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风险缓释监管要求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风险缓释监管要求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风险缓释监管要求

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风险缓释监管要求

一、总体要求

(一)信用风险缓释是指商业银行运用合格的抵质押品、净额结算、保证和信用衍生工具等方式转移或降低信用风险。商业银行采用内部评级法计量信用风险监管资本,信用风险缓释功能体现为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或违约风险暴露的下降。

(二)信用风险缓释应遵循以下原则:

1.合法性原则。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应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确保可实施。

2.有效性原则。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应手续完备,确有代偿能力并易于实现。

3.审慎性原则。商业银行应考虑使用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可能带来的风险因素,保守估计信用风险缓释作用。

4.一致性原则。如果商业银行采用自行估计的信用风险缓释折扣系数,应对满足使用该折扣系数的所有信用风险缓释工具都使用此折扣系数。

5.独立性原则。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与债务人风险之间不应具有实质的正相关性。

(三)信用风险缓释管理的一般要求:

1.商业银行应进行有效的法律审查,确保认可和使用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时依据明确可执行的法律文件,且相关法律文件对交易各方均有约束力。

2.商业银行应在相关协议中明确约定信用风险缓释覆盖的范围。

3.商业银行不能重复考虑信用风险缓释的作用。信用风险缓释作用只能在债务人评级、债项评级或违约风险暴露估计中反映

一次。

4.商业银行应保守地估计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与债务人风险之间的相关性,并综合考虑币种错配、期限错配等风险因素。

5.商业银行应制定明确的内部管理制度、审查和操作流程,并建立相应的信息系统,确保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的作用有效发挥。

二、合格抵质押品

(一)合格抵质押品包括金融质押品、应收账款、商用房地产和居住用房地产以及其他抵质押品。

商业银行采用初级内部评级法,应在本附件第六部分规定范围认定合格抵质押品,并应同时满足本部分(二)和(三)中的有关要求。商业银行采用高级内部评级法,可在符合本部分(二)和(三)要求的前提下自行认定抵质押品,但应有历史数据证明抵质押品的风险缓释作用。

再资产证券化不属于合格的金融抵质押品。

(二)合格抵质押品的认定要求:

1.抵质押品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可以接受的财产或权利。

2.权属清晰,且抵质押品设定具有相应的法律文件。

3.满足抵质押品可执行的必要条件,须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办理登记的,应按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4.存在有效处置抵质押品且流动性强的市场,并且可以得到合理的抵质押品的市场价格。

5.在债务人违约、无力偿还、破产或发生其他借款合同约定的信用事件时,商业银行能够及时地对债务人的抵质押品进行清算或处置。

(三)商业银行应建立相应的抵质押品管理体系,包括健全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评估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评估 结合本文分析了商业银行内部信用风险评估体系在银行风险管理的地位和作用,内容摘要:对如何完善和发展内蒙古商业银行,我国商业银行在信用风险评估方法上存在的问题和现状的内部信用风险评估体系提出了几点建议。国内银行业面临着参与国际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步伐的加快和金融业开放程度的提高, 我国商业银行必须借鉴国际上先进的信用风险管理在金融全球化的新形势下,竞争的挑战。经验,强化信用风险管理,开发适用的信用风险管理模型,适应《巴赛尔协议》新框架的需银行融资仍将是企业筹措资金的在今后很长一段时期,要。我国处于经济发展的初期阶段,深入研究我国商业银行银行体系面临的风险将是我国金融风险的主要构成因素。主要方式,从全局不仅是商业银行作为微观金融主体进行内部管理的自主行为,的信用风险管理问题,股市引发货币危机、上看也是防范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导致银行信用体系和支付体系崩溃,下面仅就如何构建商行内部信用风险管理评估体系谈谈自己的一点暴跌和金融危机的需要。浅见,仅供交流和探讨。风险管理信用风险关键字:内蒙古商业银行 一、引言次系统性银行危机。个国家先后爆发了112世纪初,全球有70年代末到2193自20 世纪年美国利率风暴年美国股市崩盘、1994尤其90年代以来频频爆发的金融危机——如198720071998年俄罗斯政府违约事件,特别是及中南美洲比索风暴、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影响程度之大,年的全球金融风暴,波及范围之广,年春季开始的次贷危机最终演变为2008对全它们不仅使一国多年的经济发展成果毁于一旦,还危机到一国的经济稳定,史无前例。近年随着巴林银行和雷曼兄弟的倒闭让人们愈加的认识到银行球经济也产生了强大的冲击。信用风险管理的重要性。二、我国商业银行业信用风险评估方法现状分析 目前我国的信用分析和评估技术仍处于传统的比率分析阶段。银行机构主要使用计算贷款风险度的方法进行信用风险评估。信用风险的分析仍然是以单一投资项目、贷款和证券为主,衍生工具、表外资产的信用风险以及信用集中风险的评估尚属空白,更没有集多种技术于一体的动态量化的信用风险管理技术。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信用风险衡量采用专家制度。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衡量大多采用专家制度。但专家制度存在一定的缺陷和不足,在实际运用中没有引起重视。如专门信用分析人员不足、实施效果很不稳定、银行应对市场变化的能力较低、银行在贷款组合方面过度集中的问题进一步加剧等。 (二)信用风险评估中定量分析不够。从信用风险的识别、衡量方面看,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定性分析多,定量分析少(尽管已经使用了一些定量分析方法,但仍存在着不完善的地方);静态分析多,动态分析少;局部分析多,全局分析少。以企业信用评级为例,从评级要素的设计看,多侧重财务指标分析(总分值达三十分以上),而忽略了财务信息的质量问题。众所周知我国企业财务信息质量不高已是不争的事实;忽视了企业发展前景在信用评级中的作用,如企业所在行业发展状况、市场预期状况仅占1分,这样得出的评级结果更多反映的是企业过去和现在的信用状况,而未能反映企业未来的资信质量。从评级时间看,对企业的信用评级每年进行一次,不利于银行及时了解企业的信用等级变化,不能为风险管理提供动态的信息。再从国内银行对贷款的风险度测量方法看,一个最主要的问题就是贷款风险度涉及因素的选择和风险系数的确定很大程度上受到主观因素的影响。贷款风险度是否受到或仅受到企业信用等级、贷款方式的影响,有实证研究结果表明,中国的商业银行资产质量与抵押、担保贷款风险系数确定的依据是这意味着贷款方式与贷款风险度并无直接关系。, 率无直接线性关系 什么?这些问题由于未得到解决,导致了贷款风险度的测量并不能真正反映贷款信用风险水平。此外,我国商业银行贷款风险度的测量关注的是某一笔贷款的信用风险,并没有从组合管理的角度对信用风险进行测定。一笔贷款对贷款组合的信用风险贡献度,即边际信用风险为多少?各笔贷款之间的风险度相关性如何?这些问题在贷款风险度的测量方法中都没有加以解决。

