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办学,学历学位认证常见问题和解决方案

中外合作办学,学历学位认证常见问题和解决方案
中外合作办学,学历学位认证常见问题和解决方案

中外合作办学,学历学位认证常见问题和解决方案

中外合作办学一直都是留学生们的国外学历认证中出现问题最多的。虽然它有它的优势存在,但是其弊端也不少,这些弊端直接影响同学们的国外学历认证。同学们本来就对于中外合作办学学历认证的知识了解不多,如果你还是通过中外合作办学方式出国留学的,在办理中麻烦肯定更多。奥创教育总结了多年的工作经验及同学们比较关心的问题,如下。

1.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颁发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可以认证吗?

经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颁发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可以认证。申请者本人可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出中外合作办学学历认证申请。

2.中外合作办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周期是多少天?

一般认证评估过程要一个月甚至更长时间。这个时间不包括邮寄时间。

对于以下情况可能会导致认证完成期限的延长:(1)颁发证书机构答复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核查信函不及时;(2)外地申请者银行汇款到账不及时;(3)遇认证申请高峰期;(4)要求申请者补充申请材料,逾期不能提供;(5)申请者本人不能亲自递交申请材料手续委托他人

代办的。对于一些中外合作办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申请,如果由于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的中方院校没有及时提供办学信息,因需较长时间调研和核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不承诺认证评估时间。

3.中外合作办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可由中方办学院校赴留学服务中心为申请者集体代办吗?

中方办学院校可应申请者要求,在院校所在地区由中心委托的验证机构为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集体代办认证申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不受理中方办学院校为其毕业生集体代办的认证申请。

4.中外合作办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可以办理加急吗?

不能加急。对办学机构核查需要一定时间。(不过需要办理加急认证的可以咨询奥创教育)

5.中外合作办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费用是多少?

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每份中外合作办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收费360元人民币。

6.中外合作办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几种?

根据合作方及颁发文凭证书情况,中外合作办学国外学历认证书可分为:《中外合作办学国外学历认证书》、《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境外学历认证书》和《中外合作办学国外高等教育文凭认证书》。

7.中外合作办学国外学历认证书可以补办、更换版本吗?

中外合作办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获得者可根据《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认证评估程序和标准(试行)》及其附则的规定,就其已获相应学历学位认证书内容自行提出复议申请或更换认证书版本申请(获得认证书的期限已经超过6个月)。关于国外学历认证的问题大家可以联系奥创教育。

