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设计如何设计合理的国企高管薪酬制度

薪酬设计如何设计合理的国企高管薪酬制度
薪酬设计如何设计合理的国企高管薪酬制度

薪酬设计如何设计合理的国企高管薪酬制度

The following text is amended on 12 November 2020.

如何设计合理的国企高管薪酬制度

国有企业的薪酬改革,既是利益再分配,又是制度变革,更是思想深处的革命,因此,改革意义重大。一段时间以来,国企高管薪酬受到国家决策层重视,受到众多媒体关注,招致社会公众的质疑,原因不仅仅是对国企高管的薪酬数额不满,而是对高管薪酬背后的形成机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公平性、透明性不解。目前对国企高管薪酬质疑的根本原因有三:

一国企高管不是通过市场竞争获得经济效益;二国企高管不是通过市场选拔获得高管职务;三国企高管不是通过合理考核获得高额薪酬。

一.社会公众质疑国企高管薪酬的原因分析

1.国企高管不是通过市场竞争获得经济效益

国企高管依托资金、技术、领导支持等多种垄断资源,依靠国家政策保护进行经营管理活动,并非国企高管自身能力所为。许多国企不必承担市场激烈竞争的风险,高管也少有被解职的风险。因此,盲目套取国外或民营企业薪酬模式,不符合国情民意。

2.国企高管不是通过市场选拔获得高管职务

国企高管是行政配置,并非市场化选拔,许多人同时又是“高官”,享受国家的“保险”,其岗位常常是一纸行政命令决定。行政赋予高管的权力大,而企业发展与高管的努力关联多大难以评价。如果仅靠一纸“红头文件”就能获得高额的薪酬,明显有失社会公平,难以避免社会公众的质疑。

3.国企高管不是通过合理考核获得高额薪酬

国企业绩究竟有多少可以归功于管理层的市场开拓、有效管理、技术创新有多少得益于垄断地位带来的制度性收益目前尚缺乏一个相对完备、有说服力的考核体系。某种角度看,他们的薪酬是自己确定的,责权利不明晰。因此,明晰国企高管的身份和责权利,完善国企高管的薪酬结构,制定一套科学的国企高管薪酬决策和监督机制,应该是良性管理的开端。

财政部做出的国企高管薪酬上限280万元或100万元,薪酬水平控制在10倍或12倍,从中看不到相关调查的思路和任何数据的支撑,有的只是一种定性的判断,却得出一个“量”的结果。假如简要告知公众:高管薪酬所采用的基本数据、基本年薪分配系数,与绩效年薪的控制倍数;所依据的基本管理思路和通用的管理方法,结果将会大大减少人们的质疑,毕竟科学的薪酬管理制度形成不是一蹴而就的。

二.如何设计合理的国企高管薪酬制度

1.理念层面

我国的外资企业或民营企业,高级经营者与员工薪酬差距很大,但员工的士气并没有因此受影响,社会公众也没有质疑。主要原因是这些企业的薪酬水平与高级经营者所担负的责任、所承受的风险、所做的贡献相匹配。传统国有企业薪酬制度的设计思想,主要是以人的“行政级别”为标准,与高管创造的价值关联度不大,

在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今天,同一“行政级别”的人员,创造的价值已经有了显着性的差异。对于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要性可能截然不同。因此,传统的以“行政级别”为标准的薪酬制度必须改革。我们可以深入研究国企高管人力资本价值,探讨其与企业利润、人工成本、与一般员工收入水平之间的关系;借鉴国外国企薪酬管理的经验,搜集、分析国内“三资”企业、民营企业经营者薪酬水平数据,逐步形成适合我国国情的国企高管岗位分类和薪酬价位体系。

2.技术层面

借鉴英法两国对国有企业实行分类管理的办法,把国企分为三类:民生型竞争企业、战略型垄断企业与混合型企业,然后分别根据经营压力、风险程度、经营效益等多因素考虑,逐步建立适应国企特点的多样化薪酬制度。在有条件的国企进行股票期权等中长期激励改革试点,最终在中央企业全面建立起适应市场竞争需要的具有一定竞争力的国企高管薪酬制度。

民生型竞争企业

这类国企在追求经济目标的同时还要承担社会责任如通讯、基础设施、银行、农业等,政府在保持国有经济对国民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不削弱的前提下,还在进一步消除垄断壁垒,降低注入门槛,引入更多市场竞争机制,提高市场竞争度和效率度,这类企业高管的经营压力和管理风险明显高于战略型垄断企业和混合型企

业,因此这类高管的收入总额应该高于战略型垄断企业和混合型企业。

战略型垄断企业

这类国企涉及国家经济命脉,承担国家战略目标为主,如国防、能源、五大资源(金、银、铜、铁、钢),战略型垄断行业与一般行业相比,专业技术程度要求高,但其经济效益与运营复杂程度的关联性较低,与其垄断程度和国有资产处置权力关联性较高。因而不强调高薪酬、高风险收入的薪酬结构。所以这类国企高管的收入总额不应高于民生型竞争企业。

混合型的企业

这类国企在现阶段还不能剥离社会责任、具有混合目标的性质,如生物医药、文艺团体、新闻出版等,薪酬制度只能采用“适度的”激励性和“有限制的”多元化,不能过于强调高报酬。由于这类国企的利润来自国家资源倾斜和政策保护,企业面临的竞争压力远小于竞争环境下以实现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企业,所以这类国企高管的收入总额不应高于民生型竞争企业和战略型垄断企业。

可以按照以上分类管理思路,采用管理的数量方法之层次分析法(AHP)测算出不同行业国企、不同管理岗位与薪酬价位的不同系数,以区别其基础薪点不同。

3.操作层面:

薪酬的基本结构

基本结构中包含了国企行业分类、管理岗位分类、岗位胜任力分类,其每个人薪点总数中有保障性的薪酬,有考虑岗位和职务责任的薪点,还有充分考虑个人素质和能力与贡献的薪点。结构中还体现静态与动态相结合的特点。

薪点总数=基础薪点+岗位薪点+素质薪点+绩效薪点+区域补贴薪点

其中:

素质薪点=工龄薪点+学历薪点+职称薪点

绩效薪点=达标薪点+超标薪点+特殊贡献薪点

薪酬结构的内容与岗位薪点的构成

基础薪点:根据不同类型企业、不同管理岗位、不同薪酬价位系数,确定不同的基础薪点,同时参考国内“三资”企业、民营企业薪酬水平数据,制定薪酬标准范围。

素质薪点:依据高管个人条件给付,包括:工龄薪点、学历薪点、职称/技能等级薪点,体现高管素质差异及个人价值,鼓励高管不断提高技能、素质,长期为企业做贡献。

绩效薪点:根据公司的经济效益和高管的即期业绩表现,体现

出论功行赏,肯定个人价值和职业特征。体现出公司对高管所做贡

献回报和奖励。

绩效薪点=岗位薪点中位数×风险系数

区域补贴薪点:根据区域生活费用的不同给予适度补贴,鼓励

高管去条件艰苦地方任职。

风险系数:个人薪酬总额中固定(薪点)收入与活化的(绩效薪点)收入的比值,其值愈大表明国企高管承担的工作风险愈大。

薪点的确定

岗位薪点确定:

岗位评价是整个薪酬管理制度的基石,采用岗位要素测评法,

按照明确的评分标准,通过统计、汇总、分析,科学合理地确定岗

位分数并绘制出岗位价值排序图表。

依据各类岗位的测评分数,将决策管理岗位、经营管理岗位和

服务管理岗位人为分级,便于岗位体系的薪酬管理。

调整绩效薪点时的基本原则:

不同行业、不同职级、不同岗位的国企高管,在每个考核期内

所得到的绩效薪点数,依绩效考评的结果最终确定。

三.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基础是科学薪酬制度实施的前提

按照以上岗位定级、任务定酬、绩效定奖;岗薪统一、岗变薪变、一点一薪、逐年升点的办法,不同行业类型的国企高管、不同岗位的管理者就有了不同的薪酬价位,这样可以使国企高管的薪酬制度更加客观、合理和公平。值得一提的是:如要确保以上薪酬管理制度能够推行实施,还得依赖于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基础,如梳理业务管理流程,构建合理的组织结构、正确划分管理责权,根据业务管理流程的需要与组织结构职责功能确定岗位名称,在岗位分析基础上定岗定编,再对所确定的岗位进行岗位价值评估排序,同时构建职位体系和高管能力素质模型等。因为这些人力资源管理基础是实施科学的薪酬管理制度的前提。

深圳市属国有企业薪酬管理暂行规定

深圳市属国有企业薪酬 管理暂行规定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

深圳市属国有企业薪酬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规范市属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以下统称企业)。 第三条实行经营者年薪制的企业,其董事长、总经理的薪酬按深圳市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和深圳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薪酬,是指企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各种劳动报酬及相关收入(不含车改补贴和通讯补贴)。 第五条企业薪酬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的有关薪酬政策,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规范薪酬管理。 (二)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薪酬与风险、责任相一致,与劳动成果和经营业绩挂钩。 (三)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维护出资人和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

(四)参照同行业薪酬水平、合理控制企业人工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薪酬的构成 第六条员工薪酬原则上由基本工资、补贴津贴和效绩工资(奖金)三部分构成。 第七条基本工资是指企业支付给员工的、金额相对固定的基本报酬,其标准主要根据职务、岗位、职称、学历、工龄和企业工龄等相关因素,参照社会及行业同等工资水平等综合确定。 第八条补贴津贴是指企业按国家规定支付给员工的各项补助性收入。企业应当逐步简化补贴津贴的名目和减少种类,使薪酬结构简单、透明。 第九条效绩工资(奖金)是指企业根据经济效益和员工的劳动成果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奖金。效绩工资(奖金)的发放必须与企业当期的经济效益和员工劳动成果挂钩,其发放标准及考核办法均应当在企业薪酬方案中作为发放的前提予以确定。对于从事企业管理工作的员工,效绩工资(奖金)在薪酬构成中所占比重应当根据员工职务层级确定:高层管理人员的效绩工资(奖金)占其薪酬总额比重应当相对较大,普通管理人员效绩工资(奖金)占其薪酬总额比重应当相对较小。 企业应当严格按照薪酬方案的规定,根据企业当期的经济效益和员工劳动成果发放当期的效绩工资(奖金)。在效绩工

国企薪酬设计之

国企薪酬设计之“十项全能” 一个“市场调节机制、企业自主决定、职工民主参与、国家监控指导”的新型薪酬管理模式将逐步形成并推动国企的可持续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21世纪,国有企业在薪酬方面受到了多方面的冲击。一是民营经济已经超过了国有经济在GDP中的占比,市场化的薪酬模式已经成为主流;二是国有资产逐步退出竞争性领域的大趋势,促使绝大部分的国有企业不得不融入以民营经济为主流的竞争模式;三是国资主管部门逐步转变为出资人身份,大部分的国有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国企领导者在企业的经营和管理方面拥有更大的自主权,包括对于薪酬体系的决定权;四是《劳动合同法》的颁布与实施,要求国企必须正视原有薪酬体系存在的问题,并在未来的薪酬决策中获得员工的广泛认同,新的对等协商的劳资关系正在形成。 在新的经济形势下,国有企业的分配制度改革注定要求在承认历史的前提下,寻找最优的解决方案。 国企薪酬变革难题

当前,一方面,经历了市场大潮的洗礼和治理模式的变革,国有企业在薪酬管理方面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另一方面,仍然有一些困扰国企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影响着国企的管理效能。归纳起来,国有企业在薪酬管理方面的典型问题包括: (1)付薪依据不明确。多年以来,国有企业的付薪依据是级别和资历,收入水平与行政等级和工作年限成正比。近年来,按业绩付酬的概念开始部分地为员工所接受。而现代薪酬体系的基点是按岗位价值付薪,在此基础上结合业绩、能力等方面的因素。换句话说,一个“科级”干部当了经理,可能比“副处级”的副经理工资水平还要高。这种现实令大部分国企干部特别是中、基层干部难以接受,行政层级的影响仍然存在且根深蒂固。 (2)内部层级差距小,平均主义倾向突出。为了保持团结,避免冲突,大部分国企仍然采取较小的层级差距。这种差距体现在固定工资,也体现在绩效奖金的分配上。例如,某企业年终奖金的分配采用系数法,全部管理人员和员工最高的系数为1.3,最低的为1。这样的差距显然不能体现岗位价值的差别,却换来了一团和气。同时,由于缺乏对不同层级、不同岗位市场薪酬水平的了解,薪酬的调整基本采用“齐步走”的普涨方式,这就进一步加剧了这种不公平性的存在。这

国企高管薪酬激励机制现状及问题分析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e88380582.html, 国企高管薪酬激励机制现状及问题分析 作者:殷苘 来源:《决策探索》2016年第12期 随着国有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在国企高管的薪酬激励问题上能否真正实现政企分离并采用市场化的薪酬激励模式,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基于此,笔者对当前我国国企高管的薪酬激励机制现状进行了简要的分析。 一、国企高管薪酬激励机制的现状分析 (一)国企高管人员的界定 通过我国企业的发展扩张历程可以发现,当企业规模达到一定阶段,所有权和经营权需要分离,代理问题随之产生。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称谓就是在其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基础上提出的。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条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根据这一规定,目前在我国国有企业中所谓高管人员往往指的是董事长。这是因为,在现在的国有企业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之间存在着委托关系,股东大会将公司法人财产的经营责任委托给董事会,董事长一般是企业的法人代表,而企业的决策权是董事会行使的。经理层往往只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监事会负责监督审计,一般没有决策权。并且在很多的国有企业中,董事长和总经理常常一人兼任,董事长既是企业的法人代表,又是企业日常经营的维持者,使得董事长的权力在公司内部变得更大。即使是在那些董事长与总经理分立的企业中,由于董事长拥有企业的主要决策权,而总经理只负责企业的日常运行,因此,把董事长作为国有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实际经营者更符合我国的国情。 (二)国企高管激励机制的一般形式 通过对相关文献的归纳总结,笔者认为,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机制一般包括三种形式:经济激励、权利激励和声誉激励三种。 1.经济薪酬。国企高管的经济薪酬和其他员工一样,基本上有三部分组成:基本薪酬、可变薪酬、间接薪酬,具体表现有工资、奖金、福利、股票馈赠等。经济薪酬按照不同的分类方式可以分为不同类型。首先,按照其表现形式和载体不同,经济薪酬可以分为现金和能够带来间接现金收入的股权、期权等。其次,按照风险型大小和功能来划分,可以分为固定收入和可变收入。再次,根据其表现形式,高管人员的经济激励可以分为显性激励和隐性激励。 2.权利激励。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论,员工的需求可以分为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价值的实现。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需求层级大多处在尊重和自我价值实现这两类层次。对于高管人员的权利激励其实也是对这两类个人需求的满足。企业控制权就是

