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2020整理XX县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

最新2020整理XX县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
最新2020整理XX县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

XX县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驻村工作队管理工作,切实发挥好驻村工作队作用,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通知>》(厅文〔2018〕7号)、《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工作的通知》(洛组通〔2018〕1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通知》(新脱贫组〔2018〕5号)要求,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任务、强化日常管理,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县选派的驻村工作队员。

第二章派驻要求

第三条驻村工作队要重点从各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选派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实、综合能力强、健康具备履职条件的人员,优先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

第四条驻村工作队由3人以上组成,队长原则上由派出单位主管副职或科级以上后备干部担任,也可由第一书记兼任,队员由派出单位选派。

第五条驻村工作队成员驻村时间不少于两年,驻村期间原人事关系、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驻村工作视为基层工作

经历。

第三章职责任务

第六条驻村工作队要围绕“建强基层组织、推动精准扶

贫、落实基础制度、办好惠民实事”,紧紧依靠镇、村两级党组织,认真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一)宣传贯彻中央、省、市关于脱贫攻坚各项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执行落实好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和措施。

(二)配合开展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工作,参与制定脱贫整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三)参与实施产业扶贫、就业转移扶贫、易地搬迁扶贫、危房改造、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生态扶贫等精准扶贫工作。

(四)推动金融、交通、水利、电力、通信、文化、社会兜底保障等行业专项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到村到户。

(五)推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协助管好村级集体收入。

(六)监管扶贫资金项目、推动落实公布公告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七)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做好贫困群众思想发动、宣传教育和情感沟通工作,激发摆脱贫苦内生动力。

(八)加强法制教育,推动移风易俗,指导制定和谐文明村规民约。

(九)当好派出单位与所驻村之间的桥梁纽带,积极协

调落实好单位联村帮扶的各项措施。

(十)帮助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整顿村级软弱涣散党组织,对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提出建议;积极引导党员在致富带富方面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培养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吸引各类人才到村创业,打造一支“不走的驻村工作队”。

第四章日常管理

第七条驻村工作队由县委组织部、乡镇党委和派出单位共同管理。

第八条驻村工作队员驻村任职期间,不再承担派出单位工作,是党员身份的党组织关系转到村党组织。

第九条考勤制度。由镇党委负责日常考勤,驻村工作队坚持“五天四夜”工作制,坚持在村签到。各驻村工作队在村挂牌公示,在派驻村醒目位置公开队长及队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方便广大群众监督。

第十条请销假制度。驻村工作队员请假要经过村支部书记、驻村工作队长同意,报镇党委批准备查,同时将假条放到村室备查。三天以上经镇党委批准后由镇党委向县驻村办报备审批。

第十一条工作日志制度。驻村工作队员要记好工作日志,要将驻村帮扶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记录日志一项重要内容,各镇党委每月要对日志记录情况进行检查,县驻村办不

定期进行查。

第十二条工作报告制度。驻村工作队每季度向县委组织部报告思想、工作、学习情况;每月向镇党委和选派单位报告驻村工作情况。

第十三条工作例会制度。驻村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1次驻村工作队队长会议;镇党委每两周召开一次驻村工作队全体会议,了解工作进展,交流工作经验,协调解决问题;选派单位每两周召开一次驻村工作队全体会议,了解帮扶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生活问题。驻村工作队每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全体驻村工作队成员、村两委班子成员参加,组织学习脱贫政策,部署本周工作,查找问题不足,研究解决问题方法,如有困难及时向上级汇报。

第十四条监督检查制度。县委组织部和各镇党委要不定期入村进行检查,查看驻村工作队员在岗履职情况。县委组织部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检查,县脱贫攻坚督查组、各镇党委、各选派单位每月分别开展不少于2次检查,县委组织部采取电话、视频抽查等方式不定期对驻村情况进行检查。

第五章工作考核

第十五条驻村工作队考核参照驻村第一书记考核进行,每半年进行进行一次评议,每年进行年度考核,任期结束后进行任期考察。

第十六条年度考核和任期考察结果作为驻村工作队成

员评选先进、提拔使用、晋升职级的重要依据。任职期间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反映良好的,要予以表彰。

第十七条日常考核情况做为半年评议、年度考核和任期考察组成部分,县选派办、脱贫攻坚督查组、各镇党委督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和任期考察重要依据。

第六章调整和召回

第十八条驻村期间,不得擅自调整驻村工作队员,因故确实需要调整的,由选派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县委组织部门逐级上报,经市委组织部驻村办审定后,报省委组织部驻村办审批同意备案后,方可调换驻村工作队员。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的责由选派单位召回。

(一)违法违纪违规,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二)不服从管理,不认真履行职责,扶贫成效差,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三)年度内各级督导检查发现3次无故不在岗,或通过查看考勤记录、民情日记、走访干部群众等发现连续2个月或者累计半年在村工作时间低于规定天数的;派出单位、县、乡镇、村党员干部反映驻村时间不达标的。

(四)所驻村干部群众意见大,群众评议满意率低于70%的;因个人原因,侵犯群众利益,被有关部门发现或群众举报,经调查属实的。

(五)凡召回的驻村工作队员,记入个人干部管理档案。

第七章待遇保障

第二十条驻村工作队成员驻村任职期间,原人事关系、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正常职务晋升、调资和职称评定。

第二十一条派出单位每年按照规定为驻村干部办理任职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生活补贴可参照驻村第一书记标准发放。每月报销四次往返的路费。

第八章工作纪律

第二十二条驻村工作队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做到五不准:不准向基层提不合理要求,不准接受公款吃请,不准在乡镇、村报销个人费用,不准接受群众礼金、礼品,不准利用项目资金谋取私利。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县驻村办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赴企业实习指导教师管理办法-江西通用技术工程学校

