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火工品管理制度)

煤矿火工品管理制度)
煤矿火工品管理制度)

XXXXX煤矿火工品管理制度

一、火工品仓库管理

1、持证上岗。

2、禁止携带烟草和点火工具入内;

3、严格执行双锁制度,禁止一人兼职;

4、爱护一切安全设施,发现安全设施损坏后必须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督促有关单位进行修复。

5、认真填写台帐和办理火工品领、退手续,做到帐面清楚、准确。

6、严禁执行县公安局颁发的《爆炸物品库容规定》和其它规章制度及本矿制定的有关制度。

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不准脱岗。

二、火工品的领退

1、各队队长必须根据本队各班组的工作量合理安排火工品领取数量,不得滥开单据。

2、仓库保管员发放火工品前,必须检查爆破员使用的炸药箱、雷管箱是否合格,不合格者严禁发放火工品,否则将给予仓库保管员不低于20元罚款(炸药箱、雷管箱标准:箱体用木板做成,箱内不得有尖锐东西外露,防止扎破炸药、雷管;雷管箱内应有软质垫层;箱子必须加锁;箱子必须结实、严密)。

3、仓库保管员发放雷管必须严格按雷管编号准确发放,并认真登记。

4、本班组使用不完的炸药、雷管必须交回炸药库房,严禁混用,否则处以爆破员不低于10/元枚(雷管)、10元/管(炸药)的罚款。

5、炸药箱、雷管箱必须专人专用,下班后直接交回库房,不准中途存放到其它任何地点,仓库保管员必须随时清理交回的炸药箱、雷管箱,否则每发现一次处罚爆破员50元。

6、严禁同一人同时领用炸药和雷管。

7、严格按县公安局下发的统一表格执行签字手续,不准他人代签,否则,每发现一次处罚仓库保管员10元。

三、火工品的运送规定

1、炸药、雷管不得在同一罐笼上下井。如果使用同一辆电机车运送,装有炸药和电雷管的车辆之间,以及炸药或电雷管的车辆同机车之间,都必须用空车隔开,空车总长度不得小于3米。

2、火工品在罐笼、机车内运送时,车速必须符合《规程》规定(罐笼升降速度,运送硝化甘油类炸药或电雷管时,不得超过2米/分;运送其它类爆破材料时,不得超过4米/分),还要事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上下扒钩工,在起动和停止绞车时,不得使罐笼或吊桶发生震动。

3、交接班人员上下井时间内,严禁运送爆破材料。

4、运送火工品时,必须有专人护送,除跟车人员、护送人员和装卸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乘坐火工品车。

5、禁止将爆破材料放在井口房、井底车场或其它巷道内。

6、电雷管和炸药分装在不同的非金属容器内,否则,容器里边必须用坚固牢靠隔板隔开,硝化甘油类炸药和电雷管必须装在专用的、带盖的有木质隔板的车辆内,车辆内部铺有胶皮或麻袋等软质垫层,并只准放一层爆破材料箱,其它类炸药箱可以装在矿车内,但堆放高度不得超过矿车边缘。

四、火工品的使用规定

1、所有放炮人员,包括放炮、送药、装药人员,必须熟悉爆破材料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条文的规定,并持证上岗。

2、井下放炮工作必须由专职放炮员担任,放炮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即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检查瓦斯情况)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即放炮员、班组长和瓦斯检查员三人联锁,由瓦斯检查员持放炮器钥匙,班组长检查联线情况)。

3、放炮员必须依照放炮说明书进行放炮。

4、不得使用水分含量超过0.5%的铵锑炸药,硬化的硝酸铵类炸药,在使用前应用手揉松使其不成块状,但不得使装药包纸损坏。严禁使用硬化到不能用手揉松的硝酸铵类炸药。不能使用的炸药必须交回爆破材料库,严禁乱扔。

5、不同厂家生产的或不同品种的电雷管,不得掺混使用。

6、严禁在一个采煤工作面使用2台放炮器同时进行放炮。

7、放炮员必须把炸药、雷管分别存放在专用的炮药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炸药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

避开机械和电气设备的地点,每次放炮时,都必须把炮药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8、所有雷管在使用前必须经雷管打号机进行编号将责任分别落实到每一名放炮员身上。

9、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末端扭结。

10、装配引药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装配引药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放炮工作地点附近进行。严禁坐在炸药箱上装配引药,装配引药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的数量为限。

(2)装配引药时,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3)电雷管只许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不得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打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4)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应用脚线将药卷缠住,以便把电雷管固定在药卷内,还必须扭结电雷管脚线末端。

11、装药时,首先必须掏勺或用压缩空气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再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炮眼内的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

潮湿或有水的炮眼,应用抗水炸药。

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放炮母线同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采掘机械等导电体相接触。

12、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封实,炮眼深度和炮眼封泥长度,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炮眼深度小于0.6米时,不得装药放炮,在特殊条件下,如卧底、刷邦、挑顶确需浅眼爆破,必须制订安全措施,报矿长、工程师批准,可以小于0.6米,但炮泥必须封满。

(2)炮眼深度为0.6~1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二分之一。

(3)炮眼深度超过1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米。

(4)炮眼深度超过2.5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米。

(5)光面爆破时,周边爆炮眼应用炮泥封实,且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3米。

(6)工作面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由面时,在煤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5米,在岩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3米,浅眼装药爆破大岩块时,最小抵抗线和封泥长度都不得小于0.3米。

炮眼封泥也可用不燃性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如砂子、粘土和砂子的混合物等制成的粘土炮泥。

对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都严禁放炮。

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

13、严禁明火、普通导爆索或非电导爆管放炮和放糊泡。

处理卡在溜煤眼中的煤、矸,可采用空气炮。如果确无其它方法处理在溜煤眼中的煤、矸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可放炮处理,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采用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用于溜煤眼的煤矿许用刚性被筒炸药;

