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发生自然灾害的国家应急救助工作。

当毗邻国家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并对我国境内造成重大影响时,按照本预案开展国内应急救助工作。

发生其他类型突发事件,根据需要可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1.4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互助、群众自救,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组织的作用。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国家减灾委员会

国家减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减灾委)为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全国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协调开展特别重大和重大自然灾害救助活动。国家减灾委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国家减灾委办公室负责与相关部门、地方的沟通联络,组织开展灾情会商评估、灾害救助等工作,协调落实相关支持措施。

由国务院统一组织开展的抗灾救灾,按有关规定执行。

2.2 专家委员会

国家减灾委设立专家委员会,对国家减灾救灾工作重大决策和重要规划提供政策咨询和建议,为国家重大自然灾害的灾情评估、应急救助和灾后救助提出咨询意见。

3 灾害预警响应

气象、水利、国土资源、海洋、林业、农业等部门及时向国家减灾委办公室和履行救灾职责的国家减灾委成员单位通报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测绘地信部门根据需要及时提供地理信息数据。国家减灾委办公室根据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可能受影响地区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状况,对可能出现的灾情进行预评估,当可能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基本生活、需要提前采取应对措施时,启动预警响应,视情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向可能受影响的省(区、市)减灾委或民政部门通报预警信息,提出灾害救助工作要求。

(2)加强应急值守,密切跟踪灾害风险变化和发展趋势,对灾

害可能造成的损失进行动态评估,及时调整相关措施。

(3)通知有关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做好救灾物资准备,紧急情况下提前调拨;启动与交通运输、铁路、民航等部门和单位的应急联动机制,做好救灾物资调运准备。

(4)派出预警响应工作组,实地了解灾害风险,检查指导各项救灾准备工作。

(5)向国务院、国家减灾委负责人、国家减灾委成员单位报告预警响应启动情况。

(6)向社会发布预警响应启动情况。

灾害风险解除或演变为灾害后,国家减灾委办公室终止预警响应。

4 信息报告和发布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民政部《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和《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制度》,做好灾情信息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和部门间共享工作。

4.1 信息报告

4.1.1 对突发性自然灾害,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在灾害发生后2小时内将本行政区域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地市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告;地市级和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接报灾情信息2小时内审核、汇总,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告。

对造成县级行政区域内1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房屋大量倒

塌、农田大面积受灾等严重损失的突发性自然灾害,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在灾害发生后立即上报县级人民政府、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民政部。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接报后立即报告省级人民政府。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国务院。

4.1.2 特别重大、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执行灾情24小时零报告制度,逐级上报上级民政部门;灾情发生重大变化时,民政部立即向国务院报告。灾情稳定后,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在10日内审核、汇总灾情数据并向民政部报告。

4.1.3 对干旱灾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在旱情初显、群众生产和生活受到一定影响时,初报灾情;在旱情发展过程中,每10日续报一次灾情,直至灾情解除;灾情解除后及时核报。

4.1.4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灾情会商制度,各级减灾委或者民政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召开灾情会商会,全面客观评估、核定灾情数据。

4.2 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原则。信息发布形式包括授权发布、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要主动通过重点新闻网站或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政务客户端等发布信息。

灾情稳定前,受灾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减灾委或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滚动发布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动态、成效、下一步安排等情况;灾情稳定后,应当及时

评估、核定并按有关规定发布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关于灾情核定和发布工作,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 国家应急响应

根据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分为Ⅰ、Ⅱ、Ⅲ、Ⅳ四级。

5.1 Ⅰ级响应

5.1.1 启动条件

某一省(区、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特别重大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Ⅰ级响应:

(1)死亡200人以上(含本数,下同);

(2)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200万人以上;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30万间或10万户以上;

(4)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该省(区、市)农牧业人口30%以上或400万人以上。

5.1.2 启动程序

灾害发生后,国家减灾委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国家减灾委提出启动Ⅰ级响应的建议;国家减灾委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5.1.3 响应措施

国家减灾委主任统一组织、领导、协调国家层面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指导支持受灾省(区、市)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国家减灾委及其成员单位视情采取以下措施:

(1)召开国家减灾委会商会,国家减灾委各成员单位、专家委员会及有关受灾省(区、市)参加,对指导支持灾区减灾救灾重大事项作出决定。

(2)国家减灾委负责人率有关部门赴灾区指导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或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指导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3)国家减灾委办公室及时掌握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组织灾情会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及时发布灾区需求。国家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做好灾情、灾区需求及救灾工作动态等信息共享,每日向国家减灾委办公室通报有关情况。必要时,国家减灾委专家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实时灾情、灾情发展趋势以及灾区需求评估。

(4)根据地方申请和有关部门对灾情的核定情况,财政部、民政部及时下拨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民政部紧急调拨生活救助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交通运输、铁路、民航等部门和单位协调指导开展救灾物资、人员运输工作。

(5)公安部加强灾区社会治安、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军队、武警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请求,组织协调军队、武警、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救灾,必要时协助地方人民政府运送、发放救灾物资。

(6)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商务部、国家粮食局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组织协调救灾装备、防护和消杀用品、医药等生产供应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指导灾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

应急评估等工作。水利部指导灾区水利工程修复、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应急供水工作。国家卫生计生委及时组织医疗卫生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病和心理援助等工作。科技部提供科技方面的综合咨询建议,协调适用于灾区救援的科技成果支持救灾工作。国家测绘地信局准备灾区地理信息数据,组织灾区现场影像获取等应急测绘,开展灾情监测和空间分析,提供应急测绘保障服务。

(7)中央宣传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组织做好新闻宣传等工作。

(8)民政部向社会发布接受救灾捐赠的公告,组织开展跨省(区、市)或者全国性救灾捐赠活动,呼吁国际救灾援助,统一接收、管理、分配国际救灾捐赠款物,指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外交部协助做好救灾的涉外工作。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依法开展救灾募捐活动,参与救灾工作。

(9)国家减灾委办公室组织开展灾区社会心理影响评估,并根据需要实施心理抚慰。

(10)灾情稳定后,根据国务院关于灾害评估工作的有关部署,民政部、受灾省(区、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灾害损失综合评估工作。国家减灾委办公室按有关规定统一发布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11)国家减灾委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5.2 Ⅱ级响应

5.2.1 启动条件

某一省(区、市)行政区域内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Ⅱ级响应:

(1)死亡100人以上、200人以下(不含本数,下同);