学历认证翻译资料和注意事项 1.留学人员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须递交以下材料: *一张二寸或小二寸证件照片(黑白或彩色半身免冠); *本人留学期间护照(签证记录及出入境记录须全部复印;若护照已上交,请有关单位开具证明); *在国外获得的所有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正本(含需认证的学位证书或文凭正本的翻译件原件)需专业涉外翻译机构翻译有效; *在国外学习期间所有成绩单(含翻译件原件)需专业涉外翻译机构翻译有效;国外研究学位获得者,如无成绩单,需提供学校开具的相关研究证明; *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获得者,交验毕业论文原件,并提供论文目录及摘要; *出国前最后学历证明(国外硕士学位获得者,如入学前学历为大专,须提交入学前全部工作经历证明;博士学位获得者,如入学前学历为硕士研究生(不含硕士研究生)以下,须提交入学前全部工作经历证明或职称证书); 注: *以上所有文字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交一套复印件。 *外文材料,如学位或文凭证书正本、留学期间成绩单(研究学位获得者出示的相关研究证明)须经专业性涉外翻译机构进行翻译。翻译件须提供原件。 *在俄语国家取得学位证书者,需提供预科证明。 *在日本取得论文博士学位者,另需提供研究证明、学位申请书等相关材料。 *在菲律宾取得学位证书者,需提供菲律宾总统府、高等教育委员会、外交部的认证等相关材料。 *在美国学习取得学位证书者,如学习期间转学或由非学生身份转换为学生身份的,需提供可以证明其学生身份的材料,如i-20表等。 *在国外学业结束,但只获得学校出具的获得学位的证明,尚未获得学位证书者,需翻译该证明及学习成绩单。 2.合作办学学位认证申请须递交以下材料: *一张二寸或小二寸证件照片(黑白或彩色半身免冠);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申请表 拟设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名称: 中国教育机构名称: 外国教育机构名称: 申请类别:□申请筹备设立□直接申请正式设立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填表说明 中外合作办学者应认真阅读《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并参照此填表说明逐项用中文(除特别要求外)填写申请表所列栏目,填写可采用正楷书写或打印方式。 中外合作办学者除申请表要求的附件外,可追加提供申请者认为有必要的其他书面补充材料。申请表中如有不适用的栏目,请在该栏目处填写“不适用”或“无”。如该栏目的空间不够,可另附纸填写。如中国教育机构或外国教育机构多于一家时,可自行复制相应表格部分填写。 一、中国教育机构和外国教育机构的“教育机构简介”栏目(第2、3、5页)中请填写包括教育机构沿革、基本数据、与拟举办机构相关或相近的学科专业、教学科研以及国际交流等方面内容。 二、外国教育机构的“评估认证情况”栏目(第4页)中请填写外国教育机构或其某一学科专业获得相关机构的评估认证的情况,包括评估认证机构名称、评估认证方式、评估机构是否获得政府认可等。 三、合作办学事项中: “机构属性”栏目(第7页)是指《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 “培养目标”栏目(第8页)请明确通过合作办学拟达到的人才培养类型规格。 “招收学生”栏目(第8页)中的“年招生人数”请按专业分类表述。 “颁发证书情况”栏目(第8页)中所填写的证书请提供获得所属国承认并与在该国所颁证书完全相同的实样。 “教育教学”栏目(第9页)请详细说明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中拟设置的学科专业、教学计划、课程安排、考核方式和教学管理等情况,并论证所举办的课程专业在实施地所具有的竞争力和不可或缺性。 四、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的“收费”栏目中的“项目”、“标准”(第11页)栏目是指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拟向有关部门报批的收费科目和收费数额。 五、中国教育机构和外国教育机构的中的“类别”、“层次”、“颁发证书”栏目(第2、4页)以及合作办学事项中的“颁发证书情况”栏目(第8页),均可复选。 六、真实性保证(第12页)中的签名必须是中国教育机构和外国教育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如由被授权人签名,则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与新西兰奥克兰理工大学合作举办应用化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2010年度办学报告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的应用化学(分析及监测方向)和新西兰奥克兰理工大学(Auckland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AUT)的应用科学系于2002年达成合作办学项目协议,并于2003年开始招生应用化学专业的学生。新西兰奥克兰理工大学作为一所建校超过百年的综合性大学,是新西兰全国仅有的八所全日制国立综合性大学之一,可授予学士、硕士学位。作为中国和新西兰高校共同管理的本科层次的应用化学合作项目,也得到了新西兰最高教育行政部门的高度重视。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在两校所得学分互认,录取为本项目的学生既可以在国内完成四年的全部学业,也可以在第四学年申请赴新西兰AUT学习完成全部学业。对于准备第四学年赴新西兰AUT 学习完成全部学业的学生,必须通过中方本专业前三年所有课程考试,同时英语达到雅思(学术)6.0以上。 几年办学下来,在中新双方的共同努力下,该项目得到了各方面的认可,在人才培养方面也积累了一定经验,具体汇报如下: 1、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及授课教师情况 本项目由两校共同管理,两校共同设计制定人才培养计划,专业课程分别由中外教师授课。 应用化学专业(分析及监测专业方向)的专业教学目标是培养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具有化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较强实验技能,具备科学研究和化工分析基本训练的高级分析化学应用人才。毕业生既能从事化工、轻工、医药、食品、环保及其相关领域的分析及研究工作,又可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及事业行政部门从事与本专业有关的技术管理工作。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化学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以及相关的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必需的基本理论,掌握基本分析技能和现代化分析实验技术,具备运用所学知识和实验技能进行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和生产管理的基本技能。本专业学生在校期间,需要在学习化学与化工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基础上,学习与分析专业相关的知识。毕业生可以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1)具有勤奋刻苦和求实创新的精神风貌,较好的文化和道德素养,健康的体魄和优良的心理素质,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具有一定的社会、人文科学知识、法律知识和国防知识。(2)掌握数学、物理等方面的基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海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流程经验攻略,超详细!我是11年年底从加拿大毕业回国的,现在越来越多的国外留学生留学回国,哈哈,我也算是你们的学姐啦!现在留学生回国需要办理学历学位认证,都说复杂难搞,可本学姐当年只花一两个月就拿到了学历学位认证书,可能有些运气,但还是有些要注意的要点,有些要注意的细节,其实也蛮简单的,接下来本学姐就讲讲认证过程中的经验,希望对最近回国需要学历学位认证办理的同学们有些帮助啦! 可能很多人会问为什么要办理学历学位认证,是从国外留学回来的,又不是假的,可不可以不用办理? 本学姐可以为您一一回答。 1.根据国家部委级国务院学位办的相关规定: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是留学生回国后报考公务员,进入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高等教育学位报

考,大型外企入职必须提供的国外学历的证明材料,同时,在此类单位的职位升迁和调整时也需要向人事部门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即想要有好的工作待遇,好的工作升迁机会与前途,这个认证是必须的; 2.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是大陆范围内对国外学历学位的合法及真实有效性及同中国大陆范围内学历学位相对应关系的唯一的权威的确认方式。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之所以如此受社会及用人单位的重视,是因为随着留学的日益盛行,留学生的选择越来越广泛,而国外院校的质量却良莠不齐,充斥着大量的“野鸡大学”、违规办学机构等,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就是对留学生国外学历学位的一个鉴定,以确定其海外学历的真实性,从而确定其海归身份,唉,简单的说就是,确认你是一只如假包换真正的“海龟”。 下面本学姐就来跟你们讲讲具体的认证流程。 一.准备一张二寸蓝色背景的证件照片 这个是必须要准备的,不过本学姐要提醒的是, 大家最好多准备几张,到时候要用的,因为照片 比较小,容易丢失或遗漏,以免到时候带来不必 要的麻烦,花费不必要的时间啦!往往大家认为 最不容易遗漏的,就是最容易遗漏的,所以本学姐再次提醒小伙伴们切记多准备几张蓝色背景的证件照片。(至于大家如何获取照片,可以去专门的照相馆去照,非常容易,不过照相费用有点贵,我当初就花了近60块钱,其实照片也可以大家自己打印,要便宜的多,如果亲们手中有,那就更好啦!)

