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声学所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中科院声学所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中科院声学所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

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为确保我所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授予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声学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声学所主要从事声学和信号信息处理研究,特色研究领域包括水声物理与水声探测技术、环境声学与噪声控制技术、超声学与声学微机电技术、通信声学与语音信号处理技术、声学制导与数字系统集成技术、网络新媒体与高性能网络技术。声学所研究生教育为声学、信号信息处理领域培养创新人才,具体要求如下:

(一)较好地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和邓小平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愿意献身科学事业,勇于创新,全心全意地为祖国的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二)在本学科专业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了解和熟悉本学科专业的最新前沿和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

(三)至少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

(四)有健康的体魄。

二、学习年限

(一)统考博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在学时间最长不超过6年。

(二)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5年,在学期间最长不超过8年。

(三)若因论文难度大或科研任务的需要可适当延长,应在毕业时间前半年提出申请并经研究生部批准,经批准后可延期答辩。

三、研究方向

(一)声学专业:主要培养博士生从事声场声信息研究,侧重于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研究方向包括:水声物理、海洋声学、非线性声学、噪声控制学、音频声学、语言声学、超声电子学、晶体声学、检测超声、医学超声和功率超声等。

(二)信号与信息处理专业:主要培养博士生从事数学信号处理研究,研究方向包括:水声信号处理、语音信号处理、超声信号处理、海洋声学技术、语音交互信息技术、声学微机电系统、多媒体信号处理、VLSI信号处理及专用芯片设计,以及通信

技术等。

四、培养方式和方法

(一)博士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与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即以导师为主,同时可聘请由不同学科、专业或专长的2-3名副研究员(或相当职称)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指导小组,充分发挥实验室学术群体的作用,为博士生创造良好的学术环境。

(二)博士生的培养以科学研究和完成学位论文为主。同时根据培养目标和科研工作需要指导博士生学习有关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通过课程学习,使他们具有坚实广宽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三)博士生除参加科研工作和完成学位论文之外,还应参加由所或实验室组织的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学术报告会、研讨会、学术讲座和论文答辩会等,以拓宽他们的知识面和加强他们综合能力的培养和训练。

(四)中期考核须由实验室组成考核小组进行考核,填写《中科院声学所研究生中期考核登记表》,并须参加博士中期集中考核,实行相对标准考核。

五、硕博连读生的转博考核办法

(一)硕士生在结束学位课程学习后,实验室应根据其学习成绩和在学期间的表现进行一次初步筛选,合格者进入课题组工作一年后再进行一次硕博连读生资格考核,不合格者继续攻读硕士学位。

(二)硕博连读生的转博考核实行相对标准考核,在硕士生入学第四学期末统一组织硕转博考核。

(三)考核办法:以学科组分类组成5-10人专家小组,用笔试、口试、作报告或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集中考核小组由5-10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研究人员组成,主要为各实验室负责人、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所外专家等,各组主席应为所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考核小组名单需经所学位委员会审定。

(四)参加考核者需填写《声学所硕转博申请表》,转博考核每年根据情况确定淘汰比例,未通过者按硕士培养。

(五)考核内容主要为:入所以来研究内容的意义,国内外发展动态,课题研究要求,研究方案,方案论证,实验方法,关键难点拟采取解决的措施,经费情况及转博后拟做论文的总体安排等。

(六)博士入学时间计算以当年院招办招生录用通知为准。

六、培养计划的制定

(一)博士研究生在入学一个月内应完成制定培养计划,该计划由博士生导师(或

指导小组)和博士生共同制定。

(二)培养计划应根据本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研究生的个人特点和研究方向制定。

(三)培养计划的内容包括:培养目标和要求(指专业方面)、研究方向、论文选题范围、科研工作内容、阅读的文献、选学的课程、研究工作和学位论文工作的大致进度安排等。

七、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

(一)课程设置:博士生的学位课程要根据本学科的基础要求和研究方向的特点确定课程内容,使学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要适应培养高质量博士生的“博”、“精”、“深”的要求。

(二)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在申请博士学位前,课程学习总学分不低于7分,其中包括政治理论课程和外国语类课程等二门公共学位课3学分,二至三门专业学位课4学分。

(三)硕博连读研究生在申请博士学位前,课程学习总学分不低于37学分,其中学位课学分25学分。其学位课程体系及学分要求如下:

1、公共学位课9学分,包括政治理论课程二门和外国语类课程二门。

2、专业学位课不低于16学分,包括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等。

(四)博士学位课程学习要求

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课程名称为“现代科学技术革命与马克思主义”。本门课是博士生必修的一门学位课程,一般应在入学后两年内修完。博士研究生必须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现代科学技术革命的代表著作。通过学习逐步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并用所学理论观察和分析社会、指导科学研究。本课程由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负责教学。

2.外国语。我所的博士生第一外国语一般要求均为英语。其他语种为第一外国语的博士生必须选修英语为第二外国语。以英语为第一外国语的博士生,可以免修第二外国语。要求博士生第一外国语基本达到“四会”。外国语教学由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负责,一般应在两年内修完。

