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欠工作管理办法89033

清欠工作管理办法89033
清欠工作管理办法89033

清欠工作管理办法

清欠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解决本单位面临的债务人迟付、拖欠、拒付各种相关费用的情况,同时加强对催收欠款工作(简称清欠工作)的管理,依据现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应收欠款是指相关法人、自然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中,根据其中的约定应收取的各类款项,包括商业用房租赁费、垃圾清运费以及超出合约规定期限应收而未收的款项。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人员配备

第三条自2013年2月1日起成立清理欠费工作小组(简称清欠组),全面负责清理欠费工作。

组长:组员:

第三章清欠组工作目标

第四条将欠费统计表所列欠款,采取签订还款计划书、通过法律程序等方式进行清缴,计划于2013年6

月底前催收完毕。

第五条建立清欠工作长效机制,形成欠费收缴专门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做到定期收缴,出现一笔清理一笔,保证不发生新欠费。

第四章清欠原则

第六条清欠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依约主张债权、依法维护权益,按照既积极清收又讲究策略的原则创造性地开展清欠工作。

第七条对欠款的债务人,要逐个分析,找出拖欠原因,确定清欠目标和实施方案,采取不同的清收方法。对资金状况较好的债务人,应加大催收力度回收现金;若债务人资金状况不好,在经过充分的调查论证后,可采用担保的办法分期清欠;对于恶意拖欠、恶意逃债的债务人,应果断采取诉讼或其它法律形式维护正当合法权益。

第八条加强清欠基础资料、文档管理工作,对清欠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建立黑名单制度,防范再次拖欠风险。

第九条改进现有示范合同文本,明确约定相关款项支付数额和期限、违约责任、结算方式。

第五章清欠组主要工作职责

第十条负责统计、收集、整理和上报清欠数据;

第十一条制定清欠工作计划、建立工作进展定期上报制度;第十二条督促和协调清欠工作;

第十三条向领导汇报清欠进度、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对策措施;

第十四条负责贯彻落实本单位有关清欠工作指示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第十五条负责本单位因欠费导致的清欠和处理工作。

第十六条指导、督促和协调债权债务人,有序清欠。第十七条定期组织对重点欠款户进行上门催收。第十八条采取诉讼等途径清缴欠款。

第十九条负责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六章主要工作制度及清欠相关措施:

第二十条定期上报清欠工作进展情况及进度报表。第二十一条清欠工作流程:1、整理欠费的类别、数额、欠费时间;2、对债务人采取电话催缴的方式督促其尽快交清所欠费用;3、对电话催缴后扔不缴费的商户采取现场下达催款通知书的方式,并告知其若未在规定时间内交清钱款,将对其采取断水、断电及诉讼等相关措施,并取得送达回证;4、对确有困难的债务人与其签订《延期还款计划书》(欠费人申请分期缴费,要求有担保人);

5、清欠组根据《延期还款计划书》和还款计划继续清欠)。

6、联系律师事务所对仍不缴纳欠费的商户寄送律师函。

7、扔拒不缴纳的依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二十二条特殊情况欠费的处理程序

1、分类清缴。对欠费单位逐一排查,逐户核查欠费人欠费的具体情况,分析其欠费原因和缴费能力,对缴费单位发生的欠费应按缴费类别分类管理,建立欠费人档案,根据欠费人基本情况、欠费类型、欠费所属期以及各险种欠费数额等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制定清欠办法。对能缴不缴甚至拒缴的,采取措施,强制征

缴;对暂时困难的,要引导其签订《延期还款计划书》并制定清欠计划,逐步清缴欠费;对完全或基本丧失缴费能力的,要量身制定清欠方案,跟踪督促落实。

第二十三条强化监控。在加强清欠催缴的同时,要对欠费大户实施重点监控,对累计欠费50万元以上的欠费人,要作为重点欠费监控对象,通过建立目标责任制、专人包户等措施,加大监控力度;推动清欠催缴工作顺利进行。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清欠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2013年5月23日

扩展阅读:清欠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清欠工作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解决公司业务活动中面临的客户迟付、拖欠、拒付石料产品款项,造成流动资金短缺,法律纠纷不断,制约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大难题,加强对催收货款工作(简称清欠工作)的管理,引导企业规范经营、防拖防欠,促进企业提高管理质量,增强竞争实力,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应收账款是指根据各类供货合同(协议)约定,公司应收取买方的各类款项。其中包括石料产品货款、代垫运输费等款项。

第三条拖欠账款是指超出合约规定期限应收未收的款项,其中包括因拖欠造成应补偿的利息。

第四条公司各单位根据我国有关法律,依据签订的供货合同和履约情况,通过诉讼或非诉讼方式催收应收账款,处理因拖欠货款引起的经济纠纷、解决历史遗留拖欠货款的事项以及为预防发生拖欠采取的措施均为本办法涉及的业务范围。

第二章机构职责与人员配备

第五条公司成立“清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清欠办公室(简称公司清欠办)。公司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公司的清欠领导工作。

第六条公司清欠领导小组下设清欠工作办公室(简称清欠办),清欠办公室在公司清欠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对公司的清欠工作实施专业性管理和业务性指导,参与大额货款清收工作,并协调解决清欠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各下属公司要高度重视清欠工作,由主要领导负责主抓清欠工作,并设立专门的清欠机构负责清欠工作,清欠机构要配备足够数量的工作人员,制定明确的工作职责。

第八条公司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既有应收账款所在单位独立负责,又有财务、销售、

法律和下属公司通力合作的清欠工作体系,并逐步建立客户信用、企业风险管理体系。第九条公司总部及下属公司配备的清欠工作人员要具备一定的专业水平和综合业务能力。要重视清欠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的培养和业务能力的提高,支持并积极选派人员参加系统内外的各类与清欠工作有关的业务培训。

第三章责任制度

第十条公司负责人是清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清欠工作。对于拖欠货款额度大、账龄长、难度高的客户,公司负责人要亲自参加策划、决策并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要积极参与清欠工作,根据分工职责承担相应的清欠工作责任,并将清欠指标纳入领导班子的经营考核指标体系。

第十二条公司财务总监对清欠工作负有专业管理职责。公司财务管理部按照合约规定的付款条件,及时监督货款回收,控制拖欠货款发生,督促拖欠款的清收和追索,核定清欠工作的成本,处理呆账坏账。第十三条部门责任

1、公司清欠办公室负责公司总部和下属企业清欠工作的管理、协调和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清欠工作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掌握汇总清欠工作进展情况,审核、填报有关报表,提供分析资料;对各环节清欠责任人的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客户清欠的措施和办法。

