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制度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制度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制度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制度

一、目的

为落实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创建“平安工地”的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平安工地”建设和构建考核评价长效机制,鼓励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保证生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依据

1、《云南省公路工程安全生产暨“平安工地”检查评价办法》(云交基建〔2013〕339号)。

2、《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实行“平安工地”考评结果挂牌公示制度的通知》(云交基建[2014] 264号)。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平安工地”建设及考核评价管理工作。

四、职责

1、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证安全生产条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及创建“平安工地”的主体责任。

2、项目分管理安全副经理负责组织“平安工地”自查评价,并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改进工作、安全档案、资料收集、报备等管理工作。

3、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平安工地”建设方案编制、报审和宣贯工作,检查督促做好现场安全达标工作,并负责安全档案、资料的收集、报备等管理工作。

五、工作要求

1、一般要求

以创建“平安工地”为安全管理目标:

(1)项目部以创建“平安工地”为安全管理目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证安全生产条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及创建“平安工地”的主体责任。

(2)项目部安全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安全档案、资料的收集、报备等管理工作。

(3)项目部建立健全符合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的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经公司安全分管领导(或技术负责人)组织审核签批后,由安全部门报项目监理单位审查,监理单位审查签批后报备建设单位。

(4)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在项目开工前按照《云南省公路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规定》中需报审材料的内容、格式及要求,向监理单位上报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资料,经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后报项目建设单位审批。

(5)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在项目开工前应编写“平安工地”建设方案,报项目安全副经理审核,报项目经理审批后组织全体管理人员学习,逐级分配相应的任务,并将相关要求对一线员工进行宣贯。

(6)项目部每月按照《云南省公路工程安全生产检查评价程序和标准》的规定,组织对项目进行全面自查评价,并对自评后存在的不符合项未提出整改要求,评价结果报监理和建设单位备案。

(7)项目部接受母体公司每半年对项目创建“平安工地”情况和制度体系运行情况的检查,对公司下发的整改要求,应及时进行整改,并反馈整改情况。(8)项目部每季度接受监理单位独立组织开展的“平安工地”检查工作。(9)项目部每半年接受项目业主组织开展的“平安工地”检查工作。(10)项目部每年接受项目业主主管单位组织开展的“平安工地”检查工作。(11)项目部每年接受安全监督机构组织开展的“平安工地”检查工作。2、检查评价程序和标准:

(1)检查按照《云南省公路工程安全生产检查评价程序和标准》规定的程序、频次、内容组织开展检查评价工作。

(2)项目部在开展检查工作前成立检查组。检查组成员由具有安全或工程专业职称人员组成,指定一人负责人,负责组织检查工作。

(3)检查评价由基础管理资料评价和现场管理评价两部份组成,基础管理资料评价按照《基础管理考核评价表》评分。现场管理评价按照《施工现场考核评价表》规定的抽查内容和频率对照评分。

(4)在检查考评过程中,若发现可能导致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时,立即责令该工序或作业区停工整改。

(5)检查评价按照得分分值评定等级,评级分为“AA、A、B、C、D”五个等级。评价达到A、AA级为示范,达到B、C级为达标,评价为D级为不达标。评价分值≥95分为AA级;

评价分值≥90分为A级;

评价分值≥80分为B级;

评价分值≥70分为C级;

评价分值<70分为D级。

(6)检查评价时,项目未按规定要求开展自检、独立检查评价的,直接评价为“不达标”。

(7)检查评价时,检查单位对评价期内检查评价之前的巡查、专项检查中存在下列情况的,在评价总分基础上扣减5—10分:

a因安全生产问题停工2次;

b发送过安全告知函;

c约谈企业法人;

d逾期不落实书面整改要求的。

(8)检查评价时,在评价期内考核评价之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按下列规定处理:

a发生1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事故责任的项目考评总分扣减15分;

b发生2起一般和1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项目部直接评为D级;

c发生1起重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项目部评为不达标等级。

(9)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或其它措施,有效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在考评总分基础上加1—5分。

3、评价结果处理:

(1)项目部和母体公司考评

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应对每月一次的“平安工地”自检评价进行不符合项整改,整改结果报分管安全副经理复核。母体公司对项目半年度的“平安工地”考评结果,由项目部分管安全副经理负责不符合项整改工作,并将整改结果上报公司。

