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证书除了能挣钱,还有一个你不知道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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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程师从15年开考以来,就受到建筑行业很多考生们的青睐,短短几年间成了最热门的证之一,除了我们经常听说的挂靠,含金量高,消防工程师证还有什么用途呢?

其他优点

除了挂靠之后,注册消防工程师还有以下优点:

1、注册消防工程师对项目消防设施的设计评估、投入使用和安全运营有否决权;

2、由公安部主管并盖章,证书有强制性;

3、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可聘为工程师,同时作为消防高级工程师考评的主要依据之一;二级可聘为助理工程师,部分取代注册安全工程师的职能。

4、证书注册方面,注册消防工程师属于公安部消防部门主管,由省级消防部门注册执业,与建造师等证书不冲突,分属两个管理部门,且部门之间未联网。

5、现一些重大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其门槛已开始加设“需持有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权力越大,责任越大,消防工程师对一个工程项目有着高度的决定权。

执业范围

参考公安令143号,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范围简析: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范围包括:(全国)

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

消防安全管理与消防技术培训;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含灭火器维修);

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

火灾事故技术分析;

公安部或者省级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技术工作。

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范围包括:(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

除100米以上公共建筑、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大型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外的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

除250米以上公共建筑、大型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外的消防安全管理;

单体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下建筑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含灭火器维修);

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

公安部或者省级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技术工作。

主要用途

数量在公安部第129号令第二章中是有明确规定:

一级检测维保资质:10人以上,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至少6人;

二级检测维保资质:6人以上,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至少3人;

三级检测维保资质:1人以上;

一级安全评估资质:12人以上,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至少8人;

二级安全评估资质:8人以上,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至少4人;

同时取得检测维保和安全评估资质:人数为两项资质所需人数之和的80%,且不得低于任一单项资质条件的人数。

消防工程师证书无论是挂靠还是单位使用,目前都是处于“有市无证”,近期又有些省份公布临时资质延时,足以证明消防工程师证书紧缺,国生教育小生在此提醒各位各位抓紧时间备考,前途一片光芒。

中国强制性产品质量认证

中国强制性产品质量认证——CCC认证 国家认监委主任王凤清指出:《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强制性产品标志管理办法》、《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和《实施强制品认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法律依据、实施强制性产品认产品范围、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使用、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监督管理等作了统规定。主要内容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主要特点 公布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 强制性产品认证使用统一的标志 强制性产品认证收费项目及标准 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实施时间 CCC认证企业进入市场的必备标志 (一)按照世贸有关协议和国际通行规则,国家依法对涉及人类健康安 全、动植物生命安全和健康,以及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的产品实行统一 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负责国家强 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主要特点是,国家公布统一的目录, 确定统一适用的国家标准、技术规则和实施程序,制定统一的标志标识, 规定统一的收费标准。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经国 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能出

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三)根据我国入世承诺和体现国民待遇的原则,这次公布的《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覆盖的产品是以原来的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和强制性安全认证及电磁兼容认证产品为基础,做了适量增减。原来两种制度覆盖的产品有138种,此次公布的《目录》删去了原来列入强制性认证管理的医用超声诊断和治疗设备等16种产品,增加了建筑用安全玻璃等10种产品,实际列入《目录》的强制性认证产品共有132种。 (四)国家对强制性产品认证使用统一的标志。新的国家强制性认证标志名称为"中国强制认证",英文名称为"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可简称为"3C"标志。中国强制认证标志实施以后,将逐步取代原实行的"长城"标志和"CCIB"标志。 (五)国家统一确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收费项目及标准。新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制定,将根据不以营利为目的和体现国民待遇的原则,综合考虑现行收费情况,并参照境外同类认证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由于该项目需要国家价格主管部门的审批,还需要一段时间,最迟会在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实施前,即2002年4月30日前对外公布。 (六)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将于2002年5月1日起实施,有关认证机构正式开始受理申请。为保证新、旧制度顺利过渡,原有的产品安全认证制度和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自2003年5月1日起废止。

消防器材检查记录表

设备编号:摆放位置:产品名称:灭火器数量 检查项目 生产日期:充装日期:有效日期:检查日期:年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 是否在指定位置 是否在有效期内 是否摆放有杂物 铅封是否完好 喷嘴是否畅通 附件是否完整 气、粉量是否充足 检查人员签名 检查日期 限期整改日期 ※备注:检查项目正常打“√”,异常打“×”。 ※使用方法:1、先上下颠倒几次,使干粉松动。2、然后拔去保险销。3、对准火焰根部,压下压把,灭火剂便会喷出灭火。 ※负责部门:责任人: 消防器材(灭火器)检查记录表 设备编号:摆放位置:产品名称:灭火器数量: 检查项目 生产日期:充装日期:有效日期:检查日期:年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 是否在指定位置 是否在有效期内 是否摆放有杂物 铅封是否完好 喷嘴是否畅通 附件是否完整 气、粉量是否充足 检查人员签名 检查日期 限期整改日期 ※备注:检查项目正常打“√”,异常打“×”。 ※使用方法:1、先上下颠倒几次,使干粉松动。2、然后拔去保险销。3、对准火焰根部,压下压把,灭火剂便会喷出灭火。

