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进一步深化行政审

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汕府办[2013]60号

【发布部门】汕尾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8.17

【实施日期】2013.08.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

(汕府办〔2013〕6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汕尾市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转变政府职能决策咨询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编办)反映。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17日

汕尾市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继续完善和创新行政审批方式,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制定第五轮第二批次审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市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力争将我市行政审批事项调整60%以上,使我市成为全省行政审批事项最少的地区之一,实现行政审批更加规范、审批环节更加精简、审批效率更加高效、审批服务更加优质,并确保相关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入驻网上办事大厅,为推进我市科学跨越发展,建设幸福汕尾,争当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排头兵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认真落实行政审批事项的后续工作。

1. 规范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行为。

贯彻《行政许可法》确立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保留的审批项目,严格规范审批行为。一是规范各事项的审批对象、审批内容、审批依据、审批条件和申报材料、审批程序、审批时限、收费标准、审批责任人及投诉监督电话,并依法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完善审批操作规程,明确各个审批环节的标准、条件、责任、权限、时限等,减少审批人的自由裁量权和审批随意性,并按程序入驻我市网上办事大厅。三是加强对审批权力的监督制约。明确各审批部门及其负责人、承办人的行政审批责任及过错责任追究;完善行政审批机关内部层级监督及部门分权制度,实行“审监分离”,形成上级对下级、后一审批环节对前一审批环节监督制衡的机制;建立审批人员定期轮岗

和审批回避制度,把制度约束和自我约束有机结合起来;健全审批公示制度,提

党政机关办公室管理制度

党政机关办公室职责范围 1、负责文件的收发、登记、保管、送阅、催办、转递、管理、清理、上缴和归档立卷工作。 2、负责矿领导交办工作的督促检查。 3、负责矿以上发文的核稿、打字、校对、刷印、分发及文件、资料的复印工作。 4、负责印信管理和使用,以及办公室公章的刻制和启用。 5、负责机要文件、电报和来往信件的收发、转递、公费报刊的订阅和日常分发。 6、负责各种会议的通知、车辆安排、会务、记录的整理和归档立卷。 7、及时、准确、安全地搞好文书处理工作,做好文件的承上启下、传阅、催办、归档立卷、文字材料印刷等工作。 8、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外宾接待工作的规定,负责搞好全矿的内外宾接待、食宿和外事工作。 9、为矿领导做好日常服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事宜。 党政机关办公室主任岗位责任制 1、负责党政机关办公室全面管理工作。定期召开办公会议,组织制定和安排、部署办公室月、季、年工作任务。 2、负责阅读上级、本级重要电文、文件签批、签发办公室文件,掌握检查催办情况,审核和安排各种会议的文稿。 3、协助矿领导做好与上级机关、下属单位以及地方政府的工作联系。 4、负责召开常委会、党政机关联席会、综合性会议的筹备和组织工作。

5、负责办公室职工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 6、负责组织办公室全体人员完成矿领导交办的各种事宜。 7、负责协助矿领导检查指导文明办公等项工作 8、负责外事接待,做好领导后勤工作。 办公室文书岗位责任制 1、负责文件的收发、登记、编号、分类,秘级文件按保密制度处理。 2、传递催办,领导批示的文件要按时分送有关领导及单位,急件立即传递或处理,对有时限性的文件和部门传阅的文件要加强催办,催办结果及时登记,防止文件积压。 3、立卷归档,坚持平时立卷,做好会议文件、重要报表等资料搜集工作,分类放置,年终组成宗卷,保持完整无缺,翌年三月未移交档案室。 4、收发电报、报刊后立即转送,发报要字清、准确。 5、办理本级行文登记、归档立卷、销毁工作,发文准确无误,坚持三对照(文件字号、份数、发文登记簿)不错发、漏发。做好校对、印刷、装订工作,底稿完整、清晰,附件齐全,分类存放,为归档立卷打好基础。 6、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后勤工作和出差人员的旅费报销,检查指导办公楼的文明办公,有权安排清洁工清理卫生等事宜。 打字员岗位责任制 1、认真及时的完成打字工作任务。 2、提高打字速度和质量,要求时速6000字以上,差错率降到千分之三以下。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日常工作规则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日常工 作规则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常政办发[2006]91号 【发布部门】常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6.11.06 【实施日期】2006.11.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日常工作规则的通知 (常政办发〔2006〕91号) 各处(局): 《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日常工作规则》已经市政府办公室党组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一月六日 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日常工作规则

