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绩效自评报告

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绩效自评报告
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绩效自评报告

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完成数量。

1.人保财险

人保财险承办我县30个乡镇场(街道)政策性保险险种21个,签单保费共计6080.06万元,其中,水稻承保85.41万亩,签单保费2200.24万元;小麦承保107.32万亩,签单保费2594.29万元;玉米承保3.5万亩,签单保费81.73万元;花生承保1.7万亩,签单保费86.23万元;其它政策性高效农业签单1117.56万元。

2.保险

保险承办我县10个乡镇场(街道)政策性保险险种11个,签单保费共计879.24万元,其中,水稻承保8.9万亩,签单保费244.44万元;小麦承保14.14万亩,签单保费342.61万元;玉米承保1.1万亩,签单保费25.35万元;花生承保0.5万亩,签单保费28.71万元;其它政策性高效农业签单238.12万元。

(二)项目完成质量与进度。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小麦、水稻承保亩数完成年初目标任务,高效农业保险覆盖面基本达到应保尽保目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全年共为37.85万户次农户提供了145425.79万元的风险保障,支付理赔款4130.73万元,惠及15.79万农户。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承办保险机构将服务工作放在首位,牢记服务宗旨,将服务工作前移。人保财险公司在全县8个中心乡镇建立5级服务机构,将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服务送到了农户家门口,得到广大农户好评与认可。

二、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农业稳,则天下安;农业兴,则国家盛。经过10余年时间的发展,县农业保险已趋于成熟,已经成为全县广大农户拥护、地方政府支持的重要强农惠农政策,并正在推进农业救灾模式从临时性的“政府救济”逐步转变为制度化的“农业保险”模式,极大地提升了农户和农业生产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随着农业保险的快速发展,相信将有越来越多的农民朋友从中获益。

我国农业保险的现状问题和发展

我国农业保险的现状问题和发展 所谓的农业保险,是指对种植业(农作物)、养殖业(禽畜)在生产、哺育、成长过程中可能遭到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经济保障的一种。保险机构通过保险的形式,组织农业从业人员集体互助,使受损单位或个人得到应有的补偿,以便及时恢复生产,保证农业生产顺利进行。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关系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要加强农业基础建设,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而农业风险问题一直是困扰我国农业发展中的核心问题,目前农业保险是许多国家普遍实行的一种农业保障方式,其主要的目的是用于降低农业生产中遇到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所以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对于促进新农村建设,实现五个统筹发展战略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保障农业和农村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目前农业保险在我国的发展却没有得到大力推行,很多问题亟待解决。 一.农业保险的历史发展与现状 1.1农业保险的初步发展阶段 在新中国成立之前,我国的农业保险只是在局部地区进行了零星的试点,没有形成大的气候。我国正式的农业保险应该是从新中国成立后开始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于1949年10月20日成立。次年,在山东商河、重庆北碚以及北京远郊试办牲畜保险;在江苏南通、陕西咸阳和北京远郊试办棉花保险。1951年在个别地区试办了油菜和水稻保险。1952年牲畜、棉花等农业保险基本覆盖了全国各地。1953年社会主义三大改造开始,按照国家指示除东北地区外全国基本停办了农业保险。1955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又恢复办理农业保险。20世纪50年代的农业保险,经历了起起伏伏,由于当时的政治环境影响,主要是学习的苏联模式。尽管当时的保险模式还不规范,但不能否认,农业保险对我国农业的发展起了一定的作用。 1.2农业保险的停办阶段 1958年至1981年是农业保险的停办阶段。1958年,人民公社建立后,政府在认识上出现的偏差,认为人民公社规模大,后备力量强,抑制自然灾害的能力大大增强,灾害的损失,公社有能力弥补。农村保险己不适应新形势,没有必要再继续办下去。’ 1.3以商业保险为主的农业保险发展阶段 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农民需要独白面对农业生产过程中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1982年国务院决定恢复办理农业保险,在我国停办了24年的农业保险终于重新走上历史的舞台。1985年,国务院颁布《保险企业管理暂行规定》,这是我国开展农业保险试点业务最早的法律依据,中央在《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中也提出应积极兴办农村保险事业。1982年至1995年间,随着农业保险的恢复办理,农业保险业务曾一度出现繁荣状态,保费收入逐年增加。但是到了1996年,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组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农业保险由其中的中保财产保险公司经营。中保财产保险公司作为国有独资的商业保险公司,在兼顾商业利益的前提下,对农业保险进行了构调整,停办了一些亏损的险种,从此,农业保险的规模逐年呈现负增长。由一于损失率高,如果保费按照损失率来制定,农民保不起;

