明确合作目标、内容、方式等。 3、组织、实施校企合作的具体实施工作。 4、及时总结经验,加以改进,保证持续提高。 三、校企合作目标 1、以培养企业急需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高技能人才为重点。 2、做到合作模式的多元化,以坚持服务行业为主,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实施联合培养。 3、坚持培训后备高技能人才与加强企业在职职工高技能培训并重。

北京理工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北京理工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14-04-09 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管理,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建设的意见》(教重〔2010〕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经费来源为“985工程”等计划及国家引智专项经费,项目分为学校学科国际化建设、人才培养国际化建设、队伍国际化建设、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和海外合作平台和外事工作信息平台建设5个类别。 第三条国际交流合作处负责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的总体实施、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二章建设内容 第四条北京理工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资助分为5个类别18项具体计划。 第五条针对学校学科国际化建设,设立“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包括教育部国家外国专家局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和北京理工大学学科创新引智计划(校内“111”计划))、“一流学科建设对接计划”、“全英语授课专业建设辅助支撑计划”和“全英语教学课程体系建设辅助支撑计划”。资助经费用于“111”基地聘请本领域海外一流专家来校工作产生的国际旅费、酬金;基地教师和学生出国费用;我校重点学科教师和学生到海外重点参照院系访问、进修与交流产生的出国费用和对方人员来我校进行交流、讲学、合作研究所产生的国际旅费、授课酬金或生活补贴;全英语授课专业聘请海外教师授课酬金、专业教师参加海外培训出国费用以及专业建设所产生的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等业务费。 第六条针对学校人才培养国际化建设,设立“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辅助支撑计划”、“优秀海外学生交流计划”、“外国来华留学生支持计划”、“毕业生国际化就业计划”。资助经费用于我校本科生及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出国(境)进行长短期交流、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产生的国际旅费、学费、

校企合作项目管理办法

校企合作项目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3-5-7 12:33:34 被阅览数:1103 次 来源:实验实训管理中心 文字〖大中小〗自动滚屏(右键暂停)校企合作项目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责任同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学校通过引进企业的资金、设备、技术、信息、营销、管理、培训等,并与企业建立资源共享、人员互动、双向介入、互利共赢的校企合作机制,培养国家和社会需求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 二、组织机构 (一)校企合作委员会 该机构是常设机构,由学院院长担任主任,委员由各系主任(院长)、管理人员、教师、企业负责人、行业负责人等人员组成。负责制定校企合作战略,筹集合作资金,发挥联合优势,加强校企联系,协调校企双方的互动,共同推进校企双方发展。 (二)校企合作办公室 该机构为常设机构,是校企合作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落实校企合作委员会的决定和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负责合作项目的管理、协调。 (三)校企合作项目组 该机构为非常设机构,随项目立项而建,随项目结束而终止,项目组成员1~5人,其中1人为组长,由院、系、部或校企合作办公室指定人员担任。 三、校企合作的任务与方式 (一)校企合作的任务 1、合作培养师资:学校每年安排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提高教师的实践水平。学校为来自企业的兼职教师培训,提高兼职教师的教学水平。通过校企合作项目锻炼教 师,项目实施过程经人事处认定,列入我校教师实施3+2双师建设计划。 2、合作建设专业:各专业建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企业人员参加专业建设、举办讲座,开展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实习、实训指导等。合作探索教学改革,积极开 展“订单式”等工学结合模式培养人才。 3、合作进行校园环境、实验实训基地建设:学校吸引企业参与学校建设,企业提供资金,设备、技术、人员等,用于学校环境改善、共建实验实训基地等。 4、合作开展科研、技术服务:共同申报科技项目,开展技术攻关、技术服务。 5、合作培训:合作开展各类技术、管理培训,培养社会急需的人才。 (二)校企合作的方式 校企合作方式分为一级、二级项目两类。 1、一级项目 (1)合作培养、培训人才。 (2)合作生产。 (3)合作研发与技术服务、校企合作办公室联系的企业技术服务项目。 (4)综合方式:集培训、生产、研发与技术服务为一体的项目。 2、二级项目 (1)企业赞助技能、体育、文化等比赛项目。 (2)建立新的校外实习基地,与企业签订建立校外实习基地协议,接收我校学生实习。 (4)企业捐赠:包括奖学金、图书、设备、软件以及其它总值一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捐赠。 (5)二级项目若合作金额超过30万元的,必要时可申请为一级合作项目。项目由校企合作办公室认定。 四、建立校企合作项目的原则与程序 (一)、引进企业到校内原则

