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招标投标指引

深圳市招标投标指引
深圳市招标投标指引

招标投标指引

第十七期

深圳市建设局建筑市场管理处编二○○八年五月三十日

编者按:本期《招标投标指引》是市政府86号文件的配套操作性文件,自2008年6月1日起执行。对市政府86号文件实施中出现的其他集中性问题,我们还将以《招标投标指引》的形式作进一步的说明。请招标投标各方密切关注。之前印发的《招标投标指引》与本期有冲突的,以本期为准。

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问题的说明(一)

深圳市人民政府2008年5月8日印发了?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深府【2008】86号,以下简称“规定”),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近期,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各方针对该文件的部分条款提出咨询,要求做出相关解释。现就部分较为普遍和集中的问题,根据规定的起草本意,说明如下:

一、关于“利用国有或集体资金投资建设工程”的判定问题

?规定?第二条明确“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利用国有或集体资金投资建设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园林绿化等工程中,属于按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适用本规定”。其中“利用国有或集体资金投资建设的工程”,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建设工程:(一)国有或集体资金投资累计≥50%,(二)最大股东是国有或集体性质(不同国有股东间不得累加)。相反,外商或者私人投资累计超过50%且国有资金投资不占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是否招标发包,由投资者自行决定。

在判断外商或者私人投资是否累计超过50%时,具体操作是将投资人工商登记资料中显示的外商或者私人股权,逐层按比例加权累计,按累计值是否超过50%(>50%)来判定。在判定国有资金投资是否占主导地位时,首先根据投资人工商登记资料,找出占主导地位的股东,即投资比例最大的股东(不同股东间不得累加)。然后,根据该股东的工商登记资料,判断其是否属于非国有成分。如仍难以界定,再找出下一层占主导地位的股东,循环往复,直至最后明确定性。如果最终定性的占投资比例最大的股东属于私人或外商性质,则认为国有资金投资不占主导地位。

在此,对公众股、工会股性质的判定也做一说明:

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性质的界定原则上以工商登记证明为准,工商登记证明显示个人持股的视为私人成分,外资企业持股的视为外资成分,但有两种情形要特别说明:

第一:上市公司的公众股由于股权分散且易变动,故公众股按高

度分散的私人股权论处。即在进行私人或外资投资累计时,可作为私人成分进行累计。但不能将公众股视作投资最大占主导地位的股东。

第二:工会持股的一般视为集体成分。但有关文件能够证明工会持股已全部细分到个人持股,则可将工会持股部分也视作私人成分。但此情形下,不能将工会持股视作投资最大占主导地位的股东。

二、关于工程建设项目集中交易问题

?规定?第三条明确:“下列建设工程以及与工程密切相关的服务、货物应当进入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机构进行交易”。其中列举了六大类型的招标。在此说明三点:

(一)本条并非扩大了应招标的范围,必须招标项目的范围在规定第六条有详细表述。

(二)六大类型的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中,属于按规定应招标的,才应当进入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机构招标。其中包括了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各级政府要求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

(三)“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机构”仅指市政府批准成立的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及龙岗、宝安分中心。其他政府采购中心、招标代理机构都不属于“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机构”。

三、关于招标范围问题

?规定?第六条明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在此说明两点:

(一)其中第(二)、(三)项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第3号令)第七条规定应招标的范围。但3号令中要求“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限额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也应招标”,86号文件未将其列入应招标范围。

(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十条规定“合同价值十万元以上的物资;合同价值十万元以上的服务项目;合同价值二十万元以上的租赁、修缮和绿化项目应当公开招标”。86号文件起草时,为与该上位法保持一致,将上述招标范围也列入第六条的招标内容。但?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的适用范围是“深圳市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物资或者服务适用本条例”。故第六条中所谓的“未达到前款第(二)、(三)项规定限额,但服务或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修缮园林绿化的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实行简易招标”,也仅限于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范围。换言之,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使用非财政资金采购物资或者服务不受该款规定的限制。

四、关于市政府投资的应急和保密工程发包问题

?规定?第九条明确:“由市政府投资的应急保密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所有符合有关政策及资质条件的企业范围内抽签确定中标人”。在此说明两点:

(一)此款仅限于市政府投资的应急保密工程,对国有、集体企

业、区政府投资的工程不适用。

(二)所谓“符合有关政策”是指原基建工程兵改建施工企业的扶持政策,详见?关于支持基建工程兵改建建筑施工企业承接政府投资工程的通知?(深建市场…2006?31号)。

(三)若原基建工程兵改建施工企业均不具备招标工程所需资质的,招标范围应扩大到预选承包商范围;若招标工程所需资质尚未设立对应的预选承包商名录的,招标范围应扩大到所有符合资质的施工企业。

五、关于应急工程认定问题

?规定?第九条明确:“市、区应急建设工程应当按建设项目管理权限,由工程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后,报市、区政府办公会议纪要认定”。此规定给区政府下放了部分应急工程的认定权,同时更尊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应急工程认定上的专业意见。

六、关于资格后审问题

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是本规定建立的一项重要制度,是从程序上预防围标串标的有效手段。说明如下:

(一)施工招标中,除经市、区政府办公会议批准采用资格预审的,或者采用抽签定标法的,其他工程一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二)所谓资格后审,是指在截标后,由资格后审委员会对照招

标公告中的“投标人条件”,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定性审查。

(三)在资格后审试行初期,建议资格后审委员会由招标人委派三名以上单数的代表组成。

(四)采用资格后审招标的,原则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允许知晓或透露投标人的名单。故招标人应在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上公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文件、标底、投标报价上限、下限等公共信息。投标人应当及时从交易网(https://www.360docs.net/doc/e98221576.html,)下载相关信息,有质疑的应当在最迟质疑时间前通过交易网不记名提出,否则责任自负。招标人也不集中组织招标会和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五)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有两种形式,投标保函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年度投标保证金的缴纳程序见交易中心办事指南。

(六)资格后审的具体程序详见附件1。

七、关于投标人条件设置问题

?规定?第十七—二十条均涉及投标人条件设臵问题,说明如下:(一)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工程所需的最低条件设臵投标人资格条件。禁止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招标人设臵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应当清晰明确,易于判断。特别是采用资格后审工程,资格条件的不清晰、不易判断势必将造成资格后审难度加大,投诉增加,请招标人务必注意。

(三)除规定允许的特殊情形外,对未列入预选承包商专业名录类别的施工、监理招标工程,投标人资格条件仅限于企业资质、项目

经理(项目总监)资格两个方面;对列入预选承包商专业名录类别的施工、监理招标工程,投标人资格条件仅限于预选承包商类别及组别、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执业资格两个方面。但采用抽签定标法(非经评标程序)的工程,投标人资质、资格条件可以提高一个等级。