设备编号:摆放位置:产品名称:灭火器数量 检查项目 生产日期:充装日期:有效日期:检查日期:年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 是否在指定位置 是否在有效期内 是否摆放有杂物 铅封是否完好 喷嘴是否畅通 附件是否完整 气、粉量是否充足 检查人员签名 检查日期 限期整改日期 ※备注:检查项目正常打“√”,异常打“×”。 ※使用方法:1、先上下颠倒几次,使干粉松动。2、然后拔去保险销。3、对准火焰根部,压下压把,灭火剂便会喷出灭火。 ※负责部门:责任人: 消防器材(灭火器)检查记录表 设备编号:摆放位置:产品名称:灭火器数量: 检查项目 生产日期:充装日期:有效日期:检查日期:年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 是否在指定位置 是否在有效期内 是否摆放有杂物 铅封是否完好 喷嘴是否畅通 附件是否完整 气、粉量是否充足 检查人员签名 检查日期 限期整改日期 ※备注:检查项目正常打“√”,异常打“×”。 ※使用方法:1、先上下颠倒几次,使干粉松动。2、然后拔去保险销。3、对准火焰根部,压下压把,灭火剂便会喷出灭火。

北京市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实施细则.doc

北京市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实施细 则 随着我国商品经济的发展,消防部门垄断经营消防产品的壁垒被打破,社会上经营消防产品的单位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增多。下文是北京市《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暂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欢迎阅读! 北京市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实施细则全文 第一条为实施公安部、国家标准局颁发的《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暂行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在本市生产、维修、销售各种防火、灭火设备、装置、器材设备、材料、涂料(浸料)等消防产品(以下简称消防产品) 的单位,均须通过《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暂行管理办法》和本细则,服从管理和监督。 个人不得经营消防产品的生产、维修、销售业务。 第三条市公安局消防处是本市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管理 部门,业务上接受市标准计量局指导,其职责是: 1、对消防产品的生产、维修、销售企业进行审查; 2、组织消防产品的质量监督检验工作; 3、审查消防产品广告; 4、查处违反本细则的行为; 5、调查消防产品质量事故,提请有关部门追究有关人员的责

第四条市建立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以下简称质量监督检验站),受市公安局消防处领导,业务上接受市标准计量局的指导,其职责是: 1、对消防产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验,填发检验证,向有关部门报告消防产品质量情况; 2、对评优产品提供检测数据;对获奖产品建立技术档案,进行定期复查; 3、主持或参与本市消防新产品投产前的质量鉴定工作; 4、对产品质量争议进行仲裁检验; 5、承担消防产品的其他委托检验; 6、指导生产、维修单位的质量检验工作,参与培训、考核检验人员; 7、协助市公安局消防处查处违反本细则的行为。 第五条在本市生产、维修、销售消防产品,必须先经市公安局消防处审查批准,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申请变更生产、经营项目、经营范围时同)。外地消防产品的生产、销售单位来京举办联营的,须持有所在地区省级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报市公安局消防处审查批准。 第六条消防产品的生产、维修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完整的产品图纸、技术资料和必要的生产设备、工艺

消防设施器材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消防设施器材安全管理制 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89130消防设施器材安全管理制度Fire safety equipment and equipment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目的 为了规范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配置、使用及相关专项业务管理,明确各环节的职责分工和业务流程,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正常运行和临警好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现配置在用的各种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安全管理。 3定义 3.1本办法所称的消防设施、设备包括: 3.1.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手动报警装置。 3.1.2各类火灾自动灭火系统。

3.1.3机械防排烟系统、防火防烟分隔设施。 3.1.4消防供水设施及室内、外消火栓系统。 3.2本办法所称的消防器材包括: 3.2.1移动式灭火器、灭火器材箱、消防水带、消防水枪、消火栓箱、消防铲等。 3.2.2疏散指示标志和消防逃生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等。 3.2.3个人逃生疏散的防护装备器材等。 4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公司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的原则,确保各种设施、设备、器材正常运行和完好有效。 5管理职责 5.1安全保卫部 5.1.1安全保卫部是公司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依法对公司所属各单位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安全管理实施监督,督促整改问题,纠正和处理违规行为。 5.1.2负责传达贯彻并监督执行国家和广东省关于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及管理规定。 5.1.3参与建设工程消防设施、设备的规划、专业技术

