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器检查维护保养及报废年限的规定

灭火器检查维护保养及报废年限的规定
灭火器检查维护保养及报废年限的规定

灭火器检查、维护、保养及报废年限的规定

一、灭火器的检查和保养

(一)灭火器的检查:

1、灭火器在每次使用后,必须送到已取得维修许可证的维修单位检查,更换已损件,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

2、灭火器自出厂日期算起达到以下规定期限,虽未经使用,仍必须送维修单位进行水压试验检查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1)、手提式和推车式1211灭火器、手提式和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以及手提式和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期满五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等检查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2)手提式和推车式机械泡沫灭火器、手提式清水灭火器期满三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3)手提式和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手提式酸碱灭火器期满二年,以后每隔一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二)灭火器的维护保养时间及次数:

根据二连油田原油生产、储存、运输以及气候环境等实际情况,分公司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求各单位对所管辖区(重点部位)、岗位配备的灭火器材检查、维护及保养次数统一定为每季度一次,每年检查、维护及保养四次;灭火器材的检查、维护及保养要指定专人负责,并有检查、维护及

保养记录。

二、灭火器维护保养注意事项:

1、灭火器的橡胶、塑料件不得用有机溶剂洗涤。变色、变形、老化或断裂的必须更换。

2、压力表外表面不得有变形、损伤等缺陷。压力值的显示应正常,否则,应更换压力表。

3、喷嘴有变形、开裂、损伤等缺陷的,必须更换。防尘盖应保证灭火剂喷出时能够自行脱落和击碎。

4、灭火器的压把、阀体等金属件不得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顶针不得有肉眼可见的缺陷,否则,必须更换。

5、灭火器的出气管不应有弯折、堵塞和裂纹等缺陷,否则,必须更换。

三、灭火器的报废

灭火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报废。

1、水压试验不合格的必须报废,不允许补焊。

2、筒体严重锈蚀(漆皮大面积脱落,锈蚀面积大于、等于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者)或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的。

3、内扣式器头没有(或未安装)卸气螺丝和固定螺丝的。

4、筒体严重变形的。

5、结构不合理(如筒体平底的;贮气瓶外置,进气管从筒体身上进入筒体内部的干粉灭火器)。

6、没有生产厂家名称和出厂年月的(含贴花脱落,或虽有贴花,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家名称和出厂年月的)。

7、未取得生产许可证厂家生产的。

8、公安部或各省(市、区)公安消防部门命令禁止销售和维修的。

四、灭火器的报废年限

灭火器从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

1、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5年;

2、手提式酸碱灭火器:5年;

3、手提式清水灭火器:6年;

4、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8年;

5、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0年;

6、手提式1211灭火器:10年;

7、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8、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8年;

9、推车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10年;

10、推车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2年;

11、推车式1211灭火器:10年;

12、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公安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0一四年三月十七日

灭火器管理制度

灭火器管理制度 1、配置 1.1 按照消防设计图纸配置,不得随意更改灭火器的配置位置、减少灭火器数量、 改变灭火器的类型。 1.2 灭火器摆放在明显、便于取用位置,稳固安放。摆放点不影响安全疏散;且便 于对灭火器保养,维护及清洁卫生。 灭火器放置于灭火器箱内,或设置在挂钩、托架上,面向外,前方净空,外观清楚,无灰尘。灭火器上方用标示牌标示。 1.3 各事业部将灭火器配置点做平面图,并上交安环部存档。 1.4 需新增灭火器的,使用部门以工作联系单或领料单向安环部提出申请后配发灭火器。 2、检查维护 2.1 日常检查 2.1.1安环部每季度对各部门灭火器进行一次综合检查,并建立台账;平时安环部 不定期对各部门灭火器进行抽查。 2.1.2各部门每月20日对本部门灭火器进行检查、统计,并按要求将检查结果上交安环部存档。 2.2 年检 安环部每年自行组织或委托维修单位对所有灭火器进行一次功能性检查。 主要的检查内容除日常检查项目外,还应在相同批次的灭火器中抽取一具灭火器进行灭火性能测试。 3 使用 厂区内所有消防器材只允许在发生火灾时灭火使用或消防训练、消防演习、设备抽 检的时候使用,不得随意使用或挪做它用。 4 更换 4.1对有问题或使用过的灭火器,交旧领新,及时更换合格的灭火器。 4.2 对有故障的灭火器,安环部委托有维修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 4.3 灭火器达到报废条件的,必须按程序核准后报废,不得擅自丢弃。

5 台账 安环部及各事业部建立灭火器管理制度、日常检查表、维修记录表、培训记录等档案,并存档。 档案保存期限:除公安消防机构所要求的测试结果须长期保存外,其它的记录保存 三年。 6 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由安环部负责解释、考核。 附件一:灭火器报废条件 附件二:灭火器统计台账 附件三:灭火器检查记录表 附件四:灭火器现场位置平面图 附件一:灭火器报废条件 1.灭火器无论是否使用过,凡达到报废年限的必须报废。 灭火器报废年限: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5年;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0年;手提干粉灭火器 8年;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2.维修中筒体经水压试验不合格的灭火器也必须报废 3.灭火器已经使用,虽未达到规定期限,但外观检查发现有磕碰,焊缝外观不符合 质量规定要求,进行水压试验,经试验不合格的必须报废。 4.机构不合理的必须报废; 5.筒体严重变形的、筒体严重锈蚀(漆皮大面积脱落,锈蚀面积大于、等于筒体总 面积的三分之一者)或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必须报废; 6.没有生产厂家名称和出厂年月的,必须报废; 7.公安部或各省公安消防部门明令禁止销售和维修的,必须报废。