赴企业实习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试行) 依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二章第七条之规定“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分别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实习指导教师和专门人员全程指导、共同管理学生实习。”特制定实习指导教师管理办法。 一、实习指导教师的职责 1、根据各专业实习教学大纲和实施计划,做好实习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主要有:在任课老师及班主任处了解每位学生专业能力、思想动态及性格特征;按人数装订学生实习报告、实习日志及实习总结等材料模板;配合班主任召开专题班会解读实习企业及岗位相关情况。 2、学生进入企业实习前,指导教师要了解教育部、人社部及我省教育厅、人社厅关于中职学生到企业实习政策文件和法律法规;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熟悉企业相关岗位(工种)职责、操作规范、用人标准及管理制度等具体内容;学习所教专业在生产实践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能、新工艺、新方法,以促进今后的实践教学;并结合企业的生产实际和用人标准,促使学校不断完善教学方案,改进教学方法,积极开发校本教材,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 3、注意搞好校企关系,主动争取所在实习单位的支持。指导教师应主动并定期与所在实习单位有关部门联系,协调并处理学生实习过程中各项具体工作;同时须尊重企业的意见,合理协商解决各种问题,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学校汇报。在完成实习大纲的前提下,组织学生为实习单位做些力所能及的有益工作;

4、自觉维护学校和教师形象,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从事其它工作,不得私自找人顶替,否则作为教学事故处理。指导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请假,应经学校批准,由学校指派其他教师顶岗; 5、根据实习计划,严格掌握实习进度,检查、批改学生的实习材料(包括学生实习报告、学生实习考核结果、实习日志及实习总结等)并形成实习检查记录,注重培养学生的专业操作技能和综合职业能力,圆满完成实习教学任务; 6、督促学生遵守学校及实习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及时组织学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对学生所从事的岗位进行安全风险评估,严格执行企业安全操作规程,主动与学生谈心,注意观察学生动向、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安全工作要有记录,并归档保存,切实保障学生的正当合法权益; 7、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做好学生出勤记录,学生离开实习单位要办理请假手续,加强实习学生的业余生活管理,杜绝社会治安事件的发生; 8、深入实习现场,配合企业对学生有效开展各项教学活动,关心学生生活,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 9、严格履行带队职责,每周一向学校汇报上周学生实习情况,对学生校外实习的平时表现作出评价,对在实习过程中严重违反校外实习纪律、造成重大事故或对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学生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上报学校处理; 10、负责所指导学生的实习成绩评定和校外实习鉴定等实习总结,及时收集学生实习情况的立卷归档工作并上交本专业科归档。 二、实习指导教师的考核

河北省精准脱贫驻村干部管理办法冀办发印发稿

河北省精准脱贫驻村干部选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精准脱贫驻村干部的选派管理,强化驻村干部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以夙兴夜寐、奋发作为的精神状态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精准脱贫驻村干部是指省市县三级选派到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村(以下简称贫困村)的驻村干部,包括贫困村第一书记和精准脱贫驻村工作组(以下简称驻村工作组)成员。 第三条省委组织部负责全省驻村干部的宏观管理,重点抓省直,督促指导市县。市县两级组织部门负责具体指导和管理。 第二章选派 第四条每个贫困村选派1个驻村工作组和1名第一书记。每个工作组由3人组成,1名组长,2名成员。第一书记与驻村工作组由同一单位选派的,第一书记兼任工作组组长;由不同单位选派的,第一书记不兼任工作组组长,组长由工作组中的优秀干部担任。第一书记至少连续任职两年以上,脱贫任务重的村要连续任职三年,工作组成员可以一年一轮换。第一书记由所驻县党委组织部门统一任命。 第五条驻村干部主要从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及中直驻冀、在冀单位在编在职干部中选派,不得以乡镇干部代替。重点选派发展潜力大的后备干部、中长期培养对象人选和优秀年轻干部。省、市直机关中基层工作经历少于两年和近两年没有选派到基层锻炼的干部,一般应纳入选派范围。 第六条省直选派的第一书记,主要派往6个贫困发生率较高的县、22个燕山—太行山地区特殊困难县和34个山区贫困县。第一书记要到贫困发生率高、班子弱的村任职,不能安排在县城周边和条件相对较好的村。 第七条驻村干部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对党忠诚,对事业负责,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 (二)能力较强,善于谋划,善于协调,善于跑办项目和抓发展; (三)群众感情深,能够和群众打成一片,心贴心、面对面开展群众工作; (四)精神状态好,能够夙兴夜寐、激情工作,把全部心思和精力放在工作上; (五)身体健康。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驻村干部: (一)非在编在职干部(退居二线或退休的除外); (二)党性观念较弱,工作没有激情、责任心差; (三)纪律观念淡漠,廉洁自律意识欠缺; (四)近两年考核被评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第九条因工作需要和到期返回原工作岗位的,由派出单位按照条件和程序,继续选派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组到村接任。 第三章职责 第十条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省委、省政府负总责,统筹抓好目标确定、项目下达、资金投放、组织动员、监督考核;各市党委、政府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督促检查,把精力集中在贫困县如期脱贫上;县级党委、政府承担主体责任,县委书记和县长是第一责任人,全力做好精准识别、项目落地、资金使用、队员管理、推进实施等工作。 第十一条派出单位按照“干部当代表、单位做后盾、‘一把手’负总责”的要求,定点联系帮扶村,一定5年不变,不脱贫不脱钩,早脱贫早脱钩。帮扶村贫困发生率低于4%的可脱贫出列,经过考核评估确认后,派出单位再帮扶巩固一年即可脱钩,撤回驻村工作