校企合作实施方案整理版

校企合作实施方案 校企合作是中职学校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重要模式,是实现中职学校培养目标的基本途径。为进一步搞好我校的职业教育,实现我校办学思想和培养目标,进一步促进人才培养模式和办学机制的根本转变,在进一步发挥好学校和企业(或行业)作用的同时,加大推进校企合作力度,更好地发挥职业学校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基地的作用,结合我校实际,借鉴其它院校的经验,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大力推进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突出实践能力的培养,加强我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深化校企合作融合度,更新教学理念,依托企业行业优势,充分利用教学资源,建立校企深度合作、紧密结合,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合作机制,达到“双赢”的目的,提升我校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开创校企合作的新局面。 二、校企合作主要方式 (一)“定向”培养模式 根据我校专业综合实力,将继续主动了解国内各大企业单位的用人需求,积极主动地与企业单位沟通协商,使学生直接学习用人单位所急需的职业岗位知识和技能,达到供需共识,签订订单培养协议书;明确双方职责,学校负责招生,根据企业用工要求,制定切合培养目标的教学计划和开课计划并与企业共同组织实施教学,对学生进行定

向培养;企业提供实习教学条件并投入一定资金,用于学校添置必需的教学设施、实习实训场地建设、改善食宿等办学条件和学生专项奖学金等方面;学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后接收学生就业。 (二)顶岗实习模式 通过前两年(1-4学期)在校学习,培养学生本专业的理论知识、实践技能及职业基本素质;从第5学期开始,根据企业需求工种和用工条件决定培训期限,在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进行教学实习和实训,在企业实践教师指导下实现轮岗实操培训,熟悉企业一线相应岗位的实际操作标准与要求,提升职业岗位技能,做到与工作岗位“零距离”对接,为顶岗实习奠定坚实基础,然后进行顶岗实习,拟定就业岗位,以“准员工”身份进行顶岗实际工作,学生接受企业的分配和管理企业付给学生相应岗位的劳动报酬。 (三)见习模式 根据各专业的实际情况,每学期安排学生到企业行业参观和见习两周以上,让学生了解企业,了解生产流程和设备设施工作原理,学习企业文化,体验企业生活。这样有助于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习兴趣和培养他们爱岗敬业的精神。 (四)双方职工培训和研发模式 利用学校教师资源、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点、继续教育等资源,主动承接企业的职工培训工作及继续教育工作,学校教师参与企业的研发项目和技术服务工作建立良好的双方支援体系,互惠互利,互相支持,获取企业对学校设备设施及实习耗材的支持和帮助。

《工程挂靠项目合作管理办法》

《工程挂靠项目合作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完善分公司内部管理机制,提高公司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能力,大力拓展公司在建筑工程施工行业的市场份额,努力完成集团公司制订的各项经营目标,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合作人的资格审查及确认 在建筑施工行业从事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与合作项目所要求的经济实力和施工管理实力。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8年以上,并具备符合合作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若未达到以下条件,项目经理由本公司派遣,费用由合作方支付。 合作人提出申请之后,分公司经理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若合作人符合合作条件则予以合作。 二、招投标、合同签定、人员派遣及管理 根据合作人提供的工程概况及相关信息资料,由集团公司组织人员对合作项目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并与业主、设计单位进行深入的接触、洽谈后,书面上报集团,待集团公司审批后,再与业主签定“施工合同”。 招投标工作严格按照本集团公司预算部招投标管理程序进行,公司与业主签定合同后七日内,由分公司经理参照本管理办法负责与合作人签定“内部施工承包合同”;严禁将工程再进行转让、分包。 分公司工程管理部根据公司规定将合同原件一份上交公司行政办公室存档、一份留工程管理部存档,其他部门备留复印件。 分公司向合作项目派遣2名专职管理人员,其中一名担任项目副