(2)每次放炮只准使用一个煤矿许用电雷管,最大装药量不得超过450g。

(3)每次放炮前,必须检查溜眼内堵塞部位的上部和下部空间的瓦斯。

(4)每次放炮前,必须洒水降尘。

(5)在有威胁安全的地点必须撤人,停电。

1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都不准装药,放炮。

(1)采掘工作面的空顶距离不符合ygc/"作业规程的规定,或者支架有损坏,或者留有伞檐时。

(2)装药前和放炮前,放炮员必须检查瓦斯,如果放炮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

(3)在放炮地点20米以内,有矿车、未清除的煤、矸石或其它物体阻塞巷道断面三分之一以上时。

有上述情况之一者,必须报告班、队长及时处理,在作出妥善处理前,放炮员有权拒绝装药、放炮。

15、在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煤层中,在掘进工作面放炮前后,附近20米的巷道内,都必须洒水降尘。

16、放炮前,机器、液压支架和电缆等,都必须加以可靠的保护或移出工作面。

放炮前,kgl/bzjs/"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放炮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工作。警戒人员必须有掩护的安全地点进行警戒。警戒线处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等标志。

17、放炮母线和连接线,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放炮母线应采用铜芯绝缘线,严禁使用裸线和铝芯线;

(2)电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都必须悬空,不得同任何物体相接触;

(3)多头巷道掘进时,放炮母线随用随挂,以免发生误接放炮母线,严禁使用固定放炮母线;

(4)放炮母线、连接线和电雷管脚线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同轨道、金属管、钢丝绳、刮板输送机等导电体相接触。放炮母线同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时,放炮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并保持0.3米以上的悬挂距离;

(5)只准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放炮,严禁用轨道、金属管、水或大地等当作回路;

(6)放炮前,放炮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

18、井下放炮都必须使用放炮器。开凿或延伸能达地面的井筒时,无瓦斯的井底工作面中可使用其它电源放炮,但电压不得

超过380v,并必须有电力放炮接线盒。电力放炮接线盒所用的电源、线路、连接的方法、开关的构造、装设的地点等都应编制jsm/"设计,报矿总yxy/anquangcs/"工程师批准。

放炮器或电力放炮接线盒都必须采用矿用防爆型(矿用增安型除外)。

19、放炮员必须最后离开放炮地点,并必须在有掩护的安全地点进行放炮。掩护地点到放炮工作面的距离,必须严格执行“ygc/"作业规程”规定。

20、放炮器把手、钥匙或电力放炮接线盒的钥匙,必须由放炮员随身携带,不得转交别人(采掘工作面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由瓦斯检查员持放炮器钥匙,当工作面放炮时交给放炮员进行放炮工作)。不到放炮通电时,不得将把手或钥匙插入放炮器或电力放炮接线盒内。放炮后,必须立即将把手或钥匙拔出,摘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

21、放炮前,脚线的连接工作可由经专门培训的班组长协助放炮员进行。放炮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放炮员一人操作。

放炮前,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放炮命令。

放炮员接到放炮命令后,必须先发出放炮警号,至少再等5秒,方可放炮。

装药的炮眼必须当班放炮完毕。在特殊情况下,如果当班留

下尚未放炮的装药的炮眼,当班放炮员必须向下一班放炮员在现场交清情况。

22、放炮后,放炮员和班组长必须巡视放炮地点,检查tsf/"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瞎炮、残爆等情况。如果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

只有在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警戒人员由布置警戒的班组长亲自撤回后,人员方可进人工作面工作。

23、通电以后装药炮眼不响时,放炮员必须先取下把手或钥匙,并将放炮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一定时间(使用瞬发电雷管时,至少等5分钟),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不响的原因。

24、处理瞎炮(包括残爆)必须在班组长直接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放炮员必须同下一班放炮员在现场交接清楚。

处理瞎炮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瞎炮,可重新连线放炮;

(2)在距瞎炮至少0.3米处另打同瞎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放炮。

(3)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引药或从引药中拉出电雷管;严禁将炮眼残底 (无论有无残留炸药)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这些炮眼;

(4)处理瞎炮的炮眼爆炸后,放炮员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

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5)在瞎炮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同处理瞎炮无关的工作。

25、用放炮方法贯通井巷时,必须有准确的测量图,每班在图上填明进度,当贯通的两工作面相距20m(掘进机工作面相距50m)前,地测部门必须事先下达通知书。并且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接通。停掘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tsf/"通风;经常检查风筒是否脱节,还必须正常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申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处理。掘进的工作面每次装药放炮前,班组长必须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员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面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先停止掘进工作面的工作,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两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以下时,掘进的工作面方可装药放炮。每次放炮前,在两个工作面必须设栅栏和有专人警戒。

26、其它爆破工作严格按《tml/2011/11/04/106611.shtml"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在“ygc/"作业规程”中注明。

五、销毁火工品的规定

1、经过检验,确认失效的及不符合技术条件或不符合国家gbz/mabz/"标准的火工品,都应销毁。

2、严禁将应销毁的火工品用于采掘生产、开山取石、炸鱼或狩猎活动,并严禁出售或转让。

3、销毁火工品,必须由火工品仓库登记造册,并编制书面

报告,报矿长批准,经过批准的报告必须抄送矿安全科、当地公安机关或经公安机关同意审批此项工作的企业保卫部门。执行销毁工作的scs/"安全措施,报矿总yxy/anquangcs/"工程师批准。

4、销毁方法,一般采用溶解法,适用于溶于水中之后随即失去燃烧与爆炸性能的危险品的销毁。

5、销毁作业地点及其附近地面,不得有石块和含有块状物的土攘。

6、销毁电雷管时,首先将雷管脚线剪下,然后再将无脚线的电雷管包装好放入事先挖好的小坑内,再在雷管包上放2~4个质量合格的炸药卷,并以其中的一卷炸药为引爆药卷,插入合格的电雷管,每次销毁雷管的数量最多不得超过1000发。不得销毁无任何包装的雷管。

