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劳动合同终止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还可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基本要求和订立劳动合同一样,应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根据《天津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应当在合同期满前15日内办理续延手续。

1、劳动合同未明确劳动报酬的,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予以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调不一致的,以劳动合同期满前12个月的平均劳动报酬作为劳动报酬最低标准。

2、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在实际履行中发生变化而劳动合同未依法变更的,实际履行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如低于劳动合同约定,不得作为续签劳动合同的最低标准。

3、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订的,应提前30日开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职工本人。用人单位未提前通知或提前通

知不足30日的,可以支付职工本人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视为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期满即终止,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

4、员工若患有职业病或其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规定的伤残等级,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订合同。

5、员工若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在续订劳动合同时,其要求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6、劳动合同期满后,企业不想续订合同,但未能与员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延劳动合同,企业应当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续订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续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从双方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一年。

7、企业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无论期限多少,都不得约定试用期。

总之,应对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实践证明,由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的律师来处理,既可以防范法律纠纷,也可以更好地解决法律纠纷,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经济损失,有效地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为了更好地帮您解决重新签订劳动合同问题,防止陷入法律误区,您可以通过委托当地有经验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使您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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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

未订立劳动合同怎么办

劳动合同变更通知书

劳动合同变更通知书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作如下变更: 劳动合同变更的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鉴证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鉴证机关:_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注:变更劳动合同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鉴证机关各一份。 格式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______________同志(先生、女士):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与甲方签订的________年期限的劳动合同,现因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由于______________原因),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有关规定,符合(或者不符合)发给经济补偿,发给相当于本人________月工资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整。 甲方: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注:变更劳动合同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失业职工管理机构各一份。 (2)说明 劳动合同变更是指合同双方当事出有因人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变动,双方按变更后条款执行。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是指发生法定事由或者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事由以后,劳动合同不再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要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在双方的基础上变更和解除合同。 变更、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第一,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者有一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

公司与员工重新签订合同合法吗

公司与员工重新签订合同合法吗 题要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也称附负担赠与合同,是指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对其赠与附加一定的条件,使受赠人负担一定的给付义务的合同。1.受赠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赠与人向受赠人给付赠与财产后,受赠人应依约履行其义务。2.受赠人仅在赠与财产的价值限度内有履行其义务的责任。 热门城市:西藏律师绥滨县律师南康律师西丰县律师绥芬河市律师南宁律师西岗区律师绥棱县律师南皮县律师 员工到一个公司工作的时候一般都会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可以约束公司和员工的行为,并且规定了准则。不过,有些时候公司想要与员工重新签订合同,那么▲公司与员工重新签订合同合法吗?下面小编就为您解答。 ▲一、公司与员工重新签订合同合法吗 在职工的劳动合同未到期时,公司提出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是一种单方终止原劳动合同的意愿,如果职工同意重签,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可签订新合同并约定原劳动合同作废。如果职工不同意,则有权拒绝,原劳动合同仍然有效。公司如果有强迫或胁迫职工的行为,那么即使签了新的劳动

合同也无效。 需要强调的是,对于想早日签订无固定期合同的职工来说,可以拒绝重新签订合同。因为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与员工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后,第三次需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二、劳动合同的作用 1、以劳动合同作为确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有利于改变过去劳动制度存在的弊端,对劳动者来说,有利于保障其合法权益,主要体现在: (1)有利于劳动者选择职业,有了择业的主动权; (2)有利于劳动者增强竞争意识,促进努力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全面提高素质; (3)在劳动合同中写入了劳动者的权利,其正当权益受到国家法律保护,有利于劳动者合法权利的实现。 2、签订劳动合同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劳动合同的存在时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其他劳动法律关系都是以劳动合同为中心的。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

