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远洋运输公司提单条款 - 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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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远洋运输公司提单条款-法律文书

(正面)

上列外表状况良好的货物(另有说明者除外),已装在上列船上并应在上列卸货港或该船所能安全到达并保持浮泊的附近地点卸货。重量、尺码、标志、号数、品质、内容和价值是托运人所提供的,承运人在装船时并未核对。托运人、收货人和本提单的持有人兹明白表示接受并同意本提单和它背面所载的一切印刷、书写或打印的规定、负责事项和条件。

为证明以上各节、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已签署本提单一式____份,其中一份经完成提货手续后,其余备份失效。

请托运人特别注意本提单内与该货保险效力有关的免责事项和条件。

(背面)

1.定义

“货方”包括托运人、受货人、发货人、收货人、提单持有人和货物所有人。

2.管辖权

凡根据本提单或与其有关的一切争执均应按照中国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解决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

3.承运人责任

有关承运人的义务、赔偿责任、权利及豁免应适用海牙规则,即1924年8月25日在布鲁塞尔签订的关于统一提单若于规定的国际公约。

4.责任期间

承运人的责任期间应从货物装上船舶之时起到卸离船舶之时为止。

承运人对于货物在装船之前及卸离船舶之后,发生的灭失或损坏不负赔偿责任。

5.包装和标志

在装船之前,托运人应对货物加以妥善包装,货物标志必须正确、清晰,并须以不小于5厘米长的字体将目的港清晰地标明在货物的外部,上述标志须能保持到交货时仍然清楚另设。由于包装和标志的不足或不适当所产生的一切罚款和费用应由货方负担。

6.运费和其他费用

(1)预付运费应在装船时连同其他费用一并支付,运费和其他费用,如已有约定而未预付,则应由货方支付,并自通知缴付运费和其他费用之日起按年息5%加付利息。

装运的货物如系易腐货物、低值货物、活动物、舱面货、以及该货物的目的港无承运人的代理人时,其运费和所有其他费用必须在装船时全部付清。

到付运费连同其他费用应在船舶抵达目的港时一并支付。

预付运费和(或)到付运费,无论船舶和货物或其中之一道受任何灭失或损坏,都应毫无例

外地全部付给承运人,不予退回和不得扣减。

(2)一切同货物有关的损、税或任何费用应由货方支付。

7.错误申报

承运人有权在装运港或目的港查对托运人申报的货物数量、重量、尺码和内容。如提单上所载的重量、尺码和(或)内容与实际装船的货物不符,而所付运费低于如果申报确实本来应付的运费,则承运人有权向货方收取按实际装运货物与错误申报货物运费差额的两倍作为货方对承运人的违约赔偿金。

货方应对由于不正确申报货物的名称或其数量、重量、尺码或内容而对船舶和(或)货物所造成的灭失和损坏负担赔偿责任,而且货方应偿付承运人有关衡量货物的重量、尺码和核对货物的一切费用。

8.装货、卸货和交货

无论港口习惯是否与此相反,货方都应以船舶所能装卸的速度尽快昼夜(如承运人需要),包括星期日和假日,无间断地提供和提取货物。货方对违反本款规定所引起的一切损失或损坏,包括滞期费应负担赔偿责任。

承运人可以不预先通知就开始卸货。如受货人不能及时将货物迅速从船边提取或拒绝提货,或发现无人认领货物,承运人有权将货物卸在岸上或其他适当场所,而由货方负担全部风险和费用,承运人应认为已经履行其交付货物的责任。

无论港口习惯是否相反,在船上衡量货物的重量,需经承运人特殊许可方能进行。滞留费和卸货的特别费用,应由受货人或收货人负担。

如果在一合理的时期内无人认领货物或者货物将变质、腐烂或失去价值,承运人可按其留置权自行予以变卖、抛弃或处置该货物而不负担任何责任,全部风险和费用由货方承担。

9.驳船费

在装货港或卸货港内或港外的任何驳船费均由货方负担。

10.留置权

承运人得因未付运费、空舱费、滞期费和任何其他货方应付的款额、无论何人应付的共同海发摊费用以及收回此项费陌的开支而对货物以及任何单证行使留置权,并有权出售或处置货物。如果出售货物所得不足抵偿应收款额相引起的费用,承运人有权向货方收回其欠额。

11.灭失或损坏通知、时效

除非在货物移交给根据运输合同有权接收货物的人的保管之前或当时,将灭失或损坏及其一般性质的通知,用书面提交承运人或其在卸货港的代理人,否则这种移交应作为承运人已按提单所载明的情况交付货物的初步证据。

如果灭失或损坏不明显,则通知应于交付货物的三天内提交。

如果货物状况在其收受时已经联合检验或检查,就无须提交书面通知。

除非从货物交付之日或应交付之日起一年内提起诉讼,承运人和船舶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被免除对灭失或损坏所应负的一切贡任。

遇有任何实际的或预料会发生的灭失或损坏时,承运人和受货人应为检验和清点货物相互

提供一切合理的便利。

12.赔偿金额

当承运人对有关货物的灭失或损坏负赔偿责任时,该赔偿金额应按货方的净货价加运费及已付的保险费计算。

尽管有本提单第三条规定,承运人对货物的灭失或损坏的赔偿责任应限制在每件或每计费单位不超过人民币700元,但承运人接受货物前托运人以书面申报的货价高于此限额,而又已填入本提单并按规定支付了额外运费者除外。