7、采用炸毁法时,一次最大销毁量不得超过2公斤,采用烧毁法销毁时,一次最大销毁量不得超过200公斤。炸毁法进行销毁时,必须在销毁坑中进行,当场地周围设有自然屏障时,炸毁点周围应设高度不底于3米的防护土围。

8、采用炸毁法或烧毁法时,销毁场边缘距周围建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200米,距公路,铁路等不得小于150米。

9、销毁场不得设置待销毁的危险品储存库。销毁场应设置人身掩体,也可设置为销毁时使用的点火件或起爆件的掩体,掩体应布置在销毁作业场地的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方向。掩体出入口应背向销毁作业场地,掩体距作业场地边缘,距离不得小于50

米,掩体之间距离不得小于30米。

10、销毁场应设围墙。其材料可根据当地情况选定,围墙距作业场地边缘不应小于50米。

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40764 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进一步加强火工品安全管理工作,使之制度化、规范化,明确责任,堵塞漏洞,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火工品管理安全可靠,防止火工品流失,杜绝爆炸事故、案件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全矿范围内从事爆破作业及其相关业务活动的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3条火工品采购、运输、登记、贮存、领取、使用、退库、废旧回收、处理等各个环节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技术规范和上级有关规定进行。

火工品管理制度汇编

目录 1、火工品管理办法 (2) 2、火工产品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8) 3、火工品采购申请制度 (10) 4、火工品检查制度 (11) 5、火工品管理例会制度 (13) 6、火工品使用审批制度 (14) 7、火工品出入库检查、领退、保管、登记制度 (15) 8、侯甲煤矿涉爆人员培训及考核制度 (16) 9、火工品管理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 (18) 10、火工品的购买、储存及运送管理制度 (23) 11、爆破材料丢失的处理办法 (25) 12、放炮工工作制度 (26) 13、井下爆破作业安全规程 (31) 14、爆破材料销毁制度和爆炸材料丢失处理办法 (38) 15、雷管捡除、保管、上交、奖罚制度 (41)

第一章火工品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火工品的管理,规范火工品管理程序,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望有关单位及各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认真遵守执行。 第一节组织机构 为促进火工品管理工作的进行,从组织上保证火工品的管理,经领导同意决定成立火工品管理领导组。 组织机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总工程师 成员:各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各部(室)部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风科。 办公室有一通三防部部长(兼)。 办公室电话:5264766 第二节组织机构职责 一、煤业公司总经理是煤业公司火工品管理工作的主持者,对煤业公司火工品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是煤业公司火工品管理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负责贯彻有关火工品管理有关规定;负责煤业公司火工品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完善;责成煤业公司经理层做好火工品管理安全工作;解决煤业公司火工品管理工作所需的人、财、物等问题。 二、煤业有限公司总工程师负责煤业公司火工品管理安全技术工作;负责组织审查批准各煤业有限公司(矿井)按规定报批

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教学提纲

××××××煤矿 火工品管理规定 为加强××××××煤矿的安全基础工作,抓好火工品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条例》和《煤矿安全规程》,结合府谷县万顺矿火工品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希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组织领导机构: 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 副组长:由××××××煤矿矿长担任。 成员:由生产部部长、煤矿安监部部长、煤矿工程部部长、安全检查员、各区队长。 办公室设在生产部,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二、管理制度: 1、矿每月由生产副矿长,火工品管理小组组织一次矿井火工品管理工作的检查,并不定期抽查,对查出的问题,必须限期整改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2、每月火工品管理小组,召开一次专业例会,总结上月火工品管理情况,排查火工品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研究炸药消耗定额的完成情况,制定合理的措施。 3、每年组织一次火工品管理人员即“四员”的复训和安全教育,提高“四员”的业务素质和保安能力。 4、采掘区队每班组必须配备有两名经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

的放炮员负责本班组的爆破任务及爆破物品的管理工作。 5、区队长是本区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凡出现不按规定管理火工品的单位,区队的主管负责人,视情节给予相应有处理,并予通报。 6、煤矿井下放炮,严格执行“十不准装药,十不准放炮”制度。 7、严格执行采掘工作面“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执行瓦斯检查员和班长对放炮管理的安全检查制度。 8、严格执行放炮员上岗必须持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及携带瓦斯便携仪制度。 9、严格执行采掘工作面炮前炮后洒水制度和放炮使用水炮泥制度。 10、各采掘工作面,必须悬挂有放炮爆破作业图表,配备炸药箱、雷管盒,并加锁。 11、各单位使用的炸药箱、雷管盒、哨子等物品必须保持完好,损坏必须及时修理。 三、奖罚办法: ㈠、火工品的购买和储存: 1、必须到市县公安局指定的厂家购买,任何人不得私自变更供应渠道,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2、火工品由专车运输,车上有“危险”标志的黄旗和防火设施,司机按有关规定,听从押运员的指挥,按照指定路线,限速行驶,途中不得停留,否则罚司机50元。

某煤矿火工品管理制度

某煤矿火工品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某煤矿火工品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某煤矿火工品管理制度 1、炸药、雷管的储、运和使用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执行。施工单位必须建立有关制度和责任制, 所有放炮人员(包括放炮、送药、装药人员), 必须熟悉炸药、雷管的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条文的规定。 2、必须有严格的炸药、雷管领退、运输、使用的管理制度, 并严格执行。 3、井下放炮必须有专职放炮员, 并且固定在一个工作面。放炮过程中, 放炮员、班组长、瓦检员必须在现场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放炮员有合格证, 并必须依照放炮说明书进行放炮。

