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性精神病管理工作制度

重性精神病管理工作制度
重性精神病管理工作制度

精神病管理工作制度

我国政府自50年代

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工作竞争激烈、生活压力增加、不同阶层利益格局变化也为精神卫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一、切实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工作的领导

按照《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规范》的要求

病收治医院和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机构反馈等渠道掌握本镇重性精神疾病的

查确认后

病患者健康档案。

二、做好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访视评估工作

严格按照《重性精神疾病观者管理服务规范》的要求

病患者的随访工作。

精神卫生服务人员应定期与患者接触

生活自理能力、疾病状况、药物治疗情况、药物副反应

危险行为评估。对危险行为级别较高者

时加强防范。

三、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治疗管理对已确诊为重性疾病疾病的患者特别是有危险行为的患者协助民政部门送往精神卫生机构住院治疗,对处

随访。

重性精神疾病排查工作制度

排查人员在接受培训的基础上必须掌握摸底调查的目的、任务、要求、疾病的识别与确定、统计报告方法等。

1、发现线索通过家属自报、社区报告、精神病收治医院和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机构反馈等渠道

2、确定病例对于已掌握的线索调查者必须登门与患者接触用精神病诊断学的方法进行确诊登记建档。同时加强精神卫生机构与社区精防康复机

构的联系

3、建立重性精神病患者健康档案

行危险性评估开展分级随访管理并将病患者信息及时向社区管理部门通报。对摸排出的重性精神病人

精神病随访工作制度

1、Ⅰ类病人每月访视一次Ⅱ类病人每季度访视一次Ⅲ类病人每半年访视一次Ⅳ类病人每年访视一次记录要规范。

2、每季度开一次精神病防治工作例会每季度出一期精神卫生宣传板报。

3、每半年对新增的Ⅰ、Ⅱ类精神病人签订监护责任书。

4、每年建立两张以上的家庭病床病史记录规范年底交至片区精神卫生管理办公室。

5、每年二月对上一年所有精神病防治资料整理、归档保存。

6、每月到居委会了解复发、住院、迁出、死亡、走失病人情况并对村、居委会精神病防治工作进行指导

7、每年节前布置村、居委会精神病防治干部对易肇事肇祸病人进行排摸

精神病防治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完成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任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特制定精防

一、建立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

二、建立各种工作制度有工作计划及总结

三、根据上级精防康复领导机构下达的工作任务防治康复工作

四、对本院从事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人员及精神病人家属进行培训

予技术指导

五、全院要建立一所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治疗站。为精神病康复者进入福利工厂或参加社会生产劳动创造条件

六、规范使用全国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统一表卡

七、开设家庭病床

八、督导村

九、对本乡贫困精神病人进行救济

十、落实解锁方案锁病人解除关锁

十一、对本院精神病人提供治疗、康复、就业等服务

十二、定期检查精防康复工作

十三、上级统计报表。

精神病防治工作职责

一、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制定精神病患者康复防治工作年度计划经批准后按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二、按要求认真填写病历根据病情变化及用药后的疗效和副反应情况及时进行相应地治疗并认真记录在案。

三、认真做好康复训练指导进行健康教育讲座讲解精神卫生和家庭护理有关知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精神卫生知识水平使患者和家属了解精神卫生及家庭护理知识自觉接受、配合康复治疗。

四、保持与各区市民政局优抚科和乡民

政助理员的联系

重性精神病管理治疗项目实施方案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重性精神病管理治疗项目实施方案 篇一:重性精神病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重性精神病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XX-20XX午)》和《全国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发展指导纲要(20XX年-20XX年)》的相关要求,依照卫生部《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和夏邑县《重性精神疾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 建立和完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社区登记制度,完善精神疾病综合防治机制,提高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治疗率,建立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和工作机制,提高基层人员防治能力。 二、项目范围和管理对象 ㈠项目范围:全乡。 ㈡管理对象:辖区内常住人员中诊断明确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重性精神疾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双向障碍、偏

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障碍等)。 三、机构与职责 (一)乡镇卫生院主要职责: 1.协助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开展乡 村医生重性精神疾病防治知识培训,并对其工作进行绩效考核。 2.承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信息收集与报告工作,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线索调查并登记、上报市慢性病防治站;登记已确诊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井建立健康档案。 3.在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指导下,定期随访患者,指导患者服药。有条件的地方,可开展社区患者危险行为评估,实施个案管理计划。 4.向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转诊疾病复发患者。 (二)村卫生室主要职责: 1.协助乡镇卫生院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线索调查、登记、报告和患者家庭成员护理指导工作。 2.协助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应急 医疗处置。 3.定期随访患者,指导监护人督促患者按时按量服药,督促患者按时复诊。 4.参与重性精神疾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工作。 四、人员及保障条件

