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建设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2013建设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合同编号:20XX-XXXX

本建设施工合同(下称“合同”)由以下双方共同签订:

甲方:(以下简称“业主”)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以下简称“承包商”)

地址:

联系方式:

鉴于:

1.甲方是一家合法合规的业主,拥有合法权利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2.乙方是一家合法合规的施工公司,拥有从事建设施工的能力和经验;

3.甲方和乙方经过充分协商和相互谅解,愿意共同遵守本合同约定。

基于以上声明,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和解释

1.1定义:

本合同所使用的词语,除非特别定义,应具有根据各自常见用法和合同的解释遵循的含义。

第二条:建设工程和标的物

2.1建设工程: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建设的工程概述如下:

(详细描述项目的概述、包括位置、规模、计划、施工内容等)

2.2标的物:

本合同标的物是指建设工程所涉及的全部设备、材料、主体和附属物等。

第三条:工程价款和支付方式

3.1工程价款:

根据双方的协商,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后,甲方应按照如下支付方式支付工程价款:

(具体描述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分期结款安排等)

第四条: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

4.1质量要求: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

4.2验收标准:

甲方有权对建设工程进行合理的验收,并根据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进行评定。

第五条:工期和延期

5.1工期: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建设工程。

5.2延期:

如果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导致工期延迟,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双方协商确定延期的具体安排和计划。

第六条:施工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施工保证金:

甲方保留根据实际情况向乙方索取施工保证金的权利,为确保工

程质量和完工时间的履约保证。

6.2履约保证金:

甲方保留根据实际情况向乙方索取履约保证金的权利,为确保乙

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违约责任:

7.1.1如果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7.1.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争议解决

8.1争议解决:

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如协商不成,任何一

方都有权向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保密条款

9.1保密:

双方应妥善保管本合同及相关文件的保密性,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十条:其他约定

10.1引用和补充:

本合同附件和补充协议等,都应视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10.2未尽事宜:

对于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

10.3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以下为签字栏)

甲方(业主):乙方(承包商):

签字:签字:

日期:日期: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完整最新

(GF—2013—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说明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 《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

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 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 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 《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

合同范本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2013

施工合同通用条款2013 【篇一: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筑伯乐招聘网--(https://www.360docs.net/doc/eb19008608.html,) (gf—2013—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 说明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 《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GF —2013—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 理总局 制定

说明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 《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 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 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 《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解析2014.6.20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通用合同条款解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下称“13版合同”)从2013年7月1日开始执行,广西也将于今年下半年开始执行。与99版合同相比,13版增加了双向担保、合理调价、缺陷责任期、工程系列保险、索赔期限、双倍赔偿、争议评审等8项新的制度。13版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共20条,99版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共47条,07版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共24条,13版合同虽然条款减少,但约定的内容可不少。这里,我主要针对13版通用合同条款简单讲一下。 一、词语定义与解释 1、图纸:是指构成合同的图纸,包括由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供的或经发包人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鸟瞰图及模型等,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图纸文件。图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审查合格。 这里强调了图纸要经审查合格,明确了图纸的范围包括鸟瞰图、包括模型。 2、开工日期:包括计划开工日期和实际开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实际开工日期是指监理人按照合同约定发出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 监理人发出开工通知前,施工现场应具备开工条件并已取得施工许可证(这就是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不应视为实际开工日期。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期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

有权提出价格调整或解除合同。发包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 3、竣工日期:包括计划竣工日期和实际竣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竣工日期;实际竣工日期是指按合同通用条款约定的3种情形: ①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而不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作为竣工日期;②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验收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③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发包人擅自使用也包括二次装修) 4、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的期限,自工程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 保修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请大家注意这两个概念的区别:①缺陷责任期是扣留质保金的期限,缺陷责任期满,发包人就应按合同约定退还保证金,而保修期则与质量保证金没有必然联系,即发包人不能以保修期未满为由不退还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可以用保函);②法律规定了部分工程的保修期最低期限,当事人约定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法律规定,但缺陷责任期法律仅规定了最长不得超过2年,并无最低期限的规定。

施工合同通用条款2013

施工合同通用条款2013 一、合同的背景和目的 本合同是由甲方(以下简称“业主”)与乙方(以下简称“承包商”)就施工合同达成的一致意见,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特拟定本合同。 二、合同的签署 1. 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商谈和协商,达成共识后,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2. 本合同必须为业主和承包商原件各一份,并且双方均应保留合同的电子副本。 三、工程范围及要求 1. 详细描述工程的范围、规模、位置、时间、质量等关键信息,并附上相应的图纸、设计文件等。 2. 承包商对工程质量应保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承担因施工质量问题引发的后续责任。 3. 承包商应按照业主提供的施工进度计划,合理组织施工流程,并保证按时完成工程。 四、合同价款和支付方式

