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报关贸易方式代码及说明

进出口报关贸易方式代码及说明
进出口报关贸易方式代码及说明

贸易方式代码及说明(2013-02-07 10:39:26)

贸易方式代码表

海关报关贸易方式代码表说明贸易方式是指货物进出口的交易方式。贸易方式分类指标的设置是同国家对进出口贸易的宏观调控和海关实施的监督管理措施紧密结合的,同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海关业务管理相衔接,同时兼顾海关监管、征税、统计业务的整体要求和业务科技一体化的要求。

由于海关对不同贸易方式下进出口货物的监管、征税、统计作业的要求不尽相同,因此为满足海关管理的要求,报关自动化系统的贸易方式代码采用四位数字结构,其中前二位是按海关监管要求和计算机管理需要划分的分类代码,后二位为海关统计代码。

一般贸易

一、定义与代码

一般贸易是指我国境内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单边进口或单边出口的贸易。

本贸易方式代码“0110”,简称:一般贸易。

二、适用范围

(一)本贸易方式包括:

1.以正常交易方式成交的进出口货物;

2.来料养殖、来料种植进出口货物;

3.进料加工贸易中,对方有价或免费提供的机器设备;

4.旅游旅馆、酒店进口营业用的食品和餐佐料等;

5.贷款援助的进出口货物(包括我方利用贷款款项自行采购进口的物资);

6.外商投资企业用国产原材料加工产品出口或经批准自行收购国内产品出口的货物;

7.国内经营租赁业务的企业购进供出租用的货物;

8.经营保税仓库业务的企业购进供自用的货物;

9.经营免税品和免税外汇商品的企业购进自用的手推车、货架等货物;

10.外商投资企业进口供加工内销产品的料件;

11.外籍船舶、飞机在我国境内添加的国产燃料;

12.对台间接贸易进出口货物。

(二)本贸易方式不包括:

1.进出口货样广告品,贸易方式代码为"3010"(货样广告品A)、"3039"(货样广告品B);

2.无进出口经营权的单位经批准临时进出口货物,贸易方式代码为"9739";

3.个体工商业者进口小型生产工具,贸易方式代码为"4310"、"4339";

4.运回国内对外承包工程期间在国外获取的机器、设备,贸易方式代码"3410";

5.境外劳务合作项目,对方以实物产品抵偿我劳务人员工资所进口的货物(如钢材、木材、化肥、海产品等),贸易方式代码为"3410"。

易货贸易

一、定义与代码

易货贸易是指不通过货币媒介而直接用出口货物交换进口货物的贸易。本贸

易方式代码为"0130",简称:易货贸易。

二、适用范围

本贸易方式包括与原苏联、东欧等二十六国以及与其他国家的易货贸易。

本贸易方式不包括:

1、对台小额贸易中签订易货合同的贸易,对台小额贸易中签订易货合同的贸易应为"其他贸易"(9737)。

2、边境小额贸易中签订易货合同的贸易,应为"边境小额"(4019)。

来料加工装配贸易

一、定义与代码

(一)来料加工装配贸易是指由外商提供全部或部分原材料、辅料、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以下简称"料件"),必要时提供设备,由我方按对方的要求进行加工装配,成品交对方销售,我方收取工缴费,对方提供的作价设备价款,我方用工缴费偿还的交易形式。

来料加工装配贸易项下进口料件和出口成品贸易方式代码为"0214",简称:来料加工。

(二)来料加工装配进口的设备是指来料加工装配贸易项下外商提供的设备(含设备附带的物品),包括以工缴费(或差价)偿还的进口设备和外商免费提供的设备。

来料加工装配进口设备贸易方式代码为"0220",简称:来料设备。

(三)来料加工余料结转,指来料加工项下一个合同履行完毕或因故中止后,剩余进口料件经海关批准从该合同手册(即余料转出手册)转入同一个企业的其他加工贸易合同手册(即余料转入手册)继续加工复出口。

简称:来料余料结转,贸易方式代码:0200。

(四)来料加工成品退运,指来料加工项下已出口的加工成品因各种原因退回境内,并在重新加工后复出口。

简称:来料成品退运,贸易方式代码:4400。

(五)来料加工复运出口料件,指复运出境的原来料加工进口的、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及剩余料件。

简称:来料料件复出,贸易方式化码:0265。

本贸易方式包括来料加工退换出口的料件。

(六)来料深加工结转货物,指已在海关办理结转手续不直接出口,而是转让给境内其他承接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业务的单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进行再加工装配的来料加工的成品或半成品。

简称:来料深加工,贸易方式代码"0255"。

二、适用范围

本贸易方式不包括:

(一)来料加工装配贸易合同项下剩余料件内销及经批准进口料件或成品转内销,贸易方式为"来料料件内销"(0245)、"来料成品内销"(0345)。

(二)"来料种植"和"来料养殖"进出口货物贸易方式应为"一般贸易"(0110)。

来料加工转内销货物

一、定义与代码

来料加工转内销货物是指来料加工装配贸易进口的料件或已加工的成品,经批准不返销出口转为内销的货物,包括海关事后发现有关企业擅自内销并准予补办进口手续的货物。

来料成品转内销贸易方式代码为"0345",简称:来料成品内销。来料料件转内销贸易方式化码为"0245",简称:来料料件内销。

二、适用范围

本贸易方式包括经济特区和保税区来料加工转内销的货物。

本贸易方式不包括:

1.来料加工的成品或半成品在境内转让给其他承接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业务的单位再加工装配,贸易方式应为"来料深加工结转货物"(0255)。

2.海关事后发现有关企业擅自内销按走私处理的。

补偿贸易

一、定义与代码

补偿贸易是指由境外厂商提供或者利用国外出口信贷进口生产技术或设备,我方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进行生产,以返销其产品的方式分期偿还对方技术、设备价款或贷款本息的交易方式。包括经经贸主管部门批准,使用该企业(包括企业联合体)所生产的其他产品返销给对方,进行间接补偿的方式。

本贸易方式代码为"0513",简称:补偿贸易。

二、适用范围

本贸易方式包括补偿贸易中对方有偿或免费提供的机器设备、工模具等。

本贸易方式不包括:

(一)直接用国内产品同国外厂商交换设备、料件或成品,以货换货,贸易方式为"易货贸易"(0130)。

(二)出口产品收取外汇,贸易方式为"一般贸易"(0110)。

(三)在补偿贸易合同中同时订有来料加工合同的,来料加工合同部分,贸易方式为"来料加工"(0214)。

进料加工贸易

一、定义与代码

进料加工贸易按照对外签约形式分为"进料加工非对口合同"和"进料加工对口合同"。

(一)"进料加工非对口合同"是指我方有外贸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动用外汇购买进口原料、材料、辅料、元器件、零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以下简称料件),加工成品或半成品后再返销出口的交易形式。本贸易方式代码"0715",简称:进料非对口。

(二)"进料加工对口合同"是指买卖双方分别签订进出口对口合同,料件进口时,我方先付料件款,加工成品出口时再向对方收取出口成品款项的交易形式,包括动用外汇的对口合同或不同客户的对口的联号合同以及对开信用证的对口合同。本贸易方式代码为"0615",简称:进料对口。

(三)进料加工复出口料件,指复运出境的原进料加工进口的剩余料件和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简称:进料复出料件,贸易方式代码为"0664"。

本贸易方式包括进料加工退换出境的料件。

(四)进料深加工结转货物,指已在海关办理结转手续不直接出口,而是转让给境内其他承接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业务的单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进行再加工装配的原进料加工的成品或半成品。简称:进料结转货物,贸易方式代码为"0654"。

本贸易方式包括保税区退区货物和保税仓退仓货物中作为深加工料件进口

的货物。

(五)进料加工余料结转,指进料加工项下一个合同履行完毕或因故中止后,剩余进口料件经海关批准从该合同手册(即余料转出手册)转入同一企业的其他加工贸易合同手册(即余料转入手册)继续加工复出口。简称:进料余料结转,贸易方式代码:0600。

(六)进料加工成品退运,指进料加工项下已出口的加工成品因各种原因退回境内,并在重新加工后复出口。简称:进料成品退运,贸易方式代码:4600。

二、适用范围

本贸易方式包括进料加工合同项下进口的料件和加工出口的产品,还包括进料加工贸易中外商免费提供进口的主辅料和零部件。

本贸易方式不包括:

(一)进料加工经批准转内销的进口料、件或加工成品,贸易方式应为"进料成品内销"(0744)、进料料件内销(0644)。

(二)海关批准设立的保税工厂进料加工进口料件及出口成品,贸易方式应为"保税工厂"(1215)。

(三)进料加工合同项下对方有价或免费提供的进口机器设备,贸易方式应为"一般贸易"(0110)。

(四)外商投资企业为履行产品出口合同进口料件和加工出口产品,贸易方式应为"三资进料加工"(2215)。

进料加工转内销货物

一、定义与代码

进料加工转内销货物指进料加工贸易进口的料件,或已加工的成品经批准转为内销的货物,包括海关事后发现有关企业擅自转内销并准予补办进口手续的货物。

进料加工成品转内销贸易方式代码“0744”,简称:进料成品内销。进料加工料件转内销贸易方式为"0644",简称:进料料件内销。

二、适用范围

(一)本贸易方式包括经济特区和保税区进料加工转内销的货物。

(二)本贸易方式不包括:

1.进料加工成品或半成品转让给境内其他承接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业务的单位进行再加工,贸易方式为"进料深加工结转货物"(0654)。

2.海关事后发现有关企业擅自内销并按走私处理的货物。

保税工厂

一、定义与代码

保税工厂是指经海关批准专为生产外销产品而进口原料、材料、元器件、零部件、配套件、辅料、包装物料等(以下简称料件)进行保税加工的企业。保税工厂进口料件和出口产品贸易方式代码为"1215",简称:保税工厂。

二、适用范围

(一)本贸易方式包括经批准设立保税工厂的有对外贸易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承接进料加工进口的料件和出口的产品。

(二)本贸易方式不包括:

1.保税工厂进口自用的机器设备和进料加工贸易中外商免费提供的机器设备、物品,贸易方式为"一般贸易"(0110)或"外商投资企业作为投资进口的设备物品"(2025、2225);

2.保税工厂经营来料加工,贸易方式应分别选用"来料加工装配贸易"或"来料加工贸易进口设备"(0214或0220);

3.保税工厂进口料件或加工后的成品经批准转内销,贸易方式为"进料成品内销"(0744)、"进料料件内销"(0644)。

4.进料加工的成品或半成品转让给境内其他承接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业务的单位进行再加工的货物,贸易方式应为"进料深加工结转货物"(0654)。

5.复运出境的原进料加工进口的剩余料件和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贸易方式应为"进料料件复出"(0664)。

销往内地的特区进口货物

一、定义与代码

销往内地的特区进口货物是指经济特区内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或其他部门(以下简称"特区企业")享受特区税收优惠进口的经批准转销或运往内地的货物。

本贸易方式代码为"1249",简称:特区转销内地。

二、适用范围

(一)本贸易方式不包括:

1.特区企业经营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贸易进口的料件或已加工的成品,由有关企业申请并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和海关核准后转为内销的货物,贸易方式应为"1044"(进料转内销)或"0345"(来料转内销);

2.设在特区内的保税区、保税仓库运往内地的进口货物;

3.从境外进入特区已照章征税的进口货物;

4.特区用全部国产料件生产的产品和土特产品;

5.临时由特区运往内地的货物,如展览品、货样等。

保税区仓储、转口、入区、出区、退区货物

一、定义与代码

1.保税区仓储货物

指从境外存入保税区和从保税区出境的仓储货物。简称:保税区仓储,贸易方式代码:1234

2.保税区转口货物

指从境外存入保税区和从保税区运出境的转口货物。简称:保税区转口,贸易方式代码:1134。

3.非保税区运入保税区和保税区退区货物

非保税区运入保税区货物指已向海关办结出口报关手续从非保税区运入保税区的货物。

保税区退区货物指原已向海关办理出口报关手续从非保税区运入保税区、后经海关核准转为供非保税区使用的货物(即从保税区退回的原按"非保税区运入保税区"统计的货物)。

非保税区运入保税区和保税区退区货物列入海关单项统计,未设贸易方式代码。为把单项统计的贸易方式同海关进出口统计的贸易方式区分开来,避免重复统计,上述货物进出保税区时,运输方式填报"0"(非保税区运入保税区和保税区退区货物)。

上述货物运出保税区时,分别按货物运出保税区的实际用途填报相应的贸易方式。

设置在保税区内的保税仓库转非保税区内销的货物,按"保税区运往非保税区"作单项统计。

4.保税区运往非保税区货物

保税区运往非保税区货物指经海关核准运往非保税区的保税区单独实施减免税政策的进口货物或保税的进口货物。

保税区运往非保税区货物列入海关单项统计,未设贸易方式代码。为把单项统计的贸易方式同海关进出口统计的贸易方式区分开来,避免重复统计,上述货物运出保税区时,运输方式填报"7"(保税区运往非保税区货物)。

上述货物运出保税区时,分别按货物运出保税区的实际用途填报相应的贸易方式。

设置在保税区内的保税仓库转非保税区内销的货物,按"保税区运往非保税区"作单项统计。

保税仓库仓储、转口、内销货物及出口监管仓入仓、退仓货物

一、定义与代码

1.保税仓库进出境仓储货物

保税仓库进出境仓储货物是指从境外直接存入保税仓库和从保税仓库(包括出口监管仓库)运出境的货物。贸易方式代码为"1233",简称:保税仓库货物。

本贸易方式进出口货物包括加工贸易备料保税仓库所存货物和经经贸主管部门批准的寄售、维修零备件、保税生产资料市场物资、外商寄存、暂存货物、供应外籍船舶、飞机等运输工具的燃料和零配件等货物。

本贸易方式不包括保税仓库进口自用的货架、办公用品、管理用具、运输车辆、搬运、起重和包装设备以及改装用的机器等,价购进口的,贸易方式为"一般贸易"(0110);外商免费提供的,贸易方式为"其他进口免费提供货物"(3339);

2.保税仓库转口货物

保税仓库转口货物指境内企业从境外购进,在海关监管下存放或简单加工后转出口的货物。简称:保税仓转口,贸易方式代码:1133。

3.境内存入出口监管仓库和出口监管仓库退仓货物

境内存入出口监管仓库的货物是指已向海关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存入出口监

管仓库的货物。

出口监管仓库退仓货物指原已向海关办结出口报关手续从境内存入出口监管仓库,后经海关核准转为供国内使用的货物(即从出口监管仓库退回的原按"境内存入出口监管仓库"统计的货物)。

境内存入出口监管仓库和出口监管仓库退仓货物列入海关单项统计,未设贸易方式代码。为把单项统计的贸易方式同海关进出口统计的贸易方式区分开来,避免重复统计,上述货物进出保税区时,运输方式填"1"(境内存入出口监管仓库和出口监管仓库退仓货物)。

上述货物进出出口监管仓库时,分别按货物进出出口监管仓库的实际用途填报相应的贸易方式。

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包括由原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凭原出口单证办理免税退运手续的货物。

4.保税仓库转内销货物

保税仓库转内销货物是指经海关核准转为供国内使用的原从境外存入保税仓库的货物。

保税仓库转内销货物列入海关单项统计,未设贸易方式代码。为把单项统计的贸易方式同海关进出口统计的贸易方式区分开来,避免重复统计,上述货物进出保税区时,运输方式填"8"(保税仓库转内销)。

上述货物运出保税仓库时,分别按货物运出保税仓库的实际用途填报相应的贸易方式。

本贸易方式包括从保税仓库提取供应中国籍运输工具的进口燃料、物料及零配件等,不包括:

(1)从保税仓库提取供应外国籍运输工具的进口燃料、物料及零配件等,贸易方式为"保税仓库进出境仓储货物"(1233)

(2)从设置在保税区内的保税仓库转非保税区内销的货物,以及从非保税区存入保税区内保税仓库的货物,属"保税区运往非保税区和非保税区运入保税区货"(运输方式7),贸易方式视具体交易方式选择填报。

进出境修理物品

进出境修理物品是指运进境或运出境维护修理的物品。

本贸易方式代码为"1300",简称:修理物品。

出料加工贸易

出料加工贸易是指我境内企业将原辅料、零部件、元器件或半成品(以下简称料件),出口交由境外厂商按我方要求进行加工或装配,成品复运进口,我方支付工缴费的贸易方式。

本贸易方式代码为"1427",简称:出料加工。

租赁贸易

一、定义与代码

赁贸易是指经营租赁业务的企业与外商签订国际租赁合同的进出境的货物。

租赁期在一年及一年以上的进出口货物,贸易方式代码为"1523"和"9800",简称:租赁贸易、租赁征税。

租赁期不满一年的进出口货物,贸易方式代码为"1500",简称:租赁不满一年。

二、适用范围

本贸易方式包括租赁贸易租借进出口的货物,租赁期在一年及以上的租赁进口货物按租金征税时,贸易方式为"租赁征税"(9800),但不包括:(一)经营租赁业务的企业进口自用的设备、办公用品,贸易方式应为"一般贸易"(0110);

(二)用于加工装配的租赁进口的机器设备,贸易方式应为"来料加工设备"(0220);

(三)用于补偿贸易租借进口的货物,贸易方式应为"补偿贸易"(0513)。

(四)租赁期满复运出进口的货物,贸易方式为"其它退运货物"(4463)。

寄售代销贸易

一、定义与代码

寄售代销贸易是指寄售人把货物运交事先约定的代销人,由代销人按照事先约定或根据寄售代销协议规定的条件,在当地市场代为销售,所得货款扣除代销人的佣金和其他费用后,按协议规定方式将余款付给寄售人的交易形式。

本贸易方式代码为"1616",简称:寄售代销。

二、适用范围

本贸易方式包括寄售代销贸易进出口的货物及进口寄售货物的增发部分。但不包括:

(一)经营寄售代销业务的企业,接受国外免费提供的样品,贸易方式应为"货样广告品B"(3039);

(二)委托我驻港澳机构代销的鲜活商品。

免税品

一、定义与代码

免税品是指设在国际机场、港口、车站和边境口岸的免税品商店所进口的,按有关规定销售给办完出境手续的旅客,供外国籍船员和我国远洋船员购买送货上船出售的物品,以及在我国际航班、国际班轮上向出境旅客出售的物品。

本贸易方式代码为"1741",简称:免税品。

二、适用范围

本贸易方式适用上述定义所列进口免税品,但不包括:

(一)按有关规定销售给享受免税待遇的各类人员的进口免税外汇商品,贸易方式为"免税外汇商品"(1831);

(二)免税店进口供维修用的零部件、货架、柜台、手推车,不属免税品范围,其贸易方式为"一般贸易"(0110)。

免税外汇商品

一、定义与代码

免税外汇商品是指在限定地点按有关规定销售给享受免税待遇人员的进口外汇商品。

本贸易方式代码为"1831",简称:免税外汇商品。

二、适用范围

本贸易方式包括:

1.为供应出国人员用结存外汇或入境人员用带进的外汇在境内购买限定的进口的免税外汇商品;

2.经营入境旅客"在外售券、境内提货"业务的企业进口的免税外汇商品。

本贸易方式不包括:

1.经营免税外汇商品的单位进口供商品维修用的零部件和商场自用的货架、

手推车等,贸易方式为"一般贸易"(0110);

2.进口免税外汇商品因故经批准转内销,贸易方式应为"一般贸易"(0110)。外商投资企业作为投资进口的设备、物品

一、定义与代码

外商投资企业作为投资进口的设备、物品是指外商投资企业以投资(包括中方投资)总额内的资金所进口的机器设备、零部件和其他物料[指建厂(场)以及安装、加固机器所需材料],以及根据国家规定进口本企业自用合理数量的交通工具、生产用车辆、办公用品和设备。

合资、合作企业进口设备、物品,贸易方式代码应为"2025",简称:合资合作设备。

外资企业进口设备、物品,贸易方式代码应为"2225",简称:外资设备物品。

二、适用范围

(一)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包括华侨、港、澳、台同胞投资企业。

(二)所称"设备"是指外商投资企业在其投资总额内进口本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零部件和其他物料[指建厂(场)以及安装、加固机器所需材料]及生产用车辆。

(三)所称"物品"是指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设备)和交通工具。

外商投资企业为履行产品出口合同进口料件和加工出口产品

一、定义与代码

本贸易方式是指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合作和外资企业)为履行产品出口合同所需进口的原材料、燃料、散件、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件、辅料和包装物料(以下简称料件)及加工出口的产品。

本贸易方式代码"2215",简称:三资进料加工。

二、适用范围

本贸易方式适用外商投资企业为履行产品出口合同进口料件及加工出口的产品。

本贸易方式不包括:

1. 经海关批准设立保税工厂的外商投资企业为履行产品出口合同所需进口料件和加工出口产品,贸易方式为"保税工厂"(1215);

2.外商投资企业加工出口产品中进口料件所占出口产品价值比例小于20%的,贸易方式为"一般贸易"(0110);

3.外商投资企业在合同规定比例进口供加工内销部分的料件以及经批准进口全部用于内销产品的料件,贸易方式为"一般贸易"(0110)。

4.外商投资企业为解决外汇收支平衡,经经贸主管部门批准,购买国内产品出口,贸易方式为"一般贸易"(0110);

5.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来料加工贸易、租赁贸易等进出口的货物,贸易方式分别为"来料加工"(0214)或"租赁贸易"(1500、1523);

6.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旅游宾馆、饭店进口餐佐料,贸易方式为"一般贸易"(0110);

7.进料加工的成品或半成品转让给境内其他承接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业务的单位进行再加工的,贸易方式应为"进料深加工"(0654);

8.复运出境的原进料加工进口的剩余料件和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贸易方式应为"进料料件复出"(0664)。

派驻人员进口自用物品

一、定义与代码

派驻人员进口自用物品是指履行来料、来件、来样加工和补偿贸易协议的外商(包括华侨、港、澳、台同胞)派驻我方的人员带进自用、合理数量的家用电器等耐用消费品。

本贸易方式代码为"2300",简称:派驻人员进口。

二、适用范围

本贸易方式仅包括"三来一补"的外商派驻我方的人员带进的耐用消费品,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经营"三来一补"业务派驻我方,在我国(内地)工作一年以上,经公安部门批准长期居留并取得《居留证》的人员进口的自用物品,贸易方式为"常驻人员自用"(2500)。

外国常驻机构进口公用物品

一、定义与代码

外国常驻机构进口公用物品是指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机构、外国民间经济贸易团体常驻机构、外国常驻新闻机构以及其他外国常驻机构进口供自用且数量合理的办公用品及交通工具。

本贸易方式代码为"2439",简称:常驻机构进口。

二、适用范围

本贸易方式包括外国常驻机构进口供自用且数量合理的办公用品及交通工具,但不包括:

1、外国常驻机构的人员进口自用物品,贸易方式为"常驻人员自用"(2500);

2、外国常驻机构人员进口自用的汽车,贸易方式为"其他贸易"(9739);

3、暂时进出口的公用物品,贸易方式为"暂时进出口"(2600);

4、外国驻华使领馆进出口公用物品,贸易方式为"其他" (9900);

5、外国驻华使领馆在我国内购运出境的货物,贸易方式为"其他贸易"(9739)。

外国常驻人员进口自用物品

一、定义与代码

外国常驻人员进口自用物品是指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驻华机构的常驻人员,外国民间经济贸易团体驻华机构的常驻人员,外国驻华新闻机构的常驻记者,中外合资、合作(包括中外合作勘探、开采石油等)、外资企业(包括华侨、港、澳、台同胞投资企业)、外国常驻人员"三来一补"企业常驻人员,以及其他外国驻华机构的常驻人员进口自用合理数量的物品。

本贸易方式代码为"2500",简称:常驻人员进口。

二、适用范围

本贸易方式不包括:

(一)外商投资企业和履行"三来一补"合同(协议)派驻在境内居留一年以下,未取得常驻证的技职人员进口自用物品,贸易方式为"派驻人员进口自用物品"(2300);

(二)常驻人员进口自用汽车,贸易方式为"其他贸易"(9739)。

暂时进出口货物

一、定义与代码

暂时进出口货物是指国际组织、外国政府或外国和香港、澳门地区的企业、群众团体以及个人为开展经济、技术、科学、文化合作交流而暂时运入或运出我国关境及复运出进境的货物。

本贸易方式代码为"2600",简称:暂时进出口。

二、适用范围

(一)本贸易方式包括:

1.为来华拍摄或与我国国内单位合作拍摄电影片、照片、图片、幻灯片而运进我国的摄影器材、胶卷、胶片、录像带、车辆、服装、道具等。

2.为来华进行体育竞赛、文艺演出而运进的器材、道具、服装、车辆、动物等。

3.为来华进行工程施工、学术、技术交流、讲学而运进的各种设备、仪器、工具、教学用具、车辆等。

(二)本贸易方式不包括

1.进出境展览品,贸易方式为"展览品"(2700)。

2.橱窗广告陈列品,贸易方式为"橱窗广告品"(2800)。

3.复运出口或不出口的陈列样品,驻华商业机构复运出口的进口陈列样品贸易方式代码为"2900",驻华商业机构不复运出口的进口陈列样品贸易方式代码为"2939"。

4.承包工程出口物资,贸易方式代码为"3422"。

5.进出境修理物品,贸易方式代码为"1300"。

6.租赁贸易进出口货物,贸易方式为"租赁不满一年"(1500)、"租赁贸易"(1523)。

进出境展览品

一、定义与代码

进出境展览品是指外国为来华或我国为到国外举办经济、文化、科技等展览或参加博览会而进出口的展览品及与展览品有关的宣传品、布置品、招待品、小卖品和其他物品。

本贸易方式代码为"2700",简称:展览品。

二、适用范围

本贸易方式包括以上定义所述进出口的展览品,但不包括不复运出进境而留在国内外销售的进出口展览品,不复运出进境而留在国内外的进出口展览品,应视实际贸易方式填报。

橱窗广告陈列品

一、定义与代码

橱窗广告陈列品是指国内广告公司与外商签订协议,由外商租用我商店陈列外国产品进行广告宣传而进口需复运出口的货物。

本贸易方式代码为"2800",简称:橱窗广告品。

二、适用范围

(一)本贸易方式进口货物包括陈列用广告宣传品、道具和消耗性物品。

(二)本贸易方式不包括外国驻华机构进出口陈列品,贸易方式为"驻华商业机构复运出口的进口陈列样品"(2900)、"驻华商业机构不复运出口的进口陈列样品"(2939)。

(三)经批准留在国内出售的陈列品,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价购进口的贸易方式为"一般贸易"(0110)或"货样广告品A"(3010);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进口,其贸易方式?"其他贸易"(9739)或"货样广告品B"(3039)。