经理,主要对施工现场质量、安全、进度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另一名1 担任行政专员,主要负责对项目合同、项目收款、资金支付和使用、项目印章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三、质量、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进度管理 项目实施过程按国家规范标准和集团公司《qhse质量管理手册》和《作业文件》《质量保证体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手册》进行管理,同时分公司根据派遣项目副经理反映的施工现场情况组织定期、不定期的安全、质量、进度检查,并根据签订的质量、安全目标责任书,进行目标考核(参照集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考核和奖惩办法》): (一)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1、合作人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制订质量、安全生产目标;。 2、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编制安全生产计划,成立质量、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责任到人。 3、抓好安全教育,坚持安全例会制度,落实安全培训,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4、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抓好“三宝、四口”及安全设施、设备等防护工作,做好施工现场的防火、防盗等消防保卫工作。 5、坚持例行安全检查制度,从“查思想、查制度、查现场、查

艺术设计学院环艺专业2014年度校企合作项目管理制度的运行情况总结及修改

环艺专业2014年度校企合作 项目管理制度的运行情况总结及修改 环境艺术设计是介于艺术设计与建筑之间的一门边缘学科。内容涵盖室内装饰、室内外设计、环境景观设计、园林设计等。我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创办于2002年,至今已有九届毕业生走上社会工作岗位,现有在校学生308名。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是我校“国家骨干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建设专业之一。 2014年里,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校企合作工作紧密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依托利用校外实习基地“深圳市点木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珠海崇德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派雅(澳门)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珠海先歌游艇制造有限公司”、“珠海市三原色室内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等合作企业,强化完成实践教学、参与社会生产事务工作。 一、与澳门派雅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项目执行情况 顶岗实习是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实践教学工作的重中之重,所以通过“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等合作方式,与澳门派雅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澳门派雅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接收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学生到该企业顶岗实习。 因此根据合作协议内容以及我校校企合作相关制度规定,我院与澳门派雅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共建实习、实训基地(校外)、并就师资培养,专业设置、课程体系、课程教材等方面开展合作,利益共享,同时由澳门派雅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接受环境艺术设计专业10名学生分两批到企业顶岗实习。 学生在参加顶岗实习的时候严格遵守《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校企合作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与实习单位合作成立顶岗实习管理组织,共同制订顶岗实习计划, 共同负责学生顶岗实习的组织和管理,对学生在企业顶岗实习的实习计划做了详细的规定。同时与澳门派雅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积极沟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学生顶岗实习工作,

校企合作“厂中校”建设方案

校企合作“厂中校”建设方案 校企合作“厂中校”建设方案 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系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开展校企合作实施方案。开展校企合作,是专业快速发展,提高办学综合实力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推动该项工作,使校企合作向深层次发展,提高我院办学水平和技术应用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社会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制定以下校企合作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顺应江苏两个率先的经济发展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技工教育发展的要求,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技能型专门人才的教育方针;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与创新精神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专业定位要求,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加快推进我院人才培养模式的根本性改变,扩展和密切行业、企业的联系,加强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生产实践相结合;找准专业与企业的利益共同点,建立与企业之间长期稳定的组织联系制度,实现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目标。 二、合作原则 1.服务企业原则 为企业服务是学院的指导思想,也是打开校企合作大门的前提和基础,决定着合作成败和成功率的高低。学院主动深入企业调研,了解企业人才需要状况、用人标准、技术需求,积极为企业开展培训,急企业之所急。 2.校企互利原则 校企合作双方互利是校企合作的基础。企业有权优先选拔留用学生,有权根据学生能力对学生就业进行部分淘汰。

