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

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

河南科技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

为明确实验室安全责任,确保实验室内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环境污染,保障实验教学和科研实验有序进行,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此责任书。

一、建立实验室安全岗位责任制,实验室主管院长对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负责,实验中心(室)主任对本中心(室)安全负责,每个实验间的安全要落实到人,做到每个房间都有专人管理,专人负责。

二、实验室“四防”即防火、防爆、防盗、防破坏制度健全并认真落实。遵守国家环境保护规定,对“三废”即废气、废液、废渣妥善处理,对噪声要积极防治,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三、严格遵守国务院《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科委《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和学校有关规定。

四、危险化学品要在安装防盗门窗的专用库房存放,其中剧毒药品要存放在使用性能良好的专用保险柜内。库房内管理制度应上墙,建立了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动态台账。严格执行“五双”即“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账”的管理制度。

五、对于搬迁或废弃的实验室,要彻底清查废弃实验室存在的易燃易爆和对环境有污染的危险化学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及时处理,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六、建立了实验室人身伤害事故、失窃、爆炸、失火和剧毒、致病微生物泄漏、扩散的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能够得到迅速有效的处置。

七、逐级签署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1.主管校长——教务处主管处长、

2. 教务处主管处长——实验室主管院长、

3.实验室主管院长——实验室主任、

4. 实验室主任——实验间安全责任人(请在签署单位之后填写实验间房号),并妥善保管。

八、上述各级责任人如有变动,要及时续签责任书。

九、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签署人双方各执一份,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备案一份。

签署单位:签署人:签署日期:签署单位

签署人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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