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分析_范宏博

39 2014年第22期 主持人:刘宏振 张晓哲 为对发达国家信用风险管理和银行监管技术的总结,巴塞尔新资 本协议提出的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在我国无疑有着广阔的应用空间。对商业银行而言,实施内部评级法有助于其提升风险计量和精细化管理水平,改善风险管理框架和流程;对监管机构而言,内部评级法的推广将提高资本监管的风险敏感度和灵活性,推动监管技术进步。然而,内部评级法毕竟是在发达国家信用风险管理实践中发展起来的,其假设条件、银行内外部环境与我国商业银行均存在较大差异,需要监管部门予以注意,并在第二支柱下的检查评估过程中加以弥补。 制约我国商业银行实施内部评级法的外部因素 一是假设条件设定影响内部评级法的适用性。出于跨国别银行公平竞争的考虑,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将银行资本要求统一设定为违约率、违约损失率、风险暴露和期限的函数,使用内部评级法的银行机构可以自行估计参数的取值。但在对参数的估计过程中,内部评级法隐含了大量理想化的假设条件。例如,在信用风险资产价值服从正态分布的假设下将长期平均违约概率转化为经济衰退情况下的违约概率,银行可以直接估计经济衰退期的违约损失率,零售与小微客户的分散性较好以致与宏观经济的相关性较低等。鉴于这些假设条件均是对成熟市场环境进行简化得出的,与我国商业银行外部经营环境存在较大的不同,这必然会限制内部评级法在中国市 场上的适用性。 二是中小企业财务信息失真降低了内部评级法的稳定性。对于大中型企业,商业银行可以分配固定的分析人员进行评级,但对于数量众多的中小企业,银行需要借助定量的方法进行评级。但我 国中小企业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可信度普遍不高,现金流量表经常缺失,企业真实报表、向税务部门提供的报表、向银行提供的报表不一致的现象经常发生。由于数据质量在源头上存在缺陷,加之数据录入、复核人员多属于兼职,导致数据质量难以得到保证。在实施内部评级法的过程中,我国部分银行机构因数据问题被迫减少了内部评级模型的数量,也从侧面说明了这一问题的影响。 三是外部金融市场环境制约了内部评级体系的完善。在西方发达国家,外部评级机构历史悠久,已经发展出一套较为成熟的评级方法,商业银行通过借鉴学习评级机构的做法,使其内部评级体系在较短时间内得以完善。但在我国,评级机构相对弱小,业务多局限在企业 发债时提供评级,其经验及专业性与商业银行相比仍有不足,难以提供相应的支持。此外,受利率管制以及债券市场发展不足等因素的影响,一些借助债券市场计算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的数量化方法难以应用,也对内部评级体系的自我完善造成了影响。 四是学术研究尚不能为银行内部评级提供充分支持。国外学术界对企业违约特点、评级有效性等方面的研究已经相当普遍,但在我国,由于公开违约事件极少、商业银行内部违约数据难以获得等原因,这方面的学术研究一直没有太大的进展。由于我国经济结构的特殊性,企业类型、行业、地域等方面的因素在信贷实践中被认为对企业违约特性有着重要的影响,但学术研究对这方面的验证工作却存在不足。 我国商业银行实施内部评级法存在的自身问题 一是商业银行现行拨备方式与内部评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分析 范宏博 吕 晓 作

构建商业银行信贷风险评估及预警体系

构建商业银行信贷风险评估及预警体 系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评估及预警体系的构建 摘要随着金融全球化趋势及金融市场的波动性加剧各国金融机构受到了前所未有的信用风险挑战信贷风险成为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风险防范与控制的主要对象如何有效地防范银行的信贷风险已成为世界金融行业和学术界探讨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在对中国商业银行信贷业务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分析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现状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并在全面深入分析其成因的基础上借鉴国外先进的信贷风险管理经验提出构建中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评估和预警体系的思路 关键词信贷风险信贷风险评估体系预警体系信贷管理 近年来中国国民经济保持了持续、高速增长,而银行作为经济活动的主要媒介,如何在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的过程中规避和