(2)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100万人以上、200万人以下;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20万间或7万户以上、30万间或10万户以下;

(4)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该省(区、市)农牧业人口25%以上、30%以下,或300万人以上、400万人以下。

5.2.2 启动程序

灾害发生后,国家减灾委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国家减灾委提出启动Ⅱ级响应的建议;国家减灾委副主任(民政部部长)决定启动Ⅱ级响应,并向国家减灾委主任报告。

5.2.3 响应措施

国家减灾委副主任(民政部部长)组织协调国家层面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指导支持受灾省(区、市)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国家减灾委及其成员单位视情采取以下措施:

(1)国家减灾委副主任主持召开会商会,国家减灾委成员单位、专家委员会及有关受灾省(区、市)参加,分析灾区形势,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

(2)派出由国家减灾委副主任或民政部负责人带队、有关部门

参加的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核查灾情,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3)国家减灾委办公室及时掌握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组织灾情会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及时发布灾区需求。国家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做好灾情、灾区需求及救灾工作动态等信息共享,每日向国家减灾委办公室通报有关情况。必要时,国家减灾委专家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实时灾情、灾情发展趋势以及灾区需求评估。

(4)根据地方申请和有关部门对灾情的核定情况,财政部、民政部及时下拨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民政部紧急调拨生活救助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交通运输、铁路、民航等部门和单位协调指导开展救灾物资、人员运输工作。

(5)国家卫生计生委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医疗卫生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病和心理援助等工作。测绘地信部门准备灾区地理信息数据,组织灾区现场影像获取等应急测绘,开展灾情监测和空间分析,提供应急测绘保障服务。

(6)中央宣传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指导做好新闻宣传等工作。

(7)民政部指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依法开展救灾募捐活动,参与救灾工作。

(8)国家减灾委办公室组织开展灾区社会心理影响评估,并根据需要实施心理抚慰。

(9)灾情稳定后,受灾省(区、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灾害损

失综合评估工作,及时将评估结果报送国家减灾委。国家减灾委办公室组织核定并按有关规定统一发布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10)国家减灾委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5.3 Ⅲ级响应

5.3.1 启动条件

某一省(区、市)行政区域内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Ⅲ级响应:

(1)死亡50人以上、100人以下;

(2)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50万人以上、100万人以下;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0万间或3万户以上、20万间或7万户以下;

(4)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该省(区、市)农牧业人口20%以上、25%以下,或200万人以上、300万人以下。

5.3.2 启动程序

灾害发生后,国家减灾委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国家减灾委提出启动Ⅲ级响应的建议;国家减灾委秘书长决定启动Ⅲ级响应。

5.3.3 响应措施

国家减灾委秘书长组织协调国家层面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指导支持受灾省(区、市)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国家减灾委及其成员单位视

情采取以下措施:

(1)国家减灾委办公室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及受灾省(区、市)召开会商会,分析灾区形势,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

(2)派出由民政部负责人带队、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核查灾情,协助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3)国家减灾委办公室及时掌握并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

(4)根据地方申请和有关部门对灾情的核定情况,财政部、民政部及时下拨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民政部紧急调拨生活救助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交通运输、铁路、民航等部门和单位协调指导开展救灾物资、人员运输工作。

(5)国家减灾委办公室组织开展灾区社会心理影响评估,并根据需要实施心理抚慰。国家卫生计生委指导受灾省(区、市)做好医疗救治、卫生防病和心理援助工作。

(6)民政部指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

(7)灾情稳定后,国家减灾委办公室指导受灾省(区、市)评估、核定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8)国家减灾委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5.4 Ⅳ级响应

5.4.1 启动条件

某一省(区、市)行政区域内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Ⅳ级响应:

(1)死亡20人以上、50人以下;

(2)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10万人以上、50万人以下;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万间或3000户以上、10万间或3万户以下;

(4)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该省(区、市)农牧业人口15%以上、20%以下,或100万人以上、200万人以下。

5.4.2 启动程序

灾害发生后,国家减灾委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由国家减灾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决定启动Ⅳ级响应。

5.4.3 响应措施

国家减灾委办公室组织协调国家层面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指导支持受灾省(区、市)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国家减灾委及其成员单位视情采取以下措施:

(1)国家减灾委办公室视情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召开会商会,分析灾区形势,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

(2)国家减灾委办公室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核查灾情,协助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3)国家减灾委办公室及时掌握并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

(4)根据地方申请和有关部门对灾情的核定情况,财政部、民政部及时下拨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民政部紧急调拨生活救助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

(5)国家卫生计生委指导受灾省(区、市)做好医疗救治、卫生防病和心理援助工作。

(6)国家减灾委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5.5 启动条件调整

对灾害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老、少、边、穷”地区等特殊情况,或灾害对受灾省(区、市)经济社会造成重大影响时,启动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的标准可酌情调整。

5.6 响应终止

救灾应急工作结束后,由国家减灾委办公室提出建议,启动响应的单位决定终止响应。

6 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6.1 过渡期生活救助

6.1.1 特别重大、重大灾害发生后,国家减灾委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及灾区民政部门评估灾区过渡期生活救助需求情况。

6.1.2 财政部、民政部及时拨付过渡期生活救助资金。民政部指导灾区人民政府做好过渡期生活救助的人员核定、资金发放等工作。

6.1.3 民政部、财政部监督检查灾区过渡期生活救助政策和措

施的落实,定期通报灾区救助工作情况,过渡期生活救助工作结束后组织绩效评估。

6.2 冬春救助

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当年冬季、次年春季,受灾地区人民政府为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6.2.1 民政部每年9月下旬开展冬春受灾群众生活困难情况调查,并会同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赴灾区开展受灾群众生活困难状况评估,核实情况。

6.2.2 受灾地区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在每年10月底前统计、评估本行政区域受灾人员当年冬季、次年春季的基本生活救助需求,核实救助对象,编制工作台账,制定救助工作方案,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

6.2.3 根据省级人民政府或其民政、财政部门的资金申请,结合灾情评估情况,财政部、民政部确定资金补助方案,及时下拨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帮助解决冬春受灾群众吃饭、穿衣、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

6.2.4 民政部通过开展救灾捐赠、对口支援、政府采购等方式解决受灾群众的过冬衣被等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评估全国冬春期间中期和终期救助工作绩效。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组织落实以工代赈、灾歉减免政策,粮食部门确保粮食供应。