财政补贴对我国农户农业保险参保决策影响的实证研究解析

第27卷第9期2008年9月技术经济Technology Economics Vol 127,No 19 Sep.,2008财政补贴对我国农户农业保险参保决策影响的实证研究 ———以浙江省为例 施红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杭州310027 摘要:2004年,中国开始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各级政府通过财政补贴激励农户购买农业保险。本文以浙江省为例,采用Logistic 模型,对影响农户农业保险参保决策的因素进行实证分析。研究结果表明:农户对保费补贴政策的了解程度对其参保决策具有统计上的显著影响;保费补贴激励和风险厌恶激励成为推动农户参保的主要因素。据此本文指出,提高农户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认知程度和设计符合农户需求的保险险种,能够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深入发展。关键词:财政补贴;农业保险;参保决策 中图分类号:F84016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980X (200809-0088-06 收稿日期:2008-04-26 基金项目: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07JDLB007BS 、浙江省教育厅项目(20070093资助 作者简介:施红(1975— ,女,浙江永康人,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讲师,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农业保险。农业保险作为分散农业生产风险、补偿经济损

失、稳定农民收入和促进农业发展的一种机制,已经成为国际上最重要的非价格农业保护工具之一。中国农业保险自1934年试办以来,至今已有70多年的发展。但是,由于农户收入水平低等因素的限制,我国农业保险始终处于需求不足的状态。2004年以来,中央连续4个一号文件都明确提出要开展农业保险试点。农业保险作为一种支农政策的创新,越来越引起国内学术界和我国政府的重视,在地方政府财政补贴政策的扶持下,中国自2004年开始了新一轮的农业保险试点。2007年,我国中央政府决定对6个省区补贴农业保险保费10亿元,用以支持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试行。 农户参加农业保险的意愿成为影响和决定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能否成功的重要因素。我国各级政府通过对农业保险保费给予财政补贴的方式,激励农户参加农业保险。然而,保费补贴对农民参加农业保险的激励作用到底有多大、目前实行的保费补贴结构是否合适、补贴的政策效果如何等一系列问题尚不明确。目前,国内关于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研究不多,已有研究大多仍停留在制度模式的讨论方面,而鲜有针对现行农业保险的财政补贴制度对 农户农业保险参保决策影响的实证研究。随着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的深入开展,对保费补贴对农民参加农业保险的激励作用进行实证研究显得尤为迫切且必要。本文通过实证分析,揭示保费补贴对农户农业保险参保决策的影响,为政策制定者调整和完善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制度提供决策依据。 1研究回顾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保费补贴对农户农业保险参保决策的激励作用及其效果的实证分析成为农业保险参与率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125]。Babcock 和Hart 认为,美国较高的农业保险补贴增加了美国农户购买高保障水平农作物保险的预期边际净收益,从而提高了其农业保险参与率[6];农户参加农作物保险的主要动力来自于保费补贴带来的预期收益,规避风险(对保险需求的传统解释则是很次要的原因;而且,即使风险中性的农户也倾向于从投保中获得足够的预期利益[7]。因此,美国财政补贴下的农业保险已经成为政府将经济利益向农户转移的一个重要工具[8]。