4、放炮员在作业地点必须把炸药、雷管分别存放在箱内, 并加锁。要坚持用多少领多少, 用不了交回去的制度, 严禁乱扔、乱放。炸药箱和雷管箱应放在放炮警戒线以外、支护完整且避开机械、电器设备的安全地点。 5、放炮员到达工作地点, 必须首先检查了解工作面的顶板支护、瓦斯变化、炮眼布置和炮眼个数等情况。符合规定要求后, 方可选择顶板完好, 避开电缆、铁轨、铁管、钢丝绳、金属支护、矿车等导体的地点, 装配引药。装配引药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严禁坐在炸药箱上装配引药。 6、放炮员必须保证放炮安全, 当距放炮地点20米范围风流中瓦斯超限、有煤尘飞扬;工作面出现空顶、空帮, 支架不稳、歪斜不正、损坏失效、出风口碴料堆面达巷道断面三分之一以上;风机停转、风量不足、温度高;炮眼位置、角度、方向、密度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炮眼内粉末清除不净、放炮母线长度不够或不完好、放炮器不防爆或带故障;残炮、瞎炮未处理等情况时, 放炮员有权拒绝装放炮, 并立即汇报领导处理。 7、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 剩余部分用粘土封实。严禁使用煤块,

某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某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标准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某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标准版) 为进一步加强我矿的安全基础工作,突出抓好我矿的火工品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条例》和《煤矿安全规程》,结合我矿火工品管理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制定沛城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希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组织机构: 组长:由矿长担任。 副组长:由生产副矿长担任。 成员:由供应科科长、保卫科科长、生产科科长、安监站分管站长或监察员、井下炸药库班长。 办公室设在生产科,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二、管理制度: 1、矿每旬由生产副矿长,火工品管理小组组织一次矿井火工品管理工作的检查,并不定期抽查,对查出的问题,按规定兑现罚款。

2、每旬火工品管理小组,召开一次专业例会,总结上旬火工品管理情况,排查火工品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研究炸药消耗定额的完成情况,制定合理的措施。 3、每年组织一次火工品管理人员即“四员”的复训和安全教育,提高“四员”的业务素质和保安能力。 4、采掘工区每班组必须配备有两名经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的放炮员负责本班组的爆破任务及爆破物品的管理工作。 5、区队长是本区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凡一个季度内出现三次不按规定管理火工品的单位,单位的主管区队长,视情节给予相应有处理,并予通报。 6、煤矿井下放炮,严格执行“十不准装药,十不准放炮”制度。 7、严格执行采掘工作面“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执行瓦斯员和班长对放炮管理的安全检查制度。 8、严格执行放炮员上岗必须持放炮合格证,及携带瓦斯便携仪制度。 9、严格执行采掘工作面炮前炮后洒水制度和放炮使用水炮泥制

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

编号:SM-ZD-71206 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进一步加强火工品安全管理工作,使之制度化、规范化,明确责任,堵塞漏洞,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火工品管理安全可靠,防止火工品流失,杜绝爆炸事故、案件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全矿范围内从事爆破作业及其相关业务活动的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3条火工品采购、运输、登记、贮存、领取、使用、退库、废旧回收、处理等各个环节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技术规范和上级有关规定进行。 第4条火工品使用受到国家严格控制和管理,使用不好或一旦流失有可能会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发生,甚至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每一位职工有权力制止违法违规使用火工品的行为,有义务举报盗窃、破坏火工品及相关设施的行

火工品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火工品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火工品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了强化火工品管理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本着“谁主 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库房建设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当地主管部门验收 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火工品的储量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炸药、 雷管、导火索不准超过公安部门要求标准。 三、炸药、雷管、导火索必须分开放置,严禁混放。 四、库内必须整洁、防潮、通风,严禁烟火,严禁存 放它物。 五、严格爆破物品发放制度,严格履行审批和签字手 续,做好退回登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六、对新购进的火工品必须逐箱检查登记,变质及性

能不详的火工品不得发放使用。库房区域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七、库内必须配备消防设施、通讯设备、报警设施。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火工品库房管理制度大全

爆破作业单位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管理制度汇编

一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和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要求》、《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和国家相关规定; 2、民用爆破器材的仓库应取得国家当地公安部门核发的“爆破作业许可证”;按照核定许可的储量、种类进行储存; 3、民用爆破器材储存库应设安全保卫组织机构,企业总经理为单位治安防范工作的责任人,库房设置仓库负责人,并设相应的仓库管理人员和足够的保卫人员,并层层签订责任书;(组织机构见附图) 4、储存库实行24h专人值守,每班值班守护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1人值守报警值班室。值守人员应每小时对库区进行一次巡视,巡视时携带相应的自卫器具,并如实登记形成台账。值守人员履行值班、检查等岗位职责,严格交接班制度; 5、仓库管理人员应了解产品的安全性能,掌握防火、防爆等知识,熟悉仓库的各项安全规定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6、各类民用爆破器材宜单独品种专库存放,仓库内严禁储存无关物品; 7、入库产品应具有验收合格证,出库后返回产品也应有验收手续方可入库。 8、如实记录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库数量、流向和储量,每天核对民用爆炸物品库存情况,并按规定将上述信息录入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坚持雷管按编号发放,坚持日清月结,认真填写爆炸物品出入库登记簿,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发现差错及时查找原因并报告有关部门; 9、库房内严禁烟火,严禁无关人员入内。外来人员进入仓库应经本企业审查批准,在了解仓库有关管理规定的前提下由仓库工作人员带领进入,并做好出入库登记; 10、库区要勤打扫、勤检查、保持环境卫生清洁; 11、储存库治安防范设施应由专业人员或部门定期检测和维护,并准确记录每次的检测维护详情。

矿井火工品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3443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矿井火工品管理制度标 准版本

矿井火工品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一、火工品仓库管理 1、持证上岗。 2、禁止携带烟草和点火工具入内; 3、严格执行双锁制度,禁止一人兼职; 4、爱护一切安全设施,发现安全设施损坏后必须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督促有关单位进行修复。 5、认真填写台帐和办理火工品领、退手续,做到帐面清楚、准确。 6、严禁执行县公安局颁发的《爆炸物品库容规定》和其它规章制度及本矿制定的有关制度。 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不准脱岗。

