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派人员的薪酬方案

外派人员的薪酬方案
外派人员的薪酬方案

外派人员的薪酬方案

系别:经济管理系

班级:08人力一班

姓名:徐淑莉

学号:200887014047

时间:2010年12月22日星期三联想集团外派人员的薪酬方案

一.背景资料:2005年5月1日,联想集团正式完成收购IBM全球PC业务,通过与IBM 的联盟,加快新联想销售网络遍布全世界的步伐。此外,联想还在海外启用

新品牌IdeaPad,并且推出了针对欧美等市场的IdeaPad笔记本产品。在联

想高层管理思想中,如果推出新产品,必须借助原有Think团队、品牌、渠

道等,并逐渐把国内经验复制到海外。因此,需要外派一些管理类的员工到

海外工作。而外派的员工主要通过内部招聘(提拔晋升、工作调换、工作重

换和人员重聘)的方式获得。

二.外派人员的职位概述:

根据联想集团开拓海外市场战略要求,人力资源部将外派人员主要安置与海外分公司的销售部和售后服务部。

1.销售部管理人员职位要求

工作内容:

○1依据联想开拓海外市场的战略,组织制定营销战略规划,组织海外市场销售推广工作;

○2规划公司销售系统的整体运营、业务方向,领导团队建设;

○3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推动公司销售系统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不断进步;

○4依据公司整体销售目标,提交IdeaPad销售计划方案,监督实施销售全过程,完成销售任务;

○5制定市场的经营前景规划和市场设计工作;

○6制定和贯彻企业的产品策略及政策;

○7培训市场营销人员,建设和管理高素质的营销团队,指导其完成公司计划、市场营销任务。

任职资格:

教育背景:

◆管理、市场营销等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培训经历:

◆受过战略管理、战略市场营销、管理能力开发、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

经验:

◆8 年以上企业营销、市场管理工作经验,3 年以上联想营销主管工作经验。

技能技巧:

◆对市场营销工作有深刻认知;

◆具有敏锐的市场感知、把握市场动态和市场方向的能力;

◆有密切的媒体合作关系,具备大型活动的现场管理能力;

◆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优秀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态度:

◆正直、坦诚、成熟、豁达、自信;

◆高度的工作热情,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优秀的沟通、协调、组织与开拓能力;

◆较强的观察力和应变能力。

2.售后服务部管理人员职位要求

工作内容:

○1促进消费者对IdeaPad的全面认识,扩大IdeaPad的市场份额。

○2加大和联想技术部门的合作,将顾客的售后问题及意见反馈给联想的技术部门,提高IdeaPad的质量,从而增加品牌的竞争力。

○3促进部门员工对IdeaPad了解,更好的解决消费者的问题。

○4加大回访的力度,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任职资格:

教育背景:

◆管理、计算机等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培训经历:

◆受过战略管理,计算机专业知识,公共关系等方面的培训。

经验:

◆8 年以上计算机开发、市场管理工作经验,3 年以上联想技术部主管工作经验。

技能技巧:

◆对IdeaPad机理有深刻认知;

◆有密切的媒体合作关系,具备大型活动的现场管理能力;

◆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优秀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态度:

◆正直、坦诚、成熟、豁达、自信;

◆高度的工作热情,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优秀的沟通、协调、组织与开拓能力;

◆较强的观察力和应变能力。

三.外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国内联想中高层管理员工工作稳定,工资待遇较好,在国内良好的工作环境下,他们并不乐意去陌生的环境工作生活。

2.联想在国外的影响力甚小,由于国外消费者审美,生活习惯的不同,对IdeaPad的了解很少,因而导致消费者市场狭小。

3.重新开拓市场需要对IdeaPad营销工作有深刻认知,具备优秀的口语与谈判能力。

4. 国内联想中高层管理员工大多数业已成家立室,暂居国外涉及住房,子女教育,回家探亲等个人问题。

四.薪酬方案

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

○1生理需要:包括饥饿,干渴,栖息,和其他生理需要

○2安全需要:包括自己免受生理和心理伤害的需要

○3社会需要:包括爱,归属,接纳,和友谊

○4尊重需要:包括内部尊重需要,如自尊,自主和成就。外部尊重因素,如地位,认可和关注

○5自我实现的需要:一个最求个人能力极限的内驱力,包括成长,发挥自己的潜能和自我实现

通过专家咨询模式,外派人员的薪酬体系包括基本薪酬,津贴(商品与服务津贴,住房津贴和教育津贴),福利,激励性薪酬。

基本薪酬:从大的方面说,外派人员的基本薪酬应该与其处于相似地位的同事处于同一个薪酬等级上;这可以通过工作评价和薪酬等级评定来确定。

津贴:○1商品与服务津贴。国外商品与服务价格高于国内时,联想会向外派人员提供消费津贴或商品与服务津贴。○2住房津贴。因为外派人员只是属于短期外派,公司希望外派

人员在外派期间租用住房。○3教育津贴。对于有子女的外派人员来说,公司将为其承担更多的责任。

福利:包括公务出差保险,养老保险等。

激励性薪酬:在薪酬体系中,工作、机会、晋升、个人的发展、成就等等,这些属于激励性的要素。外派人员回国后,公司将对其作绩效考核,考虑晋升,进修等。

绩效考核指标:

项目劳务派遣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编号: 项目劳务派遣员工薪酬管理办法(试行) 四人字[2013] 号 1 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项目劳务派遣员工薪酬分配制度,充分调动项目劳务派遣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增强责任感,根据局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项目经理部所有劳务派遣员工(公司正式及公司聘用以外的所有员工)。 3 职责 3.1 公司人力资源科负责项目劳务派遣员工薪酬标准的制订、监督、检查工作。 3.2 项目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员负责项目劳务派遣员工薪酬的管理、申报、发放工作。 3.3 项目其他部门负责协助项目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员调研员工意见, 进行沟通反馈工作。 4 规定和要求 4.1公司属项目经理部劳务派遣员工薪酬由四个部分组成,包括:岗位薪酬、奖金、过节费和路费。 4.2 项目劳务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薪酬 4.2.1 劳务派遣专业技术人员需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正规院校中专以上学历,土木工程、路桥、测量、试验、财务、人力 资源管理、物资管理、工程造价、机械等相关专业; (2)持有安全工程师、试验检测员、试验检测工程师、高级技师等执(职)