重性精神病人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重性精神病人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加强重性精神病人治疗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镇对各乡镇重性精神病人管理督导情况,为进一步加强我镇重性精神病人治疗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目前我镇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尚不健全,与重性精神病人实际管理实际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县卫生局和疾控中心充分认识到重性精神病人治疗管理的重要性,高度重视重性精神病人治疗管理工作,特别是肇事肇祸倾向重性精神病人的筛查、治疗、随访、治疗管理工作,加强对精神卫生工作的领导,积极主动向政府汇报,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联系,及时发现、研究、解决重性精神病人治疗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认真筛查,及时通报 会同公安、社区等部门,加强重性精神病人的筛查、发现、登记和发病报告工作,重点做好肇事肇祸倾向重性精神病人的危险性风险评估,完善重性精神病人信息数据库。要及时将有肇事肇祸倾向的重性精神病人信息通报给同级综治、公安部门,建立部门间定期信息交换制度。 三、落实措施,消除隐患 要严格执行《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办法(试行)》,加强信息报告工作。加强高风险和肇事肇祸倾向重性精神病人管理,建立健全患者监控、预警、救治、服务和管理机制。完善县医院和乡镇卫生

院双向转诊工作机制,县医院及时将门诊或住院患者信息下转至乡镇,我院定期随访患者,督促病人服药,监测病情变化。认真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重性精神病人的随访管理措施,特别要加强流动人口和农村地区中重性精神病人的发病报告和治疗管理工作。严格贯彻落实《精神卫生法》,科学合理确定“强制治疗患者”的出院标准,同时做好出院后随访监测,预防和减少出院后的危险行为。 四、加强培训,提高能力 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专业人员培训,持续提高其专业水平;进一步加强村医生培训,全面提升基层医务人员的精神卫生工作能力。通过多种渠道做好患者家属的健康教育和精神卫生常识普及工作,充分发挥看护人的主观能动性,提高看护人遵照医嘱督促患者服药的意识,提高看护人对医务人员随访或治疗工作的配合程度。 五、完成市卫生局和精神病医院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 完成2015年度我院231人的患者筛查和录入工作,对辖区内管理的所有精神病患者,要定期随访,并将信息及时录入微机。做好危险行为病人的应急处置、随访技术指导、门诊抗精神病药物治疗、专项化验、复诊、紧急住院治疗和病人家属的护理教育。收集整理好各项资料。 2015年1月16日

重性精神病人双向转诊制度流程

重性精神病双向转诊制度 为了给精神疾病患者提供方便、快捷的转诊治疗绿色通道,建立专科医院—卫生院双向转诊工作机制,发挥基层医疗卫生和康复服务机构的作用,做好社区精神病患者的监护、访视和康复指导,为患者提供连续、完整的治疗康复服务,我院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双向转诊分类 双向转诊分为上转和下转。 (一)上转 1.由乡镇卫生院转诊至精神病专科医院。 (二)下转 1.由精神病专科医院转诊到乡镇卫生院。 二、转诊对象 我市患有重性精神疾病的常住人口。 三、转诊疾病种类 1、精神分裂症 2、情感性精神障碍 3、偏执性精神病 4、分裂情感性精神病 5、癫痫所致的精神障碍 6、中度、重度、极重度精神发育迟滞以及伴有精神障碍的精神发育迟滞。 四、转诊指征 (一)上转指征 1. 各类精神疾病的发作期,如严重的幻觉、妄想、兴奋、躁动、思 维紊乱的患者;

2.有暴力攻击或明显自伤、自杀行为的患者 3.疑似精神疾病患者或精神疾病诊断不明确者; 4.治疗过程中出现与抗精神病药相关的急性毒副反应; 5.在家维持治疗效果不好,病情复发或加重的患者; 6. 病人或家属要求门诊或住院治疗的患者; 7. 家庭监管无力需住院治疗的患者;8.社区“关锁”的精神病 患者。 (二)下转指征 1. 诊断明确, 仅需门诊治疗不需住院或病情较稳定者; 2.住院治疗出院后,需进行社区跟踪随访、教育康复者; 3.主要精神症状控制,愿意参加社区康复活动及职业康复训练的康复者。 五、工作要求 1. 坚持知情同意原则,充分尊重患者及家属的知情选择权。 2.对转诊不合作的患者,应尽量争取家属的支持,必要时与街道残联、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和患者单位联系,协助转诊。 3.患者表现暴力、攻击、冲动、伤人或自伤,有肇事肇祸倾向时,可联系辖区派出所协助转诊。特殊或紧急情况可与专科医院急诊科联系。 经济开发区医院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双向转诊流程图

医院严重精神障碍报告与管理制度

XX医院精神障碍报告与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开展我院精神障碍患者信息报告工作,根据《深圳市精神障碍患者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特制定《XX 医院精神障碍报告与管理制度》。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院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的报告和管理。 第二条精神障碍患者信息报告病种包括: (一)癫痫所致精神障碍; (二)精神分裂症; (三)偏执性精神障碍; (四)分裂情感性精神病; (五)双相障碍; (六)精神发育迟滞; (七)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精神障碍病种。 第三条精神障碍患者诊断应由心理卫生医疗机构或者其他医疗机构精神科执业医师在医疗场所作出。 第四条我院暂无相应执业资质的医生,各临床医生只能作出“精神行为异常查因”诊断。 第五条精神行为异常查因排除酒精、药物等原因后,定为发现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各临床医生应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建议其到xxxx (咨询电话:xxxxxx ;地址:xxxxx )确诊或请精神科执业医生会诊。 第六条门诊接诊或住院主管医师为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的责任报告人。