6.3 倒损住房恢复重建

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要尊重群众意愿,以受灾户自建为主,由

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建房资金等通过政府救助、社会互助、邻里帮工帮料、以工代赈、自行借贷、政策优惠等多种途径解决。重建规划和房屋设计要根据灾情因地制宜确定方案,科学安排项目选址,合理布局,避开地震断裂带、地质灾害隐患点、泄洪通道等,提高抗灾设防能力,确保安全。

6.3.1 民政部根据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倒损住房核定情况,视情组织评估小组,参考其他灾害管理部门评估数据,对因灾倒损住房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6.3.2 民政部收到受灾省(区、市)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的申请后,根据评估小组的倒损住房情况评估结果,按照中央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资金补助标准,提出资金补助建议,商财政部审核后下达。

6.3.3 住房重建工作结束后,地方各级民政部门应采取实地调查、抽样调查等方式,对本地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管理工作开展绩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上一级民政部门。民政部收到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上报本行政区域内的绩效评估情况后,通过组成督查组开展实地抽查等方式,对全国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管理工作进行绩效评估。

6.3.4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的技术支持和质量监督等工作。测绘地信部门负责灾后恢复重建的测绘地理信息保障服务工作。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重建规划、选址,制定优惠政策,支持做好住房重建工作。

6.3.5 由国务院统一组织开展的恢复重建,按有关规定执行。

7 保障措施

7.1 资金保障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等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等规定,安排中央救灾资金预算,并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以地方为主的原则,建立完善中央和地方救灾资金分担机制,督促地方政府加大救灾资金投入力度。

7.1.1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与自然灾害救助需求相适应的资金、物资保障机制,将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和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7.1.2 中央财政每年综合考虑有关部门灾情预测和上年度实际支出等因素,合理安排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帮助解决遭受特别重大、重大自然灾害地区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困难。

7.1.3 中央和地方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成本等因素适时调整自然灾害救助政策和相关补助标准。

7.2 物资保障

7.2.1 合理规划、建设中央和地方救灾物资储备库,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库的仓储条件、设施和功能,形成救灾物资储备网络。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和自然灾害多发、易发地区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自然灾害特点、居民人口数量和分布等情况,按照布局合理、规

模适度的原则,设立救灾物资储备库(点)。救灾物资储备库(点)建设应统筹考虑各行业应急处置、抢险救灾等方面需要。

7.2.2 制定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合理确定储备品种和规模;建立健全救灾物资采购和储备制度,每年根据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的要求储备必要物资。按照实物储备和能力储备相结合的原则,建立救灾物资生产厂家名录,健全应急采购和供货机制。

7.2.3 制定完善救灾物资质量技术标准、储备库(点)建设和管理标准,完善救灾物资发放全过程管理。建立健全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和征用补偿机制。建立健全救灾物资紧急调拨和运输制度。

7.3 通信和信息保障

7.3.1 通信运营部门应依法保障灾情传送网络畅通。自然灾害救助信息网络应以公用通信网为基础,合理组建灾情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

7.3.2 加强中央级灾情管理系统建设,指导地方建设、管理救灾通信网络,确保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时准确掌握重大灾情。

7.3.3 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设备,完善灾情和数据共享平台,完善部门间灾情共享机制。

7.4 装备和设施保障

中央各有关部门应配备救灾管理工作必需的设备和装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技术支撑系统,并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提供必要的交通、通信等设备。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居民人口数量和分布等情况,

利用公园、广场、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统筹规划设立应急避难场所,并设置明显标志。自然灾害多发、易发地区可规划建设专用应急避难场所。

7.5 人力资源保障

7.5.1 加强自然灾害各类专业救灾队伍建设、灾害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自然灾害救助能力。支持、培育和发展相关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鼓励和引导其在救灾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7.5.2 组织民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商务、卫生计生、安全监管、林业、地震、气象、海洋、测绘地信、红十字会等方面专家,重点开展灾情会商、赴灾区现场评估及灾害管理的业务咨询工作。

7.5.3 推行灾害信息员培训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立健全覆盖中央、省、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的灾害信息员队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企事业单位应当设立专职或者兼职的灾害信息员。

7.6 社会动员保障

完善救灾捐赠管理相关政策,建立健全救灾捐赠动员、运行和监督管理机制,规范救灾捐赠的组织发动、款物接收、统计、分配、使用、公示反馈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完善接收境外救灾捐赠管理机制。

完善非灾区支援灾区、轻灾区支援重灾区的救助对口支援机制。

科学组织、有效引导,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在灾害救助

中的作用。

7.7 科技保障

7.7.1 建立健全环境与灾害监测预报卫星、环境卫星、气象卫星、海洋卫星、资源卫星、航空遥感等对地监测系统,发展地面应用系统和航空平台系统,建立基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模拟仿真、计算机网络等技术的“天地空”一体化的灾害监测预警、分析评估和应急决策支持系统。开展地方空间技术减灾应用示范和培训工作。

7.7.2 组织民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卫生计生、安全监管、林业、地震、气象、海洋、测绘地信等方面专家及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专家开展灾害风险调查,编制全国自然灾害风险区划图,制定相关技术和管理标准。

7.7.3 支持和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开展灾害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建立合作机制,鼓励减灾救灾政策理论研究。

7.7.4 利用空间与重大灾害国际宪章、联合国灾害管理与应急反应天基信息平台等国际合作机制,拓展灾害遥感信息资源渠道,加强国际合作。

7.7.5 开展国家应急广播相关技术、标准研究,建立国家应急广播体系,实现灾情预警预报和减灾救灾信息全面立体覆盖。加快国家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及时向公众发布自然灾害预警。

7.8 宣传和培训

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减灾规划(1998-2010年)》、国务院有关部门“三定”规定及国家有关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原则,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凡在我国发生的水旱灾害,台风、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火山、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3)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4)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2启动条件 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启动本预案。 2.1某一省(区、市)行政区域内,发生水旱灾害,台风、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因灾死亡30人以上; 因灾紧急转移安置群众10万人以上; 因灾倒塌房屋1万间以上。 2.2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造成20人以上人员死亡或紧急转移安置群众10万人以上或房屋倒塌和严重损坏1万间以上。 2.3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2.4对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地区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2.5国务院决定的其他事项。 3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公司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公司自然灾害应急 预案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单位名称: 编制部门:安全技术部 颁布日期:二0一三年十二月 编号:PJCR-AQ-001 版号: v 1.0 批准页

