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报价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报价

被保险人:梧州学院食堂(三间食堂)

保险人:

保险期限:

赔偿限额:

一、主险保额:

二、附加场所意外保险保额:

免赔额:每次事故免赔人民币1000元或赔偿金额的5%,两者以高者为准。

保费合计(元):

(大写金额):

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或保险合同载明的追溯期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列明的经营场所内生产、销售食品,或者现场提供与其营业性质相符的食品时,因疏忽或过失致使消费者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或因食物中掺有异物,造成消费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受害人或其代理人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它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

主要保障因经营场所的火灾和爆炸、经营场所及相关设施维护不当、经营场所自身的缺陷、被保险人雇员的过失等原因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在责任限额内负责赔偿。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