国企公司薪酬方案实施办法(完整版全解析)

薪酬方案实施办法 (试行)为了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增强企业凝聚力,逐步形成“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机制,建立一个与市场同业竞争机制相适应的薪酬体系,把员工个人业绩同企业的经营业绩有效的结合起来,共同分享公司发展带来的利益,达到留住人才、吸引人才的目的,促进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现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RRRR 有限责任公司薪酬方案实施办法。 一、编制原则 薪酬方案编制的原则是: 1、工资结构的调整与完善企业内部机制相结合,员工的收入与企业的效益相结合,工资分配与绩效考评相结合; 2、强调绩效分配导向,注重激励性和公平性,追求薪酬管理的系统性、科学性,实现公司薪酬策略,为公司整体经营战略服务; 3 、“建立框架、统一标准、规范管理、分步实施” ,实现公司内部分配层次的多样化,激活用人机制。 4、实行“计划管理、规范操作、政策公开、个人保密”制度。 二、指导思想 薪酬方案编制的指导思想是: 1、强化激励作用,贯彻效率优先的原则,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员工的责任感,促进公司效益的提高; 2、工资水平定位适中,内部分配结构趋向合理,重视生产、技术一线人员,有利于开发和吸引人才,有利于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完成。 三、实施范围薪酬方案的实施范围为公司正式聘用的员工;从省公司本部借用的人员按省公司规定由人才中心直接管理并执行省公司本部的薪酬体系,并结合公司的考核体系对绩效工资实施考核调整;公司从电力系统借调人员模拟省公司本部借用人员的薪酬体系标准执行。优质参考文档

四、薪酬体系公司根据管理、软件产品研制和市场营销作业三大职系不同的工作特点,对不同人员实行不同的工资制度,构成公司薪酬体系,包括岗位绩效工资制、年薪工资制、计件工资制、协议工资等。 五、岗位绩效工资制根据薪酬体系的划分,薪酬结构分为三个层次,一是经营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其主体是岗位考核工资;二是生产作业人员的薪酬结构,其主体是项目(营销)绩效考核工资,三是工勤人员的薪酬结构,其主体是劳动力市场价位工资: 1、薪酬元素 (1)、岗位薪点工资: 从岗位价值和员工的经验积累方面体现了员工的贡献。员工的岗位工资主要取决于当前的岗位性质和工作内容。在工作分析与岗位评估的基础上,以评估的结果评定出对应的岗位级别(岗位区间标准详见附件一),作为确定岗薪等级的依据;采取岗位分等、等内分档、一岗多薪的方式确定各员工的岗薪等级(岗位薪点工资标准详见附件二)。 (2)、绩效工资: 依据公司整体绩效和员工努力程度而取得的工资单元,由员工的工作或作业成绩确定,主要包括:月绩效工资(季绩效工资)、年度绩效工资(绩效考核办法详见附件三); 绩效工资是岗位薪酬工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由绩效考核基数、岗位评价系数(岗位评价系数详见附件四)和考核系数组成; 公式:月度标准绩效工资二月度绩效考核工资基数X岗位评价系数R 月度考核系数; (3)、项目(营销)考核工资:根据完成的工作量和计件单价确定的工资单元,主要适用于软件工程和市场营销人员(见附件一、二)。 (4)、年功工资:年功工资是薪酬单元的辅助部分,公司将根据薪酬制度的完善将

我国国有企业高管薪酬制度现状及问题

我国国有企业高管薪酬制度现状 我国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主导地位,国有企业体量大,行业分布也十分广泛。不同行业国有企业处于不同的竞争环境,其薪酬水平也存在一定差距。特别是,在我国国有企业改革进程中,由于受以往计划经济体制影响,不同行业、不同市场竞争环境下的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存在一定差异,也客观上造成了不同市场竞争领域国企高管薪酬的差异。 目前我国国有企业薪酬体系呈现如下特点: 1.全部国有企业中,垄断行业国有企业高管薪酬一般高于非垄断行业。 垄断行业国有企业,主要是指分布于行政垄断行业和自然垄断行业的国有企业。航空运输业与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加工及炼焦业是两个典型的垄断行业,农林牧渔业与文化传媒业是典型的非垄断行业。由图1可知,总体上,垄断行业国企高管薪酬一般要高于非垄断行业。处于垄断行业的航空运输业国企高管平均薪酬最高,达到270.15万元,处于非垄断行业的农林牧渔业国企高管平均薪酬最低,为 113.77 万元。虽然文化传媒业国企高管平均薪酬水平也较高,但主要是由于市场竞争所致。 2.全部垄断行业国有企业中,不同行业间国企高管薪酬差距明显。 由图2可知,2015年国有企业中,高管平均薪酬最高的是国有银行业,达到了423.22万元,高管平均薪酬最低的是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加工及炼焦业,为133.23万元,差异非常显著。由此可以看出,虽然同为垄断行业,但不同行业国企高管薪酬水平仍然存在很大差异。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历史因素、管理体制及行业特征等所造成。同时,即使在同一行业内,国企高管薪酬差距也很大。如国有银行业高管最高薪酬为791.74万元,最低薪酬为 293.22 万元,差距两倍有余。此种差异形成可能与国企高管个人经营管理业绩有关。