(四)施工、监理招标中,对于桥梁、隧道(涵洞)、燃气、软基处理、高边坡支护、深基坑支护、大型钢结构、港口、电力、改性沥青混凝土路面面层、大型房屋建筑、大型水厂、轨道交通工程、大型地下建筑、水库、海堤、河堤、水闸、大型泵站、大型污水处理厂等技术特别复杂、施工有特殊要求或者采用新技术的招标工程,招标人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可合理设臵必要的同类工程经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可要求招标人就同类工程经验设臵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组织专家论证。其中,大型房屋建筑是指建筑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或工程造价超过1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

(五)设臵的同类工程施工(监理)经验的指标仅限于工程规模、类似的特殊结构形式、类似的特殊施工工艺等方面,且应符合本次工程招标的内容。同类工程经验中设臵的工程造价、建筑面积、道路长度等规模性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发包工程相应指标的50%。但技术性指标,如建筑物高度、桥梁或梁板跨度、基坑深度、隧道截面积、燃气压力等可不作相应折扣。

(六)未设臵同类工程经验的招标工程,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具备在深圳的施工(监理)经验,但对施工(监理)经验不得有任何限制。

(七)对于施工、监理类招标,注册资本金不得作为投标人条件。对于设备、材料类招标,原则上注册资本金不能作为投标人条件。但确属招标项目的需要,应经得监管部门的同意,且符合以下规定:招

标估价在5000万元以下的项目,最低注册资本金要求不得超过招标估价的1/3;招标估价在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最低注册资本金要求不得超过招标估价的1/4。

(八)招标人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不得要求投标申请人具备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同时还必须具备该总承包资质范围内某些专业承包工程的资质,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施工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中不得要求投标申请人具备总承包资质的同时还必须具备勘察、设计等资质。

(十)招标工程要求投标申请人同时具备多项资质条件的,招标人应当允许投标申请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方式。

(十一)在多个主管部门(如消防、水利、电力等)批准的资质均能满足招标工程要求的情况下,不能排斥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资质。

(十二)除特殊情形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外,原则上施工总承包资质和专业承包资质不得在一个招标工程上同时设臵。

(十三)?关于投标报名条件中设臵同类工程施工(监理)经验的注意事项?(招标投标指引第16期)中的有关要求仍有效。

(十四)招标人有本规定外特殊要求,需要提高资格条件的,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八、关于施工、监理、货物招标最少投标人数的要求

规定第二十三条对最低投标人数作出限制,为清晰起见,说明如下:(一)采用资格后审的招标项目,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少于3人;

(二)采用非资格后审的施工招标中,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

少于11名;

(三)采用非资格后审的监理招标中,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少于7名。

(四)采用非资格后审的货物招标中,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少于5名。(?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九、关于标底的编制、审查、公示问题

规定第二十九条至三十三条对标底的编制、审查、公示做出强制性规定,与此前不同之处有:

(一)招标工程必须按规定的计价依据编制标底,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将对标底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二)采用抽签定标的非财政性资金投资(即国有或集体企业投资的)工程标底,应经市、区造价管理站审定。审定时限一般不超过10个工作日。

(三)标底公示内容将有所增加。采用抽签法的,将公示标底造价组成的全部内容。采用其他评定标方法的,将公示标底造价的主要组成部分的各项合价。

(四)投标人对公布标底提出异议的,招标人应当复核;有错误的应及时调整和重新发布。投标人仍存异议的,应在截标前向市、区造价管理站提出;确有错误的,造价管理站将对编制单位和人员依法作出处理。但为了不影响招标程序,已作出的评标结论不因此做改变。

九、关于优质优价和工程奖励问题

为了提高工程质量和企业创优积极性,规定第三十四条创造性地提出优质优价和工程奖励政策。说明如下:

(一)优质优价和优质工程奖励是以履约评价良好为前提的,而且若出现质量、安全事故,工期拖延,项目经理、项目总监3次检查不在岗等情形的,不能获得良好及以上的履约评价。

(二)建立承包商履约评价制度,评价报告在竣工验收备案时提交,并作为预选承包商录用和评标的主要依据。承包商履约评价的具体办法由市建设局另行制定。

(三)资金奖励和工程奖励可以同时获得。资金奖励的方法和金额应当在合同条款中具体约定。工程奖励办法由市建设局制订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四)资金奖励对招标工程的施工、监理中标单位均适用。工程奖励仅限于施工总承包企业,对其他参见单位,如分包商、勘察、设计、监理、设备材料供应单位暂不适用。

十、关于暂定价和暂定金额的问题

为了规范和适当限制招标工程中暂定价和暂定金额的设臵,规定第三十七、三十八条做了具体、细致的规定。

(一)招标人不得设臵主要材料、设备的暂定价;必须设臵的,应由总承包单位在中标后根据招标人要求,通过进场公开招标来定价。

(二)总承包招标中,招标人因部分工程图纸未齐全,在招标文

件中设臵了暂定金额。但暂定金额部分工程估价不得超过招标工程总价的15%,否则将视作不满足招标条件。

(三)暂定金额部分工程在施工图设计中,其预算价不得超过设定的暂定金额。否则,招标人应通过招标方式重新确定暂定金额部分工程的承包人。故请招标人务必充分估计暂定金额的大小。

十一、关于指定分包和总分包问题

为了规范总分包行为,规定第十二、三十九、四十条做了明确规定:

(一)招标人不得在施工总承包招标时指定分包工程,分包活动属于总承包单位的自主行为。

(二)建设单位自行发包专业工程的,应当在发包时就明确一个施工总承包单位,统一对现场进行管理和协调,同时总承包单位对工程质量、安全等负有连带责任。专业工程承包单位除向总包单位缴纳总承包管理费、总包配合费外,建设单位支付专业工程的工程款应经总承包单位签署,使得施工总承包单位有责有权有利。

(三)现场确实不存在总承包单位的,如修缮工程、土石方和基础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尚未进场或不存在的属于例外。

(四)鼓励但不强制分包招标。但分包工程承包人应具备相应资质,分包合同应备案,分包信息应在交易中心发布。

十二、对于投标人少于规定人数或流标后处理问题

为了缩短招标投标周期,提高招标投标效率,规定第二十三、四十四条明确:

(一)招标公告发布原则上不超过两次。招标公告第一次发布,投标人少于规定人数的,需按规定放宽条件再发布一次招标公告;投标人仍少于规定人数的,可继续招标程序;两次公告后,投标人仍少于3名的,经批准,招标人可通过直接发包或竞争性谈判确定承包人。

(二)在非围标串标造成的招标失败情形下,招标投标活动原则上最多不超过两次。一次流标后,建议招标人采用抽签等简易程序重新组织招标。两次流标后,经批准,招标人可通过直接发包或竞争性谈判确定承包人。