1. 业主应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展情况按约定的价款形式和支付方式按 期支付。 2. 业主留有支付尾款的权利,承包商在验收合格后方可收到尾款。 3. 若工程发生变更,导致价款发生变动的,双方应及时协商进行调整,并签署补充协议。 五、施工期限和验收标准 1. 施工期限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包括起始日期和结束日期。 2. 施工完成后,双方应进行工程验收,验收标准应按照合同约定和 国家有关规定履行。 3. 若承包商未按期完成工程,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按照约定 的方式进行赔偿。 六、保证和保险 1. 承包商应提供适当的保单,以保障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意 外事故和伤害。 2. 承包商应对工程所使用的材料、设备和施工质量等问题提供一定 的质保期,并提供相应的保修服务。 七、双方的违约责任 1. 若业主未按期支付工程款项,应承担延迟付款所产生的违约责任。 2. 若承包商未按期完成工程,应承担延迟交工所导致的违约责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_2013_0201)示范文本

(GF—2013 —0201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说明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 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 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 )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 〈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 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冲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

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 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 致; 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 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 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 《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

2013建设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2013建设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合同编号:20XX-XXXX 本建设施工合同(下称“合同”)由以下双方共同签订: 甲方:(以下简称“业主”)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以下简称“承包商”) 地址: 联系方式: 鉴于: 1.甲方是一家合法合规的业主,拥有合法权利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2.乙方是一家合法合规的施工公司,拥有从事建设施工的能力和经验;

3.甲方和乙方经过充分协商和相互谅解,愿意共同遵守本合同约定。 基于以上声明,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和解释 1.1定义: 本合同所使用的词语,除非特别定义,应具有根据各自常见用法和合同的解释遵循的含义。 第二条:建设工程和标的物 2.1建设工程: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建设的工程概述如下: (详细描述项目的概述、包括位置、规模、计划、施工内容等) 2.2标的物: 本合同标的物是指建设工程所涉及的全部设备、材料、主体和附属物等。 第三条:工程价款和支付方式

3.1工程价款: 根据双方的协商,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后,甲方应按照如下支付方式支付工程价款: (具体描述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分期结款安排等) 第四条: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 4.1质量要求: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 4.2验收标准: 甲方有权对建设工程进行合理的验收,并根据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进行评定。 第五条:工期和延期 5.1工期: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建设工程。 5.2延期:

如果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导致工期延迟,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双方协商确定延期的具体安排和计划。 第六条:施工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施工保证金: 甲方保留根据实际情况向乙方索取施工保证金的权利,为确保工 程质量和完工时间的履约保证。 6.2履约保证金: 甲方保留根据实际情况向乙方索取履约保证金的权利,为确保乙 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违约责任: 7.1.1如果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7.1.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013版建筑合同范本通用条款

2013版建筑合同范本通用条款 一、签约双方及背景介绍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签订: 甲方:(详细描述甲方的身份背景信息) 乙方:(详细描述乙方的身份背景信息) 本合同旨在明确双方在建筑工程项目中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项目的按时、高质量完成。甲、乙双方应互相诚信合作,共同遵守以下合同条款。 二、工程概况 本工程的概况如下: 1. 项目名称:(填写项目的名称) 2. 施工地点:(填写施工地点的详细地址) 3. 工程范围:(详细描述工程包括的具体内容和规模) 4. 工期要求:(规定项目的开始和结束日期) 5. 施工费用:(约定工程的总费用) 三、合同条款 1. 合同变更

1.1 双方达成一致后,可以对合同进行变更。任何变更都应以书面 形式确认,并由双方签字。 1.2 双方变更合同后,支付事项、工期及其他相关内容也将相应调整。 2. 工程款支付 2.1 工程款应按以下方式支付:(详细描述支付方式,如分期支付、完成节点支付等) 2.2 工程款支付的时间和金额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并遵守支付周期。 3. 违约责任 3.1 乙方履行合同义务不到位或存在重大违约行为时,甲方有权要 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金等。 3.2 若甲方履行合同义务不到位或存在重大违约行为时,乙方有权 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金等。 4. 材料供应 4.1 所有建筑材料、设备及其他供应品应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 4.2 乙方应根据工程的需要及时供应合格的材料和设备,并确保其 质量。 5. 安全责任

5.1 甲、乙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生 产法律法规,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5.2 工程施工中如发生安全事故,双方应及时做出应对措施并按照 法律法规履行报告、调查和赔偿义务。 6. 保修期限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对其完成的工程承担一定期限的质量保修责任。具体的保修期限以合同约定为准。 7.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若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 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可以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法律进行仲裁或诉讼。 四、附则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4.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 以上为《2013版建筑合同范本通用条款》的内容,甲、乙双方应遵 守本合同的规定,并按约定履行各自的法律责任。合同双方应保持良 好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进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13年版(示范文本)

工程编号: 合同编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发包人: 承包人: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制订 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部分协议书1 一、工程概况1 二、工程承包范围1 三、合同工期1 四、质量标准1 五、合同价款1 六、项目经理2 七、组成合同的文件2 八、词语含义2 九、承诺2 十、签订时间2 十一、签订地点2 十二、补充协议2 十三、合同生效2 十四、合同份数2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4 1. 总则4 1. 1 定义4 1. 2 合同文件及解释7 1. 3 语言文字8 1. 4 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8 1. 5 通讯联络8 1. 6 工程分包8 1. 7 发包人提供资料9 1. 8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9 1. 9 投标文件的完备性10 1. 10 文物和地下障碍物10 1. 11 事故处理11 1. 12 专利权11 1. 13 联合的责任11 1. 14 保障12 1. 15 财产12 1. 16 交通运输12 2. 发包人13 2. 1 发包人工作13 2. 2 发包人代表14 2. 3 发包人人员14 2. 4 材料设备的提供14 2. 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14 2. 6 发包人支付合同款15