申请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需向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哪些材料? 1.设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请示文件。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管辖范围的各级各类非学历教育、高等及中等学历教育需经所属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按隶属关系行文上报。申请设立本科以上高等学历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应出具市人民政府同意申报的函件,并按顺序列出附件目录。 2.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申请表(申请表样式可从教育部网站下载,需一份原件)。申请项目要按单一专业分别填写表格。合作专业必须在本校已设置,专业名称应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相一致。如外方专业名称与中方不一,可在专业名称后注明专业方向(外方专业方向名称)。表格中“教育教学”一栏是核心内容,要详细说明合作办学的学科专业、教学课程安排(注明外方授课课程)、考核方式和教学管理等,并论证所举办课程专业在实施地所具有竞争力和不可或缺性。 3.中外合作办学协议(中外文两个文本均需原件)。协议需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如不是法人签字,需附法人授权签字委托书。协议内容主要包括合作双方的名称、地址、法人代表姓名;合作宗旨与原则;合作内容与方式;各方的权利与义务;理(董)事会(联合管理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和议事规则;协议的期限、修改、延续、中断、终止程序;违约责任等。 4.中外合作办学双方的资质证明或法人证明。外方资质需要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的论证材料。如提交外方教育主管部门证明还需附中文翻译件。 5.如颁发中、外方证书或文凭,需提供中、外方证书或文凭样式及中文翻译件。 6.双方共同商定的专业教学计划。要注明在境内教学阶段外方授课情况(要求引进的外方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应当占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全部课程和核心课程的1/3以上,外国教育机构教师在境内担负的专业核心课程的门数和教学时数应当占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全部课程和全部教学时数的1/3以上)。 7.如外国教育机构在中国境内已开展合作办学,请递交已办理机构或项目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部批文的复印件,以及已开展合作的中国教育机构对合作情况的总结或评估机构对合作情况的评估论证报告。 8.申请表的mdb电子文档。此电子文档在教育部网站主页https://www.360docs.net/doc/e917708478.html,的“中外合作办学”栏目下载:中外合作办学申报查询系统(中外合作办学者使用)(升级版),操作员编号和密码均为admin,以学校名称(可含专业或课程名称)为文件名上报生成文档。 9.《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其他有关材料,或审批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以上申报项目的所有材料均要求一式二套,其中一套须为原件。文件打印使用A4纸(请不要进行特殊装订,以便归档处理),并附mdb电子文档。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流程 1、认证流程 2、在线申请网址: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https://www.360docs.net/doc/e917708478.html,/Login.aspx 3、注册并登录系统后,完成各项信息填写 4、支付费用 信息填写完成后,在线支付费用385元(含25元认证证书邮寄费用)5、提交纸质材料 当地人才服务中心提交纸质申请材料,苏州市提交材料地点:苏州市人才市场服务中心(干将西路288号)。需提交纸质材料详见附件1. 6、发放证书 纸质材料经过人才服务中心确认无误后,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完成调研,即可发放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采取邮寄方式发放。

附件1: 1. 一张二寸(或小二寸)证件照片; 2. 需认证的国外源语言(颁发证书院校国家的官方语言)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正本原件和复印件; 3. 需认证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所学课程完整的正式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如以研究方式学习获得的学位证书,需提供学校职能部门(如学院、学籍注册部门或学生管理部门)开具的官方研究证明信原件和复印件,研究证明信内容应说明学习起止日期(精确到月份)、专业名称、研究方向、所授予学位等信息; 4. 需认证的国外学位证书(高等教育文凭)和成绩单(研究证明信)的中文翻译件原件(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如到北京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服务大厅递交认证申请材料,可前往我中心6层服务大厅内的翻译公司办理翻译;如前往北京CBD认证验证办公室和中国教育留学交流(香港)中心递交认证申请材料,可直接选择同处该办公大厅的翻译公司进行认证翻译。每份认证翻译均需额外提供一套证书及成绩单(研究证明信)的复印件,因北京CBD认证验证办公室内暂无法提供复印服务,烦请有需求的申请者提前备好相关材料的复印件。翻译件将在翻译完成后直接转入认证程序,无需现场等待翻译结果。) ; 5. 申请者留学期间所有护照(含护照首页-个人信息页、末页-本人签字页、以及所有留学期间的所有签证记录和出入境记录)原件和复印件。如果申请者留学期间护照已超出有效期限,还需提供在有效期限内的护照原件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6. 申请者亲笔填写的授权声明(《授权声明》模版下载)。 根据不同情况另需提交的相关证明(以下材料均需准备原件和复印件): 1. 如无法提供留学期间护照原件的,请提供 (1)申请者亲笔签名的无法提交留学期间护照的情况说明; (2)新护照首页或户籍簿; (3)我国省市公安机关所属出入境管理部门开具的留学期间出入境记录证明。出入境记录证明无法涵盖的学习经历部分,需提交其它居留情况证明(社保证明、外国人注册登录情况证明、外国相关部门出具的出入境记录证明、学校开具的全日制本地(非远程方式)就读证明等); 2. 港澳台居民请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 若成绩单上有转学分、豁免学分的记录, (1)如该部分成绩来自于国外学习经历,需提供所获的证书(如没有证书可提供成绩单或学习经历证明),同时提供该阶段的签证和出入境记录;

