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供电供用电合同参考文本

合同Array编号:

转供电合同

供电人:

转供电人:

用电人:

供电人转供电人:用电人

名称:名称:名称: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

住所地:住所地:住所地:

电话:电话:电话:

电传:电传:电传:

邮编:邮编:邮编: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帐号:

税务登记号:税务登记号:税务登记号:

工商登记号/机构代码:工商登记号/机构代码:工商登记号/机构代码:

目录

第一章合同的基本状况

第二章三方的义务

第三章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

第四章违约责任

第五章附则

附件一:术语定义

附件二:供电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图

附件三:合同事项变更确认书

为明确供电人、转供电人、用电人(以下简称三方)在转供电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保证转供电安全、可靠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法律法规,经三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转供电的基本状况

第一条转供电关系

基于供电人与转供电人、用电人已分别订立了《供用电合同》的事实1,经三方协商,供电人利用转供电人的电气设施向用电人供电,并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支付转供电费用等义务;转供电人完成转供电事项,并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第二条转供电方式

(一)高压转供:转供电人同意从其所有的线路或变电所(配电室)以方式向用电人供电。

(二)低压转供:转供电人同意从其所有的变压器低压侧以方式向用电人供电。

第三条转供电容量

转供电人向用电人的转供容量为千伏安(千瓦);最大用电负荷为千瓦。

第四条产权分界点和维护管理责任

转供电人与用电人设施产权分界点。2上述分界点的文字表述与示意图描述不一致时,以文字表述为准。

双方按照各自设施产权归属承担维护、管理责任;另订有维护、管理协议的,从协议。

第五条转供费用

供电人按月/季/年向转供电人支付转供电费用元(元/千瓦时),1合同编号分别为、。

2产权分界点示意图见附件一(《转供电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图》)。

支付时限为。

第六条转供电的结算电量

一、转供电人及用电人不承担转供电区域内公用线路及变压器损耗。

二、转供电人的计量装置所计量的电力、电量含用电人所用的电力、电量时,计算转供电人的贸易结算所用电力、电量,应扣减用电人所用有、无功电量以及用于向用电人供电的线路损耗与变压器损耗。

三、转供电人的计量装置所计量的电力、电量含用电人所用的电力、电量时,用电人结算电量应依据用电人的贸易结算计量装置的示数以及用电人应承担的转供电人用于向用电人供电的线路损耗与变压器损耗确定。

转供电人的计量装置所计量的电力、电量不含用电人所用的电力、电量时,用电人结算电量依据用电人的贸易结算计量装置的示数、记录确定。

第七条电费计算

一、转供电人的电价分类结算电量应对应扣减用电人结算电量;

二、分时电价:

1、转供电人及用电人均执行分时电价,转供电人分时所结算电量对应扣减用电人结算电量。

2、转供电人执行分时电价,用电人不执行分时电价,供电人、转供电人、用电人根据用电人的负荷特性,经协商确定:用电人结算电量按以下分摊比率:尖峰电量:%,高峰电量: %,平段电量: %,谷段电量:%,在转供电人分时结算电量中对应扣减。

三、转供电人及用电人均为执行两部制电价的用户,转供电人基本电费应扣减用电人的基本电费。

四、转供电人执行两部制电价,用电人不执行两部制电价

1、转供电人按变压器容量计收基本电费,转供电人计费容量应扣减用电人合同容量;

2、转供电人按最大需量计算基本电费,用电人的最大需量按下列方法折算,在转供电人计费需量中扣减:

照明及一班制:180千瓦时,折合1千瓦;

二班制:360千瓦时,折合1千瓦;

三班制:540千瓦时,折合1千瓦;

农业用电:270千瓦时,折合1千瓦;

五、转供电人的功率因数调整电费计算时,应按扣减用电人、公用线路和变压器损耗的有功、无功电量计算。

第二章三方在本合同中的义务

第一节共同义务

第八条供电人和转供电人之间、以及供电人与用电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分别适用各自订立的《供用电合同》。

第九条供电人、转供电人、用电人在运行、检修、停电等操作时,应加强联系,相互配合。

第十条任何双方对本合同的变更、解除,都应当及时通知第三方。

第二节供电人与转供电人

第十一条供电人

(一)费用支付

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向转供电人支付转供电费用。

(二)损耗负担

负担用于向用电人供电的公用线路和变压器消耗的电力、电量。

(三)电力电量扣除

当转供电人的计量装置所计量的电力、电量含用电人所用的电力、电量时,在确定转供电人贸易结算电力电量值时,应按本合同第六、七条的约定予以扣减。

(四)供电保证

电力供应紧张时,应按电力管理部门要求,协调转供电人与用电人的电力供应与使用,维护供用电秩序。

第十二条转供电人

(一)质量保证

转供给用电人的电能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

(二)连续转供电

应连续向用电人转供电。

因本条第(四)项2、3目所列事由停电的,应提前书面通知供电人。

(三)中止或恢复供电

依据调度命令或供电人对用电人停止供电、恢复供电的书面通知,协助供电人对指定的用电人中止或恢复供电。

(四)事项告知

以下事项应适时告知供电人:

1、转供电人不能保证质量或连续供电,应及时告知;

2、计划检修,应提前十天通知;

3、临时检修,提前24小时通知;

4、用电人超过合同约定容量用电、可能危及供用电安全。

第十三条中止转供电程序

依据调度命令或供电人发出的中止转供电书面通知的要求实施。

第十四条设施维护

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运行维护转供电设施。

第三节用电人与转供电人

第十五条质量共担

用电人的谐波源负荷、冲击负荷、波动负荷、非对称负荷对电网的污染应符合国家标准,防止对转供电人的电能质量造成影响、损害供用电设施。

第十六条用电设施维护

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运行维护用电设施。

第三章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供电人

(一)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一)项,应在次月及时支付少付金额及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二)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二)、(三)项,应在次月及时扣减,并支付对应电费金额的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第十八条转供电人