为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大力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不断提高为领导、基层和群众服务的质量与水平,确保办公室、研究室工作的规范、高效和协调运行,根据《国家公务员法》和《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一、一日行为规则 1.自觉遵守机关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各处(局)长对所属人员每日出勤情况进行考勤登记,办公室、研究室分管领导每月对分管处(局)人员的出勤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2.保持洁净有序的工作环境。每日提前15分钟到达,打扫室内卫生,整理物品,做到每日一小扫,每月一大扫,每逢节假日前应自觉组织卫生清扫;办公室内不乱堆杂物,办公桌上物品放置整齐;每月25号为办公室、研究室卫生检查日。 3.保持端庄整洁的仪表仪容。平时应注意个人着装,做到仪容整洁,举止端庄,行为得体;在公共场所和会议室内禁止吸烟,办公区内不得吸游烟,不得乱扔烟头和杂物。 4.坚持礼貌待客的文明习惯。要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接待基层来办人员,态度和蔼,服务周到,使用规范的文明礼貌用语。 5.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和制度。在工作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内容的活动,因公外出应坚持请销假制度;会议期间遵守会议纪律,并主动关闭手机或放在振动位置;严格执行和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公示承诺制度、办事办文时限制、岗位目标责任制、工作日中午禁酒制、失职追究制等六项制度。 6.切实加强公共财物的管理。非专业驾驶人员,不得擅自驾驶办公室、研究室的公用车辆,因公需派遣和使用公车的,应严格按照管理规定统一派车,并确保车辆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做好节能防火和安全保密保卫工作。每日下班前,应关闭电脑和各种电器的电源,关好窗、锁好门。 二、公文处理规则

2020年(发展战略)济宁市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发展战略)济宁市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济宁市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二〇一一年二月

目录 一、“十一五”发展简要回顾 (一)主要成就 (二)基本经验 (三)存在问题 二、“十二五”发展思路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目标任务 (四)总体思路 三、“十二五”发展布局 (一)总体布局 (二)产业布局 (三)生态文明文化基地 四、“十二五”重点建设任务 (一)林业生态体系建设 (二)林业产业体系建设

(三)生态文化体系建设 (四)林业防灾减灾和应急体系建设 五、“十二五”重点改革任务 (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二)国有林场苗圃改革 (三)林业分类经营改革 (四)林业综合执法改革 六、主要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二)推进科技创新,强化科技支撑 (三)严格依法治林,强化林业管护 (四)拓宽融资空间,建立多元化的林业资金投入体制机制 (五)加强能力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一、“十一五”发展简要回顾 (一)主要成就 “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林业发展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坚持把加快林业发展、建设生态城市摆在重要战略位置,连年实施林业建设系列重点工程,突出加强林业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深化林业各项改革,全市林业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为改善生态环境、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1)森林资源持续增长。全市有林地面积、林木蓄积量分别达到270万亩、1000万立方米,绿化荒山65万亩,建设绿色通道5000公里,创建省级绿化示范村镇207个,市级绿化示范村镇113个,积极开展退耕还林、退田还湿、退池还湖工程,恢复湿地面积达1万多公顷,初步构建起以山区、平原、道路、水系为主要骨架的林业生态体系,森林覆盖率由“十五”末的23%增加到27%。 (2)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快速推进。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以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2009年在兖州、嘉祥试点,2010年在全市全面铺开,2010年底全市146万亩集体林地主体改革基本全面完成,确权发证率达到了95%。同时,对配套改革政策及早谋划,率先试点,曲阜市积极探索开展林权抵押贷款,邹城市部分乡镇成立了林权流转服务中心,开展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林权流转服务等中介服务;兖州、嘉祥林权流转服务中心投入运行,市林业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济宁分行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济宁市林权抵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发放贷款2839.5万元,成立各类林业合作组织60余个。 (3)林业产业提速发展。木材加工、苗木花卉、林业

