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信息报送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信息报送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信息报送管理办法

制度管理控制表

一、目的

规范公司工程建设信息报送内容、程序及频度,确保全面、准确、及时地掌握公司工程建设信息,为公司工程建设决策提供支持。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资及控股的新建、续建、扩建和改建项目。

三、报送的内容

工程建设信息内容包括: 公司在建工程项目目标计划、工程进度、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合同管理、投资控制、重大事项协调等方面的信息。分为录入到**电力协同运营管理平台的信息和专题报送的信息。

四、职责分工

(一)工程建设管理部门

1.是公司工程建设信息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2.负责编制、完善信息管理相关制度。

3.负责向上级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报送工程建设综合信息。

4.负责对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处理,并对信息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二)项目管理单位

1.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信息收集、处理。

2.建立项目信息管理体系,落实信息管理相关制度。

3.负责向公司及职能部门、地方行业管理部门报送信息。

4.对项目各参建单位的信息管理进行规范、检查和考核。

5.重大信息及时报送。

五、信息报送的要求

(一)信息报送遵循自下而上逐级报送的原则。

(二)信息报送工作由分(子)公司安排专人负责,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后上报。

(三)信息以电子形式报送为主,报告力求及时、准确、详尽。按要求通过**电力协同运营管理平台、腾讯通或电子邮件方式录入或报送。

(四)信息报送的内容、格式要求、报送方式和报送时间等见附表。

(五)对于公司已经建立的专项报告体系,仍按有关规定和渠道报告。集团公司或政府主管部门有专门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六、其他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七、附件

附件1 信息报送要求一览表

附件1

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集团所属各项目公司工程预结算的规范化管理,结合工程造价形成的特点,通过合理地确定工程造价及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而提高工程预结算工作的效益,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所属各项目公司。 3.职责 3.1 集团总部成本部负责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 监督检查。 3.2 集团所属各项目公司从事工程预结算的计价、审批及其他有关 责任人员负责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4.方法与过程控制(包括原则、一般规定、工程预算管理、工程结算管理、其他规定) 4.1 工程预结算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4.1.1 廉洁奉公原则:工程预结算工作中,应始终以公司利益为最高 利益,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严禁主动索要或被动接受财物,如出现损公肥私性质的不正当计价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1.2 多级审核原则:工程预结算应建立起预结算人员之间、部门之 间等的编制及审核控制体系;工程预结算皆须经过多级审核,各级在审核过程中应认真仔细,有关手续资料的签字、盖章等务必齐全、有效,否则不得办理预结算。 4.1.3准确高效原则:工程预结算中的各项计算应准确、清晰、合规, 具有很高的准确度,体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同时工程预结算工作应保持较高的工作效率,做到及时帐清,以适应工程招标、成本核算、工期等多方面的要求。 4.1.4 可复查性原则:工程预结算工作的全过程应有详细、真实的记 录及完善的资料管理制度,量价计算过程、审批记录等文件、资料应具备完全的可复查性。 4.1.5 合理低价原则:工程预结算工作应以客观事实、工程合同等为 依据,充分理解、灵活运用当地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并利用市场竞争、甲方品牌资源等因素,处理好质量、工期与成本的关系,追求以合理较低价格确定工程造价。 4.1.6 方案优化原则:成本管理部在工程预结算工作中,应积极协同 设计、工程管理等单位、部门充分应用价值工程理论,进行设计、施工措施、材料设备等方面的方案优化工作。 4.1.7 信息通达原则:工程预结算在编制时应考虑适应成本核算、成 本分析等多方面的需要,对资料、信息应及时整理,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提供

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单位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现场管理是公司的对外窗口,体现着公司的形象,也担负着公司工程项目管理的重任,需要现场各个环节的人员团结协作,因此工程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手册的有关规定、流程的要求、岗位的职责尽心尽责地努力完成工程项目的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建设单位工程管理办法如下: 第一部分:岗位职责规定 一、建设单位项目经理: 1、为公司派驻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负责人,负责工程现场业主方的日常管理及现场工作安排协调,必须严格遵循公司管理制度,努力提高现场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 2、根据公司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审核、确认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监督控制工程项目的现场施工进度,确保工程项目按计划进度完成; 3、根据合同的约定、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规程的要求,严格监督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参加组织工程项目检查验收,组织进行材料设备进场检查验收,对工程质量负完全责任; 4、根据公司批准的工程项目总施工预算书,严格监督控制工程项目施工成本,参加工程现场的经济签证、技术核定单、认价单的审查确认,确保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 5、负责进行现场合同管理,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确保合同履约完成,协调处理合同实施执行过程中的纠纷、索赔等事宜; 6、负责现场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商之间的信息交流、信息传递和信息处理的管理事宜; 7、负责协调解决工程项目施工中的设计、施工问题以及现场的涉外关系; 8、负责组织现场项目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安排各专业工程师的现场配合工作,完成现场施工日志的准确记录; 9、负责工程项目竣工至保修期满时间段的工程保修管理和协调工作; 10、负责组织参加现场施工协调会议,审核监理工程师现场会议记录、工程项目管理报告和其他文件资料; 11、工作中要有工作责任心,有计划性,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管理素质。 一般一天的工作流程: 落实、完成当天的工作计划——进一步熟悉施工设计图纸,掌握了解现场各项工作的施工完成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监督处理协调现场各项工作——对当天工作进行小结,填写工作日志。 一般一周(一月)的工作流程: 总结本周(本月)的工程施工情况,编制本周(本月)工程完成情况统计报表(项目月报),编制下周(下月)的工程计划安排——准备协调解决相关的设计、施工问题——安排下周(下月)的其他专业工程师的工作;填写本周(本月)工作考核表,报工程管理部及工程总监进行考核。 第二部分:对总包、分包及监理单位的管理规定 一、对总包单位的管理 总包单位应经常同建设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沟通,在工作流程上、质量控质、进度控制上主要参考第三部分。对于工程的其他分包单位的管理原则上由总包单位统一管理,对于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的工程,建设单位给总包单位一定的

