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房屋租赁备案提交审核登记表及其他资料清单(2018年)

上海市房屋租赁备案提交审核登记表及其他资料清单(2018年)
上海市房屋租赁备案提交审核登记表及其他资料清单(2018年)

上海市房屋租赁实用版

YF-ED-J9727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上海市房屋租赁实用版 An Agreement Between Civil Subjects To Establish, Change And Terminate Civil Legal Relations. Please Sign After Consensu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Realize Common Interests.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上海市房屋租赁实用版 提示:该合同文档适合使用于民事主体之间建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请经过一致协商再签订,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一、本合同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 商品房预租以及按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租金的 房屋租赁,不包括按市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出 租的公有居住房屋、行政调配方式出租和政府 投资建造的公益性的非居住房屋以及在《条 例》施行前按照市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出租的 私有居住房屋的租赁。 二、预租仅限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建 造,并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但房地产 开发企业已经预售的商品房不得预租。 三、本合同条款中的[出租]或[预租]

为提示性符号,表示该条款适用于出租行为或预租行为。本合同作为房屋租赁合同使用时,只能采用标有[出租]部分的内容;而作为商品房预租合同使用时,则[预租]部分的条款和补充条款中的“预租有关事宜”部分的条款。其他未标有[]符号的条款作为通用性条款,不论预租或出租都适用。 四、本合同用于商品房预租的,在该商品房竣工,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了房地产初始登记、取得了房地产权征后,预租双方当事人应当签订商品房使用交接书。商品房使用交接书生效后该合同内的原预租条款履行完毕。 五、本合同文本系市房地资源局和上海市工商管理局根据《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制定的示范文本(试行)。其合同条款均为提示性

深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须知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须知 一、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或备案流程图 当事人提出申请—管理所收文—管理所核准—登记或不予登记 二、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或备案双方须提供如下资料 (一)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单位的: 1、《房地产证》或证明其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 2、改变房屋原使用功能的房屋出租,须提供国土部门同意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的批文及付清地价款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个人的:产权证明(房地产证、购房合同、按揭合同等)(验原件留复印件)或街道办、居委关于产权的书面证明。 (二)房地产租赁合同书(使用房屋租赁管理机关提供的统一格式合同书)。 (三)出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单位的:1、政府批文或《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 2、以被委托人名义签订合同的,委托人须在授权委托书上表述清楚,境外当事人的委托书应当经过公证或认证;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委托书原件。 个人的: 1、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2、委托他人代管或办理的,须提供房屋所有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共有房屋须出具其它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境外共有人须出具经过公证或认证的证明书。 (四)承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单位的: 1、政府批文或《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

2、境外企业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护照(验原件留复印件); 个人的: 1、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境外人士须提供护照或居留证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2、房屋用途为住宅的,须填写《暂住人员信息登记表》,提供20~49周岁女性计划生育证明; 3、委托他人代办承租手续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 (五)已作为资产抵押的房屋出租须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原件。 三、房地产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其它事项 (一)转租合同的登记(备案) 办理转租合同登记(备案)的当事人需提交下列资料:1、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律资格证明; 2、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3、已登记(备案)的原房地产租赁合同。 (二)登记(备案)租赁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双方在履行合同发生变更时,需按合同登记(备案)的要求出具资料,到房屋租赁管理所重新进行合同登记(备案)。

2017年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全文)

2017年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全文)2017年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全文, 导语,出租居住房屋,每个房间的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且居住使用人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欢迎阅读参考,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于2011年7月7日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8号公布,根据2014年3月2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5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该《办法》共37条,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2004年8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的《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实施办法》予以废止。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实施办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与居住证《暂行规定》同时公布和实施。这一办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的居住房屋租赁及管理。需要说明的是,公有居住房屋的出租,不适用该办法;但承租人转租公有居住房屋的,则适用该办法。2014年5月4日,上海市政府网站发布《上海市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决定》,要求出租居住房屋每个房间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并要求相关集中出租房屋供他人居住的,要建立管理制度。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 第15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4年3月24日市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市长杨雄

