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工程物资款项支付规定

基建工程物资款项支付规定
基建工程物资款项支付规定

基建工程物资款项支付

规定

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为了加强基建工程付款的

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工程质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 职责

集团资金部具体负责工程款项的支付。

3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负责管理的基建工程。

4 工程物资款管理规定

4.1 工程物资款的支付主要适用于包工不包料的工程(或装潢),对包工包料工程需要支付或预支工程物资款的必须在合同中约定。

4.2 对包工包料工程,公司支付的工程物资款必须在工程结算时予以扣除。4.3 按合同规定应由公司提供的工程物资,在实际施工中由承包方提供的或购买的,公司凭承包方交付的购货发票付款,发票必须是以公司名义开具的,并且承包方要和公司签订代购协议。

5 工程预付款管理规定

5.1 预付基建工程价款必须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执行,合同没有约定的,不执行预先付款。

5.2 对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原则上预付比例不得高于合同金额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一般不得超过当年建筑工程量所需资金的25%。

5.3 预付的工程款必须在合同中约定抵扣方式,并在工程进度款中进行抵扣,工程竣工时全部扣清。

5.4 凡是没有签订合同或不具备施工条件的承包单位,不得预付工程款。

6 工程进度款管理规定

6.1进度款结算方式

6.1.1按月结算与支付。即实行按月支付进度款,竣工后清算的办法。合同工期在两个年度以上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6.1.2分段结算与支付。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支付工程进度款。具体按合同中的规定执行。

6.1.3 承包单位根据工程进度情况编制实际完工工程量的报告,计算本期应支付的工程款。经工程监理单位审签,项目部、工程管理小组、集团基建部、审计监察部审核后,确认已完工工程量。

6.1.4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6.1.5财务部以核实的工程量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核实工程款,按约定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结算抵扣。

6.1.6 当合同规定的调整合同价款的调整情况发生后,承包人应在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部,经分管总裁确认批准后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

6.1.7 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调整报告,公司可以根据有关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和调整的金额,并书面通知承包人。

6.1.8施工中发生工程设计变更,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由承包人提出调整,经项目部等部门审核分管总裁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或公司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对方

确认后执行。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可提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进行咨询或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

6.1.9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14天内,如承包人未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则公司可根据所掌握的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合同价款和调整的具体金额。重大工程变更涉及工程价款变更报告和确认的时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确认增(减)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

7 竣工工程款管理规定

工程竣工结算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

7.1 工程竣工结算编审

7.1.1 单位工程竣工结算由承包人编制,实行总承包的工程,由具体承包人编制,总包人审查;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或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由总(承)包人编制。

7.1.2公司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经过工程项目监理公司初审,项目部、工程管理小组、基建部复审,审计监察部审计后,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必要时也可招标社会审价中介机构进行造价审计。

7.1.3财务部凭审定的审计报告,及时与承包单位核对账务及基础资料,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经审计监察部审计和分管总裁签批后,予以结项并据此办理工程款项结算。

7.1.4 承包人应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完成项目竣工结算编制工作。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的,并且提不出正当理由延期的,责任自负。

7.2 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期限

7.2.1 500万元以下,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

7.2.2 ?500万元-2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

7.2.3??2000万元-5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天。

7.2.4 5000万元以上,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70天。

7.2.5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在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确认后,15天内汇总,送发包人后,30天内审查完成。

7.3 公司根据确认的财务决算报告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时,应保留5%左右的质量保证(保修)金,待工程质保期到期后清算(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7.4质保期满,资金部依据资产使用部门提供的资产使用情况表办理结算。因提供的资料有误,致使在质保期内资产维修费用得不到扣回的,由资料提供者承担相应责任。

7.5 工程质保期内发生的维修费用,由资产管理部门或维修部门经承包方认可后,资金部直接从保修金转付。

7.6 工程竣工结算时,公司为施工单位预支的各项材料以及代垫的水电费、饭菜票、电话费必须从工程款中扣除。

7.7索赔价款结算

7.7.1 公司、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受损方按合同约定提出索赔,索赔金额按合同约定支付。

7.8合同以外零星项目工程及减量工程价款结算

7.8.1 承包单位提供项目增量工程联系单,由项目部、工程管理小组等部门对用工数量、机械台班数量和单价、使用的材料和金额进行审核,报分管总裁审批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项目减量工程需项目部在项目结算时提供减量工程明细单及预算表。

7.9 工程竣工结算以合同工期为准,实际施工工期比合同工期提前或延后,公司和承包双方按合同约定的奖惩办法执行。

8基建工程付款程序

8.1 工程物资付款程序

8.1.1 采购部凭购货发票和工程物资验收证明,填写付款申请单,经部门主管批准,财务部审核后报分管总裁(或授权人)批准。需款到发货的工程物资,采购部必须签订合同,凭采购合同填写付款申请。

8.1.2 资金部根据批准后的 "付款申请单"的批示付款。

8.2 工程款付款程序

8.2.1 基建部门根据工程合同和承包单位编制、监理单位审定的实际完工进度和基本建设支出预算,报送“资金使用计划表”,详细说明基建项目的预算(合同)金额、实际支付金额、尚欠金额以及计划支付金额等事项。经财务部审核,分管总裁批准后,资金部进行资金准备。

8.2.2承包单位依据合同约定,凭发票、工程进度报告等资料提出付款申请,由监理单位审签后(预付款直接申请),依次交由工程项目部、工程项目管理小组、集团基建部、审计监察部、财务部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分管总裁审批。在整个报批过程中,申请单据全部由工程项目出纳一个人负责传递,其他人不得经手。付款申请经审批后资金部必须再次复核,并与分管总裁通讯联系给予证实。付款时,根据承包单位提供的银行帐户直接办理结算。

8.2.3对于总工程款金额较小,在集团公司授权额度内的,由承包单位凭正式发票提出付款申请,由出纳报经项目部、基建工程管理小组、财务部审核,工程负责人审批后,由资金部安排付款。