3.统一管理原则 校企合作是双项活动,校企双方的利益与责任必须高度统一,必须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实施、统一检查考评。 4.校企互动原则 学院定期组织专业理论教师到企业现场培训,请企业高级技师或能工巧匠来学校讲座。通过校企互动,学校教师在企业学到了实践知识和能力,企业技术人员增长理论知识,实现理论与实践互补,实现理论与实践一体化。 三、领导组织机构 成立以部门主任、书记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以办公室、教学秘书、学工秘书及各教研室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研究、确立校企合作的指导思想、方式及步骤; 2.领导、组织校企合作的实施工作; 3.建立、完善校企合作的相关制度、机制,加大宣传力度; 4.及时总结经验,加以改进,保证持续提高。 四、基本任务 根据学院的要求,每一专业方向要至少建立两至三家有实质性合作、专业对口、相对稳定的校外合作基地。校外合作基地应是该行业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企事业单位,技术、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处于同行业领先的地位。 校外合作基地的基本任务: 1、接受学生参观、生产实习、顶岗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 2、接受教师参观、调研、双师型教师的培养; 3、实现资源共享,互派专业人员讲学、培训; 4、共同参与人才的培养;

合作项目管理办法

合作项目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 稿 对合作项目的管理是自投标开始,至保修期结束的全过程管理。通过规范化管理,规避公司资质风险,确保在建项目顺利实施,进一步拓宽市场。 一、项目投标阶段 1、公司坚持强强联合的灵活经营理念,以优惠便利的条件促进与具有较强实力的单位进行合作,以开拓公路施工市场。 2、合作方应与公司签署书面合作协议。 3、工程项目投标报价应由合作双方根据相关信息共同确定,以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实施且具有合理利润。 二、施工准备阶段 1、工程中标后,由公司经营管理中心牵头,组织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择优选用项目管理人员、主办会计进驻现场与合作方共同组建项目经理部,参与项目实施管理的具体工作;公司派驻人员待遇费用由公司制订标准统一发放,合作方负责提供食宿及办公条件,该人员由公司经营管理中心统一管理。 2、公司与合作方签订书面施工承包合同;公司与经营管理中心签订项目管理合同,确定权、责、利各项指标及具体细则。 3、项目经理部组织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公司经营管理中心审批存档后方可予以使用。项目经理部负责把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协议书》正本原件和监理下发的设计图纸复印件(包括变更图纸)及时送达公司经营管理中心存档。 4、公司经营管理中心组织对项目部驻地建设、人员组织、机构设置、制度建设、施工方案的审定、施工计划的确定、关键工序的控制等方面进行检查指导。 三、项目施工阶段,公司经营管理中心负责项目施工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派驻现场的项目管理、财务人员对其负责、受其监督。 (一)项目资金控制 1、项目资金控制是对合作项目管理的核心。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项目资金由合作双方共同控制,银行账户由公司按业主要求进行办理,账户印鉴由双方各持一枚,保证项目资金优先用于工程实施、优先上缴公司管理费用。 2、项目资金的使用,由合作方根据阶段性资金需求及账户资金情况,申报阶段性资金使用详细计划,由驻地项目管理人员(若有)或公司经营管理中心根据工程需要

(风险管理)建设公司合作项目管理办法及风险控制最全版

(风险管理)建设公司合作项目管理办法及风险控制

建设公司合作项目管理办法 及风险控制 陕西建工安装集团建设公司 2016.2.29 建设公司合作项目管理办法及风险控制 建设公司合作项目管理办法 一﹑筛选项目信息,不随意投标. 建设公司对任何项目信息采取班子委员商议,随后安排相关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考察(业主情况﹑资金情况﹑施工环境﹑合作人情况等等)综合考虑后做决定。例如2013年咸阳开发区一条施工道路现场考察不具备合作条件放弃;2014年宁夏银川在建项目现场考察并经分公司会议因垫子太大不具备合作条件;2015年西安市凤城路住宅后期施工约4000万,经现场考核存在劳务纠纷和合同纠纷等风险因素放弃合作。 二、对合作方进行评估,控制合同履约风险 建设公司将合作方进行评估分级,根据合作方施工和管理能力,

