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奖惩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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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奖惩细则

×××医院

奖惩条例及实施细则二〇一六年一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及国家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医院的内部管理,规范职工日常行为,建立一支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纪律严明,服务热情,工作积极向上的队伍,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职工必须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本条例坚持人人平等的原则,院、科领导(科负责人)要率先垂范,言于律己,医院职工要从我做起,切实提高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能力。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全院所有职工包括(返聘、聘用、借调和实习人员)。

第二章奖励

第四条全年出满勤者,医院在年终时给予员工本人一次性全勤奖500元(包括未请休假)。

第五条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创新、改革工作流程和操作程序,能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创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奖励200—500元。

第六条堵住医疗漏洞,避免医疗差错发生者,奖励200—500元。

第七条代表医院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种比赛、竞赛,获得名次并

为医院赢得荣誉者,奖励200—500元。

第八条科室或个人得到新闻媒体正面报道表扬者,奖励200—500元。

第九条对主动参加突发事件、保护公共财产有显著功绩者,奖励200—500元。

第十条鼓励医务人员开展科研课题,撰写论文。

(1)担任完成国家级科研课题并获奖励者奖励5000元。

(2)担任完成省级科研课题并获奖励者奖励2000元。

(3)撰写著作出版成册并发行者奖励1000元。

(4)对被各类杂志录用的论文给第一作者一次性奖励,自治区级300元、国家级500元、国际级1000元。

第三章处罚

第十一条本条例对违规违纪行为采取批评、处罚、连带责任管理办法。个人违纪行为除对当事人处罚外,其所在科室负责人也要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院领导按分管科室承担管理责任。

第十三条对职工违纪处理包括教育批评、罚款、调离岗位、停职并且停发工资、培训及解除劳动关系。罚款应按相应条款处罚,如本条例细则未包含的由院(科)领导研究决定后执行。对职工停职,停发工资、培训及解除劳动关系处分应由院务会研究后提交院长办公会决定后执行。

第十四条医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卫生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操作常规、诊疗常规,认真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杜绝各种差错、争议(事故)的发生。如有违者,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进行分级处理。

一、发生差错受到的处罚:一般差错,一次扣罚责任人50元;严重差错,一次扣罚责任人100元。玩忽职守,贻误工作,有重大差错者,扣罚200-500元。差错年内累计三次者解除劳动关系。(医疗差错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医务人员确有过失,但经及时纠正未给病人造成严重后果或未造成任何后果的医疗纠纷:一般差错是指未给病人造成任何后果的差错;严重差错是指医疗过失已给病人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后果的差错。)

二、发生医疗争议(事故)受到的处罚:

1、对于责任医疗纠纷(事故),无论等级高低,责任科室或个人承担100%,院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对于技术性医疗纠纷(事故),无论等级高低,院方均承担80%,科室承担20%,原则上由科室自行处理(院方指导性赔付比例为:科室承担15%,直接责任人承担4%,间接责任人承担1%)。

3、对于混合医疗纠纷(事故),院方承担70%,科室承担30%,原则上由科室自行处理。(院方指导性赔付比例为:科室承担18%,直接责任人承担10%,间接责任人承担2%)。(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第十五条弄虚作假,欺骗组织,未造成经济损失者罚款200-500

元;给医院、科室造成损失者,由当事人赔偿全部损失,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关系。

第十六条因医患纠纷而发生的赔偿费用金额由当事人、科室承担。

第十七条不能与同事密切配合完成应共同完成的工作任务;或诋毁他人、抬高自己;或给集体、同事不搭台、不补台,甚至拆台;或对同事恶意攻击、陷害、伪证制造事端者,扣发当事人100—300元。给医院或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视情节轻重,扣发500—1000元,且2年内不得有评优、晋升资格。

第十八条将公物窃为已有,将医疗设备私自带至院外使用,扣罚200-1000元,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关系。

第十九条浪费医院资源,损坏公物、设备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者,扣罚200-1000元,并视情节由当事人给予赔偿。

第二十条凡无故不参加院(科)统一组织的会议、业务学习及各项活动者;凡未经领导批准,私自停诊者(包括脱岗30分钟以上者),未造成后果者给予一次罚款30元;造成后果者视情节同时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一条对不能做到文明行医,有“生、冷、硬、顶、推”行为者,与患者及家属发生争吵,罚款50元,责任在本院人员的罚款200元,年内累计同一人违反3次者解除劳动关系。

第二十二条不得以任何方式,接受患者的吃请,不得利用职权向病人索要收取钱物。违者一经查实除退赔款物外并按十倍罚款。情节严重者停职或解除其劳动关系。

第二十三条医务人员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或他人搭车开药或搭车进行各种检查,不准截留和克扣患者药品,违者一经查实按发生额十倍扣罚。屡教不改者解除劳动关系。

第二十四条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私收现金、不准在票据上弄虚作假,凡违者一经查实扣发200-500元,情节严重者停职或解除劳动关系。

第二十五条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假公济私,多收、少收或不收各种治疗、处置、检查费等,违者给予扣罚50元。或漏收费用的2-5倍处罚。屡教不改者给予停职培训甚至解除劳动关系。(因医院发展大局考虑经院领导批准而减免费用的人员不在本条例实施范围内)第二十六条全院职工都要自觉维护医院的利益,做到爱院如家,不利于医院的话不说,不利于医院的事不做,严禁任何人故意诋毁医院的声誉,向患者及家属泄露有关信息,由此引发医疗纠纷或给医院造成不良政治影响,经济损失者扣罚200-1000元或当事人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给医院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社会后果者,给予停职培训甚至解除劳动关系。

第二十七条在每季度的社会调查中,病人满意率< 90%者,科内每人扣罚50元,科长,科室负责人及主管院长有连带责任并扣罚100元。

第二十八条对不认真履行职责,不能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或者不能积极配合而影响正常工作者视情节一次扣罚50-100元.第二十九条科主任不能组织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病历讨论、术前讨论不及时扣罚科室负责人100元。

第三十条门诊必须坚持首诊、首科、首问负责制度,首诊医师按规定填写门诊、急诊记录,不能确诊者必须及时转诊、会诊,违者扣罚30元。

第三十一条医护人员必须恪尽职守,认真负责,坚持“三查八对”、“分级护理”等制度,违反者按《差错事故》处罚。

第三十二条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违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吊销《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严禁医务人员利用工作之便开具假诊断书,人情处方,违者罚款100元。造成后果者停职培训甚至解除劳动关系。