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机制的_省略_与改进_基于典型国家和地区的经验_黄颖

《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贸易经济类核心期刊 121 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机制的偏差与改进 —基于典型国家和地区的经验 农业保险是农业发展的四大支柱之一,农业保险的财政补贴是“WTO”框架下政府扶持农业发展的“绿箱”政策,是由农业风险的不完全可保性和准公共产品的特性决定的。世界上半数以上国家实施农业保险,其中绝大多数都推行了农业保险财政补贴。 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补 贴的现状剖析 我国自2007年以内蒙古、吉林、江苏、湖南、新疆和四川六省为试点开展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工作以来,政策性农业保险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 (一)农业保险经营取得巨大成效截止到2012年,农业保险提供的风险保障从1126亿元增长到9006亿元,共计向1.13亿户次的农户支付赔款551亿元;农业保险保费收入逐年增加;农业保险经营机构从2007年的6家增加到25家,服务网点达2.2万个;农业保险覆盖率迅速提 内容摘要:我国的农业保险财政补贴 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仍存在保费补贴比例缺乏差异化、经营费用补贴不到位、再保险体系不健全和税收优惠力度小等问题。本文基于借鉴国际经验,指出通过制定差异化的保费补贴率、落实经营费用补贴、扩大税收优惠面、健全再保险体系、提高保障水平等措施改进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机制。关键词:农业保险 财政补贴机制 国际经验 高,农业保险参保地区覆盖全国所有省(市 区),参保农户1.83亿次;农业保险承保农作物从2007年的2.3亿亩增加到2012年的9.7 亿亩,2013年我国农业保险承保主要农作物突破10亿亩,占全国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的42%(王秀芬等,2012)。 (二)建立了政府引导并农业保险机构自由竞争运作模式 “政府引导”规范了政府在农业保险开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政府是“引导者”,通过保费补贴等调控手段,引导和鼓励参加农业保险;政府是“推动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财政、农林、税务各部门协调,建立健全推进农业保险发展的工作机制,调动多方力量共同投入,积极推动农业保险业务的开展。“市场运作”规范了农业保险经办机构要以市场化经营为依托,与市场经济规律相适应,重视业务经营风险,运用市场化手段防范和化解风险。 (三)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机制不断发展创新 从2006年“国十条”到2013年《农业保险条例》以及每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机制在不断发展创新:保费补贴的品种从最初的6种增至15种、主要补贴品种的实施范围推广至全国、保费补贴率增加至80%-90%(含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董玉凤,2010);确定了对农业保险经营机构的经营费用补贴,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政府鼓励、带动农业保险再保险发展,建立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出台了 ■黄 颖(信阳师范学院 河南信阳 464000) ▲ 基金项目: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项目 (13YJC790020);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2014-QN-276);信阳师范学院校级青年科研基金(2010013) ◆ 中图分类号:F810 文献标识码:A 大灾风险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绩效评价模式。 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凸显出保费补贴效率低下、补贴渠道单一、相关配套机制不完善等问题。观察2007-2013年我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和财政补贴金额(如图1所示),可以发现:2010年前,保费补贴和保费收入都是逐年上升的,但两条曲线几乎平行,没有出现保费补贴的少量增加引起保费收入巨大变化的现象。这说明保费补贴政策确实对农业保险发展起到一定推动作用,但作用并非如想象般的那么明显;反映出保费补贴利用效率低下,财政补贴机制存在着深层次问题。2010年后,保费收入增速加快,但保费补贴呈下降趋势,这说明保费收入增加是补贴品种增加和补贴区域扩大的推动,而不是保费补贴政策的推动;反映出保费补贴在农业保险政策实施初期对于农业保险的推广起到重要作用,但当农业保险发展到一定程度,保费补贴政策的边际效用开始下降,单靠保费补贴对农业保险发展的促进作用有限。因此,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的关键在于一方面探究保费补贴政策的偏差并积极寻找解决方案,另一方面实施多渠道的财政补贴政策,整合相关配套措施。 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机制的问题透视 (一)保费补贴比例偏低且存在区域间“一刀切”问题 首先,名义上看,我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比例在中央、省级和市县三级财政支持下,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但实际情况是,财政补贴主要依靠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尤其是中央支持。与其他国家的普遍水平相比,我国的保费补贴比例不是较高,而是较低。例如:美国政府对农业保险的补贴比例最高达到67%,巨灾风险的补贴比例达100%,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统一支付(吕晓英等,2013);美国政府还通过保费打折变相进行保费补贴。法国政府对农业保险给予大力支持,政府对农民保费补贴较高,可达到50%-80%(张旭光等,2013)日本中央政府给予农民40%-55% 图1 2007-2013我国保费补贴与保费收入

