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T 160.12-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镁及其化合物

GBZT 160.12-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镁及其化合物
GBZT 160.12-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镁及其化合物

前言

为贯彻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 B Z1)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 B Z2),特制定本标准三本标准是为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配套的监测方法,用于监测工作场所空气中镁及其化合物[包括金属镁(M a g n e s i u m)和氧化镁(M a g n e s i u mo x i d e)等]的浓度三本标准是总结二归纳和改进了原有的标准方法后提出三这次修订将同类化合物的同种监测方法和不同种监测方法归并为一个标准方法,并增加了长时间采样和个体采样方法三

本标准从2004年12月1日起实施三同时代替G B16195 1996附录A三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96年,本次是第一次修订三

本标准由全国职业卫生标准委员会提出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三

本标准起草单位: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林葆华三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镁及其化合物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监测工作场所空气中镁及其化合物浓度的方法三

本标准适用于工作场所空气中镁及其化合物浓度的测定三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三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三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三

G B Z159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3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3.1原理

空气中镁及其化合物用微孔滤膜采集,消解后,在285.2n m波长下,用乙炔 空气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三

3.2仪器

3.2.1微孔滤膜,孔径0.8μm三

3.2.2采样夹,滤料直径为40m m三

3.2.3小型塑料采样夹,滤料直径为25m m三

3.2.4空气采样器,流量0~3L/m i n和0~10L/m i n三

3.2.5烧杯,50m l三

3.2.6电热板或电砂浴三

3.2.7具塞刻度试管,10m l三

3.2.8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配备乙炔 空气火焰燃烧器和镁空心阴极灯三

3.3试剂

实验用水为去离子水,试剂和酸为优级纯三

3.3.1硝酸,ρ20=1.42g/m l;

3.3.2高氯酸,ρ20=1.67g/m l;

3.3.3盐酸,ρ20=1.18g/m l;

3.3.4消化液:高氯酸?硝酸=1?9;

3.3.5硝酸溶液,1%(v/v);

3.3.6盐酸溶液,50%(v/v);

3.3.7基体改进剂:25g/L锶溶液,用氯化锶或硝酸锶配制;

3.3.8标准溶液:称取0.1000g金属镁(光谱纯),加入2m l水,慢慢加入2m l盐酸溶液,待完全溶解后,加热煮沸;冷却后,用水定量转移入100m l容量瓶中,稀释至刻度三此溶液为1.0m g/m l标准贮备液三临用前,用硝酸溶液稀释成10.0μg/m l镁标准溶液三或用国家认可的标准溶液配制三

3.4样品的采集二运输和保存

1

现场采样按照G B Z159执行三

3.4.1 短时间采样:在采样点,将装好微孔滤膜的采样夹,以5L /m i n 流量采集15m i n 空气样品三3.4.2 长时间采样:在采样点,将装好微孔滤膜的小型塑料采样夹,以1L /m i n 流量采集2~8h 空气样品三

3.4.3 个体采样:

将装好微孔滤膜的小型塑料采样夹佩戴在采样对象的前胸上部,进气口尽量接近呼吸带,以1L /m i n 流量采集2~8h 空气样品三3.4.4 样品空白:

将装好微孔滤膜的采样夹带至采样点,除不连接采样器采集空气样品外,其余操作同样品三

采样后,将滤膜接尘面朝里对折2次,放入清洁的塑料袋或纸袋内,置于清洁容器中运输和保存三

在室温下,样品可长期保存三3.5 分析步骤

3.5.1 样品处理:将采过样的滤膜放入烧杯中,加入5m l 消化液,

置于电热板上加热消解,保持温度在200?左右,

待消化液基本挥发干时,取下稍冷后,用硝酸溶液溶解残渣,并定量转移入具塞刻度试管中,加入1m l 基体改进剂,加硝酸溶液至10m l ,摇匀,供测定三若样品液中镁的浓度超过测定范围,可用硝酸溶液稀释后测定,计算时乘以稀释倍数三

3.5.2 标准曲线的绘制:取6只具塞刻度试管,分别加入0.0二1.0二2.0二3.0二

4.0二

5.0m l 镁标准溶液,

各加1m l 基体改进剂,用硝酸溶液稀释至10.0m l ,配成0.0二1.0二2.0二3.0二4.0二5.0μg /m l 镁标准系列三将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调节至最佳操作条件,在285.2n m 波长下,

用贫燃气火焰分别测定标准系列,每个浓度重复测定3次,以吸光度均值对镁浓度(μ

g /m l )绘制标准曲线三3.5.3 样品测定:用测定标准系列的操作条件测定样品溶液和样品空白溶液,测得吸光度后,由标准曲线得镁浓度(μ

g /m l )三3.6 计算

3.6.1 按式(1)将采样体积换算成标准采样体积:V o =V?293273+t ?P 1

01.3(1)………………………………………………式中:

V o 标准采样体积,L ;V 采样体积,L ;t 采样点的温度,?;

P 采样点的大气压,k P a

三3.6.2 按式(2)计算空气中镁或氧化镁的浓度:C =10c V o

(2)…………………………………………………………式中:C 空气中镁的浓度,乘以系数1.66,为氧化镁的浓度,m g /m 3;c 测得样品溶液中镁的浓度(减去样品空白),μg /m l ;10 样品溶液的体积,m l ;V o 标准采样体积,L 三3.6.3 时间加权平均接触浓度按G B Z159规定计算三

3.7 说明

3.7.1 本法的检出限为0.01μg /m l ;最低检出浓度为0.0013m g /m 3(以采集75L 空气样品计)三测定范围为0.01~5μg /m l 三3.7.2 本法的平均采样效率为99%三平均回收率为99%三3.7.3 本法可以采用微波消解法三

