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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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办法

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行业标准制定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标准化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轻工、纺织、黑色冶金、有色金属、石油天然气、石化、化工、建材、机械(含锅炉压力容器、制药装备)、汽车、电力、煤炭、黄金、包装、商业、物流和稀土等行业标准制定。

第三条行业标准是指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包括工程建设、标准样品的制作)。行业标准不得与有关国家标准相抵触。行业标准之间应保持协调、统一,不得重复。

制定行业标准,要坚持新型工业化道路原则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重点突出、科学合理;制定行业标准要有效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有利于参与国际竞争,有利于合理利用和节约资源、发展循环经济,有利于保护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保护环境,与产业政策、行业规划相互协调,有利于科学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促进产业升级、结构优化。

第四条行业标准的制定包括立项、起草、审查、报批、批准公布、出版、复审、修订、修改等工作。

第五条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展改革委)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行业标准计划单列单位(以下统一简称直管行业标准化机构,具体名单见附件一)对行业标准制定过程的起草、技术审查、编号、报批、备案、出版等工作进行管理。

第二章立项

第七条任何政府机构、行业社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制定行业标准立项申请(以下简称申请人),并填写《行业标准项目任务书》(见附表1)。

第八条行业标准立项申请由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标准化技术归口院所(以下统一简称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受理,经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审查后报送直管行业标准化机构。

第九条直管行业标准化机构对标准技术归口单位报送的行业标准立项申请进行审核协调后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报送材料包括:

1、行业标准项目计划汇总表(见附表2);

2、行业标准项目任务书;

3、计划编制说明(包括计划编制的基本情况、编制原则和重点等)。

第十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对直管行业标准化机构报送的制定行业标准立项申请进行汇总,在标准网()上公示一个月,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结束后,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直管行业标准化机构进行协调,并编制行业标准项目计划。

第十一条行业标准项目计划分为年度计划和补充计划,统一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

第十二条行业标准项目计划在执行过程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属行业内专业之间的,由有关直管行业标准化机构负责;属行业之间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

第十三条对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的行业标准项目计划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调整的,直管行业标准化机构可以提出调整申请。调整项目计划需填写《行业标准项目计划调整申请表》(见附表3)。每年一月底以前直管行业标准化机构将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项目计划调整申请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第三章起草

第十四条行业标准由标准技术归口单位组织起草。

第十五条行业标准起草单位应按申请人立项要求组织科研、生产、用户等方面人员成立工作组共同起草。

第十六条行业标准编写应符合GB/T1《标准化工作导则》和相关行业标准编写要求。

第十七条起草行业标准草案时,应编写标准编制说明,其内容一般包括:

1、工作简要过程,任务来源、主要参加单位和工作组成员等;

2、行业标准编写原则和主要内容,修订标准时应列出与原标准的主要差异和理由;

3、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情况,与国际、国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

4、主要试验验证情况和预期达到的效果;

5、与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标准的协调性;

6、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

7、废止现行行业标准的建议;

8、重要内容的解释和其它应予说明的事项。

第十八条行业标准起草完成后,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应将标准草案广泛征求意见,并填写《行业标准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见附表4),形成行业标准送审稿。

第四章审查

第十九条行业标准送审稿由标准技术归口单位组织审查。审查形式分为会议审查和函审。

第二十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行业标准时,必须有全体委员的四分之三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标准化技术归口院所审查行业标准时,应组织有代表性的生产、用户、科研、检验、大专院校等方面的专家进行审查,必须有全体代表的四分之三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第二十一条行业标准送审稿审查通过后,由起草单位整理成报批稿及有关附件,由标准技术归口单位报送直管行业标准化机构。

第二十二条直管行业标准化机构对报批稿及有关附件进行复核后,符合要求的,填写《行业标准申报单》(见附表7),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报送文件包括:

1、报批行业标准项目汇总表(见附表8);

2、行业标准申报单;

3、行业标准报批稿;

4、行业标准编制说明;

5、行业标准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

6、行业标准审查会议纪要或《行业标准送审稿函审结论表》(见附表5)及《行业标准送审稿函审单》(见附表6);

7、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原文和译文。

第六章批准和公布

第二十三条行业标准由直管行业标准化机构按规定进行编号。

第二十四条行业标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和公布。

第二十五条行业标准批准后,由直管行业标准化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到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产品方面标准)或建设部(工程建设标准)备案。

第二十六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对批准后的行业标准目录及时在网上公布,直管行业标准化机构和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应认真做好标准的宣传、培训和解释工作。

第二十七条行业标准出版由直管行业标准化机构负责。行业标准出版单位必须是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正式出版机构。

第二十八条行业标准公布后,标准文本至少应在标准实施前1个月出版发行。

第二十九条行业标准出版后,出版机构或直管行业标准化机构应将标准样书两份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第八章复审

第三十条行业标准实施后,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应根据科学技术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定期进行复审,标准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五年。

第三十一条经复审需确认或废止的行业标准,由直管行业标准化机构审核后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查同意后公布复审结果,需修订的行业标准列入标准制定计划。行业标准在相应的国家标准实施后,自行废止。

第三十二条行业标准复审报送文件包括:

1、行业标准复审工作总结;

2、行业标准复审结论汇总表(见附表9、10、11);

3、行业标准复审意见表(见附表12)。

第九章修订、修改

第三十三条行业标准执行中需要修订的,按照标准制定程序列入年度计划或补充计划。当行业标准的技术内容只作少量修改时,以《行业标准修改通知单》(格式见附表13)的形式进行修改,按本办法第四章和第五章规定的审查、报批程序办理。

第三十五条行业标准修改通知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公布。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行业标准制定所需经费来源:

1、行业、企业自筹的标准化经费。

2、有关企事业单位的资助。

3、有关社团组织的赞助。

4、政府部门给予的标准化补助费用等。

第三十七条对政府部门给予的标准化补助费用和有关单位资助、社团组织赞助的费用,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一:

直管行业标准化机构名单

1、行业协会、联合会名单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中国纺织工业协会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中国黄金协会

中国商业联合会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中国包装联合会

中国制药装备行业协会

2、计划单列单位名单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全国稀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全国环保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1、行业协会(联合会)名单

2、计划单列单位名单

二、附表

1、行业标准项目任务书

2、行业标准项目计划汇总表

3、行业标准项目计划调整申请表

4、行业标准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

5、行业标准送审稿函审结论表

6、行业标准送审稿函审单

7、行业标准申报单

9、行业标准复审确认项目汇总表

10、行业标准复审废止项目汇总表

11、行业标准复审修订项目汇总表

12、行业标准复审意见表

13、行业标准修改通知单(格式)

附件二(附表1):

行业标准项目任务书

行业标准项目计划汇总表

注:1、产品和工程建设项目,请分别列表。

2、修订项目,请在“代替标准”栏中注明修订标准号和年代号。

3、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项目,请填写采用标准编号及年代号。

行业标准项目计划调整申请表

直管行业标准化机构承办人:电话:

行业标准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

标准项目名称:承办人:共页第页标准项目起草单位:电话:年月日填写

说明:①提出意见数量:个;

②标准起草单位或工作组对意见处理结果:采纳个,未采纳个;

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审查意见:采纳个,未采纳个。

行业标准送审稿函审结论表

行业标准送审稿函审单

标准项目名称: 标准项目负责起草单位: 函审单总数:

发 出 日 期: 年 月 日 函审截止日期: 年 月 日 函审意见:

赞 成

成,但有意见或建议

不赞成

不赞成,如采纳意见或建议改为赞成 弃权建议、意见或理由如下:

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签名):

年 月 日

审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盖公章)

说明: ① 表决方式是在选定的方框内划“√”,只可划一个,选划两个框以上者按废票处理(废票不计

数);

② 回函说明提不出意见的单位按赞成票计;没有回函按弃权票计; ③ 回函日期,以邮戳为准;

④ 建议、意见或理由栏,幅面不够可另附纸。

审查单位承办人: 电话:

说明: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审查时由委员签名即可;专业标准化技术归口研究所组织审查时,由参加审查单位技术负

行业标准申报单

填写说明:1、表中第2,3,4行,请在选定的内容上划“√”的符号。

附件二(附表8):

报批行业标准项目汇总表

附件二(附表9):

行业标准复审确认项目汇总表行业:

附件二(附表10):

行业标准复审废止项目汇总表行业:

标准申请流程

国家标准申请流程 一、标准分级 中国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四级。 国家标准——适用于一个国家行政区域内的标准,由主权国家标准化组织(官方、非官方或半官方)对需在本国范围内统一的对象制定的标准。 协会标准或行业标准——指行业协会、专业学会等非官方组织或政府主管部门对行业范围内需要统一的对象制定的标准。 地方标准——在国家的某个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对需在该地区范围内统一的对象制定的标准。 对需要在全国范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内容包括: ①互换配合、通用技术语言要求; ②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技术要求; ③基本原料、材料的技术要求; ④通用基础件的技术要求; ⑤通用试验、检验方法; ⑥通用的管理技术要求; ⑦工程建设的重要技术要求; ⑧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重要产品的技术要求。 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 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

一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 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相应的企业标准。对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要求的企业标准。 另外,对于技术尚在发展中,需要有相应的标准文件引导其发展或具有标准化价值,尚不能制定为标准的项目,以及采用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电工委员会及其他国际组织的技术报告的项目,可以制定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 二、国家标准的制定程序和阶段划分 根据ISO/IEC导则1《程序》、GB/T16733-1997《国家标准制定程序的阶段划分及代码》,国家标准制定(修定)的程序、阶段划分及代码见表,其它各级标准可参照用。 注:快速程序适用于已有成熟标准草案的项目,特别适用于变化快的技术领域,其中:

各类标准制定流程

1、标准的概念: 为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 2、标准的分级 我国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四级。 - 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 - 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在公布国家标准之后,该项行业标准即行废止。 - 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在公布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之后,该项地方标准即行废止。 3、标准制定的路线 技术委员会负责,协商一致制定;公认机构批准。 –制定标准的部门应当组织由专家组成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标准的草拟,参加标准草案的审查工作。 –技术委员会(TC)是在一定专业领域内,从事国家标准的起草和技术审查等标准化工作的非法人技术组织。

–TC委员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可来自企业、科研机构、检测机构、高等院校、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消费者等。 –TC组织起草标准的形式:1)主要起草单位;2)工作组 4、标准编写与制修订程序 预研——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出版——复审 ——废止 (一)预阶段:在研究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制定项目建议。 预研阶段的前期:标准化科研。

预研阶段为 TC评估项目提案(PWI)的过程。 –PWI,应附标准建议稿或标准大纲。标准建议稿应给出主要章条及各章条所规定的主要技术内容;标准大纲应给出标准名称和基本结构,涵盖技术要素、列出涉及章条的标题。

TC应作出下列决定之一: –终止。PWI不能满足要求。 –继续。PWI符合要求,由TC根据PWI形成项目建议书(NP),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立项建议。