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模式评述及发展趋势展望

2012年第4期中旬刊(总第477期)时代金融 Times Finance NO.04,2012 (CumulativetyNO.477) 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模式评述及发展趋势展望 魏安琪1陶冶2 (1.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摘要】伴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程的加快,“三农问题”的解决成为了实现社会和谐的重要条件。关注农业保险的发展,尤其是农业保险财政补贴问题,对我国目前正在进行的农业保险制度的健全和完善具有重大意义。在对各国农业保险模式进行回顾总结并对农业保险补贴方式进行简要梳理的基础上,选取我国典型的地区性农业保险模式进行介绍和评述,进而对我国农业保险补贴模式的发展趋势做出展望。 【关键词】农业保险补贴模式评述展望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基于我国自然灾害频繁发生而农业又是一个经济收益低、社会收益巨大的典型的风险性行业的现状,农业的发展状况直接制约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农业保险作为一项重要的经济补偿制度,对我国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国民经济稳定发展的目标,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农业保险特有的准公共物品属性以及农业保险市场存在的市场失灵现象,决定了代表公共利益的政府应该给予农业保险必要的政策扶持和财政激励。因此,建立起与我国农业生产力发展水平、农业风险特点、农民保险需求相适应的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模式,对于推动农业保险可持续发展显得至关重要。 一、农业保险补贴模式的总结介绍 目前,世界上大约有40多个国家举办了农业保险,各国由于举办农业保险的背景和目的不同,相应的,农业保险具体的操作方式以及法律制度也不完全相同。 对于国外农业保险补贴模式的种类,学者们的划分方式各异。庹国柱、李军、王国军将补贴模式分为美国、加拿大体制,日本体制,菲律宾体制三种,而王亚晖则提出了四种模式之说1。之后,又有学者将模式划分为五种—— —美国、加拿大的政府主导模式,日本的政府支持下的相互社模式,前苏联的政府垄断模式,西欧的民办公助模式,亚洲发展中国家的国家重点选择性扶植模式2(庹国柱、王国军,2002;梁敏,2005)和六种—— —以美国为代表的政府主办、商业保险公司经营的发展模式,以加拿大、希腊、前苏联为代表的政府主办、政府成立公司经营的发展模式,以日本为代表的政府补贴、社会组织经营的发展模,以菲律宾为代表的政府和金融机构主办、政府控股公司经营的发展模式,以德国、法国为代表的政府提供政策支持、自愿互助合作经营的发展模式,以智利和毛里求斯为代表的严格限定承保条件的商业性经营的发展模式3(杜彦坤,2005)。 虽然农业保险补贴模式的种类繁多,不一而足,但其基本内容与五种模式的相应部分基本一致,因而本文主要就五种模式做简要介绍。 (一)美国、加拿大模式 政府主导模式,主要特点是以国家专门的保险机构主导和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为主。 (二)日本模式 政府支持下的合作互助模式,国家通过立法对关系重大的农作物和动物进行法定保险,直接经营的机构是不以赢利为目的的民间保险合作会社。 (三)前苏联模式 政府垄断经营模式,以集中统一的国家农业保险机构对全国农业保险实行垄断性经营。但该模式在苏联解体后几近消失。 (四)西欧模式 民办公助模式政府不经营农业保险,农民自己支付保费,政府给予一定的补贴(不过近年来,西欧也在考虑实行美国的模式)。 (五)亚洲发展中国家模式 国家重点选择性扶持模式,其特点是农业保险主要由政府专门农业保险机构或国家保险公司提供,主要承保农作物,而且农作物也只选择本国的主要粮食作物,而很少承保畜禽等饲养动物,参加农业保险一般都是强制性的,并且这种强制一般与农业生产的贷款相联系。4 二、农业保险补贴方式 借鉴国外的实践,政府扶持农业保险的经济手段主要是对农业保险各行为主体进行财政补贴。具体的补贴方式有:保费补贴、经营主体管理费补贴、再保险补贴和税收优惠。 (一)保费补贴 即政府直接对农户的农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以增强农户的支付能力,提高农户购买保险的积极性。是我国目前最主要、也是最符合我国实情的补贴方式。 (二)经营管理费补贴 即对经营农业保险的保险机构给予管理费用的补贴,是指政府对农业保险经营主体所发生的业务管理费用给予的补贴,以减轻经营主体经营农业保险的业务成本负担。 (三)税收优惠 即政府利用税收制度,按预定目的,以减轻某些纳税人应履行的纳税义务来补贴纳税人的某些活动或相应的纳税人。这里则具体是指一些国家对商业性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实行免税。 (四)再保险 再保险补贴则是以农业保险再保险的经营主体为补贴对象,政府对其经营再保险所发生的支出给予的补贴。 目前,在以上四种补贴方式中,我国农业再保险领域仍是一片空白,不仅无法有效支持农业保险的发展,也与我国农业大国的地位和“三农”政策很不相称,因此,在对农业保险补贴方式的选择上,再保险也是一种必要的手段。 三、我国农业保险补贴模式及评述 (一)黑龙江相互制模式 黑龙江政府对相互农业保险公司,即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进行财政补贴的典型。相互保险公司是一种兼顾股份公司形态、保险经营技术和合作保险组织的保户权益的保险公司。相互保险公司没有股本,是以负债性质的基金为其主要的资金来源,公司保户兼有被保险人和公司所有人的双重身份在公司中有选举权和收益权。 阳光公司在国家中央财政的支持下,建立了“三方筹集”保费的新模式:保费由中央财政补贴20%,地方财政补贴(暂由黑龙江农垦总局承担)15%,剩下的65%由农户承担。这种“三方筹集”保费的模式,与没有财政支持的模式相比,保障程度和范围都有一定程度提高,但仍存在保费补贴率偏低且资金不到位的情况。 30 Times Finance