二、火工品的领退 1、各队队长必须根据本队各班组的工作量合理安排火工品领取数量,不得滥开单据。 2、仓库保管员发放火工品前,必须检查爆破员使用的炸药箱、雷管箱是否合格,不合格者严禁发放火工品,否则将给予仓库保管员不低于20元罚款(炸药箱、雷管箱标准:箱体用木板做成,箱内不得有尖锐东西外露,防止扎破炸药、雷管;雷管箱内应有软质垫层;箱子必须加锁;箱子必须结实、严密)。 3、仓库保管员发放雷管必须严格按雷管编号准确发放,并认真登记。 4、本班组使用不完的炸药、雷管必须交回炸药库房,严禁混用,否则处以爆破员不低于10/元枚(雷管)、10元/管(炸药)的罚款。

5、炸药箱、雷管箱必须专人专用,下班后直接交回库房,不准中途存放到其它任何地点,仓库保管员必须随时清理交回的炸药箱、雷管箱,否则每发现一次处罚爆破员50元。 6、严禁同一人同时领用炸药和雷管。 7、严格按县公安局下发的统一表格执行签字手续,不准他人代签,否则,每发现一次处罚仓库保管员10元。 三、火工品的运送规定 1、炸药、雷管不得在同一罐笼上下井。如果使用同一辆电机车运送,装有炸药和电雷管的车辆之间,以及炸药或电雷管的车辆同机车之间,都必须用空车隔开,空车总长度不得小于3米。 2、火工品在罐笼、机车内运送时,车速必须符合《规程》规定(罐笼升降速度,运送硝化甘油类炸

XXX煤矿火工品管理制度

火工品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矿的安全基础工作,突出抓好我矿的火工品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条例》和《煤矿安全规程》,结合我矿火工品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XXX煤矿火工品管理制度: 1、矿每旬由生产副矿长、火工品管理小组组织一次矿井火工品管理工作的检查,并不定期抽查,对查出的问题,按规定兑现罚款。 2、每旬火工品管理小组,召开一次专业例会,总结上旬火工品管理情况,排查火工品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研究炸药消耗定额完成的任务,制定合理的措施。 3、采掘工区每班组必须配备两名经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的放炮员,负责本班组的爆破任务及爆破物品的领用和管理工作。 4、严格执行采掘工作面“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执行瓦斯员和班长对放炮管理的安全检查制度。 5、各采掘放炮地点必须配备炸药箱、雷管箱,并加锁。 6、各单位使用的炸药箱、雷管箱等物品使用期为一年,中途损坏自行修理,损坏严重矿发新并按价赔偿。 7、领取火药应有正付炮手两人领取,有一人休班,由安全员或班组长代替,领到火工品应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运往工作地点,并分别存放在专用的炸药箱及雷管箱内,严禁乱扔、乱放、埋藏等。每发现一管药或一发雷管罚放炮员50元,并按三违处理;罚带班区长50元。火药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电器设备的地方,每次放炮窦必须把火药箱放在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8、认真执行火工品领发、消退制度。各单位火工品清领、实发、实耗、退库等各项环节必须登记、 页脚内容1

造册、签字、盖章。 9、号召广大职工认真搜捡丢失在煤炭中的雷管,井下拾到的雷管必须及时交调度室,矿对上交雷管的按每发给予现金5元奖励。 10、凡发现私自携带雷管上井的,每一发罚100元,并按三违处理,三发及以上的除罚款外,交公安部门处理,造成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搜捡到雷管不主动上交的,经查实同样按私自携带雷管上井处理。 11、加强门卫管理和检查,凡发现携带雷管、炸药出矿的,一律开除矿籍,交公安部门处理。 望各单位认真执行,抓好安全生产。 XXX煤矿 2011年2月15日 页脚内容2

煤矿火工品管理制度

煤矿火工品管理制 度

火工品类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部安全基础工作,突出抓好火工品管理,使其制度化、规范化,明确责任,堵塞漏洞,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火工品管理安全可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条例》和《煤矿安全规程》,结合项目部火工品管理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特制定火工品管理制度。 一、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火工品管理领导组: 组长:王明法 副组长:高建光 成员:孟飞、吴丹桂、张荣华、贾传勇、赵崇水 领导组下设火工品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程部,负责火工品日常管理工作。 二、责任划分 1、火工品管理领导组组长是火工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火工品管理负总责。 2、火工品管理管理领导组副组长协助组长搞好火工品管理的具体工作,负责组织建立健全火工品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定期召开火工品安全管理会议,布置落实有关火工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文件和会议精神。

3、保管员负责火工品的保管和发放工作,建立健全发放和清退、丢失、销毁的管理台帐; 4、工程科为火工品的验收、储存、保管、领退及废旧雷管处理的责任部门,对地面库区的防火、防盗、防雷电、防潮、防破坏等工作负责。科长为第一管理责任人,保管员为直接责任人。 5、综合工区负责火工品在本区域的管理回收和消耗数量的验收工件,区长作为第一管理责任人,各带班班长为直接责任人。 三、管理制度 1、火工品领导小组每旬组织一次火工品管理工作的检查,并不定期抽查,对查出的问题,按规定兑现罚款。 2、每月召开一次专业例会,总结火工品管理情况,排查火工品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研究炸药消耗定额的完成情况,制定合理的措施。 3、综合工区每班组必须配备至少一名经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的放炮员负责本班组的爆破任务及爆破物品的管理工作。 4、区队长是本区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凡出现不按规定管理火工品的,视情节给予相应有处理,并予通报。 5、严格执行采掘工作面“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执行瓦斯员、安全员和班长对放炮管理的安全检查制度。 6、严格执行采掘工作面炮前炮后洒水制度和放炮使用水炮泥制度。 7、各放炮地点,必须悬挂有放炮爆破作业图表,配备炸药箱、雷管盒,并加锁。四、奖罚规定