驻村帮扶工作计划

驻村帮扶工作计划 导读:本文驻村帮扶工作计划,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一、按文件要求 县统计局支部选派支部党员王全忠同志为驻村干部,参与共建共创联系乡的驻村帮扶工作,联系村为县俄尔乡俄尔村。 二、主要职责分工和相关措施 一是县统计局201x年度“双联”和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由统计局支部书记马高梧同志统一领导和工作任务安排,由王全忠同志负责开展驻村相关工作,邓高梧同志每年到联系点调研指导不少于2次,主要是把握社情民意,跟踪了解帮扶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二是在开展各项帮扶工作中,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州委、州政府七项规定要求,厉行勤俭节约、轻车简从,不接受基层宴请,不接受地方赠送的礼品和土特产,不给基层增加负担;三是做好信息反馈,及时反映工作进展和动态,加强*宣传;四是加强落实和督导检查,由统计支部组织实话。 三、工作计划 (一)切实当好宣传员和引导员。在结对农牧民群众中深入宣传党和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央、省、州、县相关重要会议精神、强农惠农政策,真实了解农牧群众思想动态,并积极引导群众崇尚健康文明新

风尚,早日脱贫致富。 (二)深入分析致贫原因,完善帮扶台帐,理清发展思路。俄尔村土地贫瘠,主要以种植玉米、水稻为主,产量低,村民主要收入来源靠外出务工,相对比较贫困。要深入农牧民群众中,分析好致贫原因,收集好民意,摸清帮扶需求,切实解决好共性的问题。深入推进贯彻好彝家新寨新农村建设,有效改善农牧群众生产和生活长期条件,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加农牧群众收入。 (三)做好上下衔接力促帮扶项目落地生根。根据联系村的实际,积极动员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同时,做好上下衔接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发展资金,力促帮扶项目落地生根,动员和引导群众参与规划制定,努力壮大帮扶项目经济实体,增加农牧群众收入。 (四)加强村民技能培训,拓宽就业渠道。充分利用好群众大会、一月一读报、支部共建共创等活动,大力开展送信息、送科技进农家活动,根据农户需求,开展农业生产、农村实用技术等技能培训活动,让农牧群众掌握相关技能,拓宽致富就业渠道,发展自身自产的特色农业产品,提高经济收入。 (五)大力推进支部共建共创活动。结合好俄尔村实际,紧紧围绕“集中走访基层听民意、化解矛盾纠纷促民和、多办实事好事解民难、建强基层组织聚民心”四项重点任务,着力开展好基层问题整改、化解基层矛盾隐患、解决好群众信访等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基层治理水平,努力实现帮扶引领向自我提升转变,确保支部结对共建共创活动“深度推”,实现共同晋位升级。

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选聘及管理办法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选聘及管理办法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以下简称“社团”)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和大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是学院教育事业的重要内容。为加强学院社团工作,促进社团发展,根据《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规定》及学院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1.本办法所称的学生社团是按《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规定》成立的学生团体组织。学院团委按照《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规定》对全院社团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其中专业类社团由各系团总支负责日常管理。 2.社团指导教师是指导学生社团开展各类活动、保证学生社团健康发展的教师,负责对社团进行思想教育、业务培训、组织建设等工作进行指导。 二、社团指导教师聘任 1.社团指导教师的聘任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品德高尚,关心学生成长; (2)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熟悉社团相关规定; (3)丰富的专业知识,尤其在社团发展所需专业领域内有一定造诣; (4)愿意接受团委或系部团总支的监督管理; (5)具有适应工作的健康体魄。 2.社团指导教师原则上须是学院专职教师(含实训教师)、行政工作人员、

教辅(后勤)人员或学生工作人员。根据社团活动开展的实际需要,也可适时从校外选聘,聘任前须经学院团委审核并批准。 3.每个社团原则上配备一名指导教师,如社团会员较多或因其他特殊需要,经过审批后可设两名指导教师。 4.社团指导教师选聘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即社团聘教师,教师选社团,经双方达成一致后,由学院团委审批,统一聘用并颁发聘书。社团指导教师聘期为1年,社团指导教师的选聘工作随社团年度注册工作同步进行。 5.专业类社团指导教师由系部团总支初审后报学院团委审核备案。 6.社团指导教师中途发生变更者,应及时做好备案并报团委。 三、社团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1.社团指导教师要高度重视学生社团成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把育人工作融于经常性活动开展中,教育引导学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社团指导教师应积极参与学生社团的建设和管理,协助学生社团规划社团发展。社团指导教师有指导社团活动的职责和义务,保证社团活动的质量和效果,保证社团健康发展。 3.社团指导教师有责任监督社团活动经费的使用,并督促社团负责人定期向团委社团部和社团全体成员汇报经费使用情况。 4.社团指导教师每月须完成2次以上的培训指导工作,每次不少于半小时;每学期组织社团开展符合其特点、促进发展、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的各类社团活动2次以上。专业类社团指导教师要积极带领社团成员开展科研立项和参与学科竞赛活动。 5.按时提交相关档案材料。

乡镇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办法

乡镇驻村帮扶工作队及第一书记管理 考核办法(试行) 为了认真抓好扶贫工作队管理考核工作,全面了解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全镇脱贫攻坚工作深入开展,根据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工作专题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考核办法。具体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体驻村帮扶工作队。 二、考核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注重实效、奖优惩劣的原则。 三、考核方式及步骤 1.考核内容 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 2.考核分值 考核分值为民主测评和镇党委会综合评价两个部分。其中:民主测评占50分,党委会综合评价占50分。 3.考核步骤 (1)召开述职评议大会。由镇党委派出的工作组主持,召开评议会议。参加评议会议的人员为全体党员、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群众代表、贫困户代表。参加会议人员不少于