国企薪酬制度

国企薪酬现状综述 人力资源管理孙露洋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国企薪酬一直是被大众议论的话题,尤其是向部分国企高管所支付的天价薪酬,引起了越来越多人的注意;近几年,针对这些方面所展开的治理虽有成效,但是国企高管的薪酬并没有如人们所愿的大幅下降,甚至屡创新高,国企中不合理的支付制度依旧广泛存在。 关键词:国企;薪酬现状;问题弊端 引言 本文结合事实分析国企的薪酬制度,提出国企薪酬制度存在的问题,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并结合情况分析未来国企薪酬的发展趋势。 一、国企的薪酬特征 目前大部分国有企业薪酬制度的设计体系仍以员工的行政等级为导向,将员工的主要收入与其行政等级密切相关,,而专业技术职务级别的工资浮动空间较小,如果不能晋升到高一层行政等级,工资就无法上涨,这就导致以专业技术为主,具备高知识、高能力的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收到较大的影响。 按照相关规定,企业负责人基薪根据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结合企业经济规模和收入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绩效薪金与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根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级及考核分数确定,平均为基薪的1.5倍,最低为O,最高3倍封顶。年度绩效薪金的6%,在年度考核结束后当期兑现,其余40%根据任期考核结果延期到连任或离任的下一年兑现。但实际情况是,企业内部薪酬管理制度逐步向市场化发展,国家对企业薪酬管理也从原来的具体事务管理转向宏观指导,国企高管高薪的原因也就显而易见了。 而针对普通员工来严,员工工资主要是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各种津贴补贴、奖金等构成。大多数国有企业对于员工的基本工资、补贴管理都有明确的规章制度,而对绩效工资和奖金的计算与发放方式比较粗放。常常表现为,员工绩效考核随意性较大,普遍采用平均主义发放奖金,起不到激励员工提升业绩的作用,更体现不出超额劳动或超额价值贡献。 二、薪酬问题产生的原因 首先, 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管理弊端依然存在。虽然改革开放以来,企业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取得了较大的成果;但是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犹存,毕竟原来企业作为整个社会计划生产和分配的一部分, 一切按照计划进行,所有的设备生产和工程施工大部分是由计划实现的,在思想认识上对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性不重

公司薪酬体系设计

公司薪酬体系设计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

薪酬管理 ——公司薪酬设计 (一)总则 第一条:目的 制定本方案的目的在于使员工的薪酬与贡献挂钩、薪酬与公司收益挂钩,使薪酬能够起到良好的激励作用。 第二条:薪酬体系构建基本原则 (1)战略导向原则。公司将薪酬作为实现其发展战略,拓展人力资源瓶颈的重要杠杆。那些对其事业发展有重要价值的核心或战略员工,公司将为他们设定相对较高的薪酬。公司人力资源部将按“星探”机构或“猎头”公司工作机制寻觅战略员工,并为这些员工设立薪酬水平无上限的“薪酬特区”。 (2)公平原则。公司尽可能依每位员工对其贡献大小,公平、公正地确定他们的薪酬,逐步弱化员工身份差异对薪酬差异的影响。使每位员工薪酬与相关单位员工具有可比性。 (3)市场原则。公司以市场水平为参照系确定每位员工的薪酬(在NJ公司这样的国企,有人并不认可该原则。但在民企,这是显而易见的)。 (4)多通道原则。既往薪酬制度的突出缺点,是按“官本位”理念设计单一的薪酬攀升通道。按新的人力资源管理理念,一些企业在薪酬攀升的“官本位”通道或管理“职业锚”通道外,设计了薪酬攀升的技术“职业锚”和业务“职业锚”通道⑴。NJ公司是各类高素质人才的聚集地之一,亦有必要设计薪酬攀升的多通道。例如,在营销技巧、网络技术等方面出类拔萃的战略员工,通过业务或技术通道攀升,亦可达到NJ公司最高行政长官——总裁的薪酬水平。

(5)透明原则。公司将努力使每位员工清晰、前瞻性地了解其工作与薪酬间的因果关系。 (6)补偿原则。公司将通过薪酬的相应调整,以应对员工在工作责任、劳动强度等方面的差异。为国防事业做出贡献的转业或退伍军人,公司将在薪酬方面给其以一定补偿。由政府有关部门做出的领导干部调动,公司将连续地计算其岗位工作年限。 第三条:依据 薪酬分配的依据是:贡献、能力和责任。公司根据当期经济效益及可持续发展状况决定工资水平。 (二)薪酬体系 第一条公司员工分成3个职系,分别为管理职系、技术职系、行政事务职系。针对这3职系,薪酬体系分别采取二种不同类别:与企业年度经营业绩相关的年薪制;与月度绩效相关的岗级工资制。 第二条享受年薪制的员工,其工作特征是以年度为周期对经营工作业绩进行评估并发放相应的薪酬。这部分员工包括管理职系中的经营班子成员。 第三条实行岗级工资制的员工是公司经营班子成员以外的员工。 第四条特聘人员的薪酬参见工资特区的有关规定。 (三)薪酬结构 第一条:公司员工收入包括以下几个组成部分: (一)固定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级工资,工龄工资,学历、职称、执业资格津贴; (二)浮动工资,包括绩效工资、年底奖金;

国企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框架

国企薪酬制度和绩效考 核制度框架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

集团公司薪酬制度和 绩效考核制度框架 一、指导思想 继续深化企业薪酬制度改革,用系统、战略的眼光设计并完善薪酬体系,为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激励人才创造条件。逐步建立企业绩效考核制度,通过对职工的绩效考评,激活内部分配形式,改进组织管理效率,提高职工工作质量,为企业日常人力资源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二、薪酬制度 (一)深化薪酬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 1、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依托,逐步建立适应集团公司发展战略要求的多模式、多层次的,对外竞争力强、对内激励充分的薪酬体系。 2、以岗位设置为基础,按各类人员对企业安全、生产、经营、发展的作用、贡献不同,分层次确定薪酬分配侧重点,合理确定职工的工资分配结构比例,形成向井下生产一线、苦脏累险岗位、技术含量高、责任重、贡献大岗位倾斜的分配格局。 (二)薪酬体系 1、岗位绩效工资制。 (1)集团公司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以来,不同岗位之间的收入差距逐步拉大,岗位价值得到进一步体现,各类人员工资关系趋于合理。但新工资制度的实际效果与原方案设计目标还有一定差距,需调整和完善。 (2)职工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办法(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职工应享受的各种有资假期的具体规定,及年功工资、保留的

五项津贴的具体支付规定等。 (3)建立工资调整机制,逐年提高职工收入。 2、年薪制 (1)集团公司经营者及经营集团成员实行年薪制度。 集团公司公司经营者及经营集团成员年薪制按省国有资产管理局有关规定执行。 (2)子、分公司经营者及经营集团成员实行年收入制度。 年收入由基本收入、效益收入和奖励三部分组成。基本收入为职工年平均收入的三倍;效益收入按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确定增减倍数;奖励是集团公司对效益突出、贡献大的经营者的特殊奖励。 上述单位经营者及经营集团年收入由集团公司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核。以上月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标准,按月预付基本收入。年终审计、考核后,扣除已领取的预付收入,兑现年收入。 3、奖励制度 集团公司在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基础上,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建立职工奖励制度。 (1) 拟制定专业技术人才(包含高技能的技术工人)特殊贡献奖励制度。为了鼓励和留住人才创业,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实行重奖制度,集团公司制定专业技术人才奖励办法和管理制度。以每年召开的科技表彰大会奖励为主,分年度发放,实行专户管理,第一年支付25%,以此类推,奖励年度内离开集团公司,剩余奖励不付。 (2)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为主的生产性奖励制度。 (3)基层单位根据本单位经济效益建立的奖励制度。 4、协议工资制度