第七条需请精神科医生会诊的,需同时报告医务科和防保科,由医务科负责联系会诊事宜,防保科负责跟踪会诊落实情况和会诊结果。 第八条确诊为: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分裂情感性精神病、双相障碍、精神发育迟滞的,精神障碍患者信息责任报告人应完整、全面填写《深圳市精神障碍患者信息报告卡》,报卡时填写确诊医院名称和医生,并应在3 日内发送给防保科,防保科工作人员在收到《深圳市精神障碍患者信息报告卡》后3 日内通过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第九条防保科应当定期对本院精神障碍发病报告工作进行自查。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精神障碍公共信息。 第十一条各科室和信息责任报告人应做好精神障碍患者信息数据安全保密工作,保护患者隐私。 第十二条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精神障碍患者信息、防保科工作人员不得泄露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管理系统的帐号和密码。 第十三条公安、司法等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或者使用精神障碍患者相关信息材料的,应当出具采集证据的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工作证件。 2015 年4月8日

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工作制度

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工作制度 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工作竞争激烈、生活压力增加、不同阶层利益格局变化,精神疾病越来越受到关注,也为精神卫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一、切实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的领导 按照《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规范》的要求,通过家属自报、社区报告、精神卫生中心和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机构反馈等渠道,掌握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线索,采取逐一摸排的方式,排查确认后,建立详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档案。 二、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访视评估工作 严格按照《管理服务规范》的要求,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随访工作。精神卫生服务人员应定期与患者接触,了解患者近期情况,特别是患者的生活自理能力、疾病状况、药物治疗情况、药物副反应,并及时进行患者危险行为评估。对危险性评估较高者,应迅速按照服务流程逐级处理,同时加强防范。 三、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治疗管理 对已确诊为重性疾病疾病的患者,特别是有危险行为的患者,协助民政部门送往精神卫生机构住院治疗;对处于稳定期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制定院外康复计划,由卫生院定期随访。

严重精神障碍排查工作制度 排查人员在接受培训的基础上,必须掌握摸底调查的目的、任务、要求、疾病的识别与确定、统计报告方法等。 通过乡村医生报告、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及公安、民政、社区报告、家属自报、精神卫生专业防治机构反馈等渠道,全面细致排查,既要掌握现有资料(医疗机构提供的数据)中的病人,更要发现资料外的精神疾患人员,全面掌握本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详细情况。 1、开展培训。组织对全体乡医进行培训,主要明确排查对象、危险性评估方法和标准、工作流程等,以保证排查行动的质量。 2、发现线索。由卫生院依托村(居)委会及乡村医生,采取分村包干等方法,逐村入户排查。按照《行为异常人员线索调查问题清单》(附件1)进行调查,当知情人回答有人符合任何一条中任何一点症状时,应当进一步了解该人的姓名、性别、住址等情况,填写《淄博市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基本情况表》(附表2-1),然后与各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提供的名单和当地公安、民政、残联等部门已掌握的名单进行审核比对,补充完善信息、剔除重复信息、错误信息,然后按已由专科医生确诊和未确诊的可疑患者名单分类上报区卫计局。 3、病例确诊。在预定日期将未经精神专科医生确诊的可疑人员组织到区级及以上精神卫生机构,由精神科执业医师确诊;或逐村入户对可疑人员进行复核确诊。

精神病医院管理制度

医疗文件保管制度 1.医疗护理文件由护士长负责管理,各医护人员均需按照管理要求执行。 2.所有医疗文件应有固定的放置地点,取用后应立即归还原处。 3.病历中各种表格均应排列整齐,在使用时要小心谨慎,不可污染、撕破、残 缺,不能私自涂改。完整的病历在使用时,不可拆散分放,以免失散。 4.任何医疗文件非经一定手续不得随意携带出病房。病人外出会诊或转院时, 只许携带病历摘要。 5.所有医疗记录应对病人保密,以免造成不良刺激,影响疾病的恢复。 6.病人出院和死亡后,病历须按规定排列整齐,由病案室收回,填好病案号码 归档。 7.交班本、治疗单、处置薄等应妥善保管,用完后仍需保存一年,以备年度内 查阅。 8.不得让病人或家属自带住院病历。 病房财产管理制度 一、病房各项物资(药品、被服、家具、医疗器械、贵重仪器、日用品、病 人财产等)应有专人负责管理。 二、管理有计划,有账目,定期清点检查、保养、维修。 三、对损坏丢失物品,应及时追查处理。 四、病房请领物品应有管理同志负责,病房护士签字。因公或私借用物品应 办理借物手续,急救设备、贵重仪器、病人物品不得私人借用。因公借用经护士长同意再办理借物手续并交班。 五、各项财产管理工作如下: (一)药品管理制度 1.药柜内各种药物应有一定基数,不宜过多,避免积压浪费。 2.贵重药品及毒麻药品,如使用应严格按规定登记,各班认真交接班。 3.按规定每周一、四到医院药库领齐基数药物。 4.负责管药的护士,每周一全面清点检查,领取增添各种药品,以保证供 应,领药本及药品基数本应妥善保管。 (二)被服管理制度 1.病房有固定被服类基数及周转数。 2.负责季节性被服类的联系工作。 3.病人损坏的被服类,由病房护士长与总务科协商作价赔偿。 (三)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1.每日接班时,由主班负责清点贵重仪器,发现数目不符,有破损及时追 查。 2.仪器使用不良及时维修,保证病房正常使用。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 萧县疾控中心王伟 主要内容 * 重性精神疾病病例管理办法 * 重性精神疾病随访内容及技巧 重性精神疾病病例管理办法 主要内容: > 重性精神疾病病例管理意义 > 重性精神疾病病例管理策略 > 重性精神疾病个案管理 一、重性精神疾病病例管理意义 重性精神疾病病例管理的必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后果危害严重:主要是发病的时候丧失对疾病的自知力或者判断力,缺乏对自己行为的一种控制的能力,可能导致危害公共安全或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甚至出现自杀、自伤的行为。 2、患者数字庞大:我们国家15岁以上的重性精神障碍的病人,总约有1600多万人,而且15岁以下内各类精神疾病的患者是有3000万人。 3、家属及患者面临的社会压力和精神物质负担沉重,因此对重性精神疾病病例进行管理很有必要。 二、重性精神疾病病例管理的对象 精神分裂症、双向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障碍、重性抑郁障碍患者;需要危机干预的人群。 三、重性精神疾病病例管理策略 1、危重情况处置一般的是危重情况如有暴力、自杀、自伤的危险的行为、有急性的药物反应,或者是出现严重的躯体疾病的患者,甚至服用精神科用药的期间,出现躯体疾病并发症,比如肺炎、脑炎、急性感染、败血症之类的需要马上处理。作为基层的工作人员,对症处理之后,保持生命体征平稳,立即转诊。 2、病情不稳定者对于病情有波动的患者,对症治疗之后,转上级医院进行治疗并在2个星期之内还需要随访。 三、重性精神疾病病例管理策略 3、病情基本稳定患者病情基本上处于不稳定和稳定之间,适当调整剂量,以减轻副作用,并观察4到6个星期。 4、病情稳定患者若无其他异常,继续执行目前的治疗方案,每3个月随访一次。 在治疗过程中,根据患者治疗效果的不同,对患者的治疗策略是随时改变的,不是一成不变的,需根据情况调整策略,并对转诊或会诊的病人及时做随访。 四、重性精神疾病病例基础管理 1、随访时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康复指导和心理支持。 2、针对患者每年至少进行1次健康检查。 3、适当增加检查项目,以发现并避免相关疾病的发生。