9 基建工程付款的审核

基建工程付款之前,财务、资金部门必须对工程有关原始凭证、申请批准手续、付款方式进行严格审核,审核无误后资金部门方可办理款项支付手续。

9.1审核与基建工程有关的原始凭证完整性。

9.1.1审核施工单位是否提供经项目部、使用单位会签的质量验收合格报告,没有提供质量验收合格报告的,资金部门不得给予结算。

9.1.2审核施工单位是否提供正式签定的合同及工程概预算报告书,小项目是否提供项目申请报告及项目预算表。合同、项目概预算报告书(预算表)、项目申请报告以公司盖章或分管总裁签字为准。对原始资料不全的,必须要求予以补齐。

9.1.3审核项目增减变更工程是否有分管总裁批准的书面报告,没有提供的,不予付款。

9.1.4 审核完工工程是否有竣工决算报告、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工程验收报告。对报告不全的一律不予付款。

9.1.5 对采购工程物资,审核是否有采购申请单、购货发票和进货证明等。9.2 审核申请批准手续

9.2.1 审核工程项目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审批人是否根据工程项目相关业务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有无超越权限审批。对审批手续不全的应要求补齐完整。

9.2.2检查工程付款申请是否经过审核、审批。有关人员的审核审批是否在授权范围内,对没有审核、审批的及超出权限的审核审批一律不准付款。

9.2.3检查工程付款是否在预算计划范围内,对超出预算、计划范围的,以及未列入预算的工程开支一定有特殊的审批手续,否则不予付款。

9.3 审核工程项目付款方式

9.3.1审核工程付款与合同约定的价款、支付方式是否相符。

9.3.2对支付价款与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及金额不符或与工程实际完工情况不符等异常情况,应当不予付款。

9.3.3 对于基建工程因变更,造成价款支付方式及金额发生变动的,相关负责部门应提供完整的书面文件和其它相关资料,资金部应对工程变更价款支付业务进行审核。

10 基建工程付款记录

集团资金部应对每个工程设立付款明细账,及时反映工程付款情况。

11其它

11.1 本规定由集团资金部负责解释与修改。

11.2 本规定自总裁批准签发之日起执行。

实用文档之款项支付管理办法

实用文档之"款项支付管理办法" 第一部分总则 (2) 第二部分工程类付款 (2) 第三部分材料(设备)采购付款 (3) 第四部分预借款项 (5) 第五部分日常费用 (6) 第六部分薪酬福利 (14) 第七部分税费支出 (15) 第八部分专项支出 (16) 第九部分报销时间的具体规定 (18) 第十部分附则 (18)

第一部分总则 一、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款项支付行为,倡导一切以业务为重的指导思想,合理控制款项支出,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制度根据相关的财务制度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将款项支出分为工程相关支出、材料(设备)采购、预借款项、日常办公费用、工资福利、税费支出及专项支出等,以下分别说明各项支出具体的财务支付报销制度和流程。 三、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部分工程类付款 一、付款审批流程:工程施工单位提出书面付款申请(合同)→公司工程部填制《付款申请表》→工程部经理审核→公司财务部负责人审核确认→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出纳支付。 二、付款应附资料: (一)施工单位付款申请书(合同) (二)付款申请表 (三)工程质量验收报告(依节点)

(四)工程现场施工进度照片 (五)发票(收据) (六)供货单位信息(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付款信息等,并已盖公章) 三、公司各职能部门及负责人对工程付款审核要求: (一)公司工程主管、工程经理对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以及工程进度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及付款比例提出意 见,对工程进度是否达到付款节点,是否符合合同约定付 款条件并依据工程付款预算单价(暂定单价)以及合同约 定的计算标准,计算出本节点应付款金额; (二)公司财务部门审核要求:审核该项支出是否有资金预算,付款是否达到合同约定付款节点,施工单位提供发票是否合 法合规,付款审批流程是否合规等提出意见; (三)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审批。 第三部分材料(设备)采购付款 一、付款审批流程:材料(设备)供货单位提出书面付款申请(合同)→公司采购部

工程类款项支付所需资料及要求

工程类款项支付所需资料及要求 一、乙方提供对账单 付款时,乙方需要提供已支付工程款对帐单,原则上跨月第一次付款时必须提供,盖乙方单位公章或财务章,模板附后; 二、乙方提供建安发票 施工方必须在项目所在地税务报到,每次付款时在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建安发票,每次按付款金额开发票,不得多开或少开,并加盖施工方单位财务章; 特殊情况:施工方因自身税务关系,必须自开发票的,则施工方在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报到后,将自开发票交与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盖章后既可。 三、质保金支付: 若支付的工程款为质保金,则需附工程质保金结算单;工程质保金结算单由乙方填写,送交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审核,物业管理公司审核完成后,交地产(开发本项目的地产公司)成本管理部审核。 四、特别说明: 1、甲方不接受付款委托; 2、乙方收款单位必须与合同单位一致; 3、乙方提供的发票单位也必须与合同单位一致; 4、本项目、所属公司及所属税务名称: 五、工程款支付流程

1、本地在建项目工程款支付流程: 项目部内业发起→项目部经理→成本部经理→工程分管领导→资金财务部经理→公司总经理。 2、异地公司在建项目工程款支付流程: 2.1河南公司支付流程:找河南公司综合管理部提供。 3、工程竣工交房,项目部或项目公司拆销后的工程款(包括结算款、质保金)支付流程: 成本管理部内业发起→成本部经理→工程分管领导→资金财务部经理→公司总经理。 附表一 ________有限公司对帐单(模板) 项目名称: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盖章: 年月日 附表二

工程质保金结算单 1、质保期满后,由承包方填报此表,承包方报送此表时需将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的结算书、竣工 验收合格证复印件作为附件附在表单后面。 2、承包方报送发包方委托的物来公司,由物业公司对本工程目前物业使用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进 行确认,对在质保期内因承包方质量原因所发生的维修费用进行确认。 2.1对无质量问题的,甲乙双方办理质保金结算,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未使用部分质保金。 2.2对承包方原因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未解决的,承包方继续进行维修并验收合格或发包方 另行委托其它施工单位进行维修并验收合格后物来公司方能签字盖章返还承包方。

