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取样和送检方案

见证取样和送检方案
见证取样和送检方案

见证取样和送检方

见证取样和送检方案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江苏无锡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0月20日

无锡新区生命科技园总部研发区GMP载体六期项目

见证取样和送检方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无锡新区生命科技园总部研发区GMP载体六期项目

建设单位:无锡高新科技创业发现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无锡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地勘单位:江苏苏州地质工程勘察院

施工单位:江苏无锡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无锡新区生命科技园总部研发区GMP载体六期项目位于无锡市新吴区机场路南侧和硕梅路东侧。本工程共6栋楼,分为两个台地,1#、2#3#为一个台地,4#、5#6#楼为一个台地,±0标高为4.3。

本工程占地面积为24753.2㎡,总建筑面积23031㎡。

表1 结构设计情况

二、编制依据

1.编制说明

(1)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2)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3)见证人员必须具备见证人员资格;经考核合格,取得《见证人员证书》;有向检测单位递交见证人员的书面授权书。

2.编制依据

三、见证取样和送检范围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墙的混凝土空心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四、见证取样数量

1、热轧钢材

1)同一厂别、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每60t为一验收批,不足60t也按一批计;

2)每一验收批取拉伸试件2个、弯曲试件2个。

2、水泥

1)散装水泥:

1.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验收批,但一验收批的总量不得超过500t;

2.随机地从不少于3个车罐中各采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再从中称取不少于12kg的水泥作为试样。

2)袋装水泥:

见证取样送样方案

一、工程概况 1.1地理概况 拟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地震局防震减灾基础设施和紧急救援训练基地建设工程位于南宁市玉洞大道南面,与新建的市政道路(未命名)西面交汇处,交通便利,地理位置十分优越。场地属丘陵地貌,现场地东侧已整平,高程约95.0~120.0m,相对高差25.0m,钻孔高程95.10~117.38m,相符高差22.28m. 1.2工程简述 本工程为框架-剪力墙结构,项目总用地61000㎡,共有5栋建筑物,建筑总面积为94024.41m2 。其中:应急搜救基地等生活、业务用房及配套设施1-3#楼地上建筑面积为27489.24㎡,地下2层,地上17层;防震减灾宣传教育中心建筑面积为8303.4㎡,地下2层,地上6层;业务综合楼建筑面积为23514.57㎡,地下2层,地上16层。建筑工程标高±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100.80~103.80m。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50年,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为二级。 二、编制依据及技术规范 2.1编制目的 见证取样送样方案编制的目的是: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地震局防震减灾基础设施和紧急救援训练基地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如何保证建筑工程材料质量检验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保证工程试件能代表母体的质量状况和取样的真实性,从而保证工程质量,提供较为完整的纲领性技术文件,用以指导工程施工与管理。 2.2编制依据 1、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 2、行业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规程。 3、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等资料。 4、其它有关手册及参考文件资料。

5、建筑施工企业试验室管理规定。 2.3本工程主要采用的技术规范 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50300-2001) 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J50202-2002) 3、《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66-2011) 4、《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5、《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6、《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7、《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1) 9、《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1999) 10、《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1999) 11、《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91) 12、《钢筋焊接机验收规程》(JGJ18-2003) 13、《建筑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11) 三、见证取样送样管理 3.1见证取样送样制度 取样是按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从检验(测)对象中抽取试验样品的过程;送样是指取样后将试样从现场移交给有检测资质的单位承检的全过程。取样和送样是工程质量检测的首要环节,其真实性和代表性直接影响检测数据的公正性。 为保证试件材料及制品能代表母体的质量状况和取样的真实,制止出具只对材料及制品负责的检测报告,保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以确保工程质量,根据建设部相关文件,法规的规定,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样制度,即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送至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试验。