十三、关于评标方法问题

规定专门设立评标方法一章,现对施工评标方法说明如下

(一)施工招标的招标人可自主选择评标方法,但每种评标方法都有利有弊,各有适用范围,请招标人务必根据招标工程特点和招标目的,选择最适用的的评标方法。

(二)不管采用何种评标方法,招标人均应设臵投标报价的上限和下限,超过该限价范围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对于过低价中标,也不再采用现金差额履约担保的方式。故请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合理设臵投标报价的上限和下限。

(三)请招标人谨慎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另外,该评标方法引入了评审价概念,即经评审的投标价是指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

投标文件细微偏差所折算价格的总价。这要求投标人报价最低且合理。具体偏差折算办法在评标细则中细化,也需依靠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解决评标效率的问题。

(四)为了遏制恶性价格竞争,本规定提出的几种评标方法均围绕均价优先的思路展开,即商务标书中总报价和报价分析均以算术平均值为满分。

(五)技术标书要求尽量“瘦身”,招标人编制统一的技术标目录,并可限定最高页数。评标要点更加突出科学性和针对性,体现投标人的专业水平。

(六)为了保证信誉标评审的客观性和真实性,采用预选承包商名录的招标工程直接将预选承包商公布得分折算后作为信誉标得分。不同组别之间应进行折扣计分。但不采用预选承包商名录的招标工程,仍可沿用原有的信誉标评审办法。

(七)各类推荐评标方法的评审程序和细则详见附件2。

十四、关于招标投标周期和时限要求

规定七十一条要求主管部门对招标投标周期和时限进行规定,现补充规定如下:

(一)招标人应当在评标委员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后10个工作日前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可以就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清标,并就存在的问题要求澄清和确认,但不得违背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二)招标人应当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同时将中标结果在交易中心公示3个工作日。中标结果公示内容应包括中标人、中标价、中标人的主要投标承诺、资格审查文件和技术(信誉)标书中工程经验或业绩,以及招标人认为需要公示的其他内容。

(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自收到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招标人应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四)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五)中标人应当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向招标人提交差额履约担保。

(六)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担保;中标人签署了工程承包合同,招标人应当在7日内退还该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担保。

十五、关于投标承诺和声明的问题

规定第五十三、六十七、六十八、八十三条明确,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声明中标后全面履行投标承诺,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和行政处理。在本次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修订中,将增加?施工投标承诺书?,将投标文件的主要承诺内容集中在该承诺书中。一旦中标后,

该承诺书将转交质监、安监、造价、审计等部门,作为工程后续监管的依据。若在日常监管中,发现中标人未履行投标承诺的将严肃处理。另外,在中标人公示中,将增加中标人的主要投标承诺、工程经验或业绩,接受社会监督,防止弄虚作假行为。故请投标人务必引起重视,不要以身试法。

十六、关于招标投标活动程序和各方工作职责的有关问题

为配合市政府86号文件的顺利实施,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对招标投标活动程序和各方工作职责进行了调整、完善和进一步强调。请各招标人、投标人、评标专家遵照执行。(详见附件3-7)

附件

1.资格后审程序

2.施工招标中推荐的评标方法

3.招标人在交易各环节的工作职责

4.评标委员会工作职责

5、抽签会监督告知

6、开标会监督告知

7、评标监督告知

(以下无内容)

送:市监察局、市纪检三组;局领导;各区建设局,保税区管理局及大工业区管委会建设处,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及宝安、龙岗分中心,市造价站;各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监理企业、施工企业;评标专家。

共印15份

附件1:资格后审程序

一、发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

1、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发布内容

招标人须按照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结合招标工程实际编制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并按有关规定在主管部门完成招标公告和招标组织形式备案及招标文件备案后,方可发布。

2、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发布时间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含图纸、工程量清单等)须同时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https://www.360docs.net/doc/e98221576.html,)发布。发布截止之日应至截标时间,且一般不得少于20日。

二、投标人的确定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不再设报名环节,也不进行截标前的资格审查。各投标人应当在截标当日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收费

招标人不再组织招标会,投标人自行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在截标后向所有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取。

四、答疑和踏勘

1、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答疑,实行网上答疑。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提出,截标前10日停止质疑。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5日前解答招标文件的疑问,并形成补遗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后在网上发布。补遗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须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向所有投标人公示。

2、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和现场踏勘,但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告知招标工程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并在现场设置足以识别的相应标识或提供足以表明工程程具体位置的文字、图片等。投标人需要了解现场情况的,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五、标底、投标报价上限、下限的公示

招标人应在截标前5日之前,公示标底、投标报价上限和投标报价下限。

六、开标会、评标会会议安排

1、招标人在安排开标会、评标会前须完成:招标文件(含补遗文件)已备案,标底、投标报价上限和投标报价下限已按规定公示。

2、招标人应在公示标底、投标报价上限和投标报价下限之日到11、12号窗口申请安排会议;

3、变更截标时间,招标人须按以下程序办理:到主管部门办理招标文件补遗备案,经备案人员修改招标公告截止时间并重新公示后,到11、12号窗口变更截标时间和会议时间。

七、截标

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投标员持企业投标信息卡并进行指纹验证,或由法定代表人直接持企业投标信息卡办理。若因投标人未带齐相关资料而导致无法办理截标手续,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2、在11、12号窗口进行刷卡并指纹验证,同时递交投标文件。

3、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将投标文件中该工程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的姓名告知11、12号窗口(该项目经理或建造师须已在深圳市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8号窗口登记备案)。该工程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不得已经承担其他在建工程。

八、资格审查和开标

1、资格审查由招标人组成的资格后审委员会负责,在截标的同时进行。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负责全程监督和服务。

2、资格后审委员会由3名以上单数的招标人代表组成。

3、资格后审委员逐个开启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并严格对照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审核判断投标人是否满足该资格条件。

4、审查过程中如出现疑问,资格后审委员可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并根据招标公告设置的条件要求进行判断;如出现投标人资格不符合招标公告设置条件的,应当向投标人说明情况,并允许投标人答辩,记录有关情况。

5、全部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材料审查完毕后,资格后审委员会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本次招标失败,不进行后续招标投标程序。

6、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会。在开标会开始时,招标人向参会的投标人宣布资格审查报告。

7、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方可进入后续开标程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后续开标程序同资格预审工程。

九、评标

开标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评标环节进行后续评审。

十、投标担保的缴纳

1、缴纳投标担保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

①投标保函:随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在开标会现场核验;

②年度投标保证金:按规定预先向交易中心交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由交易中心出具收讫证明,投标人随投标文件密封提交该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投标人自愿按法律规定的最高限额80万元人民币向交易中心一次性交纳年度投标保证金后,交易中心将出具收讫证明。投标人凭收讫证明可参加交存期内各项工程的投标。年度保证金存期一年,到期后可续存,也可收回本金利息。本金利息执行国家银行有关规定,按同期活期存款利率,分段计算。投标保证金被没收的,投标人须立即补足年度投标保证金80万元人民币,否则,交易中心将收回保证金收讫证明。

特别说明:以上程序为一般情况下资格后审工程的通用要求,对于特定工程,应以特定工程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附件2

评标定标方法

本招标工程的评标定标办法采用:

(注:无论采用何种评标方法,招标人均应在招标文件中设置投标报价上限和下限,超过上下限范围的投标文件均不予受理)

1 公式法

1.1 招标人在开标会上根据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形的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应当受理进行审查,然后将应当受理的投标文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1.2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初步评审内容的规定,对所有应当受理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1.3 对于初步评审通过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详细评审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商务标进行详细评审。

1.4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商务标、日常履约评分规则(见评标方法附件)对上述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标评分和日常履约评分。

1.5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的商务标得分和日常履约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人的评审总得分N。

+

N?