(一)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一)、(二)、(三)、(四)项,应按供电人要求的期限及时改正,并按供电人实际支付用电人的赔偿额,赔偿供电人;

(二)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

1、擅自对用电人停电的,按供电人实际支付用电人的赔偿额赔付供电人;

2、对用电人不予停电的,按每次元向供电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九条用电人

(一)违反本合同第十五条造成转供电能质量不合格的,不得向供电人主张赔偿权利;

因前款原因造成供电人对转供电人赔偿的,按供电人实际支付转供电人的赔偿额赔付供电人。

(二)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造成第三人伤害的,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因前款原因造成供电人对转供电人赔偿的,按供电人实际支付转供电人的赔偿额赔付供电人。

第二十条违约责任承担顺序

因转供电人的责任造成供电人对用电人违约的,先由供电人承担,再由转供电人承担;因用电人责任造成供电人对转供电人违约,先由供电人承担,再由用电人承担。

第四章本合同的变更、解除和转让

第二十一条合同变更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三方应对相关条款的修改进行协商:

1.增加、减少受电点、计量点;

2.增加或减少转供电容量及最高负荷;

3.改变转供电方式;

4.对转供电电能质量提出特别要求;

5.转供电设施维护责任的调整;

6.转供电线路及变压器损耗的电力、电量扣减方式调整;

7.违约责任的调整。

第二十二条变更程序

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提出方向其它两方提出变更意见,陈述变更的事项和理由;

(二)三方协商达成一致;

(三)按本合同订立程序签订《合同事项变更确认书》(见附件三)。

第二十三条合同转让

未经对方同意,三方均不得将本合同中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第四方。

第二十四条合同解除

合同履行中,供电人、转供电人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一)供电人要求解除合同;

(二)转供电人要求解除合同;

(三)供电人主体资格丧失或被依法破产3;

(四)转供电人资格丧失或被依法破产。

第二十五条解除程序

(一)协议解除的,由供电人、转供电人达成书面解除协议,在协议生效日解除;

(二)转供电人行使本合同解除权的,应立即前往供电人处办理书面解除手续,并自供电人落实用电人供电事项后生效;

(三)供电人行使本合同解除权的,应提前天通知转供电人,并落实用电人供电事项后生效。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供电时间

本合同签约后成立;用电人受电装置经供电人检验合格后,转供电人应即依本合同向用电人供电。

第二十七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成立,自转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时生效。

合同有效期为年。合同有效期届满,三方均未对合同履行提出书面异议,合同效力按本合同有效期重复继续维持。

3主要指营业执照或许可证被吊销等等原因导致的主体资格丧失。

在合同有效期届满的前,三方均可对是否履行合同及合同内容提出异议,并按以下原则处理:

1、一方提出异议,经协商,三方达成一致,重新签订转供电合同;

2、一方提出异议,经协商,三方不能达成一致,在合同有效期届满时,合同效力终止。

第二十八条调度通讯

(一)按照双方调度协议执行;

(二)通讯联系

1.用电人用电业务联系电话,联系人,调度电话______;

2.转供电人用电业务联系电话,联系人,调度电话______;

3.供电人用电业务联系电话,联系人,调度电话。

第二十九条争议解决

三方发生的合同争议,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可提请相关行政或授权机关调解,也可以直接实施以下第种行为:

(一)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条文本和附件

本合同一式六份,三方各持二份,效力均等。

合同签署前,双方按供用电业务流程所形成的申请、批复等书面资料,均作为附件,与正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但二者对同一事项均作记载的,以正本合同为准。

第三十一条提示和说明

本合同中特别条款已用黑体字标识,用电人已认真阅读,供电人亦就询问作出了必要和合理的说明。

双方是在完全清楚、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三十二条补充条款

经协商,双方同意增补以下条款: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电人;(公章) 转供电人(公章) 用电人:(公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1:

术语定义

1、用电地址:用电人受电设施的地理位置及用电地点。

2、用电容量:又称协议容量,用电人申请、并经供电人核准使用电力的最大功率或视在功率。

3、受电点:供用电双方产权分界点。

4、主供电源:在正常情况下的供电电源。

5、备用电源:在正常情况下处于备用状态,当主供电源失电时供电的电源。备用电源用电容量不能超过约定的供电容量。

6、保安电源:在主供电源、备用电源失电的情况下,仅限于对保安负荷供电的电源。保安电源用电容量不能超过约定的保安供电容量。

7、转供电:经供电人同意,用电人使用自有受配电设施将供电企业供给的电能转供给其他用电人使用的行为。

8、电能质量:指供电电压、频率和波形。

9、计量方式:计量电能的方式,一般分为高压侧计量和低压侧计量以及高压侧加低压侧混合计量等三种方式。

10、计量点:指用于贸易结算的电能计量装置装设地点。

11、计量装置:包括电能表、互感器、二次连接线、端子牌及计量箱柜。

12、冷备用:需经供电人许可或启封,经操作后可接入电网的设备,本合同视为冷备用。

13、热备用:不需经供电人许可,一经操作即可接入电网的设备,本合同视为热备用。

14、闭锁:防止双电源误并列或反送电所采取的技术措施,一般有机械闭锁和电气闭锁二种方式。

15、谐波源负荷:指用电人向公共电网注入谐波电流或在公共电网中产生谐波电

压的电气设备。

16、冲击负荷:指用电人用电过程中周期性或非周期性地从电网中取用快速变动功率的负荷。

17、非对称负荷:因三相负荷不平衡引起电力系统公共连接点正常三相电压补平衡度发生变化的负荷。

18、自动重合闸装置重合成功:指供电线路事故跳闸时,电网自动重合闸装置在整定时间内自动合闸成功,或自动重合装置不动作及未安装自动重合装置时,在运行规程规定的时间内一次强送成功的。