消防器材维护保养制度

1、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实行专人或定人管理制度。 2、管理人员对消防器材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器材的完好有效。 3、发现消防器材有损坏丢失等问题,及时报告保卫部门查清原因后进行维修和更换。 4、消防设施器材到期,及时到消防部门检测维修并予以办理更换。 5、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正确管理好消防器材,切防丢失、损坏。 6、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挪作他用,对擅自挪作他用保管不力的,要报告领导,给予处理。灭火器材的设置位置,保证方便可取,严禁随便改变位置。

1.0目的:为了确保消防器材的正常使用和起到防火、灭火的应急作用。 2.0适用范围:小区任何公共区域的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 3.0管理程序: 3.1小区内的所有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均由管理处统一实施有效的管理; 3.2严格执行管理处制定的消防器材使用、保养、保管制度; 3.3消防设施设备包括器材应印有管理处统一的消防明显标志及编排号; 3.4消防水源、器材、设备未经管理处经理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或挪用; 3.5灭火器放置的位置要明显、合理,有紧急情况便于使用,但又不阻碍他人,灭火器必须按楼层号进行编号,防止遗失,灭火器箱必须用管理处统一印制的消防封条予以封住,杜绝别人乱使用; 3.6消防管要做明显的消防标志,方便区分使用,更利于加强管理; 3.7消防栓应按编号,统一用消防封条进行封闭,杜绝有人乱使用水源和动用设施; 3.8消防斧、消防车扳手、消防服、消防撬、消防绳,必须统一摆放、统一管理,交接班必须进行清点,并做好相关使用登记工作; 3.9 消防泵、喷淋泵必须保持正常运转供水,消防水泵必须控制在自动状态,以便于及时有效地进行灭火工作; 3.10 物业管理处根据实际情况,要定期按时更换灭火器材的药剂、充氧等工作; 3.11 各用户单元内或自备的消防器材由用户自行负责保养、更换,检查用户单元消防工作落实情况由管理处组织进行,同时做好记录备案; 3.12 消防通道经常检查,不准放杂物,保持通道畅通干净,防火门应经常处于关闭状态,能够安全有效的隔绝不安全隐患;

灭火器管理规定

安全管理体系作业文件义务消防队管理细则附件009-1 灭火器管理规定 1 目的 正确选用购置和配置灭火器。定期检查,及时更换灭火剂,及时维修报废灭火器。灭火器的配置、管理、报废应符合国家消防和环境保护要求。 2 职责 3.1 安全环保部负责工厂的防火安全工作,以及消防器材的选型、购买、配置、管理和环保产 品的替代工作。 3.2各部门(分厂)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各自部门灭火器。 3 工作程序 3.1 选型与配置 3.1.1 采购中心购置经公安消防部门和环保部门许可厂家的产品。 3.1.2 安全环保部根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配置灭火器。遵循公安消防和环保 部门的规定,严格控制对臭氧层有破坏作用的哈龙灭火器的配置。 3.1.3 安全环保部将购置的灭火器,根据需要配发到各个防火分区内,并定期检查、维 护、管理、发现损坏及时处理。 3.1.4 各防火分区内,已配置好的灭火器,应放在指定地点,若分区发生变化,如重新 分隔防火分区,或存放的物品发生变化等,安全环保部应根据实际情况,重新配 置灭火器。 3.2 使用管理 3.2.1 灭火器配发到各部门后,安全环保部应定期进行培训,指导员工正确使用、维护 灭火器。 3.2.2 因发生火灾而使用了的灭火器,在火灾扑灭后安全环保部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补 发。 3.2.3 安全环保部应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或有关部门进行灭火演练。 3.2.4 配置在各部门的灭火器,应标示在工厂消防设施配置图中。对于改造后的部门应 根据消防安全的要求,更换灭火器,并通知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人员确认。 3.2.5 对于配备到本部门的灭火器,各部门应每月检查一次,并对检查情况进行记录。 对无压力表的灭火器要逐步淘汰,对已使用过的灭火器要及时更换。 3.2.6灭火器检查内容:有效日期;消防箱的位置是否正确;灭火器及箱体的完好程度; 箱体内部有无杂物;灭火器型号及数量;灭火器是否到期;压力显示是否正常。 3.2.7对已过期但未使用的灭火器,应根据市消防部门和环保部门的规定,由安全环保 部另行处理。 3.3 维修与报废 3.3.1安全环保部应按规定定期更换灭火器:ABC干粉灭火器3-5年;二氧化碳灭火器3年。 4 培训教育 安全环保部负责消防政策、消防知识培训教育的具体实施。 4.1 对全体员工宣传国家关于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普及消防知识,使员工了解灭火器以及其 他一些应急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 4.2对义务消防队进行灭火技术训练,使其能熟练使用各种灭火器具,熟悉工厂厂区建筑结构, 做好消防部门的联络员。 第1页共1页

灭火器的维修与报废标准(GA95-1995)