发布令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是华润燃气安全工作的指导方针,关注员工的职业健康与安全和环境保护,是华润燃气一切管理工作的前提与基础。为提高平江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规范平江公司燃气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华润燃气集团的管理要求,结合燃气行业的特点及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平江公司于二○一○年十二月制订了《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二○一三年七月十九日作修改)。 平江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主任: 平江华润燃气有限安委会成员: 目次

1 总则 (5) 1.1 编制目的 (5) 1.2 编制依据 (5) 1.3 编制原则 (5) 1.4 适用范围 (5) 1.5 应急预案的启动 (5) 1.6 应急预案指导思想 (5) 2 指挥机构及相应职责 (6) 2.1 组织领导 (7) 3 应急分级 (8) 3.1 最初应急 (8) 3.2 现场应急..................... (8) 3.3 全体应急...................... .. (8) 4 灾害类型及应急程序 (9) 4.1 地震应急处理程序 (9) 4.2 防洪防汛应急处理程序 (11) 4.3 暴雨应急处理程序 (11) 4.4 大雪应急处理程序 (13) 4.5 应急结束 (14) 5 信息发布 (14) 5.1 新闻发言人 (14)

5.2 新闻发布原则 (15) 5.3 新闻发布形式 (15) 6 后期处理 (15) 6.1 应急恢复 (15) 6.2 善后处理 (15) 6.3 调查与评估 (15) 7 保障措施 (15) 7.1 应急队伍保障 (15) 7.2 通信与信息保障 (15) 7.3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16) 7.4 经费保障 (16) 7.5 其它保障 (16) 8 培训与演练 (16) 8.1 培训 (16) 8.2 演练 (16) 8.3 应急联络电话 (17) 9 奖惩 (17) 10 附则 (18) 10.1 术语和定义 (18) 10.2 应急预案备案 (19) 10.3 维护和更新 (19) 10.4 预案编制与修改历史 (19)

物业公司自然灾害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物业公司自然灾害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事故风险分析 自然灾害主要是指暴雨、洪水、大风、暴风雪、冰雹、雷电等造成的灾害。 若防排水系统不健全,暴雨、洪水可能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造成财产损失及人员伤亡; 若防雷设备设置配置设置不恰当,在雷雨天气可能造成雷击伤害事故; 若大风、暴风雨、冰雹等恶劣天气状况下作业,主要造成滑跌伤害、物体打击等伤害,造成人员伤害事故。 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2.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组长:张涛(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陈达琴(公司项目副总) 组员:鲁科(公司财务副总) 杨玉康(项目部副经理) 黄政(工程部主管) 徐大成(保安部主管) 徐婕(保洁部主管) 刘春兰(会计) 周祥东(出纳) 组长职责:批准发布成都市榴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重、

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接到重、特大事故报告后,下达紧急救援命令,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紧急召集应急救援小组审查并实施救援方案,在第一时间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发布关闭救援预案指令。 副组长职责:按照组长要求和救援方案,指挥救援小组成员迅速到达指定地点,接受救援具体任务。当组长缺位时,按顺序依次代理组长职责。 救援领导小组成员职责:接到组长发布的应急救援命令后,以最快的方式到达事故现场,小组成员要在现场第一线,掌握事故发生前后的相关情况、伤员及财产损失情况,随时向组长、副组长报告,完成组长交办的任务,并积极处理自己的职能部门的工作,协同组织抢救,保护现场,消除险情。 2.2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及职责 2.2.1 抢险指挥组 组长:张涛 副组长:陈达琴 成员:鲁科、杨玉康、黄政、徐大成、徐婕、(当天公司值班领导) 当组长副组长缺位时,按姓名排列的顺序依次代理职责。

企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 为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自然灾害对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高效有序地开展防灾救灾工作,保障我公司生产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十八号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国家有关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原则,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当本公司所在地发生水旱灾害,冰雹、雪、台风、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 一、防灾救灾工作指导思想 防灾救灾工作,以减轻公司与员工的财产损失和维护员工的生命安全为目标。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反应迅速、协同合作”的原则,实行主管领导负责制,按照统一指挥、部门协同的方针,本着以防灾为主、救助为辅的防灾工作思想,确保“少损失、不损失”的防灾工作目标。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1、公司成立防灾救灾工作指挥部,常务副总任总指挥,副总任副总指挥,各部门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各防灾救灾行动小组负责日常的防范和救灾时的第一梯队。 2、班组长以上(含班组长)的管理人员、非生产员工为抗灾救灾的第二梯队。 3、全体的车间员工为抗灾救灾的第三梯队。 三、应急救援工作各部门职责

(一)、指挥部职能 1、发生事故时,由指挥部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2、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 . 3、向上级汇报和向友邻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4、组织日常防灾值班和安全检查,监督各项防灾措施的落实; 5、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经验教训。 (二)、指挥部人员分工: 1、总指挥:指挥全公司的应急救援工作。 2、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3、成员:协助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进行救援、警戒、治安保卫、疏散等工作。 总经理助理:负责事故处置时生产系统开、停机指令工作;必要时代表指挥部对外发布有关信息。 生产部主任:负责事故现场及有害物质扩散区域内的洗消、监测工作。设备科长:负责日常水、电、气、生产设备使用安全检查,事故后水、电、气、设备使用的恢复工作。 保安组长:负责救援、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工作。 质量管理部主任:协助总指挥负责工程抢险、抢修的现场指挥。 办公室主任: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 事故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系。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为及时高效有序开展灾害应急救助工作,最大程度地减轻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根据上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我乡(镇、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情况 xx镇位于县西部,距县城34公里,是有着260年历史的商业重镇,是“打响农民抗日武装第一枪”的历史名镇。地理坐标为北纬;46°20',东经130°12'。耕地总面积35万亩,均为“黑土地”,土质肥沃。属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温差较大,全年平均气温2.7°C,历年极端最高气温32.9°C,最低气温-32.8C,年平均日照数2,342.7h,平均晴天数82.1天,历年平均降水量541.8mm,百年一遇暴雨量115mm,常年主导风向,为西风。全镇总面积282.18平方公里,镇区建成区总面积为1.91平方公里,下辖23个行政村,35个自然屯,总人口4万人,其中城区人口1.25万人。2010年被确定为全省“百镇建设工程”试点镇;2014年被国家住建部等七部委授予”全国小城镇建设重点镇"; 2018年被省委省政府确定为“全省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质改革试点镇”,其中五保困难家庭102户、残疾家庭1062户1302人;家中无劳动力的老年人1500户1902人;留守儿童