人力资源管理师HR知识国企高管薪酬如何设计精编

人力资源管理师H R知识国企高管薪酬如何设 计精编 Document number:WTT-LKK-GBB-08921-EIGG-22986

人力资源管理师HR知识:国企高管薪酬如何设计 2003年国资委开始以出资人角色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进行考核,第一个三年任期以提高经济效益为导向,第二个三年任期以建立全面预算管理和实施战略规划为导向。2008年,国资委在央企试行经济增加值考核,93家央企自愿参加。2010年起,国资委在央企全面推行经济增加值考核,以利润和价值并重为导向。 在这个过程中,国有企业高管薪酬,尤其是央企负责人薪酬长期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且对央企高管薪酬水平的批评不时见诸报端。2009年9月,人保部等六部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提出央企高管薪酬设计的五原则。2010年1月,国务院国资委公布经修订的《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进一步将国企高管薪酬问题推向舆论焦点。 国企高管薪酬到底如何设计 管理成本高昂 目前,央企高管薪酬设计有五项原则:一是坚持市场调节与政府监管相结合;二是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三是坚持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兼顾;四是坚持负责人薪酬增长与职工工资增长相协调;五是坚持完善薪酬制度与规范补充保险、职务消费等相配套。

2008年,国资委对冶金、电力、石油石化和航空等4个行业的工资总额进行预算管理,超工资预算时需经国资委审定。在企业内部薪酬分配上则明确:中高层薪资增长要低于净利润增长;总部员工工资增长应低于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企业职工工资可略高于企业效益增长等。 这些薪酬设计原则理论上无疑符合中国目前实际发展要求,但在实际操作中却难以做到有效结合。例如,理论上坚持市场调节与政府监管相结合,但实际中存在政府监管强于市场调节,政府和国资委在国企高管薪酬管理中缺乏薪酬总水平的增长机制,往往存在多年不变的现象;理论上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但实际中却存在约束强于激励的现象;理论上坚持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兼顾,但实践中短期激励解决得较好,长期激励长期不能得到有效解决。 同样地,国企高管保险、职务消费等问题也难以得到规范和解决。总之,目前中国国企高管薪酬管理的基本面不是激励,而是监管,似乎管住国企高管的薪酬总水平就解决了关键问题,但国企高管被管住的仅仅是显性薪酬水平,国企高管则转向提高其隐性薪酬水平上,如职务消费、时间自由度、资产和规模扩张上带给个人的尊重欲望的满足等等,由此导致管理成本高昂,以及企业投资效益和高管个人时间效率上的损失。但是,这方面企业的高昂损失往往被忽视了。 4项定价原则

国有企业最新薪酬管理制度(汇编)

本部薪酬管理制度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有效吸引和激励公司员工,吸引更多更好的优秀人才加盟,确保公司“十二五”战略规划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薪酬管理理念 在薪酬管理理念上,打破论资排辈和摒除单纯以职务定薪酬”的传统薪酬模式,按现代3P付薪理念,坚持以为“岗位”(Position)付薪、为“能力”(Personality)付薪、为“绩效”(Performance)付薪,同时兼顾内、外部公平,科学反映员工的贡献。 第三条薪酬分配原则 按薪酬分配的一般原则和央企的特点,本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效益原则:按央企工效挂钩办法,以效益为前提,实施薪酬总额控制,并按坚持“工资总额的增长低于经济效益增长、员工平均工资的增长低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建立员工工资与企业经济效益共进退的机制。 竞争原则:现阶段,公司属于战略性投入期,不符合工效挂钩条件的情况下,实施工资总额预算控制下的,有竞争力的薪酬领先策略,薪酬分配以提高关键岗位在人才市场上的薪酬竞争力和吸引力为导向。通过优化薪酬结构,调整薪酬水平,建立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从而吸引优秀人才,确保企业快速的发展。 激励原则:薪酬以增强工资的激励性为导向,通过绩效工资增加薪酬的激励性,通过年度奖金和利润提成奖励政策,建立起风险与收益相结合的激励机制;通过设计不同职系的薪酬晋升通道,激励员工立足本职,通过持续提升能力和绩效实现薪酬的提高。 合法合规性:薪酬分配制度要在国家的法律、法规等制度框架下来制定,并且按国资委对央企的薪酬绩效管理有关文件为基本依据。

第四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工资关系在公司的本部员工,但不包含由集团每年核定薪酬的企业负责人。 第二章职级及薪酬模式 第五条职级设置 结合集团及公司的实际,本部设置十个职级,从高到低依次为:董事长(含党委书记)、总经理(含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含三总师)、总经理助理级(含副总师)、部门主任、部门副主任及主任工程师、处长、主管、主办业务员、业务员。 总经理助理及以上班子成员为高管层级,部门的正、副主任以及主任工程师为中层层级,其他职级的员工为一般员工层级。 第六条薪酬模式 公司本部实施宽带薪酬体系,其中,本部中层及高管实行年薪制,员工层级实行岗效工资制。 第三章薪酬结构和水平 第七条薪酬结构 (一)我公司班子成员 我公司班子成员的薪酬,由基薪、绩效薪金和中长期激励三个薪酬单元组成。基薪是高管年度基本收入,绩效薪金是与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考核后的绩效薪金倍数乘以基薪。 我公司班子成员的薪酬由集团负责管理。我公司副总工程师、总助层级由我公司参考班子成员的薪酬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二)我公司中层员工 中层员工年薪制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工龄工资、福利津贴、年终效益奖励构成,其中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构成岗位标准年薪。年薪制人员的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的比例,视管理需要可以调整。 (三)我公司本部一般员工

国企中层管理人员的薪酬该如何设计精编

国企中层管理人员的薪酬该如何设计精编 Document number:WTT-LKK-GBB-08921-EIGG-22986

国企中层管理人员的薪酬该如何设计 文/赵艳丰现今很多国有企业中突出的现象是薪酬体系的变化跟不上企业发展速度的变化,尤其是国有企业中层管理人员薪酬制度中存在着诸如总体薪酬偏低,薪酬结构不合理,考核指标设计的不合理,考评系统不够科学等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地影响了中层管理人员的工作热情,使得很多国企中层管理人员职务消费过度膨胀。基于此,如何对国有企业中层管理人员现行的薪酬体系进行优化设计,摈弃传统薪酬体系的弊端,发挥薪酬激励在企业中的作用,激发广大中层管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企业的绩效,是本文的写作宗旨。下面以S集团为案例来进行详细分析。 一、S集团中层管理人员薪酬体系现状 S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5月29日。是沈阳市政府组建的由沈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集供水、排水、污水、地下水资源日常管理为一体、城乡区域统一运营管理,实现水资源的统一投资、建设、管理的国有独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40亿元人民币。目前,S集团共有从业人员10727人,在职员工7402人,其中中层管理人员110人,占职工总人数的%左右。 S集团中层管理人员是指直接听命于公司领导层,一般拥有下属,或者虽然没有下属但负责一个部门工作的人