外国驻华商业机构进出口陈列用的样品

本贸易方式是指外国企业常驻我国办事机构为陈列企业的产品而进出口的样品。

驻华商业机构进口并复运出口的陈列用样品,贸易方式代码为"2900",简称:复出陈列样品。

驻华商业机构不复运出口的进口陈列用样品,贸易方式代码为"2939",简称:不出陈列样品。

货样、广告品

一、定义与代码

进出口货样是指专供订货参考的进出口货物样品;广告品是指用以宣传有关商品内容的进出口广告宣传品。

经批准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进出口货样广告品,贸易方式代码为"3010",

简称:货样广告品A。

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单位)进出口及国外免费提供进口的货样广告品,贸易方式代码为"3039",简称:货样广告品B。

二、适用范围

本贸易方式除以上定义所述范围的商品外,还包括寄售代销贸易中外商免费提供的货样广告品。

本贸易方式不包括:

(一)暂时进出口的货样、广告品,贸易方式应为"暂时进出口货物"(2600)。

(二)橱窗广告陈列品,贸易方式代码应为"2800"。

(三)外国商业机构陈列样品,贸易方式代码应为"驻华商业机构复运出口的进口陈列样?"(2900)、"驻华商业机构不复运出口的进口陈列样品"(2939)。

无代价抵偿进口货物

无代价抵偿货物是指进口货物经海关征税放行后,发现货物残损、缺少或品质不良,而由国外承运人、发货人或保险公司免费补偿或更换的同类货物。

本贸易方式代码为"3100",简称:无代价抵偿。

其他出口免费提供货物

一、定义与代码

其他出口免费提供货物是指除纳入已列明贸易方式者外,由国内企业、单位或个人无偿提供给境外企业或个人的出口货物。

本贸易方式代码为"3300",简称:其他出口免费。

二、适用范围

本贸易方式包括以上定义所述范围的出口货物,但不包括:

(一)易货贸易出口货物,贸易方式为"易货贸易"(0130)。

(二)补偿贸易出口货物,贸易方式为"补偿贸易"(0513)。

(三)承包工程出口物资,贸易方式为"对外承包工程出口物资"(3422)。

(四)国家间、国际组织间无偿援助出口物资,贸易方式为"援助物资"(3511)。

(五)赠送礼品,贸易方式为"进出境礼品"(3800)。

其他进口免费提供货物

海关报关单填写指南(含报关单格式,填写指南和转关货物申报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 预录入编号:海关编号: 为统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报要求,保证报关单数据质量,根据《海关法》及有关法规,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在一般情况下采用“报关单”或“进口报关单”、“出口报关单”的提法,需要分别说明不同要 求时,则分别采用以下用语: 1、报关单录入凭单:指申报单位按海关规定的格式填写的凭单,用作报关单预录入的依据(可将现行报关单放大后

使用)。 2、预录入报关单:指预录入公司录入、打印,并联网将录入数据传送到海关,由申报单位向海关申报的 报关单。 3、EDI报关单:指申报单位采用EDI方式向海关申报的电子报文形式的报关单及事后打印、补交备核的书面报关单。 4、报关单证明联:指海关在核实货物实际入、出境后按报关单格式提供的证明,用作企业向税务、外汇管理部门办结有关手续的证明文件。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各栏目的填制规范如下: 一、预录入编号 指申报单位或预录入单位对该单位填制录入的报关单的编号,用于该单位与海关之间引用其申报后尚未 批准放行的报关单。 报关单录入凭单的编号规则由申报单位自行决定。预录入报关单及EDI报关单的预录入编号由接受申报 的海关决定编号规则,计算机自动打印。 二、海关编号 指海关接受申报时给予报关单的编号。 海关编号由各海关在接受申报环节确定,应标识在报关单的每一联上。 报关单海关编号为9位数码,其中前两位为分关(办事处)编号,第三位由各关自定义,后六位为顺序 编号。各直属海关对进口报关单和出口报关单应分别编号,并确保在同一公历年度内,能按进口和出口 唯一地标识本关区的每一份报关单。 各直属海关的理单岗位可以对归档的报关单另行编制理单归档编号。理单归档编号不得在部门以外用于 报关单标识。 三、进口口岸/出口口岸 指货物实际进(出)我国关境口岸海关的名称。 本栏目应根据货物实际进(出)口的口岸海关选择填报《关区代码表》中相应的口岸海关名称及代码。 加工贸易合同项下货物必须在海关核发的《登记手册》(或分册,下同)限定或指定的口岸与货物实际进出境口岸不符的,应向合同备案主管海关办理《登记手册》的变更手续后填报。进口转关运输货物应填报货物进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出口转关运输货物应填报货物出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按转关运输方式监管的跨关区深加工结转货物,出口报关单填报转出地海关名称及代码,进口报

各种国际贸易方式及代码

贸易方式代码表 0110 一般贸易 一般贸易 0130 易货贸易 易货贸易 0214 来料加工 来料加工装配贸易进口料件及加工出口货物0243 来料以产顶进 来料加工成品以产顶进 0245 来料料件内销 来料加工料件转内销 0255 来料深加工 来料深加工结转货物 0258 来料余料结转 来料加工余料结转 0265 来料料件复出 来料加工复运出境的原进口料件 0300 来料料件退换 来料加工料件退换 0345 来料成品内销 来料加工成品转内销 0420 加工贸易设备 加工贸易项下外商提供的进口设备 0446 加工设备内销 加工贸易免税进口设备转内销

0456 加工设备结转 加工贸易免税进口设备结转0466 加工设备退运 加工贸易免税进口设备退运出境0513 补偿贸易 补偿贸易 0615 进料对口 进料加工(对口合同) 0642 进料以产顶进 进料加工成品以产顶进 0644 进料料件内销 进料加工料件转内销 0654 进料深加工 进料深加工结转货物 0657 进料余料结转 进料加工余料结转 0664 进料料件复出 进料加工复运出境的原进口料件0700 进料料件退换 进料加工料件退换 0715 进料非对口 进料加工(非对口合同) 0744 进料成品内销 进料加工成品转内销 0844 进料边角料内销

进料加工项下边角料转内销 0845 来料边角料内销 来料加工项下边角料内销 0864 进料边角料复出 进料加工项下边角料复出口 0865 来料边角料复出 来料加工项下边角料复出口 1110 对台贸易 对台直接贸易 1139 国轮油物料 中国籍运输工具境内添加的保税油料、物料1215 保税工厂 保税工厂 1233 保税仓库货物 保税仓库进出境货物 1234 保税区仓储转口 保税区进出境仓储转口货物 1300 修理物品 进出境修理物品 1427 出料加工 出料加工 1500 租赁不满一年 租期不满一年的租赁贸易货物 1523 租赁贸易 租期在一年及以上的租赁贸易货物 1616

常用业务参数海关常用代码表

常用业务参数海关常用代码表 领证商品备注表(LICENSEN) 征免性质代码表(LEVETYPE) 关别代码表(CUSTOMS) 国内地区代码表(DISTRICT) 反倾销名单(IMPORTSU) 货币代码表(CURR) 国别地区代码表(COUNTRY) 进口商品临时税率表(TEMPOR) 监管证件代码表(LICENSED) 监管方式代码表(TRADE) 运输方式代码表(TRANSF) 计量单位代码表(UNIT) 用途代码表(USE_TO) 结汇方式代码表(LC_TYPE) 征减免税方式代码表(LEVYMODE) 地区性质代码表(DIST_TYPE) 货币代码表(CURR) 企业性质代码表(CO_TYPE) 成交方式代码表(TRANSAC) 常用计量单位换算资料 长度1英寸=25.4毫米
1英尺=12英寸=0.3048米
1码=3英尺=0.9114米
1英里=1760码=1.609千米
1海里=1852米
面积
1平方英寸=6.45平方厘米
1平方英尺=144平方英寸=9.29平方分米
1平方码=9平方英尺=0.836平方米
1英亩=4840平方码=0.405公顷
1平方英里=640英亩=259公顷
体积
1立方英寸=16.4立方厘米
1立方英尺=1728立方英寸=0.0283立方米
1立方码=27立方英尺=0.765立方米
容积
英制
1品脱=20液量盎司=34.68立方英寸=0.568升
1夸脱=2品脱=1.136升
1加伦=4夸脱=4.546升
1配克=2加伦=9.092升
1蒲式耳=4配克=36.4升
1八蒲式耳=8蒲式耳=2.91百升
美制干量
1品脱=33.60立方英寸=0.550升
1夸脱=2 pints 品脱=1.101升
1配克=8 quarts 夸脱=8.81升
1蒲式耳=4s 配克=35.3升美制液量
1品脱=16液量盎司=28.88立方英寸=0.473升
1夸脱=2品脱=0.946升
1加伦=4夸脱=3.785升
常衡
1格令=0.065克
1打兰=1.772克
1盎司=16打兰=28.35克
1磅=16盎司=7000谷=0.4536千克
1英石=14磅=6.35千克
1四分之一英担=2英石=12.70千克
1英担=4四分之一英担=50.80千克
1短吨(美吨)=2000磅=0.907公吨
1长吨(英吨)=20英担=1.016公吨
适用从量消费税商品的重量与体积换算关系为:
啤酒1吨=988升黄酒1吨=962升
汽油1吨=1388升柴油1吨=1176升 编码的俗名和学名对照表 俗名学名商品编码备注