某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实用版

YF-ED-J1221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某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实 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某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为进一步加强我矿的安全基础工作,突出抓好我矿的火工品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条例》和《煤矿安全规程》,结合我矿火工品管理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制定沛城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希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组织机构: 组长:由矿长担任。

副组长:由生产副矿长担任。 成员:由供应科科长、保卫科科长、生产科科长、安监站分管站长或监察员、井下炸药库班长。 办公室设在生产科,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二、管理制度: 1、矿每旬由生产副矿长,火工品管理小组组织一次矿井火工品管理工作的检查,并不定期抽查,对查出的问题,按规定兑现罚款。 2、每旬火工品管理小组,召开一次专业例

会,总结上旬火工品管理情况,排查火工品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研究炸药消耗定额的完成情况,制定合理的措施。 3、每年组织一次火工品管理人员即“四员”的复训和安全教育,提高“四员”的业务素质和保安能力。 4、采掘工区每班组必须配备有两名经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的放炮员负责本班组的爆破任务及爆破物品的管理工作。 5、区队长是本区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凡一个季度内出现三次不按规定管理火工品的单位,单位的主管区队长,视情节给予相

火工品管理制度

火工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火工品管理制度 前言 为进一步加强我公司的安全基础工作,突出抓好我公司的火工品管理,使之制度化、规范化,明确责任,堵塞漏洞,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火工品管理安全可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条例》和《煤矿安全规程》,结合我公司火工品管理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特制定火工品管理制度,希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节组织机构及责任划分 一、组织领导机构 公司成立火工品管理领导组: 组长:卫丙瑞 副组长:柳秋生 成员:王燕军梁丰廷原晋军杨玉兵张军富 领导组下设火工品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科,负责火工品日常管理工作。 二、责任划分 1、火工品管理领导组对辖区矿(厂)内涉及火工品的案事件负责。公司安监科、保卫科负责火工品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日常监督检查。 2、火工品管理领导组组长是火工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的火工品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制订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并对对火工品管理负总责。 3、火工品管理管理领导组副组长协助组长搞好火工品管理的具体工作,定期召开火工品安全管理会议,布置落实有关火工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文件和会议精神,并与相关责任单位签定责任书。 4、保卫科负责火工品的地面看押及地面区域的日常检查监督工作。 5、安监科负责井下火工品的监督检查工作及火工品回收。 6、保管员负责火工品的保管和发放工作,建立健全发放和清退、丢失、销毁的管理台帐; 7、供应科为火工品的验收、储存、保管、领退及废旧雷管处理的责任部门,供应科长为第一管理责任人,保管员为直接责任人。 8、保卫科为地面库的安全保卫单位。 9、供应科、保卫科对地面库区的防火、防盗、防雷电、防潮、防破坏等工作负责。 10、保卫科、安监科为地面库的日常监督检查单位。 11、生产科负责火工品的井下运输及火工品的回收工作,供应科的火药库人员负责火工品的装卸和监护。火工品井下运输班长为运输管理的直接责任人,供应科长为火工品装卸和护送的第一管理责任人,火药库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12、各采掘区队负责火工品在本区域的管理回收和消耗数量的验收工件,队长作为第一管理责任人,各带班班长为直接责任人。

煤矿火工品及爆破作业管理制度-最新范文

煤矿火工品及爆破作业管理制度 一、火工品安全管理制度 1、火工品包括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非电导爆系统、起爆药和爆破剂。 2、火工品仓库由项目部协同地方民爆部门负责管理,设于施工现场,位置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要求。 3、爆破器材储存于干燥的仓库内,温度保持在18-30℃,库内设消防设备,不同性质的炸药分开;雷管和炸药分库储存。雷管和炸药严禁同车运输。 4、爆破施工,在进行爆破作业之前,要取得当地公安部门的批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并向公安局申请购买、运输、储存及使用爆炸品的许可证。 5、加强火工品的管理,实行《爆炸物品使用管理登记本》使用制度。程序如下: (1)使用火工品时,应由施工作业队根据爆破设计工程技术人员计算的当天“爆炸物品用量设计表”,提出当日爆炸物品使用的申请计划,填写“爆破现场使用爆炸物品申请表”,交由物资部门审核后,签发意见,并经现场安全人员签字后,由指定的领料员到库房领取。库房发料后,要填写“发放爆炸物品登记表”,由领取人员签字。 (2)爆炸物品领回后,根据每一班组当次使用情况进行下发,填写“领回爆炸物品发放登记表”,并由班组领料员签字。 (3)班组当次使用情况,填写“爆炸物品现场使用情况记录表”。

(4)施工作业队将当天剩余物品交回仓库,不得在工地留存过夜,并填写“爆炸物品退料登记表”。 6、爆破器材堆垛不得过大、过高(炸药、导火索堆垛不宜超过1.8米高,雷管堆垛不宜超过1.6米高);进入爆破器材库房(特别是电雷管库房)人员不得身着化纤服装,不得穿带铁钉皮鞋,不得在库房内使用无线电通讯设备;库内不得有散落的爆炸物或药粉、粉尘。?? 7、严禁私存用、截留、藏匿、出售、转让、倒卖和以物易物。 8、严格遵守规定的爆破作业时间,并告示当地居民及施工人员,设置醒目标志牌,放炮时设专人警戒。 9、爆破工要持证上岗,装药过程中不能抽烟,放炮前要对炮眼连线进行逐孔检查,点炮前要由专职安全检查其他人员及所有机械设备是否撤至安全地带。对哑炮要严格按《爆破作业规程》进行处理。 10、爆破作业现场设专职人员现场指导,装好炸药的炮孔必须适当地加以覆盖保护。在潮湿条件下作业,采用乳化、水胶等防水炸药。 附件: 1、爆炸物品用量设计表 2、爆破现场使用爆炸物品申请表 3、发放爆炸物品登记表 4、领回爆炸物品发放登记表 5、爆炸物品现场使用情况记录表 6、爆炸物品退料登记表 二、爆破作业管理制度

