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规定

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规定
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规定

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的管理工作,规范通信建设工程监理活动,促进建设监理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通信建设监理活动,实施对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的监督管

理,应遵循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通信建设工程监理是指监理企业受建设单位委托,依据国家和部有关工程建

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对通信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的活动。

第三条信息产业部负责全国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的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

管理局(以下简称通信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实施通信建设工程监理活动,应当遵循依法、独立、公正、诚信、科学的原则。

第二章监理的内容

第五条通信工程建设单位和监理企业约定监理内容,可以包括以下事项:

(一)工程建设质量、进度、造价控制;

(二)工程建设安全、合同、信息管理;

(三)协调工程建设、施工等单位工作关系。

第六条监理企业可以和建设单位约定对通信工程建设全过程(包括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保修期阶段)实施监理,也可以约定对其中某个阶段实施监理。具体监理范围和内容,由建设单位和监理企业在委托合同中约定。

第七条设计阶段监理内容,可以包括以下事项:

(一)协助建设单位选定设计单位,商签设计合同并监督管理设计合同的实施;

(二)协助建设单位提出设计要求,参与设计方案的选定;

(三)协助建设单位审查设计和概(预)算,参与施工图设计阶段的会审;

(四)协助建设单位组织设备、材料的招标和订货。

第八条施工阶段监理内容,可以包括以下事项:

(一)协助建设单位审核施工单位编写的开工报告;

(二)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施工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的资质;

(三)协助建设单位审查批准施工单位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技术

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四)审查施工单位提供的材料和设备清单及其所列的规格和质量证明资料;

(五)检查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工程施工合同和规范标准;

(六)检查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和设备的质量;

(七)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信息产业部或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

施费用使用计划;

(八)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组织方案组织施工,

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检查施工现

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资产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

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九)实施旁站监理,检查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验收分部分项工程,签署工程付款凭证,做好隐蔽工程的签证;

(十)审查工程结算;

(^一)协助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竣工初步验收,并提出竣工验收报告。

(十二)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交工文件,督促施工单位整理合同文件和工程档案资料。第九条工程保修期阶段监理内容,可以包括以下事项:

(一)监理企业应依据委托监理合同确定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范围。

(二)负责对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进行检查和记录,对施工单位进行修复的工

程质量进行验收。

(三)协助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对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核实修复工程的费用和签发支付证明,并报建设单位。

保修期结束后协助建设单位结算工程保修金。

第三章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

第十条通信建设监理企业实行资质认证管理。未按照《信息产业部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项

目及其条件、程序、期限规定(第一批)》(信息产业部第31号令)的规定取得《通信建设

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不得以通信建设监理企业的名义开展通信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第十一条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和丙级。甲级、乙级按照专业设置,分为电信工程、通信铁塔(含基础)和邮政设备安装三个专业;丙级只设电信专业。

获得相应专业和资质等级的监理企业,可以承担相应的工程监理业务:

(一)甲级资质的监理企业,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承担所获监理专业的各种规模的监理业

务。

(二)乙级资质的监理企业,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承担所获监理专业的下列规模的监理业务:1、电信工程专业:工程造价在3000万元以内的省内有线传输、无线传输、电话交换、移动通信、卫星通信、数据通信、综合布线等工程;1万平方米以下建筑物的综合布线工程;通信管道工程。

2、通信铁塔(含基础)专业:塔高80米以下的通信铁塔(含基础)工程;

3、邮政设备安装专业:非省会二级中心局、三级中心局及各类转运站的邮政设备安装工程。

(三)丙级资质的监理企业,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承担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内的本地

网有线传输、无线传输、电话交换、移动通信、卫星通信、数据通信等工程;5000平方米

以下建筑物的综合布线工程; 48孔以下通信管道工程。

第十二条 申请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 应当按照信息产业部公布的专业类别和资质等级条 件,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期限向信息产业部或者通信管理局提出申请。

第十三条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实行资格认证管理。 以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名义从事通信建

设工程监理业务,应当依法取得信息产业部颁发的《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

申请人应当依据信息产业部公布的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的专业类别和资格认定条件,

按 照法定的程序和期限向信息产业部或者通信管理局提出申请。

第十四条 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按专业设置,

分为电信工程、通信铁塔及邮政设备安装 三类专业。

第十五条通信建设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是取得《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且具有3年通信工程监理 经验,经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派驻现场的监理组织的总负责人, 行使监理合同赋予监 理企业的权利和义务,全面负责受委托工程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

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只宜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

当需要同时担 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

3项。 第十六条通信建设监理企业应当依照法律、

法规以及有关规范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 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实施监理。

第十七条监理企业要完善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的安全

监理职责。建立监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教

育培训取得信息产业部或省通信管理局颁发的 上岗,其教育

培训情况记入个人继续教育档案。

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

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并对建设 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第十八条 通信建设监理企业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材料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 属关系或者

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

第十九条 通信建设监理企业不得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监理企业的 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不得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第二十条通信建设监理企业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不得泄露建设单位和被监理单位的商 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第二十一条 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监理企业任职,