第四十五条医务人员不得擅自外出行医,不准以任何形式经营个体诊所、卖自备药品或自制药品,经核实后停职培训甚至解除劳动关系。

第三十四条凡我院开展检查项目,任何人不得向院外介绍或开单,一旦发现扣罚100元,屡教不改者停职培训甚至解除劳动关系。

第三十五条药房、收款、挂号、住院处、各科门诊等窗口单位,要热情服务,耐心解释患者提出的问题,当班期间严禁拨打和接听手机,违者扣罚30元。

第三十六条科室负责人因关手机,耽误工作者每次扣罚50元;科室负责人离院必须与主管院长请假,违者罚款100元;因人为原因,使设备、药品、抢救车不能及时执行急诊急救任务的,未造成后果的,扣当事人50-100元,造成后果的,视情节给予行政处理。

第三十七条急诊手册未写清时间及病历内容的一次罚款20元;院内急诊会诊应在10分钟之内到位,耽误时间者扣罚20元;急诊检查项目未在30分钟出报告违者扣罚20元。

第三十八条医技科室漏报、错报结果,对直接责任人一次扣款50元。年内累计同一人违反3次解除劳动关系。

第三十九条药房、制剂室、收款处应做到微机数字和实物相符,如不符一次扣罚责任科室100元,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四十条本院职工不准在院内任何场所吸烟,违者按照无烟医院控烟制度处理。

第四十一条办公室物品摆放整洁有序,不准在办公室吃零食,严禁酒后上岗、岗上搞娱乐活动(听随身听、唱歌等),违者扣罚30元。

第四十二条医务人员不按规定着装(如衣冠不整、戴戒指、耳环、浓妆、操作时不戴口罩、帽子,不佩戴胸牌,穿白大衣出院区等)发现一次扣罚10元。

第四十三条不允许打架斗殴,如有违反者除按治安罚款外,给予100元的处罚。

第四十四条行政值班人员必须按规定对全院巡视、查岗1—2次,协助临床工作并如实记录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不履行职责者扣罚30元;值班人员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按规定及时到岗,迟到、漏岗者扣罚30元。

第四十五条后勤人员作好后勤保障工作,电梯、水电的维修及时到位,每天必须按时回收医疗垃圾,违者扣罚20元;未按规定切断

电源、水源,未造成后果者,发现一次扣罚当事人(科)50元;造成损失者,对当事人(科)按损失的50%赔偿并扣罚科室负责人当月岗位津贴。

第四十六条财务人员、收费员按规定上交现金、并保存好票据、如丢失按丢失金额赔偿并处罚款50元。后果严重者停职培训甚至解除劳动关系。

第四十七条按有关规定应该上报或请示的重大事项,未及时上报、知情不报或故意隐瞒的,扣罚责任人300元,造成后果自行负责。

第四十八条患者在诊疗过程中对医疗服务不满意,科室没有给予很好解决而使病人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投诉的,每投诉一次,扣发科室50元。

第四十九条医务人员利用工作之便,暗示或接受药品商、器械商等宴请、游乐,经查实,扣发当事人300元,扣发科室1000元;在基建、维修、引进设备、物资器械、药品采购等业务往来活动中收受或索要回扣或类似回扣的,均视为受贿行为,除追缴非法所得外,给予回扣金额5—10倍的处罚及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十条未经医院同意,药剂科、药库不能擅自新进药品;不准私自在临床中进行药品、医疗器材等临床验证。违者,扣罚科室负责人200元,扣罚当事人500元;从中获利的,除上交全部收入外,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同时根据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五十一条利用工作之便向服务对象兜售卫生材料、药品、器械、保健食品、美容化妆品等谋取私利的,除如数退出所得外,扣罚

300元,造成后果的自行承担责任。

第五十二条开不合理处方,做不合理检查,给服务对象造成不必要负担或造成医疗卫生资源浪费的,扣罚200元。

第五十三条凡受到新闻媒体曝光批评或社会舆论指责或各级政府、部门点名批评等有损医院美誉、破坏医院形象的行为举止,经查实,科室所为扣罚科室500—1000元,个人所为扣罚当事人300—600元,同时给予当事人待岗学习1—3月。情节严重的,直接除名。

第五十四条各科室应按医院规定按时统计上报各种医疗、经济信息、疫情报告、传染病报告、死亡病例、院内感染情况等各类报表。出现迟报、漏报、错报、乱报的,除自己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外,扣罚责任人50--200元。

第五十五条职能科室间的临界工作,经领导协调裁决后,仍发生互相推诿,踢皮球者,扣罚科室负责人50元。

第五十六条后勤科室未能按时按要求完成医院的各项任务;无充分理由未能及时供应临床、医技科室所需的各种物资;违反操作规程,擅离职守,服务态度差,服务不及时。扣罚个人50元,造成损失的自行承担。

第五十七条医院各级负责人因管理不善,使工作受到不良影响或损失,扣发责任人50元。

第五十八条科室出现缺陷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扣发科室负责人50元(医疗缺陷:日常医疗工作中所发生的医疗事故、医疗护理差错、医疗问题及医疗护理缺点,我们统称为医疗缺陷)。

第五十九条未经允许上班时间组织职工进行非业务性活动,扣

罚科室负责人50元。

第六十条各拥有设备、仪器的科室,必需建立使用、保养制度,并在医院备案;对不按操作规程所导致的损失,除扣发责任人100—300元外,按设备、仪器价格的10%—30%赔偿。

第六十一条严格档案、文件、医疗文书等管理制度,造成档案、文件、医疗文书等破损或遗失的,视档案、文件、医疗文书等的重要程度进行处罚,造成破损的,扣罚责任人每份50—100元;遗失的,扣罚责任人每份100—500元。

第六十二条科室私自放假或超时间休假不履行有关手续者,扣罚科室负责人及当事人各100元。

第六十三条迟到、早退、未签到、未签退、串岗、脱岗、漏岗、岗上干私活、未经领导批准私自换岗(包括换值班时间),开会手机响,上班带小孩,发现一次扣罚10元。职工因工作离岗须事先在科室请假,并委托他人代岗。凡未经科室负责人或领导同意的顶班、换班一律视作旷工。

第六十四条职工事假一天扣发30元,病假一天扣发15元。30分钟以内10分钟以上的临时请假累计三次视为一天事假,4小时以内30分钟以上的临时请假一次视为半天事假。

第六十五条旷工0.5天扣发半日日工资;旷工1天扣发1日日工资,并取消当月绩效工资及全年各类生活补助金;旷工1.5天扣发1.5日日工资,并取消当月绩效工资及全年各类生活补助金;一年内累计旷工2天者,停止工作三个月,待岗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可重新上岗;一年内累计旷工3天者,解除劳动关系。