2G B Z /T 1

60.12 2004

矿山作业场所有毒有害物质的种类及危害

编号:SM-ZD-15497 矿山作业场所有毒有害物质的种类及危害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矿山作业场所有毒有害物质的种类 及危害 简介:该规程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在采矿生产过程中,从矿(岩)内释放出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矿物质氧化以及放炮、人员呼吸、作业地点所产生粉尘等,使井下空气成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方面氧含量减少,另一方面有毒有害气体及粉尘的浓度增加,不但损害了作业人员的健康,而且有时还可能造成人员中毒和气体、粉尘爆炸。因此,必须认识矿山生产中所遇到的有毒有害物质的性质,以便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保证作业场所有一个安全舒适的环境。 矿山作业场所中有毒有害气体主要有:瓦斯(主要成分是甲烷气体)、硫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氨等,有些矿山还有民有毒有害气体的主要性质是;①气味。氨有剧臭味;二氧化硫有强烈硫磺臭和酸昧;硫化氢具有臭鸡蛋味;二氧化碳有微酸味。根据气体的这种性质可判别其

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

前言 为了配合信息产业部联合国家七部委制定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信 息产业部第39 号令)的实施,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在考虑了电子信息产品的生产者从源头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需要的同时,又考虑到监督检查机构实施监管或测试的可行性,与国际相关标准衔接的要求,结合行业的现状、经济与技术上的可行性等等,制定出限制使用的有害物质合理的限值指标。 本标准由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信息产业部电子第五研究所。 本标准参予起草单位:详见附录A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建忠、王晓晗、罗道军。 SJ/T ××××-×××× II 引言 目前许多电子信息产品由于功能和生产技术的需要,仍含有大量如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等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这些含有毒有害物质的电子信息产品在废弃之后,如处置不当,不仅会对环境造成污染,也会造成资源的浪费。因此,以有害物质或元素的减量化、替代为主要任务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工作已经提到政府主管部门的议事日程。 为了达到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目的,信息产业部等国务院七部门“从源头抓起,立 法先行”,制定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以立法的方式,推动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工作。旨在从电子信息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进口等环节限制或禁止使用上述六种有害物质或元素。 为达到限制有毒有害物质的目标同时又能使电子信息产业得到健康的发展,就必须根 据实施成本、技术可行性、实施限制有害物质的效果以及国际环境等,制定一个合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技术要求。 SJ/T ××××-×××× 1 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信息产品中含有毒有害物质的最大允许浓度。 本标准适用于《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进入污染控制重点管理 目录的电子信息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SJ/T ××××-××××电子信息产品中限用物质的检测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物质substance 自然界中存在的由化学元素组成的单质或化合物。 3.2

有毒有害物管理制度

1、目的 通过对公司的原辅料有害物质的控制,通过公司使用的化学品正确使用和有效管理,防止原辅料中可能存在的有毒有害物质超标,防止在使用、贮存、废弃化学品等过程中对产品质量安全产生不良的影响,控制半成品和成品中的毒有害物质。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可能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原辅料的采购、化学品采购及使用、贮存到废弃的全过程管理。 3.职责 3.1采购部负责可能含有毒有害物辅料、化学品的购买。 3.2仓库负责可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原辅料、化学品贮存、收发。 3.3各使用部门负责在用化学品贮存管理,负责化学品废弃的收集管理,保证正确使用化学品。 3.4质检部负责可能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原辅料、化学品的验收对储存、使用过程的监督、检查。 4.控制程序 4.1公司使用可能性含有毒物质原辅料及化学品的种类。 4.1.1公司使用的可能含有毒有害物质原辅料包括涂料、电镀后的五金材料、粘合剂等。 4.1.2公司使用的化学品范围主要包括各种消毒剂、清洁剂、熏蒸药品、杀虫剂、鼠药等。 4.2可能含有毒有害物质原辅料及化学品的采购 4.2.1可能含有毒有害物质原辅料的采购按《采购控制程序》要求执行。 4.2.2公司使用的化学品根据实际的需要,报质检部批准后,由采购部统一采购。采购过程中,应要求供方在运输供方在运输及装卸过程中具有防止泄露、倾倒等预防措施。 4.3采购部对含有毒有害物质及化学品的验收 4.3.1可能含有毒有害物质原辅料的验收应查验可能含有毒有害物质原辅料有毒有害物质检测合格报告,并至少每年一次要求供提供由资质机械出具的有毒有害物质检测合格报告。 4.3.2化学品的验收 应要求供方提供化学性能方面的资料、合格证、使用说明,并有明显的标识。 4.4对使用可能含有毒有害物质原辅料的成品的检测。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铬及其化合物GBZT160.7-2004

C 52 GBZ xx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GBZ/T 160.7-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铬及其化合物 in the air of workplace 2004年5月21日发布 2004年12月1日实施————————————————————————xx卫生部发布 GBZ/T 160.7-2004 前言 为贯彻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是为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配套的监测方法,用于监测工作场所空气中铬及其化合物[包括铬酸盐(Chromates)、重铬酸盐(Dichromates)和三氧化铬(Chromium trioxide)等]的浓度。本标准是总结、归纳和改进了原有的标准方法后提出。这次修订将同类化合物的同种监测方法和不同种监测方法归并为一个标准方法,并增加了长时间采样和个体采样方法。 本标准从 2004年12月1日起实施。同时代替GB/T 16019- 1995、GB/T 16020-1995。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95年,本次是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由全国职业卫生标准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xx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江西省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研究所和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徐伯洪、钱位成、叶能权和黄振侬。GBZ/T 160.7-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铬及其化合物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监测工作场所空气中铬及其化合物浓度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工作场所空气中铬及其化合物浓度的测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Z 159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第一法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3原理 空气中铬及其化合物用微孔滤膜采集,消解后,在 357.9 nm波长下,用乙炔-空气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