手把手教你怎样进行“境外学历认证” -我的案例 境外学历认证可以自己做,没有必要也不应该让所谓的认证中介帮忙,1)钱多的话可以捐给需要钱的人么!2)国外都留学回来了,看个资料做这等小事应该是轻而易举的吧?3)没时间的说法都是借口:也没见你作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来么?4)懒的话,好吧,哥住口了。 首先,境外学历认证纯属自愿,不强求?一定要认证。但无论基于什么理由需要认证的,继续看。 1.背景资料: ! 1.1 ?一些疑问:https://www.360docs.net/doc/e917708478.html,/Content/rz_faq.html ! 1.2 认证须知:https://www.360docs.net/doc/e917708478.html,/Content/rz_xz.html 2.所需资料: ! 2.1 官方所需:https://www.360docs.net/doc/e917708478.html,/Content/rz_material.html ! 2.2 注意事项: !! 2.2.1 需要事前把第七项办好,这个需要寄到留学国家的大使馆管理,要时间的。这?一步比较简单,按国家的驻外大使馆的信息办理即可:https://www.360docs.net/doc/e917708478.html,/zifei/huiguozm.htm(以英国为例) !!这个写在最前面,是因为没有这个东西,没办法办理认证啊!学过统筹学的都知道,花时间最长的而且和别的任务可以同时进行的,应该先办理! !! 2.2.2 第二项就是指你留学毕业以后获得的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 2.2.3 第三项就是你留学学校的成绩单。你找学校开具就可以,写个邮件给教务处吧;就我所知,很多学校有网上的服务,成绩单按份数收费,例如我的母校Uni of Strathclyde就能用校友(Alumni)身份登陆学校官网要求诸多服务。 !! 2.2.4 第四项就是上面第三项的中文翻译件。注意哦:上海的受理点只接受两个地方的翻译哦:1)上海市外服翻译中心和 2)上海上外翻译公司。下图为证: 本人就是因为听信百度所搜到的信息“只要是正规资质的翻译公司都可以”,白白浪费表情,翻译费用几百块呀!所幸办理的时候还比较人性化,可以领取认证的时候补交,否则又要跑?一次! !! 2.2.5 第五项就是你留学前拿什么学位去申请留学的,例如留学的是硕士学位,那么应该是本科学位。你就拿这个本科学位去。原件和复印件哦。有些大专直升硕士的(拿国内的大专文凭直接申请到国外硕士的也有很多啊),学历认证中心会认为“前后学历不?一致”,此时你要准备好:1)大专文凭;2)大专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就是申请国外学校时,大专成绩单留?一份原件哦或者要你的大专学校多出几份);3)国外大学的录取信(offer letter)原件和复印件;4)国外大学录取你的条件说明(上学校官网打印也可)-说明你是得到国外学校正规录取了的。--这里面有逻辑问题,但相信我,认证中心的同志就是没道理可言的。我观察了多位大专直升硕士的同学都是这样办理的。 !! 2.2.6 第六项就是护照了。有原件就好,随时去复印,什么首页/尾页的。万?一换了护照,旧护照也要带过去哦!因为你留学时的签证可能在旧的护照上。如果都没有,只能去边检查询自己的出入境纪录来证明了。我就是护照丢失后,没办法去浦东(民生路1500号)查询的。那里可以直接去,上2楼问。办理很快的,要带身份证去哦。别忘了到3楼去盖章哦。 !! 2.2.7 第八项不用担心,认证人员当场会给你的,你当场签字就OK。如果要下载,在这里:https://www.360docs.net/doc/e917708478.html, !! 2.2.8 返回来看第?一项,照片。反正上海受理点只认“蓝底”的2寸照片;我见过?一个日本归就不符合,要重新拍照,说不定就跑第二趟。 3.办理流程: ! 3.1 官方流程:https://www.360docs.net/doc/e917708478.html,/Content/rz_structure.html ! 3.2 ?一些说明:先注册,然后填写资料,注意工作经验很多的同学可能需要填写完整。把留学前所有的工作经历都写上去最好,万无?一失。 4.其他问题: !如没有说到的地方你自己琢磨不透,可以联系我,我尽快解答。免费。条件是你要关注我新浪微薄,不过分吧:@iPete_重塑三观(前面那个iPete_总是不变的,下滑线后面的中文字依心情变化,呵呵;但网址是不变的:https://www.360docs.net/doc/e917708478.html,/peterlam999谢谢啦)