19、倍率:间接式计量电能表所配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变比的乘积。

20、线损;线路在传输电能时所发生的有功损耗、无功损耗。

21、变损:变压器在运行过程中所产生的有功损耗和无功损耗。

22、无功补偿;为提高功率因数、减少损耗、提高用户侧电压合格率而采取的技术措施。

23、计划检修:按照年度、月度检修计划实施的设备检修。

24、临时检修:供电设备障碍、改造等原因引起的非计划、临时性停电(检修)。(如临时接电等)

25、紧急避险:指电网发生事故或者发电、供电设备发生重大事故;电网频率或电压超出规定范围、输变电设备负载超过规定值、主干线路功率值超出规定的稳定限额以及其他威胁电网安全运行,有可能破坏电网稳定,导致电网瓦解以至大面积停电等运行情况时,供电人采取的避险措施。

26、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火山爆发、龙卷风、海啸、暴风雪、泥石流、山体滑坡、水灾、火灾、来水达不到设计标准、超设计标准的地震、台风、雷电、雾闪等,以及核辐射、战争、瘟疫、骚乱等。

27、逾期:指超过双方约定的交纳电费的截止日的第二天算起,不含截止日。

28、受电设施:用电人用于接受供电企业供给的电能而建设的电气装置及相应的建筑物。

29、国家标准:国家标准管理专门机关按法定程序颁发的标准。

30、电力行业标准: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依法制定颁发的标准。

31、基本电价是指按用户用电容(需)量计算的电价。

32、电度电价是指按用电人用电度数计算的电价。

33、单一制电价:只执行电度电价制度的电价。

34、两部制电价:同时执行电度电价和基本电费制度的电价。

35、告知方式:包括报纸、广播、电视、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

36、重要用户:指有重要负荷的用户。重要负荷的定义参见国家《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

附件2:

供电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图

附件3:

合同事项变更确认书(加第三方)

变更事项变更前约定变更后约定甲方确认乙方确认

1

(签)章

__年__月__日(签)章

__年__月__日

2

(签)章

__年__月__日(签)章

__年__月__日

3

(签)章

__年__月__日(签)章

__年__月__日

4

(签)章

__年__月__日(签)章

__年__月__日

5

(签)章

__年__月__日(签)章

__年__月__日

6

(签)章

__年__月__日(签)章

__年__月__日

2020通用版居民供用电合同范本

2020通用版居民供用电合同范本 2020 general contract model for residential power supply and consumption [lawyer's version]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合同编号:XX-2020-01

2020通用版居民供用电合同范本 前言: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文档根据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订立合同双方: 供电单位:市(县)供电局(所),以下简称供电方; 用电单位:,以下简称用电方。 一、受电地点、受电电压、受电容量及限期 1.受电地点: 2.受电电压:千伏线三相交流千伏。其中,35千伏及以上供电和对电压质量有特殊要求的电压变运幅度为额定电压的±5%;10千伏及以下高压供电和低压电力的电压变动幅度为额定电压的±7%;低压照明用电的电压变动幅度为额定电压的+5%、-10%。电网容量在300万千瓦及以上者,供电周率允许偏差为±0.2周/秒;电网容量在300万千瓦以下者,供电周率允许偏差为±0.5周/秒。 3.受电容量:三相交流千伏安,其中千伏安台,千伏安台,……。

4.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用电方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 1.用电方新装或增加用电,均应向供电方办理用电申请 手续,并按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2.供电方为新装或增加用电的用电方确定的供电方案, 高压的有效期限为1年,低压的有效期限为3个月,逾期注销。用电方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与供电方协商延长。 3.用电方新装或增加用电,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供电 方交纳帖费,以分担电力部门为适应用电增加而进行的输电、变电、配电工程建设或改造的部分费用。专线供电或用户已列入基建项目的工程,由用户投资建设。 4.用电方投资建设的输电、变电、配电设施,建成送电后,其产权归属,按《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办法确定。 5.用电方提出减少用电容量,供电方应根据用电方所提 的期限,保留其原容量,保留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在保留期限内恢复用电时,不再交付帖费;超过保留期限要求恢复用电时,按新装、增容手续办理。按变压器容量计算基本电费的用电方,必须停止整台或整组变压器的运行,方算暂停用电。自

低压供用电合同(修订)

合同编号:低压供用电合同 五原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供电方:用电方: 单位名称:五原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单位名称: 法定地址:隆兴昌镇富源路44号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负责)人:法定代表(负责)人: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 电话:(0478)5250252 电话: 电传:(0478)5250252 电传: 邮编:015100 邮编: 开户银行:五原工商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0613090709022110292 帐号: 税务登记号:152822701436691 税务登记号:

为明确供电企业(以下简称供电方)和用电单位(以下简称用电方)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经供电方、用电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用电地址、用电性质和用电容量 1、用电地址:。 2、用电性质: (1)、行业分类:(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2)、用电分类:(电价执行类别)。 (3)、负荷性质:(重要负荷/一般负荷)。 3、用电容量 供电方认定用电方用电设备容量为千瓦(千伏安),该容量为合同约定用电方最大用电容量。具体用电设备清单见附表。 二、供电方式 1、供电方向用电方提供三相交流50HZ、220/380伏电压的电源向用电方供电。 2、供电方式采用: (1)供电方从线路公用变号低压杆接线,向用电方供电。供电容量为千瓦。 (2)用电方对供电方可靠性有较高要求时,备用电源采用: A、供电方从线路公用变号低压杆接线向用电方供电。供电容量为千瓦。 B、由用电方自备电源。自备发电机(或不停电电源UPS)容量为 千瓦。 3、具体供电接线方式见附图《供电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图》。 三、供电质量 1、在电力系统正常状况下,供电方按《供电营业规则》规定的电能质量标准向用电方供电。 2、如用电方用电功率因数达不到0.85以上,或因用电方谐波注入量、冲击负荷、波动负荷、非对称负荷等产生的干扰与影响超过国家标

供用电合同协议范本

供用电合同 甲方(供电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用电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为了协调电力供、用双方的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确立正常的供用电秩序,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电力,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经供、用电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受电地点、受电电压、受电容量及限期 1、受电地点: 2、受电电压:千伏线三相交流千伏。(其中,35千伏及以上供电和对电压质量有特殊要求的电压变动幅度为额定电压的±5%;10千伏及以下高压供电和低压电力的电压变动幅度为额定电压的±7%;低压照明用电的电压变动幅度为额定电压的±5%~10%。电网容量在300万千瓦及以上者,供电周率允许偏差为±0.2周/秒;电网容量在300万千瓦以下者,供电周率允许偏差为±0.5周/秒)

3、受电容量:三相变流千伏安,其中千伏安台,千 伏安台…… 4、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 至年月日止。 二、用电方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 1、用电方新装或增加用电,均应向供电方办理用电申请手续,并按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2、供电方为新装或增加用电的用电方确定的供电方案,高压的有效期限 为年,低压的有效期限为个月,逾期注销。用电方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与供电方协商延长。 3、用电方新装或增加用电,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供电方交纳电费,以分担电力部门为适应用电增加而进行的输电、变电、配电工程建设或改造的部分费用。专线供电或用户已列入基建项目的工程,由用户投资建设。 4、用电方投资建设的输电、变电、配电设施,建成送电后,其产权归属,按《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办法确定。 5、用电方提出减少用电容量,供电方应根据用电方所提的期限,保留其原容量,保留期最长不得超过年。在保留期限内恢复用电时,再交付电费;超过保留期限要求恢复用电时,按新装、增容手续办理。按变压器容量计算基本电费的用电方,必须停止整台或整组变压器的运行,方可认定为暂停用电。自暂停用电期满之日起,无论用电方申请恢复用电与否,都应交付全部基本电费。

低压供用电合同(一)

单位名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单位名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供电企业和用电单位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 经济、 合理、有 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 则》的规定,经供电方、用电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用电地址、用电性质和用电容量 1.用电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用电性质 行业分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用电分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生产班次: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周休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用电容量 供电方认定用电方用电设备总容量为 _________________ 千瓦。 、供电方式 1.供电方向用电方提供交流 50HZ 电源、 220/ 380 伏电压的电 ____________________ 源向用电方 供电。 2.供电方式采用 供电方从 ___________ 线路 __________ 公用变 __________ 号低压杆接线, 向用电方供电。 供电容 量为 __________ 千瓦。 用电方对供电可靠性有较高要求时,备用电源采用: a. _________________ 供电方从 _____ 线路 ______________ 公用变 号低压杆接线,向用电方供电。供 电容量为 __________ 千瓦。 b. 由用电方自备电源。自备发电机容量为千瓦。 3. 具体供电接线方式见附图《供电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图》 。 三、供电质量 1. 在电力系统正常状况下,供电方按《供电营业规则》规定的电能质量标准向用电方 供电。 2. 如用电方用电功率因数达不到 0. 85 以上,或用电方谐波注入量、冲击负荷、波动 负荷、 非对称负荷等产生的干扰与影响超过国家标准时, 供电方无义务保证其电能质量。 用 电方应负责采取措施治理,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用电计量 低压供用电合同(一) 合同编号: 供电方 用电方