不得以个人名义承 接监理业务,不得泄露建设单位和被监理单位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第二十二条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

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 形式,对通信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第四章通信建设工程监理实施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通信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实施工程监理。 第二十四条 通信建设监理企业承担监理业务,

应当在工程开工前与建设单位签订书面建设

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当包括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理费的计取与支付、 违约责任及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合同可以设定附加条款,包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所 授予的期限等。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在监理企业实施监理前, 将监理企业的名称、监理的范围和内容、项 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以及所授予的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企业。 根据工程项目特点,明确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人员需经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后方可

被监理企业应当接受监理企业的监理,按照要求提供完整的原始记录、检测记录等技术、

经济资料,并为其开展工作提供方便。

第二十六条监理企业应当根据所承担的业务,成立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

式和规模,应根据委托监理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工程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环境等因素确定。

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应专业配套,人员数量应当满足工作的需要。

第二十七条通信建设工程监理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编制工程建设监理规划。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相关监理规范的要求编写监

理规划,同时还应编制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

责;

(二)按工程建设进度分专业编制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细则。中型以上项目和危险性较大

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当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点,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

(三)按照建设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监理;

(四)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签署建设监理意见。

通信建设工程监理业务完成后,监理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

第二十八条承担施工阶段的监理,监理企业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现场。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的材料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

进行竣工验收。

第二十九条在监理实施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情况,未经建设单位授权,总监理工程师不得自主变更建设单位与被监理企业签署的工程承包合同。由于不可预见或不可抗拒的因素,总监理工程师认为需要变更承包合同时,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提

出建议,协助建设单位与被监理企业协商变更工程承包合同。

第三十条在监理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与被监理企业在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可以约定首先由总监理工程师调解。总监理工程师接到调解请求后,应当在约定的期限

内将调解意见书面通知双方。争议双方或任何一方不同意总监理工程师的调解意见的,可以依据合同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一条监理企业应加强对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工作程序:(一)监理单位按照编制含有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二)在施工准备阶段,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

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编制要求;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及资料,并由项目总监在技术文件报审表上签署意见;审查未通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不得实施;

(三)在施工阶段,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

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单位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者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或当地省通信管理局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并

及时补充书面报告。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

(四)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应将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文件、验收记录、监理规划、监

理实施细则等相关书面通知等按规定立卷归档。

国家电力公司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

国家电力公司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 https://www.360docs.net/doc/e913441136.html, 2002年8月22日10:44 来源:https://www.360docs.net/doc/e913441136.html,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制度,加强对电力工程建设的质量、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既是高智能、管理型的中介组织,又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应坚持公平、公正、诚信、守法、科学的原则。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委托,对火电或送变电工程建设实施监理。 第三条电力工程建设临理的依据是国家法、法规政策及有关主管部门、原电力工业部或国家电力公司颁布的标准、定额和经过批准的建设计划、规划、设计文件以及依法签订的项目监理合同、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有关协议等。 第四条根据电力工程的特点,承担电力工程建设监理的单位必须取得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等级证书》并取得原电力工业部或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资质等级证书》或《监理许可证书》,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第五条从事监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监理活动。 第六条由国家电力公司及子公司控股的电力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工程监理。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由国家电力公司及子公司控股的常规火电、洁净煤发电、核电(常规岛部分)、送变电、热电联产等新、扩、改建工程,其他电力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管理 第八条国家电力公司对国家电力公司及子公司控股工程的监理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制定电力工程建设监理有关规定、办法和范本等。 (二)负责国家电力公司系统监理单位的电力建设监理资质管理。 (三)负责国家电力公司系统火电电、送变电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的培训管理和资格管理。 (四)指导、监督和协调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工作。

监理管理制度

监理管理制度 一、编制目的 监理单位是工程建设监理行为的主体,在工程建设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充分发挥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中智力服务和监督协调作用是建设单位实现项目投资目标的有效途径,为此,特制定本办法以便规范管理,更好的发挥监理机构的作用。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建工程及配套工程。 三、甲方部门职责 项目部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公司工程管理部为间接责任人,负责对项目部此类工程管理内容的督导。 四、内容要点一 监理单位的选择 选择依据:依据项目所在区域、规模、特点、目标及我方项目部管理队伍的人员配置现状等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组织公司其它职能部门一起对参与投标的监理单位实地考察,详实掌握每个投标方的业绩,人员素质结构、在监理项目的实施状况、诚信度、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评价及主管部门的相关记录,并着重考察总监是否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过硬的业务水平、较强的组织沟通能力、强烈的责任感等素质。 应明确总监任职条件和相关专业工程师的任职要求,确保人员素质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要求,并将此载入监理合同。甲方及对现场监理人员进行考核。

