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职业健康与劳动保护制度

(职业健康)职业健康与劳动保护制度
(职业健康)职业健康与劳动保护制度

职业健康与劳动保护制度

1目的和范围

为加强和提高从业员工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部门管理和操作人员。

2.职责和权限

2.1公司主管领导负责审批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和所需经费并监督实施;

2.2综合办公室负责入厂安全和职业健康教育、制定公司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2.3车间根据岗位特点负责申报培训需求,实施职业健康宣传、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员工实施培训;

2.4班组负责入岗职业健康危害和岗位安全教育

3.工作内容

3.1培训计划:车间根据岗位特点每年1月份负责向综合办公室书面申报培

训需求。综合办公室根据申报的培训需求和内外部变化的情况制定年度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并报主管领导审批;

3.2培训时间:对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每年累计

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

3.3培训内容:公司内各岗位相关职业健康知识、岗位危害特点、职业危害

防护措施、职业健康安全岗位操作规程、防护措施的保养及维护注意事项、防护用品使用要求、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

3.4培训形式:(1)内部培训;

(2)外部委托培训

3.4.1内部宣传教育培训:

a)新员工进厂-结合安全“三级教育”,介绍公司作业现场、岗位存在的职业

危害因素及安全隐患,可能造成的危害;

b)员工在岗期间-通过定期培训或公告栏宣传,学习职业健康岗位操作规程、相关制度、法律法规及公司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的有关性能、可能产生的危害及防范措施,了解工作环境检测结果及个人身体检查结果;

c)转换岗位-由岗位部门负责人讲解新岗位可能产生的危害及防范措施;

d)公司按培训计划组织的职业健康知识及法律法规、标准等知识;

3.4.2外部委托培训

为提高职业健康知识和管理能力,外部培训一般情况是参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职业健康培训,参加人员一般是公司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4.培训效果评定

4.1新入厂或转岗人员经考核、评定具备与本岗位相适应的职业卫生安全知识和能力方可上岗。未经培训或者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4.2在岗期间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经考核、评定不合格时,下岗学习,下岗学习期间工资减半、再次考核、评定不合格时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4.3无正当理由未按要求参加职业健康安全培训的人员按4.2条款实施。

职业健康与劳动保护规章制度

职业健康与劳动保护制度 (一)编制说明 为强化项目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保障员工在施工生产中的职业健康安全和健康,减少或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和铁道部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公司《管理手册》、《程序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主管领导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必须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全面负责,认真贯彻《劳动法》和《安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以人为本”的管理方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作为施工中的永恒主题,做到三个不变:即职业健康安全中的安全第一位置在任何时候不能变,主管领导抓职业健康安全责任不能变,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综合管理不能变。 企业要认真贯彻执行“企业负责、行政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相结合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加强职工思想教育,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科技进步,实行科学管理,强化全员职业健康安全教育,提高技术素质,重点搞好施工现场安全控制工作,形成一个领导重视、层层负责、人人把关的安全生产新局面。 项目部要坚持“从严治本,基础取胜”的指导思想,把职业健康安全基础建设当作安全管理的中心任务,长期不懈地抓下去。重点抓好职工队伍素质、班组、规章办法,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落实机制建设等六个方面。全体参战人员齐心合力,正确选用施工方法,合理安排施工程序,科学组织均衡生产,做到布局合理,重点突出,消除人为不利因素,治理事故隐患,为全体员工的职业健康和项目部的生产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项目部按规定设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机构

关于职业健康危害岗位劳动防护用具法规规定及其使用说明事宜 (1)

关于职业健康危害岗位劳动防护用具法规规定及其使用说明事宜 A、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 2、第五十四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第九十二条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和劳动卫生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未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设施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停产整顿;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大事故,造成劳动者生命和财产损失的,对责任人员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1、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防治所需的资金投入,不得挤占、挪用,并对因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2、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个人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3、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自1963年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中规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的定期检查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等制度以来,我国目前比较成熟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有:安全生产责任制、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制度、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制度、职业安全健康检查制度、伤亡事故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职业安全健康监察制度、“三同时”制度、职业安全健康(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制度等。现对上述各项管理制度分述如下。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梁场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是用人单位行政岗位责任制度和经济责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最基本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按照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和“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工人在职业安全健康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 梁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核心是实现安全生产的“五同时”,就是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其内容大体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纵向方面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各类人员(从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到一般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横向方面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各职能部门(如安质、物设、工程、试验、财务等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制度 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制度是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重要措施之一。这种制度对企业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的发展都起着积极作用。 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编制的主要内容包括: (1)单位或工作场所;