2021年签订劳动合同时的注意事项

签订劳动合同时的注意事项 签订劳动合同可不是一件轻松的事,由于用人单位和求职者双方当事人在劳动相关法规知识和法律知识上掌握程度的不平等,求职者明显处于劣势,因此求职者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下面的事项: 1、为了保障个人的利益,求职者在正式进入到用人单位工作时,一定要与用人单位签定正式的用工合同,以便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2、为稳妥起见,建议求职者在正式签定劳动合同时,最好要求用人单位到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劳动事务咨询事务所进行劳动合同文本鉴定为好。 3、求职者一定要先确认自己签定的劳动合同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包括:用人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私营企业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权利与义务)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劳动政策,不得从事非法工作;此外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形式必须合法。 4、为了更好地用法律武器保障和维护自己的个人利益,求职者在签定合同之前,最好应该认真和了解一些律和法规方面的知识,这样求职者在与用人单位起草劳动合同文本时,就能争取一些对自己

有利的权利和义务,或者一旦日后用人单位违反合同规定,求职者就可以利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 5、一份正式的合同应该条款齐全,日后双方一旦发生利益冲突,可以便于查证核实。为此,求职者在签订前一定要让单位负责人拿出合同原文,仔细审看合同条款是否齐全,如名称、地点、时间、劳动规则、具体工作内容和标准、劳动报酬、合同期限、违约责任、解决争议方式、签名盖章等。如无异议,再当面同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以防某些单位负责人利用签字时间不同而在合同上动手脚。 6、如果求职者所进的单位主要从事一些对人身安全有较大威胁的.行业时,求职者一定要向用人单位确认,遇到工伤应该按照法律的规定来处理。 7、许多私营单位为了达到要挟、控制求职者的目的,常常在签定合同之前要求求职者先交纳一定的上岗抵押金,这样求职者一旦违反约定,其上岗抵押金就会被没收,而用人单位因此有了有恃无恐的把柄,求职者只好惟命是从。为此,求职者应该首先弄清单位收取抵押金的用意,另外可以私下向内部员工打听一下该单位的声誉,以权衡一下到底是否应该交纳抵押金。

劳动合同主体变更

劳动合同主体变更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主体变更的情形有哪些 实践中,引起劳动合同主体变更的情况一般有两类,第一类是企业合并、分立的情况,第二类是用人单位将员工转至关联企业或其他公司的情况。根据劳动合同主体变更的不同情形,劳动合同权利义务承继的操作也有所差异。 在企业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况时,原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不解除,由新企业替代原企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合并为一个用人单位,包括新设合并和吸收合并。新设合并指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合并成为一个新的用人单位,原用人单位解散;一个用人单位吸收其他用人单位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用人单位解散,其权利义务一并由吸收的用人单位承担;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分立是指一个用人单位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分立包括派生新设和派生分立两种形式。新设分立指一个用人单位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新的用人单位,原用人单位解散;派生分立指用人单位分出一个或一个以上新的用人单位,原用人单位继续存在。可见,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分立的直接后果,是一部分劳 动者要为新的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主体发生了实质性的改变。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分立、合并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这一劳动合同主体虽然发生了变化,但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产生权利义务的继承问题。劳动合同所确立的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及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均不发生变化,只是分立、合并中形成的新主体替代旧主体,成为劳动关系一方当事人,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仍然按照原有劳动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履行双方的约定。

签协议注意事项

(1)试用期与见习期/实习期的区别 有的毕业生经常来问试用期与见习期/实习有何不同,有的在实习期间与单位发生问题,常常是因为不理解这两个概念的含义。 所谓“试用期”,根据1995年原劳动部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试用期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有无试用期和使用的长短,由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毕业生若签了就业协议,会在就业协议中进行约定。 所谓“见习期/实习期”,并非法律上的概念,一般是专指尚未毕业的学生到用人单位进行的社会实践活动。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学生在用人单位见习/实习期间,与用人单位还不是劳动关系,因此,二者之间问题的解决依据尚不能援引《劳动法》。 关于“见习期/实习期”,首先,它与在法律上明确规定的“试用期”不同,它并不是一个法律层面的概念。见习期/实习期一般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人事制度的框架下对应届毕业生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实际上从性质上看,见习期/实习期也是一种试用期,只不过它并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在企业与员工之间的“试用期”。比较宽容的单位将未毕业应聘者的实习期算进试用期,这样一旦毕业就可以直接转正,从某种方面来说能够令新进员工产生对公司的信任。 现在一些用人单位会和毕业生签定实习协议,对实习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规定。若需要学校签署意见的,也可以到校招毕办签章确