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管理办法

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是应急管理运行机制的重要环节。为规范突 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根据铁路总公司、广铁集团相关规定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分部向项目分部值班室(应急办)报送突发事件信息,项目分部向建设单位报送重大突发事件信息,以及项目分部值班室(应急办) 对突发事件信息的处理。 第三条各分部应及时向项目分部值班室(应急办)报送本管段突发事件信 息。 第四条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应包括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结果以及后 续处置和应对措施等要素。 第五条项目分部值班室(应急办)收到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后及时审核、处理。按照重大突发事故报送标准,经领导同意后,以《中铁三局怀邵衡项目分部突发 事件信息专报》(附件1)形式报送建设单位。报送地方政府的重大突发事件信息通过电传方式报送。 第六条上级领导对上报信息作出批示或者指示的,项目分部值班室(应急办)要及时传达、落实,有关分部要及时跟踪续报有关情况并落实领导批示精神。第二章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种类和主要内容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突发事件 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和其他紧急重要情况等。 (一)自然灾害,主要包括管段内发生的台风、暴雨、冰雹、洪涝、雨雪冰

冻等气象灾害,破坏性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可能或已经影响施工生产、造成人员伤亡。 (二)事故灾难,主要包括管段内发生的火灾爆炸、高墩深水、隧道冒顶涌 水突泥、桥梁制运架、支架造桥、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既有铁路公路运河交通,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通讯、信息网络、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 (三)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管段内发生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 原因疾病、集体性职业中毒、食物中毒及重大动物疫情等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 命安全的事件。 (四)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管段内发生的各类重大社会治安事件,涉外 突发公共事件,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冲击公司机关,阻断铁路交通,非法集会和集体静坐、上访请愿、越级集体访等群体性事件。 (五)其他紧急重要情况。 1.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安全隐患,以及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前兆信息。 2.管段周边不稳定的因素可能影响施工生产的信息。 3.影响职工队伍稳定的诱发因素,以及职工队伍倾向性的思想反映。 第八条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 (一)可能发生、即将发生、已经发生的突发事件的时间、地点、单位和涉 及的相关人员。 (二)突发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三)突发事件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四)突发事件发生后已采取的初步处置措施、下一步将采取的处置措施、 事故控制情况及未来走势预测。 (五)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单位、签发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第三章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责任制 第九条突发事件发生地分部是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发生地分部主要承担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为进一步促进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和规化,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合理控制投资,并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集团公司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集团公司、子公司投资的所有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修项目,含受政府或其他单位委托代建的投资项目。按经营活动分为公益性项目和实业拓展项目、国有资产维修装修项目。公益性项目主要包括:道路、管网、路灯、绿化及水电气等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环保、文卫和其他公益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业拓展项目主要包括:房地产、旅游、农业、能源等综合性开发项目、土地整理项目等;国有资产维修装修项目。 第三条实行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制,相关部门、子公司具体承担项目建设的实施与过程管理,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工期、安全、投资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集团公司对工程项目建设的核心环节和重要事项进行有效管控,促使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高效运行、规操作。主要涉及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决策、立项审批、案审定、招投标(含公开、比选、邀请、竞争性谈判)、成本控制(含

设计变更、施工过程增加、减少投资技术经济签证、主要材料设备确价、审计结算)、资金管理、审计监督、考核评估和保障服务等工作。 第五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责任分工。 (一)集团公司计划发展部负责建设项目管理规章、制度、流程的制定,建立健全工程管理体系并监督执行;制定集团公司工程类项目年度投资和建设计划;组织工程项目规划案设计及审批、实施(融建)案编制、立项、建设红线、地勘、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清单(控制价)编制、财政评审等前期工作,组织招投标工作(含公开招标、比选、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组织协调解决工程招投标投诉、纠纷;负责集团公司工程项目信息系统建立、管理和维护;收集、汇总建设项目有关信息,完整、及时、准确向集团公司领导及上级部门上报各类动态信息;联系协调规划、国土、建设、发改等部门,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房产公司负责组织对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情况(进度、质量、安全、成本控制、合同履行、组织管理等)进行督查和考评;有效控制建设成本工作(重点涉及施工过程设计变更、增加、减少投资技术经济签证现场定性定量等情况按程序核定和组织相关部门对主要材料设备市场价调查及 按程序确价、组织竣工结算初审等),负责组织工程项目款项拨付审核,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项目建设责任部门及子公司负责办理工程项目土地手续、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可、用地批准书、工程规划

