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云南省设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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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1、商品房的楼层空间高度标准国家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第六节层高和净高 第 2.6.1 条住宅层高不应高于 2.80m 。 第 2.6.2 条卧室、起居室的净高不应低于 2.40m ,其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m。 第 2.6.3 条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时,其一半面积的净高不应低于 2.10m ,其余部分最低处高度不宜低于 1.5m。 第264条厨房的净高不应低于 2.20m,卫生间、厕所、贮藏室的净高不应低于2m。 第 2.6.5 条卫生间、厕所内采用蹲式大便器时,其蹲位处地面距上部存水弯的净高不应 低于 1.90m。 以上谈到的层高的国家标准只是层高的最低标准,如果购房合同中买卖双方对层高另有约定(该约定必须高于国家标准,否则无效),则开发商交房时应当达到约定的标准 2、国家商品房交房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5年11月30日住宅应满足下列条件,方可交付用户使用: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确认合格;取得当地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小区道路畅通,已具备接通水、电、燃气、暖气的条件。 弱势群体的权利:十种情况下可依法拒绝收房根据《住宅建筑规范》、《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等相关法规,消费者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可不收楼: 1、不具备小区道路畅通,已接通水、电、燃气、暖气的条件的”: 依据:《住宅建筑规范》第11.0.1-2 条 2、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的: 依据:《住宅建筑规范》第11.0.1-1 条 3、不提供《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的: 依据:《济南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4、开发商无故比原合同约定延迟交楼,经购房人催告后超过三个月交房的: 依据:司法解释第十五条 5、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的: 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6、开发商经批准改变商品房规划设计未经买家认可的: 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 7、不能提供有资质的测绘部门房屋面积实测数据的: 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8、合同没有约定,且房屋实际交付面积比原合同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不含3%)的,可拒绝收房,并解除购房合同: 依据:司法解释第十四条 9、经符合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核验,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确实不合格的: 依据:司法解释第十二条 10、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依据:司法解释第十三条 3、《商品房买卖合同》逾期履行违约金标准 一般原则:按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为标准来计算违约金;合同没有约定的,按逾期履行的天数依逾期贷款利息标准来确定。 4、容积率、绿化率国家标准 一个良好的居住小区,高层住宅容积率应不超过5,多层住宅应不超过3,绿化率应不 低于30% 。

《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

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 前言 为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工作程序、方法和记录等方面工作,更好地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使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工作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特编写《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以便更好地加强我省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 本规程是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结合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具体情况综合编制的。既确保了国家标准、规范的全面实施,又体现了地方标准的相对提高和进步,具有较强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本规程共分六个部分九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附录中主要编制了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分项工程检验批的划分,观感质量的评价标准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的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记录。上述内容均广泛征求了相关单位的意见,并经过反复讨论、修改、审查后定稿。 本规程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提高标准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寄交云南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昆明市西昌路209号,邮编:650032),以供以后修定时参考。

目录 1、总则 (1) 2、术语 (2) 3、基本规定 (4) 4、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5) 5、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6) 6、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组织和程序 (7) 本规程用词说明…………………………………………………………………………………()附录A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附录B 分部、子分部及相关各专业工程中间交接验收记录…………………………………()附录C 建筑工程隐蔽验收记录………………………………………………………………()附录D 建筑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划分…………………………………()附录E 室外工程的划分………………………………………………………………………()附录F 分项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原则…………………………………………………………()附录G 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附录H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附录J 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附录K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附录L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附录M 室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附录N 单位(子单位)工程及重要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监督记录…………………………()附录P 建筑工程观感质量评价标准…………………………………………………………()附录Q 云南省建筑工程检测试验记录………………………………………………………()附录R 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信息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目录.doc

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信息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目录 第一章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信息系统介绍 (2) 第二章操作说明 (6) 第一部分质监站工作界面 (6) 1 工程项目管理 (7) 1.1注册申报管理 (7) 1.2质量监督管理 (12) 1.3竣工备案管理 (17) 2监督报表管理 (20) 2.1站级报表管理 (20) 2.2地区级报表管理 (23) 2.3省级报表管理 (25) 3基本信息管理 (26) 3.1质监站信息管理 (26) 3.2建设单位管理 (27) 4、统计查询管理 (27) 第二部分建设单位工作界面 (29) 1 报监注册 (30) 1.1项目报监 (30) 1.2报监管理 (32) 2竣工备案 (34) 2.1备案管理 (34) 3基本信息 (35) 3.1建设单位信息 (35) 附件:相关表格 (37) 工程质量监督注册书 (37)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申报资料审查意见 (40) 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报告 (41)

