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论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论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论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研究

摘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为解决农村人口就医问题而运行的一项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切实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统筹城乡、区域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的过程中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但也存在一些漏洞,需要我们不断完善。

关键词:新农合, 特点,成就,缺陷,对策

abstract: new rural cooperative medical system is to solve the problem of rural population and the doctor running a system, and it is the party central committee and the state council to practically solve the agriculture, countryside and farmers, the coordination of urban and rural areas, and in economic and social harmonious development of major step. in the new rural cooperative medical system operation process has obtained the remarkable achievements, but there still exists some holes, and we need to constantly perfect.

key words: new farming close, characteristics, achievement, defect, 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 r19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在我国,农民的就医问题一直是各界关注的一个焦点。由于广大农民基本上都没有任何的医疗保障,看病难、看病贵成为他们普遍面临的难题。特别是近些年来,医疗费用迅速攀升,大大超过了

202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文档2篇

202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文档2篇2020 new rural cooperative medical system document 编订:JinTai College

202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文档2篇 小泰温馨提示: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修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202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文档 2、篇章2:202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指南文档 篇章1:202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文档 导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我们的福利政策,下面 小泰整理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欢迎阅读! 基本简介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 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所普遍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一个范本,不仅在国内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而且在国际上得到好评。在1974年5月的第27 届世界卫生大会上,第三世界国家普遍表示热情关注和极大兴趣。联合国妇女儿童基金会在1980~1981年年报中指出,中 国的“赤脚医生”制度在落后的农村地区提供了初级护理,为不发达国家提高医疗卫生水平提供了样本。世界银行和世界卫生组织把我国农村的合作医疗称为“发展中国家解决卫生经费的唯一典范”。 门诊补偿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 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 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 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论文

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论文 https://www.360docs.net/doc/e72606526.html,查看医疗资金以及卫生服务供方。合作医疗资金管好用好,合理支付与补偿,保持收支平衡等,才可使合作医疗长足、稳步发展;卫生服务供方服务质量好、效率高,自觉控制医药费用,才可使农民受益,同时卫生机构本身也得到发展。 2、实施监督检查 监督计划一经制定,就要付诸实施,监督组织根据监督计划来对合作医疗运行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经常性的监督,以保证合作医疗方案的实施和正常运转。 实施监督检查,常用的方法有: (1)工作检查; (2)统计报表的监测和分析; (3)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分析; (4)专项调查; (5)召开座谈会; (6)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 3、纠正偏差 通过对合作医疗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会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偏差,对其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制订相应的措施来纠正偏差,

以保证合作医疗的顺利实施。 产生偏差的原因可能是:决策失误,制定的合作医疗目标或方案不符合客观实际;计划执行不力;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末认真履行职责;用人不当;规章制度执行不严;协调力度不够等等。应针对不同的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来纠正偏差。 在纠正偏差的过程中,应当注意: (1)监督组织只具有监督权,而没有纠正偏差的行政干预权。 监督组织可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或措施,但措施是否被采纳,还在于同级政府或上级合作医疗管理机构,监督组织无权采取纠正措施。 (2)信息反馈的渠道:对发现的问题和偏差,主要有两种途径来反映,一是及时反馈给同级或上级合作医疗管理机构,由管理机构进行处理和修正;二是反馈给同级或上级政府,必要时由政府采取行政干预。对违法事件可报请司法部门予以查处。 (五)多种形式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监督 1.民主监督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合作医疗管理机构、经办机构、定点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要采取公布举报电话、开辟各种投诉途径(设立投诉箱、投诉接待站等)、经常主动走访群众等多种形式,听取群众对合作医疗、医疗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合作医疗管理和经办机构要采取张榜公布等形式,定期向社会公布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收支和使用情况,使合作医疗基金收支和使用情况完

201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指南

201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指南 一、参合对象和筹资标准: 凡是启东市居民,除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居民外,其余居民均可参加户口所在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凡是在每年规定筹资时间结束后出生的婴儿,在该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年度内,如其父母双方均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可享受住院医药费补偿,否则不可。凡是在每年规定筹资时间结束后从部队回乡的复员退伍军人和转业士官及其他外出人员,如要求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在规定筹资时间内代为交纳。 XX年度的筹资标准为人均600元,其中参合者自缴120元,政府补助480元。 二、筹资时间: 参合者在XX年10月30日至11月30日上午11点30分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主动缴纳参合资金,每人交纳120元,逾期作自动放弃,不再办理。参合年度为XX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中途不得参加或退出。 三、门诊医药费补偿标准及结报程序: 普通门诊医药费补偿:符合补偿范围的门诊医药费用,按55%予以补偿,每人每日封顶40元。每人每年累计补偿限额为100元,年度补偿金额不足 100元的,结余部分结转下年累计使用。参合者在全市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就诊时必须主动出示