?

=

S

A

X

A

1

2

超详细招投标流程和具体步骤

一投标的前期工作 1 查询招标公告,获取招标信息 2 到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交易证 (1)办理交易证的两种形式: 1)准入制 2)会员制 3 成立投标组织 公司进行工程投标工程时,要组织一个强有力的、内行的投标班子,其成员包括经济管理类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商务金融类人才、合同管理类人才。 4 投标的决策 该投标决策包括两个方面:其一,针对项目招标时投标还是不投标;其二,投标人如何采用策略和技巧。投标决策的正确与否,关系到能否中标和中标后的效益,关系到施工企业发展前景和职工的经济利益。 二.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编制资格预审申请 1 决定投标后,投标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2 编制资格预审申请的主要内容 (1)编制资格预审申请函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申请人基本情况 (5)近年财务状况 (6)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完成情况 (7)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8)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装订、签字 申请人按本章的相关要求,编制完整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任何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三报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申请人单位章。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 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申请截止时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工程招标实施方案

XXXXXXXXXXXXXX建设项目招标实施方案 XXXXXXXX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一三年三月

XXXXXXXXXXXXXX建设项目 招标实施方案 一、项目基本概况及招标组织形式: 1 项目名称:XXXXXXXXXXXXXX建设项目 2 项目地点:XXX边境经济合作区规划展厅以南、州中医院以西。 3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包括大堂、通史展厅、民族和民俗展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厅、自然与地质展厅、建设成就展厅、临时展厅等主体工程,以及消防、安防、存放设施设备等附属设施。 4 项目资金筹措:总投资XXXX万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XXX 万元、XXX财政自筹XXX万元。 5 招标组织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本项目招标人为XXX文物局,委托XXXXXXXX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具备甲级代理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根据国家、自治区、自治州的有关文件规定具体负责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等文件的编制和具体招标工作的组织,由XXX 发改委、XXX监察局、XXX财政局进行行政监督。 6 招标方式:整个招标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七部委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工程的特点和实际,工程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 7 本工程项目招标包括建筑安装工程部分、设备采购部分、装修布展工程部分及监理服务部分。

二、招标代理思路及工作流程 1 项目报建 根据招标人建设项目的立项批复至XXXXX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并安排招标日期。 2 招标公告的发布及投标人的资质条件 根据招标项目特征(如:招标范围、建设规模、结构等基本信息)编制《招标公告》,并且同时在新疆经济报、新疆信息网、XXX经济信息网上发布,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为报名时间,所有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以通过报名参加此次投标;对投标人资格预审将严格按照规定及《招标公告》要求进行,由此确定投标人。在完成上述所列工作的同时,可进行招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近两年类似工程业绩及反馈意见。 报名时须提交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造价员岗位证、施工员岗位证、质量检查员岗位证、安全检查员岗位证及近两年类似工程业绩及反馈意见、区外企业进疆备案册、当地劳动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以上证件须原件及复印件两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招标文件、答疑及最高限价的编制 《招标文件》必须载明投标截止日期、开标日期、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投标有效期、提出书面疑问及发放补充答疑时间等内容。自发出招标文件至开标,不得少于20天。招标文件定稿后送至XXXXX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查备案,然后发往各投标人。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招标投标指南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招标投标指南 (施工公开招标部分) 一、招标投标指南编制的目的 为使本署工作人员了解招标组织工作程序,同时方便投标人了解本署招投标的具体做法和注意事项,增加招投标工作的透明度,特编制本招标投标指南。本指南不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因而不具有合同文件的法律效力。 二、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本署依法应当进入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按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有关规定组织、以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承包商的施工招标活动。土地投资开发中心、住宅工程管理站管理的项目参照本指南。 依法应当进入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以公开招标投标方式选择承包商的招投标,指的是: 1、(一)一次发包工程造价在200万以上的施工发包; 2、(二)一次发包工程造价在100万以上200万以下,但工程总造价在 2000万以上的施工发包。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招标组织机构由一级招标委员会、二级招标委员会及招标工作小组组成:一级招标委员会是10000万元以上的施工总承包招标、或2000万元以上的专业工程施工招标事项的决策机构,二级招标委员会是10000万元以下的施工总承包招标、或2000万元以下的专业工程施工招标事项的决策机构,招标工作小组是招标事项的办事机构。 (一)一级招标委员会 1、一级招标委员会的组成 一级招标委员会由所有署领导、各处(室)处长(主任)及项目主任组成。署长任招标委员会主任,招标工作的分管副署长任副主任。派驻纪检组

组长列席招标委员会会议。特殊项目,由招标委员会主任决定,邀请项目使用单位负责人参加。 2、一级招标委员会的职责 审议批准招标方案、审议投标人须知的重要内容、审议评标方法、审议合同专用条件、审议批准投标报名条件、确定合格投标人、审议合同澄清谈判结果、确定中标人。此外还需决策下述事项: (1)招标文件的范本; (2)设定的报名条件使潜在投标人数量少于11家的; (3)施工招标评标方法不采用低价中标的; (4)合同履约评价; (5)计划投资30000万元以上项目的估算、概算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6)处理投诉、没收保函、记录不良行为; (7)有关招投标的其他重要事项(由一级招标委员会确定)。 3、一级招标委员会议事程序 (1)招标委员会主任(或委托副主任)作出召开委员会会议的决定; (2)招标委员会主任(或委托副主任)召集委员会成员开会; (3)招标委员会主任(或委托副主任)主持委员会会议,应至少有三分之二的成员到会; (4)会议在听取招标工作小组的汇报后,进行充分酝酿、讨论; (5)主持人根据讨论情况,提案提交会议表决; (6)表决可以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或举手表决方式,会议决议应获到会委员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7)委员会认为难以决定的,报请主管市领导决定; (8)会议由合同预算处负责记录,重大事项根据主持人决定起草会议纪要; (9)会务准备由合同预算处负责。