信息报送管理办法

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信息报送管理办法 公司名称: 批准人: 批准依据::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版本:2013-1 发布范围:普发 体系名称:行政综合编码:GM-01-12

目录 1 目的 (1) 2 适用范围 (1) 3 编制依据 (1) 4 释义 (1) 5 职责分工 (2) 6 管理要求 (2) 7 附则 (3)

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信息报送管理办法 1 目的 围绕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心工作,反映公司改革发展实际,为上级领导了解情况、科学决策、指导工作提供信息服务,促进公司及所属单位的信息交流。实现企业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2 适用范围 公司及所属单位。 3 编制依据 3.1 《中央企业信息工作暂行办法》,2006,国资委。 3.2《中央企业报送公文评价办法》,2010,国资委。 3.3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行政综合管理制度》,GM-01,2011,总公司。 3.4 《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行政综合管理制度》,GM-01,2012,公司。 4 释义 4.2公司 指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机关,包括公司管理层和公司机关各部门。 4.2 各部门 指公司机关各业务管理部门。 4.3 信息 指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改革和发展等方面的信息及相关资料,主要分为动态类信息和综合类信息两类。 4.4 动态信息 动态信息是反映重要工作进展情况的简要信息,主要包括: a) 各部门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和总公司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的情况; b) 各部门组织召开的重要会议情况; c) 上级部门领导来本部门视察或调研情况;

工程建设信息报送管理办法

制度管理控制表

工程建设信息报送管理办法

一、目的 规范公司工程建设信息报送内容、程序及频度,确保全面、准确、及时地掌握公司工程建设信息,为公司工程建设决策提供支持。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资及控股的新建、续建、扩建和改建项目。 三、报送的内容 工程建设信息内容包括: 公司在建工程项目目标计划、工程进度、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合同管理、投资控制、重大事项协调等方面的信息。分为录入到**电力协同运营管理平台的信息和专题报送的信息。 四、职责分工 (一)工程建设管理部门 1.是公司工程建设信息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2.负责编制、完善信息管理相关制度。 3.负责向上级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报送工程建设综合信息。 4.负责对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处理,并对信息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二)项目管理单位 1.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信息收集、处理。 2.建立项目信息管理体系,落实信息管理相关制度。 3.负责向公司及职能部门、地方行业管理部门报送信息。 4.对项目各参建单位的信息管理进行规范、检查和考核。 5.重大信息及时报送。 五、信息报送的要求 (一)信息报送遵循自下而上逐级报送的原则。 (二)信息报送工作由分(子)公司安排专人负责,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后上报。 (三)信息以电子形式报送为主,报告力求及时、准确、详尽。按要求通过**电力协同运营管理平台、腾讯通或电子邮件方式录入或报送。 (四)信息报送的内容、格式要求、报送方式和报送时间等见附表。 (五)对于公司已经建立的专项报告体系,仍按有关规定和渠道报告。集团公司或政府主管部门有专门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六、其他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七、附件 附件1 信息报送要求一览表

工程预结算管理方案及流程

工程预结算工作流程 一、工程预结算工作管理目标 为加强工程成本控制目标执行过程中的控制管理,规范成本控制流程,提高成本控制效率。 二、适用范围和管理内容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和集团下属公司施工项目的成本管理,即招标活动的管理,合同的管理,目标成本的设定及调整,动态成本的管理控制,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管理,结算管理,成本管理资料的备案,项目后评估(成本部分)等各类工程成本管理。 三、预结算工作管理的部门职能 1. 集团运营管理中心: (1)作为工程预结算工作审核的职能部门,对工程预结算审核工作负主要责任。 (2)负责收集工程预结算资料,负责审核其齐全和真实性。 (3)负责审核分子公司初审后的结算资料。编制工程结算报告。 (4)集团运营管理中心总经理对集团运营管理中心提交的结算报告进行内审,同时对外审的结算报告进行审核,负责结算报告中差异项目的调整。 2. 分子公司相关部门 (1)现场工程师负责收集整理工程资料及工程所在地的造价资料,提交集团运营管理中心。 (2) 现场工程师负责向施工单位发出结算通知,并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结算资料。 (3) 按照集团公司规定,负责对结算报告根据管理系统内部流程规定进行申报。 (4) 分子公司总经理负责审批运营管理中心总经理审核后的结算资料。 3. 集团相关领导 集团副总裁及总裁根据金额不同分别负责审批结算报告。 四、预结算工作管理办法 1.工程预算管理 (1)所有工程应编制施工图预算,并按管理流程图执行审核。 (2)在进行工程招标之前,编制好施工图预算,并作为工程招标之投标控制价。所有的工程必须是工程量清单报价。