区分进行管理;首先选择人品、经济实力、出身正统(长期干工程的)的优秀企业,定位长期合作客户;从这里启发我们寻求合作方时考虑合作方出身、选择出身于建工集团、安装集团、专业公司等有影响力、出来下海的企业。例如目前合作的陕西铭通电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山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这些企业无论在企业文化、管理理念、管理能力、抗风险能力、综合实力等都比较突出。我们分公司经常去这几家企业进行交流、对他们的项目进行观摩和学习,取其之长,补己之短。 对实力一般、管理较差的合作企业,我们不设置许多门槛和条件来规避自己的风险,而是积极配合合作方给他们出主意、想办法、制定措施,用我们分公司制定的管理制度去指导和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比如有的企业不知道如何去规避劳务风险,那么我们就有针对性的拿出我们在其他项目上的成功的做法去指导他们,我们都用心去指导他们如何去解决问题,都收到了比较好的效果。 三、整合各方资源,服务好,维持长期合作合伙人 创新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做好项目是业主对品牌的最大认可;国网电力科院研究院分别在陕西省电力科学研究院综合大楼施工完毕后,2015年分别中标省计量中心楼项目、外围地下车库项目总计约1.13亿,离不开建设公司各个部门为合作单位良好的服务建立信

校企合作管理制度

安图县职教中心校企合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校企合作是学校办学优良传统和特色的重要体现,是提高学校办学实力的重要途径。为加快校企合作建设,促进教学、科研水平全面提升,带动招生、就业良性循环,适应社会需求和学校发展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与国内的企业在招生、就业、人才培养、实践教学、科研、技术服务、培训、文化建设等环节或领域开展的合作(以下简称校企合作)。 第三条机构 学校成立校企合作领导小组,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招生安置处,其主要职责是: (一)协调校内合作单位与企业的合作关系; (二)负责重大校企合作项目的运作及管理;

(三)负责校企合作项目的合同管理及统计、总结等工作; (四)负责对校内合作单位工作的考核、评价,检查履约实施情况; (五)负责校企合作中的其它事项。 第二章合作 第四条条件 (一)合作企业的基本条件 校企合作的企业一般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和较好的业绩,具有较高的合作诚信度。(二)合作项目的基本条件 促进教学、提升科研水平,带动学校招生、就业良性循环,适应社会需求和学校发展需要。 (三)不宜引进的校企合作项目范围 1、拟引进的校企合作项目中含有国家或行业协会明令禁止的设备、材料、工艺或技术; 2、单纯进行商业性生产经营;

3、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其它情形。 第五条审批 (一)提出申请 需要建立校企合作的相关部门在与意向合作单位建立正式合作关系前,需向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 (二)审查 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校企合作项目初审后,提交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审查,校企合作领导小组成员按照各自部门职责进行相应审查。 (三)批准 校企合作项目审查后,提交校长审定通过,由校长代表学校签署校企合作协议后生效。 第三章管理 第六条日常管理 每学期末,对口联系部门应向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校企合作工作总结,及时反映校企合作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将签订的校企合作协议上交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登记。

校企合作实施方案样本

校企合作实施方案

校企合作实施方案 校企合作是中职学校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重要模式,是实现中职学校培养目标的基本途径。为进一步搞好我校的职业教育,实现我校办学思想和培养目标,进一步促进人才培养模式和办学机制的根本转变,在进一步发挥好学校和企业(或行业)作用的同时,加大推进校企合作力度,更好地发挥职业学校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基地的作用,结合我校实际,借鉴其它院校的经验,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大力推进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突出实践能力的培养,加强我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深化校企合作融合度,更新教学理念,依托企业行业优势,充分利用教学资源,建立校企深度合作、紧密结合,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合作机制,达到“双赢”的目的,提升我校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开创校企合作的新局面。 二、校企合作主要方式 (一)“定向”培养模式 根据我校专业综合实力,将继续主动了解国内各大企业单位的用人需求,积极主动地与企业单位沟通协商,使学生直接学习用人单位所急需的职业岗位知识和技能,达到供需共识,签订订单培养协议书;明确双方职责,学校负责招生,根据企业用工要

