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查登记表填写示例 及说明
附件4:
普查登记表填写示例
及说明
填写示例1:国有单位文物收藏情况调查登记表收藏单位(盖章):北京新文化运动纪念馆
单位基本情况
调查编号11010121800018
单位名称北京新文化运动纪念馆组织机构代码71781827-2
上级主管
机构
国家文物局
隶属关系
?中央属
□省属
□地市属
□县区属
□乡镇街道属
□其他
所
属
行
业
、
系
统
□农、林、牧、渔业
□采矿业
□制造业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建筑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批发和零售业
□住宿和餐饮业
□金融业
□房地产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教育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文化文物、体育和娱乐业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单位性质
□机关
?事业单位
□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
□其他
单位类型
?博物馆、纪念馆
□图书馆
□美术馆
□档案馆
□其他
是否属于文
物系统
?是
□否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五四大街29号负
责
人
姓名郭俊英
邮政编码100009 职务馆长
联系电话010-******** 固定电话010-********
传真010-******** 移动电话*********
单位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e810694674.html, 电子邮箱*********
是否有国家认定的文物
?是文物藏品总数
(件/套)
已定级文物(件/套)
未定级文
物
(件/套) 4000
一级文物二级文物三级文物一般文物
59 100 200 200 3441 建
档
情
况
是否已建文物纸质档
案
?是□否
保
管
请
况
库房面积(平米)250 是否已建文物数字档
案
?是□否保管人员数量 (人) 2
□否如无国家认定的文物,是否有以下物质遗存
请
打(√)
数
量
(件)
1 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如古代雕塑、造像等。古代绘画,如壁画、纸本绘画、绢本绘画、帛画、木板画、木刻版画、年画、铜版画、油画、漆画、画扇、水陆画、唐卡等。古代书法,如名人墨(字)迹、尺牍、碑帖拓本、法帖原石等。古代纺织(绣)品,如棉、麻、丝、毛制品、缂丝、刺绣、堆绫等。其他古代艺术品、工艺美术品等。
2 历史上各时代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手稿和图书资料。如古代简牍、帛书、甲骨、盟书等。古代书籍、经书、信札、文书档案、舆图、契约、试卷、药方、剧本等。可移动的古代石经、碑刻、墓志、经幢、哀册、谥册等。古代木刻经版等。其他古代文字、文献资料等。
3 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如古代建筑、墓葬建筑构件,如画像砖、画像石、砖雕、城砖、板瓦、筒瓦、瓦当、滴水、斗拱、藻井、塔刹等。古代钱币、钱范、钞版等。古代服装、服饰、冠履、带具等。古代首饰、佩饰等。古代礼器、仪仗等。古代机械、仪器、仪表、钟表、医疗器具等。古代兵器、刑具等。古代生产工具,如农具、织机等。古代食具、酒具、茶具等。古代炊具等。古代烟具等。古代盥洗梳妆具,如古镜、梳妆盒等。古代度量衡器等。古代文房用具,如笔、墨、纸、砚、笔筒、文具盒、墨盒、印泥盒、笔山、笔洗、水注、水盂、镇尺、臂搁、墨床等。古代玺印、封泥、章料等。古代体育用具、棋具、卜赌具、玩具等。古代乐器及构件等。古代灯具、香具、炉具等。古代宗教法器等。古代家具及构件等。古代车马器、交通用具及构件等。古代符节腰牌、牌匾等。古代葬具与明器等。其他古代生产、生活用具等。
4 1949 年以前具有重要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以及反映近现代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和与近现代重大历史事件、重要人物或著名人物有关的实物以及其他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现代实物。如文献文书:具有重要意义的奏折、公约、条约;各种重要会议的决定、决议、宣言;各种机关(党派、政府、军队、团体及其他机构)的文书、布告、电报、报告、指示、通知、总结等原始文件;重要的契约、合同、析产书、帐薄、家(族)谱等。
手稿
手迹
重要人物或著名人物或其他有价值的手迹原件等。
书籍
报刊
重要人物或著名人物收藏或批注过的书籍报刊等。在近现代历史上产生过重大影响或具有特殊意义的书刊报纸原版等。存世较为稀少、有重要史料价值的出版物等。
音像
制品
记录重要人物或著名人物活动,反映重大历史事件和社会历史变迁的各种原版照片、胶片、唱片、磁带、珍贵拷贝等。
艺术
品
近现代各门类美术艺术大师、工艺美术大师、重要人物或著名人物创作的代表性作品。产生过重大影响或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美术艺术作品。各民族有代表性的年画、剪纸、风筝、皮影、雕刻、漆器、刺绣等工艺美术品。
宣传品重大事件、重要活动中散发、张贴的传单、标语、漫画、捷报及其他宣传品。具有代表性的海报、招贴画、广告等。
徽章证件具有重要意义的各类徽章、证件,如奖章、勋章、奖状(立功喜报)、纪念章;机关(学校、团体)证章、证件、证书,以及其他标志符号等。
旗帜匾额具有重要意义的旗帜、匾额,如国旗、军旗、奖旗、舰旗、队旗、锦旗、贺幛等各种标志性、识别性旗帜;记录近现代社会发展变化的匾额、招幌等。
印信图章具有重要意义的国家机关、政党、群众团体、军队等使用过的关防、公章、各种印信,重要人物或著名人物使用过的印章等。
货币票证具有重要意义或存世量少、有代表性的货币、邮票、供应证券、股票、工业券、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等。
宗教用品与重大历史事件、重要人物或著名人物有关的,或具有典型意义的宗教用品,如造像、经书、法衣、器皿、法器、仪仗、宗教画等。
武器装备与重大历史事件、重要战役、重要人物有关的,或具有典型意义的兵器、弹药和军用车辆、机械、器具、地图、通讯器材、防护器材、观测器材、医疗器材、被服及其他军用物品。
刑狱
用具
与重要人物或著名人物有关、或有历史代表性的刑狱用具。
生产用品其他反映生产力发展各阶段的有代表性的工业、农业、手工业、交通、通讯、科技等的生产工具、用具以及科研仪器、设施设备。
生活用品重要人物或著名人物曾经使用过的、或反映生产力及社会发展不同阶段的有代表性的生活用品,如服饰、首饰、家具、家用电器、办公用品、文具等。