业资格证书人员; (3)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从事相关技术岗位工作经验5年及以上; (4)其它经公司审批的特殊人员。 4.2.2 岗位薪酬:按照项目正式员工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4.2.3 奖金:项目领导班子根据公司项目领导班子考核管理办法执行;一般员工根据公司项目季度绩效奖金考核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发放奖金人员不超过项目劳务派遣人员总数的30%。 4.2.4 过节费:不超过公司正式员工过节费的50%。 4.2.5 路费:在公司工作满一年,路费按火车硬卧票价计算(不通火车的按 汽车票价计算)包干使用,每年年底发放来回两趟路费(以从项目部到家庭住址之间的最短距离计算)。 4.2.6 公司紧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采取谈判工资的方式确定薪酬标准,必须报公司人力资源科审批后方可执行,执行谈判工资的人员不发放奖金、过节费、路费等。 4.3 项目劳务派遣辅助性岗位薪酬 4.3.1 司机 4.3.1.1 岗位薪酬:1600-2000元/月。 4.3.1.2 奖金:司机行车坚持多劳多得的原则,全面实行行驶里程补助,按0.15元/公里的标准按月发放(最多1500元),月行驶2000公里以上,全月无交通事故且无违章罚款,当月可以获得300元安全奖励,如果出现车辆违章,按施工管理科下发的《交通车辆违章处理办法》文件执行。 项目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人员需按月及时统计里程数以便发放里程奖 金。 4.3.1.3 过节费:不超过公司正式员工过节费的20%。 4.3.1.4 路费:在公司工作满一年,路费按火车硬卧票价计算(不通火车的 按汽车票价计算)包干使用,每年年底发放来回两趟路费(以从项目部到家庭住址之间的最短距离计算)。 4.3.2 厨师 4.3.2.1 岗位薪酬:1300-2000元/月。

当前主要的外派人员薪酬方法及其选择

当前主要的外派人员薪酬方法及其选择 本文重点介绍了当前主要的跨国公司外派人员薪酬方法,并对跨国公司在选择外派人员薪酬方法时的原则和需要考虑的因素进行了分析,大家在相关论文写作时,可以参考这篇“当前主要的外派人员薪酬方法及其选择”人力资源管理论文。 原标题:对跨国公司外派人员薪酬方法选择的研究 摘要:本文重点介绍了当前主要的跨国公司外派人员薪酬方法,并对跨国公司在选择外派人员薪酬方法时的原则和需要考虑的因素进行了分析,指出跨国公司在选择外派人员薪酬方法时,应考虑跨国公司发展战略和外派人员类型,以及国际人力资源管理导向和外派期限、外派地点等因素,这是跨国公司选择一套适当的外派人员薪酬方法的关键。 关键词:跨国公司;外派人员;薪酬方法 外派人员薪酬管理已经成为了国际人力资源专家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事实上,在全球化的时代,没有什么比薪酬系统---在某个特定地方工作的来自不同国家的专业人员(包括当地人)都得到同等水平的薪酬---更能促进人们在全球的流动,推动全球化的进程。跨国公司所采取的外派人员薪酬方法应该能够体现公平性和一贯性,既能吸引外派人员到海外工作,又不至于使薪酬标准过高,而且还要有一定的灵活性,以适应复杂多变的客观环境。在进行国际薪酬管理时,由于存在着种种差异,能否为外派人员确定适当的薪酬,是可能造成外派任务成败的原因之一。所以,为外派人员确定适当的薪酬对成功的外派至关重要。 一、当前主要的外派人员薪酬方法 当前主要的外派人员薪酬方法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法(Bal-anceSheetApproach)、 现行费率法、谈判法、区域化法和全球化法等。其中应用最为普遍的是资产负债表法和现行费率法, (一)资产负债表法的内涵 雷莱德·A·诺伊(Reynolds)认为“国际薪酬的资产负债表法是一个使得外派人员在海 外的购买力与母国相似职位的员工的购买力相等,并且提供激励性的奖酬,以增加外派人员接受海外任职的意愿的方法”1.资产负债表法的指导原则是“使外派人员保持完整(keepingtheexpatriateswhole)”,也就是说,维持外派人员相对母国同事的相同的购买力,同时对海外任职产生的额外费用加以补偿。这种方法体现的薪酬理念是:外派人员不会因为接受外派而遭受任何经济上的损失。 (二)现行费率法的内涵

劳务派遣人员薪酬结构方案(2012版)