认。实习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就业协议是用人单位与求职人员之间签订的关于未来劳动聘用关系及劳动合同主要内容的书面文件。 (2)先签合同后试用 有的毕业生报到后和用人单位之间不签合同,用人单位只是先试用着毕业生,实际上试用期应该包含在劳动合同之内。 《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就是说无论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也无论劳动合同是无固定期限的、固定期限的还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企业应当最迟在员工开始为企业工作时就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不是在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 签订劳动合同对于员工最大的意义就是使员工在提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诉讼时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和双方约定的工资待遇、劳动岗位和职责、劳动条件等内容,有利于明了和维护员工和企业的权益。相当一部分企业利用劳动者的弱势和劳动者劳动法律知识欠缺,以“试用期”为由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以达到随时解聘员工和在发生劳动争议时使员工手无“凭据”这两个目的。 《劳动合同试用期有关法律问题研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如何签定就业协议

工作地点由总公司变分公司重新签合同吗

工作地点由总公司变分公司重新签 合同吗 工作地点由总公司变成分公司之后理论上是需要重新签合同的,或者可以把劳动合同从总公司直接转到分公司,具体怎么操作看公司的安排,另外,虽然工作地点变更到了分公司,但员工的工龄肯定是要连续计算的,而且工作地点的变更必须要经过员工的同意才行。 一、工作地点由总公司变分公司重新签合同吗? 劳动关系转到分公司之后一般都应该和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工龄都是连续计算的。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以下情形可以重新签订劳动者合同: 1、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2、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3、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二、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1、劳动合同未明确劳动报酬的,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予以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调不一致的,以劳动合同期满前12个月的平均劳动报酬作为劳动报酬最低标准。 2、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在实际履行中发生变化而劳动合同未依法变更的,实际履行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如低于劳动合同约定,不得作为续签劳动合同的最低标准。 3、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订的,应提前30日开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职工本人。用人单位未提前通知或提前通知不足30日的,可以支付职工本人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视为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期满即终止,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 4、员工若患有职业病或其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规定的伤残等级,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订合同。

签订劳动合同须知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签订劳动合同须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一、本劳动合同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拟定。 二、签订劳动合同必须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依法订立、 手续齐全的原则。 三、本合同必须用钢笔或毛笔认真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晰,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四、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五、本劳动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劳动合同期限本合同白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期限为年。 2、工作内容

甲方安排乙方在岗位工作,在合 同期限内,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3.1甲方的责任 3.1.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依法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合同期内,为乙方办理养老、医疗、工作社会保险。乙方白行承担个人交费部分。甲方代扣代缴。 3.1.2依法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3.1.3对乙方进行必要的政治思想和安全教育,为乙方提供本职工作所需的职业技能培训。 3.1.4安排乙方从事特种作业岗位的,甲方应为其提供相应的专业培训,经符合国家规定的考试并取得上岗证后,持证上岗。 3.2乙方的责任 3.2.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白觉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3.2.2严守甲方秘密,对泄露秘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3.2.3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爱护生产工具和设备,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和劳动定额。 4、劳动纪律 4.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乙方每日工作小时,每周工作 天,具体工作时间安排,以甲方的作息时间为准。如 乙方有异议,可提出书面要求,双方协商,另行确定 4.2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1小时以上,在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在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应当依法分别支付不低于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150%、200%、300%的工资报酬。 5、劳动报酬

再次催促签订劳动合同通知函

再次催促签订劳动合同 通知函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催促签订劳动合同的通知函 __________________: 本公司曾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书面通知你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期间前来本公司________________处签订《劳动合同》。但你未按通知确定的时间前来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亦未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 鉴于以上情况,并考虑你可能由于特殊原因,未能来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现本公司再次通知你在收到本函的_____日内,携带附录中所列相关材料,至本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处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入职手续。若此次你仍未来签订《劳动合同》,则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本公司规定处理,取消对你的录用,请慎重考虑。 特此致函,请予以配合! 上海xxxxxxx公司 人力资源部 年月日 附录: 签订《劳动合同》需携带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_____份(需提供原件核对);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若非原件,则需提供原件核对);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若非原件,则需提供原件核对);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若非原件,则需提供原件核对)。 上海xxxxxxxx公司人力资源部联系方式: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合同书(修改)