5 列入国家文物局《1949年后已故著名书画家作品限制出境的鉴定标准》目录的作品。参见附录B、C。
6 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如:古猿化石、古人类化石。
7 其他属于人类在历史发展进程中遗留下来的、由人类创造或者与人类活动有
关的一切具有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的、可移动的物质遗存。
总计(件\套):
填表人:*** 日期:2011 年 5 月4 日
填写说明:
国有单位文物收藏情况调查登记表填写说明
1 范围
本著录说明适用于《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国有单位收藏情况调查登记表》的填写。每个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文物收藏单位填写一张统计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说明的引用而成为本说明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说明。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4 年3 月14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1996 年7 月5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7 年12 月29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2008 年10 月28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2009 年8 月27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3 与此次普查中文物收藏单位登记工作相关的文件材料
《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国有单位文物收藏情况调查登记表》。
4 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中的国有单位是指按法人作为调查登记的基本单位。
4.1 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2 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4.3 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
4.4 法人单位包括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其他单位。
4.4.1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法人,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的企业,或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或国家拥有实际控股权的、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它包括国有企业、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
4. 4.2 事业单位法人,指经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国家事业登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或经地方县级以上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地方县级以上事业单位管理登记部门登记或备案,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取得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包括:
(一)各级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二)党中央、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举办的事业单位;
(三)各级人大、政协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机关举办的事业单位;
(四)各级党委部门和政府部门举办的事业单位;
(五)使用财政性经费的群众团体举办的事业单位;
(六)国有企业及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
(七)依照法律或有关规定,应当由各级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的其他事业单位。
4. 4.3 法人机关,指各党政和行政机关及机构,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包括:
(一)县级以上各级中国共产党委员会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
(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机关;
(三)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以及地区行政行署;
(四)县级以上各级政治协商会议机关;
(五)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机关;
(六)县级以上各民主党派机关;
(七)乡、镇中国共产党委员会和人民政府;
(八)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各单位;
(九)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司法机关的分支机构和派出机构,以及其他依法成立的机关。
4. 4.4 其他,指其他需要纳入本次普查的单位和机构。
5.封面
填写收藏单位名称、所在地区、调查人、审定人、抽查人及日期,内容全部用汉字填写,涉及数字的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6 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国有单位文物收藏情况调查登记表
6.1 填写文字要求
内容全部用汉字填写,涉及数字的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6.2 单位基本情况
6.2.1调查编号
调查编号是此次普查的单位顺序号,其长度为14 位数字。
为区分不同的单位,将调查编号设计为四部分:行政区划代码+单位性质代码+行业分类代码+单位顺序号。