有毒有害物质分类参考

一、化学药品、试剂毒性分类参考举例 (一)剧毒物质(*为致癌) *六氯苯;羟基铁;氰化钠;氢氟酸;氢氰酸;氯化氰;氯化汞;砷酸汞;汞蒸气;砷化氢;光气;氟光气;磷化氢;*三氧化二砷;有机磷化物;有机砷化物;有机氟 化物;有机硼化物;*铍及其化合物;蛇毒;*羰基镍;砷酸盐;*四甲基联苯胺(TMB);四氯化饿;二甲砷酸盐;*异硫氰酸苯脂;丙烯酰胺;马钱子碱;毒毛旋 花素—G;*二氨基联苯胺(DAB);二甲亚砜;二甲砷酸钠;甲酚。 (二)致癌物质 黄曲霉素B13—4苯并芘;芘及苯并芘;苯及葸类;2—乙酰胺基芴;1—(或2—)萘胺;4—联苯胺类及其硫酸盐;4—氨基联苯;2,3—二甲基—4—氨基偶氮苯;磷甲苯胺;2,4—二氨基甲苯;乙酰胺N一芴基取代物;乙酰苯胺取代物;环磷酰胺;3,3—二氯联苯胺;4—二甲基胺基偶氮苯;4—硝基联苯;4—甲叉(双)—2氯苯胺;乙撑亚胺;间苯二酚;亚硝胺;二硝基萘;N—亚硝基二甲胺;甲基亚硝基脲;二甲(或乙、丙)基亚硝胺;N一甲基一N一亚硝基氨基甲酸乙酯;N—甲基一N—亚硝基丙烯胺;N—甲基—N一亚硝基—N’一硝基胍;N—甲基一4—亚硝基苯胺;B一丙内脂;甲 烷磺酸甲酯(或乙酯);丙磺内脂;重氮甲烷;1,4—二噁烷;二氯二甲硅烷;硫酸 二甲脂;双氯甲基醚;氯甲甲醚;氯乙烯;溴乙烯;氟乙烯;砷;三氧化砷;砷酸钙(或铅、钾);铍及其盐类;镉及其盐类;镍及其盐类;羰基镍;铬;氧化铬;铬盐类;石棉;氘代试剂。 (三)高毒物质 四氯化碳;三氯甲烷;溴甲烷;三氯乙烷;二溴氯丙烷;二氯乙烷;六氯乙烷;溴苯;氯苯;对二氯苯;氟乙酸;氯乙酸;氯乙酸乙酯;溴乙酸乙脂;氟乙酰胺;乙腈;丙烯腈;甲基丙烯腈;偶氮二异丁腈;丙酮氰醇;甲苯二异氰酸脂;二苯基甲烷二异 氰酸脂;肼;甲基肼;苯肼;二苯肼;甲(或乙、丁)硫醇;二氯硅烷;三氯甲硅烷;硼烷;四乙基铅;四乙基锡;丙烯醛;乙烯酮;二乙烯酮;对苯二酚;苯胺及甲苯胺;三氯甲硅烷;碘乙酸乙脂;硫酸二甲脂;芳香胺;叠氮钠;三氯氧磷;五氯化磷;三 氯化磷;五氧化二磷;黄磷;氧化亚氮;铊及其盐类;三氯化锑;二氧化锰;五氧化 二钒;砷化钠;氟化钠;氯化氢;氯气;溴水;硫化氢;秋水仙碱。 (四)中毒物质 三氯硝基甲烷;乙烯吡啶;三硝基甲苯;五氯酚钠;硫酸;砷化镓;环氧乙烷;环 氧氯丙烷;烯丙醇;二氯丙醇;糠醛;三氟化硼;四氟化硅;硫酸镉;氯化镉;硝酸;甲醛;甲醇;二硫化碳;甲苯;二甲苯;一氧化碳;一氧化氮;联苯胺;二苯酮;苯 磺酰氯;苯磺酸、多聚甲醛;三氯乙醛;四氢呋喃;吡啶;吡咯烷;二甲胺;三苯基磷。

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管理规定(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管理规 定(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2717-16 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管理规定(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目的 为有效控制生产作业中有毒有害因素对人体的侵害,确保从业人员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防止发生事件和职业病,并防止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所属各船舶及海工修造企业生产性有害因素(粉尘、毒物、高温、低温、噪声、放射线等)的控制。 3定义 3.1生产性有害因素:对劳动者的健康和劳动能力可能产生有危害作用的,称为生产性有害因素。 3.2生产性粉尘:在生产中产生的,能较长时间飘浮在环境空气中的固体微粒。

3.3毒物:在一定条件下,可与生物体相互作用,引起生物体功能性或器质性损害的化学物质。 3.4高温作业:在高气温或高气温合并高气湿或在强热辐射的不良气象条件下进行的生产劳动。 3.5噪声:物体呈无规律地、无周期性振动所发出的声音,称为噪声。 4管理职责 4.1各企业应按要求做好职业安全卫生设备设施的管理及安全卫生设施管理工作。 4.2企业各车间/工区、部门负责各自所属的场所中的有毒有害作业的管理,防止环境污染,并对排放的各种有毒有害的物质进行监控,进行相应的防护措施,还要负责所属施工队的监督管理。 4.3企业应指定部门做好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体检及体检结果存档。 4.4企业安监部负责本企业有毒有害作业的监督管理。 5生产性粉尘预防措施