如果每件或每一计费单位的货物的实际价值超过上述申报价值,则其价值按申报价值,而承运人的赔偿责任将不超过申报价值,而且任何部分灭失或损坏均应按申报价值比例计算。

13.转运、换船、转口货物和转船

如有需要,承运人得任意将货物交由属于承运人自己的船舶或居于他人的船舶,或经铁路或以其他运输工具直接或间接地驶往目的港、转船、驳运、卸岸、在岸上或水面上储存以及重新装船起运,以上费用由承运人负担,但风险则由货方承运,承运人的责任权限于其本身经营的船舶所完成的那部分运输。

14.危险品、违禁品

(1)在事先未向承运人提出货物性质的书面通知,并按运输中可能适用的任何法律或规章的规定,在货物、集装箱或其他包装的外部加以标明之前,货方保证不交运具有危险性、易燃性、放射性和(或)任何有害性质的货物。

(2)无论何时发现承运的货物未能遵照上述(1)款的规定,或发现货物居于违禁品,或在运输中为装货港、卸货港、挂靠港或任何地方、水域的任何法律或规章所禁止,承运人有权将该货物予以处置使其不能为害,或投弃海中或卸下,或由承运人任意处置而不予赔偿。货方应就任何种类的灭失、损坏或赔偿责任,包括运费损失和直接或间接的由该运输所引起的或造成的任何费用担负责任并向承运人赔偿。

(3)如果遵照上述(1)款的规定承运的任何货物对船舶或货物造成危险时,则应同样予以处置使其不能为害,或投弃海中,卸下或由承运人在任意处置而不予赔偿,但如有共同海损则不在此限。

15.舱面货、活动物和植物

舱面货、活动物和植物的接受、装载、运输、保管和卸载均由货方承担风险,承运人对其灭失或损坏不负赔偿责任。

16.集装箱货物

(1)货物可以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或受雇人装入集装箱。上述承运人装载的集装箱或接受的满载集装箱均可装在舱面或舱内,无须预先通知。虽然有本提单第十五条的规定,又尽管货物装在舱面,承运人对此种运输的赔偿责任仍应按照本提单的各项条款处理,货方应承担共同海损分摊并应获得共同海损补偿。

(2)如果集装箱非由承运人装箱或装载,则承运人对箱内所载货物的灭失或损坏不负赔偿责任,而货方应对由下列原因造成承运人的任何人身伤害、灭失、损坏、责任或费用负

责赔偿:

1)集装箱的装箱或装载方式:或

2)集装箱内的货载不适宜集装箱运输:或

3)集装箱不适宜或条件不良,而此种状况在集装箱装箱或装载之时或之前,货方只要进行合理检查本来是明显的。

(3)如果集装箱非由承运人装箱或装载,而承运人以船封完好交付,则此种交付应视为完全和全部履行了承运人的义务,则承运人对集装箱内所载货物的任何灭失或损坏不负赔偿责任。

在装箱之前,托运人应检查集装箱,而集装箱既经使用,即是完好和适宜使用的初步证据。

17.冷藏货

冷藏货舱在装货之前,承运人除必须取得船级证书外,还应取得船舶检验机构的验船师或其他合格人员的证书,表明该冷藏舱位和冷藏机适于安全收受、载运和保管冷藏货物。

收货人应在船舶妥交货时立即接收冷藏货物,否则,承运人可以将货物卸在岸上,其风险和费用均由货方负责。

18.木材

本提单内关于木材装船时“外表状况良好”的任何记载,并不表示承运人承认该木材没有沾污、裂缝、洞孔或碎块。承运人对上述木材的沾污、裂缝、洞孔或碎块不负责任。

19.铁和钢

货方应将每件铁和钢明显和持久地以油漆做出标志,每捆并须捆扎牢固,明显、持久地以油漆做出标志并拴以金额标签,以便能在卸货港对每件或每捆分辨认明。如果货方未能按上述要求做到,则承运人既对证确交付又对由此发生的费用不负责任。

20.散装货、一个以上收货人的货物

(1)由于承运人无适当方法核对散装货物的重量,提单上所列的重量仅能作为参考,不能构成不利于承运人的证据。

(2)如果散装货或无标志的货物或标志相同的货物的收货人超过一个人,则收货人或货主共同和单独承担将货物或货件按比例分成数量研发生的费用或损失,如有短缺,其短缺量应按承运人、其受雇人或代理人决定的比例向他们分摊。

21.重货和笨件

每件货物的重量满2000公斤,和任何笨件其长度满9米时,托运人必须清楚地标明其重量、体积及长度。承运人得自行决定使用港方起重设备或使用其他方法,其风险和费用均由货方负担。由于没有申报重量、体积及长度或者错误申报致使船舶、驳船、码头、起重机、绞车或不论何物或有关工作人员遭受或引起任何损害、损失或赔偿责任。均应由货方负担。

