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记录制度》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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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记录制度》word版

一目的:建立产品销售记录的管理规定,加强对销售记录的管理,保证销售记录能准确、完整地反应产品的销售去向,以便在必要时

能够及时全部收回。

二范围:本公司产品销售记录的管理。

三责任者:营销部、质量保证部

四管理制度:

1. 本公司每批产品的销售均应由营销中心负责填写批销售记录。

2. 销售记录内容包括:

2.1 产品编号、产品名称及规格、剂型

2.2 产品批号及批量

2.3 检验报告单号

2.4 单位和发货数量

2.5 收货单位、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6 发货人和发货日期

2.7 货运方式

3. 销售记录的填写:

3.1 销售记录的填写应遵守原始记录填写的有关规定,字迹清晰、内容真实、数据完整、不随意涂改,需更改时,应将原数据划掉后,在旁边填写真实的数据,原数据应仍可辨认,更改者在更改处签全名。

3.2 填写数量时,计量单位应统一,以免在统计计算时发生差错。

3.3 不同品种、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产品的销售记录应分别填写。

3.4 产品销售应按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

3.5 一批产品销售完后,销售记录管理员应核对本批产品的入库量与销售数量,二者应完全一致,若有偏差应及时调查处理。

4. 销售记录的保管:

4.1 销售记录应由营销部销售记录管理员统一保管。

4.2 销售记录应专柜保管,以保证其安全,防止遗失或损坏。

4.3 产品的销售记录应保存至产品有效期后一年。

5. 销售记录的查阅:

5.1 为便于查阅,销售记录应根据产品的名称、规格、剂型、产品批号,分类按顺序保存,并编制检索目录。

5.2 销售记录属保密材料,有关部门需查阅时,应办理查阅手续,经营销部经理批准后方可查阅。

5.3 查阅时应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时应保证不得损坏或遗失,查阅后及时归还。

6. 销售记录的销毁:销售记录管理员每年应将超过保存期限的销售记录造册登记,报质量保证部批准后销毁。销毁时应由质量保证部检查员监督,销毁后登记并由双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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