灭火器的维修与报废标准(GA95-1995)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灭火器的检查、维修技术要求和灭火器报废条件。 1.2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类型的手提式和推车式灭火器的维修与报废。 2 引用标准 GB4351 手提式灭火器通用技术条件 GB4402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3 灭火器的检查 3.1 灭火器在每次使用后,必须送到已取得维修许可证的维修单位(以下简称维修单位)检查,更换已损件,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 3.2 灭火器不论已经使用过还是未经使用,距出厂的年月已达规定期限时,必须送维修单位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3.2.1 手提式和推车式1211灭火器、手提式和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以及手提式和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期满二年,以后每隔一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等检查。 3.2.2 手提式和推车式机械泡沫灭火器、手提式清水灭火器期满二年,以后每隔一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3.2.3 手提式和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手提式酸碱灭火器期满二年,以后每隔一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3.3 外观检查发现有5.1条所列情况的必须作废品处理。 4 维修技术要求 4.1 经过维修的各种灭火器必须符合该产品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4.2 灭火器简体 4.2.1 维修单位必须按3.2条的规定,逐一对灭火器筒体进行水压试验。另外,灭火器已经使用,虽末达到3.2条规定的期限,但外观检查发现筒身有磕碰,焊缝外观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亦应进行水压试验检查。为防止污染环境,水压试验前应将简体内的灭火剂分别放人相应的贮罐内。水压试验压力为灭火器设计压力的1.5倍。试验时不得有渗漏和宏观变形(残余变形量等于或大于6%)等影响强度的缺陷。 4.2.2 水压试验合格的简体,贴花完整,但有部分漆皮脱落的,应重新徐漆。 4.2.3 水压试验合格的简体(水型的灭火器除外),均应进行烘干。 4.3 灭火器的橡胶、塑料件不得用有机溶剂洗涤。变形、变色、老化或断裂的必须更换。 4.4 压力表外表面不得有变形、损伤等缺陷。压力值的显示应正常,否则,应更换压力表。

灭火器使用管理规定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411 灭火器使用管理规定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精品制度范本 编号:YTO-FS-PD411 2 / 2 灭火器使用管理规定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为加强基地消防安全的管理,规范灭火器的购置、维修、使用、赔偿工作,特制定规定如下: 一、各部室如需购置灭火器,由部室安全员写出书面请示(购置原因、数量、型号),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公司办公室统一采购。 二、各部室灭火器的检修工作,每月由部室安全员统计。统计根据灭火器的检修期限,每月1日前报基地办公室(数量、型号)。 三、各部室安全员对基地灭火器的使用情况及时进行统计。 四、灭火器的赔偿规定,因救助非本部室火灾而使用灭火器,或本部室职工无故损坏的,除根据情况按价格赔偿外,加收30%的手续费。 五、以上规定各部室要认真执行,此项工作纳入基地检查考核。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The Name Of The Organization Can Be Entered In This Location

灭火器维护使用规范

灭火器维护使用规范 1、目的 规范灭火器的使用、维护管理,促进应急预案的响应速度,减少公司资产的损失。 2、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的各种手提式、推车式灭火器的使用、维护管理。 3、引用标准 GA95-2007《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 GB4351-2005《手提式灭火器》 GB8109-2005《推车式灭火器》 灭火器的使用 1、本公司使用的灭火器主要有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推车式 灭火器、CO2灭火器。 2、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的主要成份是磷酸铵盐干粉,它适用 于扑救石油及其制品、可燃液体、可燃气体、可燃固体物质的初起火灾 等即适用于扑救A类、B类和C类火灾,故称之为ABC类干粉灭火器。 CO2灭火器主要适用于各种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火灾,还可扑救仪器仪表、图书档案、工艺器和低压电器设备等的初起火灾。 推车式灭火器有干粉和泡沫两种,干粉推车式灭火器适用于扑救A类、B类和C类火灾,泡沫推车式灭火器的适用范围是A类、B类火灾; 不适用带电火灾(E类)和C、D类火灾。 3、灭火器设置点的要求: (1)灭火器应设置在明显的地点; (2)灭火器应设置在便于人们取用的地点; (3)灭火器的设置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4)灭火器设置点应便于人员对灭火器进行保养,维护及清洁卫生; (5)灭火器设置点应便于灭火器的稳固安放; (6)灭火器的设置点环境不得对灭火器产生不良影响。 4、灭火器摆放的要求: (1)灭火器需置于灭火器箱内,或设置在挂钩、托架上(其顶部离地面 高度应小于1.50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08m); (2)面向外,摆放稳固; (3)前方净空,并予以标示; (4)外观清楚,无灰尘;

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GA 95-2007)

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GA 95-2007)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灭火器维修的术语和定义、总要求、维修条件、维修技术要求、报废、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手提式灭火器、推车式灭火器的维修、报废,适用于对灭火器维修单位的维修条件和维修能力的评价。其它类型灭火器的维修与报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4351.1-2005 手提式灭火器第1部分:性能和结构要求 GB/T 4351.3-2005 手提式灭火器第3 部分:检验细则 GB 8109-2005 推车式灭火器 GB/T9251 气瓶水压试验方法 GA 402 1211 灭火器报废规定 术语和定义 GB4351.1-2005、GB/T4351.3-2005和GB8109-2005确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有资格的人员qualified person 取得维修操作资格证书,能够按规定执行灭火器检查、维修、再充装和检验的人员。 3.2 维修service 为确保灭火器安全使用和有效灭火而对灭火器进行的检查、再充装和必要的部件更换。 3.3 再充装recharge

为灭火器灌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 3.4 维修条件service condition 维修单位具备的维修场地、维修设备、检验设备、人员和对维修质量实施有效控制的条件。 维修单位需要申报资料,消防质栓单位取样合格后,发放维修维护证书。 3.5 维修能力service capacity 维修单位具备保证维修后灭火器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能力。 3.6 GA 95-2007 维修出厂检验leave factory test for service 维修单位对所维修的灭火器在出厂前进行的质量检验。 3.7 维修能力检验test for service capacity 对维修单位维修的灭火器,经消防产品监督部门抽取样品、由法定检验机构进行的质量检验。 总要求 4.1 经过维修的灭火器必须符合该产品生产时所执行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4.2 灭火器维修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本标准所规定的维修条件,并经维修能力检验合格后方可开展维修业务。 4.3 灭火器维修单位一般应经灭火器生产企业授权,从事授权企业产品的维修业务。 4.4 灭火器维修能力检验应由法定的消防产品检验机构实施。 维修条件 5.1 维修用房 5.1.1 维修用房总使用面积应满足维修灭火器品种和维修数量的要求,且不得少于80m2。