应到会人员的五分之四,因特殊原因请假的与会人员不计算在应到会总数内。 (2)个人述职。驻村帮扶工作队队员和第一书记简要述职,重点要突出岗位职责落实情况。参加会议的人员现场对其述职情况进行测评。 (3)民主测评。考核组工作人员发放《驻村扶贫工作队队员和第一书记考核测评表》,由与会人员进行现场测评。 (4)镇党委会评价。镇党委召开党委会,对测评对象进行综合评价,确定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加减分办法 1.镇党委、镇政府组织召开的各种会议、开展的各种学习培训,缺席1次扣2分,全年累计迟到6次及以上或累计缺席3次及以上的扣15分。 2.因事因病外出或不能正常工作的,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病假须持医院证明)。请假3天以内(含3天)由镇党委书记或镇长签字同意,请假3天以上第一书记向县委组织部申请,扶贫工作队队员向县扶贫办申请。特殊情况不能当时书面请假的,要先电话请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全年累计请假30天以内不扣分,30天以上扣3分,凡未请假擅自离岗或者超假不归的,按旷工论处。 3.积极按时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领导干部包村驻村工作制度大全

驻村工作制度 一、乡干部首先要认真学习,掌握好党对农村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并向人民群众宣传贯彻落实。 二、积极帮助村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科技兴村,制定近期、长远经济发展规划,并付诸实施。 三、协助两委会搞好安全稳定工作,调解好民事纠纷,整改好安全隐患,预防好刑事治安案件发生,处置好信访案件,保持农村社会稳定,依法治村。 四、积极主动地组织开展富民强村活动,每月下村时间不得低于12个工作日。 五、勤政为民树立良好的干部形象,驻村干部不准参与各种违纪违规活动,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与群众开展谈心活动,排忧解难。 六、积极协调村居“两委”干部关系。掌握村居两委班子的基本情况,对发现的村干部作风不好等问题要及时进行

汇报,积极协助党组织培养村级后备干部,增强村“两委”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七、积极完成好党委政府下达给村的各项“挂包帮及富民强村”工作目标任务。 三务公开制度 一、党务方面:上一时期的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和下一阶段的工作安排等;发展党员、评议党员、党费收缴、评先选优情况等。 二、村务方面:包括村公益事业建设和经费筹措及使用情况;计划生育指标安排和超生处罚情况;救灾救济款物及各项政策性补助资金的分配标准和发放情况;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其它事项。 三、财务方面:包括村财务计划及其执行情况,各项收入和支出,各项财产、债权债务,集体所得收益分配及村民要求公开的其它财务事项。 四、三务公开的监督: 1、经村民民主推选成立公开监督委员会,负责党务、村务

公开全程监督。 2、监督委员会的职责:认真审查公开各项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形式是否科学;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并及时向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报告监督情况。 3、接受群众的意见和投诉,对群众不清楚或有质疑的事项应及时组织调查核实,予以答复和解决。 基层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 1、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主要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党小组会以及支部委员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 2、根据我村工作实际,一般情况下,党支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季度召开一至两次,党支部委员的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二、党支部的集体领导制度 1、开好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 2、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单位驻村扶贫工作计划

单位驻村扶贫工作计划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县贫困村脱贫 致富进度,推动城乡统筹发展,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对我中心驻 村扶贫的xx镇祠堂村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为切入点, 努力加快该村脱贫致富步伐。 二、强化组织领导,确定扶贫工作重点 中心党组成立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范围,确立帮扶工作 重点。根据县委、政府对扶贫工作的要求和祠堂村实际情况,对扶贫 工作分阶段召开专题研究会。同时要求即时报送帮扶工作情况、总结 等材料。 三、制定扶贫措施,注重扶贫实效 (一)协助增强该村精神文明建设。组织村民展开文化活动,积极 收集筹措书籍报刊,增强村民学文化、用文化意识,以科学文化知识,带动“富民兴村”活动,广泛宣传党的富民政策,大力宣讲中央支农、惠农政策,增加村民的文明素质,增强农民法律意识,村民居健康卫 生水平提升,基本形成村民诚信友善,崇尚科学,文明礼貌,邻里和 睦的新风尚。 (二)增强科技培训,开辟致富门路。中心积极协调农业、 科技等方面的专家向贫困户宣传科技知识,引导协助农民群众学 习致富技术、掌握致富技能。通过种植养殖结构调整,稳定粮食产量,

引导村民在农业“三棚”上多下功夫。全年培训科技“带头人”很多 于10个,使贫困户掌握1-2门农村实用技术。 (三)协助村委妥善抓好困难村民生活安排,做好贫困户村民生产 生活困难的调查摸底,针对有些困难村民就医难和子女上学难等问题,组织展开各种方式的献爱心和扶贫帮困慰问活动。积极展开结对帮扶,尽力解决一些特别困难家庭的生活困难等问题。 (四)主动协助村民组织劳务输出,增加村民收入;积极协助扶贫 村牵线搭桥引进资金和项目,多渠道、多形式拓展增收途径、开辟致 富门路。 四、工作要求 驻村干部在工作中重点协助农民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切实考虑村民的利益,注重激发村民的内在动力,调动群众的主动性、创造性,善于使用各项惠农政策,争取使祠堂村村民逐步过上“生产 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生活。

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管理办法

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管理办法 前言 学生社团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和大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是学校教育事业的重要内容,所以建设良好的学生社团已成为当代大学必须做好的任务。但做好社团活动,必须要有一批有责任心,又有进取心的指导教师来帮助社团的建设。所以特此制定本手册,用以加强对各个指导老师的管理和监督,规范指导老师的行为。以此通过指导老师这个纽带加强校团委与社团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深化对社团的监督与管理。最终使社团不断自我完善,自我发展,进而不断向上健康发展。 一、指导教师职责 1、经常深入学生社团,了解学生社团成员思想、学习,加强与社团干部、成员的交流沟通,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好专业理论指导; 2、指导学生社团的组建、章程制定及修改。 3、指导学生社团制定每学期工作计划,确定工作重点;每学期定期参加全体社团成员会议或理事会会议; 4、检查学生社团工作开展情况,提高社团活动的层次与质量,指导社团活动,对学生社团中存在的问题予以分析解决; 5、指导学生社团参加校内外各项竞赛活动,给予帮助和鼓励。 6、校外重大活动或者具有安全顾虑的活动,指导老师应随队指导,进行安全保护及提醒。 7、确立社团正确宗旨,辅导学生正确认识社团职能与工作观念,促进优良校风。 8、社团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课外活动时,有责任监督学生社团活动经费使用,并督促学生社团负责人定期向社团管理部门、团委社团部和社团全体成员汇报经费使用情况。 二、指导老师行为规范 1、认真做好活动前的准备工作,使指导工作有方向,有目的。 2、每次社团活动准时到场,不缺席,不中途离场。 3、活动期间和社团成员要有良好沟通,积极做好辅导工总,给予社团成员帮助和解答。 4、讲座时要有热情,能带动社团成员的积极性,活跃气氛,避免冷场。