2、销售部和各下属公司要对签约、履约全过程承担连续责任。负责协调解决清欠过程中涉及合同条款的争议问题,根据供货合同和结算资料,提供有效证据,为清欠工作提供收款依据。

3、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在清欠工作中要加强货款结算回收工作,严格财务核算和收款手续,提供有关拖欠款的准确数据,收集客户资金动态信息,及时与企业清欠办公室沟通。参与实施清欠工作中的债转股、实物抵债以及实物变现、资产评估等工作。

4、市场技术部和下属公司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协调处理,解决好客户投诉的质量问题,清除清欠障碍。

5、欠款业务所在下属公司要提供相关结算凭据,以便财务、经营和清欠部门掌握

货款结算的数额,保证货款及时结算。

6、销售部要及时提供业务合作中的洽商签证等原始资料和数据,保证证据的完整和准确。

7、企管部应加强法律事务服务,应加强合同审核,做到合同签定前签署意见、合同签定后内容交底,履约过程中进行检查等。及时准确的收集各种证据资料,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依案情与诉讼审批程序对案件进行评估、立案、诉讼。

8、公司其它相关部门要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能,担负清欠工作中应承担的责任。凡对公司统一安排的清收拖欠工作执行不力的,应承担其责任。

第十四条销售业务经办人是清欠的直接责任人,也是货款清收的终身责任人。各下属公司应严格执行合约条款,把客户开发、关系维护和货款清收结合起来,视货款实收情况维护客户关系,未经公司销售部批准,不得随意终止供货。

第四章清欠原则

第五章

第十五条清欠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依约主张债权、依法维护权益。按照既积极清收又讲究策略的原则创造性地开展清欠工作。在清欠工作中要注意与还贷、抵税、清偿债务、处理不良资产结合起来。要处理好清欠与市场开拓、客户关系维护的关系。第十六条对拖欠货款的客户,要逐个分析,找出拖欠原因,确定清欠目标和实施方案,根据客户的资金、信用状况采取不同的清收方法,核定清欠指标。对资金状况较好的客户和债务人,应加大催收力度回收现金。

对于客户和债务人资金状况不好,但项目市场前景看好的,在经过充分的调查论证后,可采用有效抵押担保的办法清欠。

对于资金状况不好、经营不善的客户和债务人,可考虑以实物抵债的办法,并做好资产鉴定、评估、保全、资产所有权转移登记等工作。

对于资金状况恶劣、恶意拖欠、恶意逃债的客户和债务人,应果断采取诉讼或其它法律形式,以及法律允许的方式维护企业权益。

第十七条加强清欠基础资料、文档管理工作,认真清理正在供货合作业务和历史遗留拖欠货款业务的资料。建立应收账款台帐,对清欠工作实行动态管理。第十八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债权债务转移,减轻企业拖

欠款和债务的双重压力。

第十九条本着内部协商,内部仲裁,共同对债务人结算,按照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办事的原则,妥善解决集团内部各单位之间的债权债务问题。

第二十条《合同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对《合同法》第286条的司法解释是解决拖欠问题的法律依据。对不按合同付款的债务人,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企业权益。

第五章防欠措施

第二十一条注重市场调研、客户信用调查、项目前景分析,强化前期防范工作。建立和完善销售合同评审制度,制订详细的合同内容条款,审慎签订供货合同,从源头上合理防范和化解拖欠风险,提高销售业务质量。

第二十二条坚持采用最新版的示范合同文本,强化供货合同中关于结算支付的约束条款。明确约定货款支付数额和期限、违约责任、结算方式。

活动方案之工程款清欠工作方案

活动方案之工程款清欠工作方案 1

工程款清欠工作方案 【篇一:关于工程款清欠问题的探讨】 关于工程款清欠技巧问题的探讨 在中国建设工程领域,工程款的清欠问题始终是困扰施工企业的首要问题。由于建设单位大量拖欠施工企业应付工程款,致使施工企业无法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引发了严重的社会问题。二 00 三年底国务院办公厅为此发布了《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由政府出面帮助施工企业解决工程款拖欠问题,这一重要举措对当前窘迫的工程款清欠无疑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但对于施工企业自身来讲,具体的清欠方式和清欠技巧就显得尤为重要了。考虑到作为弱势群体的施工企业长远的市场利益,诉讼往往成为最后一道救济防线,而采取非诉讼的清欠模式是值得研究和探讨的重要课题。 从合同的角度来看,工程款的清偿是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权利义务的终止。而根据中国《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它情形。”另外施工企业采取债转股,行使代位权,或在特定条件下进行的企业兼并等方式也是清理拖欠工程

款的有效措施。下面结合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对除直接诉讼之外的几种工程款清欠方式及技巧作一简要阐述。 一、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 作为债权人施工企业,经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工程款拖欠问题一般是其首先的清欠方式。协商是依法在双方当事人真实、自愿的基础上进行的,由此而达成的一致书面意见如不违反中国强制性法律、行政法规,即对双方当事人均发生法律效力。如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后,双方达成共同的竣工结算,或施工企业提交的竣工结算未生效,那么调解协商应当是施工企业主张工程欠款的最佳途径。但协商的期限不宜太长,一方面考虑到诉讼时效的问题,另一方面也需要兼顾作为债务人的建设单位偿债能力的因素。施工企业应妥善把握协商的时机和期限,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后,除即时履行协议外,双方能够经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以民事调解书或仲裁调解书的方式将其固定下来,依法赋予其强制执行的效力,以切实保障债权的实现。 二、经过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仲裁是在双方当事人依法在事前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的前提下共同选择的一种非诉讼解决方式。中国《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资金清欠奖励办法

中铝河南铝业公司有限公司 应收账款清欠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做好中铝河南铝业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清欠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清欠积极性,加速资金回笼,减少资金占用,降低财务费用,减少坏账成本,保障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制定本办法。 一、清欠奖励工作范围 1、按照《销售部应收账款管理办法》形成拖欠账龄已达1年以上的货款; 2、据详细核对清欠对象共计49家公司、清欠货款总额1900万余; 3、其它具体个案。 二、清欠奖励人员范围 受公司委托实施清欠的公司职工 三、提奖比例

清欠奖励提奖比例根据拖欠账龄及清欠难度确定: 1、拖欠账龄3年以上,提奖比例一般为清欠回收金额的 2%-10%; 2、拖欠账龄1-3年,提奖比例一般为清欠回收金额的 0.5%-2%; 3、特别难清欠的个案具体提奖比例由公司应收账款清欠 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清欠难度确定。 六、奖励金额及方式 方式一:按清欠提奖比例提成,清欠费用由公司相关部门 控制; 方式二:总额包死,签订协议,清欠费用包含在清欠提奖总额之内,清欠账款到达公司指定账户后,一次付清。 七、清欠工作职责 1、公司资金清欠工作由公司应收账款清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领导小组每年研究确定一次本年度具体清欠工程项目及提奖比例,由财务处行文下达; 2、相关部门职责 ①工程管理处负责审定工程竣工日期,产品、吊装运输 交付日期。