申请中外合作办学要求 发布时间:2011-06-27 浏览次数: 一、申请范围: 上海市行政区域内拟举办学历和非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 二、申请材料及要求: 1.合作办学申请书。合作办学申请书应有上行文文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区县教育局管辖范围的各级各类非学历教育、高等及中等学历教育中外合作办学需经区县教育局同意后,并由区县教育局行文上报。非教育系统教育机构应按隶属关系由其系统主管单位发函。 2.合作办学申请表。填写要求参照《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中有关规定。如有附件应按顺序列出目录。 3.合作办学机构的章程(仅限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章程内容应主要包括合作办学机构名称、办学地址;办学宗旨;办学规模、层次、类别,投入资产数额、来源、性质,财务制度、理(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的产生办法、人员构成、权限、任期、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和罢免、民主管理和监督形式、机构终止试事由、程序和清算办法、章程修改程序及其他需要由章程规定的事项。 4.合作协议(中外文本)。其内容主要包括中外合作机构名称,办学地址、中外合作办学者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办学宗旨和培养目标、合作内容和期限、各方投入方式、数额及资金缴纳器期限、权利、义务、争端解决办法等内容。协议应由中外教育机构的法定代表人签名。 5.教学场地使用证明和简图。办学场地和各项设施条件应不低于各级同类教育机构的设置标准,应属于所申报项目和机构专用。 6.相关证明。中外合作办学者法人资格证明、验资证明(有财产、资金投入的)、教师资格证明、校长或主要行政负责人和财会人员(仅限机构)资格证明。 7.办学评估报告。拟申报在沪合作办学的外国教育机构如已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须提交经原审批机关或其委托中介机构的办学评估报告。 8.其他材料。申报机构认为有必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上述申请材料一式10份,其中1份须为原件(含本科以上属教育部审批的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另附mdb电子文本1份。全部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请勿特殊装订,以便归档处理)。 三、申办申办主体及资格: 1.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教育机构,应有一定的连续办学经验,且没有违规办学和行政处罚记录;2.有正确的办学宗旨; 3.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熟悉业务的管理人员; 4.有合格的教师; 5.有符合办学需要的教学场所、图书和教学设备及生活设施等必要条件; 6.有必要的开办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四、 2005年受理时间: 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规定,2005年的受理时间分别为3月和9月。具体时间如下: 1、 3月28—30日每天上午 9:30—11:30; 下午 2:00—4:30 2、 9月14—16日每天上午 9:30—11:30; 下午 2:00—4:30 五、受理地点: 上海市教育评估院(陕西南路202号底楼) 联系电话:54037605 六、审批权限与时间: 申报内容上海市教委权限上海市政府权限教育部 本科及以上学历项目提出意见 ************** 审批 专科及以下学历项目审批 ************** 备案

关于河南高校及 我校中外合作办学现状的汇报 一、中外合作办学的相关概念 (一)何为中外合作办学 中外合作办学通常是指外国教育机构同中国教育机构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的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目前所称的中外合作办学一般是指国家鼓励的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领域开展的中外合作办学。我国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机构和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项目一般情况下也归为中外合作办学。 (二)中外合作办学的目的 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培养高素质、创新型人才以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扩大与国外院校的交流与合作,提高教科研水平。 (三)中外合作办学的分类 1.依据办学主体可分为两类,一是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二是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其中,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又可分两类,一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目前,中国此类机构有五家,分别为长江商学院(研究生层次,其余四所为本科层次)、宁波诺丁汉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上海纽约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一类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比如同济大学中德工程学院(本科层次)、河南商专中爱国际商学院(专科层次)、郑州中澳学校(郑州七中校内,高中层次)。 2.机构与项目的区别:一般而言,机构规模较大,机 构内可拥有多个专业,在招生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易于调整招生专业及每个专业的招生规模;项目规模较小,一个项目即为一个专业,如想申报新专业,必须重新向教育主

管部门申请。专科层次项目由教育厅审批,专科层次机构由教育厅报省政府审批;本科层次项目与机构均由教育部审批。 3.依据办学层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可分四类:研究生层次、本科层次、专科层次、高中及以下层次。 4.依据招生情况,可分为计划内招生和计划外招生。计划内学生颁发中国文凭或中外两种文凭;计划外学生颁发国外大学文凭。 (四)适用的相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外合作办学秩序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当前中外合作办学若干问题的意见》 《教育部关于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办法》 二、河南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现状 1994年,郑州大学与台湾广兴文教基金会联合成立郑州大学升达经贸管理学院(2011年,升达转制为民办院校,河南本科层次合作办学机构仅剩西亚斯国际学院一家),首开河南省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之先河。河南省的中外合作办学经过近20年的发展,特别近10年来的快速发展,已颇具规模。截止2012年底,河南省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共12个,其中本科机构1个,专科机构11个;项目203个,本科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49个,专科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154个。与世界500强高校中的美国佛罗里达大学、英国曼彻斯特大学、爱尔兰考克大学、俄罗斯国立圣彼得堡大学等10所高校开展了合作办学。截止目前,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省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在校生人数超过6万人,培养毕业生4万余人,有效地缓解了河南省高等教育资源供应的不足。 (一)办学模式

导致学历认证无法顺利通过的三大拦路虎 相信留学生对于学历认证的重要性都相当清楚。然而办理学历认证的又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特别是对于那些没有顺利的学生而言。影响学历认证通过的原因有很多种,大到学校是否被教育部认可,小到提交的材料是否合格等等情况。今天,奥创给大家讲讲影响学历认证通过的最主要的三大因素。 一、学校 留学生出国前认真择校是很重要的,学校的好坏不仅关系到教育的质量,而且影响日后办理学历认证是否能通过。然而,近些年,很多出国的留学生都是通过留学机构出国的,对于所报考的学校是否被教育部认可全然不知,等到回国后才发现学校不在教育部的认可名单之列。一般说来,学校未备案是不能通过海外学历认证的。但是,只要找对方法,还是可以成功的。 二、毕业 能否正常毕业,也关系到学历认证的办理能否成功的因素之一。许多留学生往往因为学分不够、论文没过,或挂科等情况而导致无法正常毕业,最终只能拿到diploma或者certificate。不管是diploma还是certificate都只是文凭,相当于国内的结业证和肄业证,在留服中心是不能够通过认证的。所以,在这里提醒留学生,在留学期间一定要认真学习,争取顺利毕业。 三、材料 可能很多的留学生对于这个资料因素不以为然,比如说认证需要提供护照签证,但是这个护照必须是留学期间办理的护照,不是说随便一个护照就可以,还有成绩单,必须是官方的源语言正式成绩单,而不是非正式的成绩单,再比如说学历证书翻译件,成绩单翻译件都必须要经由正规的翻译公司翻译才有效,自己翻译是无效的。所以说抛开学校和毕业问题来

说,还是要属材料问题出现的概率更大,因为可能一个不小心就会导致材料丢失等这些情况出现,所以大家对于自己的学历认证资料一定要妥善保管!