员,具体指的是公司各处处长、副处长,各科室科长、副科长、主任、副主任。近年来,公司的发展速度日新月异,但是其薪酬体系却一直变化不大,除了高层管理人员推行年薪制,采取领先型的薪酬策略外,公司薪酬问题的矛盾和焦点都集中在了中层管理人员上。 S集团中层管理人员总体薪酬水平受沈阳市财政局总量控制,工资总额不高。近年来,企业中层管理人员整体平均薪酬水平纵向比,逐年有所增加,但是增幅不大;横向与国内近百家同行比较,处于中游水平;与在本地区同级别单位相比,工资总额比较低。 目前,S集团中层管理人员实行岗位等级工资制度,薪酬结构如下: 中层管理人员主要采取月薪制度。其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基本工资、技能工资、岗位工资、年功工资。技能工资、岗位工资和年功工资的设置是参照国家制定的薪酬体系中相关的原则和政策来执行的,采取逐级逐年的递增方式,稳定性较强,但弹性不大。根据S集团当年整体经济效益情况,确定中层管理人员的薪资标准,并报沈阳市财政局批准备案。 在S集团中层管理人员薪酬结构中,基本工资发放的依据是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关于沈阳地区薪资标准的规定,公司将中层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定为

冯涛高管薪酬体系设计

高管薪酬体系设计 课程背景 任何公司的高管团队都是该公司的核心骨干团队,这些人的薪酬问题也是企业股东们应该重点考虑的问题,如何设计好高管团队的薪酬,决定着高管的去留。 培训对象 董事长、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人力资源经理、薪酬经理、薪酬管理专员、绩效管理专员等 课程收获 1、全面了解现代企业职位薪酬体系设计的常用方法 2、掌握现代企业薪酬体系设计的思路与操作流程 3、了解高管团队的薪酬结构 4、企业高管的薪酬特性 5、高管薪酬设计的核心问题 培训方式 30%理论+40%案例+20%练习+10%总结 课程大纲 一、薪酬体系 1、全面薪酬概念及其构成 2、薪酬概念的理解及其工作中的应用 3、薪酬设计的基本原则 1)对外具有竞争力 2)对内具有公平性

4、高管薪酬设计的原则 三、高管薪酬设计的“6+1”步骤 1、制定薪酬策略 1)薪酬水平的市场定位策略 2)薪酬纵向总差距的确定策略 3)薪酬级差等差、等比跃升策略 4)企业发展不同阶段的薪酬策略 5)不同规模企业高管的薪酬策略 6)不同行业高管的薪酬策略 7)2015年新政策下的国企高管薪酬策略2、岗位价值评估 1)选择岗位价值评估工具 工作排序法 工作分类法 要素比较法 要素计点法 2)成立岗位价值评估小组 3)岗位价值评估 4)岗位价值评估数据处理 5)模拟薪酬曲线 3、市场薪酬调查 1)确定薪酬市场调查范围

2)选择调查方式 3)如何设计调查问卷 4)调查数据资料的应用 4、薪酬分级和定薪 1)确定职等职级 2)划分薪级 3)确定各薪级的中心值 4)确定各薪级的上下限额 5)确定级差比例与级差差额 6)形成职等薪级表 7)跨区域分子公司、办事处高管的薪酬设计5、薪酬结构设计 1)薪酬结构的三种分类方式 2)高管薪酬的三种构成要素 3)不同发展时期高管薪酬的结构方式 4)不同行业高管薪酬的结构方式 5)国企高管的薪酬结构问题 6)2015年新政策下高管的薪酬结构问题6、薪酬调整制度 1)确定晋升降级范围及标准 2)高管薪酬调整权限 7、高管薪酬入级(6+1)

(完整版)高管薪酬管理制度

中小企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1.1 目的 ⑴使公司的薪酬体系与市场接轨,能够达到激发员工活力的目标; ⑵把员工个人业绩和团队业绩有效结合起来,共同分享企业发展所带来的收益; ⑶促进员工价值观念的凝合,形成留住人才和吸引人才的机制; ⑷最终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 1.2 依据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其他成员可参考执行。 第三条薪酬分配的依据 公司薪酬分配依据岗位价值、技能和业绩。 第四条薪酬分配的基本原则 薪酬作为价值分配形式之一,应遵循竞争性、激励性、公平性和经济性的原则。 1、竞争性原则:根据市场薪酬水平的调查,对于与市场水平差距较大的岗位薪酬水平应有一定幅度调整,使公司薪酬水平有一定的市场

竞争性。 2、激励性原则:打破工资刚性,增强工资弹性,通过绩效考核,使员工的收入与公司业绩和个人业绩紧密结合,激发员工积极性。 3、公平性原则:薪酬设计重在建立合理的价值评价机制,在统一的规则下,通过对员工的绩效考评决定员工的最终收入。 4、经济性原则:人力成本的增长与企业总利润的增长幅度相对应,用适当工资成本的增加引发员工创造更多的经济价值,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薪酬体系依据岗位性质和工作特点,公司对不同类别的岗位人员实行不同的工资系统,构成公司的薪酬体系,包括年薪制,结构工资制,工资特区及临时性员工工资制。 第二章工资总额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通过建立工效挂钩机制,对薪酬总额进行控制。第七条人力资源部根据本年度的经营收入、薪酬总额,以及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对各职等和薪档的岗位薪酬基数进行调整和确定。通过对下一年度各职等和薪档人数的预计,做出下一年度的薪酬预算,包括固定工资总额和标准绩效考核奖金总额。 第八条薪酬预算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为了加强对薪酬预算执行情况的过程控制,人力资源部应于每月初,将上月实际薪酬发放情况汇总上报。 第三章年薪制

国企高管薪酬现状分析及治理方式

国企高管薪酬现状分析及治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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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高管薪酬现状分析及治理方式-会计 国企高管薪酬现状分析及治理方式 陆明月 摘要:随着限薪令的出台,人们对国企上市公司高管薪酬的关注日益增加。本文分析了近年来我国上市国企的高管人员薪酬的现状,存在着结构不合理、薪酬和业绩不相关以及行业地域内差距明显的特征。本文在指出其缺陷的基础上,分析了造成该现状的原因并且给出相关的建议对策。 关键词:国企;高管薪酬;公司治理;市场化改革 一、问题的提出 在我国,天价薪酬普遍存在,中国平安的董事长兼CEO马明哲的税前年薪高达6616 万,换算后每天收入在18.12万元。在市场低迷经济不景气的金融危机中,国内高管天价薪酬现象最终促成了中国限薪令的“出世”。 二、我国国有上市公司高管薪酬现状分析 1.高管薪酬机制的结构设计不合理,形式单一。表现为:(1)固定报酬多,浮动报酬少;(2)短期报酬多,长期报酬少;(3)在职待遇多,离职福利少。我国高管薪酬的结构大多比较呆板,与英美等发达国家相比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例如浮动报酬,在我国仅仅占总薪酬的18%,而美国和英国的浮动报酬比率分别为70%和58%,绝大多数上市公司的报酬形式是工资+ 奖金+ 补贴福利+长期激励性报酬。经过统计调查发我国上市公司中近60%的经理人都未能持有其服务公司的股份,而在西方国家中,股权激励是最为普遍的薪酬内容以激励经理人。通常股票和期权占总体薪酬近50%的比率。 2.随着公司治理的改革深化,我国国有上市公司高管薪酬中有部分企业已