2014年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决定 (2014年3月2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5号发布) 市人民政府决定,对《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第八条修改为, 出租的居住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符合消防、治安、防灾、卫生等方面的标准和要求,并具备供水、供电等必要的生活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居住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出租的其他情形。 二、第十条第一款修改为, 出租居住房屋,每个房间的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且居住使用人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 三、第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 集中出租房屋供他人居住,出租房间达到10间以上或者出租房屋居住使用人达到15人以上的,出租人应当建立管理制度,明确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建立信息登记簿或者登记系统,并将相关登记信息报送公安部门备案。 四、增加一款,作为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居住房屋的出租人应当与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 五、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出租房屋不符合治安、消防等标准和要求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上海,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上海,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XX-05-13 来源:互联作者:内容提要: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是确立租 赁的一种有效形式。下面是上海市的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流程。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是确立租赁的一种有效形式。下面是上海市的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流程。 一、办理地点: 区房地产交易中心。 二、办理时间: 周一到周五9:30-11:30,13:30-16:30 三、需携带材料: 1、当事人身份证(出租人和承租人)原件+复印件; 2、房地产权证原件+复印件; 3、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4、委托书原件+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各区到对应的本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 2、租的房子的产权证上的所有人因故无法一起办理登记备案证明,需 要提供委托书。如果产权证上的所有人可以 亲自办理,则无需提供委托书。 3、房产不是一人所有,而是二人以上共有时,要提供全部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委托书一般格式 委托书

兹委托XXX (身份证号:XXX)代为办理XXX (房产地址) 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的相关事宜。 委托人:XXX (身份证号:XXX ) XXXX 年XX 月XX 日 注意委托书必须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圆珠笔不行; 5、委托书的正规格式可以从服务台免费索取,如果事先准备的委托书由于各种原因不符合要求,可以当场索取并填写正规格式的委托书; 6、身份证必须复印正、反两面,产权证首页(有条形码的)和次页(记载详细信息的)都必须复印; 7、所有复印件都准备两套; 8、所有手写内容必须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圆珠笔不行。 9、准备至少65 元现金,其中15 元购买三本标准格式的房屋租赁合同,50 元登记费; 10、自带钢笔或签字笔,各办事窗口一般都极不情愿出借签字笔; 11、24 号窗口可以复印,复印费每张 1 元,建议提前复印好有关资料; 12、顺利的话,办理时间大概需要至 2 个小时。 五、办理流程: 1、到服务台表明“我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服务台会给一个排队号,到32-34 号窗口等待叫号; 2 、32 号窗口要求出示自带的房屋租赁合同,一般均被判定不合格。让你填写一份表格,缴纳15 元钱,上缴一份出租人和承租人身份证的复印件(验原件)、房地产权证的复印件(验原件)、委托书复印件(验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的复印件(验原

2019上海市个人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办理居住证适用)

上海市个人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座落、面积、情况 1-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或整租)的座落在上海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__________弄__________号_________室 (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房屋仅作为居住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 2-2、在租赁期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准许前,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使用用途。 三、租赁期限 3-1、甲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租赁期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为期____年。 3-2、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壹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双方可在对租金、期限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该房屋租赁的月租金为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百_____元整)。 4-2、租金按_____月为一期支付,第一期租金及保证金应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付清,以后乙方应于每期的______天前支付予甲方房租金。 4-3、乙方支付租金方式:_电子银行转账_。银行卡号:。 五、保证金 5-1、为确保房屋及所属设施之安全与完好及租赁期内相关费用之如期结算,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的保证金(押金)为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百_____元整)。 5-2、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付清全额保证金。甲方在收到保证金后应予以书面签收。 5-3、租赁期满后,乙方点清,交还房屋及设施,并付清应付费用后,经甲方确认后应立即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六、其它费用 6-1、乙方在租赁期内实际使用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通讯等费用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单如期缴纳,逾期不付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6-2、物业管理费由_甲_方支付。 七、甲方义务 7-1、甲方定期对房屋和设施进行维修,保养(提前5天通知乙方)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详细指南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详细指南 第一部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一、提出申请 房屋租赁当事人必须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1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租赁管理所申请合同登记或者备案。 二、当事人须提交以下文件 (一)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的其它有效证件(留存复印件) 1、符合条件进行合同登记的(根据情况提供下列一种资料即可),例如: a、《房地产证》(如房地产证抵押的,出租人必须告知承租人); b、已开具付清房款证明的《购房合同书》;

c、《按揭合同》(如未注明房屋面积、用途的须另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 d、已生效的法院判决或仲裁文书; e、拍卖竞得已生效的法律证明文书; f、其他有效产权证明文件。 2、不符合登记条件,需要办理备案的,应提交房屋使用的有关证明文件。 (二)《房地产租赁合同书》 (三)出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 1、出租人为个人的 a、有效身份证件(留存复印件); b、委托他人代管或办理的,须出具房屋所有人的授权委托书,