(2)监理和项目业主的考评

监理单位每季度和项目业主每半年对项目部进行的“平安工地”独立考评结果,由项目经理负责落实不符合项整改工作,并按时上报整改报告。

(3)安全监督机构检查评价

⑴评为B级,项目部对不符合项自行整改,监理复查;评价为C级,项目部在三日内完成书面整改措施,报监理审批,项目部按批准的措施、时限完成整改。监理对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核。整改完成后,监理单

位将复查结果报备项目业主。

⑵评为D级,按要求停工整改(视情况可全面或部分停工),三天内完成书面整改措施,经监理审查后报项目业主审批。项目按批准的措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项目业主对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项目业主复查合格后,报安全监督机构组织复评。

4、“平安工地”考评结果挂牌公示:

(1)项目安全管理部门需将“平安工地”自评、独立考评结果进行挂牌公示。(2)平安工地考评公示牌设立在以下醒目区域。

(3)项目部自评结果在每月5日前更新;建设、监理单位的独立考评结束后5日内更新。

(4)本项目“平安工地”考评结果挂牌公示工作不到位,造成外部考评被扣分的,将对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进行处罚。

平安工地考评制度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制度 一、目的 为切实加强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日常的安全生产有机结合,做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提高安全监管能力、应急救援能力和安全技术保障能力,实现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事故总量的目标,创建“零伤亡”工程,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及时间 1.本制度适用于新晋高速公路LJ第四分部项目。 2.本活动从开工建设至工程结束。 三、考核评价标准及等级 - - 总结

1.按照《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交质监发2012679号)及《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的要求进行考核评价。 2.“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按照百分制计算得分。考核评价评分90分(含)以上为示范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含)—90分为达标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以下为不达标工程(合同段)。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开工建设第一个季度) 结合本项目实际编制“平安工地”建设实施细则,并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充分进行动员部署。 (二)创建示范阶段(动员部署后至工程结束) “平安工地”创建示范阶段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1.编制路基、路面、桥梁施工作业指导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手册等具体实施细则。 - - 总结

2.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3.要主动的、有目的、有组织的进行施工标准化培训工作。 4.危险性较大工程要进行风险评估,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要经过严格审查并报建设单位备案。 5.进行劳务用工登记,三类人员要持证上岗,做好岗前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农民工工资发放办法及管理制度,报建设单位备案,坚决遏制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弄虚作假现象。 6.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消防安全和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管理。 7.施工场地布置、驻地建设、施工作业安全防护和职业安全卫生设施要达标。 8.确保安全生产专项费用落实到位,做到专款专用,不挪作他用。 9.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处置能力,降低灾害损失。 10.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 - 总结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制度

重庆三环高速公路合川至长寿段HC02标段(K16+931~K24+522.617)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制度 编制:

审核: 审批: 中交隧道局长合高速二标项目经理部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制度 一、总则 (一)为进一步加强长合高速公路项目第二项目部安全生产“双基”工作,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提高项目安全监管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结合本项目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长合高速公路项目第二项目部施工范围的所有工点。 (三)“平安工地”考核评价以工点、施工队为考核单位,进行综合考核。 (四)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周期为12个月,每年的1~12月为一个周期。周期内按季度进行施工过程的“平安工地”动态考核评价,季度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周期内达标考核的基础依据。经考核必须达到达标及以上等级。 (五)项目“平安工地”的建设按照质监站、业主、总监办、总承包部的指导进行有序开展,严格按照上级的相关要求不折不扣的执行。 二、考核及达标 所有工点及施工队必须在工程开工至完工的全过程均严格按照达标标准开展达标创建和施工活动。

(一)项目“平安工地”建设达标创建及考核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卡和评价工作的通知》(交质监发[2012]679 号)等有关法规和技术规范及上级的相关文件为指导,采用达标标准及考核评价的形式,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达标标准,对安全状况进行考核评价。 达标及考核评价的范围包括管理人员岗位达标、现场安全防护达标和综合安全管理达标等。考核分为分项考核和综合评价两类,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得分。考核评价评分90分(含)以上为示范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含)-90分为达标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以下为不达标工程(合同段)。 三、基础管理考核评价 3.1安全生产条件 3.1.1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从业人员资格条件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

