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征信知识问答试卷

人民银行征信知识问答试卷
人民银行征信知识问答试卷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知识问答试卷

一、单选题 (2)

二、多选题 (34)

三、判断题 (47)

一、单选题

1.中国古代最早有关征信的说法“君子之言,信而有征”源自。

A、《道德经》

B、《论语》

C、《左传》

D、《春秋》

2.就是专业化的独立的第三方机构为建立信用档案,依法采集、

客观记录个人信用信息,并依法对外提供信用报告的一种活动。

A、信用

B、征信

C、诚信

D、取信

3.信用报告被人们喻为。

A、经济快车

B、经济

C、经济名牌

D、以上都是

4.征信,记录您的信用行为

A、过去

B、现在

C、未来

D、以上都是

5.征信就是为您建立信用档案,依法采集、客观记录您的信用信

息,并依法对外提供您信用报告的一种活动。

A、金融机构

B、担保公司

C、当地政府;

D、专业化的独立的第三方机构

6.征信机构除市场化的专业机构外,还可以是一个国家的。

A、中央银行

B、商业银行

C、农村合作银行

D、外资银行

7.与正面信息相对的是,是指您在过去的信用交易中未能按时足

额偿还贷款、支付各种费用的信息。

A、违约信息

B、逾期信息

C、负面信息

D、异常信息

8.是指个人有权知道征信机构掌握的关于自己的所有信息,并到

征信机构去查询自己的信用报告。

A、知情权

B、异议权

C、纠错权

D、司法救济权

9.如果个人对自己信用报告中的信息有不同意见,可以向征信机构提出,

并由征信机构按程序进行处理,这就是个人作为征信对象及数据主体所拥有的。

A、知情权

B、异议权

C、纠错权

D、司法救济权

10.是指个人有权要求数据报送机构和征信机构对个人信用报告中

记载并证实的错误信息进行修改。

A、知情权

B、异议权

C、纠错权

D、司法救济权

11.是指个人对信用报告中的错误信息存在异议并经正常程序处理

仍未得到满意解决,可向法院提出起诉,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个人权益。

A、知情权

B、异议权

C、纠错权

D、司法救济权

12.征信信息的核心是。

A、配偶信息

B、拥有的资产信息

C、借钱还钱的负债信息

D、诉讼信息

13.下面哪项不属于信用交易行为?

A、银行向您发放贷款

B、产品赊购

C、缴交水电费

D、向朋友借钱

14.在过去获得的信用交易以及在信用交易中正常履约的信息指的

是。

A、正面信息

B、评分信息

C、负面信息

D、基本信息

15.在交易中作为交易的一方向对方承诺在未来偿还的前提下,对方向您

提供资金、商品或服务的活动指的是。A、征信交易

B、易货交易

C、信用交易;

D、服务交易

16.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不是永远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的。国际惯例

做法,大部分负面记录保存的时间为。

A、1年

B、3年

C、5年

D、7年

17.依国际惯例做法,大部分破产记录保存时间为。

A、7年

B、8年

C、9年

D、10年

18.除个人信用报告外,征信机构提供的另一项重要产品是。

A、个人信用评分

B、个人信用评级

C、个人信用评定

19.个人信用评分通常以借款人等特征指标为解释变量。

A、存款情况

B、欠债情况

C、过去的还款情况

D、婚姻情况

20.征信要监管,主要目的是。

A、保护使用者的利益

B、保护数据主体的利益

C、保护征信机构的利益

D、保护政府的利益

21.别人要查看您的信用报告的条件是。

A、金融机构同意

B、地方政府批准

C、经过本人授权

D、不需要22.协调信用报告中错误信息更正修改的主要部门是。

A、地方政府

B、国务院

C、征信机构

D、工商管理部门

23.征信机构采集的信息包括:

A.个人存款信息

B.个人信仰

C.个人在经济金融活动中产生的信用信息

D.性倾向

24.征信信息主要来自、提供先消费后付款服务的机构、法院、政

府部门。

A.提供贷款的机构

B.人民银行

C.本人工作单位

D.公安局

25.正面信息是指您在过去获得的信用交易以及在信用交易中正常履约的

信息,简单说就是您借钱的信息和。

A.按时还钱的信息

B.还钱的信息

C.没有按时还钱

D.以上均不正确

26.负面信息是指您在过去的信用交易中的信息,即违约信息。

A.已经偿还贷款

B.未能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支付各种费用

C.各种费用

D.各种贷款、支付费用

27.信用交易是指在交易中,您作为交易的一方向对方承诺在未来偿还的

前提下,对方向您提供资金、商品或服务的活动。以下不属于信用交易的是:

A.商业银行向您发放贷款

B.享受先服务后付费

C.产品赊销赊购

D.在商业银行存款28.使用信用报告可以的途径。

A.通过本人授权、法定目的、本人授权与法定目的相结合

B.通过非本人授权、法定目的

C.只能通过本人授权

D.只能通过法定目的

29.对个人征信进行监管的目的之一,就是要在信息披露和保护隐私,以

及信息披露和便于个人从商业银行获得贷款之间保持一种平衡,保证征信机构,尽可能地保护个人的利益。

A.“有条件”地采集、保存、使用征信数据

B. 随意地采集、保存、使用征信数据

C.“有条件”地公开征信数据

D. 随意地公开征信数据

30.征信机构提供的服务有:。

A.提供他人的信用报告、接受他人异议申请、修改信用报告中的错误信息

B.提供您本人的信用报告、接受您的异议申请、修改信用报告中的异议信息

C.提供您本人和他人的信用报告、接受您的异议申请、修改信用报告中的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网登录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网登录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网在哪里登录?为了帮助大家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网!接下来是应届毕业生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网登录入口,欢迎大家点击登录查询! 征信记录你的“第二身份证” 在办信用卡贷款买房求职应聘等多方面都有决定性影响 保管好个人征信报告防泄漏失误负面信用记录可修复 如今,个人与企业的信用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人民银行衡水中心支行征信系统运营三年多来,前去查询征信记录的个人和企业连年翻番。申请信用卡、替他人做担保、贷款买房、分期付款消费、求职应聘、企业贷款、签订合同,征信记录的应用越来越广泛。良好的信用记录越多,信用度也就越高,可以说,信用记录已经成了我们的“第二身份证”。 衡水市征信查询量连年增长 人行衡水中心支行工作人员介绍,他们于2012年接入全国征信系统,开始接受企业与个人的征信记录查询。查询量从2012年的19笔上升至2015年的13664笔。而在刚刚过去的2016年,共查询个人信用报告56955份、企业信用报告2001份。 我国征信系统是由人行征信中心负责组建、维护的,目前已成为世界规模最大、收录人数最多、收集信息全面、覆盖范围和使用广泛的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国内每一个有信用活动的企业和个人建立了。 在这个系统中,个人征信信息由个人基本信息、信贷信息、非银行信息组成。其中个人信息包括个人身份、配偶身份、居住信息、职业信息等。信贷信息来自于商业银行的贷款、信用卡、担保等信息的汇总。非银行信息指的是法院强制执行记录、民事判决记录、社会保险缴费信息、住房公积金信息、电信用户缴费、行政处罚记录等。企业征信信息包括企业基本信息、法人及高管个人信息、对外担保信息、信贷信息、税务信息等。 在征信系统里,没有黑名单一说,其出具的征信报告只是客观收集和展示客户的信用信息,不对客户信息做任何评价。 衡水市征信目前涵盖银行法院信息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信用查询范文

篇一:《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报告查询业务操作规程》 个人信用报告查询业务操作规程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征信分中心及查 询网点受理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的业务操作,确保个人信用报告的安全合法使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信用报告本人查询规程》等规定,特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征信分中心及 查询网点(以下称查询机构)。 第三条查询工作应遵循合规、及时和保密的原则。 第二章个人信用报告查询 第四条个人可到征信中心或当地的查询机构申请查询本人 的信用报告或代理他人查询信用报告。 第五条申请查询本人的信用报告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并留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国人居留证等。 (二)如实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见附表1)。 第六条代理他人提交查询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委托人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留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 (二)委托人授权查询委托书; (三)代理人如实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

第七条县级以上(含县级)司法机关和其他依据法律规定有 查询权限的行政管理部门(以下合称司法部门)可到当地的查询机构申请查询相关涉案人员的信用报告。申请司法查询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司法部门签发的个人信用报告协查函或介绍信(包含情况说明和查询原因,被查询人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二)申请司法查询的经办人员的工作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司法查询的经办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用报告司法查询申请表》(见附表2)。 第八条接到查询申请后,查询机构应根据第五、六、七条的 规定对申请人(指本人、代理人或司法部门经办人员)提供的资料当场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资料不符合规定的,查询机构应不予受理,并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原因。 第九条对于现场受理的查询申请,已开通查询终端的查询机 构应当场进行查询,并打印查询结果交申请人签收。 第十条未开通查询终端的查询机构应将现场受理的查询申 请登记到《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申请登记表》(见附表3,下称申请登记表)中,并在当日下班前通过专用电子邮箱把申请登记表发送至征信中心。 第十一条对于各地查询机构转交的查询申请,征信中心应在 2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通过专用电子邮箱将查询结果返给各地查询机构。 第十二条未开通查询终端的查询机构接收到征信中心返回 的查询结果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按照事先约定的接收方式将查询结果反馈给申请人。申请人可以事先约定的接收方式包括 (一)现场领取,申请人在约定日期内到当初提交申请的查询机构领取查询结果。 现场领取查询结果时,申请人要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查询申请表,并在申请表接收人处签字。 本人直接提交查询申请的,不能委托其他人领取。委托他人提交查询申请的,只能由委托人或代理人前往领取。 (二)电子邮件或邮寄,查询机构在约定日期内发出电子邮件或特快专递。