劳务派遣工薪酬及休假待遇管理办法 为了满足公司不断发展壮大的需要,公司从外部劳动力市场引进劳务派遣员工(其中包括公司检测服务可能用到的司机、探伤工、厨师以及其它辅助工种。),优化公司原有用工结构,充实人力资源队伍。为了充分调动劳务派遣工的工作积极性,规范劳务派遣人员薪酬管理,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文件规定,针对劳务派遣人员的薪酬待遇制定出详细的管理办法。 公司劳务派遣员工目前涉及用工人员主要有无损检测工、司机、厨师三类人员,薪酬待遇项目包括工资、奖金、工资性补贴和非工资性补贴四部分。 一、无损检测工人员 1.1工资部分规定 1.1.1、技加综合工资: 根据劳务派遣工的操作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技加综合工资共分为五个档次。 第一档:对于刚派遣到公司的初始见习操作人员,个人岗位工作水平未达到探伤工Ⅰ级理论和技能操作要求或工作第一年期间不具备带摊兼机组长岗位技能水平的,按1200元/月计发(技能工资900元/月,加班工资300元/月); 第二档:工作满一年或参加工作的第一年内就具备带摊兼机组长岗位技能水平的,按1350元/月计发(技能工资1000元/月,加班工资350元/月)。后者应经所在检测项目部的项目经理推荐,书面报公司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三档:执行第二档技加综合工资满两年按1500元/月计发(技能工资1100元/月,加班工资400元/月); 第四档:取得任意一项NDT中级证,并能独立承担NDT二级相应资质工作的人员,按1800元/月计发(技能工资1350元/月,加班工资450元/月),其资格应经所在检测项目部的项目经理推荐,书面报公司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五档:取得任意一项NDT高级证并具备独立从事NDT高级工作能力的人员,按2700元/月计发(技能工资1800元/月,加班工资700元/月)。如有持证但不能独立从事NDT高级工,按第四档执行,待符合条件后方可享受相应待遇; 1.1.2、劳务派遣工入职后,公司根据入职年限、入职理论与技能操作考核结果确定起始技加综合工资标准,劳务派遣工技加综合工资晋升申请由所在项目经理提出,经公司经理批准后执行。 1.1.3、劳务派遣工在检测项目正常出勤情况下(含因雨、雪、停电等非个人原因造成的

外派员工管理:如何处理薪酬差异化

外派员工管理:如何处理薪酬差异化 2010-07-26 不患寡而患不均 外籍员工和本土员工的工资差别问题,可以从两个角度看:第一是从企业角度来看,如果做同样的岗位,企业自然也愿意同工同酬而不是需为某部分工人花更多的钱,因为企业需要追求利润最大化。之所以需要给部分员工更多的支出,企业有其无奈:一方面,最近几年特别是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用工荒”有越来越严重的趋势,企业为了获得和保留优秀的员工必须增加报酬等方面的吸引力;另一方面,也有可能是国内有些技术工人确实没有达标,虽然在同样的岗位上,但是技术水平并不相同,因此会有报酬方面的差异。如果具体到本田这类外资企业,还有一种可能,是这些本国调来的员工属于后备力量性质的人员,是作为企业内部的新鲜血液短期内放在一线来培养,从未来的发展来看,他们和本地一线岗位上的人员之间自然有差距。 从员工角度来说,其有不满也很好理解,因为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这种差别对待显然非常不公平。现实中,无论是外资企业还是内资企业,这种差异化对待或者说同工不同酬的情况并不少见,只是他们并没有像本田这样引发如此大的反应。其次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该企业一线工人的报酬很可能确实偏低。据了解,本田一线工人的工资相对于汽车这个利润比较高的行业,无论行业的薪酬水平如何,薪资的绝对值确实有点偏低。对日方派过来的员工高薪酬不满、声称同工不同酬不过是一个导火索,工资确实偏低累积而来的不满情绪才是爆发力量的所在。加之80后、90后员工自我意识已经越来越强烈,企业管理如果过于简单生硬,即便是身处基层,粗糙甚至粗暴的管理方式给这些年轻人很可能会带来心理压力,并很容易由此引发反感和抗拒。 外派员工管理,从差异化薪酬谈起 由外派员工差异化薪酬诱发的停工事件,肯定会给其他的企业带来影响,至少会提醒其他企业注意薪酬差异化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目前,一方面不少劳动密集型企业遭遇“用工荒”,薪酬问题是极具影响力的敏感因素,另一方面是当前社会资讯发达,一旦工人意识到通过努力他们将争取一些利益的改善,效仿起来阵势也很惊人。企业当然不希望有这么一天,所以会做一些相应的防范或者在薪酬调整方面做一些调整。 一般而言,从企业类型来讲,销售、工程类的企业外派员工的情况比较多,而且外派员工大部分是短期外派。从外派员工的身份来看,主要是高层管理者、核心技术人员、财务审计人员。当然,人力资源部总监以及销售总监等也有外派的可能,但总体上是和企业的类型或者企业的战略布局有关,比如一个生产型的企业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那么在必要之际厂长和经理很可能成为外派人员。

外派人员管理规章制度

外派人员管理规定 为适应公司发展和业务拓展的需要,规范公司内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外派人员选定 1、公司将根据岗位需求,在深圳地区范围内选定适合外派项目人员。 2、公司采取自愿报名和相关部门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选择外派人员,人力资源部将根据项目需求与员工综合素质条件,向公司领导提交外派人选方案。 3、人力资源部将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人选中,按照自愿报名、四年内未外派两项条件优先的原则选择人员。 4、一经公司领导班子通过,人力资源部、分管领导将与外派人员进行谈话,公司员工须无条件服从公司安排。 二、外派工作职务级别与时限的确定 1、本规定的外派人员是指由深圳总公司派往外地分公司、管理处、顾问项目工作的员工。 2、外派工作职务是指外派人员在外地工作期间所担任的职务。外派工作职务不等同深圳相同职务的级别,即外派工作职务与深圳职务不是同名同级。 3、外派期间,外派人员的深圳职级调整与深圳工作人员同等对待。外派人员在外派工作期间调整深圳职级的,须经公司按晋升程序考察、审批后才能调整。调整后,执行新定职级的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 4、原则上外派时限为派驻项目合同期的期限,项目因特殊情况需要将合同期延长造成外派时限随之延长的,员工必须服从安排,但外派最长不超过4年(自愿外派的情况除外)。 三、待遇 1、工资福利待遇 (1)外派人员自外派的下月起工资上浮一等。 自2004年8月起,连续外派每满二年,可将外派时上浮的一等工资转为固定的工资等级(即外派工作结束调回深圳工作后仍保留这一等工资),然后再上浮一等工资。该项待遇每人只能享受两次(即连续外派四年后工资将不再上浮)。 (2)上浮工资转为固定工资等级时,根据员工外派时的深圳职级不同设定相应的最高固定工资等级。