附件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 (试行) 1 为强化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从业行为,落实安全责任,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有序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2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按照本标准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参照本标准组织开展自查考核评价。 2.1“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按照百分制计算得分。考核评价评分90分(含)以上为示范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含)—90分为达标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以下为不达标工程(合同段),详见表1。 表1 考核评价等级划分

核项目总赋分值。 2.3工程项目“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计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2.3.1建设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 2.3.2监理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 2.3.3 施工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0.5+ 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0.5 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 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 2.3.4工程项目阶段得分P= Σ监理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得分×合同价) 建设单位得分×0.2+————————×0.2 + ———————————×0.6 监理单位个数∑施工单位合同价 2.3.5 工程项目综合得分C=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分5(分)+(∑工程项目阶段得分/项目考核评价次数)×0.7+项目交工前考核评价得分×0.25。 注:1.工程项目开工前未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扣5分。2.项目考核评价次数是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考核评价次数(含复查不达标的次数)。3.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和施工现场得分均应达到70分(含)以上,否则不达标。 4.按照本标准开展考核评价时,考核评价单位可在相应考核项目内酌情扣分,扣分不超过该考核项目规定的权重分数。 5.计算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 3 在确保本标准表格(附后)中类别及权重不变的情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制度-最新范文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制度 为严格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交质监发〔679〕号)文件精神,认真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一、考核评价标准及范围 (一)考核评价标准依据《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二)总监办、项目经理部应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 二、考核评价程序 (一)考核评价遵循“分级管理”的原则总监办负责对项目经理部“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的指导,对考核评价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公示和抽查,对不达标的工程项目挂牌督办,督促落实整改。考核评价分为示范、达标、不达标三个等级。 (二)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办应按照《通知》规定内容,认真组织开展项目安全生产条件核查,提出核查意见,并向负责主管的业主、总监办备案。严禁安全生产条件不满足要求的工程项目开工建设。 (三)工程项目施工期间,项目经理部应按照《通知》,结合日常安全检查,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 (四)工程项目交工验收前,总监办应按照《通知》,组织开展工程项目“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提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状况的考核评价意见,将各项目部的考核评价结果上报业主、总监办备案。

(五)各项目部应建立完善“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制度,落实专人负责档案、资料收集整理。 三、创建“平安工地”的要求 (一)总监办应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每月审查安全生产费落实情况,对“平安工地”创建负责。加强过程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及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对创建工作和隐患整改不力的施工单位应予以处罚。按照《通知》规定内容,每半年对项目部组织一次“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建立考核评价台账,发现问题应限期整改。总监办应建立和完善“平安工地”档案管理,对项目部的考核评价记录及结果应存档,并将评价结果向业主、总监办备案。 (二)施工单位应以创建“平安工地”为安全管理目标,强化科学管理,对本合同段创建“平安工地”及考核评价结果负主体责任。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证安全生产条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开展风险预控。按照《通知》,经常性地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全面自查,重点检查“平安工地”建设情况、安全管理及工程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及时消除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自查考核评价结果应存档,并向总监办报备。 (三)总监办应将创建“平安工地”作为安全监理的主要内容,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巡查和督促整改,强化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审批,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平安工地”建设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585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为严格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交质监发〔679〕号)文件精神,认真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一、考核评价标准及范围 (一)考核评价标准依据《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二)总监办、项目经理部应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 二、考核评价程序 (一)考核评价遵循“分级管理”的原则总监办负责对项目经理部“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的指导,对考核评价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公示和抽查,对不达标的工程项目挂牌督办,督促落实整改。考核评价分为示范、达标、不达标三个等级。 (二)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办应按照《通知》规定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制度

玉临高速公路 SJ-3标段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自评)制度 编制: 复核: 审核: 中铁十八局集团 玉临高速公路项目部 二〇一六年四月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自评)制度 一、目的 为落实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创建“平安工地”的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平安工地”建设和构建考核评价长效机制,鼓励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保证生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编制依据 1、《云南省公路工程安全生产暨“平安工地”检查评价办法》(云交基建〔2013〕339号)。 2、《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实行“平安工地”考评结果挂牌公示制度的通知》(云交基建[2014] 264号)。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平安工地”建设及考核评价管理工作。 四、职责 1、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证安全生产条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及创建“平安工地”的主体责任。 2、项目分管理安全副经理负责组织“平安工地”自查评价,并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改进工作、安全档案、资料收集、报备等管理工作。 3、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平安工地”建设方案编制、报审和宣贯工作,检查督促做好现场安全达标工作,并负责安全档