报到证常见问题 问题一:报到证是什么?有什么作用? 答:报到证(也叫派遣证),由教育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毕业生的调配部门签发,是毕业生参加工作的重要凭证。 报到证的作用在于:(1)是学生到接收单位报到凭证;(2)证明持证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方案的学生;(3)用人单位凭报到证及其他有关材料办理人事档案、户口迁移手续等;(4)是人才服务机构存档的证明。 从某种意义讲,报到证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同等重要。目前各地接收毕业生(包括回生源所在地)的限制主要就表现在有无《报到证》上面:没有《报到证》,异地就业无法落户,甚至回家乡就业也需要《报到证》;没有《报到证》,人事局、人才市场不予接收毕业生的档案,其档案不得在人才市场流动;没有《报到证》,国家的企事业单位都无法将其作为正式员工聘用,日后的转正定级、职称评定等等,都将受到一定的限制。 问题二:报到证是如何办理的? 答:毕业生离校前,学校集中办理报到证,再分发到各学院,毕业生在离校期间可至辅导员处领取报到证; 毕业生离校后,学校有几次集中办理,分别是:7月1日、7月12日,届时学生可至就业中心领取报到证; 7月15日开始,学生凭学校出具的打印报到证申请单自行至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办理。(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地址:徐汇区冠生园路401号,电话:)问题三:外地生源办理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如何领取进沪就业通知单? 答:外地生源与上海的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在离校前学校集中打印进沪就业通知单,随报到证一并分发到各学院,毕业生在离校期间可至辅导员处领取。离校后,毕业生凭学校鉴证后的就业协议书、《2013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登记表》自行前往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办理进沪就业通知单。毕业生可凭进沪就业通知单第一联去用人单位报到,凭进沪就业通知单第二联用于申领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为此,建议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尽早签订就业协议书。申领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的政策和办事指南详见21世纪人才网(https://www.360docs.net/doc/e917708478.html,)问题四:报到证是不是每个毕业生都可打印的?

教师资格证认定有哪些注意事项 想要参加教师资格证考试的考生请注意啦,想要获得教师资格证书,不仅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笔试和面试,还要进行最后一步:教师资格认定!优路教育提醒大家,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过程称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简称“认定机构”)。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一下教师资格证认定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在哪儿、向什么部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依法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存有人事档案的工作单位(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区、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但个别省份的教师资格认定权限有所调整,如在河北省,这三类教师资格已经改由地级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所以认定权限以各省份的规定为准。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存有人事档案的工作单位(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但在北京、天津、上海和重庆这四个直辖市,这三类教师资格由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由高校拟聘教师任教学校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根据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种类,在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持学校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学业成绩单和其他申请材料向就读学校所在地相应的区县或市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此办法不适用于已经毕业的人员)。在读一年级、二年级研究生(含博士生)在哪里申请,需根据本省份有关规定执行。

由于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各省份的教师资格认定政策中有些特殊规定。因此,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相关政策还需按照各省份有关政策执行。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有哪些流程? 1、了解认定政策和认定时间安排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提前向拟申请认定的教育行政部门了解其当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和相关政策要求。 2、认定申请网上报名 在拟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其公布的网址进行认定申请报名。 “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报名有两个入口。一个是红色的“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一个是绿色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参加国考合格且以国考成绩申请认定的申请人,请点击红色入口报名,其他类型申请人请点击绿色入口报名。 注意: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报名时,切勿点击“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网报入口”。 3、进行现场确认 根据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认定机构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到所属确认点提交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并签名);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业成绩单);

附件2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申请表》填写指南 注意事项: 1.中外合作办学者务必认真阅读《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 《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并参照此填写指南逐项 用中文(除特别要求外)填写申请表所列栏目。 2.填写应采用打印方式。 3.不得删改申请表栏目,如有不适用的栏目,请在该栏目 处填写“不适用”或“无”。 4.中国教育机构或外国教育机构多于一家时,可自行复制 相应表格部分填写。 5.一份申请表只能填写一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即一个专 业)。 6.《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申请表》,《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 办学机构申请表》和《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项目 申请表》的填写要求参照本填写指南。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申请表 拟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名称: 【中国教育机构+“与”+国别+外国教育机构+“合作举办”+专业+层次+“教育项目”(如:XX大学与XX国XX大学合作举办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备注: 专业:如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专业名称应使用最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或《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中的规范名称。 】 中国教育机构名称:【请按照法人证书上的名称填写】 外国教育机构名称:【外国教育机构通用中文译名】 【外国教育机构本国通用语全称】 【外国教育机构正式英文全称】 联系人:【建议填写两个联系人】 联系电话:【带区号的办公电话号码;手机号码】 传真:【带区号的传真号码】 电子邮件:【常用电子邮箱】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