火工品使用管理制度实用版

YF-ED-J2255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火工品使用管理制度实用 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火工品使用管理制度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一、火工品使用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GB6722- 200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破物品管理 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的法律法 规规定; 2.爆炸物品运输,必须有专人持当地公安 机关申领的《爆破物品运输证》,并派专车和 押运人员进行运输。雷管、炸药必须分车装 运,分库储存; 3.领取爆破器材,必须专人领取,使用单

位必须填写《爆破器材用料申请》,由使用单位领导签字批准; 4.爆破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建立完善的炸药、雷管保管、领用制度。施工现场的炸药、雷管严禁混放; 5.爆破作业前要划定安全区边界,专人指挥并设警戒岗哨和安全标志,禁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设立旗语标志; 6.爆破人员必须配戴安全防护用品。起爆前,爆破人员再次检查危险区域内的安全情况,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发令起爆; 7.爆破后,爆破人员检查爆破现场,无异常情况方可解除警戒;若产生哑炮,爆破人员必须及时拔掉主线方可查找,对哑炮采取引爆等方式处理,禁止采用挖掏等方法;

某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安全资料】.doc

某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我矿的安全基础工作,突出抓好我矿的火工品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条例》和《煤矿安全规程》,结合我矿火工品管理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制定沛城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希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组织机构: 组长:由矿长担任。 副组长:由生产副矿长担任。 成员:由供应科科长、保卫科科长、生产科科长、安监站分管站长或监察员、井下炸药库班长。 办公室设在生产科,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二、管理制度: 1、矿每旬由生产副矿长,火工品管理小组组织一次矿井火工品管理工作的检查,并不定期抽查,对查出的问题,按规定兑现罚款。

2、每旬火工品管理小组,召开一次专业例会,总结上旬火工品管理情况,排查火工品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研究炸药消耗定额的完成情况,制定合理的措施。 3、每年组织一次火工品管理人员即“四员”的复训和安全教育,提高“四员”的业务素质和保安能力。 4、采掘工区每班组必须配备有两名经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的放炮员负责本班组的爆破任务及爆破物品的管理工作。 5、区队长是本区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凡一个季度内出现三次不按规定管理火工品的单位,单位的主管区队长,视情节给予相应有处理,并予通报。 6、煤矿井下放炮,严格执行“十不准装药,十不准放炮”制度。 7、严格执行采掘工作面“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执行瓦斯员和班长对放炮管理的安全检查制度。 8、严格执行放炮员上岗必须持放炮合格证,及携带瓦斯便携仪制度。

9、严格执行采掘工作面炮前炮后洒水制度和放炮使用水炮泥制度。 10、各采掘放炮地点,必须悬挂有放炮爆破作业图表,配备炸药箱、雷管盒,并加锁。 11、各单位使用的炸药箱、雷管盒、哨子等物品使用期为一年,中途损坏自行修理,损坏严重矿发新并按价赔偿。 三、奖罚办法: (一 )、火工品的购买和储存: 1、供应科必须到市县公安局指定的厂家购买,任何人不得私自变更供应渠道,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2、火工品由专车运输,车上有“危险”标志的黄旗和防火设施,司机按有关规定,听从押运员的指挥,按照指定路线,限速行驶,途中不得停留,否则罚司机50元。 3、火工品到矿后,由供应科火药库保管员验收签字,并及时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上下口把钩工、信号工,火工品严禁在井口或井下车场、巷道内停留,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及时运往井下炸药库,否则发现一次,罚

危险化学品及火工品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危险化学品及火工品管理 制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5056-52 危险化学品及火工品管理制度(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农村旅游公路(以下简称“旅游公路”)危险化学品及火工品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农村旅游公路建设南(北)区指挥部(以下简称“南(北)区指挥部”)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所指的危险化学品及火工品(以下简称危险品),指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规定的分类标准中的炸药、雷管、油类、化学清洗剂、沥青、爆炸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等带有危险性的物品。

第三条凡在旅游公路施工范围内购买、运输、储存、使用和销毁危险品的施工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本《制度》的要求。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四条各单位“一把手”是本单位危险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危险品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通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等手段真正把管理工作的各项责任落实到每个相关人员,并要在施工过程中对执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 第五条各单位要依据《危险货物品名表》制定本单位涉及到的危险品目录,安全管理部门要经常向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必要的安全管理和技术培训,提高相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意识和安全使用水平。 第六条安全管理部门要定期组织本单位危险品的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有计划有步骤地

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示范 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进一步加强火工品安全管理工作,使之制 度化、规范化,明确责任,堵塞漏洞,完善监督制约机 制,确保火工品管理安全可靠,防止火工品流失,杜绝爆 炸事故、案件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全矿范围内从事爆破作业及其相关业务活动 的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3条火工品采购、运输、登记、贮存、领取、使 用、退库、废旧回收、处理等各个环节必须遵守国家有关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技术规范和上 级有关规定进行。 第4条火工品使用受到国家严格控制和管理,使用

不好或一旦流失有可能会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发生,甚至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每一位职工有权力制止违法违规使用火工品的行为,有义务举报盗窃、破坏火工品及相关设施的行为;涉爆人员有义务收缴废旧火工品,有责任使用好、管理好火工品及其相关设施。 第5条为强化我矿对火工品的管理工作,矿成立火工品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安全矿长 成员:其它分矿矿领导、安检科、保卫科、供应科、各区队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科,办公室主任由安检科、保卫科科长兼任,成员由安检科、保卫科、供应科管理人员组成。 第6条责任划分:

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9345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标 准版本

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进一步加强火工品安全管理工作,使之制度化、规范化,明确责任,堵塞漏洞,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火工品管理安全可靠,防止火工品流失,杜绝爆炸事故、案件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全矿范围内从事爆破作业及其相关业务活动的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3条火工品采购、运输、登记、贮存、领取、使用、退库、废旧回收、处理等各个环节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技术规范和上级有关规定进行。