产品质量认证合同——范本

产品质量认证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的有关规定,_________(甲方)向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乙方)申请对其生产的产品按有关产品认证的规则程序实施产品环保认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实施产品认证范围及依据的标准 实施产品环保认证的范围为_________,开展认证所依据的标准及技术要求为_________。 二、实施产品环保认证的基本程序 1.认证申请和受理; 2.抽样检测;

3.现场检查; 4.认证结果评价和批准; 5.获得认证后的监督。 三、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始终遵守认证计划安排的有关规定; (2)为进行评介做出必要的安排,包括审查文件,进入所有的区域查阅所有的记录(包括内部审核报告)和评价所需人员(例如检验、检查、评定、监督)和解决投诉的有关规定; (3)仅允许在获准认证的产品或包装上使用认证标志; (4)在使用产品认证结果时,不得损害乙方的声誉,不得做出使乙方认为可能误导或未经授权的声明; (5)当证书被暂停或撤销时,应立即停止涉及认证内容的广告,并按乙方

每月消防设施检查记录表

艾山二中2017年消防设施检修、维护记录台账 消防设施未被阻挡 消火栓箱完好情况 “F ”扳手完好情况 水带及卡扣完好情况 水枪完好情况 灭火器铅封完好情况 灭火器压力表指针在绿区 灭火器筒体完好情况 灭火器喷嘴完好情况 消防设施卫生情况 检查人 备注:存在异常情况的处理情况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5 月 6 月 7 月 8 月 9 月 10月 11月 12月 消防栓检查标准 序号 检查内容 备注 1 “F ” 扳手无腐蚀、无变形能正常开启消火栓阀门。 每月检查外观检查 2 开关手轮、丝杆、胶垫、无腐蚀、开关保持灵活。手轮螺丝不松动、手轮与螺杆不打滑、能正常开启。 3 消火栓、水带接口无腐蚀、无变形、保持紧固、胶圈完整。 4 水带、水枪、胶垫完好、接口紧固、无漏水现象、无腐蚀、无裂痕。 检查 项目 月份

5 水带卡簧无变形、无脱落、无严重腐蚀、卡槽能正常使用。 6 喉管与消火栓接头不松动、无腐蚀漏水现象。 7 消防栓内的消防器材应配备完整齐全(水带、“F ”扳手、水枪)水带、水枪、消火栓型号应保持一致。 8 消防箱的安装与消火栓应匹配、不能影响接口和消防门的开启,无腐蚀、无损坏现象。 9 露天或半露天岗位中的消火栓应加装保温。 10 消火栓开启后是否有水。 11 消防箱上应有责任人标识。 12 周围环境无障碍物、消火栓干净整洁。 13 各消防箱应有拉手、开关保持灵活。 14 消防箱玻璃、门锁应完整无损、能正常开启消防箱。 15 水带接口里槽应加装铁丝固定水带,外槽加装水带卡子固定水带。(统一为16号铁丝固定两圈) 灭火器检查标准 序号 检查内容 备注 1 检查灭火器铅封是否完好。灭火器已经开启后即使喷出不多,也必须按规定要求在充装。消防专业维修部门充装后应作密封试验并牢固铅封。 每月检查外观检查 2 检查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色区域,如指针在红色区域,应查明原因,送消防专业维修部门检修后重新灌装。 3 检查可见部位防腐层的完好程度,轻度脱落的应及时补好,明显腐蚀的应送消防专业维修部门进行耐压试验,合格者再进行防腐处理。 4 检查灭火器可见零件是否完整;有无变形、松动、锈蚀(如压杆)和损坏,装配是否合理。 5 检查喷嘴是否通畅,如有堵塞应及时疏通。 6 检查灭火器责任人标签张贴位置及人员是否对应。 7 检查灭火器及灭火器箱的卫生是否清洁,无尘土、污迹。 8 每半年应对灭火器的重量和压力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并应及时充填。 每月检查 9 对干粉灭火器每年检查一次出粉管、进气管、喷管、喷嘴和喷枪等部分有无干粉堵塞,出粉管防潮堵、膜是否破裂。筒体内干粉是否结块。 10 检查灭火器放置环境及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灭火器的保护措施是否正常