22.熏蒸

无论何种原因货物在船上熏蒸,只要没有实际证明属于承运人的疏忽,也不应推定属于他的疏忽,承运人对货物的损坏不负赔偿责任,和发生的一切费用应由货方负担。

23.选港货

选港货的卸货港必须在船舶到达列名为选港的第一个港口四十八小时之前向船舶代理人宣布。

如未宣布,承运人可以选择在第一个或任何一个选港卸货,即应认为运输合同已经履行。任何选港货必须为本提单项下货物的总数量。

24.共同海损和新杰逊条款

(1)共同海损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1975年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共同海损理算规则进行理算。

(2)如果在航次开始之前或之后,由于无论是疏忽与否任何原因而引起意外、危险损坏或灾难,而根据法令、合同或其他规定,承运人对此类事件或此类事件的后果都不负责,则货物托运人,收货人或货物所有人应在共同海损中与承运人一起分担可能构成或可能发生的具有共同海损性质的牺牲、损失或费用,并应支付关于货物方面研发生的救助费用和特殊费用。如果救助船舶为承运人所有或由其经营,则其救助费用应犹如该船助船舶系为第三者所有一样,全额支付。承运人或其代理人认为足以支付货物方面的预计分摊款额及其救助费用和特殊费用的保证金,如有需要,应由货物、托运人、收货人或货物所有人在提货之前付给承运人。

25.双方有责碰撞条款

如有船舶由于他船疏忽以及本船船长、船员、引水员或承运人的受雇人在驾驶或管理船舶中的行为,疏忽或不履行职责而与他船碰撞,则本船的货物所有人应就他船亦即非载货船舶或其所有人所受一切损失或所负一切赔偿责任,给予本船承运人赔偿。但此种赔偿以上述损失或赔偿责任所体现的已由或应由他船亦即非载货船舶或其所有人付给上述货物所有人其货物的灭失或损坏或其提出的任何赔偿要求的数额为限,并由他船即非载货船舶作为其向载货船舶或承运人提出的索赔的一部分,将其冲抵、补偿或收回。如果非属碰撞船舶或物体的,或在碰撞船舶或物体之外的任何船舶或物体的所有人,经营人或主管人,在碰撞、触碰、搁浅或其他事故中犯有过失时,上述规定亦应适用。

26.战争、检疫、冰冻、罢工等

如果发生战争、封锁、海盗、瘟疫、检疫、冰冻、罢工、港口拥挤以及其他非承运人所能控制的情况,而使船舶及货物不能安全到达目的港及(或)在目的港卸货,承运人有权在装货港或任何其他安全和便利的港口卸下货物,运输合同应认为已经履行。在上述情况下发生的任何特殊费用均应由货方负担。

27.地区条款

关于运往美国或从美国运出的货物,尽管有本提单的任何其他条款,本提单应遵守美国1936年海上货物运输法的规定。承运人或船舶对此种货物的灭失或损坏所负赔偿责任,在任何情况下每件或如此种货物不以包件运送则每一通常计费单位不超过美国合法货币500元,但是托运人在此种货物装船前已将其性质和价值加以申报并被载入提单者不在此限。

中国远洋运输公司提单

编号:YB-HT-005600 中国远洋运输公司提单 COSCO B / L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精品文档/ Word文档/ 文字可改 编订:YunBo Network

中国远洋运输公司提单 提单号:____________ 托运人:____________ 收货人:____________ 通知方:___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 中文文本 提单条款(正面) 上列外表状况良好的货物(另有说明者除外)已装在上列船上并应在上列卸货港或该船动所能安全到达并保持浮泊的附近地点卸货。重量、尺码、标志、号数、品质、内容和价值是托运人所提供的,承运人在装船时并未核对。托运人、收货人和本提单的

持有人兹明白表示接受并同意本提单和它背面所载的一切印刷、书写或打印的规定、免费事项和条件。 请托运人特别注意本提单内与该货保险效力有关的免责事项和条件。 提单条教(背面) 1.定义 货方包括托运人、受货人、发货人、收货人、提单持有人和货物所有人。 2.管辖权 凡根据本提单或与其有关的一切争议均应按照中国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解决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 3.承运人责任 有关承运人的义务、赔偿责任、权利及豁免适用海牙规则,即1924年8月25日在布鲁塞尔签订的关于统一提单若干规定的国际公约。 4.责任期间

承运人的责任期间应从货物装上船舶之时起到卸离船舶之时为止。 承运人对于货物在装船之前及卸离船舶之后,发生的灭失或损坏不负赔偿责任。 5.包装和标志 在装船之前,托运人应对货物加以妥善包装、货物标志必须正确、清晰,并须以下不小于五厘米长的字体将目的港清晰地标明在货物的外部,上述标志须能保持到交货时仍然清楚易读。由于包装和标志的不足或不适当所产生的一切罚款和费用应由货方负担。 6.运费和其它费用 (1)预付运费应在装船时连同其它费用一并支付。运费和其它费用,如已有约定而未预付,则应由货方支付,并自通知缴付运费和其它费用之日起按年息5%加付利息。 装运的货物如系易腐货物、低值货物、活动物、舱面货、以及货物的目的港无承运人的代理人时,其运费和所有其它费用必须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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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远洋物流