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精心整理北京市市政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劳务派遣人员的规范化管理,同时促进劳务派遣更好的发挥辅助性作用,依照《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 位: 1、行政后勤辅助岗位:一、二、三线的守卫、炊事员、保洁员、汽车驾驶员、锅炉工、勤杂工、服务员等辅助类岗位;二线、三线的电工、维修工等。 2、生产类辅助岗位:养护巡线工、摊铺工、筑路工、机械操作工、料具工、维修工、库工、管道工(管工)、吊装工、架子工、起重工、氩弧焊气割工、装卸搬运工等。 第六条劳务派遣人员的数量,控制在公司自有职工与劳务派遣用工总数的10%

以内。 第七条劳务派遣人员,年龄男性不得超过60周岁,女性不得超过50周岁。 第八条聘用临时性岗位的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学历不得低于专科学历(含)或中级(含)以上职称;操作类人员学历不得低于高 中(含)或高级工(含)以上技术等级。 聘用替代性、辅助性岗位的人员,要与岗位要求的标准条件相匹配。 由于特殊情况需要破格使用的劳务派遣人员,由各单位提出申请,经组织人事 用期 满前一周将《毕业生见习期满考核鉴定表》报至公司组织人事部,分管领导、主管领导、总经理根据表现情况予以审批,通过者给予见习期转正定级正式聘用,未通过者延长见习期或按退返相关规定办理。 第四章劳务派遣人员的考勤 第十四条劳务派遣人员属于公司记录考勤的范围,要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 所在用工单位考勤管理人员要按规定及要求及时上报考勤表至公司组织人事部备案。 第十五条公司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所属各单位在法律、法规允许情况下,

劳务派遣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劳务派遣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按照国家劳动法规和《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四川省公司工资指导线》,按照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工作特殊性,结合劳务派遣公司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等实际状况,公司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建立健全公司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和工资水平,特制定本劳务派遣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条劳务派遣公司被派遣员工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员工同工同酬的权利。我公司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工资调整幅度不超过本年度劳务派遣公司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调整幅度5% -10%原则。 第二条结合劳务派遣公司生产特点,与劳务派遣公司经济效益挂钩,建立劳务派遣公司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第三条劳务派遣公司实行年薪制和月薪制两项,以职工的生产、岗位责任、工作绩效、奖惩记录、专业技能,以及本劳务派遣公司实际工作年限等指标综合考核职工薪酬。 第四条劳务派遣公司在经济效益增长的同时,依据职工绩效考核结果适当调整职工工资标准,劳务派遣公司支付职工的工资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五条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晋级档次。以调动劳务派遣公司职工积极性,职工的工资收入分配实行重实绩效、重贡献的工资分配激励机制。工资调整重点向关键性管理、技术、生产岗位和重要科技人才岗位倾斜,实行重实绩效、重贡献的工资分配激励机制。 第二章年薪制 第六条适用范围:适用于劳务派遣公司总经理等高层管理人员。 第七条工资模式:劳务派遣公司经营者与其业绩挂钩,其工资与年经营利润成正比。 年薪=基薪+提成薪水(经营利润×提成比例) 1、基薪按月预发,根据年基薪额的1/12支付; 2、提成薪酬,在劳务派遣公司财务年度经营报表经审计后核算提成薪酬。 第八条年薪制考核指标与单位资产增值幅度、业绩的提高、劳务派遣公司业务管理、安全生产等重要指标挂钩,进行综合性评价。 第九条年薪制须由总经理作出决定。 第三章月薪制 第十条适用范围:适用于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公司职工。

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外派人员的管理,创造良好的资源信息共享平台,促进多赢局面的形成,加强公司对外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规范外派人员的工作行为,保障公司与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外派人员是指: (一)编制内:由公司派遣并常驻于政府部门或下属企业的各类管理、技术人员(常驻是指驻在时间一般不少于三个月); (二)编制外:公司派驻到出资公司任专职的董事、监事、经营班子成员(原则上派驻时间为三年,如有特殊情况再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第三条外派人员代表公司形象、传递公司文化,在公司与派入单位之间起到桥梁纽带的作用。其中外派到政府部门的人员应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促进相互资源及信息的充分利用与共享,不断推进公司业务在派入单位的开展;外派到下属公司的人员应本着立足于完成派入单位本职岗位工作基础上,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企业文化和管理理念,强化相互资源及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不断提升公司系统的管理水平;外派到出资公司的人员应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代表公司行使股东权利。 第四条工作职责 (一)全面完成派入岗位的工作职责。 (二)全面完成公司交办的任务及工作指标。 (三)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形象。 (四)遵守职业道德,保守公司及派入单位秘密。 (五)遵守公司和派入单位的各项管理规定及相关要求。 第五条外派到下属公司人员的工作职责应建立职位说明书,由公司的归属部门与派入单位按照公司统一的标准共同协商确定。各外派人员除自觉履行派入单位的岗位工作职责外,应根据自身岗位特性和公司对外派人员的任务要求,履行其相应职责。 第六条公司向所属各公司派驻的董事、监事以及总经理助理(含)以上行政人员一律由公司任免或推荐,以正式文件发布上述人员的任免或推荐决定。公司向参股企业派驻的上述人员,以函件方式进行推荐,由参股企业正式任免。 第七条编制内的外派人员的劳动关系隶属于公司,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和社保关系由公司统一管理;编制外的外派人员的劳动关系隶属于派入公司,与派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和社保关系由派入公司管理。 第八条对公司派驻的人员,派入单位如果认为不胜任,无权自行更换或调整,应书面向公司提出更换或调整申请,由公司核实情况按规定程序决定调配。公司因工作需要,可在征求派入单位意见后,对外派人员进行调配。 第九条外派人员的考勤管理按照派入单位的考勤管理规定执行,派入单位应负责外派人员的考勤管理,指定专人负责考勤登记,保留完整的考勤记录,编制内的外派人员应由派入单位按规定

