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治安管理规定

内部治安管理规定
内部治安管理规定

企业内部治安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企业内部治安管理工作是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整个社会治安管理的重要方面,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关系到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因此,企业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企业内部治安管理的各项法规,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落实治安管理措施,立足于提高自治、自防、自卫能力,维护好企业正常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为企业经济体制改革和生产经营活动创造一个良好的内部治安环境。

第二条要加强治安工作的领导。各级都必须把治安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领导分工有人管,把治安防范工作同生产经营结合起来抓,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第三条治安问题是社会矛盾的综合反映。内部治安管理要贯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 "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依靠群众,预防为主,管理从严,及时打击,保障安全。

第四条内部治安管理要落实 "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制原则,把治安保卫责任纳入经理(厂长)责任制中去,同时把治安保卫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职能部门、基层单位和职工个人,实行目标管理。

第五条内部治安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搞好各级机关、生活区、工地、仓库等企业管辖区域的治安管理,维护内部治安秩序。

(二)建立健全现金、票证、物资、设备、贵重物品、枪支弹药和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治安防范措施。

(三)做好日常的护厂、警卫工作,严格门卫出入管理制度和夜间巡逻制度,确保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

(四)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治安保卫、遵纪守法教育。

(五)对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职工,采取帮助教育措施。

(六)严厉打击卖淫嫖娼、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拐卖妇女儿童、私种吸食贩运毒品、聚众赌博、利用封建迷信骗财害人和流氓、打架斗殴、偷摸等危害内部治安的行为。

(七)经常开展调查摸底,及时打击刑事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配合做好内部职工的调解工作,化解矛盾,预防矛盾激化。

(八)根据法律规定和公安机关的委托,对单位内部人员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和宣告缓刑、假释、监外执行的犯罪分子以及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刑事被告人,进行监督、考察和教育。

(九)保护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协助公安机关进行侦破、处理工作。

(十)做好领导同志视察和外宾参观的警卫工作。

(十一)做好内部治安管理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搞好内部治安管理,必须设置专门的管理机构和警卫力量。各级要按市政府有关规定设立保卫组织或设专职保卫干部。建设好护场队。建立健全治安员、义务消防队等群众治保组织。各治安保卫组织要加强业务学习和训练,按要求开展各项活动,活动情况要有记录。

第七条加强对门卫、护场人员的领导,根据需要设置符合条件的门卫护场人员。严格执行“门卫护场人员岗位责任制”。门卫护场人员的配备,需征求保卫部门的意见,保卫部门在业务上予以指导。

第八条充分发动群众,搞好群防群治。经常开展防盗、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和遵纪守法宣传教育。教育职工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令和政策。自觉遵守企业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勇于同坏人坏事作斗

争,自觉地维护企业内部的治安秩序。一旦发生案件,要立即保护现场,及时向保卫部门报告,并提供线索和情况,协助公安保卫部门破案。

第九条经常开展治安防范工作检查,发现隐患,堵塞漏洞,不断完善防范措施。不给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

第二章门卫、护场

第十条单位住地皆应设传达室,由专人负责本单位的门卫与传达工作。施工现场、仓库等要设专门警卫和护场巡逻人员。

第十一条严格门卫制度。凡进门者,内部职工应出示工作证,外部人员须有证件或身份证,并填写 "会客证"。因公者,由门卫电话联系同意或派人接方可放人,办完事后接待人员要在会客证上签字交回传达室。因私者,可电话通知有关人员在门口会客,或带入非保密室接待。不准放入单独寻找。

第十二条骑自行车出入门口要下车。机动车出入门口要减速慢行。警卫对出入门口可疑人员、车辆或装载携带的物品要详细盘查。

第十三条门卫工作区域内,不准停放车辆及大型物体。任何人不得干扰门卫人员执行公务。对无理取闹,制造事端者,应报告行政领导或保卫部门处理。

第十四条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负责。文明礼貌,平等待人,遵守纪律,维护法制。

第三章职工集体宿舍

第十五条职工集体宿舍要建立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由管生活的领导担任。每个自然栋号应选一至二名管理委员。

第十六条管理委员会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维护生活区域内的治安秩序,保证职工人身及公私财物的安全。

(二)随时掌握住宿人员的流动及活动情况。

(三)经常向住宿人员进行“四防”宣传教育。发生案件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四)组织全体住宿人员,争创文明宿舍。

(五)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治安问题和漏洞,及时解决。

第十七条集体宿舍区要设置防护围墙,偏僻临街的门、窗要安装防护栏杆。宿舍门要安装防盗锁或防盗门。

第十八条集体宿舍区要设警卫传达人员。否则白天要留人看守。晚上看电视或其他集体活动时,要有专人值班巡逻。

第十九条住宿人员要自觉遵守作息制度。休息时间不要大声喧哗,收听收看广播电视时,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第二十条个人要保管好自己的钱物票证,大额现金要存入银行。宿舍无人时要关窗锁门。

第二十一条住宿人员不准引带闲杂人员和不法分子在宿舍内玩耍,不准擅自留宿客人;确需留宿者,须经管委会主任批准。严禁赌博、酗酒、看黄色录像以及男女混居,打架斗殴等违法活动。

第二十二条严禁使用电炉。不准乱接电源或改动电气设备。不准在电线、火墙、烟囱上晾挂衣物。不准在宿舍存放剧毒、爆炸、易燃物品。严禁随便动用消防设备及器材。

第二十三条住宿人员要爱护公物,讲究卫生,维护公共安全。

第四章礼堂、俱乐部

第二十四条凡进入礼堂、俱乐部看电影、节目等,必须按秩序入场,不得拥挤。

第二十五条严禁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等危险品入场。

第二十六条要爱护场内设备,不准翻跃座椅。损坏公物者要赔偿。

第二十七条要听从工作人员指挥,遵守场内秩序,不准吸烟、打闹或大声喧哗,严禁其他违法活动,违者视情节罚款。

第二十八条服务人员要定期检查电、火、水源等安全设备,要保护太平门和道路畅通。无活动要拉闸断电。

第二十九条外单位借用礼堂、俱乐部要按上述规定维护好治安秩序。

第五章浴室、澡堂

第三十条浴室要配有更衣箱,锁、钥匙自己携带。没有衣箱的,要设专人看守。

第三十一条迸浴室洗澡者,不准携带现金和贵重物品。

第三十二条自觉维护正常秩序,不准在浴室打斗玩闹。

第三十三条要爱护室内设备,毁坏公共财物者要赔偿。

第三十四条非本单位职工,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第六章机动车、自行车

第三十五条机关、工地、生活区,都要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存车处(棚)。自行车要放在车棚内,按要求放好锁好,不得乱放。

