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非法改装车辆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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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非法改装车辆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非法改变机动车构造,加高、加长车厢栏板是一种违法行为,是滋生违法超载、超限运输的根源。为切实保护我市道路、桥梁安全和人民群众平安出行,维护运输市场公平竞争环境。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非法改装车辆综合治理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机动车登记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改装营运货车及从事非法改装的相关企业,倡导合法、公平经营,保护道路、桥梁和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二、综合治理主要范围及内容

1、对非法改装加高、加长车厢栏板的营运车辆,依法责令车辆所有人恢复原状并予以相应处罚。

2、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依法对维修经营者进行查处。

3、深入货物运输单位进行宣传,明确告知运输企业和运输业户相关处罚依据,及时规劝、引导其自行纠正非法改装行为,从源头上遏制对车厢栏板的非法改装行为。

4、对经教育劝导后仍使用非法加高、加长车厢栏板车辆从事运输的当事人,相关执法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责令当事人自行恢复原状,并给予相应的处罚。对故意堵塞交通、暴力抗法不听劝阻的,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坚决依法处理。

三、职责分工

为有效开展非法改装加高、加长车厢栏板综合治理工作,现将各有关部门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市公安局:为非法改装加高、加长车厢栏板综合治理牵头部门,负责综合治理各部门的组织和现场执法工作;负责全市范围内非法改装车辆分布情况的调查摸底,重点整治路段的设定;负责在综合执法现场检查车辆,对非法加高、加长车厢栏板的营运货车,责令恢复出厂状态并依法查处;属地派出所负责综合执法现场秩序的维护,及时处置暴力抗法

或严重影响综合执法事件,保障综合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市交通运输局:根据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依法查扣非法改装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相关规定,责令改正并依法处以罚款;负责对从事非法改装车辆维修企业的依法查处工作;负责对超限运输车辆依法查处;负责为要求现场消除加高、加长车厢栏板的改装车辆提供气割服务工作;负责查扣车辆停放场所的管理。

市安监局:对故意使用非法加高、加长车厢栏板运输车辆的采轧石等企业进行宣传教育并及时通报。

市水利农机局:对本市范围内悬挂本地农机部门牌照的拖拉机进行调查摸底,并配合公安、交通部门对非法加高、加长车厢栏板的拖拉机依法进行查处。

相关镇政府:积极做好综合治理宣传教育和后勤保障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摸查辖区内运输企业和运输业户对综合治理工作的认识情况,及时掌握思想动态,就地化解各类矛盾,避免发生群体性事件,确保综合治理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四、工作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4月10日至4月30):成立综合治

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发布治理公告、张贴治理标语,发放宣传材料,召开所涉企业、运输单位相关会议,深入宣传有关法规、政策。

2、自行整改阶段(5月1日至6月30日):运输企业和运输业户自行拆除非法加高、加长车厢栏板,恢复出厂状态。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停止对运输车辆非法改装行为。

3、集中整治阶段(7月1日至8月31日):由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安监局、水利农机局及有关镇政府联合组成综合执法队伍,由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指挥,实行集中治理。

4、长效管理阶段(长期):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研判与掌握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我市从事道路运输车辆的情况,完善长效管理工作机制,确保非法改装车辆行为不出现反弹。

五、工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非法改装车辆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安监局、水利农机局等部门和相关镇共同参与的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协调综合治理工

作。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市交警大队,由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吴迎春和XXX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综合治理和长效管理工作的协调和推进。

综合整治期间执法队伍组成:公安局(交警20人、各综合执法点属地派出所2人);交通运输局30人(其中运政16人、路政14人);安监局2人;水利农机局10人;下蜀、边城、宝华、郭庄、天王镇政府各2人。

现场执法检查形式:采取定点与流动执法相结合,白天与夜间执法相结合,分1-2组,每组32人,现场执法6小时一班,地点、时间机动灵活,讲究实效。

综合执法重点治理路段:XX省道、;下蜀XX省道、;XX 境内省道;XX公路;XXX省道等。

综合执法现场设备及扣留车辆场地安排:执法现场由公路处配备2组气割设施和专业操作人员,随执法队伍流动作业,对当事人要求现场恢复出厂状态的提供服务。非法改装车辆需暂扣的,本着就近停放原则,设定为下蜀交警中队、边城交警中队、天王交警中队、公路处治超站等。

各部门执法人员归属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调配。按照“部门联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标本兼治”的要求,切实将非法改装车辆综合治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2、加强宣传引导。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治理非法改装车辆宣传活动,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上开设专栏,在公路沿线、综合执法现场张贴悬挂宣传标语,广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治理非法改装车辆工作方案,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强大的治理非法改装车辆的工作舆论氛围。

各有关部门要向运输企业和运输业户发放宣传单和治理通告,提高其对非法改装车危害性的认识和对专项治理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3、突出源头管理。对周边单位、运输源头进行排查摸底、登记造册;公安、安监和交通部门派专人进驻货物运输装卸源头单位,监督指导非法改装车辆先行自行整改,禁止非法改装车辆上路行驶;属地镇政府积极配合。

4、强化资金保障。由市财政根据综合治理工作中所需设备和实际发生的办公、人员等费用给予相应的补助。

5、严格问责考核。集中综合治理结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在综合执法过程中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不能有效履行职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6、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厉打击暴力抗法行为,始终保持道路(源头)执法高压态势。加强工作调度和信息通报,定期召开治理联席会议,通报情况,交流经验,分析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促进综合治理工作顺利开展。集中整治后,各部门要积极协助公安部门做好长效管理工作,确保公路、桥梁安全完好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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