征信相关知识复习指引个人征信系统个人征信系统是由中国人民银行

征信相关知识复习指南 个人征信系统 个人征信系统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各商业银行建立的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它的信息包括三大类:一是身份识别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二是贷款信息,包括贷款发放银行、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还款方式、实际还款记录等;三是信用卡信息,包括发卡银行、授信额度、还款记录等。2006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中国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在全国范围正式运行。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对没有按照协约定的期限、数额归还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经办银行对违约贷款金额计收罚息,并将其违约行为载入金融机构个人征信系统,金融机构不再为其办理新的贷款和其他授信业务。大学生助学贷款的相关信息也将进入个人征信系统中,并成为其以后信贷业务的重要考虑因素。 1.什么是征信? 征信在本质上就是信用信息服务。“征信”的“征”可理解为“征集”,“信”可理解为“信用”,指为了满足从事放贷等信用活动的机构在信用交易中对客户信用信息的需要,专业化的征信机构依法采集、保存、整理、提供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的活动。征信体系是现代金融体系运行的基石,是防范金融风险,保持金融稳定,促进金融发展和推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础。 2.什么是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是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基础设施,是在国务院领导下由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商业银行建立的个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其日常运行和管理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服务中心承担。该数据库采集、保存、整理个人信用信息,为商业银行和本人提供信用报告查询服务,为货币政策、金融监管和其它法定用途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3.什么是个人信用报告? 个人信用报告是征信机构提供的关于个人信用记录的书面文件。目前个人信用报告是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基本产品,它系统全面地记录个人信用活动、反映个人信用状况。 4.个人信用报告包括哪些内容? 个人信用报告反映的信息首先是告诉商业银行“你是谁”,即个人基本信息,包括个人身份信息、居住信息、职业信息等,提醒你再办理银行业务时,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时更新你的基本信息,以便商业银行对你作出快速、准确的

个人征信考试题

个人征信部分 一、单项选择题 1、(A)承担个人信用数据库的日常运行和管理的部门是。 A. 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 B. 征信服务中心 C.各商业银行D、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 2、个人信用数据库采集、整理、保存个人信用信息,为(C)和个人提供信用报告查询服务,为货币政策制定、金融监管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用途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A.人民银行 B.银监局 C. 商业银行 D.借款人 3、商业银行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个人信用数据库标准及其有关要求,准确、完整、及时地向(C)报送个人信用信息。 A.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B.人民银行分支机构 C. 个人信用数据库 D. 企业信用数据库 4、征信服务中心认为有关商业银行报送的信息可疑时,应当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及时向该商业银行发出复核通知。商业银行应当在收到复核通知之日起(B)内给予答复。 个工作日内个工作日内 C. 2个工作日内 D.当日内 5、个人基本信息是指(A)。 A、自然人身份识别信息、职业和居住地址等信息 B、商业银行提供的自然人在个人贷款、贷记卡、准贷记卡、担保等信用活动中形成的交易记录 C、除信贷交易信息之外的反映个人信用状况的相关信息 D、商业银行查询个人征信系统形成的查询记录 6、商业银行发现其所报送的个人信用信息不准确时,应当及时报告(A)。 A、征信服务中心 B、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 C、不准确信息所属主体 D、公安部门 7、除对已发放的个人信贷进行贷后风险管理,商业银行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时应当取得被查询人的(A) A、书面授权 B、口头授权许可 C、身份证明材料 D、贷款卡 8、个人认为本人信用报告中的信用信息存在错误时,可以通过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或直接向(A)提出书面异议申请。 A、征信服务中心 B、法院及公安部门 C、金融机构 D、地方政府的行政事务办公室 9、异议申请人对有关异议信息可以附注100字以内的个人声明,(C)应当对个人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A、征信服务中心 B、商业银行 C、异议申请人 D、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 10、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异议申请的(B)个工作日内将异议申请转交征信服务中心。 A、1 B、2 C、5 D、7 11、征信服务中心对处于异议处理期的信息,予以(A)。 A、标注 B、删除 C、关闭,禁止查询 D、不做处理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操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以下简称征信中心)和征信分中心,以及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的当事人和查询人。 第二章用户 第三条质权人或其代理人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应当注册为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以下简称登记公示系统)的用户。 用户对登记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用户应当签署并遵守《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用户协议》(以下简称《用户协议》)。 第四条登记公示系统的用户分为普通用户和常用户。 普通用户自行在登记公示系统互联网页面完成用户注册。普通用户可以进行查询操作。 常用户在登记公示系统互联网页面进行注册、通过征信分中心身份资料真实性形式审查后完成用户注册。常用户可以进行登记和查询操作。 第五条用户应当如实填写注册资料,注册资料发生变化的,用户应及时更新。

第六条申请常用户的单位,应向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分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一)单位的注册文件,具体指: 1、金融机构提供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出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企业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3、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4、其它单位提供注册管理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二)已经签署的《用户协议》;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五)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六)单位介绍信。 常用户为金融机构的,无需提交第(三)项所指材料。 上述单位的注册文件复印件、《用户协议》、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应加盖公章。 第七条征信分中心对常用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形式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录入登记公示系统,告知申请单位。 第八条常用户应当在登记公示系统设置用户管理员,由用户管理员负责管理本机构的操作员。 操作员以用户管理员为其设定的用户登录名登录登记公示系统,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常见问题解答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常见问题解答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是中国人民银行直属的事业法人单位,主要任务是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人民银行的规章,统一负责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又称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很多人对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不是很了解,下面小编整理了一些有关中国银行征信常见问题进行解答。 一、什么是个人信用汇报? 答:个人信用汇报是征信机构出具的记录您过去信用信息的文件,是个人的“经济身份证”,它可以帮助您的交易伙伴了解您的信用状况,方便您达成经济金融交易。 二、目前个人信用汇报有哪些版本,主要的查询主体分别是什么? 答:目前个人信用汇报有三个版本,分别为: 1、个人版:供消费者了解自己信用状况,主要展示了信息主体的信贷信息和公共信息等。包括个人版和个人明细版。 2、银行版:主要供商业银行查询,在信用交易信息中,该汇报不展示除查询机构外的其他贷款银行或授信机构的名称,目的是保护商业秘密,维护公平竞争。 3、社会版:供消费者开立股指期货账户,此版本展示了您的信用汇总信息,主要包括个人的执业资格记录、行政奖