②技术质量处(各级技质管理部门)负责提供工程结算 所需的交工资料。 ③经营计划处(各级经营计划部门)负责审定工程、产品、吊装运输合同及其他交易事项形成债权结算完成日期及结算金额;组织开展结算工作;负责与清欠人员签订相应清 欠协议。 ④财务处负责审定具体收款金额;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财务结算和资金清欠;保证审批后的清欠奖励及时发放。 ⑤人力资源处负责按规定核定奖励金额。 八、审批程序 1、清欠人员填写清欠工作奖励审批表(附表一),报公司工程管理处、经营计划处、人力资源处、财务处及公司 主管领导审批; 2、清欠人在审批金额范围内自主对清欠工作相关人员进行分配,并将分配明细表一式三份报公司人力资源处及公 司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八、清欠工作需要注意的事项及要求 1、清欠人员应接受本单位清欠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 2、在清欠工作过程中,清欠人员应对其清欠行为的合法性负全责,要处理好与清欠对象的长远关系,避免短期行

清欠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清欠工作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解决公司业务活动中面临的客户迟付、拖欠、拒付石料产品款项,造成流动资金短缺,法律纠纷不断,制约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大难题,加强对催收货款工作(简称清欠工作)的管理,引导企业规范经营、防拖防欠,促进企业提高管理质量,增强竞争实力,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应收账款是指根据各类供货合同(协议)约定,公司应收取买方的各类款项。其中包括石料产品货款、代垫运输费等款项。 第三条拖欠账款是指超出合约规定期限应收未收的款项,其中包括因拖欠造成应补偿的利息。 第四条公司各单位根据我国有关法律,依据签订的供货合同和履约情况,通过诉讼或非诉讼方式催收应收账款,处理因拖欠货款引起的经济纠纷、解决历史遗留拖欠货款的事项以及为预防发生拖欠采取的措施均为本办法涉及的业务范围。 第二章机构职责与人员配备 第五条公司成立“清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清欠办公室(简称公司清欠办)。公司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公司的清欠领导工作。 第六条公司清欠领导小组下设清欠工作办公室(简称清欠办),清欠办公室在公司清欠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对公司的清欠工作实施专业性管理和业务性指导,参与大额货款清收工作,并协调解决清欠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各下属公司要高度重视清欠工作,由主要领导负责主抓清欠工作,并设立专门的清欠机构负责清欠工作,清欠机构要配备足够数量的工作人员,制定明确的工作职责。 第八条公司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既有应收账款所在单位独立负责,又有财务、销售、

法律和下属公司通力合作的清欠工作体系,并逐步建立客户信用、企业风险管理体系。 第九条公司总部及下属公司配备的清欠工作人员要具备一定的专业水平和综合业务能力。要重视清欠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的培养和业务能力的提高,支持并积极选派人员参加系统内外的各类与清欠工作有关的业务培训。 第三章责任制度 第十条公司负责人是清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清欠工作。对于拖欠货款额度大、账龄长、难度高的客户,公司负责人要亲自参加策划、决策并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要积极参与清欠工作,根据分工职责承担相应的清欠工作责任,并将清欠指标纳入领导班子的经营考核指标体系。 第十二条公司财务总监对清欠工作负有专业管理职责。公司财务管理部按照合约规定的付款条件,及时监督货款回收,控制拖欠货款发生,督促拖欠款的清收和追索,核定清欠工作的成本,处理呆账坏账。 第十三条部门责任 1、公司清欠办公室负责公司总部和下属企业清欠工作的管理、协调和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清欠工作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掌握汇总清欠工作进展情况,审核、填报有关报表,提供分析资料;对各环节清欠责任人的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客户清欠的措施和办法。 2、销售部和各下属公司要对签约、履约全过程承担连续责任。负责协调解决清欠过程中涉及合同条款的争议问题,根据供货合同和结算资料,提供有效证据,为清欠工作提供收款依据。 3、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在清欠工作中要加强货款结算回收工作,严格财务核算和收款手续,提供有关拖欠款的准确数据,收集客户资金动态信息,及时与企业清欠办公室沟通。参与实施清欠工作中的债转股、实物抵债以及实物变现、资产评估等工作。 4、市场技术部和下属公司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协调处理,解决好客户投诉的质量问题,清除清欠障碍。 5、欠款业务所在下属公司要提供相关结算凭据,以便财务、经营和清欠部门掌握

公司应收款项管理办法

公司应收款项管理办法 XXXX公司应收款项管理办法(试行) (XXX〔2019〕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收款项管理,有效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应收款项周转效率,根据《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财〔2010〕11号、《省属企业风险管理应用指引》(苏国资〔2017〕69号)以及公司的《章程》、《市场开发管理制度》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应收款项指公司经营项目项下形成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包括各类保证金、押金)和预付款项等。 本办法所称的生产经营单位指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本办法所称的各具体责任单位指根据本办法的规定负有回收应收款项的各部门、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本办法所称的甲方是指与公司签订合同并负有向公司付款义务的单位。

第三条员工个人差旅费和备用金的借款及公司内部各单位之间借款形成的应收账款遵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不在本办法管理范围内。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参与应收款项管理的各部门、分公司。 子公司可以参照本办法另行制定本单位的应收款项管理办法,也可以转发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管理体系与职责分工 第五条公司本部建立经理层负总责、分管经营的公司领导主管抓、公司XX部归口管、公司财务部主监督、各生产经营单位具体收、公司律师事务部协助收的应收款项管理组织体系。 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内部应收款项管理组织体系。 第六条公司XX部是全公司应收款项催收的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下列管理职责: (一)负责拟订公司应收款项管理规章制度; (二)负责监督执行公司市场开发政策和信用政策; (三)负责公司对外投资应收股利的回收管理;(如该部不负责投资管理工作,改为“负责协助公司投资管理部门做好对外投资应收股利的回收管理”)