明确监理单位必须接受建设单位的工作监督,如:岗位监督、旁站监督、检验监督、监理周(月)报、现场例会等。 签订的监理合同必须明确监理单位应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和建设单位的委托内容开展日常监理工作。 施工阶段的监理管理 首次现场工地会议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执行。除完成《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所明确的内容外,还应针对本项目的实际,制定《项目管理规定》并在首次会议上宣布、分发,经三方签认后组织实施。 编制各项监理制度并向施工单位交底:如项目总目标、会议制度、检查验收制度、材料检验与紧急放行制度、关键工序与特殊工序监理要求、工作联系单的签发、技术文件的审批时限、工程资料整理要求、值班制度等。 工程开工前,监理单位应将本项目的总监任命书报于现场项目部和工程部,同时总监应将参与本项目监理的各专业工程师名单、简历、分工情况报于现场项目部和工程部。其间,若有变动应及时书面通知并经工程部同意。 开工前,监理单位必须按规定将本项目《监理规划》,相关专业《监理细则》报于现场项目部和工程管理部。现场项目部和工程管理部及时组织有关专业人员予以审核。 开工前,监理单位应将本项目的监理控制流程报于项目部,项目部在日常工作中应监督实施。 开工前,总监应认真组织各专业工程师对施工图纸进行审核,并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最新).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监理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须招标的建设工程,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监理人。监理服务招标应优先考虑监理单位的资信程度、监理方案的优劣等技术因素。 第三条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根据建设项目性质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它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和其它阶段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计算,浮动幅度为上下2 0%。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协商确定收费额。 第六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应当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由于监理人提供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节省投资,缩短工期,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发包人可根据合同约定奖励监理人。 第七条监理人应当按照《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告知发包人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收费依据,以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内容、质量要求和相应的收费金额以及支付方式,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在监理与相关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九条监理人提供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监理人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通信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目录 一、通信工程的主要工作量 二、监理工作的范围及重点 三、监理工作流程图 四、开工前的监理 五、工程质量控制 六、通信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 七、通信工程旁站的部位和工序 八、安全生产监理工作 九、工程进度控制 十、工程造价控制 十一、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理工作 十二、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与竣工验收监理工作

通信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为实现武汉站货车外绕线及武昌东编组站南疏解工程(HWS-2标段)的通信工程建设目标,依据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铁路运输通信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铁路通信施工规范》等有关规程、规范、规则、技术标准、设计文件、监理合同、监理规划、施工组织设计等有关规定对工程以控制投资、进度、质量和安全为核心的监督管理及协调工作,为使本工程项目全面实现投资目标、进度目标、质量目标和安全目标,特制定本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本工程的工程范围是货车外绕线(DK1185+181~DK1197+160,DK1200+000~DK1203+270),南环右线绕行线改线(DK18+000~DK21+792),何刘站至武东编组站铁路到发场上行联络线(DK13+600~DK16+809),楠姆庙站、老武东站、武昌东站、何刘站改建范围内的通信迁改工程通信工程及相关大临和过渡工程、配套工程。 一、本工程的主要工作量: 1、本工程从滠口站经天兴洲大桥至老武东站敷设一条HEYFL237X4X0.9长途电化低频对称电缆,与天兴洲大桥工程中新设的HEYFL237X4X0.9电缆沟通,解决区间电话应急抢险,并作为列调、电调、站间行车等实回线备用通道。 从滠口站经天兴洲大桥货线外绕至老武东站、武东通信站新设一条GYTA5312芯光缆纳入既有通信网的光通道。 新建地区和站场通信线路采用HYAT23型石油膏填充全塑市话电缆、部分采用HEYFL23低频对称电缆。

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管理制度(全套)(可编辑)

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管理制度(全套) 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监理工作管理规定要点汇编7 一、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的职责:7 二、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总监代表应履行的职责: 7 三、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的职责:7 四、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监理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8 五、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代表: 8 六、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监理工作内容和要求:8 七、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开工前开展的监理工作及规程主要内容:9 八、根据《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对工程材料、构配件要求: 10 九、《人员调配制度》要点:10 十、《监理规划、细则、技术参数、通讯编写管理制度》要点:10 十一、《〈工程管理配合细则〉编写管理制度》要点:10 十二、《项目监理机构办公管理制度》要点:10 十三、《工程会议制度》要点:11 十四、《旁站与巡视监理管理制度》要点: 11

十五、《监理工作预控制度》要点:11 十六、《经济技术签证管理制度》要点:11 十七、《工程验收管理制度》要点:12 十八、《安全监理管理制度》要点:12 十九、《合理化建议制度》要点:13 二十、《建设合同管理制度》要点:13 二十一、《工作总结制度》要点:13 二十二、《监理资料管理制度》要点:13 二十三、《项目监理机构后勤管理制度》要点:16 二十四、《考勤管理制度》要点:16 二十五、《项目监理机构行文制度》要点: 16 二十六、《监理部巡视检查管理制度》要点:16 二十七、《公司监理工作巡视检查管理制度》要点:17 二十八、《监理工作考核管理制度》要点: 17 二十九、《创新管理制度》要点:17 三十、《奖惩制度》要点: 17 三十一、参考文件和配套表格(样本):18 第二章人员调配制度20 一、目的:20 二、项目总监组建监理机构:20 三、项目总监申请调配人员:20 四、工程部调配人员:20