励和处罚记录、法院诉讼和强制执行记录、欠税记录、社会保险记录、住房公积金记录以及信用交易记录。 三、征信信息从哪里来? 答:征信机构从信用信息产生的源头采集信息,具体来说,征信信息主要以下两类机构: 提供信贷业务的机构。主要是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等专业化的提供信贷业务的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常见问题解答。 其他机构。包括个人住房公积金中心、个人养老保险金等机构。 此外,上述部分机构还提供个人的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而这些信息是由个人在办理业务时提供给这些机构的。 四、消费者本人可以查询自己的信用汇报吗? 答:当然可以,这是个人作为信用汇报主体的知情权,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个人有权每年两次免费获取本人的信用汇报。 五、查询信用汇报收费吗? 答: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批复》(发改价格[2016]54号)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自2016年1月15日起,个人到柜台查询自身信用汇报,每年第3次起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介绍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介绍 作者:金投网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是中国人民银行直属的事业法人单位,主要任务是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人民银行的规章,统一负责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又称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建设、运行和管理。 人民银行于1997年立项建设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2004年2月,人民银行又启动了个人征信系统建设,同年4月成立银行信贷征信服务中心。2006年1月,全国集中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成并正式运行。同年7月底,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升级成为全国集中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在此期间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一直作为人民银行的金融信息化项目管理,与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合署办公。戴根有同志兼任征信管理局局长和信贷征信服务中心主任。 经中编办批准,2006年11月,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正式注册为事业法人单位,注册地为上海市浦东新区。2007年4月17日,人民银行党委决定征信中心与征信管理局分设,戴根有同志专职任征信中心主任。2008年5月9日,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在上海举行揭牌仪式,目前在北京和上海两地办公。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主要职责: 1、负责拟定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的总体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运行、维护的管理制度。 3、负责制定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的业务技术标准。 4、负责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运行和维护。 5、负责组织与商业银行及有关方面的业务技术协调工作,采集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 6、负责汇总和分析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中的数据信息,及时提出分析报告。 7、负责向商业银行及有关方面提供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咨询服务。 8、负责组织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运行中的争议处理。 9、负责组织对商业银行及有关方面的征信业务知识培训。 10、负责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 11、负责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 12、承办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查询系统个人信用报告解读

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查询系统:个人信用报告解读 一、信用报告中的“查询时间”和“报告时间”有什么区别? 信用报告中显示的“查询时间”是指系统收到查询者提出查询请求的时间;“报告时间”是指生成个人信用报告的时间。在正常情况下,两者间隔时间非常短,通常在5 秒以内。一般来说,信用报告中反映的信息,应当是截至“报告时间”时,个人数据库中所拥有的关于被查询人的所有的最新信息。如:报告编号:20107031600000052583999 查询时间:2010.03.16 16:14:20 报告时间:2007.03.16 16:16:21。 二、个人信用报告的信息有哪些栏目? 个人信用报告的信息包括以下栏目: (一)个人基本信息,包括个人姓名、地址、工作单位、居住地址、职业等; (二)信用交易信息,如个人的贷款、信用卡、为他人贷款担保等信息; (三)异议标注信息 (四)本人声明信息 (五)查询记录 三、个人身份信息是怎么来的? 个人信用报告中的个人身份信息主要是由各商业银行上报的,追溯起来,就是个人在商业银行办理信用卡或贷款业务时填写的相关