如以被委托人名义签定合同,委托人须在授权委托书上表述清楚; 境外所有人应出具经公证或认证的委托书; c、共有房屋须出具其它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境外共有人应出具经公证或认证的委托书; 2、出租人为单位的 a、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设立的批文或工商营业执照(留存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留存复印件); c、委托他人代管或办理的,须出具房屋所有人的授权委托书,如以被委托人名义签定合同,委托人须在授权委托书上表述清楚; 境外所有人应出具经公证或认证的委托书; (四)承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 1、承租人为个人的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范文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范文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本合同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 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 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房屋租赁合同遵守一般的合同格式,合 同内容应包含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个人信息,所租赁房屋的情况以及租赁双方的权利义 务等。即主要包括房屋地址、居室间数、使用面积、房屋家具电器、层次布局、装饰设施、月租金额、租金缴纳日期和方法、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租约等。我国《合同法》第二百 一十二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具体内容请看以下内容: 租金及支付方式 4.1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 4.2 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年□半年□季度□月度; 先付后用;第一期租金签定合同当日支付,以后每期租金提前_________日支付。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深圳市区 2、出租房屋面积共平方米。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如果有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 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1-该房屋的现有装修及设施状况,由双方在合同附件( )中加以列明。除双方另有约 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 的验收依据。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篇一: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办理 上海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办理流程 2013-05-13 来源:互联网作者: 内容提要: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是确立租赁的一种有效形式。下面是上海市的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流程。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是确立租赁的一种有效形式。下面是上海市的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流程。 一、办理地点: 区房地产交易中心。 二、办理时间: 周一到周五9:30-11:30,13:30-16:30 三、需携带材料: 1、当事人身份证(出租人和承租人)原件+复印件; 2、房地产权证原件+复印件; 3、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4、委托书原件+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各区到对应的本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 2、租的房子的产权证上的所有人因故无法一起办理登记备案证明,需要提供委托书。如果产权证上的所有人可以亲自办理,则无需提供委托书。 3、房产不是一人所有,而是二人以上共有时,要提供全部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委托书一般格式 委托书 兹委托xxx(身份证号:xxx)代为办理xxx(房产地址)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的相关事宜。 委托人:xxx(身份证号:xxx) xxxx年xx月xx日 注意委托书必须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圆珠笔不行; 5、委托书的正规格式可以从服务台免费索取,如果事先准备的委托书由于各种原因不符合要求,可以当场索取并填写正规格式的委托书; 6、身份证必须复印正、反两面,产权证首页(有条形码的)和次页(记载详细信息的)都必须复印; 7、所有复印件都准备两套; 8、所有手写内容必须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圆珠笔不行。 9、准备至少65元现金,其中15元购买三本标准格式的房屋租赁合同,50元登记费; 10、自带钢笔或签字笔,各办事窗口一般都极不情愿出借签字笔; 11、24号窗口可以复印,复印费每张1元,建议提前复印好有关资料; 12、顺利的话,办理时间大概需要1.5至2个小时。 五、办理流程: 1、到服务台表明“我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服务台会给一个排队号,到32-34号窗口等待叫号; 2、32号窗口要求出示自带的房屋租赁合同,一般均被判定不合格。让你填写一份表格,缴纳15元钱,上缴一份出租人和承租人身份证的复印件(验原件)、房地产权证的复印件(验原件)、委托书复印件(验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的复印件(验原件),领取三份打印好的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到25号窗口等待(该窗口不叫号,需尽量占据窗口前的有利位置);

上海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上海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 登记备案证明 篇一:【上海市房屋租赁】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办理指南 【上海市房屋租赁】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办理指南 (以闵行区为例) 一、办理地点:闵行区(住房所在区)房地产交易中心 二、办理时间:周一到周日8:45-11:30;13:30-16:30 三、需携带材料(不同地方可能要求有些许不同,最好先到房地产交易中心了解情况): 1、钢笔或签字笔——所有材料均只能用钢笔、水笔或签字笔书写,千万不能用圆珠笔! 2、当事人(出租人和承租人)身份证原件+2份复印件(新版磁卡身份证必须复印正、反两面); 注意:房产不是一人所有,而是二人以上共有的(见房地产权证上的名字),必须提供全部共有人的身份证和复印件,如果他们不能亲自陪同办理的,还要签署一式两份委托书(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咨询处索取) 3、房地产权证原件+2份复印件(有条形码的产权证首页)和(记载详细信息的次页); 4、《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咨