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地区工程项目建设市场,加大对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有效遏制建设领域的不廉洁行为,保证工程项目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工程建设若干违法违纪行为处罚办法》、《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纪律规定,结合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地区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及涉及公共安全设施的工程建设等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是指房屋建筑及附属工程、水利工程、城市市政建设工程、道路交通工程以及农业、林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等。 第四条 50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由地区纪委监察局直接进行监督,500万元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可由县(市)纪委监察局或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的纪检监察组织进行监督。 第五条投资3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并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核准审批、备案、招标投标、双合同(建设合同、廉政合同)及竣工决算、审计、验收等程序。 第六条实行项目资本金制度。项目法人对重大建设项目必须注入资本金,资金到位情况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入立项审批程序。 第七条实行项目法人制。项目法人对工程项目终身负责,凡工程出现问题,造成损失等问题的,随时进行责任追究。 第二章招投标活动 第八条招投标的监督管理。纪检监察机关和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对各类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履行对工程建设的综合监督检查职责。对于招投标过程中(包括招标、投标、评标、中标)泄露保密资料、标底,串通抬标、投标、围标,歧视排斥投标等违法活动的监督执法在纪检监察机关和发展改革部门的牵头下,分别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并受理招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按照这一原则,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建设以及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由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水利、交通部门工程的监督执法分别由水利、交通部门负责;建设、水

《通信工程监理实务》课程标准

《通信工程监理实务》课程标准 课程名称:通信工程监理实务 适用专业:通信技术专业(监理培养方向) 1、前言 1.1课程的性质 该课程是通信技术专业通信工程监理培养方向的专业核心课程,目标是让学生掌握通信工程施工监理“四控三管一协调”的初步能力。它以现代通信技术基础、综合布线技术、通信工程制图与概预算等课程为基础,也是后续通信工程监理岗位实训和顶岗实习的基础。 1.2设计思路 课程定位 本课程是依据通信技术专业工作任务与职业能力分析表中的通信工程监理工作任务设置的。本课程面向的岗位是通信工程监理岗位,初次就业岗位主要为通信工程监理员。随着工作经验的积累及工作能力的不断提升,未来职业发展岗位主要为监理工程师、工程项目经理等。 设计总体思路 课程总体设计思路是打破以知识传授为主要特征的传统学科课程模式,转变为以工作任务为中心组织课程内容。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原则,让学生在完成具体项目的过程中学会完成相应工作任务,熟悉监理工作流程,掌握监理工作中常见问题的解决方法,缩短岗位对接时间。同时,通过贯穿其中的监理工作中所必需的理论知识和相关国家规范的学习,构建相关理论知识,发展职业能力,为学生将来在工作中解决新问题提供参考资料和学习方法。 课程内容选择标准 理论与实践并重。通信建设工程监理是指监理企业受建设单位委托,依据国家和部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对通信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的活动。监理工作必须理论与实践并重,缺少理论和专业知识的支撑,无法对通信工程的质量、进度、成本进行有效控制。所以将整个课程的教学内容分成两个部分:通信工程监理应知和通信工程监理应会。通过应知的理论教学和

公司对项目监理部的管理制度2

×××××××有限公司 对项目监理部管理制度 编制人: 审核人: ×××××××××××公司 二○一五年三月

一、对监理单位的规定 1、监理单位在实施建设监理活动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正确执行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2)、监理单位的各级负责人和监理单位工程师,不得是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材料供应单位的经营者或在其中入(兼)职,不得与这些单位发生经营性关系,不得承包或推荐施工和建材销售业。 (3)监理单位应严格履行建设监理合同,不得转让建设监理业务 二、现场监理单位人员安排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按照国家规定考试合格并经注册取得“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工程监理人员,且常驻工地时间为每天不少于8小时,每月不少于22天。特殊情况可以向甲方工程部领导请假。 现场监理工程师分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范要求配备相应数量的监理人员,如达不到规定要求,每缺少一人,每人次每天罚款1000元。 三、建设监理应严格履行工程建设各阶段的监理业务 1、设计阶段的监理任务 (1)、协助提出设计要求,参与评选设计方案 (2)、参与选择勘察、设计单位、协助业主商签勘察、设计合同,并监理合同的实施 (3)、督促设计单位限额设计,优化设计 (4)、审查设计是否满足业主所提供的功能使用要求 (5)、审查设计方案的技术经济合理性 (6)、审查图纸是否满足国家规定的深度要求和设计规范要求 (7)、分析设计的施工可行性和经济性 2、施工招标及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内容 土建部分:

(1)、受业主的委托组织招标,准备与发送招标文件(标的编制除外)。(2)、参与或组织对投标人的资格(质)审查。 (3)、参与评审投标书,提出决标咨询意见。 (4)、协助业主与承包人编写开工报告,对承包人选择的分包商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 (5)、协助业主与中标单位洽商承包合同。 (6)、组织参与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7)、督促、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方案,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等技术文件,并检查落实情况。 (8)、督促检查承包人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国家工程技术标准,施工规范,协调业主与承包人之间的关系,处理违约事件。 (9)、检查工程采用的主要设备及关键材料是否符合设计图纸或表述所规定的厂家、型号、规格和质量标准,严格按照检查的主要材料,构配件的出厂合格证明、材质化验单。 (10)、核查施工过程中主要环节部位,做好隐蔽验收,组织分项工程的检查验收,组织设计单位和承包人进行工程竣工初步验收,协助业主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11)、定期检查和汇报工程实际进展情况,审核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签发工程付款凭证,未经监理方的签字确认,业主不支付工程款。(12)、做好现场技术经济的签证工作。 (13)、参与处理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监督事故处理方案的实施(14)、督促、审查承包人归整技术、业务资料,建立技术经济档案,并将完整的原始施工技术资料移交业主。监督、指导施工单位完成工程档案移交工作。 (15)、审查工程结(决)算。

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工程监理的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和建设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集团《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以及有关建设工程监理的其它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工程建设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工程建设合同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对工程建设行为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 第五条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必须依法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等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的条款。 第六条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施工企业。 第二章监理工作内容 第七条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内容包括提供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施工质量控制、建设工期进度控制、建设资金使用和成本造价控制(即“三控”),安全文明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即“三管”),施工组织协调管理和服务(即“一协调”),以及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2007年3月30日颁布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结合公司实际,各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为:(一)勘察阶段:协助建设单位编制勘察要求、选择勘察单位、签订勘察合同,核查勘察方案并监督实施和进行相应的控制,参与验收勘察成果。 (二)设计阶段的监理工作主要包括: 1.协助建设单位编制设计任务要求、选择设计单位、签订设计合同; 2.参与评选设计方案,对各设计单位进行协调管理,督促设计单位限额设计、优化设计,监督合同履行; 3.审核设计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能否满足建设单位提出的功能使用要求; 4.审查设计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核查设计大纲和设计深度、使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合理性,分析设计的施工可行性和经济性,提出设计评估报告(包括各阶段设计的核查意见和优化建议),协助审核设计概算。 (三)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以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资金使用、成本造价和费用控制为重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建设单位招标,编制、发送招标文件,组织评审投标书,提出定标意见; 2.核查施工图预算;

通信工程建设资料管理办法

北京网桥通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通信建设工程监理资料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编号: 生效日期:

北京网桥通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通信建设工程监理资料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通信工程建设监理资料的管理,做好资料的编写、归档、保管、查询工作,保证工程质量的追溯。 二、编写依据: 根据国家有关通信工程建设的法律、行政法规,结合通信工程建设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通信工程建设监理资料的管理。 三、资料的覆盖范围: 3.1法规类文件: 国家有关通信工程建设监理的法规、行业有关通信工程建设监理的法规、地方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的相关规定(包括通信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规定、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通信网全程和网间通信质量技术要求等)。

3.2 内部文件:包括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环境管理体系、制度、规范、计划、大纲等。 3.3监理记录:包括工程监理的各类报告、各类监理会议纪要、旁站记录、平行检验记录、验证记录、各种监理凭证等。 3.4 证件类:资质或资格证书。 4、法规类文件管理: 4.1 监理部负责收集法律法规文件。并对法律法规文件的适用性进行评价。 4.2 将收集的法律法规文件报主管领导审批,编制法律法规文件目录,归档。文件目录有文件名称和编号。 4.3监理部根据法律法规文件的内容,确定发放范围,进行发放。保留法律法规文件的发放记录。 4.4法律法规文件的获取途径 A)通过标准书店购买、B)通过通信网络下载、C)通过北京移动通信获取。 4.5法律法规文件的更新 4.5.1 监理部每半年通过获取途径,收集法律法规文件的更新信息,及时获取并更新。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工程管理办法 为更好地发挥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作用,深刻细致地落实监理委托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及义务,确保本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及施工合同、图纸设计、相关法律法规及业主的一些具体要求,公司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对监理公司的监理工作进行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一、监理合同执行情况 1、根据监理合同内容的有关规定配备总监、土建监理工程师及电气、水暖专业工程师等人员,严格控制人员的到岗率,且必须参加周工程例会, 在配合施工期间监理人员视监理工作需要随叫随到。 2、在服务期内,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监理人员的更换,必须征得书面同意;对于不称职监理人员,无正当理由必须2日内离开,并在2日内人员更换到位。 3、监理人员在责任期内如果有重大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应予以赔偿损失。 4、监理人员应按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月报及现场各种报告资料等,召开监理周例会,认真书写监理例会纪要并与监理周例会后的24小时内下发周例会纪要,不及时传发以上资料的一次处罚300元。 5、监理人员不准向施工单位索取钱物,不准向施工单位报销任何消费票据,不得接受施工单位、供货商的吃请或接受回扣,一经发现,驱逐现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监理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损失大小金额,从监理款项中直接扣除,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6、监理人员不得故意刁难施工单位,现场验收不得拖延,工程资料应及时签认,一经发现违反规定,一次处罚500元。 7、不准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和商务机密,对建设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二、监理人员工作纪律 1、监理人员上下班、值班时间严格遵守或配合甲方规定的考勤制度,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离岗、迟到、早退、酗酒,一经发现扣减监理员监理费用100元/每