身份证与合医卡,进行网络刷卡实时结报。 大额门诊医药费用:参合者在使用完普通门诊年度补偿金额100元后,全年发生的未结报门诊医药费,起付线为XX元,超过起付线的门诊医药费按25%予以补偿,全年累计补偿限额为1500元。由各镇乡年终统一办理结报。 四、住院医药费结报程序及时限: 在本市定点医院就诊入院时,参合者必须带上本人身份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办理住院手续。出院时,由所在医院按补偿有关规定给予实时结报。在市外一级以上医院发生的住院医药费用,参合者出院后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身份证、转院转诊单、务工或探亲证明和所住医院出具的医药费用清单、出院小结、医药费发票原件等材料交镇乡财政所初审,由市合管办审核结报。补偿时限:下年度1月30日之前。逾期作自动放弃,不予报销。跨年度的医药费转下年度结报。 五、住院医药费补偿标准: 起付线。每次符合补偿范围的医药费用,启东市外医院600元,启东市区二甲医院(人民医院、中医院)400元,启东市内其它定点医院100元。每次住院符合补偿范围的医药费用不超过起付线的不予补偿。 补偿比例。符合补偿范围在起付线以上的医药费用,启东市区二甲医院按75%补偿,启东市内其它定点医院按90%补偿。经转院到启东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按启东市区二甲医院补偿

新旧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比较

新旧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的医疗保健问题直接影响到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是惠及全国9亿农民的利好政策,是探索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途径。从2003年在全国部分县(市)开展试点以来,较大地促进了农村医疗水平的提高,已有不少农民从中获益,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有所缓解。新农合作为一种涉及人口最多的制度,它的改革发展和完善问题尤为引人关注。同时我们也应看到,由国家、地方和农民个人三方筹资、卫生行政机构统一管理的新农合,在资金的筹集、管理、支出以及完善补偿方案、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等环节,尚存一些问题亟待解决。如何让更多的农民参合、如何又快又好地帮助农民拿到报销金额,是值得卫生管理部门深思的问题。 (一)“旧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在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曾发挥过不可低估的作用,世界卫生组织称其为“发展中国家解决卫生经费的范例”。然而,由于种种历史原因,这一制度历经曲折,几起几落。 1、概念 这里的“旧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相对于新农合而言的,是在合作化运动基础上,依靠集体经济,按照互济互助原则建立起来的一种集资医疗制度,就其实质来说是一项低补偿的农村集体福利事业。在过去的数十年间,合作医疗制度与农村社、队集体核算制度相对应,其经费主要来源于集体公益金的补助,社员看病只需要交纳少量的费用,从而实现健康人群和病患之间医药费用再分配。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是:我国农村普遍实行新农合,城市推广社区卫生服务。 1、概念与做法 新农合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目的主要是为了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帮助农民抵御大病风险。其基本做法是,自愿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以家庭为单位按每人每年10元(部分东、中部地区稍高)缴纳合作医疗资金,同各级政府每年每人补助的20元一起形成合作医疗基金,储存在县(市)国有商业银行或信用社的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编号: 中国农业大学现代远程教育 毕业论文(设计) 论文题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面临的问 题与对策 学生崔海娟 指导教师张耕墨老师 专业公共管理 层次专升本 批次 112 学号 w130222112027 学习中心秦皇岛广播电视大学 工作单位青龙满族自治县医院 2013年8月 中国农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制 1

摘要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政府针对当前农村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现状而制定的一项惠民政策,是在政府不断努力解决“三农”问题、构建和谐社会背景下出台的一项重大惠农政策,这对缓解农村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状况是一项有力举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以来,取得了一些成效和经验。但在参保模式、筹资水平、补偿模式、支付模式等方面的设计上都还存在着缺陷,比如财政投入少,农民受益程度低,政府监管不到位等。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加强宣传,加强制度建设,增加投入,以利于这项制度的完善,从而在实施中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关键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面临问题对策