驻村工作队考勤制度

驻村工作队考勤制度 为加强对驻村工作组的管理,切实发挥驻村工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镇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经研究,制定本制度。 1、驻村工作实行组长即“第一书记”负责制,工作组成员要服从组长的领导和管理。派出单位要加强工作组的管理。 2、派出单位领导要经常到所驻村了解情况,对驻村人员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帮助,帮助解决驻村人员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3、严格例会制度。乡镇每月召开一次驻村工作组组长会议,工作组每周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听取情况汇报,研究分析问题,部署安排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 4、严格请销假制度。工作组成员驻村期间不得擅自离岗,确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要履行请假手续。 5、严格考勤制度。工作组长负责考勤,每月10日将上月考勤情况统计后报镇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镇基层组织建设年督导小组将组织抽查,并对擅离岗位的进行通报。 6、工作队员要自觉遵守《李台镇驻村工作组守则》,不扰民,不添乱,不增加农民负担,树立良好的干部形象。 驻村工作组管理制度 学习制度 一、学习方式:坚持集体学习和个人学习想结合;

二、学习时间:每周集体学习一次,其余时间为个人学习; 三、学习内容:农村政策、帮扶项目及省市相关会议精神等; 四、学习要求:认真组织、做好笔记、务求实效。 工作制度 一、认真学习:要重点学习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积累经验,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理论水平; 二、扎实工作:模范遵守“五带头六不准”,密切联系村“两委”,遵循科学规律创新工作,立足实际村情民情为村民谋实惠; 三、加强协调:要充分利用各种有利因素,扎实推动各项工作建设; 四、严格要求:要公道正派,坚持原则; 五、坚守岗位:不无故缺岗,每月最少驻村20天。 请假制度 一、驻村干部驻村期间每月不少于20天,因病因事请假,必须按程序审批。 二、驻村工作组组长离岗3天以内的,必须报县(区)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办公室批准。 三、驻村工作组组员离岗一天的由工作组组长批准;1-3天的由县(区)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办公室批准;超过三天的,由市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办公室批准。 四、请假人员要严格按照批准时限返回工作岗位,并及时销假。 五、国家法定假期、病假按国家和单位有关规定另行处理。

某某乡镇干部管理办法

某某乡镇国家干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健全和完善干部管理体制,保障干部的优化、廉洁、勤政,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和改进干部工作作风,根据“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的要求,全面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创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镇行政、事业干部、驻村干部、市招聘干部(含工人和公益性岗位人员)。 第三条按照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要求,坚持密切联系群众,走群众路线,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强化管理能力,健全管理机制,完善管理手段,促进干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 第二章干部的教育培训 第四条全镇干部的教育,主要是邓小平理论的教育,马克思主义权力观、群众观,“三个代表”重要思

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学习教育,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领导水平和工作能力,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第五条全镇干部实行有计划集中培训,副科以上领导干部以参加市委党校组织的培训和中心学习组学习为主,每年一般不少于十四天次;股级干部集中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七天次;一般干部集中培训每年不少于五天。 第六条对干部的日常教育实行严格管理,党委中心组学习每月一次,学习到会率80%以上,每个领导干部全年到会率不低于80%,每年撰写调研或理论研讨文章不少于2篇;股级、一般干部集中心学习每两月不少于一次,每年撰写信息或调研文章不少于1篇。 第七条党政办负责干部教育培训的计划制定、组织实施和检查考核工作,干部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情况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并作为干部晋升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干部日常管理

第八条每个干部必须严格上下班制度,坚守岗位,着装整洁,注意形象,文明服务,严格工作纪律,提高办事效率,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一)严格镇机关干部上下班签到制度(包括副职领导)。签到由党政办、纪委办负责组织。签到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替人代签。凡替人代签者,一经查实,双方作旷工1天处理,并追究纪律处分。镇机关干部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8:30-9:00为签到时间,当天没有签到的视为旷工,9:00后9:30前到岗并补签到的视为迟到,无特殊情况,10:30后到岗的视为旷工;每天下午 5:00-5:30为签离时间,当天没有签离的视为早退。迟到、早退、旷工等将给予一定经济处罚,迟到、早退每次处罚100元,旷工每天处罚200元,迟到、早退、旷工情况于第二天通知到财政所,在当月工资中兑现,同时全镇通报。星期或节假日需正常上班的,按照正常作息时间管理。中心工作、专项紧急工作期间的处罚加倍。领导安排有特殊工作任务,不能亲自签到的,由领导电话或当面联系负责签到的同志,在“备注”栏内予以说明;特殊情况提前上班、推迟下班和法定假日上班签到问题另行规定。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导教师管理办法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试行) 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培养高质量的临床医学专门人才的重要措施之一,指导教师的素质和水平,直接关系到规范化培训的质量。根据云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通知》精神和《大理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指导教师的条件 (一)、具有高尚的医德医风,严谨的治学态度,遵纪守法,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能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临床教学观念强。 (二)、身体健康,能坚持日常工作。最近5年在医疗第一线工作,原则上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高年资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具有扎实的医学理论及基础知识,坚实的业务水平,较强的临床实践能力(包括接触病人、采集病史、体格检查、常用诊疗操作、临床思维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各科指导教师与住院医师比例应尽可能做到1:1。 二、指导教师的职责 (一)、指导教师应在科主任的领导下,对前来轮转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学员进行全程带教。 (二)、指导教师应严格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细则》的要求和培训计划开展培训和考核工作,不得随意变更培训计划、培训流程和培训内容。 (三)、指导教师应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细则》要求,针对不同专业的培养对象和临床实际制订在本科的详细培养计划,做到因人而异,有所侧重。 (四)、指导教师应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细则》规定学习的病种,落实住院医师诊治一定量的病种和病人,正确指导住院医师完成各项日常医疗工作,如医疗值班、查房、病史采集与书写、各类医疗文书书写、疑难病例讨论、重危病人抢救等各项医疗活动,指导住院医师严格落实首诊负责,注重培养住院医师临床思维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五)、指导教师应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细则》规定的要求,负责指导住院医师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日常培训工作。指导住院医师正确询问、书写病史,进行规范、全面的体格检查,熟悉轮转科室诊疗常规,掌握本学科常见病的诊断、治疗、预防、随访,熟练掌握对急症和危重症病人的抢救技能。正确指导住院医师进行各项技能操作训练,掌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细则》所规定的基本技能,尤其是相关手术或技能操作,要达到一定数量和熟练程度,在实践中锻炼住院医师的操作能力。