中国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绩效及其政策优化

中国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绩效及其政策优化作为分散农业生产风险、补偿农户经济损失、稳定农业生产的一种机制以及世贸规则所允许的“绿箱政策”之一,农业保险已经成为各国农业保障体系和非价格农业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中国从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明确“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试点”,特别是2007年中央财政对农业保险进行保费补贴以来,补贴额度、补贴品种、补贴比例都逐年增加,农业保险也由亏损转为盈利,可持续发展能力持续增强。但其发展也出现了不少问题,主要是一些地方政府或保险机构骗取农业保险财政补贴,部分保险公司套取农业保险费用,部分镇和行政村存在挪用、截留保险赔款,部分农户谎报或多报灾害损失等。可见,财政补贴对农业保险发展的促进作用十分明显,但是为进一步规范好农业保险的财政补贴政策,实现财政补贴资金的规模最优、配置最合理、效用最大化,对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绩效进行适时有效评估就显得尤为必要。 虽然财政部2012年选择四川、内蒙古、安徽、江苏4省(区)开展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绩效评价试点工作,一些省(区、市)审计部门和财政部门也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了一些绩效评价工作,得到了一些有价值的经验,但评估手段简单,指标单一,整体性和动态性评估不足,不能全面反映财政补贴农业保险的综合效益。而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绩效评估是个系统的综合过程,既要看经济效益,更要看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特别应该考虑如下关键性问题,比如,政府财政补贴保费对农民的购买决策有多大影响?怎样补贴更合理?政策性农业保险对农业生产经营行为(种植面积、种植品种、农药化肥使用等)的影响到底有多大?其中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有多高?财政补贴农业保险对农业生产和农村环境改善的促进作用有多大?中央和地方财力是否有足够的能力保证农业保险补贴的可持续性?只有把农业保险的实际需求分析清楚,把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绩效评估准确,把中央和地方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可持续性分析透彻,才能让农民在参保时更积极,让政府知晓应该补贴多少金额,并能达到政府少投入、农户多受益的效果。本文力图基于中国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数据以及对有关省份的考察,来分析探讨中国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绩效问题,构建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估制度,以期完善我国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制度,并使之实现可持续发展。本文立足于中国经济社会的二元结构,特别是当前“工业反哺农业”的大背景,以新古典经济学、福利经济学、信息经

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办法

附件: 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农业保险持续健康发展,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国家支持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农业保险制度。为加强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资金管理,更好服务“三农”,根据《预算法》、《农业保险条例》、《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是指财政部对省级政府引导有关农业保险经营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开展的符合条件的农业保险业务,按照保险费的一定比例,为投保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等提供补贴。 本办法所称经办机构,是指保险公司以及依法设立并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农业互助保险等保险组织。本办法所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以及其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第三条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工作实行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 (一)政府引导。财政部门通过保险费补贴等政策支持,

鼓励和引导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保农业保险,推动农业保险市场化发展,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 (二)市场运作。财政投入要与农业保险发展的市场规律相适应,以经办机构的商业化经营为依托,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逐步构建市场化的农业生产风险保障体系。 (三)自主自愿。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经办机构、地方财政部门等各方的参与都要坚持自主自愿,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基础上,申请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 (四)协同推进。保险费补贴政策要与其他农村金融和支农惠农政策有机结合,财政、农业、林业、保险监管等有关单位积极协同配合,共同做好农业保险工作。 第二章补贴政策 第四条财政部提供保险费补贴的农业保险(以下简称补贴险种)标的为关系国计民生和粮食、生态安全的主要大宗农产品,以及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确定的其他农产品。 鼓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下简称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和财力状况,对符合农业产业政策、适应当地“三农”发展需求的农业保险给予一定的保险费补贴等政策支持。