职业安全健康监督制度

职业安全健康监督制度 职业安全健康监察制度是指国家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部门,代表政府对企业的生产过程实施职业安全健康监察,以政府的名义,运用国家权力对生产单位在履行职业安全健康和执行职业安全健康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举和惩戒制度。我国的职业安全健康监察起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1983年,国务院批准《关于价钱甘泉生产和劳动安全监察工作的报告》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实行国家劳动阿曼区安全监察制度。 职业安全健康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执行机构设在行政部门,设置原则、管理体制、职责、权限、监察人员任免均由国家法律,只有行政执法机构和法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职业安全健康机构在法律授权范围内可以采取包括强制手段在内的多种监督检查形式和方法来执行检查任务。 职业安全健康机构的监察活动是以国家整体利益出发,依据法律、法规对政策和法律负责,既不受行业部门或其他部门的限制,也不受用人单位的约束。 职业安全健康具有专属性。而执法主体是县级以上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部门,而不是其他的国家机关和群众团体,职业安全健康还具有强制性。职业安全健康机构对违反职业安全健康、法规、标准的行为,有权采取行政措施,并具有一定的强制特点。这是因为它是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后盾,任何单位或个人必须服从,以保证法律的实施,维护法律的尊严。 “三同时”制度 “三同时”制度,是指凡是我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技术改建项目(工程)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固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三条做了明确的规定。 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主要指安全技术方面的设施、职业健康的设施、生产辅助性设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尘肺病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及原劳动部颁发的《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对“三同时”制订做了具体规定。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初步设计要经过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行政部门、卫生部门和工会的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工程项目完成后,必须经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行政部门、卫生部门和工会的竣工验收,方可投产和使用。 “三同时”制度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必须进行职业安全健康的论证,明确项目可能对职工造成危害的防范措施,并将论证结果载入可行性论证文件。 2.设计单位在编制建设项目的初步计划稳健时,应同时编制《劳动安全卫生专篇》,职业安全健康的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3.施工单位碧旋照审批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职业安全健康设施的设计,并对施工质量负责。 4.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健康验收规定进行。不符合职业安全健康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不得验收和投产使用。 5.建设项目验收合格,正式投入运行后,不得将职业安全健康设施闲置不用,生产设施

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8489-86 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目的: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健康,制定本制度。本制度规定了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施管理范围和内容。 1.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本地事业部的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异地子公司参照执行。 2 引用文件 2.1 引用文件 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1.3 《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指南》

中国机械工业安全卫生协会 2.2 引用标准 2.2.1 GB8196-87 《机械设备防护罩安全要求》 2.2.2 TJ33-79 《工业企业采光设计标准》 2.2.3 GBZ1-2002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3.1 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施:系指预防劳动者在生产活动中产生职业病,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安全所配置的防护装置及与设备配套而形成预防系统的各种辅助设施。 3.2 安全技术参数:配置在各种设备上的安全防护附件,如压力、重量、长度、高度、温度、浓度、射线、定时、防燃、爆测控报警器、消声降噪及各种安全联锁装置,为试验、使用的安全技术标准。 4 职责 4.1 生产制造部 4.1.1 根据职业健康、安全有关法规,结合公司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公路养护、施工职业安全健康制度 一、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及管理目标 1、职业安全健康方针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安全工作、共益发展 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 生活及工作场所干净整洁,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现场粉尘及有害气体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劳动保护符合有关规定;防止食物中毒、传染病扩散及职业病、地方病的发生。 二、职业病种类及防治措施 1、职业病种类 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在从事公路管理服务工作中,尤其是公路养护、工程建设过程中易发生的职业病有:中暑、急性一氧化碳中毒、电光性眼炎、电光性皮炎、高原病、矽肺病(粉尘矽肺、水泥尘肺、电焊工尘肺)、噪声聋、沥青中毒、振动病等。 2、职业病防治措施 2.1.中暑防治措施 1)、技术措施:合理设计施工工艺过程,隔绝热源,合理布臵和疏散热源,加强通风。 2)、保健措施: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并创造一个舒适、