(3)项目主体工程确因工期紧张需采用费率招标或工程合同暂估价,应严格按《工程招标管理办法》有关内容办理;当施工图齐备后,应立即要求承包单位编制施工图预算,而后,运营管理中心部应督促并始终参与施工图预算的核对工作,按核定的预算价签定补充工程合同。上述所有工作,应在施工图完备后60天内完成。 (4)如果仅是委托造价咨询机构进行施工图预算的编制,造价咨询酬金一般按总造价的一定比例计取;如果是委托编制预算并负责审核承包单位编制的预算,造价咨询酬金可采取按总造价的一定比例并结合核减额的一定比例计价的方式计取。 (5)成本运营管理中心在编制工程预算同时还应作好如下工作:对施工图等进行核查后,要求分子公司相关部门提供施工图、材料设备控制价格、工程预算分类要求等必备资料;同时要求各有关部门作好必要的保密工作:所有工程在招标工作完成之前,任何单位任何个人必须对施工单位保密。 (6)工程预算编制的方法:根据工程量计算规则,按详细的施工图、确定的施工方案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计算工程量;分项工程的子项如无合适定额套用,且不能换算,则应编制补充定额单价;造价工程师要主动发现施工图中标注不清、前后矛盾、缺项、漏项等问题,并明确标注、落实调整,以减少或避免设计变更及签证,同时准确掌握工程动态成本。 (7)工程预算确定后,及时对目标成本进行修改,以目标成本为上限,监督各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工程造价。 2.工程结算管理 (1)分子公司在向运营管理中心提交的《工程结算工作交接单》中详细说明合同价款、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之外的增减款事项、工程遗留、合同违约、施工现场清理、甲供材料、隐蔽工程等问题。 (2)为防止承包单位高估结算,应与承包单位在工程合同中约定控制办法。比如:若承包单位报送的结算金额超出最终审定结算金额10%时,发包单位可进一步扣款(扣款比例、金额各公司自定),直至取消今后对工程的投标资格等。或者要请咨询公司审核的,报送的结算造价最终核减额在审核总价5%以内的造价咨询酬金由甲方支付,若结算造价最终核减额超出5%,则因造价超出部分而引起的造价咨询酬金之增加部分由承包方支付等措施。 (3)根据工作量的难易程度,供电、自来水、煤气、电话等市政工程的结算优先办理;主体工程结算在承包方提供全部竣工结算资料后6个月内核定完毕,其余工程结算在承包方提供全部竣工结算资料后3个月内核定完毕。

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地区工程项目建设市场,加大对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有效遏制建设领域的不廉洁行为,保证工程项目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工程建设若干违法违纪行为处罚办法》、《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纪律规定,结合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地区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及涉及公共安全设施的工程建设等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是指房屋建筑及附属工程、水利工程、城市市政建设工程、道路交通工程以及农业、林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等。 第四条 50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由地区纪委监察局直接进行监督,500万元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可由县(市)纪委监察局或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的纪检监察组织进行监督。 第五条投资3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并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核准审批、备案、招标投标、双合同(建设合同、廉政合同)及竣工决算、审计、验收等程序。 第六条实行项目资本金制度。项目法人对重大建设项目必须注入资本金,资金到位情况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入立项审批程序。 第七条实行项目法人制。项目法人对工程项目终身负责,凡工程出现问题,造成损失等问题的,随时进行责任追究。 第二章招投标活动 第八条招投标的监督管理。纪检监察机关和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对各类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履行对工程建设的综合监督检查职责。对于招投标过程中(包括招标、投标、评标、中标)泄露保密资料、标底,串通抬标、投标、围标,歧视排斥投标等违法活动的监督执法在纪检监察机关和发展改革部门的牵头下,分别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并受理招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按照这一原则,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建设以及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由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水利、交通部门工程的监督执法分别由水利、交通部门负责;建设、水

信息报送工作制度

信息报送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推动信息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充分发挥信息工作在上情下达、下情上达、正确决策、科学管理、宣传服务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各项事业和谐、健康、快速发展,依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二条我所信息工作由办公室统一组织管理。办公室综合协调指导全所的信息工作,所属各股室分级负责。 第三条信息工作的主要职责: (一)按照局党委的要求,研究和制订信息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做好信息的采集、筛选、加工、传送、上报、反馈和存档等各项日常工作。 (三)结合领导和群众关心的问题,组织开展信息调研,提供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专题综合信息。 (四)负责路政相关资料的信息刊物的撰写、编辑、报送工作。

(五)及时、准确、全面向交通主管部门报送重要路政信息,同时将上级要求的信息报送要点及时通报单位。 (六)负责统计单位的信息报送情况。 第四条要明确1名工作人员为本单位信息员,从事具体信息工作。 第五条单位信息员的工作职责: (一)根据信息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完成本单位信息的收集、编写、报送工作,定期向办公室报送。 (二)负责在第一时间迅速收集上报本单位重大突发性事件、重要动态、重要紧急情况,并随后续报送事态进展、处置措施、起因后果和吸取教训的情况。 第三章信息采集范围 第六条我单位收集和报送信息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在本单位工作范围内的执行落实情况。 (二)本单位重要工作部署及有关会议精神的落实情况。 (三)本单位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本单位负责人关于改进全所工作的新思路、合理化建议。 (五)上级领导来我所指导、检查工作或参观、访问情况;