见证取样送检方案

……………………………………工程 ………………有限公司

一、编制依据 (4) 二、工程概况 (4) (一)、建筑概况 (4) (二)、结构概况 (4) 三、见证取样送检范围 (6) 四、见证取样送检的程序 (6) 五、见证人员名单 (8) 六、见证人员职责 (8) 七、见证取样内容与方法 (8) (一)混凝土试块取样方法 (8) 1、预拌(商品)混凝土 (8) 2、现场搅拌混凝土 (9) 3、混凝土抗渗试件 (10) 4、粉煤灰混凝土 (10) (二)钢筋原材料及钢筋连接接头试件的取样方法 (10) 1、热轧带肋钢筋、热轧光圆钢筋、低碳钢热轧圆盘条、余热处理钢筋.. 10 2、冷拔钢丝 (11) 3、碳素结构钢(型钢、板钢、管材) (12) 4、钢筋连接接头 (12) (三)水泥的取样方法 (13) (四)集料的取样方法 (13) 1、建筑用砂 (13) 2、建筑用卵石、碎石 (14) 3、轻集料 (14) (五)砌筑砂浆的取样方法 (15) (六)用于墙体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取样方法 (15) 1、混凝土多孔砖 (15) 2、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16)

3、混凝土普通砖和装饰砖 (16) (七)防水材料的取样方法 (16) 1、防水卷材 (16) 2、防水涂料 (16) 3、建筑密封材料 (16) (八)节能产品与材料的取样方法 (17)

一、编制依据 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204-2011) 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 4、《通用硅酸盐水泥》(GB/T1346-2011) 5、《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6、《建设用砂》 GB/T14684-2011 7、《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范》(JGJ107-2010) 8、《冷轧带肋钢筋》(GB13788-2008) 9、《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规范》(JGJ18-2012) 10、《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11、《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12、建设部建[2000]211号文《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的通知》。 13、句容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的相关规定。 二、工程概况 (一)、建筑概况 1、 2、建设单位: 3、设计单位: 4、勘察单位: 5、监理单位: 6、施工单位: (二)、结构概况 1、结构形式:高层住宅为现浇钢筋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下室为钢筋砼异型柱框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 建建[2000]211号 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

施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第六条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一)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二)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三)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四)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五)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六)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七)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八)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第七条见证人员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和负责该项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 第八条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应按照见

见证取样送检计划

见证取样送检计划 编制: 审核:

目录 一、编制依据及说明 (3) 二、工程项目概况 (3) 三、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范围、程序 (5) 四、见证人员的基本要求和职责 (7) 五、本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材料内容 (7) 六、本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试块、试件等材料的取样制作要求 (7) 七、混凝土结构实体检验计划 (11)

一、编制依据及说明: (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二)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的通知(三)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京建质字[2009]289号 (四)《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15 (五)《监理规划》 (六)《本工程施工试验方案》 (七)《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550-2010》 (八)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 根据建筑工程相关法规、文件要求,为确保本工程的施工质量,本工程的质量检测实行见证取样及送检制度。为规范本工程的见证取样及送检工作,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程《见证取样及送检计划》。本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因每次进场材料的数量和批次不同,因此实际见证取样的组数与计划可能略有不同。见证取样组数的确定以现场进场材料的批次和数量与组、批规定相结合进行见证取样。 二、工程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为一普通办公楼楼,地上4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9950.39m2,其中地下412m2,地上9538.39m2,建筑总高23.8m,基底标高为-3.7m。 建筑设计概况

结构加固设计概况

北京市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试行)

京建质〔2009〕289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各检测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行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现将《北京市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见证取样送检管理规定通 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09年5月4日印发 北京市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试验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进行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活动。 第三条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对全市建设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区(县)建委负责对本辖区内建设工程参建各方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下列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应100%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 (一)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二)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三)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四)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五)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六)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合料和外加剂;

见证取样方案

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牡丹江路 沙河大桥工程 见 证 取 样 方 案 编制: 审批: 河南鹏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0日