重性精神疾病监管治疗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1: 重性精神疾病监管治疗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71号)的精神和《中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02-2010年)》的工作目标,中央财政安排专项经费,开展重性精神疾病监管治疗项目。为了保证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办法。 一、原则与目标 (一)原则:认真执行《重性精神疾病监管治疗项目技术指导方案(试行)》(附件2),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监管和治疗工作,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二)目标: 1、建立综合预防和控制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行为的有效机制。 2、提高治疗率,降低肇事肇祸率。 3、普及精神疾病防治知识,提高对重性精神疾病系统治疗的认识。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 除西藏自治区外,在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城市、农村各建立1个示范区。示范区名单见附件4。 (二)项目内容(即示范区工作任务) 1、登记、评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 登记示范区内常住人口中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对登记的患者进

行精神科诊断复核及肇事肇祸危险性评估,全部资料建档立卡(电子版和纸质)。 2、随访有肇事肇祸倾向的患者。 从登记的患者中筛选出有肇事肇祸倾向的患者,由经过培训的个案管理员(精神科医生、社区医生、乡村医生和受过培训的专科护士等)对这些患者进行随访,做好随访记录。随访要求每月一次。 3、免费向有肇事肇祸倾向的贫困患者提供精神疾病主要药物治疗。 根据本《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对随访的有肇事肇祸倾向的贫困患者提供免费精神疾病主要药物治疗。免费精神疾病主要药物治疗(以下简称“免费药物治疗”)的患者每季度免费进行一次相关的化验和心电图检查,每半年由精神专科医生进行一次服药后免费疗效评价和治疗方案调整。 4、应急处置患者。 由示范区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院派精神科专业人员,对有急性肇事肇祸行为的患者提供应急处置(具体见附件2)。其中,对免费药物治疗的患者,提供免费应急处置。 5、免费紧急住院治疗(以下简称“免费住院治疗”)。 在应急处置的患者中,按本《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为需要住院的贫困患者提供一次性住院费用补助。 2005年项目的具体实施内容见附件4。 三、免费药物治疗和免费住院治疗对象的申报、审批和管理 (一)申请免费药物治疗和免费住院治疗对象的条件 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家庭居住地在示范区内; 2、按照《重性精神疾病监管治疗项目技术指导方案(试行)》

关于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排查管理的 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 随着社会发展进程的加快,罹患精神疾病的人群日益增多,重性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时有发生,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为有效预防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肇事肇祸,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精神病人自身的合法权益,切实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排查和随访管理,配合相关部门科学规范地开展重性精神病人筛查、诊断与危险性评估,根据《凤冈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凤府办发…2013?133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工作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家庭和单位尽力尽责、全社会共同参与。 (二)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预防、治疗和康复相结合。 二、时间按排 (一)2013年9月20日以前,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对辖区内重性精神疾线索患者进行再一次摸底、调查、统计;同时对已确诊的重性精神疾病进行一次系统的访视,统计出危险性评估为3-5级的患者,并将危险性评估为3-5级的患者的详细信息和调查出的线索病人信息报精防机构(疾控中心),精防机构及时报