饮品类销售提成管理制度

2017年度饮品类销售提成管理制度为促进销售,提高业务人员工作积极性,特制定如下销售提成管理制度: 一、销售任务: (1)新开发客户年度销售基本任务为15000件/人; (2)老客户市场维护基本销售任务为2016年度销量上浮5%,根据每名业务人员具体管理的市场而定。 二、货款: 1、2017年度新开发的业务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新开发的经销商业务,结款方式为款到发货;第二部分为新开发的连锁店业务,以发货日为计算周期,回款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2、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每名业务人员的新增客户欠款不得超过壹拾万元,老客户总欠款不得超过肆拾万元。 三、提成制度 1、提成结算方式:隔月结算,货款未收回部分暂不结算,直至货款全部回收到账; 2、提成考核:本销售提成制度以完成销售任务的比例设定销售提成百分比; 3、提成计算办法: 销售提成=净销售额×销售提成百分比+超额销售提成 (1)销售提成比率: (2)原有市场客户维护提成比率: 完成基本销售任务量按0.8元/件计提销售提成;超过基本销售量的10%-20%按1元/件计提销售提成;超过基本销售量20%以上按1.5元/件计提销售提成;完成基本销售任务的80%以上(含80%)按完成比例计提销售提成;完成基本销售任务的80%以下不予计提销售提成。 (3)新开发客户业务提成比率: 业务人员开发的新业务必须保证公司的供货底价,高于公司供货底价部分可给予业务人员60%的提成奖励。完成基本销售任务按销售回款的4%计提销售提成;超过基本销售任务的10%—20%超额部分按回款金额的6%计提销售提成;超

过基本销售任务的20%以上(含20%)超额部分按回款金额的8%计提销售提成;完成基本销售任务的80%以上(含80%)按完成比例计提销售提成;完成基本销售任务的80%以下不予计提销售提成。 四、销售回款政策 1、为进一步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加大货款回收和清欠力度,确保货款回收率;激励销售业务人员积极销售,及时回收货款,将销售业务人员的收入与货款回收全面挂钩,体现回款与销售同等重要原则。现提出奖惩办法如下: 2、应收账款人员奖惩 (1)应收账款主管应做好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工作,并督促和协助销售部回收货款。 (2)销售部门应收账款回收率达100%的,给予应收账款主管1‰的奖励。 (3)因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出错或不及时而导致货款不能及时回收的,予以应收账款主管1‰的处罚。 (4)业务人员要款的同时需负责与客户的账务明细弄清楚(对账单),如有其它单位帮其代付、扣款等事项,需和公司财务及时沟通,进行账面调整(需总经理批准)。 (5)业务人员在催要款时,财务部应及时给予对账、合同调阅等帮助和支持。

清欠工作管理办法

清欠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解决公司业务活动中面临的经销商及客户迟付、拖欠、拒付款项,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法律纠纷不断,制约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大难题,加强对催收货款工作(简称清欠工作)的管理,引导企业规范经营、防拖防欠,促进企业提高管理质量,增强企业竞争实力,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应收账款是指根据各类供货合同(协议)约定,公司应收取买方的各类款项。其中包括主机货款、保兑仓垫款、融资造成公司回购及垫付款项、代垫运输费、配件款等款项。 第三条拖欠账款是指超出合同规定期限应收未收的款项,其中包括因拖欠造成应补偿的利息。 第四条公司根据我国有关法律,依据签订的供货合同和履约情况,通过诉讼或非诉讼方式催收应收账款,处理因拖欠货款引起的经济纠纷、解决历史遗留拖欠货款的事项以及为预防发生拖欠采取的措施均为本办法涉及的业务范围。 第二章机构职责与人员配备 第五条公司成立“清欠工作小组”(以下简称“清欠小组”),公司清欠工作有总经理领导下指定分管领导全面负责公司的清欠领导工作。 第六条清欠小组在公司直接领导下对公司的清欠工作实施专业性管理和业务性指导,参与大额货款清收工作,并协调解决清欠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各部门及公司下属子公司要高度重视清欠工作,由总经理指派主要领导负责主抓清欠工作,并设立专门的清欠机构负责清欠工作,清欠机构要配备足够数量的工作人员,制定明确的工作职责。 第八条公司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既有应收账款所在部门账目并独立负责,又有财务、

销售、法务和下属公司通力合作的清欠工作体系,并逐步建立保密案件、经销商信用、企业风险管理体系。 第九条公司清欠小组工作人员要具备一定的专业水平和综合业务能力。要重视清欠小组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的培养和业务能力的提高,支持并积极选派人员参加系统内外的各类与清欠工作有关的业务培训。 第三章责任制度 第十条发生欠款的负责人是清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所发生欠款的清欠工作并由清欠小组协助。对于拖欠货款额度大、账龄长、难度高的经销商与客户,涉及公司主要部门的要亲自参加策划、决策并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要积极参与协助清欠工作,根据分工职责承担相应的清欠工作责任,并将清欠指标纳入领导班子的经营考核指标体系。 第十二条公司财务总监对清欠工作涉及财务数据负有专业管理职责。公司财务部按照合约规定的付款条件,及时监督货款回收,控制拖欠货款发生,督促拖欠款的清收和追索,核定清欠工作的成本,协助处理呆账坏账。 第十三条部门责任 1、公司法务部负责公司和公司下属子公司的清欠工作的管理、协调和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清欠工作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掌握汇总清欠工作进展情况,审核、填报有关报表,提供分析资料;对各环节清欠责任人的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客户清欠的措施和办法。 2、营销部和下属子公司要对签约、履约全过程承担连续责任。负责协调解决清欠过程中涉及合同条款的争议问题,根据供货合同和结算资料,提供有效证据,为清欠工作提供收款依据。对清欠经销商及客户所在区域,驻外办事处必须协助清欠工小组进行对应。 3、财务部在清欠工作中要加强货款结算回收工作,严格财务核算和收款手续,提供有关拖欠款的准确数据,收集客户资金动态信息,及时与公司清欠小组沟通。参与实施清欠工作中的债转股、实物抵债以及实物变现、资产评估等工作。 4、技术中心及客户服务部和公司下属子公司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协调处理,解决