凉爽的休息环境,保证高温作业人员有充分的休息和睡眠;加强营养,供应合适的清凉饮料;加强个人防护;进行职业健康监护,禁止有高温作业禁忌症的人员从事高温作业。 3)、组织措施:加强领导和管理,认真执行防暑措施。 4)、职工上岗前应进行体检,在岗期间每年体检一次。凡查出心血管疾病、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者应禁止或脱离高温作业。 5)、当在高温或烈日下工作一定时间之后,出现头晕、出汗、口渴、恶心、胸闷、心悸、乏力等中暑先兆症状时,应当立即到阴凉处休息,并服防暑药品、清凉饮料及擦拭防暑药品万金油、袪风油,预防病情发展。 6)、如果已经发生中暑,应尽快把病人抬到阴凉的地方,解开衣扣和裤带,把上身稍垫高,然后先用温水敷头部及擦全身,后用冰水或井水敷病人头部,或用酒精遍擦全身。同时给病人扇凉,按摩四肢及皮肤,以促进血液的循环,增加散热能力。必要时可采取刮痧或针刺疗法急救。 2.2.急性一氧化碳中毒 1)、职工上岗前应进行体检,在岗期间每年体检一次。凡查出各种中枢神经和周围神经器质性疾病、器质性心血管疾病者应禁止或脱离野外作业。 2)、加强宿舍防煤气中毒措施的落实与检查。 3)、如果发生轻度中毒,应迅速将患者移离中毒现场到

职业安全健康宣传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职业安全健康宣传教育培 训制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83889职业安全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education and training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一、职业安全健康宣传 1、公司利用《矿山安全报》、电子公示栏、版面进行职业健康宣传。 2、分公司要通过墙报、公示栏、会议、培训、张贴标语等形式开展职业健康宣传。 3、生产车间要利用班前班后会、安全报阅读、现场岗位职业危害讲解以及职业危害标志牌标识、公告栏等进行职业健康宣传。 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 1、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分公司经理、副经理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技人员分别由省、市安监部

门负责培训、考核和发证。根据证件有效时间,到期进行复训。 2、入厂新工人安全教育培训 凡入厂新工人、新调入人员、新分配的大中专学生、来厂实习人员,由用人部门通知安全部门,并由安全部门组织进行矿山、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井下作业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七十二小时,露天作业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四十小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工作,成绩归档存查。 1)分公司安全教育由分公司安全科组织进行培训,教育内容: ①党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等。 ②分公司安全生产奋斗目标、管理组织、实施措施及生产工艺基本情况。 ③综合安全知识,分公司主要危险区域和典型事故分析及防范措施。

职业安全卫生危害与危险的基本概念介绍

职业安全卫生危害与危险的基本概念介绍 在论述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内容之前,先阐明有关我国与职业安全卫生危害与危险的相关的一些基本概念是很有必要的。 (1).劳动保护与职业安全卫生 劳动保护是指为了保护劳动者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在改善劳动条件、预防工伤事故及职业病、实现劳逸结合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等方面所采取的各种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的总称,统称为劳动保护。美国、日本、英国等国家通常把这种影响作业场所内员工、临时工、合同工、外来人员和其他人员安全与健康的条件和因素称为职业安全卫生,而苏联、德国、奥地利、南斯拉夫和我国等则称之为劳动保护,名称虽然不同,工作内容大致相同,中认为是同一概念的两种不同命名。 从定义可以看出,劳动保护是保护从事劳动生产的劳动者,但是,劳动保护并不是指国家对劳动者所有方面的保护,而是专指对劳动者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可能引起伤亡和职业危害的保护,它不包括职工其他劳动权利和劳动报酬等方面的保护,也不包括一般的卫生保健和伤病医疗工作。其主要工作内容是: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为劳动者创造安全、卫生、舒适的劳动条件;合理组织劳动和休息;实行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解决他们在劳动中由于生理关系而引起的一些特殊问题。 劳动保护是我国的一项重要国策。由于劳动过程中(工具设备和

