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哺乳假休假规定

产假、哺乳假休假规定
产假、哺乳假休假规定

产假、哺乳假休假规定

为完善及规公司休假制度,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特制定关于产假、哺乳假休假的相关规定:

哺乳假:

1、人员资格:

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生育政策;

2、休假时间:小孩出生至满周岁止,工作时间每天一小时的哺乳假;

3、哺乳假休假方式(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第一:每周写一次假单,上班时间每天一小时的假期

(两种方式:提前一小时下班或推迟一小时上班)第二:集中休,两周的哺乳假只可抵为一个工作日,多余时间不计

4、小孩满周岁,哺乳假即使未调休也自然终止;

5、哺乳假休假假单须休假前提交至人事部存档。

产假:

1、人员资格及休假期限:

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生育政策及规定;

2、产假未结束即回公司上班,未休的假期自然终止,不另作调休;

3、产假休假假单须休假前提交至人事部存档;

4、产假假期结束回公司上班当天须到人事部销假并备案选择哺乳假

休假方式。

人事部

2013.04.22

附件为相关政策法规

市生育保险待遇简介

一、享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缴费累计满1年以上,并同时继续为其缴费的;

2、符合国家和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二、待遇核付项目及标准

(一)女职工

1、生育津贴

以生育(流产)时的上年度本单位人(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

生育津贴=上年度本单位人(月)平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假期天数计算办法:

(1)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休假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4)难产假

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

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6)计划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

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怀孕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2、生育医疗费

参保人在市医保局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医保局同医院

定额结算,具体待遇项目及报销围如下图示

3 、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

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上年度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5% ;

(2)难产、多胞胎:

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上年度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0% 。

4 、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 300 元补贴。

(二)男职工

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 10 天的假期,以孩子出生时的上年

度本单位人(月)平均缴费工资计发。

男配偶假期工资 =上年度本单位人(月)平均缴费工资÷ 30 (天)× 10 (天)。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三、其它

1、经核定的生育津贴、男配偶假期工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到单位,由单位管理和发放。用人单位要依据《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市实施<省计划生育条例>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支付给职工本人。职工按规定享受的待遇低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标准的,由用人单位按职工的实际支付,若职工本人平均工资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全市最低工资标准计发;职工按规定享受的待遇高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标准的,超过部分由用人单位自行解决。

2、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一次性补贴,用人单位要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的标准支付给产妇。

申领生育保险待遇须知

一、待遇申领流程指引

怀孕女职工(准备分娩的)

在妊娠满16周前往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就医确认手续,

其中四类特殊人员(具体见备注),前往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

分娩后

前往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申领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一次性补贴待遇

怀孕女职工(准备施行流产、引产手术的)

2、女职工在怀孕 16 周后,凡享受人流、引产、产检、生育等生育保险各项待遇时,从2005 年9月1日起,由用人单位到市医保局进行就医手续确认及申报生育定点医院。

二、业务办理需提交材料

(一)办理备案申报:

1、办理备案的女职工需提供以下资料:

(1)《市生育保险备案申请表》

(2)《同意生育指标通知书》或《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夫妇双方在本市居住地镇、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证明;

(3)怀孕职工经区级以上医院确诊为妊娠(注明怀孕周数)的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围产手册(原件)

另,下列各类人员请在上述材料的基础上提供相关凭证

A.军人军属人员

军人军属人员不受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限制。在享受各项生育保险待遇前,需提供另一方的军官证或士兵证和结婚证(原件)。

B.关闭、破产企业女职工

用人单位在关破当月,将怀孕职工资料报单位所属区(县级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备案时填写《参加市生育保险的关破企业怀孕职工名册》,同时提供:本单位关破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温馨提示:此类职工不需提供《市生育保险备案申请表》)

C.当年从机关调入企业人员

当年转业,复原,退伍的人员及机关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或从机关事业单位调入企业的人员不受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限制,从参保当月起(十二个月),单位无欠费的,凭相应证件或证明到单位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D.原来在省社保或是在省跨统筹地区参保后转入本市人员

在本市必须是正常参保状态,并且参加了生育保险,本市与省各统筹区或省社保的生育缴费年限累计满一年的,提供省社保局或省各统筹区社保机构出具的参加生育保险年限的证明报单位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备案。

(二)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的申领

女职工生育、流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或男职工配偶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后一年,分别由女职工,男配偶所在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提供以下资料:

(1)《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一式二份;

(2)《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夫妇双方在本市居住地、户籍所在地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证明(本市户籍参保人的证明由户籍所在地街道计生部门提供,非本市户籍参保人的证明由居住地街道计生部门提供);

(3)根据下列不同的情况,同时提供相关凭证:

1、顺产,难产:

A.《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B.《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无可不提供);

C. 难产的附带医院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2、产妇或婴儿死亡:

《死亡报告书》(原件及复印件)。

医院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3、流产:

医院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4、男配偶假期工资:

A.《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B.《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5、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A.医院诊断证明或病假建议(容包括手术名称)原件和复印件。