工程预决算管理制度

安徽腾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预决算管理制度 (试行) 文件编号总版本A 制订日期生效日期 核准会签审查制订 文件修订记录 NO.版次变更修 订 日 期 修订 页次 修订内容摘要登录者

工程预、决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度目的:为规范腾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各项目公司的工程预、决算管理流程,明确集团及项目公司工程预、决算管理的责任部门、具体职责、审批权限以及审核标准等,确保集团及项目公司工程预、决算管理流程处理的合理性、准确性、及时性及有效性,特制定工程预、决算管理制度(“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项目公司所规定的工程预、决算管理流程,包括工程预算编制及审批、决算编制及审批等活动。 第三条主要原则: 3.1 各项目公司应结合国家行业和地区有关的法规和条款规定应用本制度:本制度中任何条款与项目公司所在地区有关的法规和条例规定相违背的,遵照地区法规条例规定执行。 3.2 各项目公司可根据项目性质和公司实际情况应用本制度中所列附件或以相同功能的表单,模板进行替代,但在同一项目中必须保持表单、模板的格式和命名统一。 第四条相关职能部门及职责

第二章工程预、决算管理规定 第一条工程预算 1.1 工程预算由项目公司成本控制部负责。 1.2 工程预算工作流程: 1.2.1编制目的:所编制的工程预算,作为项目工程造价及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并提出设计图纸优化、材料及工艺合理化建议,报项目公司研发设计部及公司领导,作为修正图纸的依据。 1.2.2 编制依据:施工合同(如有)、施工图纸、施工图会审纪要、项目所在地现行国家工程量清单预算(或估价表)及费用定额,当地定额站,材料价格信息表、材料市场询价及人工费市场指导价等。 1.2.3 编制部门:由项目公司成本控制部负责依据1.2.2条及参照集团类似工程材料、设备价格编制。 第二条工程决算 2.1 工程决算由施工单位编制,项目公司成本控制部负责初审,集团总工与成本控制中心负责复审(按第2.3条工程决算审核权限),与造价咨询公司审计相结合双控体系。 2.2 工程决算资料的提供 2.2.1招标文件、施工单位投标文件、工程竣工图(含电子档)。 2.2.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合同或协议。

建设单位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办法

某地市花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小组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某地市花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公司)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规范项目管理行为,明确职责分工,构建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小组工作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公司作为业主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根据公司建设工程项目年度目标推进计划,工程建设部及合同技术部根据工程项目特点拟定项目管理小组成员名单,经公司办公会讨论通过,成立项目管理小组,开展项目管理工作。 第四条项目管理小组成员由工程建设部现场代表、合同技术部预算员(造价员)及技术员构成。并指定现场代表为项目管理小组组长,组长为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小组不限于监督、管理、协调、服务于单一工程建设项目。

第五条自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至项目竣工结算为止,项目管理小组成员全过程跟踪管控。并接受本部门负责人和公司领导的监督和领导。 第三章职责分工 第六条项目管理小组组长职责 (一)制定本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成本工作计划及管理目标,代表公司对该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等进行全面管理,并接受公司年度考核。 (二)组织协调小组成员及相关专业人员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 (三)定期向所在部门汇报小组成员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及廉洁自律等情况。 (四)按公司流程办理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审签手续,下达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工作指令,传达行业主管部门及公司相关指示和精神。 (五)向项目管理小组成员通报及向部门领导汇报工作计划、工作动态。 (六)化解工程建设中出现的不稳定性因素,掌握从业人员思想动态,及时报告并力所能及地做好思想稳定、规劝工作。发生不稳定性问题主动参与处置。

局机关信息报送制度

信息报送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推动信息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充分发挥信息工作在上情下达、下情上达、正确决策、科学管理、宣传服务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各项事业和谐、健康、快速发展,依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二条我局信息工作由局领导直接负责,归口办公室管理。办公室综合协调指导全局的信息工作。 第三条本局信息工作的主要职责: (一)按照上级的要求,研究和制订信息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做好信息的采集、筛选、加工、传送、上报、反馈和存档等各项日常工作。 (三)结合本局工作,组织开展信息调研,提供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专题综合信息。 (四)负责本局各种信息的报送工作。 (五)及时、准确、全面向上级报送重要信息,同时将上级要求的信息报送领导和各股室。 第四条本局要明确1名工作人员为局信息员,从事具体信息工作。