有毒有害物质管理制度

有毒有害物质管理制度 1.目的 对化学品及危险品从采购、运输、入库、储存、使用、废弃物的收集和处理的全过程实施控制,以达到工业安全、食品安全、环境保护之目的。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使用的所有化学品的管理。 适用于公司内所使用的易燃、易爆、有毒、腐蚀品以及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等危险化学品的管理。 3.定义术语 化学品:化学品是指各种元素组成的纯净物和混合物,无论是天然的还是人造的,都属于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GB13690所规定的8类化学品(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和易燃物、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本程序统称危险品。 4.职责 4.1 采购科:负责化学品的采购;收集化学品的安全资料。 4.2 仓管科/品保科:负责建立本区域化学品的使用、、化学品的储存及进出仓管理、保管及废物的收集分类的要求;建立MSDS。 4.3 其他部门:负责本部门化学品的使用、保管及废物的收集分类。 5.工作程序 5.1 化学品的采购 5.1.1采购科采购化学品按《采购控制程序》要求进行。 5.1.2采购科采购时必须要求化学品供货商在供应新物料时提供以下资料: 1)化学品的MSDS-如:特性、有害成分、安全标签、安全技术说明书、急救措施等资料; 2)生产(经营)许可证等。 5.1.3化学品的包装 化学品必须有正确的包装标志,外包装必须符合危险货物运输包装的要求,能经受运输过程中的碰撞、颠簸以及温度变化等外界干扰而不发生危险事故发生的要求。 5.1.4 危险化学品的运输 化学品供应商在运输批量危险品时,要遵守有关法规要求。 (1)运输车辆应有危险品运输证。 (2)驾驶员应接受过相应的知识的技能培训。 (3)应根据不同危险品的MSDS的规定进行操作。 (4)化学性质、防护或灭火等互相有影响的化学物品,绝对不允许混合装运。 5.1.5采购员应将化学品的相关说明资料确认后,将相关资料分发至使用该化学品的部门及保管部门。 5.2 危险化学品的装卸及搬运 5.2.1在搬运危险品时,先检查其容器包装物是否泄漏之后方可搬运。 5.2.2搬运及装卸时,轻拿轻放,不准拖拉,防止撞击及倾倒。

有毒有害物质分类

有毒有害物质分类 有毒有害物质分类 一、化学药品、试剂毒性分类参考举例 (一)剧毒物质(*为致癌) *六氯苯;羟基铁;氰化钠;氢氟酸;氢氰酸;氯化氰;氯化汞;砷酸汞;汞蒸气;砷化氢;光气;氟光气;磷化氢;*三氧化二砷;有机磷化物;有机砷化物;有机氟化物;有机硼化物;*铍及其化合物;蛇毒;*羰基镍;砷酸盐;*四甲基联苯胺(TMB);四氯化饿;二甲砷酸盐;*异硫氰酸苯脂;丙烯酰胺;马钱子碱;毒毛旋花素—G;*二氨基联苯胺(DAB);二甲亚砜;二甲砷酸钠;甲酚。 (二)致癌物质 黄曲霉素B13—4苯并芘;芘及苯并芘;苯及葸类;2—乙酰胺基芴;1—(或2—)萘胺;4—联苯胺类及其硫酸盐;4—氨基联苯;2,3—二甲基—4—氨基偶氮苯;磷甲苯胺;2,4—二氨基甲苯;乙酰胺N一芴基取代物;乙酰苯胺取代物;环磷酰胺;3,3—二氯联苯胺;4—二甲基胺基偶氮苯;4—硝基联苯;4—甲叉(双)—2氯苯胺;乙撑亚胺;间苯二酚;亚硝胺;二硝基萘;N—亚硝基二甲胺;甲基亚硝基脲;二甲(或乙、丙)基亚硝胺;N一甲基一N一亚硝基氨基

甲酸乙酯;N—甲基一N—亚硝基丙烯胺;N—甲基—N一亚硝基—N’一硝基胍;N—甲基一4—亚硝基苯胺;B一丙内脂;甲烷磺酸甲酯(或乙酯);丙磺内脂;重氮甲烷;1,4—二恶烷;二氯二甲硅烷;硫酸二甲脂;双氯甲基醚;氯甲甲醚;氯乙烯;溴乙烯;氟乙烯;砷;三氧化砷;砷酸钙(或铅、钾);铍及其盐类;镉及其盐类;镍及其盐类;羰基镍;铬;氧化铬;铬盐类;石棉;氘代试剂。 (三)高毒物质 四氯化碳;三氯甲烷;溴甲烷;三氯乙烷;二溴氯丙烷;二氯乙烷;六氯乙烷;溴苯;氯苯;对二氯苯;氟乙酸;氯乙酸;氯乙酸乙酯;溴乙酸乙脂;氟乙酰胺;乙腈;丙烯腈;甲基丙烯腈;偶氮二异丁腈;丙酮氰醇;甲苯二异氰酸脂;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脂;肼;甲基肼;苯肼;二苯肼;甲(或乙、丁)硫醇;二氯硅烷;三氯甲硅烷;硼烷;四乙基铅;四乙基锡;丙烯醛;乙烯酮;二乙烯酮;对苯二酚;苯胺及甲苯胺;三氯甲硅烷;碘乙酸乙脂;硫酸二甲脂;芳香胺;叠氮钠;三氯氧磷;五氯化磷;三氯化磷;五氧化二磷;黄磷;氧化亚氮;铊及其盐类;三氯化锑;二氧化锰;五氧化二钒;砷化钠;氟化钠;氯化氢;氯气;溴水;硫化氢;秋水仙碱。 (四)中毒物质 三氯硝基甲烷;乙烯吡啶;三硝基甲苯;五氯酚钠;硫酸;砷化镓;环氧乙烷;环氧氯丙烷;烯丙醇;二氯丙醇;糠醛;三氟化硼;

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控制制度制度(新)