第六十六条个人不按时完成本职工作,影响医院工作正常运转,扣罚当事人100元。

第六十七条工作失职,责任心不强,管理不善,或违反技术操作规程,或购置劣质品,致使医院财产遭受损失(如药品、物资积压、霉变、虫蛀、过期失效、丢失、损坏医院器械等),视损失大小,扣发当事人50—200元,并赔偿损失的30%—60%。

第六十八条经领导批准的职工借款、转账、购物等,不按规定时间报账,影响财务结帐的,扣发当事人50元。

第六十九条借阅病案室病历逾期未归还的,按每逾期一天扣发当事人10元进行处理。

第七十条各科室及洗衣房丢失工作服、床单、枕套等,除按价赔偿外,扣罚责任人100元。

第七十一条违反医院规章制度,不虚心接受批评,无理取闹或吵架,扣发100元。

第七十二条使用医院的水、电等物资、器材为自己谋利;下班不关水电,导致医院损失;除赔偿损失外,扣发当事人50—100元。

第七十三条伪造医院票证、印章及他人印章,扣发当事人300—600元,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转岗、待岗或除名处理。

第七十四条科室或个人无安全意识,出现火警、火险、被盗,扣发200元,并赔偿损失的30%—60%。

第七十五条上级部门各类检查,非正常原因影响医院积分或考评结果的科室或个人,扣发200—500元。

第七十六条职工进修学习必须听从医院安排,无正当理由不服

从进修安排的,扣发100元;擅自终止进修任务或擅自更改进修安排的,扣发100元;进修中态度消极,以怠工论处,扣发并追缴进修期间医院给予的各种形式支出;进修期间出现违反进修医院或进修科室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医德医风、服务规范等情节,参照本制度相关条款处理;进修期满后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回院工作的,以旷工处理;进修后回院工作不满5年,非正当理由离开医院的,承担5万—10万元的违约金。

第四章附则

第七十七条其它本制度未涉及的内容,参照《质量管理考核细则》及相关类似条款进行处理,并对本制度进行补充。

第七十八条涉及本制度所列的扣发金额由财务科从个人或科室的绩效工资中扣除,作为医院的奖励基金。医院可根据受罚个人或科室所受处罚金额的大小及个人或科室绩效工资的多少采取一次扣除或分次扣除。

第七十九条凡奖励或处罚对象在本制度中有2条以上可适用的类似条款,不采取累加的方式进行奖惩,而是以奖励程度最大或处罚程度最大的条款为准。

第八十条本条例与本院有关规定有抵触时,以本条例规定为准;本条例与上级规定有抵触时,按上级文件执行。

2016年1月

医院奖惩条例

医院奖惩条例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XZ—028:医院奖惩条例 生效日期:2005年1月1日修订日期:2016年3月18日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树立良好的院风院纪,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医院管理和行风建设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坚持精神和物质奖励、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有突出贡献者予以重奖,对违规违纪且认错态度恶劣者,从重处罚。 第三条全院在职职工均适用于本条例。依据本条例所实施的奖惩事项,均记入医务人员定期考核档案、医德医风档案,并与年度考核、晋级、晋职、聘任及评先评优挂钩。 第一章奖励 第四条模范遵守《医院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对突出的好人好事,给予通报表彰及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五条获得国家、省、市、县等政府授予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给予相应的奖励。 获国家级先进集体奖励10000元,先进个人奖励5000元。 获省(部)级先进集体奖励5000元,先进个人奖励2000元。 获市(厅)级先进集体奖励2000元,先进个人奖励1000元。 获县级先进集体奖励1500元,先进个人奖励800元。 获县各部门、系统先进集体奖励1000元,先进个人奖励500元。 第六条由组织推荐,参加各类竞赛的分别给予以下奖励。 获得第一、二、三名,省级以上(含省级)每项每人分别奖励2000元、1500元、1000元;市级每项每人分别奖励1500、1000元、600元;县级每项每人分别奖励1000、800元、500元。 第七条在全院各项评比竞赛中获前三名者,团体每项分别奖励1500元、1000元、800元,个人每项分别奖励800元、500元、300元。 第八条医院组织评选的各类先进个人各奖励800元,先进单位奖励1500元。 第九条关心、维护医院声誉和利益,勇于举报不正之风,揭露损害集体利益的人和事,为医院挽回或减少损失的,经核实,除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外,视贡献大小给予500—5000元奖励。 在突发事件中表现优秀、见义勇为的个人与集体,除通报表彰外,视情节给予500—10000元奖励。 在工作中(工作职责外)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或避免严重差错或事故者,经核实,视情节给予1000—5000元奖励。 第十条为医院管理、技术进步以及深化改革书面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用后取得明 XZ—028:医院奖惩条例 生效日期:2005年1月1日修订日期:2016年3月18日 显效益者,每次奖励500—5000元。

规章制度-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范本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范本 篇一:公司员工奖惩制度细则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讨论稿) 一、目地 1. 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权限及程序,形成良好的奖惩机制。奖: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惩:更好地规范约束员工的行为。 2. 是公司各项规制度良好运行的保障体系。 3. 是公司各项业务完成效果的评价体系。 4. 是全员积极出谋划策、开拓革新的激励体系。 二、分类及适用范围 1. 行为规范类:适用于本公司、特殊岗位可以根据经营特色予以适当调整;(惩:约束全 员行为) 2. 管理操作类:适用于所有中高层管理人面以及具有管理职能的部公基层员工;(惩:保 障各类管理制度运行) 3. 经营效益类: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业务部门、团体以及有特殊经营贡献的个人;(奖: 业绩好或为企业发展有贡献) 三、奖惩原则

1. 奖惩有依据的原则:奖惩在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 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 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3. 奖惩标准严格的原则: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幅度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 给予奖励;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 4. 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5. 奖惩公正的原则:防止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 视同仁。 四、奖惩项目设置(一) 1. 行政类: 行政奖惩:通报表扬、记小功、记大功。 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记小过、记大过、解除劳动合同。 2. 经济类:经济奖惩:奖金、奖品和旅游度假、考察奖励。经济处罚:罚款等。 3. 专项奖励类: 专项奖励指对员工在专项事件优异所进行的奖励,包括年度优秀员工奖、年度优秀管理者奖、伯乐奖、金点子奖、开源节流和其他特别奖励