调查编号的命名规则:
(1)命名内容:行政区划代码+单位性质代码+行业分类代码+单位顺序号。
命名长度:6位1位2位5位
行政区划代码单位性
质代码行业分
类代码
单位顺序号
长度 1 2 3 4 5 6 1 1 2 1 2 3 4 5
(2)各项的顺序要固定,文件名中不能存在任何空格。无论任何原因,文件名中均不得存
在中文字符。
(3)行政区划代码:即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文物收藏单位所在地的行政区划号码,
填写,6 位阿拉伯数字。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全国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代
码表》为准。该代码表查询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e810694674.html,/tjbz/xzqhdm/index.htm。
(4)单位性质代码:按下表内容选择后填写,1 位阿拉伯数字。
单位性质代码单位性质
1 国家机关
2 事业单位
3 国有企业
4 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
5 其他
(5)行业性质代码:以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文物收藏单位所属的行业分类为准(见
附录A),填写,2 位阿拉伯数字。
(6)单位顺序号:即在普查中对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文物收藏单位的登录顺序,此
号码在报送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结果数据时由县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的数据接收软件按
接收次序自动生成,5 位阿拉伯数字。从个位开始登录,不足 5 位的前面用“0”补齐。
示例:首都博物馆
110102 2 18 00001
北京市西城区事业单位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第1 家报送数据的单位
6.2.2单位名称
国有单位注册的正式全称。
6.2.3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依法注册、依法登记的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颁发一个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代码标识。国有单位填写法人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
6.2.4上级主管机构
国有单位的上级领导机构全称。
6.2.5隶属关系
单选,选项划“√”。按本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所隶属机构行政层级或系统选择。
6.2.6 单位性质
单选,选项划“√”。选择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中的一种。其他纳入普查的单位和机构,如利用国有资产成立的其他机构,以及纳入普查范围的宗教场所等,选择填写其他单位。
6.2.7 所属行业、系统
单选,选项划“√”。选择所列19 大类中的一种;
6.2.8是否属于文物系统
单选,选项划“√”。选择是或否。
6.2.9 单位类型
单选,选项划“√”。选择所列五种类型中的一种。
6.2.10通讯地址
国有单位具体通讯地址。
6.2.11 邮政编码
国有单位所在地邮政编码。
6.2.12 负责人姓名、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
国有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
6.2.13 职务
国有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具体职务。
6.2.14 联系电话、传真
国有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联系电话、传真。
6.2.15 单位网址
国有单位门户网站的地址。
6.3 藏品概况
6.3.1 藏品总数
填写国有单位所收藏、保管的文物总件数。
6.3.2 已定级文物(件/套)
根据所列内容如实填写一、二、三级文物及一般文物的文物数量。
6.3.3 未定级文物(件/套)
填写没有定级的文物的数量。
6.4 建档情况
6.4.1是否已建文物纸质档案
单选,选项划“√”。选择是或否。
6.4.2是否已建文物数字档案
单选,选项划“√”。选择是或否。
6.5 保管情况
6.5.1 库房面积
本单位所有保管可移动文物的库房面积总和。
6.5.2 保管人员数量
本单位所有从事可移动文物保管工作人员总数。
6.6 专业文物收藏单位之外的其他国有单位,请根据调查表中的“物质遗存”列表对本单位收藏情况核对后填写,填写完后反馈至普查机构进行文物认定,对于1949年以后禁止和限制出境画家作品名录参见附录B、C。
注:某些特殊单位同时存有国家认定的文物和没有认定的文物,则需核对本单位的藏品情况分别填写完整藏品概况。例如:某高校中既存有校内博物馆中认定过的文物藏品,也存有其他未经认定、但符合普查范围的物质遗存,则需根据文物认定情况分别填写上述著录说明6.3——6.6的所有内容。
6.7 总计
各栏数字之和。
7 填表人、日期
登记表填写者签名、签名日期。
附录A:行业分类代码表
代码
与《国民经济行业分
类与代码》中“门类”
的对应关系
行业名称
01 A 农、林、牧、渔业
02 B 采矿业
03 C 制造业
04 D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
05 E 建筑业
06 F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07 G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及软件业
08 H 批发和零售业
09 I 住宿和餐饮业
10 J 金融业
11 K 房地产业
12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3 M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址勘查业
14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15 O 居民服务和其它服务业
16 P 教育
17 Q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18 R 文化文物、体育和娱乐业
19 S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