零部件标准化流程

产品零部件标准化流程 按照标准化对象分类,可以将零部件的标准化分为三类: 第一类:结构的变更,即对不同结构的可进行标准化的相似零部件,在结构上进行标准化,统一为一种结构的配件,这种结构的变更根据变更的结果又可分为以原有某配件作为标准对其他配件进行变更和重新设计新的配件结构作为标准对原有配件进行变更。这种结构的变更对产品的功能、质量有一定的影响,需要对变更后的配件进行物理性能验证,以保证标准化后配件能满足原有产品功能和质量方面的要求。 第二类:材料的变更,即对采用不同材料的可进行标准化的相似零部件,在材料方面进行标准化,统一为一种材料进行生产,此类变更对产品的质量有较大的影响,需要对变更后的配件进行全性能检验以保证标准化后配件的质量要求。 第三类:部分规格的的变更,如导管长度的标准化,此类变更对产品的质量和功能等基本无影响,只是通过统一某种规格来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此类变更不需要对变更进行验证,只要满足变更后配件规格达到国标要求即可。 标准化流程图: 1.收集产品各类配件信息 各公司技术员收集公司内现有各种产品的配件信息,按照产品分类来统计各配件相关信息,包括数量,材料,规格,模具数量等基本信息,按统一格式形成 2.分类整理、归纳 技术部首先将各分公司技术员收集的所有配件的信息汇总,按照类别对各配件信息进行整理归纳,对同类零部件信息进行归纳汇总;然后,对同类零部件的所有图纸进行分析对比,找出各个规格的配件所存在的差异性,结合所对应产品

3.对可进行标准化的配件核算其标准化的效益和成本 技术部对上一步分析中可以进行标准化的配件,根据根据各配件的年总需求量,单个配件所需要的原材料成本,加工成本,以及加工此类配件的模具的数量、精度等,对可进行标准化的配件从原材料成本、加工成本、换模成本等方面进行汇总,确定各标准化方案所带来的直接经济效益或成本,结合此标准化方案所带来的管理效益、质量效益等进行综合评比,以此来确定最佳的标准化方案。 例如:某类配件的A、B规格经分析可以进行标准化整合,通过以下分析确定最 4.评审确定标准化方案 技术部对以上收集整理分析的结果以及初步拟定的可行性方案召集产品技术部、工艺技术部、质量部、制造部、销售部共同进行评审,综合各部门意见共同确定最终的标准化方案。 5.标准化变更设计 5.1结构变更 5.1.1以原有某配件作为标准统一此类配件 5.1.1.1验证用标准化配件替代其他配件对产品质量和功能的影响 根据上阶段确定的标准化方案,以选择的原有某配件作为标准替代其他配件,验证此类配件代替其他配件后对该产品的质量和功能的影响是否达标。 首先由项目组成员提交验证申请,批准后由技术部进行验证,主要验证内容:标准化配件各项质量和功能指标是否满足原有配件标准;替换后配件在产品中适配性是否满足要求;对于需蘸胶组装的配件要验证蘸胶组装后及灭菌处理后抗拉力、压力等指标是否合格;产品整体性能有无变化等。 5.1.1.2审批 将上阶段的验证结果及标准化方案,上报技术部和质量部,由技术部和质量部审核,技术副总批准。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下阶段的验证,若审批不通过,则考虑换另一种配件作为标准配件,或是根据需求重新设计新的配件。 5.1.1.3小批量验证 审批通过后,对标准化配件进行小批量的组装生产,由于标准化配件采用的是原有某配件,只涉及部分组装工序的改变,因此在小批量试生产中,只需要验

标准制定流程

1、总述 从技术角度划分,参照GB/T 1.2《标准化工作导则第2部分:标准制定程序》?预阶段 ?立项阶段 ?起草阶段 ?征求意见 ?审查阶段 ?报批阶段 ?出版阶段 ?复审阶段 ?废止阶段 2、阶段概述 1)立项阶段: 立项阶段为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对TC提交的提案进行审批的过程。 主要工作是对项目建议进行审查、征求意见(公示、质疑)与批准。 2) 起草阶段: 项目启动后直接进入起草阶段,参编单位群策群力共同完成,就有关内容要达成一致,不能产生分歧。 草稿需要参编单位共同修改后提交标委会,标委会从形式到内容提前征询某些专家的意见,修改几轮后成为征求意见稿。 3) 征求意见阶段: 编制组提交征求意见稿后,经分离膜标委会审核后,按照《国家标准修制定工作程序》正式书面征求意见(一般为20位专家和委员)。一个月后意见返回。编制组汇总征询意见,并与专家就征询意见进行沟通后,进行一个月的时间进行修改,形成会审稿。 如果编制组对征求意见稿准备不充分或者专家意见较多或分歧较大,修改后,第二次征集意见。 4) 审查阶段: 编制组提交送审稿后,分离膜标委会秘书处组织函审或者会审(一般为会审),而且3-4个标准一起会审,所以要严格遵照约定时间完成。会审结束后,编写组按照会审组意见进行标准文本的修改完善,形成报批稿。 会审不通过,从征求意见稿重新开始。 5) 报批阶段: 必须在会审审查阶段之后进行。按照《国家标准修制定工作程序》规定进行报批,等待发布实施。 3、分阶段详解 1)预阶段和立项阶段 企业需做的事:⑴向企业发送征求标准的通知 ⑵企业填写标准项目制修订表 通过标委会审核后提交:标准草稿、预研报告、项目建议书、是否涉及专 利等信息。若未通过标委会审核则继续修改后重新提交。 要求:标委会根据本年度的标准规划、标准协调性来初审,技术委员会专家投票、函审或者

标准化管理流程范文

标准化管理流程范文 1 范围包括公司范围内所有企业技术标准、产品标准、和公司范围内所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1.1 2控制目标 2.1确保所制定的企业技术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的各项有关标准。 2.2确保所制定的企业技术标准在公司范围内的可行性。 2.3确保所制定的企业产品标准符合国家的各项有关标准。 2.4确保所制定的企业产品标准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以及市场的需求。 2.5 确保设计文件符合各项标准化要求 2.6 更新标准资料,以确保各部门使用的是最新版本的标准资料。 2.7 确保所制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可行性。 2.8 确保所制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符合国家科技发展的需要以及市场的需求。 1.2 3 主要控制点 3.1技术质量总监对技术标准草案进行审批 3.2技术经对企业技术标准化初稿进行标准化审核 3.3技术经理对企业产品标准进行标准化审核 3.4 技术质量总监对企业产品标准进行审批