3. 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各不同研究方向的博士研究生入学后,根据本专业的要求,结合研究方向,在导师的指导下,认真选择必修的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一般应在入学后两年内修完。选课原则:一是拓宽专业基础需要的基础理论课;二是为进入学科前沿或结合课题需要学习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三是适应学科交叉,学习有关

跨学科的课程。授课方式:在导师的指导下,采取自学和讨论相结合的办法,做到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紧密结合。

(五)博士学位课程的考试要求

1. 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在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基础上,结合本专业的特点撰写一篇课程论文。对论文的要求和评审由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马克思主义教研室负责。

2. 外国语的考试由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外语部负责。

3. 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考试,由各研究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一般由三位(含)以上研究员职称的专家组成考试委员会。考试成绩由考试委员会主任签字生效。考试方法可用笔试、口试或两种方法相结合的方式。

八、必修环节和学位论文

(一)开题报告。开题报告是在导师的指导下,在入学一年内由博士生独立完成,并在实验室或研究部范围宣讲,就选题的科学依据、目的、意义、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实验手段和方案、条件准备和阅读文献等方面进行论证,由开题报告审查小组(或博士生指导小组)审定。未通过者三个月内修改后再次报告,仍未通过者取消攻读博士学位资格。通过者填写《开题报告登记表》,交研究生部备案。

(二)中期报告。

中期考核实行相对标准考核。

1、博士研究生应在正常毕业年限倒数第二学期10月前在实验室内完成中期报告,之后参加全所组织的集中中期考核。中期报告要在导师的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

2、中期报告包括:研究生课程学习情况、科研工作表现、学术论文撰写与发表情况、学位论文研究工作进展情况、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和研究内容等。

3、中期考核是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中期考核须由实验室组成考核小组进行考核,填写《中科院声学所研究生中期考核登记表》。考核小组由3-5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研究人员组成,各组主席应为实验室负责人。中期考核的结果有四类: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中期考核通过者准予继续进行工作;不通过者须在半年内重新考核一次。

4、研究生部根据学生论文的研究方向对学生进行分组集中中期考核,实行相对标准考核。集中考核小组由5-10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研究人员组成,主要为各实验室负责人、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相关导师代表,各组主席应为所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考核小组名单需经所学位委员会审定。主要就以下内容进行考核:(1)工作进展,论

文时间安排(2)已有工作基础,预期研究成果(3)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4)理论进展及研究意义,工作研究创新性(5)概念清楚、条理清晰、论证严谨(6)研究方案的合理性(7)回答问题正确、逻辑性强等几个方面,满分100分。中期报告考核总分排名在后5%的学生,需参加下一年度的集中考核。两次考核均在后5%者,按照《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分流,硕博连读生可申请以硕士毕业、结业等分流处理,统招博士生作退学或结业等分流处理。

(三)学位论文工作

1.学位论文是检验博士生培养质量的最重要的标志。博士学位论文应是一篇系统完整的学术论文,应达到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可以接受并发表的水平,或被使用部门采用,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2.博士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论文内容应表明作者有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并在本研究领域做出创造性成果,反映作者在本门学科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3.学位论文完成后,应交导师或指导小组审阅,基本定稿后向所研究生部推荐答辩,同时组织论文评审。

(四)科学实验、社会实践、学术报告、发表学术论文是拓宽研究生知识结构,提高培养质量的必要环节,必须按本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要求按时完成,其中发表学术论文的刊物级别为国内外本学科专业核心刊物,并且是第一作者(导师署名不记在内)。专利一般为本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导师不计在内)。

(五)统招博士生应在国内外本学科专业核心刊物上发表研究论文2篇,硕博连读生应在国内外本学科专业核心刊物上发表研究论文3篇,具体要求请见《中科院声学所学位论文答辩资格的科研成果要求》。

(六)论文答辩。按《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授予实施细则》和我所《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九、德育教育

按《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暂行规定》执行。

十、附则

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经声学所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自2010年8月1日起执行。

2010年6月9日附件一:博士生成绩单学分构成

附件二:博士研究生课程设置方案

附件一:博士生成绩单学分构成

1.公共必修课(4学分)

其中:马克思主义理论课48学时2学分博士学位英语72学时2学分2.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共7学分)

其中:基础理论课(1门)60学时3学分专业课(2门)40学时/每门4学分3.科研工作(9学分)

(1)开题报告2学分(2)中期考核2学分(3)科学实验或社会实践(1学分/次)2学分或参加学术报告会(0.2学分/次)

(4)学术报告(1学分/次)1学分(5)发表论文(1学分/篇,2篇/人)2学分或申请专利(1学分/3项,发明专利1学分/项)

或科研成果奖(1学分/项)

或完成两篇国防科技研究报告(1学分/篇)

附件二:博士研究生课程设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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