清欠工作管理办法43937

清欠工作管理办法 清欠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解决本单位面临的债务人迟付、拖欠、拒付各种相关费用的情况,同时加强对催收欠款工作(简称清欠工作)的管理,依据现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应收欠款是指相关法人、自然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中,根据其中的约定应收取的各类款项,包括商业用房租赁费、垃圾清运费以及超出合约规定期限应收而未收的款项。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人员配备 第三条自2013年2月1日起成立清理欠费工作小组(简称清欠组),全面负责清理欠费工作。 组长:组员: 第三章清欠组工作目标 第四条将欠费统计表所列欠款,采取签订还款计划书、通过法律程序等方式进行清缴,计划于2013年6月底前催收完毕。 第五条建立清欠工作长效机制,形成欠费收缴专门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做到定期收缴,出现一笔清理一笔,保证不发生新欠费。 第四章清欠原则 第六条清欠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依约主张债权、依法维护权益,按照既积极清收又讲究策略的原则创造性地开展清欠工作。 第七条对欠款的债务人,要逐个分析,找出拖欠原因,确定清欠目标和实施方案,采取不同的清收方法。对资金状况较好的债务人,应加大催收力度回收现金;若债务人资金状况不好,在经过充分的调查论证后,可采用担保的办法分期清欠;对于恶意拖欠、恶意逃债的债务人,应果断采取诉讼或其它法律形式维护正当合法权益。 第八条加强清欠基础资料、文档管理工作,对清欠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建立黑名单制度,防范再次拖欠风险。 第九条改进现有示范合同文本,明确约定相关款项支付数额和期限、违约责任、结算方式。 第五章清欠组主要工作职责 第十条负责统计、收集、整理和上报清欠数据; 第十一条制定清欠工作计划、建立工作进展定期上报制度;第十二条督促和协调清欠工作; 第十三条向领导汇报清欠进度、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对策措施; 第十四条负责贯彻落实本单位有关清欠工作指示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第十五条负责本单位因欠费导致的清欠和处理工作。 第十六条指导、督促和协调债权债务人,有序清欠。第十七条定期组织对重点欠款户进行上门催收。第十八条采取诉讼等途径清缴欠款。 第十九条负责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六章主要工作制度及清欠相关措施: 第二十条定期上报清欠工作进展情况及进度报表。第二十一条清欠工作流程:1、整理欠费的类别、数额、欠费时间;2、对债务人采取电话催缴的方式督促其尽快交清所欠费用;3、对电话催缴后扔不缴费的商户采取现场下达催款通知书的方式,并告知其若未在规定时间内交清钱款,将对其采取断水、断电及诉讼等相关措施,并取得送达回证;4、对确有困难的债务人与其签订《延期还款计划书》(欠费人申请分期缴费,要求有担保人); 5、清欠组根据《延期还款计划书》和还款计划继续清欠)。 6、联系律师事务所对仍不缴纳欠费的商户寄送律师函。 7、扔拒不缴纳的依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二十二条特殊情况欠费的处理程序 1、分类清缴。对欠费单位逐一排查,逐户核查欠费人欠费的具体情况,分析其欠费原因和缴费能力,对缴费单位发生的欠费应按缴费类别分类管理,建立欠费人档案,根据欠费人基本情况、欠费类型、欠费所属期以及各险种欠费数额等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制定清欠办法。对能缴不缴甚至拒缴的,采取措施,强制征

催收清欠工作管理办法下

催收清欠工作管理办法 2.1三级机构 2.3.1项目部 2.3.1. 1按照项目合同(协议)约定,制定工程款回收计划,落实工程款回收 或催收责任人。 2.3.1. 2按照项目合同履约,避免工程质量、工期、进度等原因造成的经济索 赔。 2.3.1. 3及时办理项目报量签证、变更洽商、收入确认、工程结算、索赔事宜, 防止因相关工作滞后造成的工程款延收。 2.3.1. 4负责对超过合约(协议)期限延付的工程款项,及时发出催款通知, 保证债权实现的有效性、可追溯性。 2.3.1. 5在业主(或总包)无法保证工程款支付或因争议导致工程无法施工时, 及时采取停工措施或其他防范措施,规避继续施工带来的经济损失。 2.3.1. 6完整保存工程款回收所涉及的原始资料和证据。 1管理内容 1.1组织管理 1.1.1公司催收清欠工作的组织机构包括:催收清欠领导小组、催收清欠办 公室。 3.1.1.1公司催收清欠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公司总会计师任副组长, 公司财务资金部、市场商务部、生产管理部、物资管理部、法律事务 部、审计监察部负责人为组员。 3.1.1.2公司催收清欠办公室(以下简称“清欠办”)设在公司财务资金部,负责 催收清欠的日常管理工作。 1.1.2司属单位应相应成立催收清欠领导小组和催收清欠工作小组,设置催 收清欠办公室,明确各自职责,确保责任层层落实。司属单位催收清 欠领导小组由司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单位负责人任组长,班子 成员分工具体到项目,工作小组由司属单位财务资金管理部门、市场 商务管理部门、生产管理部门及法律事务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催收 清欠办公室设在司属单位财务资金管理部门。

公司清欠管理规定

公司清欠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中铁十八局国际公司清欠工作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解决公司系统施工企业在工程承包业务活动中面临的业主迟付、拖欠、拒付工程款项,造成流动资金短缺,法律纠纷不断,制约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大难题,加强对催收工程款及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简称清欠工作)的管理,引导企业规范经营、防拖防欠,促进企业提高管理质量,增强竞争实力,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应收工程账款是指根据各类建设工程合同(协议)约定,承包商应收取建设工程发包方(业主)、分包商应收取总包方的各类款项。其中包括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工程结算款、材料设备款、各类保证金、人工(劳务)费用等款项。 第三条拖欠工程账款是指超出合约规定期限应收未收的款项,其中包括因拖欠造成应补偿的利息。 第四条公司系统各单位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及项目所在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据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和履约情况,通过诉讼或非诉讼方式催收工程应收款,处理因拖欠工程款引起的经济纠纷、解决历史遗留拖欠工程款的事项以及为预防发生拖欠采取的措施均为本办法涉及的业务范围。 第二章机构职责与人员配备

第五条公司设立“公司合约管理与清欠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公司清欠领导小组)。公司合约管理与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公司系统清欠领导工作。 第六条公司清欠领导小组下设清欠工作办公室(简称清欠办),清欠办在公司清欠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对公司系统的清欠工作实施专业性管理和业务性指导,参与大额工程账款清收工作,并协调解决清欠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清欠工作,由主要领导负责主抓清欠工作,并设立专门的清欠机构负责清欠工作,清欠机构要配备足够数量的工作人员,制定明确的工作职责。 第八条各单位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既有主管部门独立负责,又有财务、资金、法律、技术、经营和工程管理部门通力合作的清欠工作体系,有条件的可建立业主信用、企业风险管理体系。 第九条各单位配备的清欠工作人员要具备一定的专业水平和综合业务能力。要重视清欠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的培养和业务能力的提高,支持并积极选派人员参加系统内外的各类与清欠工作有关的业务培训。 第三章责任制度 第十条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清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清欠工作。对于拖欠工程款额度大、账龄长、难度高的工程项目,法定代表人要亲自参加策划、决策并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要积极参与清欠工作,根据分工职责承担相应的清欠工作责任,并将清欠指标纳入领导班子的经营考核指标体系。