安徽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安徽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17号1999.8.6 《安徽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已经1999年7月5日省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省长王太华一九九九年八月六日根据省政府令2002.3.12第143号、2004.8.10第175号、2008.4.22第211号修订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提高建设工程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以及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工程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实施监督管理的活动。 第三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开展建设工程监理活动。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监理的监督管理。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本行业建设工程监理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监理范围及内容 第五条下列建设工程应当实行监理:(一)国家重点建设工程;(二)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三)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四)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五)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第六条建设工程监理分为设计阶段、施工准备及施工阶段的监理。 第七条设计阶段可以委托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主要内容: (一)协助建设单位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并监督合同的实施;(二)核查设计方案和设计结果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第八条施工准备及施工阶段可以委托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主要内容:(一)协助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二)确认施工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三)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并监督实施;(四)抽查、核验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数量和质量;(五)参与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和工程结算的审查;(六)负责建设工程保修期工程质量状态的检查以及责任鉴定,督促施工单位保修,复核保修结算。 第三章工程监理单位和工程监理人员 第九条本办法所称工程监理单位,是指依法取得建设工程监理资质,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督管理的企业法人。 本办法所称工程监理人员,是指依法取得工程监理人员资格并经注册取得执业证书,在工程监理单位从事工程监理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十条设立工程监理单位,除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二)有与其从事的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相适应的工程技术与管理人员; (三)有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工程监理单位的资质分为甲级、乙级和丙级,资质等级条件和业务范围

通信建设工程监理基础知识

通信建设工程监理基础知识 通信建设工程监理基础知识一: 1、实行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的目的在于提高工程建设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 2、通信工程专业的划分为: (1)通信线路工程.包括通信管道工程、通信线路敷设工程。 (2)通信设备工程包括传输设备、交换设备、卫星收发设备、无线收发设备、计算机控制设备、存贮设备、通信网间接口控制设备及网络终端设备等。 (3)邮政工艺设备工程包括邮政机械设备安装工程、邮政信息沟通监控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3、通信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基本服务范围有: (1)工程管理方面。 (2)工程质量控制方面。 (3)工程进度控制方面。 4、项目监理机构的建立有: (1)项目监理机构中的人员组成。 (2)项目监理机构的设施配置。 5、项目监理机构与建设单位是委托监理合同关系。 6、项目监理机构与承包单位之间是通过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施工承包合同建立了监理与被监理关系。 7、项目监理机构与

承包单位的项目管理机构是平等的。 8、项目监理机构与承包单位之间是通过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施工合同建立了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 9、项目监理机构与承包单位的项目管理机构是平等的。 10、总监理工程师是开展项目监理工作的监理机构的唯一代表人,只能承担三个以下的工程总监工程。 11、总监理工程师应该由监理单位任命,并全权负责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一定的监理工作经验和必要的能力 12、在授权范围内,总监理工程师是建设单位的代表。 13、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合格的管理职责,所以合同争议的双方或一方需要总监理工程师调解合同争议。 通信建设工程监理基础知识二: 14、监理工程师认为自己正确的判断或决定被建设单位否定时,应阐述自己的观点,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说明可能带来的不良后果。 15、主动控制是指预先分析目标偏离的可能性,并且拟定和采取各项预防措施,以使计划目标得以实现的一种控制类型。 16、关健控制是目标控制的又一条重要措施,它可以表述为:为了进行有效的控制,需要特别的注意那些在根据目标及其计划、标准来检查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对项目建设结果有关健意义的因素、环节、过程等。将这些具有关健意义因素、环节、过程等作为目标控制的重点。 17、监理大纲起到起到承揽监理任务的作用。 18、(1)监理规划应在委托监理合同签定后及收到设计文件后

建设管理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建设治理单位安全治理制度

睢县鸿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目录 1、安全治理责任制 (3) 2、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14) 3、施工分包治理制度 (18) 4、安全检查工作制度 (21) 5、基建安全信息治理制度 (25) 6、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 (27)

安全治理责任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杜绝各类基建事故,促进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的稳步提高,依照公司领导对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工程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睢县鸿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旗下鸿鑫世纪城工程项目业主项目部、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及相关人员。 第二章业主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治理职责 第三条依照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中确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治理目标及保障措施,对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和指导,保证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依据睢县鸿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要求,负责核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开工条件及落实情况。 第五条分时期审批《安全文明施工设施配置打算单》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实施打算单》,并托付监理单位对其进场的安全设施以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验收,各种验收记录存档。

第六条审批施工单位“两措”费用分时期使用申报表,审批意见必须明确,按规定向施工单位支付现场安全措施费和文明施工措施费(“两费”不进入主合同,此项费用由业主项目部治理使用)。 第七条工程建设过程中,通过隐患曝光、专项整治、奖励罚款等手段,促进参建单位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治理,持续提高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水平。 第八条组织检查“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划”在现场的实施情况,确保“二次策划”内容得到有效落实。 第九条组织对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应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整改完善、不断改进,使项目达到睢县鸿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国家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达标工地评审要求。 第十条组织项目参建单位参加安全治理流淌红旗等有关竞赛活动,按要求进行竞赛申报;组织参建单位落实竞赛活动的有关要求,预备参赛材料,对比竞赛标准开展自查整改,提高项日的安全文明施工水平,使项目达到竞赛标准要求。 第十一条工程建设项目竣工时,检查施工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的生态环境是否及时修整和恢复;并及时收集、归档施工过程安全及环境方面资料(原貌和修整后的影像资料)。