第一章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信息 系统介绍 一、前言 《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信息系统》是由云南省建设厅建管处、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针对云南省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管理的需要,利用计算机及通信技术,共同开发建立的一套覆盖全省各级工程质量监督站及建设单位广大用户,进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计算机办公管理信息系统。 《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信息系统》以 Internet网为使用载体,采用先进的开发平台和手段,实现系统的开放和集成,使系统具有良好的应用软件体系结构,很强的灵活性,体现了系统的实用性、科学性和先进性。 系统具有良好的用户界面,美观的页面,采用具有人性化色彩的菜单,操作直观,按照建设单位及质量监督单位的工作流程进行程序操作,简单易行,为用户能够熟练的运用系统提供了方便。 《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信息系统》利用计算机系统减轻了质量监督人员工作量,提高了工作效率,利用本系统,实现了在质量监督过程中办理监督手续、填写监督报告、竣工验收备案等一系列的工作。可以完成质量监督机构的工作流程中产生

云南省各勘察设计院

甲级单位: 1昆明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 2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昆明勘察设计研究院 3西南有色昆明勘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4昆明铁路局勘测设计院 5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 6国家林业局昆明勘察设计院 7云南省电力设计院 8昆明煤炭设计研究院 9云南地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0云南省公路规划勘察设计院 11云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12云南省设计院 13昆明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14云南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 15云南省建筑工程设计院 16云南省轻纺工业设计院 17云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18云南省农业工程研究设计院 19昆明理工大学设计研究院 20成都军区工程科研设计院 21云南省设计院勘察分院 22昆明官房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23昆明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24昆明市人防建筑设计院 25云南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26云南怡成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27昆明刘家骏建筑工程设计事 28云南金信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29昆明饶维纯建筑设计事务所 30建材昆明地质工程勘察院 31云南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 32云南天怡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33昆明工程勘察公司 34云南地质工程第二勘察院有限公司 35昆明市市政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 乙级单位: 1云南宏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2云南朝阳建筑设计事务所 3云南省机械研究设计院 4云南省冶金研究设计院 5云南省宏兴物探岩土工程公司 6中国有色十四冶勘察设计工程公司 7云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8云南建筑技术发展中心设计院 9昆明供电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10云南省建筑材料科学设计研究院 11西南有色三0六勘察工程有限公司 12云南怡成博通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13云南林勘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14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科研设计院 15云南省地震工程研究院勘察分院 16云南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研究院 17核工业西南二0九工程勘察公司

云南建工集团安全16条禁令

云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禁令 一、两幢和多幢建筑物间搭设运料通道,必须进行设计计算并编制专项方案,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由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禁止在两幢或多幢建筑物之间为共用物料提升机或施工升降机而搭设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形式的多层运料通道。 二、搭设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立杆地基承载力应按要求进行设计计算,基础应做混凝土硬化处理,采取排水措施,同时必须设置人员上下专用通道。禁止立杆基础不进行夯实平整、不设置排水沟、不搭设上人专用通道的做法。 三、外脚手架内排立杆与建筑物距离大于200mm时,必须采取水平隔离措施, 即从首层设置隔离,此后隔层进行隔离(垂直距离不超过10m),隔离采用安全网或脚手板将墙面和脚手架

内侧全封闭,不留空隙。禁止脚手架内侧与建筑物距离大于200mm时不采取隔离措施的做法。 四、悬挑脚手架悬挑梁必须采用双轴对称截面的型钢,斜拉钢丝绳(或钢拉杆)与建筑结构必须采用可靠的连接措施,锚环或吊环必须采用一级钢筋。禁止采用钢管做悬挑梁,采用螺纹钢筋做锚环或吊环的行为。 五、各楼层悬挑卸料平台应采用型钢制作,必须采用2组斜拉钢丝绳(钢拉杆)将荷载错层传递到建筑结构吊环上,禁止2组斜拉钢丝绳(钢拉杆)锚固点设置同一层,禁止只采用1组斜拉钢丝绳的做法,禁止采用螺纹钢筋或钢管扣件等替代吊环。 六、电梯井、管道井、采光井等井道脚手架搭设高度超过24米时,必须采用型钢做支撑梁分段进行搭设,并采取稳固措施。禁止未经分段卸荷而连续搭设井道脚手架。 七、楼层洞口防护,必须按洞口尺寸的不同,根据规范和企业标准化图集的要求采用可靠、牢固的定型化防护措施。禁止洞