告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危险性评估为3-5级的患者的信息根据工作要求报告公安、民政等部门,共同管理。 县直各单位的重性精神疾病线索调查由本单位完成,并将线索调查结果按时报精防机构。 (二)2013年10月20日前,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有精神病诊断资质医师对调查出的线索病人和已登记未确诊的可疑重性精神病人进行诊断复核。同时统计危险性评估为3-5级的患者,按报告程序报告。 (三)以后管理的所有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随访管理中危险性评估为3-5级的,随时发现,随时按相关程序报告。及时更新重精网络系统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网络系统。 三、单位职责 (一)卫生部门 制订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计划,起草有关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的规划,成立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精神疾病防治专家组,组建应急医疗处置组,对全县的重性精神病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技术指导,负责重性精神疾病筛查中的病例诊断和复核诊断,指导重性精神疾病病例随访,重性精神疾病疑难病例的会诊工作。组织开展重性精神疾病防治培训。负责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的质量控制、督导、绩效考核、评价。根据上级要求,建立重性精神疾病管理信息系统,维持重性精神疾病管理信息系 - 2 -

XXX精神病制度与流程

XXX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流程图

XXX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应急处置流程 居委会、社区医生、病人家属、民警发现患者 病情波动、有危险行为倾向时 报告辖区应急处置组报告县、区项目办 实施应急处置

XXX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制度 一、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和项目办公室。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组织我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工作的落实和督导。项目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落实上级项目办部署的工作任务,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二、建立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包括管理网络和治疗网络,各部门明确分工,各司其责。 三、成立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技术指导组、应急处置组、督导组和社区管理治疗组。 四、完善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相关规章制度。 五、制定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工作流程图。 六、各部门按照《郑州市686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项目人员培训、患者筛查、诊断评估、数据录入、随访、应急处置、免费药物治疗、免费住院治疗、资料管理等各项工作。

XXX市重性精神疾病档案管理制度 一、归档范围 (一)各基层医疗机构收集的病人信息。 (二)上级下发相关文件、资料。 (三)相关计划、总结、报表、分析资料培训资料。 二、归档整理制度 (一)归档整理工作,实行平时归档与年终整理相结合的方式。平时认真整理、年终装订成册。不须存档的文件材料,应登记造册后销毁。 (二)电子信息档案的管理:定期下载电子数据,并两处备份,文档和电子数据在安会可靠处长期保存保存。 三、档案保管制度 (一)设置档案存放专柜,保持整洁,严禁存放其它异物。 (二)档案保管做到分类存放、美观整洁、管理科学、查找方便的原则存放。 (三)档案保管人员变动工作时,应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四)严格按照《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要求保管档案 四、档案保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做好档案的保密工作。

精神病医院管理制度

医疗文件保管制度 医疗护理文件由护士长负责管理,各医护人员均需按照管理要求执行。 所有医疗文件应有固定的放置地点,取用后应立即归还原处。 病历中各种表格均应排列整齐,在使用时要小心谨慎,不可污染、撕破、残缺,不能私自涂改。完整的病历在使用时,不可拆散分放,以免失散。 所有医疗记录应对病人保密,以免造成不良刺激,影响疾病的恢复。 病人出院和死亡后,病历须按规定排列整齐,由病案室收回,填好病案号码归档。 交班本、治疗单、处置薄等应妥善保管,用完后仍需保存一年,以备年度内查阅。 不得让病人或家属自带住院病历。 病房财产管理制度 病房各项物资(药品、被服、家具、医疗器械、贵重仪器、日用品、病人财产等)应有专人负责管理。 管理有计划,有账目,定期清点检查、保养、维修。 对损坏丢失物品,应及时追查处理。 病房请领物品应有管理同志负责,病房护士签字。因公或私借用物品应办理借物手续,急救设备、贵重仪器、病人物品不得私人借用。因公借用经护士长同意再办理借物手续并交班。 各项财产管理工作如下: 药品管理制度 药柜内各种药物应有一定基数,不宜过多,避免积压浪费。 贵重药品及毒麻药品,如使用应严格按规定登记,各班认真交接班。

按规定每 一、四到医院药库领齐基数药物。 负责管药的护士,每周一全面清点检查,领取增添各种药品,以保证供应,领药本及药品基数本应妥善保管。 被服管理制度 病房有固定被服类基数及周转数。 负责季节性被服类的联系工作。 病人损坏的被服类,由病房护士长与总务科协商作价赔偿。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每日接班时,由主班负责清点贵重仪器,发现数目不符,有破损及时追 查。 仪器使用不良及时维修,保证病房正常使用。 贵重仪器设维修管理档案。 病房病人财务管理 安全检验收回的病人钱物要标记病人姓名,写交班放到指定地点保管,会 客时交家属带回。 为病人代购日用品,由当班者验收签字后交给病人。 因治疗需要外出时,所需衣物统一由病房管理。 开放病房病人财务一律由病人自己保管。啊啊 门诊工作制度 门诊是医疗工作的第一线,由一名业务副院长负责领导门诊工作。门诊部 设主任、副主任和护士长各一名,具体领导和组织门诊各项工作。门诊药房、

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项目实施方案

X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XXX区卫生局的精神,逐步建立综合预防和控制重性精神病患者危险行为的有效机制,落实我社区200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项目,结合本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年度目标:在辖区范围内初步建立重性精神病防治体系,开展业务培训,为重症精神病患者提供管理服务。 (二)通过项目实施,提高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重性精神病防治能力和管理水平。 (三)2009年启动本项目,将明确诊断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纳入管理。做到纳入管理的重性精神病患者占总重性精神病患者人数的30%。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 2009年项目在本辖区范围开始实施。 (二)项目实施内容: 1、精神病患者的筛查:慢病管理科通过走访及查阅XX市重性精神病人出入院记录。收集患者的信息,并做初步筛查工作。 2、病情评估,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