驻村工作组管理制度

驻村工作组管理制度 工作日志制度。工作组坚持每天据实记录学习、工作、意见建议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等情况。乡镇党委每月、县活动办每2个月对驻村工作日志进行一次调阅,调阅情况作为考核驻村工作的重要依据。 公示公开制度。驻村干部的相片、姓名、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要在公开栏公示,方便群众认识和沟通;工作组要定期公布驻村工作计划和完成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考勤请假制度。驻村干部每月驻村时间不少于20天,工作组长负责本组成员的考勤;乡镇党委负责工作组长的考勤,考勤情况每月5日前报县活动办。工作组成员驻村期间不得擅自离岗,原单位不得抽调或中途更换,驻村干部因病因事请假要逐级报批,并报县活动办备案。 调查研究制度。工作组要认真落实上级规定的职责任务,深入走访调研,广泛联系群众,了解掌握村情民情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并形成专题报告报县活动办。 目标责任制度。工作组要因村制宜研究制定工作目标和帮扶计划,经乡镇党委审核后报县活动办。工作目标要进行分解细化,明确具体责任人、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务求活动实效。 干部召回制度。对工作不尽职、基层不满意的干部,按照管理权限分别由省、市、县实施召回,并重新选派驻村干部,召回情况记入本人档案;对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干部本

人和派出单位的责任。 监督管理制度。县活动办成立专项督导组,采取电话询查、实地查看、明查暗访等方式对驻村干部出勤、履职、目标完成、日志记录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县活动办对驻村干部实行动态管理,并建专项工作档案,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考核奖惩制度。驻村结束后,县活动办对工作组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作为干部提拔使用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成效突出,群众认可的下基层干部进行大力表彰;对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群众不满意的,取消工作组成员年终评优评先资格。

实习生和指导教师管理制度

沾益县第五中学实习生和指导教师管理制度 教育实习是师范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面向基础教育、加强理论联系实际,对师范生进行职业技能训练,培养独立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能力的重要环节。师范生通过实习,能巩固所学理论知识,积累社会实践经验,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独立工作的能力,使自己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得到提高。为搞好此项工作,特对实习生及指导教师要求如下: 一、对实习生的要求。 1.服从实习学校的工作安排,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和各项规章制度、 2.尊敬学校领导和教职员工,虚心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认真备课、认真试讲、认真上课、认真听课、认真做好实习班主任工作。每个教案须经指导教师批改、签字后方可上课,听课必须有听课记录,除听指导教师的课外,鼓励多听其他老师的课。 3.认真学习,刻苦钻研专业技能,保证课堂教学和班主任工作实习质量,注意总结经验。 4.每位实习生必须上一节公开课,公开课必须提供规范教案。 5.实习工作总结时,每位实习生必须写一份对县五中工作的建议书,字数不少于1000字,必须是手写体。 6.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在课堂上或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时,如与学生发生矛盾必须第一时间与指导教师或所实习班级的班主任老师联系。 7.严格遵守实习工作日程,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实习期间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有特殊情况需请假者需履行请假手续。 8.积极协助学校完成临时性工作。 9.关心爱护学生,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一言一行均应成为学生的表率。 10.为人师表,教师育人,注意服饰仪表的端庄美,着装要得体大方。 11.爱护公共财物,借用学校的物品要妥善保管,按时归还,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12.节约用电,节约办公用品,保持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 13.实习期间,注意安全,避免给个人和集体造成损失。 14.实习生严重违纪者,除实习成绩不及格外,还应视其情节轻重,报请原学校给予纪律处分。 二、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指导教师原则上由具有丰富教育教学经验且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的教师担任。 1.指导教师以身作则,言传身教,认真指导实习生从事各项教学实习活动;帮助实习生了解、熟悉本课程的

脱贫攻坚驻村帮扶工作队员管理办法

**县脱贫攻坚驻村帮扶工作队员 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增强各级参与扶贫开发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发挥和调动工作队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扶贫帮扶措施到村到户,改善生产条件,如期实现脱贫目标,把贫困村和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推上一个新台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驻村帮扶工作队必须遵守《**县脱贫攻坚驻村帮扶工作队员管理办法》中和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的领导、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大力加强贫困村基层组织、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建设,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和谐,确保贫困人口如期脱贫,贫困村如期摘帽。 第四条工作组的主要任务是: 1、建设一个好班子。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配齐配强村支部班子,培养2名以上村级后备干部,把村支部建设成能够团结带领群众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战斗堡垒。 2、制定一套好方案。驻村帮扶工作队要按照扶贫工作对象、目标、内容、方式、考核、保障“六个精准”的要求,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分类