申请表上的个人基本信息。由于一个人可以在不同的时间向不同的商业银行申请信用卡或贷款业务,而且不同时候填写的个人身份信息可能不同,个人信用报告中显示的个人身份信息是各商业银行上报的同类信息中最新的一条,但仍可能与您当前的实际情况不符,原因是您在最近一次把信息留给银行后,个人情况可能又发生了变化。因此,如果个人基本信息发生了变化,请及时到与其发生业务的商业银行更改客户资料,以保证个人信用报告中身份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四、“明细信息”是什么意思? 个人信用报告中的明细信息主要是指信用交易信息中的每一张信用卡(包括贷记卡和准贷记卡)的授信额度、每次使用(透支)和还款情况的具体信息;每一笔贷款的金额、每次还款情况等具体信息。前者反映个人每张信用卡的使用情况,后者反映个人每笔贷款的相关情况。 五、什么是“信用额度”与“共享授信额度”? 信用额度是指银行根据信用卡申请人的收入状况、信用记录等,事先为申请人设定的最高使用金额,这反映了商业银行对个人信用程度的肯定。在卡片有效期和信用额度内,申请人使用信用卡并还款后,信用额度会自动恢复,从而可循环使用信用卡。共享授信额度,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信用卡及其账户共享同一个信用额度,当任意卡片及账户消费一定金额后,这几个卡片及账户的可使用的信用额度均会相应减少。 举一个例子,某位客户拥有两张同一银行发行的信用卡,假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介绍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介绍 随着我国信用体系建设的进一步深入,社会公众信用意识不断提高,了解本人信用状况的需求量日益增加。为方便社会公众便捷地获取本人信用信息,进一步拓宽个人征信系统服务渠道,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设了基于互联网运行的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 平台以充分保护社会公众隐私安全为前提。一是确保身份安全。社会公众必须经过严格的身份验证,才能成为平台的注册用户,使用平台的信息查询功能。二是确保操作安全。注册用户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时,还须通过手机短信、数字证书等方式与平台交互,通过验证核实后方能获取信用信息结果。 平台现提供两种身份验证方式:一是数字证书验证方式,即通过与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合作的商业银行颁发的数字证书确认个人身份;二是问题验证方式,即通过在线回答问题方式确认个人身份。 平台提供个人信用信息提示、个人信用信息概要以及个人信用报告三种产品服务。注册用户可通过互联网或手机短信提交查询申请并获取查询结果。查询结果非实时反馈,一般为成功提交查询申请的第二天。 个人信用信息提示是注册用户在个人征信系统中是否有逾期记录的提示性信息。注册用户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或手机短信提交查询请求;次日,用户可以登录平台查看查询结果,对于通过手机短信方式提交查询请求的,平台还会自动通过手机短信反馈查询结果。 个人信用信息概要为注册用户提供其在个人征信系统中信贷记录、公共记录和查询记录的汇总信息。注册用户登录平台后在线提交查询申请;次日登录平台,申请获取确认码,平台会自动将确认码发送到注册用户预留的手机上,正确输入后,可在线查看本人的个人信用信息概要。 个人信用报告为注册用户提供其在个人征信系统中信贷记录、公共记录和查询记录的明细信息。为了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注册用户查询个人信用报告需要再次进行身份验证,通过身份验证后次日可登录网站查看个人信用报告。

人民银行征信考试复习资料

人民银行征信考试复习 资料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1.《征信业管理条例》于2012年12月26日国务院第228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3年3月15日起施行。 2.《征信业管理条例》的立法目的是为了规范征信活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 益,引导、促进征信业健康发展 , 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3.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4.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相关机构收到异议,应按规定对相关信息作出存在异议的标注,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0日内进行核查和处理。5.自2011年 1月起,云南省内取消“贷款卡集中年审制度”,实行滚动年审。6.2011年上线的新版个人信用报告有个人版、个人明细版、银行标准版、银行异议版、征信中心版、社会版、政府版等七个版本。 7.设立经营企业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设立条件,并自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办理备案。 8.《征信业管理条例》对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或查询信息的机构,未按照规定处理异议或者对确有错误、遗漏的信息不予更正的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10 万元以下的罚款罚款。 9.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所在地的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投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10.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可以按照补偿成本原则收取查询服务费用。 11.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统称为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12.个人信息主体有权每年两次向征信机构免费获取本人的信用报告。13.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征信业进行监督管理。14.征信机构提供的信息供信息使用者参考。 15.信息提供者违反《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向征信机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非依法公开的个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16.《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商业银行管理员用户、数据上报用户和查询用户工作人员发生变动,应当在2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和征信中心变更备案。17.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或查询信息的机构未经同意查询个人信息或企业的信贷信息的,由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对单位处

精编中国银行征信中心 千万不要乱查个人征信

中国银行征信中心千万不要乱查个人征信 精品文档,仅供参考

中国银行征信中心千万不要乱查个人征信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是中国人民银行直属的事业法人单位,主要任务是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人民银行的规章,统一负责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又称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建设、运行和管理。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中国银行征信中心https://www.360docs.net/doc/e82106196.html,/,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中国银行征信中心https://www.360docs.net/doc/e82106196.html,/(点击下面图片直接进入界面)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是中国人民银行直属的事业法人单位,主要职责是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人民银行的规章,负责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动产融资登记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负责组织推进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建设。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业务归口征信管理局指导。人民银行于1997年立项建设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2004年2月,人民银行又启动了个人征信系统建设,同年4月成立银行信贷征信服务中心。2006年1月,全国集中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成并正式运行。同年7月底,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升级成为全国集中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在此期间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一直作为人民银行的金融信息化项目管理,与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合署办公。2006年11月,经中编办批准,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正式注册为事业法人单位,注册地为上海市浦东新区。2007年4月17日,人民银行党委决定征信中心与征信管理局分设。同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授权,中国人民银行明确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为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机关,10月8日,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系统上线运行。2008年5月9日,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在上海举行揭牌仪式,开始北京和上海两地办公。2009年7月20日,融资租赁登记系统正式上线运行。2010年2月22日,人民银行党委宣布成立征信中心党委,并任命王晓明同志为征信中心党委书记。2010年6月26日,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成功切换至上海运行,并正式对外提供服务。 主要职责编辑1、负责拟定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的总体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2、负责制定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运行、维护的管理制度。3、负责制定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的业务技术标准。4、负责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运行和维护。5、负责组织与商业银行及有关方面的业务技术协调工作,采集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6、负责汇总和分析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中的数据信息,及时提出分析报告。 7、负责向商业银行及有关方面提供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咨询服务。8、负责组织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运行中的争议处理。9、负责组织对商业银行及有关方面的征信业务知识培训。10、负责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的建设、运行和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条例

