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协作考核表

部门协作考核表

2012年8月人力资源管理部(车间)协作评价/考核表

制表日期:部门负责人:主管经理:

1、此类评价主要关注各部门履行工作职能情况以及月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2、“月经济指标项目”和“目标值”由公司方针展开表确定,“部门工作项目”由部门职责确定。

3、各部门月末自查本部门应组织完成的工作,对于受其他部门影响导致本部门工作开展不利或影响进度的现象,应对问题部门提出协作评价意见:对当月应检查的项目、指标,发现每差一项未完成或每拖延一天等采取提示改进或扣分处理。

4、此表一式两份,评价部门留底一份,另一份交到人力资源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复核后转发被考核部门。

5、被考核部门领导应将问题落实到所属岗位评分中并自查相应的连带责任,研究改进管理方法。

6、扣分分值:每一分对应工资50元。

7、“考核处理方式”依经济指标或职能工作对全公司工作的影响程度,或对车间正常生产的影响程度,由评价/考核方确定,一般采取先提示后扣分的处理;当扣分时原则上应逐步升级,最多扣10分,特殊情况另议。人力资源部视核实情况对扣分予以确认或调整。

时间顺序安排: 1、此”协作评价表“每月2日前交到人力资源部。

2、“部门工作自查考核表”也于每月2日前交到人力资源部。

3、人力资源部复核登记后每月4日前将被考核信息转交被考核部门。

4、被考核部门每月5日前将被考核信息纳入“个人考核表”。

5、“个人考核表”以及该部门“个人考核汇总表”每月6日前交到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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