3.5技术经理对设计文件的完整性,正确性及一致性进行审核3.6技术质量总经理审核标准化审核报告 3.7技术质量部总经理审批核发新产品型号申请 3.8技术质量部总经理审批参加标准审定会人员名单,费用预审,时间和地点 4. 特定政策 公司级,国家级标准化资料和文档必须由技术质量部统一发放管理,进行版本更新,技术质量 部属于公司一级文控中心,各部门属于公司二级文控中心 5. 涉及部门 5.1 中央研究院 5.2信息产业部邮电工业标准化所 5.3浙江省技术监督局 5.4国家技术监督局 5.5信息产业部科技司 5.6公司内各相关部门 6. 流程说明 6.1企业技术标准制定说明C-06-004-001

行业标准申请流程

行业标准申请流程

行业标准申请流程 一、立项条件 行业标准是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 1.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化工作的有关规定; 2.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立项范围和指导原则; 3.行业和企业需要,对规范市场秩序有推动作用; 4.属于申报单位的业务范围,且完成期限不超过三年。 二、申请流程 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是前提条件,在填写完毕后通过行业牵头单位中国冶金协会报送工信部审核,审核通过便可以开始起草初稿。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模板见附件。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每季度申报和下达一次,每个季度月头申报,季度末月下达审核通过公告。 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审核通过,方可开始行业标准的申请工作,具体流程包括标准起草、征求意见稿、审查报批、公告备案四项。 标准起草 1、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专业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确认的标准起草单位应当制定标准工作计划,成立标准起草小组,并确定专门人员负责标准的起草工作。 2、标准工作计划和标准起草小组名单应当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

专业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备案。 3、标准编写:标准编写的层次结构(章、条、款、项)、格式、用语、公式、表格和字体,应当遵循GB/T 1.1-2009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及GB/T 1.2-2002第2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的规定。 在编写标准草案的同时,应编写标准编制说明,其内容一般包括:(1)工作简要过程,任务来源、主要参加单位和工作组成员名单及其所做的工作等; (2)标准编制原则和确定标准主要内容(如技术指标、参数、公式、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的论据(包括试验、统计数据)。修订标准的,应增列新旧标准水平的对比; (3)主要试验(或验证)的分析、综述报告,技术经济论证,预期的经济效果; (4)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程度,以及与国际、国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或与测试的国外样品、样机的有关数据对比情况; (5)与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关系; (6)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7)标准作为强制性标准或推荐性标准的建议; (8)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过渡办法等内容); (9)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

申请医疗器械注册证流程细解

申请医疗器械注册证流程细解

申请医疗器械注册证流程细解 医疗器械注册证(II类,非体外诊断试剂类) 一、非体外诊断医疗器械申请材料目录: 资料编号1、医疗器械注册申请表; 资料编号2、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资格证明; 资料编号3、产品技术报告; 资料编号4、安全风险分析报告; 资料编号5、适用的产品标准及说明;(应有检测机构签章) 资料编号6、产品性能自测报告; 资料编号7、有承检资质的医疗器械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注册检测报告;(原件) 资料编号8、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资料;(原件,具体提交方式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12) 资料编号9、医疗器械说明书;

资料编号10、产品生产质量体系考核(认证)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 资料编号11、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二、非体外诊断医疗器械申请材料要求: (一)申报资料的一般要求: 1、格式要求:(1)申请材料的同一项目的填写应一致;(2)申请材料应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3)申请材料应清晰、整洁,每份申请材料均应装订并加盖企业公章,并按照申请材料目录的顺序装订成册;(4)在每项文件的第一页作一标签,或用带标签的隔页纸分隔,并标明项目编号;(5)用档案袋将报送的材料装好,档案袋需使用封面(格式见“档案袋封面格式.doc”),在袋面标明生产企业名称、地址、产品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并加注申请材料审核的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事务人员姓名(需亲笔签名),联系方式,如是医疗器械注册专员请提供姓名(需亲笔签名)、联系方式及备案凭证号。

2、医疗器械注册申请表、产品标准一式两份,其他资料各一份。(附件1~附件5另附,无需与整套申请材料一起装订) 3、各项(上市批件、标准、检测报告、说明书)申报资料中的产品名称应与申请表中填写的产品名称实质性内容相对应。若有商品名,应标注商品名。申报资料应当使用中文,根据外文资料翻译的申报资料,应当同时提供原文。 4、申报资料受理后,企业不得自行补充申请,但属于《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情形的,可以补充申请。 5、生产企业在提交注册申报资料时,应同时提交医疗器械注册申请表、产品注册标准及备案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的电子文本(Word格式,具体要求见《关于调整医疗器械说明书备案内容的通知》(食药监办[2008]125号),其内容须与纸质文件的内容相一致。电子文本可通过移动存储设备(U盘或光盘)形式提交。 6、办理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事务的人员应当受生产企业委托,应提交生产企业负责人身份证

(国发[2015]13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 国发[2015]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15年3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 为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加强技术标准体系建设的有关要求,制定本改革方案。 一、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标准化工作,2001年成立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强化标准化工作的统一管理。在各部门、各地方共同努力下,我国标准化事业得到快速发展。截至目前,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总数达到10万项,覆盖一二三产业和社会事业各领域的标准体系基本形成。我国相继成为国际标准化