目录 1 引言 (1) 1.1理论依据 (1) 1.2立题意义 (1) 2我国农村医疗保障的现状 (1) 2.1新型农付合作医疗制度运行状况 (1) 2.2农村卫生服务总体质量不高 (2) 2.3农民更需建立完善的合作医疗制度 (2) 3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特点 (3) 3.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传统的医疗保险制度的区别 (3) 3.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中取得的主要成效 (3)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行中面临的困难及问题 (4) 4.1财政因素制约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 (4) 4.2参合率高,知晓率低 (5) 4.3农民缺乏信任感 (5) 4.4监管机制存在缺陷 (5) 4.5立法不完善 (5) 4.6制度不健全 (6) 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今后发展的对策 (6) 5.1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提高农民对新型合作医疗的认识 (6) 5.2加强监管,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稳步实施 (7) 5.3落实财政补助资金,切实保障农民权益 .................................................... .. (7) 5.4完善立法建设,保证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 (7) 6结论 (8) 参考文献 (9)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章程规章制度.doc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章程规章制度 第一篇:浅谈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第二篇: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第三篇: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第四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第五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更多相关范文 正文第一篇:浅谈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题目:浅析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一)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合作医疗,是中国农村社会通过集体和个人集资,用以为农村居民提供低费的医疗保健服务的一种互助互济制度,它既是中国医疗保障制度中有特色的组成部分,也是中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内容。 早在抗日战争时期,解放区就出现过农民集资兴办的合作医疗。新中国成立后,一些地方在土地改革后的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启发下,由群众自发集资创办了具有公益性质的保健站和医疗站;1956年,全国人大一届三次会议通过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中亦规定,合作社对于因公负伤或因公致病的社员要负责医疗,并且要酌量给以劳动日作为补助,从而首次赋予集体介入农村社会成员疾病医疗的职责。随后,许多地方开始出现以集体经济为基础,以集体与个人相结合、互助互济的集体保健医疗站、合作医疗站或统筹医疗站。可以说,从建国到50年代末,农村合作医疗处于各地自发举建的阶段。 1959年11月,卫生部在山西省稷山县召开全国农村卫生工作会议,正式肯定了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此后,这一制度遂在广

大农村逐步扩大。1965年9月,中共中央批转卫生部党委《关于把卫生工作重点放到农村的报告》,强调加强农村基层卫生保健工作,极大地推动了农村合作医疗保障事业的发展。到1965后底,全国已有山西、湖北、江西、江苏、福建、广东、新疆等1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一部分市县实行了合作医疗制度,并进一步走向普及化;即使在“文化大革命”中,由于合作医疗深受农民欢迎,到1976年,全国已有90%的农民参加了合作医疗,从而基本解决了广大农村社会成员看病难的问题,为新中国农村医疗保障事业的发展写下了光辉的一页。不过,在70年代末期以后,农村合作医疗遭到了破坏,并开始走向低潮。1979年12月,卫生部、农业部、财政部、国家医药管理总局、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联合发布了《农村合作医疗章程(试行草案)》,各地又根据这个章程对农村基层卫生组织和合作医疗制度进行整顿,坚持农民群众自愿参加的原则,强调参加自愿,退出自由,同时改进了资金筹集办法。此后,虽然少数地区的农村合作医疗事业得到了恢复与发展。但随着80年代农村承包责任制的推行,乡村公共积累下降,管理不得力,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又未能及时加强引导,全 国大多数农村地区原有的以集体经济为基础的合作医疗制度遭到解体或停办的厄运,绝大部分村卫生室(合作医疗站)成了乡村医生的私人诊所。据1985年全国10省45个县的调查,农村居民中仍参加合作医疗的仅占9.6%,而自费医疗则占到81%,1986年支持合作医疗的村继续下降到5%左右,当时只有上海的郊县、山东的招远、湖北的武穴、江苏的吴县、无锡、常熟等为数不多的地区继续坚持合作医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范本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范本 第一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近些年,随着人口老龄化不断加速,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缓慢以及农村疾病人口数量激增,在农民收入依旧比较低条件下,疾病成为农民最为关心的问题,“辛苦奋斗年,一病又回到从前”成为许多农 30 民真实的生活写照。许多农村地区,由于贫困,缺医少药,有了 病,却看不起的现象很普遍,许多农民只得无奈的忍受疾病的折磨。 “因病致贫 “因病返贫”的问题己开始困扰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20世纪50、60年代起,党和国家着手努力改善农村的医疗卫生条件,以传统农村合作医疗为主要形式的医疗保健制度在保障农民的健康、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方面曾经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传统农村合作医疗甚至得到了国际上的认可。八十年代初,世界银行和世界卫生组织都曾派专家来我国考察农村卫生工作,考察组在报告中特别强调指出,中国农村实行的“合作医疗制度,是发展中国家群众解决卫生经费的唯一范例”。世界卫生组织还在另一份考察报告中指 出:“初级卫生工作人员的提出主要来自中国的启发,中国在占80% 人口的农村地区发展了一个成功的基层卫保健系 统,向人民提供低费用和适宜的医疗保健技术服务,满足大多数人的基本卫生需求,这种模型很适合发展中国家的需要”。但随着我国改革开