一、中国教育机构【注意:此部分为中国教育机构情况,而非合作办学项目情况】

【注意:此部分为外国教育机构情况,而非合作办学项目情况】

中外合作办学现状分析与对策建议 摘要:对照我国关于中外合作办学的政策目标,统计分析表明, 目前中外合作办学中存在着国家政策滞后,中外双方办学目标脱节,办学地域分布失衡,学科专业领域错位和办学层次总体偏低等问题。国家必须制定具体的相关政策,积极引导中外合作办学持续健康发展。 关键词:中外合作办学;高等教育;政策导向 中外合作办学,对于引进发达国家优质的,吸纳和借鉴国外先进 的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推进我国教育现代化的进程具有积极的意义。10多年来,中外合作办学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更要实事求是地找出存在的问题。基于此,本文拟对中外合作办学的现状进行统计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我国关于中外合作办学的政策目标 为了规范对外教育交流与合作活动,原国家教委于1995年1月 26日发布《中外合作办学暂行规定》。《规定》的第二条首次界定 了“中外合作办学”的内涵。xx年12月11日,我国正式成为世界 贸易组织(WTO)成员。WTO服务贸易总协定第10条第3款规定,除了由各国政府 __资助的教学活动之外,凡收取学费、带有商业性质的 教学活动均属于教育服务贸易范畴。我国加入WTO之后,必须把WTO

议定书的规则与协议等转化为国内法,为此,xx年3月1日, __公布了《中华人民 __中外合作办学条例》。《条例》第二条从教育法规层面对“中外合作办学”作了明确界定:中外合作办学是指“外国教育机构同中国教育机构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的活动”。 我国积极推进中外合作办学,其国家政策总目标由《条例》第一条明确表述为:“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条例》第三条进一步指出:“中外合作办学属于公益性事业,是中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我国关于中外合作办学的具体政策目标,在《条例》与《中华人民 __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中概括为“六个鼓励”:国家鼓励引进外国优质的中外合作办学;国家鼓励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领域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国家鼓励中国高等教育机构与外国知名的高等教育机构合作办学;国家鼓励中国教育机构与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得到普遍认可的外国教育机构合作办学;国家鼓励在国内新兴和急需的学科专业领域开展合作办学;国家鼓励在中国西部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前三个“鼓励”列入《条例》第三条,后三个“鼓励”列入《实施办法》第三条。 归纳起来,笔者认为,我国关于中外合作办学的政策目标侧重在以下三个方面。(1)在合作伙伴上:拥有优质、具有良好办学水平的外国高等教育机构;(2)在合作领域上;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中的新

江苏省注册咨询专家资格认证及管理办法(试行) 苏科政(1997)448号 第一条为加速培育高素质的咨询专家队伍,规范咨询专门人才的管理,推动我省咨询业向职业化、规范化、国际化方向发展,以适应现代化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需要,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科技咨询产业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发[1995]97号文件)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咨询”是指:具有法律认定的某种行为能力的当事人一方,在采集、占有信息的基础上,系统运用科学技术知识体系、科学方法、科学技术手段和科学思维方式,按照市场机制,对客户委托的特定问题或项目,提供智力服务的活动。其业务内容分为:决策咨询、工程咨询(包括工程项目评估、工程设计、工程造价、工程建设监理咨询等)、技术咨询、管理咨询和其它专业咨询(包括:法律、金融、投资、财会、税务、审计、评估、信息、医疗保健、心理咨询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注册咨询专家”是由政府主管部门委托的咨询行业协会,对全省从事上述咨询专业工作的、富有经验的优秀咨询人才,通过一定的程序对其职业技能和信誉进行考评与认定后,授予的职业身份和职业信誉称号。 第四条注册咨询专家认证的主要内容是职业道德、学识水平、专业能力、服务业绩和履行职责的效果。 第五条凡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业于各类咨询企业、咨询研究机构

和从事咨询业务的社会团体的专职、兼职咨询业务人员(含离退休后受聘于上述单位直接从事咨询业务的人员)和管理人员,均可申请注册认证。 第六条省科学技术委员会管理和指导全省注册咨询专家资格认证工作,委托省科技咨询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组织实施。 协会成立省注册咨询专家认证委员会(以下简称认证委员会),由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具有较深造诣的咨询专家、咨询企业家组成。协会秘书处为省认证委员会的工作机构。委托各省辖市、常熟市科委和省有关部门负责本地区各单位或本系统在宁各单位的申报组织和初审工作。 第七条凡申请注册咨询专家认证的人员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从业于本办法第五条所列的各咨询单位,并直接从事相关咨询业务;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5年以上咨询工作经历,咨询业绩显著的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3、从事本办法第二条所列业务内容范围内一项或多项咨询业务工作,具有独立解决本专业较复杂问题的能力; 4、在咨询业务活动中取得良好的业绩。主持或作为主要咨询人员完成了一定数量和规模的咨询项目; 5、自觉遵守《江苏省咨询业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准则》。 第八条注册咨询专家认证程序: 1、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