党委办公室的工作制度

党委办公室的工作制度 一、党委办公室会议管理制度 1、按照《中共齐齐哈尔医学院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及党委领导的意图,根据会议类型、会议要求和议事范围,充分做好各项会前准备工作,包括收集与确定议题,编排会议议程,确定参加会议人员,发出会议通知,准备有关的文件、材料等。 2、会议的有关材料根据有关的规定在相应的时间送交参加会议人员。 3、做好会议的组织工作,对大型会议或重要会议要提前与有关部门商定会场。 4、会议开始前做好签到等工作,每次会议由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必要时进行录音、照相、摄像。会议记录要求准确、完整。 5、会后要认真整理会议记录,发布会议有关信息,将会议材料整理归档。 6、根据会议的决定(决议),起草有关的文件,并负责督促检查决定(决议)的贯彻、执行,及时将情况反馈给有关领导。 7、负责党委各职能部门及各级党组织召开确需请院党委领导参加会议的协调工作。 8、根据工作需要,建议党委领导召开有关会议。 二、党委办公室督办催办制度 为保证党委重大工作部署以及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密切党群关系,沟通协调各方面联系,使党委办公室承担的督办催办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1、督办催办是党委办公室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和为党委服务的重要内容。党委办公室必须切实配合党委抓好督办催

办工作,维护党委的权威,保证政令畅通,推动党委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 2、督办催办范围 (1)督促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2)督促检查党委会议、所作的决定、决议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 (3)督促检查上级和院党委领导同志的批示和交办事项的办理。 (4)重要来信来访问题的处理。 (5)其他需要督办催办的事项。 3、督办催办程序 (1)接受任务(2)进行登记(3)确定主办单位(4)提出办理要求(5)发出督催通知(6)定期了解办理情况(7)掌握办理结果(8)搞好信息反馈(9)结案归档。 4、督办催办原则 (1)突出重点的原则。督办催办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进行,推动党委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 (2)和学院党委保持一致的原则。在督办催办工作中,党委办公室作为学院党委的办事部门,必须和学院党委保持一致。 (3)党政分开的原则。党委办公室只对学院党组织和党员开展督办催办工作,涉及党外的则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 (4)间接处理原则。开展督办催办工作以督促催办、反馈情况、调查研究、提出建议为主,直接处理问题需院党委授权。 三、党委办公室信访工作制度 信访工作是党委办公室一项长期、重要的经常性工作。为了密切校党委与广大师生员工之间的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同时博采众议,为党委正确决策提供更多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一)群众来信

xx人民政府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

xx人民政府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本单位的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本单位经费的正常运转,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的财务制度,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财务管理,严格审批制度,保证财务收支平衡 坚持“量入为出、量财办事、保证重点、压缩一般”的原则,不断优化收支结构,严格控制会议费、接待费、旅差费、邮电通讯费、公物购置费、汽车燃修费等弹性支出。 1、进一步完善财务审批制度。执行财务审批“一支笔”制度,所有开支凭证需由科室负责人证明并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呈主任审批;财务人员必须及时向主管财务的领导报送财务月报表、年度报表。超出年初财政预算的费用支出,必须先编制预算,经主任审核并呈有关市领导审批,落实资金来源后,方可执行,以保证财务收支平衡。 2、控制会议费开支。各部门应按照少开会、开短会,

从紧从严控制各类会议,经批准召开的会议应实行“会前预算、财务审核、会后审批、财务拨款”的管理办法,要按规定附会议通知文件,参加会议人员名单,会议结算清单和会议费发票。 3、压缩接待费的开支。接待工作实行“三定”即定规模、定标准、定地点,接待费用支出,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办公室新修定的接待制度办理。接待处招待费支出需经接待处负责人证明、分管领导审核后签呈主任审批。接待费必须当月结清,其中较大型的接待,活动结束时就应结算清楚;一些非党政的接待,若能按部门分摊就得分摊给部门,以减少接待费的开支。 4、加强旅差费的管理。坚持按(南财[2011]86号文)《xx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规定》的规定执行,旅差费包括住宿费和车(船)费机票不包括图书资料,音像制品以及其他办公费用。其他费用确因公务需要开支的,应按有关规定报支,不得合旅差费中报销。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11?67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建设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 展实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我市被确定为首批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为推进省级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工作,提升职业教育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根据《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方案》和《常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有关精神,我市制定了《常州市建设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确保高质量完成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常州市建设江苏省职业教育 创新发展实验区实施方案 为贯彻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实施《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

