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工程监理规划范本75244

道路工程监理规划范本75244
道路工程监理规划范本75244

监理规划目录

一、工程概况———————————————2

二、监理工作依据—————————————3

三、监理工作范围—————————————3

四、监理组织———————————————3

五、监理工作内容—————————————4

六、质量、进度、投资三大目标控制—————5

七、主要质量控制点————————————9

八、一般监理方式—————————————11

九、监理方权限——————————————12

十、一些重点具体监理措施规定———————13十一、争议解决办法—————————————15十二、甲方须提供给监理方的资料———————15十三、承建商须编制填写并提供给监理方的资料—15十四、主要监理操作程序框图—————————16十五、地下管线质量控制程序22十六、沟槽回填资料控制程序23十七、检查井砌筑质量控制24十八、道路路基质量控制程序25

十九、道路基层质量控制程序26二十、道路面层质量控制程序27二十一、监理工作制度———————————28

工程监理规划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路长:

路面宽:

路基宽:

路基边坡:0~80㎝为93%以上,80㎝以上为90%以下。

路面结构:机动车道水泥砼面层20㎝厚,标号C35

6%水泥石屑稳定层25㎝厚,R28=35㎏/㎝2

胀缝每100~200米设一道

缩缝间距4.5米或5米设一道

人行道机制水泥砼预制块40×40×5㎝

水泥石屑稳定层10㎝

管涵:砼管(有DN300、DN500、DN1000等多种型号)

工程造价:约×××万元人民币

工期:××个月质量要求:合格

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

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二、监理工作依据

1.国家关于工程建设的政策、法律、施工验收规范、材料检验和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地方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2.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本工程的建设计划。

3.地质勘察资料、设计文件和图纸资料。

4.监理委托合同、本监理规划。

5.施工承包合同、预算书。

三、监理工作范围

施工阶段监理。

四、监理组织

五、监理工作内容

1.施工阶段质量控制

2.施工阶段进度控制

3.施工阶段投资控制

4.合同管理

(1)合同执行情况的分析和跟踪管理。

(2)协助业主处理与项目有关的索赔事宜及合同纠纷事宜。

5.信息资料管理

(1)建立信息资料管理库存,将各项资料进行编号登记,各项资料的出入均进行交接签字。

(2)及时将影响工程的信息资料提供给业主方和承建商。

6.组织协调

组织召开有关会议,提出参加会议的单位、人员名单,主持会议,整理会议记录抄送给参加会议的各方。

7.安全监督

(1)检查施工环境的安全性。检查施工用具、设备、设施、保证安全用品的安全情况。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防范。

(2)检查承建商的安全技术资料是否符合要求。督促其做好安全技术资料。

(3)审核安全施工方案及安全性计算。

(4)对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予以警告、制止。

六、质量、进度、投资三大目标控制

1.质量控制

(1)质量控制原则

坚持质量第一原则

坚持以人为控制核心

坚持以预防为主

坚持质量标准

(2)质量控制措施:一条原则、二个重点、三个阶段、四个手段

①一条原则

工程质量控制是整个监理工作的核心,与进度计划和工程计量相互制约,监理工程师监督施工单位按合同、技术规范、设计图纸要求施工,是监理工作的原则。

②二个重点

路基土方工程、排水工程、路面工程

路基、稳定层、路面

③三个阶段

施工准备阶段进行事前控制,对施工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审批单位工程开工报告和工序开工申报表,对可能发生的情况进行提醒,提出具体要求。

a)审查有关手续办理情况(施工报建、消防报建、噪音申报、临时用路申报、特殊工序施工方案审批等)。

b)审查施工方案。特殊部位、特种专业、难度较大的施工内容,要求施工单位提交专项施工方案,且须有施工单位总工签字、施工单位盖章。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批,提出建议和要求。其中,深度2米(含2米)以上的沟槽开挖,其施工方案必须经建设局建工科审批。

c)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人员资质。证件、业务水平是否适应工程需要,并提出意见。

d)审查材料合格证(主材必须提供建材产品使用认证书、生产厂家资质证明),试验报告,原地面土最大干容重测定资料,填方土工试验报告,混合料配合比设计报告)。

e)审查机械设备证件,状态是否正常,部件是否完备。

f)审查有关的前道工序是否通过验收。

g)对其他施工准备工作进行检查、提醒,如停水、停电的应急措施,防雨防雷措施。

施工阶段进行事中控制。

加强旁站和巡视,检查施工单位施工是否按规范和经审批的方案进行,并对施工过程的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进行抽查。