住宅楼设计规范

住宅设计规范

3 套内空间 3.1 套型 3.1.1住宅应按套型设计,每套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空间。 3.1.2普通住宅套型分为一至四类,其居住空间个数和使用面积不宜小于表3.1.2的规定。 表3.1.2 套型分类 注:表内使用面积均未包括阳台面积。 3.2 卧室、起居室(厅) 3.2.1卧室之间不应穿越,卧室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其使用面积不宜小于下列规定: 1 双人卧室为10m2; 2 单人卧室为6m2; 3 兼起居的卧室为12m2。 3.2.2起居室(厅)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2m2。 3.2.3起居室(厅)内的门洞布置应综合考虑使用功能要求,减少直接开向起居室(厅)的门的数量。起居室(厅)内布置家具的墙面直线长度应大于3m。 3.2.4无直接采光的餐厅、过厅等,其使用面积不宜大于10m2。 3.3 厨房 3.3.1厨房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一、一类和二类住宅为4m2; 二、三类和四类住宅为5m2; 3.3.2厨房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并宜布置在套内近入口处。 3.3.3厨房应设置洗涤池、案台、炉灶及排油烟机等设施或预留位置,按炊事操作流程排列,操作面净长不应小于2.10m2。 3.3.4单排布置设备的厨房净宽不应小于1.50m;双排布置设备的厨房其两排设配的净距不应小于0.90m。 3.4 卫生间 3.4.1每套住宅应设卫生间,第四类住宅宜设二个或二个以上卫生间。每套住宅至少应配置三件卫生洁具,不同洁具组合的卫生间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1、设便器、洗浴器(浴缸或喷淋)、洗面器三件卫生洁具的为3m2; 2、设便器、洗浴器二件卫生洁具的为2.50m2; 3、设便器、洗面器二件卫生洁具的为2m2; 4、单设便器的为1.10m2。 3.4.2无前室的卫生间的门不应直接开向起居室(厅)或厨房。 3.4.3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的上层。可布置在本套内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的上层;并均应有防水、隔声和便于检修的措施。 3.4.4套内应设置洗衣机的位置。 3.5 技术经济指标计算 3.5.1住宅设计应计算下列技术经济指标: ——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m2); ——套内使用面积(m2/套); ——住宅标准层总使用面积(m2); ——住宅标准层总建筑面积(m2); ——住宅标准层使用面积系数(%); ——套型建筑面积(m2/套); ——套型阳台面积(m2/套)。 3.5.2住宅设计技术经济指标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功能空间面积等于各功能使用空间墙体内表面所围合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 2、套内使用面积等于套内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之和; 3、住宅标准层总使用面积等于本层各套型内使用面积之和; 4、住宅标准层建筑面积,按外墙结构外表面及柱外沿或相邻界墙轴线所围合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当外墙设外保温层时,按保温层外表面计算; 5、标准层使用面积系数等于标准层使用面积除以标准层建筑面积; 6、套型建筑面积等于套内使用面积除以标准层的使用面积系数; 7、套型阳台面积等于套内各阳台结构底板投影净面积之和。 3.5.3套内使用面积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套内使用面积包括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卫生间、餐厅、过道、前室、贮藏室、壁柜等的使用面积的总和; 2、跃层住宅中的套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使用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 3、烟囱、通风道、管井等均不计入使用面积; 4、室内使用面积按结构墙体表面尺寸计算,有复合保温层,按复合保温层表面尺寸计算; 5、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顶板下表面与楼面的净高低于1.20m的空间不计算使用面积;净高在1.20m~2.10m的空间按1/2计算使用面积;净高超过2.10m的空间全部计入使用面积; 6、坡层顶内的使用面积单独计算,不得列入标准层使用面积和标准层建筑面积中,需计算建筑总面积时,利用标准层使用面积系数反求。 3.5.4阳台面积应按结构底板投影面积单独计算,不计入每套使用面积或建筑面积内。3.6 层高和室内净高 3.6.1普通住宅层高宜为2.80m。 3.6.2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m,且其面积

云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

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云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 (上) DBJ 53/T-61-2013 主编单位:云南省工程建设技术经济室 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批准部门: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实施日期:2014年4月1日