放的深入,随着社会大环境的变迁,传统农村合作医疗在六十年代兴起,七十年代达到高峰,八十年代衰落,走过了一个倒“ v”型的不平凡路程。随着农村集体经济的削弱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群众对管理粗放“大锅饭”式的合作医疗信任度降低,卫生需求的提高和医药费用的大幅上涨,传统农村合作医疗迅速在大多数农村地区崩溃。伴随着传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衰落,自1990年起部分贫困地区的婴儿死亡率开始上升,全国各项主要健康指标的改善速度也远低于80年代。20世纪90年代,国家提出要恢复和重建合作医疗制度,由于种种原因,虽然农村合作医疗有了一定程度的恢复,但覆盖率较低。90%的农民失去了基本医疗保障,成为自费医疗群体,而医疗费用的上涨远远高于农民收入的增长,因病致贫、返贫现象严重,对农村人力资本造成了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障水平是富裕小康生活的重要指标,没有农民的健康,就没有农村的小康,也就没有中国全面的小康。农村的医疗卫生状况和农民的健康水平,在一定意义上决定着我国的医疗卫生状况和全民的健康水平。鉴于农民医疗保健的现状,XXXX年10月 29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要求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自XXXX年起,这一工作在全国开始试点。从全国试点情况来看,新农合制度在保障农民有病能治,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深受广大农民的欢迎<从易县东西水村来看,自国家推广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后,该村村民在疾病医疗费用压力上减轻,村民看病吃药的心态相对放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论文

试论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摘要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随着我国经济与社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识到,“三农”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全局性的根本问题。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农村社会事业中的作用举足轻重。研究农村合作医疗问题,有助于我们深刻认识农村合作医疗问题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制定正确的医疗政策,处理好党群关系;有助于我国正确认识农村形势,妥善解决城乡矛盾,努力维护社会的平稳发展,维护国家的稳定和安全。国内外学者已从不同的侧面对合作医疗问题进行了广泛研究,提出了各种观点,取得了许多重要的研究成果。本文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国内合作医疗现状,论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涵义,探究了我国当前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行中表现出的新特征,取得的成绩以及出现问题的原因,并对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未来提出了一些个人建议。 关键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医疗改革, 筹资

On the construction of new rural cooperative medical system Abstract The new rural cooperative medical system, known as "New Rural Cooperative" is a mutual-aid medical treatment system which is based on comprehensive arrangement of serious diseases and is organized by government, attended voluntarily by farmers and multilateral financed by individuals, collectives and government. With the continuous development of economy and society, more and more people began to realize "three rural" issue is the fundamental problem for our party and our country . The new rural cooperative medical system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rural undertakings. Studying on rural cooperative medical problems helps us deeply understand its importance , establish a right health policy and handle the party-masses relationship well; and it also help us understand the situation in rural areas correctly ,resolve the conflicts between urban and rural areas properly, maintain social development and safeguard national stability and security. Domestic and foreign scholars have studied the cooperative medical issues from different aspects and got many important research results. This thesis based on the existed research and combined with the current domestic medical situation discusses its meaning, explores its new features, shows its achievements and the causes of problems. What’s more,some personal recommendations are given to China's rural cooperative medical system. Keywords: New rural cooperative medical system , medical reform , financing mechanism

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

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 一、背景 第一条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制度是新时期农村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对于提高农民健康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大意义。 第二条××县有10个乡镇;139个行政村、1366个村民小组。2016年末,全县总人口631506人,农业人口531683人,其中应参加新农合人口数51万人;国民生产总值亿元,财政收入亿元,可支配财政收入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426元,卫生事业支出8154万元(含医保基金支出及新农合配套资金)。全县现有病床数871张,有县级公立医疗机构3个,卫生技术人员558人;有乡镇卫生院9个(县城所在地中枢镇卫生院1982年改为县中医院,其防疫保健及基本医疗服务由县中医院承担),卫生技术人员339人;有128个村卫生室,乡村医生468人,其中女村医166人。2016年,全县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医药费总收入万元,其中省级万元、市级万元、县级万元、乡镇级万元、村级1035万元;人均医药费用支出元;总门诊人次万人次,门诊就诊率%;门诊次均费用元,其中:村级元、乡级元、县级(县中医院)门诊次均费用元;总住院人次万人次,住

院率%;住院次均费用元,其中:乡级元、县级元、市级医院次均住院费用元、省级元。2016年,县内公立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药品收入占医疗总收入的%;病床使用率%,其中县级医疗机构为%、乡镇卫生院为%;住院的前十位疾病为:正常分娩(%)、支气管肺炎(%)、异位妊娠及剖腹产(%)、急性阑尾炎(%)、腹股沟斜疝(%)、脑梗塞(%)、糖尿病(%)、脑出血(%)、胃及十二指肠溃疡(%)、股骨骨折(%)。 二、目的与目标 第三条建立新农合制度是为解决我县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要举措。通过新农合制度的建立,目的是要逐步使农民群众树立风险共担、互助共济的意识;逐步减轻农民的医药费用负担,提高群众对卫生服务的利用率;逐步建立农村基本健康保障制度,进一步提高农民健康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第四条 2016年是我县全面实施新农合试点工作的第三年,应努力使全县90%以上的农民参加新农合并得到基本医疗保障。 第五条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的目标要求,到2016年,在全县基本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