公司基建工程及工程物资款项支付管理制度

公司基建工程及工程物资款项支付管 理制度

XX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基建工程及工程物资款项支付管理规定 (试行) Q/XXJ G 04.11- 1目的 为了加强基建工程付款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工程质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 职责 集团资金部具体负责工程款项的支付。 3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负责管理的基建工程。 4 工程物资款管理规定 4.1 工程物资款的支付主要适用于包工不包料的工程(或装潢),对包工包料工程需要支付或预支工程物资款的必须在合同中约定。 4.2 对包工包料工程,公司支付的工程物资款必须在工程结算时予以扣除。 4.3 按合同规定应由公司提供的工程物资,在实际施工中由承包方提供的或购买的,公司凭承包方交付的购货发票付款,发票必须

是以公司名义开具的,而且承包方要和公司签订代购协议。 5 工程预付款管理规定 5.1 预付基建工程价款必须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执行,合同没有约定的,不执行预先付款。 5.2 对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原则上预付比例不得高于合同金额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一般不得超过当年建筑工程量所需资金的25%。 5.3 预付的工程款必须在合同中约定抵扣方式,并在工程进度款中进行抵扣,工程竣工时全部扣清。 5.4 凡是没有签订合同或不具备施工条件的承包单位,不得预付工程款。 6 工程进度款管理规定 6.1进度款结算方式 6.1.1按月结算与支付。即实行按月支付进度款,竣工后清算的办法。合同工 期在两个年度以上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6.1.2分段结算与支付。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支付工程进度款。具体按合同中的规定执行。 6.1.3 承包单位根据工程进度情况编制实际完工工程量的报告,计算本期应支付的工程款。经工程监理单位审签,项目部、工程管

建设单位费用及款项支付管理制度(4页)

费用报销及款项支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控制费用开支,规范公司操作流程,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利于工作”的原则,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会计准则》、《财务通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投资公司及各子公司。 第二章费用支出管理规定 第三条公司费用支出范围主要包括:职工薪酬、办公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管理费用以及银行手续费、票据工本费和贷款利息等财务费用。 第四条管理费用中工资、薪金、社会统筹等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车辆使用费、通信费、日常办公用品、耗材、书报杂志等的购买及订阅由行政管理部负责办理,其他如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支出由各业务部门按公司审批程序办理。 第五条财务费用、税金等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办理,贷款利息的偿还需投融资部配合按公司审批程序办理。 第六条以上各项费用报销时,报销人员须填制一张《综合类款项支付单》,如一次报销的费用类别较多,则需提供《付款事项明细清单》,并按费用类别分门别类填写具体张数及金额。 各部门报销费用时,必须保证发票的真实性、完整性,日期、事项等的合理性,如单个部门单月两次(含)以上使用不合格发票套取公司资金的,财务部门将报公司领导及绩效考核部门,按绩效考核办法扣发相应责任人员的绩效工资。 第七条费用报销审批程序 (一)财务费用(含资本化利息部分)、工会经费、残保金,税金等具有强制性或固定性的费用按简化程序办理,具体如下: 经办人→主管会计/财务经理→财务总监 (二)社会统筹(五险一金)的支付由人力资源部按简化程序办理,具体如下: 经办人→主管副总→主管会计/财务经理→财务总监 (三)其他综合类费用付款审批程序如下:

基建资金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 基建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建设项目资金的管理,合理和有效地使用资金,提高投资效益,强化财务监督,保障资金的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项目资金管理的基本任务:贯彻执行公司的决议、决定、决策,做好项目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控制、核算、监督和考核工作;合理、及时筹集和使用建设项目资金,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努力提高投资效益。 第三条建设资金管理的原则是:项目建设必须坚持公开招投标原则。资金管理必须坚持专款专用原则,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原则,全过程监督控制原则,依法实施财务管理、组织会计核算原则,依法审计原则,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 第四条项目单位应对工程建设资金实行全过程监管,主要职责如下: (一)依法筹集、拨(支)付、使用资金; (二)编制年度建设支出预算和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

(三)编制项目工程的概预算,组织实施项目筹集、工程招投标、合同签订、竣工验收等工作; (四)依据财务会计制度核算工程成本; (五)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前各项准备工作,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六)加强监督检查。 第二章资金筹集管理 第五条融资计划和方案 应聘请专业机构对纳入项目投资计划中的项目进行分析和评估,并对贷款的结构和还款期限进行论证,提出评估意见。根据评估意见和国家有关金融政策,确定贷款规模、时间、结构,切实控制融资成本,提出年度融资计划和方案,经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融资要件准备 主要包括项目建议书及立项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可研批复、规划选址意见、规划文本及规划批准文件、环评报告文本及环评批准文件、用地指标及预审意见、资本金到位凭证或项目已投入资金的发票和收据、施工单位资质证明和工程施工合同等要件。 第三章资金使用管理

基建项目质量管理

基建项目缺陷管理制度一、质量管理思路提出可描述、可测量的建设质量目标,深化应用施工作业指导书,全面推行WHS 质量控制,规范验收,零缺陷移交。引入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建立科学的项目质量评价与考核机制,持续改进工程质量,逐步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二、质量管理目标持续提升初显成效质量管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统一规范基建一体化质量管理制度和标准全面落实并不断完善。质量管理达到国内同业领先水平初步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规范质量管理和标准建设等方面有显著改进三、质量管理业务(一)基建质量管理业务 WHS 质量控 制验收管理质量管理基建质量管理缺陷管 理达标投产及工程评优管理质量门管理 (二)基建项目质量管理工作业务初步梳理施工项目部1 建设准备阶段1.1 编制“三通一平”施工组织设计1.2 接受变电站“三通一平”技术交底1.3 制定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和方案1.4 编制基础检测方案1.5 开展变电站“三通一平”三级验收、报验2 建设实施阶段2.1 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项目划分2.2 工程控制网测量/ 线路复测2.3 试验单位资质报审2.4 报审原材料见证送检情况及试品/ 试件试验报告2.5 参与设备物资开箱检查2.6 物资缺陷反馈2.7 调试/ 交接试验2.8 开展中间阶段验收、报验2.9 配合土建阶段质量监督2.10 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2.11 落实施工作业指导书使用2.12 开展工程质量验评3 启动验收和投产移交阶段3.1 工程完工,施工单位三级自检3.2 配合工程启动预验收