生效日期:2011-1-1中日实业有限 公司 文件号:ZR-GLB- 010 版次:A/0产品中有毒有 害物质控制制 度 页码:1/2 1、目的 有效预防因使用有毒不合格油漆、胶水等材料,而导致产品可溶出或挥发性有害元素超标,特制定本程序加以规范。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生产所需的油漆、胶水等原辅料的采购,半成品、成品的检验控制。 3、 职责 采购部负责油漆、胶水等原辅料供应商的评价,选择以及采购控制; 质检部负责油漆、胶水等辅料的入厂验收; 质检部负责定期对半成品、成品等进行检验,确保原料安全。 4、管理内容及要求 4.1产品油漆、胶水等原辅材料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 由于油漆、胶水对产品的安全构成重要的影响,其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4.1.1 油漆胶水的供应商必须和公司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合同中应包括采购的油漆产品安全技术指标要求、违约责任等内容; 4.1.2供应商必须提供的原料做成“符合性声明”,声明其产品符合国家或相应进口国的法律法规要求; 4.1.3 供应商定期提供原料的安全检测报告,报告必须来自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机构。不能提供合格检测报告的,该供应商生产的原料不得采购。必要时,公司质检部应主动对其原辅料进

行送检。 4.2油漆、胶水等高风险材料供应商备案 4.2.1公司选择颜色、价格均合理的油漆、胶水等高风险材料供应商后,将供应商名单提交给商检局,有商检局对上述名单中供应商原料进行抽检,送到具有专门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检测结果合格的,予以备案,如果检测不合格,不得向该供应商进行采购。公司产品的油漆、胶水等原料必须向那些备案好的供应商购买,更换供应商,应采取另行备案和进行合格供应商评定。 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 生效日期:2011-1-1中日实业有限 公司 文件号:ZR-GLB- 010 版次:A/0产品中有毒有 害物质控制制 度 页码:1/2 4.3半成品(或过程产品)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 4.3.1 操作员生产时应按生产工艺要求,进行领料配料,并实施过程控制,随时进行自检,完成作好标识,合格品转入下道工序。 4.3.2 操作员收到上道工序转来的合格品,按工艺文件要求进行确认,合格后转入本道工序生产,不合格则责令工序人员分选或返工返修。 4.3.3 检验员根据设计图纸、首件鉴定记录等要求分别在烘干工序、木工工序、油漆工序、装配工序等对产品进行100%例行检验和试验,并分别记录在相应的表格里。 4.3.4当油漆、胶水原辅料的供应商调整时,或采用新的加工工艺进行调整时,公司应先进行小批量试制,并对试制好的样品的有毒有害物质安全卫生指标送检,确认安全卫生指标符合要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氯化物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氯化物 标准号:GBZ/T 160.37-2004 替代情况:替代 GB/T 16029-1995;GB/T 16109-1995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起草单位: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扬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发布日期:2004-05-21 实施日期:2004-12-01 点击数:2441 更新日期:2010年05月18日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监测工作场所空气中氯化物浓度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工作场所空气中氯化物浓度的测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Z 159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3 氯气的甲基橙分光光度法 3.1 原理 空气中氯气用大型气泡吸收管采集,在酸性溶液中,氯置换出溴化钾中的溴,溴破坏甲基橙分子结构使褪色;根据褪色程度,于515nm 波长处测量吸光度,定量测定。 3.2 仪器 3.2.1 大型气泡吸收管。 3.2.2 空气采样器,流量0~1L/min。 3.2.3 具塞比色管,10ml。 3.2.4 分光光度计。 3.3 试剂 实验用水为无氯蒸馏水。 3.3.1 吸收液:称取0.1000g 甲基橙,溶于约100ml 40~50℃水中,冷却后加入20ml 95%(V/V)乙醇,用水定量转移入1000ml 容量瓶中,并稀释至刻度。1ml 此溶液约相当于24g氯。 标定方法: 量取5.0ml 此溶液于100ml 锥形瓶中,加入0.1g 溴化钾,20ml 水和5ml 硫酸溶液(2.57mol/L);用5ml 微量滴定管逐滴加入氯标准溶

GBZT160.3-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铍及化合物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铍及其化合物 标准号:GBZ/T 160.3-2004 替代情况:替代GB/T 16023-1995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起草单位:湖南省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研究所 发布日期:2004-05-21 实施日期:2004-12-01 点击数:366 更新日期:2010年08月03日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监测工作场所空气中铍及其化合物浓度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工作场所空气中铍及其化合物浓度的测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Z159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桑色素荧光分光光度法 3原理 空气中铍及其化合物用微孔滤膜采集,消解后,铍离子与桑色素反应生成黄绿色荧光络

合物;测量荧光强度,进行定量。 4仪器 4.1微孔滤膜,孔径0.8μm。 4.2采样夹,滤膜直径40mm。 4.3小型塑料采样夹,滤膜直径25mm。 4.4空气采样器,流量0~3L/min和0~10L/min。 4.5烧杯,50ml。 4.6电热板或电砂浴。 4.7离心管,5ml。 4.8具塞比色管,10ml。 4.9荧光分光光度计 仪器操作条件 激发光波长:415nm; 狭缝:10nm; 发射光波长:540nm; 狭缝:8nm。 5试剂 实验用水为去离子水,用酸为优级纯。 5.1高氯酸,ρ20=1.67g/ml。

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管理制度

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管理制度 1 目的与范围 1.1根据国务院第352号令,关于《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精神,为控制、消除有毒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特制定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控制管理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相应的职业卫生设施进行监督管理的要点、方法和内容。 1.3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及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员工。 2 总则 2.1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所属单位及有毒作业场所员工要认真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2.2各级领导在任职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对生产作业环境中的有害因素进行治理,使其达到国家劳动卫生标准。 3 职责 3.1 安技部是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危害因素预防治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制订危害因素防治规划和计划;负责委托有关机构对危害因素定期监测,按规定做出报告。 3.2 安技部负责组织安排接触有害作业人员的就业(上岗)前体检、定期体检和离岗时体检,对职业禁忌者提出处理意见。 3.3人事部对员工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培训