3、定期随访:对于纳入管理的患者,每年至少面对面随访4次,每次随访的主要目的是提供精神卫生、用药和家庭护理理念等方面的信息,督导患者服药,防止复发,及时发现疾病复发或加重的征兆,并进行危机干预。 4、逐步建立医院、社区一体化的综合防控体制:加强与民政、公安、宣传、残联等多个部门沟通和协作,共同管理精神病人,避免引发社会不稳定问题。使精神患者的监护、治疗得到有效的保障。 5、健康教育、康复指导:加强宣传,鼓励和帮助患者进行生活功能康复训练,指导患者参与社会活动,接受职业训练。 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加强精神卫生防治管理队伍的能力建设,同时加强技术培训,以提高规范化治疗管理水平。 (二)职责与任务 由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我中心负责组织开展人群情况调查、线索收集、病情评估、告知服务内容、预约登记、人员筛查、数据统计报告,并开展督促服药、健康指导、随访等工作。 四、项目考核与评估 (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季度开展1次对慢病管理科督导检查。督导内容主要有项目工作进度、辖区重性精神病管理、居民档案及相关资料管理情况等。 (二)考核指标 1、重性精神病管理率≥40%以上;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2年版)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2年版) 重性精神疾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等。发病时,患者丧失对疾病的自知力或者对行为的控制力,并可能导致危害公共安全、自身或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长期患病会严重损害患者的社会功能。根据《全国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发展指导纲要(2008-2015年)》和《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工作规范。 1.机构、职责及保障条件 1.1机构与职责 1.1.1精神卫生工作领导与协调制度 精神卫生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为国家级精神卫生工作领导与协调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 主要职责为:在国务院领导下,研究拟订精神卫生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向国务院提出建议;协调解决推进精神卫生工作发展的重大问题;讨论确定年度重点工作并协调落实;指导、督促、检查精神卫生各项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的精神卫生工作领导与协调组织,负责协调本地区各部门精神卫生工作任务的落实与督导。 1. 1. 2卫生行政部门 1.1. 2.1卫生部 负责全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协调。主要职责为: (1)制订全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计划并推动实施,建设全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 (2)加强与财政部等的沟通与协调,申请中央转移地方资金开展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 (3)组织开展全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师资培训。 (4)组织开展全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督导、考核与评估。 (5)建立重性精神疾病病例报告制度,建设国家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系统。 1.1. 2.2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 负责全省(区、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协调。主要职责为:(1)制订全省(区、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计划,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 (2)设立省级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精防机构、承担全省(区、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的组织实施任务。 (3)组织开展地市级、县级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人员培训。 (4)负责全省(区、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的质量控制,开展工作督导、考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实施方案

xx县2016年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工作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治疗工作,有效降低肇事肇祸行为发生率,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应排尽排、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收”工作原则,切实做好患者排查、救治、救助、服务管控等服务管理工作,力争以县为单位患者检出率达4‰,在册患者达945人以上,登记在册患者管理率达95%;在册患者治疗率达80%,对在管患者全年随访4次以上,进行1次健康检查(完成血常规、转氨酶、血糖、心电图等辅查);完成贫困患者治疗居家基本药物维持治疗23例,1-5级危险行为病人应急处置和专科医生提供对社区医生的随访技术指导10例,登记病人家属护理教育692例等686项目任务(附件1)。 二、工作内容 (一)精神卫生防治能力建设 1.建立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的组织体系。建立xx县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县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管理。调整xx 县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工作技术指导组,加强对全县精神

病防治进行技术指导(见附件2)。 2.建立多方参与的患者管理联动机制。在政府的领导下,建立综治、公安、财政、人社、残联、卫计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商解决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3.确定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与指导机构。明确xx精神病医院为xx县精神卫生专业防治机构,负责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健康教育、信息采集等管理工作。 (二)信息管理与质控 1.信息管理。按照《严重精神疾病信息管理办法》要求,加强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管理。xx精神病医院应依据《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办法(试行)》,依法报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基层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工作规范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遵照知情同意原则,登记患者信息。利用健康体检、随访等形式,动员患者接受管理,提高患者自愿登记比例。县疾控中心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审核、分析,定期形成报告,为相关部门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患者个案信息及隐私保护工作,逐级设置信息系统管理员,严格界定信息浏览及使用权限。 2.信息交换和共享。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探索建立与综治、公安、民政、人社、残联等部门或组织的信息互换与共享机制。县疾控中心与相关部门每季度进行1次信息交换;乡镇基层医疗

重性精神疾病工作制度及流程

梅河口市重性精神疾病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一、经费使用及管理制度 1.重性精神病管理工作列入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考核评估后下拨相应的经费,今后,根据工作需要,逐步增加工作经费。 2.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经费按照《中央补助地方卫生事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04〕24号)执行,专款专用。 二、信息管理制度 1.所有登记在管病人均需要录入我市“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有专人负责信息管理系统的管理工作,承担信息安全和保密责任。未经授权同意,不得透露患者信息。 2.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要妥善保存每位病人的档案资料(电子档案、纸质档案、包括个人信息补充表、随访表、体检表、知情同意书等)以备查检。 三、管理工作制度 (一)建立网络