消防设施器材管理规定

消防设施器材管理规定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消防设施及器材管理制度目的:为保障安全生产,规范消防器材管理,使消防器材(设施)管理工作有规可依,确保急时好用,做到防患于未燃,制定本制度。 范围:适用于本分厂内消防器材(设施)的管理。 职责: 综合办公室负责本厂消防器材引进、采购的审批工作、消防管理指导工作。 车间主任负责本分厂消防器材的配置和管理,并指导安全组负责消防器材的管理监督 各部门主管负责消防器材的检查和使用、性能维护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并负责检查结果的报告及处理跟进 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设备按照生产现场划分的管理区域,实行“谁主管,谁负 责”的原则,各工段要保障现场设置的消防设施器材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2.每月由安全组结合周检组织检查一次厂内所有的消防器材,消防水 泵、阀门、管道、压力表、水喷淋自动灭火系统每月手动放水试验一次。 3.各岗位配置的轻便手提式灭火器、车间主任必须每半个月在派班会上 汇报一次消防器材的实际情况,器材损坏、失效的要及时更换。

4.车间主任负责所在车间所辖岗位内配置的所有消防器材维护保管及外 表的清洁卫生,摆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杂物,不得妨碍消防器材的拿取;改变消防器材摆放的位置时,要综合办同意。 5.消防器材(设施)管理、保养记录,各工段必须在交接班记录本上有 所反映(参照消防记录模板要求填写);如有使用(含损坏、失效情况),要写清使用时间、地点、使用原因,并及时上报安全组核实后,工段及时更换、记录;不得无故将灭火器拿来玩耍或挪作他用。 6.所有的消防器材及设施应在各岗位的交接班记录本上有巡检消防情况 记录,记录必须与现场情况一致。 7.按照消防规范要求,管理区域内配备各种消防设备、设施、工具,标 识安装在合适、醒目的位置上。各种消防设备、设施、工具、标识不得随意挪为他用,安全组按月进行全面普查的规定认真落实,保证各消防设备、设施、工具、种标识的完好性。 8.灭火器只允许在火警发生时和训练需要时使用,平时一律不准挪作他 用和外借。 9.训练用灭火器材由安全组负责领出。训练完毕统一送还,如已使用, 应更换或及时充装灭火喷剂后,物归原处。 消防设施器材的日常维护项目 1、灭火器的维护 灭火器在每次使用后、损坏或失效后,工段必须及时送至分厂灭火器集中处更换新的灭火器,灭火器集中点的使用过、损坏或失效的旧灭火器由安全组负责到公司保卫部检查、更换。

产品质量认证的依据有哪些

产品质量认证的依据有哪些 题要 产品质量认证的依据是认证检验机构对产品质量进行检验、评定所依据的标准和相应的技术要求。认证机构开展产品质量认证工作时,主要有以下依据:1、一般产品开展质量认证,应以具有国际水平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为依据2、我国名、特、优产品开展产品质量认证,应以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确认的标准和技术要求作为认证依据。 现代社会,因为各种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问题或者商品质量问题,产品的质量认证便显得尤为重要,如果商品有质量认证,消费者也会国此对产品多了许多信心。那▲产品质量认证的依据是什么?小编和大家一起了解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产品质量认证的依据 产品质量认证的依据是认证检验机构对产品质量进行 检验、评定所依据的标准和相应的技术要求。由于我国的标淮体系中有国家标淮、行业标淮、地方标淮、企业标淮,不同产品有不同的特征及特性要求,所以认证机构在开展产品质量认证工作时,主要有以下几类依据: 1、一般产品开展质量认证,应以具有国际水平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为依据。对于现行国家标淮或行业标淮内容

不能满足认证需要的,应当由认证机构组织制定补充技术要求。对于这一点,《产品质量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国家参照国际先进的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推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这一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体现出认证的水平和层次。 2、我国名、特、优产品开展产品质量认证,应当以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确认的标准和技术要求作为认证依据。 3、经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加入了相应国际认证组织的认证机构(例如:电子元器件认证委员会、电工产品认证委员会)进行产品质量认证时,应采用国际认证组织已经公布的、并己转变化为我国的国家标淮或行业标淮为依据。 4、我国己与国外有关认证机构签订双边或多边合作协议的产品,应按照合作协议规定采用的标淮开展产品质量认证工作。 ▲二、产品质量认证的种类 产品质量认证分为安全认证和合格认证。 1、安全认证 凡根据安全标准进行认证或只对商品标准中有关安全 的项目进行认证的,称为安全认证。它是对商品在生产、储运、使用过程中是否具备保证人身安全与避免环境遭受危害等基本性能的认证,属于强制性认证。实行安全认证的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有关强制性标准的