几种少见的贸易方式

几种少见的贸易方式 一、无代价抵偿货物 1、定义 是指进出口货物在海关放行后,因残损、短少、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原因,由进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承运人或者保险公司免费补偿或者更换的与原货物相同或者与合同规定相符的货物,简称无代价抵偿货物。 来料加工、进料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和出口成品因残损、短少、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原因,由进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承运人或保险公司免费补偿或更换的与原货物相同或者与合同规定相符的货物,分别适用具体列名的料件或成品退换的监管方式,不适用本规定。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向海关申报办理无代价抵偿货物进出口手续,应当在原进出口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内,且不超过原货物进出口之日起3年。 2、无代价抵偿货物报关要求 无代价抵偿货物进出境报关时,报关单应按如下规定填制: (一)进口无代价抵偿货物,原则上应先办理原货物退运出境手续。退运出境货物监管方式按“其他(9900)”申报,征免性质为“其他法定(299)”;免费更换的货物入境时,监管方式按“无代价抵偿(3100)”申报,征免性质为“一般征税 —1 —

(101)”、“其他法定(299)”,关联报关单栏填制原进口货物报关单,备注栏内填制无代价抵偿原因,退运出境货物报关单;特殊情况经海关核准先办理进口手续后办理出口手续的,纳税义务人应向海关办理担保手续。 (二)出口无代价抵偿货物,原则上应先办理原货物退运进境手续。退运进境货物监管方式按“其他(9900)”申报,征免性质为“其他法定(299)”;免费更换的货物出境时,监管方式按“无代价抵偿(3100)”申报,征免性质为“一般征税(101)”、“其他法定(299)”,关联报关单栏填制原出口货物报关单,备注栏内填制无代价抵偿原因,退运进境货物报关单。特殊情况经海关核准先办理出口手续后办理进口手续的,纳税义务人应向海关办理担保手续。 3、申报进口无代价抵偿货物应提交下列单证: (一)原进口货物报关单; (二)原进口货物退运出境的出口报关单或者原进口货物交由海关处理的货物放弃处理证明; (三)原进口货物税款缴款书或者《征免税证明》; (四)买卖双方签订的索赔协议。 因原进口货物短少而进口无代价抵偿货物,不需要提交前款第(二)项所列单证。 海关认为需要时,纳税义务人还应当提交具有资质的商品检验机构出具的原进口货物残损、短少、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的检验证明书或者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2 —

(国际贸易)贸易方式代码表说明

(国际贸易)贸易方式代码 表说明

(二)海关通关系统常用代码表说明 监管方式代码表说明 进出口货物海关监管方式(以下简称监管方式),即现行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贸易方式”,是以国际贸易中进出口货物的交易方式为基础,结合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征税、统计及监管条件综合设定的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管理方式。 由于海关对不同监管方式下进出口货物的监管、征税、统计作业的要求不尽相同,因此为满足海关管理的要求,报头自动化系统的监管方式代码采用四位数字结构,其中前俩位是按海关监管要求和计算机管理需要划分的分类代码,后俩位为海关统计代码。 壹般贸易 壹、定义和代码 壹般贸易是指我国境内有进出口运营权的企业单边进口或单边出口的贸易。本监管方式代码为”0110“简称:壹般贸易。 二、适用范围 (壹)本监管方式包括: 1.以正常交易方式成交的进出口货物; 2.来料养殖、来料种植进出口货物; 3.个体工商业者委托进口的小型生产工具; 4.旅游旅馆、酒店进口营业用的食品和餐佐料等; 5.外商投资企业进口供加工内销产品的料件; 6.贷款援助的进出口货物(包括我方利用贷款款项自行采购进口的物资); 7.外商投资企业用国产原材料加工产品出口或经批准自行收购国内产品出口的货物; 8.国内运营租赁业务的企业购进供出租用的货物; 9.运营保税仓库业务的企业购进供自用的货物;

10.运营免税品和免税外汇商品的企业购进自用的手推车、货架等货物; 11.外籍船舶、飞机于我国境内添加的国产燃料; 12.对台间接贸易进出口货物。 (二)本监管方式不包括: 1.进出口货样广告品,监管方式代码为“3010”(货样广告品A)、“3039”(货样广告品B); 2.无进出口运营权的单位经批准临时进出口货物,监管方式代码为“9739”; 3.进料加工贸易中,对方有价或免费提供的机器设备(0420或0320); 4.运回国内对外承包工程期间于国外获取的机器、设备,监管方式代码为“3410”; 5.境外劳务合作项目,对方以实物产品低偿我劳务人员工资所进口的货物(如钢材、木材、化肥、海产品等),监管方式代码为“3410”。 易货贸易 壹、定义和代码 易货贸易是指不通过货币媒介而直接用出口货物交换进口货物的贸易。本监管方式代码为“0130”,简称:易货贸易。 二、适用范围 本监管方式包括和原苏联、东欧等二十六国以及和其他国家的易货贸易。 本监管方式不包括: 1.对台小额贸易中签订易货合同的贸易,应为“其他贸易”(9739)。 2.边境小额贸易中签订易货合同的贸易,应为“边境小额”(4019)。

贸易方式代码表说明

(二)海关通关系统常用代码表说明 监管方式代码表说明 进出口货物海关监管方式(以下简称监管方式),即现行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贸易方式”,是以国际贸易中进出口货物的交易方式为基础,结合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征税、统计及监管条件综合设定的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管理方式。 由于海关对不同监管方式下进出口货物的监管、征税、统计作业的要求不尽相同,因此为满足海关管理的要求,报头自动化系统的监管方式代码采用四位数字结构,其中前两位是按海关监管要求和计算机管理需要划分的分类代码,后两位为海关统计代码。 一般贸易 一、定义与代码 一般贸易是指我国境内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单边进口或单边出口的贸易。本监管方式代码为”0110“简称:一般贸易。 二、适用范围 (一)本监管方式包括: 1.以正常交易方式成交的进出口货物; 2.来料养殖、来料种植进出口货物; 3.个体工商业者委托进口的小型生产工具; 4.旅游旅馆、酒店进口营业用的食品和餐佐料等; 5.外商投资企业进口供加工内销产品的料件; 6.贷款援助的进出口货物(包括我方利用贷款款项自行采购进口的物资); 7.外商投资企业用国产原材料加工产品出口或经批准自行收购国内产品出口的货物; 8.国内经营租赁业务的企业购进供出租用的货物; 9.经营保税仓库业务的企业购进供自用的货物; 10.经营免税品和免税外汇商品的企业购进自用的手推车、货架等货物; 11.外籍船舶、飞机在我国境内添加的国产燃料; 12.对台间接贸易进出口货物。 (二)本监管方式不包括: 1.进出口货样广告品,监管方式代码为“3010”(货样广告品A)、“3039”(货样广告品B); 2.无进出口经营权的单位经批准临时进出口货物,监管方式代码为

进口货物报关单填写规范(海关整理出来,最新最全的进口货物报关单填写规范)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 为统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报要求,保证报关单数据质量,根据《海关法》及有关法规,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在一般情况下采用“报关单”或“进口报关单”、“出口报关单”的提法,需要分别说明不同要求时,则分别采用以下用语: 1、报关单录入凭单:指申报单位按海关规定的格式填写的凭单,用作报关单预录入的依据(可将现行报关单放大后使用)。 2、预录入报关单:指预录入公司录入、打印,并联网将录入数据传送到海关,由申报单位向海关申报的报单。 3、EDI报关单:指申报单位采用EDI方式向海关申报的电子报文形式的报关单及事后打印、补交备核的书面报关单。 4、报关单证明联:指海关在核实货物实际入、出境后按报关单格式提供的证明,用作企业向税务、外汇管理部门办结有关手续的证明文件。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各栏目的填制规范如下: 一、预录入编号 指申报单位或预录入单位对该单位填制录入的报关单的编号,用于该单位与海关之间引用其申报后尚未批准放行的报关单。报关单录入凭单的编号规则由申报单位自行决定。预录入报关单及EDI报关单的预录入编号由接受申报的海关决定编号规则,计算机自动打印。 二、海关编号 指海关接受申报时给予报关单的编号。 海关编号由各海关在接受申报环节确定,应标识在报关单的每一联上。 报关单海关编号为9位数码,其中前两位为分关(办事处)编号,第三位由各关自定义,后六位为顺序编号。各直属海关对进口报关单和出口报关单应分别编号,并确保在同一公历年度内,能按进口和出口唯一地标识本关区的每一份报关单。 各直属海关的理单岗位可以对归档的报关单另行编制理单归档编号。理单归档编号不得在部门以外用于报关单 标识。 三、进口口岸/出口口岸 指货物实际进(出)我国关境口岸海关的名称。 本栏目应根据货物实际进(出)口的口岸海关选择填报《关区代码表》中相应的口岸海关名称及代码。加工贸易合同项下货物必须在海关核发的《登记手册》(或分册,下同)限定或指定的口岸与货物实际进出境口岸不符的,应向合同备案主管海关办理《登记手册》的变更手续后填报。 进口转关运输货物应填报货物进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出口转关运输货物应填报货物出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按转关运输方式监管的跨关区深加工结转货物,出口报关单填报转出地海关名称及代码,进口报关单填报转入地海关名称及代码。 其他未实际进出境的货物,填报接受申报的海关名称及代码。 四、备案号 指进出口企业在海关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或征减、免、税审批备案等手续时,海关给予《进料加工登记手册》、《来料加工及中小型补偿贸易登记手册》、《外商投资企业履行产品出口合同进口料件及加工出口成品登记手册》(以下均简称《登记手册》)、《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以下简称《征免税证明》)或其他有关备案审批文件的编号。 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备案号。 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加工贸易合同项下货物,除少量低价值辅料按规定不使用《登记手册》的外,必须在报关单备案号