B.男、女职工施行复通术者须提供区(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手术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温馨提示:

1、医院诊断证明应为区级(或镇级)及以上医院证明方有效。

2、怀孕 16 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的产科并发症、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等,按有关规定向医保局申报,经审核确认的费用将直接拨至单位。

3、所有复印件都必须用A4纸复印。

4、非本市户籍的育龄参保人,应当向本市现居住地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办理生育申报备案。

5、申领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时不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不享受相应的独生子女津贴。

6、“生育津贴”或“男配偶看护假期工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到参保人生育时所在的用人单位,按参保人在“生育时所在单位”实际享受的产假天数核发。

产假、哺乳假休假规定

产假、哺乳假休假规定 为完善及规范公司休假制度,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特制定关于产假、哺乳假休假的相关规定: 哺乳假: 1、人员资格: 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生育政策; 2、休假时间:小孩出生至满周岁止,工作时间每天一小时的哺乳假; 3、哺乳假休假方式(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第一:每周写一次假单,上班时间每天一小时的假期 (两种方式:提前一小时下班或推迟一小时上班)第二:集中休,两周的哺乳假只可抵为一个工作日,多余时间不计 4、小孩满周岁,哺乳假即使未调休也自然终止; 5、哺乳假休假假单须休假前提交至人事部存档。 产假: 1、人员资格及休假期限: 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生育政策及规定; 2、产假未结束即回公司上班,未休的假期自然终止,不另作调休; 3、产假休假假单须休假前提交至人事部存档; 4、产假假期结束回公司上班当天须到人事部销假并备案选择哺乳假 休假方式。 人事部 2013.04.22

附件为相关政策法规 广州市生育保险待遇简介 一、享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缴费累计满1年以上,并同时继续为其缴费的; 2、符合国家和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二、待遇核付项目及标准 (一)女职工 1、生育津贴 以生育(流产)时的上年度本单位人(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 生育津贴=上年度本单位人(月)平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计算办法: (1)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休假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4)难产假 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 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6)计划内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

女性产假、产前假哺乳假等规定

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四条) (一)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 (二)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三)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三十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四十五天。 晚育假、晚育护理假 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时,年满二十四周岁的,为晚育。(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 符合《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在国家规定的产假基础上,增加晚育假30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3天。晚育假一般应当与产假合并连续使用,晚育护理假应当在产妇产假期间使用。晚育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晚育护理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晚婚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第二条) 产前假: 女职工妊娠七个月以上(照二十八周计算),应给予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二条) 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三条) 授乳时间哺乳假:

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单胎纯授乳时间为三十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婴儿满一周岁后,经区、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确诊为体弱儿的,可适当延长女职工授乳时期,但最多不超过六个月。授乳时间及在本单位授乳往返时间,应算作劳动时间。(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五条)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六条) 保胎假 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过医师开据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的规定办理。(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女职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六个月后生育时的待遇问题给上海市劳动局的复函) 注:产假90天是按自然天数计算,包括法定节假日。 晚育假、晚育护理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归纳一下,这些假期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必须享受的假期,单位无权剥夺,另一类是如工作许可、单位同意,可以请的假。 一、必须享受的假产假:90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产前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二、如工作许可,单位同意,可以请的假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相关假期的待遇规定 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员工孕期、产期、哺乳期三期管理办法

员工孕期、产期、哺乳期三期管理办法 第一条总则 1.为加强公司女员工孕期、产期、哺乳期管理,保护公司以及员工双方合法权益,建立正 常的工作秩序,保障工作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博胜互动全体员工。 第二条孕期管理 1.如员工有计划生小孩,需提前3个月告知部门领导以及公司人事部,以便人事部做好相 关工作安排。如员工未履行提前告知义务,将不享受本条第3条款福利。 2.如员工计划外怀孕,应在发现自己怀孕后48小时内及时告知部门领导以及公司人事部, 以便人事部做好生育保险申报以及员工工作安排等准备工作。如员工未履行及时告知义务,将不享受本条第3条款福利。 3.孕期员工上班车程离公司半个小时以内的,可推迟半个小时上班,提前半小时下班;上 班车程离公司半小时以上的,可推迟1小时上班,提前半小时下班,算正常劳动时间。 (须提交《生育证》至人事部备案) 4.员工在孕期或产后如因身体原因不能胜任现有工作者,应提前1个月跟部门领导及人事 部沟通,共同协商安排工作变动;员工亦可主动提出离职。 5.孕期员工如决定产后停止工作的,应在产假结束前提前3个月告知部门领导及人事部, 并提交离职报告按照公司离职流程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如员工在产假结束后未按时上岗且未做任何说明的情况下,公司将按照员工自动离职处理。 6.孕期员工例行产检的,产检时间计为正常工作时间;如非例行产检则按照病假计算。(须 提交产检报告复印件报人事部备案)。例行产检为:怀孕七个月﹝28周﹞以前,每四周一次;怀孕八-九个月﹝29-35周﹞,每二周一次;怀孕第十个月﹝36周﹞以后,每一周一次。 7.公司有孕期员工时,其他员工请勿在公司公共场所吸烟,有怀孕员工出席的会议等各种 场所,请勿吸烟。 第三条产期管理 1.产假是指在职员工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 育者可延长至120天。