一、工程概况 1)、跨沙河景观主桥,结构体系为拱梁组合体系下承式拱桥,钢箱预应力混凝土梁结构,跨境布置44+2*88+44=264米,桥面总宽度米, 2)、东西岸新桥;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结构,东引桥长2*25=50米,西引桥桥长2*37=74米,桥面总宽度39米,分幅布置; 3)、高填土接坡道路;道路宽39米,后台填土高度7米,采用1:绿化放坡形式; 4)、地面铺装:宽11米,西引道平均场米,东引道平均长度米,位于主线两侧用于衔接滨河路交通; 5)、排水管向;位于桥梁及道路两侧,排水总长度; 6)、配电照明;包含路灯照明、防雷接地等功能性配电设施。 二、见证依据 1、建设部颁布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建监[1996]208号) 2、相关技术标准、施工和试验规范、规程、方法。 3、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文件、委托监理合同文件。 4、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规划。 三、见证取样的目的 通过见证取样的实施,针对项目具体所使用的工程材料和关键工程施工设置见证取样方案,对进场材料和工程施工进行见证取样,使项目监理部在监理工作中有的放矢,严格控制影响施工质量的工程材料、关键部位、避免质量隐患,保证了工程材料质量和工程实体的施工质量,进而使项目的质量控制目标得以实现。 四、见证取样的范围 凡涉及工程内容的钢筋及焊接件、水泥、砌块、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白灰、土样以及影响使用功能的原材料,均实行见证取样制度。 1、混凝土试块; 2、水泥; 3、砂浆; 4、砂石料; 5、普通砖; 6、钢材 7、生石灰 8、回填土 9、灰土路基、10、沥青及沥青混合料、11水稳碎石、12钢绞线 13、锚具 14、商品混凝土 15、钢筋连接接头 16、波纹管

水利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

附件 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水利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水利工程结构安 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利部36 号令)、《关于印发全面规范本市建筑市场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京政发办[2011]46 号),结合本市水利工程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水利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活动及其监 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人员的见证 ,由取样人员现场取样,并送到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的活动。 第三条北京市水务局负责对全市水利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 施统一监督管理。 区县水务局按照管辖权限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参建各方见 证取样和送检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受市和区县水务局委托,市和区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按照管辖权 限承担水利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具体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检测单位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见证检测任务。

取得甲级资质的检测单位可以承担各等级水利工程的见证检测业务。 取得乙级资质的检测单位可以承担m等及以下各等级水利工程见证检测 业务。 100%见证第五条下列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应 取样: (一)用于主体工程的混凝土试块和砌筑砂浆试块; (二)用于结构工程中的主要受力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三)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规定的其它见证检测项目。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与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共同制定 检测计划,确定承担见证试验的检测单位,配备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取样工作,做好相应记录。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按规定配备足够的见证人员,负责见证取样和送 检的现场见证工作。未实行监理的工程由建设单位按照要求配备见证人员。 见证人员应由具备水利工程施工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见证人员确定后,应在见证取样前到该工程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和承担相应见证试验的检测单位及时备案(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备案书见附件1)。 见证人员更换时,应重新备案。 第八条见证取样方法、抽样检验方法应严格按相关工程建设标准执 行。 第九条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检测计划,对施工

见证取样和送检方案

.. 见证取样和送检方案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建设集团 2017年10月20日

新区生命科技园总部研发区GMP载体六期项目 见证取样和送检方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新区生命科技园总部研发区GMP载体六期项目 建设单位:高新科技创业发现 监理单位:建设监理咨询 设计单位: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 地勘单位:地质工程勘察院 施工单位:建设集团 新区生命科技园总部研发区GMP载体六期项目位于市新吴区机场路南侧和硕梅路东侧。本工程共6栋楼,分为两个台地,1#、2#3#为一个台地,4#、5#6#楼为一个台地,±0标高为4.3。 本工程占地面积为24753.2㎡,总建筑面积23031㎡。 表1 结构设计情况 二、编制依据 1.编制说明 (1)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2)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3)见证人员必须具备见证人员资格;经考核合格,取得《见证人员证书》;有向检测单位递交见证人员的书面授权书。 2.编制依据 三、见证取样和送检围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墙的混凝土空心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一、为规范我公司在工程施工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二、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范围 1.1用于收水口的管材; 1.2用于路面的聚酯纤维布; 1.3用于井底板的钢筋; 1.4砂浆原材料及配合比设计 1.5水稳原材料及配合比设计; 1.6用于砌筑雨污水井的普通混凝土砖; 1.7沥青砼原材料及配合比设计; 1.8混凝土砂浆等试块 1.9路缘石、道板等混凝土小型砌块; 1.10沥青砼混合料; 1.11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1.12工程所使用土、石灰、砂、碎石、水泥 2、现场检测 2.1灰土压实度、灰剂量、弯沉、无侧限 2.2沥青砼压实度、厚度、平整度、渗水系数、构造深度、摩擦系数、弯沉; 三、见证取样的工作程序