防范金融风险已成为国内银行业不可回避的问题建立一套实用性较强又能与国际接轨的信贷预警模型及警管理机制对中国商业银行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概念及形成的原因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是由于不确定性因素使借款人不能按合同规定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导致信贷资产预期收入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产生的原因有许多方面如图1所示归纳起来主要表现为:(1)商业银行自身经营性原因例如银行信贷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缺乏科学的信贷管理与防范体系信贷资产质量监管制度与偿债的约束机制的执行不严格经营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缺乏职业道德等造成了信贷风险;(2)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识别机制不健全没有对信贷风险准确全面的评估导致风险防控滞后;(3)信贷营销理念偏差盲目相信企业集团增大了信贷风险忧患;许多商业银行争抢大集团客户对企业集团盲目跟进对其多头授信、过度授信放宽了信贷条件和监控从成都市信贷统计数据看前10户商业银行贷款在全市各项贷款中的所占比例呈现逐年走高的态势末为28.4% 末31.5% 末为41.3%说明了各行的贷款投向高度集中增大了银行的信贷风险隐患(4)对国家经济产业及行业政策研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监管指引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监管指引 第一章总则 银监会2008.9.18 第一条为规范商业银行内部评级体系开发和运作,促进商业银行提高信用风险管理水平,保障商业银行安全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中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指导意见》确定的新资本协议银行和自愿实施新资本协议的其他商业银行。 第三条商业银行采用内部评级法计量信用风险资本要求,应按照本指引要求建立内部评级体系。 第四条本指引所称内部评级体系包括对主权、金融机构和公司风险暴露(以下简称非零售风险暴露)的内部评级体系和零售风险暴露的风险分池体系。 第五条内部评级体系应能够有效识别信用风险,具备稳健的风险区分和排序能力,并准确量化风险。内部评级体系包括以下基本要素: (一)内部评级体系的治理结构,保证内部评级结果客观性和可靠性。 (二)非零售风险暴露内部评级和零售风险暴露风险分池的技术标准,确保非零售风险暴露每个债务人和债项划入相应的风险级别,确保每笔零售风险暴露划入相应的资产池。 (三)内部评级的流程,保证内部评级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四)风险参数的量化,将债务人和债项的风险特征转化为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违约风险暴露和期限等风险参数。 (五)IT和数据管理系统,收集和处理内部评级相关信息,为风险评估和

风险参数量化提供支持。 第六条商业银行应建立独立的验证体系,确保内部评级及风险参数量化的准确性和稳健性。 第七条商业银行应确保内部评级在信用风险管理中得到充分应用。 第八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本指引对商业银行内部评级体系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内部评级体系的治理结构 第九条商业银行应建立完善的内部评级体系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及其授权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和内部评级体系的报告要求。 第十条商业银行董事会承担内部评级体系管理的最终责任,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审批本银行内部评级体系重大政策,确保内部评级体系设计、流程、风险参数量化、IT系统和数据管理、验证和内部评级应用满足监管要求。 (二)批准本银行内部评级体系实施规划,并充分了解内部评级体系的政策和流程,确保商业银行有足够的资源用于内部评级体系的开发建设。 (三)监督并确保高级管理层制定并实施必要的内部评级政策和流程。 (四)至少每年对内部评级体系的有效性进行一次检查。 (五)审批或授权审批涉及内部评级体系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商业银行高级管理层负责组织内部评级体系的开发和运作,明确

中国商业银行的各类监管指标及内部管理指标总结大全

[农信讲堂]中国商业银行的各类监管指标及内部管理指标总结大全 2016-05-11 农信之声 在一般客户或者银行员工眼里,银行似乎只是在吸收存款、寻求融资需求客户,管理信贷风险,并从中赚取手续费和利差。但你看到的只是表象,远没有真正体会到在如此简单的操作流程背后,银行要面临的各类监管和风险指标约束。正如以下的情景案例。 某银行客户经理小明想帮客户申请一笔贷款,从银行角度除正常信用风险审核之外,还需审查以下内容:①是否有足够的个人或公司存款支撑,即是否符合存贷比,资产负债委员会;②是否有足够的央行根据合意贷款规则核准的信贷额度;③是否有足够的银行资本支撑这样的风险资产扩张,即须符合计财办或巴办的资本充足率要求;④银行净资本是否足够大,确保该笔贷款占净资本比例不超过10%(单一贷款集中度,信审部);⑤需要审查该客户所在集团的整体授信是否超过银行净资本的15%;⑥如果该客户是关联方,对该关联方的授信又不能超过银行净资本10%; (商业银行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商业银行资本净额的50%。) ⑦如果是并购贷款,则不能超过并购价款的60%,且单一借款人并购贷款余额不超过一级资本的5%;⑧如果吸收存款,大额人民币存款在月末或季末,恰巧又是小银行,可能得问问财务这边存款偏离度;