中国远洋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月,是中国远洋运输集团、中远太平洋有限公司合资组建的、规模和实力居市场领先地位的现代物流企业,是我国最大的中外合资第三方物流企业。在物流行业竞争激烈的今天,中国远洋运输集团能够成为世界百强企业,离不开它不断的创新和始终如一的高品质服务。先进的技术是创新的前提,信息化时代,网络技术成为主流,中国远洋公司也是将重点放在了先进技术系统的开发上。 重点研究领域: 围绕中远主业,集团重点开展船舶技术、物流技术、配套设备、信息系统、软科学等方面的开发与研究。 专利: 单索双瓣液压遥控抓斗 一种仿真柴油机 集装箱运输汽车的专用支架 油轮货轮加热自动测控装置 一种远洋船舶智能通信控制系统 远洋船舶航行态势遥控遥测系统 低温流体装卸臂紧急脱离阀 低温流体装卸臂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远洋船舶及货物运输在线动态监控系统 船舶数据分析展示软件 基于海事通信卫星的船位主动调取软件 全球海洋气象信息自动处理系统软件 数据解析与存储系统 船舶安全航行态势分析系统 岸基船舶监控指挥系统 船舶风险预警检测系统 国际理货管理信息系统V1.0 城市级物流综合管理平台系统V1.0 中远CoShare海运生产综合管理系统V2.0 中远手机OA(Push OA)移动办公系统V1.0 Coshare协同办公平台OA Plus系统V1.0 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信息平台软件V1.0 CoShare可持续发展信息管理系统V1.0 下面是中国远洋物流公司的几个主要业务应用系统介绍: ◆综合物流信息系统,采用国际标准的面向对象的设计方案,浏览器/服务器实现方式, 可以满足多物流服务商、多服务网点、多物流客户网点的协同工作。物流业务以配送为中心,涵盖了配送、调拨、回收、仓储、费用结算等多种业务操作环节,提供物流业务规范化的操作,数据采集提供了条形码扫描和人工录入多种方式,保证数据采集的快速性及准确性。系统功能主要有物流业务操作子系统、物流物资动态子系统、物流费用管理子系统、设备交接单证查询打印子系统、机构人员管理子系统、物流资源管理子系统、基础数据管理子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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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机关、专业公司及所属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企业通过法定程序执行本规定,参股公司参照执行。 集团公司在境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所属企业、项目或者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应当遵守所在国(地区)有关法律,并参照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诚信、创新、业绩、和谐、安全”的核心经营理念,着力推

进健康安全环境(HSE)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着力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着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着力提升应急救援保障能力,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第四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专业公司分专业监管、所属企业承担主体责任的管理体制,建立各级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其他领导各负其责,各级业务管理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基层单位属地监管和全员参与的机制。 第五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二)有感领导、直线责任、属地管理; (三)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各级主要领导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以人为本、质量至上、安全第一、环保优先”的理念,审定本单位安全生产重大决策;

中远物流案例

中远物流 1企业简介 1.1企业背景 中国远洋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月8日,是中国远洋运输(集团)、中远太平洋有限公司合资组建的规模和实力居市场领先地位的现代物流企业,是我国最大的中外合资第三方物流企业。中国远洋物流有限公司中国远洋物流有限公司以“做最强的物流服务商,做最好的船务代理人”为奋斗目标,致力于为国内外广大客户提供现代物流、国际船舶代理、国际多式联运、公共货运代理、空运代理、集装箱场站管理、仓储、拼箱服务、铁路、公路和驳船运输、项目开发与管理以及租船经纪等服务。公司连续三次在“中国货运业大奖“评选中,荣获多项最佳奖。 中远物流秉承“一切为了客户满意“的服务理念,以发展现代物流事业为己任,以科学管理为手段,以高素质人才队伍为基石,以国际化物流服务体系为依托,以传统运输代理业务为基础,悉心建设以现代科技为支撑的物流操作平台,努力做大做强综合性的运输服务体系,为广大客户实现价值最大化架设安全、便捷通道。 1.2企业物流情况 1、主营业务 ⑴ 中远物流业务构成 现代物流船务代理货运代理 1.供应链管理 1.班轮代理 1.国际货运代理 2.物流方案策划 2.油轮代理 2.公路运输 3.库存管理 3.散杂货船舶代理 3.内河支线运输 4.物流信息服务 4.国际旅游船代理 4.铁路运输 5.增值服务 5.航空运输 2、主要客户

⑵ 3、技术与设备 中国远洋物流公司作为一个以航运为依托的第三方综合性物流企业,利用交互式的业务操作平台和较为先进的科技手段,为国内外广大客户提供现代物流、船代和货运服务。作为其有力的技术支撑,中远物流信息系统拥有综合物流管理信息系统、配送中心管理信息系统、空运货运管理信息系统、海运货运代理管理信息系统、船舶代理管理信息系统、SAP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和其他辅助类系统等专业管理系统。公司建立了中远物流企业门户和电子数据交换平台,利用Internet/Intranet技术将内外部系统集成到一起,能够为客户提供便捷的网上物流电子商务平台。 ⑶ 中国远洋物流管理信息系统LMIS系统,在中远物流网站中,可通过在线服务直接访问中远物流的https://www.360docs.net/doc/eb12584942.html,物流网站,这是一个现代化的物流管理信息应用系统,它将“业务操作”、“商务结算”、“统计分析”、“系统管理”和“质量管理”等功能模块进行了集成,为客户提供便捷的网上物流交易、项目管理、客户服务及应用服务的公共信息平台,为物流项目的开发和运作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持。 ⑷