农村医疗保险制度论文

一、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概述 (一)农村医疗保险的定义 农村医疗保险,就是当农村居民生病或受到伤害后,由国家或社会给予的一种物质帮助,即提供医疗服务或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1]。它是我国社会保障的一部分,我国农业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63.91%,农村医疗保险,可以使最广大农民享受到农村医疗保险社会保障,是我国经济建设的重要环节之一。参合农民可以选择不同医院就诊,一般采取就近原则,选择不同医院的报销比例也有所不同,一般对住院患者的报销比例比较大,可以分为慢性病、特殊病种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报销比例,可以在一定的程度上避免农村因病致贫、因病反贫的情况。 (二)我国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涵义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支持、农民群众与农村经济组织共同筹资、在医疗上实行互助互济的一种具有医疗保险性质的农村健康保障制度[2]。即农民每年交一定数额的合作医疗资金,集体与政府也可投入一部分,共同形成专项基金,农民就医时可按一定比例报销医药费。实践证明,多种形式的农村合作医疗是农民群众通过互助共济、共同抵御疾病风险的好方法,也是促进我国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关键。 我国农业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一半以上,因此,使广大农民享受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我国经济建设的重要环节之一,如今我国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在农村开展的还不够好。 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对应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出的一个新概念,有三个基本词组成: 1、农村居民:泛指居住在农村的社会公民,这里的“农村居民”具有特定的含义,是指尚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各类农村人口,包括农村务农人员、务工务商人员等农村劳动力,农村老人以及失去劳动能力的农村伤残人员等。“农村居民”构成了农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 2、基本医疗:农村居民基本医疗是根据农村居民个人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当地政府、集体经济的扶持能力所构成的综合可供能力可以承受的最基本的医疗服务需求。 3、保险制度: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它是由政府负责举办的,集体和个人共同参与的,为劳动者在患病时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医疗费用补偿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3]。 (三)我国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主要类型 目前我国农村医疗保险,大体上有农村合作医疗、大病统筹等几种形式。 农村合作医疗是我国农村医疗保险制度中的主要类型,是中国农村社会通过集体和个人集资,用以为农村居民提供低费的医疗保健服务的一种互助互济制度,它既是中国医疗保障制度中有特色的组成部分,也是中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内容。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细则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细则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细则 还在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细则吗,下面YJBYS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细则”,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适用范围 《实施细则》适用于依兰县辖区内从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及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有关的单位、个人和具有农业户口的居民。 二、资金筹集与分配 (一)资金筹集。2016年我县新农合人均筹资预计达到560元,其中:参合农民个人缴费150元,预计各级政府补助标准达到41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234元,省级财政补助138元,县级财政补助38元。严禁将2015年参合农民家庭帐户结余资金转结或变相转为2016年参合农民缴费金额。 (二)基金分配。2016年依兰县新农合补偿模式为:门诊基金(家庭帐户、门诊统筹和一般诊疗费)+住院统筹基金(包括大病保险保费)+风险基金。基金分配方式为:从人均筹资额中安排80

元设立家庭帐户,安排20元设立门诊统筹帐户,用于参合农民患小病门诊治疗补偿,安排10元用于一般诊疗费补偿;从筹资标准中安排20元/年/人,为参合农民购买大病保险;安排430元设立住院统筹基金帐户,用于参合农民住院(含门诊静点、门诊特殊大病和慢性病门诊补偿等)治疗补偿。 三、受益周期 (一)受益周期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12月31日前为下年度缴费期限,在缴费期限内不主动缴费或超过缴费期限的视为自动放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受益保障待遇。 (二)参合农民按规定缴纳了参合费,领取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即可从每年1月1日起享受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基金按标准支付的门诊医药费和住院医药费。 四、基本医疗补偿标准 (一)普通门诊 1. 门诊家庭帐户 参合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医药费,可从门诊家庭帐户资金中报销,无余额后再享受门诊统筹资金补偿。 2. 门诊统筹补偿 ⑴补偿比例:门诊统筹补偿无起付线,乡、村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90%。 ⑵补偿封顶线:全年按户设定家庭门诊统筹补偿封顶线,2016年家庭门诊统筹补偿封顶线计算方式为家庭参合人数×20