第五条各单位信息员的工作职责: (一)根据本局信息工作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工作,完成本单位信息的收集、编写、报送工作。 (二)负责在第一时间迅速收集上报本局重大突发性事件、重要动态、重要紧急情况,并随后续报送事态进展、处置措施、起因后果和吸取教训的情况。 第三章信息采集范围 第六条我局收集和报送信息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在本单位工作范围内的执行落实情况。 (二)本单位对上级重要工作部署及有关会议精神的落实情况。 (三)本单位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上级领导来我局指导、检查工作或参观、访问情况。(五)其他需报知局领导的重要信息。 第四章信息报送程序及要求 第七条各单位应按以下程序进行信息报送: (一)各股室信息材料进行收集、整理,经信息工作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及时在最短时间内报送。 (三)对于各股室工作范围内的突发事件或其他重大紧迫事项,各股室负责人应首先及时告知分管领导报告;并在口

产值上报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产值统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公司施工管理决策及时提供准确的资料,准确、全面及时地汇总各施工项目阶段动态信息和工作信息,反映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困难情况,以便于发挥集团公司整体调控能力,协助项目经理部更好地开展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施工进度管理的主要任务和目标: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所制定的各项统计规章制度;准确、及时、全面地向上级部门及单位领导提供项目统计报表和所需要的统计资料;建立和管理本单位的统计台帐,完整、全面地积累各类统计资料,统计公司下属项目部月生产完成量,下达月、季度生产计划;统计公司年生产产值完成情况,下达年生产产值计划。为公司决策提供准确的统计数据。 第三条施工管理部是工程项目产值统计的责任主体,负责协调解决项目部内外部影响施工进度的问题。生产经理是工程项目产值上报的第一责任人。施工管理部是工程项目施工产值统计的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章工程项目产值统计 第四条工程项目产值统计包括《生产完成情况月报》、《生产情况月计划表》、《施工进度月计划表》、《施工进度季度计划表》(每月末上报下一月计划)。 第五条生产经理应根据施工合同规定的工期。结合施工项目特点要求,按施工时段分解为生产进度目标(季、月度进度目标)。各类施工生产、进度目标必须满足工程合同约定的工期目标,并留有适当的弹性空间。 第六条产值统计的要求: 1. 由公司成立项目指挥部的项目,直接向有限公司计划部门报送统计资料。 2.隶属于分公司所属的各项目部,向其项目部单位报送统计资料。 3.分公司计划部门,将各项目统计资料汇总后,向公司施工管理部报送统计资料。 4.月产值报表于当月25号上报,季度产值报表于季度最后一月25号上报,年度产值 报表按上级部门要求时间报送,每个月底(25日)编制上报下个月的月进度计划。 第三章产值报表的审批 第七条项目生产报表编制完成后,提交项目部经理审批。审批通过后提交经营办、施工管理部进行审批,审核通过后三个工作日内召开月生产会议;通报月产值完成情况,下达月度产值计划。

中建六局项目预结算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项目预结算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2012)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CHINA CONSTRUCTION SIXTH ENGINEERING DIVISION CORP LTD

目 录 1、 总 则 (1)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 3、 项目预结算策划管理 (5) 4、 工程总包预结算管理 (11) 5、 工程分包结算管理 (16) 6、 工程签证(索赔)管理 (21) 7、 奖惩 (24) 8、 附 则 (27)

1 总 则 1.1 为加强项目预结算管理,规范预结算管理程序,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精细化管理水平,降低工程成本,特制定本办法及实施细则。 1.2 本《办法》适用于工程局所属各单位的工程项目预结算管理。 1.3 相关定义 1)工程竣工结算:指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经验收质量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之后,向发包单位进行的最终工程款结算。 2)最终结算额:是指经发包人、审计单位和承包人三方签字认可的工程最终审定造价。不需要审计单位审计的,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最终签字认可的审定造价。 3)目标结算额:是根据合同约定和项目“标价分离”的原则,结合项目风险抵押目标责任书履行情况,项目经营效益、目标成本和设计变更签证(索赔)的预期收入总额。 4)工程设计变更: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修改。 5)工程签证:是承包商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清单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未含有,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签证。 6)工程索赔: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