询处索取) 5、现金人民币65元(其中,15元用于购买三本标准格式的房屋租赁合同,50元登记费。) 四、办理流程: 1、到服务台表明“我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然后到相应窗口(比如,16号窗口)办理。 2、16号窗口要求出示相关文件: (1)房地产权证的复印件(验原件) (2)出租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委托书 (4)承租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上缴上诉文件复印件一套;根据16窗口的指示,填写相关表格、签字。 4、根据16窗口的指示,到咨询处拿号,同时到楼上24号窗口缴纳15元钱,领取盖章文件和收据。 5、根据16窗口的指示,到楼下24号窗口领取三份打印好的正规房屋租赁合同(无需填写,只需签字)。 6、在楼下24号窗口填写并提交《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同时上缴一套上述文件复印件(再次验原件)。 7、在楼下24号窗口的指示,到楼上24号窗口缴纳50元钱,领取缴款文件和收据。 8、到楼下24号窗口领取《上海市闵行区房地产交易中

上海房屋租赁合同(简单版)

上海房屋租赁合同(简 单版)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及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在上海市的建筑面积为____㎡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使用。 二、租期:暂定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房租:乙方每月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元整(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每个月 一付。 四、押金: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租房押金元整(大写:人民币),作 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无违反本合同条款之行为,甲方须将押金全部退还给乙方。 五、乙方在租赁期间实际使用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单如期缴纳。 六、房租到期后,乙方须依约提前天按时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租金额5%加收滞纳金; 如拖欠租金达半个月及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返还履约保证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设备的毁损,应负 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责任。 八、甲方应负责出租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在租金中折算;若甲方拖延维 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则乙方不负责任,并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九、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 取得同意,同时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如乙方需退房,也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同时不得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 十、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 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可直接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字:承租人(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2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 备案类型:□新增□变更□延续□注销 注:请仔细查看背面申请表填写说明,确保填写内容完整、真实、有效。

申请表填写说明 一、【备案类型】:按照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情形进行勾选,并在对应的备案业务栏内填写相关内容,标注“*”为必填项。 二、【房屋坐落】、【产权证号】、【房间号码】:房屋坐落填写内容应当与房屋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房屋坐落一致,例如“xx路xx号xx小区xx幢xx单元xx室”;产权证号填写内容应当与不动产权证上记载的编号内容一致,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可以不填写;房间号码,整套(幢)出租的,可以不填写,按间出租的,应当填写明确的承租房间位置,例如“01室”、“南卧室”等。 三、【房屋设计用途】、【房屋租赁用途】房屋设计用途填写内容应与合法房屋权属证明记载的规划设计用途一致,房屋租赁用途按照房屋租赁合同载明的租赁用途填写。 四、【租赁类型】:直租类型仅限于出租人为房屋产权人的情形,其余均属转租类型(如“托管式”租赁房屋、房屋产权人授权同意承租人转租房屋等)。 五、【出租人】、【承租人】:填写内容应当与房屋租赁合同上签章一致,如出租人或承租人在合同上签章为多人的,填写用“,”分隔。 六、【产权人】:仅限于租赁类型为转租情形进行填写,产权人应当与房屋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内容一致,如房屋存在共有权人则一并填写完整,填写用“,”分隔。 七、【租赁面积】:整套(幢)租赁的,填写房屋建筑面积;分间租赁的,填写租赁合同约定的租用部位面积。 八、【租金总额】、【租赁期限】:根据租赁合同确定的租金总额和起止日期填写。如租赁合同中的租金以非人民币计价的,应当折算成人民币填写;如租赁合同中为月租金额,应当计算整个租期的租金总额填写;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九、【变更信息】:仅填写实际发生变更的内容,且应当与申请人提交的信息变更材料一致。 十、【续租期限】:按照续租合同确定的起止日期填写。 十一、【注销备案】:按照注销备案情形进行勾选,并填写租赁关系终止或解除日期。 十二、【代办人】:代办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填写单位信息;代办人为自然人的,填写个人信息。 十三、【申请人(代办人)】:自然人应当签名或者盖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加盖公章及代理人签名。

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实用版)