教师的休产假申请书

教师的休产假申请书 导读: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下面要为大家分享的就是教师的休产假申请书,希望你会喜欢! 教师的休产假申请书1 尊敬的校领导: 本人已近临产(预产期×月×日),属计划内合法生育,并属晚婚、晚育。鉴于目前身体状况,难以坚持正常工作,特请求休产假×个月(从XXXX年X月X日至X月X日)。恳请领导根据相关产假规定予以审批。 此致! 申请人:××× ×年×月×日 教师的休产假申请书2 尊敬的'校领导: 因本人有孕在身,预产期X月底,现因身体需要申请回家休息,调养身体,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间为X个月。根据国家及校相关规定,正常产假为90天,晚婚晚育增加15天,我现特向校申请X月X日正式休产假,预计从X月X日--X月X日,请予批准为感。目前本岗位的工作已移交给XXX同志,经过近期的交接工作,XXX同志已经可以胜任本岗位工作了。另在次非常感谢校领导对我的关心和照顾。

特此申请,望领导审批 申请人:XXX 领导审批:XXX XX年XX月XX日 教师的休产假申请书3 尊敬的校领导: 本人已近临产(预产期×月×日),属计划内合法生育,并属晚婚、晚育。鉴于目前身体状况,难以坚持正常工作,特请求休产假×个月(从XXXX年X月X日至X月X日)。恳请领导根据相关产假规定予以审批。 此致! 申请人:××× ×年×月×日 【教师的休产假申请书】 1.教师休产假请假条 2.员工休产假申请书 3.2017教师休产假请假条 4.教师续休产假请假条 5.教师休产假请假条范文 6.2016年关于提前休产假申请书 7.提前休产假申请书范文

8.员工休产假申请书4篇 上文是关于教师的休产假申请书,感谢您的阅读,希望对您有帮助,谢谢

孕妇休假申请书

孕妇休假申请书 篇一:《孕妇怀孕生产产假申请书 (产假申请报告)》 孕妇怀孕生产产假申请书(产假申请报告) 本人已近临产(预产期×月×日),属计划内合法生育,并属晚婚、晚育。鉴于目前身体状况,难以坚持正常工作,特请求休产假×个月 (从XXXX年X月X日至X月X日)。恳请领导 根据相关产假规定予以审批。 此致! 申请人:××× 2008年×月×日产假申请书 产假申请书 ****领导: 我于*年*月*日剖腹产/顺产生下BB,根据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产妇需休息**天/月。我现特向公司申请休产假,预计从*年*月*日——*年*月*日,请予以批准为感。 申请人:**** *年*月*日 产前假申请报告 因本人临近生育,目前妊娠已满七个月(预产期为XXXX 年X月X日),由于身体状况欠佳,且上下班路途劳累,根据《广州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的相关规定,孕28周以上可申请产前假。鉴于上述情况,故申请自XXXX年X月X 日起休产前假,望领导给予批准为盼!

特此申请! 申请人:× ×年×月×日 产假申请书 XX县联社: XX管理组: XX信用社: 本人已近临产(预产期×月×日),属计划内合法生育,鉴于目前身体状况,难以坚持正常工作,特请求产假×个月。望领导根据有关规定审批。 此致! 申请人:× ×年×月×日 产假申请书 尊敬的XX领导: 本人以怀孕X天,现产期将至,为免给工作及同事带来麻烦,特申请休假X天(X月X号到X月X号). 望批准!谢谢. XXX X月X日 产假申请书 尊敬的公司领导: 由于本人怀孕并临近生产(预产期是×年×月×日),为确保生产顺利并能及时返回工作岗位,根据《XX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本人申请休产假90天、晚育假15天(自×年

女士哺乳假请假条范例

女士哺乳假请假条范例 哺乳假是每个妈妈都应该享有的权利。下面为大家推荐的是女士哺乳假范文,欢迎阅读参考。 女士哺乳假请假条范文(一) 尊敬的领导: 本人于20xx年2月份中旬开始休产假至今已满5个月,在此期间得到单位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使我顺利度过了这一时期,在此深表感谢! 目前正值产假已到,由于我初生的宝宝较小,本人安家在芜湖市区,住家离工作单位太远,中途回家或在湾沚租房哺乳都极不方便,确有一些实际困难,曾经尝试强行断奶,不但没有成功,反而引起宝宝强烈呕吐和睡眠障碍等不良情况,我和我的丈夫对此难处深感百般无奈。

为了不耽误单位各项工作的开展,现申请从20xx年7月14日至20xx年8月31日休假。 特此请假,恳请批准! 此致 敬礼! 请假人: xx年x月x日 女士哺乳假请假条范文(二)

尊敬的领导: 我于20**年*月**日生育宝宝,至今宝宝已**月。 由于目前实施朝九晚五作息,且本人家住地离单位较远,中午回家哺乳时间较紧迫,为配合单位规范管理,现申请每个工作日中午休哺乳假一小时(13:00 14:00),直到宝宝断奶为止(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第九条规定: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 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恳请领导批准为盼!