通信工程监理实务试题1

通信工程监理实务试题 单位::得分: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50小题) 1.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下列工程项目必须实行监理的是( C )。 A. 总投资额为2亿元的电视机厂改建项目 B. 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的住宅建设项目 C. 总投资额为300美元的联合国粮农组织的援助项目 D. 总投资额为2000万元的科技项目 2. 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所编制的道德准则要求咨询工程师在任何时候均为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行使其职责,其含义是指咨询工程师应( C )。 A. 始终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 B. 兼顾业主和承包商的利益均衡 C. 既要维护业主的利益,又不能损害承包商的合法利益 D. 在不损害业主利益的前提下,尽可能维护承包商利益 3. 工程监理企业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应当遵循( A )的准则 A. 守法、诚信、公正、科学 B. 守法、诚信、公平、服务 C. 公平、公正、诚信、服务 D. 公平、公正、诚信、科学 4. 专业指挥部门拥有下级进行指挥和发布的权利,并对该部门的工作全面负责,但职能部门只能对指挥部门进行业务指导的监理组织机构形式是( C ) A.直线型监理组织形式 B.职能型监理组织形式 C.直线职能型监理组织形式 D.矩阵型监理组织形式 5. 建设工程施工完成以后,( C )应在正式验交前组织竣工预验收。 A.建设单位 B.施工单位 C.监理单位 D.设计单位 6. 第一次工地会议应由( A )主持和召开,各参建单位承担本工程建设的主要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相关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 A.建设单位 B.施工单位 C.监理单位 D.市政部门 7. 以下哪项不是编制监理实施细则所依据的文件( A ) A.监理大纲 B.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C.与工程相关的标准文件、技术资料 D.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8. 以下哪项费用不属于建筑安装工程费所涵盖的费用( B ) A.直接费 B.预备费 C.利润 D.税金 9. 质量控制关键点是指影响工程质量的关键工序、操作、施工顺序、技术参数、材料、设备、施工机械、自然环境等,下列可以不作为质量控制关键点的是( D )。 A. 设计变更审批程序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Xxx公司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发挥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作用,深刻细致地落实监理委托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及义务,进一步加强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管理,落实合同、图纸设计、相关法律法规及委托人的一些具体要求,工程科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对监理公司的监理工作进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工程建设监理规范》、《江宁开发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项目是指xxx公司投资建设的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建筑装饰装修等工程项目。 第二章机构设置 第四条监理单位应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3天内将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名单、执业资格证书、技术职称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从业简历,书面报工程科核查备案。

第五条监理机构必须做到组织机构健全、岗位职责明确、专业协调配套、年龄层次合理,满足现场监理工作的需要。 第六条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纳入委托监理合同,并须通过区建工局的备案审查,监理单位必须按照备案的名单要求组织落实人员,保证人员的姓名、证件、从业资格等信息同名单相符。园区内小型工程,通过摇号确定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须同监理合同一致。工程科在工程开工前负责核对人员情况,若发现备案或合同名单和现场人员不一致的,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人员。监理单位不能保证人员一致的,视其存在欺诈行为,无履行合同能力,应向建工局反应,记录其不良行为,并联系招标部门重新确定监理单位。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按《工程建设监理规范》规定,现场监理人员按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三个层次配备(必要时可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任命总监理工程师作为现场监理机构的负责人,代表监理单位全面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单位职责、权限和义务。 第九条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监理员应经培训合格。 第十条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应与监理工作匹配,人员数量应满足现场监理工作需要。 第十一条现场监理人员年龄不得大于60岁,且身体健康能胜任现场工作。