47户47人。现有危房358户716间 1.地域及耕地。下辖村23个,耕地总面积34.16亩,其中水田12.22亩、旱地21.94亩:农作物面积34.16亩,森林面积580公顷。 2.水利设施。境内河流(溪)3条,桥3座,水库0座,总蓄水量0万立方米。 3.重点单位及企业。养老院1家,学校3所,境内有各类工厂2家。 4.安置点。本乡(镇、街道)有2个集中安置场所,分别 是中学避灾点(可容纳500人)、小学避灾点(可容纳700人),负责人:(手机号:)。 二、灾害隐患 1.自然资源部门标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有3个,位于新源村林山屯,如发生灾害,需转移安置50户106人。横岱村,如发生灾害,需转移安置260户540人。凤岐村,如发生灾害,需转移安置102户230人。 2.水涝灾害隐患点2个、低洼地2处。如发生台风洪涝灾害,需转移安置600户1300人。 3.如发生火灾和其它突发性事件,需转移安置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其他灾害隐患情况,待定。 三、镇应急指挥机构及分工职责 由镇工作成员及党员骨干和灾害信息员组成,指挥中心

公司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急处置方案 编写: 审核:

批准: 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方案 1 目的 为切实做好应急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防止或减少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2编制依据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制定本预案。 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台风、大雾、暴雨、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灾害紧急情况的现场应急救援、防范和处理工作。 3 依据及参照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3.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3.3《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3.4《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3.5《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3.6《广东省防汛抗旱防风应急预案》 3.7《广东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 4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4.1机构组成 成立自然灾害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在工程局应急指挥中心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施工现场应急响应工作。应急组织机构组长由公司经理担任,成员由各部门及分部负责人组成(自然灾害应急组织机构见附件1)。下设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事设在综合部,日常应急管理工作由工程部负责。. 4.2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主要职责:负责事故救援的整体、全面指挥;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的汇报工作;负责成立事故调查处理小组,对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行监督;负责所需救援物资的落实;负责与相邻可依托力量的联络求救等。 4.3应急指挥部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政府有关自然灾害应急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公司、工程局有关自然灾害应急工作的制度和规定。2)在工程局应急指挥机构的指导下,负责组织应急响应级别的研判,向局应急指挥中心负责。批准自然灾害应急响应以及自然灾害工作应急救援、事故抢修处理有关情况的通报。 3)在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期间,负责传达、贯彻上级自然灾害应急指

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

目录 1 总则 (1) 1.1适用范围 (1) 1.2工作原则 (1) 1.3分类和分级 (1) 2 组织体系与职责 (2) 2.1组织体系 (2) 2.2职责 (3) 3 预防和预警 (5) 3.1预防和应急准备 (5) 3.2预警信息监测网络建设 (5) 3.3预警信息收集及传递 (5) 3.4预警行动 (6) 4 应急响应 (7) 4.1信息报送 (7) 4.2响应程序 (8) 4.3次生灾害防范和处置 (10) 4.4应急状态解除 (10) 4.5恢复与重建 (11)

4.6总结、评估和改进 (11) 5 应急保障 (11) 5.1应急队伍 (11) 5.2物资与装备 (11) 5.3通讯与信息 (12) 5.4医疗卫生 (12) 5.5受灾员工的安置 (12) 5.6应急办公地点和设施 (12) 6 附则 (13) 6.1制订与解释 (13) 6.2预案的实施 (13)

1 总则 1.1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 本预案所指的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是指由于突然发生洪汛、气象、地震、地质和海洋等自然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集团公司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或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紧急事件。 1.2 工作原则 (1)属地管理原则。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应对以属地管理为主,集团公司及所属各企业开展自然灾害的应急工作要在国家或当地政府领导下开展,应落实国家或当地政府整体应急工作部署。 (2)统一协调原则。整合集团公司区域内资源,统筹协调区域内集团公司有关单位,实现资源共享。 (3)抢险保供原则。自然灾害应对工作以抢险救援、应急资源保障、油气保供为重点。 1.3 分类和分级 1.3.1 灾害分类 本预案将重大自然灾害分为六类: (1)突发性洪汛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及供水水质被侵害等。 (2)突发性气象灾害:包括台风、冰雹、暴雨、暴雪、寒潮、冰冻、低温、大雾、龙卷风、大风、灰霾、高温、雷电、沙尘暴、雪崩等。

企业公司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 企业防治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提高应急处置公司与工厂自然灾害事件的能力和水平,规范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自然灾害的危害,保障全体员工的人身安全,减少公司财产损失,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1、本预案所指结合我公司实际; 2、本预案所指自然灾害应急事件包括:洪灾、旱灾、地震、火灾、冰暴、雪等,因素而造成房屋倒塌、淹没、道路阻塞等的应急事件。 3、防治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组长: !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目标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公司与工厂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件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

然灾害而危及公司与工厂及员工安全和财产损失。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 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知识,提高公司与工厂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灾害事件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成立公司与工厂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件,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四、组织管理 (一)公司与工厂各部门职责。公司与工厂员工在负责人统一领导下,成立由祖军任组长,分管行政负责和各办公室组成的工作小组。 1、在公司与工厂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和落实公司与工厂自然灾害事件预防的各项工作。 % 2、监督、汇总和收集公司与工厂自然灾害事件的信息情况,分

xx社区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社区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为有效防治我社区自然灾害,避免和减轻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上级自然灾害防治方案的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社区基本情况 xx社区位于xx街道办事入东2公里,辖区有企事业单位8个,4个家属院落,2个物业小区及1个城中村,另有学校1所,辖区共有常驻居民2187户,4000余人。 二、工作机构和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我社区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指挥、组织、协调、监管。 组长:xx(社区主任) 副组长:xx(社区党支部书记) 成员:xx(副主任)xx(委员)xx(委员)xx(委员)xx 下设办公室,负责社区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 2、职责分工: (1)组长:分管组织、指挥、协调本辖区自然灾害群测群防和突发性自然灾害各项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灾情报告,在强降雨期间执行“零报告制度”,并负责向社区居民公布本预案。 (2)副组长负责组织抢险小分队及其人员分工;组织自然灾害临灾