(3%)⑨如果是外币,而且又是境外个人或公司的存款,需要首先看看本行有没有足够的短期外债额度,而且该额度通常都是使用率非常高,剩余空间非常小。 尽管上述只是一个案例,看得有些眼花缭乱,实际管理过程中并不是都像小明一样一个个跑部门自己核对,但总体管理逻辑大致如此。鉴于这些基础概念的重要性,且近期网上一份严重过时的“100个银行有关会计指标及其计算公式汇总”广为流传,里面信息错误百出,借此文希望能够给予纠正。 1、存款准备金率:存放央行款项÷各项存款余额×100% 存款准备金,分为法定存款准备金和超额存款准备金(主要构成是存放央行及现金,不包括存放同业资金)。目前法定存款准备金是:5大行最高,其次一般商业银行(股份制、外资),最后涉农涉小微银行(农商行,城商行)。 大额清算系统在工作日17:00关闭以后,账户余额超过法定存款准备金(银行总行法人所在地央行开立)的部分就是超额备付金,如果清算账户和法定存款准备金账户是分开管理的,则还包括法定存款准备金账户余额超过应缴部分。 目前银行业超额备付金率平均在1.5%-2%之间,一般大行最低,城商行最高,主要因为超额备付金是银行短期流动性管理工具,用于日常清算必要头寸,具有一定刚性。大行的支付体系发达,多数支付甚至可以行内系统轧差,相对预留的支付头寸比例较低。超额备付金率反应一家银行流动性管理的效率,也是银行间支付系统必不可少的润滑

商业银行内部风险控制论文.pdf

一、新时期商业银行内部风险控制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机制存在问题 目前,商业银行的保护伞是国家政府,政府全权承担了它们的产权保护责任,因此,国家是银行的所有权拥有者,银行要想获得运营资金,也必须通过国家政府之手。这样的情况下,银行行长却形同虚设,虽然在法律上来说,他们是银行的法人代表,是帮助国家去经营管理银行的,但却并无实权,反而被各级各地政府官员以此为借口来干涉管理争取贷款。这样长此以往,银行就会出现被政府以及与政府有关的大型企业大量不计成本地吸取资金。因此这种管理机制和产权制度是根本不利于商业银行的长期发展的。由于金融资产没有自己真正的负责人,大量的商业银行根本不能自助地支配自己的资金。这样的管理机制给商业银行的发展带来了很大的问题,比如存在着贷款过于集中,存在着回收风险;贷款形式过于单一,难以较高的信用约束;经营范围过大,处理效率根本难以提高。由于管理机制的不够完善,很容易就导致商业银行难以适应新时期的经济发展需求。 (二)产权制度存在问题 中国的银行比例趋势偏向四大银行是早就存在的事实,但在另一方面,信贷总资产在各个方面都在进行扩张,但由于多种风险因素的限制,积累机制就在逐渐变化为风险存量。表现方式通常有几种,很多企业资金都需要商业银行为之进行垫付,因此会导致其产生情况政策性的亏损,且基本都处于滞留状态,资金流通困难;一旦出现三方之间的债务问题,就会出现难以梳理的资金关系,尽管国家对于银行多次进行清理债款,为银行多次注入资金来进行缓解工作,但根本的资金产权和经营体制过于落后,使得这些情况难以得到大的改进,经济效益的提高更是望尘莫及;由于某些因素的限制,商业银行的利息回收率通常较低甚至很多时候资金回收不能保证成本,导致商业银行不能按时进行合理地增值;商业银行内部的管理不当时常会发生问题,比如资金的支配、贷款的回收、关系贷款、人情贷款等不合法的行为。 二、新时期商业银行内部风险控制措施 (一)对构成机制进行整改 银行内部的产权制度必须进行改革,实行股份制。就目前的银行业法阵形势来看,银行的股份制在国际上的运用早已十分普遍,有数据显示,在国际排名前50的多家银行中除了中国的四大银行,其他银行基本上都是实行的股份制。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虽然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了董事会,但基本无大的作用,从本质上来看,内部的经营层还是被内控,非常容易造成大的损失,而股份制就可以规避这种缺失,它可以将银行的经营权利分散给多个股东,有助于银行的发展。设置风险管理监控部门,使银行拥有专门的监督管理部门,使其主要负责风险预测、监控、计算风险限额以及制定风险目标,通过考察获取风险资料,来提前做好应对风险的对策。 (二)对银行控制体系进行改善 在各行各业,要想降低行业风险,就要对各岗位的负责人进行约束,要想约束各岗位负责人,就必须要有一套完整的规章制度。想要降低商业银行内部的风险,也必须要让每一个环节都有责任人,给其相应的权利和责任,才能使商业银行获得更好地发展。一方面,在银行内部要建立以信贷立项、调查、审定、贷款决策、贷款检查监督等内容作为基本内容的信贷资产管理责任制度;另一方面,又要在奖惩制度上做好万全的考虑,对各个层次的员工采用一套成体系的不同的奖励机制,对工作任务多。责任量大的员工采取激励措施。 (三)开拓创新,参与竞争 对于商业银行的发展,不可缺少的是竞争的引入,能够加入不同性质的银行,引进外资银行、股份制银行等商业银行,是让整个金融体系结构趋于完整、打破垄断现象、提高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措施。开拓创新也是一项重要的措施,让业务多元化,增加各种代理业务,从信用卡方向推进,使信用卡的种类和功能更加齐全,增设完善网上银行的功能,让银行营业厅覆盖全国,这些措施都是能够提高商业银行的市场竞争力的。 总而言之,在新时期下,商业银行内部的风险控制需要得到重视,更需要我们用积极的态度,采取有效地措施来防范。只有形成了商业银行背部风险意识,才能降低预防风险管理;只有争取完善防范风险的体系,加强对风险的监督以及预算,才能把商业银行发展成为“资本足、内控严、运营稳、服务优、利益高”的企业,才能更好地顺应21世纪发展的新型现代金融企业的发展潮流。 作者:刘珊珊 单位:建设银行太原并州支行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案例