案、资料的收集、报备等管理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一般要求 1、项目部以创建“平安工地”为安全管理目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证安全生产条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及创建“平安工地”的主体责任。 2、项目部安全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安全档案、资料的收集、报备等管理工作。 3、项目部建立健全符合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的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经公司安全分管领导(或技术负责人)组织审核签批后,由安全部门报项目监理单位审查,监理单位审查签批后报备建设单位。 4、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在项目开工前按照《云南省公路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规定》中需报审材料的内容、格式及要求,向监理单位上报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资料,经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后报项目建设单位审批。 5、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在项目开工前应编写“平安工地”建设方案,报项目安全副经理审核,报项目经理审批后组织全体管理人员学习,逐级分配相应的任务,并将相关要求对一线员工进行宣贯。 6、项目部每月按照《云南省公路工程安全生产检查评价程序和标准》的规定,组织对项目进行全面自查评价,并对自评后存在的不符合项未提出整改要求,评价结果报监理和建设单位备案。 7、项目部接受母体公司每半年对项目创建“平安工地”情况和制度体系运行情况的检查,对公司下发的整改要求,应及时进行整改,并反馈整改情况。 8、项目部每季度接受监理单位独立组织开展的“平安工地”检查工作。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制度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自评)制度 根据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川交函【2013】36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和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自评)制度。 一、考核评价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组长:谢万瑜 副组长:杨建彬、房彧 组员:何顺怀、王高明、王建生、唐德瑞、兰军、李俊 考核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平安工地“考核评比活动的检查、考核工作; 2、向公司、监理及业主汇报评审结果; 3、对检查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进行及时处理; 4、对完善“平安工地“工作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 5、对优秀单元进行奖励。 二、考核评价标准 按照交通运输部和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规定,并结合道隧集团关于平安工地建设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三、考核评价内容 1、项目部各工区安全责任制度建立、落实、完善情况。安全责任制度的建立主要指各班组确定班组长的安全责任和施工现场人员

的安全责任;安全责任制度的完善是指各班组对部门人员变动及时更新安全责任人,同时改进、增加安全责任制度的情况;安全责任制度的落实是指工区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2、各班组设立专职安全员(兼管安全人员)及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情况。 3、安全内业工作落实情况:⑴安全生产责任,一级、二级、三级安全教育及台帐;⑵班前5分钟安全教育落实及台帐;⑶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施工专项措施的施工组织(包括开挖、起重作业、大型设备的安装、转运等)落实情况及台帐;⑷设备、用电、交通、防火、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台帐;⑸安全例会台帐;⑹设备运行检查台帐;⑺作业人员登记情况台帐;⑻安全检查整改台帐。 4、员工安全教育与持证上岗:⑴一级、二级、三级教育,转岗教育,临时工教育等。⑵机动车驾驶、起重、电气、焊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5、施工生产现场:⑴作业场地平整,材料堆放稳定、符合安全规范;⑵施工照明充足,通风良好;⑶用电线路搭接规范、管路布置整齐,架空高度符合安全要求,电气设备漏电保护齐备可靠、有效,接地良好;⑷施工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遵章守纪,正确穿戴防护用品。 6、危险施工场所:⑴船上施工人员穿救生衣;(2)陆上挖掘机作业道路、空间无障碍物; 7、机电设备的各种安全制动防护、指示、信号、保险完好可靠。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制度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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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环高速公路合川至长寿段HC02标段(K16+931~K24+522.617)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制度 编制: 审核:

审批: 中交隧道局长合高速二标项目经理部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制度 一、总则 (一)为进一步加强长合高速公路项目第二项目部安全生产“双基”工作,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提高项目安全监管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结合本项目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长合高速公路项目第二项目部施工范围的所有工点。 (三)“平安工地”考核评价以工点、施工队为考核单位,进行综合考核。 (四)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周期为12个月,每年的1~12月为一个周期。周期内按季度进行施工过程的“平安工地”动态考核评价,季度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周期内达标考核的基础依据。经考核必须达到达标及以上等级。 (五)项目“平安工地”的建设按照质监站、业主、总监办、总承包部的指导进行有序开展,严格按照上级的相关要求不折不扣的执行。 二、考核及达标 所有工点及施工队必须在工程开工至完工的全过程均严格按照达标标准开展达标创建和施工活动。 (一)项目“平安工地”建设达标创建及考核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卡和评价工作的通知》(交质监发[2012]679 号)等有关法规和技术规范及上级的相关文件为指导,采用达标标准及考核评价的形式,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达标标准,对安全状况进行考核评价。

021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制度

玉临高速公路 SJ-3标段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自评)制度 编制: 复核:

审核: 中铁十八局集团 玉临高速公路项目部 二〇一六年四月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自评)制度 一、目的 为落实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创建“平安工地”的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平安工地”建设和构建考核评价长效机制,鼓励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保证生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编制依据 、《云南省公路工程安全生产暨“平安工地”检查评价办法》(云交基建〔 ???〕 ??号)。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实行“平安工地”考评结果挂牌公示制度的通知》(云交基建?????? ???号)。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平安工地”建设及考核评价管理工作。 四、职责 、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证安全生产条

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及创建“平安工地”的主体责任。 、项目分管理安全副经理负责组织 “平安工地”自查评价,并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改进工作、安全档案、资料收集、报备等管理工作。 、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安全管理体系文件, “平安工地”建设方案编制、报审和宣贯工作,检查督促做好现场安全达标工作,并负责安全档案、资料的收集、报备等管理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一般要求 、项目部以创建“平安工地”为安全管理目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证安全生产条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及创建“平安工地”的主体责任。 、项目部安全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安全档案、资料的收集、报备等管理工作。 、项目部建立健全符合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的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经公司安全分管领导(或技术负责人)组织审核签批后,由安全部门报项目监理单位审查,监理单位审查签批后报备建设单位。 、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在项目开工前按照《云南省公路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规定》中需报审材料的内容、格式及要求,向监理单位上报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资料,经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后报项目建设单位审批。 、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在项目开工前应编写“平安工地”建设方案,报项目安全副经理审核,报项目经理审批后组织全体管理人员学习,逐级分配相应的任务,并将相关要求对一线员工进行宣贯。 、项目部每月按照《云南省公路工程安全生产检查评价程序和标准》的规定,组织对项目进行全面自查评价,并对自评后存在的不符合项未提出整改要求,评价结果报监理和建设单位备案。 、项目部接受母体公司每半年对项目创建“平安工地”情况和制度体系运行情况的检查,对公司下发的整改要求,应及时进行整改,并反馈整改情况。 、项目部每季度接受监理单位独立组织开展的“平安工地”检查工作。

平安工地考核制度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制度(试行)第一条为强化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从业行为,落实安全责任,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有序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参照本标准组织开展自查考核评价。 2.1“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按照百分制计算得分。考核评价评分90分(含)以上为示范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含)—90分为达标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以下为不达标工程(合同段),详见表1。 表1 考核评价等级划分 2.3工程项目“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计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施工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0.5+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0.5 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 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 2.4 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和施工现场得分均应达到70分(含)以上,否

则不达标。按照本标准开展考核评价时,考核评价单位可在相应考核项目内酌情扣分,扣分不超过该考核项目规定的权重分数。计算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 2.5工程项目开工前,按要求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对审查记录及结论署名并负责,同时将审查结果向管理处备案。 2.6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时,应组织有关人员或委托安全专业机构的专家组成评价小组,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达标考核评价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小组成员对评价记录及结论署名并负责。 2.7发生1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在考核评价得分基础上直接扣10分。发生2起一般或1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直接评为不达标等级。发生1起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评为不达标等级。 2.8项目安全部成立考核小组,组长柳滋生、成员杨森、刘秋霞负责“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工作档案,将“平安工地”考核评价结果于每月底报管理处、总监办、驻地办。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制 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7712-61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 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 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为严格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交质监发〔679〕号)文件精神,认真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一、考核评价标准及范围 (一)考核评价标准依据《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二)总监办、项目经理部应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 二、考核评价程序 (一)考核评价遵循“分级管理”的原则总监办负责对项目经理部“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的指导,对考核评价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公示和抽查,对不