招标投标基本流程

招标投标基本流程 招标,是《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政府采购方式之一,也是一种最具有竞争、公开透明程度最高的一种方式。一般来说,招标投标活动需经过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与定标等程序,但根据本人多年来从事招标采购工作的实践经验,完整的招标投标活动还应包括在招标前的准备工作。因此,我们可以把招标投标活动分成两个阶段,即准备阶段和招标阶段。各个阶段的基本程序如下: 一、准备阶段 在准备阶段,要对招标投标活动的整个过程作出具体安排,包括对招标项目进行论证分析、确定采购方案、编制招标文件、制定评标办法、组建评标机构、邀请相关人员等。主要程序是: (一)制定总体实施方案 即对招标工作作出总体安排,包括确定招标项目的实施机构和项目负责人及其相关责任人、具体的时间安排、招标费用测算、采购风险预测以及相应措施等。 (二)项目综合分析 对要招标采购的项目,应根据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提出的采购需求(或采购方案),从资金、技术、生产、市场等几个方面对项目进行全方位综合分析,为确定最终的采购方案及其清单提供依据。必要时可邀请有关方面的咨询专家或技术人员参加对项目的论证、分析,同时也可以组织有关人员对项目实施的现场进行踏戡,或者对生产、销售市场进行调查,以提高综合分析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确定招标采购方案 通过进行项目分析,会同采购人及有关专家确定招标采购方案。也就是对项目的具体要求确定出最佳的采购方案,主要包括项目所涉及产品和服务的技术规格、标准以及主要商务条款,以及项目的采购清单等,对有些较大的项目在确定采购方案和清单时有必要对项目进行分包。 (四)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要求和招标采购方案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般应包括招标公告(投标邀请函)、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知、合同格式、投标文件格式等五个部分。 1、招标公告(投标邀请函)。主要是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招标项目的地点和时间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地点和时间;招标文件售价;投标时间、地点以及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 2、招标项目要求。主要是对招标项目进行详细介绍,包括项目的具体方案及要求、技术标准和规格、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竣工交货或提供服务的时间、合同的主要条款以及与项目相关的其它事项。 3、投标人须知。主要是说明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的编制方法和要求、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要求、投标价格的要求及其计算方式、评标标准和方法、投标人应当提供的有关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和提交方式、提供投标文件的方式和地点以及截止日期、开标和评标及定标的日程安排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4、合同格式。主要包括合同的基本条款、工程进度、工期要求、合同价款包含的内容及付款方式、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验收标准和方式、违约责任、纠纷处理方法、生

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程序

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程序 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项目招标程序有严格的规定,可以用图7.1招标投标程序流程图表示。 工作阶段 招标人 投标人 行政监督部门 ………………………………………………………………………………………………………………………… (1)招标资格 与备案 (2)招标方式确定 (3)发布(送)招标公告 或投标邀请书 (4)编制、发放资格 预审文件和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书 (5)资格预审,确定 合格的投标申请 人 (6)发放招标文件 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委托代理招标事宜的应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接受自行招标备案 实行公开招标的,应在国家或地方指定的报刊、信息网或其 他媒介,并同时在相关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实行邀请招标的,应向三个以上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发送投标邀请书。 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确定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获取资格 预审文件 采用资格预审的,编制资 格预审文件,向参加投标的申请人发放资格预审文件 投标人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填报写资格预审申请书(如是联合体投标应分别填报每个成员的情情况),并递交; 接收资格预审申请书 审查、分析投标申请人报送 的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内容 确定合格投标申请人 向合格投标申请人发放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合格投标申请人获得资格格预审通知书,并提交合书面回执 获取招标 项目信息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进行邀请招标审批 编制招标文件

(7)踏勘现场 (8)投标预备会 (答疑会) ①以书面形式 ②答疑会 (9)投标文件的编制与提交 将招标文件发放给合格的 投标申请人 以书面形式向所有投 标人发放答疑纪要 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 召开答疑会解答问题,会 后将答疑会议纪要发放 给投标人 获取招标文件 回执 开始准备投标文件 搜集有关资料和相 关信息 现场踏勘 招标文件和踏勘现 场中的问题可通过 下列方法提出: 接受问题,准备解答 接受问题,准备解答 ①以书面形式提 出问题 获取问题解答 回执 ②答疑会前在 规定的时间前以 书面形式提交质 疑问题 获取答疑纪要 回执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获取澄清、修改 招标文件回执 招标人接收投标文件记 录接收日期、时间 编制投标文件 办理投标担保 提交投标文件 和投标担保 回执

招投标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 本次招标工作是指项目规划报批前,由远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行组织的项目方案设计的招投标活动,中标方案按照规划意见书要求完善修改后,形成项目初步设计,用于规划报批。 一、招标目的 1、在充分满足项目使用功能的前提下,确定建筑物外型风格和功能布局,使项目真正建成成都市标志工程; 2、通过方案设计招标工作,选定设计单位,中标设计方案,将作为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基础; 3、初步估算工程投资总额,验证前期投资方案的准确性,为合理安排融资计划,控制投资成本提供依据。 二、招标原则 严格执行招投标工作程序,按照方案设计的招标要求,通过客观公正的评审比较,选择最优方案,选定中标单位。 三、工作时间 本次招标工作自2010年11月23日起,至2010年12月23日止,历时一个月。 四、组织机构 1、项目指挥部设计施工组和经营招商组联合组成招标工作小组,负责方案设计的招标工作: 组长:张伟副组长:谢伟 组员:陈宇森、雷波 2、招标工作小组职责: 负责组织、实施项目方案设计的招标工作,负责起草招标邀请书、招标文件、设计合同等文本,负责投标单位的现场踏勘和具体释疑,负责联系投标人、

组织招标预备会、开标会、评审会等专项会议,负责审定招标结果,发送中标通知书、组织签订设计合同等工作。 五、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总体规划方案、单体建筑方案和项目投资估算。 六、招标形式 本次招标工作采取公开招标的组织形式,由远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事先发送和公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竞标,根据评标结果,招标方确定中标人。 七、招标对象 本次招标工作的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属国家1级资质建设单位。 八、工作计划 按照正常招标工作程序,本次招标工作可以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1、公布招标阶段(2010年11月23日—11月24日) (1)组建成立单位寝室方案设计招标工作小组; (2)通过各种媒介发放招标公告 (3)11月24日,投标人领取《施工招标文件》 (5)12月8日,招标小组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提供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信息、资料; (6)12月10日,招标小组组织召开投标答疑会,解答投标人的疑问,形成补充招标文件。 2、投标阶段(2010年12月20日—12月21日) (1)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进行项目方案设计; (2)为保证设计质量,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文件截至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10日; (3)如须对已发出招标文件进行必要修改的,招标小组应在投标文件12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深圳特区招投标管理条例

o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o作者:朱华??来源:景观中国??日期:2007-4-13 19:39:51??进入考前交流论坛??建筑考试博客 o【摘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施工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依照本条例规定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新建、改建、扩建、重建的建设工程的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 o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施工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依照本条例规定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新建、改建、扩建、重建的建设工程的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必须招标的工程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征地、拆迁、设计、垫资和介绍建设用地等为条件,或以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消防等专业为理由,要求工程发包人将建设工程发包给其指定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 第五条深圳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 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建设项目管理权限对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市政府交通、水务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建设工程的施工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六条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察部门投诉,接到投诉的部门应当在十五日内书面答复。 第二章招标范围和方式 第七条建设工程发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一次发包工程造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一次发包工程造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200万元人民币以下,但工程总造价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第八条下列建设工程是否实行招标发包,由投资者自行决定: 一全部由外商或者私人投资的;