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论文.doc

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论文 加强管理,强化监督是保证合作医疗制度有效运行,取信于民,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和手段,是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顺利运行、健康发展的关键。合作医疗的管理主要是指经办机构(如:合作医疗管理局)对供需双方(参保群众和医疗机构)行为的管理。合作医疗的监督是指某一监督主体以一定的方式对上述三方行为的监督和评价。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运行管理(一)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 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和能级原理,各级政府都应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隶属于同级政府领导,接受上级管理机构的指导。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小组,由省政府领导任组长,卫生、财政、农业、民政、发改委、扶贫、审计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下设办公室,可与同级卫生厅(局)的基妇处(农村卫生处)合署办公,也可单独设立。 协调小组负责对建立、发展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领导、组织、协调和政策制定等宏观管理工作。具体工作有: 1.制定合作医疗管理办法、资金统筹办法、合作医疗实施规划和年度计划; 2.确定各级地方财政对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的具体补助标准; 3.制定合作医疗基金财务管理办法、会计核算制度等规章制度; 4.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相关政策和资金,共同做好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5.定期向同级党委、人大、政府汇报合作医疗工作进展及存在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政策措施。 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具体管理工作。包括: 1.培训合作医疗管理人员; 2.指导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的制定,审查合作医疗实施方案; 3.制定管理规章制度,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等; 4.检查督导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规范其运行; 5.及时研究解决合作医疗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6.定期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汇报合作医疗运行情况等。 --市政府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小组,由政府领导任组长,卫生、财政、农业、民政、发改委、扶贫、审计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下设办公室,可与同级卫生局的基妇科合署办公,也可单独设立。 --县(市)级人民政府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由政府领导任主任,卫生、财政、农业、民政、发改委、扶贫、审计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代表组成,负责有关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工作。委员会下设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一般不少于8-10人,也可根据服务人口数核定编制(一般按3-5万人配备1人)。经办机构应定为行政事业编制,比照公务员管理,财政全额供给。 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负责有关组织、领导、协调、调度、管理、监督、考核、奖惩等工作。具体工作有: 1.合作医疗的组织宣传发动工作;

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 省财政厅徐蓉 2006年9月 省合作医疗办编印 基金管理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执行中的重要内容,关系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平稳、持续运行。规范基金运行和基金财务管理,对确保基金安全、防范基金风险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第一部分基金管理概述

一、基金 (一)基金概念 基金是指事先筹措或提取的、规定专门用途的、要求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专项结报的资金。 (二)基金基本特点 预先规定专门用途;资金连续筹集、连续使用。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概念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等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以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目标服务的、根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相关政策筹集起来的资金。 (二)基金与专项资金的共性和区别 专项资金是为完成某项特定的工作或项目,通过财政预算安排或其他资金渠道拨付的资金。与基金相比,两者既有共同之处,也有明显的区别。其相同之处在于,两者都是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需要单独与管理部门结报的。从资金来源来看,基金是在确定用途后,按规定的资金渠道事先筹措或提取的,连续筹集、连续使用。 (三)基金与卫生事业经费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经费的联系和区别基金与卫生事业经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经费在资金的管理、使用主体上存在一定的重叠,为了保障管理的规范和有效,有必要正确地理解这些资金间的联系与区别。 卫生事业经费是政府预算安排用于公共卫生事业维持与发展的预算资金。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按预算规定的级次和额度、时间进行拨付。其使用主体是各级卫生事业管理部门及其所属的卫生事业单位,其拨付的额度按预算核定的规模办理。 合作医疗工作经费是为了保障合作医疗管理工作顺利开展,由财政预算安排的拨付给各级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的公用和人员经费。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将该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卫生事业经费、合作医疗工作经费与基金在资金的来源渠道和管理要求上有明显区别。为规范管理,保证合作医疗基金安全,各级合作医疗管理部门的费用核算,不能与合作医疗基金的管理与核算混淆,也不准挤占合作医疗基金。 三、基金性质和特点 (一)基金的性质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社会现实意义