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常任理事国及国际电信联盟(ITU)理事国,我国专家担任ISO主席、IEC副主席、ITU秘书长等一系列重要职务,主导制定国际标准的数量逐年增加。标准化在保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提质增效、服务外交外贸等方面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日益增长的需求来看,现行标准体系和标准化管理体制已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标准缺失老化滞后,难以满足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需求。现代农业和服务业标准仍然很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刚刚起步,即使在标准相对完备的工业领域,标准缺失现象也不同程度存在。特别是当前节能降耗、新型城镇化、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电子商务、商贸物流等领域对标准的需求十分旺盛,但标准供给仍有较大缺口。我国国家标准制定周期平均为3年,远远落后于产业快速发展的需要。标准更新速度缓慢,“标龄”高出德、美、英、日等发达国家1倍以上。标准整体水平不高,难以支撑经济转型升级。我国主导制定的国际标准仅占国际标准总数的0.5%,“中国标准”在国际上认可度不高。 二是标准交叉重复矛盾,不利于统一市场体系的建立。标准是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据,是重要的市场规则,必须增强统一性和权威性。目前,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中仅名称相同的就有近2000项,有些标准技术指标不一致甚至冲突,既造成企业执行标准困难,也造成政府部门制定标准的资源浪费和执法尺度不一。特别是强制性标准涉及健康安全环保,但是制定主体多,28个部门和31个省(区、市)制定发布强制性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数量庞大,强制性国家、行业、地方三级标准万余项,缺乏强有力的组织协调,交叉重复矛盾难以避免。 三是标准体系不够合理,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均由政府主导制定,且70%为一般性产品和服务标准,这些标准中许多应由市场主体遵循市场规律制定。而国际上通行的团体标准在我国没

水利行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水利行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以下简称中央一号文件)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水利实际,制定水利行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大力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的贯彻实施,进一步规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行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基础管理,促进水利施工企业市场行为的标准化、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的标准化、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化,推动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管理。通过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稳步推进,逐步实现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的标准化,促进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实现水利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目标任务

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推行标准化管理,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单位达标,进一步提高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水利系统施工企业、大中型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要在2013年底前实现达标;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农村水电企业要在2015年底前实现达标。通过开展达标考评验收,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纳入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全过程,有效提高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水平。 三、实施方法 (一)制定标准,建立机制 按照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求,水利部要在2011年底前完成水利施工企业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水利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考评办法的制定工作,完成农村水电站安全管理分类及年检办法的修订工作。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指导意见》和本实施方案,制定本地区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和考评细则,并将工作方案于2011年7月31日前报水利部备案。通过建立和完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考评机制,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动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 (二)对照检查,整改提高 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计划,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从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投入、规章制

标准制定流程

从技术角度划分,参照GB/T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2部分:标准制定程序》?预阶段 ?立项阶段 ?起草阶段 ?征求意见 ?审查阶段 ?报批阶段 ?出版阶段 ?复审阶段 ?废止阶段 2、阶段概述 1)立项阶段: 立项阶段为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对TC提交的提案进行审批的过程。 主要工作是对项目建议进行审查、征求意见(公示、质疑)与批准。 2) 起草阶段: 项目启动后直接进入起草阶段,参编单位群策群力共同完成,就有关内容要达成一致,不能产生分歧。 草稿需要参编单位共同修改后提交标委会,标委会从形式到内容提前征询某些专家的意见,修改几轮后成为征求意见稿。 3) 征求意见阶段: 编制组提交征求意见稿后,经分离膜标委会审核后,按照《国家标准修制定工作程序》正式书面征求意见(一般为20位专家和委员)。一个月后意见返回。编制组汇总征询意见,并与专家就征询意见进行沟通后,进行一个月的时间进行修改,形成会审稿。 如果编制组对征求意见稿准备不充分或者专家意见较多或分歧较大,修改后,第二次征集意见。 4) 审查阶段:

编制组提交送审稿后,分离膜标委会秘书处组织函审或者会审(一般为会审),而且3-4个标准一起会审,所以要严格遵照约定时间完成。会审结束后,编写组按照会审组意见进行标准文本的修改完善,形成报批稿。 会审不通过,从征求意见稿重新开始。 5) 报批阶段: 必须在会审审查阶段之后进行。按照《国家标准修制定工作程序》规定进行报批,等待发布实施。 3、分阶段详解 1)预阶段和立项阶段 企业需做的事:⑴向企业发送征求标准的通知 ⑵企业填写标准项目制修订表 通过标委会审核后提交:标准草稿、预研报告、项目建议书、是否涉及专 利等信息。若未通过标委会审核则继续修改后重新提交。 要求:标委会根据本年度的标准规划、标准协调性来初审,技术委员会专家投票、函审或者立项审查会确定标准是否可以申报。若满足条件,标委会提出修改意见、提交纸版材料,网上申报。立项,发布立项发文,确定起草单位,起草人。 2)草稿阶段 标委会要求:标委会尽快组织召开标准启动会、标准GB/培训会、标准工作组启动会、第一次工作组会议。注:要求参编人员均需要参加培训会。 标准项目研究过程中,标委会不定期(电话、邮件和实地考察等)对起草单位 进行调研、对编写组工作情况检查、督促和组织协调等工作,便于项目能按时 高质量完成。 企业需上报技术材料:(1)标准初稿(2)编制说明(3)验证报告(4)规范性引用文件 (5)参考文献(6)专利信息(7)采标原文及翻译 (8)国内外标准技术水平指标比较

“十三五”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方案编制大纲

附件1: “十三五”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方案编制大纲 --XX行业 一、行业发展概述 (一)行业概述 概述本行业的基本构成,对各组成部分进行简要描述,指导本行业技术标准体系顶层框架的构建。 (二)发展现状和趋势 结合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描述本行业的技术和产业发展现状与趋势,引出对标准化的需求。 (三)“十三五”发展目标 二、标准体系框架 (一)标准体系的构建思路和原则 (二)标准体系的框架结构和说明 标准体系的框架结构(基本形式如图1),并需说明标准体系内相关领域之间的关系。 图1

(三)标准体系表编号的规则 三、标准体系的现状 (一)现有标准和在研计划情况 全面梳理本行业的现有标准和在研计划的数量和分布(统计格式如表1、2、3),以及标准的整体技术水平、对产业发展的作用和存在的不足等。 表1:现行标准情况统计表 注2:指强制性标准等占“小计”的比例。 表2:现行标准标龄情况统计表 行业:单位:项 注2:指Σ所有标准的标龄÷标准总数; 注3:指占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比例。