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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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印花税问题的调查通知 【标 签】中石油和中石化公司,印花税问题调查 【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文 号】地便函﹝2001﹞15号 【发文日期】2001-09-04 【实施时间】2001-09-04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印花税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中央关于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和国务院的指示,1999年,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石油集团公司)独家发起设立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油股份公司)。参照国际大石油公司的组建模式,石油集团公司对其直属的13家油气田企业、16家炼化、销售、管道运输等企业进行了全面重组。原来企业按照业务性质划分为核心业务和非核心业务两部分,将油气勘探、油气生产、井下作业、油气集输、储运和销售、勘探开发地质研究、生产物资采购与供应、炼油化工厂生产销售等主业中的优良资产(核心部分)在规范精简的基础上组建石油股份公司,经国家经贸委批准,于1999年11月5日正式成立;非核心部分由存续企业负责管理,存续企业是石油集团重组改制后留存的企业。 与石油股份公司相同,2000年2月25日,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石化集团公司)独家发起设立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化股份公司)。石化集团公司对其全资和控股的6家油田企业、24家炼化企业、22家销售企业、1家管道储运公司、1家专业公司、5家科研机构和1家事业单位共60家单位及石化集团本部的主业资产和相关负债纳入股份制改组范围。原有企业按照业务性质划分为核心业务和非核心石化胜利油田有限公司、中国石化国际事业公司、中国石化销售公司等3家全资子公司以及48家分公司;非核心部分包括原有的生产技术服务、辅助生产、多种经营及生活后勤服务等部分,由存续企业负责管理。 两大石油集团的改制,使其在纳税方面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国家在税收政策上虽已陆续出台了一些措施,解决了不少问题,但是,新的问题不断出现,需要我们尽快研究解决。我司近期拟对两大集团涉及的印花税问题做一次调查,请你们抓紧收集如下资料:

提单--中国远洋运输公司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提单--中国远洋运输公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提单号: 托运人: 收货人: 通知方: 电报: 电传: 提单条款(正面) 上列外表状况良好的货物(另有说明者除外)已装在上列船上并应在上列卸货港或该船动所能安全到达并保持浮泊的附近地点卸货。重量、尺码、标志、号数、品质、内容和价值是托运人所提供的,承运人在装船时并未核对。托运人、收货人和本提单的持有人兹明白表示接受并同意本提单和它背面所载的一切印刷、书写或打印的规定、免费事项和条件。 请托运人特别注意本提单内与该货保险效力有关的免责事项和条件。 提单条教(背面) 1.定义 “货方”包括托运人、受货人、发货人、收货人、提单持有人和货物所有人。 2.管辖权 凡根据本提单或与其有关的一切争议均应按照中国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解决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 3.承运人责任 有关承运人的义务、赔偿责任、权利及豁免适用海牙规则,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布鲁塞尔签订的关于统一提单若干规定的国际公约。 4.责任期间 承运人的责任期间应从货物装上船舶之时起到卸离船舶之时为止。

承运人对于货物在装船之前及卸离船舶之后,发生的灭失或损坏不负赔偿责任。 5.包装和标志 在装船之前,托运人应对货物加以妥善包装、货物标志必须正确、清晰,并须以下不小于五厘米长的字体将目的港清晰地标明在货物的外部,上述标志须能保持到交货时仍然清楚易读。由于包装和标志的不足或不适当所产生的一切罚款和费用应由货方负担。 6.运费和其它费用 (1)预付运费应在装船时连同其它费用一并支付。运费和其它费用,如已有约定而未预付,则应由货方支付,并自通知缴付运费和其它费用之日起按年息5%加付利息。 装运的货物如系易腐货物、低值货物、活动物、舱面货、以及货物的目的港无承运人的代理人时,其运费和所有其它费用必须在装船时全部付清。 到付运费连同其它费用应在船舶抵达目的港时一并支付。 预付运费和(或)到付运费,无论船舶和货物或其中之一遭受任何灭失或损坏,都应毫无例外地全部付给承运人,不予退回和不得扣减。 (2)一切同货物有关的捐、税或任何费用应由货方支付。 7.错误申报 承运人有权在装运港或目的港查对托运人申报的货物数量、重量、尺码与内容。如提单上所载的重量、尺码和(或)内容与实际装船的货物不符,而所付运费低于如果申报确实本来应付的运费。则承运人有权向货方收取按实际装运货物与错误申报货物运费差额的两倍作为货方对承运人的违约赔偿金。 货方应对由于不正确申报货物的名称或其数量、重量、尺码或内容而对船舶和(或)货物所造成的灭失和损坏负担赔偿责任,而且货方应偿付承运有关衡量货物的重量、尺码和核对货物一切费用。 8.装货、卸货和交货