消 防 器 材 使 用 及 检 查 管 理 制 度

消防器材使用及检查管理制度 一、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器材设备的管理,明确管理责任,把保证 消防器材和设施的良好功能,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管理范围:包括消防沙池、消防桶、铁铲、消防栓、水带、 灭火器(各种型号)、防毒面具、灭火毯、烟感报警器、防火通道、安全指示灯、安全门、安全通道。 三、消防器材的维护管理 1.消防沙池应保持充满,保证有足够的消防用沙。并应保持池内沙 的清洁,防止杂物铺盖沙顶,并确保沙池内的消防铲及沙桶为完整无破损能正常使用。 2.消防栓给水系统,至少每半个月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检查的项 目有: (1)消防栓、水枪、水带、消防水喉是否齐全完好,有无生锈、漏水,接口垫圈是否完整无缺。 (2)消防水泵在火警后5分钟内能否正常供水。 (3)报警按钮、指示灯及报警控制线路功能是否正常,有无故障。(4)检查消防栓箱及箱内配装的消防部件的外观有无损坏,涂层是否脱落,箱门玻璃是否完好无缺。 (5)定期检查消火栓的完好情况,注意有无土埋、漏水、打不开等情况,并随时排除故障。 (6)消火栓三米范围内不准堆物,不准堵塞消防通道。 (7)消火栓钥匙应保证完好,并放置于消火栓附近明显处,不准随

意动用。 (8)地下消防栓必须有明显的地上标志。 (9)冬季应做好消火栓的保温措施,以防冻坏。 (10)水枪、水带应装置在消火栓附近的防雨箱内,并经常检查保证质量。 (11)站内各部位应设置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并应定期进行检查和补充。 (12)消防器材应置于便于取用的指定地点,不准随意挪动。每次使用后应及时检查、充药装粉,以备急用。 (13)消防工具应具有固定存放位置,不许乱动,周围不准堆放物品。(14)设专职人员负责全面的消防器材管理、检查、维修、保养。做到不丢失、不随意挪动,对器材存放问题要及时上报解决。 四、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维护保养 灭火器应存放在灭火器使用温度范围内的场所和便于取的通风、阴凉、干燥处,禁止暴晒,以防止驱动气体因受热膨胀而泄漏,影响使用效果。如发现灭火剂结块或气量不足,应更换灭火剂或补充气量。再行充装好的储气瓶,应进行气密性试验,试验压力为设计压力的1.5倍。 五、推车式干粉灭火器维护检查 检查车架上的转动部件是否灵活可靠;经常检查干粉无结块现象,如发现结块,立即更换灭火剂。检查封件和安全装置,如发现故障,须及时修复,修好后方可使用。

灭火器使用维护管理规定

灭火器使用维护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灭火器的维护管理,使灭火器保持良好的状态,确保在发生火情时能正常使用和起到防火、灭火的应急效能。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辖公共区域内配置的各类干粉灭火器和二氧化碳灭火器。(以下统称灭火器) 3. 权责 3.1灭火器按照划分的管理区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属地管理原则。 3.2质量安全环保科全面负责公司灭火器的维护、管理工作,并明确专人监管、落实,实施有效的管理。 1)根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及其他有关消防规范要求,对灭火器类型选择、配置数量、合理布置进行确定。 2)每年组织各单位对灭火器进行两次定期排查、清理,统一编号和登记造册,建立维护、管理档案。 3)不定期组织监管人员对公司配置的灭火器的维护保养、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3.3 各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灭火器的维护、管理,实行专人负责或定人管理制度,确保其完好无损,随时可用。 1)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本单位辖区内的灭火器,对所辖灭火器逐一进行《灭火器使用情况统计表》登记造册,建立本单位灭火器使用台帐,如实记明灭火器类型、生产厂家、出厂日期、钢瓶编号、设置部位、维修或报废等信息和维护管理责任人。 2)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灭火器日常维护和管理做到“一不准”(即不准将灭火器挪作他用),“三勤”(即勤检查、勤清洁、勤维护),“三定”(即定位、定人、定责),保证灭火器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3)制定本单位灭火器年度维修计划和更新购置计划,报主管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对维修或新采购更换的灭火器应在五日内更新台帐,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4)每月定期组织和安排班组岗位对各个区域的灭火器进行检查和维护。 5)专职人员对灭火器的使用、检查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灭火器及时更换或维修。 3.4灭火器只允许在(只限于)火警发生时灭火使用。非消防用途,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擅自移位、停用,禁止占用或随意动用灭火器。消防训练、灭火演练等特殊情况确需使用时,须经主管部门批准许可。 3.5如遇火险、火警或火灾动用灭火器,事后必须归放原处,空灭火器应集中、及时送修灌装,不得随意乱放。 3.6灭火器设置点周围不得堆放任何物品妨碍使用。 4. 程序 4.1 灭火器的配置 4.1.1灭火器的选择、数量、设置点、保护距离、配置基准等应严格执行GB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配置要适量、适用、合理。 4.1.2灭火器的类型选择 在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宜选用相同类型和操作方法的灭火器。当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存在不同火灾种类时,应选用通用型灭火器。当选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型灭火器时,应采用灭火剂相容的灭火器。 a) 办公楼、野营房、职工宿舍、人员聚集场所等民用建筑室内(A类火灾场所),宜选用MFZ/ABC 5型或MFZ/ABC 8型干粉灭火器; b) 计算机房、通讯机房、贵重仪器等不适应于干粉灭火器扑救的场所,宜选用MT3型或MT5型CO2