新时期消防产品质量存在的问题及策略

新时期消防产品质量存在的问题及策略 发表时间:2018-11-16T11:48:11.890Z 来源:《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20期作者:贺文斌苏秦义[导读] 文章主要就新时期当地市场上存在的消防产品的质量问题,及其解决策略提出了自己的思考。 连城县公安消防大队福建省龙岩市 366200 摘要:文章主要就新时期当地市场上存在的消防产品的质量问题,及其解决策略提出了自己的思考。 关键词:消防产品;质量;问题;策略 引言 消防产品作为安全产品,在预防和扑灭火灾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其产品质量直接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但是在消防产品质量管理中,由于企业意识淡薄和市场机制不健全,具体管理工作中仍存在较多问题。因此必须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和相应的技术手段,保证消防产品质量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一、消防产品的质量现状。 我国消防行业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拥有3000多家生产、维修企业,2000多家消防设计、施工、检测单位,从业人员多达100多万,年总产值超过500亿元,行业规模和经济总量已经跃居世界前列。但大部分企业品牌服务意识淡薄,销售和服务链接不上,产品通过代理商卖出去就算终结了使命,质量和效果只有用户自己去评说。由此造成了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品牌良莠不齐的局面。究其原因:一是集约化程度不高,半数以上都是规模不大、质量不稳定的企业;二是供大于求,生产能力饱和,导致恶性竞争、压价销售、造假严重;三是一些公共场所业主不重视消防产品质量,存在买假用假的现象;四是消防产品属一次性产品,只有使用时才能知道质量好坏,很难实施质量监督。 (一)企业的总体素质较差。消防产品生产厂家除少部分是大中型国企或军工企业单位外,大多数是近年来新办的个体、集体和乡镇企业,质量控制、技术管理和生产方法落后;技术装备陈旧,甚至缺乏必须的检验设备和手段;有的产品设计落后,技术含量不高;从业人员的平均文化水平较低。因此,大多数企业的产品质量不高。 (二)企业的质量自律机制不够健全。一些企业只重产值,忽视质量,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少数企业偷工减料,粗制滥造,以次充好,以假乱真,欺骗用户,严重地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表现在:(1)证实不符,以假乱真。在消防产品的生产、销售过程中,少数厂家为了获取消防管理部门发放的资格认证,通过国家消防产品检测机构的检测,取得生产、销售消防产品的许可证,采用送检样品一套标准,正式生产另一套标准的方法。即一旦通过检测,取得生产、销售许可证,在以后的生产中则置标准生产工艺于不顾,为了减少成本,降低原材料的等级,改变配方减少有效成份,不按标准工艺进行生产,甚至掺假。 (2)部分工程建设、安装单位产品质量意识淡薄,识别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能力较差。相当一部分建设、施工单位选购消防产品时把如何减少投资、降低工程造价放在首位,放松了对产品质量的要求;有的对消防产品质量检验、认证及登记备案等管理措施知之甚少,购货时不注意核查产品的法定手续是否齐全,这就给一些伪劣产品进人建筑工程提供了可乘之机。 (三)选型使用不当。目前市场销售的消防产品多种多样,但消防产品的种类、型号、等级等不同,其适用对象也不同,适用范围有一定的局限性。如室内钢结构防火涂料不能施涂于露天钢结构,饰面型防火涂料只能用于木结构可燃材料的防火保护,不能用于保护钢结构等,乙、丙级防火门不能作防火分隔用等。 (四)施工队伍素质较差,施工质量存在问题。目前,国营、民办的装饰工程公司众多,单位资质等级不一,施工队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甚至没有消防施工许可证,施工过程中为降低成本偷工减料,不按规范不按设计施工。如一些施工单位不按防火阻燃质量标准要求施工,涂料用量不足;不按规定的涂覆比进行涂刷或喷涂,或是涂刷次数不够,或是不按规定的干燥时间复涂;对须进行双面处理的板材仅作单面处理,更有甚者只涂表面,不涂隐蔽部分,涂层不均,“花斑”现象严重,达不到防火阻燃要求,致使失火时烟火仍然迅速蔓延成灾。 (五)市场管理不规范,工程监督力度不够。一是消防产品市场发展迅速,暴露许多管理上的漏洞,市场准人、市场逐出机制不健全。二是消防机构也存在着对防火工程监督不力的行为。具体表现为:对于建筑单位送交的设计施工图纸只管审核不抓落实,导致施工现场与图纸设计脱节;在消防工程施工过程中,缺乏一套完整有效的施工现场工程质量检测监督体系,消防执法中存在不规范的做法;工程竣工后不能及时验收,让隐患遗留在使用中。产品质量监督机制不够健全,监督程序有待规范。 (六)降低施工标准,以次充好。在签订消防合同、承揽消防工程的过程中,有些厂家采用不正当的竞争方法把消防工程的施工费用压得很低,有的施工费若按国家规定的建筑预算计算,已低至连材料成本费都不够的程度,即便如此,还要在工程施工中赚取一定的利润。把假冒伪劣产品当作合格产品用在防火工程上。 (七)认识不足,对安全性缺乏重视。使用单位对于防火工程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侥幸思想,有些工程设计人员、工程的使用方,为了降低工程预算,在工程设计阶段不按国家有关防火规范的要求作,常常把防火工程的费用压得很低,因而造成防火工程质量不佳,隐患较大。 二、应对策略 (一)建立消防产品市场准入资格管理机制。 消防产品市场准入管理能够从源头上提升消防产品质量,避免质量低下产品涌入市场造成的安全隐患,保证建设工程的安全性与稳定性。 (二)加强消防产品质量跟踪管理。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和信息技术的发展,推进信息化建设,以此加强消防产品质量跟踪管理体系的建立成为各级消防部门加强消防产品质量管理的有效手段,在开展过程中也取得了较大成效。 (三)提升消防产品质量管理技术水平。技术水平的提升是消防产品质量的重要保证,其能够提高消防产品的使用性能和使用寿命,降低其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因此在消防产品质量管理中应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质量管理的技术水平。 结束语 消防产品质量管理是一项细致而重要的工作,在开展过程中必须克服其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规避其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在管理过程中要注重合理的市场准入机制的建立,以此提升消防产品自身的质量。并且要加强质量跟踪管理系统的建设,保证长期内产品质量的有效性,并提升其技术水平,为消防产品质量管理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持。