编号:劳动合同书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章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通讯地址 第二条乙方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户籍地址: 联系方式: 紧急联系人:联系电话: 第二章劳动合同类型及期限 第三条甲乙双方同意按有固定期限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合同期限为年;其中试用期为从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甲方需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三十日(30)内向乙方通知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如甲方提出续签劳动合同,乙方应在合同期限届满前或甲方规定期限内回复甲方。若乙方在合同期限届满前或甲方规定的期限内未予答复,则视为乙方拒绝续签本合同。如果双方同意续约,应签订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第三章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甲方聘用乙方从事岗位工作。乙方的岗位职责、工作任务、责任目标、岗位纪律等,按甲方为该岗位制定的工作规范以及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第五条乙方的工作地点:杭州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可以变更工作地点。乙方因公外出(含长、短期本地区内公出及异地出差)不视为工作地点的变更。如甲方的经营地址搬迁,乙方同意相应变更工作地点。 第六条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第七条工作岗位职责要求,应当符合甲方依法制订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甲方可以按照规则制度、考核结果、业务需要、乙方的能力、工作表现、工作经验等情况随时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包括晋升与降职。 第八条乙方不适应本岗位工作或对本岗位工作不能胜任时,甲方有权决定对其培训或调整

劳动合同签订注意事项5篇

劳动合同签订注意事项5篇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下面是小编搜集的劳动合同签订注意事项5篇,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劳动合同签订注意事项(一) 《劳动合同法》是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据,也是毕业生保护、维护自身权益的依据。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或者入职后,都将与用人单位再签订劳动合同。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时,涉及求职者权益的规定有哪些呢?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要知道一份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基本内容: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时候,就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千万不能简单地口头约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应当在建立劳动关系的1个月内订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同时,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是“铁饭碗” 《劳动合同法》提出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改变了以往一些单位一年一签的惯例。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以及用人单位自用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本人不愿意之外,都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但是需要说明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非“铁饭碗”,也并不是每个人都适合长期合同,应届生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考虑签约期限。

关于清理和签订劳动合同的通知

关于清理和签订劳动合同的通知各有关部门: 为了加强企业劳动人事管理,更好地维护员工和企业的权益,减少和消除劳动争议,根据企业规范发展的需要,决定在全公司范围内对劳动合同进行清理并重新签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有劳动合同的清理 集团及子公司原已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应进行全面清理。所有存放于各子公司或部门的劳动合同原件应于九月十五日前递交人力资源部,并办理移交手续。 九月十五日以后,公司全部劳动合同由人力资源部统一集中管理。 二、劳动合同的签订 本公司劳动合同共分三种方式: 1、经理级及其以上干部、特聘人员和短期工作人员使用《聘用合同》,由董事长或总经理代表公司与受聘人员签署。 2、副经理及其以下职员一律采用《劳动合同》,由总经理授权委托各一级单位第一负责人与所在单位职员共同签订。合同文本使用公司统一提供的格式。 3、各事业部使用的季节性普通工人由事业部领导代表公司与劳动者签订《用工协议》。协议文本使用公司统一提供的格式。

4、所有合同条款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三、合同期限 1、各单位主任及其以上职员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 2、主任级以下职员合同期为两年。 3、特聘人员合同期限由双方另行约定。 4、季节性普工合同期限一律为陆个月。 5、合同期满后双方可协商决定是否续签。 四、签订时间 1、新进公司的员工应在报到后十五日内签订合同。 2、原已在公司工作但尚未签订劳动合同者,本次合同期限一律自九月一日起。 3、原有劳动合同到期30日前,由人力资源部代表公司与劳动者协商,仍按上述方式续签。 五、编号方法 职员合同编号为八位数,前四位为年份,例如2003,后四位是职员工号的阿拉伯数字。普工合同由各事业部参照工号编号原则办理。 六、组织工作 各事业部由行政科负责组织合同清理和签订。其他单位由主管领导安排专人负责,办理过程中的事项及有关问题由人力资源部协调并及时处理。 劳动合同是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关系的一种