公司消防器材管理规定

公司消防器材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某某公司消防器材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某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消防器材合理配置和安全使用,及时有效地扑灭初起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某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以及相关的标准、规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消防器材包括:各类灭火器、消防水枪、消防水带、消防锹、消防桶、消防钩等灭火器材及工具。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机关部门及所属单位(全资子公司、集体企业单位)的各类消防器材的配置、检查和维护。合资合作单位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消防器材的选择及配置 第四条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应根据该场所内的物质及其燃烧特性进行分类。A类火灾:固体物质火灾;B类火灾:液体火灾或可熔化固体物质火灾;C类火灾:气体火灾;D类火灾:金属火灾;E类火灾(带电火灾):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F类火灾: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物(如动物油脂或植物油脂)火灾。 第五条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应根据其生产、使用、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 发布日期:2014年12月31日实施日期:2014年12月31日

度、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 (一)严重危险级: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扑救困难,容易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场所,应选配5kg 及以上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和推车式干粉灭火器。 (二)中危险级:火灾危险性较大,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扑救较难的场所,应选配4kg及以上干粉灭火器。 (三)轻危险级:火灾危险性较小,可燃物较少,起火后蔓延较缓慢,扑救较易的场所,根据实际情况选配干粉或者二氧化碳灭火器。 第六条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应根据其使用性质、人员密集程度、用电用火情况、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 (一)严重危险级:使用性质重要,人员密集,用电用火多,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扑救困难,容易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人员群死群伤的场所,应选配5Kg及以上干粉灭火器。 (二)中危险级:使用性质较重要,人员较密集,用电用火较多,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扑救较难的场所,应选配4Kg以上干粉灭火器。 (三)轻危险级:使用性质一般,人员不密集,用电用火较少,可燃物较少,起火后蔓延较缓慢,扑救较易的场所,根据实际情况选配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

灭火器安全管理规定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灭火器安全管理规定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8 页

灭火器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规范灭火器的使用、更换与报废标准,同时为了确保火灾发生时灭火器能发挥灭火作用,保证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增强浙江LNG接收站储罐项目部(以下简浙江LNG项目部)对灭火器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规定描述了浙江LNG项目部现场所有灭火器的使用、更换与报废标准和管理要求。 3.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与浙江LNG项目部所有区域 4.参考文件 《手提式灭火器通用技术条件》 GB4351-1997 《灭火器检查与维修》 DB32/624-2003 《消防管理程序》 CNF/MSZJLNGRMHSE-007 5.定义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利用干粉作为灭火剂的手提式灭火器。浙江LNG 项目部一律采用规格为3kg的干粉灭火器。 6.职责 项目经理 -负责批准和支持本规定 第 2 页共 8 页

安全监督组 -负责编制和解释本规定; -负责监督和检查本规定的执行情况; -负责灭火器的采购标准与要求,灭火器的验收; -负责明确灭火器的放置地点与使用方法; -负责管理已使用的灭火器。 物项采购、管理组 -负责根据灭火器需求计划和采购标准与规定,采购并发放灭火器; -负责建立灭火器的管理台账,及时更换或报废到期灭火器; -负责管理库存的灭火器。 施工部门 -负责执行本规定的要求; -配合安全监督组管理现场灭火器。 其他部门 -负责按照本规定的要求正确的使用灭火器。 7.详细描述 7.1灭火器的配置 灭火器的配置要严格按照施工和办公区域的实际情况(空间大小,动火点的数量等)进行配置,各单位不得随意更改灭火器的配置位置或减少灭火器数量,改变灭火器的类型。 7.2灭火器设置点的要求: -灭火器应设置在明显的地点; -灭火器应设置在便于人们取用的地点; -灭火器的设置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第 3 页共 8 页

灭火器的维修与报废标准

灭火器的维修与报废标 准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灭火器的维修与报废标准 GA 95-1995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灭火器的检查、维修技术要求和灭火器报废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类型的手提式和推车式灭火器的维修与报废。 2 引用标准 GB4351 手提式灭火器通用技术条件 GB4402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3 灭火器的检查 灭火器在每次使用后,必须送到已取得维修许可证的维修单位(以下简称维修单位)检查,更换已损件,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 灭火器不论已经使用过还是未经使用,距出厂的年月已达规定期限时,必须送维修单位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3.2.1 手提式和推车式1211灭火器、手提式和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以及手提式和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期满五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等检查。 手提式和推车式机械泡沫灭火器、手提式清水灭火器期满三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手提式和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手提式酸碱灭火器期满二年,以后每隔一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外观检查发现有条所列情况的必须作废品处理。 4 维修技术要求 经过维修的各种灭火器必须符合该产品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灭火器简体 维修单位必须按条的规定,逐一对灭火器筒体进行水压试验。另外,灭火器已经使用,虽末达到条规定的期限,但外观检查发现筒身有磕碰,焊缝外观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亦应进行水压试验检查。为防止污染环境,水压试验前应将简体内的灭火剂分别放人相应的贮罐内。水压试验压力为灭火器设计压力的倍。试验时不得有渗漏和宏观变形(残余变形量等于或大于6%)等影响强度的缺陷。 4.2.2 水压试验合格的简体,贴花完整,但有部分漆皮脱落的,应重新徐漆。水压试验合格的简体(水型的灭火器除外),均应进行烘干。 灭火器的橡胶、塑料件不得用有机溶剂洗涤。变形、变色、老化或断裂的必须更换。 压力表外表面不得有变形、损伤等缺陷。压力值的显示应正常,否则,应更换压力表。 喷嘴有变形、开裂、损伤等缺陷的,必须更换。防尘盖应保证灭火剂喷出时能够自行脱落或击碎。 灭火器的压把、阀体等金属件不得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顶针不得有肉眼可见的缺陷,否则,必须更换。