此致 敬礼! 请假人: xx年x月x日 女士哺乳假请假条范文(三) 尊敬的公司领导: 本人首先对于在怀孕期间受到领导的照顾和关心表示感谢。 我于20xx年12月22日剖腹产生下女儿,从20xx年11月25日至20xx年4月10日休产假四个半月。因本人存在实际困难:

孕妇产假请假条怎么写

孕妇产假请假条怎么写 篇一:孕妇休产假请假条 孕妇产假请假条 本人已近临产(预产期×月×日),属计划内合法生育,并属晚婚、晚育。鉴于目前身体 状况,难以坚持正常工作,特请求休产假×个月( 从××××年××月××日至××月×× 日) 。恳请领导 此致! 申请人:×××××××年×月×日篇二:孕妇产假请假条尊敬的领导: 我是xx学校教师,因本人有孕在身,预产期在3月份,现已怀孕9个月,故此时向领导 请假,根据国家晚婚晚育有关政策,请假时间为4个月(从2019年3月6日到2019年7月 6日)。在此非常感谢学校领导对我在孕期的关心和照顾。特此申请,请领导审批。申请人:xx 2019年3月6日篇三:续休产假请假条续休产假请假条 尊敬的公司领导: 我于xxxx年xx月xx日生下bb,根据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晚婚晚育产假x天,从产

前x天算起,到xxxx年xx月xx日,产假休完,因bb现在还在哺乳期,无人照顾,我现特 向公司申请续休产假,预计从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请予准假.申请人:xxxxxxx年xx月xx日篇四:产假请假条最新范文产假请假条最新范文 【篇一:产假申请书范文】尊敬的公司领导: 由于本人怀孕并临近生产(预产期是×年×月×日),为确保生产顺利并能及时返回工作 岗位,根据《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本人申请休产假90天、晚育假30天(自×年× 月×日至×年×月×日,共计120天)。休假期间本人工作由××代为接管,休假期间如有工 作咨询,请致电:133××××××××。特此请假,恳望批准!此致 敬礼 申请人: 【篇二:产假请假条】尊敬公司领导: 由于本人预产期(x月x日)将至,为免给工作及同事带来麻烦,特向公司领导申请从x 月x日开始休产假。根据公司规定,产假为xx天,预计将于x 月x日恢复上班,望领导批准!申请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孕妇休假申请书

孕妇休假申请书 篇一: 孕妇怀孕生产产假申请书(产假申请报告) 本人已近临产(预产期×月×日),属计划内合法生育,并属晚婚、晚育。鉴于目前身体状况,难以坚持正常工作, 特请求休产假×个月 (从XXXX年X月X日至X月X日)。恳请领导 根据相关产假规定予以审批。 此致! 申请人:××× 2008年×月×日产假申请书 产假申请书 ****领导: 我于*年*月*日剖腹产/顺产生下BB,根据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产妇需休息**天/月。我现特向公司申请休产假,预计从*年*月*日——*年*月*日,请予以批准为感。 申请人:**** *年*月*日 产前假申请报告 因本人临近生育,目前妊娠已满七个月(预产期为XXXX年X月X日),由于身体状况欠佳,且上下班路途劳累,根据的相关规定,

孕28周以上可申请产前假。鉴于上述情况,故申请自XXXX年X月X 日起休产前假,望领导给予批准为盼! 特此申请! 申请人:× ×年×月×日 产假申请书 XX县联社: XX管理组: XX信用社: 本人已近临产(预产期×月×日),属计划内合法生育,鉴于目前身体状况,难以坚持正常工作,特请求产假×个 月。望领导根据有关规定审批。 此致! 申请人:× ×年×月×日 产假申请书 尊敬的XX领导: 本人以怀孕X天,现产期将至,为免给工作及同事带来麻烦,特申请休假X天(X月X号到X月X号). 望批准!谢谢. XXX X月X日 产假申请书

尊敬的公司领导: 由于本人怀孕并临近生产(预产期是×年×月×日),为确保生产顺利并能及时返回工作岗位,根据本人申请休产假90天、晚育假15天(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XX天)。休假期间本人工作由××代为接管,休假期间如有工作咨询,请致电:133××××××××。 特此请假,恳望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X年 X月X 日 请假申请书 尊敬的公司领导: 因本人有孕在身,预产期X月底,现因身体需要申请回家休息,调养身体,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间为X个月。根据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正常产假为90天,晚婚晚育增加15天,我现特向公司申请X月X日正式休产假,预计从X月X日--X月X日,请予批准为感。目前本岗位的工作已移交给XXX同志,经过近期的交接工作,XXX同志已经可以胜任本岗位工作了。另在次非常感谢公司领导对我的关心和照顾。 特此申请,望领导审批 申请 人:XXX