验收检查(通过检测和验评该分项或分部已完工程是否达到规范要求的质量标准和误差允许范围),把住质量关,签认(不符合要求的不予以签认),总结,汇报,调整计划。成品保护。质量复查。

④四个手段

旁站:施工过程中对重点的项目和部位实施旁站,检查施工过程中材料及混合

料与批准的是否符合;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批准的方案和有关技术要求、规范施工。

测量:监理人员对完成工程的几何尺寸进行实测实量验收,不符合要求的要进

行整改,无法整改的要求返工。

试验:对各种材料,混合料配比、砼、砂浆等级等,监理人员随机抽样试验,

施工单位要提供条件。

指令性文件:施工单位和监理人员的工作往来,必需以文字为准,监理人员通过书面指令和文字对施工单位进行质量控制,用以指出施工中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质量问题,提请施工单位加以重视或修改。

(3)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①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依据

a)工程事故的实况资料;

b)具有法律效力的、得到有关当事各方认可的、工程承包商合同,设计委托合同,材料或设备购销合同,以及监理合同或分包合同等文件;

c)有关的技术文件和档案资料;

d)有关的建设法规。

②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的确定

对于工程质量缺陷,通常可以根据质量缺陷的情况,按以下三类性质的处理方案做出选择和决定:

a)不作处理:某些工程质量缺陷虽然不符合规定的要求或标准,但不影响使用要求;或有些不严重的质量缺陷,经过后续工序可以弥补;或出现的质量缺陷经复核验算仍能满足要求者,可不作处理。

b)修补处理:工程的某些部位的质量虽未达到规定、规范、标准或设计要求,存在一定的缺陷;但经过修补后还可以达到要求的标准,不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要求。

c)返工处理:工程质量未达到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有明显的严重质量问题,

对使用有重大影响,而又无法通过修补的办法纠正所出现缺陷的情况下,作出返工处理的决定。

2.进度控制

(1)审查施工单位的组织机构、人员并提出意见。

(2)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项目总进度计划,并督促其执行。

(3)审查施工单位年、季度的进度计划并督促其执行。

(4)要求施工单位每月25日报下月的进度计划和本月的完成工程量报表,审核其报表。

(5)对进度计划和实际完成情况定期进行比较,找出影响进度的原因。对造成进度拖期的应及时调整进度并采取必要的赶工措施。

(6)对施工单位提前完成计划,并没有发理质量、安全事故的应建议业主予以奖励;因施工单位主观原因造成工期拖后,应建议业主予以适当罚款。

(7)熟悉图纸,尽早发现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提请设计人员处理,以防延误工期。

只要我们在工程进度控制中,采取上述的一些控制措施和手段,尽管工程在施工中会出现不少问题和困难,工程仍然可以按合同工期如期完工,也将会给项目带来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投资控制

(1)研究图纸,避免因图纸总是造成投资损失。

(2)对于业主方应尽的协助施工的责任事宜及时督促解决,避免因业主方失误造成投资损失。

(3)对于由业主方原因造成的增加施工内容严格按实签证。

(4)严格按照合同及施工进度情况签发付款证明书。

(5)做好工程施工记录,保存各种文件图纸,特别是注有实际施工变更情况的图纸,注意积累素材,为正确处理可能发生的索赔提供依据,参予处理索赔事宜。

(6)参与合同修改、补充工作,着重考虑它对投资控制的影响。

(7)审核承包商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对主要施工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