贸易方式代码表

监管方式代码监管方式代码简称监管方式代码全称 0110 一般贸易一般贸易 0130 易货贸易易货贸易 0139 旅游购物商品用于旅游者五万美元以下的出口小批量订货0200 料件放弃主动放弃交由海关处理的来料或进料加工料件0214 来料加工来料加工装配贸易进口料件及加工出口货物0245 来料料件内销来料加工料件转内销 0255 来料深加工来料深加工结转货物 0258 来料余料结转来料加工余料结转 0265 来料料件复出来料加工复运出境的原进口料件 0300 来料料件退换来料加工料件退换 0314 加工专用油国营贸易企业代理来料加工企业进口柴油0320 不作价设备加工贸易外商提供的不作价进口设备 0345 来料成品减免来料加工成品凭征免税证明转减免税 0400 成品放弃主动放弃交由海关处理的来料及进料加工成品0420 加工贸易设备加工贸易项下外商提供的进口设备 0444 保区进料成品按成品征税的保税区进料加工成品转内销货物0445 保区来料成品按成品征税的保税区来料加工成品转内销货物0446 加工设备内销加工贸易免税进口设备转内销 0456 加工设备结转加工贸易免税进口设备结转 0466 加工设备退运加工贸易免税进口设备退运出境 0500 减免设备结转用于监管年限内减免税设备的结转 0513 补偿贸易补偿贸易 0544 保区进料料件按料件征税的保税区进料加工成品转内销货物0545 保区来料料件按料件征税的保税区来料加工成品转内销货物0615 进料对口进料加工(对口合同) 0642 进料以产顶进进料加工成品以产顶进 0644 进料料件内销进料加工料件转内销 0654 进料深加工进料深加工结转货物 0657 进料余料结转进料加工余料结转 0664 进料料件复出进料加工复运出境的原进口料件 0700 进料料件退换进料加工料件退换 0715 进料非对口进料加工(非对口合同) 0744 进料成品减免进料加工成品凭征免税证明转减免税 0815 低值辅料低值辅料 0844 进料边角料内销进料加工项下边角料转内销 0845 来料边角料内销来料加工项下边角料内销

各种国际贸易方式及代码

各种国际贸易方式及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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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方式代码表 0110 一般贸易 一般贸易 0130 易货贸易 易货贸易 0214 来料加工 来料加工装配贸易进口料件及加工出口货物 0243 来料以产顶进 来料加工成品以产顶进 0245 来料料件内销 来料加工料件转内销 0255 来料深加工 来料深加工结转货物 0258 来料余料结转 来料加工余料结转 0265 来料料件复出 来料加工复运出境的原进口料件 0300 来料料件退换 来料加工料件退换 0345 来料成品内销 来料加工成品转内销 0420 加工贸易设备 加工贸易项下外商提供的进口设备 0446 加工设备内销 加工贸易免税进口设备转内销

0456 加工设备结转 加工贸易免税进口设备结转 0466 加工设备退运 加工贸易免税进口设备退运出境 0513 补偿贸易 补偿贸易 0615 进料对口 进料加工(对口合同) 0642 进料以产顶进 进料加工成品以产顶进 0644 进料料件内销 进料加工料件转内销 0654 进料深加工 进料深加工结转货物 0657 进料余料结转 进料加工余料结转 0664 进料料件复出 进料加工复运出境的原进口料件 0700 进料料件退换 进料加工料件退换 0715 进料非对口 进料加工(非对口合同) 0744 进料成品内销 进料加工成品转内销 0844 进料边角料内销

进料加工项下边角料转内销 0845 来料边角料内销 来料加工项下边角料内销 0864 进料边角料复出 进料加工项下边角料复出口 0865 来料边角料复出 来料加工项下边角料复出口 1110 对台贸易 对台直接贸易 1139 国轮油物料 中国籍运输工具境内添加的保税油料、物料1215 保税工厂 保税工厂 1233 保税仓库货物 保税仓库进出境货物 1234 保税区仓储转口 保税区进出境仓储转口货物 1300 修理物品 进出境修理物品 1427 出料加工 出料加工 1500 租赁不满一年 租期不满一年的租赁贸易货物 1523 租赁贸易 租期在一年及以上的租赁贸易货物 1616

1.公路运输工具数据填制规范-广西电子口岸

附件9: 中国海关舱单数据填制规范(公路) 第一部分:数据填制特殊要求 一、原始舱单、预配舱单有增加、修改和删除报文 (一)数据项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中一个数据项填写,另外的数据项必须也要填写。 1.件数,包装 2.通讯方式类别代码,通讯方式号码 3.托运货物价值,金额类型代码 4.收货人具体联系人名称、收货人联系号码、通讯方式类别代码 5.通知人名称,通知人地址(街道,邮箱)、通知人联系号码、通讯方式 类别代码 6.危险品联系人姓名,危险品联系人联系号码,通讯方式类别代码 7.货物体积、体积单位 8.货物重量、重量单位 9.集装箱(器)自重、重量单位 10.托架或拖挂车自重、重量单位 (二)修改报文 进出境口岸海关代码、货物运输批次号、舱单传输人、运输方式代码、提运单号、更改原因代码、托运货物序号(条件)必填。 (三)删除报文 进出境口岸海关代码、货物运输批次号、舱单传输人、航班航次号、运输工具代码、运输方式代码、提运单号、更改原因代码必填,其余不填写。

二、运抵报告只有申报和删除报文,不提供修改报文 (一)申报报文 集装箱货物和散杂货物填写不同的数据段,集装箱货物只填写集装箱信息数据段,散杂货只填写提单和货物信息数据段。 (二)删除报文 只填写货物运输批次号、运输方式代码、进出境海关代码,集装箱货物只填写集装箱号,散杂货只填写总运单号,其余数据项不填写。 四、理货报告只有申报和删除报文,没有修改报文 申报报文,集装箱货物和散杂货物填写不同的数据段,集装箱货物只填写集装箱信息,散杂货只填写运单信息数据段。 五、进出境承运确报只有申报和删除报文,没有修改报文,以运输工具为单位向海关申报。 六、出口落装改配申请 总运单号、集装箱信息数据段等数据项根据实际发生变更情况填写。 七、在传输原始舱单中境外装货地和境内卸货地代码时,境外装货地代码编码规则为国家代码(2位)+装货城市代码(3位),境内卸货地代码使用国内公路口岸代码,未在国内公路口岸代码表(CN003)中列名的口岸,其编码规则为该口岸所在的关区代码(4位)+1位顺序号; 在传输预配舱单中境内装货地和境外卸货地代码时,境内装货地使用国内公路口岸代码,未在国内公路口岸代码表(CN003)中列名的口岸,其编码规则为该口岸所在的关区代码(4位)+1位顺序号,境外卸货地代码编码规则为国家代码(2位)+卸货城市代码(3位)。 八、所有填制项中不得出现“<”、“&”符号,如有实际需要,请填写对应的转义符“<”、“&”。

深圳海关一般贸易办事流程

深圳海关一般贸易办事流程

深关一般贸易办事流程 一、报关 第一节、海关 海关是报关公司的主管单位,报关行依法按程序代理客户向海关申报进出口货物(很多工厂和外贸公司有自理报关权)。海关的其它基本职能还包括:监管、征税、统计、缉私。以大鹏海关为例,大鹏海关业务科包括:综合业务科、码头监管科、转关科、调查科、船管科、办公室、人保科、行政财务科。 深圳海关分一线海关和二线海关。一线海关指申报之后直接可以出境的海关。而二线海关指申报之后必须再通过一线海关再报关才能出口 的海关。 深圳海关总署共有几个一线海关:大鹏海关、蛇口海关、文锦渡海关、皇岗海关、沙头角海关,其中蛇口海关又包括以下几个码头;SCT (SHEKOU)、赤湾(CHIWAN,赤湾码头在凯丰码头对面,现已合并为一家公司对外称赤湾)、妈湾(MAWAN )、招港(ZHAOGANG)、东角头(进口码头)。其中中港拖车—陆路口岸:文锦渡、皇岗、沙头角