目录(上) 总说明 (1)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7)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16) 第二章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 (28) 第三章桩基工程 (38) 第四章砌筑工程 (47) 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54) 第六章木作结构 (67) 第七章门窗工程 (70) 第八章屋面及防水工程 (76) 第九章楼地面装饰工程 (85) 第十章墙、柱面与隔断、幕墙工程 (90)

总说明 一、《云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依据《全国统一建筑基础定额》(GJD-101),根据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GB50854)、《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0)、《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2)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修编的,是云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的消耗量定额。本定额包括: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第二章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 第三章桩基工程 第四章砌筑工程 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第六章木结构工程 第七章门窗工程 第八章屋面及防水工程 第九章楼地面装饰工程 第十章墙、柱面与隔断、幕墙工程 第十一章天棚工程 第十二章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第十三章其他装饰工程 第十四章室外附属及构筑物工程

第十五章措施项目 二、消耗量定额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及环境保护的要求,根据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正常施工条件下制定的,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工程合格产品所需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社会平均消耗量,除定额允许调整外,不得因具体的施工组织、操作方法、消耗量与定额不同时而调整。 三、本定额是统一全省房屋建设与装饰工程预、结(决)算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计算规则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工程竣工结(决)算的依据;是是施工企业内部核算及管理、投标报价的参考依据。 四、本定额适用于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构)筑物与装饰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境外工程参照本定额计价时,按省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本定额是以海拔高度在2500米以下施工条件为准编制的,如海拔高度超过2500米时,按照《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及机械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定额按《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GB50500)分为实体项目及可竞争的措施项目,实体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 六、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中的金属构件制作、安装,建筑工程防腐、保温隔热工程,按《云南省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公共篇)中的相应定额及其规定执行。

云南省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及数据集中整合解决方案

云南省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及数据集中整合解决方案 人口问题一直是困扰我国经济进步、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同时,如何紧随国家信息化建设潮流,不断完善国民计生统筹、管理体系也成为一个不小的难题。云南省人口基数大、计生工作基础薄弱,省计生委的任务也就更加沉重。随着信息化的发展,云南计生委也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如何解决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及数据集中整合等问题已经成了其工作的重点。近日,云南省计生系统采用了曙光TC4000L双核机群,为其包括116个区县在内的信息化系统进行了一次全新部署。 “奖优免补”的齐声呼唤 云南省计生委这次所采购的设备,主要用于解决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及数据集中整合、“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优免补管理系统”和“云南省计划生育委员会员OA办公系统”。“奖优免补”等政策是全国的榜样,为节约土地、教育、卫生资源以及缓解就业压力和保护资源环境做出了巨大贡献。 在云南计生委信息系统的建设中,由于服务器数量众多,并且还会不断增加和扩大规模,因此对所选服务器的可靠性、易扩展性以及易管理性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此外,还要求系统具备灵活的升级空间——包括CPU数、I/O接口卡、内存、硬盘和多个系统扩展槽。在性能提升和扩展上,一方面系统需要能够支持未来更好的计算机技术,另一方面,系统还要能够支持机群计算技术,以方便、灵活的进行系统性能的横向扩展,实现多台服务器的机群。基于以上需求特点,曙光公司特别定制了一套曙光TC4000L双核机群服务系统,其中节点机主要由天阔R4380A四路双核服务器和天阔A620r-E双路双核服务器承担,另有116台天阔I650r-E服务器,分别承担起了116个区县的信息化应用。 动力双核中流砥柱 此次参与云南省计生系统部署的中流砥柱--曙光TC4000L双核机群系统,是基于Linux 的超级服务器系统,也是当前国内最大的IDC数据处理主机,存储与处理能力均十分强大。并且根据实际情况,该系统最大可“在线”扩展到80个机柜,1300个CPU,每秒6.75万亿次峰值速度,4000GB内存,600TB存储,1200A最大电流,160千瓦最大功耗的海量处理系统,极大程度满足了数字计生的需求。 数字计生拓扑 考虑到数据库系统在大规模数据库和需要大规模的数据交换的应用环境下,方案中采用2台4路机架式服务器天阔R4380A,并配有曙光先进的服务器监控系统,使得系统具有了良好的平滑升级能力,可扩展性和高可用性。在办公自动化及其他应用方面,系统需要运行一些关键业务如门户网站,邮件、中间件、存储管理等系统,出于需求的复杂程度以及对性能的要求,该系统同样选择了曙光天阔R4380A双核服务器。 曙光天阔R4380A服务器是一款性能超群,具有真正意义的64位计算能力、丰富可管理性和稳定性的企业级产品,适合与防火墙、高速缓存、负载平衡服务器,以及web服务器、游戏服务器、企业级文件服务器、企业数据库服务器等应用。此外,在高负载的网站和应用,CAD、数字内容创作(DCC)和其他需要快速图表处理的应用程序中,曙光天阔R4380A 服务器同样表现出色。专业化的高密度设计,使R4380A在大规模科学计算和数据处理领域性能尤为突出,既可做为Tflops级超级服务器的专用高性能计算节点,又可作为后台数据库服务器承担电信级海量处理。曙光天阔R4380A服务器在HyperTransport™超传输总线的支持下,彻底消除了总线带宽的瓶颈,CPU内嵌大容量二级缓存和双通道内存控制器技术,比传统北桥控制器有明显得性能提升,可应用于金融、证券、交通、邮电、通信等对