求,制定切合培养目标的教学计划和开课计划并与企业共同组织实施教学,对学生进行定向培养;企业提供实习教学条件并投入一定资金,用于学校添置必须的教学设施、实习实训场地建设、改进食宿等办学条件和学生专项奖学金等方面;学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后接收学生就业。 (二)顶岗实习模式 经过前两年(1-4学期)在校学习,培养学生本专业的理论知识、实践技能及职业基本素质;从第5学期开始,根据企业需求工种和用工条件决定培训期限,在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进行教学实习和实训,在企业实践教师指导下实现轮岗实操培训,熟悉企业一线相应岗位的实际操作标准与要求,提升职业岗位技能,做到与工作岗位“零距离”对接,为顶岗实习奠定坚实基础,然后进行顶岗实习,拟定就业岗位,以“准员工”身份进行顶岗实际工作,学生接受企业的分配和管理企业付给学生相应岗位的劳动报酬。 (三)见习模式 根据各专业的实际情况,每学期安排学生到企业行业参观和见习两周以上,让学生了解企业,了解生产流程和设备设施工作原理,学习企业文化,体验企业生活。这样有助于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习兴趣和培养她们爱岗敬业的精神。 (四)双方职工培训和研发模式 利用学校教师资源、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点、继续教育等资

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校企合作项目经费管理、提高项目经费的使用效率,根据我校经费审批管理有关规定,现制定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项目经费(以下简称本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第二章经费支出范围与比例 第一条本经费支出范围: (一)设备采购支出:含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招标、实训设备或工具采购、网络平台建设、资源库建设等。 (二)社会服务支出:因技术服务、技术培训产生的耗材费、差旅费、生活补贴、考证费等 (三)项目调研支出:含差旅费、会务费、市内交通费、专家论证费等。 (四)资料汇集支出:含信息查询费、图书购置费、资料打印费等。 (五)校企往来支出。含项目合作单位接待费、因工作需要馈赠礼品等。 第二条本经费各项支出均应按项目实施时间每半年进行预算。

第三条本经费支出比例。设备采购支出不得低于经费总额的50%,社会服务支出不得低于经费总额的30%,项目调研支出不得高于经费总额的10%,资料汇集支出不得高于经费总额的5%,校企往来支出不得高于经费总额的5%。 第三章经费支出审批流程 第四条本经费各项支出大于五万元(含五万元)的须经学校经审小组审批。 第五条本经费各项支出低于五万元的,经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审批、指导、调度、监控。 第六条本经费实行严格的审批管理,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校企合作项目预算低于五万元的由校企合作工作小组组长填写《XXX学校通用经费申请表》由专业组组长签字同意后,连同具体实施方案,报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审核,经招生就业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报主管副校长审批;高于五万的填写《XXX学校大额经费申请表》由专业组组长签字同意后,连同具体实施方案,报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审核,经招生就业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报主管副校长审核,审

校企合作项目管理办法

校企合作项目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责任同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学校通过引进企业的资金、设备、技术、信息、营销、管理、培训等,并与企业建立资源共享、人员互动、双向介入、互利共赢的校企合作机制,培养国家和社会需求的高素质技能人才。 二、组织机构 (一)校企合作委员会 该机构是常设机构,由学校校长担任主任,委员由学校各科室主任、管理人员、教师、企业负责人、行业负责人等人员组成。负责制定校企合作战略,筹集合作资金,发挥联合优势,加强校企联系,协调校企双方的互动,共同推进校企双方发展。 (二)校企合作办公室 该机构为常设机构,是校企合作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落实校企合作委员会的决定和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负责合作项目的管理、协调。 (三)校企合作项目组 该机构为非常设机构,随项目立项而建,随项目结束而终止,项目组成员1~5人,其中1人为组长,由学校或校企合作办公室指定人员担任。 三、校企合作的任务与方式