中远集团运输现状分析

中远集团运输现状分析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简称中远集团,是中国政府直接管理的特大型中央企业之一。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成立于1961年4月27日,成立之初是一个仅有4艘船舶、2.26万载重吨的小型船运公司。1978年起开始从事国际集装箱运输业务, 20多年来,经过三个阶段的发展,其国际集装箱运输规模从1艘船218箱位发展到现在拥有包括6艘5446箱位的第五代集装箱船在内的109艘船共20.5万箱位,位列世界第6位。发展至2012年,中远集团已经成为以航运、物流码头、修造船为主业的跨国企业集团,已经确立起在国际航运、物流码头和修、造船领域的领先地位,2012年稳居《财富》世界500强企业中排名第384位,但是由于近年受全球经济、贸易格局变化和东南亚经济危机的影响,近年来国际集装箱运输市场严重滑坡以及因为经营不善使得在干散货运输业务出现巨亏,使中远集团面临了极其严峻的考验。 中远集团的集装箱运输可以追溯到1978年,它的发展是一个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艰苦创业过程。从1978年起第一艘218标准箱位的集装箱船发展到现在的5446标准箱位的第五代集装箱船;再到从1艘船218箱位发展到现在的109艘船20.5万箱位,从开辟1条澳大利亚航线发展到现在遍布全球的20多条主干航线;中远集团共用了20多年时间走过了航运发达国家约30年才走完的路。经过我们小组的总结分析,得出中远集装箱运输事业的发展过程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78年至1994年):分散式外延规模扩张阶段。其背景是计划经济,卖方市场,企业以生产为导向,集团所属上海、广州、天津远洋运输公司各自发展集装箱运输,规模迅速扩大,但没有形成整体规模。 第二阶段(1994年至1998年):集中经营、分散管理阶段。其背景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揽货成为必须,企业形成销售导向经营模式。为了适应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的转变,增强中远集装箱运输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1993年中远集团首先统一箱管业务,接着于1994年1月1日在北京成立了中远集装箱运输总部,对集团所属各公司的集装箱船实行集中经营、分散管理,初步形成了规模,并在初期就取得了较明显的经济效益。 第三阶段(1998年至今):统一经营管理和市场营销阶段。其背景是随着买方市场的逐步形成,竞争日趋激烈,处于市场发育成熟期的外国船公司以其先进的营销观念、手段、策略打入中国航运市场,集中经营、分散管理和传统的以完成货运量和揽货量为目标的经营思想和模式已不能适应市场的变化与要求,企业经营必须以市场营销为导向。1997年7月中远集团决定实行中远集装箱运输经营管理一体化和全球市场营销一体化改革。通过对中远集装箱运输总部和上海远洋运输公司的合并及对集团所属各公司船舶资产的重组,中远集团在国家主管部门和上海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于1998年初在上海浦东注册组建了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实现了集团集装箱运输经营管理的一体化改革目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企业案例分析资料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案例分析 小组成员: 姓名:孙姜班级:会计108班学号:201016013830 姓名:和美娟班级:会计108班学号:201016013816 姓名:袁媛班级:会计108班学号:201016013829

会议记录: 1、时间:2013年10月21日16:00 地点:114教室 会议内容:讨论且分配各小组成员需要完成的作业部分,确定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展开工作。 2、时间:2013年10月24日16:00 地点:120教室 会议内容: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分析的发展史、主营业务、公司战略、市场份额等进行分析 3、时间:2013年10月26日09:30 地点:113教室 会议内容: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流动性、偿债能力、营运能力、盈利能力进行系统的分析 4、时间:2013年10月29日20:30 地点:114教室 会议内容:为企业筹资选择合适的方案和投资前景进行分析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案例分析 一.商业分析 1.公司简介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简称:中国石油集团,英文缩写:CNPC)是根据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于1998年7月在原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的基础上组建的特大型石油石化企业集团,系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是实行上下游、内外贸、产销一体化、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运作,跨地区、跨行业、跨国经营的综合性石油公司。2009年《金融时报》全球500强排名中,中石油以287,185.20$m市值排名第二。2010年《金融时报》全球500强排名中,中石油更是超越埃克森美孚坐上全球市值第一的宝座。 中国石油自成立以来,根据《公司法》、《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建立健全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该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均能按照公司章程独立有效运行。 中国石油致力于发展成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国际能源公司,成为全球石油石化产品重要的生产和销售商之一。中国石油广泛从事与石油、天然气有关的各项业务,主要包括:原油和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生产和销售;原油和石油产品的炼制、运输、储存和销售;基本石油化工产品、衍生化工产品及其他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天然气、原油和成品油的输送及天然气的销售。 中国石油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实施资源、市场和国际化三大战略,着力加快转变增长方式,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着力建立安全环保节能长效机制,着力建设和谐企业,建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国际能源公司。 2.主营业务 中国石油是中国油气行业占主导地位的最大的油气生产和销售商,广泛从事与石油、天然气有关的各项业务。该公司的经营涵盖了石油石化行业的各个关键环节,从上游的原油天然气勘探生产到中下游的炼油、化工、管道输送及销售,形成了优化高效、一体化经营的完整业务链,极大地提高了该公司的经营效率,降低了成本,增强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整体抗风险能力。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百强企业。 (1)勘探与生产 原油和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生产和销售。 (2)炼油与化工 原油和石油产品的炼制,基本石油化工产品、衍生化工产品及其他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2020新版中国远洋运输公司提单

( 合同范本 )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2020新版中国远洋运输公司提 单 What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ultimately expect to get or achieve through the conclusion and performance of the contract