达标的工程项目挂牌督办,督促落实整改。考核评价分为示范、达标、不达标三个等级。 (二)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办应按照《通知》规定内容,认真组织开展项目安全生产条件核查,提出核查意见,并向负责主管的业主、总监办备案。严禁安全生产条件不满足要求的工程项目开工建设。 (三)工程项目施工期间,项目经理部应按照《通知》,结合日常安全检查,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 (四)工程项目交工验收前,总监办应按照《通知》,组织开展工程项目“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提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状况的考核评价意见,将各项目部的考核评价结果上报业主、总监办备案。 (五)各项目部应建立完善“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制度,落实专人负责档案、资料收集整理。 三、创建“平安工地”的要求 (一)总监办应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每月审查安全生产费落实情

施工单位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表(标准)

施工单位基础管理考核评价表(100分) 项目名称:S355江华分水岭至白芒营公路建设工程合同段:第2合同段施工单位名称:湖南金沙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序 号 类别考核项目考核内容及评价标准考核评价方法扣分标准得分备注 1 安全 生产 条件 (24 分) 1.1*施工单位 安全生产许可 证(4分)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查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失效扣4分。 1.2*从业人员 资格条件(4分) 项目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持“三类人员”考 核培训合格证书上岗,证书有效并与对应岗位 人员身份相符。 施工现场每5000万元施工合同额的比例配 备一名专职安全员。 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资格证书上岗,与相应工 作对应。 查“三类人员” 证件。 查台账,同时 对现场在岗人 员对应检查。 每发现一例未持有效证书或证书与对 应岗位人员身份不相符,扣1分。 未按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发现 少一人扣1分。 每发现一例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 书,扣1分。持证人在岗情况不明,扣 1-2分。 1.3*从业人员 保险(4分) 全员劳动用工登记。 按规定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 险。 查花名册及保 单发票。 未建立人员台账,扣4分,台账不完善, 扣2分。 未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扣4分。 意外伤害保险未覆盖全员或不连续,扣 1-3分。 1.4安全组织机 构(4分) 建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组织机构框图悬 挂明显位置。 项目、各部门及作业层安全岗位职责及责任人 明确。 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查施工单位文 件及签订的责 任书。 未建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扣4分。 安全组织机构框图未悬挂,扣1分。 安全岗位职责和责任人不明确,扣1-3 分。 未逐级签订责任书,扣2-4分。 责任书签订不规范,扣1-2分。 专业资料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 1 为强化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从业行为,落实安全责任,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有序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我部派专职安全员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活动等进行定期排查,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并根据考核评价体系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同时对此项目进行扣分,并说明扣分原因。 2我部积极组织人员每三个月对项目部驻地及施工现场进行考核评价,最后取得相应的得分。 2.1“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按照百分制计算得分。考核评价评分90分(含)以上为示范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含)—90分为达标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以下为不达标工程(合同段),详见表1。 表1 考核评价等级划分

2.2各考核项目评分时采取扣分制,扣分限值为各考核项目总赋分值。 2.3工程项目“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计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2.3.1建设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 2.3.2监理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

2.3.3 施工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0.5+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0.5 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 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 2.3.4工程项目阶段得分P= Σ监理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得分×合同价) 建设单位得分×0.2+————————×0.2 + ———————————×0.6 监理单位个数∑施工单位合同价 2.3.5 工程项目综合得分C=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分5(分)+(∑工程项目阶段得分/项目考核评价次数)×0.7+项目交工前考核评价得分×0.25。 注:1.工程项目开工前未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扣5分。 2.项目考核评价次数是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考核评价

2013版平安工地考核评分标准

附件: 《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 建设考核评价标准》(2013年版) 一、为深入推进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达标标准》(2011年版)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适用于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及相关的组织工作。 三、本标准对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分别予以考核评价,考核评价采用百分制,各单位评分为70分及以上的,为达标级;85分及以上的,为省级示范;90分及以上的,向部申报部级示范。 施工单位总体评分=内业(表1)分值x0.5+外业(表2)分值x0.5; 施工单位外业评价内容为:公路工程为表2.1+表2.2;水运工程为表2.1+表2.3; 施工单位外业部分评价分值=(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标准分)x100。 注:①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失效的,直接判为不达标。