(8)协助业主选择物料和供应商、分包商、进行经济技术分析。

(9)对设计变更进行技术经济比较,严格控制设计变更。

(10)继续寻找通过设计挖潜节约投资的可能性。

(11)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投资跟踪控制,定期地进行投资实际支出值与计划目标值的比较,发现偏差,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采取纠偏措施。

(12)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投资支出作好分析与预测,经常或定期向业主提交项目投资控制及其存在问题的报告。

(13)严格按合同和有关文件审查工程决算。

七、主要质量控制点

1、施工测量

导线桩、转角桩、方向桩、定位桩、高程控制桩,护桩,桩的制作、埋设、保护,中边桩位置和高程。

要求:业主应安排勘察设计单位向承包人和监理人员交桩,交桩数量和精度已满足施工要求时,承包人应签署接桩文件。测量后应进行复核测量,施工放样后进行复核放样。经历雨季或按规范规定的施工时间间隔,应复核全线控制桩。

2、地下管线

管质(内径、管壁厚、钢筋、管涵强度、管涵吸水率、外观),沟槽位置、尺寸、标高,沟槽底土质及处理,沟槽侧壁支撑,沟槽底坡度,施工排水,垫层、平基、管座,抹带接口质量、闭水试验,安管坡度。

要求:管质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每根管用油漆或墨汁写上编号,并进行登记,安管记录表上必须写明每段所用的各节管的编号。垫层、管座未验收前不得进行安管施工。

3、沟槽回填

填方土质、含水量、压实度。

要求:安管质量未验收前不得进行沟槽回填。

4、检查井砌筑

检查井位置、尺寸、井底标高、井口标高,砖的材质,砖的淋水,壁厚,灰缝饱满度,砖的组砌方式,砂浆配合比,钢筋砼质量,井盖质量。

5、道路路基

软土地带处理,原地面处理中的清表和压实,填方路基的填方土质、含水量、

压实度,基底承载力、位置、尺寸、标高,边坡坡度和防护。

要求:一切填方用土必须先经试验和监理认可。

6、道路基层(6%水泥石屑稳定层)

混合料配合比,碎石、砂、水泥质量,压实度,厚度,强度。

要求:必须在路基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基层施工。

7、道路面层(水泥砼路面)

碎石、砂、水泥质量,砼配合比,外加剂,砼振捣,厚度、尺寸、位置,砼搅拌、坍落度,试块制作,养护,表面质量,成品保护。

注意:浇筑砼路面时应特别注意检查井口和雨水井口。浇筑砼路面前应将井盖盖上,并特别注意不得将井口埋入砼路面中,所以浇完砼后在初凝前应认真检查每一个井口是否还在、是否已埋入砼中,如果已埋入应及时清出。

要求:⑴必须在基层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面层施工。

⑵钢模板应有足够的刚度,支撑要牢固,高度与板厚相同。为保证砼板

厚应拉线量检。

⑶传力杆和拉杆的位置要正确。传力杆应安支架定位,并保护好以免受

撞压变形。

⑷混凝土拌和应用强制式拌合机。严格控制用水量、外加剂剂量和搅拌

时间(≮90S/盘),保证要求的坍落度。

⑸出机的砼应尽快运至现场,浇筑前要润湿基层表面,靠边角的砼先要

脚踩、棍插捣实。

⑹振捣棒要快进慢拔;搭叠1/3R(作用半径),使板体上、下均匀密实,

严防漏振。

⑺混凝土表面要细心抹光,做到原浆抹面,余浆刮除,保证路面的平整

度和邻板高差符合规范要求。

⑻及时拉毛压槽,槽宽3~5mm,深≮3mm,间距20~30mm。

⑼适时锯缝(缩缝)不过夜,锯缝时间(夏季)一般为成型后8~10h(即

200~240。C·h)。只要不出现咬口、毛边(锯缝),宜早不宜迟。缩缝宽为5mm,深为1/4板厚(50~60mm)。为保证锯缝的及时性,每隔4~5条先锯一条深缝(5mm×70mm),然后依次锯缝。锯缝两端要贯通(如在拆模前锯缝,拆模后应补锯到头)。混凝土板分块尺寸为长/宽=1.1~1.3。