浅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现实意义及发展前景 【摘要】 通过调查研究发现,中国实行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制度以前,在落后的医疗机制下,农民普遍存在“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中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种顺应形势,适合国情和经济发展状况的理性制度安排,在为农村居民提供适度的医疗和卫生保障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目前,我国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还不是一个十分成熟完善的医疗保障制度,在试点过程中也表现出了不少困难与问题,但只要政府能持续保持建设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主动姿态,不断吸取发展过程中的经验教训,确保形成健全、良好、高效的运行机制和监管制度,中国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一定会拥有光明的发展前景。 【关键词】 农村合作医疗看病难现实意义发展前景 一、落后的社会现状导致看病贵,看病难 农民是一个低收入阶层,没有任何社会保障,偶尔感冒发烧还可以凑合着治治,可一旦生了大病,有的借钱看病,有的因治病倾家荡产,也有人因治疗费用太高而等死。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事例屡见不鲜。农民戏称“治病三部曲”:“看不起病,吃不起药,住不起院。”因此,许多地方农民的健康状况受到严重影响,一些曾经已被消灭或被控制的地方病、传染病再度出现甚至流行,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据一些调查,在农村贫困户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农户占20-30%。许多情况表明,疾病是导致贫困的重要原因,贫困又使疾病难以医治。目前所言“看病难”、“医疗难”,主要是指农民对医疗费用的承受能力问题。 80年代以前,我国农村长期实行的是“廉价医疗”政策,活跃于农村社会的“赤脚医生”,使农村社会的医疗卫生状况稍有改观。但80年代以后,整个社会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了经济领域,在经济改革中,对农民的根本利益的关注度大大降低[1]。近年来,农村的医疗卫生条件有了极大的改善,农村缺医少药的一般问题已基本解决。但是,由于多数地方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医疗费用完全靠个人支付,农民负担较重。在医疗资源的配置上,县以上的医院规模庞大,但医疗价格昂贵,农民根本享受不起这种服务。高一级医院的价格更高,也使乡村基层的医疗设施价格被抬高,乡村医疗的资源面临着县市大医院的抽空和个体医生的挤压,同时乡村医疗设施的内部也面临着利益最大化的分化,其服务于农民的功能大打折扣。农民收入没有实质性提高,所以,看不起病是农村普遍的状况。

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农民须知

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农民须知(2012版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 疗政策农民须知(2012版) 一、什么是新农合?“新”在哪里?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新农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报销一部分医药费用,让农民能够看得起病、减少因病致贫返贫现象的发生。 新农合资金的主要来源是:一是农民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加,按人缴纳参合资金(2012年的标准是每人缴纳不少于50元);二是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安排专项补助资金(2012年每人补助240元)。 农民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资金共同组成新农合基金,以县(市、区)为单位统筹使用。基金主要用于参合农民当年住院医药费用的报销,适当兼顾门诊费用的报销。 二、广大农民如何参加新农合?参合后如何看病和报销? (一)哪些人可以参加新农合? 凡是我省农村户口的居民均可参加新农合。失地农民、务工农民以及虽然有城镇户口但在城镇无固定职业且事实上长期居住在农村的居民,可以参加户籍所在地的新农合;行政上独立的农、林、牧、渔场的农业工人和开发区、风景区的农民,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可以参加区划所在地的新农合;长期居住在当地农村但尚未办理户籍转移手续的外籍(含外省籍)农村居民,可以参加居住地的新农合。国务院要求以户为单位参加新农合,农村户口的中小学生必须跟随家长一起参加新农合。鼓励家长为预期在参合年度出生的孩子提前参合。 (二)怎样参加新农合?交多少钱?交到什么地方?什么时间交?

当地政府一般在10—12月开始收缴农民下一年度的参合资金。一般由乡镇政府派工作组与村委会干部一起,进村入户收。符合参加新农合条件的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2012年参合金是按家庭人数每人交50元。农民凭户口簿(或身份证)缴费,领取新农合就诊证(或就诊卡)。农村五保户以及民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救助对象参加新农合的个人缴费资金,由当地民政部门代交。缴费后,当场索取收据。有的地方还发一份新农合有关政策告知书(一封信或明白纸)。 农民的钱收上来以后,还有很多的事要做。要登记造册,县级财政根据参合人数提供配套资金;然后,将参合人数和县级财政配套资金汇总统计上报,向上级财政申请配套补助资金。省级财政配套资金一般于第一季度下拨,中央财政配套资金一般于第二季度拨到省,省级立即分配下去。这样保证一年当中,资金不会“断流”。如果农民缴费时间过分延迟,会影响省级和中央配套资金的及时下拨,从而也就影响到各地的报销兑付。 (三)参合后,怎么看病住院?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必须要带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证》(现在已经普遍换成就诊卡)并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看门诊或住院。否则,无法出院当场就能报销。 原则上,首先在县(市、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看门诊或住院。如须转诊到县(市、区)外的医院住院,应提前告知当地新农合管理部门,以便备案。转诊备案者,在补偿待遇上可给予适当优惠。这样可以农民往返办理转诊手续的麻烦,这是比较人性化的政策。 (四)看病后,怎么报销? 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看门诊,由医疗机构按照县(市、区)制定的《门诊统筹实施方案》规定的报销比例,当场减免相应部分的费用。