抢险、排险。 (3)成员负责发布本辖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负责地质灾害监测资料和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资料的整理、汇总和上报工作。(4)小组组长:负责组织本辖区居民小组范围自然灾害点监测和自然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负责临灾时组织受威胁群众撤离;负责及时向应急工作组组长报告自然灾害灾情。 (5)应急工作组其他成员:负责物质保障、灾民安置、救护和汛期值班等项工作。 2、社区巡查小组:社区两委会、社区居民小组、社区志愿者组成社区巡查小组。 二、防灾抢险 1、自然灾害点监测、易发地段巡查防灾避险。 2、预警及抢险救灾措施。 当遇强降雨和上级自然灾害预警预报,立即加强自然灾害点监测、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发现险情征兆,立即组织受影响群众撤离,并及时上报。疏散安置地点必须在汛期前实际调查选点,确保安全。划定临时危险区,在危险区边界设置境界,同时明确具体监测人。在强降雨过后,根据自然灾害点具体情况,采取修建地表排水沟、埋实裂缝等简易治理措施。 3、监测、巡查要求 旱季每月监测、巡查一次。汛期8月1日—10月15日每15天巡查一次,若发现监测自然灾害点有异常变化和暴雨天气前后,应增加观测

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1目的 为了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设备损坏、财产损失,建设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自然灾害抢险、救援和应急机制,防止灾害损失扩大,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2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xx公司。 3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等法规。 4 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4.1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总经理 副总指挥:副总经理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及各专业主管 设立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环部,安环部经理(安环专工)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4.2职责: 4.2.1应急救援指挥部 4.2.1.1自然灾害发生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

方案,组织现场的抢险救灾。 4.2.1.2按自然灾害的性质、程度,负责向运营管理部、股 份公司、地方政府报告我厂的受灾和处理情况。 4.2.1.3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日常工作的处理,以 及对抢险救灾告一段落后的善后处理。 4.2.2 安环部职责 4.2.2.1负责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 4.2.2.2负责督促各部门做好抢险救灾所需应急物资的准备; 4.2.2.3负责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修制; 4.2.2.4负责受伤容易的治疗跟踪。 4.2.2.5负责与地方安全监察部门的协调、沟通和配合工作。 生产技术部职责4.2.3. 4.2.3.1 协助抢险救灾的现场应急指挥; 4.2.3.2负责督促各部门做好自然灾害所需要物资的准备。4.2.3.3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情况进行审查、监督。 4.2.3.4协助财务部门进行保险理赔。 4.2.3.5 4.2.4 综合部 4.2.4.1负责自然灾害中应急信息的发布;接受有关部门对 事故情况的咨询。 4.2.4.2协调与外部应急力量、政府部门的关系。 4.2.4.3负责做好受伤人员、家属的安抚、安置、救助工作。

企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20210127072700)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为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自然灾害对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高效有序地开展防灾救灾工作,保障我公司生产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十八号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国家有关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原则,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当本公司所在地发生水旱灾害,冰雹、雪、台风、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 一、防灾救灾工作指导思想防灾救灾工作,以减轻公司与员工的财产损失和维护员工的生命安全为目标。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反应迅速、协同合作”的原则,实行主管领导负责制,按照统一指挥、部门协同的方针,本着以防灾为主、救助为辅的防灾工作思想,确保“少损失、不损失”的防灾工作目标。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1、公司成立防灾救灾工作指挥部,常务副总任总指挥,副总任副总指挥,各部门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各防灾救灾行动小组负责日常的防范和救灾时的第一梯队。 2、班组长以上(含班组长)的管理人员、非生产员工为抗灾救灾的第二梯队。 3、全体的车间员工为抗灾救灾的第三梯队。 三、应急救援工作各部门职责 (一)、指挥部职能 1、发生事故时, 由指挥部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2、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3、向上级汇报和向友邻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4、组织日常防灾值班和安全检查,监督各项防灾措施的落实; 5、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经验教训。

街道办事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第二篇自然灾害类专业应急预案 XX街道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目的 为了更好建立完善应急体系,全面提高处置自然灾害的应对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1.2 遵循原则 1.2.1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提高科学指挥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依靠各级领导、专家和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社会力量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健全组织和动员人民群众参与应对自然灾害的有效机制。 1.2.2以防为主。把有效预防自然灾害的发生作为应急工作的首要任务,通过准确预测预警,做足相应防范措施。 1.2.3依法规范。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与相关政策相衔接;按照有关程序制定、修订应急预案;要依法行政,依法实施应急预案。 1.2.4分级负责。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基层先行、逐级抬升的自然灾害处置方式,自然灾害发生后,首先获取信息的相关社区居委、单位,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控制、处置措施,根据自然灾害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影响范围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 1.2.5资源整合。按照条块结合、资源整合和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明确应急处置自然灾害的牵头部门及其职责和权限,其他部门、单位密切配合;要充分依靠和发挥军队、武警部门在处置突发事件中的重要作用。

1.2.6平战结合。要贯彻预防为主的思想,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经常性地做好应对自然灾害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要建立健全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加强专业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的培训,做好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公共安全的科学研究,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预防和应对自然灾害的科技水平。 1.2.7公众参与。事发前经常性开展公众参与的潜在危害辨识、分析、预防和报警等工作;事发时准确发布预警、处置自然灾害事件进展信息,确保公众知情权。必要时动员街道机关、社会团体和志愿者参与处置工作;事发后组织可动用的受灾地区及国内外援助力量开展重建等善后工作。 1.3 编制依据 本预案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突发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XX街道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 1.4 适用范围 1.4.1水灾、旱灾、暴雨、台风、冰雹等气象灾害; 1.4.2地震、山体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 1.4.3森林火灾。 2.分类和分级 2.1自然灾害定义 自然灾害是指发生在地球系统中的对人类的生存和生活造成危害和威胁的各种自然界的变异事件。 2.2自然灾害分类 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 2.3 自然灾害分级 根据XX街道突发公共事件分级处置范围标准对照表,按照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自然灾害划分为一般(IV)、较大(III)、重大(II)、特别重大(I)四个等级(具体见附件4)。 2.4预警发布

专项预案三: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

目录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30) 2 应急工作原则 (30) 3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30) 3.1组织机构 (30) 3.2职责 (31) 4 预防与预警 (32) 4.1 危险源的监控与预防 (32) 4.2 预警行动 (33) 5 信息报告程序 (33) 6 应急处置 (34) 6.1 响应分级 (34) 6.2 响应程序 (34) 6.3处置措施 (36) 6.3.1地震处置措施 (36) 6.3.2雷击处置措施 (36) 6.3.3台风、暴雨处置措施 (36) 7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37) 7.1 防护及应急救援器材配备 (37) 7.2 消防器材的配备情况表 (37) 7.3 保障要求 (37)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事故类型 自然灾害主要有:地震、雷击、台风、暴雨。 1.2事故易发生的季节 春夏季,多雨,易发生台风、暴雨、雷击雷引发火灾、爆炸。 1.3 严重程度分析 (1)造成建筑物、设备损毁。 (2)因建筑物倒塌易造成人员伤亡。 (3)雷击可直接造成人员伤亡。 (4)自然灾害易引起火灾、爆炸等次生灾害发生。 2 应急工作原则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快速反应,协调统一。 3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3.1组织机构