纂三十六条自行车的牌、锁等必须齐全完好有效。

第三十七条非本人自行车,不准乱推乱骑。

第三十八条存车处由各级行政管理部门指定专人看管或兼管。

第三十九条各种机动车辆在指定区域停放,不得阻碍交通。

第四十条司机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维护交通秩序。做到文明礼貌车况完好,无照不驾驶,酒后不开车。离车锁门,钥匙随身携带,车内不得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严禁非司机开车。

第四十一条载物出门要持证明,主动接受护场、门卫人员查验。

第七章食堂、伙房

第四十二条食堂管理员和炊事班长,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健全治安防范措施。加强管理,保证安全。

第四十三条食堂操作间、售饭口、食品库、粮油库、财会室等门窗要牢固,采取防护安全措施。

第四十四条食堂各种餐具和用具要定期消毒。要及时处理腐烂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第四十五条就餐人员要遵守秩序,不准无理取闹,打架斗殴。要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不准随便进入伙房和私拿物品。

第四十六条食堂要设刀箱。菜刀不用时要装箱保管。下班时要将刀箱锁好。刀箱要有专人管理。

第四十七条当天的票证要随时清点入柜。其他人员无事不得在财会室逗留。财会室不接待客人,不留他人住宿。

第四十八条伙房电气设备安装要合格。各种机械转动部分要加防护罩。消防设备要灵敏有效。液化气罐和煤气管道要定期检查密封状况,远离明火放置。下班前要关气、封炉、压火、关窗、锁门。

第八章招待所 (旅馆店)

第四十九条招待所要专人管理,建立管理制度,认真执行有关规定,维护所内治安秩序。

第五十条接待客人要认真审查证件,按要求进行登记住宿。

第五十一条住宿人员要遵守《住宿须知》。现金、贵重物品、机密文件应交服务人员保管。不准私带其他人员混宿杂居。不准在所内进行违法活动。

第五十二条服务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搞好接待服务。不搞请吃受礼或变相收受贿赂。

第九章财务、票证

第五十三条财会人员要提高警惕,严格按财会制度执行,忠于职守,明确治安岗位责任制,防止发生诈骗、被盗、遗失等事故。

第五十四条各级财会、出纳、食堂等保管现金、票证的部位,位置选择要适当,房屋、门窗要安全牢固,安装防护窗栏和防盗门。存放现金必须用保险柜,工作人员离开时,必须打乱保险柜号码。保险柜钥匙要随身携带专人管理,要安装报警装置。

第五十五条取、送数额较大的现金,必须使用专用安全包,两人同行,专车取送。

第五十六条财会部门存放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因特殊原因,滞留超额现金过夜的,必须经本单位领导人批准,并设专人看管。

第五十七条加强对支票和其他票证的管理,坚持检验、复核制度,堵塞漏洞。每天要查对库存现金。财会室无人时要锁柜和关锁房门。

第五十八条严格控制采购人员支付大量现金。到外埠采购,不准携带过多现金;必须携带的,应经财务部门领导批准。现金支票、转账支票要完备审批、使用手续。

第十章临时居住房

第五十九条各单位临时居住房由行政部门管理。要加强对住宿人员的思想教育和治安管理,检查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六十条各单位临时居住房只接待本单位职工。非职工需居住的,须经单位领导批准。要建立住宿登记制度,凡居住的人员都要登记,并向当地公安派出所申报临时户口。

第六十一条临时居住房内的电灯、电线、火炉、烟囱、风斗的安装要符合要求。不准使用60W以上的灯泡照明,不准乱接电源,不准使用电炉、不准用汽油生火、做饭、不准在火墙、烟囱上搭挂衣物,火炉旁不准堆放刨花、锯末等易燃物。

第六十二条居住人员要管好自己的子女,不玩火,不随便燃放鞭炮。

第六十三条居住人员要提高警惕,保管好自己的钱物,贵重物品要保证安全。睡觉时要关好窗插好门。外出要关窗锁门。同屋之间要互相关心,互相照顾,发现可疑情况立即报告。

第十一章更衣室、工具房

第六十四条固定专人管理。

第六十五条上下班时,管理人员应负责关窗锁门。其他人进入要取得管理人员同意。

第六十六条衣物应固定位置存放,使用箱、柜的要加锁。其他人不得翻动换位。

第六十七条个人的现金、票证和贵重物品不得放入更衣室或工具房内。

第六十八条各种工具要放置整齐。小型机具仪表要随身携带,其中价值较高的要采取确保安全措施。

第十二章机密文件、图纸资料

第六十九条档案室、资料室、保密室要配备保险柜,房间门窗要牢固,严格出人。

第七十条档案、文件、印章印信、图纸、资料等要严格保管、使用等制度,手续要完备。

第七十一条外借、复制、复印要经领导批准,并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第七十二条严禁个人携带机密文件、图纸、资料到家中或去公共场所、外交场合。

第七十三条凡有文件、图纸、资料的单位,都要指派专人管理,定期清退。

第七十四条每个职工都应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条例与守则。

第七十五条废旧文件、图纸、资料、蜡纸等应定期清理上交或销毁。销毁文件要有工作人员监销并造册存档。

第十三章生活区

第七十六条基层单位的办公地点。要与施工现场、库区、料场及家属宿舍隔开。

第七十七条设警卫传达室和警卫传达人员。要选用政治可靠、责任心强、讲原则、熟悉业务的人担任警卫传达工作。

第七十八条不准在文印、档案、资料、保密室和药房、电话总机室会客或留宿。在宿舍留宿客人应向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并登记。

第七十九条下班或室内无人时,办公室要关窗锁门。文件、材料要锁入箱柜或抽屉。不准存放个人现金、存折和其他票证。

第八十条节假日要设值班人员,规定职责范围。

第八十一条工作时间不准大声喧哗,保持办公区域的肃静。

第八十二条不准个体商贩进入叫卖。

第十四章服务社

第八十三条各单位的服务社要成立治安保卫领导小组,抓好治安保卫和消防工作,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第八十四条财会人员要遵守财经纪律,账目要清楚,账物要相符。

第八十五条建立值班警卫制度夜间必须要有专人值班守护。

第八十六条管钱、账、物的人要分开,不准身兼多职。每天收入的现金、票证,要当天上交银行或上级财务部门。

第八十七条贵重物资、高档商品,下班前要入柜加锁。夜间要有人值班看护。

第八十八条财会室、营业室,门窗要牢固,安装防盗门和铁窗栏。下班要关窗锁门。

第十五章合同工、外包工

第八十九条合同制工人、合同工、临时工、代培工及包工队,进场前要进行政审,入场时要进行法制教育和纪律教育,进行安全防火常识教育。

第九十条临时性工人,一律实行临时“出人证”。农民合同制工人要有工作证,外包队成员要身份证、暂住证、做工证齐全。

第九十一条外包队不准串户和冒名顶替。

第九十二条外包队要有专人负责治安保卫工作,建立治安保卫委员会和治安消防责任制。

第九十三条外包队要加强管理教育,对公私财物要采取防盗措施。

第九十四条合同制工人、外包工队同固定工人一样管理,签定治安消防协议书,受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的约束,违反规定和违法犯罪,给予处分或依法处理。