3.3 配合工程项目启动验收3.4 启动验收缺陷处理3.5 配合启动验收复核3.6 启动中发现问题及处理3.7 配合变电站消防验收3.8 配合工程投运前质量监督3.9 办理工程质量保修书(三)基建项目质量管理文件概要、 1.管理制度:基建项目管理规定、基建项目管理办法(PM-csg1.0 )。 2. 技术标准:国标、行标、企标,标准设计V1.0。 3.作业标准:施工作业指导书(208 份)基建工程质量控制标准(WHS)(总册+8 个专业分册)质量控制标准设置表(303份)10?500kV 输变电及配电工程质量验收与评定标准(8 个分册,1660 份)、验收业务指导书质量控制标准设置总表W 点H 点S 点小计数目数目数目分册专业1 16 5 10 31 输电线路2 36 5 4 45 电气安装3 63 36 5 104 土建 4 28 0 5 33 电气试验5 11 5 1 17 配网 6 2 1 0 3 物资到货验收合计四、质量管理措施(一)提出可描述、可测量的建设质量目标,深化应用施工作业指导书,全面推行WHS 质量控制,规范验收,零缺陷移交。1 、提出可描述、可测量的建设质量目标——推行标准建设(标准设计、标准材料、标准配送、标准施工),实现工程高水平复制2 、深化应用施工作业指导书——规范施工作业——开展技能培训,实 现作业人员持证上岗3 、全面推行WHS 质量控制,建立和完善质量过程控制体系——围绕120 个样板点,修编基建工程质量控制标准WHS (2014 版)4、规范验收,零缺陷移交——建立统一验收程序、方法和标准,努力向生产移交“零缺陷” 工程——以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对基建质量缺陷实行动态闭环管理(二)引入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建立科学的项目质量评级价与考核机制,持续改进工程质量,逐步达到国际

基建工程物资管理办法

** 规章制度控制表

基建工程物资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以下简称公司)物资管理工作,降低基建成本,依据物资供应的相关法规、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物资采购合同,按照科学有效、以耗定购的原则制订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及所属二级单位的水电、风电基建工程由业主供应的物资。 3 术语和定义 3.1建设单位:指代表公司执行合同并负责管理水电、风电基本建设项目的各分公司与控股子公司。 3.2物资管理单位:受委托服务于建设单位,协助建设单位按物资相关合同组织工程物资进货、保管的专业公司。 3.3物资:按合同规定由业主统一提供的钢材、水泥、火工、油料、粉煤灰、砼外加剂及其他物资。 4 公司职责 4.1 公司工程项目部 4.1.1 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基建项目物资采购的法规。 4.1.2 负责制定公司基建工程物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4.1.3 负责组织、指导建设单位的基建工程物资招标采购工作。

4.1.4 审批月度、季度、年度采购计划。 4.1.5 负责对基建物资供应工作进行管理,监督、指导、协调。 4.2 公司计划发展部 4.2.1 参与公司组织招标的基建工程物资招标工作。 4.2.2 负责公司招标的物资合同签订工作。 4.2.3 监督、检查物资采购合同的执行情况。 4.2.4 负责批准物资采购合同的变更、索赔、解除及纠纷处理。 4.2.5 负责核准建筑安装工程合同中业主供应物资的价差。 4.3 公司审计部 4.3.1 负责合同执行全过程的审计监督,并提出改进管理、降低成本的建议和措施。 4.4公司纪检监察室 4.4.1负责基建工程物资招投标监督工作。 4.5公司财务产权部 4.5.1 负责确定合同谈判过程中价款支付方式。 5现场管理主体及职责 5.1 建设单位 5.1.1 负责执行物资采购合同。 5.1.2 负责根据基建工程物资管理办法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5.1.3负责审核监理单位审查的年、季、月物资需求计划,

款项支付管理办法

款项支付管理办法

款项支付管理办法 第一部分总则 (3) 第二部分工程类付款 (3) 第三部分材料(设备)采购付款 (4) 第四部分预借款项 (5) 第五部分日常费用 (6) 第六部分薪酬福利 (13) 第七部分税费支出 (14) 第八部分专项支出 (14) 第九部分报销时间的具体规定 (16) 第十部分附则 (16)

第一部分总则 一、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款项支付行为,倡导一切以业务为重的指导思想,合理控制款项支出,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制度根据相关的财务制度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将款项支出分为工程相关支出、材料(设备)采购、预借款项、日常办公费用、工资福利、税费支出及专项支出等,以下分别说明各项支出具体的财务支付报销制度和流程。 三、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部分工程类付款 一、付款审批流程:工程施工单位提出书面付款申请(合同)-公司工程部填制《付款申请表》一工程部经理审核一公司财务部负责人审核确认一公司总经理(董事长)一出纳支付。 二、付款应附资料: (一)施工单位付款申请书(合同) (二)付款申请表 (三)工程质量验收报告(依节点) (四)工程现场施工进度照片 (五)发票(收据) (六)供货单位信息(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付款信息等,并已盖公章) 三、公司各职能部门及负责人对工程付款审核要求:

(一)公司工程主管、工程经理对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以及工程进度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及付款比例提出意见,对工程进度是否达到付款节点,是否符合合同约定付款条 件并依据工程付款预算单价(暂定单价)以及合同约定的计算标准,计算出本节点应付款金额;(二)公司财务部门审核要求:审核该项支出是否有资金预算,付款是否达到合同约定付款节点,施工单位提供发票是否合法合规,付款审批流程是否合规等提出意见; (三)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审批。 第三部分材料(设备)采购付款 一、付款审批流程:材料(设备)供货单位提出书面付款申请(合同)-公司采购部门填制《付款申请表》T公司财务部负责人审核确认T公司总经理(董事长)T出纳支付 二、付款应附资料: (一)供货单位付款申请书(合同) (二)工程部出具的设备及安装质量验收报告 (三)资金支付审批表 (四)材料购置发票 (五)供货单位信息(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付款信息等,并已盖公章) 三、公司各职能部门及负责人对材料设备付款审核要求: (一)米购部门审核:对材料(设备)的米购情况提出初步意见,审核要求:对材料(设备)到场及配合情况的意见,材料的数量、质量、价格、付款条件等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工程物资采购控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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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物资采购控制管理办法 1.目的 保证所采购的工程物资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使工程物资采购活动处于受控状态。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建筑安装工程中工程物资的采购、外加工订货工作的控制和管理。 3 4 4.4物资供应中心负责工程的物资采购工作。负责组织A类工程物资供方的初选、调查工作。负责组织B类组织工程物资供方的选定工作;根据《工程物资需用、采购计划表》进行采购,对所采购的工程物资质量、数量、交货期等问题及所有涉外问题的纠纷负全责。配合项目部做好外购工程物资的认价工作。及时会同项目部对物资进场的质量与数量进行验收,并提供相应的全部资料。负责及时收集、传递主要物资的市场价格,采购物资的技术质量标准,并上报项目经营管理部。 5.工作程序

5.1工程物资供方评审 1)企业概况和资质等级; 2)生产产品的检测和试验手段; 3)产品价格; 4)产品的规格和生产能力, 5)业绩和社会信誉。 1)具有法人资格; 2)具有企业生产、经营许可证; 3C B 发布A类《工程物资合格供方名录》,建立工程物资合格供方档案。 1)每年初由项目经营管理部组织工程物资供应中心和项目部的有关人员对上年工程物资供方进行评价,对评价不合格的工程物资供方,由工程项目经营管理部填写《工程物资供方评价表》取消其合格工程物资供方资格,变更《工程物资合格供方名录》。 2)工程物资供方不能达到采购合同中规定的有关质量、环境等要求时,项目部提供验证资料,报项目经营管理部确认后,取消其合格工程物资供方资格,变更《工程物资合格供方名录》。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项目管理规定

规章制度编码:国网(基建/2)111-2015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项目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系统基建项目管理工作,提高基建项 目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电网公司基建管 理通则》,结合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项目管理是以项目建设进度管理为主 线,通过计划、组织、控制与协调,有序推动工程建设,全面 实现项目建设目标的过程。主要管理内容包括进度计划管理、 建设协调、参建队伍选择及合同履约管理、信息与档案管理、 评价考核等,安全、质量、技术、造价管理要求在各自专业管 理规定中明确。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投资的35千伏及以上输变 电工程(含新建变电站同期配套10千伏出线工程)项目管理, 其他工程参照执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按照基建工程建设程序及各相关业务部门管理职 责,公司各级单位发展、基建、物资、运检、调控、财务、档 案等部门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 (一)发展部门负责基建项目前期(立项、可研、核准等) 阶段管理,负责年度综合计划、投资计划管理,项目核准后移 交基建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1-

(二)基建管理部门负责工程前期、工程建设与总结评价三个阶段管理工作,负责与运检部门共同组织启动验收,负责基建工程项目档案的直接管理与组织协调工作。工程启动投运后移交运检部门运行,工程结算后移交财务部门决算,投运后工程档案移交档案部门归档。 (三)物资(招投标管理)部门负责基建工程相关招标采购管理和物资管理,负责组织实施相关招标采购、物资合同签订履约、质量监督、配送和仓储管理等工作,负责制定招标批次、物资供应计划。 (四)运检部门负责生产运行准备,指导开展工程建设阶段技术监督,参与主要设备验收、阶段性验收,与基建管理部门共同组织启动验收。 (五)调控部门负责新设备启动调试调度准备工作,负责根据调试方案编制基建工程新设备启动调度方案,审定停送电计划,参与启动验收,投产试运行等工作。 (六)财务部门负责基建工程建设资金管理、竣工决算和转资管理,会同基建管理部门加强基建成本管理。 (七)档案部门是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的业务归口部门,负责基建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的监督检查指导,组织本单位重大基建项目档案的验收,接收和保管符合公司档案管理要求的相关档案。 第五条公司各级单位基建管理部门项目管理职责分工 (一)国网基建部监督、检查、指导、考核省公司级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及直属建设公司)项目管理

财务付款管理办法(试行)

**有限公司 财务付款管理办法(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一)付款审批时间 (3) (二)付款时间及报销时限 (4) 第二章付款审批程序............... ........... ........... .5 第三章付款审批依据........................... (9) 第四章审核要点........................... . (11) 第五章付款金额............................ . (11) 第六章付款资料要求............................ ........ (13) (一)工程付款资料要求................... .. ....... .. .. (13) (二)其他合同付款资料要求...................... ........... .13 (三)费用报销付款资料要求.......................... ....... .14 1、发票要求............................ ..... . ......... .13 1.1不合格发票图解...................... ..... .. ........ .15 2、费用报销单填写要求......................... .. (17) 3、票据粘贴要求................................ .. (19) 3.1发票票据粘贴步骤图解 (20) 3.2票据错误粘贴范例 (24) 第七章付款方式............................ (28)

工程款项支付审批制度

工程款项支付审批制度 为规范工程款项的支付流程,加强对项目资金的控制,提高项目运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工程进度款审批程序 根据工程合同约定,当工程进度达到付款条件后,由项目经理填写《工程款项支付审批表》。 开发经营部、预决算管理部、工程管理部根据部门职责管理要求,填写审核意见。若是保护建筑工程,则须再由保护建筑事业部填写审核意见。再由计划财务部根据合同以及工程资金执行情况填写审核意见。 总师室根据管理部门意见,综合工程整体受控情况及合同执行情况填写总结性审核意见后,递交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 2、工程材料款审批程序 由项目经理或材料设备部对实施过程中的材料款支付提出申请,按表式所列要求填写《工程款项支付审批表》。 材料设备部、开发经营部、预决算管理部根据部门职责管理要求,填写审核意见。若是保护建筑工程,则须再由保护建筑事业部填写审核意见。再由计划财务部根据合同以及工程资金执行情况填写审核意见。 总师室根据管理部门意见,综合工程整体受控情况及合同执行情况填写总结性审核意见后,递交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