单位弄丢劳动合同员工拒绝补签被裁

老崔和公司之间本来签订有一份劳动合同,但公司把原合同文本丢失了,又提出重新签订,老崔没有同意,公司便借裁员之机解除了和老崔的劳动关系。公司的做法让老崔很不满,他告诉记者:“我觉得是公司失误在先,他们必须对我进行赔偿。”然而,仲裁裁决和法院判决均未支持老崔提出的加倍支付经济补偿金、双倍支付工资等请求。据了解,老崔于2005年10月到该公司工作,双方签订过一份期限自2007年7月始至2008年7月止的劳动合同。2008年3月24日,公司因丢失原合同文本要求和他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他以公司为其缴纳的医疗保险不合理为由拒绝补签。当天,公司以老崔拒签劳动合同为由解除双方劳动关系。考试论坛次日,老崔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2006年3月26日至2007年12月16日休息日加班工资9877元、法定假日加班工资2377元、未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关系代通知金1478.04元、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4434.12元及双倍赔偿金4434.12元、2008年2、3月份的双倍工资2956.08元。公司辩称,双方曾经签订过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后因劳动合同丢失,公司要求与老崔重新签订合同,但老崔以丢失合同的责任在公司、他本人无责任,以及不应为其缴纳较多的医疗保险费为由拒绝签字。公司在这种情况下向老崔发出离职通知书。老崔收到通知后未在通知书上签字,但自此未再到公司上班。公司当庭出具了老崔的加班统计表、考勤表、工资表等,证明老崔累计加班54天。公司表示愿意向老崔支付合理的经济补偿及加班费。仲裁裁决该公司向老崔支付休息日加班费3393.78元,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3600元。驳回老崔的其他申诉请求。老崔不服裁决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认为,该公司为老崔缴纳医疗保险不违反法律规定,老崔以此为由拒签劳动合同不成立。由于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的义务,老崔单方拒绝签订,公司可以和老崔解除劳动关系,但应支付经济补偿金。老崔就此要求公司支付50%的经济赔偿金和未提前通知的代通知金,法院不支持。故判决支持原裁决的意见。考试论坛就老崔未获得赔偿一案,北京市君阳律师事务所张静懿律师说,《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国家规定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安排加班却不支付加班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未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等情形,应向劳动者支付50%以上100%以下的赔偿金。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只有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金、最低工资差额部分的,用人单位才需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本案中,该公司不存在该条法律规定的情形,故不需向老崔支付赔偿金。

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又是一年秋来时,应届高校毕业生即将开始求职之旅。在如今实行双向选择的求职模式下,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约时应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满意的工作机会呢?笔者将结合新《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对劳动合同订立方面的规则略作介绍,希望可以使毕业生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保持清醒、审慎的头脑,获得一个能真正展现人生抱负的理想平台。 1、订立劳动合同应该诚实守信 《劳动合同法》增加了诚实信用原则,要求用人单位应当在面试交流、员工入职声明及规章制度里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条件、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与此相应,劳动者也负有义务如实说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如保证简历的真实性等。 针对有些用人单位在招聘中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或要求劳动者提供财物担保,或者以培训费等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费用的情况,《劳动合同法》设专条对这些行为进行禁止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2、遵循书面签订劳动合同原则 《劳动合同法》改变了《劳动法》以劳动合同为劳动关

系建立标志的做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起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同时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对于已建立劳动关系而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则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则实行同工同酬。 书面劳动合同是一份有力的合同证据,它能在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提供原初的事实材料,也是劳动者维权的直接依据。法律强制订立书面合同,对用人单位的违反行为设定了双倍支付工资的责任,使得订立书面合同具有了义务性质,加大用人单位的违法责任,降低了援引法律介入劳动合同的诉讼成本。劳动者应该谨慎注意签订书面合同的时间,以及合同到期后续订的时间,维护自己的权利。 3、试用期的期限及权利义务明确 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作为劳资双方相互间再次选择的考察期。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