表3:在研标准计划情况统计表 注1:指“小计”占本领域标准计划总数(包括国家标准计划和行业标准计划)的比例; 注2:指强制性标准计划等占“小计”的比例。 (二)标准国际化的情况 1.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转化情况 本行业现行标准与国际标准(ISO、IEC、ITU)和国外先进标准的对比分析情况,重点分析在标准数量、标准结构、标准水平、发展趋势等方面的差异,明确转化情况及不转化的主要原因。 表4-1:国际标准转化情况统计表 行业:单位:项 已转+正转+待转+不转化=对应的国际标准数

标准化管理流程说明

标准化管理 1 范围包括公司范围内所有企业技术标准、产品标准、和公司范围内所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2 控制目标 2.1 确保所制定的企业技术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的各项有关标准。 2.2 确保所制定的企业技术标准在公司范围内的可行性。 2.3 确保所制定的企业产品标准符合国家的各项有关标准。 2.4 确保所制定的企业产品标准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以及市场的需求。 2.5 确保设计文件符合各项标准化要求 2.6 更新标准资料,以确保各部门使用的是最新版本的标准资料。 2.7 确保所制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可行性。 2.8 确保所制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符合国家科技发展的需要以及市场的需求。 3 主要控制点 3.1 技术质量总监对技术标准草案进行审批 3.2 技术经对企业技术标准化初稿进行标准化审核 3.3 技术经理对企业产品标准进行标准化审核 3.4 技术质量总监对企业产品标准进行审批 3.5 技术经理对设计文件的完整性,正确性及一致性进行审核 3.6 技术质量总经理审核标准化审核报告 3.7 技术质量部总经理审批核发新产品型号申请 3.8 技术质量部总经理审批参加标准审定会人员名单,费用预审,时间和地点 4. 特定政策 公司级,国家级标准化资料和文档必须由技术质量部统一发放管理,进行版本更新,技术质量部属于公司一级文控中心,各部门属于公司二级文控中心

5. 涉及部门 5.1 中央研究院 5.2 信息产业部邮电工业标准化所 5.3 浙江省技术监督局 5.4 国家技术监督局 5.5 信息产业部科技司 5.6 公司内各相关部门 6. 流程说明 6.1 企业技术标准制定说明 C-06-004-001

各类标准制定流程(同名4249)

各类标准制定流程(同名4249)

1、标准的概念: 为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 2、标准的分级 我国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四级。 - 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 - 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在公布国家标准之后,该项行业标准即行废止。 - 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在公布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之后,该项地方标准即行废止。 3、标准制定的路线 技术委员会负责,协商一致制定;公认机构批准。 –制定标准的部门应当组织由专家组成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标准的草拟,参加标准草案的审查工作。 –技术委员会(TC)是在一定专业领域内,从事国家标准的起草和技术审查等标准化工作的非法人技术组织。 –TC委员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可来自企业、科研机构、检测机构、高等院校、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消费者等。 –TC组织起草标准的形式:1)主要起草单位;2)工作组 4、标准编写与制修订程序 预研——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出版——复审——废止 (一)预阶段:在研究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制定项目建议。

预研阶段的前期:标准化科研。

审查内容: 必要性:符合国家标准范围、年度工作重点、产业发展政策、采标政策,符合立项时机,规定时限内能完成; 查重:与现有国家标准、计划项目、修订标准项目及采用国际标准项目不重复; 归口:征求TC意见并确定最终归口单位,核对是否符合国际对口的归口原则; 起草单位:落实主要起草单位代表性及资质情况; 校核:规范项目名称,复核其他数据项。如申请快速程序,是否符合快速程序制定国家标准的条件; 协调:部内的协调、本部门项目与其他部门的协调。 专业部审查一般应在一个半月内完成。 2)委内审查 - 综合业务部组织委内项目协调会,对专业部审查结论为通过和协调的项目进行审查。 一般情况下每季度召开一次委内项目审查会。 审查通过项目清单提交主任办公会审议。 3)征求意见 - 审议通过的项目,在网上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为一个月。 - 专业部负责处理意见。 - 综合业务部汇总对意见的处理结果,形成拟立项项目清单,并再次提交主任办公会审议。 4)计划下达 - 审议通过的项目,形成计划,并下达各有关单位。 下达范围:行业部门、直属TC、省级质监局。 计划下达文件和项目清单在国家标准委网站上公布。 计划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信息系统中落实。 (三)起草阶段:编写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编写编制说明。 起草阶段为TC编写标准,完成工作组草稿(WD )的过程。起草阶段的周期不应超过10个月。 –起草阶段自TC登记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时开始。主要工作是成立标

服务业综合标准化试点实施方案编写提纲

实施方案编写提纲 一、目的意义 从促进行业规范化发展、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效能和综合竞争力、培育服务品牌等方面分析标准化工作对试点单位的意义。 二、现状和发展基础 1.现状和基础:简述本行业目前的管理经营及发展模式、本单位在行业中的情况及影响、主要经济指标、标准化工作基础、管理和服务支撑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2、发展面临的问题:重点阐述需要标准化解决的问题。 三、总体思路、原则和目标 1.总体思路 2.基本原则 3.主要目标 (1)总体目标:从标准体系建立、标准制修订数量和级别、标准覆盖率、标准实施率、顾客满意度、标准化人员培训、信息管理、评价改进等方面,提出2年试点的总体目标。 (2)阶段性目标:按年度写阶段性目标。 (3)主要指标:合理设定体现标准化试点成效的、可量化的指标。 四、主要任务 根据《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实施细则》的要求,按照可复