2020年新劳动法关于产假规定

2020年新劳动法关于产假规定 孕期安排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 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 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 其他劳动。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 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产假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女职工产假为 98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根据中央五中全会关于全面“两孩”政策的部署,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已经取消了相关鼓励晚婚晚育的条款,在新法实施后,符合法 律法规规定生育的,无论是一孩还是两孩,甚至一些符合地方法规 规定的再生育三孩以上的,都可以享有延长生育假的相关奖励,及 其其他相关的社会福利。 当前男女初婚年龄已经到了25岁左右,初育年龄到了26岁以上,针对这种情况,国家不再专门鼓励晚婚晚育,因为年龄太大,对于 母婴的安全、保健,对于高龄产妇的身体健康等等方面都不利。总 的来讲,新法还是鼓励大家按照政策生育,在晚婚晚育方面不再做 限制,而确定的是自主采取相关的避孕节育措施,自主安排家庭生 育计划。 难产产假 剖腹产、iii度会阴破裂:98天基础上增加30天; 吸引产、钳产、臀位产:98天基础上增加15天。

流产假 怀孕不满2个月(包含2个月)15天 怀孕不满4个月30天; 怀孕4个月以上(包含4个月)42天; 怀孕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早产不成活75天 流产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具体时间可以根据各地各行业的规定或由所在单位酌情考虑。 上班哺乳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 间增加30分钟。 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丈夫护理假 丈夫休护理假受是否是晚育及所在省份的规定。大多数省份《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中都规定了晚育者丈夫休护理假的时间, 一般在7到10天左右,有的地方如河南省可长达一个月呢! 产前检查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规定第三款规定:“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单位不应 当以此为理由扣发工资。 生育就医手续

产假及哺乳假相关规定

产假,是指职业女性根据法律规定享有的休假权利,从产前到产后,一般有98天。 一、产假的一般规定: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二、根据《长沙市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实施办法》,单位职工实行计划生育享有的其他优惠政策包括: 1、男女双方系初婚,男方在25周岁以上、女方在23周岁以上结婚为晚婚,增加婚假12天。 2、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者实行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增加产假30天,视为出勤。 3、产假期间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产妇增加产假30天,丈夫休护理假15天,视为出勤。 三、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1、职工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二天; 2、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十天; 3、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增加的产假和护理假视为出勤。

四、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 1、生育第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哺乳假6个月,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照发(发至子女满14周岁)。 2、生育第二个子女,哺乳假3个月(按计划生育条例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3、有条件的单位,也可给独生子女的女职工哺乳假一年(包括产假),哺乳假期间工资照发,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发。

2020年产假证明范文产假证明写

产假证明范文产假证明写 这个确实需要产假证明的,正规的公司都需要这个,在上海生产,在出院的时候护士会主动问你需不需要开,如果有需要会帮你开好,出院的时候直接和出生证明等一起给你。安徽估计没有这项,开这个很简单,直接到医院前台拿出院证明给前台护士就行了,前台可以开! 是怎样的格式?谢谢!要不要盖医院的公章? 就一张小单子,医院印刷好的,直接填写姓名之类的就行了,完了医院再盖个章! 不需要你来写证明 在产前可以向单位提供医院的诊断证明即可申请。 产后向单位提供出院证明(不管是顺产还是剖宫,都有这个东西) 就OK了 不过有的单位要复印件,有的单位要原件

产假请假条范文 尊敬的公司领导:因本人有孕在身,预产期xx月份,现需要回家休息,调养身体.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春节后回来上班,请假时间为4个月。目前本岗位的工作已移交给XXX同志,经过近期的培训,XXX同志已经完全可以胜任本岗位工作了。另在此非常感谢公司领导对我的关心和照顾,真正体现了人文化主义。 特此申请,望领导审批。 XXX 那要由产科医师根据检查结果,写出相应预产期证明。医师要负法律责任的,个人无权写这样的证明。 1、标题:《产假请假条》居中,表明此文是用于产假请假。 2、称呼:这个地方是学校或学院领导、相关负责人等。 3、正文:请假理由。直接写请假的原由,起止时间。如果有什么事要交代,也可以在写完请假原由之后接着写要交代的事情。正

文写完后要加祝颂语,祝福对方,这个是全部公文里表示对对方的友好。 4、署名:写在正文下右下方第三行处,名字前面可加上职称。 5、日期:写在署名下面,另起一行注明申请时间。【提示】:产假请假条最重要的内容是写明“事由及请假日期”,一定要写明确。 产假申请书范文模板: 产假期间停发工资?这是违法的吧,即使写了也没用呀 一般来说写证明只要把事实写出来就好了 不需要你来写证明 在产前可以向单位提供医院的诊断证明即可申请。 产后向单位提供出院证明(不管是顺产还是剖宫,都有这个东西)