招标投标程序流程图

招标投标程序流程图 工作阶段招标人投标人监督管理部门 1、招标方式确定 2、招标资格备案 3、招标登记 招标文件备案 4、发放招标公告 或投标邀请书 5、颁发资格预审 文件和递交资 格预审申请书 6、资格预审,确定合格的 投标申请人 7、招标文件发售 8、踏勘现场 实行公开招标的,应在 有形建筑市场和国家或 地方制定的报刊、信息 网或其它媒介发布招标 公告;邀请招标向三个 以上符合资质条件的投 标人发投标邀请书 采用资格预审的,向参 加投标的申请人发放资 格预审文件 接收资格预审申请书 审查、分析投标申请人 所报资格预审申请书的 内容 确定合格投标申请人 向合格投标申请人发放 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将招标文件发售或发放 给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投标人按资格预审文件 要求填报的资格预审申 请书(如是联合体投标 应分别填报每个成员情 况)并递交 合格投标申请人获得资 格预审通知书,并提交 有效书面回执 获取招标问价,回执, 开始准备投标文件搜集 有关资料和相关信息 现场踏勘

9、投标预备会(答疑会) (1)以书面形式(2)答疑会 10、投标文件的 编制与递交 11、开标 12、组建评标委 员会 13、评标 14、招标投标情况 书面报告及备案 开标前妥善保存投标文 件 招标人组织、主持开标、 唱标 招标人依法律法规和规 章的规定,组建评标委 员会 评标委员会评标 ●符合性鉴定 ●技术标评审 ●商务标评审 ●资格审查(后审) 评标委员会就投标文件 的内容进行澄清或答辩 完成评标,确定中标候 选人,编写评估报告 招标人编写招标投标书 面情况报告,确定中标 人,15日内向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备案 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接 受备案

一个招投标项目从开始到结束的详细过程

一个招投标项目从开始到结束的详细过程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一个招投标项目从开始到结束的详细过程 一、招标人准备工作 1、项目立项 (1)提交项目建议书主要内容有:投资项目提出的必要性,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的初步分析,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项目大体进度安排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初步评价等。 (2)编制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提交主要内容有:国家、地方相应政策,单位的现有建设条件及建设需求;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及必要性;市场发展前景;技术上的可行性;财务分析的可行性;效益分析(经济、社会、环境)等。 2、建设工程项目报建招标人持立项等批文向工程交易中心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报建。 3、建设单位招标资格 (1)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2)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3)如果没有资格自行组织招标的,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4、办理交易证招标人持报建登记表在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交易登记。 二、编制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文件项目管理培训 1、编制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内容 资格预审申请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基本情况表、近年财务状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其他材料。 2、编制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内容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标准及要求、投标文件格式。 (2)编制招标文件注意事项 1)明确文件编号、项目名称及性质;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印发《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实施

【法规名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颁布部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发文字号】深建规[2010]6号 【颁布时间】 2010-04-06 【实施时间】 2010-04-06 【效力属性】有效 【正文】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活动,加强对利用国有或者集体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中货物招标投标活动以及资金的监管,促进工程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深府〔2008〕86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现予印发施行。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二0一0年四月六日

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活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利用国有或者集体资金投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等建设工程的货物招标投标活动。 本办法所称货物,是指与工程建设项目密切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主要包括:房屋建筑工程中的电梯、中央空调、建筑智能化系统、给排水系统、电气系统、消防系统; 市政基础设施及轨道交通工程中的各类设备设施;其他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和半成品。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市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和指导。 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主管部门。 第四条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的,应当按照项目管理权限,进入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包括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进行招标投标。 第二章招标范围

招标代理招投标方案说明

招标代理方案 一、招标代理工作目标 公司在开展工程招标代理工作的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北京市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按照ISO9001:2008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内部管理(实现管理工作标准化、制度化);业务上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现了代理工作的规范化)。从而实现项目招标能以在计划时间内以优质高效的服务完成招标代理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中标单位,确保招标工作满足工程建设的要求,实现委托人投资的最大效益。 二、招标代理工作内容 1、与业主接洽,签订招标代理合同,让业主提供招标工程的项目计划批文、规划许可证及对本工程的招标要求等资料,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业主提供招标前期咨询服务。 2、填写招标申请表,报业主盖章。 3、根据业主要求,编制招标公告,并报业主审查。 4、准备招标申请表、代理合同书到招标办备案,招标公告报招标办审查,待招标办签字、盖章后和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审查后由交易中心发至招投标网。 5、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期间内编制招标文件,并报业主审查,业主审查修改后,报招标办审查,待报名结束后,及时将报名情况汇总并报业主。 6、编制资格预审文件,确定合格的投标人,编制资格预审报告。 7、招标文件招标办审查后,到交易中心备案,并确定开标时间。 8、发放招标文件。 9、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组织现场勘察、答疑及书面补遗。

10、待业主及设计单位解答完毕后,整理招标答疑纪要,报业主审阅后,将答疑盖章,并发放至各投标单位。 11、开标前一天,与业主碰面,交待一下开标时应注意的事项(如开标会业主谁参加)等事项。 12、开标前准备:在交易中心随机抽取评委。 13、开标:代理人员接收投标书,按时组织并主持开标会,做好评标(评审)的服务和后勤工作。 14、开标后,在招标办等部门的监督下,在交易中心评标室,组织评委评审投标书,填写评标记分汇总表,编制评标报告,最后由评委等有关人员签字。 15、办理中标候选人的网上公示; 16、受招标人委托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发出未中标通知书以及其他通知义务; 17、填写中标通知书,由业主盖章,招标办审查后,及时通知业主及中标单位办理有关中标手续。 18、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协助中标单位和业主签订合同; 19、协助招标人处理投标人提出的异议; 20、做好整个招标投标过程的服务和协调工作。 21、待资料整理完后,给业主存档。 三、招标代理工作程序 1、招投标项目备案程序 1)业主需准备的资料 ①项目立项资料(若无,则提交立项审批部门同意该项目先行招标的批示文件) ②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等证件(若无,则提交规划审批部门同意该项目先行招标的批示文件)等 2)备案程序及需提交的资料公开招标项目发布和备案资料目录 ①公开招标项目发布和备案资料目录