验区建设方案》,推进我市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和科学发展,现就我市建设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对接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一核八园”建设,创新职业教育发展方式,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和发展能力,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终身发展能力,为常州“四城建设”、“两个率先”、建设和谐幸福社会提供更坚实的基础性、保障性支撑。 二、总体目标 到2015年,形成高、中等职教配套衔接、一体化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以及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一体化发展格局,创建10所以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国家优质特色职业学校和省级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为标志的一流职业学校,建立对接地方产业发展的学校布局、专业结构和教学体系,全面达成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标准,为常州建设中国职教名城奠定坚实基础。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根据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目标任务和建设标准,实现我市创建任务目标,重点推进以下八个方面的创新: (一)创新职教发展方式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济宁市城区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意见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济宁市城区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意见 济政发〔2009 〕13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济宁北湖度假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加强济宁市城区房屋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有力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健全机构,明确职责 对济宁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拆迁工作实行属地负责制。市中区、任城区人民政府和济宁高新区、济宁北湖度假区管委会应成立房屋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和房屋拆迁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的房屋拆迁工作,并接受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 (一)区房屋拆迁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负责审查拟定本辖区拆迁年度计划; 2.协调解决拆迁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3.依法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拆迁; 4.督促检查拆迁计划落实情况; 5.协助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查处拆迁违法行为。 (二)区房屋拆迁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辖区内市政重点工程项目、收储土地的房屋拆迁; 2.负责拆迁政策法规宣传,做好拆迁动员工作; 3.负责组织召开协调会,调解拆迁矛盾,处理本辖区拆迁信访工作; 4.配合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做好拆迁的许可听证、裁决听证、行政强制拆迁听证及各类法律文书的送达等工作; 5.监督拆迁实施单位的拆迁行为,确保依法拆迁; 6.协助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做好拆迁的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7.完成政府交办的其他拆迁任务。

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拆迁补偿标准 (一)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因城市建设需要使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应当依法办理土地征收手续,拆迁该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补偿安置标准应当和同一区位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相一致。 (二)对非住宅房屋拆迁,实行货币化补偿。 1.国有、集体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拆除国有、集体单位的非住宅房屋,由被拆迁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过渡和安置,并做好拆迁动员和稳定工作。有条件退后重建和改造的,原则上不予补偿,所占用同等面积的土地变更为商业用途,办理出让手续,免收土地出让金和同等建筑面积的市级权限内的规费,有关部门从速办理相关手续。 对不能退后重建的给予一次性补偿:商业门面房,1、2、3、4、5 类地段分别为每平方米2200 元、2000 元、1800 元、1600 元、1400元;其他非住宅用房,1、2 类地段每平方米1200 元,3、4 类地段每平方米800 元,5 类地段每平方米650 元。以上补偿费用由被拆迁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包干使用。 2.拆除非国有、集体单位非住宅房屋的补偿。拆除非国有、集体单位的非住宅房屋,依法进行评估。土地性质为出让的,扣除已使用年限的土地评估价格后给予补偿;土地性质为划拨的,扣除土地评估价格的40%后给予补偿。 因建设需要占用出让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扣除已使用年限的土地评估价格后给予补偿。土地属于划拨的,扣除土地评估价格的40%后给予补偿。 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拆除,一律不予补偿。 (三)拆迁的住宅房屋用作商业用房,且符合下列条件,1 —5 年的,按同类住宅房屋评估价格提高30%的标准给予补偿;6—10年的,提高40%;11年以上的,提高50%。 1.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并有纳税记录; 2.房屋所有权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注明的营业地点一致。 (四)住宅房屋自竣工之日起至拆迁许可证颁发之日止,不满 5 年被拆迁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增加补偿金额,具体标准为拆迁房屋评估额的10%。住宅房屋的竣工日期以建设单位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日期为准。 (五)建立拆迁补偿最低住房保障制度。对被拆迁人只有一套住宅房屋,且该房屋低于建筑面积50 平方米的,拆迁人应当按照建筑面积50 平方米进行货币补偿,或者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安置房,拆迁人承担增加面积所需费用。 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拆迁的,被拆迁人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可优先购买。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议定事项督办落实工作制度的通知 【法规类别】会议差旅 【发文字号】天政办发[2009]65号 【发布部门】天水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05.05 【实施日期】2009.05.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天水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市长 办公会议议定事项督办落实工作制度的通知 (天政办发〔2009〕6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大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议定事项落实工作力度,促进督办落实工作不断向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推动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议定事项更好更快的落实。按照市政府第二十五次常务会议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天水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议定事项督办落实工作制度》。现将这个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五月五日 天水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市长 办公会议议定事项督办落实工作制度 为确保天水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以下简称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落实,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天水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督促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市政府办公室及有关科室工作规范 第一条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长办公会议议定事项,都应列入督办范围,但未提出具体办理要求的事项除外。 第二条市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按照工作分工由市政府秘书长或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以及相关科室按照会议要求办结时限负责督办落实,办理结果送市政府督查室汇总。 第三条市长召开的市长办公会议议定事项的立项、交办、催办、反馈工作,由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督办落实;市长委托副市长召开的市长办公会议,市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具