3.4 工会负责对公司内的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相应的职业卫生设施进行监督管理。 3.5各有关单位负责接触有害作业人员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劳动卫生培训,指导正确使用、维护劳动保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4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控制职业病危害的管理 4.1安技环保部对公司内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提供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从业人员应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4.2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必须有明显的标志,并设置警示牌和公告栏,各单位应将反馈的监测结果进行公告。 4.3各单位必须设专人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检查、清理和维护工作。 4.4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必须分开,任何人不得在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内休息、用餐及进行各种娱乐活动。 4.5各单位领导要加强对本单位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的管理,倡导文明生产、合理操作。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必须按要求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4.6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职业病危害作业单位,应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制定应急预案并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器材、设备。如发生急性职业损伤事故,应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4.7各类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请有关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同时请卫生行政部

第10章 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制定及风险评估和管理

第十章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制定及风险评估和管理 第一节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制定的意义与现状 一、限量标准制定的意义 在国际上,食品安全不仅是涉及技术问题,而且还影响到政治和经济。联合国粮农组织(FAO)、世界卫生组织(wH0)以及国际动物流行病组织(0IE)都十分重视食品安全问题,制定了严格的法规和标准,对食品的生产、加工、运输和国际贸易中的食品安全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世界各国也采取了相应的管理和控制措施。 制定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意义在于: 1.保证食品的食用安全性 虽然对食品安全性并无统一定义,但按照现有的普遍认识和理解,食品的安全性应该是:食品中不应含有任何可能损害或危害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从而导致消费者产生急性、慢性或其他特殊毒性危害,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的隐患。wHO对食品安全的最新解释为“对食品按原定用途进行制作和食用时不会使消费者受害的一种担保”。不管哪一种表述,其关键是如何对危害的理解和解释。如哪些物质有毒、有害以及对“不应”、“不能”含有和“不超过”这些措辞的把握和界定。这就需要严密的毒理学试验,进行安全性评价和制定安全限值,进一步根据被制定物质在食品中的实际残留量和随食物摄人情况制定限量标准,从而保证食用的安全性。 2。国家食品安全质量监督管理的依据 食品中的危害物关系到人的健康与生命安全,各国都制定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条款加以约束。在行使食品安全质量管理时,从技术层面上必须要有相应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准值作为界定和管理的依据。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安全限量标准的制定,就是为了便于安全质量问题的仲裁以及依法监督管理。 3.食品安全生产的基础 食品生产过程包括种养殖、加工、包装、储存、运输等多个环节,涉及农业、环保、工业、卫生、商业等诸多领域,各个环节存在各种安全因素,任何一个环节的危害因素均可导致终产品的安全危害。所以,食品安全贯穿食品生产全过程,各个环节按照质量安全标准控制则是食品安全生产的基础。 4.食品贸易的基本条件 中国加入wT0后,农产品及食品将参与广泛的国际贸易,面临着大进大出的挑战。一方面国外大批农产品将大量走进国门,对国内农产品市场形成冲击;另一方面,中国的水果、蔬菜、畜牧品、水产品等将大量出口,这一方面带来极好的市场机遇,也带来了严峻的考验。在国际贸易中,许多国家和地区常常从各自利益出发,以标准的形式筑起各种技术壁垒,限制进口产品的入境。特别是食品安全质量标准已成为农产品走出国门的又一道门槛,由标准频频引发的农产品出口受阻,越来越成为中国农业走向国际市场的拦路虎。因此,为了满足国内外消费市场需求,参与国际竞争,解决这一系列问题的关键是必须有相应的与国际接轨质量标准,符合安全质量标准已成为食品国际贸易的基本条件。 二、限量标准的内容 食品安全质量标准的内容主要包括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有害微生物及其毒素等。 1.农药残留 各地在农业生产中所使用的农药种类和品种不尽相同,主要种类有有机氯农药、有机磷农药、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和菊酯类农药,以及近年来逐渐增加的生物类农药。农业生产中使用的农药具体品种多达百余种左右,常见的也有50余种。国际标准以及发达国家对农产品中农药残留标准所规定的种类也都在100种以上。如美国规定的苹果中农药残留标准中包括

需重点审核的有毒有害物质名录(一、二批).

需重点审核的有毒有害物质名录 (第一批)151号文规定 序号物质类别物质来源 1 医药废物医用药品的生产制作。 2 染料、涂料废物油墨、染料、颜料、油漆、真漆、罩光漆的生产配制和使 用。 3 有机树脂类废物树脂、胶乳、增塑剂、胶水/胶合剂的生产、配制和使 用。 4 表面处理废物金属和塑料表面处理。 5 含铍废物稀有金属冶炼及铍化合物生产。 6 含铬废物化工(铬化合物生产;皮革加工(鞣革;金属、塑料电镀;酸性媒介染料染色;颜料生产与使用;金属铬冶炼(修合金; 表面钝化(电解锰等)。 7 含铜废物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金属、塑料电镀;铜化合物生产 8 含锌废物有色金属采选及冶炼;金属、塑料电镀;颜料、油漆、橡胶加工;锌化合物生产;含锌电池制造业。