2020新版中国远洋运输公司提单 提单条款(正面)上列外表状况良好的货物(另有说明者除外)已装在上列船上并应在上列卸货港或该船所能安全到达并保持浮泊的附近地点卸货。重要、尺码、标志、号数、品质、内容和价值是托运人提供的,承运人在装船时并未核对。托运人、收货人、和本提单的持有人兹明白表示接受并同意本提单和它背面所载的一切印刷、书写或打印的规定、免费事项和条件。 为证明以上各节,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已签署本提单一式__份,其中一份经完成提货手续后,其余各份失效。 请托运人特别注意本提单内与该货保险效力有关的免责事项和条件。提单条款(背面)1.定义 “货方”包括托运人、受货人、发货人、收货人、提单持有人和货物所有人。 2.管辖权

凡根据本提单或与其有关的一切争议均应按照中国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解决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 3.承运人责任 有关承运人的义务、赔偿责任、权利及豁免适用海牙规则,即1924年8月25日在布鲁塞尔签订的关于统一提单若干规定的国际公约。 4.责任期间 承运人的责任期间应从货物装上船舶之时起到卸离船舶之时为止。承运人对于货物在装船之前及卸离船舶之后,发生的灭失或损坏不负赔偿责任。 5.包装和标志 在装船之前,托运人应对货物加以妥善包装、货物标志必须正确、清晰,、并须以下不小于五厘米长的字体将目的的港清晰地标明在货物的外部,上述标志须能保持到交货时仍然清楚易读。由于包装和标志的不足或不适当所产生一切罚款和费用应由货方负担。 6.运费和其他费用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作业许可管理,控制作业风险,保障作业安全,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规定中作业许可是指在从事高危作业(如进入受限空间、动火、挖掘、高处作业、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临时用电、管线打开等)及缺乏工作程序(规程)的非常规作业等之前,为保证作业安全,必须取得授权许可方可实施作业的一种管理制度。 作业许可管理包括作业许可的范围界定、申请、批准、取消、延期和关闭,以及作业许可证管理。 第四条作业许可管理应遵循落实直线责任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为基础,以落实安全措施,保证持续安全作业为条件,防止事故发生。凡需办理许可的作业,必须实行作业许可管理,否则,不得组织作业。 第五条企事业单位应根据本规定制定其作业许可管理制度,企事业单位的生产或设备等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培训、

监督和考核,安全部门提供支持和指导。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六条作业许可管理主要针对非常规作业和高危作业。 非常规作业是指临时性的、缺乏程序规定的和承包商作业的活动,包括未列入日常维护计划的和无程序指导的维修作业,偏离安全标准、规则和程序要求的作业,以及交叉作业等。 高危作业是指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对作业人员产生高度危害的作业,包括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挖掘作业、高处作业、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管线打开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和动火作业等。 第七条非常规作业应办理作业许可证,动火、高处作业等高危作业还应同时办理专项作业许可证。 第八条企事业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生产作业活动性质和风险特点,确定具体的作业许可管理范围。 第三章申请、批准和实施 第九条作业项目负责人提出作业申请,并组织对作业进行风险评估,落实安全措施。 第十条风险评估应由作业方和属地共同完成,评估的内容应包括工作步骤、存在风险及相应控制措施等,必要时编制安全工作方案。 对于一份作业许可证项下的多种类型作业,可统筹考虑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的物流服务策略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的物流服务策略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成立于1961年4月27日,1993年2月16日组建以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为核心企业的中国远洋运输集团。 目前,中远的集装箱班轮航线已经遍及全球1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300多个港口。此外,中远还拥有着规模较大的散货船队、种类齐全的杂货船队、油轮船队、液化气船队以及特种船队,运输量大,在国际航运高端市场上鹤立鸡群。 1998年,中远首创了“一站服务”,立刻被国家外经贸部作为重大项目向全国推广。1999年,中远又推出了“绿色服务”将业务触角直接延伸到客户的家门口,从根本上颠覆了以往“等客上门”的服务模式。紧接着,“绿色快航”的应运而生,在客户面前形成了一条神奇的“绿色长廊”,这条长廊从客户的家门口一直延伸到国内港口,最后延伸到国外的目的港。很快,中远在此基础上将港到港的运输又向两头伸展,把海上运输与公路、铁路、内河连接起来,从而实现了点到点、门到门的全程服务。 2004年3月23日,在青藏铁路海拔最高的铺架基地青藏安多铺架基地上,一台巨型平板车承载着内燃机车头向雪域高原缓缓驶来,这标志着青藏历史上出现了第一台铁路机车,从此青藏交通开创了新的历史阶段。负责机车运输的正是中远物流,COSCO蓝色的旗帜首次迎风飘扬在青藏高原上。同样,在泰山核电站,在三峡水库,COSCO蓝色的旗帜一次次迎风飘扬;在“神五”的运输途中,在“和平女神”耸立的飘逸英姿中,COSCO的品牌一次次为世人所瞩目。近两三年来,COSCO的物流品牌在国内可谓是“一花独放”。2003年10月,中远在圆满完成举世瞩目的“神五”返回舱首展 物流服务后,又与世界商业集团巨头法国欧尚超市集团签订了物流服务合同;2003年11月,又一举拿下“走出国门第一标”,成功签下中印最大经济合作物流工程:中印DALCO(巴库)项目,4X135NW燃煤自备项目的物流服务合同。 今天的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在致力于为全球客户提供航运、物流等全球优质承运服务的同时,还能够为客户提供船舶和货物代理、船舶工业、码头、贸易、金融、房地产等多个行业的服务,被业内称为中国航运界的“旗舰”,对国际航运市场具有很大的影响力。