灭火器日常管理制度

上海市XXXX有限(责任)公司 灭火器日常管理制度 一、清水灭火器 1、放置环境要求 (1)环境温度应为4~45℃; (2)应放置在通风、干燥地点。 2、日常管理内容 (1)定期检查储气瓶,如发现动力气体的重量减少10%时,应重新充气,并查明泄露原因及部位,予以修复; (2)使用2年后,应进行水压试验,并在试验后标明试验日期。 3、使用年限(年):手提式6年。 二、泡沫灭火器 1、放置环境要求:环境温度为4~45℃。 2、日常管理内容 (1)每次使用后应及时打开筒盖,将筒体和瓶胆清洗干净,并充装新的灭火药液; (2)使用2年后,进行水压试验,并在试验后标明试验日期。 3、使用年限(年):手提式5年,推车式8年。 三、二氧化碳灭火器 1、放置环境要求:环境温度不大于55℃,不能接近火源。

2、日常管理内容 (1)每年用称重法检查一次灭火器上的压力表,如压力表的指针指示在红色区域内,应立即补足灭火剂和氮气; (2)每隔5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并标明试验日期。 3、使用年限(年):手提式12年,推车式12年。 四、卤代烷灭火器 1、放置环境要求 (1)环境温度为-10~45℃; (2)通风、干燥,远离火源和采暖设备,避免日光直射。 2、日常管理内容 (1)每隔半年检查一次灭火器上的压力表,如压力表的指针指示在红色区域内,应立即补足灭火剂和氮气; (2)每隔5年或再次充装灭火剂前应进行水压试验,并标明试验日期。 五、干粉灭火器 1、放置环境要求 (1)环境温度为-10~45℃ (2)通风、干燥地点 2、日常管理内容 (1)定期检查干粉是否结块和动力气压力是否不足; (2)一经打开使用,不论是否用完,都必须进行再充装。充装时不得变换品种;

灭火器的安全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编号:SM-ZD-65035 灭火器的安全使用方法及 注意事项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灭火器的安全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使用方法 因为灭火器内充装的灭火剂量有限,喷射时间一般都较短,要求操作正确无误。因此,掌握各类灭火器的正确使用对尽快控制火灾非常重要。灭火器的使用应严格按照产品说明来操作,这里仅就一般使用方法加以介绍。 (一)手提式灭火器 这类灭火器包括清水灭火器、空气泡沫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卤代烷灭火器和干粉灭火器。使用这类灭火器灭火时,可手提灭火器的提把或提圈,迅速奔至距燃烧处约5米左右(清水灭火器约10米左右),放下灭火器,拔出保险销,一手握住灭火器的开启压把,另一只手握住喷射软管前端的喷嘴处(二氧化碳灭火器应握住手柄)或灭火器底圈,对准火焰根部,用力压下开启压把并紧压不松开,这时灭火剂即喷出,操作者由近而远左右扫射,直至将火焰全部扑灭。清水灭火器的开启有所不同,它是用手掌拍击开启杆顶端,

固定动火区域安全管理规定

固定动火区域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确保公司财产及员工的生命安全,建立安全的生产作业环境。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固定动火区域动火作业。 3、内容 3、1动火类别 3、1、1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电焊、气焊或气割等工作。 3、1、2拆除设备的部件、管线修补工作。 3、1、3自给设施的制作、维修。 3、2固定动火作业区域的划分条件和要求: 3、2、1固定动火区应设置在易燃、易爆区域主导风向的下风向。 3、2、2距易燃、易爆厂房、罐区、设备、排水沟、水封井等,不应小于15米。 3、2、3室内固定动火区应以实体防火墙与其它部分隔开,门窗向外开,道路要畅通。 3、2、4正常生产放空或发生事故时,可燃气体可能扩散到固定动火区内,此时固定动火区内严禁动火。 3、2、5固定动火区内不准放易燃、易爆、可燃物和其它杂物,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 3、2、6固定动火区要设立明显标志,落实专人管理。 3、3禁火区除规定固定动火区外其他地点 3、4动火原则 3、4、1曾用于装载易燃易爆物料的容器或管线,即使已拆除至其他地方维修动火,也因其含残留气体或液体易燃物料而必须按要求排净。 3、4、2在固定动火区域内可动火可不动火的维修任务,不得随意在固定动火区随意动火。 3、4、3清除周围的易燃、易爆物,现场配置灭火器,保证灭火器的有效使用。 3、4、4动火周围的下水井、阀门井、地沟等清除易燃物后,并采取覆盖

隔离。 3、4、5严格按照《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动火作业。 3、4、6动火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一人单独操作,佩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4、其他 4、1固定动火区域审核部门为公司安全环保部。 4、2固定动火区域有效期为半年,到期安全环保部人员对现场进行危险危害辨识,对符合要求的进行批准。 4、3固定动火区域内的机械及电气设备使用要符合安全要求,备件及其他工具放置整齐,安全环保部人员将不定期进行检查,对违规现象将进行处罚。