9 含砷废物有色金属采选及冶炼;砷及其化合物的生产;石油化工; 农药生产;染料和制革业。 10 含硒废物有色金属冶炼及电解;硒化合物生产;颜料、橡胶、玻璃 生产。 11 含镉废物有色金属采选及冶炼;镉化合物生产;电池制造;电镀。 12 含锑废物有色金属冶炼;锑化合物生产和使用。 13 含碲废物有色金属冶炼及电解;硫化合物生产和使用。 14 含汞废物化学工业含汞催化剂制造与使用;含汞电池制造;汞冶炼及汞回收;有机汞和无机汞化合物生产;农药及制药;荧光屏及汞灯制造及使用;含汞玻璃计器制造及使用;汞法 烧碱生产。 15 含铊废物有色金属冶炼及农药生产;铊化合物生产及使用。 16 含铅废物铅冶炼及电解;铅(酸蓄电池生产;铅铸造及制品生产;铅 化合物制造和使用。 17 无机氰化物废物金属制品业;电镀业和电子零件制造业;金矿开采与筛选;首饰加工的化学抛光工艺;其他生产过程。

矿山作业场所有毒有害物质的种类及危害示范文本

矿山作业场所有毒有害物质的种类及危害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矿山作业场所有毒有害物质的种类及危 害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操作规程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在采矿生产过程中,从矿(岩)内释放出大量的有毒 有害气体,矿物质氧化以及放炮、人员呼吸、作业地点所 产生粉尘等,使井下空气成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方面 氧含量减少,另一方面有毒有害气体及粉尘的浓度增加, 不但损害了作业人员的健康,而且有时还可能造成人员中 毒和气体、粉尘爆炸。因此,必须认识矿山生产中所遇到 的有毒有害物质的性质,以便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保证 作业场所有一个安全舒适的环境。 矿山作业场所中有毒有害气体主要有:瓦斯(主要成 分是甲烷气体)、硫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 硫、氨等,有些矿山还有民有毒有害气体的主要性质是;

①气味。氨有剧臭味;二氧化硫有强烈硫磺臭和酸昧;硫化氢具有臭鸡蛋味;二氧化碳有微酸味。根据气体的这种性质可判别其是否存在。②比重。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二氧化碳、硫化氢的比重大于空气,一般处于巷道的底板处;氢、甲烷气体、氨、一氧化碳、氮的比重轻于空气,一般处于巷道的顶板处。③溶水性。二氧化硫、硫化氢、二氧化碳、二氧化氮、氨能溶于水。利用这种性质,可通过洒水喷雾来吸收净化空气。④爆炸性。甲烷气体、一氧化碳、硫化氢、氢在爆炸界限内可发生爆炸。 对人体致毒的气体有:①二氧化氮。这种气体毒性比较大,能强烈地刺激眼睛和呼吸系统,它和呼吸道的水分化合形成硝酸,造成肺部肿大。②二氧化硫。对眼睛和呼吸系统有较强的刺激性。③硫化氢。能刺激眼睛和呼吸系统,并能使人体血液中毒。④一氧化碳。能驱逐人体血液中的氧,使血液缺氧致命。⑤氨。能刺激眼睛、皮肤和呼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有机氮农药GBZT16078-2004(精)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有机氮农药GBZ/T160.78-2004【发布单位】卫生部 【标准号】GBZ/T160.78-2004 【发布日期】2004-05-21 【实施日期】2004-12-01 【标题】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有机氮农药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监测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机氮农药浓度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机氮农药浓度的测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Z159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3溴氰菊酯和氰戊菊酯的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法 3.1原理 空气中的溴氰菊酯和氰戊菊酯用聚氨酯泡沫塑料采集,正己烷解吸后进样,经色谱柱分离,电子捕获检测器检测,以保留时间定性,峰高或峰面积定量。 3.2仪器 3.2.1采样管,在长60mm,内径10mm的玻璃管内,装两段聚氨酯泡沫塑料圆柱,其间间隔2mm。聚氨酯泡沫塑料圆柱高20mm,直径12mm;使用前,先用洗净剂洗净,再用正己烷浸泡过夜,并洗涤至无干扰色谱峰,干燥后装入玻璃管内待用。 3.2.2空气采样器,流量0~5L/min。 3.2.3溶剂解吸瓶,5ml。 3.2.4微量注射器,10l。

3.2.5气相色谱仪,电子捕获检测器(63Ni源)。 仪器操作条件 色谱柱:1.5m×4mm,OV-101:ChromosorbWAWDMCS=3:100; 柱温:240℃; 汽化室温度:250℃; 检测室温度:310℃; 载气(氮气)流量:50ml/min。 3.3试剂 3.3.1正己烷。 3.3.2OV-101,色谱固定液。 3.3.3ChromosorbWAWDMCS,60~80目。 3.3.4标准溶液:于10ml容量瓶中,加少量正己烷,准确称量后,加入一定量的溴氰菊酯或氰戊菊酯,再准确称量,加正己烷至刻度;由两次称量之差计算溶液的浓度,为标准贮备液。临用前,用正己烷稀释成0.10mg/ml溴氰菊酯和氰戊菊酯标准溶液。或用国家认可的标准溶液配制。 3.4样品的采集、运输和保存 现场采样按照GBZ159执行。 3.4.1短时间采样:在采样点,用采样管以3L/min流量采集15min空气样品。 3.4.2长时间采样:在采样点,用采样管以1L/min流量采集2~8h空气样品。 3.4.3个体采样:在采样点,将采样管佩戴在采样对象的前胸上部,尽量接近呼吸带,以1L/min流量采集2~8h空气样品。 采样后,封闭采样管的进出气口,置清洁容器内运输和保存。在室温下可保存7d。 3.5分析步骤 3.5.1对照试验:将采样管带至采样点,除不连接采样器采集空气样品外,其余操作同样品,作为样品的空白对照。