生产环境)存在着各种不安全、不卫生因素,若不加以保护将会发生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例如,矿井作业可能发生瓦斯爆炸、冒顶、片帮、水、火灾害等事故;工厂生产可能发生机器绞碾、电击电伤、受压容器爆炸以及各种有毒草有害物质的危害等;建筑施工可能发生高空坠落、物体打击和碰撞;交通运输可能发生车辆伤害和淹溺事故;农业生产可能发生机农业机械伤害、触电、农药和化肥中毒等等。所有这些,都会危害劳动者的安全健康,甚至造成财产的重大损失。另外,生产过程中,还有一些因素(人及组织行为不当)对劳动者的安全健康也有影响。如劳动者工作时间过长、强度过大,会造成过度疲劳,积劳成疾,并且容易发生工伤事故;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过于繁重或有害妇女生理的劳动,也会给他们的健康造成危害。因此,必须采取各种有效的技术和管理方法来消除这些因素,以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 (2).伤亡事故 伤亡事故,根据1991年国务院颁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是指职工在本岗位劳动,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企业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所发生的轻伤、重伤、死亡事故。 轻伤事故是指职工负伤后休一个工作日以上,构不成重伤的事故;重伤口事故是指符合劳动部(60)中劳护久字第56号《关于重伤事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职业健康安全保证体系 第三章………………职业健康安全责任制、责任书及项目责任分解 第四章………………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制度 第五章………………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制度 第六章………………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制度 第七章………………工伤事故报告制度 第八章………………公司对项目奖励与处罚制度 第九章………………施工现场职业健康安全奖罚暂行规定 第十章………………消防管理制度 第十一章……………工地临时住宿管理制度 第十二章……………关于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 第十三章……………人工挖孔桩工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办法第十四章……………施工用电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办法 第十五章……………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管理办法 第十六章……………施工现场文明建设试行标准 第十七章……………职业健康安全经济责任合同签订管理办法第十八章……………职业健康安全防护用品采购及发放标准第十九章……………灾害应急防范处置办法 第二十章……………分工种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十一章…………治安保卫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章…………食堂承包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章…………危险源识别、评价标准(单行本) T: +86 21 62511689 Page 1 of 72 F: +86 21 62511279

第二十四章…………企业形象—视觉识别规范—施工现场分册(单行本) 第二十五章…………文件和记录台帐目录清单 第二十六章…………有效标准类文件目录清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健康职业健康安全,提高经济效益,促进特区建设,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法规、办法及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以“职业健康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指导思想以“管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安全”为原则,积极主动的引导我司的各项职业健康安全防护工作的展开。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司属各部门及项目经理部。 第四条:本制度所涉及到的文件和记录编号规定为:文件以A-W-XX(顺序号)为编号,记录(包括台帐记录)为: R/CX4.9-2- XX(顺序号)为编号,其他记录表格(如检查评分表、职业健康安全交底记录表等)按颁发部门制订的编号为准。 第五条:本制度由厦门XX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及监督执行。 T: +86 21 62511689 Page 2 of 72 F: +86 21 62511279

化工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为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全面提升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公司成立职业卫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工作的分工 1、××部负责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对有毒有害岗位进行分类,建立职业危害人员的档案。 2、××部负责组织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安全检测工作,督促落实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整改和整治,以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申报工作。 3、项目办负责新、扩、改建工程的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具体实施工作。 4、××部负责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组织有毒有害岗位人员的健康查体和职业病的医治工作。 5、各生产单位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整改和整治工作。 6、外来施工和务工人员的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由归口管理单位负责。 三、岗位和人员的确定 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国家有关标准,确定公司内具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和人员,并建立职业危害人员的个人档案。 四、培训与教育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上岗前和在岗期间要组织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遵守职业病防治的各项规定,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防护设备。 五、健康检查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上岗前要经过职业健康检查,有职业禁忌的不得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在岗期间要组织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作业相关的健康损害人员,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同时要妥善安置;离岗时也要按规定组织健康检查。每次的检查结果要告知作业人员。 六、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与整治 按照确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公司定期组织对危害因素进行检测,粉尘、噪音、有毒有害物质等每年检测一次(煤气随时检测)。检测数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要彻底整改整治或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确保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也要不断增加投入,努力降低危害程度。 七、危害告知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和检测结果要如实地告诉职工,各有关单位、部门要采用广播、简报、宣传栏、有毒有害物质周知栏、安全教育培训、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等多种有效形式,对职工进行宣传,使职工了解所从事的工作中的危害,掌握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 八、新、扩、改建项目安全卫生“三同时” 新、扩、改建项目要努力搞好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积极贯彻职业病防护设施的“三同时”规定,做到新、扩、改建项目本质安全,从源头上杜绝职业病危害因素。 九、安全防护 具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单位,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预防控制,做好安全防护: 1、采用工程技术措施,实现本质安全,如在有毒有害场所安装通风机、通风帽、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仪,通风厨、隔离操作室等。 2、加强防护、减少职业伤害,公司为消除或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所安装的设施、配备的个体防护用品,必须按规定使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按规定使用。 3、加强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在作业时处于上风侧,工作完毕讲究个人卫生,洗浴换衣,尽可能不在通风不畅的场所作业,必要时应开启强制通风设施,在有危害的场所不得饮水进食。 4、加强管理,规范作业行为,在作业时应认真遵守公司的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职业卫生规程,各单位要严格检查,严肃查处。 十、防护用品和设施管理