3、代建项目工程款项支付审批程序 由项目经理根据合同约定,填写《工程款项支付审批表》提出支付申请。 开发经营部根据合同执行及项目受控情况进行核实确认后,依次递交至计划财务部、总师室、分管副总进行审核,后递交总经理审批。 4、工程项目专业(劳务)分包结算审批程序 工程项目专业(劳务)分包结算审批使用《工程项目专业(劳务)分包结算审批表》。 当符合工程项目竣工结算条件时,由项目经理填写《工程项目专业(劳务)分包结算审批表》,须清晰填写项目名称、合同总价、合同编号、专业(劳务)分包单位名称、结算价、结算日期,并简要填写申报意见。 由相关职能部门对《工程项目专业(劳务)分包结算审批表》进行会签。各参与会签的管理部门须根据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按照各专业条线的相关制度规定和职责范围,在意见栏内写明结算审核意见;如有任何支付异议,须在意见栏内写明异议依据,并退回至项目部。 部门会签完成后,提交至公司副总审核,最后递交总经理审批。 以上所有程序,凡涉及保留保护建筑的工程,严格按照保护建筑事业部与其他职能部门平行管理的原则执行,保护建筑事业部须根据管理职能填写审核意见。

基本建设项目核算管理暂行办法

基本建设项目核算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更好地完成新建基建项目的建设,规范基本建设投资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核算管理和监督,确保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依据《会计法》、《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财建【2004】369号)、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建设项目的会计核算方法采用《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以平朔公司为项目法人的新建项目,及由平朔公司控股的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设项目(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前期准备工作 第四条根据集团公司批复的平朔公司发展项目,确定建设项目开工应具备的条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书、上级部门的批复文件、基本建设计划、经批准后的开工报告等。 第五条基本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和设备采购等,

应公开进行招标投标。中标通知书应送交财务部门一份。 第六条所有基建项目需支付的工程价款、设备采购款、材料采购款、土地征用款、勘察设计费、监理费等经济活动均应签订合同,合同条文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第七条合同中的工程名称、工程内容要和初步设计概算书中对应的名称相一致,尽可能对应到单位工程。 第三章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管理 第八条建设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由规划发展部根据项目建设工期要求和进度进行编制。报董事会批准后下达,并上报集团公司。 第九条财务管理部门根据下达的投资计划和建设工期落实建设资金,确保投资计划的顺利完成。 第四章资金筹措及使用管理 第十条按照批准的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公司财务资产部向集团公司申请建设资金,资金到位后要建立专户,按财政部制定的《国有资产单位会计制度》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第十一条基建期发生的借款利息,在“待摊投资”科目核算,并按照建设项目收益原则,按季分摊。 第十二条对于二级法人单位的建设项目的转贷资金,应当签订借款合同,明确借款用途。借款利息按照国家开发银行对集

基建物资计划管理办法

基建物资计划管理办法 1 范围 为提高河北华电石家庄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物资采购需求计划管理水平,规范物资需求计划管理职责、计划编制、管理内容与方法等,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我公司物资需求计划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华电国际物资〔2013〕1420号《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 华电国际物资〔2012〕81号《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华电国际物资〔2012〕122号《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基建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3定义 3.1 物资 物资是指我公司所购置的工程主机设备、辅机设备、原材料、辅料、燃料、油料、备品配件等物品。 3.1.1 工程物资(B类) 工程物资(B类):是指工程建设需要的设备、材料、备件、工器具、通信和信息系统设备等。 4 职责 4.1 物资采购部 4.1.1 负责我公司物资计划的全过程管理。 4.1.2 负责对报送的物资计划的收集、汇总、执行。 4.1.3 根据工程需要和物资储备情况,有权提出平衡、调整各种物资需求计划的意见。 4.1.4 有权拒绝办理物资名称不清、规格不详、项目资金不落实、审批手续不全的物资需求计划。4.1.5 负责物资计划管理制度的制订并组织实施等工作。 4.2 计划投资部 负责物资采购计划的概算控制、定额控制等工作。 4.3 工程技术部 4,3.1负责我公司基建所有工程物资计划、预算提报、对采购必要性进行审查、采购计划保管及按标准发放等工作。 4.6 财务部 负责物资采购计划资金的筹措和结算。 5 管理内容 5.1 物资管理实行统一计划,统一采购,统一管理。 5.2 物资采购必须执行计划管理制度,使用部门编制需求计划,经有关部门及领导审批后交物资采购部。物资采购部根据物资需求计划,编制物资采购方案、经公司领导审批,由计划经营部组织招标采购,或物资公司非招标采购、订立及履行合同、验收、付款结算。 5.3 物资采购需求计划由计划提报部门通过我公司指定物资管理系统模块进行编制提报、审批等,经

资金支付管理制度

资金支付管理制度【目录】 第1章总则 第2章资金支付的分类、流程及审批权限第9条资金支付的审批流程。 第10条资金支付的审批权限 第3章各种款项支付规定 第11条财务业务款项支付基本原则 第12条借款规定 第13条部门五项费用报销规定: 第14条采购付款 第15条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付款 第16条辅助物资采购付款 第17条其他 第18条审批事项说明: 第4章资金支付审签人的责任规定