一线海关当中又分为船运和路运海关,五个一线海关当中大鹏海关和蛇口海关为船运海关,文锦渡海关、皇岗海关、沙头角海关为路运海关。 二线海关如笋岗海关、福田保税区海关等。盐田的怡和仓、文辉物流、马士基物流等保税仓直接向大鹏海关申报。湖北仓、梅园仓、603仓等海关监管仓库向笋岗海关申报。 第二节、报关所需单证 一、出口报关所需报关资料 1.一般贸易报关所需报关资料: 1). 报关委托单(一式两份,盖公章) 2). 货物出口报关单(一式两份,盖报关专用章,有的货物入海关监管仓需盖公章) 3). 存(出)仓委托书(盖公章),整柜出口不需要存(出)仓委托书。 4). 装箱单(一式两份,盖公章) 5). 发票(一式两份,盖财务专用章或公章) 6). 销售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注意有效期和企业代码和贸易条款,当贸易条款为CIF 或C&F时,需提供买卖单价) 7). 核销单(一式一份,盖公章)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

“市场采购”新型贸易方式下外贸操作特点分析 建立“市场采购” 新型贸易方式是浙江省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的一项核心任务,义 乌市先行先试,试点后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作为一种为专业市场量身定制的新型贸易方式,其相应的配套政策与监管措施与一般贸易、加工贸易等现有贸易方式有很大的不同,给外贸 实务操作带来了新的特点。“市场采购” 新型贸易方式下的外贸操作特点可以从工商、海关、 检验检疫、外汇和税收等五大方面进行剖析。 一、“市场采购”新型贸易方式的建立 义乌小商品市场被联合国和世界银行认定为全球最大的小商品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国际 采购和小商品出口这两大特点形成了其独特的国际贸易方式,迫切要求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新 型贸易体制框架,以推动贸易便利化,增强市场的集聚、辐射、带动作用和国际竞争力。 (一)小商品出口的特点 义乌小商品出口具有数量少、品种多、批次多等特征,其出口种类覆盖34 个行业、 1502 个大类、 32 万种,出口集装箱多为拼柜,每一个集装箱就相当于一个“小型超市”,里面 通常装有十几种以上的产品,多的时候有上百种。但我国现行的一般贸易监管体制,主要是 针对大宗商品、成套设备,而没有针对小商品特征的管理制度,许多小商品既无标准,也未 列入商检目录,海关查验、检验检疫、质量监管等也缺乏依据,按一般贸易方式进行申报, 通关效率很低,极易导致单货不符、逃避通关单等违规行为。在“市场采购”新型贸易方式 建立之前,义乌小商品出口暂时以“旅游购物商品”方式进行申报。“旅游购物商品”是指 外国旅游者或外商采购货值在 5 万美元以下(含 5 万美元),以货物运输方式出口的小批量 订购的货物。针对小商品出口的特点,实施出口申报以“章”为单位的简化归类办法,明确

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写方法

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写方法 出口货物报关单(白色一般贸易) 出口货物报关单(粉红色进料加工专用) 出口货物报关单(浅色黄色出口退税专用) 出口货物报关单(浅蓝外商投资企业专用) 出口货物报关单(浅绿色来料加工、补偿贸易专用) 一切出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发货人,或者他们委托的代理人(以下统称“报关人”),都必须在货物进、出口的时候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向海关申报,同时提供批准货物出口的证件和有关的货运、商业单据,以便海关依据这些单据证件,审查货物的出口是否合法,确定关税的征收或减免事宜,编制海关统计。 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写份数主要是根据报关作业及海关监管的需要。一般来说,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报关,需填写一式四份报关单;以加工贸易方式出口,需填写一式五份报关单;以加工贸易方式出口,需填写一式六份报关单。另外,以转关、转口方式需海关监管的货物还需增加一份报关单。 下面逐项介绍如何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 1.出口口岸:填写海关放行货物出境的我国国境口岸名称。 2.经营单位:填写对外签订或执行出口贸易合同(协议)的中国境内企业或单位的名称。 3.指运港(站):填写本批货物预定最后运达港口、机场或车站。 4.合同(协议号):填写本批货物合同协议的详细年份、字头和编号及附件号码。 5.贸易方式:分别填写“一般贸易”、“国家间、联合国及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物资和赠送品”、“华侨、港澳同胞及外籍华人捐赠品”、“补偿贸易”、“来料加工装配贸易”(对口合同除外)、“对口合同的来料加工装配贸易”、“进料加工贸易”、“寄售、供销贸易”、“边境地方贸易及边境地区小额贸易”,或“其他”。不能简略填报为“援助”、“赠送”或“加工装配”等。

海关报关单的解题思路和技巧

报关单的解题思路和技巧 制题目还是报关单找错题目都是根据题目所给出的资料来分析确定栏目的填写内容。报关单填制题是单项选择题,要求考生在所给出的四个选项(A、B、C、D)中选择正确选项,在答题卡上将正确选项的字母涂黑。而报关单找错题中还会给出一份已经填制好的报关单,要求考生在20个已填制的栏目(栏目内分别以字报关单考试题目的形式和分值在第一章中已经作过介绍。虽然近几年已经形成了固定的模式,但在考试时考生仍然应该首先仔细看清楚题目的题型、答题要求、评分的方式。 无论是报关单填母A~T标出)中判断出5处填制错误,在答题卡上将正确选择和正确判断的依据,所给出的资料一般包括两个部分。一是文字说明资料,二是货物进出口业务中实际使用的单证。解题的步骤首先要从阅读分析所给资料开始。 一、首先仔细阅读文字说明资料 文字说明资料用中文给出,便于理解。文字说明资料中主要包含报关单填制所必需的,而且在实际使用的进出口业务单证中没有体现或无法体现的内容。这些内容主要包括:(1)贸易关系情况,说明的内容会包括进出口收发货人的信息、委托关系、进口货物的用途、出口货物的来源,等等。这些信息是报关单一些栏目填写所必需的,主要对应以下栏目: ①经营单位; ②收/发货单位; ③境内目的地/境内货源地; ④贸易方式、征免性质、用途 (2)进口货物的备案情况,说明的内容可能会包括备案性质,备案文件的编号,进出口货物位列备案文件的位置等。这些信息对应报关单的案号、项号的填写。也可以根据备案号确定贸易方式、征免必质、用途、征免。 (3)货物进出口需要的监管证件的信息,包括进、出口许可证;外汇核销单;出/入境货物通关单;自动进口许可证的信息;等等。主要对应以下栏目:

进口常用贸易方式

进口常用贸易方式: 贸易方式征免性质用途征免 一般贸易一般征税企业自用照章 进料对口进料加工加工返销全免 来料加工来料加工加工返销全免 一般贸易鼓励项目企业自用全免(有免表时) 修理物品其他法定其他保证金 退运货物其他法定其他全免 货样广告A 其他法定货样广告品照章 其他进口免费一般征税 出口通关操作实务 1.出口制单并校对确认无误后,向海关发送电子信息,通常出口单子都是计算机自动审结的,2,3分钟内,单子即会审结,如果单子长时间没有审结,说明该单为人工审单。 2.打印正式的纸质报关单,报关单的颜色要根据企业的10位数编码的第6位数和贸易方式决定,具体要求在输单规范中有讲解。 3.整理报关单证,按报关单-委托书-发票-装箱单-三联单-核销单-出口明联报关单打印申请单的顺序订好单证(三联单-核销单-出口明联报关单打印申请单不要订入,因为三联单-核销单等放行后是取回的,出口明联报关单打印申请单是到单证科后打印了明联后要分离的),填制完该填的单据(包括填写委托书,三联单上写上箱号和封志号,核销单上填上货物品名、金额、报关单号)。在三联单上贴上箱号纸(仔细校对箱号,非常重要,以为放行就是根据这张纸上的箱号放的) 4.报关单上签字,盖上报关章。 5.根据船名航次,相同船名航次的报关单放入同一个报关袋(出口明联报关单打印申请单,一个报关袋也只要写一张,把这条船上的所有单子都写在同一张上) 6.计算机派单(由电脑派送审单通道),计算机审结的当天船单证必须在10:30分前派单(北仑的情况),否则要写情况说明。(注:集装箱未进场的单子,计算机是不接受派单的),人工审结的单子可以在4点以前(其实只要在下班前,基本上都是可以报的)进行人工派单(因为计算机派单在10:30后,通道就关闭了),位置在北仑海关报关大厅进门左手边的柜台。 7.电脑显示该单派在几号窗,单子就必须要交到几号窗。(放错要扣分)(通常同一个报关员的在同一天的单子会派在同一个窗口,除非该通道单量已经达到设置的最大值) 8.接下去的工作就是在海关的终端上查询是否放行,若放行了就可以到原派单窗口取单。(一般都在原窗口,若不在原窗口也是有可能的,即放行的时候被转岗了) 9.若单子迟迟未放行,极有可能是单证有问题,被海关老师卡着,那要及时去窗口问,(通常海关老师是不会打电话通知你的,所以如果到下班前半小时还没放行就要注意了),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查验,查验海关通常会打电话通知你。 10.正常放行的单证,从单证中取回三联单和核销单(以及其他特殊的可以反复使用的正本单据,如:以产顶进),检查三联单上的箱号上已盖有"放行章",核销单上盖有"验讫章",其余单证放回报关袋,交回海关留底。 11.之后单证会流到4楼单证科,正常的单子就会打印结汇和退税报关单,到4楼专门取报关单的地方,找出自己的单子,签收后,该单就完全结关。 12.若遇第9条的情况,如果单子有问题,就去找找你的那个老师,然后回答他的问题,按他的要求办事。如果要改单或删单重报,要填写改(删)单申请表,改(删)单申请表再连同原报关单的一联(从原报关单中撕下来,反正,原报关单也没用了)请提出改(删)单的那个关员签字,在请科长签字,然后再交给提出来的那个关员修改(删除)。修改的单子可以到终端上(PRE2