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新政策 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新政策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金[2016]123号 农业部、林业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为做好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工作,提高财政补贴资金使用效益,现将《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相关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 财政部 2016年12月19日 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农业保险持续健康发展,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国家支持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农业保险制度。为加强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资金管理,更好服务“三农”,根据《预算法》、《农业保险条例》、《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是指财政部对省级政府引导有关农业保险经营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开展的符合条件的农业保险业务,按照保险费的一定比例,为投保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等提供补贴。

本办法所称经办机构,是指保险公司以及依法设立并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农业互助保险等保险组织。本办法所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以及其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第三条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工作实行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 (一)政府引导。财政部门通过保险费补贴等政策支持,鼓励和引导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保农业保险,推动农业保险市场化发展,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 (二)市场运作。财政投入要与农业保险发展的市场规律相适应,以经办机构的商业化经营为依托,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逐步构建市场化的农业生产风险保障体系。 (三)自主自愿。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经办机构、地方财政部门等各方的参与都要坚持自主自愿,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基础上,申请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 (四)协同推进。保险费补贴政策要与其他农村金融和支农惠农政策有机结合,财政、农业、林业、保险监管等有关单位积极协同配合,共同做好农业保险工作。 第二章补贴政策 第四条财政部提供保险费补贴的农业保险(以下简称补贴险种)标的为关系国计民生和粮食、生态安全的主要大宗农产品,以及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确定的其他农产品。 鼓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下简称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和财力状况,对符合农业产业政策、适应当地“三农”发展需求的农业保险给予一定的保险费补贴等政策支持。 第五条中央财政补贴险种标的主要包括: (一)种植业。玉米、水稻、小麦、棉花、马铃薯、油料作物、糖料作物。 (二)养殖业。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 (三)森林。已基本完成林权制度改革、产权明晰、生产和管理正常的公益林和商品林。 (四)其他品种。青稞、牦牛、藏系羊(以下简称藏区品种)、天然橡胶,以及财政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确定的其他品种。 第六条对于上述补贴险种,全国各地均可自主自愿开展,经财政部确认符合条件的地区(以下简称补贴地区),财政部将按规定给予保险费补贴支持。 第七条在地方自愿开展并符合条件的基础上,财政部按照以下规定提供保险费补贴:

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综合评价

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综合评价 一、我国财政支持农业保险发展现状 2007年财政部首次安排10亿元中央财政资金,启动了中国新一轮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农业保险政策支持体系也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一是补贴方式以农户保费补贴为主,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保费比例合计为80%,农户只需缴纳保费的20%即可。二是财政补贴力度加大。在补贴品种上,中央财政补贴险种由最开始的5个增加至15个;在补贴区域上,从6个试点地区推广至全国;在补贴比例上,中央财政先后多次提高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比例。如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比例由25%提高至中西部40%、东部35%。三是补贴模式采取中央地方联动模式,在中央财政对农业保险保费实施补贴的总体框架之下,一些地区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性,结合当地经济发展与农业生产特征,形成了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政府支持方式,如浙江“共保体”模式。四是财政补贴资金“自下而上”配套模式,即只有在地方财政部门承担一定比例保费后,中央财政才给予相应的保费补贴。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逐步减少或取消产粮大县县级保费补贴”,将有利于农业保险对于粮食安全的保障作用和财政支出的区域公平。 二、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效率评价的DEA模型构建 DEA方法,也称数据包络分析方法,它把单输入、单输出的工程效率概念扩展到多输入、多输出同类决策单元的有效性评价中,并能指出决策单元非有效的原因和程度,在避免主观因素、简化算法、减少误差等方面显示出优越性,现已成为管理科学、系统工程和决策分

析、政策效率评价等领域中的常用分析工具。 (一)纵向评价模型与指标选择 纵向评价模型以我国2007年至2012年的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序列数据为决策单元,主要的评价目的是中央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即在保证一定的农业保险效果下,如何使财政投入资金最小化,因此选择投入导向型的DEA模型。投入指标选择“中央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衡量中央财政对农业保险发展的投入情况。选取“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和“农民人均收入”为产出指标。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反映农业保险业务开展的规模,是财政投入最直接的绩效体现。农民人均纯收入反映农业保险对稳定农业生产和提高农户收入方面的绩效。 (二)横向评价模型与指标选择 受地区数据搜集的限制,横向评价模型以我国部分省份2012年的截面数据为决策单元。评价的目的主要是探究各地区在一定量的地方财政资金投入上是否实现了产出最大化,故选择产出导向型(BCC模式)的DEA模型。选择“保费补贴数额”为投入指标,保费补贴数额指的是各省区地方政府对农业保险保费的配套资金支出,“农业保险单位面积赔付”、“农业保险密度”、“农民人均纯收入”为产出指标。农业保险密度衡量农业保险的覆盖面,即农业保险在农村的渗透和推广情况,计算公式为:农业保险密度(元/人)=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农业人口 三、我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效率评价的实证分析 通过中国保险年鉴、中国财政年鉴、中国农村年鉴和各省的财政