⑽混凝土浇筑后次日拆模,拆模时要仔细,应避免碰撬损坏边角。侧面的漏浆、蜂窝应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及时修补。

⑾混凝土初凝后即开始养护(全覆盖),湿养3~7d。

⑿灌填缝料前用空压机吹净缝中的碎渣,在干燥状态下热灌。分两次灌满。灌缝顶面比板面略低3~5㎜。

⒀混凝土摊铺温度为10~32℃,夏季要避开日最高气温浇筑混凝土,下雨天不能施工。

八、一般监理方式

1、本工程监理工作采取目标管理的方法,将每日工作明确列出,合理安排人员开展工作,目标明确地进行针对性监理,并按照事前控制事后控制的要求事先制定相应措施确保施工任务按要求完成,事后总结分析,不断提高。

2、行监理工作公开化,以表格、公报等形式将各工作内容和检查情况贴在工地办公室墙上,一目了然,既起到监督施工单位的作用,又接受业主的监督。计有资料目录表、砼试件登记表、图纸问题备忘录、安全检查、验收登记表等。

3、般问题采取口头通知的方式督促施工单位执行,较为重要的问题及口头通知后未及时执行的问题,发出监理通知书,一式三份,监理、施工、业主各一份。

4、严重问题,直接以书面通知业主及施工单位有关部门及施工单位负责人,以及市质量监督站等有关部门。

5、关键的或有争议的部位、现象,进行照相取证。

6、以质量验收资料和计量审核单的签证为主要控制手段。

九、监理方权限

总监权限:

1.开工报告审批权。当单位工程的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时,施工单位可提出《单位工程开工报告书》,经总监理工程师现场查实后,一般工程即可审批。对重大工程或有争议的工程报市质监站审批。

2.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的审批权。

3.可要求承包商更换不合格施工人员。

4.分包单位审批权。

5.图纸会审签字。

6.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定权。7.签发停工令、复工令。

8.在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申请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结算工程款的确认权。

9.签发工程索赔意见书。

10.向业主提出合同处理意见,包括终止合同、合同延期等。

11.签发质量、安全事故处理意见书。

12.总监代表所拥有的一切权限。

总监代表权限

1.施工方案的审批权。

2.工序开工审批权。

3.组织图纸会审及监理工作会议,进行工作协调。

4.工程上使用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的检查、审批权,见证取样权。对于不符

合设计或合同要求、不符合国家、地方政府质量标准、有关规定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建商停止使用。

5.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检查、签认权。对不符合设计、规范和合同要求的

分项、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建商整改、返工。

6.签发关于进度、质量、投资、安全情况的通知书、报告书。签发督促承建商

按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的意见书。

7.在承包合同或其补充协议下发布工程变更指令。不论由哪一方提出的工程变

更,最终必须由监理工程师或其代表签发指令才可施工。

8.在承包合同或其补充协议下对工程量的计量进行确认签字。对工程款支付申

请签署初步意见。对工程结算书进行审核。

9.组织对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调查报告签字。

10.资料审查权。

11.文件签收。

十、一些重点具体监理措施规定

1、每一道工序开始前必须先向监理方申报,得到批准后才可进行。

2、每一道工序的开始施工必须先向监理工程师申报,得到批准后才可进行。

3、关键、复杂部位的施工必须有详细的施工方案及根据设计图再画出实际施工用的详图,经监理单位审批后才可进行施工。

4、分项工程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先进行自检,并填写自检表,提交给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将需验收的项目至少提前12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单位。隐蔽工程未经监理单位检查、签认不得隐蔽,上一道工序未经监理单位验收签字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5、施工单位必须将每日工作的详细安排写在工地办公室黑板上。施工单位每日必须填写施工日报表,汇报当天完成的工作和次日及近日的工作安排,在当天下午5:30前交给监理方。