学校对有毒有害物质处理的措施及管理制度

学校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制度 做好有害、有毒废弃物的处理工作,不仅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还能维护实验室、校园环境,使我校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绿色学校。为将有害、有毒、废弃物的处理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一、实验室废弃物的定义 实验室废弃物是指实验过程中产生的三废(废气、废液、废固)物质,实验用剧毒物品(麻醉品、药品)残留物等。 二、教师的职责 实验教师和任课教师必须树立环境保护意识,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必须进行废弃物处理原则和规定的宣传、教育。 三、对三废(废气、废液、废固)处理的一般规定 1、废气 实验室应有符合通风要求的通风橱,实验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有害废气的实验应在通风橱中进行,产生大量有害、有毒气体的实验必须具备吸收或处理装置。 2、废液 学校实验室废液是指主要来自化学性实验室、生化性实验室及物理性实验室,或校内医务室等场所产出的各类废弃溶液。一般的实验室废液可分为: ①有机溶剂废液(如甲苯、乙醇、冰乙酸、卤化有机溶剂废液等); ②无机溶剂废液(如重金属废液、含汞废液、废酸、废碱液等)。

实验过程中,不能随意将有害、有毒废液倒进水槽及排水管道。不同废液在倒进废液桶前要检测其相容性,按标签指示分门别类倒入相应的废液收集桶中,禁止将不相容的废液混装在同一废液桶内,以防发生化学反应而爆炸等危害。每次倒入废液后须立即盖紧桶盖。特别是含重金属的废液,不论浓度高低,必须全部回收。 3、废固 不能随意掩埋、丢弃有害、有毒废渣、废固,须放入专门的收集桶中。盛装过危险物品的空器皿、包装物等,必须完全消除危害后,才能改为他用或弃用。 四、实验用剧毒物品(麻醉品、药品)的处理规定 1、实验用剧毒物品(麻醉品、药品)的残渣或过期的剧毒物品由各实验室统一收存,妥善保管,报有关部门统一处理。 2、盛装、研磨、搅拌剧毒物品(麻醉品、药品)的工具必须固定,不得挪作他用或乱扔乱放,使用后的包装必须统一存放、处理。 五、过期药剂的处理 过期的固体药剂、浓度高的废试剂必须以原试剂瓶包装,需定期报学校行政事务处回收,不得随便掩埋或并入收集桶内处理。 六、专人负责 各实验室或使用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存放、监督、检查有害、有毒废弃物的管理工作。 七、回收装置 各实验室或使用单位须按规定设置收集桶,随时分级、分类收集有害、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及检测标准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及检测标准 GBZ 159— 2004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GBZ/T160.1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锑及其化合物 —2004 GBZ/T160.2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钡及其化合物 —2004 GBZ/T160.3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铍及其化合物 —2004 GBZ/T16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铋及其化合物 —2004 GBZ/T160.5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镉及其化合物 —2004 GBZ/T160.6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钙及其化合物 —2004 GBZ/T160.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铬及其化合物 —2004 GBZ/T160.8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钴及其化合物 —2004 GBZ/T160.9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铜及其化合物 —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铅及其化合物 GBZ/T160.10 —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锂及其化合物 GBZ/T160.11 —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镁及其化合物 GBZ/T160.12 —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锰及其化合物 GBZ/T160.13 —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汞及其化合物 GBZ/T160.14 —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钼及其化合物 GBZ/T160.15 —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镍及其化合物 GBZ/T160.16 —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钾及其化合物 GBZ/T160.17 —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钠及其化合物 GBZ/T160.18 —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锶及其化合物 GBZ/T160.19 —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钽及其化合物 GBZ/T160.20 —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铊及其化合物 GBZ/T160.21 —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锡及其化合物 GBZ/T160.22 —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钨及其化合物 GBZ/T160.23 —2004 GBZ/T160.24 —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钒及其化合物

各国地区有毒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法规要求

第十三章各国/地区有毒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法规要求 13.1食品级安规 13.1.1 1935/2004/EC(欧盟食品接触材料法规) 适用范围(我们目前用到的):橡胶、金属和合金、纸和纸板、塑料、陶瓷等 2002/72/EC Array 2004/19/EC 2005/79/EC 2007/19/EC 2008/39/EC 以上法规要求: 塑料:全面迁移测试 (1)一般塑料材料中的成分(所有成分)迁移到食品中的量不超过10mg/dm2(平方分米) (2)容量超过500mL的容器,食品接触表面积不易估算的容器、盖子、垫片等物品,所有成 分迁移到食品中的物质不得超过60mg/kg 测试方法:用以下4种溶液在40℃的条件下浸泡2小时 (1)蒸馏水 (2)3%醋酸溶液 (3)10%酒精溶液 (4)橄榄油 13.1.2

LFGB(德国接触食物材料法规) FDA (美国接触食物材料法规) French DGccRF2004-64(法国接触食物材料法规) UK SI 898:2005(英国接触食物材料法规) NO.283 of 30/04/1962,D.M.21/03/73(意大利接触食物材料法规) 以上法规同1935/2004/EC要求基本相同,但存在以下差异: LFGB:对影响到食品气味和味道的物质迁移有要求(感觉测试),例:气味(氨气迁移),外观(颜色迁移),味道(醛类迁移)等. FDA :对金属无特殊要求,只要提供真实、合格的材质证明(总铬含量≥10%),若金属材质被用在炊具上面,则总铬含量≥16%. French DGccRF2004-64/French Dé cret no 92-631:对橡胶制品有特殊要求,同时对金属产品也有特殊的分类和要求. NO.283 of 30/04/1962,D.M.21/03/73:规定不锈钢产品除了要符合相关金属材质成分规定外,还必须通过蒸馏水、橄榄油、酒精溶液及3%的醋酸水在指定指定条件下的耐腐蚀测试. 13.1.3.日本食品安规:日本劳动厚生省食品卫生法 标准: (1)规定了所有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中重金属,特别是铅的含量 (2)建立了金属罐、玻璃、陶瓷、橡胶等类物质的类别标准,此外还制定了13类聚合物的标 准,包含PVC、PE、PP、PS、PET等. (3)制定了具有特定用途的材料标准. 测试方法和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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