劳务派遣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劳务派遣人员出差管理办法

劳务派遣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劳务派遣人员出差管理办法 薪酬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海事局劳务派遣人员的薪酬管理,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公平、合理的待遇,激励劳务派遣人员工作积极性,促进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海事局通过劳务派遣协议向第三方公司租用的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包括海事协管员,及受岗位和编制数的限制,未纳入海事协管员管理的其他劳务派遣人员。其中船员、内勤人员为海事协管员,勤杂人员为其他劳务派遣人员。 第三条薪酬标准遵循统一构成、统一标准、注重绩效、兼顾地区差异的原则,同时考虑相应岗位承担的责任和风险。 第四条**海事局(以下简称用工单位)负责本单位劳务派遣人员的薪酬管理工作,各用工部门负责日常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五条劳务派遣人员薪酬待遇由岗位工资、绩效考核奖、津(补)贴和福利四部分组成。 第六条岗位工资。主要体现工作职责和风险大小,分为船长、轮机长、驾驶员、轮机员、水手、机工、囤船水手、VTS操作员、汽车驾驶员、综合协管、勤杂人员等,不同岗位执行不同岗位工资标准。 第七条绩效考核奖。主要体现工作表现和业绩情况,分船员、内勤人员、勤杂人员三

个序列,每个序列分为若干层级,每一层级又分若干档次。 第八条津(补)贴。津(补)贴指年功津贴、伙食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里程补贴、夜班津贴、岗位补贴、夏季清凉饮料费(具体标准详见附件)。 第九条福利。福利由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职工劳保、节日慰问费、夏季防暑饮品、教育培训等组成。 (一)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由劳务派遣人员的岗位工资、绩效考核奖构成,同时应不低于当地政府确定的最低标准,个人承担部分在个人月度工资发放时一次性扣除。劳务派遣人员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单位停止缴纳该职工的社会保险。 (二)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按照**市关于住房公积金缴存的相关政策文件执行。劳务派遣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单位停止缴纳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三)职工劳保。职工劳保以实物或购物卡的形式在每季度末发放,该季度工作不满两个月的职工及离职人员不享受。 (四)节日慰问费。节日慰问费分每年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中秋节)、春节三次发放。 (五)夏季防暑饮品。夏季防暑饮品由用工单位统一发放。 (六)教育培训。教育培训由单位统一组织。 (七)其他。其他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第三章新聘人员的薪酬确定第十条新聘人员实行两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执行试用期薪酬标准,岗位工资、绩效考核奖按照拟聘任岗位的80%确定,津(补)贴及福利全额享受。 第四章薪酬的计算和发放第十一条薪酬的计算期为月首至月末,每月15日前发放上月薪酬并存入个人工资帐户。

外派人员薪酬制度

外派人员薪酬制度 外派人员的选拔应该是一个系统工程,选拔机构和程序的确立,人员选择范围的确定,外派岗位对派驻人员的要求,对外派人员独立开展工作的能力、个性特点、人际关系的处 理能力以及对组织文化的认知能力等都应该是搭建该工程的重要构件。以下是小编为你整 理的外派人员薪酬制度,希望能帮到你。 一般来说,外派人员的薪酬构成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一) 工资。可分为基本工资和激励报酬两部分。 1、基本工资。也称基薪,指外派人员的薪酬中固定的部分,与员工的业绩好坏没有 直接的联系。确定基本工资是外派人员薪酬的最首要工作,因为它通常是确定激励报酬、 津贴的基础。 2、激励报酬。激励性薪酬可分为短期激励报酬和长期激励报酬。 (1)短期激励报酬住院包括绩效奖金和海外任职奖金两种。绩效奖金一般是以分支机 构的经营业绩及个人的绩效考评结果为依据来计发,是薪酬中浮动较大的部分;海外任职奖金是跨国公司为鼓励外派人员接受海外任职而发给的额外报酬,一般为基薪的一个固定百 分比,并且仅在海外工作期间支付。 (2)长期激励报酬是指通过股权方式,使外派人员的薪酬与企业的股票价格和长期的 经营业绩密切相关,从而避免外派人员的短期行为。方式一般包括赠送股份、虚拟股票、股票期权、仿真股票认购权等方式。 (二) 税收。在国外的收入需要承担可能的缴税义务。对于这种问题,雇主通过税收平 衡来解决,即雇主承担向东道国和本国政府缴纳所得税的责任,税金从员工的收入中扣除。 (三) 津贴。由于外派工作的特殊性,公司需要向外派人员支付一定的津贴,来弥补由 于派外的经济损失,或是要激励公司人员乐于接受外派任务所给予的额外补贴。在不同的 外派工作环境下,津贴可分为许多种类。廖勇凯(2006)将外派人员津贴划分为外派激励型 津贴和生活补偿型津贴 .外派激励型津贴主要目的在于激励外派人员接受外派任务,加强

外派人员薪酬制度

外派人员的选拔应该是一个系统工程,选拔机构和程序的确立,人员选择范围的确定,外派岗位对派驻人员的要求,对外派人员独立开展工作的能力、个性特点、人际关系的处理能力以及对组织文化的认知能力等都应该是搭建该工程的重要构件。 以下是为你整理的外派人员薪酬制度,希望能帮到你。 外派人员薪酬制度一般来说,外派人员的薪酬构成包括以下几个部分:(一) 工资。 可分为基本工资和激励报酬两部分。 1、基本工资。 也称基薪,指外派人员的薪酬中固定的部分,与员工的业绩好坏没有直接的联系。 确定基本工资是外派人员薪酬的最首要工作,因为它通常是确定激励报酬、津贴的基础。 2、激励报酬。 激励性薪酬可分为短期激励报酬和长期激励报酬。 (1)短期激励报酬住院包括绩效奖金和海外任职奖金两种。 绩效奖金一般是以分支机构的经营业绩及个人的绩效考评结果为依据来计发,是薪酬中浮动较大的部分;海外任职奖金是跨国公司为鼓励外派人员接受海外任职而发给的额外报酬,一般为基薪的一个固定百分比,并且仅在海外工作期间支付。 (2)长期激励报酬是指通过股权方式,使外派人员的薪酬与企业的股票价格和长期的经营业绩密切相关,从而避免外派人员的短期行