第4条火工品使用受到国家严格控制和管理,使用不好或一旦流失有可能会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发生,甚至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每一位职工有权力制止违法违规使用火工品的行为,有义务举报盗窃、破坏火工品及相关设施的行为;涉爆人员有义务收缴废旧火工品,有责任使用好、管理好火工品及其相关设施。 第5条为强化我矿对火工品的管理工作,矿成立火工品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安全矿长 成员:其它分矿矿领导、安检科、保卫科、供应科、各区队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科,办公室主任由安检科、保卫科科长兼任,成员由安检科、

保卫科、供应科管理人员组成。 第6条责任划分: (一)矿火工品管理领导小组对全矿范围内涉及火工品的案、事件负责。 (二)矿火工品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是我矿火工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火工品管理负总责;各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火工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各单位火工品管理负总责。 (三)火工品管理领导小组要与相关责任单位签订责任书。 (四)保卫科负责火工品的地面看押及地面区域的日常检查监督工作;负责火工品管理责任书的签订。 (五)安检科负责井下火工品的监督检查工作及火工品回收。

火工品管理制度模板

乌兰木伦煤矿火工品管理制度 一、火工品管理机构及职责 矿成立火工品管理小组, 如下: 组长: 谢凤忠 副组长: 易云亮、李云飞 成员: 曹军、张积慧、田阳、陈晓伟、邓林、高文胜、孙三格及井口检身人员。 职责: 1、安管办负责火工品领用单位爆破员、押运员资质的审核和矿单位爆破员、押运员、安全员证件的办理工作。 2、各部门有专人负责各自部门火工品领用单的签发和台账的建立。 3、生产办负责每月火工品计划的编制, 并向物供中心驻矿供应站的上报。 4、小组的每个成员负责火工品使用情况的现场检查和施工队伍火工品使用台账的检查。 5、井口负责火工品入井数量的检查、入井火工品数量台账的登记、押运员和爆破员的核实和是否履行同车押运的工作。 6、保卫科负责火工品领用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火工品领用程序 ( 一) 领用手续办理程序及规定

1、首先使用单位爆破员、押运员要去物供中心驻矿供应站火工品库办理火工品领取申请单, 自行填好相关内容, 包括领用单位、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火工品领用数量和型号、爆破员姓名、押运员姓名、运输车辆。使用单位初次领用火工品时, 爆破员必须持有分管火工品库站长签字审核认可并加盖有”乌兰木伦供应站”公章的”火工品发放证件审核批准单”办理火工品领用申请单。 2、其次到安管办审爆破员、押运员是否有资质, 审核合格后安管办审核人员签字、盖章。 3、再次携带火工品使用台帐、寄存台帐到生产办进行火工品使用量核对; 如与生产办验收量相符, 矿生产办审核此次火工品使用数量是否符合工程施工要求, 审核合格后生产办审核人员签字、盖章; 如不符追查火工品使用存在差错的原因。 4、到矿火工品领用签发的主管领导安全副矿长处审核, 审核经过后签字。 5、到矿保卫科进行火工品领用签字、登记。 6、最后到供应站站长处审核签发、盖章。 7、每天8: 00、15: 00办理审批手续。 ( 二) 领取、运送程序 1、领用单各部门审核签字完毕后爆破员和押运员一起到物供中心驻矿供应站火工品库领取火工品; 雷管领取之后立即进行寄存, 每班使用时生产办根据工程情况签发使用量, 火工库根据签发

煤矿火工品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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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火工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矿的安全基础工作,突出抓好我矿的火工品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条例》和《煤矿安全规程》,结合我矿火工品管理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制定沛城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希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组织机构: 组长:由矿长担任。 副组长:由生产副矿长担任。成员:由供应科科长、保卫科科长、生产科科长、安监站分管站长或监察员、井下炸药库班长。 办公室设在生产科,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二、管理制度: 1、矿每旬由生产副矿长,火工品管理小组组织一次矿井火工品管理工作的检查,并不定期抽查,对查出的问题,按规定兑现罚款。 2、每旬火工品管理小组,召开一次专业例会,总结上旬火工品管理情况,排查火工品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研究炸药消耗定额的完成情况,制定合理的措施。 3、每年组织一次火工品管理人员即“四员”的复训和安全教育,提高“四员”的业务素质和保安能力。 4、采掘工区每班组必须配备有两名经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的放炮员负责本班组的爆破任务及爆破物品的管理工作。

5、区队长是本区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凡一个季度内出现三次不按规定管理火工品的单位,单位的主管区队长,视情节给予相应有处理,并予通报。 6、煤矿井下放炮,严格执行“十不准装药,十不准放炮”制度。 7、严格执行采掘工作面“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执行瓦斯员和班长对放炮管理的安全检查制度。 8、严格执行放炮员上岗必须持放炮合格证,及携带瓦斯便携仪制度。 9、严格执行采掘工作面炮前炮后洒水制度和放炮使用水炮泥制度。 10、各采掘放炮地点,必须悬挂有放炮爆破作业图表,配备炸药箱、雷管盒,并加锁。 11、各单位使用的炸药箱、雷管盒、哨子等物品使用期为一年,中途损坏自行修理,损坏严重矿发新并按价赔偿。 三、奖罚办法: ㈠、火工品的购买和储存:1、供应科必须到市县公安局指定的厂家购买,任何人不得私自变更供应渠道,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2、火工品由专车运输,车上有“危险”标志的黄旗和防火设施,司机按有关规定,听从押运员的指挥,按照指定路线,限速行驶,途中不得停留,否则罚司机50元。 3、火工品到矿后,由供应科火药库保管员验收签字,并及时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上下口把钩工、信号工,火工品严禁在井口或井下车场、巷道内停留,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及时运往井下炸药库,否则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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