征信业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征信活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引导、促进征信业健康发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国境内从事征信业务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征信业务,是指对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统称企业)的信用信息和个人的信用信息进行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并向信息使用者提供的活动。 国家设立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进行信息的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和提供,适用本条例第五章规定。 国家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为履行职责进行的企业和个人信息的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和公布,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从事征信业务及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不得危害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四条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称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征信业进行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法推进本地区、本行业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培育征信市场,推动征信业发展。 第二章征信机构 第五条本条例所称征信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主要经营征信业务的机构。 第六条设立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设立条件和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一)主要股东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三)有符合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保障信息安全的设施、设备和制度、措施; (四)拟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任职条件; (五)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第七条申请设立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应当向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申请书和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的材料。 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 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决定批准的,颁发个人征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经批准设立的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凭个人征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未经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个人征信业务。 第八条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熟悉与征信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征信业从业经验和管理能力,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并取得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任职资格。 第九条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合并或者分立、变更注册资本、变更出资额占公司资本总额5%以上或者持股占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的,应当经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变更名称的,应当向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备案。 第十条设立经营企业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设立条件,并自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办理备案,并提供下列材料:(一)营业执照; (二)股权结构、组织机构说明; (三)业务范围、业务规则、业务系统的基本情况; (四)信息安全和风险防范措施。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原备案机构办理变更备案。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登录入口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登录入口精品文档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登录 入口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已经全面上线,需要查询相关资 讯的朋友赶紧看看吧,以下是pincai小编精心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 帮助!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登录入口 点击红色文字进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题 1、信用卡“连续3次、累计6次”逾期还款; 、房贷月供“累计2至3个月”逾期或不还款; 、车贷月供“累计2至3个月”逾期或不还款; 、贷款利率上调,仍按原金额支付月供,产生欠息逾期; 、助学贷款拖欠未还款; 、个人信用卡出现套现的行为; 、有的“睡眠信用卡”不激活也产生年费,年费未缴纳就会产生负面信用记录; 、被别人冒用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产生信用卡欠费记录; 、水、电、燃气费未按时缴纳; 10、拖欠税费及滞纳金等; 11、为第三方提供担保时,第三方没有按时偿还贷款; 12、手机号停用,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因欠月租费而 1 / 3 精品文档

形成逾期,也会写入不良记录。 未来,这些行为可能将影响你的信用记录 1、2014年起,上海开始将地铁逃票行为有关信息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杭州参考上海,规定对有地铁逃票行为的乘客进行惩罚性加收票款,并将其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宁波规定,乘客乘车时持无效乘车卡或无效乘车凭证、越站乘坐、付费不足及冒用他人乘车卡或乘车凭证的,有关处理纳入本市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北京热力集团正与社会征信体系机构进行磋商,拟将恶意拖欠供暖费的行为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新《福建物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拟将小区业主拒缴物业费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秘诀1 保持信用卡良好使用记录,每月提前偿还欠款。弃之不用是错误的方法,继续使用,做银行的客户才是正理。保持一定的消费频率,尽量提前偿还欠款,让良好的记录覆盖过去。 秘诀2 提高银行个人资产,让银行看到财务实力。最好是提高工资收入,不然就是尽量归集资金到一个银行,让这家银行看到你的资金实力。 2 / 3 精品文档 秘诀3 做好财务登记,确保信用不良行为不再发生。减少信用卡数量,做好财务使用的记录,随时提醒,谨防不良行为再次发生。 3 / 3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报告查询业务操作规程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报告查询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征信分中心及查询网点受理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的业务操作,确保个人信用报告的安全合法使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信用报告本人查询规程》等规定,特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征信分中心及查询网点(以下称查询机构)。 第三条查询工作应遵循合规、及时和保密的原则。 第二章个人信用报告查询 第四条个人可到征信中心或当地的查询机构申请查询本人的信用报告或代理他人查询信用报告。 第五条申请查询本人的信用报告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并留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国人居留证等。 (二)如实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见附表1)。 第六条代理他人提交查询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委托人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留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 (二)委托人授权查询委托书; (三)代理人如实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 第七条县级以上(含县级)司法机关和其他依据法律规定有查询权限的行政管理部门(以下合称司法部门)可到当地的查询机构申请查询相关涉案人员的信用报告。申请司法查询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司法部门签发的个人信用报告协查函或介绍信(包含情况说明和查询原因,被查询人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二)申请司法查询的经办人员的工作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司法查询的经办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用报告司法查询申请表》(见附表2)。 第八条接到查询申请后,查询机构应根据第五、六、七条的规定对申请人(指本人、代理人或司法部门经办人员)提供的资料当场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资料不符合规定的,查询机构应不予受理,并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原因。 第九条对于现场受理的查询申请,已开通查询终端的查询机构应当场进行查询,并打印查询结果交申请人签收。 第十条未开通查询终端的查询机构应将现场受理的查询申请登记到《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申请登记表》(见附表3,下称申请登记表)中,并在当日下班前通过专用电子邮箱把申请登记表发送至征信中心。 第十一条对于各地查询机构转交的查询申请,征信中心应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通过专用电子邮箱将查询结果返给各地查询机构。 第十二条未开通查询终端的查询机构接收到征信中心返回的查询结果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按照事先约定的接收方式将查询结果反馈给申请人。申请人可以事先约定的接收方式包括: (一)现场领取,申请人在约定日期内到当初提交申请的查询机构领取查询结果。 现场领取查询结果时,申请人要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查询申请表,并在申请表接收人处签字。 本人直接提交查询申请的,不能委托其他人领取。委托他人提交查询申请的,只能由委托人或代理人前往领取 (二)电子邮件或邮寄,查询机构在约定日期内发出电子邮件或特快专递。