(一)校企合作的任务 1、合作培养师资:学校每年安排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提高教师的实践水平。学校为来自企业的兼职教师培训,提高兼职教师的教学水平。通过校企合作项目锻炼教师,项目实施过程经学校认定,列入我校“双师型”教师建设计划。 2、合作建设专业:各专业建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企业人员参加专业建设、举办讲座,开展实习、实训指导等。合作探索教学改革,积极开展“订单式”等工学结合模式培养人才。 3、合作进行校园环境、实验实训基地建设:学校吸引企业参与学校建设,企业提供资金,设备、技术、人员等,用于学校环境改善、共建实验实训基地等。 4、合作开展科研、技术服务:共同申报科技项目,开展技术攻关、技术服务。 5、合作培训:合作开展各类技术、管理培训,培养社会急需的人才。 (二)校企合作的方式 校企合作方式分为一级、二级项目两类。 1、一级项目 (1)合作培养、培训人才。 (2)合作生产。 (3)合作研发与技术服务、校企合作办公室联系的企业技术服务项目。

校企合作研修平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校企合作研修平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实施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1.校企合作研修平台建设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申报省级校企合作研修平台建设项目是发展地方经济的迫切需要 XX市2014年全市实现GDP超过1261亿元,较上年增长10.48%,经济呈稳步增长。加快经济强市建设步伐,实现“后发赶超、富民强市”是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战略部署。“十二五”期间,XX市委、市政府实施“工业强市”、“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发展战略,为我校搭建校企深度合作的平台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XX是全省人口最多的地级市,具有雄厚的工业基础,资源十分丰富。XX通过加大招商力度和对老企业改造重组,如招商引进的XX公司(XXXX公司),又如老企业改造重组的X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已成为省重点生产企业。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以来,XX科技工业园、XX经济开发区增加员工45000余人。未来五年,随着产业升级的进一步加快和新兴产业的发展,入驻XX工业园区的企业将达到800余家,需要高级技术员工约19000人。XX市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重点发展汽车产业和制造产业,为我校汽车运用与维修、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和工程机械运用与维修等专业创造了条件和发展机遇,更为我校建设省级校企合作平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了大有可为的巨大空间。

(2)申报省级校企合作研修平台建设项目是“兴工强市”的客观需要 自改革开放以来,XX市的经济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但是,由于多种因素的制约,目前我市的经济发展还是落后于全省先进地区,更远远落后于沿海发达地区。其中技能型人才,特别是高技能型人才的缺乏成为了制约经济发展的主要瓶颈。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工业企业70000余家,有近26万在岗技术工人,可是,就是在一些技术力量较强、人才比较集中的企业,高级工的比例也不到11%。汽车产业二十世纪中叶以来就是我市传统支柱产业,原来的XX省汽车制造厂就坐落在XX,2003年被XX公司收购后建成全国最大的以工程搅拌车为主打产品的生产基地,产值连续五年翻番,2014年仅XX公司(XXXX公司)产值就突破200亿元。目前,我市汽车及相关制造产业持续保持在每月发布3000个需求职位这一规模上,并一直呈上升趋势。高级销售、高级维修等人才开始捉襟见肘,维修配件经理、维修站服务经理等新型人才也急速升温。《XX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把发展装备制造业、汽车及相关产业作为我市新型工业的重点,以实现经济快速发展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人民生活全面步入小康的目标”,这无疑需要一大批高层次高质量的技术工人,而目前我市技工的水平和技工学校的培训状况,远远满足不了这一要求。因此,确定我校为省级校企合作平台建设项目单位,完全符合市委、市政府实施“科教领先”和“兴工强市”的战略要求,是发展我市经济的迫切需要。