[浅谈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2020国企薪酬制度改革

[浅谈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2020国企薪酬制度 改革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有企业在薪酬管理方面存在着不少弊端,传统的薪酬管理体制已经跟不上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针 对这些弊端,提出了一些改革措施,并结合薪酬制度改革的关键点 及主要目的,探讨了国有企业在改善薪酬的构成、充分发挥其激励 作用等方面应注意的问题。【关键词】国有企业;薪酬;改革一、 薪酬制度改革的背景及意义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竞争日 趋激烈,企业要想生存就必须不断提升自己的竞争力,薪酬激励的 重要性也就显现出来。科学的薪酬激励机制,不仅能激发员工高涨 的工作热情,而且从总体上缩减了企业的人力成本支出,有利于企 业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增强企业对人才的吸引力,最大程度的发 挥员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也一直是提高国有企业竞争力的关键,薪 酬激励在其中自然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 有企业在改革经济体制的同时,也在不断的对薪酬制度进行完善, 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国有企业的薪酬管理方面仍存在许多弊端,不少企业由于薪酬的改革反而出现了薪酬激励性不明显、员工 积极性降低等现象。因此,建立合理、有效的薪酬制度是我国国有 企业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二、国有企业薪酬制度存在的缺陷目前,我国国有企业薪酬制度的改革还存在一些缺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 个方面:1.政企不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决定了大多数国有 企业的所属权由政府掌握,尽管在薪酬管理方面企业可实现内部的 自主分配,但政府部门仍然决定着大部分国有企业的工资总额,这 就导致了国有企业的薪酬管理自主权难以落实,薪酬管理易受到政 府的行政干预,使得整个薪酬体系的改革缺乏合理性和科学性。2. 薪酬管理观念滞后市场环境以及企业的发展是不断变化的,国有企 业的薪酬管理应当与之结合,才能更好地提升企业的竞争力。然而,目前的国有企业大都缺乏这一观念,导致了薪酬管理缺乏战略性和 动态性。3.薪酬水平与市场脱节大部分国有企业仍在采取相对封闭 的薪酬管理方法,仅根据自己的效益来确定薪酬水平,导致企业的

深化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改革的战略思考

深化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改革的战略思考 向义海 (复旦大学 02级MPA班,上海 200433) 摘要:长期以来国企高管的薪酬结构及其实现形式较为单一,而且普遍是自己给自己制订薪酬标准,并存在“帐面收入较低、体外收入偏高,总体水平不低、 风险系数不高,激励程度较低、约束强度不高”现象。推进薪酬管理改革已经成为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重要环节。当前有关方面进行的实践探索为深化国企高管薪酬 管理改革提供了有益经验,但还存在局限性,具有明显的过渡性色彩。国际上企业 高管薪酬管理的一般惯例和通行规则为进一步推进这项改革提供了有益借鉴,我们 要按照市场化、国际化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真正建立起具有 市场竞争力的国企高管薪酬管理制度。 关键词:国企高管薪酬管理改革 随着国资国企改革的深入推进,加强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国企高管”)薪酬管理制度改革的任务越来越紧迫,也越来越艰巨,它将从根本上决定本轮国资国企改革的成败。推进这项改革的复杂性,主要体现为我们在认识层面和操作层面都面临一些难题,比如:国企高管到底该拿多少钱?支付形式是什么?确定规则的理论依据及现实原则是什么?如何做到既激励又约束?如何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近年来,国务院国资委和北京、四川、广东、江苏、深圳、武汉等地,在这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形成了一些有益经验,但对上述难题还没有从根本上给出让大多数国企高管所欣然接受、为广大老百姓所从容承受的答案。本文试图通过实证分析和规范分析,对如何深入推进国企高管薪酬管理制度改革作进一步探讨。 1 国企高管薪酬管理的现状及其改革情况分析 1.1 实施改革前国企高管收入水平基本状况 长期以来,国企高管薪酬管理主要存在三方面问题: 1) 薪酬结构及其实现形式较为单一。因受政策、学术研究或成功企业做法、以及宣传舆论导向的影响,长期以来,我国国企高管的薪酬结构以基本工资为主体,奖金为适当补充。其组合模式大致有四类:一是岗位(绩效)工资制,其构成为:岗位工资、年功工资、效益工资;二是岗位技能工资制,其构成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辅助工资(年功工资、补贴和奖金);三是驻境外中资企业内派员工工资制(一般略高);四是其它工资制,如实行岗位系数工资制、等级工资制,甚至是沿用公务员工资制。这种工资模式的根本特性是保障有余,激励不足。 [作者简介]向义海(1975—),男,四川省南部县人,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干部,复旦大学02级MPA 班学员。