市政府办公室值班制度

市政府办公室值班制度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市政府值班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值班工作制度,保证市政府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制度。 一、值班工作 (一)市政府办公室设立总值班室,承担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的日常值班工作。 (二)值班室设专职值班员,日常值班由专职值班员负责,节假日值班由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值班人员名单由总值班科负责安排(工作日由总值班科人员值班,下午18:00至20:30由办公室其他工作人员值班,20:30至次日8:30由总值班科人员值班,节假日由办公室其他工作人员轮流值班)。 (三)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保证值班室通讯及其它设备随时畅通、正常运行;带班领导不得离开辖区并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各类紧急和突发事件的及时处置。 (四)实行交接班制度。值班人员要按时交接班,交接班时应在当日值班记录本上详细记录交接班人姓名、交接班时间以及需要继续办理事项的具体内容与要求。 (五)实行值班记录制度。值班人员应对值班期间的重要事项、领导指示和处置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六)值班人员应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扩散信息,不得泄露涉密事项。 二、紧急信息报送工作 (一)紧急信息范围。 紧急信息是指达到一定程度,造成一定影响的灾害、事件等。

1、自然灾害: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害:包括各类安全事故、交通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3、公共卫生事件: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影响公共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等。 4、社会安全事件:包括民族宗教事件、涉外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治安事件、群体性事件等。 5、其他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况。 (二)紧急信息处理程序。 1、值班人员接到紧急信息后,应记录来话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对事件的时间、地点、过程、原因等基本要素进行认真询问,并详细记录,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2、值班人员应迅速将紧急信息向带班领导报告,领导做出指示后,要迅速落实办理,并详细记录办理情况。 3、对于应上报的紧急信息,在及时做好处置工作的同时,应按规定时间和要求立即上报,不得延误。紧急信息原则上应书面报告,特别重大紧急信息可先口头报告,然后书面报告。 4、为保证信息时效性,紧急信息经市政府系统各单位审核后即可上报。 5、认真做好紧急信息的续报工作,对紧急突发性事件发生后的处置情况、群众反映、发生原因、最新进展等情况应进行全程跟踪报送。 6、对紧急信息处理过程中形成的领导批示和各种资料应按规定存档。 三、工作要求 1、遵守值班时间,坚守值班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节假日值班,上班同志必须与下班同志取得联系,并将当班情况做好移交。

党政办公室工作职责范例

岗位说明书系列 党政办公室工作职责(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51273党政办公室工作职责 Party and government office work model 说明:为规划化、统一化进行岗位管理,使岗位管理人员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与明确责任制,特此编写。 职责一:党政办公室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了解全办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区、办事处决议和指示的执行情况,准确地向办事处领导如实反映,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2.负责有关文件、材料的起草印发工作。 3.承担机关机要、保密、信息、文印、档案管理和上下联络工作。 4.负责来往信函的处理,热情接待来办联系工作人员及其他来访人员。 5.负责机关的后勤保障和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6.负责接收上下级及各科室报送的各类文件、材料,认真做好收文的登记、分发、呈批、催办、交卷、归档工作。

7.负责办事处下达各科室任务的督办、检查和有关工作情况的收集工作。 8.负责行政印鉴的管理和有关证明的出具。 9.负责考勤制度的落实。 10.负责群众体育活动的组织工作。 11.负责纪检、人大及政协联络、党建、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统战、老干部、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等日常事务工作。 职责二:党政办公室工作职责 1、在党委政府领导下,检查、督促、了解党的方针政策及重要工作计划的贯彻实施情况,负责重大问题归口报告,认真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 2、负责安排党委会议和党委召集的各类会议,做好会前准备、会议记录和会后督查落实工作。 3、根据党委政府意见组织起草党委政府工作计划、报告、决定、总结等文件或材料。 4、负责安排各类办公会议和干部大会,做好会议记录,并协助分管领导督查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执行。