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证件号: 承租方(乙方): 证件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座落、面积、情况 1-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或整租)的座落在上海市区路弄号室 (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分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屋土地用途为用地,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类型为__ ____,房屋状况为,产权证号码。 二、租赁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房屋仅作为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 2-2、在租赁期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准许前,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使用用途。 三、租赁期限 3-1、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租赁期年月日起至自年月日止。为期年。 3-2、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壹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双方可在对租金、期限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该房屋租赁的月租金为元整,(大写万仟百元整)。 4-2、租金按月为一期支付,第一期租金及保证金应于年月日前付清,以后乙方应于每期的天前支付予甲方房租金。 4-3、乙方支付租金方式:。 五、保证金 5-1、为确保房屋及所属设施之安全与完好及租赁期内相关费用之如期结算,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的保证金(押金)为元整,(大写万仟百元整)。 5-2、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付清全额保证金。甲方在收到保证金后应予以书面签收。

房屋租赁备案证明

房屋租赁备案证明 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租房协议书 房东出租人为甲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为乙方 甲方出租_____市_____区_____街_____巷______号____楼____套间给乙方作____使用,房租______元人民币/月,电___元/度,自来水___元/吨。有线电视费____元/月,垃圾费___元/月,院子灯___元/月,楼梯灯或走廊通道灯___元/月。电由___度开始使用,室内自来水由____吨开始使用。入住计租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按金时间:_____ 年____月____日,按金为一次性人民币_____元(壹租壹押),租约时间_____个月,(即到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止)。在租约时间_____个月里,由于乙方租住不尽如人意或甲方特殊需要,房东可以提出正当理由随时不租给乙方住,房东将提前15天通知乙方,乙方在超出15天还未退房,房东有权把房屋里乙方的东西搬出屋外,丢失或损坏由乙方自负。15天内退租将会退回按金给乙方。但乙方在租约时间_____个月里,不能因为房屋内外的原因和个人的原因而要求退租金和退按金。承租人在本套间租住不论本协议租约时间是否已满,同意注意和遵守的事项:1、按金不能当房租使用。乙方在每月_______号交清下个月房租和上个月的水电费用以及其它费用给甲方,拖交或欠交超过5天,视作自动退租,按金不退,房东有权把房屋里乙方的东西搬出屋外,丢失或损坏由乙方自负。(即使未到收租时间,只要每次水电费合计金额达到按金的30%时,房东就有权即日收取水电费,拖交

或欠交超3天则停水电处理。)锁匙_____条。出入轻手关好门。(甲方已配备2㎏干粉灭火器和80w吊风扇以及10寸金铃排气扇各一台)。 2、财物金钱数量大,请放入银行保管,丢失钱财与房东无关。甲方不保管包括自行车在内的任何车辆。 3、塑料门或木门不能打钉子,墙壁若要打钉子叫房东打。乙方没经甲方同意,对房屋打钉或打孔,乙方赔偿给甲方每孔20元。 4、任何时间,乙方人员在房屋里不得打麻将,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开大电器的喇叭等制造任何噪声影响他人生活和休息,如有投诉扣按金30元/次。 5、搬动煤气瓶等含铁金属,小心碰撞楼梯及房屋内瓷片,如有撞损,乙方赔偿每处50元。 6、乙方要遵守国家法令,如果进行违法活动,视作自动退租,房东有权不退回余下未住的房租及按金,并报警处理。要配合房东以及计生、公安、消防、村治保、出租屋管理处对各人员的管理和登记,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乙方办理暂住证。 7、退租时,承租人应提前5天通知房东退租的事,否则甲方从押金中扣5天房租。 8、墙壁保持干净。不准把卫生巾、杂物(卫生纸外)倒入厕所,如有造成堵塞,乙方赔偿甲方500元。热水不能倒入厕所,以防热胀冷缩破裂,如有破裂乙方赔偿甲方500元。 9、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或打孔要经房东同意,费用由承租人支付,退租时设施归房东所有。10、承租人不慎丢了锁匙或忘记带锁匙,要求房东开门,交30元/次开门人工费。 11、不准往窗外或楼梯间扔垃圾和不准乱吐痰,见到则甲方从按金中扣30元/次。12、乙方要注意熄灭烟头火种、注意不要让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儿童和少年)玩火或用火、注意煤气泄漏和安全

2017年最新版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全文)