3.1工程项目施工开始前,尽快落实见证取样的送检试验室。试验室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 (2)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鉴定证明; (3)试验室的管理制度; (4)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 (5)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及其要求。 3.2选定的试验室必须得到负责本项目的监理、甲方及质量监督机构认可。 3.3在对进场材料、试块、试件、钢筋等实施见证取样前应通知负责见证取样的监理工程师,在该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督下,按相关规范的要求,完成材料、试块、试件、钢筋等的取样过程。 3.4完成取样后,施工单位将送检样品如钢筋样品等原材料在现场负责见证取样的现场监理工程师贴上专用加封标志或者由该工程师亲自送往试验室。 四、实施见证取样的要求 4.1 施工单位从事取样的人员应是取得取样员资格的人员,一般应是试验室人员,或专职质检人员担任。 4.2送往试验室的样品,要填写“送验单”,送验单要盖有“见证取样”专用章,并有见证取样监理工程师的签字和监理组盖章。 4.4试验室出具的报告一式两份,由施工单位保存,并作为归档材料,是工序产品质量评定的重要依据。

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方案

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方案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做为制定本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措施的基础,全力响应招标文件中关于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的要求,针对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执行如下要求: 1、确定见证人员、试验机构控制程序详见图。 2、见证取样和送检全部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项目部试验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进行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活动。 3、工程中所有材料、试块实行100%见证取样和送检: 4、项目部应按照规定制定检测试验计划,配备试验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取样工作,做好材料取样记录、试块和试件的制作、养护记录等。 5、监理单位按规定配备足够的见证人员,负责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现场见证工作。 6、见证人员应具备建设工程施工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见证人员确定后,在见证取样和送检前告知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和承担相应见证试验的检测机构。 见证人员更换时,在见证取样和送检前将更换后的见证人员信息告知检测机构和监督机构。 7、见证取样方法、抽样检验方法严格按相关工程建设标准执行。 8、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见证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试验人员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 标识和封志应至少标明试件编号、取样日期等信息,并由见证人员和试验人员签字。见证人员填写见证记录,由施工单位将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档案。 试验人员和见证人员应共同做好样品的成型、保养、存放、封样、送检等全过程工作。 9、施工单位对见证取样和送检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监理单位负监理责任。 10、检测机构应设专人负责试样留置工作。对规范和标准明确要求需留置的试样,按规范和标准的规定留置;规范和标准没有规定的,在样品检测完成后留置24小时。 11、检测机构对出现的不合格检测结果应在当日告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并单独建立检测结果不合格台帐。 12、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检测报告,加盖检测机构“有见证试验”专用章,由施工单位

见证取样及送检实施细则

银川市兴庆区2013年新建满春四期康居安置区东区一标段项目工程 见证取样及送检计划 编制: 审核: 审批: 银川同泽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满春四期康居安置区东区一标 段项目监理部 二0一三年七月

目录 一. 编制说明 (1) 二. 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范围、程序 (3) 三. 见证人员的基本要求和职责 (4) 四.本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 (4) 五.本工程封样送样的具体要求 (6)

一、编制说明 (一)、编制说明 根据建筑工程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要求,为提高该工程的整体管理水平,确保工程总体质量,规范旁站监理的行为,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旁站监理工作计划》。 由于工程变更等原因,本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随着工程的进行做以必要的补充,届时,各方与有关单位协商后完善。(二)、工程概况 满春四期康居安置区东区一标段位于银川市兴庆区北塔路以南友爱路以西。本工程为住宅建筑一类,总建筑面积为87781.76平方米,由2-12#楼住宅及配套地下车库组一层成。地基基础为天然砂石级配换填,主楼砂石换填2m,地下室为1.2m,商业网点为0.6m。地基类型为筏板式基础,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设防,建筑防水分类:一类高层居住建筑、建筑耐久等级为一级,地下室放手等级为二级。项目住宅楼共计11栋,层高18层,地下一层,高度为53m,各节能给排水采暖均符合专项设计方案。 (三)、参加单位: 建设单位:银川市兴庆区康居领导小组办公室 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