劳动法对哺乳假的新规

2017年劳动法对哺乳假的新规定2017年劳动法对哺乳假的新规定:哺乳假天数 为了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女职工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推动计划生育,促进优生优育,提高民族素质,国家制定了女职工哺乳假的规定。具体如下: 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 1、生育第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哺乳假6个月,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照发(发至子女满14周岁)。 2、生育第二个子女,哺乳假3个月(按计划生育条例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3、有条件的单位,也可给独生子女的女职工哺乳假一年(包括产假),哺乳假期间工资照发,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发。 2017年劳动法对哺乳假的新规定:产假哺乳假待遇 (一)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假期 1、产假假期: (1)正常分娩者,给予产假90天。其中产前要求安排适当天数休息的,休息天数计算在90天产假之内。 (2)提前分娩或超期分娩的均按90天计算。难产或双生以上的,增加产假15天。 (3)妊娠三个月内自然(人工)流产的,给予产假20--30天;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人工引产的,给予产假50天。七个月以上早产的按正常产假处理。 2、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产假期间基本工资、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等津贴照发,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 (二)女职工妊娠期间的待遇 1、妊娠七个月后,给予每天工间休息1小时,并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不安排夜间工作。 2、妊娠未满七个月,不能胜任夜班工作的,可凭医疗保健机构的证明,酌情照顾不上夜班。 3、妊娠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若体力不支,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假休息,工资以不低于百分之八十的标准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 4、女职工妊娠期间,应按有关医疗保健机构的要求进行产前检查,所花费的时间作公假处理。 5、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妊娠,经县(区)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开具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保胎期间的待遇按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规定办理。 (三)对计划外分娩和妊娠的,按《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办理。 (四)哺乳假假期及待遇 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 1、生育第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哺乳假6个月,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照发(发至子女满14周岁)。 2、生育第二个子女,哺乳假3个月(按计划生育条例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3、有条件的单位,也可给独生子女的女职工哺乳假一年(包括产假),哺乳假期间工资照发,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发。

女职工产假须知

2014年产假规定如下: 按国家规定正常生产的女职工有权力享受产假、哺乳假,应视为正常出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苛扣其工资、福利、补贴以及考勤奖金,不影响晋级、调工资,并计算其工龄,反之则违反国家劳动法,侵害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可到相关部门举报并申请劳动仲裁。 关于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如果企业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应该由企业支付。《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如果企业参加了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建立的生育保险,并且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根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4]504号)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生育津贴,其标准是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除了国家统一规定的产假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计划生育条例中一般都规定了奖励产假,各地奖励产假的期限有所不同。《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已婚妇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妊娠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女方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另外,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规定,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原劳动部《<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劳安字[1989]1号)进一步明确规定,为了保护孕妇和胎儿的健康,应按卫生部门的要求作产前检查。女职工产前检查应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旷工处理。对在生产第一线的女职工,要相应地减少生产定额,以保证产前检查时间。 产假的定义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2011年11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全文公布《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拟将产假由90天增至14周,生育流产医疗费用由单位支付。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 产假分类

劳动法规定哺乳假的时限

劳动法规定哺乳假的时限 劳动法规定哺乳假的时限哺乳假假期的相关规定: 为了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女职工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推动计划生育,促进优生优育,提高民族素质,国家制定了女职工哺乳假的规定。具体如下: 劳动法对于哺乳假的规定 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 1、生育第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哺乳假6个月,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照发(发至子女满14周岁)。 2、生育第二个子女,哺乳假3个月(按计划生育条例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3、有条件的单位,也可给独生子女的女职工哺乳假一年(包括产假),哺乳假期间工资照发,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发。 哺乳假的工资待遇请3个月、6个月哺乳假的工资,均按本人基本工资加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的80%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请一年(含法定产假)哺乳假的,工资照发,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停发。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发。 1、双生以上的女职工,可实行产后休息一年,其产假以外的

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80%发给。 2、哺乳时间:对抚育未满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每班工时内应给予两次哺乳时间(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哺乳时间单胎为30分钟。也可将两次哺乳时间合并使用。双生以上者的哺乳时间,按单胎哺乳时间相应成倍增加。哺乳时间及途中往返时间应扣除劳动定额,工资照发。 3、婴儿满周岁后,确诊为体弱儿,可适当延长哺乳期,但最多不超过六个月。 4、确诊患有更年期综合症的女职工,症状较重,每月可给予公假休息1-2天。 5、女教师产假正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休假时间可以顺延(国家教委教人[1992]8号)。 6、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女职工,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不能以怀孕、生育、哺乳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 9、男女双方均晚婚晚育的,男方可享受5-7天的护理假。 哺乳假哺乳假与每天一小时的哺乳时间是两个概念。 哺乳假是指女方产假期满后服务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可以给于6个月的哺乳假。 女方产假期满后,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作日内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哺乳时间,这个叫做哺乳时间,其视作工作时间。