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制度

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制度 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办公室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确保县政府政令畅通和办公室的各项工作高效协调运转,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县政府办公室是县政府的日常办事机构,在工作中履行协调、服务职能,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第三条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忠于职守,勤奋工作,谦虚谨慎,团结务实,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全心全意做好本职工作。 第二章主要职责 第四条围绕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及政府的中心工作,组织和进行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和了解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情况,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和建议。 第五条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工作报告和领导讲话,以及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它文字综合工作。

第六条筹备和承办县政府各类会议和县政府领导召开的专题会议的会务和重大活动组织安排工作,以及县政府日常接待、公务活动安排。 第七条负责县政府文电收发、机要保密工作。根据文电要求和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做好文电的呈送、承办和催办工作。负责县政府的印信、文书档案管理和文件交换及县政府各部门印章制发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准确地向县政府领导报告情况,并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各部门和各乡(镇)反映的重要问题,做好各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的情况反映和处理。 第九条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和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县政府各部门之间、部门与各乡(镇)之间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策。 第十条负责做好县政府机关的行政后勤、安全保卫、生活服务保障工作,并负责县政府和办公室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十一条督促和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特别是县政府工作部署和指示、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执行情况,并做好协调落实工作。做好省、州、县领导批示的转办、督办和反馈的工作,负责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和全县政务公开的组织实施,协调和检查指导以及考评工作。 第十二条承办和组织协调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议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消防管理 【发文字号】常政办发[2005]97号 【发布部门】常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5.10.27 【实施日期】2005.10.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实施方案 的通知 (常政办发〔2005〕97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市公安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和市人事局《关于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消防任务日益繁重,警力不足矛盾较为突出。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充实到基层消防单位,有利于缓解公安现役消防警力不足的矛盾,加强地方消防力量,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

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消防工作,适应城市化、工业化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增加资金投入,充实消防力量,不断提高消防工作水平,为创建“平安常州”、推进“两个率先”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十月二十七日关于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的实施方案 为缓解常州市现役消防警力严重不足的矛盾,根据省政府苏政办发〔2005〕25号文和常州市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精神的要求,现制定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实施方案: 一、征招对象及要求 年龄在18-25周岁之间,初中以上学历,政治思想素质好,身体符合应征青年入伍体格检查条件,自愿从事消防工作的男性青年,退役消防战士和其他退役军人、地方职业学校消防毕业生优先录用。 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公开向社会征招,服务期限一般不超过4年,协议期满服务关系即行终止。因工作突出,经本人申请和劳动、消防部门审核同意后,可续签合同。 二、征招时间及步骤 自2005年起分3年完成。具体操作步骤,在每年5月底之前,由市消防支队会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向社会公告征招条件、人数和报名等有关事项及要求;6月份公开招聘并办理相关手续;7至9月份,进行统一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分配到消防部队基层一线,参加执勤灭火、抢险救援和其他辅助性工作。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城市规划区内旧村改造实施方.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城市规划区内旧村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所属层级类别}山东 {所属类别}城乡建设 {发布单位}山东省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济政办发[2004]78号 {发布日期}2004-09-10 {生效日期}2004-09-10 {效力状况}有效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城市规划区内旧村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中区、任城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济宁市城市规划区内旧村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九月十日 济宁市城市规划区内旧村改造实施方案 为改善人民群众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提升城市品味形象,加快城市现代化建设步伐,市政府确定在济宁市城市规划区内开展旧村改造建设工作。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 方案。 一、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改善村民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为目标,坚持规划先行,合理利用城市土地,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提升城市化水平,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原则: 1.严格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实行统一规划,成片开发,并村改造,配套建设。 2.依法用地,保护耕地,节约用地,保障用地,优化配置土地资源,实现集约利用。 3.政府指导,市场运作,尊重群众意愿,确保村民利益。 4.统筹规划,积极推进,稳步实施,确保社会稳定。 (三总体目标:从2004年开始,用2--3年时间,把城市规划区内的村庄基本改造完毕。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规划、国土资源、建设、财政、监察、公安、信访等部门和市中区、任城区、济宁高新区负责人为成员的济宁市旧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城市规划区内旧村改造的指导与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 市中区、任城区、济宁高新区也要成立相应的旧村改造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辖区内旧村改造的组织实施工作。 市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制订济宁市城市规划区旧村改造计划和规划,并进行宏观管理;审定旧村改造规划建设方案;制定旧村改造配套政策;对城市规划区内旧村改造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和消防 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消防管理 【发文字号】天政办发[2008]58号 【发布部门】天水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06.01 【实施日期】2008.06.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天政办发〔2008〕5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5月12日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及多次余震波及我市,给广大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害。灾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启动防震抗灾预案,举全市之力开展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将地震灾害损失降到了最低程度。目前,全市抗震救灾工作已由抢险应急逐步转入灾后重建阶段,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为确保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灾后重建各项工作,现就进一步加强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狠