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规定

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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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预结算管理规定 一. 目的 高质高效完成预结算工作,维护公司的利益和信誉,实现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保证结算工作成果的准确性与真实性。 二. 原则 过程清晰,依据可靠,资料齐全,计算正确。 三. 适用范围 综合科自行编制和审核的工程预算,包括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标底和合同暂定价、合同补充和重大变更的造价计算;工程结算,包括总包工程、各类分包工程和材料供应、零星工程的结算。 四. 主要内容 预结算工作职责 预结算工作由综合科全面领导、综合科经理组织与管理预结算工程师具体实施。如设有项目成本负责人,项目成本负责人协助部门经理负责本项目的预结算工作进度、协调、资料管理、复核及成果分析等工作。 综合科经理负责监督、审核、引导和评价预结算人员的工作,与其它相关部门间的配合及协调,保证工程预结算编审结果的及时、准确、合理,有利于公司利益,预结算人员负责按有关图纸资料、招标文件、合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客观、公正而又严格地编制和审核工程预结算,必须恪守廉洁奉公、尽职尽责的工作准则,杜绝因人为因素和疏忽大意而产生的错误。 现场预算工程师负责审核签证数量及造价,并保证签证手续完备、资料齐全、成本动态信息反馈及时。在结算任务较多时,部门经理可安排现场预结算人员完成零星工程预结算。 为保证预结算工作质量,预结算人员应不断充实和更新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平时应积极主动搜集和熟悉各种造价信息资料,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应每周到工地一次,了解及熟悉现场施工情况。 所有参与预结算的人员应严守公司机密,妥善保管好与工程预结算有关的资料,防止公司经济信息对外泄露; 所有预结算人员有义务对工程预结算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预结算人员应当保证工程预结算结果的真实性、独立性和科学性,对于任何影响上述三性的因素(包括部门经理、分管领导等不合理命令等)均可提出异议,必要时可越级汇报。 预算管理 预算的编审根据成本控制工作的需要进行,具体的需求,包括时间和内容上的要求由上级领导、相关部门或合作单位在建设过程中提出,同时提交相关资料,如图纸等。必要时,需以书面形式提出要求,如协办单。 部门经理根据项目责任划分、工作量、进度要求、以及专业分工安排预算编审任务,同时明确深度要求、时间要求及须注意事项,由项目成本负责人跟进与落实。 工程预算的编制内容和深度应以能发挥其作用、满足需求部门的使用要求为准,并符合有关规范与文件规定。编制方法,可采用清单计价法或定额计价法。 工程预算或招标标底的编制依据,必须具备:合同书或招标书、经设计部确认为有效、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业主方)

绿能高科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试行) 1 总则 1.1 为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规范项目实施程序,提高效率,保证项目质量和投资收益,根据《建筑法》、《合同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规》、《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今后的发展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下属独资和控股企业的新建、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 2 项目类别和部门职责划分 2.1对项目的实施,实行分级管理 2.1.1 根据项目工程建设规模和项目具体情况,在集团公司范围内实施的新建、改扩建项目划分为以下两类: 2.1.1.1一类建设项目:LNG 工厂、储备库、加气站、撬装式 LNG 装置及工程建设投资100万元以上的新建和改扩建项目。 2.1.1.2二类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投资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维修改造项目。 2.1.2 管理权限划分如下: 2.1.2.1 项目经理的选派。一类建设项目,由集团公司选派;二类建设项目,由各分、子公司选派并报集团公司工程部备案。 2.1.2.2 考核。一类建设项目,集团公司工程部同项目组签订《目标责任书》并组织考核;二类建设项目由所属分、子公司同项目组签订《目标责任书》并组织考核,《目标责任书》及考核结果报集团公司企管部,纳入集团公司统一考核。 2.1.3 项目竣工验收及评价:一类建设项目由集团公司组织;二

类建设项目由分、子公司组织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2.2工程部职责 工程部是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部门,下设项目组和概预算办公室。 2.2.1 工程部职责 2.2.1.1负责对工程项目建设进行全面管理,对项目建设工期、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投资控制承担主体责任。 2.2.1.2负责制定项目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办法、流程。 2.2.1.3负责编制集团公司年度项目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2.2.1.4负责协助人力资源部对一类建设项目经理的选拨和委派,并与委派的项目经理签订项目目标责任书。 2.2.1.5负责组织落实工程建设项目“三同时”。 2.2.1.6参与项目开发,配合市场部完成项目可研报告、拟定项目的初步建设方案。 2.2.1.7组织招投标工作,负责审查招投标项目范围及承包商、监理、勘察设计等单位的资格,审查工程建设合同。 2.2.1.8负责协调分、子公司、承包商、监理、勘察设计及相关单位之间的关系。 2.2.1.9负责审核项目组提交的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及资金、物资需求计划并监督实施。 2.2.1.10负责监督项目相关制度的执行。 2.2.1.11负责组织审核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里程碑节点、重大设计变更,并报集团总工程师审批。 2.2.1.12负责监督检查各项目工程物资管理记录,做到有据可查、进出相符。 2.2.1.13负责督促项目组对工程管理过程中的文件、资料进行检查管理、归档。

最新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信息报送管理规定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信息报送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本市建设工程承发包活动,维护建设市场秩序,根据《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投资额100万元及以上建设工程执行合同信息报送制度。投资额10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可参照执行。 建设工程合同是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项目管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检测,以及各类一体化、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等合同。 第三条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设管理委”)负责本市建设工程合同信息报送的监督管理。市建设管理委行政服务中心、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和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相关建设工程合同信息报送的具体监督管理工作。 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特定地区管委会负责所辖区域内建设工程合同信息报送的监督管理。 交通、水务、绿化、房屋、民防等专业管理部门负责相应的建设工程合同信息报送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市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合同应当依法完成招标或直接发包手续,并在施工许可申请环节前完成信息报送。 分包合同信息报送前,总包合同应当完成信息报送。直接发