2017年最新版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全文)2017年最新版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 法(全文) 导语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居住房屋租赁及其管理。以下是小编为各位收集整理提供的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学习! 2017年最新版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全文) 为了加强本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维护居住房屋租赁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居住房屋租赁及其管理。 公有居住房屋的出租~不适用本办法;但承租人转租公有居住房屋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是本市居住房屋租赁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本市公安、税务、工商、劳动、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本市居住房屋租赁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居住房屋租赁纳入社区综合管理的范围~并组织、协调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和街道办事 1 / 6 处、镇(乡)人民政府做好辖区内居住房屋租赁的日常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设立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具体承担居住房屋租赁相关手续的受理工作;社区综合协管队伍协助有关管理部门做好居住房屋租赁的管理和相关服务工作。 居住房屋租赁的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书面租赁合同~并向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居住房屋的出租人应当依法纳税;不具有本市户籍的承租人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办理居住登记。 居住房屋租赁的当事人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活动~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居住房屋的出租人应当是依法取得房地产权证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的房屋所有权人~或者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人。 居住房屋的承租人可以是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租赁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出租的居住房屋除应当符合《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有关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房屋结构及其附属设施安全牢固~具备上下水、供电和环境卫生等必要的生活条件; 2 / 6 (二)房屋的出入口、通道等符合治安和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 (三)向单位出租用作集体宿舍的~与非出租的房屋实行分门进出或者采取分隔措施;其中~承租的居住人数超过15人的~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管理人员。 租赁居住房屋~承租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低于10平方米~或者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7平方米;其中~向单位出租用作集体宿舍的~承租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低于6平方米~或者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4平方米。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备案类型:□新增□变更□延续□注销

注:请仔细查看背面申请表填写说明,确保填写内容完整、真实、有效。 申请表填写说明 一、【备案类型】:按照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情形进行勾选,并在对应的备案业务栏内填写相关内容,标注“*”为必填项。 二、【房屋坐落】、【产权证号】、【房间号码】:房屋坐落填写内容应当与房屋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房屋坐落一致,例如“xx路xx号xx小区xx幢xx单元xx 室”;产权证号填写内容应当与不动产权证上记载的编号内容一致,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可以不填写;房间号码,整套(幢)出租的,可以不填写,按间出租的,应当填写明确的承租房间位置,例如“01室”、“南卧室”等。 三、【房屋设计用途】、【房屋租赁用途】房屋设计用途填写内容应与合法房屋权属证明记载的规划设计用途一致,房屋租赁用途按照房屋租赁合同载明的租赁用途填写。 四、【租赁类型】:直租类型仅限于出租人为房屋产权人的情形,其余均属转租类型(如“托管式”租赁房屋、房屋产权人授权同意承租人转租房屋等)。 五、【出租人】、【承租人】:填写内容应当与房屋租赁合同上签章一致,如出租人或承租人在合同上签章为多人的,填写用“,”分隔。 六、【产权人】:仅限于租赁类型为转租情形进行填写,产权人应当与房屋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内容一致,如房屋存在共有权人则一并填写完整,填写用“,”分隔。 七、【租赁面积】:整套(幢)租赁的,填写房屋建筑面积;分间租赁的,填写租赁合同约定的租用部位面积。 八、【租金总额】、【租赁期限】:根据租赁合同确定的租金总额和起止日期填写。如租赁合同中的租金以非人民币计价的,应当折算成人民币填写;如租赁合同中为月租金额,应当计算整个租期的租金总额填写;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 九、【变更信息】:仅填写实际发生变更的内容,且应当与申请人提交的信息变更材料一致。 十、【续租期限】:按照续租合同确定的起止日期填写。 十一、【注销备案】:按照注销备案情形进行勾选,并填写租赁关系终止或解除日期。 十二、【代办人】:代办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填写单位信息;代办人为自然人的,填写个人信息。 十三、【申请人(代办人)】:自然人应当签名或者盖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021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完整版)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 日期: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是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以及《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的示范文本,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市场化居住房屋租赁行为。 本合同条款均为提示性条款,供租赁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合同中的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条款予以明确。 二、本合同条款中的【】内容为并列的选择项,双方当事人可根据实际要求选择,不予选择的划除。 三、本合同签订前,双方当事人应相互校验有关身份证明,同时,出租人还应向承租人出具该租赁居住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或其他权属证明。 四、居住房屋租赁,应符合规定的条件和标准。凡承租的居住房屋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或者人均使用面积低于7平方米的;其中,承租集体宿舍的,承租的人均建筑面积低于6平方米,或者人均使用面积低于4平方米的,将不予办理登记备案。在租赁期内,乙方增加同住人的,应当符合上述规定的人均承租面积标准,并书面告知出租人。 五、居住房屋租赁中,凡境内不具有本市户籍的承租人(包括承租的同住人),在按规定向租赁居住房屋所在地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或租赁信息记载后,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办理居住登记,领取《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六、房屋租赁保证金是一种履约保证的措施。房屋出租时,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在合同中约定收取房屋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的数额由租赁双方当事人约定。租赁关系终止时,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办理程序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办理程序 为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管理,实施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 度,规范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行为,根据《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程序。 一、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流程图 二、当事人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当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 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管理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房地产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房地产权证书是指《房地产权证》、《房地产证》和《房 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以下资料可作为判断房屋合法权属或合法来源的证明资料: 1.《房地产权属证明书》; 2.《接管房地产通知书》(直管房提供); 3.经广州市房地产交易所登记所鉴证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建设单位通知购房人的《交付使用通知》(收楼文件); 4.《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和房屋拆迁单位通知被拆迁人的《交付使用通知》(收楼文件); 5.《临时建筑同意保留使用证明》; 6.《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 7.开发商出租新建房屋,合法权属资料包括:

(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已缴交全部土地出让金的发票; (3)竣工验收(质量、规划、消防)合格的文件; (4)《产权具结书》。 8.《宅基地证》; 9.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审批的房屋报建批文和《农村 居民住宅建设用地批准书》; 10.其他证明房屋来源的有效证明。 共有房屋的,同时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 书面证明;转租房屋的,同时提交转租人与原出租人签订的并已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如该合同没有出租人同意转租的约定条款,必须提交房屋所有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受委托经营管理房屋的,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 (二)出租人、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法人、其他组 织的登记注册证明(只提供原件核对,无需复印件) 1.租赁双方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国内 居民提供身份证,港澳同胞提供回乡证或通行证,台湾同胞提供通行证和身份证,外籍人士提供护照等)。 2.租赁双方任何一方是法人的,提供法人证明(营业 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合法资格证明。 3.委托代办的,自然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

房屋登记备案证明教程文件

房屋登记备案证明 房屋登记备案证明我由于要办居住证,我是租的房子,居住证中有一项是要是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请问房地产交易中心的地址和电话是多少,周末上班不?还有需要准备什么东西去?一定要房东一起去吗? 各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的地址和电话都不一样,建议打一下114去咨询。一般的来说周一至周五全天办公,双休日一般不办公。 办理租赁登记备案需租赁双方到场,需要的材料是租赁合同、房地产权证、当事人身份证明,办证期限为5天,费用是80元登记费。如果原租赁到期需

要办理注销手续,然后重新办理备案登记,可同时受理。 《加强房屋租赁联合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市住房保障部门负责登记并核发“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租房当事人在签订合同之后,要去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如不办理将遭到多个部门的严查。 市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全市房屋租赁市场监管、登记备案,督导各县人民政府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的业务办理及信息采集统计工作。公安部门、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对于生产、经营、居住场所为出租房屋的,应查验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另外,房屋租赁要建立信息沟通和共享平台,各县人民政府以乡为单位,以村为主体,采取管理人员分片包干的办法,逐街、逐院、逐栋、逐层、逐户、逐人进行上门普查,采集出租房屋、流动人口和房屋安全等相关信息,填写郑

州市房屋租赁信息采集表,并录入信息系统。 一、申请 凡在开发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租赁活动的,房屋租赁双方或者接受书面委托的另一方应当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或者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各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站提出登记备案申请。如果租赁双方不主动登记备案的,可以给其签发《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通知书》,催其办理登记备案。当事人办理登记备案时需填写《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房屋租赁合同; 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委托他人代为出租房屋的,提供书面的授权委托书;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公有房屋转租的,提供公有房屋租赁合同、转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的书面协

2019年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自行成交版

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 (2019年通用自行成交版) 出租人(甲方):证件类型及编号: 通讯地址: 承租人(乙方):证件类型及编号: 通讯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市区(县)街道办事处(乡镇),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 称:。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居住人数为:,最多不超过人。 (二)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提前2日内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人民币(大写)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大写)元整(¥:)。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支付宝),押付。 (二)押金:人民币元整(¥:)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由甲方承担,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费用。 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上海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十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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