施策,集中发力。 3、选准一条好路子。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好经济发展规划,并帮助村民发展经济项目,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步伐。 4、创造一个和谐的社会环境。建立各项制度,推行村务公开,实行民主管理,保证工作有效运转,使村里的各项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大力加强法制教育的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乡风文明和社会和谐。 第五条工作队设队长一名,队长由后盾单位推荐呈报,由县扶贫开发办审核,县委组织部审批,队长同时担任驻点村党支部第一书记,负责驻点村的党建工作和本组队员的管理。 第六条工作队的工作由办公室负责领导和管理。 第七条工作队要接受所在乡镇党委的领导和指导。工作队所在村必须是乡镇党委领导的联系点,乡镇党委领导要深入到村与工作队研究有关事项,支持工作队的工作。 第八条工作队的队长可以列席乡镇党委的有关会议,并参与研究和决策驻点村帮扶等工作。 第九条工作队在驻村期间不再担负原单位的工作任务。原单位也不得随便将工作队员抽回机关处理业务工作,确实需要,须文字报告办公室批准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陕西省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办法

陕西省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更好发挥驻村工作队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厅字〔2017〕50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县级以上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大专院校派驻到贫困村的驻村工作队。 派驻到非贫困村驻村干部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选派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因村选派、分类施策。根据贫困村实际需求精准选派驻村工作队,因村因户因人施策,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成效作为衡量驻村工作队绩效的基本依据。 (二)坚持县级统筹、全面覆盖。县级党委、政府统筹整合各方面驻村工作力量,根据参扶单位帮扶资源和驻村干部综合能力组建驻村工作队,实现贫困村一村一队。驻村工作队队长一般由驻村第一书记兼任,也可根据工作需要,由镇(乡、街办)党委、政府指定专人担任。 (三)坚持严格管理、有效激励。加强日常管理,从严从实要求,培养优良作风,健全保障激励机制,鼓励支持干事创业、奋发有为。 (四)坚持聚焦攻坚、真帮实扶。要坚持攻坚目标和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将资源力量集中用于帮助贫困村贫困户稳定脱贫,用心用情用力做好驻村帮扶工作。 第四条市级党委、政府加大对驻村工作指导和支持。县级党委、政府对驻村工作队承担主体管理责任,镇(乡、街办)党委和政府负责驻村工作队日常管理。 组织、扶贫、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级驻村工作队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经费保障和表彰奖励等工作。参扶单位负责本单位驻村工作队的选派和干部管理。 第二章人员选派 第五条驻村帮扶应当因村选人组队,选派熟悉党群工作的干部到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战斗力不强的贫困村;选派熟悉经济工作的干部到产业基础薄弱、集体经济脆弱的贫困村;选派熟悉社会工作的干部到矛盾纠纷突出、社会发育滞后的贫困村。充分发挥派出单位和驻村干部自身优势,帮助贫困村解决脱贫攻坚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应当重点帮扶深度贫困地区贫困村和脱贫难度大的贫困村。 第六条驻村帮扶应当优先安排优秀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选派的驻村工作队队长一般应为处科级干部。每个驻村工作队一般不少于3人,每期驻村时间不少于2年,期满压茬轮换。

(完整版)指导教师管理办法

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管理办法 学生社团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和大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是学校教育事业的重要内容,所以建设良好的学生社团已成为当代大学必须做好的任务。但做好社团活动,必须要有一批有责任心,又有进取心的指导教师来帮助社团的建设。所以特此制定本手册,用以加强对各个指导老师的管理和监督,规范指导老师的行为。以此通过指导老师这个纽带加强校团委与社团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深化对社团的监督与管理。最终使社团不断自我完善,自我发展,进而不断向上健康发展。 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所指学生社团指导教师是指:由学院团委聘任,在白城职业技术学院正式批准成立并按期注册的学生社团中负责指导学生社团成员开展活动、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和社团管理等工作的教师。 第二条学生社团指导教师日常管理工作由院团委负责。 选拔和聘任 第三条原则上一个学生社团配备1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尽量从本院教师中选聘,确因专业、特长需等原因,指导教师也可以从校外其他有关教育、科研、行政机构中选聘,聘任前须经团委审核批准。第四条第四条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的产生,采用双向选择的原则,即社团聘教师,教师选社团,经双方达成一致后,由团委负责聘任,聘期为1年,考核合格可以继续担任,有关聘任材料在团委备案。 社团指导教师的选聘工作原则上随社团年度注册工作一并完成。 第五条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资格应符合以下条件: 1、忠诚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品德高尚,关心学生成长。 2、具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热爱学生社团工作。 3、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尤其在社团发展所需专业领域内有一定造诣。 4、愿意接受社团管理部门的监督。 第六条每个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原则上只允许指导一个学生社团。 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具有以下权利 1.指导学生社团工作。 2.参与关于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相关评优事宜。 3.参与所指导学生社团负责人面试选拔工作。 4.其他应享有的权利。 第八条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应履行以下义务: 1.指导学生社团开展相应活动。 2.对会员进行相应技能培训。 3.帮助学生社团健全组织机构。 4.不得影响所指导学生社团的正常工作开展。 5.其他应履行的义务。 指导教师职 第九条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职责如下 1、经常深入学生社团,了解学生社团成员思想、学习,加强与社团干部、成员的交流沟通,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好专业理论指导; 2、指导学生社团的组建、章程制定及修改。

驻村工作组管理办法

驻村工作组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驻村工作组的管理,做好扶贫开发“双到”工作,现根据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结合帮扶单位和下罗村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人员和时间安排 1、帮扶单位各自成立驻村工作组,工作组原则上由三人组成,包括组长1人,驻村干部1人,联络员1人。驻村干部从优秀股级干部中选派。 2、帮扶单位分别指派1名干部驻村开展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年,可以定二年或一年一轮换。 二、工作职责 1、按照考评要求,贯彻本单位的帮扶措施,推动帮扶项目落实。 2、协助村两委推动各项帮扶政策的贯彻落实,密切联系单位干部挂扶的贫困户,及时掌握贫困户的思想动态,做好贫困户思想工作,指导、监督扶贫项目的实施。