包手续和合同信息报送合并办理。 第五条建设工程合同实行网上合同信息报送。发包人和承包人对合同报送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对报送的建设工程合同进行抽查,发现合同约定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应当及时要求合同当事人予以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理。 第六条本市建设工程合同应当在签订合同后三十日内,由发包人或承包人、委托人或被委托人使用本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程合同信息报送系统”,填写《建设工程合同信息表》,双方分别在网上确认合同报送信息并进行数字签名后,完成合同信息报送。合同的发包人或承包人、委托人或被委托人存在二个及以上的,涉及单位都应当确认合同报送信息并进行数字签名。 合同报送信息主要包括:合同类型、发承包单位名称、承包方式、承包内容、结算方式、合同价、项目负责人、合同起止日期、签订日期、数字签名串等。 发包人或承包人、委托人或被委托人一方报送合同信息后,应当及时督促另一方在网上确认合同报送信息。 第七条已完成信息报送的合同,存在报送信息有误的或签订补充协议需要修改或变更原合同报送内容的,发包人或承包人委托人或被委托人应当在发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持《合同信息修改或变更申请》、合同副本及补充协议到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管理部门办理修改或变更手续。 已报送合同中项目负责人变更,不作为合同变更的内容,按

资料、报表报送制度及管理办法

资料、报表报送制度及管理办法 为加强和规范统计报表报送工作,信息报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持信息畅通,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最新动态,更好地发挥统计的服务和监督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统计局有关统计工作规定,结合本工地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统计报表报送工作坚持依法、依纪的原则,坚持客观性、真实性、时间性、一致性的原则。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统计报表包括周报、月报表、季报表、年报、快报、临时性各类报表等。 第三条统计报表报送工作由各单位统计人员负责,统计人员必须具备一定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要保持统计人员的相对稳定。 第四条统计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统计指标解释,确定每项指标所包括的范围,同时和业务口核对有关数据,力求准确,不得漏报、错报。 第五条严格按照规定报表报送时间,完成统计报表报送工作。填写统计报表时必须对有关数据审核评估,准确无误后才能传出数据,确保填报统计数据全面、准确、及时、数出一门 第六条统计报表汇总后必须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签章,统计人员审核

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各单位主管领导不得强令或者授意统计人员篡改统计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统计人员对领导人强令、授意篡改统计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的行为,应当拒绝、抵制,依照统计法和统计制度,如实报送统计资料,并对所报送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七条严格报表报送签到制度,各单位统计报表和资料,必须由统计人员亲自送审,并在签到表上签名,未按规定送审的统计报表和资料视为迟到,将依照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八条执行报表报送通报制度,对迟报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两次以上迟报视为拒报,对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将请示市统计局依照《统计法》和《湖北省统计管理条例》追究负责人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各类统计报表实行档案化管理,应于次年二月底前装订成册,立卷归档,妥善保管。 第十条乡党政综合办公室对各类统计报表报送工作实行监督检查,对所有报表的报送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并将各单位统计报表报送工作列入目标管理体系之中,年终实行考核,进行奖罚。对报表严重不实造成重大影响的,责成有关单位按照统计法规定作出严肃处 一、各工作组必须将报送信息作为一项政治责任,建立和健全灵敏高效的信息渠道,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价值的工作进展信息。

工程预决算审核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预(决)算审核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工程项目预决算审核管理行为,建立规范统一的结算流程,明确结算中的职责权限,确保预决算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技改、维修等项目。 第三条预决算审核包括项目预算、计价、设计变更、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竣工决算等需要进行审核的内容。 第四条项目预算审核办理条件 (一)项目责任监管部门主管领导签字盖章的报审资料; (二)项目责任部门编制的预算书; (三)项目工程匹配的施工图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四)项目工程的施工方案或技术方案。 第五条计价审核办理条件。 (一)合同文件; (二)与合同金额一致的报价总表; (三)项目责任监管部门和监理单位审签的合格计价单; 第六条设计变更费用审核的办理条件。 (一)批准文件或相关会议纪要; (二)合同文件; (三)与合同金额一致的报价表; (四)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施工图或者设计变更通知单; (五)与设计变更通知单数量相符的工程量计算表; (六)项目责任监管(工程部)部门初审的预算及审核表。 第七条工程变更、现场签证费用审核办理条件。

(一)变更签证内容简单,文字能表述清楚并不产生歧义的变更提供以下资料: 1.批准文件或相关会议纪要; 2.合同文件; 3.与合同金额一致的报价表; 4.手续完善的变更签证表; 5.与签证数量相符的工程量计算表; 6.项目责任部门初审的预算及审核表。 (二)变更内容复杂,签证单文字不能表述清楚的变更,还需附简图和其他必要的附件(如图集做法等)。 第八条竣工决算审核的办理条件 (一)合同文件; (二)审批完毕变更签证审核汇总表; (三)工程竣工验收纪要; (四)办理完毕的全部验工计价表。 第九条提交审核相关资料的质量要求。 1.提报设计变更必须以“设计变更通知单”为标题,并且载明变更的原因、工程部位、施工要求、日期等;各类设计变更均应附工程数量增减表。 2.提报的工程变更施工图或者设计变更通知单必须加盖设计单位设计出图专用章。凡未签字、盖章的图纸均属无效图纸,不能作为计量支付、结算的依据并不予接收。 3.现场签证单上应明确审核意见,凡是依据及理由不清晰、监理单位、责任监管部门审核意见不明确的现场签证一律不予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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