云南所有施工企业名单

云南施工企业 云南建工集团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一工程处 云南工程建设总承包公司 昆明市人防建筑设计院 昆明消安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省地质工程勘察总公司 云南林业工程总公司 云南翼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云南白杨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云南省铁路总公司 云南第五公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龙陵县建筑设计室 昆明荣成天宇控制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云南艺峰装饰有限公司 云南国土建设工程公司 云南长江现代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昆明市室内装饰配套公司 云南第三公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有色十四冶安装工程公司 昆明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省玉溪市恒达空间钢结构有限公司 云南煤炭基本建设公司 云南建工安装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金广建筑科学研究中心 中国云南公路桥梁工程总公司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十四冶金建设公司 昆明三合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 昆明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地矿建设工程总公司 云南普瑞斯建筑结构技术有限公司 云南省消防器材供应公司 云南云路道桥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云南星耀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云南艺隆装修有限公司 云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 云南玉溪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云南中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省华厦建筑基础工程公司 云南高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云南高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杭州地基基础工程公司 云南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 云南省第五建筑工程公司云南水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万成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省火电建设公司 中国有色十四冶机械总厂 云南省交通科学研究所 云南同力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昆明华安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工程建设总承包公司(云南省第八建筑工程公司) 云南磷化(集团)工程建设总公司 云南省公路局道桥技术工程公司 云南盛云科技有限公司 云南鸿耀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云南青山消防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有色十四冶第四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云南凯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云南省第六建筑工程公司 云南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昆明江南建筑经营公司 温州天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西南交通建设工程总公司 云南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昆明市市政工程公司 云南斯泰特新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云南旅游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云南第二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 杭州华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湖州港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杭州天成钢结构有限公司 绍兴丰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淳安县七星装璜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省火电建设公司 云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 昆明岩土工程公司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昆明铁路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余姚市达信通讯照明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云南官房迈腾有限公司 云南东利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云南万利金属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云南中产昆风房地产有限公司 云南天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云南隆图屋业有限公司 云南中天恒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1 总则 1.0.1 为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的住房条件,提高城市住宅功能质量,使住宅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等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市新建,扩建的住宅设计. l.0.3 住宅按层数划分如下; l 低层住宅为一层至三层; 2 多层住宅为四层至六层; 3 中高层住宅为七层至九层; 4 高层住宅为十层及以上. 1.0.4 住宅设计必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守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节约用地,节约能源,节约用材,节约用水等有关规定. 1.0.5 住宅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和居住区规划的要求, 使建筑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创造方便,舒适,优美的生活空间. l.0.6 住宅设计应推行标准化,多样化,积极采用新技术, 新材料,新产品,促进住宅产业现代化. 1.0.7 住宅设计应在满足近期使用要求的同时, 兼顾今后改造的可能. l.0.8 住宅设计应以人为核心,除满足一般居住使用要求外,根据需要尚应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的特殊使用要求. 1.0.9 住宅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住宅 residential buildings 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 2.0.2 套型 dwelling size 按不同使用面积,居住空间组成的成套住宅类型. 2.0.3 居住空间 habitable space 系指卧室,起居室(厅)的使用空间. 2.0.4 卧室 bed room 供居住者睡眠,休息的空间. 2.0.5 起居室(厅) living room 供居住者会客,娱乐,团聚等活动的空间. 2.0.6 厨房 kitchen 供居住者进行炊事活动的空间. 2.0.7 卫生间 bathroom 供居住者进行便溺,洗浴,盥洗等活动的空间. 2.0.8 使用面积 usable area 房间实际能使用的面积,不包括墙,柱等结构构造和保温层的面积. 2.0.9 标准层 typical floor 平面布置相同的住宅楼层. 2.0.10 层高 storey height 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11 室内净高 interior net storey height 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12 阳台 balcony 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晾晒衣物等的空间. 2.0.13 平台 terrace 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的上人屋面或由住宅底层地面伸出室外的部分. 2.0.14 过道 passage 住宅套内使用的水平交通空间. 2.0.15 壁柜 cabinet 住宅套内与墙壁结合而成的落地贮藏空间. 2.0.16 吊柜 wall-hung cupboard 住宅套内上部的贮藏空间. 2.0.17 跃层住宅 duplex apartment 套内空间跨跃两楼层及以上的住宅. 2.0.18 自然层数 natural storeys 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数. 2.0.19 中间层 middle-floor 底层和最高住户入口层之间的中间楼层. 2.0.20 单元式高层住宅 tall building of apartment 由多个住宅单元组合而成,每单元均设有楼梯,电梯的高层住宅. 2.0.21 塔式高层住宅 apartment of towerbuilding 以共用楼梯,电梯为核心布置多套住房的高层住宅. 2.0.22 通廊式高层住宅 gallery tall building of apartment 由共用楼梯,电梯通过内,外廊进入各套住房的高层住宅. 2.0.23 走廊 gallery 住宅套外使用的水平交通空间. 2.0.24 地下室 basement 房间地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 2.0.25 半地下室 semi-basement 房间地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 3 套内空间 3.1 套型 3.1.1 住宅应按套型设计,每套住宅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空间. 3.1.2 普通住宅套型分为一至四类,其居住空间个数和使用面积不宜小于表3.1.2的规定. 套型居住空间数(个) 使用面积(㎡) 一类 2 34 二类 3 45 三类 3 56 四类 4 68 注:表内使用面积均未包括阳台面积. 3.2 卧室,起居室(厅) 3.2.1 卧室之间不应穿越,卧室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 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1 双人卧室为 10m2; 2 单人卧室为 6m2; 3 兼起居的卧室为 12m2. 3.2.2 起居室(厅)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2m2. 3.2.3起居室(厅)内的门洞布置应综合考虑使用功能,减少直接开向起居室(厅)的门的数量.起居室(厅)内布置家具的墙面直线长度应大于3m.