央行第二代个人征信

第二代个人征信系统暂定于1月20日上线,据悉,新版征信系统增加“共同借款”信息采集内容,体现夫妻双方的负债情况,即便离婚,非主贷人再次买房也属于有房有贷,也无法享受首套房的各种优惠。 同时,还款记录保存期延长至5年,同时增加展示“已销户贷记卡近五年还款记录”,如果想通过还清欠款后销户的方式得到一份“干净”的征信报告,5年内都会行不通。此外,在新版征信报告中,将完整展示个人学历信息、就业情况、电子邮箱信息、通讯地址、户籍地址、所有个人手机号,配偶信息也会较完整体现。 新版征信报告还将纳入更多公共机构信息,比如自来水业务缴费情况、欠税、民事裁决、强制执行、行政处罚、低保救助、执业资格和行政奖励等。为他人提供担保也会上征信报告。 那么,为什么这次准备上线的二代征信系统会引来如此大的关注?和一代征信系统相比,二代征信系统到底有什么区别呢? 目前,市场上关注最多的可能有以下几个方面: 1、新版征信将体现夫妻双方的负债情况。这也意味着即便离婚,非主贷人再次买房属于有房有贷,首付80%,离婚后也无法低首付购房。一句话,“假离婚买房”这条路可能走不通,离婚买房首付可能提高。 2、新版征信的信息更新更及时。根据要求,各机构在采集时点T+1向征信中心报送数据。这也意味着想利用银行征信更新缓慢的时间差,去并发申请贷款越来越行不通了。 3、新版征信内容更细化。过去,车位贷款、装修贷款等实质为大额信用卡分期,征信仅体现信用卡,不体现分期金额。新版征信报告将体现分期时间和分期金额,更加细化。这也意味着申请房贷需要更多流水来抵消负债。 4、新版征信系统个人信息记录更加完整全面。在新版征信报告中,将完整展示个人学历信息、就业情况、电子邮箱信息、通讯地址、户籍地址、所有个人手机号。配偶信息较完整,如:包含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个人近几年详尽的居住信息都记录在册。即便是频繁换手机号和居住信息都会被记录。 5、新版征信有效期内不良记录保持更久。据悉,包括逾期、呆账等等不良信息自中止之日起保留5年。新版征信报告还款记录延长至5年,记录详尽的还款信息(即便销户也有详尽的还款记录)、逾期信息。 分析人士认为,过去征信不完善的情况下,如果有了严重逾期行为或许可以用拆东墙补西墙的方法,只要能够凑到钱将账户欠款还清再将账户注销掉,就可以得到一份“干净”的征信报告,但新版出来后很可能5年内都找不到东墙了。这也意味着,未来老赖们可能很难换上新买甲申请到金融机构的贷款。 6、新版征信将更多生活信息纳入征信,征信记录多样化。除传统的借贷信息之外,电信业务、自来水业务缴费情况。还记录欠税、民事裁决、强制执行、行政处罚、低保救助、执业资格和行政奖励等信息。 总体来看,二代征信系统对个人信息采集更加全面和复杂,应用的场景也更加全面。与“一代”相比,二代征信解决循环贷、信用卡大额专项分期、共同借款人、企业为个人担保、个人为企业担保、逾期后还款信息等一代征信无法覆盖的信息。