公司清欠管理办法

公司清欠管理办法

中铁十八局国际公司清欠工作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解决公司系统施工企业在工程承包业务活动中面临的业主迟付、拖欠、拒付工程款项,造成流动资金短缺,法律纠纷不断,制约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大难题,加强对催收工程款及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简称清欠工作)的管理,引导企业规范经营、防拖防欠,促进企业提高管理质量,增强竞争实力,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应收工程账款是指根据各类建设工程合同(协议)约定,承包商应收取建设工程发包方(业主)、分包商应收取总包方的各类款项。其中包括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工程结算款、材料设备款、各类保证金、人工(劳务)费用等款项。 第三条拖欠工程账款是指超出合约规定期限应收未收的款项,其中包括因拖欠造成应补偿的利息。 第四条公司系统各单位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及项目所在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据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和履约情况,经过诉讼或非诉讼方式催收工程应收款,处理因拖欠工程款引起的经济纠纷、解决历史遗留 2

拖欠工程款的事项以及为预防发生拖欠采取的措施均为本办法涉及的业务范围。 第二章机构职责与人员配备 第五条公司设立“公司合约管理与清欠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公司清欠领导小组)。公司合约管理与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公司系统清欠领导工作。 第六条公司清欠领导小组下设清欠工作办公室(简称清欠办),清欠办在公司清欠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对公司系统的清欠工作实施专业性管理和业务性指导,参与大额工程账款清收工作,并协调解决清欠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清欠工作,由主要领导负责主抓清欠工作,并设立专门的清欠机构负责清欠工作,清欠机构要配备足够数量的工作人员,制定明确的工作职责。 第八条各单位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既有主管部门独立负责,又有财务、资金、法律、技术、经营和工程管理部门通力合作的清欠工作体系,有条件的可建立业主信用、企业风险管理体系。 第九条各单位配备的清欠工作人员要具备一定的专业水平和综合业务能力。要重视清欠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的培养和业务能力的提高,支 3

清欠办清欠管理制度

清欠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职责分工 (3) 第三章清欠管理规定 (3) 第一节以物抵债管理规定 (3) 第二节坏账核销管理规定 (4) 第三节清欠档案建立及保管规定 (5) 第四节清欠预警管理规定 (5) 第四章附则 (6) 附件 (7) 附件1:清欠管理流程 (7)

大连铁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清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集团公司不良资产得到有效追偿,最大限度减小集团公司的损失,维护集团公司的合法权益,保证清欠工作能够在协调、有序的环境中顺利进行,使集团公司不良资产得到有效管理和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集团公司清欠工作组织和行为的基本规则,对集团公司清欠工作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三条清欠办公室负责集团公司的整体清欠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清欠工作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清欠规则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建立清欠档案; 4、负责组织建立和实施清欠预警机制; 5、负责停业公司财务核算工作。 第四条财务部负责集团公司清欠工作中的财务核算和财务监督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清欠工作中有关业务的财务核算规则并组织实施; 2、负责建立公司信用管理政策; 3、负责清欠工作中相关财务管理工作,发挥财务监督职能。 第五条技术工程部负责集团公司清欠工作中的非货币资产鉴定评估工作。 1、负责组织成立非货币性资产鉴定评估小组并组织实施; 2、负责聘请有资质的行业专门机构进行鉴定评估。 第六条经营管理部负责协助实施清欠预警机制。 1、负责合同期限的管理工作; 2、负责督促有关分子公司催收应收帐款。 第三章清欠管理规定 第一节以物抵债管理规定 第七条所谓以物抵债是指债务人转让其非货币资产给债权人以清偿债务。

产品提成管理办法

产品营销部2005年销售及提成核算办法(暂行) 一、经营范围: 交通信号灯及其交通设施系列产品、亮化光源、装饰装璜产品、电子警察监控、各类显示屏及外购产品等所有公司经营产品。 二、市场及业务划分: 1、原有河南省内及省外市场,划分产品营销部。 2、产品营销以发展国内地区产品代理商为主。 3、原则上产品营销只负责产品销售及售后,不负责人员到场安装、售后。 4、产品营销部在开辟新市场,涉及工程项目业务时,工程公司应在项目技术及 人员上进行配合与支持,工程业绩及利润划分工程公司,产品销售业绩及利润划分产品营销部。 三、产品报价: 1.按公司统一制定的对外报价,报价分最终用户报价和代理商报价为基准。 2.合同签订价格原则上不超出公司对外最终用户报价和代理商报价30%(特殊 情况上报总经理审批),超出部分公司与业务员按2:8分成。 3.合同签订价格不得低于产品营销部底价销售,确实有营销策略需求的,由事 业部总经理审批,产品无提成,按合同实际产生利润,经财务部门核算后,报总经理批准可给予适当奖励。 四、提成核算: 1.业务人员提成=产品营销部业务人员底价扣税后100%。 2.产品营销部底价=自产产品按公司供应价/0.95 3.产品营销部业务人员底价=自产产品按公司供应价/0.93,外购产品按公司 供应价进行个案处理。 4.内部报价=自产产品按公司供应价/0.90(内部价格是指集团内部人员经销

产品底价) 5.公司供应价=自产产品按制造成本/0.70,外购产品按采购成本/0.9。 6.产品营销部经销商公开报价=公司供应价×1.3 7.产品营销部最终用户报价=公司供应价×1.5 8.各类信息显示系统工程、交通灯工程、电子警察监控系统、亮化工程按公司 工程核算办法执行,工程业绩及利润划分工程公司,产品销售业绩及利润划分产品营销部。 9.业务人员从每笔业务提成中支出20%做为业务资金风险金,原则上业务资金 风险抵押金累计总额3万元(应收帐款超过200万元,累计总额为5万元),业务人员离开公司手续办理完善后公司退回资金风险抵押金。 10.业务人员资金风险金提成积累到3 万元,部门内部核算提交财务部门及总经 理审核批示,财务部门开出有关收锯。 五、回款时限阶梯: 公司产品底价部分计算提成标准按下表执行。 现款现货按销售收入的1%进行奖励。 销售回款指公司不提供售后服务(人员现场售后)的付款提货交易方式。 回款时间段的确定是产品合同签订时间计算,到客户交付银行票据之日止。分期付款的,按实际回款时间段分别计算 产品销售后超过270天未回款项进入清欠程序。 六、部门目标销量阶梯

××总经理在××公司管理系统清欠工作会议上地讲话

采取措施加大力度精心组织 确保公司清理外欠工程款工作取得实效——××总经理在20××年×月×日公司清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公司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安排部署清理外欠工程款工作,动员公司各单位抓住煤炭市场好转、国家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有利时机,采取措施,加大力度,突出重点,打一场清欠催收工程款的攻坚战,努力扩大清欠成果,改善公司资金紧张的状况,保证公司改革发展的顺利进行。 近几年来,全公司上下在清欠方面作了一定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总体上看,效果不明显,公司外欠工程款数额依然居高不下,有相当一部分外欠帐款没有收回,特别是一些重点、难点项目、“老大难”项目还没有取得实质性的进展。主要原因:一是由于我们重视不够,认识不足,没有把这项工作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二是在客观上,由于拖欠时间的延续,一些债务方的机构、人员和经营状况在不断发生变化,特别是一些政府拖欠的债权项目受到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无形中增加了清欠的难度。三是在公司内部,由于管理基础工作薄弱,合同签订不规范或存在漏洞,设计