云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单位管理办法

云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单位(企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单位(企业)的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区域内,实施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单位(企业)及对工程项目管理单位的实施监督管理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单位(企业)是指具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能力的企业,受建设工程项目法人或政府授权的投资主体(以下简称委托方)委托或者自行对建设工程实施管理的工程项目法人或政府授权的投资主体依据国家批准的项目文件、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管理委托的合同内容,对建设工程项目组织实施全过程或若干阶段进行专业化的管理。 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全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单位(企业)的工作实施统一管理,负责对项目管理单位(企业)的具体审查;各州、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实施初审和批后管理。 第五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单位(企业)应当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从业准则。 第二章项目管理单位的审查申报和受理 第六条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单位(企业)应当向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行政审查,经审查通过的企业,可承担相应的项目管理工作。 第七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单位(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单位(企业)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建设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等一项或多项资质的企业,可以在本企业资质以外申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行政审批。其原有的业绩、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注册资本金和办公场所等资质条件可以合并考核。 以上条件适用于具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能力的工程项目法人或政府授权的投资主体(单位)。 (二)单位(企业)行政负责人(企业经理)或者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专业职称。 页脚内容1

《云南省保障性住房规划与建筑设计导则》

《云南省保障性住房规划与建筑设计导则》 (试行)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前言 本《导则》是贯彻落实国家保障性住房方针政策、明确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要求、实施云南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在《导则》编制过程中,总结了云南省既有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实践经验,参考和借鉴了国家相关的现行标准、规范以及其它省市保障性住房相关标准,在广泛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经认真研究和修改后制定了本导则。 本导则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和解释。请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总结实践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 导则编制领导小组: 组长:郭五代 成员:赵智捷邓宏旭赵康杨渝李辉周建平何永康 主编单位:昆明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省勘察设计质量协会 参编单位:云南省设计院 云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云南省建筑工程设计院 任洁谢清荣秦进曹阳梅莹辉 刘涛汪爱平李甫健李涛万林静 刘建吴丹向剑凛苏力罗建方 杨仙梅吴保刚郑文潘文

目录 1总则 (1) 2 术语 (2)