3.2职责 (1)应急总指挥职责 1)接受上级部门的领导并落实指令,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 2)分析紧急状态,判断是否可能或已经发生重大事故,确定事故应急级别和相应的报警级别; 3)负责开展加油站应急响应级别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 4)调查和评估事故可能发生的发展方向,以预测事故的发展过程; 5)如果事故升级,负责向上级部门提出响应级别升级的请求; 6)组织加油站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 7)负责加油站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先期处置和善后工作; 8)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现场的应急抢救工作; 9)及时准确向上级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10)组织加油站应急预案的演练,建议补充完善应急预案; 11)负责加油站人员、资源的配置、应急队伍的调动。 (2)应急副总指挥职责 1)协助总指挥抓好全面的安全生产工作。 2)协助总指挥组织和指挥应急操作任务。 3)事故现场的应急操作、直接指挥和协调。 4)负责单位人员和公众的应急反应行动的顺利执行。 5)控制现场出现的紧急情况对场外的应急救援行动提出建议。 6)及时向场外反映操作指挥通报应急信息。 7)负责事故后的现场清除组织工作。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目的 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科学、规范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保障和救助体系,全面提高政府应对各种自然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水平,最大程度地减轻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 2、依据 制定本预案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射阳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以及有关救灾工作的方针、政策。 3、适用范围 凡在本镇行政区域内发生较大以上的突发性台风、冰雹、洪涝等自然灾害,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本预案。 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救结合。 (2)政府主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 (3)部门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4)依靠基层,生产自救,广泛动员,社会互助。 5、启动要求 (1)在全镇范围内发生自然灾害,1次灾害过程达到本预案响应级别的,启动本预案。 (2)在镇内发生5.0级以上破坏性地震造成较大损失的,启动本预案;在我镇行政区域外发生较大地震,对我镇造成较

大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3)发生重大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维稳处突等其他公共突发事件,可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4)对敏感地区、特殊时段和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少数民族集聚地区和高寒山区发生自然灾害,视情况可酌情降低启动标准。 (5)镇人民政府决定启动本预案的其他事项。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明确镇长负责制。 2、成立救灾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由镇长担任,副总指挥由镇政府分管副镇长担任。指挥部成员单位为:镇人民武装部、镇宣传办、镇财政所、镇民政办、镇教育办、镇农经中心、镇村建中心、镇文广中心、镇农技中心、镇电信局、国土资源局勐佑分局、镇卫生院、镇派出所、镇供电所、镇水利站、镇公路管理所、镇规划所等。镇应急指挥部负责本辖区内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处置工作,研究部署各项救灾救济工作的应急准备与工作措施的实施,督促检查救灾工作落实情况,研究决定有关重大问题。镇救灾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民政办。 3、救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救灾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民政办,由副总指挥、民政办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其职责是: (1)承担全镇抗灾救灾和防灾减灾综合协调工作。

(完整word版)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

泰山铝业公司自然灾害 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编制:年月日审核:年月日批准:年月日 泰山铝业公司

泰山铝业公司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的降低自然灾害(暴风雨、暴风雪、严寒、酷热、冰雹等)对公司生产和职工生活造成的影响,确保公司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和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泰山铝业公司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山东省气象管理办法》、《肥城矿业集团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泰铝公司发生自然灾害情况下的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1 4.1以人为本,最大程度降低自然灾害对企业生产和职工生活造成的损害; 1.4.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1.4.3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1.4.4科学组织,规范实施。 2应急救援组织及职责 灾害应急指挥体系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下设的应急处置调度室和六个应急处置工作组构成。 2.1公司成立由公司党政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分管领导为副总指挥,综合办公室、安全监察办公室、机动科、武装保卫科、党群工作科、物资供应部、人力资源科、农事后勤科、基建科、财务科等有关

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救援指挥部,为全公司遇自然灾害应急处置的最高决策机构。 2.2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1)根据自然灾害类型及强度,分析判断受影响的时间、区域及危害程度,确定响应级别; (2)按照预案程序,组织、指挥、协调各部门进行应急处置; (3)督导应急救援人员行动。保护现场施救和受灾单位人员的安全; (4)根据事态发展,决定提高或降低应急处置,决定是否请求外部援助; (5)决定救援人员、员工从灾害区域撤离,决定请求地方政府组织受灾害影响的周边群众撤离; (6)协调物资、机动、保卫、后勤等部门,发挥各自作用,形成应急救援系统作战的局面。 (7)及时发布灾害性气象信息、预警信号和预警消除信号: (8)按程序报告上级机关及有关部门,通报灾害情况。 2.3主要部门职责 农事后勤科:负责灾情发生前疾病预防、发生中疾病治疗和灾后疾病控制工作,以及抢险救灾过程中生活后勤服务工作的协调督导。 基建科:负责应急处置方案中涉及基建工程部分的审查指导,以及基建工程抢修、重建等工作的检查指导。 安监办:负责对各类灾害事故防范措施制定、抢险工作实施及灾后重建提供技术指导和技术援助。负责及时发布各类灾害事故信息,及时传达救援指挥部指令,并按要求做好救援人员、物资和救灾进展情况协调调度等有关工作。以及抢险救灾过程中涉及安全工作预防、安全措施制定及安全工作落实等方面的管理督导。 武装保卫科:负责灾前、灾中和灾后治安秩序的维持,确保抢险

村居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目录 1、基本情况 2、灾害隐患 3、救灾指挥机构 4、预警 5、人员转移 6、转移路线 7、避灾安置场所 8、灾后救助 9、信息传递 10、需要落实的几项工作 11、预案效力 12、附件 ⑴需转移安置人员名单 ⑵救灾应急预案流程图