职业健康与劳动保护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职业健康与劳动保护制度 正式版

职业健康与劳动保护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 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 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目的和范围 为加强和提高从业员工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部门管理和操作人员。 2.职责和权限 2.1公司主管领导负责审批职业健康宣

传教育培训计划和所需经费并监督实施; 2.2综合办公室负责入厂安全和职业健康教育、制定公司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2.3车间根据岗位特点负责申报培训需求,实施职业健康宣传、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员工实施培训; 2.4班组负责入岗职业健康危害和岗位安全教育 3.工作内容 3.1培训计划:车间根据岗位特点每年1月份负责向综合办公室书面申报培训需求。综合办公室根据申报的培训需求和内外部变化的情况制定年度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并报主管领导审批; 3.2培训时间:对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

职业健康与劳动保护制度(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职业健康与劳动保护制度(新版)

职业健康与劳动保护制度(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目的和范围 为加强和提高从业员工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部门管理和操作人员。 2.职责和权限 2.1公司主管领导负责审批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和所需经费并监督实施; 2.2综合办公室负责入厂安全和职业健康教育、制定公司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2.3车间根据岗位特点负责申报培训需求,实施职业健康宣传、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员工实施培训; 2.4班组负责入岗职业健康危害和岗位安全教育

3.工作内容 3.1培训计划:车间根据岗位特点每年1月份负责向综合办公室书面申报培训需求。综合办公室根据申报的培训需求和内外部变化的情况制定年度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并报主管领导审批; 3.2培训时间:对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每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 3.3培训内容:公司内各岗位相关职业健康知识、岗位危害特点、职业危害防护措施、职业健康安全岗位操作规程、防护措施的保养及维护注意事项、防护用品使用要求、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 3.4培训形式:(1)内部培训;(2)外部委托培训 3.4.1内部宣传教育培训: a)新员工进厂-结合安全“三级教育”,介绍公司作业现场、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安全隐患,可能造成的危害; b)员工在岗期间-通过定期培训或公告栏宣传,学习职业健康岗位操作规程、相关制度、法律法规及公司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的有关性能、可能产生的危害及防范措施,了解工作环境检测结果及个人身体检查结果;

职业健康劳动保护体系及管理措施

职业健康劳动保护体系及 管理措施 Newly compiled on November 23, 2020

职业健康劳动保护体系及管理措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是:“消除一切隐患风险,确保全员健康安全”。 严格遵守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预防和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建立科学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改善施工作业环境,依靠先进的管理方法,保证项目施工、管理人员的职业健康与安全。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 我公司的职业健康劳动保护管理目标是: 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全体人员健康安全,不断地对组织的职业健康绩效进行监视和测量,确保体系的有效性、充分性和适宜性。 职业健康安全保证体系 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安全保证体系,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项目安全生产与劳动保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逐级签定职业健康安全责任书,使各级明确自己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制定好各自的职业健康安全规划,达到全员参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目的。 职业健康安全保证体系见图32-1。

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工人在职业健康安全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 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制度 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制度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宗旨是搞好职业健康安全思想工作,提高企业职工职业健康安全的认识,帮助职工正确认识和学习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 (1)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的基本内容有思想教育、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和典型事故教育。 思想教育包括思想认识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通过思想认识教育,提高认识,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通过劳动纪律教育,提高遵守劳动纪律的自觉性,保证劳动安全。 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包括生产技术知识、基本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和专业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等,以提高职工职业技术操作水平和职业健康安全防范能力。 典型事故教育是结合本企业或外企业的事故教训进行教育。通过典型事故教育,提高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从事故中汲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2)企业管理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包括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主任(或经理)、技术干部、行政管理干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班组长和安全员等。(3)企业工人的职业健康安全教育主要有三级教育、特种作业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等三种形式。 ①新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厂级、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