3、争取扶持政策、筹措扶贫资金、监管扶贫资金的合理使用,确保扶贫资金不挤占、不挪用。 4、帮助排查和协助村两委解决驻村点存在的突出问题,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5、及时向挂扶联系领导和当地党委反映、汇报请示有关工作的进展。 6、做好在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统筹城乡基层党建工作。 7、驻村干部负责上报季度报表、年度报表及年度工作或阶段工作总结,负责填写帮扶记录卡、电脑录入管理和撰写驻村工作日志。 8、联络员负责与合作帮扶单位、长沙镇、区扶贫办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三、工作纪律 具体要做到“五带头”、“五不准”。 五带头: 1、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带头学习政治理论和文化科技知识; 3、带头遵守村规民约; 4、带头做艰苦朴素、勤奋工作的表率; 5、带头尊重当地干部和群众。 五不准:

1、不准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2、不准参与赌博活动; 3、不准收受当地老百姓土特产; 4、不准收受红包; 5、不准在驻点村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所有开支。 四、内部管理 1、驻村干部必须住在村里,与村干部同学习、同工作。 2、驻村干部要坚守岗位,除公休假外,其余时间不得无故离岗。因特殊情况必须离村的,须经单位分管领导和村支书同意批准。 3、干部驻村期间,其原单位的工作岗位、工资福利待遇等保持不变。 二○一一年三月八日

北京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

北京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

北京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 校发[ ]57号 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队伍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不断适应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对研究生进行学科前沿引导、科研方法指导和学术规范教导的责任。建设品德高尚、学养深厚、守正创新的导师队伍是保障和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和学术水平的关键。各院系应将导师队伍建设放在重要位置。 第三条研究生指导教师必须符合导师遴选条件,履行导师职责,接受所在院系对导师资格的年度审核。 研究生指导教师职责 第四条导师应认真了解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执行国家、学校关于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章制度,确保研究生的培养质量。首次确认资格的博士生导师应参加学校组织的导师培训活动。

第五条导师应坚持以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作为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根本目标,并贯穿到研究生教育的整个过程,关注研究生未来的职业发展,在思想品德、学习科研、心理健康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全面关心研究生的成长,帮助研究生树立严谨的治学态度和高尚的职业道德。 第六条导师应根据学校和所在院系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安排,参与研究生招生工作,做好研究生选拔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导师应根据《北京大学教师教学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承担课程教学工作,并积极参与教材编写,及时将本学科的最新研究成果融入教学内容之中。 第八条导师应参与制定或修订本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并根据其基本要求和研究生的实际情况,与研究生商定个人培养计划,对其提出学习和科研要求,指导研究生选课;组织导师小组,帮助研究生确定研究方向;认真组织研究生的综合考试和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做好论文初审和预答辩等工作。 导师应认真指导、审查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并配合所在院系做好学位论文答辩的组织工作。导师对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的文章及研究成果负有了解和监督的责任。 第九条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导师应及时和定期与研究生沟通,检查培养计划执行情况以及科研进展情况,及时研究和解决培养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导师因公出差、出国,应认真安排

驻村工作组规章制度

驻村工作组规章制度 一、请销假制度 (一)工作组成员要严格遵守驻村纪律,坚守驻村岗位,履行驻村职责,提高驻村质量,确保工作实效; (二)工作组成员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驻村岗位的,组长向镇党委请假,组员请假1天以内向组长请假,请假3天以内断江镇分管小康驻村工作的领导请假,请假3天以上的需报请镇党委批准,并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建立队员在岗在位常态化。 (三)严禁工作组成员在驻村期间空岗,确保不误工作。对所驻村群众反映较差的工作队员,将报请县委党建办进行调整。 二、学习制度 (一)驻村工作组成员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在加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十八大一系列重要会议和文件学习的同时,要认真学习加强对省委、市委和县委文件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掌握好党对农村工作各项方针政策,并向群众宣传贯彻落实。 (二)工作组成员每月集中学习1次,并适时向镇党委、政府汇报工作。 (三)学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结合起来,要深入群众,联系群众,虚心向群众学习。 (四)组织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促进工作组成员强化学习,提升素质。 (五)工作组成员除了记好学习笔记外,还要写好工作笔记和民情日记。 三、例会制度 (一)例会时间: ①工作组例会由工作组组长组织,每周根据情况召开组员例会; ②村工作例会,由工作组长、村支书、村主任共同组织,每月召开一次,与计划生育工作例会合并召开。 (二)例会内容: ①工作组例会汇报本周各项工作开展落实情况;根据本人分工需要提交会议研究的事项;制定下周工作计划。 ②村工作例会:对上阶段开展情况总结,布置下一步工作计划。 (三)例会规定:工作组成员及村干部不得缺席、不得迟到,确实不能参会的应向工作组长请假,否则视为缺席。 (四)例会要求:每次召开例会,都要认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分析问题,做好会议纪录。 四、工作纪律 (一)驻村工作组成员在镇党委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二)积极参加群众劳动,坚持原则,忠于职守,秉公办事。 (三)严格遵守群众工作纪律,尽心竭力为群众解难事、办好事,不得损害群众利益,并开展与群众交心谈心活动。 (四)严格遵守村里的财经纪律,协助村加强村级经费的监督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五)掌握村“两委”班子的基本情况,并积极协助组织培养村级后备干部,增强“两委”班子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六)积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镇政府下达给村的各项工作任务。 (七)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不得向基层提不合理要求,不得接受宴请和任何形式的礼品、礼金,不得酗酒滋事,不参与赌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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