制、可学习、可推广的原则,对标准化试点工作进行总体设计,从建立试点工作领导机构、构建标准体系、标准制修订、标准化宣传与培训、标准实施、标准实施评价与改进、创建服务品牌等方面,提出切实可行的任务,推进标准化试点工作。 1、标准体系构建方面。应根据GB/T 24421系列国家标准的要求和服务提供的实际需要构建科学合理、层次分明、满足需要的标准体系框架,给出适用于试点单位的标准明细表,列出急需的标准制修订项目。 2、标准制修订方面。应围绕顾客需求,结合管理服务实际,确定标准化对象,确定需要制修订的有关标准。 3、标准化宣传与培训。应提出宣传与培训的计划、范围、形式、次数、人次、教材等。 4、组织标准实施方面。应制定实施方法和措施,确保纳入标准体系表的所有标准,尤其是服务提供过程每个环节的标准得到实施。 5、标准实施评价与改进方面。应建立标准实施情况的检查、考核、评价与持续改进工作机制。 6、创建行业品牌。应提出以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为手段,以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为目的,开展“标准提升服务质量行动”和争创本行业服务品牌的方案和措施。 五、效益分析 重点对标准化试点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进行分析评价,评估标准化试点的成效。

各类标准制定流程

1、标准的概念: 为在一定围获得最佳秩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一种规性文件。 2、标准的分级 我国标准分为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四级。 - 需要在全国围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标准。 - 没有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围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在公布标准之后,该项行业标准即行废止。 - 没有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围统一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在公布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之后,该项地方标准即行废止。 3、标准制定的路线 技术委员会负责,协商一致制定;公认机构批准。 –制定标准的部门应当组织由专家组成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标准的草拟,参加标准草案的审查工作。 –技术委员会(TC)是在一定专业领域,从事标准的起草和技术审查等标准化工作的非法人技术组织。 –TC委员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可来自企业、科研机构、检测机构、高等

院校、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消费者等。 –TC组织起草标准的形式:1)主要起草单位;2)工作组 4、标准编写与制修订程序 预研——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出版——复审——废止 (一)预阶段:在研究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制定项目建议。 预研阶段的前期:标准化科研。 预研阶段为TC评估项目提案(PWI)的过程。 –PWI,应附标准建议稿或标准大纲。标准建议稿应给出主要章条及各章条所规定的主要技术容;标准大纲应给出标准名称和基本结构,涵 盖技术要素、列出涉及章条的标题。 TC应作出下列决定之一: –终止。PWI不能满足要求。 –继续。PWI符合要求,由TC根据PWI形成项目建议书(NP),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立项建议。 预研阶段的文件 –输入:PWI –输出:NP (二)立项阶段:对项目建议进行必要的、可行性分析和充分论证。

各类行业标准制定流程及分级

各类行业标准制定流程及分级 1、标准的概念: 为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 2、标准的分级 我国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四级。 - 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 - 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在公布国家标准之后,该项行业标准即行废止。 - 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在公布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之后,该项地方标准即行废止。 3、标准制定的路线 技术委员会负责,协商一致制定;公认机构批准。 –制定标准的部门应当组织由专家组成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标准的草拟,参加标准草案的审查工作。 –技术委员会(TC)是在一定专业领域内,从事国家标准的起草和技术审查等标准化工作的非法人技术组织。 –TC委员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可来自企业、科研机构、检测机构、高等院校、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消费者等。 –TC组织起草标准的形式:1)主要起草单位;2)工作组 4、标准编写与制修订程序 预研——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出版——复审——废止 (一)预阶段:在研究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制定项目建议。 预研阶段的前期:标准化科研。

预研阶段为TC评估项目提案(PWI)的过程。 –PWI,应附标准建议稿或标准大纲。标准建议稿应给出主要章条及各章条所规定的主要技术内容;标准大纲应给出标准名称和基本结构, 涵盖技术要素、列出涉及章条的标题。 TC应作出下列决定之一: –终止。PWI不能满足要求。 –继续。PWI符合要求,由TC根据PWI形成项目建议书(NP),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立项建议。 预研阶段的文件 –输入:PWI –输出:NP (二)立项阶段:对项目建议进行必要的、可行性分析和充分论证。 立项阶段为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对TC提交的NP进行审批的过程。 - 立项阶段自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登记NP时开始。主要工作是对项目建议进行审查、征求意见与批准。 - 立项阶段的周期一般不超过5个月。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将作出下列决定之一: - 终止,否决项目建议。 - 继续,批准项目建议,并下达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 立项阶段的文件 - 输入: NP - 输出: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 目前立项制度:常年公开征集制度 -行业部门、TC和省级质监局负责征集项目,审查并随时提出项目建议(NP); -任何单位、个人均可向行业部门、TC 、省级质监局或直接向国家标准委提出项目提案(PWI);直接向国家标准委提出的PWI ,委托行业部门或TC进行可行性研究,被采纳的,由行业部门或TC提出NP 。 -NP全部实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系统全年开放,随时接受申报。 -国家标准委随时审批NP,分批次在网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分批次下达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 内部审批程序: 1)专业部审查