变更、增加工程量的签证未能及时办理,竣工结算资料不全,工程质量、工期进度等问题没有得到及时处理,导致债权债务关系或拖欠数额不能确认,给债务方继续拖欠造成借口,使清欠催收变得更加艰难。这充分说明,在这方面还有大量工作亟待去做,清欠工作任务依然十分繁重。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这项工作摆到重要的工作日程,紧紧抓住煤炭市场好转、国家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有利时机,坚定信心,迎难而上,以加强经营管理、有效遏制新的拖欠为主线,以清收国家重点煤矿建设项目拖欠的工程款为重点,以突破一批重点、难点项目为目标,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打一场清欠催收攻坚战,实现在当年工程价款足额回收的基础上,一年期以上的陈年应收帐款下降40%以上的目标,努力在清理外欠工程款工作中取得实效。下面我讲四个问题。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清欠工作要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根本在认识,关键在领导。回顾前一段的工作,公司所属单位之间存在着明显差距,这种工作进度上的不平衡,固然有其客观原因,但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上的差距和对清欠工作的重视程度。因此,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公司有关清欠工作的文件要求,深化对开展清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清欠工作事关企业的兴衰和发展,对缓解资金紧张状况、促进公司快速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资金是企业的血

公司清欠管理办法

公司清欠管理办法 中铁十八局国际公司清欠工作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解决公司系统施工企业在工程承包业务活动中面临的业主迟付、拖欠、拒付工程款项,造成流动资金短缺,法律纠纷不断,制约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大难题,加强对催收工程款及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简称清欠工作)的管理,引导企业规范经营、防拖防欠,促进企业提高管理质量,增强竞争实力,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应收工程账款是指根据各类建设工程合同(协议)约定,承包商应收取建设工程发包方(业主)、分包商应收取总包方的各类款项。其中包括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工程结算款、材料设备款、各类保证金、人工(劳务)费用等款项。 第三条拖欠工程账款是指超出合约规定期限应收未收的款项,其中包括因拖欠造成应补偿的利息。 第四条公司系统各单位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及项目所在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据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和履约情况,通过诉讼或非诉讼方式催收工程应收款,处理因拖欠工程款引起的经济纠纷、解决历史遗留拖欠工程款的事项以及为预防发生拖欠采取的措施均为本办法涉及的业务范围。 第二章机构职责与人员配备 第五条公司设立“公司合约管理与清欠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公司清欠领导小组)。公司合约管理与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公司系统清欠领导工作。 第六条公司清欠领导小组下设清欠工作办公室(简称清欠办),清欠办在公司清欠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对公司系统的清欠工作实施专业性管理和业务性指导,参与大额工程账款清收工作,并协调解决清欠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清欠工作,由主要领导负责主抓清欠工作,并设立专门的清欠机构负责清欠工作,清欠机构要配备足够数量的工作人员,制定明确的工作职责。 第八条各单位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既有主管部门独立负责,又有财务、资金、法律、技术、经营和工程管理部门通力合作的清欠工作体系,有条件的可建立业主信用、企业风险管理体系。 第九条各单位配备的清欠工作人员要具备一定的专业水平和综合业务能力。要重视清欠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的培养和业务能力的提高,支持并积极选派人员参第十一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要积极参与清欠工作,根据分工加系统 职责承担相应的清欠工作责任,并将清欠指标纳入领导班子的经营考核指标体系。 第十二条各级企业的总会计师、总经济师对清欠工作负有专业管理职责。按照合约规定的工程进度和付款条件,及时监督工程款回收,控制拖欠工程款发生,督促拖欠款的清收和追索,核定清欠工作的成本,处理呆账坏账。 第十三条部门责任 1、企业清欠机构负责本单位以及下属企业清欠工作的管理、协调和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清欠工作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掌握汇总清欠工作进展情况,审核、填报有关报表,提供分析资料;对各环节清欠责任人的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工程项目清欠的措施和办法。 2、企业经营、合约管理部门要对签约、履约全过程承担连续责任。负责解决清欠过程中涉及合同条款的争议问题,根据工程验收报告、设计变更通知单等资料及时清理分部分项工程结算资料,提供有效证据,办好工程竣工决算,为清欠工作提供收款依据。

逾期账款清欠办法

逾期账款清欠管理办法 (试行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解决公司业务活动中面临的客户延迟、拖欠、拒付销售款项,造成流动资金短缺,带来货款损失等问题,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收账款”是指根据各类供货合同、协议或者订单等约定,公司应收取买方的各类款项,其中包括产品货款、工程项目款、代垫的运费等款项。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逾期账款”是指超出购销双方约定期限应收未收的款项,其中包括因拖欠造成应补偿的利息、罚息或违约金等。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可参照本制度制定适合于自身的逾期账款管理办法。 公司根据我国有关法律,依据签订的供货合同和履约情况,通过诉讼或非诉讼方式催收应收账款,处理因拖欠货款引起的经济纠纷、解决历史遗留拖欠货款的事项以及为预防发生拖欠采取的措施均为本办法涉及的业务范围。 第二章组织架构 第五条公司成立逾期账款清欠小组(以下简称“清欠小组”),清欠小组由公司清欠领导小组领导。公司清欠领导小组由公司总裁、财务总监、各事业部分管领导及分、子公司负责人组成,由公司总裁担任该小组组长,财务总监担任副组长,副组长协助组长对清欠小组进行日常管理。

第六条清欠小组由财务部、审计法务部、总裁办以及销售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由清欠领导小组指定一人担任组长,主持清欠小组工作。其中财务部、审计法务部、总裁办分别抽调人员至少1人,分别作为小组的财务专员、法务专员、信控专员,从专业角度全面参与逾期账款清欠工作;依据项目相关性,临时抽调至具体项目组参与款项清收工作的人员,统称为“项目成员”。 第七条原则上各销售单位和相关业务经办人为逾期账款清收责任主体;对清收责任主体不明的欠款,如业务经办人员离职,应由接管的业务员负责;无接管业务员的,由销售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或者公司总裁指定专人负责。以上统称“催收专员”。 第八条清欠小组作为公司临时部门,组员从其他部门抽调,组员正常发放的工资,由其所在部门承担;清欠期间发生的差旅费、误工费及按照考核办法发放的奖金,按客户归属划分到相应业务部门承担。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九条清欠小组主要职责: 1、对公司逾期账款的清欠工作进行管理、协调和指导。 2、建立、完善并贯彻执行清欠工作管理办法; 3、掌握汇总清欠工作进展情况,审核、填报有关报表,提供分析资料。每月向清欠领导小组报告清欠计划、清欠进展及成果。 4、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客户清欠的措施和办法。对公司的清欠工作实施专业性管理和业务性指导,参与大额或者长期拖欠货