供用电合同管理工作的措施

供用电合同管理工作的措施 1、健全供用电合同治理机制,做到三个到位,确保合同修签工作正常开展。 完善体系,认识到位。一是人员体系的完善,襄樊公司先后多次组织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供用电合同修签工作,成立了由分管营销副总经理为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实行领导包片挂点,公司营销部设置专职供用电合同治理专责岗位,县市公司、供电营业所确定了供用电合同专(兼)责人员,建立了襄樊公司供用电合同治理的人员体系。二是制度体系的 完善,襄樊公司重新修订《襄樊供电公司供用电合同治理方法》,进一步明确各级合同治理人员的职责和工作标准,完善合同分级治理模式,统一合同治理台帐、报表、档案的治理标准 , 明确合同存放地点、档案盒外观、标签格式等要求,专变用户合同与其原始档案一同存放,一 户一档,居民合同按台区、线路集中存放,做到查阅便利、快速,实现供用电合同的规范化治理。同时结合省公司电价专项检查,襄樊公司开展了用电比例专项普查,还出台了《电力客户电价核定实施细则》按政策取消和调整了一些动力用户的灯力比,从而提高了售电均价。 落实责任,措施到位。 分解供用电合同修签任务,落实签订和会签责任,具体落实到各单位、各部门、责任到人 , 形成人人重合同,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加强合同修签力度,要求各供电营业所成立合同修签小组,通过在山区和平原召开合同现场会的方式,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加快合同修签的进度,提高修签质量,并按月通报完成情况。 正视困难,工作到位。 供用电合同修签牵涉精力多、难度大,开展起来确实面临非常大困难。南漳公司面对诸 多客户由于改制、租赁、承包等种种缘故,产权及责任都非常不明确等实际困难,在实际工作中,以三多手段来解决工作中的困难,一是多沟通,经常了解客户经营状况,随时掌握用电情况,利用各种渠道取得客户的理解和支持;二是多宣传,关于不配合的客户,加大电是商品宣传,抓好正反典型事例的对比,提高客户契约必须遵守,违法应受制裁的守法意识,客户对合同条款不理解的,认真做好合同条款解释工作,通过宣传解释,使大部分客户从原来的不理解、不配合转变为理解、支持;三是多联系,一旦合同协商一致,通过客户走访、电话联系等方式与客户保持紧密联系,促使合同的尽早签订。 2、创新四制,规范治理,是抓好合同治理工作的有效保证 供用电合同修签工作政策性强,涉及的科目多,需要多科室、多人员的配合与协作。为了规范供用电合同流程,我们以强化责任为切入点,以细化环节为着力点,以打造合同品牌为落足点,对供用电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按属性、分条款细化到各专业,实行谁主管、谁签字、谁负责,进而探究出了供用电合同修签四制,即:分级审核制、分项签字制、专工审 查制、责任追究制。所谓分级审核制,就是对每份高压供用电合同包括新报装合同,首先由合同治理员起草文本后,交由报装办审核客户的用电类不、用电性质、用电容量等差不多信息 , 所属供电营业所审核产权分界点及供电方式,计量所审核有关计量装置的信息;分项签字制, 就是各专工对自己审核的条款签字;专工审查制,就是由合同专工对每一份合同条款进行审查分管科长把关审核,最后由分管副总经理定审签字;责任追究制,就是谁审核的条款谁签字,出了咨

合同法: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合同法: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以下是关于合同法: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希望内容对您有帮助,感谢您得阅读。 1.合同的当事人是供电人和用电人。供电人是指供电企业或者依法取得供电营业资格的非法人单位。用电人包括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 2.合同的标的是一种无形物质——电力,虽然客观存在,却看不见,只有在连续使用的过程中才能表现出来。 3.供用电合同属于持续供给合同。供电人在发电、供电系统正常的情况下,应当连续向用电人供电,不得中断。 4.供用电合同一般按照格式条款订立。供电企业为了与不特定的多个用电人订立合同而预先拟定格式条款,双方当事人按照格式条款订立合同。对供用电方式有特殊要求的用电人,可采用非格式条款订立合同。 5.电力的价格实行统一定价原则。 当前供用电合同业务中存在的问题 电力立法严重滞后于电力市场的发展;现行电力法律法规可操作性差;《供电营业规则》中若干条款出现了与合同法不协调的情况;签约人员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素质较差,不能正确签订书面供用电合同;在发生合同变更和合同转让的法定情 ·

形时,忽视对合同的书面变更及重新签订供用电合同,合同有效期届满时不续签;在与客户发生合同纠纷时,忽视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分清责任、及时化解矛盾。以上种种问题给供电合同的正确签订和履行带来巨大障碍,使供电企业面临着巨大的法律风险,若不依法采取措施及时解决,将给企业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在发生合同纠纷时,首先应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分清责任,属于客户违约的,应积极向其宣传《电力法》、《合同法》等方面的常识,尤其是对涉及纠纷的供用电合同条款,要依法进行认真细致的解释说明,使用户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在解释、和解无效的情况下,应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纠纷发生属供电方责任的,供电企业应主动承担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四、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 第十章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第一百七十六条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 第一百七十七条供用电合同的内容包括供电的方式、质量、时间,用电容量、地址、性质,计量方式,电价、电费的结算方式,供用电设施的维护责任等条款。 第一百七十八条供用电合同的履行地点,按照当事人约 ·

供用电合同(范本)

户号:户名: 供用电合同 (高压供电) 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编号: 高压供用电合同 供电方: 签订地点: 用电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为明确供电方(以下简称甲方)和用电方(以下简称乙方)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用电地址、用电性质和用电容量 1.用电地址: 2.用电性质 (1)行业分类: (2)用电分类: (3)负荷性质:(一级/二级/三级)。 (4)生产班次: (5)主要生产工艺: 3.用电容量

根据乙方的申请,甲方认定乙方共有壹个受电点。受电设备的 总容量为:千伏安。备用容量为: / 千伏安。自备发 电容量 / 千瓦。其中: 受电点变压器台,共计千伏安,(多台变压器 时),运行方式为 / 受电点高压电机 / 台,共计 / 千瓦(视同 千伏安),运行方式为。 / 受电点变压器 / 台,共计 / 千伏安,(多台 变压器时),运行方式为多台单列运行。 / 受电点高压电机 / 台,共计 / 千瓦(视 同千伏安),运行方式为 / 。 二.供电方式 甲方向乙方提供三相交流50Hz电源,采用(单/双/多) 电源, (单/双/多) 回路向乙方供电。 1.主供电源 (1)甲方由变(配)电站(所)以千伏电压,经出口开 关送出的 (架空线/电缆)专线向乙方受电点供电。供电容 量为千伏安(千瓦)。 (2)甲方由 / 变(配)电站(所)以 / 千伏电压,?经出口 / 开关送出的 / (架空线/电缆)专线向乙方 / ?受电点供电。 供电容量为 / 千伏安(千瓦)。 2.备用电源 (1)甲方由 / 变(配)电站(所)以 / 千伏电压,?经出 口 / 开关送出的 / (架空线/电缆)专线向乙方受 电点供电,作为乙方生产备用电源。供电容量为 / 千伏安(千瓦)。 (2)甲方以 / 千伏电压,由 / 变(配)电站(所)