6、施工单位应将材料运到现场的时间事先通知监理工程师,运到现场时应通知监理工程师检查,成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得在现场卸货。个别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作上标记,尽快运走。

材料送检规定

至少提前12小时通知监理单位——提交材料合格证、建材产品使用认证书、生产厂家资质证明给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人员在监理人员监督下进行随机抽样(三份)——样品封装——在样品上贴上有监理人员、取样人员签字的标签——施工单位人员填写送样单,一式两份——监理工程师在送样单上签名——将两份样品送往试验室(如有必要,监理工程师可随同前往)、一份样品留在工地用于对照检查——试验室在送样单上签收后施工单位自留一份——监理工程师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观看试验过程——将送样情况登记备案——取回试验报告后提交一份给监理工程师(在审查原件后可提交复印件)——将报告单进行登记。

填土、砂、石、砖在抽样送检时取一定数量作为材料样板,在试验报告显示该材料合格时,该材料样板作为比照、评价以后所进该种材料的标准,不符合的不准进入现场和使用。

7、混凝土试件必须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制作,并由监理工程师作上标记。

8、施工所用的一切设备、机具、仪器,必须挂上由施工单位统一制作的安全、性能合格卡,有施工单位负责该项工作的管理人员的签名,才可使用。仪器必须有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9、各有关单位共同协商确定各《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中每个允许偏差项目的“必须返工偏差值”,不论总体质量如何,只要有一个点的偏差值达到该“必须返工偏差值”,就必须进行返工。

10、经监理方、业主方认可的材料样板,贴上标签或用玻璃瓶封装后贴上标签(标签上各方签字),由监理方保存。与样板材料不符的材料不得进入现场和使用。

11、事故处理规定

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不得隐瞒、私自处理,必须通报监理工程师,经监理工程师取证、鉴定后,批准处理方案,才可处理。但,为防止损失扩大而采取的必要处理措施是允许的。

十一、争议解决办法

施工方应服从本《监理规划》的规定和配合执行本《监理规划》的管理方法,以及服从监理人员的指令。当施工方对监理方指令和做法有争议时,可向业主方提出,协商解决。当施工方对监理方所作的质量判定不服时,可请求业主方裁决。当业主方的裁决与监理方裁决不一致时,监理方服从业主方裁决,但可保留意见,且业主方必须应监理方要求对争议部位进行照相取证签字由监理方存档。当监理方表示须由市质量监督站等上级部门检验、裁决时,必须等待。

十二、甲方须提供给监理方的资料

甲方代表任命书(含签名样式),地质报告(包括岩土样品),设计图纸及设计变更通知,业主与承建商签定的承包合同。分包合同(由业主方选定分包商时)。

十三、承建商须编制、填写并提供给监理方的资料

图纸会审记录。

施工单位及其人员、分包单位及其人员资质证明。

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临时用电负荷计算书,开工报告。

各材料合格证、试验报告。

配合比设计报告。试件试验报告。

临时设施搭设方案及安全性计算书。

本监理公司提供的各项检查表。

有监理方签名盖章的各项文件由监理方保存一分原件。其它资料经监理方验证原件后可提供复印件给监理方。

工程竣工资料。

十四、主要监理操作程序框图

(一)工程开工申报审批程序

条件具备

(二)工序开工申报审批程序

(三)工序验收交接程序

坚持上道工序未经验收通过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工序检查验收须至少提前半天书面通知监理方。工序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进行自检(施工员检查,质量检查员复检),在自检结果符合要求的基础上,提交有关检查表给监理方,监理方才到现场会同检验。检验通过后监理方进行验收签证,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其工作流程如下图所示。

(四)工程变更和处理

由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其申报、审批程序如下图:

(五)设计变更的处理

由业主方面原因提出的设计变更的处理程序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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