商业银行向社会投资者转让不良贷款债权的案例研究 国有商业银行完成股改成功上市后,不良贷款处置主要通过动用自身拨备核销、批量打包转让给四家资产管理公司、依法保全、现金清收等途径来实现。 2012年末,某国有银行天津市分行(以下简称A银行)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采用市场化处置方式转让了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不良贷款债权。这是天津市商业银行向社会投资者转让不良贷款债权的首次尝试。 一、A银行不良贷款债权转让案例 B公司成立于1992年12月,主营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注册资金1500万元。截至2004年6月末。B公司在A银行贷款余额1900万元,抵押物为天津市某区80套房产。2004年6月,B公司还款能力出现问题:同年9月,B公司总经理因涉嫌诈骗,被公安机关强行羁押,公司资产被人民法院查封;2005年6月,停止经营;2008年12月29日,B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2006年3月,A银行以B公司无力偿还贷款本息为由,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年5月,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A银行胜诉。在该案执行过程中,由于被执行人曾擅自出售抵押房产,造成多名案外人提出异议,法院拍卖处置抵押物困难重重,致使该案始终未能完成执行程序。截至2012年3月8日,B公司拖欠A银行贷款本金1900万元,利息1172.79万元。鉴于该案在长达六年的时间里未能完成法律执行程序,A银行尝试通过向社会投资者转让该房地产公司不良贷款债权方式实现不良贷款的处置。 一是寻求新途径,制定债权转让方案。鉴于该笔不良贷款处置的难度、特点以及抵押物房产的各类瑕疵等情况。A银行开拓思路,探讨运用市场化手段处置不良贷款债权的新途径。根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向社会投资者转让贷款债权法律效力有关问题的批复》(银监办发[2009]24号)、A总行《做好2012年度不良资产清收处置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2012年初,A银行依法拟定了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采用市场化处置方式转让某房地产公司不良贷款债权的方案。 二是探索新模式,严格执行总行批复。2012年4月28日,A银行就该笔不良贷款债权转让价格、受让方资格条件、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支付方式、转让交易价款处置等事宜向A总行报送请示。2012年5月11日,A总行批准同意A银行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对外公开转让该房地产公司不良贷款债权,并规定了该笔债权挂牌交易价格及下浮幅度。 三是尝试新方式;公开透明债权转让程序。根据A总行批复要求。2012年6月7日,A银行将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良贷款债权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处置。在挂牌过程中,A银行按照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确定的审批程序和公示时间,对不良贷款债权信息、买受人受让条件以及相关重大事项等情况进行公开披露。按照A总行批复文件要求,以2012年6月8日该笔不良贷款本金、利息及产生的全部费用合计数为依据,第一次挂牌转让价格确定为3200万元,在无人竞买的情况下,先后依次20%、10%两次降价,挂牌价调整为2350万元,最终只有一家意向受让方进行受让登记。并交纳了挂牌价格30%的保证金。2012年7月26日,A银行与受让方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价款为2350万元。2012年10月31日,A银行向受让人交割与该案债权有关的贷款合同、抵押合同、抵押他项权证书及相关法律文书,并将债权转让事宜通知B公司。至此,A银行完成全部债权转让程序,B公司不良贷款本息合计3200万元,该行垫付的诉讼费、拍卖费、评估费、债权转让交易佣金、交易手续费、交易鉴证手续费共计46.48万元、律师费47万元。本息及可计量费用成本共计3293.48万元,债权最终转让价款为2350万元,在归还全部贷款本金1900万元后,实际应收未收利息损失943.48万元。 四是反映新成果,及时报备债权转让事项。按照《天津银监局转发<关于商业银行向社

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

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商业银行风险的识别、评价和预警,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第二条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第三条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是对商业银行实施风险监管的基准,是评价、监测和预警商业银行风险的参照体系。第四条商业银行应按照规定口径同时计算并表的和未并表的风险监管核心指标。第五条银监会对商业银行的各项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进行水平分析、同组比较分析及检查监督,并根据具体情况有选择地采取监管措施。第二章核心指标第六条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分为三个层次,即风险水平、风险迁徙和风险抵补。第七条风险水平类指标包括流动性风险指标、信用风险指标、市场风险指标和操作风险指标,以时点数据为基础,属于静态指标。第八条流动性风险指标衡量商业银行流动性状况及其波动性,包括流动性比例、核心负债比例和流动性缺口率,按照本币和外币分别计算。(一)流动性比例为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之比,衡量商业银行流动性的总体水平,不应低于25%。(二)核心负债比例为核心负债与负债总额之比,不应低于60%。(三)流动性缺口率为90天内表内外流动性缺口与90天内到期表内外流动性资产之比,不应低于-10%。第九条信用风险指标包括不良资产率、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全部关联度三类指标。(一)不良资产率为不良资产与资产总额之比,不应高于4%。该项指标为一级指标,包括不良贷款率一个二级指