低压供用电合同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6433 (合同范本系列) 甲方:XXXXXX 乙方:XXXXXX 签订日期:XXXXXX 低压供用电合同标准版 本

低压供用电合同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合同文件为经过平等协商和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条款,并由双方共同恪守。,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供电方:,简称甲方 用电方:,简称乙方 为明确供、用双方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乙方用电地址:。

用电类别:,用电容量 KW(A)。 二:供电方式: 甲方从线路配电变压器以 相 伏电压向乙方供电。 三:供配电设施产权划分及维护管理: 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供配电设施产权分界点设在处,属于乙

方。分界点电源侧供电设施属甲方,由甲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分界点负荷侧供电设施属乙方,由乙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 四:用电计量 1.根据乙方不同电价类别的用电,分别安装用电计量装置。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作为甲方向乙方计算电量的依据。 2.乙方安装的计量装置为型安培电能表只和型安培电能表只,电流互感器/5只,该电能表及互感器经法定计量单位检定合格。

3.按国家计量法规的规定,乙方计量装置应一律强制性周期检定,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并付检定费用。 五:电费收取: 1.甲方按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和有管理权的政府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 电价,定期向乙方结算电费及随电量征收的有关费用。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电价和其他收费项目费率调整时,按调价文件执行。 2.甲方按每月7-10日抄表,次月1-5日向乙方收取电费。

低压供用电合同通用版

合同编号:FW-27773 低压供用电合同通用版 ——This contract is made in two originals that should be held by each party.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低压供用电合同 [备注:合同必须是平等的两个或以上的当事人互相作出一致的协议,调整所属物的归属关系,为了更好的约束或维护签署人各自的权利与义务,而订立的一种相互合作、相互制约的契约关系在合同期间违反约定,须按约定赔偿。文档为word电子版本,下载后可直接编辑打印。] 低压供用电合同 (参考文本)合同编号:________ 供电方用电方 单位名称:单位名称: 法定地址: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负责)人:法定代表(负责)人: 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 电话:电话: 电传:电传: 邮编:邮编: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税务登记号:税务登记号:为明确供电企业(以下简称供电方)和用电单位(以下简称用电方)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

和义务,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经供电方、用电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用电地址、用电性质和用电容量 1.用电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用电性质 (1)行业分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用电分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生产班次:________,周休日_____________。 3.用电容量 供电方认定用电方用电设备总容量为____千瓦(具体用电设备清单见附表)。 二、供电方式 1.供电方向用电方提供交流50hz电源、220/380伏电压的电_____源向用电方供电。 2.供电方式采用 (1)供电方从____线路____公用变____号低压杆接线,向用电方供电。供电容量为____千瓦。

供用电合同范本

平等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 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规定,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 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这一原则包 括三方面内容:①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 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②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 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 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③合同当 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任何一方都不得凌 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 等手段签订合同。 自愿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亭有白愿订立合同 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的规定,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 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包括:第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第二,与谁订合 同自愿,:第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第四,当事 人可以协议补充、变更有关内容;第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第六,可 以自由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白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 公平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 公平合理具体包括: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 义务;第二,根据公半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第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 约贵任。 诚实信用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 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善良风俗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徳,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规定,“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徳,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指的就是善良风俗原则。包括以下内涵:第一,合同的内容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精神和原则。第二,合同的内容要符合社会上被普遍认可的道徳行为准则。 供用电合同范本 供电方:

供用电合同范本

供用电合同范本 Effectively restrain the parties’ actions and ensure tha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state, collectives and individuals are not harmed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71725

供用电合同范本 为了协调电力供、用双方的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确立正常的供用秩序,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电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经供用电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_____市______化工厂。地址:________ 乙方:_____市______供电局。地址: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于____市______区签订供电合同如下: 1.双方因___市__区现只有___千伏工农线供电,线路已满负荷运行,电压质量不良,不能再增加供电负荷。甲方___千伏变电所现轻负荷运行。为了解决___区用户生产用电,双方协商新增负荷由甲方供电。

2.甲方___千伏变电所___千伏安主变压器因内部有放电声,暂停运行检修,更换为___千伏安主变压器投入运行。乙方同意保留___千伏安用电契约容量,投入时不再重新申请增容。 3.甲方同意暂外带乙方的用电负荷共___千瓦___安培,掌握其用电情况,负责供电和设备的安全运行。 4.电费收缴办法:乙方用户由乙方直接装表计量收取电费。甲方总电度表减去其它用户的其余部分电度数,由乙方向甲方收取电费。 5.甲方外带乙方用户和其他用户负荷是暂时的供电措施。___区变电所建成后,乙方计划的10千伏电网供____区负荷。 6.本合同于_____区变电所建成后失效。 甲方:______(公章)乙方: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____(签字、盖章) 云博图文设计 本文档文字均可以自由修改