灭火器报废标准与使用年

灭火器报废标准与使用年限 2015年1月,重庆的戴先生在搬运一枚过期车用灭火器时,灭火器发生爆炸,将戴先生右手炸成重伤。去年8月,在韩国一个小工厂发生火灾,工厂老板当即使用已经过期的灭火器,灭火器在使用瞬间发生爆炸,工厂老板当场死亡。 2013年2月,新疆一个电器商场发生灭火器爆炸事故,墙角的瓶装灭火器已经变成一张铁皮。 不仅因为压力不足而失灵,更危险的是因为罐体会因为外界污染受到腐蚀而变薄。 灭火器的二氧化碳阻燃干粉、发泡剂等成分,被高温暴晒,也可能发生化学反应,导致瓶内压力增大。这个时候一个轻微的磕碰,都可能引发爆炸,而且爆炸威力十分可怕。 因此过期的灭火器十分危险,如果您发现灭火器过期了,一定要及时更换,请您记住禁止使用过期的灭火器。 灭火器报废标准与使用年限 据公安部颁布并于1995年12月11日开始实施的“灭火器的维修与报废”行业标准。 规定应报废的灭火器的情况有:

1、灭火器筒体进行水压试验,不合格的必须报废,不允许补焊; 2、筒体严重锈蚀(漆皮大面积脱落,锈蚀面积大于、等于筒体面积的三分之一者)或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的; 3、内扣式器头没有(或未安装)泄气螺钉和固定螺钉的; 4、手轮式阀门的二氧化碳灭火器,必须更换压把式阀门;灭火剂量大于等于4kg的灭火器; 5、筒体严重变形的; 6、结构不合理的(如筒体平底,贮气瓶外置,进气管从筒身上进入筒体内部的干粉灭火器); 7、没有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的(含贴花脱落,或虽有贴花,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 8、公安部或各省(市、区)公安消防部门命令禁止销售和维修的。 各种灭火器的报废年限为: 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5年; 手提式酸碱灭火器———5年; 手提式清水灭火器———6年;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8年;

灭火器管理规定

薄板厂灭火器管理规定 1.目的: 1.1规范灭火器的日常管理、使用与维护; 1.2确保火灾发生时,灭火器能有效发挥灭火作用,及时将火灾在初发期扑灭,保证人员安全,减少火灾损失。 2.范围: 薄板厂内所有灭火器 3.灭火器的配置: 灭火器的配置要严格按照消防设计进行配置,不得随意更改灭火器的配置位置或减少灭火器数量,改变灭火器的类型。如需更改位置和数量必须与安全员申请存档,否则已经发现严肃处理。 3.1灭火器类型的配置: 灭火器类型的配置要根据配置场所的火灾类别和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进行配置。 3.2灭火器设置点的要求: 灭火器应设置在明显的地点; 灭火器应设置在便于人们取用的地点; 灭火器的设置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灭火器设置点应便于人员对灭火器进行保养,维护及清洁卫生; 灭火器设置点应便于灭火器的稳固安放; 灭火器的设置点环境不得对灭火器产生不良影响。 3.3灭火器摆放的要求: 灭火器需置于灭火器箱内,或设置在挂钩、托架上; 面向外,摆放稳固,并对摆放好的灭火器进行分组编号。 4.灭火器的使用条件: 所有消防器材只可发生火灾时灭火之用以及消防训练、消防演习、不得挪做它用。 5.灭火器的检查内容与制度: 5.1每月月中和月末要对灭火器进行一次检查,填写灭火器巡检记录卡,检查内容包括: 安全插销和铅封是否完好无变形; 灭火器筒体是否有锈蚀、变形现象; 灭火器压力表的外表面是否变形、损伤,指针是否指在绿色区域;

灭火器压把、阀体等金属件是否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 喷筒等橡胶、塑料件是否变形、变色、老化或破裂; 喷嘴是否有变形、开裂、损伤; 喷射软管是否畅通、是否有变形、损伤和堵塞; 瞄杆接头是否旋转灵活; 无论是使用过还是未经使用过,从生产日期(每具灭火器的筒体上都有生产日期)算起,是否达到规定的维修年限。 5.2每半年对二氧化碳灭火器进行一次称重检查。 6.灭火器的更换、维修与报废: 6.1对不符合要求的灭火器进行更换。 6.2换下的有故障的灭火器及时委托有维修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更换已损部件、筒体进行水压试验、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 6.3灭火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报废: 维修中筒体经水压试验不合格的灭火器必须报废 灭火器已经使用,虽未达到规定期限,但外观检查发现有磕碰,焊缝外观不符合质量规定要求,也应该进行水压试验,经试验不合格的必须报废; 筒体严重变形的、筒体严重锈蚀(漆皮大面积脱落,锈蚀面积大于、等于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者)或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必须报废; 没有生产厂家名称和出厂年月的必须报废; 灭火器无论是使用过还是未经使用过,达到报废年限的必须报废。 灭火器报废年限: 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0年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推车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2年 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灭火器维护保养注意事项(正式)

灭火器维护保养注意事项(正 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灭火器维护保养注意事项灭火器是指在其 内部压力作用下将所充装的灭火剂喷出以扑救 火灾的灭火器具,在灭火过程中发挥着无可替 代的作用。其日常维护保养应注意以下事项: 1、灭火器所放位置应保持干燥、通风, 防止受潮;应避免日光暴晒及强辐射热的作 用,以免影响灭火器的正常使用; 2、灭火器的存放环境温度应在4°C ~45°

C ; 3、灭火器应按制造厂规定的要求和检查周期进行定期检查,且检查应由经过培训的专人进行; 4、灭火器一经开启,即使喷出不多,也必须按规定要求进行再充装。再充装应由专业部门按制造厂规定的要求和方法进行,不得随便更换灭火剂品种、重量和驱动气体种类及压力; 5、灭火器每次再冲装前,其主要受压部件,如器头、筒体应按规定进行水压试验,合格者方可继续使用。水压试验不合格,不准用焊接等方法进行修复使用; 6、经维修部门修复的灭火器,应由消防

监督部门认可标记,并注上维修单位的名称和维修日起。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 Please enter the name of the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here