标;不良贷款率为不良贷款与贷款总额之比,不应高于5%。(二)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为最大一家集团客户授信总额与资本净额之比,不应高于15%。该项指标为一级指标,包括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一个二级指标;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为最大一家客户贷款总额与资本净额之比,不应高于10%。(三)全部关联度为全部关联授信与资本净额之比,不应高于50%。第十条市场风险指标衡量商业银行因汇率和利率变化而面临的风险,包括累计外汇敞口头寸比例和利率风险敏感度。(一)累计外汇敞口头寸比例为累计外汇敞口头寸与资本净额之比,不应高于20%。具备条件的商业银行可同时采用其他方法(比如在险价值法和基本点现值法)计量外汇风险。(二)利率风险敏感度为利率上升200个基点对银行净值的影响与资本净额之比,指标值将在相关政策出台后根据风险监管实际需要另行制定。第十一条操作风险指标衡量由于内部程序不完善、操作人员差错或舞弊以及外部事件造成的风险,表示为操作风险损失率,即操作造成的损失与前三期净利息收入加上非利息收入平均值之比。银监会将在相关政策出台后另行确定有关操作风险的指标值。第十二条风险迁徙类指标衡量商业银行风险变化的程度,表示为资产质量从前期到本期变化的比率,属于动态指标。风险迁徙类指标包括正常贷款迁徙率和不良贷款迁徙率。(一)正常贷款迁徙率为正常贷款中变为不良贷款的金额与正常贷款之比,正常贷款包括正常类和关注类贷款。该项指标为一级指标,包括正常类贷款迁徙率和关注类贷款迁徙率两个二级指标。正常类贷款迁徙率为正常类贷款中变为后四类贷款的金额与正常类贷款之比,关注类贷款迁徙率为关注类贷款中变为不良贷款的金额与关注类贷款之比。(二)不

商业银行八大风险完整版

商业银行八大风险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八大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国家风险、流动性风险、声誉风险、战略风险 一、信用风险 1.定义: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约定契约中的义务而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即受信人不能履行还本付息的责任而使授信人的预期收益与实际收益发生偏离的可能性,它是金融风险的主要类型。 2.形成原因:信用风险是借款人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足额偿还债务或银行贷款而违约的可能性。发生违约时,债权人或银行必将因为未能得到预期的收益而承担财务上的损失。信用风险是由两方面的原因造成的。 ①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在处于经济扩张期时,信用风险降低,因为较强的赢利能力使总体违约率降低。在处于经济紧缩期时,信用风险增加,因为赢利情况总体恶化,借款人因各种原因不能及时足额还款的可能性增加。 ②对于公司经营有影响的特殊事件的发生;这种特殊事件发生与经济运行周期无关,并且与公司经营有重要的影响。 3.应对措施:传统的方法是贷款审查的标准化和贷款对象多样化;较新的方法是资产证券化和贷款出售。 二、市场风险 1.定义:是由于利率、汇率、股票、商品等价格变化导致银行损失的风险。

2.形成原因:在经济运行中的任何一项交易中,如果交易双方所拥有的与该项交易有关的信息是不对称的,则会引起逆向选择,它是引起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的重要根源。 3.应对措施:①构建独立、高效的市场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②营造良好的市场风险管理文化 ③实现现代市场风险管理技术与IT技术的有机结合 三、操作风险 1.定义:操作风险遭受潜在损失的可能,是指由于客户、设计不当的控制体系、控制系统失灵及不可控事件导致的各类风险。损失可能来自于内部或外部事件、宏观趋势以及不能为公司决策机构和内部控制体系、信息系统、行政机构组织、道德准则或其他主要控制手段和标准所洞悉并组织的变动。 2.形成原因:①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一是所有者虚位,导致对代理人监督不够。二是内部制衡机制不完善。三是存在“内部人”控制现象。由于国有商业银行所有者虚位,很容易导致银行高管人员利用政府产权上的弱控制而形成事实上的“内部人”控制,进行违法违纪活动。四是内部控制能力逐级衰减。 ②内控制度建设尚不完备。一是没有形成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控制不足与控制分散并存,业务开拓与内控制度建设缺乏同步性,特别是新业务的开展缺乏必要的制度保障,风险较大。二是内控制度的整体性不够。对所属分支机构控制不力,对决策管理层缺乏有效的监督。对业务人员监督得多,而对各级管理人员监督得较少、制约力不强。三是内控制度的权威性不强。审计资源配置效率低下,稽核审计职能和权威性没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分析 ——以招商银行为例

学号: 1313115 结课论文 (2013 级) 题目: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分析 ——以招商银行为例 课程名称:现代商业银行实务 院系:金融与贸易学院 班级:金融131班 姓名:牟雨 学号:1313115 完成日期:2015年11月21日

摘要 商业银行是以营利为目的的金融服务企业,其业务范围以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为主,还包括信托、租赁、保管、汇兑、咨询、代客理财等多项业务。商业银行以其机构众多、业务量大、辐射面广、资金雄厚而成为当今世界金融体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银行业是经营风险的行业,它的风险不同于一般行业,它的80%—90%的资产来自客户手中而非自有资产,一旦贷款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就会导致风险发生。 近年来,我国各商业银行在内控机制和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上进展迅速,尤其是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识别和评估技术的参考和引用,但与国际先进金融机构相比,依然存有很大差距。对于我国商业银行而言,为了有利于其健康发展,增强其内外竞争力,尽快健全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已经成为当前最重要和迫切的任务之一。本文从招商银行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管理的实际情况入手,分析其风险管理中的不足,从再造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提高全面风险管理技术,完善内控控制体系,推进流程再造几方面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 关键词: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全面风险管理