抓各项管理措施的落实,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是确保我市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顺利进行的基本条件。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对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作为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保证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确保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期间人员、物资安全快速运送。 (一)落实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四长”责任制,坚持一手抓灾后重建工作,一手抓事故预防。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在抓好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力度,县(区)长、乡(镇)长、村(社区)长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副职为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抗震救灾、灾后重建期间的交通安全管理及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落实工作。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必须积极行动起来,按照工作职责,责任到人,各司其职,群策群力,确保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特别要进一步加强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加强对“五小”车辆驾驶人员的管理教育,有效预防乡镇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科学部署,细化措施,全力做好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物资运送的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工作。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大量抗震救灾物资通过我市运往灾区,我市在310国道牛北段、天巉段以及316国道及时开通了绿色安全通道。为了确保抗震救灾绿色通道24小时绝对安全畅通,沿途辖区各级政府及相关单位要组织人力物力配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做好疏导工作,坚决取缔占路为市

政府办公室工作规范手册和工作流程

政府办公室工作规范手册和工作流程 2008/04/11【字体:大中小】【打印】【关闭】目录 1、市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 2、工作人员守则 3、市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制度 4、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办公会 议制度5、会议、学习制度6、考勤制度7、行文制度8、印信管理制度9、政务督查制度10、接待制度11、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制度12、值班制度13、财务制度14、车辆管理制度15、机关卫生制度16、网络和公文传输管理制度17、文件管理保密制度18、档案管理制度19、考核奖惩制度 市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 市政府办公室是直接为市政府领导服务的办事机构,是推动我市各项政务活动正常运转的枢纽和联系上下、协调左右、沟通内外的纽带。 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综合分析来自上下、左右、内外的各种情况,为市政府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当好参谋。 二、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电和市政府领导讲话。 三、负责市政府常务会议、全体成员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市政府专题会议及其他政务活动的准备和组织

安排工作。 四、搞好调查研究和市政府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编发《政务信息》、《政务督查》、《工作简报》和《内部参阅》。 五、研究各乡镇、办事处和市政府各部门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 六、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决定。 七、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八、负责政府法制方面的工作。 九、负责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工作。 十、负责政府外事侨务方面的工作。 十一、负责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 十二、负责上级和市政府及办公室文电的收发,做好办公室文印管理、文书立卷归档、机要保密和网络管理、公文传输工作。 十三、负责市政府办公室的接待服务以及车辆管理、卫生管理、安全保卫等行政事务工作。

党委办公室工作制度(精)

党委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党委办公室会议管理制度 为保证我院党委全体委员会议、书记办公会议及以党委名义召开的各种会议正常进行,取得预期的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1、按照《党的领导机构议事及决策规则》的要求及党委领导的意图,根据会议类型、会议要求和议事范围,充分做好各项会前准备工作,包括收集与确定议题,编排会议议程,确定参加会议人员,发出会议通知,准备有关的文件、材料等。 2、会议的有关材料根据有关的规定在相应的时间送交参加会议人员。 3、做好会议的组织工作,对大型会议或重要会议要提前与有关部门商定会场,搞好会场布置。 4、会议开始前做好签到等工作,每次会议由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必要时进行录音、录像、照相。会议记录要求准确、完整。 5、会后要认真整理会议记录,发布会议有关信息,将会议材料整理归档。 6、对会议缺席者,党委办公室负责及时通知其阅看会议记录和有关材料、文件。 7、根据会议的决定(决议),起草有关的文件,并负责督促检查决定(决议)的贯彻、执行,及时将情况反馈给有关领导。 8、院党委各职能部门及各级党组织召开的会议如确需请院党委领导参加,应提前告知党委办公室,由党委办公室负责协调。 9、根据工作需要,建议党委领导召开有关会议。 二、党委办公室督办催办制度 为保证院党委重大工作部署以及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密切党群关系,沟通协调各方面联系,使党委办公室承担的督办催办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1、督办催办是党委办公室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和为院党委服务的重要内容。党委办公室必须切实配合院党委抓好督办催办工作,维