灭火器使用和安全管理

行业资料:________ 灭火器使用和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5 页

灭火器使用和安全管理 为了消除在出租房屋和经营管理中的安全隐患,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而配备灭火器,并制定以下几点规定便于统一管理: 1.值班负责人负责领取检查和更换灭火器. 2.灭火器应放置于指定地点,排放整齐;值班员工应爱护,不人为搞破坏。 3.负责人应组织学习如何正确使用灭火器,确保人人都会使用。以免发生火灾时,不能及时灭火,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4.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检查,一经发现有损坏或气压不足的,应报领导及时进行更换,保证灭火器随时可以正常使用。 5.对于使用完的灭火器瓶不能随意丢弃,应移交上级领导统一收集、更换。 6.灭火器设置点的要求: 1.灭火器应设置在明显的地点 2.灭火器应设置在便于人们去用的地点 3.灭火器的设置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4.灭火器的设置点环境不得对灭火器产生不良影响 7.灭火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报废,灭火器无论是使用还是未经使用过,达到报废年限的必须报废. (1).灭火器报废年限: A.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报废年限为5年 B.手提干粉灭火器报废年限为xx年 C.手提二氧化碳灭火器使用年限为xx年 第 2 页共 5 页

(2).简体严重变形的,严重锈蚀的(漆皮大面积脱落.锈蚀面积大于,等于简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或连接部位严重锈蚀的必须报废 (3).机构不合理的(如简体平底的,储气瓶外置,进气管从桶身进入内部的干粉灭火器))必须报废 (4).外观有磕碰且焊缝外观不符合质量规定要求经测试不合格的 必须报废. 8.每年至少两次对各区域进行灭火器的检查使用和培训. 馨寓房屋租赁公司 xx年2月1日 灭火器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在使用干粉灭火器应注意灭火过程中应始终坚持直立状态。不得横卧或颠倒使用,否则不能喷粉;同时注意干粉灭火器灭火后防止复燃,因为干粉灭火器的冷却作用甚微,着火点存在着炽热物的条件下,灭火后易产生复燃。 2.距离起火点5米左右处。放下灭火器。室外使用时,应占据上风方向。 3.使用前。先把灭火器上下颠倒几次,使筒内干粉松动。 4.如使用的内装式或贮压式干粉灭火器。应先拔下保险销,一只手握住喷嘴,另一只手用力压下压把,干粉便会从喷嘴喷射进去。 5.如使用的外置式干粉灭火器。则一只手握住喷嘴,另一只手提起 第 3 页共 5 页

灭火器管理规定

灭火器管理制度 为做好井上下防灭火管理工作,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灭火器发放使用管理规定: 1、全矿各队组根据各自所管辖区域及配置要求,向通风队提出所需数量,由通风队呈报矿领导审核签字后,由矿统一购置。 2、矿统一购置后,由通风队库管员负责出具出库单,入库后统一发放管理,各队组根据各自所需,填写出库单由通风队库管员签字生效后,方可发放,并建立灭火器发放登记表。 3、通风队建立灭火器使用台账和检验记录,清楚写明灭火器型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有效日期、检验日期、使用单位等。 4、通风队在发放灭火器时,发放者与使用单位应进行认真检查(检查项目:外壳、铅封,有效期等),确认完好后,方可发放。 5、各队组根据各自所需配置齐全后,以后再次领取灭火器时,必须以旧换新,灭火器使用到期后,由各队组交回旧灭火器后,由通风队根据交回旧灭火器数量领取相应的灭火器,需要维修、更换药品或检验的灭火器由通风队与矿供应部门沟通,进行协商处理。 6、各队组负责各自灭火器使用管理情况,发现丢失或损坏的,由各队组自行负责,严禁偷盗、损坏现象的发生,如发现偷盗、损坏者,除按原价包赔外,给予200元/台的处罚。 7、矿各级领导、安检科、通风队、责任单位应定期检查灭火器配置情况、是否有效、完好状况,检验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增设或更换。 8、各单位、各地点使用的灭火器必须上架管理,不准放置在地上或砂箱内,放置地点应适宜,便于使用人员拿取,操作方便。

9、各单位要加强灭火器材的使用和管理,专门指定一名责任人,负责定期检查和清理灭火器外壳,保证灭火器配置符合要求,使用在有效期范围内,外观保持干净整洁。 10、各队组要各自建立灭火器使用档案,要标明灭火器使用地点、配置数量、完好状况、有效期、检验日期等,灭火器使用档案一式两份,一份由各队组保存,一份交由通风队备案。 11、各单位技术队长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告知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同时对灭火器使用情况与完好情况进行检查。 12、灭火器材配置要求: ①灭火器规格:4升;砂箱规格:长400mm*宽200mm*高300mm; ②灭火器4个,砂箱4个配置地点: 原煤仓上下、地面变电所、风机房、压风机房、抽排泵站、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中央水仓、采区水仓、采掘配电点、采面专列处; ③灭火器2个,砂箱2个配置地点: 皮带机头、开关2个或2个以上的地点、局扇处、存放油脂处; ③灭火器1个,砂箱1个配置地点: 采掘抽水电气设备处、电动风门、开关1个的地点、钻机、车辆。 二、灭火器知识: 干粉灭火器有手提式、贮压式。其性能有普通(BC)和通用(ABC)干粉之分。干粉灭火器筒体内装的干粉,使用时在压力的驱动下从喷嘴内向外喷出。干粉灭火器适用扑救液体火灾、带电设备火灾,特别适用于扑救气体火灾。这是其他灭火器所难比拟的。它也能扑救仪器火灾,但扑救后要留下粉末,对精密仪器火灾是不适宜的。 三、灭火器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当发生火情时,操作人员应迅速手提或肩扛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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