【正文】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有效执行企业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资金支付审批程序,明确审批权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控制资金风险,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所涉及的对控股企业、附属企业及集团内各职能部门的资金支付项目,均应符合集团公司年度预先批准的范围和额度。 第3条本制度主要用于规范xxx公司及其分子公司资金支付业务; 第4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内部调拨、公司固定资产构建、维修、供应商货款、物资采购、借款、费用报销等付款业务。 第5条支付原则为“分级会审、适当授权、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第6条资金支付的依据是国家法规、公司章程、公司相关制度、批准的采购计划文件、授权相关人员的签字、必要的合同和验收手续、合法的内外部凭证等。 第7条出纳是付款业务的唯一执行者,只有相关人员按各自职权签字完毕后,才可付款。 第2章资金支付的分类、流程及审批权限 第8条根据公司资金支付的性质,将资金支付分为以下两大类:经营性支付和非经营性支付。 经营性支出包括: (一)采购支出:包括采购设备、材料、辅助材料过程中发生的买价、运杂费、保险费、装卸费、租赁费及其他杂费等;

(二)日常经营管理费:包括办公费、交通费、差旅费、招待费、通讯费、车辆费、水电费、会议费、修理费、咨询服务费、低值易耗品、其他; (三)日常销售费用:包括广告费、宣传费、销售佣金、赠送礼品等; (四)工薪支出: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福利费等; (五)税费支出:包括公司应上交的各项税款、附加费、管理费等; (六)应付账款:主要指已签订合同尚未付清款项的公司对外欠款。 非经营性支出包括: (一)购建长期资产:指公司购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的购置、建造支出; (二)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指公司经营以外的借款、还款等; (三)对外长短期投资:指公司对公司以外的公司及新设公司进行投资; (四)其他:包括公司捐赠、赞助、公益活动等支出。 第9条资金支付的审批流程。

支付管理办法、审批流程、权限(公司)原版

款项支付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规范公司本部以及各下属二级单位非项目类款项(一般款项支付)的审批流程、审批权限、审批职责及支付要件,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制度的适用于湖南南新制药有限公司各部门和各分子公司的员工一般款项支付。付款申请单只适用于对公付款,借款申请单只适用于职工个人因公借款。 3术语及定义 3.1本办法所称的“款项支付”指公司因经营活动的需要而由公司财务部门支付 货币资金的行为。 3.2项目类款项指工程类等项目费用,按相应的流程与权限执行。 3.3职工借款,指因公司业务需要长途出差、接待等活动发生的借款和采购备用 金,借款人为员工。 4涉及部门与人员职责 4.1经办人员 经办人指对款项支付具体办理的公司员工。经办人主要职责为: 4.1.1业务发生时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收集理整该类款项支付的其他要件; 4.1.2判断该款项是否应由本公司支付,以及构成本公司支付款项的义务条件 是否齐备(如支付对象是否完成合同要求); 4.1.3判断该款项相关内部管理的程序是否完备,如购买材料是否验收入库等; 4.1.4对原始凭证要素是否真实齐全(指台头、费用名称、数量、单价、合计 大小写金额、有无收款专用章)及是否按要求进行粘贴和填制负责; 4.1.5对整个款项支付审批过程负责; 4.1.6作好经办项目款项支付的登记工作。 4.2部门负责人 4.2.1对款项支付的真实性负责; 4.2.2判断款项支付手续是否完备; 4.2.3审核原始凭证要素是否真实齐全; 4.2.4安排本部门或本经费的支出登记工作。 4.3各级财务部门 4.3.1在审核阶段会计人员的职责: 1)检查单据粘贴方式是否符合要求,若不符合可要求经办人重新粘贴; 2)判断所支付款项的类别,向经办人明示支付款项类别和审批程序; 3)审核原始单据的真伪、审核所附要件是否齐备,附件数量是否填列正确, 要素是否齐全,有无其他异常情况;

基本建设项目核算管理暂行办法

基本建设项目核算管理 暂行办法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基本建设项目核算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更好地完成新建基建项目的建设,规范基本建设投资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核算管理和监督,确保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依据《会计法》、《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财建【2004】369号)、《基本建设财务规则》2016第81号令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建设项目的会计核算方法采用《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以平朔公司为项目法人的新建项目,及由平朔公司控股的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设项目(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前期准备工作 第四条根据集团公司批复的平朔公司发展项目,确定建设项目开工应具备的条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书、上级部门的批复文件、基本建设计划、经批准后的开工报告等。 第五条基本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和设备采购等,应公开进行招标投标。中标通知书应送交财务部门一份。

第六条所有基建项目需支付的工程价款、设备采购款、材料采购款、土地征用款、勘察设计费、监理费等经济活动均应签订合同,合同条文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第七条合同中的工程名称、工程内容要和初步设计概算书中对应的名称相一致,尽可能对应到单位工程。 第三章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管理 第八条建设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由规划发展部根据项目建设工期要求和进度进行编制。报董事会批准后下达,并上报集团公司。 第九条财务管理部门根据下达的投资计划和建设工期落实建设资金,确保投资计划的顺利完成。 第四章资金筹措及使用管理 第十条按照批准的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公司财务资产部向集团公司申请建设资金,资金到位后要建立专户,按财政部制定的《国有资产单位会计制度》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第十一条基建期发生的借款利息,在“待摊投资”科目核算,并按照建设项目收益原则,按季分摊。 第十二条对于二级法人单位的建设项目的转贷资金,应当签订借款合同,明确借款用途。借款利息按照国家开发银行对集团公司的借款利率。利息每季计收一次。