设计单位:宁夏银川市城乡规划建筑研究设计院 勘查单位:银川市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 监理单位:银川同泽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三、见证取样程序 1、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在开工时以书面形式向银川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和该工程的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授权书”,并通知施工单位,授权书应写明本工程委托的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名单; 2、见证单位根据见证取样的内容、部位和数量,在施工前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 3、施工单位必须按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在见证人员旁站见证下,由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和试块制作; 4、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5、承担检测的单位应设置收样室,收样时应按授权书检查委托单位及试样的标识、标志,确认无误后方能交付检测; 6、检测单位必须按标准、规范进行检测,单独建立见证取样试验台帐;及时公正、真实、准确的检测报告并加盖见证取样和送检检测专用章; 7、发生不合格情况,及时通知银川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对影响结构安全的,应在24小时内报送。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和送检制 度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见证取样和送检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筑材料和现场实体质量检测工作,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和送检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及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确保工程质量,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建( )21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活动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取样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省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过程。其中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包括检测取样、送检过程的见证和现场检测的见证;取样是指按有关技

术标准,规范的规定,从检验(测)对象中随机抽取代表一定批量试验样品的过程;送检是指取样后将试样从现场移交给有资格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全过程。 第四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所使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及现场制作的砼、砂浆所有试块均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现场实体检测均应进行见证。 第五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员的报名、培训组织、上报和日常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见证和取样员的管理 第六条见证人员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中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见证员岗位证书(编号上网),同时取得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的<见证人员授权委托书>(附表一)后方可上岗履行其职责。 第七条取样人员应由施工单位中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取样员岗位证书(编号上网),同时取得施工单位的<取样人员授权委托书>(附表一)后方可上岗履行其职责。 第八条见证员的基本要求 1、必须具备见证员资格

见证取样和送检方案(参考模板)

见证取样和送检方案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江苏无锡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10月20日

无锡新区生命科技园总部研发区GMP载体六期项目 见证取样和送检方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无锡新区生命科技园总部研发区GMP载体六期项目 建设单位:无锡高新科技创业发现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无锡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地勘单位:江苏苏州地质工程勘察院 施工单位:江苏无锡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无锡新区生命科技园总部研发区GMP载体六期项目位于无锡市新吴区机场路南侧和硕梅路东侧。本工程共6栋楼,分为两个台地,1#、2#3#为一个台地,4#、5#6#楼为一个台地,±0标高为4.3。 本工程占地面积为24753.2㎡,总建筑面积23031㎡。 表1 结构设计情况 二、编制依据 1.编制说明 (1)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2)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3)见证人员必须具备见证人员资格;经考核合格,取得《见证人员证书》;有向检测单位递交见证人员的书面授权书。 2.编制依据 三、见证取样和送检范围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墙的混凝土空心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见证取样与送检方案

濮阳中房龙湖华苑工程 见 证 取 样 与 送 检 方 案 编制: 审核: 河南畅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龙湖华苑项目监理部 二0一三年七月

目录 1总则3 2见证取样与送检制度3 3建筑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成品见证取样要求及方法4

濮阳中房龙湖华苑工程 见证取样与送检方案 1总则 为了指导本工程项目监理部严格按要求做好各类原材料、试件的见证取样与送检工 作,保证工程结构安全和各项使用功能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顺利实现工程建设质量控制目标,特制定本监理见证取样与送检制度及实施方案。 2见证取样与送检制度 2.1现场见证人员必须具有有效的见证取样资格证书,及我监理公司的书面授权书,并向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和相关检测单位备案。 2.2见证人员应严格按照本见证取样和送检方案,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识、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 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盖章。见证人员应制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技术档案。 2.3 所取原材料、试件样品,必须送至具备有效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检测单位必须具备省级及以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资质证书和对外承接业务许可证书,并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并经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注册取得

营业执照。 2.4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2.5 进行原材料、试件见证取样与送检时,见证人员必须按规定填写检验委托单, 并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盖章,同时出示本人“见证人员证书”。见证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有法律责任。 2.6检测单位在检验报告备注栏中应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对试样检测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3建筑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成品见证取样要求及方法 3.1水泥、砂、石 3.1.1水泥 取样方法和数量 1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等级、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 200T为一批,随机地从不少于20袋中各采取等量水泥;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随机地从不少于3个罐车中各采取等量水泥。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2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也可从20 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不少于12Kg。取得的水泥样品应充分混合均匀。 3当在使用过程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 过一个月)时,应按上述方法取样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管理。 3.1.2砂、石 取样方法和数量 1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砂8份,石子16份,组成各自一组样品。