公司治理_激励机制与高管薪酬制度重构

上海金融学院学报Journal of Shanghai Finance University 2010年第3期 总第99期No.3,2010 Apr No.99 收稿日期:2010-04-30 作者简介:葛兆强(1966-),男,山东青岛市人,招商银行战略发展部副总经理,金融学博士,应用经济学博士后,高级经济师,山东 大学经济研究院研究员,硕士生导师。 公司治理、激励机制与高管薪酬制度重构 摘要:1990年代以来,公司高管薪酬持续飞涨,即使在全球金融危机背景下,一些接受政府注资的公司高管仍然领取天价高薪,因此,改革高管薪酬制度的呼声越来越高。本文认为,企业高管薪酬的失衡从根本上源于传统薪酬制度理论的不合理,而这些理论假定的不合理则导引于公司治理的内在缺陷。因此,重构薪酬制度,完善激励机制,必须以改革公司治理为逻辑起点。本文在分析公司治理与激励机制关系基础上,对高管薪酬制度的理论假定与现实困境进行了全面深入地剖析,对高管薪酬制度框架的设计与重构提出了具体设想。 关键词:公司治理;激励机制;高管薪酬;制度重构 中图分类号:F270.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680X (2010)03-0078-07 葛兆强 (招商银行战略发展部,深圳518040;山东大学经济研究院,济南250100) !!!!!!!!!!!!!!!!!!!!!!!!!!!!!!!!!!!!!!!!!!!! !!!!!!!!!!!!!!!!!!!!!!!!!!!!!!!!!!!!!!!!!!!! 1990年代以来,随着股票市场的持续增长,公司高管特别是上市公司高管的薪酬飞涨。一项研究显示,从1992-2000年,标准普尔500指数公司首席执行官的实际平均薪酬(排除通胀因素)翻了两番。因此,高管薪酬问题引起了投资者、政府部门、监管当局、媒体和公众的广泛关注[1]。在本次全球金融危机背景下,美欧一些公司高管薪酬依然逆势而涨,引起了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口诛笔伐。笔者认为,对于高管薪酬,既不能仅仅考察其数量的多和少,关键是要考察高管薪酬制度框架及其制度安排能否实现有效激励,能否实现公司治理目标,能否促进企业业绩增长。 一、高管薪酬制度的理论假定与现实困境 关于高管薪酬问题的讨论由来已久,但这种讨论长期局限于学术界,社会公众对高管薪酬的多寡与结构合理与否微词较少。综观已有的讨论,大多数还仅仅停留在道德层面,没有从经济学、法学的角度进行深入研究。而且,在大多数人看来,高管薪酬总体上是在市场力量作用下由公司的董事会决定的,其合理性不容质疑。即使有些高管薪酬过高,也不过是几个烂苹果而已。自2001年安然、世通公司丑闻特别是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以来,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高管薪酬问题源于公司治理机制中隐藏的系统性、结构性的问题。不仅仅是几个苹果烂了,而是装苹果的桶烂了。传统高管薪酬制度的理论假定和制度安排貌似合乎理论逻辑,但在实践中已陷入失灵困境,导致了高管薪酬的非公平交易,使高管攫取过多的“租金”。 (一)传统薪酬制度的理论假定 薪酬制度是关于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有关激励的一系列正式或非正式的经济、社会和心理关系的制度安排,大致包括职级制度、薪酬结构、绩效考核三个部分。职级制度是指企业采用的论资排辈以年功为基础的晋升制度,在大多数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职级决定了薪酬水平和薪酬结构的差异。薪酬结构

国有企业高管人员薪资披露

人力资源 2006年财政部办公厅《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规定,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最高年薪为280万元人民币,最低年薪为2.5万元,且该薪资为税前收入,要依法交纳个人所得税。但事实上,一些国有企业在薪资分配体制方面存在着诸多不规范之处,就是所谓的“体制性收入”。此外,国有企业薪资分配制度的不规范,还体现在垄断行业凭借行政垄断地位和准入管制,部分企业既享受国家政策扶持,又垄断市场,获取高额垄断利益,并通过各种形式转化为本行业部分人员的高工资和高福利。在行业高工资和高福利绝对数字较高的基础上,部分国企高管获得的确实是一份超越了其个人贡献的“溢价”收入。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资》中规定:应付职工薪资折现后的金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如果企业不对可能占有很大比例的高管薪资进行披露,企业未来收益和风险将无法合理估计,会计报表信息失真。 但是,在翻阅多家国有大型上市公司(年净利润均为500亿以上,且国家控股比例较高)2009的年报时,发现个别企业只公布了非执行董事或独立董事薪资。无一家企业有效公布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长、执行董事)年薪。如上所述,对高管人员薪资比例,国家监管部门有明确规定,在有明确限定的条件下,为什么还会有国企高管的“天价”薪资?这些公司不披露企业高管的用意何在? 企业可以看做是一系列契约的集合,高管人员的薪资合约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高管人员的薪资计划是公司与其高管人员之间的代理合同,其目的是通过将高管人员薪资建立在一个或多个衡量高管人员经营公司努力程度的指标上,协调公司与高管人员的利益。高管人员作为理性的经济人,倾向于采取使个人利益最大化的措施。在企业利益与高管人员利益不一致时,高管人员的决策有可能损害股东利益。例如,高管人员在其报酬与企业当期利润挂钩的情况下,有可能通过减少研究开发费用、减少广告支出、减少正常的设备维护支出等短期行为,或通过改变折旧方法、选择长期投资计价的成本法与权益法、更改收入确认的时间等账面花样来进行盈余操纵,以提高个人效用水平。合理的薪资安排可以减少高管人员的这种机会主义行为例如,将报酬与股票价格相联系,可以使高管人员着眼于企业的长远发展来进行决策。因此,合理安排利润与股票价格以及其他因素对薪资的影响比例,可以促进企业利益最大化与高管人员个人效用最大化的一致,实现激励相容。 我国对高管薪资信息披露的要求始于1998年,规则针对所有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和监事。但是我国公司的公司治理尚不完善,董事与管理人员的职责划分不清楚;对于薪资总额的限定则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和各项保险费、公积金、年金以及其他。这些项目的数额不需详细披露,对其也没有明确的定义或说明;股票期权等长期激励报酬和在职消费并没有包含在薪资总额中,虽然规则要求对股权激励进行披露,但没有要求披露高管当期被授予的股权激励的价值。因此我国要求披露的薪资内容相对于美国较简单。目前,我国对上市公司高管薪资信息披露进行规范的法规主要有三个,即《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报的内容与格式》(2007修订版),但是我国我国并没有出台明确的规则要求对薪资数字进行解释和说明。 目前,国有企业机制和体制的问题已经成为焦点,随着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和公司治理机制的日益完善,阻碍薪资披露发挥其作用的根本问题将得到解决,从而必然使这一信息的需求不断加强。因此,笔者对披露的内容和形式提出了以下建议,以期使披露更加充分。 一、制定更有效的方法来确定高管人员薪资,比如经营业绩成果,以抵御可能存在的道德风险,刺激管理人员更为有效的运作。尽量避免国企高管“既拿着行政级别的待遇又拿着市场化的年薪”。 二、披露薪资总额的组成项目。这要求对数据来源进行详细分析,并且对它们进行定义和说明。重要的项目单独披露,不重要的项目相互合并;如果存在特殊事项,还需对其进行解释和说明,以提高数字总额的可靠性。 三、扩大薪资披露范围,提供更完整的薪资总额数字。具体说来,应在总额中增加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高管人员从长期激励计划中所获得的收益,如当期授予的股票期权的价值。该类薪资虽然在我国才刚刚出现,但随着我国高管薪资激励的发展和完善,它们完全有可能成为其薪资的重要甚至主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在职消费是我国公司高管收入的重要来源。若不对在职消费进行明确的界定,不将其纳入披露范围,高管们就可以很自然地通过在职消费来规避对真实薪资的披露。 参考文献 [1]查婧:《中美高管薪资披露规则比较》,《财会通讯》2009年第10期 [2]王佛璋、高强、刘听:《经理报酬披露的现实分析》,《会计之友》2001年第2期 国有企业高管人员薪资披露 周洁周瑾 (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摘要:国有企业机制和体制的问题已经成为焦点,随着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和公司治理机制的日益完善,阻碍薪资披露发挥其作用的根本问题将得到解决,从而必然使这一信息的需求不断加强。本文从我国现有的有关薪资披露的法规和准则出发,探讨了国企高管人员薪资披露的不足之处,并提出了一些意见。 关键词:国有企业薪酬披露股票期权 094 现代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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