1.《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什么? 此证明是中国驻澳大利亚领馆(驻英国,加拿大,新西兰使馆)教育组出具的您曾在澳大利亚,英国,加拿大,新西兰,韩国,日本西班牙等国留学的凭据,是我们留学生在国外学习工作的唯一官方凭证。 2.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用处 ①回国后办理学位认证的重要材料之一,也因此成为回国找工作时的必备材料。没有这份证明,您在国外的学历很可能在应聘时得不到认可。 ②出示归国留学证明,才能享受国家给予归国留学人员的优惠待遇:比如在北京、上海落户,申请创业资金(上海给予软件、薪片类创业基金,北京也给予各种优惠税收和场地免租等,各个地区有个别差异)。 ③可购买免税汽车,享受税收优惠(虽然关税逐渐降低,但可免购置费等费用) ④证明您曾在国外留学,值得永久保留。 3.为什么您的学位需要在国内教育部进一步认证? 如果您计划在国内发展,那么办理国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企事业用人单位在您入职时都会需要您提供这个认证。办理的前提是您必须已经获得了驻外使馆开据的《归国人员证明》也就是所谓的使馆公证。办理所需资料众多且烦琐,所有材料您都必须提供原件。相关部门会对您提供的材料一一核实,等待时间会比较漫长。 留学回国后首先你要认证你的学历企业看的不是你的文凭因为网上并没有可查的官方网址来验证文凭的真实性所以唯一的办法就是查证是否在教育部认证过这是唯一的方法 4.但是为什么大多数留学生正常毕业后回国来教育部都不给认证呢?主要原因大概有以下几个方面: 时间过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必须自毕业起一年之内办理超过时间使馆工作人员一概不受理) 材料不齐?(护照或成绩单丢失或缺失其他材料) 不给认证?(国内外学习经历有问题工作人员拒你于千里之外)? 某些私立学校或合作项目教育部不承认?(俗称为野鸡大学) 国外留学生学历学位认证常见问题大全 1: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用途是什么? 国外留学生学历认证工作旨在落实中国政府的留学政策,促进教育国际交流,履行中国在有关国际公约和双边(多边)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同时,也为了满足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高等教育文凭获得者在中国升学、就业及参加各类专业资格考试等实际需求;并为中国境内用人和招生单位鉴别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高等教育文凭提供依据和相关咨询意见。是学生就业升学的有利依据。 3:国外留学生学历认证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1.确认申请人是否曾在国外颁发证书的高等院校或教育、科研机构学习或研究; 2.确认申请人就读学校或机构是否为所在国政府或权威评估机构所认可;机构合法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外合作办学活动,加强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外国教育机构同中国教育机构(以下简称中外合作办学者)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以下简称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中外合作办学属于公益性事业,是中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 国家对中外合作办学实行扩大开放、规范办学、依法管理、促进发展的方针。 国家鼓励引进外国优质教育资源的中外合作办学。 国家鼓励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领域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鼓励中国高等教育机构与外国知名的高等教育机构合作办学。 第四条中外合作办学者、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依法自主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第五条中外合作办学必须遵守中国法律,贯彻中国的教育方针,符合中国的公共道德,不得损害中国的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中外合作办学应当符合中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保证教育教学质量,致力于培养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各类人才。 第六条中外合作办学者可以合作举办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但是,不得举办实施义务教育和实施军事、警察、政治等特殊性质教育的机构。 第七条外国宗教组织、宗教机构、宗教院校和宗教教职人员不得在中国境内从事合作办学活动。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不得进行宗教教育和开展宗教活动。 第八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中外合作办学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外合作办学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认证申请者使用手册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处 二〇一八年

目录 一、用户注册 (3) 二、在线提交认证申请表及在线支付认证费用 (5) 三、在线提交合作办学认证申请 (14) 四、在线提出临时证明“换正式”申请 (17) 五、在线提出认证结果复议申请 (19) 六、在线提出认证退费申请 (21)

一、用户注册 1、注册新用户。 登录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以下简称“系统”)首页,点击页面右册的“注册”,进入注册界面。 2、阅读在线使用协议,接受协议后继续注册。

3、注册时,申请人需填写个人邮箱作为用户登录名、设置系统登录密码、填写 申请人真实姓名、性别、生日、证件号码、手机号码。 使用申请人的邮箱作为登录系统的用户名。建议不用使用QQ或Hotmail邮箱,可能无法正常接收邮件。 密码要求长度8-20,必须同时包含字母和数字。 中国国籍的申请人要求填写中文姓名。 手机号码处仅限填写国(境)内手机号码,国(境)外手机号码无法收到短信通知。 4、选择一个验证方式进行手机号码或邮箱的校验,提交注册。 在认证过程中,认证处将通过短信和邮件向认证申请人发送一些通知信息。为保证申请人能够及时收到通知信息以避免耽误认证进程,系统将对申请人的手机或邮箱进行验证。请申请人尽量选择手机验证方式,如果无法通过手机进行验证,可选择邮箱验证方式。选择手机验证方式后,请点击“获取验证码”,您的手机将收到一条短信,请在验证码输入框中输入短信中的六位数字验证码,再点击“提交注册”,完成注册程序;选择邮箱验证方式后,请直接点击“提交注册”,您的邮箱将收到一封激活邮件,点击邮件中的激活链接,您的注册信息才能被激活,完成注册程序。 5、注册完成后,系统会自动向认证申请人发送短信及邮件的注册完成通知,通知内容包括注册用户名和密码,请申请人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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