常用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有关规定

常用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有关交底

《关于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有关规定》 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试验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件;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参合剂; 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现场原材料见证取样相关规定 1、水泥GB50204-2015《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 ⑴检测参数: 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细度(选择性指标) ⑵频率: 按同一生产厂家、同期出厂、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 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 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⑶取样方法: 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采用取样管,插入水泥适当深度,用大拇指按住气孔,小心抽出取样管,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

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总量不少于12kg。 2、钢筋混凝土用钢材 2.1 钢筋原材料 ⑴频率: 一般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60t。 ⑵取样方法: ①热轧带肋、热轧光圆钢筋GB1499-2008《钢筋混凝土用钢》第一、第二部分。 ②冷轧带肋钢筋GB13788-2017《冷轧带肋钢筋》 ③冷轧扭钢筋JG190-2006《冷轧扭钢筋》 每批由同一型号、同一强度等级、同一规格尺寸、同一台(套)轧机生产的钢筋组成,且每批不大于20t。

见证取样方案

工程 见 证 取 样 计 划 书 编制: 审批: 浙江文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监理部 年月日

一、工程概况 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依据 1、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部建建字(2000)211号令; 2、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09—2000、《混凝土验收规范》GB50204—2002、《装饰验收规范》GB5021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等规范、标准; 3、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文件、委托监理合同文件; 4、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规划; 三、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程序 1、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及制品取样和试块制作时,见证员在旁见证; 2、见证员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到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 3、见证员在试件检测委托书上签字。 四、见证人员的职责

1、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对试件制作中的不规范行为有权提出整改意见、拒绝签字和向质量监督部门投诉举报; 2、必须对试件进行监护,并和施工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有专用送样工具和封样条件的工地,见证人员必须亲自封样; 3、必须在试件检测委托单上签字,并出示有效证件; 4、对试件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有法律责任。 五、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范围 1、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材料。包括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拌制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的水泥;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屋面、地下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砌筑用多孔砖、空心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以及国家规定要求现场复试的节能保温材料、装饰材料等。 2、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试块、试件以及规范要求检测的其他项目。包括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用于墙体砌筑的砂浆试块;钢筋连接接头试件。 3、桩基(地基)承载力、桩身完整性检测。 4、工程实体检测、门窗三项性能检测、围护结构节能性能检验。 5、用于支承体系的钢管、扣件。 六、见证取样标准及检测内容 (一)水泥 1、袋装水泥: (1)取样数量:以同一品种、同一标号、同一出厂批号为一个验收批,每批总重不大于200t复检一次。

施工现场见证取样送检计划

见证取样送检计划 一、取样送检的规定 取样是按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从检验(测)对象中抽取实验样品,送检是指取样后将试件从现场移交给有检测资格的单位承检的过程。取样和送检是工程质量检测的重要环节,其真实性和代表性直接影响检测数据的公正性。为保证试件能代表母体的质量状况和取样的真实,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建建[2000]211号文件要求,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即在监理单位见证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取样员在现场取样,送至实验室进行实验。 二、见证取样送检的范围、内容和数量 A、凡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均属于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范围。 B、见证取样、送检的内容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结构墙体的各种砌块和砖; 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C、见证取样、送检的数量

1、混凝土: 取样方法:本工程所有砼结构全部采用商品砼,根据《预制混凝土》(GB14902—94)规定取样。混凝土试样的取样和坍落度的测定在混凝土送至现场后按GB50080—2002规定在15min内完成,强度试件的制作应在40min内完成。取样频率和组批条件为:按每100M3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1次,不足100M3的,也取样1组,当连接浇捣1000M3以上时,按每200M3,取样1组,不足200M3,也取样1组。每组试块计3块。 注:以上为标养的砼抗压试块取样,同条件试块取样详见同条件试块留置计划中。 2、抗渗要求的混凝土: 抗渗混凝土的抗压试件按上述要求取样后,混凝土的抗渗试件按《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要求取样,连续浇捣混凝土每500M3,取1组,不足500M3,也取样1组,如配合比、原材料有变化时均按要求从新取样。每组试件分6块。 3、钢筋原材料 同一厂别、同一牌号、同一炉号、同一等级、同一交货状态、同一进场时间,每批数量不大于60吨取1组。不足60吨的也取1组,每组取4根。 4、钢筋焊接接头 按每一施工段中各种规同规格、同焊接工艺的300个接头取1组,不足300个时也取1组,焊光对焊每组6根,单、双面搭接焊