3.1 一般规定 (3) 3.2 选址 (3) 3.3规划指标 (4) 3.4规划原则 (4) 3.5 居住环境 (4) 3.6交通与停车 (4) 3.7公共服务配套设施 (5) 3.8无障碍设计 (5) 3.9室外环境设计 (5) 4岩土工程勘察 (7) 4.1前期工作………………………………………………………………………………………………………. .7 4.2 现场及试验室工作 (7) 4.3岩土工程勘察 (7) 4.4岩土工程勘察验收 (8) 5 建筑设计……………………………………………………………………………………………………….. . .9 5.1 一般规定 (9) 5.2户型标准 (9) 5.3 户型设计 (11) 5.4 技术经济指标…………………………………………………………………………………………… .11 6室内装修与设施 (12) 6.1室内装修 (12) 6.2室内设施 (12) 7 结构设计....................................................................................................................... . (13) 7.1一般规定 (13) 7.2 地基基础 (13) 7.3体系和材料 (13) 7.4其他 (14) 8设备设计 (15) 8.1 给排水设计………………………………………………………………………………………………… .15

云南省设计院名录

2006年云南省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检查情况: 甲级单位 1 成都军区工程科研设计院 22 云南金信农业科技有限公司2 成都军区建筑设计院昆明分院 23 云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3 国家林业局昆明勘察设计院 24 云南省电力设计院4 建材昆明地质工程勘察院 25 云南省公路规划勘察设计院5 昆明工程勘察公司 26 云南省建筑工程设计院6 昆明官房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27 云南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7 昆明理工大学设计研究院 28 云南省农业工程研究设计院8 昆明刘家骏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 29 云南省轻纺工业设计院9 昆明煤炭设计研究院 30 云南省设计院10 昆明饶维纯建筑设计事务所 31 云南省设计院勘察分院11 昆明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32 云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12 昆明市人防建筑设计院 33 云南世纪阳光建筑设计有限公司13 昆明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34 云南天怡建筑设计有限公司14 昆明市政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35 云南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15 昆明铁路局勘测设计院 36 云南怡成建筑设计有限公司16 昆明营造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37 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17 昆明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 38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科研设计院18 西南有色昆明勘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39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昆明勘察设计研究院20 云南地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41 云南工程勘察设计院21 云南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 42 云南泛亚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乙级单位序号单位名称序号单位名称1 保山市勘察设计院 47 云南辰龙公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2 保山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 48 云南城市规划建筑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3 保山市天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49 云南大丰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4 楚雄州公路桥梁勘测设计处 50 云南福龙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5 大理白族自治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51 云南广源设计有限公司6 大理市设计院 52 云南航天质量无损检测站有限公司7 大理州建筑设计院 53 云南恒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8 个旧市规划建筑设计院 54 云南弘邓建筑设计有限公司9 个旧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55 云南华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10 红河州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 56 云南化工地质工程勘察院11 开远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57 云南建筑技术发展中心设计院12 昆钢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58 云南坤和设计有限公司13 昆明城市燃气规划设计院 59 云南林勘岩土工程有限公司14 昆明诚信勘察设计院 60 云南木盛和岩土工程有限公司15 昆明供电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61 云南南方地勘工程有限公司16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设计院 62 云南人文建筑设计研究所有限公司17 昆明骏泽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63 云南省保山志良工程勘察有限公司18 昆明兰德设计有限公司 64 云南省地震工程研究院勘察分院19 昆明民用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65 云南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研究院20 昆明市给水工程设计院 66 云南省宏兴物探岩土工程公司21 昆明市官渡区建筑规划设计院 67 云南省化工研究院22 昆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68 云南省机械研究设计院23 昆明市建方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69 云南省建筑材料科学研究设计院24 昆明市五华区勘测设计院 70 云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25 昆明市西山建筑设计院 71 云南省丽江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26 昆明市园林规划设计院72 云南省农牧工程设计研究院27 昆明云电信息通信设计有限公司 73 云南省冶金研究设计院28 临沧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74 云南省玉溪建筑工程设计院29 曲靖开发区设计院有限公司 75 昆明同筑建筑设计有限公司30 曲靖能阳水利水电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76 冶金部昆明基础勘察工程公司31 曲靖岩土工程勘测有限责任公司 77 玉溪市规划设计研究院32 十四冶建设云南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78 思茅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33 水富广宇规划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79 云南省中林地质勘察设计有限公司34 思茅市建筑勘察设计院 80 昆明市亿力源建筑设计有限公司35 文山地矿工程勘察有限公司 81 云南水运规划勘察设计院36 文山州水利电力勘察设计院 82 德宏州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37 西南有色大理地基基础工程公司 83 云南锡业设计院38 西南有色三0六勘察工程有限公司 84 云南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39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 85 云南银塔送变电设计有限公司40 玉溪建筑设计院 86 云南玉溪方业勘测工程有限责任公司41 玉溪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 87 云南怡成博通工程设计有限公司42 玉溪市综合设计院 88 昭通市建筑设计院43 玉溪泰基工程勘察有限公司 89 昭通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44 玉溪万思达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90 核工业西南二0九工程勘察公司45 云南博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91 楚雄欣源水利电力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46 云南朝阳建筑设计院 92 楚雄州新逸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债权债务管理暂行办法