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绩效分析

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绩效分析 农业保险可以说是有效维系农业发展,并且确保农民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基于这种农业保险的有效落实,因为很多农民意识不到保险的重要性,进而也就很难进行全面采购和应用,针对这一问题,我国采取了财政补贴农业保险的方式,进而也就能够促使农民能够享受农业保险的积极作用,减轻农民经济损失。这种财政补贴农业保险方式的应用对于农民而言必然是极为有利的,但是在具体落实中同样也需要进行绩效评估,确保公共管理的有序性。 一、财政补贴农业保险的绩效概述 针对财政补贴农业保险进行绩效评估其实已经受到了高度重视,其也是研究财政补贴实际效益的重要手段,能够较好评价财政补贴农业保险是否能够带来福利净收益,对于其中可能存在的各类问题进行有效发现和优化。结合当前我国财政补贴农业保险的绩效评估工作落实,其需要切实把握好以下几个基本要点内容:(1)明确绩效评估主体。对于财政补贴农业保险的落实,必须要重点明确绩效评估的主体,这也是保障该项工作有效执行的重要前提条件。一般在当前实际落实中,相应评估主体主要有政府部门和社会评估机构两类,这两类绩效评估主体的操作落实条件和具体流程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性,需要在实际操作中进行有效关注。对于政府绩效评估工作的落实,其需要由不同级别的政府正对其相关资金的到账和实际应用状态进行评估分析,并且充分考虑农民的实际效益,促使其能够围绕着最终效果做出评价;而对于社会评估机构的参与落实,其除了由受益农民群众做出反应和评估之外,专家机构的评估是比较重要的一种方式,其需要首先保障相应评估工作能够较为公正准确,具备第三方性质,充分提升绩效评估的价值。(2)明确绩效评估客体。所谓的财政补贴农业保险的绩效评估客体也就是主要对象和目标,其在实际评估处理中主要就是针对财政补贴农业保险的资金使用效果进行分析评价,了解其实际应用水平是否满足于前期预期,对于整个资金应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缺陷进行详细分析,最终也就能够充分了解其财政补贴农业保险的效益。(3)明确绩效评估内容。对于财政补贴农业保险的绩效评估工作落实,还需要重点加强对于绩效评估内容的明确,这种绩效评估内容并非是指简单的对象,而是应该进行细化,促使其能够将财政补贴农业保险的各个方面结

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

黑龙江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积极支持解决“三农”问题,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逐步构建市场化的农业生产风险保障机制,提高灾后恢复生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农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629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08〕26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养殖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08〕27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金〔2010〕54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是指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省内有关农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开展的特定农作物的种植业保险和特定品种的养殖业保险业务,按照保费的一定比例,为投保的农户、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供的补贴。 第三条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的基本原则是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 政府引导是指财政部门通过保费补贴等调控手段,协同农业、畜牧、水利、气象、宣传等部门,引导和鼓励农户、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参加保险,积极推动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业务的开展,调动多方力量共同投入,增强种植业和养殖业的抗风险能力。 市场运作是指财政投入与市场经济规律相适应,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业务以经办机构的市场化经营为依托,由经办机构防控业务经营风险,建立风险预警管控机制,积极运用市场化手段防范和化解风险。 自主自愿是指农户、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经办机构和财政部门等有关各方的参与坚持自主自愿。在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各地可因地制宜制定相关支持政策。 协同推进是指保费补贴政策同农业信贷、其他支农惠农政策有机结合,发挥财政政策的综合效应。农业、畜牧、水利、气象、宣传和财政部门等有关各方对经办机构的承保、查勘、定损、理赔、防灾防损等各项工作给予积极支持。 第二章补贴范围和标准 第四条财政部门提供保费补贴的种植业险种的保险标的为在我省种植面广、对促进“三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大宗农作物,包括:玉米、水稻、大豆、小麦。财政部门提供保费补贴的养殖业险种的保险标的为在我省饲养量大,对保障人民生活、增加农户收入具有重要意义的养殖业品种,包括:能繁母猪、奶牛。 在上述补贴险种以外,各地可根据本地财力状况和农业特色,自主选择其他种植业和养殖业险种予以支持。 第五条财政部门对种植业和养殖业补贴险种保费的80%给予补贴。各级财政承担比例具体为:(一)种植业:中央40%,省级25%,市县15%。 (二)养殖业: 1.能繁母猪。中央50%,市县30%。 2.奶牛。中央50%,市县30%。 其余20%保费由农户、养殖户、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承担,有条件的地方可由农户、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市县财政部门等共同承担,有关情况应及时向省级财政报告。投保农户直接将应缴保费交付经办机构。 省级财政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我省实际情况,适时对保费补贴分担比例进行调整。 第三章保险责任与保障水平

