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续签劳动合同的通知(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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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反馈:续签劳动合同提醒//FROM HR

**总:

您好,贵部2015年12月31日,即将有一批合同到期人员,为避免用人风险,现将需要续签合同人员信息发给您,请您根据员工实际工作表现情况,确定是否需要与员工续签合同,并请于2015年11月6日前知会人力资源部,以便我们安排员工的续签或终止合同事宜。以下为合同即将到期人员名单:

备注说明:

一、劳动合同类型: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008年1月1日以后签订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此次续签需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无固定劳动合同

(1)2008年1月1日以后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在本公司工作满十年的员工

二、签订合同期限

第一次签署时间为三年,第二次签署时间为五年

三、终止合同

(1)对于即将续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若确定不续签,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公司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从20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

(2)对于即将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若确定不续签,需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四、人力资源部联系人:魏红、程思

人力资源部

2015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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