中国远洋运输公司提单(2020新版)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BH-027265 中国远洋运输公司提单(2020

中国远洋运输公司提单(2020新版) 提单条款(正面)上列外表状况良好的货物(另有说明者除外)已装在上列船上并应在上列卸货港或该船所能安全到达并保持浮泊的附近地点卸货。重要、尺码、标志、号数、品质、内容和价值是托运人提供的,承运人在装船时并未核对。托运人、收货人、和本提单的持有人兹明白表示接受并同意本提单和它背面所载的一切印刷、书写或打印的规定、免费事项和条件。 为证明以上各节,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已签署本提单一式__份,其中一份经完成提货手续后,其余各份失效。 请托运人特别注意本提单内与该货保险效力有关的免责事项和条件。提单条款(背面)1.定义 “货方”包括托运人、受货人、发货人、收货人、提单持有人和货物所有人。2.管辖权 凡根据本提单或与其有关的一切争议均应按照中国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解决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 3.承运人责任 有关承运人的义务、赔偿责任、权利及豁免适用海牙规则,即1924年8月25日在布鲁塞尔签订的关于统一提单若干规定的国际公约。

4.责任期间 承运人的责任期间应从货物装上船舶之时起到卸离船舶之时为止。 承运人对于货物在装船之前及卸离船舶之后,发生的灭失或损坏不负赔偿责任。5.包装和标志 在装船之前,托运人应对货物加以妥善包装、货物标志必须正确、清晰,、并须以下不小于五厘米长的字体将目的的港清晰地标明在货物的外部,上述标志须能保持到交货时仍然清楚易读。由于包装和标志的不足或不适当所产生一切罚款和费用应由货方负担。 6.运费和其他费用 (1)预付运费应在装船时连同其他费用一并支付。运费和其他费用,如已有约定而未预付,则应由货方支付,并自通知缴付运费和其他费用之日起按年息5%加付利息。 装运的货物如系易腐货物、低值货物、活动物、舱面货,以及货物的目的港无承运人的代理人时,其运费和所有其他费用必须在装船时全部付清。 到付运费连同其他费用应在船舶抵达目的港时一并支付。 预付运费和(或)到付运费,无论船舶和货物或其中之一遭受任何灭失或损坏,都应毫无例外地全部付给承运人,不予退回和不得扣减。 (2)一切同货物有关的损、税或任何费用应由货方支付。 7.错误申报 承运人有权在装运港或目的港查对托运人申报的货物数量、重量、尺码与内容。如提单上所载的重量、尺码和(或)内容与实际装船的货物不符,而所付运费低于如果申报确实本来应付的运费。则承运人有权向货方收取按实际装运货物与错

委托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广州业丰加油站改建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广州业丰加油站(以下简称“业丰加油站”)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107国道加油棚、办公楼、供电房、收款室(营业执照中注明的营业场所),成立于2004年11月29日,属于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国有控股),负责人:王廷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695188103,经营范围:零售业。 业丰加油站于2018年06月25日取得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粤穗WH安经证字[2018]1145(5)),许可范围: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备注:二级加油站,其中汽油罐30m3×3个;柴油罐30m3×1个,4台加油机),有效期至2021年06月24日。 由于业丰加油站设立时间较早,埋地储罐及工艺管线老化、腐蚀,潜在油品泄漏风险,为消除安全隐患、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业丰加油站对加油站进行了改造,主要改建部分如下: 1、利旧改造一层站房一座,建筑面积为144m2,室内外高差为0.15m。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属加油站配套建筑物。 2、新建膜结构罩棚一座,罩棚投影面积为550m2;罩棚柱为钢柱。建筑材料符合防火要求。 3、重建承重罐区一座,将油罐区4个埋地油罐更换为4个新的FF双层埋地储罐。改建后为30m3汽油罐3个、30m3柴油罐1个,改造后储罐总容积105m3(柴油折半),属于二级加油站,加油站级别保持不变。

4、加油站相关工艺管道的改造;出油管道采用导静电的双层热塑性塑料管,其余工艺管线均采用20#无缝钢管。 5、更换2台双枪双油品加油机、更换2台六枪三油品加油机、新增4台六枪三油品潜油泵型(卡机连接,油气回收)加油机。改建后为:6台六枪三油品潜油泵型(卡机连接,油气回收)加油机及2台双枪双油品加油机,共8台加油机。 6、重建因更换管道破坏的路面。 7、恢复重建卸油口、消防沙池、消防器材间。 8、在南面增设出入口; 9、站区设卸油油气回收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加油油气回收采用分散式。 业丰加油站内其他建构筑保持不变。 业丰加油站改建项目严格按照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安监管三〔2017〕19号)文件要求程序进行,经审查改项目符合简化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内容和程序的要求。已取得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已对防雷装置进行了防雷检测,出具防雷装置定期检测报告,取得《广东省防雷装置定期检测合格证》。 业丰加油站在经营和储存成品油过程中存在火灾爆炸、中毒等一系列危险有害因素。为确保安全生产,保障企业人员、其他进站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第二十九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及其安全设施试生产(使用)情况进行安全验收评价”,同时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安监管三〔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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