第十六章施工现场

第九十五条施工现场必须确定治安保卫负责人,领导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工作,并根据工程规模、性质等情况,建立施工现场治安保卫组织,具体负责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工作的监督管理。治安保卫负责人由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负责人担任。

第九十六条施工单位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必须包括相应的治安保卫措施;国家和市属重点工程必须制定专项的治安保卫工作方案。

第九十七条施工现场应当采取围挡等安全防护措施,建立门卫制度。施工人员凭出入证件进出现场。门卫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查验。

第九十八条施工现场及周围道路应保证安全畅通,建筑材料、设备等必须按施工进度计划运入,并按规定存放。

第九十九条施工现场料场、库房应加强巡逻守护,重要材料、设备,要专库专管;贵重物品、仪表和图纸资料以及精密小型工具的保管使用,须有安全保卫措施,健全存放、保管、领用、回收登记制度。

第一〇〇条施工现场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必须专库限量储存,设置明显标志指定专人保管,制定领用登记和回收制度。

第一〇一条施工现场办工生活区应与施工作业区隔离。生活区的治安管理和贵重物品、现金票证管理等按规定采取安全措施。

第一〇二条施工现场的要害部位应当制定安全保卫措施,安装防护设施或报警装置。建设工程成品必须制定专门保卫措施,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巡逻看护;重点工程应划定重点保卫区域,专人看守。

第一〇三条施工现场发生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要保护好发案现场,及时向上级保卫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

第十七章易燃易爆、剧毒危险物品

第一〇四条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化学危险物品的仓库应设在远端,远离建筑物集中和员工集中区。库房应设在地下。电气设备应安装密封和防爆式的。

第一〇五条性质相抵触或在一起易出危险的物品,应分库储存。

第一〇六条易爆、剧毒物品应设专人管理,帐目登记清楚,领用清退要严格制度,保卫部门加强监督。各种手续要完备。禁止个人保存易爆、剧毒物品。

第一〇七条严禁库区、库房出入,无关人员不准入内、靠近。

第一〇八条库房周围要有“严禁烟火”或危险信号标志。

第一〇九条保管、使用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的单位要及时向保卫部门报告情况。禁止任何人携带或沾染上述物品后出入公共场所、人员稠密、食品制作等场所。

第十八章仓库、料场、贵重物品

第一一〇条仓库、料场要建围墙,库房门窗要牢固。有条件的要采取技术预防措施。要有专门警力,加强门卫和巡逻制度。

第一一一条建立和严格执行物资收、发、领、退制度,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定期盘查。

第一一二条管理人员要坚守岗位,离库房时要关窗锁门。

第一一三条库区、料场要与生活、办公区隔离。消防器材、设备齐全有效。库房或料垛周围5米内禁止搭建工棚、易燃建筑、堆放杂物。保持道路畅通。

第一一四条库房内不得住人,不准安排照明设施。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库房。严禁携带火种、火源入库。

第一一五条体积小的贵重物品、稀有金属材料、仪器、机具等要确定专人、专库、专柜存放。严格领用、清退手续。

第一一六条油漆、化工原料仓库要与其他油类等库房隔离,稀料与油漆分开存放。使用稀料、松香水等配料,要遵守操作规程。

第一一七条库房出租,代储要有合同书,明确治安保卫责任。

第十九章电器与电气设备

第一一八条各种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管理,要符合有关规定。

第一一九条变(配)电室,必须保持清洁、干燥、通风,不准明火取暖,操作间不准存放无关物品,值班室与变电室要隔开。室外5米内,不准堆放易燃材料。

第一二〇条施工现场、仓库、车间、加工料场、厂房、宿舍、办公室等,一切电气设备的安装、拆除、维修、必须由电工操作。下班或节假日,除使用部位外,要拉闸断电,关锁箱柜。不准乱拉电源。

第一二一条任何人不经批准,不准使用电炉,违者保卫、消防人员有权没收并罚款。

第一二二条各种电闸箱、柜、门要坚固,锁要齐全,箱柜内不准存放杂物。

第一二三条装设在交通道路或人员聚居地区的变压器、电闸箱柜要加锁,设防护栏杆或刺网、围墙,并悬挂危险警告标志。

第一二四条各种电气设备要装置防雨防雷设施。

第二十章其它

第一二五条不准偷听反动敌台广播。

第一二六条不听信、不传播谣言。发现反动宣传品要报告上缴,不准窝藏、传抄、扩散。

第一二七条严禁赌博、卖淫嫖娼、吸毒贩毒,贩卖人口,传播淫秽物品和进行封建迷信活动等。

第一二八条不随便乱写乱画。

第一二九条不准私自制造、贩卖、转让枪支(含猎枪)、弹药、爆炸、剧毒物品和毒性药、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

第二十二章检查

第一三〇条建立各级检查制度:班组每日,队、车间每周、分公司每月、公司每季,集团半年检查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检查。

第一三一条检查中发现的漏洞和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明确责任,限期整改。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采取临时保障安全措施。重大节日和重大政治活动、社会活动的安全检查,领导要亲自参加。

第一三二条检查的内容,主要是包括本条例在内的有关法规的贯彻、执行和落实情况;检查的形式,保卫部门可单独进行,也可与有关部门联合进行;检查的方法,看、间、查、座谈汇报等。

第二十二章奖惩

第一三三条本条例是企业管理内部法规的组成部分。贯彻落实本条例的情况作为评选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条件。

第一三四条凡模范遵守规定,积极维护内部治安秩序的应给予表扬和奖励;违反规定的,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或依法处理。

第一三五条对单位的奖惩

(一)奖励

1.对内部治安进行综合治理,防范工作落实,年内未发生刑事案件、职工违法犯罪、火灾事故、内部治安秩序良好的。

2.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治保会、义务消防队、经济民警、护厂(场)队,工作成绩显著的。

3.抢险救灾,同现行犯罪作斗争事迹突出的。

凡具备上述条件之一的单位和集体,视情节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二)惩罚

1.防范措施不落实,发生刑事案件、职工违法犯罪和火灾事故的。

2.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不力,治安管理不严,内部秩序混乱,治安隐患多的。

3.弄虚作假,发案不报,隐瞒职工违法犯罪和火灾事故的。凡有上述情况的单位和集体,视情节给予批评和经济处罚,并影响单位和集体评选先进。

第一三六条对个人的奖惩

(一)奖励

1.认真开展内部治安防范工作,落实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完成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单位领导和有关工作人员。