基建工程设备与材料管理规定

电厂基建工程设备与材料管理 规定 1 目的 工程设备和材料是电厂建设的物资基础。为了加强对工程设备和材料的控制、管理,把好设备、材料质量关,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XX发电厂基建工程建设阶段设备的开箱验收、设备缺陷处理和材料的采购、仓储及备品配件、专用工具的领用的管理,不适用于电厂自购部分的管理。 3 职责 公司受XX发电厂的委托,对基建工程的设备供应实行总承包,负责合同范围内设备的招投标、采购订货、监造、三大主机设备的催交催运、索赔、安装以及试运中、质保期内有关设备问题的处理。 XX发电厂物资分公司受XXX公司委托负责基建物资(设备和材料)的综合管理,协调解决设备问题,参与XXX公司承包合同范围内设备,备品配件,专用工具的验收,负责备品配件,专用工具的移交和移交后的保管保养工作,监督检查现场设备材料的管理,负责电厂自购设备的管理工作。 发电厂物资分公司受XXX公司委托全权负责设备的开箱验收、所有设备的催交催运,负责向有关方面通报设备催交和到货情况。 监理公司负责复查XXX公司向电厂提供的已订货设备、材料清单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对设备、材料开箱检验进行监控;对现场设备材料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并提出监理意见。 电力建设公司全面负责设备的收货、保管、发放和现场设备管理工作。 4 设备的开箱验收管理规定 设备到货后一周内必须开箱验收,XX发电厂物资分公司在设备在设备开箱前一天通知设备验收各方参加验收的时间和地点(XX发电厂物资分公司负责通知以下部门:生产准备办公室、基建筹建办公室、生技部、安监部、生产准备专业小组,基建筹建办公室负责通知监理、XXX电建公司)。主要设备(监理公司确认)的开箱须先经监理公司批准填写“主要设备开箱申请表”(附表1)后再发通知。 设备开箱验收由XX发电厂物资分公司组织并主持,参加验收单位:XX发电厂(物资分公司、生产准备办公室、基建办、生产技术部、安监部、生产准备专业小组)、监理公司(见证)、施工单位、制造厂家。必要时请商检部门(对于进口设备)参加。 开箱前对包装质量先进行验收。 开箱清点设备及附件应与装箱单相符,装箱单应与合同相符。 装箱资料要齐全,一般包括: 设备清单; 设备总图; 基础外形图与荷载图; 性能曲线; 安装说明书; 产品合格证;

费用及款项支付管理守则.doc

费用及款项支付管理制度1 费用及款项支付管理制度 报销或付款时的经办人员流程 费用类: 本司员工谁经办谁负责。 A费用单据报销程序:凭合法的原始票据→①经办人→②验收人证明人→③财务审核→④分管财务副总经理→⑤总经理→出纳复核付款。 B应酬或礼品等招待费单据报销程序:凭合法的原始票据→①经办人→②分管财务副总经理→③总经理→④财务审核(数额发票)→⑤出纳复核付款。 其它类: 对特殊无法取得发票又属于正常经营开支的。财务只要审核数量、金额、大小写是否一致即可;月底统一整理后到税务局申请开发票补税后再入账,原单据做为附件附在后面。 工程类: 工程(进度)款或供货款支付程序: (1)乙方单位提出并填写工程进度款审核表,按程序到各部门批后,

由工程部预算人员为经办人到财务部门填写工程款支付申请书并经各部主管签字后,财务部连同工程进度款审核表串发(OA)报董事长、集团财务。董事长三天内批复(假期顺延)。 (2)工程(供货)进度付款审批表: (3)财务根据合同和预(结)算等资料进行审核。付款时要附发票,货物采购还要有本司指定人员的验收。 (4)多数散户付款,有关部门要统一造册,集中审核,手续完备后才能支付。 二十四、任何人无权随意给员工增加工资,调增工资需经董事长审批方可调资。 每月工资发放必须按规定的考勤制度计算后编出工资表,经审批后发放;奖金及过节费应事先向董事长申报,批准后开支。 二十五、电话费严格控制公务外使用电话,要求长话短说,废话少说,尽量减少通话时间和次数。对公司固定电话、个人移动电话公务通讯实行包干制度即:办公、移动电话包干。通讯费标准:年 办公室每月报送或取单给财务报销并登记;财务年终统计结算。 二十六、差旅费报销标准 1、出差人员交通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实行分项计算的方法,经审核后方可报销。

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管理力度,规范所属工程的工程款支付行为,杜绝错付、超付现象,本着保障工程进度、控制成本的原则,根据山东黄金地产旅游公司《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建设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及工程尾款的支付。 第二章工程款支付申请 第三条段结算编制完成后,由承包人填写【工程款支付申请表】(附表一)一式叁份,公司工程部、成本部、财务部各一份,并附报量的资料,先由监理单位造价工程师和总监审核、签署意见、盖章后,再报给工程部主管工程师。 第四条工程部主管工程师根据工程的质量和进度进行审核,检查签证及验收等所有资料、手续是否完整,签署明确的质量、进度及签证相关手续、验收等意见后,移交给成本部成本专业工程师。 第五条成本专业工程师审核已完工程量及价款,依据合同条款扣出相应预付工程款、甲供材料款等款项。(每次付款前由项目公司材料主管提供书面甲供材款明细。甲供材在每次付款时可按合同约定或同比例扣出,如发现甲供材超供的,要将超供部分在下次付款前全部扣出。)第六条如果工程外委审计方式为跟踪审计,成本专业工程师应将相关资料及时提供给审计单位,由审计单位工程师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

出具审定书。 第七条根据终审结果,由成本专业工程师负责填写《工程款支付申请单》中的“核定工程造价”、“已完成工作量应付金额”、“合同约定付款比例”。 第九条监理费、跟踪审计费和规划设计费、勘察费等的支付,由各合作单位在达到付款条件后提交《费支付申请单》(附表2),经主管工程师和成本工程师签字后,由成本部成本工程师填写《工程付款审批单》(附表3),并将发票、《费支付申请单》附后。 第八条在申请支付工程尾款时,必须先办理《工程尾款支付确认单》(附表4),该《确认单》作为支付工程尾款的前提条件,并附在《工程付款审批单》后。 第三章工程款的审批流程 第九条由成本专业工程师填写、办理《工程付款审批单》(附表3),并将发票、《工程款支付申请单》附后。工程结算款及尾款须办理完《工程项目竣工结算管理办法》中的相关手续,方可支付。 第十条财务人员负责核对《工程付款审批单》中的“本项目已付款总额”一栏。 第十一条成本管理人员在办理过程中,负责做好解释工作,做到急事急办,绝不拖延时间、影响工期。 第十二条《工程付款审批单》办理完毕后,由财务人员统一扣除工程罚款、代缴水电费(由工程部或其它相关部门在每次付款前提交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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