建设监理公司岗位职责类规章制度

岗位职责类规章制度 一、总经理岗位职责 1、努力完成董事会下达的年度经营目标(如营业收入、成本控制、利税总值、投资回报率等)和管理目标(如人才培训、财务达标、安全生产等); 2、研究和制订公司的发展规划和竞争战略,为公司董事会的重大决策提供建议和草拟方案; 3、积极完成董事会决定的其它企业发展计划,如公司股比调整、增资扩股、员工教育培训、企业资质定级升级等; 4、设计、组织、领导和控制公司的组织机构,并配备和领导符合资格要求的岗位人员; 5、制订并组织检查各岗位责任制、员工守则、工作制度、经营管理、行政管理、现场项目管理等规章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并注意情况反馈,注意调整和改进使其不断完善; 6、研究和实施人才的引进、培训、使用、考核和奖惩工作; 7、培育团队精神和建设公司文化,创立企业品牌,不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8、决定对成绩显著的员工予以奖励、调资和晋升,对违纪员工的处分,直至辞退; 9、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监理规定,合法经营,拒绝转让资质、违规越级承揽监理业务、签订阴阳合同等; 10、认真执行国家的财务、会计和税收制度,加强管理,合法经营; 11、加强员工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教育,力戒违纪事件、建设监理行为质量事故的发生,一旦出现,应妥善处理、杜绝再犯; 12、敬业爱岗,忠于职守,有为企业成长和员工发展奋发努力身为表率的精神和行动; 13、信奉“有容为大、无欲则刚”的哲学,办事公道,作风民主,廉洁自律,能与公司同事良好合作; 14、积极参与项目监理工作,每年承担不少于3个项目的总监工作。 二、副总经理岗位职责 1、协助总经理开展工作,完成董事会下达的年度经营目标(如营业收入、成本控制、利税总值、投资回报率等)和管理目标(如人才培训、财务达标、安全生产等); 2、完成董事会安排和总经理交办的其它工作; 3、具体负责分管(如市场开拓、财务管理、技术领导等)工作,并为公司研究和制订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提供建议和行动方案; 4、具体执行组织机构的设置和调整,并直接从事监理人员的上岗培训和执业指导; 5、组织检查各岗位责任制、员工守则、工作制度、经营管理、行政管理、现场项目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并作考核记录; 6、具体实施人才的引进、培训、使用、考核和奖惩工作; 7、积极参与培育团队精神和建设公司的文化,创立企业品牌,不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8、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监理规定,合法经营(无转让资质、违规越级承揽监理业务、签订阴阳合同等); 9、认真执行国家的财务、会计和税收制度,加强管理,依法纳税; 10、加强员工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教育; 11、敬业爱岗,忠于职守,有为企业成长和员工发展奋发努力的精神和行动; 12、办事公道,作风民主,廉洁自律,能与公司同事们良好合作; 13、能积极参与项目监理工作,每年承担不少于3个项目的总监工作。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精编版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以下简称旁站监理),是指监理人员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 本办法所规定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基础工程方面包括:土方回填,混凝土灌注桩浇筑,地下连续墙、土钉墙、后浇带及其他结构混凝土、防水混凝土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钢结构安装;在主体结构工程方面包括: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混凝土浇筑,预应力张拉,装配式结构安装,钢结构安装,网架结构安装,索膜安装。 第三条监理企业在编制监理规划时,应当制定旁站监理方案,明确 旁站监理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旁站监理人员职责等。旁站监理方案应当送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各一份,并抄送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第四条施工企业根据监理企业制定的旁站监理方案,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24小时,应当书面通知监理企业派驻工地的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安排旁站监理人员按照旁站监理方案实施旁站监理。 第五条旁站监理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由现场监理人员负责具体实施。 第六条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一)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二)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通信工程项目管理及监理复习题讲课稿

通信工程项目管理及监理 第一章 一、概念解释 1、通信项目工程:项目是指特定的组织机构在一定约束条件下,为完成某种特定目标进行的一次专门任务。 2、工程项目:工程项目是指为达到预期的目标,投入一定量的资本,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经过决策与实施的必要程序而形成固定资产的一次性事业。 基本特征:建设目标的明确性、工程项目的综合性、工程项目的长期性、工程项目的风险性。 3、基本建设项目:基本建设项目是指利用国家预算内基建拨款投资、国内外基本建设贷款、自筹资金及其他专项资金进行的,以扩大生产能力或增加工程效益为主要目的建设各类工程及有关工作。 4、监理:按照相应的规约进行监督,协调理顺业主和承建方之间的各种关系。 5、通信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依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对通信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的活动。 二、名词解释 1、按建筑规模不同分类:按规模不同,建设项目可分为大型、中型、和小型项目。 2、按工程的构成层次分类:根据工程项目的组成内容和构成层次,从大到小可分解为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 3、目前通信类工程项目管理的任务主要包括:造价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即“三控三管一协调”。

4、通信建设工程建设监理包括政府监管和社会建立两部分。 5、通信建设工程监理具有服务性、独立性、科学性和公正性的性质。 6、通信工程项目监理的任务主要包括:造价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的区别在于其完成主体及出发角度不同。 7、项目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的关系:平等的企业法人关系,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都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在通信建设市场中的地位是平等的。 8、项目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关系:平等的企业法人关系,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在通信建设市场中的地位是平等的。 9、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项目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通过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施工承包合同建立了监理与被监理关系。 10、旁站:是指在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的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所采取的监督活动。 11、巡视:巡视时相对于旁站而言的,是对于一般的施工工序操作所进行的一种监督检查手段。 12、见证:见证也是监理人员现场监理工作的一种方式,是指承包单位实施某一工序或进行某项工作时,应在监理人员的现场监督之下进行。 13、平行检验:平行检验是项目监理机构独立于承包单位之外一些重要的检验或试验项目所进行的检验或试验。 14、程序化控制原则:所谓程序化控制就是根据制定出的计划,检查实际完成情况并与计划进行比较,纠正所发生的偏差,使目标和计划得以实现的一种控制行为或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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