《道路车辆 车辆识别代号(VIN)》编制说明

《道路车辆车辆识别代号(VIN)》 编制说明 一、综述 车辆识别代号由于能够保证30年之内,在全球范围内唯一识别每一辆车,因此成为了标识车辆的重要手段。我国汽车行业已经于1997年开始在车辆上标记VIN,现今生产的每一辆车都具有VIN,国家汽车管理部门专门出台了相关规定,规范VIN的强制使用,并将对车辆识别代号的检验工作纳入了车辆强制性标准检验体系之中。 本标准对车辆识别代号(VIN)做了全面的规定和解释,是强制性国家标准。 本标准是对GB 16735-2004《道路车辆车辆识别代号(VIN)》的重新修订。 本标准参照了ISO 3779-2009《道路车辆车辆识别代号(VIN)内容与构成》(英文版)和美国联邦法典第49卷CFR49 §565《车辆识别代号的要求》、CFR 49 §567《认证》,同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技术要求和管理要求进行了补充和修改。 二、标准的编制过程 1. GB 16735-2004《道路车辆车辆识别代号(VIN)》修订计划的下达。 GB 16735-2004《道路车辆车辆识别代号(VIN)》自实施以来,VIN已经成为车辆身份识别、车辆管理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完善标准的技术内容,规范VIN的应用,完善VIN 的管理,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2年8月下达的2012年第一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中批准对标准进行修订,项目计划号为:20120081-Q-339。 2. 组建车辆识别代号标准修订工作组 2012年基础分标委组建了车辆识别代号标准修订工作组: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等35个成员及观察员单位加入工作组,开始了对GB 16735及GB 16737两项标准的修订工作。 3. GB 16735主要修订过程 3.1 相关国外标准的资料搜集、整理和翻译工作 标准修订工作组搜集并翻译了本标准的参考标准ISO 3779-2009《道路车辆车辆识别代号(VIN)内容与构成》(Road vehicle-Vehicle identification number(VIN)-Content and structure)、CFR 49 §565《车辆识别代号(VIN)的要求》(Vehicle identification number (VIN) requirements)、CFR 49 §567《认证》(Certification)并完成标准的精译工作。 3.2 召开工作组会议,讨论标准的修订内容 工作组分别于2012年11月、2013年6月、2013年12月、2014年7月及2014年10

常见贸易方式出口报关要求

常见贸易方式出口报关要求 A、委托书 B、海关十位编码 C、形式发票 D、合同 E、核销单 F、核销本 G、出口商检 H、配额 I、许可证 贸易名称基本需要选择需要样品:根据数据和价值决定是否需要核销单 A.B.C 一般贸易: A.B.C.D E.F.G.I 三资进料、来科加工 A.B.C.D.E.F G.H 临时出口返修 A.B.C 反返修协议 换货 (作开封)A.B 换货协议进口商检进口报关单 展览品 (作开封) A.B.C 部级出展批文 演出 (作开封) A.B 文化部批文 临时再出口:展品、演出道具、保函货物 A.B.C 进口开封 私人物品50公斤左右机票、护照、物品清单、中国公司离职证明 转开出口开封 其他出口:退运货物封外工程承包过镜货物免费赠送等进料加工 常见贸易方式的进口报关要求 操作程序: A、调单 B、制单 C、预绿 D、报关 E、交税滞报金 F、放行 G、卫检 H、提送货 海关报关单据: a、委托书 b、海关十位编码 c、形式发票 d、合同e、发电? f、进口商检(INVOICZ) g、进口许可证 h、进口征免税表 贸易名称基本需要选择

需 要样品 一般贸易 三资进料来料加工 国外办事处: 只允许进口资料、办公用品 临时:展品、演出道具、试验检测仪器 等 保金装箱单、保金申请表、保金 保金:基本需要装箱单、部级以上保函、保函申请表 临时出口复进口:返修、换货(补发展品)、演出道具 私人物品:装箱单、护照、暂信证、工作证、安家物品开封 常见贸易方式出口报关要求 A、委托书 B、海关十位编码 C、形式发票 D、合同 E、核销单 F、核销本 G、出口商检 H、配额 I、许可证 贸易名称基本需要选择需要样品:根据数据和价值决定是否需要核销单 A.B.C 一般贸易: A.B.C.D E.F.G.I 三资进料、来科加工 A.B.C.D.E.F G.H 临时出口返修 A.B.C 反返修协议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各栏目填报说明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各栏目的填报 一、常用报关单格式 (一)进口报关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 预录入编号:海关编号: 进口口岸备案号进口日期申报日期 经营单位运输方式运输工具名称提运单号 收货单位贸易方式征免性质征税比例 许可证号起运国(地区)装货港境内目的地批准文号成交方式运费保费杂费 合同协议号件数包装种类毛重(千克)净重(千克)集装箱号随附单据用途 标记唛码及备注 项号商品编号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位原产国(地区)单价总价币制征免税费征收情况 录人员录入单位兹声明以上审视无讹并承担法律责任 申报单位(签章) 填制日期:海关审单批注及放行日期(签章)审单审价 报关员 单位地址 邮编:电话:征税统计查验放行

(二)出口报关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 预录入编号:海关编号: 出口口岸备案号出口日期申报日期 经营单位运输方式运输工具名称提运单号 发货单位贸易方式征免性质结汇方式 许可证号运抵国(地区)指运港境内货源地 批准文号成交方式运费保费杂费 合同协议号件数包装种类毛重(千克)净重(千克) 集装箱号随附单据生产厂家 标记唛码及备注 项号商品编号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位最终目的国(地区)单价总价币制征免税费征收情况 录人员录入单位兹声明以上审视无讹并承担法律责任 申报单位(签章) 填制日期:海关审单批注及放行日期(签章)审单审价 报关员 单位地址 邮编:电话:征税统计查验放行 二、报关单编号栏的填报 (一)预录入编号 1、含义 预录入编号是指预录入单位录入报关单的编号,用于申报单位与海关之间引用其申报后尚未接受申报的报关单。

2、编号规则 预录入编号由接受申报的海关决定编号规则,由计算机自动打印。 (二)海关编号 1、含义 海关编号是指海关接受申报时给予报关单的18位顺序编号。海关编号由各直属海关在接受申报时确定,并标示在报关单的每一联上。一般来说,海关编号就是预录入编号,由计算机自动打印,不需填写。 2、编号规则 报关单海关编号由18位数组成,其中前4位为接受申报海关的编号(关区代码表中相应关区代码),第5-8位为海关接受申报的公历年份,第9位为进出口标志(“1”为进口,“0”为出口,集中申报清单“I”为进口,“E”为出口),第10-18位为报关单顺序编号。 三、报关单表头栏目的填报 (一)进(出)口口岸 1、含义 在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中,进口口岸和出口口岸特指海关名称。 2、填报要求 进口口岸栏应填报货物实际进入我国关境的口岸海关的名称及代码;出口口岸栏应填报货物实际运出我国关境的口岸海关的名称及代码。 南京海关关区各海关代码表 2300南京海关2301连云港关2302南通海关2303苏州海关2304无锡海关2305张家港关2306常州海关2307镇江海关2308新生圩关2309盐城海关2310扬州海关2311徐州海关2312江阴海关2313张保税区2314苏工业区2315淮安海关2316泰州海关 2317禄口机办 2318南京现场 2321常溧阳办 2322镇丹阳办 2324苏常熟办 2325苏昆山办 2326苏吴江办 2327苏太仓办 2328苏吴县办 2329通启东办 2330扬泰兴办 2331锡宜兴办 2332锡锡山办 2333南通关办 2335昆山加工 2336苏园加工 2337连开发办 2338苏关邮办 2339南通海关驻出口加 2340无锡海关驻出口加 2341连云港海关驻连云 2342南京海关驻江苏南 2343南京海关驻江苏南 2344苏州海关驻苏州高 2345镇江海关驻镇江出 2346苏州工业园区海关 2347苏州工业园区海关 2348张家港保税物流园 2349南京海关驻邮局办 (二)备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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