限期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

限期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 限期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1 乙方: 双方所签期限为年__月__日__至__年__月__日的劳动合同,因劳动合同期限期届满,现在通知你续签劳动合同。 续签劳动合同期限类型拟为: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为年__月__日__至__年__月__日);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其他条款与原合同保持一致。 请收到此通知书后__日内签署意见后并交还人力资源部。过期不予答复,此通知书失效,视为你申请终止劳动合同。 特此通知 甲方签发人(签名或盖章): 签发时间:__年__月__日__ 乙方意见: 乙方签名: 签字日期:__年__月__日__ 限期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2 先生/女土: 你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于年月日到期,为了更好的维护你与公司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

将有关劳动合同续签事宜通知如下:一、请你于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三日之内到公司人力资源部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文本由公司提供。二、如你不愿意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请在收到本通知书次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公司将终止与你的劳动关系,并为你结算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由于你拒签劳动合同所引起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你本人自行承担。三、如你在收到本通知后,既不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也不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将终止与你的劳动关系,并为你结算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四、请你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将本通知交回公司人力资源部。 康奈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年月日 职工签名: 日期: 年月日 限期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3 先生/女士: 公司已于年月日通知您签订劳动合同,现到期未收到您的任何回复,如果您在收到本通知书3日内仍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也不办理离职手续,此举属于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保留依法与您随时无补偿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力,同时对您此举,公司视同您个人自愿放弃“向公司追究不签《劳动合同》”的权力,因此给公司造成损失

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示例)

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示例) 尊敬的先生/小姐: 感谢您加入本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现请您于年月日携带以下的材料至本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录用手续,并协商一致签订劳动合同。如逾期不签劳动合同,公司将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终止劳动关系。 1.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文件正本; 2.入职体检报告;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学历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职称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有); 6.实名制银行账户复印件; 7. 二寸证件照2张; 8.其它。 通知方(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 签收回执 本人已收到单位于年月日发出的《签订劳动合同通

知书》。 被通知方(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示例) 正文部分可写为: (初次签订) 请在办理完入职手续后**天(正式用工不超过30天内)内到人力资源部签订劳动合同,逾期不办理的将视为您无故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解除劳动关系。 (续签) ***,您的劳动合同将于***年**月**日到期,请在合同到期前**日内前往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续签相关手续,我公司将保持您的待遇等****(原劳动合同涉及劳动者利益的,维持原状或有所提高),逾期不办理的公司将视为您方自愿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于劳动合同期满后即行与我司解除。 同时,此通知书应当一式两联,一联交劳动者,另一联由劳动者签收后人力资源部存档。

劳动合同的变更通知书

劳动合同的变更通知书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作如下变更: 劳动合同变更的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鉴证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鉴证机关:_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注:变更劳动合同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鉴证机关各一份。 格式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_____________同志(先生、女士):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与甲方签订的________年期限的劳动合同,现因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由于______________原因),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有关规定,符合(或者不符合)发给经济补偿,发给相当于本人________月工资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整。甲方: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注:变更劳动合同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失业职工管理机构各一份。 (2)说明 劳动合同变更是指合同双方当事出有因人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变动,双方按变更后条款执行。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是指发生法定事由或者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事由以后,劳动合同不再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要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在双方的基础上变更和解除合同。 变更、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第一,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者有一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调整工作岗位需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公司调整工作岗位需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答:严格说,应该重新签合同。在实践中,为便于操作,也可另签一份变更岗位协议书。 问:我在08年的时候跟公司签定了3年的劳动合同,但是在09年10月份开始,公司不断地变更我的工作岗位和薪金待遇,却没有更新到劳动合同里面,只是以公司文件的公告形式说明,请问这样的做法合同吗? 答:工作岗位和薪金变更后只要你同意,当然就合法了,不要直接在合同上更改也可以的。 问:2010.10.10进公司,当月签订劳动合同,但合同一直没有拿到手,11月初岗位变动,公司说要和我重新签订合同,但至今未签,2011.2.25我提出离职,最后一天工作日为2.28,现在公司以我未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所以根据员工手册上的条例要扣我一个月工资,请问我之前签字但未拿到手的合同是否生效?公司扣我一个月工资是否合法 答:公司不和你签订合同违法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公司欲调整岗位,员工不同意,怎么办 问:有个问题想请教下,我们公司的劳动合同中关于工作岗位有约束,甲方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以及依据乙方的工作技能、专业内容和水平、身体健康条件以及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包括甲方内部调动或跨地域调动)。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必须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现有一员工因公司情况,欲调动其至其他岗位,薪资不变,但其不同意调岗,并威胁,调岗就离职,要公司赔补偿金,请问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处理?答: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及劳动合同的约定,在保持其待遇等不变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调整岗位,如果其离职,可以要求其自动离职,用人单位不要签署批准离职的的手续,这样就属于其单方离职,公司不用承担赔偿及补偿金。只要是合理的,调岗未超出员工原有的技能要求,个人认为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精神。