工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由公司质安部门制定施工安全制度,并结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进行安全管理。总分包单位之间、公司和项目部之间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协议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安全措施及考核和奖惩内容。 二、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 要求各级管理干部和各职能各部门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各负其责,做到涉及生产安全的事有人管。 三、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为保证本工程施工安全,在施工前对模板支拆、脚手架、起重吊装、临时用电、塔吊等专业性较强的分项均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施工方案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签字盖章后方可实施。若在施工过程中更改方案的,由原审批人员同意,形成书面方案。 本工程规模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运用较多,对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付诸实施。 四、公司定期检查与跟踪相结合的安全检查考核制度 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具体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制度、措施。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对安全事故隐患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

施工项目设立安全管理小组,跟踪检查,每天跟班巡回检查,消防事故隐患,边查边改,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纪行为。检查重点围绕高空作业、电气线路、机械动力等方面进行,防止发生高空坠落、触电、机械伤人等事故,检查中发现问题和隐患,必须立即整改,确保安全施工,并完善技术交底的签字与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 安全检查活动应做好记录,对提出的问题好时进行整改,同时对整改的问题也应作好记录。并根据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99对该项目的安全管理,外脚手架”三宝”及”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等,项目进行经常性检查评分,总分应保持在90分以上。 安全检查活动记录归档,对提出的问题即时进行整改,同时对整改的问题也作好记录。 五、坚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根据公司程序文件的规定,所有员工进入施工现场前都要进行员工安全培训,使他们能够以一种安全高效的方式履行他们的职责。 (一)对所有入场的施工人员进行严格的”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并颁发安全上岗证,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 (二)经常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工作人员不违章作业和不得有违纪行为。作业人员对可能影响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作业程序、作业条件,有权提出改进意见,有权对违章指挥进行检举和控告。 六、坚持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一、管理职责: 1、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2、为保证各参建职工的安全,项目分部统一购置职业防护用品,保障劳动者在职业劳动中免受职业危害因素对其健康的影响,对机体暴露在有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环境的部位,采用相应的防护用品进行保护。 3、对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防护设施正常运转,每年应当对防护设施的效果进行综合性检测,评定防护设施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的效果。 4、对参建人员进行使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防护设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 5、施工人员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当采取临时防护措施,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向劳动者配发防护用品,检修后及时恢复原状。经工艺改革已消除了职业危害因素而需拆除防护设施的,应经所在地同级监管部门确认,并在职业健康防治档案中做好记录。 6、对施工中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为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防护用品。 二、防护用品使用: 1、防护用品分类:根据防护用品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功能和作用,用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个人防护用品主要有以下五类: (1)呼吸器官防护用品类; (2)眼、面防护用品类; (3)听觉器官防护用品类; (4)皮肤保护用品类; (5)其他用品类。 2、各分部在使用防护用品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选用的防护用品应当能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 (2)向劳动者配发足够数量的防护用品; (3)当与劳动者签订防护用品使用责任书。 三、职业健康事故: 1、事故报告: (1)发生职业健康事故时,立即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职业健康事故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

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办法 - 制度大全

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办法-制度大全 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办法之相关制度和职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从严落实各级职责,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规和国家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从严落实各级职责,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规和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监管职责调整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依据源头治理、科学防治、精细管理、严格考核原则,突出煤矿粉尘和高温、化工生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全面推进职业安全健康工作。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是职业安全健康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职业安全健康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优先采用有利于职业危害防治和保护从业人员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消除或减少职业危害。 第五条积极组织职业安全健康宣传教育,增强干处职工职业危害防控观念和健康保护意识,营造关心健康、关爱生命、关注安全、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第六条将职业安全健康纳入安全培训重要内容,认真制定并落实安全培训计划。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人员应接受专门的职业安全健康培训。 第七条从业人员应学习职业安全健康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掌握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安全健康防护设施,按规定佩戴和使用个体劳动防护用品,提高职业危害防护能力。第八条作业场所使用有毒物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门或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申请办理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 第九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十条集团公司各级安监机构是职业安全健康综合监督管理处门,负责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监督管理、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集团公司各级业务职能处门是职业安全健康业务管理处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安全健康宣传教育、技术指导、监督检查等业务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主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处门职责分工如下: (一)安全监察局 1.贯彻执行职业安全健康法规和相关国家、行业标准、规范,组织制定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预评价、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设计和竣工验收等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3.负责组织职业安全健康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措施、防护设施、检测评价、警示告知、劳动防护用品、职业危害申报、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办理、职业安全健康培训、职业健康监护等。 4.负责集团公司内处职业安全健康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外处技术服务