医院奖惩制度

医院奖惩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医院工作质量和正常秩序,强化医院管理,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在职工中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以医疗质量为核心”的服务宗旨,以经济杠杆为手段,从严治院,充分调动全院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健康服务。依据卫生部《医院工作制度和医院工作人员职责》,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医疗、护理、医技、行政、后勤各科室及个人。 第三条本制度的解释与实施由院办负责。 第四条本制度中相关内容的执行方法: (1)职能科室深入基层,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调查核实; (2)科室自查,缺陷上报; (3)群众来信采访反映缺陷,调查核实; (4)院外各职能部门、上级领导监督检查,发现缺陷,归口转报。 第五条凡发生涉及本制度规定的问题,由涉及者所在科室提出书面自查意见及处理建议上报院办执行。 第六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相关规定、制度与本制度有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七条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奖则 奖励对象:各科室及个人。 奖励方式:以精神奖励为主(如通报表扬、授予先进工作者、文明科室称号等),适当给予奖金或奖品。成绩特别突出者,由医院积极向有关部门或上级单位推荐,争取更高奖励;对受奖人的事迹在全院大会上宣布或张榜公布;并将有关材料装入本人档案,作为晋职、晋升考核聘用依据。 奖励时间:随时奖励和年终奖励相结合。 奖励金额:50—1000元。 奖励范围: 第八条在工作中能顾全大局,能正确对待各种复杂事件,并能及时采取应变措施使事件得到妥善处理的。 第九条积极参与各项社会公益事业,在扶贫、助残等各项医疗卫生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在改善服务或管理方面献计献策且被采纳,效果突出的。 第十条积极研究、推广新技术、新项目,为单位创造良好效益的。 第十一条在突发事件及重大抢救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身体健康的紧急情况时,能服从命令、忠于职守、临危不惧、救死扶伤,取得较好社会效益的科室或个人。 第十二条及时发现重大事故苗头,阻止了事故或严重差错的发生,使医院或病员免受重大损失者。 第十三条在各种意外事件发生时,爱护国家财产,见义勇为,保护了公共财产和群众利益,避免或减轻了损失者。 第十四条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为政为医清廉,敢于同违纪失职行为作斗争,维护了医院利益,成绩显著者。 第十五条敢于管理,善于管理,在提高医院或科室服务质量和两个文明方面成绩突出者。 第十六条坚持财经制度,维护财经纪律,敢于抵制歪风邪气,避免了较大资金流失者。 第十七条在后勤服务上认真、热情,及时为临床服务,在节支方面做出较大成绩者。 第十八条获得市级、区级或乡镇一级表彰奖励者。 第十九条社会满意度超过95%的科室或个人。 第二十条凡在正式报刊、杂志发表论文的,区级奖励50元,市级奖励150元,省级奖励300元,国家级奖励

医院员工奖惩条例

医院员工奖惩条例 一、目的 为加强医院管理,明确奖惩的标准、依据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医院及员工的行为,根据深圳市卫生主管部门以及******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条例。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下称“医院”或“本院”)全体员工。 三、奖惩原则 3.1奖惩工作要贯彻实事求是的原则,有功必奖、有过必惩。 3.2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 3.3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以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 3.4国家卫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和员工本人的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及临时工作任务的执行情况是进行奖惩的基础和依据。 3.5卫生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全国医院工作人员守则》是全体员工的行为准则,各级各类人员务必遵守。 3.6奖惩与员工的绩效考核有机结合,所有奖惩记录归入员工绩效考核档案。 四、奖励制度细则 4.1奖励方式,主要为:口头表扬、通报表扬、嘉奖(给予奖金或奖品)、提薪等奖励。 4.2在医院建设以及在日常医疗、教学、科研和后勤工作中表现较好的给予口头表扬或通报表扬;表现突出、做出显著成绩的,给予嘉奖并一次性发给奖金100-500元,包括: 4.2.1模范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以主人翁精神对待本职工作,年度出勤率达96%以上。 4.2.2忠于职守,工作认真负责,在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中工作成绩

显著。 4.2.3刻苦钻研业务,对技术精益求精,年度业务考核优秀。 4.2.4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医德高尚、廉洁奉公,拒收红包、回扣、宴请者,给予口头表扬或通报表扬;事迹突出的,给予嘉奖并一次性发给奖金。 4.2.5集体荣誉感强,积极参加院、科组织的各项活动,成绩突出。 4.2.6在我院创市“医疗质量评估A级单位”活动中成绩显著的。 4.2.7为医院、科室发展献计献策,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取得较好效益者。 4.2.8及时有效地防止发生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者或积极参与处理医疗纠纷、投诉并取得明显成效者。 4.2.9收到病人及其家属赠送锦旗、牌匾等表扬、且经查实的,每次奖励100元。 4.2.10拾金不昧者,每次奖励50-300元。 4.2.11举报违规、损害医院利益的行为,经查证属实者,奖励举报人50-300元。 4.2.12积极排除事故隐患,避免人身伤亡和重大损失的,给予奖励200-500元。 4.2.13遇有突发事件或治安案件,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减少医院损失者,给予报销所有费用,并奖励200—500元。 4.2.14各类管理人员,忠于职守,认真负责,敢抓敢管,成绩显著,在公司检查中得到好评的。 4.2.15院内组织的医疗、护理、营销讲座活动,授课者每次给予50—100元奖励。 4.2.16获得先进工作者的个人和文明科室称号的科室,分别给予奖金(100-500元)或奖品。 4.2.17对病情复杂、难度大的病危患者抢救成功,且无医疗缺陷

医院奖惩办法

医院奖惩办法 第一章奖励项目 第一条精神文明奖、科研成果奖、论文成果奖、业务竞赛奖和各种先进。 医院按院外颁奖单位发放双倍份额的奖金予以奖励。 第二条出版有利于医院建设的文章(学术论文)、新闻报导奖。 文章、新闻报导等稿件投稿前须经医院有关职能部门登记、院主管领导审批。医院按杂志、报纸发放同等份额的稿费奖励作者。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或在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上发表的稿件,版面费医院给予全部报销,审稿费自理,在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每篇奖励500元,个案报道和摘要奖励100元。学术论文、综述每篇奖励300元,个案报道和摘要每篇奖励50元。 第三条院内理论、操作竞赛奖 经院部同意由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的院内理论、操作竞赛,奖金在300元/项/人。获奖情况由组织比赛部门报院办审批。 第四条委屈奖 在工作当中没有过错而受到病人或家属谩骂、攻击所致躯体受到伤害或者精神方面的损害,经发生事件科室向主管部门提出并经院办公室核实,奖励30~300元。 第五条揭发、阻止坏人坏事,见义勇为、维护医院声誉,奖励500元。 第二章惩罚项目 第七条精神文明、医德医风方面: 1、不执行首问、首诊负责制,扣当事人20元。被病人或家属投诉,确有不当者,扣当事人20~50元。 2、有意刁难病人、家属、外来办事人员,扣当事人50元。在现场不规劝者扣10元;参与谩骂者扣当事人30元。体罚病人,扣当事人100元。