Abstract Commercial banks are profit seeting financial services companies,whose scope of business is to absorb deposits and loans based, including trust, leasing, storage, exchange, consulting financialmanagement and many other services. Commercial bank with its many instiutions,thewide businessvolume and abundant capital,becomes the most are the important part in the world financial system.Banking is a business risk https://www.360docs.net/doc/e718670021.html,mercial banks,as a special operating money businesss,its risk is different from most people,it's 80% - 90% of assets from the customer's hands,rather than its own asscts, if any one pary of the lending process will lead to the risk or problems occurred . In recent years, Chinese commercial banks have made rapid progress in construction of the internal control mechanism and also risk management especially identification and evaluation of credit risk,market risk and operational risk.However in comparison with the international advanced financial institutions,there is still a big gap.ForChina's commercial banks,in order to facilitate its healthy development,and enhance its internal and external competitiveness, improving risk management system has become the most important and urgent tasks.This article researched on reality of credit risk,market risk and operational risk management in China Merchant Bank,analyzed the shortcoming of risk management and then presented how to operate the risk management system and inprove the technology of comprehensive risk management and internal control. Key Words:Credit risk;market risk;operational risk;comprehensive risk;management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评估及预警体系的构建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评估及预警体系的构建 摘要随着金融全球化趋势及金融市场的波动性加剧各国金融机构受到了前所未有的信用风险挑战信贷风险成为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风险防范与控制的主要对象如何有效地防范银行的信贷风险已成为世界金融行业和学术界探讨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在对我国商业银行信贷业务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分析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现状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并在全面深入分析其成因的基础上借鉴国外先进的信贷风险管理经验提出构建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评估和预警体系的思路 关键词信贷风险信贷风险评估体系预警体系信贷管理 近年来我国国民经济保持了持续、高速增长,而银行作为经济活动的主要媒介,如何在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的过程中规避和防范金融风险已成为国内银行业不可回避的问题建

立一套实用性较强又能与国际接轨的信贷预警模型及警管理机制对我国商业银行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概念及形成的原因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是由于不确定性因素使借款人不能按合同规定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导致信贷资产预期收入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产生的原因有许多方面如图1所示归纳起来主要表现为:(1)商业银行自身经营性原因例如银行信贷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缺乏科学的信贷管理与防范体系信贷资产质量监管制度与偿债的约束机制的执行不严格经营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缺乏职业道德等造成了信贷风险;(2)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识别机制不健全没有对信贷风险准确全面的评估导致风险防控滞后;(3)信贷营销理念偏差盲目相信企业集团增大了信贷风险忧患;许多商业银行争抢大集团客户对企业集团盲目跟进对其多头授信、过度授信放宽了信贷条件和监控从成都市信贷统计数据看前10户商业银行贷款在全市各项贷款中的所占比例呈现逐年走高的态势2005年末为28.4%2006年末31.5%2007年末为41.3%说明了各行的贷款投向高度集中增大了银行的信贷风险隐患(4)对国家

03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风险暴露分类标准

附件3: 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风险暴露分类标准 一、银行账户信用风险暴露分类的政策和程序 (一)商业银行应制定本行的银行账户信用风险暴露分类政策,明确开展风险暴露划分与调整的程序和内部控制要求,完善相应的报告制度和信息系统管理。 (二)商业银行应结合本行的管理架构、资产结构和风险特征确定风险暴露分类的标准和流程。商业银行分类标准与本办法要求不一致的,须报银监会备案。 (三)商业银行应指定部门牵头负责全行风险暴露分类工作。由两个相对独立的岗位或部门分别负责风险暴露的划分和认定。 (四)商业银行开展风险暴露分类时,应根据不同风险暴露类别的划分标准,将资产划入相应的风险暴露类别。对不符合主权风险暴露、金融机构风险暴露、零售风险暴露、股权风险暴露、其他风险暴露划分标准且承担信用风险的资产,应纳入公司风险暴露处理。 (五)商业银行应根据风险暴露特征的变化,调整风险暴露类别。应在出现风险暴露类别调整特征后的半年内,完成暴露类别的调整。 (六)商业银行应建立银行账户信用风险暴露分类和调整的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和高管层报告分类状况和风险情况。 (七)商业银行应在相关信息系统中对每笔业务的风险暴露类别进行标识。 (八)商业银行应建立银行账户信用风险暴露分类的内部审

计制度,对银行账户风险暴露分类实施情况定期开展审计。 二、主权风险暴露 (一)主权风险暴露是指对主权国家或经济实体区域及其中央银行,以及多边开发银行、国际清算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的债权。 (二)本办法所称多边开发银行包括世界银行集团、亚洲开发银行、非洲开发银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泛美开发银行、欧洲投资银行、北欧投资银行、加勒比海开发银行、伊斯兰开发银行、欧洲开发银行理事会。 三、金融机构风险暴露 (一)金融机构风险暴露是指商业银行对金融机构的债权。根据金融机构的不同属性,商业银行应将金融机构风险暴露分为银行类金融机构风险暴露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风险暴露。 (二)本办法所称银行类金融机构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注册并经所在国家或者地区金融监管当局批准的存款类金融机构。 (三)本办法所称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包括经批准设立的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基金公司以及其他受金融监管当局监管的机构。 四、零售风险暴露 (一)零售风险暴露应同时具有如下特征:

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商业银行风 险的识别、 评价和预警,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 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商业银行法》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 等法律法规, 制定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 第 二条 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 第三条 商业银行风险监 管核心指标是对商业银行实施风险监管的基准,是评价、监测和预警商业银行风险的参照体系。 第四条 商业 银行应按照规定口径同时计算并表的和未并表的风险监管核心指标。 第五条 银监会对商业银行的各项风险监 管核心指标进行水平分 析、 同组比较分析及检查监督, 并根据具体情况有选择地采取监管措施。 第二章 核 心指标 第六条 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分为三个层次,即风险水平、风险迁徙和风险抵补。 第七条 风险 水平类指标包括流动性风险指标、信用风险指标、市场风险指标和操作风险指标,以时点数据为基础,属于静 态指标。 第八条 流动性风险指标衡量商业银行流动性状况及其波动性,包括流动性比例、核心负债比例和流 动性缺口率,按照本币和外币分别计算。 (一) 流动性比例为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之比,衡量 商业银行流动性的总体水平, 不应低于 25%。(二) 核心负债比例为核心负债与负债总额之比, 不应低于 60% 。 (三) 流动性缺口率为 90 天内表内外流动性缺口与 90 天内到期表内外流动性资产之比,不应低于 -10% 。 第 九条 信用风险指标包括不良资产率、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全部关联度三类指标。 (一) 不良资产率为 不良资产与资产总额之 比,不应高于 4%。该项指标为一级指标,包括不良贷款率一个二级指标;不良贷款率 为不良贷款与贷款总额之比,不应高于 5% 。 (二) 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为最大一家集团客户授信总额 与资本净额之比,不应高于 15%。该项指标为一级指标,包括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一个二级指标; 单一客户贷 款集中度为最大一家客户贷款总额与资本净额之比,不应高于 10%。 (三) 全部关联度为全部关联授信与资 本净额之比,不应高于 50% 。 第十条 市场风险指标衡量商业银行因汇率和利率变化而面临的风险,包括累计 外汇敞口头寸比例和利率风险敏感度。 (一) 累计外汇敞口头寸比例为累计外汇敞口头寸与资本净额之比, 不应高于 20% 。具备条件的商业银行可同时采用其他方法(比如在险价值法和基本点现值法)计量外汇风险。 (二) 利率风险敏感度为利率上升 200 个基点对银行净值的影响与资本净额之比,指标值将在相关政策出台 后根据风险监管实际需要 另行制定。 第十一条 操作风险指标衡量由于内部程序不完善、操作人员差错或舞弊 以及外部事件造成的风险, 表示为操作风险损失率, 即操作造成的损失与前三期净利息收入加上非利息收入平 均值之比。 银监会将在相关政策出台后另行确定有关操作风险的指标值。 第十二条 风险迁徙类指标衡量商业 银行风险变化的程度, 表示为资产质量从前期到本期变化的比率, 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 属于动态指标。 风险迁徙类指标包括正常贷

银行内部风险防范和外部风险防范

内部风险防范和外部风险防范 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日益深入,商业银行面临的风险和日益多样化和复杂化。如何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提高抗御各种经营风险的能力,是建立现代商业银行制度过程中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内部风险 当前商业银行内控管理中存在的风险: (一)商业银行人事激励机制未有效建立和运行,内部管理制度不适应内控管理的需要。目前银行采用的多是一级法人下的分支行长负责制,即银行内部的经营管理由行长负责。内控中对领导干部的权力缺乏应有的控制机制。行长的个人决策行为、业务行为、责任行为没有操作性强的规范的制度制约。岗位轮换、职工轮岗、有效制约未得到切实落实;同时,人员素质与道德修养、金融家园文化建设不能有效跟进。 (二)会计系统作为内控管理的重要一环,缺乏对银行资金流量必要的控制手段。商业银行会计指标体系、账务处理规范及临柜操作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规范,有章不循、违章操作现象在银行管理的各方面均较普遍。客户就是上帝的观念在业务操作过程中,特别是银行临柜人员中存在一定程度的曲解,甚至以牺牲现有的控制制度为代价,尤其是忽视本行收款入账票据凭证的审查,严重影响了商业银行内控管理的有效性。 (三) 商业银行现有内部审计监督未发挥应有的作用,内部稽核缺乏独立性及权威性,难以对全行业务部门活动进行全面的监督;同

时稽核力量配备不足,且有部分是兼职,造成执行者也是控制者的情况,加大了控制难度。稽核部门无法从整体上把握全行的业务动作和经营状况,无法及时发现经营中存在的问题,也难以提出有针对性和建设性的意见。

(四)商业银行缺乏一个统一的控制法规制度及操作规则,不少制度规定与业务发展不相适应,新兴业务的开拓相应的控制制度存在脱节现象;现行会计内控制度缺乏系统性、可操作性,且加强会计结算与严格执行制度之间存在矛盾。有些商业银行工作人员没有认识到内控机制是一个动态系统,制度的执行及执行情况,很大程度上成为应付上级行检查的一种摆设。 加强、完善内控制度的几点建议 第一、强化内部稽核部门的独立性,主要负责人应异地交流。稽核监督是银行内部控制中的重要环节,但是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内部稽核部门由于多年来受到体制的限制导致其独立性不强,作用不能得到有效发挥,因此应该尽快建立稽核工作垂直领导机制。总行的稽核部门应直接对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负责,各地的稽核机构直接对总行的稽核部门负责,其费用由总行直接划拨,各地稽核机构的负责人应定期异地交流,这样就规避了稽核机构与被检查部门的经济利益关系,增强了稽核机构的独立性。 第二、加强内控意识、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控意识特别是领导者的内控意识已经成为当务之急,领导者对内控制度的态度影响到全体员工的思想意识和行为,因此领导者更应该认真研究、分析内控组织架构,强化全体员工的内控意识。当前国有商业银行向股份制转化已是大势所趋,因此转制后要建立起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视会等对经营者进行监督、约束的机构,以达到控制风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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