护院党委的权威,保证政令畅通,推动院党委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 2、督办催办范围 (1)督促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2)督促检查院党委全体委员会议、党委常委会议、书记办公会议所作的决定、决议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 (3)督促检查上级和校党委领导同志的批示和交办事项的办理。 (4)重要来信来访问题的处理。 (5)其他需要督办催办的事项。 3、督办催办程序 接受任务—进行登记—确定主办单位—提出办理要求—发出督催通知—定期了解办理情况—掌握办理结果—搞好信息反馈—结案归档。 4、督办催办原则 (1)突出重点的原则。督办催办工作必须紧紧围绕院党委中心工作进行,推动院党委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 (2)和决策机关保持一致的原则。在督办催办工作中,党委办公室作为领导机关的办事部门,必须和决策机关保持一致,不得另搞一套。 (3)党政分开的原则。党委办公室只对院党组织和党员开展督办催办工作,涉及党外的则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 (4)间接处理原则。开展督办催办工作以督促催办、反馈情况、调查研究、提出建议为主,直接处理问题需院党委授权。 三、党委办公室信访工作制度 信访工作是党委办公室一项长期、重要的经常性工作。为了密切院党委与广大师生员工之间的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同时博采众议,为校党委正确决策提供更多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一)群众来信 1、基本要求:及时拆封,认真阅记,准确交办,妥善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2、办理程序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及基本任务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及基本任务 一、县政府办的主要职责 (一)承办省、州政府指示、决定在我县贯彻落实的行文和县政府向省、州政府报告、请示的起草工作,以及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及其部门转交县政府办理的事项和反馈工作。 (二)负责县属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报送县政府的请示、报告的签收、送阅、转报和批复工作。 (三)负责县政府各种会议的筹备、组织、联络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四)负责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名义发布的公文、简报等的起草、送审、缮印、校对、用印、登记、分发、立卷、归档、保管、清退、销毁等工作。 (五)负责督促、检查县属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执行县政府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精神的情况,并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六)负责为县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和报告提供文稿或资料。 (七)协调各部门工作,对部门间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决策。 (八)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搞好专题调查研究和信息收集反馈工作。 (九)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重大事故和突发事件。 (十)负责县政府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裁决案件的具体审理和行政应诉工作。 (十一)负责由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十二)做好中央、省、州部门重要领导同志和其他县市政府领导同志及重要外宾的接待工作,并负责县政府领导出访联络等服务工作。 (十三)负责县政府机关的财务工作及房产、车辆、水、电、环卫等管理工作。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对县政府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外事及侨务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全县的外事工作和侨务工作。 (十六)加强与上级的联系,收集信息,发挥好窗口和桥梁作用。 (十七)负责县政府办的人事管理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十八)负责县政府机关的值班、安全保卫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九)办理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务。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 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文字号】常政办发[2010]56号 【发布部门】常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5.04 【实施日期】2010.05.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常政办发〔2010〕56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 《常州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五月四日常州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常发〔2010〕5号),市民政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承办涉外、涉港澳台婚姻登记。 (三)增加组织和管理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职责。 (四)增加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职责。 (五)增加促进社会工作发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职责。 (六)加强社会救助职责,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二、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民政工作的地方性政策和规定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全市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二)拟订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办法,起草有关地方性政策和规定草案;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责任。 (三)拟订全市优抚政策、标准和办法,承担由民政部门管理的伤残人员伤残抚恤管理工作,承担追认革命烈士的审核报批和革命烈士褒扬工作。组织和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具体工作。 (四)负责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组织指导全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指导军供站和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 (五)拟订全市救灾工作政策,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掌握和报告灾情,接收、管理和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承担市减灾委员会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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