公开招标操作流程

公开招标操作流程 一、上传投标文件 1.1 投标人在利用《投标书编制软件》编制投标书时须注意: 1、导入《投标书编制软件》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包号应与以此制作的投标文件项目编号、包号一致。例如,不能将甲项目A包的招标书导入《投标书编制软件》,制作乙项目B包的投标书。 2、不能用非本公司的电子密钥加密本公司的投标文件,或者用其它公司的登录用户上传本公司的投标文件。 3、要求用《投标书编制软件》编制投标书的包,不能用其它方式编制投标书。编制投标文件时,电脑须连通互联网。 4、投标文件不能带病毒。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用瑞星杀毒软件和赛门铁克杀毒软件对投标文件进行病毒检测,如果这两种软件均报告发现病毒,则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认为该投标文件带病毒。 5、完整填写“投标关键信息”,如下图所示: 如果在投标文件的其它地方有与“投标关键信息”内容相冲突的,以“投标关键信息”为准。 6、投标人在编辑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在本节点中填写,填写到其他节点或附件的将可能导致废标,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填写完投标文件后,要检查每一个章节中图片的清晰程度,如果图片中字体的笔划不连贯,难以辨识的,请及时更换,以确保图片清晰可辨,因为无法辨识的图片将导致对该投标文件不利的专家评定。 7、投标书编写完成后,必须用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否则视同未盖公章,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效。 8、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纸质、电子、传真等所有形式的投标文件。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络的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不负任何责任。建议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如果上传有困难,请及时咨询政采(珠海)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联系电

招投标基本程序

招投标基本程序 招标程序:成立招标机构(或委托招标代理公司)—到监管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到媒体发布招标信息—编制招标文件—报名登记—通知投标单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出售招标文件—现场勘探—投标答疑—开标、评标、定标—发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 投标程序:投标报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编制资格预审书—参加资格预审—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招标人组织的现场勘探—仔细研究招标文件,有疑问用书面形式及时反馈给招标人—领取招标答疑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指定的地点参加开标。 工程招投标程序: 1.招投标代理合同(如果请代理); 2.确定发包初步方案(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发包、直接发包等等); 3.制定招标公告; 4.招标办审核(项目登记、录入发包方案、审核公告并发布等); 5.投标人报名; 6.投标人递交资格预审材料; 7.资格预审(合格就入围、抽签入围、评分入围等); 8.招标文件(代理编制、招标人审核、招标办审批、投标人

9.现场踏勘、提疑、答疑; 10.公布限价; 11.开标、评标、定标; 12.中标公示; 13.发布中标通知书; 14.签订合同; 15.招标备案、合同备案。 程序大致是上面这些,具体的不同城市、不同招标人、不同的项目特点、不同的招标范围内容等都有很大区别。 详谈工程招投标流程 工程招投标流程 (一)招标项目备案(当日):招标人到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领取并填写《招标申请表》,并将项目审批、土地、规划、资金证明、工程担保、施工图审核等前期手续报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行政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 (二)招标人自行招标或招标代理合同备案(当日)。 (三)招标公告备案(当日):招标人或委托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邀请书,招标公告经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由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在指定媒介统一发布。 (四)招标文件备案(3 个工作日):招标人或委托代理机构依法编制招标文件后提交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行政主管部门备

招投标工作计划

招投标工作计划 招投标工作计划 20xx年,我们将继续按照统一进场,管办分离,规则主导,全程监督的总体思路,紧紧围绕完善制度、严格监管、廉洁高效、服务发展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探索招投标工作的新举措,全面提升监管服务水平,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工作目标: 1、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进场招标监管率100%;政府集中采购进场交易监管率100%;国有产权交易进场监管率100%;土地出让交易监管率100%。监管和服务工作继续保持零差错、零投诉。 2、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县重点工程、实事工程的招投标监管服务工作。 3、开展招投标专项治理,查找突出问题,遏制虚假招标、规避招标、借用资质及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4、进一步健全招标评委库及政府采购评委库,加强对评委的考核。 5、不断完善中心服务功能,积极推行网上招标、计算机辅助评标及远程评标。 6、切实加强标后监督管理。 7、在政府采购方式、采购范围与规模以及难点采购项目上取得新突破。 8、加强自身建设和内部管理,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二、主要 措施: 1、继续深入宣传,增强法制意识。不断扩大宣传的深度和广度,把招标人和投标人作为宣传的重点对象,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宣传栏、标语、简报、

教育培训等多种形式重点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营造依法招标采购、依法投标、依法监管的社会舆论氛围。 2、加强协调配合,加大监管力度。加强与纪检监察、检察、建设、财政、审计等部门的配合,就重点工程项目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规范招投标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加强标后监督管理,坚决纠正标后可能发生的违法违规现象。出台《遏制串标围标办法》进一步规范投标人行为。认真贯彻落实xx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提高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效率和效益。 3、加强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方法。在工作中积极探索招投标工作的新途径,力争在解决招投标工作存在的老大难问题上取得新突破;认真研究网上报名、网上招标等,并尽快推广到工作实践;建立投诉查处联席会议制度,实行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和评标结果公示,推行诚信体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府采购工作,减化办事程序,提高采购效率;强化评委队伍建设,出台《评委考核办法》,建立评委考核奖惩机制,提高评标质量和水平。 4、运用科技手段,规范招投标行为。进一步加大硬件投入力度,积极推行网上招标、计算机辅助评标、远程评标、异地评标,完善监 控系统、语音通知评委系统、屏蔽系统、门禁系统、信息查询系统,尽最大可能减少人为因素对招标、投标、评标过程的影响,维护好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市场环境。 5、加强制度建设,提高人员素质。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制度的约束力,坚决做到按制度办事,依制度管人。加大学习培训力度,继续在全办及中心开展内强素质,外塑形象活动,同时有计划组织外出考察学习,拓宽眼界,借鉴先进经验,查找自身不足,提高服务水平。加强队伍的思想品德和党风廉政建设,努力规范从业人员行为,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招投标监管服务队伍。

(招标投标)深圳特区招投标管理条例

o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 o作者:朱华来源:景观中国日期:2007-4-13 19:39:51 进入考前交流论坛建筑考试博客 o【摘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施工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依照本条例规定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新建、改建、扩建、重建的建设工程的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 o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施工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依照本条例规定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新建、改建、扩建、重建的建设工程的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必须招标的工程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征地、拆迁、设计、垫资和介绍建设用地等为条件,或以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消防等专业为理由,要求工程发包人将建设工程发包给其指定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 第五条深圳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 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建设项目管理权限对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市政府交通、水务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建设工程的施工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招投标工作流程