当前征信系统建设的不足与对策_人行征信系统问题

当前征信系统建设的不足与对策 2005年以来,人民银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下简称“企业征信系统”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下简称“个人征信系统”先后上线运行,已逐步发展成为我国防范社会信用风险、改善社会信用环境的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在提高金融机构审贷效率、降低信息成本、方便广大企业和个人借贷、辅助信贷决策,防范信贷风险及根据信用风险确定利率水平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但随着越来越多的宏观分析、客户评价、交易判断需依赖于征信系统,这向征信系统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存在的不足首先,征信法律法规或制度缺失或滞后。一是征信系统建设直接涉及到公民信息安全和企业商业秘密等问题,必须以法律、法规作为制度保障,而目前我国有关征信的法律、法规建设滞后,尚未制定《个人信用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征信管理条例》尚在征求意见之中,这使得构建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法律基础薄弱。二是企业征信系统运行三年多,至今未见有关企业征信系统数据信息的界定、公开、使用等方面的法律规定,而1999年颁布的《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管理办法试行》对于目前正在运行的企业征信系统来说已明显滞后,严重影响了基层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工作与征信系统的推广效率。 其次,信用信息不能充分共享,影响系统效用的发挥。一是两大数据库间的信息无法共享。目前,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之间数据尚未开通,企业征信系统中无法显示自然人为企业提供担保信息,个人征信系统中也不能反映个人为企业提供担保等非金融交易信息。二是部门间的信用信息共享不畅。目前,我国大量可以开放的信息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处于分散和相互屏蔽的状态,在缺乏相关法律法规支持的情况下,使得人民银行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采集其他部门的非银行信用信息无法可依。 再次,征信系统数据质量有待提高。我国征信系统采取“总对总”的报送方式,只有抓住数据的源头———金融机构,分析金融机构征信数据报送流程,才能找准问题下准药。通过对金融机构两大系统数据质量核查,主要有以下几个成因:一是内部管理不尽如意。二是接口程序设计存在缺陷。三是接口程序日常维护不够及时。 最后,征信系统功能仍需进一步改进完善。目前,全国集中统一联网运行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时间不长,系统的功能还存在诸如部分数据更新不够及时、信用信息记录不够全面、无法查询到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明细信息等问题,有待于进一步改进。如一是目前个人征信系统数据更新周期在一个月左右,这样的结果是,尽管各银行的原始数据已及时更新,但反映在征信系统上却有一个滞后期,造成客户和银行间的误会;二是企业征信系统缺少贷款卡年审功能,相关金融机构无法通过企业征信系统及时准确了解企业贷款卡状态,从而影响企业征信系统防范信贷风险功能的充分发挥。 相关建议对策第一,加快征信法规制度建设,拓展征信系统应用范围。征信系统在建设诚信社会,推动社会诚信体制和失信惩戒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为商业银行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提高银行信贷资产质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一是尽快推动《征信管理条例》正式出台,择机制定《个人信用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征信管理主体及职能、企业信息披露和个人隐私保护等两个方面内容进行规范;二是及时修订现行制度与系统运行不相适应的内容,尽快废止《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出台《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办法》和《贷款卡管理办法》。 第二,积极推进信用信息共享,提高系统效用。一是通过系统升级来实现两大数据库的信息共享,从而减轻基层人行的工作压力,建议以个人身份证号码作为两大征信系统信息主体的主要身份标识。对于无境内身份证号的境外自然人,在企业征信系统中为其配发贷款卡编码来作为身份标识的补充,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二是通过制定信用信息共享的有关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简介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简介 作者:simon 中国人民银行系统包括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始于1997年,在2006年7月份实现全国联网查询。截至去年底,该数据库收录企业及其他组织共计1000多万户,其中600多万户有信贷记录。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最早始于1999年,2005年8月底完成与全国所有商业银行和部分有条件的农信社的联网运行,2006年1月,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正式运行。截至去年底,该数据库收录自然人数共计6亿多人,其中1亿多人有信贷记录。 央行征信系统的主要使用者是金融机构,其通过专线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总部相连,并通过商业银行的内联网系统将终端延伸到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信贷人员的业务柜台。目前,征信系统的信息来源主要也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收录的信息包括企业和个人的基本信息,在金融机构的借款、担保等信贷信息,以及企业主要财务指标。 一、什么是征信? (一)什么是征信?为什么需要征信? 如果您向银行借钱,那么银行就需要了解您是谁;需要判断您是否能按时还钱;以前是否借过钱,是不是有过借钱不还的记录等。征信出现前,您要向银行提供一系列的证明材料:单位证明、工资证明等;银行的信贷员也要打电话给您单位、上门拜访......两星期、甚至更长的时间后,银行才会告诉您是否给您借钱。真是银行累,您也烦,借钱可真够麻烦的。现在好了,征信出现了,银行了解您信用状况的方式变简单了:他们把各自掌握关于您的信用信息交给一个专门的机构汇总,由这个专门的机构给您建立一个“信用档案”(即个人信用报告),再提供给各家银行使用。这种银行之间通过第三方机构共享信用信息的活动就是征信,为的是提高效率,节省时间,快点儿给您办事。有了征信机构的介入,有了信用报告,您再向银行借钱时,银行信贷员征得您的同意后,可以查查您的信用报告,再花点时间重点核实一些问题,便会很快告诉您银行是否提供给您借款。银行省事,您省心。 在我国,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以下简称征信中心)是建立您的“信用档案”,并为各商业银行提供个人信用信息的专门机构。 (二)征信对您有什么好处? 节省时间。银行需要了解的很多信息都在您的信用报告里了,所以就不用再花那么多时间去调查、核实您在借款申请表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了。所以,征信的第一个好处就是给您节省时间,帮您更快速地获得借款。 借款便利。俗话说“好借好还,再借不难”。如果您的信用报告反映您是一个按时还款、认真履约的人,银行肯定喜欢您,不但能提供贷款、信用卡等信贷服务,还可能在金额、利率上给予优惠。信用提醒。如果信用报告中记载您曾经借钱不还,银行在考虑是否给您提供贷款时必然要慎重对待。银行极有可能让您提供抵押、担保,或降低贷款额度,或提高贷款利率,或者拒绝给您贷款。如果信用报告中反映您已经借了很多钱,银行也会很慎重,担心您负债过多难以承担,可能会拒绝再给您提供贷款。由此提醒您珍惜自己的信用记录,觉积累自己的信用财富。 公平信贷。征信对您还有一大好处是,帮助您获得更公平的信贷机会。征信中心提供给银行的是您信用历史的客观记录,“让事实说话”,减少了信贷员的主观感受、个人情绪等因素对您贷款、信用卡申请结果的影响,让您得到更公平的信贷机会。 征信会侵犯您的隐私吗?不会!采取了以下五种措施来确保您的隐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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