3、利用职权在工作或医疗服务过程中,吃回扣、搭车开药、收受红包等,经核实按所值金额3倍处罚当事人;索要红包、物品按所值金额5倍处罚当事人,牟取不正当利益的罚款50~100元。 4、职工打架,除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扣当事人100元。谩骂他人或互相谩骂,扣当事人30元。 5、因黄、赌、毒受治安部门处罚的,扣当事人200元;为黄、赌、毒提供场所的,扣当事人200元;因违法违纪受司法部门行政拘留及更重处罚者,扣当事人500元。租房者利用出租房从事违法活动被司法部门处罚,扣房东200元(房东负有连带责任)。 6、弄虚作假,欺骗组织者,扣当事50元。受医院行政警告或党纪处分及更重处罚者扣当事人300~500元。 7、偷盗、偷电、偷水、私分、侵占医院物品,扣当事人100元并罚款3倍。 8、损坏花草树木、庭院设施或者乱砍树木者(或家属造成的损失)除赔偿损失外扣当事人5~50元。 9、未按规定完成临时分配区域卫生任务的,或卫生检查不合格的,扣科室班组负责人10元。 第八条劳动纪律、考勤方面 1、旷工半天扣当事人20元,超过半天的按每半天20元累计。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2、上班脱岗、串岗30分钟,按旷工半天处理。 3、外出开会、学习不按规定时间返回,以旷工论处。 4、外出进修未经医院批准中途退学者,进修的各种费用自己负责。按旷工3天处理。 5、违反规定上班睡觉或做私活,扣当事人10元。 6、各种会议(含学术会议)无正当理由迟到者扣10元。无故不参加会议按旷工处理。 7、上班时间用电脑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扣当事人50元,扣科室负责人20元。

商业管理公司员工手册-奖惩管理制度

商业管理公司员工手册-奖惩管理制度 商业管理公司员工手册:奖惩管理制度 商业管理公司员工手册-奖惩管理制度 奖惩管理 3.1 奖励 3.1.1目的在于激励员工、促进良好企业文化的形成。员工所得奖励将记入个人档案,公司在任用与提升考核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奖励类型分三类,包括通报表扬、贡献奖及杰出贡献奖。 3.1.2奖励条款 3.1.2.1 有下列行为表现者,公司予以通报表扬: 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2.品行端正,恪尽职守,为广大员工称道者; 3.领导有方,主管业务工作成效显着者; 4.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5.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竞赛活动并获奖者; 6.举报损害公司利益和声誉的各种违纪行为者; 7.良好履行本职工作,受到客户的口头或书面表扬者; 3.1.2.2有下列行为表现者,公司给予贡献奖,通报全 公司并视具体情况给予100元-1000元现金激励: 1.在工作中做出显着成绩,取得经济效益在1万元- 10万元之间的; 2.节约费用开支或利用废料达1万元以上者; 3.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积极抢救公司及社会损失者; 4.完成公司重要专项任务、做出突出贡献被公司有关部门认定者; 5.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在应用中取得卓越效果者; 6.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者;

7.全年累计获“通报表扬”三次者; 8.公司认定的其他表现。 3.1.2.3 有下列行为表现者,公司给予杰出贡献奖,通报全公司并视具体情况给予1000元- *****元现金激励: 1.在工作中做出卓越成绩,取得经济效益在10万元以上的; 2.遇有重大灾变或意外事故,承担巨大风险,极力抢救公司及社会损失者; 3.公司认定的其他表现。 3.2 惩处 3.2.1 目的在于改正错误而非处罚,高标准的纪律要求对于公司管理尤为重要,通过订立处罚条例,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公司规定的工作纪律要求。处罚类型分四类:包括书面警告、通报批评、解除劳动合同及经济赔偿。 3.2.2 惩处条款 3.2.2.1 有下列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之一的,公司给予书面警告: 1.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或忘记打卡3次(含)或旷工1 天的; 2.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打考勤卡的; 3.工作态度不认真、不配合、故意拖延工作进度或不按时完成工作的; 4.不按照公司工作程序办事的、或不服从合理的工作安排主观操作过失,导致工作出现错误,但未造成管理或经济后果的; 5.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会议的; 6.工作时间内聚众聊天、喧哗、或擅离工作岗位、无故 串岗的; 7.工作时间内与同事、其他人无理争吵,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 8.衣冠不整、仪表不雅、语言粗俗及其他影响公司面貌的; 9.故意损坏公物或污损工作生活环境的; 10.利用公司设备办理私人事务的,或擅自操作不属自己管理使用的设备、仪器的;

民营医院绩效工资考核实施细则及奖惩办法

民营医院绩效工资考核实施细则及奖惩办法 医院绩效工资考核及奖惩实施办法 为提高员工规范服务的自觉性,促进业务的稳步增长,在院内各岗位实行绩效工资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一、指导原则 分工协作,按劳分配,激励奉献,同步双赢,有利于医院可持续发展。 二、考核对象 全院员工和管理层。 三、考核内容 分德、能、勤、绩4 个部分,总分100 分,每分相当于1%的工资,得满分者发放全额工资。 1、德。总分20 分。指医德规范表现、语言仪表着装规范、环境卫生清洁程度、勤俭节约、服务态度、协作和谐状态、遵纪守法、管理服从度、病人满意程度。 2、能。占20 分、。指服务质量、专业技能水平、安全防范能力、医疗文书书写和技术操作规范程度、执行力、医患沟通技巧。 3、勤。40 分。指出勤率、到岗守岗、职责履行情况。 4、绩。占20 分。指工作任务完成程度,包括接诊人次数、收住院病人数、业务收入及利润率、病历书写及时完成率、软性指标工作进展程度、硬性指标工作完成量。对以上4 个部分实行积分制考核,每扣1 分则扣除工资10 元,每超1 分奖励10 元。扣分同时与年终奖挂钩,每扣一分扣除年终奖 50 元,年度扣分累计达480 分的取消年终奖评选资格并调出医院。 四、考核方式 层层考核与病人评价相结合,民主决议定结果。 1、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 2、层层考核与病人满意度测评相结合院长考核院班子成员,院班子成员考核科主任护士长,科主任护士长考核科室员工,集团考核院长。同时向病人及家属经常性进行满意度调查,满意度可以一票否决。 3、考核分工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考核过程及结果进行检查和核实;院办主任统计考核结果;总值班随时随地考核当日当班人员并记录;院长随机抽调科主任突击考核和进行病人满意度调查;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科内员工平时考核并按月提供基础考核结果;财务科提供财务核算结果。 4、民主决议考核结果按月公示,接受员工监督,同时由院长提请员工代表审议投票表决,有总人数的2/3 同意即为通过;如全院员工的2/3 反对考核结果,则院长要重新组织考核并将结果再次提交员工审议通过,同时扣除医院考核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德、能”积分各1 分,并对导致考核结果不能通过的直接责任人罚扣5 分,以警醒管理层公正考核。 五、扣分分级 扣分分级为蓝牌、黄牌、红牌、报集团公司调岗4 级。具体扣分标准将在实际运作中不断调整完善。 1、蓝牌 (1)上班、开会、学习有迟到、脱岗、早退的。(2)擅自离岗。(3)上班时间玩电脑,打电话聊,带小孩的。(4)下班后其办公区域照明灯或水嘴未关掉的。(5)服务态度及工作质量差如护士不及时巡视输液厅或病房而让病人出现不满意状况的。(6)不及时借、购药品而影响病人治疗或由于计划不周造成器材药品积压的。(7)医疗文书如处方、病历、门诊日志书写不规范或不按时完成的(每张不合格处方扣0、2 分,每份不合格病历扣1 分)。(8)在医院公共区吸烟、进食的。(9)未能按时完成主管专项交其办理工作任务的。(10)