②施工单位内业得分和外业得分必须分别达到70分及以上,否则不达标。 ③对出现施工单位不达标情况的,该标段必须立即停工整顿,直至满足达标要求方可复工。 四、示范级考核分为“示范工地”与“示范工程”两类,“示范工地”仅对施工单位考核,“示范工程”包括项目全部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工程项目得分=建设单位评分x0.2+Σ监理单位得分/监理单位个数x0.2+Σ(施工单位得分x合同价)/Σ施工单位合同价x0.6。 五、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表5的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监管规定》,由建设单位(项目最低一级实体管理机构)报同级交通运输(港口)主管部门备案。 六、工程项目考核评价分为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核查、施工期考核评价、交工前考核评价三个阶段。 工程项目综合得分=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分5(分)+(∑工程项目阶段得分/项目考核评价次数)×0.7+项目交工前考核评价得分×0.25。 七、工程项目考核评价由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全省各级交通运输(港口)主管部门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时,可参考建设单位报备的考核评价结果,对项目全部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制度

安工地”评价制、目的 为落实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创建“平安工地”的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平安工地” 建设和构建考核评价长效机制,鼓励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保证生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依据 1、《云南省公路工程安全生产暨“平安工地” 检查评价办法》(云交基建〔2013〕339 号)。 2、《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实行“平安工地” 考评结果挂牌公示制度的通知》(云交基建[2014]264 号)。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平安工地”建设及考核评价管理工作。 四、职责 1、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证安全生产条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及创建“平安工地”的主体责任。 2、项目分管理安全副经理负责组织“平安工地”自查评价,并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改进工作、安全档案、资料收集、报备等管理工作。 3、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平安工地”建设方案编制、报审和宣贯工作,检查督促做好现场安全达标工作,并负责安全档案、资料的收集、报备等管理工作。 五、工作要求 1、一般要求 以创建“平安工地”为安全管理目标: 1)项目部以创建“平安工地”为安全管理目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 证安全生产条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及创建“平安工地”的主体责任。 2)项目部安全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安全档案、资料的收集、报备等管理工作。 3)项目部建立健全符合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的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经公司安全 分管领导(或技术负责人)组织审核签批后,由安全部门报项目监理单位审查,监理 单位审查签批后报备建设单位。 4)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在项目开工前按照《云南省公路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规定》中需报审材料的内容、格式及要求,向监理单位上报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资料,经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后报项目建设单位审批。 5)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在项目开工前应编写“平安工地”建设方案,报项目安全副经理审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28131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制度标准范 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制度标准范 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为严格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交质监发〔679〕号)文件精神,认真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一、考核评价标准及范围 (一)考核评价标准依据《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二)总监办、项目经理部应开展“平安工地”

考核评价工作。 二、考核评价程序 (一)考核评价遵循“分级管理”的原则总监办负责对项目经理部“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的指导,对考核评价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公示和抽查,对不达标的工程项目挂牌督办,督促落实整改。考核评价分为示范、达标、不达标三个等级。 (二)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办应按照《通知》规定内容,认真组织开展项目安全生产条件核查,提出核查意见,并向负责主管的业主、总监办备案。严禁安全生产条件不满足要求的工程项目开工建设。 (三)工程项目施工期间,项目经理部应按照《通知》,结合日常安全检查,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 (四)工程项目交工验收前,总监办应按照《通