2. 7 组织竣工验收15 2. 8 现场统一管理协议15 2. 9 发包人未尽义务的责任15 3. 承包人15 3. 1 承包人工作15 3. 2 项目经理16 3. 3 承包人人员17 3. 4 承包人劳务17 3. 5 承包人现场查勘19 3. 6 承包人实施工作19 3. 7 承包人实施施工组织设计和工作安排19 3. 8 承包人对设计图纸的使用和要求19 3. 9 承包人提供设计图纸及其责任19 3. 10 承包人为发包人的人员提供配合20 3. 11 履约担保20 3. 12 承包人未尽的义务20 4. 监理工程师20 4. 1 发包人对监理工程师授权20 4. 2 监理工程师职权20 4. 3 监理工程师职权限制21 4. 4 监理工程师指令21 4. 5 承包人执行监理工程师指令21 4. 6 监理工程师代表任命和撤回22 4. 7 监理工程师职权委托22 4. 8 监理工程师未尽义务或失误的责任22 5. 造价工程师22 5. 1 发包人对造价工程师授权22 5. 2 造价工程师职权22 5. 3 造价工程师职权限制22 5. 4 造价工程师指令23 5. 5 承包人执行造价工程师指令23 5. 6 造价工程师未尽义务或失误的责任23 6. 工程质量23 6. 1 质量的管理23 6. 2 质量目标24 6. 3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24 6. 4 检查和返工25 6. 5 重新检验和额外检验25 7.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26 7. 1 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26 7. 2 职业健康27 7. 3 环境保护28 8. 工期和进度28 8. 1 施工组织设计28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 工程承包范围: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元 ; 其中: ( )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元 ; ( )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 ;

( )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 ; ( )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 。 合同价格形式:。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 )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 )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 )通用合同条款;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图纸;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 )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完整最新

(GF-2013-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说明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 《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

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 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 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 《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

(截至2013年住建部最新)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范本完整全文版

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示范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协议书 承包人(全称): 分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 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地点: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元, 小写:元。 三、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年月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年月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分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13合同通用条款

SF-2013-0204 合同编号: 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工程名称: 工程编号: 工程地点: 发包人: 承包人: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制定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

目录 第一部分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1) 二、工程承包范围 (1) 三、合同工期 (1) 四、质量标准 (2) 五、合同价款 (2)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2) 七、词语含义 (2) 八、承包人承诺 (2) 九、发包人承诺 (2) 十、合同生效 (3)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一、总则 (4) 1. 定义 (4) 2. 合同文件及解释 (9) 3. 阅读、理解与接受 (9) 4. 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 (10) 5. 施工设计图纸 (10) 6. 通讯联络 (11) 7. 工程分包 (12) 8. 现场查勘 (13) 9. 招标错失的修正 (13) 10. 投标文件的完备性 (14) 11. 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14) 12. 事故处理 (15) 13. 交通运输 (16) 14. 专项批准事件的签认 (16) 15. 专利技术 (17) 16. 联合的责任 (18) 17. 保障 (18) 18. 财产 (18) 二、合同主体 (19) 19. 发包人 (19) 20. 承办人 (20) 21. 现场管理人员任命和更换 (22)

23. 监理工程师 (24) 24. 造价工程师 (25) 25. 承包人代表 (27) 26. 指定分包人 (27) 27. 承包人劳务 (28) 三、担保、保险与风险 (30) 28. 工程担保 (30) 29. 发包人风险 (31) 30. 承办人风险 (31) 31. 不可抗力 (32) 32. 保险 (33) 四、工期 (34) 33. 进度计划和报告 (35) 34. 开工 (35) 35. 暂停施工和复工 (36) 36. 工期和工期延误 (38) 37. 加快进度 (39) 38. 竣工日期 (40) 39. 提前竣工 (41) 40. 误期赔偿 (41) 五、质量与安全 (42) 41. 质量与安全管理 (42) 42. 质量标准 (42) 43. 工程质量创优 (43) 44. 工程的照管 (43) 45. 安全文明施工 (44) 46. 测量放线 (46) 47. 钻孔与勘探性开挖 (47) 48. 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 (47) 49. 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 (49) 50.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试验 (50) 51.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51) 52. 工程质量检查 (52) 53.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53) 54. 重新验收和额外检查检验 (54) 55. 工程试车 (54) 56. 工程变更 (56) 57. 竣工验收条件 (58) 58. 竣工验收 (58) 59. 缺陷责任与质量保修 (61) 六、造价 (63) 60. 资金计划和安排 (63) 61. 工程量 (63) 62. 工程计量和计价 (64) 63. 暂列金额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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