2.在内部治安防范工作和抢险救灾中成绩突出的治安员、义务消防队、警卫护场等人员。

3.积极维护公共秩序,揭发犯罪,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有突出功绩的人员。

4.积极提供破案线索,对内部防范提出合理化建议,对破案和预防犯罪有显著贡献的人员。

凡具备上述条件之一的。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二)惩罚

1.出入大门不下自行车,或不接受门卫盘查,无理取闹,影响门卫、护场人员执行勤务的;

2.值勤人员擅离职守,不负责任,而发生各种问题的;

3.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

4.未经批准,使用电炉、动用明火的;

5.私自改动电源、乱拉电线,使用60瓦以上灯泡的;

6.私存剧毒、易爆物品和管制刀具,大量私存易燃物品的;

7.在招待所、集体宿舍和其他内部场所私留客人住宿和男女混居的;

8.聚众斗殴,结伙打架的;

9.蛮横无理、辱骂、殴打他人的;

10.赌博和有其他“六害”行为的;

11.乱写乱画,造成不良后果的;

12.私拆他人信件的;

13. 制造、传播、扩散谣言的;

14. 保存、传抄、复制、转录、传播淫秽物品的;

15. 思想麻痹,不按规章制度办事,酿成事故的;

16. 弄虚作假、隐瞒案件、事故不报的;

17. 丢失、被盗机密文件和其他泄漏国家机密的;

18.偷拿公私财物的;

19.私自制造、倒卖、保存凶器的;

20.私用公章,私开公函证明的;

21.猥亵、调戏妇女的;

22.酗酒闹事,扰乱公共治安秩序的;

23.贪生怕死,见死不救,知情不举的;

24. 毁坏或挪用消防器材的;

25. 毁坏案件和事故现场的;

26. 有其他违反内部治安管理规定行为的。

凡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处200元以下罚款和给予纪律处分。

第一三七条奖罚的实施

(一)对单位和个人奖罚的实施,执行责任制的按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办。其他由保卫部门承办,主管领导批准。

(二)保卫部门承办罚款一律填写罚款通知单一式三份,除保卫部门留存外,传递给财务部门和发给被处罚单位或个人各1份。财务部门依据罚款通知单办理扣款手续。

(三)治安罚款由财务部门单独立户,款项用于治安、消防建设和奖励。

第二十三章附则

第一三八条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第一三九条本规定与国家法律和上级规定有抵触时,按法律和上级规定执行。本《规定》未尽事项比照本《规定》有关条款执行。

第一四〇条本规定由公司保卫部负责解释。

第一四一条本规定下发之日起执行。

企业内部治安管理制度

企业内部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生活秩序,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及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根据《重庆市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治安安全管理。 3 职责 公司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实行党政负责制,依靠公司员工,坚决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在确保要害、重点,管理从严的前提下,以打击现行为中心,同一切扰乱内部治安秩序、违反内部治安管理的不法行为和治安灾害事故作斗争。 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实行以“四包”为内容的责任制,即公司包面;部门包片;工段、班组包块和要害部位;个人包点。公司员工、外聘工以及来公司承包工程的所有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自觉执行。 4 工作内容 4.1 公司包面责任制 4.1.1 认真贯彻执行《重庆市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和上级机关的有关规定、指示。将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纳入党政管理范围,列入议事日程,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4.1.2 监督各部门执行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制度 4.1.3 对员工进行遵纪守法、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泄密、防治安灾害事故工作(以下简称五防),在员工中广泛开展遵纪守法的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员工的法制观念,积极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对模范遵守执行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制度做出贡献的部门或个人给予表扬、奖励。对违反管理制度造成后果的责任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政纪处分或经济处罚。 4.1.4 组织和领导公司治安保卫工作,在公司范围内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责令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加强对要害、重点部位和容易发生案件、事故的部位、场所的防范工作,防止和减少违法犯罪及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4.1.5 加强治安保卫工作业务学习的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对治保小组、义消队、保卫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使他们熟悉业务,掌握技能,敢于管理,善于管理。 4.1.6 对公司内发生的各种案件及治安灾害事故在公安机关的指导和监督下,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研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视情节进行处理。 4.2 部门包片责任制 4.2.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重庆市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及公司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本部门的治安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4.2.2 经常对本部门员工进行遵纪守法和做好“五防”工作的教育,使他们能认真遵守国家颁布的各种法律、法规、治安、安全管理制度,并配合有关部门对有违法行为的人员做好帮教转化工作。 4.2.3 在公司的治安、安全活动中,负责检查本部门的工作执行情况。 4.2.4 组织本部门治保、安全人员开展定期检查,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进行登记,同时采取果断措施进行整改。

治安管理处罚法(二)