为。 方式一般包括赠送股份、虚拟股票、股票期权、仿真股票认购权等方式。 (二) 税收。 在国外的收入需要承担可能的缴税义务。 对于这种问题,雇主通过税收平衡来解决,即雇主承担向东道国和本国政府缴纳所得税的责任,税金从员工的收入中扣除。 (三) 津贴。 由于外派工作的特殊性,公司需要向外派人员支付一定的津贴,来弥补由于派外的经济损失,或是要激励公司人员乐于接受外派任务所给予的额外补贴。 在不同的外派工作环境下,津贴可分为许多种类。 廖勇凯(2006)将外派人员津贴划分为外派激励型津贴和生活补偿型津贴 .外派激励型津贴主要目的在于激励外派人员接受外派任务,加强其在海外任职的积极性。 生活补偿型津贴目的是弥补外派人员需要到外地生活,可能产生的损失。 (四) 福利。 作为外派人员薪酬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福利常常被看做是培养员工对组织的归属感和忠诚的重要手段,可分为标准福利和额外福利。 二、制定外派人员薪酬的原则为达到组织外派员工的目标,以及激励外派人员,需要确定外派人员薪酬的原则即逻辑基础。

劳务派遣员工薪酬管理细则

1 目的 为规范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劳务派遣人员薪酬管理,统一劳务派遣人员薪酬体系,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更好发挥薪酬激励作用,实现人力资源的有效配置,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2 适用范围 2.1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单位。 2.2 本细则适用于由劳务派遣单位派遣至公司工作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员工。 3 编制依据 3.1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薪酬管理办法》,HR-01-20,2011,总公司。 3.2 《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HR-01-07,2013,公司。 4 释义 4.1 公司 指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4.2 总公司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统一简称为“总公司”。 4.3 所属单位 指公司设立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分公司、项目组、项目筹备组。控股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超过50%股权或在董事会(或类似管理机构)享有多数表决权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合伙企业等。

5 职责分工 5.1 公司人力资源部 a)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总公司有关规定,制定劳务派遣员工管理的 相关制度; b) 监督检查所属单位劳务派遣员工的管理并提供政策指导和服务; c) 协助组织机关劳务派遣员工的日常人事管理; d) 负责支付机关劳务派遣员工的劳务费用。 5.2 所属单位 a) 执行公司劳务派遣员工管理的相关制度; b) 根据公司劳务派遣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劳务派遣员工的管 理制度; c) 负责指导劳务派遣公司的运行管理; d) 负责劳务派遣员工的日常工作管理。 6 工作内容与程序 6.1 薪酬结构 劳务派遣人员薪酬由岗位工资、效益奖、基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补充保险及其它补贴等单元构成。 6.2 劳务派遣员工岗位工资实行岗位类别工资制。 6.3 工资运行 依据公司经济效益,考虑社会生活费用水平、经济发展水平的变化和行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由公司不定期调整岗位工资标准。 6.4 新聘人员的工资确定 新聘派遣员工原则上岗位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的岗位工资按照所上岗位岗位工资的80%执行。 6.5 效益奖分配 6.5.1 奖金分月度效益奖、年终奖等。 6.5.2 月度效益奖与绩效考核挂钩。具体考核办法及考核管理由用工部门制定并实施。 6.5.3 年终奖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分配方案。

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北京市市政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劳务派遣人员的规范化管理,同时促进劳务派遣更好的发挥辅助性作用,依照《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和《市政集团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劳务派遣是劳务派遣公司按照公司所需招聘或派遣劳务人员的一种用工方式。劳务派遣人员是公司因工作需要,通过劳务派遣公司而使用的人员。 第三条劳务派遣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公司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服务协议,与劳务派遣公司存在劳务派遣服务协议关系,是劳务派遣人员的用工单位。 第四条公司组织人事部负责所属各单位劳务派遣人员的编制核定,并负责公司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录用等相关事宜的办理。 第二章适用岗位、数量控制和条件要求 第五条劳务派遣人员适用于临时性、替代性、辅助性工作岗位。 一、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 二、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公司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三、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结合公司的企业性质,为施工总承包企业,确定辅助性岗位主要包括以下或以下相近岗位: 1、行政后勤辅助岗位:一、二、三线的守卫、炊事员、保洁员、汽车驾驶员、锅炉工、勤杂工、服务员等辅助类岗位;二线、三线的电工、维修工等。 2、生产类辅助岗位:养护巡线工、摊铺工、筑路工、机械操作工、料具工、维修工、库工、管道工(管工)、吊装工、架子工、起重工、氩弧焊气割工、装卸搬运工等。

海外薪酬管理办法

XXXX公司外部市场人员工资 薪酬福利管理办法 为规范外部市场人员工薪酬福利管理,根据《胜利油田派驻海外工作员工工资薪酬福利管理办法》和《XXXX公司伊朗分公司的海外薪酬标准》的有关精神,结合山东XXXX公司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的实际,制订本办法。 1 员工薪酬福利管理基本要求 1.1 对山东XXXX公司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X 公司)派往国外项目人员薪酬福利实行规范管理、动态运行。 1.2 员工薪酬福利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1.2.1 依据国外项目与XXXX公司整体效益关联程度、业务特点等情况,确定国外项目员工薪酬构成及分配方式。 1.2.2 依据人力资源供需状况,参照劳动力市场价位,考虑与国内人员收入关系及国外项目薪酬支付能力,兼顾竞争力和合理控制人工成本,确定国外项目员工薪酬福利水平。 2 管理职责 2.1 国外项目部要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薪酬福利规定,不得自行增设项目、提高标准或扩大执行范围。 2.2 国外项目部与其员工签订派驻海外工作协议,明确工作内容和职责、薪酬福利待遇、派遣期限、保密义务、竞业限制等事项。 3 员工薪酬 3.1 国外项目部员工薪酬由基本薪酬、海外补贴和绩效奖金构成。