农业保险存在问题及对策分析

农业保险存在问题及对 策分析 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我国农业保险存在问题及对策分析 【摘要】农业保险是现代农业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当前我国农业保险业务规模达到全球第二,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保险品种少、补偿率和覆盖率低、地方试点特色农业保险超赔率过高、缺乏完善的大灾风险分散机制。需要增加保险品种、提高补偿率和覆盖率低、扩大覆盖面积,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体系。 【关键词】农业;保险;对策 农业保险是现代农业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国际通行的农业支持保护政策。中国是农业自然灾害严重的国家之一,据统计,2015年我国农作物受灾面积千公顷,其中绝收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亿元。提高农业经营户在灾害条件下的持续生产能力,防止因灾致贫、返贫,农业保险制度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农业保险基本情况 2007年我国开始在部分省区进行农业保险试点,2013年《农业保险条例》正式实施,以法规的形式明确了国家对于农业保险给予保费补贴,政府通过保费补贴和税收优惠引导农户投保,鼓励保险机构承保。近年来,我国农业保险发展迅速,覆盖面不断扩大。根据保监会数据,2012年以来农业保险为亿农户提供风险保障亿元,农业保险承保主要农作物亿亩,占整个农村播种面积59%,水稻、小麦、玉米三大主产粮覆盖面达到70%,基本达到发达国家水平。森林保险承包面积达到亿亩,占全国森林总面积70%。 二、我国农业保险存在问题 近几年我国农业保险发展较快,开办区域已覆盖全国,业务规模达到全球第二,成为全球最重要的保险市场之一。当前我国农业保险很大程度依靠中央财政补贴,还存在一些问题:

安徽省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绩效分析

目录 第一章引言 (1) 第一节选题背景 (1) 第二节选题意义 (2) 一、理论意义 (2) 二、实践意义 (2) 第三节研究思路和方法 (3) 一、研究思路 (3) 二、研究方法 (3) 第四节论文的可能创新点与文章的不足之处 (4) 一、文章的创新点 (4) 二、文章的不足之处 (4) 第五节国内外相关研究动态及文献综述 (5) 一、国外文献综述 (5) 二、国内文献综述 (7) 第二章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及其绩效的理论基础 (10) 第一节新古典经济学与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绩效 (10) 第二节新制度经济学与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绩效 (12) 第三节福利经济学与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绩效 (14) 第三章安徽省农业保险发展现状 (17) 第一节安徽省农业保险发展历程 (17) 一、2007年以前发展历程 (17) 二、2007年以后发展历程 (18) 第二节安徽省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存在的问题 (19) 一、财政补贴品种难以满足需求 (19) 二、财政补贴发展潜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20) 三、财政补贴宣传力度有待提高 (21) 四、安徽省内缺乏农业保险商业化竞争 (22)

第三节安徽省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发展成效 (22) 一、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迅速增长 (22) 二、农业保险补贴品种与覆盖面越来越全面 (23) 三、政府补贴力度逐渐加大 (24) 四、农业保险承保面积与风险保障逐年攀升 (25) 五、农户投保率不断提高 (26) 六、农险密度不断提高 (27) 七、保险公司赔付率不断提高 (29) 第四章基于政府视角对安徽省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政策的绩效评价32第一节绩效分析指标的选取与数据 (32) 一、指标的选取 (34) 二、2008—2015年安徽省指标数据 (35) 第二节安徽省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绩效的实证分析 (36) 一、指标选取 (36) 二、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绩效实证分析 (36) 三、总结 (39) 第五章政策建议 (40) 第一节总体思路 (40) 第二节措施建议 (40) 一、激励农户对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 (40) 二、完善安徽省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政策的相关内容 (42) 三、引入新的经营机构 (44) 参考文献 (45) 致谢 (48) 本人在读期间完成的科研成果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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