治安管理处罚法多选题第二部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下列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是(ABCD )。 A.违反国家规定,未经注册登记,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被取缔后,仍进行活动的 B.被依法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仍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的 C.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由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的 D.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典当行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有(BCD )。 A.将房屋出租给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人 B.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 C.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 D.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ABD )等车辆通行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A.消防车 B.救护车 C.运输贵重物资的车辆 D.警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应予从重处罚的是(AC )。 A.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 B.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 C.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 D.在使用中的航空器上使用可能影响导航系统正常功能的器具、工具,不听劝阻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冒充(ABCD )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A.人民警察 B.解放军 C.武装警察 D.法院的法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下列行为可以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1条规定的“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规定有(ABC )。 A.工商干部蒋某冒充海关人员进行招摇撞骗活动 B.某企业职工冒充工商干部进行招摇撞骗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为加强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条例。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本条例处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本条例处罚。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适用本条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也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轻微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第二章 处罚的种类和运用 第六条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分为下列三种: 1. 警告。 2. 罚款:一元以上,二百元以下。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另有规定的,依 照规定。 3. 拘留:一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第七条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和查获的违禁品,依照规定退回原主或者没收。违反治安管理使用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可以依照规定没收。具体办法由公安部另行规定。 第八条违反治安管理造成的损失或者伤害,由违反治安管理的人赔偿损失或者负担医疗费用,如果违反治安管理的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本人无力赔偿或者负担的,由其监护人依法负责赔偿或者负担。 第九条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八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处罚;不满十四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免予处罚,但是可以予以训诫,并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公司内部治安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治安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为了加强公司的治安管理,维护公司生产、经营秩序和公共安全,保护公司利益,保障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和职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扰乱公司秩序,侵犯公私财产,妨害公共安全,尚不构成刑事处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的,依照本制度执行。 (三)在公司内部(包括各分公司、经营部)发生违反公司治安管理行为的,适用本制度。 (四)公司保卫部门对违反内部治安管理的人员,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二、处罚的种类和运用 (一)对违反公司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分下列三种: 1(警告; 2(停职教育一日以上、七日以下; 3(罚款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二)违反内部治安管理造成的财物损失或人身伤害,由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赔偿损失或者负担医疗费用及其他有关费用; (三)因酗酒而违反公司治安管理的行为人,应予处罚; (四)一人有两种以上违反公司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裁决,合并执行; (五)二人以上共同违反公司治安管理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处罚,教唆或者胁迫,诱骗他人违反公司治安管理规定的,按照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 (六)违反公司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轻或者免予处罚: 1(情节特别轻微的; 2(主动承认错误及时改正的; 3(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七)、违反公司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1(后果较严重的; 2(胁迫诱骗他人或者教唆他人违反公司治安管理规定的; 3(对检举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4(屡教不改的。 三、违反公司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刑事处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的,处一日以上、七日以下停职教育;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1(扰乱公司秩序,影响办公、生产、生活的正常进行,尚未造成损失的; 2(造谣惑众,煽动闹事的; 3(因工作发生纠纷、不听劝阻、反而辱骂或打人的; 4(拒绝、阻碍保卫人员执行公务、未使用暴力的; 5(对违法犯罪人员知情不报、包庇、隐瞒的; 6(谎报险情、案情、未造成后果的; 7(偷窃、私拿、骗取少量公司财物的; 8(对他人偷窃的财物进行窝藏、购买、销赃、分赃的; 9(毁坏公私财物、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10(打击报复、陷害他人情节轻微的; 11(威胁他人、谋取私利、未使用暴力、情节轻微的; 12(利用各种手段搞赌博活动,变相赌博活动或为赌博提供条件的; 13(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14(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强行侵入他人宿舍,搔扰滋事的; 15(在公司内结伙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女工或者进行其它流氓活动的; 16(强行占用公房或擅自占用集体宿舍床位的; 17(私拉乱接线路的;

治安管理条例试题

治安管理条例试题 一、单选题 1.治安管理处罚作为一项重要的()权力,是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管理社会治安的一种重要手段。 A、经济 B、行政 C、刑事 D、民事 2.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最基本的特征是()。 A、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 B、具有违法性 C、尚不够刑事处罚 D、应受治安管理处罚 3.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为依据。 A、事实 B、性质 C、情节 D、社会危害程度 4.公安机关及其职能部门对不属于自己管辖的行政案件或者其他治安案件,应当在()内经本机关或者本部门负责人批准,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或者部门处理。 A、三日 B、二日 C、二十四小时 D、十二小时 5.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A、行为人 B、监护人 C、其所在的单位 D、行为人或者监护人 6、以下哪种情形,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 A、在台湾地区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B、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C、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违反治安管理的 D、全国人大代表违反治安管理的 7. 根据《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治安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的参加人数在( )以上的,由地(市)级公安机关许可。 A、一千人 B、两千人 C、三千人 D、五千人 8.下列属于治安管理处罚中,应当收缴的选项是()。 A、赌博行为人在实施赌博行为的过程中偶然使用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 B、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借来的工具 C、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偷来的工具 D、注射毒品的用具 9.()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

A、不满十四周岁的人 B、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 C、精神病人 D、怀孕的妇女 10.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音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 A、警告 B、二百元以下罚款 C、五百元以下罚款 D、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11.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 A、以卖淫、嫖娼行为从重处罚 B、以传播性病罪追究刑事责任 C、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并收容教育 D、劳动教养 12.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行为的处罚对象是()。 A、积极参加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的人员 B、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的组织者或者发起人 C、所有参加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的人员 D、围观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不听公安机关劝阻离去的人员 13.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 A、不予折抵 B、可以折抵 C、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 D、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二日 14.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分别处罚。 A、年龄大小 B、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 C、是否亲自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D、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使用的手段 15.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处()罚款。 A、二百元以下 B、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 C、五百元以下 D、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 16.违反治安管理()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从重处罚。 A、六个月 B、九个月 C、一年 D、二年 17.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A、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 B、七十五周岁以上的 C、哺乳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D、怀孕的 18.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单位内部治安保卫规章制度(九种)

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制度(九种) 审核人: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1、门卫、值班、巡查制度。 (一)、门卫制度 1、门卫人员必须身体强壮、责任性强,不得使用老弱病残人员担任门卫工作。 2、门卫人员当班期间严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做到进出车辆、物品、客人有登记。 3、夜间不准睡觉,定时巡查,发现可疑情况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发生案件应迅速拨打110,不得延误。 4、不准在门卫室进行打牌等妨碍门卫的活动。 (二)、值班制度 1、每天确定一名领导带班,一名部门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值班,负责检查、处理日常安全保卫工作。 2、值班时间为每天早8点至次日早8点/ 3、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交接班,不准迟到早退。有事不能值班者,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找人替班。 4、值班人员值班期间要认真履行职责,严禁喝酒、玩牌等违纪行为。 5、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坚持重大事情请示报告制度。 (三)、巡查制度 1、值班、门卫人员对巡查目标定时巡查,反之被盗和破坏事故发生,力争抓获犯罪分子,并及时报警。同时要保护好现场,等领导和公安人员到场后,及时提供有关情况。

2、对于违反规定者,要当场予以制止和批评,对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者,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3、熟悉消防设施、器材的分布情况,掌握使用方法,发生火灾及时扑救、报警。 4、巡逻时间不得作任何影响和违反履行职责的行为,特别是夜间不许睡觉。 5、做好巡逻记录,按时交接班。

2、工作、生产、经营、教学、科研等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 1、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安全防范知识,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干部职工要认真遵守各项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制度。 3、适时开展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对重点人员要严格落实管控措施,严防进京上访闹事事件的发生 4、各部门每天早晨上班对本部门要开展班前安全检察,发现发生被盗案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保护好现场。 5、各部门每天晚上下班要坚持打扫卫生,切断电源,关好门窗,搞好安全检察,确保无隐患后方可离岗下班。 6、门卫、值班人员严格遵守门卫、值班、巡查制度。 7、个人现金和贵重物品不准存放在机关内。 8、禁烟场所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 9、加强消防器材、设施的配置、保养和管理,定期检查,保证处于良好状态。 10、机关的安全防范工作,由保卫科负责日常监督、指导和检查。