消防产品国家检测标准

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市场准入 第三章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四章监督检杳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消防产品监督管理,提高消防产品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使用消防产品,以及对消防产品质量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消防产品是指专门用于火灾预防、灭火救援和火灾防护、避难、逃生的产品。 第三条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和企业标准。 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公安部按照各自职责对生产、流通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流通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市场准入 第五条依法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由具有法定资质的认证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要求认证合格后,方可生产、销售、使用。 消防产品认证机构应当将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有关信息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公安部消防局。 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目录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会同公安部制定并公布,消防产品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并公布。 第六条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有关规定,经评审并征求公安部消防局意见后,指定从事消防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的机构以及与认证有关的检查机构、实验室,并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消防产品认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从事认证活动,客观公正地出具认证结论,对认证结果负责。不得增加、减少、遗漏或者变更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 第八条从事消防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的检查机构、实验室及其工作人员, 应当确保检查、检测结果真实、准确,并对检查、检测结论负责。 第九条新研制的尚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经消防产品技术鉴定机构技术鉴定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方可生产、销售、使用。消防安全要求由公安部制定。 消防产品技术鉴定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认定的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消防产品实验室资格或者从事消防产品合格评定活动的认证机构资格。消防产品技术鉴定机构名录由公安部公布。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消防产品技术鉴定机构进行监督。 公安部会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参照消防产品认证机构和实验室管理工作规则,制定消防产品技术鉴定工作程序和规范。

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一)市场准入制度及消防产品种类 目前,我国的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主要有以下三种(消防车实施目录与强制性产品认证相结合的制度): 1、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 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消防产品有4类10种。 火灾报警设备、水喷淋灭火设备、消防水带、消防车 2、型式认可制度 实行型式认可的消防产品共有9类53种(包括部分原实施生产许可证的产品)。 防火门、灭火器、灭火剂、消火栓、消防接口、消防水枪、可燃气体报警设备、消防应急灯具、防火阻燃材料 3、强制检验制度 尚未列入强制性认证、型式认可制度的消防产品及相关消防产品实行强制检验制度,产品经国家法定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并上网公布后方可生产销售。 符合以上市场准入规则的境外消防产品和消防相关产品,也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取得相应的证书、检验报告后才准予在中国境内销售、使用。 (二)市场准入制度实施单位 1、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 目前作为全国唯一的消防产品认证认可机构,负责全国消防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型式认可的实施工作。 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是根据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于2002年12月13日成立的公安部属事业单位,履行原由公安部消防产品行业管理办公室、中国消防产品质量认证委员会承担的消防产品认证和质量信息管理职能。 2、国家认可的消防产品质量检验机构 负责强制检验类消防产品的市场准入检验工作。 (1)国家消防装备质检中心 位于上海市,主要负责消防车、泵、水枪、消火栓、水泵接合器等产品的检验工作。(2)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检中心 位于天津市,主要负责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涂料、水喷淋灭火系统、消火栓箱、室内消火栓、消防供水设备等产品的检验工作。 (3)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检中心 位于沈阳市,主要负责火灾报警设备、消防应急灯具、可燃气体报警设备等产品的检验工作。 (4)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检中心 位于四川省都江堰市,主要负责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涂料、防火建筑材料等产品的检验工作。 (5)山东省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位于山东省济南市,主要负责消防给水设备、防火建筑材料等部分强制检验类消防产品的型式认可检验,灭火器维修检验,建筑工程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检等工作。