工程项目款收取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款收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应收工程款管理操作程序,切实解决公司在工程承包业务活动中面临的业主迟付、拖欠、拒付工程款项的问题,加强对工程款催收的管理,防拖防欠,加速资金周转,确保公司各项债权的真实完整和及时安全的回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业务范围。 第二章在建工程款的收取 第三条在建工程款的收取由商务部负总责,工程项目经营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所有在建工程款的收取由商务部牵头,组织工程管理部、监察部、财务部开展工作,各司其责。 一、商务部主要职责是组织工程管理部、监察部、财务部做好对在建工程款的收取,加强对收款过程的监控,随时掌握各工程收款情况,及时发现和预防收款风险。其中,工程预付款和尾款由商务部负主责,工程进度款由工程管理部负主责。 二、工程项目经营负责人负责工程款收取关系的协调,督促业主方依照合同约定履行支付义务,并负责工程收取所需工程施工文件资料的签批和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和竣工后各款项的催收。 三、财务部负责工程款收取所需票证、税务等事务的处理以及工程款收取核对和进账处理。 第三章应收工程款的清欠 第四条公司成立应收账款清欠工作组,全面负责各工程应收账款清欠工作。组长:总经理;副组长:商务副总经理;成员:商务部、工程管理部、监察部、项目部、技术服务部、财务部。公司应收账款清欠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商务部,由商务部经理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清欠日常工作。 第五条部门责任。各有关部门在公司应收账款清欠工作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清欠工作组办公室负责清欠工作的管理、协调和指导,掌握汇总清欠工作进展情况,审核、填报有关报表,提供分析资料;对各环节清欠责任人的工作

集团有限公司应收款及清欠管理制度

集团有限公司应收款及清欠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应收款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速资金周转,保证清欠工作有目的、有计划、有成效地进行,最大限度的降低经济损失,特制定本方案。 一、应收款的管理制度 1、应收帐款、预付帐款明细帐必须根据已核对的工程合同和购销合同及汇款(付款凭证)为依据予以记帐,应按照不同的应收款或供应单位名称设置明细。 2、建立应收款内部管理制度 ①应收帐款清理的第一责任人在每月10日前对上月的应收帐款进行清理,并根据购销合同及企业应收货款相关规定进行应收帐款帐龄分析,结合销售公司货款回收计划,对拖欠货款理出清单,并理出清收方案报主管领导审批后执行。 ②分管其他应收款的财务人员在每月10日前对上月末按规定归还借款的单位和个人帐中的其他应收款比照《内部员工借款及报销管理办法》执行。 ③申请付款的部门及经办人是清理应收款的第一责任人。企业发生因清理追收不力,造成坏帐甚至造成损失的,应依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对有关责任人予以经济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损失巨大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3、对于预付帐款应严格管理。 ①预付货款应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 ②预付货款必须依合同付款,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清算完毕。

二、清欠管理制度 (一)、清欠措施 1、划分应收款中的正常往来和纳入清欠对象的应收款。纳入清欠对象的应收款由两部分组成: (1)、两个月以上的内部职工借款。 (2)、六个月以上的外部单位和个人欠款。 2、对帐:近几年来,由于公司核算调整,业务经办人员频繁调换,业务衔接不理想,有的与供应商或客户往来帐目出现多头挂帐的现象,使得往来帐目的形成过程和原因不清楚,这也为清欠工作的高效开展增加了难度。应与每一户都要填写对帐单,并双方签字确认。 3、分类:根据目前的欠款户状况,将其划分为A、B、C类,即:对方货物收到,发票未回的部分和现在仍发生业务的部分划分为A类即正常类;对帐目不清的,需要与对方进行对帐确认的及将企业运行不太正常、还债能力有限、发生业务往来可能性不大或债务人即将破产或债务人恶意拖欠B类即清欠类;对以形成费用的划分为C类即呆死类。 4、确定提成比例:本着面对现实、尊重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清欠人员按照其清欠回款(包括顶帐物资)的一定比例付酬。提成比例根据欠款户的具体情况和清欠人员的清收情况而定:对AC类欠款户无提成,对B类欠款户的提成根据欠款金额、性质、难易程度而定。 5、确定清欠任务:为使清欠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公司

清欠小组工作职责及考核办法

清欠小组工作职责及考核办法 工作职责 为及时清收逾期账款,加大清欠工作力度,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缓解公司经营压力,公司拟组建清欠工作组,专职负责清收部分逾期欠款。 主要职责:根据公司安排,采用非讼手段针对无抵押或部分抵押或无可执行财产的债权(即信用或有敞口部分担保)进行清收。对有抵押或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债权,按诉讼程序不能及时回收或不能全部回收的债权进行清收。 组成人员:组长一名,全面负责清欠小组工作,协调法务、业务部门及其他需配合部门工作;组员3-5人,原则上具体业务经办人(AB 角)作为清欠项目的责任人,有义务协助清欠小组工作,故不作为清欠小组的专职组员。 清欠费用:清欠组作为公司临时部门,组员从其他部门抽调,工资正常发放,清欠期间发生的差旅费、误工费据实报销。 绩效考核 考核基数:公司对某一具体项目的债权定清欠基数,该基数完成即视为达成考核目标,超出基数部分作为超额达成考核目标。 考核标准:采用弹性考核,根据具体债权清收的难易程度一事一议。完成清欠基数,按10%--20%的比例提绩效奖励,超额部分按40%-50%提绩效奖励。 绩效分配:专职负责清欠组员提取总绩效的20%,清欠小组成员

共同分配30%,其他员工分配50%。 举例说明:**公司的债权95.2万元(2012.1.27止),债务人跑路,现要求反担保人***代偿40万元后后免除担保责任,则公司下达给清欠小组的任务基数为55.2万元;清欠达标,若按10%比例提成可提绩效奖励为5.52万元,则个人分配5.52*20%=1.104万元,清欠小组分配5.52*30%=1.656万元,其他部门员工分配5.52*50%=2.76万元。若2012.1.27之后利息清收回款22万元,按超额部分50%提取绩效奖励为22*50%=11万元,该绩效再按上述比例分配给个人、小组及其他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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