产假请假申请书

产假请假申请书 本文是产假请假申请书,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产假请假,是我们每个女性职员在职场上应当具有的请假权力。为此小编整理了有关产假请假的申请书,希望能帮助你! 尊敬的xxx领导: 本人于xx—xx年____月____日的预产期,经医生建议,定于xx—xx年____月____日提前待产,特从xx—xx年____月____日开始请假,期限为_____天,请领导予批准,谢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尊敬的xxx领导: 因本人即将临产,根据国家规定产假为98天、晚育30天,共计产假为128天,自即日起向部办公室请产假。 特此请假,恳请批准! 申请人:xxxxx xxx年xx月xx日 尊敬的领导: 本人由于有孕在身,预产期____月____日,现已近临产,属计划内合法生育,并属晚婚、晚育。现现需回家调养身体,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间为个月,本人遵循国家相关规定,严格遵循晚婚晚育的政策,我现特向单位申请____月____日正式休产假,预计从____月____日—____月____日,盼予以批准。 特此请假,恳望批准! 申请人: 年月日 尊敬的领导: 本人已怀孕____个月,预产期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因妊娠后期反应较大,经医生建议,需提前休产假,回家调养身体并定期到医院做产检。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特向领导申请休产假,请假时间从____月____日至

____月____日,共计____天。恳请领导给予批准。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尊敬的领导: 本人于xx年xx月xx日的预产期,特从xx年xx月xx日开始请假,根据国家和公司相关规定,产假为98天,剖宫产增加产假14天,实行晚婚晚育增加30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另增加产假30天,外加5天年休假,正常情况共计休假163天(xx月xx日至xx月xx日),剖宫产共计休假177天(xx月xx日至xx月xx日),特此请假,恳请批准! 申请人: 年月日 尊敬的领导: 因本人有孕在身,预产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农历____),现需提前回家休息待产。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法定产假为90天,晚育产妇增加产假30天,剖腹及难产增加产假15天。本人已符合国家晚婚晚育规定,且因身体原因需剖腹生产,特申请产假五个月,时间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间有法定假期春节7天,清明节3天,劳动节3天)。 请领导批准为谢。 此致 敬礼! 请假人: 年月日 尊敬的学校领导: 因本人有孕在身,预产期11月份,现需要回家休息,调养身体。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春节后回来上班,请假时间为4个月。另在此非常感谢学校领导对我的关心和照顾,真正体现了人文化主义。 特此申请,望领导审批。 申请人:

产假休假证明要怎么写

产假休假证明要怎么写 产假可以请假,也可以休假,就看你是否方便,关于休假的证明范本是怎样的呢?下面就是百分网给大家整理的产假休假证明范本,希望对大家有用。 产假休假证明范本篇(一)兹有我单位职工XXX。因妻子晚育,符合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关于按照规定奖励产假30天的情况,遵循职工本人意愿,放弃自己的休假,全部由其妻子XX享受,特此证明。 XXXXX公司(公章) 年月日 产假休假证明范本篇(二)兹有同志为我单位工作工员,身份证号码:,于年月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在医院实施顺(剖、引、流)产、放(取)宫内节育器、批下埋植、绝育、复通手术,按照《劳动法》规定,准予其请产假天。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盖章):福建隆晟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 产假休假证明范本篇(三)兹有同志为我单位工作工员,身份证号码:,于年月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在医院实施顺(剖、引、流)产、放(取)宫内节育器、批下埋植、绝育、复通手术,按照《劳动法》规定,准予其请产假天。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盖章):福建隆晟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 产假休假证明范本篇(四)尊敬的领导: 本人由于有孕在身,预产期月日,现已近临产,属计划内合法生育,并属晚婚、晚育。现现需回家调养身体,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间为个月,本人遵循国家相关规定,严格遵循晚婚晚育的政策,我现特向单位申请月日正式休产假,预计从月日-- 月日,盼予以批准。 特此请假,恳望批准! 此致 敬礼! 20xx年x月x日 猜你感兴趣: 1.产假休假申请书范文 2.产假请假条模板 3.事业单位产假请假条 4.孕妇提前休假申请书 5.产假请假事由范文

国家规定产假、产前假、哺乳假、保胎假规定汇总HR必读

国家规定产假、产前假、哺乳假、保胎假规定汇总 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 可适当延长女职工授乳时期,但最多不超过六个月。授乳时间及在本单位授乳往返时间,应算作劳动时间。(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五条)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六条) 保胎假 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过医师开据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的规定办理。(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女职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六个月后生育时的待遇问题给上海市劳动局的复函) 注:产假90天是按自然天数计算,包括法定节假日。 晚育假、晚育护理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归纳一下,这些假期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必须享受的假期,单位无权剥夺,另一类是如工作许可、单位同意,可以请的假。 一、必须享受的假 产假:90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产前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二、如工作许可,单位同意,可以请的假 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相关假期的待遇规定 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怀孕女职工,经医师诊断出具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假期工资可按病假工资标准发放。 二、产前假,工资按照八成发 原市劳动局《关于<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中有关问题的解释》明确:女职工请产前假期间的工资,“其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按女职工请产前假或请产假前正常出勤月的实得工资(不包括生产性津贴和奖金)计算。“在增加工资时应作出勤对待。”三、产假领生育生活津贴 女职工产假期间,如已参加了生育保险,根据生育保险的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和医疗津贴,其所在单位不再支付产假工资。生育生活津贴的标准是该年度本人缴纳社会保险的基数,有多长产假,就领多久的生育生活津贴。医疗津贴3000元。如员工所在单位没有参加生育保险,产假期间应当按规定支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女职工应当得到的生育保险其他待遇,也应当由单位承担。 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根据原市劳动局《关于<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中有关问题的解释》,六个半月哺乳假的工资按本人原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按女职工请产前假或请产假前正常出勤月的实得工资(不包括生产性津贴和奖金)计算。若女职工生活困难,符合本市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给予困难补助。 如女职工六个半月哺乳假期满后,确有困难,要求继续请假为婴儿哺乳的,各单位可根据生产和女职工的实际情况,哺乳假可酌情延长,但不得超过一年。这期间,其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还有要提醒大家一点:单位增加工资时,女职工按规定享受的产前假、产假、哺乳假,应作出勤对待。