社会治安管理制度

社会治安管理制度 组织职工学法每月不少于一次,提高职工的法制意识,自觉遵守公司内部治安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社会公德,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以下是文书帮为大家准备的社会治安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 社会治安管理制度一 为促进综合治理基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保证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现将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摘录如下,以便执行。 一、定期议事制度: 公司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每季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各基层单位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并有会议记录。 二、履职汇报制度: 公司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每半年向上级汇报综合领导工作情况,基层单位每季向公司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书面汇报本单位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特殊情况随时向公司汇报。 三、检查考核制度: 1、治安保卫责任制的检查考核: 公司每季度对各基层单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考核、讲评。基层单位每月自检考评一次。 2、治安、消防安全检查:

公司对各单位生活区、施工现场、重点部位(场所)的检查采用平时检查(不定期的下基层、工地)与集中检查(节假日、重大活动等)相结合的办法实施检查、督促。基层单位对所属重点部位,治安复杂场所等至少每月检查一次,对施工现场的检查,特别是消防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二次,节假日、重大活动的治安、消防大检查应有领导带队。 3、夜间巡逻检查: 有专职夜间巡逻队的单位要坚持每天进行巡逻检查,并灵活安排巡逻时间和路线;无专职夜间巡逻队的单位要教育门卫、值班人员加强巡逻和检查。保卫部门应适时组织夜间突击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四、外包单位管理制度: 1、外包单位在签订生产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治安防范、防火安全协议》,并在一周内提供外包施工人员花名册和身份证复印件。按规定办理寄住证,缴纳城市建设费。 2、外包单位治安负责人要经常组织对本单位宿舍、工具间、办公室的安全防范工作进行检查,并落实防范措施。 3、外包单位治安负责人联谊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治安、消防责任制的检查、考评参照本单位治安保卫责任制的检查。 五、法制宣传教育和岗位培训制度: 1、加强职工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倡导”爱祖

企业内部治安管理制度(模板2017)

企业内部治安责任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保护公司员工人身、财产安全和场站生产安全,维护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以及安全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治安保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确保重点、依靠群众、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三条、治安保卫工作是公司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公司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负责。 第四条、公司应将治安保卫工作纳入管理目标,与工作、生产等工作任务同时布置、考核、奖惩。 第五条、公司内部治安保卫机构、各部门负责人、治安保卫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开展治安防范宣传教育,按照本公司的内部治安保卫规范,落实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 (二)根据需要,必须检查进入本公司和场站人员的证件,经同意后登记出入的物品和车辆; (三)在公司或场站范围内进行治安防范巡逻和检查,建立巡逻、检查和隐患整改记录; (四)维护内部的治安秩序,制止发生在本单位的违法行为,对难以制止的违法行为以及发生的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应当立即报警,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处置工作; (五)督促落实公司内部治安防范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第六条、公司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建立以下有关制度:(一)防洪、防汛值班制度; (二)现金、票据、印鉴、有价证券等重要物品使用、保管、储存、运输的安全管理制度; (三)公司内部的消防、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四)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 (五)公司内部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报告制度 (六)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七)单位制定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不得与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相抵触。 第七条、公司的法人是本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人负责做好下列工作: (一)加强对治安保卫工作的领导,部署重大的保卫任务; (二)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对员工进行法制、安全保卫教育; (三)组织制定治安保卫工作规章制度; (四)组织检查治安保卫工作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及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正 式版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为了贯彻实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规范本单位员工以及外来施工人员、车辆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公司员工进入生产厂区一律穿工作服,戴安全帽。不准穿拖鞋、赤背上岗。若发现不按规定穿戴者,每一项罚款50元。 二、进入厂区的所有人员必须服从公司领导或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外来参观人员进入生产厂区,需存放下手机、戴安全帽方可进入车间。对不服从管理者,经

批评教育拒不改正,处以50元罚款。 三、对有“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之一者,未造成事故,责任者最低处以50元罚款,并写出书面检查。因“三违”造成事故,处责任者最低处以200元罚款,或根据事故大小给予相应处罚。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凡本公司员工在上、下班途中骑摩托车、电动车者,必须戴头盔,如发现不戴头盔者,罚款50元。 五、严禁在公司门卫室及厂区内吸烟,严禁在生产厂区内使用手机。若发现在生产厂区携带烟火者,罚款500元;私带手机者,罚款200元;发现在生产厂区

治安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11213 治安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治安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总则 1.1 为了保持项目部施工生产和管理工作的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的规定,当地公安机关对项目部治安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1.2 凡参与XXX局XXX港XXX港区滨江综合码头工程项目经理部工程施工的人员,都必须学法守法,讲求社会公德。提倡树正气灭歪风,勇敢地与坏人坏事作斗争。上下要齐抓共管,为项目部营造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 1.3 本规定适用于XXX局XXX港XXX港区

企业治安保卫管理制度、.doc

企业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治安保卫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健全监督约束机制,维护好辖区内的生产(工作)、生活秩序,确保辖区内部人、财、物的安全,杜绝各类案件或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规定及公司《纪律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1、认真贯彻“预防为住、确保重点、维护稳定、保障安全”方针,强化内部治安管理及综合治理工作。 2、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格纪律,团结同志,积极工作,真正做到“看好自己的门,关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 3、遵纪守法,不徇私情,秉公办事,坚守岗位,履行职责,确保一方平安。 二、保卫人员权限 1、有权对出入厂区的人员、车辆、物资进行检查,对手续不符的人员、物资有权禁止出入,并依法采取有效措施。

2、有权对发生在厂区的违法乱纪现象依法进行制止,并将违法乱纪人员送交生安部处理。 三、值班制度 1、按时上、下岗,警容严整,姿势端正,提高警惕,文明值勤,上下班时间在北门卫立岗10分钟,所有骑车人员出入必须下车。 2、认真严格盘查询问来往行人,履行登记手续。准确核对出入物证,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乱纪行为及物证不符现象,严禁非法物品进出本辖区。 3、按规定的作息时间开关大、小门,严禁夜间大小门不落锁现象。 4、按时对其辖区进行昼夜巡视检查,认真填写记录,发现问题快速处置,并向领导汇报,确保辖区人、财、物的安全。 5、对单位票证、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存放处及、物资仓库、调度值班室、档案技术资料室等要害部位要积极配合主管部门重点看护,未经领导允许不准外人随便出入,对贵重物品实行专人负责制。 6、坚决制止扰乱生产(工作)及值勤秩序的行为或现象,努力维护好辖区内的生产(工作)、生活秩序。 7、不准擅离职守,串门聊天。 8、不准利用职权刁难群众,乱拉关系和收受贿赂。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6589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 标准版本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为了贯彻实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规范本单位员工以及外来施工人员、车辆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公司员工进入生产厂区一律穿工作服,戴安全帽。不准穿拖鞋、赤背上岗。若发现不按规定穿戴者,每一项罚款50元。 二、进入厂区的所有人员必须服从公司领导或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外来参观人员进入生产厂区,需存放下手机、戴安全帽方可进入车间。对不服从管理者,经批评教育拒不改正,处以50元罚款。 三、对有“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