XX医院职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

XX医院职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 篇一:职工医院职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永川煤矿职工医院职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为加强我院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职工的职业道德素质,形成良好的行业风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重庆市卫生行业工作人员医德医风奖惩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其目的是为了监督和督促职工坚持“一切以病人为中心”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忠于职守、救死扶伤、文明行医、乐于奉献行业风尚,严谨求实,认真负责,爱岗敬业,钻研业务,精益求精,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依法行医,按职责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打造出真正纯洁而又完美的“白衣天使”形象。奖励细则一、奖励的种类:院内通报表扬、授予本年度医德医风先进个人、奖金奖励。二、奖励的内容:(一)在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身体健康的紧急情况时,能服从命令,忠于职守,临危不惧,救死扶伤,做出贡献的,遇到重大事件时,挺身而出,机智勇敢,为单位挽回或避免重大损失的,敢于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在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中事迹突出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视情况发给一次性奖励金300-500元不等。(二)坚持优质服务,尊重服务对象,乐于助人,甘于奉献,深受患者赞扬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并发给一次性奖励金50元,在评选活动中,被评为院内本年度医德医风先进个人的,被评为优秀管理者的,被评为医院优秀工作人员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并发给一次性奖励金200元。(三)在工作中,遇到服务对象无理刁难,致使身心受到伤害,为顾全大局,忍受委屈,并能及时采取应变措施使事端得到妥善处理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并奖励100元。(四)具有无私奉献精神,积极参与各种社会公益事业,在扶贫助残等各项医疗卫生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并奖励100元。(五)在改善服务或管理方面为单位献计献策被采纳,为单位创造效益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视情况发给一次性奖励金50-100元。(六)在工作中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填补单位空白或为单位创造效益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视情况发给一次性奖励金100-500元。(七)学术论文著书等专业文章和政研论文在国家、省、市、县级的发表分别奖100元、80元、50元。(八)担任行政、财务、药政、疾控、妇幼、医保、安全等工作获部门表彰的每人奖50元,已评为医院先进的不再奖励。(九)门诊部、住院部在全年12个月中,

医院奖惩制度94701492

医院奖惩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确保医养院工作质量和正常秩序,强化医养院管理,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在职工中牢固树立“一切为了老人,为了老人一切”的服务宗旨,以经济杠杆为手段,从严治院,充分调动全院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健康服务。依据卫生部《医养院工作制度和医养院工作人员职责》,结合医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医养院医疗、护理、医技、行政、后勤各科室及个人。 三、本制度的解释与实施由院办负责。 四、本制度中相关内容的执行方法: 1、职能科室深入基层,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调查核实; 2、科室自查,缺陷上报; 3、群众来信采访反映缺陷,调查核实; 4、院外各职能部门、上级领导监督检查,发现缺陷,归口转报。 五、凡发生涉及本制度规定的问题,由涉及者所在楼提出书面自查意见及处理建议上报院办执行。 六、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相关规定、制度与本制度有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七、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奖则 奖励对象:各科室及个人。 奖励方式:以精神奖励为主(如通报表扬、授予先进工作者、文明科室称号等),适当给予奖金或奖品。成绩特别突出者,由医养院积极向有关部门或上级单位推荐,争取更高奖励;对受奖人的事迹在全院大会上宣布或张榜公布;并将有关材料装入本人档案,作为晋职、晋升考核聘用依据。 奖励时间:随时奖励和年终奖励相结合。 奖励金额:元。 奖励范围: 一、在工作中能顾全大局,能正确对待各种复杂事件,并能及时采取应变措施使事件得到妥善处理的。 二、积极参与各项社会公益事业,在扶贫、助残等各项医疗卫生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在改善服务或管理方面献计献策且被采纳,效果突出的。 第十条积极研究、推广新技术、新项目,为单位创造良好效益的。 第十一条在突发事件及重大抢救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身体健康的紧急情况时,能服从命令、忠于职守、临危不惧、救死扶伤,取得较好社会效益的科室或个人。 第十二条及时发现重大事故苗头,阻止了事故或严重差错的发生,使医院或病员免受重大损失者。 第十三条在各种意外事件发生时,爱护国家财产,见义勇为,保护了公共财产和群众利益,避免或减轻了损失者。

员工奖惩制度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范本(最新)

事实证明,公司制定员工奖罚制度,能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这其实也是员工管理技巧之一。以下是员工奖罚制度范本,仅供各位参考借鉴。 员工奖罚制度范本 第一条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奖励或处罚方式: 1、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办公室、本部门审核; 3、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通报批评; 2、经济处罚; 3、降级; 4、辞退。

第七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 2、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30元; 3、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50元; 4、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30元; 5、不按要求打扫卫生罚款30元; 6、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 7、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0元; 8、不按时参加公司的会议培训罚款30元; 9、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 10、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11、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医院奖惩细则

×××医院 奖惩条例及实施细则

二〇一六年一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及国家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医院的内部管理,规范职工日常行为,建立一支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纪律严明,服务热情,工作积极向上的队伍,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职工必须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本条例坚持人人平等的原则,院、科领导(科负责人)要率先垂范,言于律己,医院职工要从我做起,切实提高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能力。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全院所有职工包括(返聘、聘用、借调和实习人员)。 第二章奖励 第四条全年出满勤者,医院在年终时给予员工本人一次性全勤奖