云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债权债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工程项目债权债务的风险控制体系,合理保障项目盈亏的真实性,强化项目债权债务的同步管理与项目资金监控,积极回笼资金,有效降低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增强集团发展后劲,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集团财务管理制度》、《集团工程结算管理办法》等制度和有关财经法规,结合集团工程项目债权债务管理的现状及其产生的内在因果关系和过程控制需求而制定。 第三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集团所属各子公司、事业部和经济实体(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四条工程项目债权债务管理的目标及基本方法 (一)目标 1、积极回笼资金,缓解资金压力; 2、合理保障债权债务的真实性,改善资产负债结构; 3、通过工程项目债权债务及盈亏情况同步分析、相互印证,有效保障工程项目盈亏的真实性,合理控制风险。 4、持续、动态进行风险预警。

(二)基本方法 1、事前、事中、事后全面、动态、持续控制; 2、分级分类管理,分项控制; 3、明确责任主体,多部门、多层次参与,系统性控制; 4、主责部门和协作部门分工配合,形成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 第五条本暂行办法所称工程项目债权是指企业日常生产 经营过程中根据销售或承揽合同,因提供产品或劳务等生产经营行为产生的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预付账款。 应收账款主要指应向业发包人收取的工程欠款。 预付账款主要指按合同约定预付的材料款和分包工程款等。其他应收款是指除工程项目债权债务和预付账款以外的各 种应收暂付款项。 第六条本暂行办法所称工程项目债务是指企业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因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等生产经营行为产生的债务,主要包括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和应交税费。 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主要指应向材料或劳务供应商支付的 款项。 其他应付款是指除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以外的各种应收暂 付款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GBJ96-86)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施行日期:1987年7月1日 关于发布《住宅建筑设计规范》的通知 计标〔1986〕1771号 根据原国家建委(81)建发设字第546号文的通知要求,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负责主编的《住宅建筑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J96-86为国家标准,自1987年7月1日起实行。 本标准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负责。出版发行由我委基本建设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国家计划委员会 1986年9月22日 1 总则 1.0.1 为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的住房条件,提高城市住宅功能质量,使住宅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等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市新建、扩建的住宅设计。 1.0.3 住宅按层数划分如下: 一、低层住宅为一层至三层; 二、多层住宅为四层至六层; 三、中高层住宅为七层至九层; 四、高层住宅为十层及以上。

1.0.4 住宅设计必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守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节约用地、节约能源、节约用材、节约用水等用关规定。 1.0.5 住宅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及居住区规划的要求,使建筑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创造方便、舒适、优美的生活空间。 1.0.6 住宅设计应推行标准化、多样化,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促进住宅产业现代化。 1.0.7 住宅设计应在满足近期使用要求的同时,兼顾今后改造的可能。 1.0.8 住宅设计应以人为核心,除满足一般居住使用要求外,根据需要应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的特殊使用要求。 1.0.9 住宅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 住宅 residential buildings 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 2.0.2 套型 dwelling size 按不同使用面积、居住空间组成的成套住宅类型。 2.0.3 居住空间 habitable space 系指卧室、起居室(厅)的使用空间。 2.0.4 卧室 bed room 供居住者睡眠、休息的空间。 2.0.5 起居室(厅) living room 供居住者会客、娱乐、团聚等活动的空间。 2.0.6 厨房 kitchen 供居住者进行炊事活动的空间。 2.0.7 卫生间 bathroom 供居住者进行便溺、洗浴、盥洗等活动的空间。 2.0.8 使用面积 usable area 房间实际能使用的面积,不包括墙、柱等结构构造和保温层的面积。 2.0.9 标准层 typical flo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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