合作项目管理规定

合作项目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合作项目管理办法 ------ -----征求意见稿对合作项目的管理是自投标开始,至保修期结束的全过程管理。通过规范化管理,规避公司资质风险,确保在建项目顺利实施,进一步拓宽市场。 一、项目投标阶段 1、公司坚持强强联合的灵活经营理念,以优惠便利的条件促进与具有较强实力的单位进行合作,以开拓公路施工市场。 2、合作方应与公司签署书面合作协议。 3、工程项目投标报价应由合作双方根据相关信息共同确定,以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实施且具有合理利润。 二、施工准备阶段 1、工程中标后,由公司经营管理中心牵头,组织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择优选用项目管理人员、主办会计进驻现场与合作方共同组建项目经理部,参与项目实施管理的具体工作;公司派驻人员待遇费用由公司制订标准统一发放,合作方负责提供食宿及办公条件,该人员由公司经营管理中心统一管理。 2、公司与合作方签订书面施工承包合同;公司与经营管理中心签订项目管理合同,确定权、责、利各项指标及具体细则。 3、项目经理部组织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公司经营管理中心审批存档后方可予以使用。项目经理部负责把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协议书》正本原件和监理下发的设计图纸复印件(包括变更图纸)及时送达公司经营管理中心存档。

4、公司经营管理中心组织对项目部驻地建设、人员组织、机构设置、制度建设、施工方案的审定、施工计划的确定、关键工序的控制等方面进行检查指导。 三、项目施工阶段,公司经营管理中心负责项目施工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派驻现场的项目管理、财务人员对其负责、受其监督。 (一)项目资金控制 1、项目资金控制是对合作项目管理的核心。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项目资金由合作双方共同控制,银行账户由公司按业主要求进行办理,账户印鉴由双方各持一枚,保证项目资金优先用于工程实施、优先上缴公司管理费用。 2、项目资金的使用,由合作方根据阶段性资金需求及账户资金情况,申报阶段性资金使用详细计划,由驻地项目管理人员(若有)或公司经营管理中心根据工程需要与资金使用的轻重缓急情况,进行资金拨付的核定,由派驻现场的财务人员根据经核定的计划负责监督实施。尽量减少项目资金的现金流量,对于主要材料、设备采购应由我方财务人员根据已核定计划直接转帐支付。 3、项目经理部要把计量支付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及时足额计量;要加大计量支付款的催要力度,确保项目周转资金满足项目实施需求。要切实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尤其要做好工程变更、索赔管理。每期计量支付证书经业主签发后,要及时复印,报公司经营管理中心存档。 4、项目经理部要规范财务管理,往来资金要及时入账,尽可能避免挂帐,杜绝帐外帐。项目经理部财务帐薄、记帐凭证、财务人员的电脑资料不得出现工程转包、分包等相关信息材料。项目经理部根据生产情况于月底进行成本分析、核算,并接受公司财务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成本核算结果要及时报公司经营管理中心审查存档。 (二)质量管理

2020校企合作方案书

校企合作方案书 一,方案的总体简介:……………………………………… 二,策划目的:……………………………………………… 三,策划背景:……………………………………………… 四.目标受众分析……………………………………………… 五,方案组织形式及流程:…………………………………… 六,预算与收益……………………………………………… 七,组织结构及职责…………………………………………… 八.预算…………………………………………………………

一,方案的总体简介: 与大学院校建立合作共建关系,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文件精神,有效搭建校企合作平台,推进工学有机结合,深入了解企业对大学院校教育教学和毕业生培养的要求,进一步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提高毕业生就业层次和就业质量!在校园内部建立自己的宣传和营销基地。 二,策划目的: 建立校企间合作共建关系,充分开发大学生的智力资源,一方面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各种新的建议性建设方案,为企业能够更好地发展提供一种智力方面的支持。另一方面提高大学生实践能力,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实现大学生管理理论与实践的对接。 三,策划背景: 1,一方面社会发展速度快,公司面临竞争,社会产品同质化严重,竞争日益激烈。 另一方面社会上新的模式不断出现,新的营销模式和管理模式不断涌现;而企业如果想在如此激烈的竞争中取得胜利,就必须依靠新的知识指导,新的管理模式和新的营销模式。 2,校园内有独特的背景,有很多资源都可以利用。 大学校园内部有很多资源,有很多优秀的大学生,有很多有知识有管理经验的教授作指导,也有很多专业方面的人才。他们在管理方面都很有理论上知识的指导,理论上涉及到很多最新的模式和管理案例。大学们思维也很活跃,也很有想法,易于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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