休产假述职报告

休产假述职报告 2012 年度工作总结 2012 年是本人收获颇丰的一年,亦是人生重要的里程碑和转折点。其中包含了项目部领导的理解、关心与支持,也包含了部门主管与同事无微不至的照顾,本人才能顺利完成这一重要阶段的顺利过渡。根据自身这一实际情况,特将本年度工作内容分阶段简单总结如下: 阶段一、延续2011年度怀孕后工作至2012年1月底产假前:全面预算报表的编制;负责对上对下计价拨款审核(包含同计合部、物资部的数据核对和财务网络系统的数据比对)、单据的出具和台账的登记、更新;业主每月资金计划的上报工作;民工工资的协同发放及监督工作;上交款台账的登记、更新;项目部大额取现、民工工资、材料设备款原始单据的审核及付款单据的出具;取暖降温费单据的收集和现金发放。 阶段二、产假结束至公司财务会召开前:在原有工作保持不 变的基础上,由于业主部门间协商取消了原本由财务部门上报资金计划的安排,故上报工作交由计合部每月按时上报。

在领导的理解与支持下,以上各个阶段本人对于时间的分配基本实现了既满足工作需要又能兼顾家庭,为此本人深表感谢。同时这也激发了我在工作上夯实基础,在业务钻研上下大力气更进一步的决心和斗志。对于2013 年我充满信心——劳其筋骨的锤炼过程已然完成,新的一年我们得到了来自家庭的更多的支持,这也为我完全步入职场的角色转换奠定了基础。回归后的我在出色完成以往延续的工作的基础上,欢迎领导交办新的工作任务。篇二:产假请假条范文大全 产假请假条范文大全 产假请假条范文大全 请假条范文一:产假申请书 尊敬公司领导: 本人已近临产(预产期X月X0 ),属计划内合法生育,并属晚 婚、晚育。鉴于目前身体状况,难以坚持正常工作,特请求 休产假n月(从xxxx年x月x日至x月x日)。恳请领导根 据相关产假规定予以审批。 此致!

婚假、产假、哺乳假总结(江苏)

江苏省相关规定 一、相关假期 1、婚假: 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再婚的享受婚假,但不享受晚婚假。 2、产假: 98天+晚育产假30天=128天 晚育的,男方有护理假10天(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苏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办法)。(晚育产假及护理假不是劳动法规规定,属于奖励性措施,建议单位给。) 3、哺乳假: 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天1小时(含人工喂养),多胞胎的,多哺乳一个每天增加1小时。 延长哺乳假《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二条,婴儿满周岁后,经医疗单位诊断为体弱儿的,可延长哺乳期,但以不超过半年为限。上班有困难者,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休半年的哺乳假,工资不低于80%。 二、工资待遇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九条: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法定节假日以及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晚婚晚育假、节育手术

假、女职工孕期产前检查、产假、哺乳期内的哺乳时间、男方护理假、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等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三、对于违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怀孕、生育、流产、哺乳的,可参照规定给与相应的假期,按照病假处理,但不享受生育待遇。 相关法律法规等: 1、《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

女职工孕期产假哺乳期工资待遇及法律规定

女职工孕期产假哺乳期工资待遇及法律规定 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孕期产假哺乳期及工资享受待遇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女职工产假待遇:一、1、《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单位不应当以此为理由扣发工资。2、《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3、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 4、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56、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三十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四十五天。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二、. 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晚婚晚育者可延长至半年,难产者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时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照发。按本规定享受的产前假和哺乳假的工资按本人原工资发放。单位增加工资时,女职工按规定享受的产前假、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发放工资。女职工生育期间,应作出勤对待。按照规定,哺乳假,产假、三、根据该《法规》内容如有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根据以上规定,法定的产假期为90天。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产假时间另行规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标准。如因在孕期间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只要有医院各项证明就可以向单位以病假形式申请,并享受产假待遇,工资照发。晚婚晚育者产假: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女职工晚婚为23周岁,男职工晚婚为25周岁。晚天不等。5-15男方可以有带薪护理假,天15-30女方增加,婚对产假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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