500元(包括未请休假)。 第五条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创新、改革工作流程和操作程序,能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创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奖励200—500元。 第六条堵住医疗漏洞,避免医疗差错发生者,奖励200—500元。代表医院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种比赛、竞赛,获得名次并第七条.为医院赢得荣誉者,奖励200—500元。 第八条科室或个人得到新闻媒体正面报道表扬者,奖励200—500元。 第九条对主动参加突发事件、保护公共财产有显著功绩者,奖励200—500元。 第十条鼓励医务人员开展科研课题,撰写论文。 (1)担任完成国家级科研课题并获奖励者奖励5000元。 (2)担任完成省级科研课题并获奖励者奖励2000元。 (3)撰写著作出版成册并发行者奖励1000元。 (4)对被各类杂志录用的论文给第一作者一次性奖励,自治区级300元、国家级500元、国际级1000元。 第三章处罚 第十一条本条例对违规违纪行为采取批评、处罚、连带责任管理办法。个人违纪行为除对当事人处罚外,其所在科室负责人也要承担连

烟草专卖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烟草专卖局(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本质要求:奖惩分明,贵在激励,重在教育;以人为本,促进发展。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劳动合同法》、《烟草行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企业,是指##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及县级局;所称员工,是指与企业签定《劳动合同书》并在合同期限内的在岗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企业管理制度》,是指企业依法制定的、经过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对外发布公示的企业管理制度。 第四条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企业管理制度。 第五条实行员工奖惩制度,必须坚持“严格制度,公平公正;严肃程序,规范运作;贵在激励,重在教育;以人为本,促进发展”的原则。 第二节奖励 第六条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企业给予奖励: (一)在生产经营、专卖管理、企业管理的某项工作中成绩突出,受到市局(公司)以上机关表彰或者推广的; (二)在企业经营管理中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市局(公司)以上机关采纳,并取得实际效果的; (三)在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或者减少事故损失中作用显著的; (四)同歪风邪气、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维护社会治安作出特殊贡献的; (五)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七条对员工的奖励分为记功、记大功、晋级、通令嘉奖、授予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发放一次性奖金。 第八条对受到国家局(总公司)表彰的员工,给予奖金为3000--5000元奖励;受到省局(公司)表彰的,给予奖金为1000-3000元奖励;受到市局(公司)表彰的,给予奖金为500--2000元奖励;奖金数额在以上幅度内,由市局(公司)行政办公会议根据不同情况研究决定。受到行业外领导机关等其它表彰的员工的奖励,由市局(公司)党组或者行政办公会议根据不同情况进行一事一议确定。

医院职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 模板

医院职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 医院职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 为加强我院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职工的职业道德素质,形成良好的行业风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XX市卫生行业工作人员医德医风奖惩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其目的是为了监督和督促职工不仅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还要坚持“一切以病人为中心”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忠于职守、救死扶伤、文明行医、乐于奉献行业风尚,严谨求实,认真负责,爱岗敬业,钻研业务,精益求精,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依法行医,按职责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打造出真正纯洁而又完美的“白衣天使”形象。 奖励细则 一、奖励的种类: 院内通报表扬、授予本年度医德医风先进个人、奖金奖励、实物奖励。 二、奖励的内容: (一)在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身体健康的紧急情况时,能服从命令,忠于职守,临危不惧,救死扶伤,做出贡献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评为院内本年度医德医风先进个人,并发给一次性奖励金20XX元。 (二)坚持优质服务,尊重服务对象,乐于助人,甘于奉献,深受患者赞扬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评为院内本年度医德医风先进个人,并于本年度结元。500束时发给一次性奖励金. (三)开展社会评选活动中,被评为最满意工作人员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并发给一次性奖励金300元。 (四)在工作中,遇到服务对象无理刁难,致使身心受到伤害,为顾全大局,忍受委屈,并能及时采取应变措施使事端得到妥善处理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并奖励英雄钢笔一支。

(五)遇到重大事件时,挺身而出,机智勇敢,为单位挽回或避免重大损失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视情况发给一次性奖励金500~1000元不等。 (六)敢于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在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中事迹突出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并发给一次性奖励金200元。 (七)具有无私奉献精神,积极参与各种社会公益事业,在扶贫助残等各项医疗卫生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并奖励英雄钢笔一支。 (八)在改善服务或管理方面为单位献计献策被采纳,为单位创造效益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视情况发给一次性奖励金100~500元不等。 (九)在工作中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填补单位空白或为单位创造效益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视情况发给一次性奖励金500~1000元不等。 惩处细则 一、惩处的种类: 院内通报批评、系统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经济处罚、暂停执业活动、吊销执业证书。 二、惩罚的内容: (一)无故脱岗,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扣除当月奖金。. (二)集体观念不强,以个人利益为重,与同事闹不团结,不能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工作任务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扣除当月奖金。 (三)服务态度差,对服务对象有“生、冷、硬、顶、推”以及“吃、拿、卡、要”等现象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扣除全年奖金,对情节较严重的给予系统通报批评。 (四)不尊重患者就医权力引发医疗纠纷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五)利用工作之便,向服务对象兜售卫生材料、药品、器械、保健食品、美容化妆品等谋取私利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扣除全年奖金。 (六)违反医疗规范,私自转诊服务对象或以介绍服务对象就诊为由,收取“好处费”、“介绍费”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扣除全年奖

医院奖惩规定细则

医院奖惩规定细则 为坚持以德治院、以法治院的方针,认真贯彻各项规章制度,规各类人员的行为,强化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医疗技术水平,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细则。 第一章:奖励 凡有下列表现之一的职工或集体,经科室提议或主任提名,经办公室研究给予奖励: 一、参加社区服务中心的两个文明建设,有改革创新精神,在职代会或日常工作中为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献计献策并做出显著成绩者,视贡献大小给予100元—1000元的奖励。 二、在科技兴医方面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填补本社区空白,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给予1000元—5000元的奖励。 三、维护社区服务中心正常工作秩序,爱护公共财务,防止事故发生,使医院和人民群众免受重大损失的见义勇为者,给予100元—500元奖励。 四、在参加区突发事件抢救中,为医院争得荣誉,酌情给予100元—1000元奖励。 五、认真执行各项医疗护理管理规章制度,及时发现堵住重大差错,防止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奖励500元-1000元。 六、文明行医,优质服务,工作业绩突出,获得市、区以上荣