3.1.1 基本薪酬。按国内员工基本薪酬标准执行,并与国内员工基本薪酬同步运行、调整。 3.1.2 海外补贴。包括岗位补贴、地区补贴、野外工作补贴、家庭补贴和风险补贴。 3.1.2.1岗位补贴。岗位补贴标准由公司统一制定,分为经营管理、专业技术和现场施工岗位3个序列,按岗位责任大小和工作难易程度分为若干类别,每类岗位分别对应不同的岗位补贴等级区间;未列出的操作岗位岗位补贴根据岗位职责和劳动强度由国外项目部参照列出的操作岗位岗位补贴确定。 3.1.2.2 地区补贴。国外项目部员工在海外工作期间发放地区补贴。根据海外单位所在国家(地区)生活环境、自然条件、艰苦程度等因素划分为4类,具体标准为1000元/月。 3.1.2.3 野外工作补贴。具体标准为150元/天。 3.1.2.4 家庭补贴。国外项目员工在海外工作期间发放家庭补贴。具体标准为海外累计工作时间不满2年的800元/月、满2年不满5年的1200元/月、满5年的1600元/月。 3.1.2.5 风险补贴。对国外项目员工,根据风险等级和在风险地区实际工作生活天数计发风险补贴。补贴标准分别为70元/天。 4 员工保险 4.1 国外项目员工保险分为国内和海外两部分。国内保险包括各项社会保险、补充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均按照油田有关规定执行;海外保险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劳务派遣人员薪酬政策解析【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 劳务派遣人员薪酬政策解析【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企业因生产经营的需要会使用外单位的人员,即劳务派遣工为本单位提供劳务,在支付劳务派遣工费用时,会涉及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以及代扣个人所得税问题,以下就实务中经常遇到的相关问题做一简要分析。 支付给劳务派遣工的工资可否作为本单位工资费用扣除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这里特别强调是否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为本企业任职或受雇,应与之建立劳动关系,且应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对于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该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且应当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因此,劳务派遣工具有非技术性、临时性、工资金额的非固定性(可随行就市)的特点。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之间只是购买劳务关系,支付给劳务派遣工的工资、福利及保险费等属于给劳务公司的劳务费用支出,不属于公司的工资、薪金支出,因此不能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也不能作为计算三项经费税前扣除数的税基。 根据《劳务合同法》的规定,用工单位有支付给劳务派遣工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的义务,如每月支付给劳务派遣工一定金额的中餐补助、节假日的加菜费等。如果根据双方合同约定,由用人单位直接发放派遣工上述费用,这些费用属于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应准予在税前扣除,但却不能作为本单位工资、薪金在税前扣除,只能作为劳务费用扣除,又因为其无法取得相应的发票,仍然无法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因此,这一矛盾有待有关部门出台新的文件加以明确。目前情况下,用工单位规避风险的办法是合同中

浅议外派人员的薪酬制度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e94771520.html, 浅议外派人员的薪酬制度 作者:缪亚杰 来源:《管理观察》2011年第12期 摘要:在国际人事管理向战略性人力资源管理演变的过去30年中,外派人员的薪酬管理成为跨国公司战略与其成功实施之间的关键连结部分,一方面需要有最优秀的备选人员,一方面又要受到有限的组织资源约束。为此,本文在查阅相关的理论与研究的基础上,作了有关外派人员薪酬制度的总结,以便今后在此基础上做进一步的理论探讨和实证分析。 关键词:外派人员薪酬跨国公司 一、外派人员薪酬的构成 一般来说,外派人员的薪酬构成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一)工资。可分为基本工资和激励报酬两部分。 1、基本工资。也称基薪,指外派人员的薪酬中固定的部分,与员工的业绩好坏没有直接的联系。确定基本工资是外派人员薪酬的最首要工作,因为它通常是确定激励报酬、津贴的基础。 2、激励报酬。激励性薪酬可分为短期激励报酬和长期激励报酬。 (1)短期激励报酬住院包括绩效奖金和海外任职奖金两种。绩效奖金一般是以分支机构的经营业绩及个人的绩效考评结果为依据来计发,是薪酬中浮动较大的部分;海外任职奖金是跨国公司为鼓励外派人员接受海外任职而发给的额外报酬,一般为基薪的一个固定百分比,并且仅在海外工作期间支付。 (2)长期激励报酬是指通过股权方式,使外派人员的薪酬与企业的股票价格和长期的经营业绩密切相关,从而避免外派人员的短期行为。方式一般包括赠送股份、虚拟股票、股票期权、仿真股票认购权等方式。 (二)税收。在国外的收入需要承担可能的缴税义务。对于这种问题,雇主通过税收平 衡来解决,即雇主承担向东道国和本国政府缴纳所得税的责任,税金从员工的收入中扣除。 (三)津贴。由于外派工作的特殊性,公司需要向外派人员支付一定的津贴,来弥补由 于派外的经济损失,或是要激励公司人员乐于接受外派任务所给予的额外补贴。在不同的外派工作环境下,津贴可分为许多种类。廖勇凯(2006)将外派人员津贴划分为外派激励型津贴和