为及时高效有序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最大程度地减轻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切实加强乡镇和村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通知》(浙民救〔2007〕132号)要求,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情况 1、本行政村(社区)辖村(居)民小组9个,耕地总面积125亩,其中水田60亩,旱地65亩;农作物面积125亩; 森林面积4.9公顷,森林覆盖率100%; 2、现有人口235户841人,其中常驻人口235户841人,元外来人口,危房39人30间; 3、境内主河流3条,有桥6座; 4、境内共有水库3座,总蓄水量38万立方米。 5、……(其他情况) 二、灾害隐患 1、国土资源部门标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有1个,位于枧槽村(社区)六组水竹园位置。如发生灾害,需紧急转移安置10户39人(名单见附件1);将造成20亩耕地受灾,其中旱地20亩。 2、本村(社区)水库如发生台风洪涝灾害,需紧急转移安置枧槽村10户39人(名单见附件1);将造成20亩耕地受灾,其中旱地20亩。 3、如发生台风洪涝灾害,需紧急转移安置枧槽村10户39人(名单见附件1);将造成20亩耕地受灾,其中旱地20亩。

4、……(其他灾害隐患点情况) 三、枧槽村(社区)救灾指挥机构 指挥机构由村(社区)两委会成员及妇联、民兵、共青团负责人组成,指挥中心设在村(社区)综合大楼。 总指挥:邓文海 副指挥:邓文涛 指挥机构下设:办公室、信息组、抢险组、巡逻组、转移组、保障组、监测组。 如有多个自然村,设立分指挥部,由所在村两委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 办公室:负责协调有关救灾的各项工作。 信息组:负责灾害的预警预报、掌握灾情和救灾工作进展情况。 抢险组:负责救灾抢险工作。 巡逻组:负责灾害隐患点的监测、灾害发生前后安全巡查等工作。 转移组:负责需转移安置人员的转移安置工作。 救助保障组:负责转移安置人员生活保障、抢险物资供应、后勤保障服务、受灾人员生活救助等工作。 监测组:负责灾后环境、卫生等监测工作。 四、预警 1、河流水位分别涨至3米时发布撤离转移信号,域内涉险人员按方案转移。

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桓仁浩程新型环保活性材料有限公司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为保证发生自然灾害时,能及时有效地采取应急救援措施,控制和消除自然灾害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的各种损失,在突发自然灾害如:雷电、暴雨、火灾、狂雪等时做出应急准备、应急分工、职责与响应、报告与记录等。本预案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保人身、保设备”为原则,结合《安全生产法》内容和有关实施细则制定。 2 概况 本组织机构适用桓仁浩程新型环保活性材料有限公司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等紧急情 况的应急与响应的组织处理工作。 结合本地自然气候的特点,自然灾害主要分为:地震、雷电、火灾、暴雪、暴雨、洪水、泥石流等。在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后,应在当地政府统一指挥下进行,全公司成员及生产班组必须服从上级领导的指示、命令和指挥,积极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抗击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3应急预案内容 3.1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3.1.1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高松副总指挥:刘玉福 救护队队长:李岩峰

救护队副队长:李向吉张桂波孙伟 现场安全监督:赵永安 物资供应:高明楠 物资管理储备:吕辉 综合管理:郭景文 汽车司机:鲁忠魁 3.1.2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及成员的主要职责 3.1.2.1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抗自然灾害应急救援与处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3.1.2.2研究制定抗自然灾害的预防规划和救灾工作计划及措施; 3.1.2.3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抗灾组织机构; 3.1.2.4广泛开展抗灾工作的宣传和抗灾知识的教育和普及; 3.1.2.5接受地方政府及上级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领导; 3.1.2.6指挥抗灾抢险及救援应急处置工作; 3.1.2.7组织制定抗灾应急工作计划及措施审核批准抗灾应急救援预案; 3.1.2.8按照地方政府天气预报,确定进入抗灾戒备状态,并向本公司下达抗自然灾害指令,3.1.2.9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加强抗灾工作的宣传和教育; 3.1.2.10发布抗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命令; 3.1.2.11负责本现场抗灾的组织协调和抢险力量的调集及抢险指挥和正确处置: 3.1.2.12通报抗灾抢险及应急救援进展情况; 3.1.2.13负责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抢险救援有关情况; 3.1.2.14当抢险救援过程中人力或资源不足时,应向当地政府应急救援指挥部报警,向公安、消防队、武装部等方面求救增援。

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原创2篇)

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原创2篇) 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写法与格式是什么?请参考以下这篇范文。 为了提高我校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消除自然灾害 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维护校园 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洪灾、旱灾、地震、冰雹及 暴雨(雪)等因素而造成学校校舍倒塌、校园淹没、道路阻塞等情 况的应急救助反应。 二、灾害救助应急机构 成立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组长:万季权 副组长:鱼小龙曹永红段英俊 成员:高强樊永昌王德锁魏东江陈荣瑞李宏斌陈孝军 何斌社郭婷张鹏亮魏宝江王彦博毛建英曹继平 杨超任云杨荣 三、工作目标 2.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的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 然灾害而危及师生安全和财产损失。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知识, 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 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灾害事故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 灾害事故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3.快速反应,高效运转。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 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故,快 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五、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 自然灾害事故的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 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2.经常性地对校舍、场地、围墙、水沟、电线等建筑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在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前进行师生员工疏散演练。 4.增加投入,切实加强易发自然灾害事故的基础设施。 5.不乱拉乱接临时线路,不违章使用电器,严格控制易燃易爆 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开展火灾自救、恶劣天气自救逃生知识演习活动。 六、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 1.在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 3.不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单位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单位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单位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1、本预案所指结合我公司实际; 2、本预案所指自然灾害应急事件包括:洪灾、旱灾、地震、火灾、冰暴、雪等,因素而造成房屋倒塌、淹没、道路阻塞等的应急事件。 3、防治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目标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公司与工厂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件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公司与工厂及员工安全和财产损失。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知识,提高公司与工厂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灾害事件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成立公 司与工厂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件,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 置工作。 四、组织管理 (一)公司与工厂各部门职责。公司与工厂员工在负责人统一领导下,成立由祖军任组长,分管行政负责和各办公室组成的工作小组。 1、在公司与工厂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和落实公司与工厂自然灾害事件预防的各项工作。 2、监督、汇总和收集公司与工厂自然灾害事件的信息情况,分析、研究公司与工厂预防的工作措施。 3、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宣传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知识。 4、检查公司与工厂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措施落实情况。 6、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分级预警控制措施的相关要求,对公司 与工厂的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工作作出及时调整。 7、做好因自然灾害所发生的处置工作。 (二)各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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