消防器材设施管理制度

编号:SY-AQ-08811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消防器材设施管理制度Management system of fire fighting equipment and facilities

消防器材设施管理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1、根据消防器材、设施的安全特殊性,有安委办、负责选型、配发、登记和统一管理,公司安排统一采购。 2、消防器材、由各部门、车间负责人领取并成为管理责任人、责任人应根据实情对消防器材、设施实行细化管理,具体落实到每个员工,要经常检查,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不留安全消防死角。 3、消防器材和设施的日常管理 3.1部门配备的灭火器材及设施(水枪、水带),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型号、规格、数量、金额、位置进行编号挂卡(每个灭火器打号,另挂管理卡片),分类入册,区域负责人要把每个灭火器和消防栓落实到班组成员,将要固定位置,专人负责(按编号挂卡落实到具体人),做到“四包”,即包在位、包齐全、包完好、包清洁。人员落实后(含以后的人员变动)及时报安委后办公室。 3.2各生产班组、工作区域上班前后要检查灭火器材、设施的“四

包”情况,并制表填写检查记录,建档存放,形成制度,“四包情况”的交接是班与班工作交接的重要内容之一。 3.3各部门负责人要经常教育所属员工知道自己岗位的放火责任,清楚防火任务,懂得遵守操作过程的极度重要性,能熟练使用各种消防器材和设施。 3.4消防器材和设施非火警不得动用,因火警动用后,要在48小时内及时报安委会办公室并书面报告火警的全部情况以及消防器材的使用情况,以便领导做出相应的安全整改决策。 3.5确属特殊情况需动用消防水带和消防水,申请部门必须向安委会办公室写出书面申请,生产期间动用消防水必须经生产部经理同意,由消防管理人员查看现场,提出具体要求后,方可动用,否则按违章动用处理。 3.6消防栓和灭火器的周围,不准堆放杂物。 3.7班组要设立兼职安全员,消防器材及设施不止在班组位置上的,班长要协助兼职安全员管理好,发现灭火器压力偏低、药剂失效、泡沫结块等异常现象,要及时书面报告安全管理部门(写清灭

消防产品试题

消防产品试题(瓯海) 1、目前有( B )类消防产品实施型式认可管理制度。 A.21 B.9 C.15 D.4 2、目前有( D )类消防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制度。 A.21 B.9 C.15 D.4 3、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人员进行消防产品现场监督检查时,应当填写( A )。 A.《消防产品监督检查记录》 B.《消防监督检查记录》 C.《消防产品监督检查抽样单》 D.《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报告》 4、被检查单位对现场检查判定结果或者抽样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报告之日起( B )日内申请复验。 A、10 B、15 C、30 D、60 5、目前我国消防产品实行哪些市场准入制度?( ABC ) A、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 B、型式认可制度 C、强制检验制度 D、产品公告制度 E、登记备案制度 6、消防产品监督检查的方法:( ABCDE ) A、市场准入检查 B、检查产品一致性 C、现场抽测产品部分性能 D、产品封样送检 E、产品标志使用说明检查 7、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目录由( C )审核批准。 A、公安部 B、公安部消防局 C、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D、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 8、承担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探测器市场准入检验的检验机构是( C )。 A、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B、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C、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D、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9、检查抽取样品的数量应根据被检查产品的批量大小合理确定,一般为( C )件。 A、2-5件 B、3-6件 C、1-3件 D、5-8件 10、消防产品市场准入检查项目包括( ABCD ) A、强制性产品质量认证证书 B、型式认可证书

消防器材、安全设施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消防器材、安全设施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消防器材、安全设施管理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 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企业人员 的人身和公共财产安全,保证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依据 《中华人民共产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 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制定本制度。 (三)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 针。 (四)行政部是企业消防工作的主管部门。 1、组织制定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各 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每年对职工进行消防培训一

次。 3、按规定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 4、组织防火巡查,及时纠正违章行为,每月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做好巡查、检查记录。 5、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全面检测一次,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6、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7、建立健全消防档案。 (五)本企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是:喷烤漆房、油料间重点防火部位设置明显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六)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防火、灭火知识,开展自防自救活动。 (七)任何企业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和遮挡消火栓。 (八)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不得用于与消防应急