誉称号每人分别奖励500元、300元;(上报有具体要求,就高不就低)获主管局、院级荣誉称号者,每人奖励100元;锦旗100元;(上级有文件就高不就低)表扬信20元;拒收红包,按红包金额的30%奖励(同一患者同时发生以上情况时,按最高标准奖励)。 七、为维护社区服务中心的信誉,忍辱负重的、视情节给予50元—100元委屈奖。 八、关心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非岗位工作人员,在后勤保障、器械、物质供应中厉行节约、修旧利废,为社区服务中心节省资金及在财务管理中堵住千元以上重大漏洞并及时追回欠款者,给予200元奖励。 九、在正式刊物上发表与本专业有关、结合自己临床工作经验撰写的、体现一定价值的国家论文奖励200元、省级论文奖励100元;积极向新闻媒介宣传报道社区服务中心好人好事、有价值的新闻,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新成果等信息的。按国家、省、市、区、主管局分别奖励:500元、400元、300元、200元、100元。 十、参加区和社区服务中心组织的各项竞赛活动,取得前三名的适当给予奖励。 第二章:处分 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视情节轻重,给予扣款、缓聘、解聘技术职务处理,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精神文明建设方面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第 1 页共13 页 员工奖惩制度 一、总则 1.1目的:为了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为了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1.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1.3原则: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1.4权责规定:部门主管经理为奖惩事由核实与操作的负责部门;行政人事为奖惩的终审部门,并为奖惩申诉的接口部门;董事为奖惩申诉的最终评判机构。 二、奖惩的原则 2.1奖惩的原则包括奖惩有据原则,奖惩及时原则,奖惩公开的原则和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等原则。 2.1.1奖惩有据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1.2奖惩及时原则:为及时地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2.1.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2.1.4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2.2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2.3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第 2 页共13 页 2.4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处罚和惩戒通知单必须知达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2.5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诿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行政人事部在查清事实后提出处罚建议,并与当事人沟通后双方签字确认,下达《(责任)过失单》;若当事人对处罚有所疑异,则由总办作为终审部门,重新对处罚事项进行核实并提出终结意见。 三、奖励的目的、方式和类型 3.1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3.2奖励的方式分为行政奖励、经济奖励。 3.3行政奖励包括通报表扬。 3.4经济奖励包括奖金、奖品。 3.5公司特别贡献奖包括荣誉及其他物质奖励,由行政人事视具体情况确定奖励内容。 3.6以上二种奖励可分别实行,也可合并执行。 3.6.1评优年会中进行现场颁发奖金500元及奖状; 3.6.2通报表扬当日发100-500元; 四、惩戒的目的、方式和类型 4.1惩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和完成公司所安排的工作任务;惩前毖后,从而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4.2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4.2.1检查员工遵守公司的各项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的情况,一切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的行为构成违纪过失,填写《(违纪)过失单》; 4.2.2考查员工(岗位描述)(岗位说明书等)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凡对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工作造成损失的情节视为责任过失,填写《(责任)过失单》。

医院奖惩管理办法

医院奖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奖励先进,惩罚有章不循,体现奖罚分明,根据医院出台的相关规章制度和绩效考核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医院全体职工,包括医院在编职工、合同制职工、派遣职工、 返聘职工。 第三条奖惩的原则:遵循以事实为依据,奖励和惩罚相结合,奖惩与思想教育相 结合。 第四条本办法由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实施。重大事宜由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并每月检查汇总一次,保证奖惩办法真正落到实处。 第五条经济处罚中的扣款方式为扣罚违规责任人的绩效工资。 第二章奖励 第一节科技进步奖 第六条为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鼓励自主创新,鼓励攀登科学技术高峰,促进科学研究、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学术水平,形成学科优势和创建医院品牌,设立科学技术进步奖,以表彰奖励在推动医院科技进步中涌现出来的优秀科室(含班组)和优秀员工。 第七条科技进步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鼓励奖共四个等级。本院科技进步奖不设突出贡献类、自然科学类、技术发明类和国际合作类奖项。如达到上述类别奖项的条件,医院将积极推荐到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委员会评审。 第八条医院成立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以下简称奖励委员会,该委员会除评审科技进步奖外,同时负责论文通讯奖、学历学位奖、重点学科奖、学术成就奖、荣誉奖的评审工作)。下设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以下简称奖励办公室)和科学技术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科管委员会)。奖励办公室设在本院的科研教学部,负责科学技术材料的收集、审查、认定、推荐、报批和组织科管委员会专家评审等日常工作。 第九条医院科技进步奖评判标准:医院科技进步奖授奖等级根据申报科室、班组和员工个人所完成的项目进行综合评定。 (一)一等奖:在技术上有重大创新,技术难度很大,总体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省内领先。

公司员工奖罚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奖罚管理 制度

员工奖罚制度 一、着装要求 1、上岗必须穿酒店规定制服以及鞋袜,男员工穿黑色鞋及深色丝袜,女员工穿黑色布鞋及肉色袜子(布鞋不能有破损)。 2、着装干净整洁、钮扣齐全,衣裤无开线。 3、上班佩戴员工牌,工牌佩戴左胸处。 4、上班在更衣室更衣,不能便装出现在工作岗位上。 5、皮鞋时刻保持清洁光亮。 二、仪容、仪表要求 1、面容清洁、脸部清爽宜人,男服务员经常修面,不留胡须、口气清新;女服务员要化淡妆,不可浓妆艳抹。 2、男服务员发脚侧不过耳,后不过领,前不过眉。 3、女服务员发需用黑色发网盘起,不得戴太夸张的头饰,只宜轻巧大方的发饰,发型不得怪模样,或将头发染成其它颜色。 4、头发要经常梳洗,不得有头屑,不得掩盖眼部或脸部。 5、不可戴戒指、手饰、手镯、手链等饰物上班(结婚戒指除外)或不许外露。

6、手部保持清洁,经常修剪指甲,指甲内不藏污纳垢,女服务员不允许涂深色指甲油,男员工不允许留胡须。 7、经常洗澡,保持身体清新气味,身上无异味,并保持皮肤健康,不得使用强烈香水(香料)。 8、员工佩戴项链不得外露。 三、礼貌礼节 1、与客人谈话时必须站立,问好、与客人保持一定距离(0.8-1米 左右),员工不能坐着与客人谈话。 2、在酒店工作场所应用普通话,不要与同事在客人面前说家乡话。 3、与客人谈话时精神集中,留心客人吩咐,不得漫不经心,左顾右盼。 4、与客人谈话的声音以两个人能够听清楚为限,语调平稳,轻柔、速度适中。 5、谈话时目光应注视对方,表情自然,保持微笑。 6、与客人或领导谈话时不能当面作伸懒腰、打哈欠、玩耍东西等 动作,不唾沫横飞。 7、与客人谈话时不要涉及对方不愿谈及的内容和隐私。 8、若客人的询问在自己职权或能力范围之外的问题,应主动替客 人做出有关的联系,以积极的态度帮助客人,或婉转地回答问题而不要随便说”不知道””不能够”甚至置之不理。 9、如遇客人心情不佳,言语过激,也不要面露不悦之色,要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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