低压供用电合同协议书范本 签约版

供电人(甲方): 用电人(乙方): 为确定供电人和用电人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有关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用电地址、用电性质和用电容量 1.用电地址: 2.用电性质 (1)行业分类: (2)用电分类: 3.合同约定容量为2千瓦,该容量为用电人最大用电容量。 第二条供电方式 1.供电人向用电人提供220V交流50Hz电源,经以下变压器向用电人供电: (1)632开发区一线方台村方盛园公用变压器。 第三条产权分界点及责任划分 供用电设施产权分界点为: 1.路号杆号电表箱第块电能表该用户电能表外跳开关压接螺栓处。 供用电设施产权分界点以文字和附图表述,详见《供电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图》(附件二);如二者不符,以文字为准。分界点电源侧产权属供电人,分界点负荷侧产权属用电人。双方各自承担其产权范围内供用电设施上发生事故等引起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用电计量 1.按照规定,每一受电点内按不同电价类别分别安装电能计量装置,其记录作为向用电人计算电费的依据。 计量点1:计量装置装设在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市方台村方盛园台区处,为总表,作为用电人结算农村到户非居民_用电量的计量依据,计费倍率为1。 以上方式及核定值双方每年至少可以提出重新核定一次,对方不得拒绝。 3.各计量点计量装置配置如下: 第五条电价及电费结算 1.电价按照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价格执行,根据调价政策规定进行调整。 2.抄表周期为一个月,抄表例日为每月日至日;如有变动,供电人应提前一个抄表周期告知用电人。 3.抄表方式:采用自动方式抄录。 采用用电信息采集装置抄表的,其自动抄录的数据作为电度电费结算依据,当装置故障时,依人工抄录数据为准。 4.电费按抄表周期结算,支付方式为电力机构卡表购电,用电人应在当月月末日前一日前结清全部电费。 双方可另行订立电费结算协议。 5.若遇电费争议,用电人应先按结算电费金额按时足额交付电费,待争议解决后,据实清算。

低压供用电合同

低压供用电合同 合同编号: 供电人: 用电人: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目录 第一条用电地址、用电性质和用电容量 (2) 第二条供电方式 (2) 第三条产权分界点及责任划分 (2) 第四条用电计量 (3) 第五条电价及电费结算 (4) 第六条计量失准及争议处理规则 (5) 第七条供电质量 (5) 第八条连续供电 (6) 第九条中止供电程序 (6) 第十条配合事项 (7) 第十一条质量共担 (7) 第十二条供电人不得实施的行为 (7) 第十三条用电人不得实施的行为 (7) 第十四条供电人的违约责任 (8) 第十五条用电人的违约责任 (9) 第十六条合同的生效、转让及变更 (10)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11) 第十八条附则 (11) 第十九条特别约定 (12)

为确定供电人和用电人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有关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用电地址、用电性质和用电容量 1.用电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2.用电性质 (1)行业分类:________________。 (2)用电分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合同约定容量为________千瓦,该容量为用电人最大用电容量。 第二条供电方式 1.供电人向用电人提供380V/220V交流50Hz电源,经以下变压器向用电人供电: (1)__________公用变压器。 (2)__________公用变压器。 (3)____________________。 2.因电网意外断电影响安全生产的,用电人应自行采取电或非电保安措施。用电人若有保安负荷时,应自备应急电源,并装设可靠的闭锁装置,防止向电网倒送电。 (1)用电人自备发电机_______千瓦,闭锁方式为_______。 (2)不间断电源(UPS)________千瓦。 第三条产权分界点及责任划分 供用电设施产权分界点为: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用电协议书格式模板

供用电协议书格式模板 Format template of power supply and consumption agreemen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合同编号:XX-2020-01

供用电协议书格式模板 前言: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文档根据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甲方:_________市_________化工厂。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市_________供电局。 地址: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于 _________市_________ 区签订供电合同如下: 为了协调电力供、用双方的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确立正常的供用秩序,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电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经供用电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双方因_________市_________区现只有_________千伏工农线供电,线路已满负荷运行,电压质量不良,不能再增加供电负荷。甲方_________千伏变电所现轻负荷运行。为了

解决_________区用户生产用电,双方协商新增负荷由甲方供电。 2.甲方_________千伏变电所_________千伏安主变压器因内部有放电声,暂停运行检修,更换为_________千伏安主变压器投入运行。乙方同意保留_________千伏安用电契约容量,投入时不再重新申请增容。 3.甲方同意暂外带乙方的用电负荷共_________千瓦 _________安培,掌握其用电情况,负责供电和设备的安全运行。 4.电费收缴办法:乙方用户由乙方直接装表计量收取电费。甲方总电度表减去其它用户的其余部分电度数,由乙方向甲方收取电费。 5.甲方外带乙方用户和其他用户负荷是暂时的供电措施。_________区变电所建成后,乙方计划的10千伏电网供 _________区负荷。 6.本合同于_________区变电所建成后失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供用电合同范本.doc

4.用电方要求校验计费电度表时,供电方应尽速办理,经检验合格者,应收校验费;不合格者,不收校验费。用电方对校验结果仍有异议时,可要求供电方上级计量监督机构直至国家计量局参加处理。用电方自备的分表,供电方应接受修理校验,收取费用。 5.计费电度计量装置误差超过允许范围或记录不准,供电方应按实际误差及起讫时间,退还或补收电费。起讫时间查不清时,可按《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办法计算。 6.供电方应固定抄表日期,按期抄表收费。用电方应按供电方规定的期限交付电费。对逾期不交者,按规定加收迟纳金,并可停止供电。 供电方对用电量较多的用电方,由银行分次划拨电费、月末抄表结算。供电方可委托银行、农村信用社托收或代收电费。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供电方未按计划指标向用电方供电时,事后应补还少供的电力、电量,应向用电方偿付少供电量电费的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用电方损失的,供电方并应赔偿用电方的损失;用电方超计划指标用电时(包括抵容少用电力),供电方除扣还其超用电量外,并征违约金,违约金按多用电量电费的____%计算。 2.供电方由于运行、操作的责任事故造成用电方停电时,供