劳动纪律)现象之一者,未造成事故,责任者最低处以50元罚款,并写出书面检查。因“三违”造成事故,处责任者最低处以200元罚款,或根据事故大小给予相应处罚。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凡本公司员工在上、下班途中骑摩托车、电动车者,必须戴头盔,如发现不戴头盔者,罚款50元。 五、严禁在公司门卫室及厂区内吸烟,严禁在生产厂区内使用手机。若发现在生产厂区携带烟火者,罚款500元;私带手机者,罚款200元;发现在生产厂区接打手机者,罚款500元;发现在生产厂区吸烟者,罚款2000元(包括在煤场西厕所内);发现在休息室、门卫室及更衣室内吸烟者,罚款200元。 六、进入厂区的所有人员需文明礼貌,如有打架

公司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制度

内部资料注意保 泰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制度 A0修订王树林王全华杭国荣 版本 修改号修订页次编制审核批准批准日期实施日期号 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制度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即国务院第421号令)和公安部《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即公安部第93号令)的要求,为了做好本公司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如下规章制度。 一、安全保卫部工作职责 公司设立安全保卫部门,主要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和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其具体工作职责为: 1、贯彻落实国家和公安部门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及文件规定,并对本单位职工进行 宣传教育。 2、调查了解本公司内部保卫治安工作情况,制订相应的工作制度和相关部门、工作人

员工作职责,为公司提供加强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措施和建议。 3、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和内保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下达整改通知。 4、领导保安班依法按制度开展工作,加强对门卫值班和港区巡查的督查力度,确保公司人身、财产安全,保一方平安。 5、直接参加治安事故和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重大事故或案件要及时上报当地公安机关,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5、值班人员要十分注意文明用语,礼貌待人,公正严明,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同时有权督促检查本公司职工的安全着装及言行举止,维护企业整体形象。 6、服从领导,听从安排,模范遵章守纪,敬业爱岗,为人师表。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工作。 三、港区巡查人员工作职责

1、港区巡查人员是代表公司领导对港区安全、内保工作进行巡查检查,有权监督检查车间班组及相关部门的安全防范状况和指导工作。 2、巡查人员应具备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心理素质,以对公司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责任心和警惕性做好工作。工作中切实做到耳聪、目明、手勤、腿勤。 3、巡查人员必须熟知港区重点部位、危险区域和易发时段的安保状况及防范措施,把握重点,控制要害,及时发现隐患、线索,果断采取控制措施。 20% 5、严禁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严禁超员、超载、超速行驶。对违章驾驶的,公司将给予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违章驾驶发生交通事故,本公司概不负责。 五、现金、票据、印鉴等贵重物品使用、保管制度。 1、公司的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由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千元以上资金往来应使用支票或转账。发工资需提取大笔现金时要专人专车,并在当天发放完毕。财务部严禁存放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条文及释义 第一条[制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目的]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制定本法。 条文释义 立法目的又称立法宗旨。按照本条的规定,制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目的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二是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 “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是党和国家赋予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重要职责之一,也是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重要任务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以下简称人民警察法)第2条第1款规定:“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第6条中规定,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等职责。社会治安秩序,是指维护社会公共生活所必须的治安秩序,包括公共秩序、社会管理秩序等。公共秩序又称社会秩序,是指人们在道德、纪律和法律的规范下,进行生产、工作、教学、科研、生活的秩序。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制定本法,就是要对各种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设定相应的治安管理处罚,以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权力来自人民的授予。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是我国法律制度的基本点,也是公共行政或者行政权力的使命。因此,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履行维护社会治安的职责、行使治安管理处罚权,必须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同时,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保障公共安全,也

内部治安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治安管理制度范本 一、公司必须按要求设治安保卫机构和相应组织,并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保卫、安全人民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 二、各项治安管理工作制度齐全,有专人检查、落实。 三、不得雇佣无户人员,年老体弱人员担任警卫编外人员担任警卫工作。 四、厂部警卫,夜勤人员按要求配齐电话、照明、报警装置和值班记录册。 五、警卫、值班人员发现必须按时到岗、认真交接、坚守岗位、加强检查、严禁迟到、早退、睡觉、脱岗或酒后上岗。 七、警卫、夜勤人员严格执行出入厂手续,做好人、车、货物的登记,查验证制度。 八、公司每月至少对所辖内的治安安全防范情况做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不听劝说者,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2值班门卫人员,没有按门卫制度履行职责,造成公司财产被盗、火灾事故的除全额赔偿全部损失外,视情节严重给予100~500元罚 款并限期离岗。 5.1盗窃、诈骗、侵占公、私财物50元以下的。 5.2损坏公司办公、消防设施、器具的,擅自将消防器具挪作他 用的。 5.3损坏施工设备、工具、建筑物、安全设施价值50元以下的。 5.4为违法犯罪分子存放、转移赃物、作伪证,情节轻微的。 5.5违反门卫管理制度与值班人员发生争吵、无理取闹的。 5.6在公司内部打架斗殴,情节轻微的。

5.7未经公司批准,擅自将公共场所、房屋租借给他人或私自留用,经劝不改的。 5.8酗酒闹事情节轻微的。 5.9私自偷盗水电被公司职能部门查处,对处罚不服的。 5.10财务部门对现金、有价票据等未按规定存放的(公司财务 300元)。 5.11私自携带管制刀具、藏刀、子弹、雷管、炸药、剧毒物品,数量少且情节轻微的。 5.12阻碍公安、保卫人员执行公务的,尚未达到暴力抗法的。 5.13聚众上访闹事,围堵政府、企业机关,阻断交通,经劝离开,情节特别轻微的。 5.14拒绝阻碍公司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水电及房屋管理 等工作人员进行正常工作的。 5.15违反其他职能部门制度,受到处罚不服闹事的。 5.16对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不能及时完成或对工作不满意,谩 骂或带有语言侮辱性的,情节轻微的。 6对于各类治安、刑事案件情节严重,涉案金额较高的将移交公 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7本制度为公司内部治安管理的一项试行制度,如在运行过程中,有不妥之处,将再进行修改完善。 8解释权归公司保卫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治安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不断增强安全意识,切实做好防盗、防灾工作,遏制各类事件的发生,确保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 本制度: 一、治安安全管理职责:

企业内部治安管理制度

企业内部治安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治安管理工作是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内部治安管理是整个社会治安管理的重要方面,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企业内部治安秩序的好坏,关系到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关系到“四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因此,企业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企业内部治安管理的各项法规,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落实治安管理措施,立足于提高自治、自防、自卫能力,维护好企业正常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为企业经济体制改革和生产经营活动创造一个良好的内部治安环境。 第二条要加强治安工作的领导。各级都必须把治安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领导分工有人管,把治安防范工作同生产经营结合起来抓,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第三条治安问题是社会矛盾的综合反映。内部治安管理要贯彻综合治理方针,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党政共抓,各部门、各单位各负其责,把“抓系统、系统抓”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有机地结合起来,共同落实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坚持 "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依靠群众,预防为主,管理从严,及时打击,保障安全。 第四条内部治安管理要落实 "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制原则,把治安保卫责任纳入经理(厂长)责任制中去,同时把治安保卫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职能部门、基层单位和职工个人,实行目标管理。

第五条内部治安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搞好各级机关、生活区、工地、仓库等企业管辖区域的治安管理,维护内部治安秩序。 (二)建立健全现金、票证、物资、设备、贵重物品、枪支弹药和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治安防范措施。 (三)做好日常的护厂、警卫工作,严格门卫出入管理制度和夜间巡逻制度,确保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 (四)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治安保卫、遵纪守法教育。 (五)对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职工,采取帮助教育措施。 (六)同卖淫嫖娼、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拐卖妇女儿童、私种吸食贩运毒品、聚众赌博、利用封建迷信骗财害人的“六害”和流氓、打架斗殴、偷摸等危害内部治安的行为作斗争。 (七)经常开展调查摸底,及时打击刑事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配合做好内部职工的调解工作,化解矛盾,预防矛盾激化。 (八)根据法律规定和公安机关的委托,对单位内部人员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和宣告缓刑、假释、监外执行的犯罪分子以及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刑事被告人,进行监督、考察和教育。 (九)保护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协助公安机关进行侦破、处理工作。 (十)做好领导同志视察和外宾参观的警卫工作。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6218-70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为了贯彻实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规范本单位员工以及外来施工人员、车辆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公司员工进入生产厂区一律穿工作服,戴安全帽。不准穿拖鞋、赤背上岗。若发现不按规定穿戴者,每一项罚款50元。 二、进入厂区的所有人员必须服从公司领导或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外来参观人员进入生产厂区,需存放下手机、戴安全帽方可进入车间。对不服从管理者,经批评教育拒不改正,处以50元罚款。 三、对有“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之一者,未造成事故,责任者最低处以50元罚款,并写出书面检查。因“三违”造成事故,处责任者最低处以200元罚款,或根据事故大小给予相

公司内部治安管理制度.doc

公司内部治安管理制度1 内部治安管理制度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企业事业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为了维护公司内部生产、经营、工作、生活次序和治安次序,保障公司财产不受损失,员工人身权利不受侵犯,教育广大员工遵纪守法,加强治安保卫、门卫值班人员的责任心,事业心,特规定: 1 治安保卫工作人员、消防、安全、交通等部门没有发挥职能作用,造成公司被盗、火灾、交通及安全事故的或引发民事、刑事治安案件,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对其部门及直接责任人罚款100~1000元。 2 值班门卫人员,没有按门卫制度履行职责,造成公司财产被盗、火灾事故的除全额赔偿全部损失外,视情节严重给予100~500元罚款并限期离岗。 3 值班门卫人员、公司工作人员有监守自盗、里勾外联,盗窃公司财物的除追回被盗物品,全额赔偿外,另给予500~1000元罚款并给予开除,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4 各分公司发生盗窃、治安案件2小时内没有报保卫部门的治安保卫工作人员在接警后20分钟未赶到案发现场的,给予100~300元罚款。 5 在公司内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100~500元罚款并通 报批评。 5.1 盗窃、诈骗、侵占公、私财物50元以下的。 5.2 损坏公司办公、消防设施、器具的,擅自将消防器具挪作他用的。

5.3 损坏施工设备、工具、建筑物、安全设施价值50元以下的。 5.4 为违法犯罪分子存放、转移赃物、作伪证,情节轻微的。 5.5 违反门卫管理制度与值班人员发生争吵、无理取闹的。 5.6 在公司内部打架斗殴,情节轻微的。 5.7 未经公司批准,擅自将公共场所、房屋租借给他人或私自留用,经劝不改的。 5.8 酗酒闹事情节轻微的。 5.9 私自偷盗水电被公司职能部门查处,对处罚不服的。 5.10 财务部门对现金、有价票据等未按规定存放的(公司财务300元)。 5.11 私自携带管制刀具、藏刀、子弹、雷管、炸药、剧毒物品,数量少且情节轻微的。 5.12 阻碍公安、保卫人员执行公务的,尚未达到暴力抗法的。 5.13 聚众上访闹事,围堵政府、企业机关,阻断交通,经劝离开,情节特别轻微的。 5.14 拒绝阻碍公司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水电及房屋管 理等工作人员进行正常工作的。 5.15 违反其他职能部门制度,受到处罚不服闹事的。 5.16 对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不能及时完成或对工作不满意,谩骂或带有

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管理方案规定

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切实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及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为进一步规范,完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重庆市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厂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厂在职员工、华福公司驻厂员工、外来人员、外来务工人员。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本厂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实行治安保卫责任制。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内部治安保卫责任人,各科室、车间第一负责人是本部门内部治安保卫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第四条:本厂内部治安保卫机构由厂内部治安保卫委员会、厂内部治安保卫办公室、各部门内部治安保卫领导小组组成。 第五条: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发生突发事件的相关规定,成立临时应急机构 第三章治安保卫工作职责第六条:厂内部治安保卫委员会职责

1、根据国家,地方政府,行业有关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方针、指导思想、法令、法规、制度、规定等对全厂治安保卫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和管理。 2、根据国家相关法令、制度、制定本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制度和管理目标。 3、教育全厂员工遵纪守法,加强全厂员工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开展的各项治安专项整治活动。 4、每季度召开一次内部治安保卫委员会,研究、分析治安保卫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巩固治安成果。 5、检查督促保卫部门执行政策的情况。 6、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治安保卫工作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隐患的,应及时督促整改。 第六条:厂内部治安保卫办公室职责 1、在厂内部治安保卫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在政法部门指导下负责全厂治安保卫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2、制定和完善本单位的各项治安保卫工作制度,落实各项治安防范措施。 3、预防和制止本单位发生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调解单位内部治安纠纷,维护单位正常生产工作秩序。 4、帮助教育本单位有违法行为或轻微犯罪行为的人员,协助公安机关监督、考察、教育本单位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监外执行和依法保外就医的犯罪分子以及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劳动教养执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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