消防工程质量评估报告43014

监C-07 编号:JT-JC07-010-05-2014 中盛金都广场工程 监理质量评估报告 (消防工程) 工程名称:中盛金都广场工程 建设单位:浙江中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浙江当代建筑设计研究院 施工单位:浙江腾远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上海建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总监理工程师:

消防工程监理质量评估报告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中盛金都广场工程 建设单位:浙江中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浙江浙南综合工程勘察测绘院 设计单位:浙江省当代建筑设计研究院 施工单位:浙江腾远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上海建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路桥区金清镇金清大道与环西三路交界处 建筑面积:中盛.金都广场项目工程,总建筑面积为35156㎡,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为8238㎡,层数:地下室1层,建筑高度4.9m,工程基础设计为钻孔灌注桩承台地梁基础。本工程±0.000相当于黄海工程4.20m,大地下室底板面标高为-4.95 m。基础均为承台地梁基础,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为8238㎡,层数1层,建筑高度4.9m。 二、评估依据: 1、建设项目有关合同; 2、消防设计施工图及设计更改单、技术核定单; 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4、《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5、《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 6、《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7、《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8、《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消防工程部分); 9、浙江省消防工程质量验收有关规程、规定。 三、评价的主要内容及范围 室内消火栓系统;室外消火栓及消防水泵接合器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应急照明系统和应急广播系统;防火门;灭火器;消防电源;防雷接地 四、施工单位的质量行为 施工单位在施工前编制有施工组织设计,有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工程质量、安全的保障体系和具体实施措施,主要部位和专项施工有专项方案和技术交底,施工设备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落实到位,满足施工要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能按规定接受有关单位和部门的监督管理,所有工序都按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报验审核,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能按设计和规范要求以及执行强制性有关条文进行施工,施工质量均达到合格标准。五、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的控制情况

质量保证体系及认证证明

质量保证体系及认证证明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

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认证证明 一、我公司通过了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按照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标准建立了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并不断完善企业的各项质量管理工作。 二、我公司以产品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为质量目标,以追求产品的精美和用户的信赖为质量宗旨,围绕产品实物质量的稳定提高开展质量管理工作。 三、组织机构设置与人员配置 1.我公司设有专职质量管理机构即质检部,配专制管理干部3名,负责质量活动策划、质量计划编制,组织、协调各部门实施质量计划,落实质量目标。 2.质检部配专职检验员2名,其中工程技术人员3名,负责产品质量检验工作。 3.由1名副总经理担任质量体系管理者代表,专职负责质量工作。 四、我公司在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注重技术设计控制、生产过程控制;强化采供管理控制与不合格品管理控制,坚持事前预防、事后纠正及人员培训工作,不断完善和提高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其程序文件经内审和管理评审,证明体系运行有效。 五、公司全体员工严格按照质量体系文件和岗位职责规范自己的工作。制造工序严格按图纸、工艺和技术要求施工。质检部门强化生产过程检验力度、杜绝了在生产工序上的错、漏检现象的发生。 六、公司对原材料和螺栓等标准件的供货方进行严格筛选,确保使用合格的、高品质的材料及元器件。 七、质量保证措施 1.按照ISO9001程序文件规范全部工序和员工的工作,强化工序检验力度,杜绝工序错、漏检现象的发生; 2.按照采购控制程序对外购产品逐件检验,做好检验记录,杜绝不合格品流入生产现场; 3.总装完成后逐台、逐回路进行试验,做好检验记录;

消防产品国家检测标准

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市场准入 第三章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消防产品监督管理,提高消防产品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使用消防产品,以及对消防产品质量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消防产品是指专门用于火灾预防、灭火救援和火灾防护、避难、逃生的产品。 第三条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和企业标准。 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公安部按照各自职责对生产、流通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流通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市场准入 第五条依法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由具有法定资质的认证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要求认证合格后,方可生产、销售、使用。 消防产品认证机构应当将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有关信息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公安部消防局。 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目录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会同公安部制定并公布,消防产品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并公布。 第六条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有关规定,经评审并征求公安部消防局意见后,指定从事消防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的机构以及与认证有关的检查机构、实验室,并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消防产品认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从事认证活动,客观公正地出具认证结论,对认证结果负责。不得增加、减少、遗漏或者变更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 第八条从事消防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的检查机构、实验室及其工作人员,应当确保检查、检测结果真实、准确,并对检查、检测结论负责。 第九条新研制的尚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经消防产品技术鉴定机构技术鉴定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方可生产、销售、使用。消防安全要求由公安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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