平安工地考核表

附件一施工单位基础管理考核评价表(100分) 项目名称:合同段:施工单位名称: 序 号 类别考核项目考核内容及评价标准考核评价方法扣分标准得分备注 1 安全 生产 条件 (24 分) *施工单位安全 生产许可证(4 分)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查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失效扣4分。 *从业人员资格 条件(4分) 项目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持“三类人员”考 核培训合格证书上岗,证书有效并与对应岗位 人员身份相符。 施工现场每5000万元施工合同额的比例配 备一名专职安全员。 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资格证书上岗,与相应工 作对应。 查“三类人员” 证件。 查台帐,同时 对现场在岗人 员对应检查。 每发现一例未持有效证书或证书与对 应岗位人员身份不相符,扣1分。 未按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发现 少一人扣1分。 每发现一例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 书,扣1分。持证人在岗情况不明, 扣1-2分。 *从业人员保险 (4分) 全员劳动用工登记,更新及时、符合现场。 按规定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 险。 查花名册及保 单发票。 未建立人员台账扣4分,台账不完善 扣1-2分,无进出场记录扣2分。 未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扣4分。 意外伤害保险未覆盖全员或不连续,扣 1-3分。 安全组织机构 (4分) 建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组织机构框图悬 挂明显位置,组织机构与项目实际对应。 项目、各部门及作业层安全岗位职责及责任人 明确。 查施工单位文 件及签订的责 任书。 未建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扣4分。安 全组织机构框图未悬挂,扣1分,与项 目实际不符合扣2分。 安全岗位职责和责任人不明确,扣1-3 1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制度(新编版)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制度(新 编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154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制度(新编版) 为严格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交质监发〔679〕号)文件精神,认真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一、考核评价标准及范围 (一)考核评价标准依据《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二)总监办、项目经理部应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 二、考核评价程序 (一)考核评价遵循“分级管理”的原则总监办负责对项目经理部“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的指导,对考核评价结果进行汇总、

分析、公示和抽查,对不达标的工程项目挂牌督办,督促落实整改。考核评价分为示范、达标、不达标三个等级。 (二)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办应按照《通知》规定内容,认真组织开展项目安全生产条件核查,提出核查意见,并向负责主管的业主、总监办备案。严禁安全生产条件不满足要求的工程项目开工建设。 (三)工程项目施工期间,项目经理部应按照《通知》,结合日常安全检查,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 (四)工程项目交工验收前,总监办应按照《通知》,组织开展工程项目“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提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状况的考核评价意见,将各项目部的考核评价结果上报业主、总监办备案。 (五)各项目部应建立完善“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制度,落实专人负责档案、资料收集整理。 三、创建“平安工地”的要求 (一)总监办应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改善安全

“平安工地”创建管理和考核评价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9354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平安工地”创建管理和考核评价制度标准版 本

“平安工地”创建管理和考核评价 制度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抓基础、抓示范、抓关键”的原则,结合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工程建设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规章制度,认真解决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大力推动云南云岭高速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小龙高速公路土建一标项目建设安全管理标准化进程。

二、工作目标 “平安工地”建设“围绕一个目标、健全两个机制、提高三个能力”,即:以“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为载体,紧紧围绕“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控制和减少一般事故”这一目标,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落实到基层,将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真正落到实处,逐步建立健全项目部安全管理责任机制,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做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建设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培训教育,坚持有效地对施工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使安全监管能力、应急救援能力和安全技术保障能力不断提高,努力创建“零伤亡”工程,全面提升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适用范围及时间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制度

重庆三环高速公路合川至长寿段 HC02标段(K16+931~K24+522.617)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制度 编制: 审核:

审批: 中交隧道局长合高速二标项目经理部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制度 一、总则 (一)为进一步加强长合高速公路项目第二项目部安全生产“双基”工作,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提高项目安全监管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结合本项目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长合高速公路项目第二项目部施工范围的所有工点。 (三)“平安工地”考核评价以工点、施工队为考核单位,进行综合考核。 (四)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周期为12个月,每年的1~12月为一个周期。周期内按季度进行施工过程的“平安工地”动态考核评价,季度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周期内达标考核的基础依据。经考核必须达到达标及以上等级。 (五)项目“平安工地”的建设按照质监站、业主、总监办、总承包部的指导进行有序开展,严格按照上级的相关要求不折不扣的执行。 二、考核及达标 所有工点及施工队必须在工程开工至完工的全过程均严格按照达标标准开展达标创建和施工活动。 (一)项目“平安工地”建设达标创建及考核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关于开展公

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卡和评价工作的通知》(交质监发[2012]679 号)等有关法规和技术规范及上级的相关文件为指导,采用达标标准及考核评价的形式,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达标标准,对安全状况进行考核评价。 达标及考核评价的范围包括管理人员岗位达标、现场安全防护达标和综合安全管理达标等。考核分为分项考核和综合评价两类,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得分。考核评价评分90分(含)以上为示范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含)-90分为达标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以下为不达标工程(合同段)。 三、基础管理考核评价 3.1安全生产条件 3.1.1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从业人员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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