建立镇(街道)和村(居委会)三级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网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区级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和指导机构(区级精防机构),配备专职精神卫生人员;各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为实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个单位配备兼职精神卫生医务人员1~2人。 (二)职责分工 1.精防机构主要职责: ①协助卫生行政部门起草有关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协助相关部门建立区域内精神疾病社区康复网络;开展精神疾病防治健康教育和宣传。 ②接受上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和帮助,协调上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信息传递和管理治疗工作。 ③协助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解决重性精神病康复管理工作中的政策支持、部门配合;参与对重性精神病患者康复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督导。 ④承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镇(街道)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和管理培训,开展培训效果评估。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 萧县疾控中心王伟 主要内容 ◆重性精神疾病病例管理办法 ◆重性精神疾病随访内容及技巧 重性精神疾病病例管理办法 主要内容: ?重性精神疾病病例管理意义 ?重性精神疾病病例管理策略 ?重性精神疾病个案管理 一、重性精神疾病病例管理意义 重性精神疾病病例管理的必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后果危害严重:主要是发病的时候丧失对疾病的自知力或者判断力,缺乏对自己行为的一种控制的能力,可能导致危害公共安全或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甚至出现自杀、自伤的行为。 2、患者数字庞大:我们国家15岁以上的重性精神障碍的病人,总约有1600多万人,而且15岁以下内各类精神疾病的患者是有3000万人。 3、家属及患者面临的社会压力和精神物质负担沉重,因此对重性精神疾病病例进行管理很有必要。 二、重性精神疾病病例管理的对象 精神分裂症、双向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障碍、重性抑郁障碍患者;需要危机干预的人群。 三、重性精神疾病病例管理策略 1、危重情况处置一般的是危重情况如有暴力、自杀、自伤的危险的行为、有急性的药物反应,或者是出现严重的躯体疾病的患者,甚至服用精神科用药的期间,出现躯体疾病并发症,比如肺炎、脑炎、急性感染、败血症之类的需要马上处理。作为基层的工作人员,对症处理之后,保持生命体征平稳,立即转诊。 2、病情不稳定者对于病情有波动的患者,对症治疗之后,转上级医院进行治疗并在2个星期之内还需要随访。 三、重性精神疾病病例管理策略 3、病情基本稳定患者病情基本上处于不稳定和稳定之间,适当调整剂量,以减轻副作用,并观察4到6个星期。 4、病情稳定患者若无其他异常,继续执行目前的治疗方案,每3个月随访一次。 在治疗过程中,根据患者治疗效果的不同,对患者的治疗策略是随时改变的,不是一成不变的,需根据情况调整策略,并对转诊或会诊的病人及时做随访。 四、重性精神疾病病例基础管理 1、随访时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康复指导和心理支持。 2、针对患者每年至少进行1次健康检查。 3、适当增加检查项目,以发现并避免相关疾病的发生。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实施方案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实施方案 重性精神疾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双相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障碍等。发病时,患者丧失对疾病的自知力或者对行为的控制力,并可能导致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长期患病者可以造成社会功能严重损害。因此,加强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工作成为我院精神卫生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㈠建立健全精神疾病防治网络 建立和完善农村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在内的重性精神疾病防治网络。 ㈡建立健康档案 建立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档案。按照重性精神疾病患病率1%计算,2010年建档率达到70%以上,2011年达到80%以上,2012年达到90%以上。 ㈢随访 建立健康档案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由乡镇卫生院医生提供精神卫生、用药和家庭护理等方面的信息,督导患者服药,防止复发,及时发现疾病复发或加重的征兆,给予相应处置或转诊,并进行紧急处理。 ㈣提高精神分裂症治疗率 2010年达到45%,2011年达到65%,2012年达到85%。 ㈤开展精神疾病康复服务

精神疾病患者接受康复服务的比例,2010年达到40%,2011年达到65%,2012年达到80%以上,2015年以后达到90%以上。 二、职责分工 1、乡镇卫生院主要职责: ⑴承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信息收集与报告工作,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线索调查并登记、上报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登记已确诊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并建立健康档案。 ⑵在精神疾病防治专家组指导下,定期随访患者,指导患者服药,向患者家庭成员提供护理指导。有条件的地方,可开展社区患者危险行为评估,实施个案管理计划。 ⑶协助精神疾病医疗机构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应急医疗处置。 ⑷向精神疾病医疗机构转诊疾病复发患者。 ⑸参与重性精神疾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工作。 2、村卫生室主要职责: ⑴协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线索调查、登记、报告和患者家庭成员护理指导工作。 ⑵协助精神疾病医疗机构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应急医疗处置。 ⑶定期随访患者,指导监护人督促患者按时按量服药和按时复诊。 ⑷参与重性精神疾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工作。

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工作计划

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方案》以及相关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为确保我乡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项目顺利开展,逐步建立综合预防和控制重性精神病患者危险行为的有效机制。根据卫生部《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2版)》,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 一、目标 (一)至20**年底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率达90% 。 (二)普及精神疾病防治知识,提高对重性精神疾病系统治疗的认识。 二、工作组织机构 (一)、工作小组组长:杨克平 成员:殷敬保江益镇全体乡村医生 (二)、工作小组分工 工作小组成员全面负责全乡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档案建立及管理 工作。 三、范围和内容 (一)范围:全乡范围内实施。 (二)实施内容 1、培训:按照实施方案和技术规范要求,做好人员培训。制定培训工作计划,分期分批、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精神病防治专业人员、患者家属等相关人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增强