外派人员补贴标准暂行办法

公司外派人员补贴管理制度办法 为了适应公司发展的需求,保证公司驻外人员、出差人员在外基本工作生活需要,规范公司管理,现制定本暂行办法。 适应范围及定义: 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委派的长期驻外人员及短期出差人员。 2、长期驻外指被公司派往以外的地点工作。 3、短期出差指单次出差时间不超过5天,当日出差超过8小时以上的人员。 第一部分员工差旅费补贴 一、差旅费范围:包括自出差出发地至到达地的往返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补助费及出差奖励费等。 二、审批权限 (一)出差审核权限 1、期限核定: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予以核定。 2、出差核准: 1)当日出差:当日可以往返的,报部门负责人核准。 2)远途国内出差:普通员工出差2日内往返的,由部门经理核准,2日至10日的由副总核准,10日以上的由总经理核准;经理出差2日内往返由副总核准,2日以上由总经理核准;副总级以上人员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3)国外出差的,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二)交通工具选择标准 1、短途出差:可酌情选择汽车作为交通工具。 2、远途出差:员工一般选择火车作为交通工具;公司副总以上人员可选择飞机作为交通工具。 3、如有特殊情况,可向总经理申请选择乘坐飞机。 三、差旅费管理办法 (一)出差申请与报告 1、员工出差必须提前提交“出差申请表”(见下表),注明出差时间、地点和事由,并将“出差申请表”送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留存,作为记录考勤之依据。 员工出差申请表

2、出差途中生病、遇意外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长差旅时间时,应打电话向上级领导请示,不得因私事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其差旅费不予报销。 3、员工出差完毕后应立即返回公司,并于3日内向部门经理汇报工作,提交“出差报告”。于一周内凭有效日期证明(如机票、车票、住宿等)到财务部办理费用报销、差旅补贴等手续。 4、未按以上手续办理出差手续或未经审批所发生的费用,公司不予报销。 相关说明: 1、往返交通费:包括火车票、火车票订票费、机票、机场建设费、乘坐飞机的人身

外派人员薪酬管理方案1.doc

外派人员薪酬管理方案1 五、外派人员薪酬管理方案 上海市XXX公司外派人员薪酬管理方案 (一)基本薪酬 基本工资完全参照上海总公司设置 (二)激励性薪酬 1、奖金由外派季度奖金和年度特别奖金组成。 (1)季度奖金 外派奖金的发放周期可采取季度发放的方式,每季度进行一次外派期间工作总结汇报,并根据外派地区该季度业绩的完成情况发放奖金。 (2)年度奖金 外派年终特别奖金,由公司每年从外派时间超过6个月的员工中选取10名最优秀的员工,每年对其发放的特殊奖励,特别奖金不仅是提升员工收入的一种方式,更是激发员工荣誉感、使命感的激励方式。 2、将绩效考核与工资奖金挂钩,并且提高奖金系数。 (1)个人季度奖金计算公式Y=R*K1*K2 其中,Y:个人月度奖金R:岗位奖金基数K1:个人

奖金系数K2:部门奖金系数 (2)奖金基数(R)的设置 奖金基数的设置原则是,根据公司当季度的生产经营及效益情况,按照不同岗位、不同职级、不同贡献综合制定。如不发生岗位变动,原则上每一年调整一次。针对外派人员,出于考虑到任务难度增加的情况,奖金基数在原来的 基础上提高10%。 (3)个人季度考核系数(K1) 考核原则:所有考核分为扣分考核,每个人对其他某一个人员的最大扣分限度为(100÷部门人数)。 (4)这里我们设置部门考核权限为50%,其他部门考核权限为50% 因而: K1=(100-部门考核分×50%-其他部门考核分×50%)÷100 部门季度考核系数(K2) 部门季度基准分为100分,其中:综合管理部30%考核权限,其他部门70%考核权限。 K2=[(100-综合部考核分)*30%+(100-其他部门考核分)*70%]÷100 (三)福利 1、法定福利

支付劳务派遣人员薪酬

支付劳务派遣人员薪酬涉税政策解析 企业因生产经营的需要会使用外单位的人员,即劳务派遣工为本单位提供劳务,在支付劳务派遣工费用时,会涉及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以及代扣个人所得税问题,以下就实务中经常遇到的相关问题做一简要分析。 支付给劳务派遣工的工资可否作为本单位工资费用扣除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这里特别强调是否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为本企业任职或受雇,应与之建立劳动关系,且应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对于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该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且应当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因此,劳务派遣工具有非技术性、临时性、工资金额的非固定性(可随行就市)的特点。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之间只是购买劳务关系,支付给劳务派遣工的工资、福利及保险费等属于给劳务公司的劳务费用支出,不属于公司的工资、薪金支出,因此不能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也不能作为计算三项经费税前扣除数的税基。 根据《劳务合同法》的规定,用工单位有支付给劳务派遣工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的义务,如每月支付给劳务派遣工一定金额的中餐补助、节假日的加菜费等。如果根据双方合同约定,由用人单位直接发放派遣工上述费用,这些费用属于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应准予在税前扣除,但却不能作为本单位工资、薪金在税前扣除,只能作为劳务费用扣除,又因为其无法取得相应的发票,仍然无法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因此,这一矛盾有待有关部门出台新的文件加以明确。目前情况下,用工单位规避风险的办法是合同中约定,被派遣人员的工资由劳务派遣公司发放,劳务派遣公司开劳务费发票给用工单位,这样,这笔费用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派遣制人员的加班费如何扣缴个税 如果用工单位发放了劳务派遣人员加班费、奖金或福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同时参照《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关于中国移动税收专项检查有关问题的通知》(稽便函[2008]115号)第三条第(九)项关于派遣员工扣缴义务人问题规定,如果派遣方和用工单位都支付薪资,两方都属于扣缴义务人,应按照规定扣缴税款,但个人同时要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自行纳税申报;如果只有一方支付薪资,则支付方为扣缴义务人。应由支付方用工单位代扣代缴该人此笔所得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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