职业健康知识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在生产作业场所穿戴、配备和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也称个体防护装备(personal protective equipment,缩写为PPE)。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是保障从业人员人身安全与健康的重要措施,也是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基础。 一、劳动防护用品的分类 劳动防护用品种类很多,下面主要介绍3种分类方法。 (一)按劳动防护用品防护性能分类 2005年7月22日,《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1号令)中将劳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两大类。 1.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直接消除危及职工人身安全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称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2005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实施细则》(安监总规划字[2005]149号),明确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安全标志管理等,并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分为如下六大类: (1)头部护具类。 (2)呼吸护具类。 (3)眼(面)护具类。 (4)防护服类。 (5)防护鞋类。 (6)防坠落护具类。 2.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未列入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的劳动防护用品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如一般的工作服、手套等。 (二)按劳动防护用品防护部位分类 劳动防护用品按防护部位分类

(三)按劳动防护用品用途分类

(1)以防止伤亡事故为目的的劳动防护用品。主要包括: 1)防坠落用品,如安全带、安全网等; 2)防冲击用品,如安全帽、防冲击护目镜等; 3)防触电用品,如绝缘服、绝缘鞋、等电位工作服等; 4)防机械外伤用品,如防刺、割、绞碾、磨损用的防护服、鞋、手套等; 5)耐酸碱用品,如耐酸碱手套、防护服和靴等; 6)耐油用品,如耐油防护服、鞋和靴等; 7)防水用品,如胶制工作服、雨衣、雨鞋和雨靴、防水保险手套等; 8)防寒用品,如防寒服、鞋、帽、手套等。 (2)以预防职业病为目的的劳动防护用品。主要包括: 1)防尘用品,如防尘口罩、防尘服等; 2)防毒用品,如防毒面具、防毒服等; 3)防噪声用品,如耳塞、耳罩、耳帽等; 4)防辐射用品,如隔热防火服、防辐射隔热面罩、电焊手套、有机防护眼镜等; 5)防放射性用品,如防放射性服、铅玻璃眼镜等。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个人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一)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要求 2000年,原国家经贸委颁布了《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规定了国家工种分类目录中的116个典型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标准,根据不同工种和劳动条件发给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用人单位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具体责任为:

企业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管理一、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进一步规范劳保用品的使用、保管、使用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发放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不是生活福利待遇。根据公司安全生产。防止职业性伤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二)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范围和原则: 1、发放的对象:公司在岗员工,根据岗位需要进行发放。 2、劳保种类:工作服、手套、口罩、耳塞、护目镜。 3、发放形式及领取程序:根据领用周期长短分为由个人单独领取和各车间、部门集体通一代领两种形式。领取时必须先到公司主管负责人审批后,到仓库领取,仓库按照发放标准和劳保用品发放台账,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 4、员工按其所从事的岗位(工种)领取劳动保护用品,员工岗位(工种)变动后劳动防护用品按新岗位(工种)标准发放。 (三)劳动防护用品严格执行《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管理制度》要求:

1、采购劳保用品由公司采购部门负责;仓库员每月25日前,根据仓库库存情况和劳保用品发放标准编制劳保用品采购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进行采购。 2、劳保用品的发放: (1)、发放标准:工作服、护目镜:每两年发放一身;耳塞:每年发放一次;手套:每月发放一次;口罩:每月发放一次。发放给员工个人的劳保用品,员工在生产操作过程中必须按要求正确使用。 (2)、仓库管理员与每月1前通知各部门、车间开领料单领用劳保用品; (3)、劳保用品的发放严格按照发放标准进行发放。 (4)、仓库管理员每次发放完劳保用品后,必须登记好发放台账,以备核查。(四)劳保用品对于生产中是必不可少的,必须根据特定工种的要求配备齐全,并保证质量。验收时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管理制度》,不合格的、失效的一律不准验收、发放和使用。严格要求员工必须正确佩带和使用;员工必须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按照规定和要求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让劳动防护用品真正发挥作用。 二、职业健康工作管理机构 负责人:XX 组员:XX、XX、XXX、 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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