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为规范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检测的项目: 1、用于结构的混凝土试块(28天标准养护); 2、用于结构的钢筋和连接接头试件; 3、用于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4、用于结构实体检验的混凝土同条件试块; 5、用于结构的钢材和焊接材料; 6、用于工程的防水材料; 7、用于工程结构的砂、石; 8、合同约定应进行见证检验的项目; 9、用于国家规定必须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二、见证取样的工作程序: 1、工程项目施工开始前,项目监理机构要督促施工单位尽快落实见证取样的送检试验室。对于施工单位提出的试验室,监理工程师要进行实地考察。试验室一般是和施工单位没有行政隶属关系的第三方。监理工程师应从以下5个方面对施工单位委托的试验室进行考核:⑴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

⑵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鉴定证明; ⑶试验室的管理制度; ⑷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 ⑸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及其要求。 2、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标识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应制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档案。 3、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和材料送检时,应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委托单应有见证人员和送检人员签字。检测单位应检查委托单及试样上的标识,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检测。 三、实施见证取样的要求: 1、凡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2、见证人员应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具备见证员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应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和负责该项工程的质量监理机构。 3、施工单位从事取样的人员一般应由专职质检人员担任。 4、送往试验室的样品,要填写“送验单”,送验单要盖有“见证取样”专用章,并有见证员的签字。 5、检测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检测,出具公正、真实、准确的检测报告。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检测报告必须加盖见证取样检测的专用章。

材料见证取样与送检方案

目录 第一章、编制依据 (1) 第二章、工程概况 (1) 第三章、项目组织管理机构 (2) 第四章、见证取样与送检制度 (3) 第五章、建筑材料、构配件检测试验要求及方法 (4) 1、水泥 (4) 2、砂、石 (5) 3、混凝土 (8) 4、砂浆 (11) 5、钢筋 (12) 6、钢筋连接接头 (14) 第六章、现场实体质量检测 (19) 第七章、岩土地基基础检(试)验 (22)

第一章、编制依据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3、《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版 5、《钢筋混凝土用带肋钢筋》GB14992-2007 6、《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 7、《预拌混凝土标准》 GBT14902—2003 8、《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l499—2007 9、《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l75—2007 10、《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2002 11、《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2012 12、《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标准》GB/T2651-2008 13、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 JGJ107-2010 14、《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15、《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1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程》DBJ13-77-2006 17、《钢筋滚轧直螺纹连接技术规程》DBJ13-63-2005 第二章、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广州·宏信·悦谷 工程地点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毗邻江北路建设单位广州市宏悦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方案

武穴百货购物广场(综合楼)工程 见 证 取 样 送 检 计 划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施工总承包单位:新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4年09月15日

武穴百货购物广场(综合楼)工程 见证取样送检计划 二、一般规定 1、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 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2、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 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见证人员必须具备见证人员资格;经考核合格,取得《见证人员证书》; 有向检测单位递交见证人员的书面授权书。 三、见证取样和送检范围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四、见证取样数量 1、热轧钢材 1)同一厂别、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每60t为一验收批,不足60t也按一批计; 2)每一验收批取拉伸试件2个、弯曲试件2个。 2、水泥 1)散装水泥: 1.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验收批,但一验收批的总量不得超过500t; 2.随机地从不少于3个车罐中各采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再从中称取不少于12kg的水泥作为试样。 2)袋装水泥: 1.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验收批,但一验收批的总量不得超过200t; 2.随机地从不少于20袋中各采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再从中称取不少于12kg的水泥作为试样。 3、气压焊接头 在一般构筑物中,以200个接头为一批,在现浇钢筋混凝土房屋结构中,每一楼层中以200个接头为一批,不足200个接头仍作为一批。监理见证取样一次。 4、闪光对焊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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