招投标工作流程 为了规范招投标工作,理顺工作流程,明确各部门职责,更好的为公司业务工作做好服务,特制订此工作流程。 1、招标信息获取 由招投标部人员通过网上查找相关招标公告,打印以后交给分管领导或公司领导,由分管领导或公司领导决定是否参与,另外,公司业务员通过自己的业务渠道获取的招标信息,由业务部负责人安排招投标部参与投标。 2、报名资料准备 需要准备报名资料的项目,简单的报名资料由业务人员从办公室领取,需要备案资料等复杂的报名资料,由业务内勤人员或者招投标部协助业务员准备报名资料。 3、招标文件购买 通过网上支付的招标文件,由招投标部填写请款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以后,从财务部借取银行卡,完成网上支付,并负责事后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送给财务做账;需要现场报名购买的招标文件,由招投标部安排业务人员前去购买(业务部借调给招投标部一名人员配合)。 4、投标准备 招标文件获取以后交给招投标部,由招投标部负责协调投标工作,根据需要,将招标文件复印以后分发给采购部,由采购部准备样品并提供材料价格、供应商资料、产品检测报告等资料给招投标部。 需要设计部协助的,将招标文件复印以后分发给设计部,需要填写设计任务联系单的,应该填写联系单并经相关领导批准签字后送给设计部。 需要上级主管部门出具三无证明、无行贿证明、外出施工介绍信、农民工工资支付信誉证明等资料的,由招投标部提请办公室协助解决。 招投标部还需要和业务部沟通,确定投标授权人,所用项目经理人员等事宜。 采购部、设计部等相关部门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答疑截止时间之前提前半天,将各部门质疑以书面形式汇总到招投标部。 5、保证金支付 由招投标部标书制作人员根据投标时间,及时填写保证金请款单,请款单须注明金额、收款人信息、预计退还时间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款单经部门负责人复核,公司领导批准,交给财务部进行支付,支付完毕以后,财务部将支付凭证交给招投标部,用于标书制作、换取收据以及投标使用。 6、商务标制作 商务标由造价员负责完成。造价员完成详细准确的成本估算,报给公司总工程师审核后,报送公司领导。由公司领导决定投标报价后,造价员调整商务标报价,完成商务标制作,交给标书制作人员。 7、标书制作及汇总封标 招投标部标书制作人员完成资格审查资料、技术表等编制,并将商务标汇总以后,交给部门负责人或其他相关领导审核,然后打印装订封标。 8、投标 由业务部指定授权人或项目经理去现场投标,由招投标部统一协调投标人员准备样品、投标文件、保证金收据、投标差旅费以及交通车辆等,需要携带资质以及合同原件的,由招投标部列出清单给办公室提前准备,由投标人员到办公室借出。 9、后期事宜 开标以后,开标人员需将详细记录的开标结果反馈给招投标部以及其他相关领导,并由招投标部登记记录,以便以后作为投标报价的参考信息。开标人员需退还办公室或财务部借出的各种原件。中标的项目,由业务部跟踪后续工作;未中标的项目,投标人员需将相关事宜转交给招投标部,由招投标部负责跟踪保证金退还。 10、本规定自公司领导签发之日起执行。

招标工作方案

公司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设备采购安装招标代理工作方案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

目录 一、招标项目 二、工作目标 三、基本运作 四、招标清单 五、招标工作服务组织 六、招标代理工作时间安排 七、招标代理工作程序 八、招标代理工作准则 九、取费报价 十、资格预审文件 十一、招标人目前需提供的资料十二、公司代理业绩 ----------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

----------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

招标代理工作方案 一、招标项目: 公司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设备采购安装招标代理业务; 二、工作目标: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招标工作,为招标人选择到各方面均优秀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备供应单位,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确保采购设备质量优良、价格合理,节约投资。 三、基本运作: (一)土建工程: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招投标管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3、有形市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4、工程承发包方式:由中标施工企业实行总价承包。 5、工程分包:由总承包单位,根据施工需要按国家规定分包,但必须报招标人同意方可分包;分包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等由总承包单位负责。 6、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内容均为招标范围。 7、投标人资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对施工企业资质要求按招标项目规模、结构另行决定。 ----------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

(二)工程监理: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招投标管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3、有形市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4、承发包方式:由中标监理企业实行总价承包。 5、投标人资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对监理企业资质要求按招标项目规模、结构另行决定。 (三)设备采购安装招标: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招标项目:专用设备,由厂方自行采购;通用设备,按车间建设情况分批招标,确保设备采购安装与土建施工进度协调,满足工艺要求。条件成熟一批招一批。 3、招标运作:比照政府采购模式和程序进行。 (四)投标人资格审查: 本建设项目土建、监理、设备采购投标人资格审查,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报名人,才能成为本招标项目的合格投标人。资格预审文件由招标代理人起草,招标人审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资格预审组由招标人和评标专家依法组建。 ----------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

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若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试 行)的通知 (2004年4月2日) 深府〔2004〕67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已经市政府三届一○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进一步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利用市、区政府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工程以及市、区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建设的工程中,属于《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规定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以下统称为建设工程)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发展和改革、财政、审计、建设、规划、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交通、水务部门及工程造价审计机构,应当接受社会监督,公开办事程序、办事环节和办事期限,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预选承包商制度 第四条建设工程实行预选承包商制度。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选择预选承包商作为投标人或承包人。

前款预选承包商包括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大型设备和主要材料供应商等,其范围可以根据建设工程建设的需要调整。 第五条成立预选承包商资格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市建设、监察、法制等部门代表及专家组成,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委员会主任,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第六条委员会应当根据本市工程建设实际制定预选承包商资格审查条件及管理办法,并向社会公开。 资格审查条件一般包括企业的资质、财务状况、质量保证体系、年产值、年纳税金额、信用记录等方面的内容。 第七条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每年一次定期受理承包商申请,集中组织资格审查,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确定预选承包商名录,并在《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和深圳建设信息网(https://www.360docs.net/doc/e98221576.html,)上发布。 符合条件的承包商均应纳入预选承包商名录。未进入预选承包商名录的申请人,可请求委员会复核一次。 第八条承接保密工程的预选承包商,可由市保密机关根据有关保密规定,在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确定。 第九条实行预选承包商动态考核管理制度。对中标后降低工程质量标准、拖延工期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选承包商,委员会应当给予警告或暂停其承接建设工程,情节严重的,清出预选承包商名录;对有行贿、串通投标、转包、挂靠等严重违法行为的预选承包商,委员会应当将其清出预选承包商名录。被清出的承包商,委员会两年内不得受理其重新加入预选承包商名录的申请。 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每项工程竣工后向委员会提交该工程所有承包商的履约表现评价报告,作为预选承包商动态考核的依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