(新劳动法合同)劳动合同续签的程序和注意事项

(新劳动法合同)劳动合同续签的程序和注意事项

劳动合同续签的程序和注意事项 一、专题界定: 劳动合同续签,是指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当事人均有继续保持劳动关系的意愿,经协商一致,延续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双方可以续签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本专题就主要涉及原有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终止后,用工双方续签劳动合同的问题,特别关注HR实践中遇到的劳动者要求签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问题、续签合同时要注意的问题以及实践中出现的一些纠纷和案例。另外,我们的在线问答也为将为您提供实时的帮助。 二、名词解释: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不约定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是我国《劳动法》设立的,旨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持用工双方关系稳定的制度。《劳动法》第20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案例分析: 案例一: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后用人单位要承担的义务 【案例】王某是某国有企业内聘职工。2000年3月他接到了该企业的书面通知。通知里讲,王某的劳动合同于4月份期满,届时企业将不再与他续签劳动合同。王某不服,与企业几次交涉没有结果后,就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经了解,王某于1997年4月被企业聘为内聘职工,因此连续三年与企业签订了一年期的劳动合同。由于这个企业效益不错,离家又比较近,王某一家人都挺满意。可是上班刚满半年,王某就

被查出患上了乙肝病,一年后,又因乙肝病复发住进了医院。这次住院治疗,加上出院后的休息,他连续6个月没有上班。因此,企业除了把工资改为生活费外,还做出决定:鉴于王某长期不能上班,原来由企业给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要求王某自己承担。开始,王某为了保住内聘工的身份,接受了企业的决定,但这次企业要终止劳动合同,王某感到实在无法接受。他认为自己并没有犯什么错误,企业不能不要自己。该企业则认为王某因病长期无法坚持正常工作,且劳动合同已经期满,企业有权不再与他续签劳动合同。 经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二、企业支付给王某相当于其4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和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三、企业补发王某病假期间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评析】本案涉及两个关键问题: 一是劳动合同期满企业是否可以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延续劳动关系需要双方订立新的劳动合同。由于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是自愿原则,这也就意味着劳动合同期满时,企业和劳动者都有权不与对方续签劳动合同。该企业不与王某续签劳动合同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对这个问题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还有不少职工没有正确的认识。 二是劳动合同终止时,企业应履行哪些义务。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履行相应的义务:1、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2、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其标准为,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最多不超过12个月。3、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或绝症的,还应当适当增加医疗补助费。4、用人单位有义务协助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手续等。5、对于劳动者患病,或女职工怀孕、生育和哺乳的,其劳动合同期限应自动延续到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本案中用人单位未履行相应的义务是不

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

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 : 我们双方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将于年月日到期。由于你在被派往至用工单位工作期间表现良好,现我公司通知您于年月日前到我公司按我公司要求办理续签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 特此通知 xxxxx公司 年月日 签收回执 1、()本人同意与xxxxx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同时按我公司要求办 理签订劳动合同手续。 2、()本人不同意与xxxxx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同时按我公司要求 办理离职手续。原因:。 签收人签名: 签收日期: 说明:您若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在括号内打勾(√),若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在括号内打叉(×),最后签名写日期确认并按我公司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参考意见: 注意劳动合同的续签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年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支付标准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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