患者家属护理、村委会人员相关知识与技能。 2、信息收集:接受过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相关培训的专(兼)职人员对辖区人口进行调查,收集在医疗机构进行明确诊断的重性精神病患者信息(重性精神疾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双向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障碍等。发病时,患者丧失对疾病的自知力或者对行为的控制力,并可能导致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长期患病者可以造成社会功能严重损害),并做初步筛查工作。收集没有明确重性精神病诊断,但有危险性倾向的人员信息,再建议其立即到专业机构诊断治疗的同时,上报上级精神病防治专业机构及县疾控中心。 3、收集确诊病例资料。卫生院每季度统计在档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病例信息,汇总后上报县级精神病专业机构。 4、病情评估: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纳入管理的时候,由县级及以上专业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评估,检查患者的精神症状和躯体疾病,为符合诊断的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建档登记的内容包括患者及监护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患者精神疾病家族史、初次发病时间、既往诊断和治疗情况、既往主要症状、生活和劳动能力、目前症状、服药依从性、自知力、社会功能情况、康复措施、总体评价及后续治疗康复意见等。 5、定期随访:对于纳入管理的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每次随访的主要目的是提供精神卫生、用药和家庭护理理念等方面的信息,督导患者服药,防止复发,及时发现疾病复发或加重的征兆,给

精神卫生工作制度

精神卫生工作制度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制度 1.成立本辖区重性精神障碍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精神 卫生三级网络(街道、居委会、监护人),制订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 2.开展重性精神障碍流行病学调查,准确掌握重性精神障 碍患者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准确将相关报表上报至上级重性精神障碍领导小组办公室。 3.要定期走访居委会、街道派出所,及时发现重性精神障 碍患者,建立健康档案,按要求填写“重性精神障碍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及时掌握患者变化情况,见面率达90%以上。 4.建立随访制度。按疾病分期随访重性精神障碍患者,及 时掌握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进行康复治疗指导。 5.对新出院患者进行第一次随访,确定疾病的分期,对患 者及家属进行康复治疗指导,完整填写随访记录。 6.指导监护人督促患者按时服药。观察可能出现的药物副 反应和精神症状,动员患者参加社区组织的康复活动。 7.开展重点人群的心理卫生咨询、心理行为干预、精神疾 病预防等服务,早期发现精神疾患病人。 8.开展对慢性或服用维持剂量药物的重性精神障碍患者诊 治,对新发现或疑似患者应及时转诊至上级专业机构确

诊。 9.对“三无”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登记造册并上报,随访期 间发现生活困难,符合服药治疗标准的患者,与有 关部门协商,使患者享受免费药物治疗。 10.做好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防止肇事肇祸事件的 发生。 11.患者就诊或医务人员到患者家中诊疗或随访时,应有 家属或监护人陪同。 社区精神病防治工作走访制度 1.社区精神病防治领导小组成员,要经常深入患者家庭走访了解情况,进行调查研究,为小组研究工作提供依据。 2.定期对辖区内重性精神障碍患者进行走访,掌握病情变化,协调解决治疗中的实际困难,促进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的康复。 3.对已治愈的患者或病情稳定的轻微患者,积极创造条件回归社会,参与日常生活、工作和学习以及社会活动。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学习资料 一、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重性精神疾病是指临床表现有幻觉、妄想、严重思维障碍、行为紊乱等精神病性症状,且患者社会生活能力严重受损的一组精神疾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 二、服务内容 (一)患者信息管理 在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纳入管理时,需由家属提供或直接转自原承担治疗任务的专业医疗卫生机构的疾病诊疗相关信息,同时为患者进行一次全面评估,为其建立一般居民健康档案,并按照要求填写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 (二)随访评估 对应管理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每次随访应对患者进行危险性评估;检查患者的精神状况,包括感觉、知觉、思维、情感和意志行为、自知力等;询问患者的躯体疾病、社会功能情况、服药情况及各项实验室检查结果等。其中,危险性评估分为6级(0级:无符合以下1~5级中的任何行为;1级:口头威胁,喊叫,但没有打砸行为;2级:打砸行为,局限在家里,针对财物。能被劝说制止;3级:明显打砸行为,不分场合,针对财物;不能接受劝说而停止;4级:持续的打砸行为,不分场合,针对财物或人,不能接受劝说而停止。包括自伤、自杀;5级:持管制性危险武器的针对人的任何暴力行为,或者纵火、爆炸等行为,无论在家里还是公共场合)。 (三)分类干预 根据患者的危险性分级、精神症状是否消失、自知力是否完全恢复,工作、社会功能是否恢复,以及患者是否存在药物不良反应或躯体疾病情况对患者进行分类干预。 1.病情不稳定患者。若危险性为3~5级或精神病症状明显、自知力缺乏、有急性药物不良反应或严重躯体疾病,对症处理后立即转诊到上级医院。必要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协助送院治疗。对于未住院的患者,在精神专科医师、居委会人员、民警的共同协助下,2周内随访。 2.病情基本稳定患者。若危险性为1~2级,或精神症状、自知力、社会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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