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铭暄《刑法学》笔记和考研真题详解(刑法总论—犯罪客体)

高铭暄《刑法学》笔记和考研真题详解(刑法总论—犯罪客体)
高铭暄《刑法学》笔记和考研真题详解(刑法总论—犯罪客体)

第五章犯罪客体

5.1 复习笔记

【知识框架】

【重点难点归纳】

一、犯罪客体概述

1.犯罪客体的概念

(1)犯罪客体是我国刑法所保护的、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2)社会关系是人们在共同生产、生活中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包括物质关系(经济基础)和思想关系(上层建筑)。

①社会关系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各个领域。为犯罪所侵害的、受我国刑法保护的社会关系仅仅是其中最重要的一部分。

②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所有重要的社会关系都受到我国刑法的保护,但这些社会关系

只有受到危害行为的危害时,才能称之为犯罪客体。

2.我国刑法对犯罪客体的规定方式

(1)有的条文明确揭示犯罪客体。

(2)有的条文指出犯罪客体的物质表现,通过物质表现表明犯罪客体。

(3)有的条文指出被侵犯的社会关系的主体,通过对被侵犯的社会关系主体特征的揭示,表明其所侵犯的特定的社会关系即该罪客体。

(4)有的条文指出对某种法规的违反,某种法规本身并不是犯罪客体,而法规所调整和保护的特定社会关系,则是具体犯罪的客体。

(5)有的条文通过对行为具体表现形式的描述表明某一犯罪客体。

3.研究犯罪客体的意义

包括:(1)有助于认识犯罪的本质特征;(2)有助于准确定罪;(3)有助于正确量刑。

二、犯罪客体的分类

1.犯罪的一般客体

犯罪的一般客体,是指一切犯罪共同侵犯的客体,即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的整体。犯罪的一般客体反映了一切犯罪客体的共性,它是刑法所保护客体的最高层次。因此,是研究犯罪基本特征、一般属性的依据,也是研究其他层次犯罪客体的起点和基础。

2.犯罪的同类客体

犯罪的同类客体,是指某一类犯罪行为所共同侵害的,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某一部分或某一方面。划分犯罪的同类客体,是根据犯罪行为侵害的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不同进行。作为同一类客体的社会关系,往往具有相同或相近的性质。

3.犯罪的直接客体

(1)犯罪的直接客体,是指某一种犯罪行为所直接侵害而为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即我国刑法所保护的某种具体的社会关系。

(2)地位

①犯罪的直接客体是决定犯罪性质的最重要因素。

②犯罪的直接客体是研究犯罪客体的重点,也是司法实践中凭借客体借以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界限的关键。

(3)简单客体与复杂客体

划分标准:具体犯罪行为危害具体社会关系数量的多少。

①简单客体,又称单一客体,是指某一种犯罪只直接侵害一种具体社会关系。

②复杂客体,是指一种犯罪行为同时侵害的客体包括两种以上的具体社会关系。

根据直接客体在犯罪中受危害的程度、机遇以及受刑法保护的状况,复杂客体又可分为:a.主要客体,指某一具体犯罪所侵害的复杂客体中程度较严重的,刑法予以重点保护的社会关系。

b.次要客体,又称辅助客体,指某一具体犯罪所侵害的复杂客体中程度较轻的、刑法予以一般保护的社会关系。

c.随机客体,又称随意客体、选择客体,指在某一具体犯罪侵害的复杂客体中可能由于某种机遇而出现的客体。

(4)物质性犯罪客体与非物质性犯罪客体

划分标准:具体犯罪侵害的社会关系是否具有物质性。

①对物质性犯罪客体侵害的标志是产生物质性的损害或威胁。

②对非物质性犯罪客体侵害的标志是不具有直接的物质损害的形式。

三、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

1.犯罪对象的概念

(1)犯罪对象是指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犯罪行为所作用的客观存在的具体人或者具体物。犯罪对象具有客观实在性和可知性的特征。

(2)基本含义

①犯罪对象是具体的人或物。

②犯罪对象是犯罪行为直接作用的人或物。

③犯罪对象是刑法规定的人或物。

(3)分类

①从物质表现形式上看,犯罪对象包括物体和人体两种。

②从犯罪对象有无特殊限制来看,存在普遍犯罪对象与特定犯罪对象之分。

2.犯罪对象与犯罪客体的联系和区别

(1)联系

①作为犯罪对象的具体物是具体社会关系的物质表现,作为犯罪对象的具体人是具体社会关系的主体或参加者。

②犯罪分子的行为作用于犯罪对象,就是通过犯罪对象即具体物或者具体人来侵害一定的社会关系。

(2)区别

①犯罪客体决定犯罪性质,犯罪对象则未必。

②犯罪客体是任何犯罪的必要构成要件,而犯罪对象则仅仅是某些犯罪的必要构成要件。

③任何犯罪都会使犯罪客体受到危害,而犯罪对象则不一定受到损害。

④犯罪客体是犯罪分类的基础,犯罪对象则不是。

5.2 考研真题详解

一、概念题

1.犯罪客体(武大2014年研;南开大学2006年研;西北政法2006年研;人大2005年研)

答: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的、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是构成犯罪的必备要件之一。行为之所以构成犯罪,首先就在于侵犯了一定的社会关系,而且侵犯的社会关系越重要,其对社会的危害性就越大。刑法理论将犯罪客体划分为三类或三个层次:一般客体、同类客体、直接客体。三类客体是三个不同的层次,它们之间是一般与特殊、共性与个性、抽象与具体、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同类客体是在直接客体基础上的分类和概括,而一般客体又是对一切犯罪客体的抽象和概括。

2.犯罪对象(武大2014、2011年研;华侨大学2011年研;人大2006年研)

答:犯罪对象,是指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犯罪行为所作用的客观存在的具体人或者具体物。犯罪对象具有客观实在性和可知性的特征。犯罪对象的基本含义是:①犯罪对象是具体的人或物;②犯罪对象是犯罪行为直接作用的人或物;③犯罪对象是刑法规定的人或物。

3.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中山大学2009年研)

答: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的、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犯罪对象是指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犯罪行为所作用的客观存在的具体人或者具体物。犯罪对象与犯罪客体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

(1)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联系

①作为犯罪对象的具体物是具体社会关系的物质表现,作为犯罪对象的具体人是具体社会关系的主体或参加者。

②犯罪分子的行为作用于犯罪对象,就是通过犯罪对象即具体物或者具体人来侵害一定的社会关系。

(2)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

①犯罪客体决定犯罪性质,犯罪对象则未必。

②犯罪客体是任何犯罪的必要构成要件,而犯罪对象则仅仅是某些犯罪的必要构成要件。

③任何犯罪都会使犯罪客体受到危害,而犯罪对象则不一定受到损害。

④犯罪客体是犯罪分类的基础,犯罪对象则不是。

二、简答题

犯罪对象与犯罪客体的联系和区别。(中财2013年研)

相关试题:

(1)简述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联系、区别。(西安交大2008年研;山东大学2007年研)

(2)简要说明刑法中犯罪对象与犯罪客体的区别。(武大2007年研)

答: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的、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犯罪对象是指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犯罪行为所作用的客观存在的具体人或者具体物。二者的联系和区别主要表现在:

(1)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联系

①作为犯罪对象的具体物是具体社会关系的物质表现,作为犯罪对象的具体人是具体社会关系的主体或参加者。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