标准贯彻实施方案及建议

标准贯彻实施方案及建议 1 标准的贯彻实施及相关方案 强制性安全标准由于其特殊性,颁布、贯彻实施前应及时在公众煤体、行业内部甚至对外的有关信息上公开宣传,让全社会的人增强安全意识,引起有关部门领导和员工的高度重视。使相关企业能够积极主动的购买有关标准和资料、参加培训、结合本企业实际学习研究标准并准备贯彻实施标准。 标准归口单位进行贯标指导,组织标准宣贯培训班,由标准制定人员主讲。设立专门的答疑或咨询部门或网站,为贯标企业排忧解难,可以是有偿服务。 以机床设计、制造企业为例谈企业贯标方案: ⑴组织有关人员积极参加行业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培训班等。及时了解国内 外标准制、修订信息,尤其是安全标准方面的技术法规、标准、规定、指令、试验方法等。 ⑵成立安全标准贯彻实施小组,技术中心主任任组长,组员由标准化技术人员、 产品主管设计人员、工艺主管设计人员、检验人员、车间技术人员组成,进行明确的分工合作。 ⑶标准化技术人员负责主草其他人员参与制定贯标细则,完成后下发至有关部 门和车间,适时组织标准宣贯会,使有关人员拥有标准、了解标准、熟悉标准,执行标准。 ⑷借助企业的宣传部门在厂内通过广播、板报、宣传栏、横幅、局域网、短信 等进行大力宣传,唤起全厂员工的重视。 ⑸产品主管设计人员、工艺主管设计人员、检验人员、车间技术人员、操作人 员均须按照细则要求进行相应工作。 ⑹标准化技术人员全面负责贯标实施工作,跟踪服务对贯标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进行协调处理作好贯标记录,并进行长期监督检查工作。 2 建议 ⑴目前安全生产技术改进整体力度较弱,政府应出台有关安全制造、安全使用 和安全技改进方面的优惠政策,设立安全技术改造项目转口,从项目的申报、审核等环节对安全技术改造项目适当加大支持力度,鼓励机床制造商和机床使用企业进行安全技术改进,甚至淘汰产能落后安全隐患多的普通机床,普及数控机床的使用量,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质量。 ⑵完善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贯彻监督机制,制定效果显著的奖罚办法。国家或行 业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强制性标准实施的监督、抽查和指导工作,逐步扩大抽查覆盖面和频次,尤其是重大安全问题的限期整改和复查。建立机床操作安全性信息公共平台,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认知度,加强信息的收集与研究工

各类文件审核批准流程规范

文件审批制度 为规范公司各类文件审批流程,使公司文件审批工作规范化、合理化、科学化,特制定本规定。 一、办公室是公司文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文件的管理、控制、发放、更改等工作。 二、文件具体审批类别及其流程: (一)、制度规范类文件 审批流程: 文件起草→部门负责人→部门主管领导→总经理→执行董事 (二)、部门日常事务类文件 审批流程: 文件起草→部门负责人→部门主管领导 (三)、财务类文件 审批流程: 文件起草→部门负责人→部门主管领导→执行董事 (四)、采购类文件 审批流程: 文件起草→部门负责人→部门主管领导→执行董事 (五)、销售类文件 审批流程: 文件起草→部门负责人→部门主管领导→执行董事 (六)、其它文件 审批流程无规定但必须让领导签批的,或其它未做规定的文件,依实际情况进行签批。 三、文件签批原则:

(一)、公司重大事项,必须经总经理、执行董事签批后方可按文件批示精神执行; (二)、文件签批前必须标明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否则不得签批; (三)、文件审批原则上不允许他人代签,如因特殊原因无法签批,应电话告知主签批人,可由其本人指定代签人,代签人必须在文件注明为代签,否则文件签批无效; (四)、文件内容中涉及到相关必须知悉人员或部门,必须经相关人员及部门负责人签字; (五)、文件经最终批准人签批后,方可作为有效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文件,不可擅自执行。 四、公司领导对呈请批示的文件应当作出明确的批示。对有具体请示事项的,主批人应当明确签署意见、姓名和审批日期,其他审批人圈阅视为同意;没有请示事项的,圈阅表示已阅知。 五、承办部门收到交办的文件后应当及时办理,不得延误、推诿。紧急文件应当按时限要求优先办理,确有困难的,应当及时向交办的部门说明。 六、经公司领导批示的文件,办公室要负责督查催办。紧急文件应当跟踪督查催办,重要文件应当重点督查催办,一般文件应当定期督查催办。情况特殊需要延长查办时间的,要及时向领导报告原因和办理进展情况。

技术标准化建设奖励实施方案

县技术标准化建设奖励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县实施技术标准战略,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技术标准化建设,促进我县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申请条件 在本县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法人(企业、行业协会、科研单位、院校等)依照本方案规定申请奖励。 二、申请类别 主导或参与制订行业、国家和国际标准;组建标准化活动组织;取得标准化科研项目成果。 (一)本方案所指“国际标准”是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国际电信联盟(ITU)所制定的标准,以及国际标准化组织确认并公布的其他国际组织制定的标准。 (二)参与国际标准的起草、制订、修订,并且其提案是唯一被采纳为国际标准核心内容的,为主导制订、修订国际标准的单位。 (三)参与国际标准起草,并且其提案被采纳为国际标准重要内容的,为参与制订、修订国际标准的单位。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主导制订、修订行业标准、国家标准的单位: 1、行业标准、国家标准的唯一起草单位; 2、标准文本的“前言”中排序首位的起草单位。 三、奖励标准

(一)主导或参与制订、修订行业标准、国内标准和国际标准按以下标准奖励: 1、每主导制订、修订一项行业标准的,奖励5万元;参与制订、修订的,奖励3万元; 2、每主导制订、修订一项国家标准的,奖励10万元;参与制订、修订的,奖励5万元; 3、每主导制订、修订一项国际标准的,奖励15万元;参与制订、修订的,奖励10万元。 (二)多个单位同时参与制订、修订同一项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的,按单一项目给予奖励,奖金由所有参与单位平分。 (三)每承担一项省级标准化科研项目并取得成果的,奖励5万元;每承担一项国家标准化科研项目并取得成果的,奖励10万元。 (四)组建标准化活动组织并发挥作用的,按以下标准奖励: 1、对承担广东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或标准化工作组工作的单位,奖励3万元; 2、对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或标准化工作组工作的单位,奖励5万元; 3、对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专业技术委员会或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或标准化工作组工作的单位,奖励10万元。 (五)奖励项目为上一年度完成的项目,实行一次性奖励。项目完成时间以相关部门的批准或证明文件为准。如果组建标准化工作组获得奖励后,再由本级活动组织晋升为高一级标准化活动组织的,按最高奖励标准补齐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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