电方应按用电方在停电时间内可能用电量的电度电费的五倍(单一制电价为四倍)给予赔偿,该可能用电量按停电前用电方正常用电量计算。但电力系统开关掉闸,经自动重合闸重合良好或对有备用电源的用电方,只停其中一路电源,其他电源可以满足用电方备用供电设备能力时,供电方不负赔偿责任。 3.由于用电方的责任造成供电方对外停电,用电方应按少供电量电费予以赔偿。用电方引起的事故,因供电方的责任而扩大停电范围,则用电方不负事故扩大部分的赔偿责任。 4.供电电压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变动幅度时,供电方应按用电方实际所用的不合格电量电费的20%给予经济赔偿。但用电方用电的功率因数未达到本合同规定,或其他用电方的内部原因引起电压波动,供电方不负责任。 电压波动超出允许变动幅度的时间,以用户自备并经供电方校验合格的电压自动记录仪的记录为准;如用电方未装此仪表,则以供电方变电所的电压记录为准。 5.供电周率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允许偏差时,供电方应按用电方实际所用不合格电量电费的20%给予赔偿。 周率变动超出允许偏差的时间,以用电方自备并经供电方检验合格的周率自动记录仪表记录为准。 6.供电方如因施工错误或由于供电方的责任导致高压带电线路断落连接到低压供电线路,造成用电方用电设备烧毁时,应对该设备修复或给予合理赔偿。 7.用电方如在电价低的带电线路上,私自接用电价高的用电

上海市低压供用电合同修订版

上海市低压供用电合同修订版 Clarify their rights and obligations, and ensure tha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both parties are not harmed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06695

上海市低压供用电合同修订版 供电方(供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联系人: 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 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 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号: _________ 供电方(供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电费开户银行: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 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号:

供用电合同

供用电合同 供电方: 用电方: 为明确供电企业(以下简称供电方)和电力用户(以下简称用电方)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经供电方、用电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用电地址、用电性质 1.用电地址: 。 2.用电类别:__________。(大工业用电、非工业用电、普通工业用电、非居民照明用电、) 3.行业分类: 。 二、供电方式、用电容量及产权分界 1.供电方向用电方提供三相交流50hz电源,采用单电源,单回路向用电方供电。 2.供电电源

(1)供电方由 kv 变电所[开关站],以__kv___线公用线向用电方 配电房供电。 (2)用电容量为______kva。 (3)双方的资产分界点在:跌落熔断器下桩头。资产分界点的设备属供电方。资产分界点至电源侧的资产属供电方,资产分界点至负荷侧的资产属用电方。附供电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图。 3.用电方装置不并网自备发电机 台,容量 kw,作为 备用。 (1)发电机安装地点在发电机房。采用低压电缆与低压双电源切换柜联接。自备发电机具有独立的接地系统。 (2)供电电源与自备电源之间的切换方式采用手动先断后通。为防止用电方自备电源向供电方电网倒送电或误并列,供电电源与自备电源之间采用低压四极双投闸刀加机械程序锁作为联锁,安装在下列设备上:0.4kv计量柜闸刀手柄与低压双电源切换柜的四极双投闸刀手柄间。未经供电方同意用电方不得自行改变或撤出联锁装置。 (3)用电方内部的配电线路以电缆或绝缘导线敷设。用电方不采用架空裸导线。 4.用电方的正常运行方式: 进线开关运行、发电机冷备用。

供用电合同(标准版)

(合同范本)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W-HT-019574 供用电合同(标准版) Power supply contract (6)

供用电合同(标准版)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订立合同双方: 供电单位:______市(县)供电局(所),以下简称供电方 用电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用电方 为了协调电力供、用双方的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确立正常的供用电秩序,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电力,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经供、用电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受电地点、受电电压、受电容量及限期 1.受电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受电电压:______千伏______线三相交流______千伏。其中,35千伏及以上供电和对电压质量有特殊要求的电压变运幅度为额定电压的±5%;10千伏及以下高压供电和低压电力的电压变动幅度为额定电压的±7%;低压照明用电的电压变动幅度为额定电压的+5%、-10%。电网容量在300万千瓦及以上者,供电周率允许偏差为±0.2周/秒;电网容量在300万千瓦以下者,供电周率允许偏差为±0.5周/秒。 3.受电容量:三相交流______千伏安,其中______千伏安______台,______千伏安______台,……。 4.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______年,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

杭州市供用电合同修订版

杭州市供用电合同修订版 Effectively restrain the parties’ actions and ensure tha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state, collectives and individuals are not harmed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85884

杭州市供用电合同修订版 订立合同双方: 供电单位:______市(县)供电局(所),以下简称供电方 用电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用电方 为了协调电力供、用双方的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确立正常的供用电秩序,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电力,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经供、用电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受电地点、受电电压、受电容量及限期 1.受电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受电电压:______千伏______线三相交流______千伏。其中,35千伏及以上供电和对电压质量有特殊要求的电压变运幅度为额定电压的±5%;10千伏及以下高压供电和低压电力的电压变动幅度为

额定电压的±7%;低压照明用电的电压变动幅度为额定电压的+5%、-10%。电网容量在300万千瓦及以上者,供电周率允许偏差为±0.2周/秒;电网容量在300万千瓦以下者,供电周率允许偏差为±0.5周/秒。 3.受电容量:三相交流______千伏安,其中______千伏安______台,______千伏安______台,……。 4.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______年,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用电方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 1.用电方新装或增加用电,均应向供电方办理用电申请手续,并按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2.供电方为新装或增加用电的用电方确定的供电方案,高压的有效期限为1年,低压的有效期限为3个月,逾期注销。用电方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与供电方协商延长。 3.用电方新装或增加用电,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供电方交纳帖费,以分担电力部门为适应用电增加而进行的输电、变电、配电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