202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方案

202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和“xx”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组织、引导和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大病统筹为主和互助共济的原则,在提高筹资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大病住院补偿水平,提高门诊补偿比例并扩大受益面,巩固和发展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民基本医疗需求相适应的、具有基本医疗保障性质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切实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 二、基本原则 (一)引导参合农民一般常见病首先在门诊就诊;确需住院的,首选当地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对必须到省、市级医院诊治的疑难重病,进一步提高其补偿比例。 (二)新农合补偿与农村医疗救助相结合,对重大疾病提高保障待遇,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再给予重点救助,切实减轻大病患者经济负担,有效缓解参合农民看不起病和因病致贫(返贫)现象的发生。 (三)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以住院补偿为主、兼顾门诊受益面;相对统一,分类指导,尽力保障,规范运行。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是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组织领导机构,其主要职责: 1、领导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2、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履行各自职责; 3、负责制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章程和实施方案; 4、负责落实配套资金。 (二)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简称县合管中心)是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经办机构,其主要职责: 1、负责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日常工作; 2、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收缴、管理和支付工作,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基金的具体收支、使用情况; 3、编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预决算,做好有关统计报表的上报、信息管理与发布工作; 4、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并与之签订医疗服务协议,对其进行指导和监督; 5、对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所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6、定期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汇报资金的收支使用情况。 (三)镇设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所,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委托,开展本镇行政区域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 1、负责农民缴纳的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归集和上缴、参合人员的微机录入; 2、为参合农民代办医疗费用补助和结算手续及相关信息发布等工作; 3、做好基础资料的收集和统计报表的管理、上报工作; 4、收集与反馈农民对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与建议。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变迁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变迁 1前言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农村社会通过政府、集体和个人共同筹集资金,用以为农村居民提供低费的医疗保健服务的一种互助互济制度,它既是中国医疗保障制度中有特色的组成部分,也是中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内容。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变迁有其时代性和阶段性。2传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2.1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兴起的理论基础 2.1.1社会保障的基本要求 社会保障是指国家和社会在通过立法对国民收入进行分配和再分配,对社会成员特别是生活有特殊困难的人们的基本生活权利给予保障的社会安全制度。一般来说,社会保障由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组成,其中,农村医疗合作制度是社会保障的分支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总人口比例大,作为我国公民的主体,广大农民的健康问题直接影响着国民素质的提高和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因此,为广大农民提供医疗卫生保障是社会保障的基本内容[1]。 2.1.2保障农民基本人权的需求 从权利的角度看,尊重和保障参合农民的基本权利--生命健康权是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其法理的逻辑渊源和道德支撑。享受医疗保障是广大农民的一项基本权利。生命健康权是与生俱来的最重要的人格权,不能够变更、转让和放弃,是人权的重要内容和表现形式。因此,维持人的生存和发展,维护和保障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必须发展必要的惠及绝大多数人的医疗卫生事业,这也是国家(政府)的重要职能之一[2]。 2.2传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兴衰 2.2.1传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我国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最早兴起于20世纪40年代,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政府十分重视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但当时农村的医疗卫生条件仍然极度落后,缺医少药的问题普遍存在。要改善医疗条件,单靠国家的力量显然是不够的,因此,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把农业合作社生产上的互助合作机制引入到医疗保健上来。1955年,一些地方出现了由农村生产合作社创办的保健站,通过社员群众缴纳保健费和农村生产合作社公益金补助相结合的办法,由农民群众集资合作医疗,实行互助互济。山西省高平县米山乡建立了我国第一个医疗保健站,实现了当地农民"无病早防,有病早治,省工省钱,方便可靠"的愿望。随着制度的大力推进,"合作医疗制度"与"保健站"及"赤脚医生队伍"成为解决我国农村缺医少药的三件法宝[3]。 2.2.2传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衰退与重建 20世纪70年代末期,由于农村推行了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经济体制改革,建立了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原有的"一大二公"、"队为基础"的社会组织形式解体,合作医疗的筹资没有了保障,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也随之迅速衰落,到1989年,坚持合作医疗的行政村仅占全国行政村的4.8%[4]。自费医疗制度再次成为在农村占主导地位的医疗制度。由于政府投入不足和集体经济的弱化,农村合作医疗处于衰退阶段,新的公共卫生问题不断出现,农民的健康水平呈现下降趋势。 由于医疗市场化,农民医疗费用的攀升超过了农民实际平均收入的增长幅度,农民不堪重负,"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成了农村的普遍现象。政府及时意识到了这一问题的重要性,在推进城镇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同时,也提出了"恢复与重建"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任务,进入了"第二次合作医疗"时期。1997年,农村合作医疗的恢复与重建达到"高潮",但是,其效果甚微,到1998年全国农村居民中得到某种程度医疗保障的人口只有12.56%,其中合作医疗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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